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合夥投資設立公司協議(通用3篇)

海外合夥投資設立公司協議 篇1

乙方:

海外合夥投資設立公司協議(通用3篇)

丙方:

丁方:

第一條共同投資

各方共同投資人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的規定,就各方共同出資並由甲方以其名義到泰國投資設立公司並享有股權,達成如下協議。

第二條共同投資人的投資額和投資方式

共同出資人的出資額為人民幣_________元,其中甲方出資_________元,佔出資總額的_________%;乙方出資_________元,佔出資總額的_________%;丙方出資_________元,佔出資總額的_________%;丁方出資_________元,佔出資總額的_________%;

雙方一致同意甲方用出資總額_________的股權作為出資,參與公司的發起設立,共同投資人將持有股份公司股本總額的_________%。

第三條利潤分享和虧損分擔

共同投資人按其出資額佔出資總額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資的利潤,分擔共同投資的虧損。

共同投資人各自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共同投資承擔責任,共同投資人以其出資總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共同投資人的出資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為共同投資人的共有財產,由共同投資人按其出資比例共有。

若共同投資的股份轉讓後,各共同投資人有權按其出資比例取得財產。

第四條事務執行

1.共同投資人委託甲方代表全體共同投資人執行共同投資的日常事務,包括但不限於:

在公司發起設立階段,行使及履行作為公司發起人的權利和義務;

在公司成立後,行使其作為公司股東的權利、履行相應義務;

收集共同投資所產生的孳息,並按照本協議有關規定處置;

2.其他投資人有權檢查日常事務的執行情況,甲方有義務向乙方報告共同投資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3.甲方執行共同投資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共同投資人,所產生的虧損或者民事責任,由共同投資人承擔;

4.甲方在執行事務時如因其過失或不遵守本協議而造成共同投資人損失時,應承擔賠償責任。

5.共同投資人可以對甲方執行共同投資事務提出異議。提出異議時,應暫停該項事務的執行。如果發生爭議,由共同投資人共同決定;

6.共同投資的下列事務必須經共同投資人同意:

轉讓共同投資於公司的股份;

以上述股份對外出質;

更換事務執行人。

第五條投資的轉讓

1.共同投資人向共同投資人以外的人轉讓其在共同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資額時,須經共同投資人同意;

2.共同投資人之間轉讓在共同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資額時,應當通知其他共同出資人;

3.共同投資人依法轉讓其出資額的,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共同投資人有優先受讓的權利。

第六條其他權利和義務

1.甲方及其他共同投資人不得私自轉讓或者處分共同投資的股份;

2.共同投資人在公司登記之日起三年內,不得轉讓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資額;

3.公司成立後,任一共同投資人不得從共同投資中抽回出資額;

4.公司不能成立時,對設立行為所產生的債務和費用按各共同投資人的出資比例分擔。

第七條違約責任

為保證本協議的實際履行,甲方自願提供其所有的財產向其他共同投資人提供擔保。甲方承諾在其違約並造成其他共同投資人損失的情況下,以上述財產向其他共同投資人承擔違約責任。

第八條其他

1.本協議未盡事宜由共同投資人協商一致後,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2.本協議經全體共同投資人簽字蓋章後即生效。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共同投資人各執一份。

3、各投資人一致同意如發生糾紛,適用中國法律由中國法院在本協議訂立地法院即中國法院處理。

甲方:

乙方:

丙方:

丁方:

時間:

海外合夥投資設立公司協議 篇2

甲方(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

經濟性質:________________

乙方(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

經濟性質:________________

(注:若有兩個以上聯營單位,依次稱,丙、丁……方)。

雙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發展的原則,經充分協商,一致決定聯合出資共同經營公司(企業)(以下簡稱公司),特訂立本協議。

1.聯營宗旨:

2.聯營企業名稱:_____________市(縣)_______________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隸屬:_________________經濟性質:_______________(所有制)聯營。

核算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共同經營、統一核算、共負盈虧。

3.聯營項目:

4.經營範圍與經營方式:

5.聯合出資方式、數額和投資期限:

公司投資總額為______________人民幣元。

甲方投資_______元,佔投資總額________%

甲方以下列作為投資:

現金:___________元;

廠房:___________元,折舊率為每年________%

機械設備:_________元,折舊率為每年______%

專用工具:___________元,折舊率為每年_______%

乙方投資:(略……)

投資繳付日期:

6.公司資金增減由董事會決定,並報請聯營成員協商,根據資金增減合理調整本協議有關分配比例的規定。

7.公司財產為全體聯營成員所共有,任何一方不經全體聯營成員一致通過,不得處分公司的全部或任何部分財產、資產、權益和債務。

8.聯營成員出資額及其因參加本聯營獲得之權益不得轉讓。

9.聯營成員的權利和義務: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10.利潤分配與風儉承擔:

公司實行(所得)税前分利的原則;即_______________,依法繳納產品税、營業税後,由投資各方將分得利潤併入投資方企業利潤,一併繳納所得税。

公司所得,在提取儲備基金,企業發展基金及職工福利獎勵基金後,按下述比例分配: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前款所列儲備基金、企業發展基金及職工福利獎勵基金所提取比例由董事會制定,但不得超過毛利的_____%。

11.聯營企業的組織機構:

