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託合同(供住宅區委託管理用)(1)(精選25篇)

委託合同(供住宅區委託管理用)(1) 篇1

甲方(委託人):____________住宅區業主管理委員會

委託合同(供住宅區委託管理用)(1)(精選25篇)

乙方(受託人):____________________物業管理公司

為加強_________住宅區物業管理,保障區內房屋和公用設施的正常使用,為業主創造優美、整潔、安全、方便、舒適、文明的居住環境,根據《深圳經濟特區住宅區物業管理條例》(以下簡稱住宅區條例)及其配套實施細則(以下簡稱住宅區細則)和市政府有關規定,經雙方充分協商,同意簽訂本委託管理合同,以便共同遵守。合同書面如下:

一、委託管理範圍及內容

(一)甲方將位於_________區_________路的_________住宅區範圍內的物業委託給乙方實行統一管理,綜合服務,承包經營,自負盈虧。

(二)管理事項包括:

1.房屋的使用、維修、養護;

2.區內公用設施、設備及場所(地)(消防、電梯、機電設備,路燈、連廊、自行車房(棚)、園林綠化地、溝、渠、池、井、道路、停車場等)的使用、維修、養護和管理;

3.清潔衞生(不含垃圾運到中轉站後的工作);

4.公共生活秩序;

5.文娛活動場所;

6.便民服務網點及住宅區內所有營業場所(不含肉菜市場);

7._____行駛及停泊;

8.住宅區檔案管理;

9.政策規定由物業管理公司管理的其他事項。

二、委託管理原則

以社會效益、環境效益為主,經濟效益為輔,相互促進,體現為業主提供優質服務和責、權、利相統一原則。

三、委託管理形式

確定管理目標、經濟指標,實行風險抵押經濟承包責任制。

四、委託管理期限 委託管理期限為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五、雙方責任、權利、義務

(一)甲方責任、權利、義務

1.依照住宅區條例和本合同規定將________住宅區委託乙方實行物業管理;

2.監督乙方對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的合理使用,並按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管理辦法撥付給乙方;

3.按市政府規定的比例提供商業用房(總建設面積的0.5%)________平方米給乙方,按商品房租金標準租賃租用,並負責辦理使用手續;

4.給乙方提供管理用房________平方米(其中辦公用房________平方米,員工宿舍________平方米),按微利房租金標準租用;

5.負責向乙方提供本住宅區工程建設竣工資料一套並在乙方管理期滿時予以收回;

6.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規定內容所進行的管理和經營活動;

7.對乙方的管理實施監督檢查,每半年一次考核評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有權終止合同;

8.負責確定本住宅區管理服務費_____標準;

9.委託乙方對違反住宅區條例和住宅區細則以及業主公約的行為進行處理:包括予以罰款、責令停工、責令賠償經濟損失,以集水、停電等措施對無故不繳有關費用或拒不改正違章行為的責任人進行催交、催改;

10.協助乙方做好宣傳教育、文化活動和物業管理工作;

11.政策規定由甲方承擔的其他責任。

(二)乙方責任、權利、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實際情況,制訂本住宅區物業管理辦法;

2.遵守饗罟芾矸ü婧禿賢娑ǖ腦鶉我螅菁追絞諶ǎ員咀≌鏌凳凳┳酆瞎芾恚繁J迪止芾砟勘輟⒕彌副輳⒊械O嚶υ鶉危躍踅郵薌追郊觳榧嘍劍

3.根據住宅區內大、中修的需要制訂維修方案,報甲方審議通過後,從公用設施專用基金中領取所需的維修經費

4.接受甲方對經營管理過程中財務賬目的監督並報告工作,每月向甲方和區住宅管理部門報送一次財務報表,每三個月向全體業主張榜公佈一次管理費收支賬目;

5.對住宅區的公用設施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其使用功能,乙方如在住宅區內改擴建完善配套項目,須報甲方和有關部門批准後方可實施;

6. 乙方須本着_____、精幹的原則在本住宅區設置管理處;

7.建立本住宅區物業管理檔案並負責及時記載有關變更情況;

8.負責測算住宅區管理服務費_____標準並向甲方提供測算標準與依據;嚴格按照甲方審議通過的_____標準收取,不得擅自加價。每三個月向區住宅管理部門繳交一次50%商業用房的租金,作為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的回收;

9.有權依照甲方委託和業主公約的規定對違反業主公約和住宅區管理法規政策的行為進行處理;

10.在管理期滿時向甲方移交全部專用房屋及有關財產、全部物業管理檔案及有關資料;

11.開展卓有成效的社區文化活動和便民服務工作;

12.有權選聘專營公司承擔住宅區物業管理的專項業務並支付費用,但不得將住宅區物業管理的整體責任及利益轉讓給其他人或單位。

六、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

(一)各項管理指標執行《深圳經濟特區住宅區物業管理標準》及市、區住宅管理部門規定的各項標準,要求住宅區在乙方接管後_______年內達到_______標準。

(二)確保年完成各項_____指標_______萬元,合理支出_______萬元,乙方可提成所收取管理費的_______%作為經營收入。

七、風險抵押

(一)乙方在合同簽訂之日起三日內向甲方一次性支付人民幣_______元,作為風險抵押金;

(二)乙方完成合同規定的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甲方在合同期滿後三日內退還全部抵押金及銀行活期存款利息;

(三)如由於甲方過錯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由甲方雙倍返還抵押金並賠償乙方經濟損失;

(四)如由於乙方過錯致使合同不能履行,乙方無權要求返還抵押金,並應賠償甲方經濟損失。

八、獎罰措施

(一)在各項管理目標、經濟指標全面完成的前提下,管理費如有節餘,甲方按節餘額_______%獎勵乙方。

(三)如果甲方不完成應負的合同責任,由此而影響乙方承包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或給乙方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甲方應當給予補償或承擔相應責任;

(四)如果乙方沒有完成合同責任或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甲方應當責成乙方限期改正,情節嚴重的處以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至_______元的罰款,直至終止合同,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五)由乙方管理不善或重大失誤,造成住户經濟損失或生活嚴重不便的,應當賠償甲方或業主及使用人的經濟損失(以市住宅主管部門的鑑定結論為準)。

九、合同更改、補充與終止

(一)經雙方協商一致,可對本合同條款進行修訂更改或補充,以書面合同為準;

(二)合同規定的管理期滿,本合同自然終止,各方如欲續訂合同,須於期滿前六個月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

(三)合同終止後,乙方可參加甲方的管理招標並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承包管理,但根據住宅區條例和住宅區細則規定被取消優先承包管理資格的除外。

十、其他事項

(一)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颱風、洪水、地震等),造成經濟損失的,雙方應相互體諒,共同協商,合理分攤。

(二)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附件1、2、3、4、______、______為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

(三)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和區住宅管理部門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雙方如對合同發生爭議,協商不成的,提請市住宅主管部分或區住宅管理部門調解,或由深圳中級人民法院裁決。

(五)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

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

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住宅區業主公約

為加強住宅區各類物業管理,保障本住宅區物業的安全與合理使用,維護住宅區的公共秩序,創造良好的生活環境,同意簽訂本公約,並共同遵守。

一、本住宅區情況

1.地點______________區______________路

2.總佔地面積:______________平方米;

3.總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其中;住宅_________平方米,非住宅______________平方米(商業用房_________平方米,其他_________平方米),

4.樓宇______棟_____套;其中:高層樓宇_____棟_____套多層樓宇_________棟_________套;

5.業主數量:_________個;

6.管委會財產:

(1)公用設施專用基金:_________元; ;

(2)物業管理用房________平方米,其中:管委會________平方米,物業管理公司_________平方米;

(3)商業用房_________平方米;

(4)其他:

7.公用設施及公共場所(地)狀況:

(1)道路:車行道_________平方米;人行道_________平方米;

