銷售公司勞動合同書(通用5篇)

銷售公司勞動合同書 篇1

為了保護企業和勞動者的合法權益,依法確定勞動關係,甲、乙雙方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以下簡稱勞動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在平等自願、公平公正、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簽訂本協議。

銷售公司勞動合同書(通用5篇)

一、 本協議簽約雙方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二、 勞動協議期限

勞動協議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工作職責

(一) 甲方聘用乙方在 部門 工作(崗位)。乙方需按甲方確定的時間內按質按量完成工作內容。

(二)甲方確因工作需要或因乙方的能力和表現,可變更乙方的工作崗位,乙方有反映本人意見的權利,但未經甲方批准,必須服從。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因甲方工作特性決定,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方式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 標準工時制:每週 週一 至 週六 工作,每日工作 8個小時,每週正式上班天數為 六 天。每週至少休息一天。

(二)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除(勞動法)第四十二條規定的情形外,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最長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三)節假日及下班時間員工因未完成本職工作自願加班或補班者,公司不支付加班費。 (四)甲方依工作情況適當調整安排員工的法定節假日。五、勞動保護,工作條件 (一)甲方應按勞動法有關規定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衞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具體按本公司規章制度辦理。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甲方參照國家關於醫療期的規定執行。

(三)試用期間如變更單位,需提前半個月通知甲方,雙方協商終止試用合同。六、勞動報酬 (一)按甲方現行工作制度和工資分配方式,乙方月基本工資為(人民幣) 元。

(二)甲方實行新的工資制度,調整工資水平或乙方崗位(職務)發生變動時,工資待遇應予以調整。

(三)甲方的發薪日期為每月15日,發放上月工資。業務佣金的計算為成交每套房屋總價的0.1%,業務佣金發放日期視具體項目而定,最晚日期不超過甲方拿到業務佣金的當月。甲方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的工資。

七、社會保險 (一)乙方成為公司正式員工後,享有甲方為其繳納綜合保險。(可以協商暫定)

勞動紀律和獎懲辦法

甲方依法制定各項規章制度(員工守則、規章制度、保密協議),乙方在協議期內應嚴格遵守執行。

甲方對於模範遵守規章制度的及工作成績優異者按公司有關獎懲規定給予精神鼓勵和物質鼓勵,對違反企業規章制度的可給予批評教育或紀律處分;嚴重者,甲方有權予以辭退。

甲方不得對乙方進行體罰、毆打、搜身、拘禁和侮辱以及鎖閉工作場所限制乙方人身自由。

辭退和辭職條款

符合下列情形者,甲方可以解除協議,辭退乙方: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乙方在患病或者非因公負傷,在規定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甲方工作的;

3、乙方因嚴重違反甲方勞動紀律或規章制度的;

4、乙方因玩忽職守、嚴重失誤、私營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失的;

5、乙方不能勝任公司,經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的;

6、勞動協議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協議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協議達成協議的;

7、在勞動協議中另有約定的。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勞動協議自動解除:

1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勞動教養的;

2甲方宣告解散的。

3合同期限屆滿

4雙方約定的試用期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出現

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以提出辭職:

1、甲方不按勞動協議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提供勞動條件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非法限制乙方人身自由手段強迫勞動工作的;

3、雙方沒有其他特殊約定事項,乙方可提出辭職。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勞動協議,辭退乙方:

1、乙方因病、非工負傷,在本公司規定治療期間的;

2、乙方在孕期、產期和哺乳期間的;

3、勞動協議期限未滿又不符合以上第九條第一款規定的;

