竹葉青訂購合同書(通用3篇)

竹葉青訂購合同書 篇1

買方(以下簡稱甲方):

竹葉青訂購合同書(通用3篇)

賣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在甲乙雙方自願、平等、公平及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標的

(注:空格如不夠用,可以另接。)

第二條 質量標準

甲方應當向乙方出示營業執照、生產許可證、流通許可證、税務登記證、產品檢驗報告及相關證明。茶葉的衞生指標應符合國家標準。凡明示為:“有機茶”、“無公害茶”、“綠色食品茶葉”、原產地保護名茶的,均應提交認證證明。“有機茶”、“無公害茶”、“綠色食品茶葉”、原產地保護名茶均應當符合相應的標準(注:各項標準以國家有關部門最新頒佈的標準為準)。

雙方應當將樣品封存保管,用於交貨時對樣驗收。

第三條 包裝

茶葉包裝採用 方式,執行 標準,包裝物由(甲方/乙方)提供,包裝費由(甲方/乙方)承擔。

第四條 交貨及運輸

交貨方式:(乙方提貨/甲方送貨/甲方代辦託運);交貨地點: ;交貨期限: 年 月 日,或由乙方另行通知;委託 運輸公司運輸,運輸方式: ,運費由 方承擔。

第五條 銷售及結算

乙方應當以(經銷/代銷/試銷)方式對外銷售茶葉,結算方式為: 。

第六條 定金

乙方應當在 年 月 日前向甲方支付定金 元(不超過總價款20%)。合同履行完畢,定金應當(抵作價款/返還乙方)。定金交付後因乙方違約而解除合同的,定金不予退還;因甲方違約而解除合同的,甲方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甲方應當如約提供茶葉,茶葉如不符合質量要求、衞生標準或與樣品不一致的,乙方有權要求換貨、退貨或降級、降價,但應當在收到貨物後 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則甲方有權拒絕;因退換貨發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2、一方遲延交貨或遲延支付價款的,應當每日按照遲延部分價款 %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3、關於違約責任的其他約定:

第八條 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可由雙方協商或申請調解解決(各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或有調解權限的其它行政機關受理合同糾紛調解);也可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以下兩種方式只能選擇一種):

1、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訴;

2、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九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 份,乙方 份,( ) 份 ,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條 其他約定事項: 。

賣方名稱(章): 買方名稱(章):

住 所: 住 所: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託代表人(簽字): 委託代表人(簽字):

開户銀行: 開户銀行:

賬號: 賬號: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竹葉青訂購合同書 篇2

需方:

簽訂日期:

供方:

合同編號:

供需雙方本着平等互利,等價有償,誠實信用的原則,在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籤訂本合同。需方向供方訂購下列貨物,經雙方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合同,具體內容如下:

供貨總金額(大寫): 約貳拾捌萬元 ,(小寫): 約元。

二、運輸方式及費用

1. 運輸方式:汽運。

2. 運輸費用:由供貨方承擔。

三、結算方式:

合同簽訂當天付10萬貨款,材料全部供夠後付貨款10萬元,工程完工驗收合格後餘款全部結清 。

四、交貨方式

1.交貨日期:需方在簽定合同後

2.由供方負責發貨,交貨日期以需方簽字的送貨單日期為準。

五、貨物驗收

1.驗收標準:。

2.需方收到貨物後經現場驗收合格後進入工地。

六、所有權:貨物所有權在需方未全部支付貨款前仍屬於供方,如需方未能在合同規定的付款期限內履行付款義務,供方有權將貨物收回。

七、違約責任:

1.供方責任:供方如不能如期交貨,供方須按照供貨金額的%/日向需方支付違約金,並賠償由此給需方造成的損失。

2.需方責任:需方未能按時履行其付款義務,應承擔違約責任,並賠償由此給供方造成的損失。

八、解決糾紛的方式:如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應首先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簽訂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通過法律程序予以解決。

九、合同變更:合同履行中,如一方需要修改,必須在供方發貨前 3 日提出,在雙方同意後簽訂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之附件。

需方:

供方:

簽訂日期:

竹葉青訂購合同書 篇3

甲方(購方):_________________有限責任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

聯繫人:職務: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傳真:

乙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人:職務: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傳真:

乙方經甲方選定成為甲方物料供應商之一。為明確雙方在物料採購供應交易種的權利和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協商一致,共同達成以下采購協議,共同遵守執行:

一、產品名稱、規格、包裝方式及產品保質期

詳見《物料清單》,當有新增物料時,雙方可重新確認新的《物料清單》。

二、訂貨方式

1、甲方向乙方採購上述物品,將《採購訂單》表單,傳真給乙方。採購訂單內容包括產品名稱、規格、數量、單價、交貨日期等。乙方接單後,應在3個工作日內由授權人確認並加蓋合同章或公章(傳真或電郵)回覆甲方,此單即認可生效,傳真件或電子郵件與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乙方必須每月將已蓋章確認的《採購訂單》原件寄給甲方。

3、雙方聯繫資料以本合同約定為準,如有變更,變更方須提前15個工作日通知另一方,否則造成的一切責任由變更方承擔。

三、付款方式

1、只有滿足以下條件下,甲方才有支付貨款義務。

A:乙方交貨必須經甲方驗收合格,符合合同約定質量要求;

B:甲方必須受到乙方開具的合法的增值税銷售發票。

2、甲方收貨驗收合格後,並在收到乙方開出的增值税發票後30天內電匯付款。

3、付款賬號已本合同為準。乙方賬號若發生變更必須書面通知甲方,否則甲方有權拒絕付款。乙方需對其指定的收款賬户承擔法律責任。

四、包裝要求

1、產品內、外包裝必須乾淨完好,無污垢無破損。乙方包裝產品所使用的包裝材料需符合長途運輸要求,並保證不影響產品的質量。外包裝上須印上(或貼上)甲方公司要求的運輸標誌(見附件),乙方須保證當甲方收到的貨品時該運輸標誌仍清晰可辨。

2、送貨單上應註明產品名稱、生產日期、生產批號及數量(按批號和數量分開填寫)。

3、與甲方合作期間,乙方的產品包裝及各相關信息的產品名稱需與甲方《物料清單》上的物料名稱一致。

五、質量標準

1、訂購貨物之前,由乙方提供貨物的標準樣本給甲方簽名確認。甲方有權拒絕不符合要求的樣本,並要求乙方重新提供標準樣本進行確認。

2、乙方承諾所提交的貨物必須符合上述經甲方簽名確認的標準籤樣。

六、交貨、產品運輸

1、乙方負責派車按《採購訂單》要求之日期送貨給甲方,並承擔運輸費用,甲方在乙方的送貨單上簽名(或蓋章)作為認可收貨。

2、甲、乙雙方約定產品的交付地點為甲方倉庫內(即有限責任公司----地址)。

七、交付驗收及質量問題的處理

1、乙方每次交貨時,甲乙雙方須共同在收貨時點清數量,若乙方提供的貨物與送貨單不一致,則以雙方清點確認的數量為準,並由雙方在送貨單上簽名確認。雙方在送貨單上簽字視作甲方對乙方所交產品的品種及數量的確認。

2、甲方在貨物使用過程中,如發現實際貨物與雙方清點確認的數量不一致,則以甲方實際使用確認的數量為準。甲方應在2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乙方,並有權要求乙方補交貨物實差數量。

3、乙方交貨時,其實際交貨數量與《採購訂單》要求的交貨數量一致,不允許有誤差。

4、若乙方在生產過程中,生產數量超出本合同所約定的交貨數量(或是在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廢品),應免費贈送給甲方或在甲方的督促下報廢,並確保產品不會流入任何第三方。否則,甲方有權追究乙方的所有經濟責任。

5、貨物根據由乙方提供給甲方簽名確認的標準樣板進行質量驗收。

6、乙方交貨經甲方初步驗收不合格,甲方有權選擇要求乙方將質量不合格的產品全部進行更換或做退貨處理,乙方應承擔所有因產品質量不合格而產生換貨或退貨的所有費用,並賠償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7、若甲方在生產使用時或甲方的產品在投入市場後發現乙方所提供的物品存在質量問題,甲方應以傳真方式向乙方提出異議,乙方應在3個工作日內配合甲方共同確定所交產品的品質問題。經確認乙方交付物品不符合本合同第五條的品質要求,乙方應賠償甲方因交付物品品質不符合合同要求所造成的損失。

8、乙方給甲方供應的每批貨品都需附上當批貨品的生產批號及出廠檢驗報告。

9、若乙方須更換《物料清單》貨品內產品的工藝指標或標準,必須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甲方,並重新確認產品檢驗標準及標準籤樣,送樣測試合格後方可交易。