(2)園林綠化地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3)教育設施:中學_______所,建築面積_______平方米;國小_______所,建築面積_______平方米;幼兒園________所,建築面積___平方米;

(4)文體設施:文娛活動中心______個,建築面積______平方米,網球場____________個,佔地面積____________平方米;門球場____個,佔地面積___平方米;游泳池______個,建築面積______平方米;兒童遊樂場所______個,佔地面積______平方米;

其他:a.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b.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C.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路燈______盞;庭園燈______盞;其他燈:a.__________________ b.__________________

(6)污水檢查井______個,排污管______米;雨水檢查井______個,雨水管______米;化糞池______座;明溝___________米;暗溝______米;

(7)消防水泵頭接口______個;

(8)停車場______個,總佔地面積______平方米,車位______個;

(9)綜合樓______座,建設面積______平方米,其中:

a.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b.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肉菜市場______個,建築面積______平方米;

(11)郵電局(所) ______個,建築面積______平方米;

(12)影劇院______座,建築面積______平方米;

(13)醫院______座,建築面積______平方米;

(14)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上所有公用設施和公共場所(地)有______、______、______項已竣工交付使用,有______、______、______項尚未竣工或交付使用,預計______年______月可交付使用。

8.其他事項: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業主大會召集和決定住宅區重大事項的方式

1.業主大會的召集:

(1)第一次業主大會在住宅交付使用且人住率達到50%以上時由區住宅管理部門會同開發建設單位或其委託的物業管理公司按法定程序和形式召集,選舉產生管委會。

a.由區住宅管理部門牽頭與開發建設單位或其委託的物業管理公司組成業主大會籌委會(以下簡稱籌委會),籌委會可邀請市住宅主管部門及其他有關部門、單位的人員參加;

b.籌委會根據有關法規規定,在充分徵求業主的意見後提出管委會委員候選人名單,並作好大會議程、資料準備等工作;

c.籌委會在業主大會召開十四天前將大會召開日期、地點、內容、方式程序及管委會候選人名單等在住宅區內公告;

d.籌委會主任按規定的程序主持業主大會,選出第一屆管委會委員,完成大會各項議程;

e.第一屆管委會產生後,經市政府社團登記部門核准登記成立、依法行使各項權利;

f.住宅所有投票權的已人住業主,均應按籌委會公告要求,按時出席業主大會,參加投票,行使法定權利,承擔法定責任;

g.各業主明白如不出席業主大會並參加投票表決,將由自己承擔由此而產生的一切後果。

(2)管委會成立後,負責召集此後的業主大會,並每年至少召開一次。

經持有10%以上投票權的業主提議,管委會應於接到該項提議後十四天內就其所指明的目的召開業主大會。

管委會應於召開業主大會七天前將會議地點、時間、內容、方式及其他事項予以公告。業主大會由管委會主任主持,如管委會主任缺席,則由管委會副主任主持。

2.業主大會必須有已人住業主中持有50%以上投票權的業主出席才能舉行;如經已入住業主中持有50%以上投票權的業主決定,可以推遲召開業主大會。

3.業主大會的出席人數達到法定人數時,在會上提出的一切事項,由出席會議的業主表決,以過半數通過。表決可採用書面投票或其他形式。如遇票數相等,則會議的主持人除可投一票普通票外,還可投一票決定票。

4.大會投票實行住宅房屋一户一票;一百平方米以上的非住宅房屋每一百平方米的建設面積為一票,一百平方米以下有房地產權證書的非住宅房屋每證一票。

5.在業主大會上,業主應親自或委託代表投票。委託代表投票,必須於會議召開前一天或管委會主任批准的時間內,向管委會出具授權委託書,否則該項委託無效。授權委託書必須有業主簽字。如業主為法人,則須蓋該法人公章。

6.業主可以一棟或數棟樓房為單位,推選樓長,作為推選人的共同代表,參加業主大會,並行使業主的其他物業管理權利。

三、業主的權利、義務

(一)業主的權利

1.依法享有對自己所擁有物業的各項權利;

2.依法合理使用房屋本體公用設施(樓梯、通道、電梯、上下水管道、加壓水泵、公用天線、陽台、消防設備等)和住宅區公用設施和公共場所(地)(道路、文化娛樂場所、體育設施、停車場、單車房等)的權利;

3.有權按有關規定在允許的範圍內進行室內裝修、維修和改造;

4.有權自己或聘請他人對房屋自用部位的各種管道、電線、水箱以及其他設施進行合法維修養護;

5.有權根據房屋的外牆面、樓梯間、通道、屋面、上下水管道、公用水箱、加壓水泵、電梯、機電設備、公用天線和消防設施等房屋本體公用設施的狀況,建議物業管理公司及時組織維修養護,其費用從住宅維修基金中支出;

6.有權根據住宅的道路、路燈、溝、渠、池、井、園林綠化地、文化娛樂體育設施、停車場、連廊、自行車房(棚)等住宅區公用設施及公共場所(地)的狀況,建議物業管理公司及時進行維修養護,其費用從管理服務費中支出;

7.有權要求物業管理公司對住宅區內各種違章建築、違章裝修以及違反物業管理規定的其他行為予以制止、糾正;

8.有權參加業主大會,並對住宅區的各項管理決策擁有表決權;

9.有權對本住宅區物業管理的有關事項管委會、物業管理公司提出質詢,並在三日內得到答覆;

10.有權要求管委會和物業管理公司按照市政府規定的期限定期公佈住宅區物業管理收支賬目;

11.有權對住宅區的物業管理提出建議、意見或批評,可要求管委會對物業管理公司的違反合同或有關規定的行為進行干預、處罰;

12.有權會同其他業主就某一議題要求管委會召集業主大會;

13.有權就本住宅區的物業管理向市住宅主管部門和區住宅管理部門投訴或提出意見與建議;

14.有權要求毗連部位的其他維修責任人承擔維修責任,對方不維修的,可要求物業管理公司代為維修養護,並按規定分攤維修費用。

(二)業主的義務

1.在使用、經營、轉讓其名下物業時,應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

2.在使用住宅區物業時,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1)未經市政府有關部門批准,不得改變房屋結構、外貌和用途;

(2)不得對房屋內外承重牆、樑、柱、樓板、陽台、天台、屋面及通道進行違章鑿、拆、搭、佔;

(3)不得堆放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等物品,但自用生活性燃料外;

(4)不得利用房屋從事危害公共利益的活動;

(5)不得侵害他人的正當權益。

3.業主如需將其住宅裝修,必須遵守《深圳市住宅裝修管理規定》,並填寫裝修申請表,報物業管理公司審查批准後方可施工,接物業管理公司管理、監督;

4.房屋室內部分以及供電、供水、供氣等分户表後部分(往用户方向)和表前至第一個閥門部分用户負責維修養護;

5.凡房屋及附屬設施有影響市容或者可能危害毗連房屋安全及公共安全的,按規定應由業主單獨或聯合修繕的,業主應及時進行修繕。拒不進行修繕的,由管委會授權物業管理公司修繕,其費用由業主承擔;

6.業主應自覺維護公共場所的整潔、美觀、暢通及公用設施的完好,不得在任何公共場所違章搭建任何建築物或堆放、懸掛、棄置物品、垃圾,不得損壞、拆除、改造供電、供水、供氣,通訊、交通、排水、排污、消防等公用設備;

7.在住宅區內不得有下列行為:

(1)踐踏、佔用綠化地;

(2)佔用樓梯間、通道、屋面、平台、道路、停車場、自行車房(棚)等公用設施而影響其正常使用功能;

(3)亂拋垃圾、雜物;

(4)影響市容觀瞻的亂搭、亂貼、亂掛等;

(5)損壞、塗劃園林藝術雕塑;

(6)聚眾喧鬧;

(7)隨意停放_____和鳴喇叭;

(8)發出超過規定標準的嗓音;

(9)排放有毒、有害物質;