4、乙方因公負傷,完全或大部份喪失勞動能力的,在本公司規定的工傷期內。

十、雙方協商一致,約定下列條款 (一)乙方工作涉及甲方商業祕密和與知識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的,甲方可以事前與乙方依法協商約定保守商業祕密或競業限制的事項,並簽訂保守商業祕密協議或競業限制協議。 (二)由甲方出資對乙方進行專業技術培訓,並要求乙方履行服務期的,應當事前徵得乙方同意,並簽訂協議,明確雙方權利義務。 (三)甲乙雙方需要約定的其它事項(員工守則)。十一、違約責任,勞動爭議 (一)勞動協議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雙方應當全面履行,並嚴格依法執行勞動協議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和給付經濟補償的規定。 (二)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協議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甲乙雙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三)甲方違反勞動法律、法規和規章,損害乙方合法權益的,乙方有權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和有關部門投訴。十二、其他事項 (一)勞動協議期內,乙方户籍所在地址、現居住地址、聯繫方式等發生變化,應當在3個工作日內告知甲方,以便於聯繫。

無論何種原因,乙方離開甲方公司,應及時辦清移交手續。

本協議未及事宜,參考《員工守則》。 (三)本協議期滿後自行終止;如雙方有意續簽,雙方另籤協議。 (四)本協議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簽訂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 户籍所在地:委託代理人(簽名): 身份證號碼:

家庭住址: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銷售公司勞動合同書 篇2

一、 本協議簽約雙方

甲方:____________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 (以下簡稱乙方)

二、 勞動協議期限

勞動協議固定期限:自____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止。

三、工作職責

(一) 甲方聘用乙方在 部門 工作(崗位)。乙方需按甲方確定的時間內按質按量完成工作內容。

(二)甲方確因工作需要或因乙方的能力和表現,可變更乙方的工作崗位,乙方有反映本人意見的權利,但未經甲方批准,必須服從。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因甲方工作特性決定,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方式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____________

標準工時制:每週______ 至______工作,每日工作______個小時,每週正式上班天數為______天。每週至少休息一天。

(二)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除(勞動法)第四十二條規定的情形外,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最長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三)節假日及下班時間員工因未完成本職工作自願加班或補班者,公司不支付加班費。

(四)甲方依工作情況適當調整安排員工的法定節假日。

五、勞動保護,工作條件

(一)甲方應按勞動法有關規定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衞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具體按本公司規章制度辦理。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甲方參照國家關於醫療期的規定執行。

(三)試用期間如變更單位,需提前半個月通知甲方,雙方協商終止試用合同。

六、勞動報酬

(一)按甲方現行工作制度和工資分配方式,乙方月基本工資為(人民幣) __________________元。

(二)甲方實行新的工資制度,調整工資水平或乙方崗位(職務)發生變動時,工資待遇應予以調整。

(三)甲方的發薪日期為每月15日,發放上月工資。業務佣金的計算為成交每套房屋總價的0.1%,業務佣金發放日期視具體項目而定,最晚日期不超過甲方拿到業務佣金的當月。甲方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的工資。

七、社會保險

(一)乙方成為公司正式員工後,享有甲方為其繳納綜合保險。(可以協商暫定)

八、 勞動紀律和獎懲辦法

(一) 甲方依法制定各項規章制度(員工守則、規章制度、保密協議),乙方在協議期內應嚴格遵守執行。

(二) 甲方對於模範遵守規章制度的及工作成績優異者按公司有關獎懲規定給予精神鼓勵和物質鼓勵,對違反企業規章制度的可給予批評教育或紀律處分;嚴重者,甲方有權予以辭退。

(三) 甲方不得對乙方進行體罰、毆打、搜身、拘禁和侮辱以及鎖閉工作場所限制乙方人身自由。

九、 辭退和辭職條款

(一) 符合下列情形者,甲方可以解除協議,辭退乙方: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乙方在患病或者非因公負傷,在規定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甲方工作的;

3、乙方因嚴重違反甲方勞動紀律或規章制度的;

4、乙方因玩忽職守、嚴重失誤、私營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失的;

5、乙方不能勝任公司,經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的;

6、勞動協議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協議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協議達成協議的;

7、在勞動協議中另有約定的。

(二)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勞動協議自動解除:

1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勞動教養的;

2甲方宣告解散的。

3合同期限屆滿

4雙方約定的試用期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出現

(三) 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以提出辭職:

1、甲方不按勞動協議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提供勞動條件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非法限制乙方人身自由手段強迫勞動工作的;

