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牆瓷磚採購合同書(精選3篇)

外牆瓷磚採購合同書 篇1

甲方:

外牆瓷磚採購合同書(精選3篇)

乙方:

因工程建設需要,甲方同意將湛江市第十中學第 幢教學樓的外牆磚、地板磚、樓梯磚及其他部位的瓷片發包給乙方採購。根據《民法典》的通用專用款及《建設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的有關規定,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的原則,甲、乙雙方友好協商,達成以下合同條款:

一、工程名稱及地點:

二、發、承包內容

1、外牆磚、地板磚、樓梯磚及其他部位瓷片的採購及運輸(不含卸貨)。

2、產品規格與質量、數量(符合國家同一型號質量標準)。

1)外牆磚:

2)地板磚:

3)樓梯磚:

4)瓷片:

3、不含税單價及造價

1)外牆磚:

2)地板磚:

3)樓梯磚:

4)瓷片:

5)總造價:

三、材料供應及付款方式:

1、材料供應按工程進度要求,但甲方須及時且提前一天告知乙方所需材料及數量。

2、材料到達施工現場後,甲方必須及時組織人員驗收並安排人員卸貨。

3、合同生效後,甲方必須在合同生效之日起30天把合所列材料總數拉完,並且甲方接收材料之後30天內把所有款項結清。

4、乙方必須按合同要求,保質保量按時送達材料。

四、若因預訂材料面積不足需補供材料,由此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均由甲方負擔。

五、甲方如不按照合同履約,每逾期一天應按合同總價款的10%作為違約金賠償給乙方,乙方如不按時供應材料,每逾期一天按合同總價款的5%作為違約金賠償給甲方,若材料不符合質量標準甲方無條件退貨,費用乙方自負。

六、材料附帶出廠證明,合格證等質量驗收相關資料,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決定,本合同一式二份,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後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電話:

年月日 電話:

外牆瓷磚採購合同書 篇2

發包方: (甲方)

承包方: (乙方)

依據《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它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信原則,並結合天酬苑中區-1商業樓工程具體情況。經陝西XX公司第三項目部(以下簡稱甲方)與 (以下簡稱乙方)協商,特訂立如下協議:

一、工程名稱:

二、工程地點:____市中心大街中段

三、供應範圍: 240X1553標準磚

四、合同單價: 0.35元塊(含税)

五、供應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六、供貨數量:共計:40000.00塊(大寫:肆萬塊)

七、付款方式:共計14000元(款到發貨)

八、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負責解決施工現場內的道路以及材料到場後的堆放位置.

(2)乙方材料到場後,先通過現場技術員進行檢驗合格後方可與材料員、保管員計量入場。

(3)乙方應按照甲方要求按時供應材料,若乙方未能按時供應造成甲方現場機械及人員窩工的一切費用由乙方負責。

(4)甲乙雙方嚴格按照國家現行的原材料驗收標準進行質量驗收,乙方到場的材料經檢驗不合格的不予計量入場,並應立即清理出場造成的損失乙方自負。

(5)乙方車輛在運輸過程中及施工現場內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負責。

九、上述條款未涉及事宜需雙方協商解決,並形成書面文本。簽字蓋章後生效,工程竣工驗收結算後失效。望甲乙雙方嚴格遵守。

十、本合同執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甲乙雙方協商解決,或向工程所在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調解。協商不成或調解不成的,雙方同意由____市仲裁委員會或向____市人民法院起訴。

一、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負責人: 乙方負責人: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外牆瓷磚採購合同書 篇3

供方:(以下簡稱甲方)

需方:(以下簡稱乙方)

供需雙方本着平等、互利等價有償,誠實信用的原則,在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籤訂本合同。需方向供方訂購下貨物貨物,經雙方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合同,具體內容如下:

一、供貨清單

供貨總金額(大寫): 叁萬捌仟貳佰伍拾陸元整,(小寫):38256.00元。

二、運輸方式及費用

1、運輸方式:汽運。

2、運輸費用:由供貨方承擔。

需方貨運詳細地址:;

三、結算方式:貨款在供方供貨後一個月內結清,供方開具普通發票。

四、交貨方式

1.交貨日期:需方在簽定合同後3個工作日內供貨。

2.由供方負責發貨,交貨日期以需方簽字的送貨單日期為準。

五、貨物驗收

1.驗收標準:提供檢測報告、產品合格證。

2.需方收到貨物後經現場驗收合格後進入工地。

六、保修條款:按照國家規定

七、所有權:貨物所有權在需方未全部支付貨款前仍屬於供方,如需方未能在合同規定的付款期 限內履行付款義務,供方有權將貨物收回,同時需方須承擔因此給供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包括但不限於支付違約金、貨物收回所產生的運費及其他相關費用。

八、風險轉移:貨物損毀的風險自到貨之日起轉移到需方。

九、違約責任:

1.供方責任:供方如不能如期交貨,供方須按照供貨金額的10%/日向需方支付違約金,並賠償由此給需方造成的損失。

2需方責任:需方未能按時履行其付款義務,應承擔違約責任,須按照未付款部分的10%/日向供方支付違約金,並賠償由此給供方造成的損失。

十、不可抗力:因颱風、地震、水災以及其它非需、供方責任造成的,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 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為不可抗力。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將事件情況通知對方,並在15天內提供事件詳情以及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證明文件,按事件對履行合同的影響程度,由雙方協商決定是否解除合同、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延期履行

。十一、解決糾紛的方式:如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應首先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 方均可向合同簽訂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通過法律程序予以解決。

十二、合同擔保:如需提供擔保,另簽訂擔保合同作為本合同附件。

十三、合同變更:合同履行中,如一方需要修改,必須在供方發貨前3 日提出,在雙方同意 後簽訂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之附件。

十四、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 無

十五.本合同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十六、本合同一式兩 份,供方執壹份,需方執壹份。未盡事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處理。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