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聘任合同書(通用3篇)

解除聘任合同書 篇1

你好!下面就解除聘任合同書的問題回答如下:

解除聘任合同書(通用3篇)

甲方(單位)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於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__________〕號聘用合同。甲、乙雙方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因工作需要,經漳平市__________(指主管部門)和人事局同意,乙方調整工作。甲、乙雙方就解除合同,經協商一致自願達成如下協議:

一、解除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__________〕號聘用合同;

二、甲、乙雙方互免對方賠償(補償)解除合同的經濟補償金。

三、上述協議,符合有關法律規定,甲、乙雙方簽名(蓋章)後,即發生法律效力。

四、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一份存放在乙方個人檔案。

甲方簽名(蓋章)乙方簽名: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

解除聘任合同書 篇2

甲乙雙方根據國家有關法規、規定,按照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

甲乙雙方根據國家有關法規、規定,按照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合同期限

1、合同有效期:自 ____年__月__日至 ____年__月___日止 ,合同期滿聘用關係自然終止。

2、公司員工聘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公司員工聘用合同。

3、簽訂公司員工聘用合同的期限,不得超過國家規定的退離休時間,國家另有規定可以延長(推遲)退休年齡(時間)的,可在乙方達到法定離退休年齡時,再根據規定條件,續訂公司員工聘用合同。

4、本合同期滿後,任何一方認為不再續訂公司員工聘用合同的,應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

第二條 工作崗位

1、甲方根據工作任務需要及乙方的崗位意向與乙方簽訂崗位公司員工聘用合同,明確乙方的具體工作崗位及職責。

2、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及乙方的業務、工作能力和表現,可以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重新簽訂崗位聘任合同。

第三條 工作條件和勞動保護

1、甲方實行每週工作40小時,每天工作8小時的工作制度。

2、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衞生的工作環境,保證乙方的人身安全及人體不受危害的環境條件下工作。

3、甲方根據乙方工作崗位的實際情況,按國家有關規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4、甲方可根據工作需要組織乙方參加必要的業務知識培訓。

第四條 工作報酬

1、根據國家、和單位的有關規定,乙方的工作崗位,甲方按月支付乙方基本工資為1500.00元人民幣,獎金每日一個病人輸液0.5元,甲方每月從乙方工資中扣除200.00元保證金,滿1000.00元后不再扣除,合同期滿一次性付給乙方。

2、甲方根據國家、單位的有關規定和本人的工作表現,調整乙方的工資。 3、乙方享受國家規定的、探親假、婚假、計劃生育等假期。

第五條 工作紀律、獎勵和懲處

1、乙方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

2、乙方應遵守甲方規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自覺服從甲方的管理、教育。

3、甲方按單位有關規定,依照乙方的工作實績、貢獻大小給予獎勵。

4、乙方如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勞動紀律,甲方按市府和單位的有關規定經予處罰。

第六條 公司員工聘用合同的變更、終止和解除

1、公司員工聘用合同依法簽訂後,合同雙方必須全面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合同。確需變更時,雙方應協商一致,並按原簽訂程序變更合同。雙方未達成一致意見的,原合同繼續有效。

2、公司員工聘用合同期滿或者雙方約定的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時,公司員工聘用合同即自行終止。在公司員工聘用合同期滿一個月前,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公司員工聘用合同。

3、甲方單位被撤消,公司員工聘用合同自行終止。

4、經公司員工聘用合同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公司員工聘用合同可以解除。

5、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公司員工聘用合同。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聘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工作紀律或聘用單位規章制度的;

(3)故意不完成工作任務,給公司造成嚴重損失的;

(4)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6.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公司員工聘用合同,但應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受聘人。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願從事甲方另行安排適當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公司員工聘用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已簽訂的公司員工聘用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公司員工聘用合同達成協議的;

(4)乙方不履行公司員工聘用合同的。

7.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能終止或解除公司員工聘用合同

(1)乙方患病或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符合《實施意見》第三條第5款規定者除外);

(2)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符合《實施意見》第三條第5款規定者除外);

第五條 工作紀律、獎勵和懲處

1、乙方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

2、乙方應遵守甲方規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自覺服從甲方的管理、教育。

3、甲方按單位有關規定,依照乙方的工作實績、貢獻大小給予獎勵。

4、乙方如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勞動紀律,甲方按市府和單位的有關規定經予處罰。

第七條 公司員工聘用合同的變更、終止和解除

1、公司員工聘用合同依法簽訂後,合同雙方必須全面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合同。確需變更時,雙方應協商一致,並按原簽訂程序變更合同。雙方未達成一致意見的,原合同繼續有效。