3、雙方沒有其他特殊約定事項,乙方可提出辭職。

(四)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勞動協議,辭退乙方:

1、乙方因病、非工負傷,在本公司規定治療期間的;

2、乙方在孕期、產期和哺乳期間的;

3、勞動協議期限未滿又不符合以上第九條第一款規定的;

4、乙方因公負傷,完全或大部份喪失勞動能力的,在本公司規定的工傷期內。

十、雙方協商一致,約定下列條款

(一)乙方工作涉及甲方商業祕密和與知識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的,甲方可以事前與乙方依法協商約定保守商業祕密或競業限制的事項,並簽訂保守商業祕密協議或競業限制協議。

(二)由甲方出資對乙方進行專業技術培訓,並要求乙方履行服務期的,應當事前徵得乙方同意,並簽訂協議,明確雙方權利義務。

(三)甲乙雙方需要約定的其它事項(員工守則)。

十一、違約責任,勞動爭議

(一)勞動協議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雙方應當全面履行,並嚴格依法執行勞動協議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和給付經濟補償的規定。

(二)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協議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甲乙雙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三)甲方違反勞動法律、法規和規章,損害乙方合法權益的,乙方有權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和有關部門投訴。

十二、其他事項

(一)勞動協議期內,乙方户籍所在地址、現居住地址、聯繫方式等發生變化,應當在3個工作日內告知甲方,以便於聯繫。

(二) 無論何種原因,乙方離開甲方公司,應及時辦清移交手續。

(三) 本協議未及事宜,參考《員工守則》。

(三)本協議期滿後自行終止;如雙方有意續簽,雙方另籤協議。

(四)本協議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簽訂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 乙方(簽名):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户籍所在地: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名):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

銷售公司勞動合同書 篇3

用人單位:

勞 動 者:

合同編號:

用人單位(簡稱“甲方”

全 稱: 工程勞務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勞動者(簡稱“乙方”

姓名: 性別: X 民族:

家庭住址: 身份證號碼:

根據國家《勞動法》等法律的相關規定,甲乙雙方遵循自願、平等、誠信原則,經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勞動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工作安排和勞動合同期限

一) 根據甲方與用工單位簽訂的《勞務派遣合同》,結合用工單位施工現場等實際情況,經乙方同意,現安排 同志,擔任 工作,工種 工,工作時間折算係數 。

二) 勞動合同期限:

合同期暫定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共 年;當合同期滿,經雙方同意,可續訂合同。期滿後如甲方仍需勞力則應與乙方續訂勞動合同。如乙方擔任的工作或所在的分項工程提前完工時,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第二條 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一) 鑑於甲方系建築施工企業,施工地點具有不確定性、臨時性的特點,確定工作地點存在一定困難,乙方對此表示理解,並同意甲方可以調動、調整乙方工作崗位、工作地點。

二) 乙方按照甲方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第三條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甲方系建築行業,因施工特點、工藝要求、現場組織、氣候、外界等影響,造成工作時間的難以確定性特點,乙方的工作時間和休息時間以滿足施工現場作業的要求和安排為準,並按計價工資方式核算乙方薪酬。

第四條 勞動報酬

1、工資按照計件工資核算,甲方委託用工單位採取現金髮放方式直接支付給乙方。

2、應發工資計算方法:

按照每工班計件薪酬總額,除以工班人員總工作時間計算出該班組每小時平均計件工資標準。

技術工人工作時間係數1.2,普通工人工作時間係數1.0。

班組每小時平均計件工資標準乘以各自的工作時間,即為該人員的當月應發工資薪酬,。

3、乙方代表即甲方委派的工班長,全權負責本班組甲方與乙方、乙方與用工單位、甲方與用工單位之間的經濟活動關係,乙方承諾完全同意、認可該工班長的一切經濟活動行為。

4、乙方對應發工資額、實發工資額、代扣代繳額、扣減額(如違紀罰款、賠償損失)等有異議的,應在領取工資後的 3 個工作日內提出,逾期的,視為乙方對發放的工資無任何異議。