(10)經營鍛造、鋸木、建築油漆、危險品、殯儀業以及利用住宅開舞廳、招待所等危害公共利益或影響業主正常生活秩序的行業

(11)妨礙他人合法使用公用設施及公共場所(地);

(12)法律、法規及市政府的規定禁止的其他行為。

8.對本住宅區物業管理公司人員在出示工作證(牌)或有關證明後,在合理時間內(上午11;45—12:45,下午6:00—7:30)進人本住宅區任何樓宇內部及其公共部位進行檢查、維修、養護或檢查業主公約的有關條款是否得到遵守和實施的巡視行為,業主應提供方便,不得拒絕或阻撓;

9.按規定繳納應支付的管理服務費和住宅維修基金等;

10.業主應同時遵守下列城市管理法規、規定,並承諾接受管委會或物業管理公司據此而進行的管理及處罰:

(1)深圳住宅區物業管理條例及其實施細則;

(2)深圳市公共衞生管理條例;

(3)深圳市園林綠化管理條例;

(4)深圳市環境噪聲管理暫行規定;

(5)深圳經濟特區房屋租賃管理條例;

(6)深圳市消防管理暫行規定;

(7)深圳市人民政府關於禁止在市區飼養家禽家畜的通告

(8)深圳市關於禁止在特區內銷售燃放煙花爆竹的通告;

(9)深圳市住宅裝修管理規定;

(10)其他有關住宅區物業管理的法律、法規及政策規定。

11.業主應承諾自己與其他非主使用人建立合法使用、修繕、改造有關物業的法律關係時,告知對方並要求對方遵守住宅物業管理規定和本業主公約中的有關規定條款。

四、業主應付的費用

1.業主應按月到物業管理公司繳納管理服務費。管理服務費的標準是:開發建設單位自行或委託物業管理公司管理期間,執行市物價主管部門和市住宅主管部門批准的_____標準;管委會成立後,由其根據本住宅區的實際情況制訂,並交業主大會通過後實施。管理服務費的用途:住宅區的通道、路燈、溝、渠、池、井、園林綠化地、文化娛樂體育場所、停車場、連廊、自行車房(柵)等公共設施和公共場所(地)的管理、維修、養護。

2.業主應按月到物業管理公司繳納住宅維修基金。住宅維修基金的標準是:o.5元/平方米。由物業管理公司以房屋本體為單位設立專賬代管,用於房屋的外牆面、樓梯間、通道、屋面、本體主上下水管道、公用水箱、加壓水泵、電梯、機電設備、公用天線和消防設施等房屋本體公用設施的維修、養護。

3.業主如進行室內裝修,則應在辦理申請手續時按有關規定繳納裝修押金,裝修完工後由物業管理公司進行檢查,如無違章情況則予以返還,否則不予返還。

4.業主如請物業管理公司對其自用部位和毗連部位的有關設施、設備進行維修、養護,則應支付有關費用。

5.業主使用本住宅區有償使用的文化娛樂體育設施和停車場等公用設施、公共場所(地)時,應按規定繳納費用。

五、違約責任

1.違反業主義務中第2、6、7款規定的,物業管理公司有權制止,並要求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進行強制恢復,包括採用停水、停電、停氣等催改措施;造成損失的,有權要求賠償。

2.業主進行室內裝修,如違反《深圳市住宅裝修管理規定》,按其中有關規定處理。

3.業主如延期繳納應交的管理服務費、住宅維修基金以及有關賠償款、罰款等費用的,處以每日千分之三的滯納金;無正當理由超過三個月不交的,物業管理公司可採取停水、停電、停氣等催繳措施。

4.業主無理拒絕、阻撓物業管理公司對房屋本體公用設施和區內公共場所、公用設施的檢查、維修、養護以及其他正常管理活動由此造成損失的,應賠償損失。

六、其他事項

1.本業主公約由前期物業管理單位如實填寫第一條“本住宅區情況”後印制,並在本住宅區人住率達到30%後組織已人住業主簽訂。

2.本業主公約已人住業主中持有過半數以上投票權的業主簽訂後生效。已生效的業主公約對本住宅區所有業主和非業主使用人具有約束力。

3.業主大會可以依法根據本住宅區的實際情況對本業主公約進行修改補充,並報市住宅主管部門和區住宅管理部門備案。修改補充條款自業主大會通過之日起生效,無須經業主重新簽訂。

修改補充條款不得與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規定相牴觸,否則區住宅管理部門有權予以糾正或撤消。

4.本業主公約一式二份,業主和物業管理公司各執一份

業主(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物業管理公司(蓋章):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名下物業:住宅:________棟_______房

商業用户________棟______房(店、鋪)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宅區業主管理委員會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________住宅區業主管委員會(以下簡稱本管委會)是根據《深圳經濟特區住宅區物業管理條例》(以下簡稱住宅區條例)和《深圳經濟特區住宅區物業管理條例實施細則》(以下簡稱住宅區細則)的有關規定成立的代表本住宅區全體業主合法權益的社會團體,經市政府社團登記部門依法核准登記後,取得社會團體法人資格。本管委會的一切合法權益受國家法律保護。

第二條 本管委會接受社團登記管理部門、市住宅主管部門和區住宅管理部門的領導,執行國家、省、市有關物業管理的法律政策規定。

第三條 本管委會代表本住宅區全體業主的合法權益,以科學、民主、合法的管理手段,保障住宅區物業的合理使用,維護住宅區的公共秩序,創造整潔、優美、安全舒適、文明的居住環境。

第二章 管委會的產生及職權

第四條 本管委會由本住宅區業主大會選舉起產生,向業主大會負責並報告工作,接受業主大會和市、區住宅管理部門的監督。

第一屆管委會的產生:由區住宅管理部門會同開發建設單位或其委託物業管理公司組成籌委會,提出管委會候選人名單,提交第一次業主大會選舉通過。

第五條 本管委會設委員_________名,其中主任一名,副主任_________名,執行祕書_________名。執行祕書負責處理管委會日常事務。

管委會主任、副主任由管委會在其委員中選舉產生。

管委會執行祕書由管委會聘任,如聘任非本住宅區業主提任執行祕書的,須由本人在本住宅區的直系親屬業主為其經濟擔保人。

管委會主任、執行祕書為專職或_____。

第六條 本管委會委使下列職權:

1.按照有關規定召集和主持業主大會;

2.審議決定住宅維修基金和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的使用;

3.採用公開招標或其他方式,聘請物業管理公司對住宅區進行物業管理並與其簽訂委託管理合同;

4.審查物業管理公司上年對本住宅區的管理計劃完成情況及其費用決算報告;

5.審議物業管理公司制訂的對本住宅區的年度管理計劃、住宅區配套工程和重大的維修工程項目;

6.審查並決定住宅區物業管理服務費的_____標準。

7.監督物業管理公司對本住宅區的物業管理工作,

8.執行業主大會通過的各項決議。

9. 6項規定的事項,必須經業主大會批准。

第七條 本住宅區的公用設施專用基金、住宅維修基金和管理服務費的收支賬目,管委會應每三個月至少公佈一次,接受業主的監督。

第八條 下列人員經管委會決定並經業主大會批准後可獲得適當津貼;

1.管委會主任;

2.管委會執行祕書;

3.業主選舉的樓長;

4.管委會同意的其他人士。

第三章 管委會會議

第九條 管委會會議每兩個月至少召開一次。有三分之一以上的委員提議或主任、副主任二人以上認為有必要並書面陳述議題時,可召開管委會特別會議。

第十條 管委會會議的召開提前七天將會議通知及有關材料送達每位委員。委員因事不能參加會議的,可以書面委託代表參加。

第十一條 管委會會議由主任召集、主持,主任因故缺席時,由副主任主持。

第十三條 管委會會議決定問題,採取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會議進行表決時,每一委員有一票表決權。委員可委託代表人行使表決權,但必須出具授權委託書。若表決中出現贊成票與反對票相同時,由主任或會議主持人投決定性一票。

