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牧飼養承包合同(通用3篇)

畜牧飼養承包合同 篇1

訂立合同雙方:

畜牧飼養承包合同(通用3篇)

_________縣_________鄉_________村_________組,以下簡稱甲方

_________縣_________鄉_________村_______村民,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發展畜牧業,為城鄉人民提供更多更好的食用畜,為發展農業生產提供生產畜,充分調動農民養好牲畜的積極性,增加集體和個人的收入,根據_____(83)、(84)1號文件的精神,經村民大會充分討論和甲乙雙方認真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供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承包期限

承包期共______年,從_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二條承包牲畜數量

甲方將___(牲畜)發包給乙方飼養,共___頭(只)。其中,種母畜___頭(只),種公畜___頭(只),肉畜___頭(只)……

第三條承包任務量與獲益分配

1.乙方必須在承包期內的第______年___月以前,向國家交售肉畜___頭,規格是___;向甲方上交肉畜___頭,規格是;在承包期內的第___年___月以前。………。到承包期滿時,乙方必須保證有存欄數___頭,其中,種母畜___頭,種公畜___頭,幼肉畜___頭。

2.乙方按合同規定的品種、數量、規格交售給國家的_________(牲畜)的價金,甲乙雙方按___,___分成,甲方得___成,乙方得___成。乙方超額完成國家交售任務和上交甲方任務以外的部分,歸乙方所有。

第四條甲方的義務

1.甲方在_____年___月___日以前向乙方提供欄圈___間,牧場______畝(如果有),提供給乙方飼料地___畝___分以及如下工具:_________________

2.甲方在承包期內,每年向乙方提供草料___公斤,其中___公斤,___公斤…….,時間是______;甲方每年向乙方提供平價商品糧______公斤,其中,______公斤,______公斤,……時間______________。

3.甲方必須合理分配國家扶持畜牧業的物資和貸款指標,不得截留國家獎勵乙方完成派購牲畜任務的糧食、化肥等指標。

第五條乙方的義務

1.乙方必須保持欄圈的清潔衞生,防止疾病傳染。牲畜染病的醫療費用由乙方承擔。

2.乙方飼養、牧放的牲畜不得損害山林、樹木、莊稼。

3.乙方必須愛護欄圈。合同期滿時,必須將甲方提供的欄圈、飼料地、牧場(如果有)、工具等如數交還甲方。欄圈內的糞肥______%歸甲方,___%歸乙方。

4.乙方飼養的生產用畜不得擅自出借、出租給他人使用。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將牲畜轉包給他人飼養。

第六條甲方的違約責任

1.甲方如不按時、按量向乙方提供欄圈、牧場(如果有)、飼料地、工人,應向乙方償付違約金_________元,以致乙方不能進行正常飼養的,乙方可以提出解除合同。

2.甲方如不按合同規定的品種、數量、時間向乙方提供草料和商品糧,應向乙方償付所欠草料、商品糧價值______%的違約金。如果已經造成乙方損失的,還應賠償乙方的損失。

3.甲方如不及時向乙方分配國家發放的貨款和物資,應按其價值的______%向乙方償付違約金;甲方如果截留國家獎勵乙方的糧食、化肥等指標,應按其價值的______%,向乙方償付違約金。

第七條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如不按合同規定的時間、規格、數量,完成對國家、集體的任務,每逾期一天,應按其價值的______%,向甲方償付違約金。超過______天仍未履行承包任務的,甲方除可以要求有關部門處理外,還可以提出解除合同,收回牲畜重新發包給他人。

2.自合同期滿,甲方提供的欄圈、工具等如有損壞或丟失,乙方應修復或賠償;乙方飼養、牧養的牲畜如損壞國家、集體的山林、樹木或集體、個人的莊稼等,應由乙方負責賠償。

3.乙方如將所承包飼養的生產用畜擅自出借、出租給他人使用,每出借或出租一頭生產用畜一天,應向甲方償付違約金______元。

第八條不可抗力

如遇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造成乙方承包飼養的牲畜損失,應根據損失的實際情況,減少或免除乙方對國家、集體承擔的義務。

第九條其他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自承包開始之日起生效,合同期滿自行失效,應重新訂立合同。合同執行中如乙方去世,其家庭成員有承包繼承權。合同執行中,甲乙雙方不得隨意更改或解除合同。合同亦不因甲方代表人的變更而變更。合同中如有未盡事宜,必須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交村委會(如經公證或鑑證,則應送公證或鑑證機關)…各留存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蓋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訂

畜牧飼養承包合同 篇2

訂立合同雙方:

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發展畜牧業,為城鄉人民提供更多更好的食用畜,為發展農業生產提供生產畜,充分調動農民養好牲畜的積極性,增加集體和個人的收入,根據中央、1號文件的精神,經村民大會充分討論和甲乙雙方認真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供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承包期限 承包期共__年,從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第二條 承包牲畜數量 甲方將__發包給乙方飼養,共__頭。