公司實行董事會領導下的經理負責制,董事會為公司最高決策機構,定期舉行董事會會議,決定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

董事會由名董事組成,其中甲方委派名,董事長由甲方委派,副董事長由乙方委派。董事會成員任期年,經委派方繼續委派可以連任,董事會成員如有臨時變動,可由該董事的原單位另派適當人選接替。

董事長、副董事長、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的經理、副經理或其他職務。

12.公司的經營管理:

公司由出資各方派人共同經營管理。公司的經營方針,重大決策(包括生產銷售計劃、利潤分配、提留比例、人事任免等)採取董事會一致通過的原則。

公司設經營管理機構,負責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經營管理機構設經理一人,由____方推薦,副經理人,由______方推薦,經理、副經理由董事會聘請,任期________年。

公司的主管會計由方推薦,方推薦名協助之。

公司的財務會計帳目受聯營成員監督檢查。

13.違約責任:

(1)聯營成員任何一方未能按本協議規定依期如數提交出資額時,每逾期(時間)違約方應繳付應交出資額的%作為違約金給守約方。如逾期(時間)仍未提交,除累計繳付應交出資額的%的違約金外,守約方有權要求終止協議,並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失。如雙方同意繼續履行協議,違約方應賠償因違約行為給公司造成的經濟損失。

(2)對不可抗力情況的處理:

(3)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由仲裁委員會仲裁(當事人雙方未在本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後又未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4)聯營成員不得中途退出聯營,如中途退出,除賠償造成的全部損失外,另付出資額的_____%作為違約金。

(5)聯營成員在本聯營存續期間不得加入其他半緊密型聯營,如違反本規定,視為中途退出,按前款處理。

14.本協議經雙方代表簽字後,報請有關主管部門審批後生效,協議中如有未盡事宜,由聯營成員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

15.本協議生效日,即公司董事會成立之時,由公司董事會負責監督檢查各方履約情況。

16.本協議正本一式份,雙方各執一份,公司存一份,協議副本一式份,送______、______、______、……各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蓋章):________________

銀行賬户: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蓋章):________________

銀行賬户: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公證或鑑證機關(公章):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海外合夥投資設立公司協議 篇3

甲方: 身份證號: 手機: 。

乙方: 身份證號: 手機: 。

為了開發電氣,充分發揮國家專產品開發實施,甲乙雙方為發揮甲方知識產權和產品的市場優勢,充分利用乙方融資條件。確保投資保值增值,促進長期友好的經營合作,在經過充分協商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私營企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障法》及有關法律法規和司法行政解釋之規定,“以質量求生存”、“以時間求效益”、“以保值增值經營為目標”、“嚴格按照協議辦事”的總原則要求下,甲乙雙方在反覆的要約和承諾過程中,自願達成如下聯營協議:

一、合夥項目:甲乙雙方共同合作聯合開發電氣擁有的生產經營的各種項目和產品市場,共同擁有的電氣有形和無形資產。

二、合夥方式:甲乙雙方共同經營電氣組成董事會,甲方牟任法定代表人,主持公司工作,乙方李任董事長職務,全面管理公司工作。

三、合夥分工:甲方負責產品生產、加工和市場開發與管理事項。乙方負責聯繫、接洽與財務管理和策劃等事項。

四、投資計劃:總投資為 萬元(大寫: 元整)。甲方投資 萬元(大寫: 元整)佔股份 %;乙方投資 元(大寫: 元整)佔股份 %。分別於年 月 日投資 %。即 投資 萬元(大寫: 元整), 投資 萬元(大寫: 元整)。年 月 日 投入資金 萬元(大寫: 元整), 投入資金 萬元(大寫: 元整)。年 月 日 投入資金 萬元(大寫: 元整), 投入資金 萬元(大寫: 元整);投資期滿後根據實際情況再作投資增減,另行補充協議。

五、投資期限:甲乙雙方約定,甲乙雙方於年 月 日前將存款投入雙方共同設立的銀行專户內,以後按計劃存入銀行專户。

六、合夥管理:甲乙雙方建立建全財務管理制度,甲方負責收支管理財務和會計工作;乙方負責管理現金和出納工作,實行日清月結,年度核算。

七、盈利分配:甲乙雙方實行“按股分紅、風險共擔(按比例分擔)”的實施分配方案。

八、債權債務:甲、乙雙方聯營合夥前的各方債權債務各自享有和承擔;合夥後債權債務由合夥後聯營體共同承擔。

九、變更解除:甲乙雙方如合夥期滿及發生分、並、合、立、擴、增、減資產與關、停、並、轉等事宜,需要變更、解除事宜的,依法進行清算和處理,另外的由甲乙雙共同協商一致方可變更解除,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另行協商補充完善處理。

十、爭議處理:甲乙雙方如發生爭議,首先應協商處理,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申請政府有關部門調解和處理,也可向人民法院起訴,不能用非法手段解決爭議。

十一、違約責任:甲、乙雙方擅自違約,承擔違約金 萬元,並賠償對方的直接和間接經濟損失。

十二、合夥期限:甲、乙雙方經協商約定合夥暫定期為三十年,允許轉讓、分割、繼承。在同等條件下,一方轉讓股份的,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均具有優先受讓權。

十三、生效方式:甲、乙雙方簽字蓋章生效,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一致共識,立此協議。

甲方:乙方: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