第十四條 管委會執行祕書必須作好每次開會的會議記錄,並由會議主持人簽署後存檔。

第四章 管委會委員

第十五條 本管委會委員由本住宅區業主大會在業主中選舉產生,委員人數為單數。管委會可聘請派出所、居民委員會等有關單位的人員以及承租人代表或本住宅區的非業主居民擔任管委會委員(以下簡稱聘請委員),其名額不得超過最終委員總數的三分之一。聘請委員擔任管委會主任的,應由為本住宅區業主的直系親屬作其經濟擔保人並經業主大會批准。

第十六條 本管委會委員由熱心公益事業、責任心強、有一定的組織能力和必要的工作時間的成年人來擔任。

第十七條 本管委會委員每屆_____三年,可以連選連任。

第十八條 本管委會委員的撤換、減增由管委會會議通過後,提交業主大會投票決定。

第十九條 有下列情形的人士不得擔任管委會委員,已經擔任的須停任委員並由下次業主大會追認:

1.已宣告破產;

2.因身體或精神上的疾病已喪失履行職責的能力;

3.未經管委會同意無故在管委會會議中連續缺席三次以上

4.以業主身

委託合同(供住宅區委託管理用)(1) 篇2

必須優質所有走廊、通道及樓梯暢通無阻。為保護各業主/用户自身安全起見,遇有任何公共走道阻塞時,應立刻通知接待中心。若發現其他用户做出防礙公眾利益,阻塞走道等行為,更應主動舉報。 

5、 景觀物品 

各用户不得在任何公共地方進行洗滌、晾曬、熨燙衣物或其他物品。 

6、 神位 

為保持環境清潔衞生,所有用户禁止在門前或公共地方擺設神位及燃點香燭。 

7、 電梯服務 

嚴禁使用客梯作送貨搬運物品用途,一切物品的運送,必須用管理公司指定的貨梯進行。 

8、 危險物 

各業主不得在小區範圍內搬運,儲存及使用危險、易燃或易爆的物品。 

9、 鐵閘/卷門 

各用户不得在其單位大門外或窗口裝置不符合管理處規定的不安全合格的鐵閘工窗花。 

10、 營業經商 

除非得到管理公司書面批准確,所有用户不得在小區物業的公共範圍內擺設任何麼用物品或進行各種形式的宣傳、經工業品、販賣活動,包括張貼、派發商品、樣品、宣傳品等等。各用户及外來訪客亦不可在此範圍內向其他住户進行派發物品、推銷或任何形式的磁擾。 

11、 法律糾紛 

業主或用户在小區物業範圍內,因自身問題而引發的法律糾紛及事故,必須自選承擔所有法律及經濟責任。管理公司基受牽連而須進行額外工作及開銷,亦將由相關物業業主/用户承擔。 

九、 保安/安全 

1、 為保障安全,所有的小區居住的業主及其僱傭人員,均應辦理住客證。 

A 辦理住客證請與管理處聯繫,書面寫明人員姓名並交一寸照片一張,證件需繳納押金。 

B 若有人員變動,應及時到管理處發放或註銷證件手續。 

C 住客證或臨時工作證不慎遺失,請及時報告管理處,並辦理補證手續(與開始輸時手續相同) 

2、 大樓進出憑住房證,並於每晚23:00靜樓。 

3、 小區每24小時均有保安人員值班和巡邏,請業主/用户配合保安人員工作以保障所有入住小區住户的安全,並請注意以下幾點: 

A 若發現任何可疑人物,請在安全情況下立即通知管理人員或管理處。 

B對進入大樓的訪客將要求做會客登記,每天23:00以後的訪客保安人員應先與住户聯繫,得到允許後方可探訪。 

C 房間無人時,請鎖好門窗。 

D 無人在室內時,關閉所有電器用具。 

E 不要在禁止吸煙場所吸煙,尤其是在電梯內;在可吸煙場所,應處理好煙蒂和火種。 

F 定期檢查,維修電器設備、電線和滅火器等。 

G 發現有不明氣體時,不可開關電器包括使用電話,離開單位後,鎖好門窗,立即通知管理人員或管理處。 

H 攜出大件物品及搬運貨物出小區、住宅樓,必須到管理處提出申請並開具出門許可證。辦理該手續須憑證户證新自前往辦理。 

I 住宅單位用户世勿隨便開門給陌生人,開門前必須先從防盜眼辨別訪客。 

J與監近用户互相認識,保持聯繫,以便朋家能夠互相照應。 

K 如遇緊急情況時可直接報警(撥電話110)或直接打電話通知公安局總值班室。 

L 如不幸被賊匪光顧,不應移動、清抹或洗滌任何現場物品。當情況安全後,立即通知管理處。 

4、 除保安員外,物業亦高有先進保安裝置以確保各業主及用户安全。 

5、 住房保安 

各用户如需在其使用單位範圍內,自行聘用專職空着制服的私人保安員,必須事先向管理公司作書面申請,詳列人員數目,值班時間及所恬單位名稱,並須保證這些專職人員不得空着制服在小區公共地方活動,以免造成管理混淆及引起誤會。 

十、關於業主安裝防盜門、窗的有關辦法 

為了保證業主對其住宅單位的安全需要,管理處允許在各住宅單位安裝我方指定的防盜門、窗、並由管理處指定的安裝隊伍進行安裝,規格、樣式及顏色由管理處指定,業主自己世勿私自購置指定之外的防盜門窗,以及由指定之處的安裝隊安裝。以上務請業主遵照執行。 

附: 

防盜門、窗安裝申請書 

業主姓名

樓室號

防盜門窗型號

顏色

交費: 

業主簽名

管理處

安裝隊 

十一、防火 

1、 防火措施 

·小區物業內部裝置有滅火設備,用户應熟悉各項設備的位置及使用方法,用户必須緊記除救火外,不得使用消防栓及各種設備作其他用途。 

2、 防火知識 

·切勿令電線負荷過量或在同一插座接下來多種電器,例如電爐、熨斗電飯煲或吹風筒等,以免由於負荷過量而導致火警。 

·請遵照法例法定,切勿在單位內儲藏易爆易燃物品,最後離開單位前,檢查並保證煙頭已熄滅,並把全部還在開動的電器關閉。 

·易燃及危險性物品應放置在孩童無不觸及的地方。 

·請保持走廊、樓梯及防火通道暢通。 

·防火門必須保持經常關閉。 

·如遇到易燃物品氣味時,切勿觸動任何電器(包括電話、門鈴、電動玩具等)開關,小心打開所有窗户,門,讓空氣流通,然後離開現場及儘快通知管理處。 

3、 如遇火警時應採取的措施 

·保持鎮定 

·撥打電話119通知消防局 

·打破安裝在走廊的防火警鐘玻璃,按警鐘示警。 

·及時通知小區保安管理員或管理處,如時間許可,應通知監近用户。 

·如遇到濃煙,應儘量貼近地面,並以濕毛巾覆蓋面部。 

·不要乘搭電梯,應用樓梯逃生。 

·儘快前往小區地面或空曠地方。 

4、 防火演習 

·管理人員將定期進行防火學習及試驗各項救火設備。 

十二、 清潔 

管理公司已僱有清潔工人負責保持公共地方清潔,但仍有賴全體用户的通力合作,維持社會公共道德,才可確保地方清潔。 

用户內部的清潔、衞生、防蟲工作,應由用户自行負責,或委託管理公司之指定承包商處理。 

大樓住房應將其室內垃圾用塑料代包裝妥當,擺放在管理處所指定的位置,清潔工人每天將會依時清理,切勿將垃圾堆放在樓內或小區的任何地方。 

十三、 衞生管理細則 

為給業主創造出一個優雅、清靜的居住、休閒環境,管理公司物制定衞生管理規定,條例如下: 

