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安全防護工程合同書 篇1
甲方:
乙方:
根據《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遵循平等、自願、公平的原則。結合本工程實際情況,經雙方協商簽訂本合同。
一、工程名稱: 路生命安全防護工程
二、施工範圍與內容:
路段,道路安全標牌、標誌、道口標註、警示樁、標線、振動標線的施工與安裝。
三、工程工期:乙方按甲方要求在規定時間內完成施工項目工程。
四、合同價款:大寫:
小寫:
附:工程單、總價明細:
本合同為固定單價。本工程按日照市規劃建築設計院設計圖為依據,工程量以實際為準。
五、結算與付款方式:
合同簽訂並施工完畢後,甲方需以電匯方式付款給乙方合同價款80%,餘款20%半年內付清。
六、維修:
乙方按GB5768—20__“道路交通標誌和標線”標準、按規範要求,進行質量自檢並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如因產品質量問題造成的損失,由乙方無條件予以維修或更換。如因不可抗力,如自然災害或人為故障造成的損壞,乙方不負責維修。
七、權利與施工要求:
1、甲方有權對乙方工程質量、進度、技術、保障措施等施工內容全程監督檢查,發現問題及時對乙方提出整改意見,乙方應積極採取措施按照甲方和設計要求進行整改。
2、 甲方需向乙方提供施工沿線施工點地下管網、供水、供暖及地下光纜等線路分佈圖,因圖紙不詳導致乙方對施工地點地下管網、供水暖及地下光纜等線路造成的損壞,由甲方承擔。
3、乙方必須嚴格按照甲方設計要求和GB5768—20__“道路交通標誌和標線”標準要求製作並施工,確保工程質量。
4、乙方必須在施工現場設置明顯的施工標誌,施工人員必須正確佩帶勞動安全防護用品,防止施工過程中交通事故的發生,正常施工過程中出現的安全事故與甲方無關。
5、乙方必須合理安排各項工作,保證按期完成施工項目。
八、變更:
1、因甲方原因而造成合同中所列施工項目在數量、質量、品種、服務上的變化,導致費用的增加,其費用增加部分由甲方支付。
2、因乙方原因而造成合同中所列施工項目在數量、質量、品種、服務上的變化,導致費用的增加,其費用增加部分由乙方支付。
3、乙方應按照國標GB5768—20__“道路交通標誌和標線”標準要求施工,因乙方未按要求施工而導致的質量及其它相關問題,由乙方承擔。
九、仲裁:
凡有關本合同或執行本合同而發生的一切爭議,應通過協商解決;如不能解決,則可向有關部門提請仲裁,該仲裁委員會作出的仲 裁是最終的,甲、乙雙方均應受其約束,仲裁費用由敗訴方承擔。
十、未盡事宜:
甲、乙雙方本着友好合作的目的,進行協商解決,如因國家政策調整或與國家政策法規不符,以國家政策為準。
十一、相關技術、施工及更改文本均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甲、乙雙方代表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均有義務嚴格履行本合同規定的各項條款和條件。
十三、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存查。
甲 方: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電 話: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電 話:
年 月 日
生命安全防護工程合同書 篇2
甲方:
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法律法規,針對乙方向甲方採購安全防護裝備等產品之相關事宜,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籤訂如下協議,供雙方共同遵守。
二、產品交付
1、交貨日期:
2、交貨地點:
三、貨款結算
1.簽訂合同時預付20%定金,餘款貨到一個月內轉賬
2、甲方依據本合同總金額向乙方開具8%增值税税票,乙方收到發票後如對票據上的貨款金額有異議應於5個工作日內書面告知甲方,並與甲方進行對賬,否則,視為乙方已認可。
四、產品質量和異議期:符合現行規定的行業標準;異議期為貨到5日內,逾期未提出異議的,視為質量合格。如乙方在異議期提出的異議經甲方核實確認的,甲方根據實際情況給予維修,符合甲方調換條件的給予調換。
五、產品質保期
如甲方所供產品有質保期的,則質保期按國家相關規定執行,質保期自產品交付之日起算;如在質保期內發生產品質量問題,經甲方確認並非人為因素造成的情況下,甲方將視情況進行維修或調還。
六、其他約定
1、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之任何爭議,應首先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一方有權向合同簽訂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解決;
2、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二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2年。
甲方(章):乙方(章): 法定代表人: 法人代表:
委託代理人:委託代理人:
電話:電 話:
開户銀行:開户銀行:
賬號: 賬號:
日期: 日期:
生命安全防護工程合同書 篇3
甲方:
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法律法規,針對乙方向甲方採購安全防護裝備等產品之相關事宜,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籤訂如下協議,供雙方共同遵守。
一、產品交付
1、交貨日期:
2、交貨地點:
二、貨款結算
1.簽訂合同時預付20%定金,餘款貨到一個月內轉賬
2、甲方依據本合同總金額向乙方開具8%增值税税票,乙方收到發票後如對票據上的貨款金額有異議應於5個工作日內書面告知甲方,並與甲方進行對賬,否則,視為乙方已認可。
三、產品質量和異議期:符合現行規定的行業標準;異議期為貨到5日內,逾期未提出異議的,視為質量合格。如乙方在異議期提出的異議經甲方核實確認的,甲方根據實際情況給予維修,符合甲方調換條件的給予調換。
四、產品質保期
如甲方所供產品有質保期的,則質保期按國家相關規定執行,質保期自產品交付之日起算;如在質保期內發生產品質量問題,經甲方確認並非人為因素造成的情況下,甲方將視情況進行維修或調還。
五、其他約定
1、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之任何爭議,應首先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一方有權向合同簽訂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解決;
2、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二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2年。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人代表:
委託代理人:委託代理人:
電話:電話:
開户銀行:開户銀行:
賬號:賬號:
日期: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