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安全防護工程合同書(精選3篇)

生命安全防護工程合同書 篇1

甲方:

生命安全防護工程合同書(精選3篇)

乙方:

根據《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遵循平等、自願、公平的原則。結合本工程實際情況,經雙方協商簽訂本合同

一、工程名稱: 路生命安全防護工程

二、施工範圍與內容:

路段,道路安全標牌、標誌、道口標註、警示樁、標線、振動標線的施工與安裝。

三、工程工期:乙方按甲方要求在規定時間內完成施工項目工程。

四、合同價款:大寫:

小寫:

附:工程單、總價明細:

本合同為固定單價。本工程按日照市規劃建築設計院設計圖為依據,工程量以實際為準。

五、結算與付款方式:

合同簽訂並施工完畢後,甲方需以電匯方式付款給乙方合同價款80%,餘款20%半年內付清。

六、維修:

乙方按GB5768—20__“道路交通標誌和標線”標準、按規範要求,進行質量自檢並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如因產品質量問題造成的損失,由乙方無條件予以維修或更換。如因不可抗力,如自然災害或人為故障造成的損壞,乙方不負責維修。

七、權利與施工要求:

1、甲方有權對乙方工程質量、進度、技術、保障措施等施工內容全程監督檢查,發現問題及時對乙方提出整改意見,乙方應積極採取措施按照甲方和設計要求進行整改。

2、 甲方需向乙方提供施工沿線施工點地下管網、供水、供暖及地下光纜等線路分佈圖,因圖紙不詳導致乙方對施工地點地下管網、供水暖及地下光纜等線路造成的損壞,由甲方承擔。

3、乙方必須嚴格按照甲方設計要求和GB5768—20__“道路交通標誌和標線”標準要求製作並施工,確保工程質量。

4、乙方必須在施工現場設置明顯的施工標誌,施工人員必須正確佩帶勞動安全防護用品,防止施工過程中交通事故的發生,正常施工過程中出現的安全事故與甲方無關。

5、乙方必須合理安排各項工作,保證按期完成施工項目。

八、變更:

1、因甲方原因而造成合同中所列施工項目在數量、質量、品種、服務上的變化,導致費用的增加,其費用增加部分由甲方支付。

2、因乙方原因而造成合同中所列施工項目在數量、質量、品種、服務上的變化,導致費用的增加,其費用增加部分由乙方支付。

3、乙方應按照國標GB5768—20__“道路交通標誌和標線”標準要求施工,因乙方未按要求施工而導致的質量及其它相關問題,由乙方承擔。

九、仲裁:

凡有關本合同或執行本合同而發生的一切爭議,應通過協商解決;如不能解決,則可向有關部門提請仲裁,該仲裁委員會作出的仲 裁是最終的,甲、乙雙方均應受其約束,仲裁費用由敗訴方承擔。

十、未盡事宜

甲、乙雙方本着友好合作的目的,進行協商解決,如因國家政策調整或與國家政策法規不符,以國家政策為準。

十一、相關技術、施工及更改文本均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甲、乙雙方代表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均有義務嚴格履行本合同規定的各項條款和條件。

十三、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存查。

甲 方: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電 話: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電 話:

年 月 日

生命安全防護工程合同書 篇2

甲方:

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法律法規,針對乙方向甲方採購安全防護裝備等產品之相關事宜,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籤訂如下協議,供雙方共同遵守。

二、產品交付

1、交貨日期:

2、交貨地點:

三、貨款結算

1.簽訂合同時預付20%定金,餘款貨到一個月內轉賬

2、甲方依據本合同總金額向乙方開具8%增值税税票,乙方收到發票後如對票據上的貨款金額有異議應於5個工作日內書面告知甲方,並與甲方進行對賬,否則,視為乙方已認可。

四、產品質量和異議期:符合現行規定的行業標準;異議期為貨到5日內,逾期未提出異議的,視為質量合格。如乙方在異議期提出的異議經甲方核實確認的,甲方根據實際情況給予維修,符合甲方調換條件的給予調換。

五、產品質保期

如甲方所供產品有質保期的,則質保期按國家相關規定執行,質保期自產品交付之日起算;如在質保期內發生產品質量問題,經甲方確認並非人為因素造成的情況下,甲方將視情況進行維修或調還。

六、其他約定

1、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之任何爭議,應首先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一方有權向合同簽訂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解決;

2、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二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2年。

甲方(章):乙方(章): 法定代表人: 法人代表:

委託代理人:委託代理人:

電話:電 話:

開户銀行:開户銀行:

賬號: 賬號:

日期:    日期:

生命安全防護工程合同書 篇3

甲方:

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法律法規,針對乙方向甲方採購安全防護裝備等產品之相關事宜,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籤訂如下協議,供雙方共同遵守。

一、產品交付

1、交貨日期:

2、交貨地點:

二、貨款結算

1.簽訂合同時預付20%定金,餘款貨到一個月內轉賬

2、甲方依據本合同總金額向乙方開具8%增值税税票,乙方收到發票後如對票據上的貨款金額有異議應於5個工作日內書面告知甲方,並與甲方進行對賬,否則,視為乙方已認可。

三、產品質量和異議期:符合現行規定的行業標準;異議期為貨到5日內,逾期未提出異議的,視為質量合格。如乙方在異議期提出的異議經甲方核實確認的,甲方根據實際情況給予維修,符合甲方調換條件的給予調換。

四、產品質保期

如甲方所供產品有質保期的,則質保期按國家相關規定執行,質保期自產品交付之日起算;如在質保期內發生產品質量問題,經甲方確認並非人為因素造成的情況下,甲方將視情況進行維修或調還。

五、其他約定

1、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之任何爭議,應首先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一方有權向合同簽訂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解決;

2、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二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2年。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人代表:

委託代理人:委託代理人:

電話:電話:

開户銀行:開户銀行:

賬號:賬號:

日期: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