第一條:公司將組織大量人力、物力對公共場所、設施進行定期的清理、消毒、維護,發現問題及時解決,使你充分享受舒適安全的生活及居住環境。 

第二條:公司將定期進行消滅"四害"工作,絕不讓其滋生、蔓延。 

第三條:請業主勿將廢物扔至樓下,應放入樓層或樓外指定垃圾存放處,由清潔工人每天定時打掃、清運。 

第四條:禁止在小區內隨地吐痰、亂扔紙屑、果皮等廢棄物。 

第五條:禁止在小區建築上張貼裝修、標語、廣告等。 

第六條:禁止在公共場所搭建違章建築。 

第七條:禁止破壞公共設施,保護其清潔、完整。 

第八條:禁止踐踏草坪、損害綠化設施。 

第九條:業主裝修後的垃圾,請放在室內,由清潔員每日一次進行清理,禁止堆放在樓內或小區街道上。 

十四、 保險 

管理公司已為小區的所有公共設備購置保險,有關保險費將由管理費中預算支付。各用户若認為有需要,可以自行為其單位的室內裝置購買保險。 

各用户不得做出與小區管理公約相違背的行為,或甚至導致物業保險無效,或令該保險提高之行為,如有此類事情發生,違約用户需對因此而產生的所有開支及損失負。 

十五、 常用電話號碼 

夜間值班定:

火警:119 

派出所:

匪警:110 

醫院:

急救:120 

十六、 結語 

為使購買小區的所有業主/住户能享受幽雅、寧靜、舒適、安全的居住環境,物制定本住房手冊。本手岫所列各條款,純為業主/住户之利益着想,敬請各位合作。 

業主應將手冊有關條款告知家中各人,若有任何疑問,請向本公司或管理處查詢,本公司將樂意盡力協助。對各位的真誠合作謹致謝意。

並祝各位喬遷之喜,安居愉快。 

物業管理公司 

X年X月X日

委託合同(供住宅區委託管理用)(1) 篇3

甲方(委託人): 住宅區業主管理委員會

乙方(受託人): 物業管理公司

為加強 住宅區牧業管理,保障區內房屋和公用設施的正常使用權用,為業主創造優美、整潔、安全、方便、舒適、文明的居住環境,根據《深圳住宅區物業管理條例》(以下簡稱住宅區條例)及其配套實施細則(以下簡稱住宅區細則)和市政府有關規定,經雙方充分協商,同意簽訂本招手管理合同,以便共同遵守。合同書面如下:

一、招手管理範圍及內容

(一)甲方將位於 區 路的 住宅區範圍內的物業委託給乙方實行統一管理,綜合服務,承包經營,自負盈虧。

(二)管理事項包括:

1.屋的使用、維修、養護;

2.內公用設施、設備及場所(地)[消防、電梯、機電設備、路燈、連廊、自行車房(棚)、園林綠化地、溝、渠、池、井、道路、停車場等]的使用、維修、養護和管理;

3.潔衞生(不含垃圾運到中轉站後的工作);

4.共生活秩序;

5.娛活動場所;

6.民服務網點及住宅區內所有營業場所(不含肉菜市場);

7.輛行駛及停泊;

8.宅區檔案管理;

9.政策規定由物業管理公司管理的其他事項。

二、委託管理原則

以社會效益、環境效益為主,經濟效益為輔,相互促進,體現為業主提供優質服務和責、權、利相統一原則。

三、委託管理期限

確定管理目標、經濟指示,實行風險抵押經濟承包責任制。

四、委託管理期限

委託管理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五、雙方責任、權利、義務

1、依照住宅區條例和本合同規定將 住宅區委託乙方實行物業管理;

2、監督乙方對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的合理使用,並按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管理辦法付給乙方;

3、按市政府規定的比例提供商業用房(總建設面積的0。5%) 平方米給乙方,按商品房租金標準租賃租用,並負責辦理使用手續;

4、給乙方提供管理用房 平方米(其中辦公用房 平方米,員工宿舍 平方米),按微利房租金標準租用;

5、負責向乙方提供本住宅區工程建設竣工資料一套並在乙方管理期滿時予以收回;

6、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本合同規定內容所進行的管理和經營活動;

7、對乙方的管理實施監督檢查,每半年一次考核評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有權終止合同;

8、負責確定本住宅區管理服務費收費標準;

9、委託乙方對違反住宅區條例和住宅區細則以及業主公約的進行處理:包括予以罰款、責令停工、責令賠償經濟損失,以集水、停電等措施對無故不繳有關費用或拒不改正違章行為的責任進行催交、催改;

10、協助乙方做好宣傳教育、文化活動和物業管理工作;

11、政策規定由甲方承擔的其他責任。

(二)乙方責任、權利、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實際情況,制訂本住宅區物業管理辦法;

2.遵守各項管理法規和合同規定的責任要求,根據甲方授權,對本住宅區物業實施綜合管理,確保實現管理目標、經濟指標,並承擔相應責任,自覺接受甲方檢查監督;

3.根據住宅區內大、中修的需要制訂維修方案,報甲方審義通過後,從公用設施專用基金中禽所需的維修經費;

4.接受甲方對經營管理過程中財務帳目的監督並報告工作,每月勝敗甲方和區住宅管理部門報送一次財務報表,每三個月向全體業主張榜公佈一次管理費收支帳目;

5.對住宅區的公用設施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其使用功能,乙方如在住宅區內改擴建完善配套項目,須報甲方和有關部門批准後方可實施;

6.乙方須本着商效、精幹的原則在本住宅區設置管理處;

7.建立本住宅區物業管理檔案並負責及時記載有關變更情況;

8.負責測算住宅區管理服務費收費標準並向甲方提供測算標準與依據;嚴格按照甲方審議通過的收費標準收取,不得擅自加價。每三個月向區住宅管理部門繳交一次50%商業用房的租金,作為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的回收;

9.有權依照甲方委託和業主公約的規定對違反業主公約和住宅區管理法規政策的行為進行處理;

10.在管理期滿時向甲方移交全部專用房屋及有關財產、全部牧業管理檔案及有關資料;

11.開展卓有成效的社區文化活動和便民服務工作;

12.有權選聘專營公司承擔住宅區物業管理的專項業務並支付費用,但不得將住宅區物業管理的整體責任及利益轉讓給其他人或單位

六、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

(一)各項管理指標執行《深圳住宅區物業管理標準》及市、區住宅管理部門規定的各項標準,要求住宅區在乙方接管後 年內達到 標準。

(二)確保年完成各項收費指標 萬元,合理支出 萬元,乙方可提成所收取管理費的 %作為經營收入。

七、風險抵押

(一)乙方在合同簽訂之日起三日內向甲方一次性支付人民幣 元,作為風險抵押金;

(二)乙方在合同規定的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甲方在合同期滿後三日內退還全部抵押金及銀行活期存款利息;

(三)如由於甲方過錯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由甲方雙倍返還抵押金並賠償乙方經濟損失;

(四)如由於乙方過錯致辭使合同不能履行,乙方無權要求反還抵押金,並應賠償甲方經濟損失。

八、獎罰措施

(一)在各項管理目標、經濟指標全面完成的前提下,管理費用如有節餘,甲方按節餘額 %獎勵乙方。

(二)如該住宅區被評為全國、省、市文明住宅小區,甲方分別獎勵乙方人民幣 元(全國)、 元(省)、 元(市);獲得上級部門單項獎或有關榮譽的獎金另訂;如在乙方管理期間,由乙方獲間的文明小區稱號被上級部門取消,則乙方應全部返還上述獎金及銀行活期存款利息。

(三)如果甲方不完成應負的合同責任,由此而影響乙方承包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或給乙方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甲方應當給予襝或承擔相應責任;