2、公司員工聘用合同期滿或者雙方約定的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時,公司員工聘用合同即自行終止。在公司員工聘用合同期滿一個月前,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公司員工聘用合同。

3、甲方單位被撤消,公司員工聘用合同自行終止。

4、經公司員工聘用合同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公司員工聘用合同可以解除。

5、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公司員工聘用合同。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聘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工作紀律或聘用單位規章制度的;

(3)故意不完成工作任務,給公司造成嚴重損失的;

(4)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6.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公司員工聘用合同,但應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受聘人。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願從事甲方另行安排適當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公司員工聘用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已簽訂的公司員工聘用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公司員工聘用合同達成協議的;

(4)乙方不履行公司員工聘用合同的。

7.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能終止或解除公司員工聘用合同

(1)乙方患病或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符合《實施意見》第三條第5款規定者除外);

(2)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符合《實施意見》第三條第5款規定者除外);

(3)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8.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聘用單位解除公司員工聘用合同。

(1)甲方未按照公司員工聘用合同約定支付工作報酬或者提供工作條件的。

9.乙方要求解除公司員工聘用合同,應當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七條 違反和解除公司員工聘用合同的經濟補償

1、經公司員工聘用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由甲方解除公司員工聘用合同的,甲方應根據乙方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由甲方解除公司員工聘用合同的,甲方應按其在本單位工作年限,工作時間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

3、公司員工聘用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已簽訂的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由甲方解除公司員工聘用合同的,甲方按受聘人員在本單位工作年限,工作時間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4、甲方單位被撤銷的,甲方應在被撤銷前按乙方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支付經濟補償金。工作時間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經濟補償金的工資計算數為乙方被解除公司員工聘用合同的上一年月平均工資)。

5、公司員工聘用合同履行期間,乙方要求解除公司員工聘用合同的,應按不滿公司員工聘用合同規定的期限,支付當月基本工資作為的違約金給甲方,保證金不以退還。

6、乙方因“用人單位未按照公司員工聘用合同的約定支付工作報酬”而通知甲方解除公司員工聘用合同的,甲方應按合同約定結算並解除公司員工聘用合同的同時支付欠發的工作報酬。

第八條 其它事項

1、甲乙雙方因實施公司員工聘用合同發生人事爭議,按法律規定,先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經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

3、本合同條款如與國家法律、法規相牴觸時,以國家法律、法規為準。

甲方:

乙方(簽字)

簽約時間:年 月 日

解除聘任合同書 篇3

大學教授委員會教授聘任合同

甲方(聘任方):_________

乙方(受聘方):_________

根據《_________大學教授委員會章程》(以下簡稱《章程》),甲乙雙方自願訂立本合同,並保證認真履行合同約定。

第一條 甲方聘任乙方為_________院(系)教授委員會教授,聘期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二條 甲方享有下列權利:

(一)根據《章程》和學校、院(系)發展的具體需要,確定乙方的崗位職責和聘期內的工作目標,對乙方進行考核,確定考核意見和結論;

(二)對乙方在聘期內的職務作品和職務發明創造享有法律規定的權利;

(三)根據《章程》規定和本合同約定,享有解除聘任合同的權利。

第三條 甲方承擔下列義務:

(一)按照國家和學校的有關規定支付乙方的工資、津貼等福利待遇;

(二)《章程》規定的有關義務。

第四條 乙方享有下列權利:

(一)按照國家和學校有關規定享受相應的崗位待遇;

(二)《章程》規定的有關權利。

第五條 乙方承擔下列義務:

(一)認真履行院(系)教授委員會教授的崗位職責,完成應聘崗位的工作目標;

(二)《章程》規定的有關義務。

第六條 合同簽訂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一方如果確有正當理由需要解除合同,須徵得對方同意。

第七條 聘期內如果發生雙方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致使合同無法正常履行,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的,須雙方協商一致。

第八條 聘任期滿,如甲方對乙方聘期考核合格,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續訂或另行簽訂聘任合同。

第九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合同自行終止:

(一)聘任期滿,雙方沒有續訂合同;

(二)乙方達到法律規定的離退休年齡或條件。

第十條 一方如有嚴重違反《章程》的行為,另一方可以通知對方解除聘任合同。

第十一條 任何一方違反合同,應按尚未履行的合同期限支付給對方相當於乙方崗位津貼額度的違約金,其他違約責任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_份,經雙方簽字後生效。

第十三條 本合同中未盡事項,可由雙方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