其中,種母畜__頭,種公畜__頭,肉畜__頭。

第三條 承包任務量與獲益分配

1、乙方必須在承包期內的第__年__月以前,向國家交售肉畜__頭,規格是____;

向甲方上交肉畜__頭,規格是____;

向甲方提供生產用畜__頭,規格是____;

在承包期內的第__年__月以前。

到承包期滿時,乙方必須保證有存欄數__頭,其中,種母畜__頭,種公畜__頭,幼肉畜__頭。

2、乙方按合同規定的品種、數量、規格交售給國家的__的價金,甲乙雙方按__:__分成,甲方得__成,乙方得__成。

乙方超額完成國家交售任務和上交甲方任務以外的部分,歸乙方所有。

第四條 甲方的義務

1、甲方在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前向乙方提供欄圈__間,牧場__畝,提供給乙方飼料地__畝__分以及如下工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甲方在承包期內,每年向乙方提供草料__公斤,其中__公斤,__公斤,時間是__;

甲方每年向乙方提供平價商品糧__公斤,其中,__公斤,__公斤,時間是____。

3、甲方必須合理分配國家扶持畜牧業的物資和貸款指標,不得截留國家獎勵乙方完成派購牲畜任務的糧食、化肥等指標。

第五條 乙方的義務

1、乙方必須保持欄圈的清潔衞生,防止疾病傳染。

牲畜染病的醫療費用由乙方承擔。

2、乙方飼養、牧放的牲畜不得損害山林、樹木、莊稼。

3、乙方必須愛護欄圈。

合同期滿時,必須將甲方提供的欄圈、飼料地、牧場、工具等如數交還甲方。

欄圈內的糞肥__%歸甲方,__%歸乙方。

4、乙方飼養的生產用畜,不得擅自出借、出租給他人使用。

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將牲畜轉包給他人飼養。

第六條 甲方的違約責任

1、甲方如不按時、按量向乙方提供欄圈、牧場、飼料地、工具,應向乙方償付違約金__元,以致乙方不能進行正常飼養的,乙方可以提出解除合同。

2、甲方如不按合同規定的品種、數量、時間向乙方提供草料和商品糧,應向乙方償付所欠草料、商品糧價值__%的違約金。

如果因此造成乙方損失的,還應賠償乙方的損失。

3、甲方如不及時向乙方分配國家發放的貸款和物資,應按其價值的__%向乙方償付違約金;

甲方如果截留國家獎勵乙方的糧食、化肥等指標,應按其價值的__%,向乙方償付違約金。

第七條 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如不按合同規定的時間、規格、數量,完成對國家、集體的任務,每逾期一天,應按其價值的__‰,向甲方償付違約金。

超過__天仍未履行承包任務的,甲方除可以要求有關部門處理外,還可以提出解除合同,收回牲畜重新發包給他人。

2、自合同期滿,甲方提供的欄圈、工具等如有損壞或丟失,乙方應修復或賠償;

乙方飼養、牧養的牲畜如損壞國家、集體的山林、樹木或集體、個人的莊稼等,應由乙方負責賠償。

3、乙方如將所承包飼養的生產用畜擅自出借、出租給他人使用,每出借或出租一頭生產用畜一天,應向甲方償付違約金__元。

第八條 不可抗力 如遇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造成乙方承包飼養的牲畜損失,應根據損失的實際情況,減少或免除乙方對國家、集體承擔的義務。

第九條 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自承包開始之日起生效,合同期滿自行失效。

合同期滿後,甲乙雙方如願意繼續承包,應重新訂立合同。

合同執行中如乙方去世,其家庭成員有承包繼承權。

合同執行中,甲乙雙方不得隨意更改或解除合同。

合同亦不因甲方代表人的變更而變更。

合同中如有未盡事宜,必須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

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合同副本一式__份,交村委會各留存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訂

畜牧飼養承包合同 篇3

合同編號:東風合_02 號 :______

甲方(發包方)聯繫電話:地址:_____

乙方(承包方)身份證號碼:聯繫電話:住址:

為了嚴格規範東風農場國有資產的管理,確保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甲乙雙方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經平等自願協商,就乙方承包甲方魚塘進行養殖,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魚塘的使用限制 魚塘僅供乙方依法進行養殖,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擅自改變其用途。

第二條 承包面積、位置 乙方承包甲方的魚塘位於東風農場內的沙壟圍墾魚塘,總面積為 35.825 畝,四至界限分別為:東至磚廠圍牆邊 1米外及南邊塘石邊,南至 水利堤石邊,西至廠房東塘基邊,北至原執勝餐廳塘基中心。

第三條 承包期限 承包時間共貳年。 _ 年 1 月 1 日起至 _ 年 12 月底止, 自如遇國家政策性調整需要終止合同,雙方同意終止合同,租金計至合同終止之日。