(四)如果乙方沒有完成合同責任或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甲方應當責成乙方限期改正,情節嚴重的處以人民幣 至 元的罰款,直至終止合同,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五)由乙方管理不善或重大失誤,造成住户經濟損失或生活嚴重不便的,應當賠償甲方或業主及使用人的經濟損失(以市住宅主管部門的鑑定結論為準)。

九、合同更改、補充與終止

(一)經雙方協商一致,可對本合同條款進行修訂更改或補充,以書面合同為準;

(二)合同規定的管理期滿,本合同自然終止,各方如欲續訂合同,須於期滿前六個月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

(三)合同終止後,乙方可參加甲方的管理招標並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承包管理,但根據住宅區條例和住宅區細則規定被取消優先承包理資格的除外。

十、其他事項

(一)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颱風、洪水、地震等),造成經濟損失的,雙方應相互體諒,共同協商,合理分攤。

(二)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附件1、2、3、4、 、 為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

(三)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和區住宅管理部門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雙方如對合同發生爭議,協商不成的,提請市住宅主管部門或區住宅管理部門調解,或由深圳中級人民法院裁決。

(五)

(六)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簽名):             代表(簽名):

時間:    年  月  日

附:住宅區業主公約

為加強住宅區各類物業管理,保障本住宅區物業的安全與合理使用,維護住宅區的公共秩序,創造良好的生活環境,同意簽訂本公約,並共同遵守。

一、本住宅區情況

1.地點  區   路;

2.總佔地面積:   平方米;

3.總建築面積:   平方米,其中:住宅   方米,非住宅   平方米(商業用房   平方米,(商業用房   平方米,其他   平方米);

4.樓宇  棟   套;其中:高層樓宇  棟   套,多層樓宇  棟   套;

5.業主數量:   個;

6.管委會財產:

(1)公用設施專用基金;   元;

(2)物業管理用房 平方米,其中:管委會 平方米,物業管理公司 平方米;

(3)商業用房 平方米;

(4)其他;

7.公用設施及公共場所(地)狀況:

(1)道路:車行道 平方米;人行道 平方米;

(2)園林綠化地面積: 平方米;

(3)教育設施:中學 所,建築面積 平方米;國小 所,建築面積 平方米;幼兒園 所,建築面積 平方米;

(4)文體設施:文娛活動中心 個,建築面積 平方米;網球場 個,佔地面積 平方米;門球場 個,佔地面 平方米;游泳池 個,建築面積 平方米;兒童遊樂場所 個,佔地面積 平方米;

其他:a、

b、

c、

(5)路燈 盞;庭園燈 盞;其他為燈:a、   b、

(6)污水檢查井 個,排污管 米;雨水檢查井 個,雨水管 米;化糞池 座;明溝 米;暗溝 米;

(7)消防水泵頭接口 個;

(8)停車場 個,總佔地面積 平方米,車位 個;

(9)綜合樓 座,建設面積 平方米,其中:a、   b、

(10)肉菜市場 個,建築面積 平方米;

(11)郵電局(所) 個,建築面積 平方米;

(12)影劇院 座,建築面積 平方米;

(13)醫院 座,建築面積 平方米;

(14)其他:

以上所有公用設施和公共場所(地0有 、 、 項已竣工音樂會使用,有 、 、 項尚未竣工或交會使作,預計 年 月可交會使用。

8.其他事項:

(1)

(2)

(3)

二、業主大會召集和決定住宅區重大事項的方式

1.業主大會的召集:

(1)第一次業主大會在住宅交付使用且入住率達到50%以上時,由區住宅管理部門會同開發建設單位或其委託的物業管理公司按法定程序和形式召集,先舉產生管委會。

A.由區住宅管理部門牽頭與開發建設單位或其委託的物業管理公司組成業主大會籌委會(以下簡稱籌委會),籌委會可邀請市住宅主管部門及其他有關部門、單位的人員參加;

B.籌委會根據有關法規規定,在充分徵求業主的意見後提出管委會員候選人名單,並作發大會議程、資料準備等工作;

C.籌委會在業主大會召開十四天前的士大會召開日期、地點、內容、方式程序及籌委會候選人名單街頭住宅區內公告

D.籌委會主任按規定的程序主持業主大會,選出第一屆籌委會,完成大會各項議程;

E.第一屆籌委會產生後,經市政府社團登記部門核准登記成立,依法行使各項權利;

F.住宅所有有投票權的已入住業主,均應按籌委會公告要求,按時出席業主大會,參加投票,行使法定權利,承擔法定責任;

G.各業主明白如不出席業主大會並參加投票表閃,將由自己承擔由此而產生的一切後果。

(2)管委會成立後,負責召集此後的業主大會,並每個至少召開一次。

經持有10%以上抽標權的業主提議,管委會應於接到該項提議後十四天內就其所指明的目的如開業主大會。

管委會應於如開業主大會七天前將會議地點、時間、內容、方式及其他事項予以公告。

業主大會由管委會主任主持,如管委會主任缺席,則由管委會副主任主持。

2.業主大會必須有已入住業主中持有50%以上投票權的業主出席才能舉行;如經已入住業主中持有50%以上投票權的業主決定,可以推遲召開業主大會。

3.業主大會的出席人數達到法定人數時,在會上是出的一切事項,由出席會議的業主表決,以過半數通過。表決可採用書面投票或其他形式。如遇票數相等,則會議的主持人除可投一票普通票外,還可投一票決定票。

4.大會投票實行住宅房屋一户一票;一百平方米以上的非住宅房屋第一百平方米的建設面積為一票,一百平方米以下有房地產權證書的非住宅房屋每證一票。

5.在業主大會上,業主應親自或筍代表投票。委託代表投票,必須於會議召開前一天或管委會主任批准的時間內,向管委會出具授權委託書,否則該項委託無效。授權委託書必須有業主簽字。如業主為法人,則須蓋該法人公章。

6.業主可以一棟或數棟樓房為單位,推選樓長,作為推選人的共同代表,參加業主大會,並行使業主的其他物業管理權利。

三、業主的權利、義務

(一)業主的權利

1.依法享有對自己所擁有物業的各項權利;

2.依法合理使用房屋體公用設施(樓梯、通道、電梯、上下水管道、加壓水泵、公用天線、陽台、消防設備等)和住宅區公用設施和公共場所(地)(道路、文化娛樂場所、體育設施、停車場、單車房等)的權利;

3.有權按有關規定在允許的範圍內進行室內裝修、維修和改造;

4.有權自己或聘請他人對房屋自用部位的各種管道、電線、水箱以及其他設施進行合法維修養護;

5.有機根據房屋的牆面、樓梯間、通道、屋面、下下水管道、公用水箱、加壓水泵、電梯、機電設備、公用天線和消防設施等房屋本體公用設施的善,建議物業管理公司及時組織維修養護,其費用從住宅維修基金中支出;

6.有權根據住宅的道路、路燈、溝、渠、池、井、園林綠化地、文化娛樂體育設施、停車場、連廊、自行車房(棚)等到住宅區公用設施及公共場所(地)的狀況,建議物業管理公司及時進行維修養護,其費用從管理服務費中支出;

7.有機要求物業管理公司對住宅區內種違章建築、違章裝修以及違反物烽管理規定的其他行為予以制止、糾正;

8.有權參加業主大會,並對住宅區的各項管理決策擁有表決權;

9.有權對本住宅區物業管理的有關事項管委會、和業管理公司提出質詢,並在三日內得到答覆;

10.有權要求管委會和物業管理公司按照市政府規定的期限定期公佈住宅區物業管理收支帳目;

11.有權對住宅區的牧業管理提出建議、意見或批評,右要求管委會對物業管理公司的違反事同或有在規定的行為進行干預、處罰;

12.有權對同其他業主就某一議題要求管委會如集業主大會;

13.有權就本住宅區的物業管理向市住宅主管部門和區住宅管理部門投拆或提出意見與建議;