第五條 社會保險

乙方委託甲方代辦各種社會保障業務,標準為乙方應發計價工資的5%,由甲方包乾負責,統一繳納。

第六條 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一) 甲方依法按規定建立健全工作規範、操作規程、勞動安全衞生制度,為乙方提供符合勞動安全衞生標準的工作場所和必須的勞動工具或辦公設施。

二) 甲方根據乙方崗位情況,據情向乙方提供國家及甲方規定的勞動保護用品,並結合崗位與職業病關

聯性,定期或不定期的進行職業病健康狀況檢查。

三) 乙方須嚴格遵守甲方制訂的工作規範、操作規程、工藝流程、勞動安全衞生等制度,自覺預防事故和職業病的發生。

四) 甲方根據崗位和工作性質,對乙方進行必要的業務、職業技能培訓和職業道德、職業安全、勞動保

護等方面的教育。乙方也應自覺地加強勞動保護、安全生產、職業病預防等方面知識的學習,按章進行勞動,提高自我保護能力。

第七條 勞動紀律

甲乙各方應遵守以下約定:

一) 乙方應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勞動紀律,聽從甲方指揮,服從甲方管理,接受

甲方教育,遵守職業道德,愛護企業財產,維護企業利益。

二) 對乙方執行規章制度、勞動紀律的情況,甲方有權採取檢查、調查核實、督促改正、獎勵懲罰等管理手段。

三) 乙方違反甲方規章制度、勞動紀律、技術規範、操作規程,使甲方商譽、經濟、財產受到損害、損失、損壞、損毀的,應賠償甲方損失;甲方還可依據國家規定、單位制度,給予乙方處分,直至依法解除本合同。

(四)乙方必須遵守用工單位的勞動紀律和各項管理制度和工作標準,服從用工單位的指揮、協調和安排。因乙方自身原因違反、違規、違章作業造成的工作質量缺陷、返工和各種傷害,由乙方自行負責並承擔費用。

第八條 勞動合同變更及解除

一) 甲乙雙方應遵守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變更本勞動合同,變更勞動合同,應當簽訂變更勞動合同協議並辦理變更手續。

二)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三)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嚴重違反甲方規章制度或勞動紀律的。

2、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3、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被勞動教養的。

4、法律、行政法規、國家規定的其他解除勞動合同情形。

5、合同簽訂後乙方不按時報到或報到後不上班連續或累計超過15天的。

6、乙方違規違約擅自離職的。

7、乙方在同城或異地下落不明,甲方按本合同寫明的聯繫地址,書面通知乙方解除勞動合同無回覆,繼而通過媒體公告送達告知期滿的。

四) 乙方解除勞動合同,除依法不需通知外,應提前30日(試用期內為3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且不得離崗,以便甲方有時間重新招聘,接續乙方工作。乙方違反本項約定,應承擔賠償責任,賠償的範圍包括但不限於以下款項:

1、乙方突然離職,導致生產、工作中斷、造成甲方的直接經濟損失。

2、乙方離職,甲方另招人員產生的費用。

五) 甲方單方解除與乙方勞動合同的,應事先將解除的理由書面通知勞動者本人。

六) 甲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按法律的規定執行。

第九條 勞動合同終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一) 當《勞動法》第44條規定的情形出現時。

二)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合同,自任務完成時,即行終止。

第十條 勞動合同續訂

本合同期滿,雙方同意續訂勞動合同的,應另行簽約。

第十一條 物品歸還、文件移交、債務清償

甲乙雙方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乙方應歸還甲方一切所有權、知識產權屬於甲方的一切文件及全部電子文檔資料和物品;甲方一次性清償債務。

第十二條 勞動爭議處理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的,先應協商解決。一方不願協商或協商不成的,可向本單位所在地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調解、仲裁;調解、仲裁不成的,可依法仲裁、訴訟。

第三條 其他

一) 生效與終止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至本合同期滿、甲方支付完畢勞務報酬後自行終止。

二) 附則

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根據具體情況結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及規章的有關規定共協商,做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執二份,乙方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本人簽名):