第四條 承包費用、履約保證金和繳交要求

1、承包費用: 承包金為每年 1600 元/畝。每年總承包金為伍萬柒仟叁佰貳拾元整 。(57320 元) :

2、繳交要求(按“先交費後養殖”的原則) (1)在簽訂本合同之日,乙方需向甲方一次性繳清第一年的承包費用。 (2)第二年起的承包金均須要在當年的 1月 1 日前繳清。

3、在簽訂本合同之日乙方需向甲方繳納履約保證金人民幣伍仟元正(¥5000 元)。承包期滿時,待乙方繳清有關費用和履行完合同約定義務後10個工作日內,甲方無息退還給乙方。

4、承包費及履約保證金以現金形式繳交。乙方如需開具發票,税費由乙方承擔。

5、繳交地點:東風農場財務室。

第五條 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對魚塘行使發包權、監督權。

2、乙方不履行合同約定時有權收回所承包的魚塘。

3、制止乙方實施損害魚塘資源和農場其它資產的行為。

4、在承包期終止後,有權提出新的發包標準,選擇確定新的承包方。

5、魚塘承包期間,政府的各類惠農支農政策以甲方作為受益主體,但政府另有規定的除外。

6、維護乙方相關合法權益。

7、以現有的排灌設施提供給乙方排灌進出水。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依法享有對承包的魚塘資源使用和收益的權利。如在承包期內徵得甲方書面同意後對所承包的魚塘進行了設施改造,對改造形成的由乙方投入建設的財物,在承包合同期內享有處置權。合同期滿時不處置的,則視乙方放棄其所屬財產的處置權,甲方有權清理,清理所產生的費用及由於乙方不及時清理而造成甲方損失的,由乙方承擔。

2、對魚塘需根據農場的要求,依法自主安排養殖方式,並自行承擔承包過程中所出現的各種風險。

3、承包期內不得對魚塘進行轉包,在承包期滿後,同等條件下,乙方對原承包的魚塘有繼續承包的優先權。

4、維持魚塘的養殖用途,承包期內,魚塘的維護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5、依法執行政府及甲方對計劃生育、綜治維穩、環境保護、違禁農藥品的使用和安全生產方面的規定,並協助甲方做好上述管理工作。

6、執行國家及農場魚塘管理政策和規定,保護和合理利用魚塘資源。

7、不得擅自開櫝、開口、堵截排水河入(排)水或佔用排水河搭棚養殖。同時,負責修理或更換魚塘區排水竇的司利、竇板的一切費用。

8、乙方養殖的產品不能違反食品安全法的標準,不得養殖法律禁止養殖的品種。若乙方因此影響甲方商譽,需賠償甲方商譽損失 2萬元,並無條件收回魚塘。

9、乙方對死魚的處理應符合動物檢疫法的要求,不得丟棄,否則發現一次需支付違約金 1000元給甲方,從履約保證金中扣除,乙方並須承擔因此發生的對死魚的處理費用。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在承包期間,除合同約定和國家以及各級政府的政策調整的因素之外,甲乙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更和解除合同,如有違約,由違約方承擔另一方的經濟損失,當事人雙方都有過錯的,應當分別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因不可抗力因素的影響,造成甲乙雙方無法履行合同,或是合同確有必要變更或解除的,可以經雙方協商後,按照法律程序變更或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雙方自行承擔或雙方協商解決。

2、乙方不按時繳交承包費用的,甲方每天按拖欠總金額的 0.3收取乙方的滯納金。

3、出現下列情形時,視為乙方違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若觸犯法律、造成農場或第三方損失的還追究其相應的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1)乙方不按時繳交承包費用且逾期 30 天的; (2)乙方私自對魚塘進行轉包的; (3)乙方有違反國家及農場魚塘管理政策、規定行為的;(4)乙方違反政府及甲方對計劃生育、綜治維穩、環境保護、違禁農藥的使用和安全生產方面規定的; (5)未經甲方同意,乙方擅自開櫝、開口、堵截排水河入(排)水的;(6)因魚塘入水過高造成農場或第三方(作物)廠房受浸的; (7)無論是由於何種原因,由於魚塘排出的鹹水造成農場或第三方的作物生長受影響的; (8)越界養殖的;(9)乙方破壞農場內農田水利設施及其他設施的。

第七條 解決爭議的辦法 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廣州市南沙區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 其它事項

1、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執叁份,乙方執壹份,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2、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必要組成部分,與合同正文條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如果政府徵用或農場需要使用土地,青苗補助歸乙方所有,土地補償歸甲方所有。補償標準按南沙區政府的文件執行。

附件:乙方承包魚塘的四至示意圖; 乙方身份證複印件。

甲方:廣州市番禺區東風農場(蓋章)法定代表人(簽字):乙 方(簽字): 簽訂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