10、甲方保留修改產品質量標準及檢驗項目的權利。如甲方須修改質量標準及檢驗項目,須書面通知乙方,經雙方去而、蓋章認可後,新的產品質量標準及檢驗項目方可生效。

八、保密條款

合同雙方對本合同涉及所有技術資料(包括但不限於質量標準、檢驗方法、生產流程、工藝技術等),知識產權(包括但不限於商標、甲方產品外觀設計等)及協議內容(包括但不限於價格、合同條款等)均負有保密的義務。非經權利人書面同意,合同雙方不得泄露、擅自使用或允許任何第三方人使用或知道。否則,違約方應承擔因此而產生的一切經濟損失(包括但不限於研發費用、推廣費用、廣告費用、商譽損失以及末違約方因此而遭到需向其他人付出的所有賠償),並向末違約承擔侵權責任。

即使本合同失效、終止、變更,上述保密義務不受影響,仍具有法律效力。上述義務自甲方、乙方簽字、蓋章之日生效,斌在甲、乙雙方終止業務或合作項目1年內持續有效,仍具法律效力。當其中一方違反條時,另一方有權追究違約方的法律責任,並要求賠償損失。

九、工業產權

1、所有甲方提供給乙方的印刷設計知識產權及印刷版、商標等所有權,無論是否註冊均歸甲方所有,乙方只能將其用於為甲方所供的貨品上,合同終止後,乙方應將其交還給甲方。如因使用發生與第三方之間有關工業產權的權利侵害等糾紛時,均由甲方負責解決。

2、乙方應保證所處售的產品沒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工業產權。如果甲方在接受乙方所出售的本合同產品後,任何第三人通過司法程序指控甲方所購產品侵犯了知識產權,由乙方負責交涉並承擔法律上和經濟上的一切責任,且負責賠償因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包括名譽損失)。但因甲方提供的情報引起的訴訟除外。

3、甲方或乙方就與產品或者其製造方法有關的發明等申請工業產權時,應事先將主要是想通報對方,並獲得對方的書面同意。該等情況下的權利歸屬,由甲乙雙方在充分考慮貢獻程度等因素後協商決定。

十、不可抗力條款

在生產裝運過程中由於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如戰爭、水災、颱風、地震、及甲、乙雙方均認為屬於不可抗力因素的其他)引起的乙方延期交貨,乙方可免除責任,但必須在事故發生2個工作日內電告甲方並採取一切必要措施加速交貨。如不可抗力因素造成乙方延期交貨4周以上,甲方有權取消該批訂單。

十一、違約責任

1、除不可抗力條款規定的內容外,乙方在甲、乙雙方確認交貨日期後仍不能交付符合甲方質量和數量要求的貨品,則視為逾期交貨。

2、乙方確認《採購訂單》後,須嚴格按照訂單的交貨日期和數量交付貨物。如乙方無法按時、按質、按量交貨時,須提前5個工作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採購部,採取相應補救措施,以減少因乙方延遲交貨給甲方帶來的損失。如乙方未盡到本條實現通知的義務,乙方應賠償甲方因逾期交貨、怠於通知所造成甲方擴大的經濟損失。

3、乙方逾期交貨,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逾期交貨違約金。違約金按逾期之日起每日按貨品總金額的0.3%計算。如乙方逾期交貨超過3個工作日或以上,視為乙方根本違約,甲方有權解除《採購訂單》。

4、甲方逾期支付貨款超過15個工作日,應根據遲延貨款的總金額的0.3%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十一、合同的其他約定與未盡事宜

1、乙方有義務在甲方研發、生產過程中免費向甲方提供產品的使用指導及相關技術支持。

2、合同簽訂後,甲、乙雙方如有末盡事宜,可另行簽訂補充合同,該補充合同為本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合同的爭議與解決

甲、乙雙方在履行合同期間,如有出現爭議,首先應友好協商解決。雙方協商不成,可提交合同簽署地人民法院裁決。

十三、合同期限

本協議由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協議期滿,甲、乙雙方如續約,需提前一個月重新簽訂採購協議。

十四、附件

1、《物料清單》

2、產品檢驗標準

3、運輸標誌

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保留更新產品基礎資料,及技術文件(即本合同附件1及附件2)的權利,當產品基礎資料或技術文件出現更新版本的時候,甲方必須及時書面通知乙方,乙方在接收到通知後的2個工作日內必須回籤確認,否則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確認之日起,新版本的產品基礎資料或技術文件將取代本合同中相應的產品基礎資料或技術文件,成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章):有限公司

授權代表(簽名):

税號:

開户銀行:

賬號:

乙方(章):

授權代表(簽名):

税號:

開户銀行:

賬號:

簽署地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