委託代理人(簽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銷售公司勞動合同書 篇4

甲 方:_____(聘方)

乙 方:_____(受聘方)(本職工作單位:_____職務:_____)

甲乙雙方已相互介紹了涉及本合同主要內容的有關情況,在自願平等和相互信任的基礎上,簽定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乙方自願申請到甲方從事律師工作,甲方決定聘乙方為本事務所律師。

第二條 乙方的聘任職務是_____律師,其工作範圍為國家法律所規定的各項律師業務。

第三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甲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可行使以下權利:

1.為乙方安排工作,分配任務;

2.監督檢查乙方工作情況;

3.在乙方工作成績突出或對事務所有重大貢獻時,給予獎勵;對乙方工作中發生的違章違紀行為,予以處罰;

4.確定或調整乙方的工資和福利待遇。

甲方須履行的義務:

1.使乙方及時獲取勞動報酬;

2.使乙方合理享受事務所的勞保福利待遇;

3.為乙方履行職務提供一定的工作條件;

4.依法維護乙方在履行職務時的合法權益;

5.為乙方更新知識、進修深造提供便利和創造條件。

第四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有以下權利:

1.依法履行律師職務;

2.獲取勞動報酬;

3.對事務所的管理工作提出建議和批評;

4.依事務所規定的條件申請加入合夥律師;

5.辭職(須提前三個月提出書面申請)。

乙方須履行的義務:

1.遵守事務所的各項規章制度,接受事務所的領導和監督,服從工作安排;

2.在履行律師職務時,不得違反國家法律和違背職業道德;

3.不得從事有損於事務所聲譽的活動;

4.不斷提高自己的實際工作能力和業務素質。

第五條 勞動報酬和福利待遇:

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的勞動報酬和福利待遇,按事務所制定的<勞動工資和福利待遇管理辦法>執行。

第六條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在下列情況下,事務所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應聘律師違反事務所規章制度,不積極履行義務,經勸阻不改時;

2.應聘律師嚴重違反工作紀律或違背職業道德;

3.應聘律師因違法亂紀被撤銷律師資格;

4.應聘律師因其他原因不宜繼續履行職務時。

在下列情況下,合同自行解除:

1.應聘律師應徵入伍,出國定居或留學;

2.應聘律師因病或人身意外事故無法繼續履行職務滿六個月;

3.無故不上班工作滿一個月;

4.經批准成為事務所合作律師;

5.事務所自行撤銷或破產。

在下列情況下,合同可以變更:

1.雙方協商之;

2.因國家政策法令發生變化時。

第七條 合同解除後一個月內,乙方須立即交出有關文件,案卷材料和律師工作執照,並辦理業務交接手續停止履行律師職務。

第八條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為_____年,從合同簽字生效之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合同期滿時,雙方可以另行辦理續簽事宜。

第九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報司法行政機關備案一份,三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 方(蓋章):_____        乙 方(蓋章):_____

主任簽字: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___年___月___日

銷售公司勞動合同書 篇5

甲方(用人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員工、工作人員)):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同意,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項。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類型為_________期限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終止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其中試用期_________。

二、工作內容和義務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崗位工作。甲方可依照有關規定,經與乙方協商,對乙方的工作職務和崗位進行調整。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並履行下列義務:

1.遵守國家憲法、法律、法規;

2.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

3.維護甲方的榮譽和利益;

4.忠於職守,勤奮工作;

5.履行保守甲方商業祕密,不得利用甲方的商業祕密為本人或其他經濟組織和個人謀取不正當的經濟利益。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四條 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不超過四十小時。甲方由於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的,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個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制度的,平均日和周工作時間不超過標準工作時間。

執行不定時工時制度的,工作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_________工時制度。

第五條 甲方延長乙方工作時間,應安排乙方同等時間倒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六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制定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衞生制度及其標準。

甲方應按照國家或當地政府有關部門的規定組織安排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第七條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衞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四、勞動報酬

第八條 甲方的工資分配應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實行同工同酬。

第九條 在法定工作時間內,乙方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甲方每月_________日以貨幣形式足額支付乙方工資,工資不低於_________元,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為_________元。

