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着市場經濟在我國的深入發展,金融市場伴隨着一系列的改革日趨走向成熟,而一直活躍在我國金融市場上的委託貸款業務也漸漸成為重要的融資方式和投資方式,並且已經成為現代社會中不可小覷的金融理財工具。但是,因為外部法律環境的不容樂觀,致使委託貸款的運行機制在司法實踐中產生了一系列的問題和矛盾。以下是本站小編為大家精心準備的:3篇委託貸款委託合同範本。歡迎閲讀與參考!
委託貸款委託合同範本一
合同編號:
年
字第
號
委託人名稱:
住所:
法定代表人:
開户金融機構:
帳號:
電話:
郵政編碼:
傳真:
受託人名稱:
住所:
法定代表人:
電話:
郵政編碼:
傳真:
簽訂合同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合同地點:
省(市)
市
縣受託人(以下稱甲方):
受託人(以下稱乙方):
甲方為有效地運用其自有資金,委託乙方向
(以下稱借款人)發放委託貸款,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託。甲、乙雙方遵照國家有關法律規定,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將自有(幣種)
資金(大寫)
整委託乙方按委託貸款程序向借款人發放和收回。
第二條 甲方委託乙方貸款,應在乙方營業部門開立委託貸款基金專户,並於本合同生效後
日內將自有(幣種)
資金(大寫)
整一次存入專户。甲方委託貸款總額,不得超過委託貸款基金存款總額。
第三條 委託貸款的對象、項目、金額、種類、用途、期限、利率、提款、還款計劃,均由甲方在國家有關法律規定和政策允許的範圍內,根據具體情況在《委託貸款通知單》中確定。
第四條 本合同生效後,在對借款人發放委託貸款時,甲方向乙方提交《委託貸款通知單》。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交的《委託貸款通知單》及所附資料後,經審查與本合同約定的各條款一致,應按《委託貸款通知單》的要求發放委託貸款。
第五條 乙方向借款人發放委託貸款前,應和借款人簽訂《委託貸款借款合同》,並應在《委託貸款借款合同》生效後
日內將合同副本
份送甲方留存。
第六條 若借款人在借款到期時不能歸還借款本息,甲方不得提取委託貸款基金;貸款損失的,乙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第七條 對本合同項下的委託貸款,甲方可根據需要,要求借款人提供擔保。擔保方式、擔保人和抵押財產由甲方審定,並具體在《委託貸款通知單》中確定。
第八條 借款人不按《委託貸款借款合同》的約定使用和歸還借款本息,乙方可根據銀行有關規定對借款人進行必要制裁。
第九條 乙方對甲方“委託貸款基金專户”的餘額按月息
‰計付利息,每支付一次。委託貸款利息由乙方向借款人收取,按
結息。乙方應在收取利息後
日內將貸款利息劃入甲方帳户。如遇國家調整利率或甲方要求調整利率,甲方應向乙方提交《委託貸款利率調整通知單》,乙方根據通知單要求辦理利率調整手續。
乙方發放委託貸款,按貸款餘額的月
‰向
收取手續費。手續費的支付方式雙方約定如下:
第十條 乙方在每次收回貸款後
個營業日內,應將貸款如數劃入甲方帳户。
第十一條 委託貸款的提前收回和延期歸還,均應憑甲方的書面通知才能辦理。
第十二條 委託貸款收回後,甲方可提取委託貸款基金,也可指定新的委託貸款項目。
第十三條 本合同生效後,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需變更本合同條款或解除本合同時,應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
第十四條 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二條的約定如期將約定的資金存入“委託貸款基金專户”,或超出“委託貸款基金專户”存款總額要求發放委託貸款,或者違反第三條、第四條約定未向乙方提交有關資料,甲、乙雙方又未達成變更上述條款的協議的,乙方可拒絕發放委託貸款,並可視情況要求甲方支付貸款總額萬分之
的違約金。
2.乙方未按本合同和《委託貸款通知單》中確定的貸款對象和貸款項目發放委託貸款的,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貸款總額萬分之
的違約金,並可視情況提取部分或全部委託貸款基金,造成貸款損失的,乙方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3.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十一條約定,擅自同意借款人延期或提前還款,應向甲方支付延期貸款餘額或提前收回貸款數額萬分之
的違約金。甲方並可要求乙方限期收回延期委託貸款。
4.本條所列違約金的支付方式,雙方約定如下:
第十五條 雙方商定的其他事項:
第十六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或通過調解解決。協商或者調解不成,可向合同簽訂地的合同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者向合同簽訂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七條 本合同未盡事項,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金融規章的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權的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甲方委託貸款基金全部提取時自動失效。
第十九條 《委託貸款通知單》和乙方要求甲方提供的其他資料,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二十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或授權代理人)
(或授權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簽訂合同地點:
省(市)
市
縣
注:如合同當事人為非法人單位,由其主要負責人或主要負責人授權的代理人簽字。
委託貸款通知單