14.有權要求毗連部位的其他維修責任人承擔維修責任,對方不維修的,可要求物業管理公司代為維修養護,並按規定分攤維修費用。

(二)業主的義務

1.在使用、經營、轉讓其名下物業時,應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

2.在使用住宅區物業時,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1)未經市政府有關部門批准,不得改變房屋結構、外貌和用途;

(2)不得對房屋內外承重牆、樑、柱、樓板、陽台、天台、屋面及通道進行違章鑿、拆、搭、佔;

(3)不得堆放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等物品,但自用生活性燃料外;

(4)不得利用房屋從事危害公共利益的活動;

(5)不得侵害他人的正當權益。

3.業主如需將其住宅裝修,必須遵守《深圳市住宅裝修管理規定》,並填寫裝修申請表,報物業管理公司審查批准後方可施工,接受物業管理公司管理、監督;

4.房屋室內部分以及供電、供水、供氣等分户表後部分(往用户方向)和表前至第一個閥門部分用户負責維修養護;

5.凡房屋及附屬設施有影響市容或可能危害毗連房屋安全及公共安全的,按規定應由業主單獨或聯合修繕的,業主應及時進行修繕。拒不進行修繕的,由管委會授權物業管理公司修繕,其費用由業主承擔;

6.業主應自覺維護公共場所的整潔、美觀、暢通及公用設施的完好,不得在任何公共場所違章搭建任何建築物或堆放、懸掛、棄置物品、垃圾,不得損壞、拆除、改造供電、供水、供氣、通訊、交通、排水、排污、消防等公用設備;

7.在住宅區內不得有下列行為:

(1)踐踏、佔用綠化地;

(2)佔用樓梯間、通道、屋面、平台、道路、停車場、自行車房(棚)等公用設施而影響其正常使用功能;

(3)亂拋垃圾、雜物;

(4)影響市容觀瞻的亂搭、亂貼、亂掛等;

(5)損壞、塗劃園林藝術雕塑;

(6)聚眾喧鬧;

(7)隨意停放車輛和鳴喇叭;

(8)發出超過規定標準的噪音;

(9)排放有毒、有害物質;

(10)經營鍛造、鋸木、建築油漆、危險品、殯儀業以及利用住宅開舞廳、招待所等危害公共利益或影響業主正常生活秩序的行業;

(11)防礙他人合法使用公用設施及公共場所(地);

(12)法律、法規及市政府規定禁止的其它行為。

8.對本住宅區物業管理公司人員在出示工作證(牌)或有關證明後,在合理時間內(上午11:45-12:45,下午6:00-7:00)進入本住宅區任何樓宇內部及共公共部位進行檢查、維修、養護或檢查業主公約的有關條款是否得到遵守和實施的巡視行為,業主應提供方便,不得拒絕或阻撓;

9.按規定繳納應支付的管理服務費和住宅維修基金等;

10.業主應同時遵守下列城市管理法規、規定,並承諾接受管委會或物業管理公司居此而進行的管理及處罰:

(1)深圳住宅區牧業管理條例及其實施細則;

(2)深圳市公共衞生條例;

(3)深圳市園林綠化管理條例;

(4)深圳市環境噪聲管理暫行規定;

(5)深圳房屋租賃管理條例;

(6)深圳市消防管理暫行規定;

(7)深圳市人民政府關於禁止在市區飼養家禽家畜的通告;

(8)深圳市人民政府關於禁止在特區內銷售燃放煙花爆竹的通告;

(9)深圳市住宅裝修管理規定;

(10)其他有關住宅區的業管理的法律、法規及政策規定。

11.業主應承諾自己與其他非主使用人建立合法使用、修繕、改造有關物業的法律關係時,告知對方並要求對方遵守住宅牧業管理規定和本業主公約中的有關規定條款。

四、業主應付的費用

1.業主應按月到和業管理公司繳納管理服務費。管理服務費的標準是:開發建設單位自行或委託物業管理公司管理期間,執行市物價主管部門和市住宅主管部門批准的收費標準;管委會成立後,由其根據本住宅區的實際情況制訂,並交業主大會通過後實施。管理服務費的用途:住宅區的通道、路燈、溝、池、井、園林綠化地、文化娛樂體育場所、停車場、連廊、自行車房(柵)等公共設施和公共場所(地)的管理、維修、養護。

2.業主應按月到物業管理公司繳納住宅維修基金。住宅維修基金的標準是:0。5元/平方米。由物業管理公司以房屋本體為單位設立專帳代管、公用水箱、加壓水泵、電梯、機電設備、公用天線和消防設施等房屋本體公用設施的維修、養護。

3.業主如進行室內裝修,則應在辦理申請手續時按有關規定繳納裝修押金,裝修完工後由物業管理公司進行檢查,如無違章情況則予以返還,否則不予以返還。

4.業主如請物業管理公司對其自用部位和毗連部位的有關設施、設備進行維修、養護,則應支付有關費用。

5.業主使用本住宅區有償使用的文化娛樂體育設施和停車場等公用設施、公共場所(地)時,應按規定繳納費用。

五、違約責任

1.違反業主義務中第2、6、7款規定的,物業管理公司有權制止,並要求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進行強制恢復,包括採用停水,停電,停氣等催改措施;造成損失的,有權要求賠償。

2.業主進行室內裝修,如違反《深圳市住宅裝修管理規定》,按其中有關規定處理。

3.業主如延期繳納應交的管理服務費,住宅維修基金以及有關賠償款,罰款等費用的,處以每日以千分之三的滯納金;無正當理由超過三個月不交的,物業管理公司採取停水,停電,停氣等催繳措施。

4.業主無理拒絕,阻撓物業管理公司對房屋本體公用設施和區內公共場所,公用設施的檢查、維修、養護以及其他正常管理活動,由此造成損失的,應賠償損失。

六、其它事項

1.本業主公約由前期物業管理單位如實填寫第一條"本住宅區情況"後印制,並在本住宅區入住率達到30%後組織已入住業主簽訂。

2.本業主公約已入住業主中持有過半數以上投票權的業主簽訂後生效。已生效的業主公約對本住宅區所有業主和非業主使用人具有約束力。

3.業主大會可以依支根據本住宅區的實際情況對本業主公約進行修改補充,並報市住宅主管部門和區住宅管理部門備案。修改補充條款自業主大會通過之日起生效,無須經業主重新簽訂。

修改補充條款不得與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規定相牴觸,否則區住宅管理部門有權予以糾正或撤消。

4.本業主公約一式二份,業主和物業管理公司各執一份。

業主(簽章):       物業管理公司(蓋章):

簽約時間:         代表:

聯繫地址:

聯繫電話:

名下物業:住宅: 棟 房

商業用户 棟 房(店、鋪)

其它:

附:住宅區業主管理委員會章程

第一條 住宅區業主管委會(以下簡稱本管委會)是根據《深圳經濟物區住宅區物業管理條例》(以下簡稱住宅區條例)和深圳住宅區物業管理條例實施細則》(以下簡稱住宅區細則)的有關規定成立的代表本住宅區全體業主合法權益的社會團體,經市政府社團登記部門貪污核准登記後,取得社會團體法人資格。本管委會的一發合法權益受國家法律保護。

第二條 本管委會接受審計署登記管理部門、市住宅主管部門和區住宅管理部門的領導,執行國家,省,市有關物業管理的法律政策規定。

第三條 本管委會代表本住宅區全體業主的合法權益,以科學、發主、合法的管理手段,保障住宅區物業的合理使和,維護信宅區的公共秩序,創造整潔、優美、安全舒適、文明的居住環境。