第十條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或延長工作時間的,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和國家有關規定支付工資報酬。

第十一條 由於甲方的原因,使乙方不能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勞動的,甲方保證支付乙方的生活費不低於_________元。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二條 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當地人民政府關於社會保障的有關規定交納職工養老、失業和大病統籌及其他社會保險費用。

甲方應為乙方填寫《職工養老保險手冊》。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後,《職工養老保險手冊》按有關規定轉移 。

第十三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起醫療期和醫療期滿後關於本合同的辦理,按照勞動部頒發的《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執行。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醫療和生活費用按照_________執行。

第十四條 乙方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保險等待遇按國家和當地人民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___。

六、勞動紀律

第十六條 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規定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衞生、工作制度和工作規範;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和職業技能。

第十七條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必要的紀律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八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十九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的內容。

第二十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一條 合同期內,甲方委派乙方到境內外甲方所屬機構工作的,原有勞動合同仍然有效,但應和企業簽訂有關境內外工作的協議;經甲方批准,乙方到境內外非甲方所屬機構擔任一定階段工作的,可由乙方與該機構簽訂有關協議。

第二十二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以欺詐手段訂立本合同的;

3.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損失的;

5.泄露甲方商業祕密,給甲方造成嚴重損失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7.不能勝任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8.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9.勞動合同訂立時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三條 甲方按照第二十二條第7、8、9項的規定解除本合同時,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第二十四條 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應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説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並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解除合同。

第二十五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二條第7、8、9項和第十四條終止、解除本合同:

1.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醫療終結,經市、區、縣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4.距法定退休年齡十年以內的職工;

5.復員退伍義務和建設徵地農轉工人中初次參加工作未滿三年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六條 乙方欲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在乙方完成在手業務以及清理完所辦理的債權債務的情況下,可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十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侵害乙方合法人身權利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4.甲方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勞動安全衞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勞動關係即終止。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應當在本合同期滿前_________天向對方表示續訂意向。

第二十九條 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乙方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或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終止條件出現,本合同終止。

八、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第三十條 甲方根據本合同第二十條、二十二條第7、8、9項、第二十四條解除勞動合同,應按勞動部制發的《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給乙方經濟補償。

第三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並對乙方造成損害的,甲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並按勞動部《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執行:

1.由於甲方原因訂立無效勞動合同,包括勞動合同部分無效的;

2.甲方故意拖延不訂立勞動合同,即招用不按規定訂立勞動合同以及勞動合同到期後十日內未辦理續訂勞動合同手續的;

3.甲方違反《勞動法》的規定侵害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合法權益的;

4.違反《勞動法》的規定或本合同規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的。

第三十二條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除要求甲方補足工資報酬、經濟補償外,還可以按國家和當地政府有關規定,要求甲方支付賠償金:

1.剋扣或者故意拖欠支付乙方工資的;

2.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

3.支付乙方報酬低於本地最低工資標準的;

4.解除勞動合同後,未按本合同第三十條支付經濟補償的。

第三十三條 甲方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二條第8項解除勞動合同,除給乙方經濟補償外,甲方應根據勞動部制發的《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發給乙方醫療補助費。

第三十四條 乙方有第二十二條第3、4、5項情形的,甲方除解除本合同外,可保留依法索賠的權利。

第三十五條 乙方不得在掌握甲方商業祕密的保密期限內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或自動離職,經協商解除合同後,亦不得在_________期限內自行或在與甲方有競爭關係的單位從事和原在職時相同或有關的經營活動。

第三十六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規定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者違反本合同約定的保密事項,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按本合同約定或損失數額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七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規定條件解除勞動合同的,應承但相應的經濟賠償。如果在公派境內外培訓或出境實習後為甲方工作期限在_________年以內發生的,應賠償甲方有關的費用。

九、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_________。

十、勞動爭議處理

第三十八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_________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其他

第三十九條 甲方以下規章制度_________對合同當事人雙方具有約束力。

第四十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當地人民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