┌────┬───────────┬──────┬──────────┐
│委託單位│
│委託存款帳號│
│
├──┬─┴───────────┴──────┴──────────┤
│借款│ 名稱
地址
│
│單位│ 開户行及帳號
│
├──┴─┬──┬──┬───────────────────────┤
│貸款幣種│
│項目│
│
├────┴──┴──┴───────────────────────┤
│貸款金額(大寫)
(小寫)
│
├──────────────────────────────────┤
│期限
年
個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
├──┬───────────────────────────────┤
│利率│
│
├──┴─┬───────────────┬─────────────┤
│
│
日
期
│
金
額
│
│
├───────────────┼─────────────┤
│
│
年
月
日
│
│
│
├───────────────┼─────────────┤
│提款計劃│
年
月
日
│
│
│
├───────────────┼─────────────┤
│
│
年
月
日
│
│
│
├───────────────┼─────────────┤
│
│
年
月
日
│
│
├────┼───────────────┼─────────────┤
│
│
日
期
│
金
額
│
│
├───────────────┼─────────────┤
│
│
年
月
日
│
│
│
├───────────────┼─────────────┤
│還款計劃│
年
月
日
│
│
│
├───────────────┼─────────────┤
│
│
年
月
日
│
│
│
├───────────────┼─────────────┤
│
│
年
月
日
│
│
├────┼───────────────┴─────────────┤
│擔保形式│ 保證
保證人
│
│
│ 抵押
抵押人
抵押財產
│
├────┴─────────────────────────────┤
│
上列貸款已經我方審查,請進行貸款調查、核貸。
│
│
委託單位
公章
│
│
法定代表人
簽字
│
│
(或授權代理人)
│
│
│
│
年
月
日
│
├──────────────────────────────────┤
│受託單位經辦員意見
簽字
│
│
年
月
日
│
│受託單位法定代表人
簽字
受託單位
│
│ (或授權代理人)
公章
│
└──────────────────────────────────┘
委託貸款委託合同使用説明
一、適用範圍:本合同是單位和個人(委託人)需委託金融機構(受託人)利用自有資金向指定對象發放委託貸款時與金融機構簽訂的委託合同(不包括人民銀行的專項貸款)。
二、合同第一段中的空格填寫委託人指定的借款人的全稱。
三、第一條中的第一個空格填人民幣或外幣的名稱,第二個空格填委託貸款金額。
四、第七條中的擔保方式包括保證和抵押兩種方式。擔保人也包括保證人和抵押人。
五、第二條、第五條、第九條和第十條日期前的空格由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後填寫具體期限。
六、第十四條違約金的比例和支付方式均由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後填寫。
七、合同當事人認為應當在合同中約定的其他事項,而本合同條款未涉及的,由雙方協商一致後在第十五條中約定。
八、第十八條是對合同簽字人和生效日期的約定。合同必須由甲、乙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權的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後才能生效,其他任何人的簽字和除單位公章之外的任何章都無效。如果訂合同單位不具備法人資格,則由其主要負責人或主要負責人授權的代理人簽字。
九、《委託貸款通知單》中的提款和還款計劃,指分期借款計劃和分期還款計劃。
委託貸款委託合同範本二
合同編號:
年
字第
號
借款人名稱: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開户金融機構:
帳號:
電話:
郵政編碼:
傳真:
貸款人名稱: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電話:
郵政編碼:
傳真:
簽訂合同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合同地點:
省(市)
市
縣(區)
借款人(以下稱甲方):
貸款人(以下稱乙方):
乙方接受委託人的委託,向甲方發放
(幣種)資金委託貸款。甲、乙雙方按
年
字第
號《委託貸款委託合同》約定的條款和委託人
年
月
日提出的《委託貸款通知單》所列各項,並遵照國家有關法律規定,經協商一致,按以下條款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貸款幣種、項目、種類、金額、用途、利率、期限如下:
┌─────┬──────────┬───┬─────────────┐
│幣
種│
│項 目│
│
├─────┼──────────┴───┴─────────────┤
│種
類│
│
├─────┼────────────────┬───────────┤
│ 金 額 │(大寫)
│(小寫)
│
├─────┼────────────────┴───────────┤
│用
途│
│
├─────┼────────────────────────────┤
│利
率│
│
├─────┼────────────────────────────┤
│期
限│
年
個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
└─────┴────────────────────────────┘
第二條 甲方應在乙方的營業部門開立貸款帳户和存款帳户、用於辦理用款、還款、付息等。
第三條 甲方在提用借款前,應向乙方提交提款計劃,並按提款計劃提款。乙方應在甲方辦理提款手續後 個營業日內將貸款按約定的金額放出。
第四條 甲方用下列資金歸還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
1.
2.
3.
4.
第五條 甲方應在本合同約定的借款期限內旭還全部借款本息,並按乙方要求提交具體還款計劃,按還款計劃還款。
第六條 利息計付方式。本合同項下貸款,根據委託人確定的利率計息利息。自乙方劃撥貸款之日起計息,按
結息。如在本合同有效期內遇國家調整利率或委託人要求調整利率,乙方有權根據委託人的要求,調整本合同項下貸款利率,並毋需通知甲方,從調整之日起,即按新的利率計收利息。
第七條 本合同項下貸款由取得委託人認可的擔保人以保證或(和)抵押的方式提供擔保,並另行簽訂擔保合同,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和本合同生效的前提條件。
第八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有權檢查貸款使用情況,甲方應按乙方要求向乙方提供情況和資料。
第九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本合同生效後,甲、乙任何一方需要變更本合同條款或解除本合同時,應經雙方協商一致,必要時應取得委託人同意,由甲、乙、委託人三方達成書面協議。
第十條 違約責任
1.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三條約定,未按約定的日期和約定的金額將貸款放出的,應根據違約金額,按實際違約天數每日向甲方支付萬分之
的違約金。但出現本條第2項的情況時除外。
2.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的,乙方有權停止發放貸款,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已發放的貸款,並對違約使用部分,按銀行規定加收
%的利息。乙方收回貸款和收取加息可直接從甲方存款帳户中扣收。
3.甲方擅自提前歸還借款的,乙方在未取得委託人有關提前還款通知時,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提前歸還借款總額萬分之 的違約金;
乙方擅自提前收回貸款的,應給甲方支付提前收回貸款總額萬分之
的違約金。但出現本條第2項、第6項的情況時除外。
4.在未收到委託人提出的延期還款通知時,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約定的還款計劃歸還借款本息的,乙方有權催收貸款,並可對逾期貸款加收
%的利息。
5.甲、乙任何一方擅自變更本合同其它條款或解除合同的,應按貸款總額的萬分之
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6.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或保證人在生產經營過程中經營管理不善,或者抵押財產發生損毀、滅失,危及貸款安全時,乙方可根據委託人的要求提前收回貸款。乙方提前收回貸款,可直接從甲方帳户中扣收。
7.本條所列違約金的支付方式,雙方約定如下: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商定的其它事項:
第十二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或通過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可以向合同簽訂地的合同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者和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仲裁或訴訟選擇一種)。
第十三條 本合同未盡事項,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金融規章的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權的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擔保合同的,和擔保合同同時生效。至本合同項下貸款本息全部清償時,本合同自動失效。
第十五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或其授權代理人)
(或其授權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簽訂合同地點:
省(市)
市
縣(區)
注:
1.如立合同當事人為非法人單位,由其主要負責人或主要負責人授權的代理人簽字。
2.如本合同毋需擔保,劃去第七條。
委託貸款借款合同使用説明
一、適用範圍:本合同是金融機構接受委託人的委託後,在向委託人指定的借款對象發放委託貸款時與借款人簽訂的借款合同。
二、如果借款人是貸款人的開户單位,簽訂合同時劃去第二條。
三、第三條中的提款計劃和第五條中的還款計劃,分別指分期借款計劃和分期還款計劃。
四、第七條中的擔保合同包括保證合同和抵押合同。
五、第三條日期前的空格由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後填寫具體期限。
六、第十條違約責任中違約金的比例和支付方式均由雙方協商一致後填寫。
七、合同當事人認為應當在合同中約定的其他事項,而本合同條款未涉及的,由雙方協商一致後在第十一條中約定。
八、第十四條是對合同簽字人和生效日期的約定。合同必須由甲、乙雙方的法定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後才能生效,其他任何人的簽字和除單位公章之外的任何章都無效。如果訂合同單位不具備法人資格,則由其主要負責人或主要負責人授權的代理人簽字。
委託貸款委託合同範本三
合同編號:(
)年委借字第
號
借款人名稱:
(以下簡稱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開户金融機構:
賬户:
電話:
郵政編碼:
傳真:
貸款人名稱:中國農業銀行(以下簡稱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賬户:
電話:
郵政編碼:
傳真:
簽訂合同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合同地點:
省(市、自治區)
市
縣(區)
乙方接受委託人委託,根據國家有關委託貸款業務管理規定向甲方發放(幣種)資金委託貸款。甲、乙雙方按(
)年委託字第
號《委託貸款委託合同》約定的條款和委託人
年
月
日提出的《委託貸款通知單》所列各項,並遵照國家有關法律規定,經協商一致,按以下條款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貸款的有關內容雙方約定如下:
幣種:
項目:
種類:
金額(大寫):
用途:
利率:
期限: 個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用款計劃:
還款來源:
還款計劃:
第二條 甲方應在乙方的營業機構開立基本賬户或一般存款賬户,用於辦理用款、還款、付息等。
第三條 甲方在使用借款前,應根據第一條所列用款計劃,向乙方一次或分次訂立借據用款。乙方應在甲方辦理用款手續後 個營業日內將貸款按約定金額放出。
第四條 甲方應在本合同約定的借款期限內歸還全部借款本息。並按第一條所列還款計劃還款。
第五條 利息計付方式。本合同項下貸款,根據委託人確定的利率計算利息。自乙方劃撥貸款之日起計息,按
結息。如在本合同有效期內遇國家調整利率,從調整之日起,乙方按新的利率計收利息,並通知甲方。
第六條 本合同項下貸款由取得委託人認可的擔保人提供擔保。並另行簽訂保證合同或抵押合同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和本合同生效的前提條件。
第七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有權檢查貸款使用情況,甲方應按乙方要求向乙方提供情況資料。
第八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本合同生效後,甲、乙任何一方需要變更本合同條款或解除本合同時,應經雙方協商一致,必要時應取得委託人同意,由甲、乙、委託人達成協議。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三條約定,未按約定的日期和約定的金額將貸款放出,應根據違約金額,按實際違約天數每日向甲方支付萬分之 的違約金。但出現本條第2項的情況時除外。
2.甲方未按本合同的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由此造成的資金風險責任由甲方承擔,同時乙方有權停止發放貸款,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已發放的貸款,並對違約使用部分,按銀行規定加收
%的利息。乙方收回貸款和收取加息可直接從甲方存款賬户中扣收。
3.甲方擅自提前歸還借款,乙方在未取得委託人有關提前還款通知時,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提前歸還借款總額萬分之
的違約金。
4.在未收到委託人提出的延期還款通知時,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約定的還款計劃歸還借款本息,乙方有權催收貸款,並可對逾期貸款加收
%的利息。
5.甲、乙任何一份單方變更本合同其他條款或解除合同,應按貸款總額的萬分之
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6.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或保證人在生產經營過程中經營管理不善,或者抵押財產發生損毀、滅失等其他原因,不按期歸還借款本息,乙方根據委託人的要求提前解除本合同,收回貸款。乙方提前收回貸款,可直接從甲方在乙方開立的賬户中扣收。
7.本條所列違約金的支付方式,雙方約定如下:
第十條 乙方根據委託人在委託合同中的約定,同意作為本項貸款本息的擔保人。並另立保證合同或抵押合同執行,擔保人應督促甲方履行本合同,承擔連帶償還責任。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商定的其他事項
第十二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或通過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可以向合同簽訂地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 本合同未盡事項,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金融規章的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託的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本合同項下貸款本息全部償清時,本合同自動失效。
第十五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擔保人三方各執一份。
甲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託代理人:
(簽字)
年
月
日
乙方:中國農業銀行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託代理人:
(簽字)
年
月
日
擔保人:
(公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託代理人:
(簽字)
開户金融機構及賬號:
電話:
傳真:
郵政編碼: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