第二章 管委會的產生及職權

第四條 本管委會由本住宅區業主大會選舉起產生,向業主大會負責並報告工作,接受業主大會和市、區住宅管理部門的監督。

第一屆管委會的產生:由區住宅管理部門會同開發建設單位或期委託物業管理公司組成籌委會,提出管委會候選人名單,提交第一次業主大會選舉通過。

第五條 本管委會設委員__名,其中主任一名,副主任__名,執行祕書__名。執行祕書負責處理管委會日常事務。

管委會主任、副主任由管委會在其委員中先舉產生。

管委會執行祕書由管委會聘任,如聘任非本住宅區業主提任執行祕書的,須由本人在本住宅區的直系親屬業主為其經濟擔保人。

管委會主任,執行祕書為專職或兼職。

第六條 本管委會委使下列職權:

1.按照有關規定召集和主持業主大會;

2.審議決定住宅維修基金和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的使用;

3.採用公開招標或其他方式,聘請物業管理公司對住宅區進行牧業管理並與其簽訂委託管理合同;

4.審查物業管理公司上年對本住宅區的管理計劃完成情況及其費用決算報告;

5.審議物業管理公司制訂的對本住宅區的年度管理計劃,住宅區配套工程和重大的維修工程項目;

6.審查並決定住宅區物業管理服務費的收費標準;

7.監督物業管理公司對本住宅區的牧業管理工作;

8.執行業主大會通過的各項決議。

前款的第3、5、6項規定的事項,必須經業主大會批准。

第七條 本住宅區的公用設施專用基金、住宅維修基金和管理服務費的收支帳目,管委會應每三個月到少公佈一次,接受業主的監督。

第八條 下列人員經管委會決定產經業主大會批准後要獲得適當津貼;

1.管委會主任;

2.管委會執行祕書;

3.業主選舉的樓長;

4.管委會同意的其他人士。

第三章 管委會會議

第九條 管委會會議每兩個月至少如開一次。有三分之一以上的委員提議或主任、副主任二人以上認為有必要並書面呈述議題時,可召開管委會特別會議。

第十條 管委會會議的如開提前七天將會議通知及有關材料送達每們委員。委員因事不能參加會議的,可以書面委託代表參加。

第十一條 管委會會議由主任召集、主持,主任因故缺席時,由副主任主持。

第十二條 管委會召開會議時,可以邀請政府有關部門,居民委員會,物業管理公司等單位的人員和承租人代表、其他非業主使用人代表參加會議,但上述人員沒有表決權。

第十三條 管委會會議決定問題,採取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會議進行表決時,每一委中央電視台有一票表決權。委員可委託代表人行使表決權,但必須出具授權委託書,若表決中出現贊成票與反對票相同時,由主任或會議主持人投決定性一票。

第十四條 管委會執行祕書必須作好每次開會的會議記錄,並由會議主持人簽署後存檔。

第四章 管委會委員

第十五條 本管委會委員由本住宅區業主大會在業主中選舉產生,委員人數為單數。管委會可聘請派出所、居民委員會等有關單位的人員以及承租人代表或本住宅區的非業主居民擔任管委會委員(以下簡稱聘請委員),其名額不得超過最終委員總數的三分之一。聘請委員擔任管委會主任,應由為本住宅區業主的直系親屬作其經濟擔保人並經業主大會批准。

第十六條 本管委會委員則熱心公益事業。責任心強、有一定的組織能力和必要的工作時間的成年人來擔任。

第十七條 本管委會委員每屆任期三年,可以連選連任。

第十八條 本管委會委員的撤換,減增由管委會會議通過後,提交業主大會投票決定。

第十九條 有下列情形的人士不得擔任管委會委員,已經擔任的須停任委員並由下次業主大會追認:

1.已宣告破產;

2.因身體或精神上的疾病已喪失履行職責的能力;

3.未經管委會同意無故在管委會會議中連續缺席三次以上;

4.以業主身份當選為委員,但已不再是業主;

5.以書面形式向管委會提出辭呈;

6.有違法犯罪行為的;

7.業主大會已將其罷免的。

第二十條 任何委員停任或退任而不尋求連任時,必須在停任或退任後半個月內將由其管理、保存的本管委會的文件、資料、帳簿以及屬於本管委會的任何財產(動產、不動產)移交給本管委會。

第二十一條 本管委會委員的權利:

1.選舉權,被選舉權和監督權;

2.對本管委會的建議和批評權;

3.參與本管委會有關事項的決策;

4.參加本管委會組織的有關活動,

第二十二條 本管委會委員的義務:

1.遵守本管委會章程;

2.執行本管委會的決議,努力完成本管委會的工作;

3.積極參加本管委會組織的仁義和活動;

4.向本管委會的工作提供有關資料和建議。

第五章 管委會日常經費收支與只公用房

第二十三條 本管委會的經費來源是本住宅區的管理服務費。

第二十四條 本管委會的經費開支包括:業主大會和管委會會議;購置設備;編印資料。購買書刊資料;國內外交往;有關人員的津貼;日常辦公及其他項目的費用等。經費收支帳目(不包括現金)由執行祕書管理,每月台票向管委會會議彙報,每年度向業主大會彙報。

第二十五條 本管委會的辦公用房從公用設施專用基金購買的物業管理用房中劃出。

第六章  附   則

第二十六條 業主大會通過有關本章程的決議和細則都是本章程的組成部分。

第二十七條 管委會的終止與解散:本管委會依照業主大會的決定或市社團登記部門、市住宅主管部門的決定終止或解散。

第二十八條 本章程的解釋權屬管委會。

第二十九條 本章程與有關法規不符時,按有關法規執行。

第三十條 本章程經業主大會通過後生效。

委託合同(供住宅區委託管理用)(1) 篇4

甲方(委託人):____________住宅區業主管理委員會

乙方(受託人):____________________物業管理公司

為加強_________住宅區物業管理,保障區內房屋和公用設施的正常使用,為業主創造優美、整潔、安全、方便、舒適、文明的居住環境,根據《深圳經濟特區住宅區物業管理條例》(以下簡稱住宅區條例)及其配套實施細則(以下簡稱住宅區細則)和市政府有關規定,經雙方充分協商,同意簽訂本委託管理合同,以便共同遵守。合同書面如下:

一、委託管理範圍及內容

(一)甲方將位於_________區_________路的_________住宅區範圍內的物業委託給乙方實行統一管理,綜合服務,承包經營,自負盈虧。

(二)管理事項包括:

1.房屋的使用、維修、養護;

2.區內公用設施、設備及場所(地)(消防、電梯、機電設備,路燈、連廊、自行車房(棚)、園林綠化地、溝、渠、池、井、道路、停車場等)的使用、維修、養護和管理;

3.清潔衞生(不含垃圾運到中轉站後的工作);

4.公共生活秩序;

5.文娛活動場所;

6.便民服務網點及住宅區內所有營業場所(不含肉菜市場);

7.車輛行駛及停泊;

8.住宅區檔案管理;

9.政策規定由物業管理公司管理的其他事項。

二、委託管理原則

以社會效益、環境效益為主,經濟效益為輔,相互促進,體現為業主提供優質服務和責、權、利相統一原則。

三、委託管理形式

確定管理目標、經濟指標,實行風險抵押經濟承包責任制。

四、委託管理期限委託管理期限為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五、雙方責任、權利、義務

(一)甲方責任、權利、義務

1.依照住宅區條例和本合同規定將________住宅區委託乙方實行物業管理;

2.監督乙方對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的合理使用,並按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管理辦法撥付給乙方;

3.按市政府規定的比例提供商業用房(總建設面積的0.5%)________平方米給乙方,按商品房租金標準租賃租用,並負責辦理使用手續;

4.給乙方提供管理用房________平方米(其中辦公用房________平方米,員工宿舍________平方米),按微利房租金標準租用;

5.負責向乙方提供本住宅區工程建設竣工資料一套並在乙方管理期滿時予以收回;

6.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規定內容所進行的管理和經營活動;

7.對乙方的管理實施監督檢查,每半年一次考核評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有權終止合同;

8.負責確定本住宅區管理服務費收費標準;

9.委託乙方對違反住宅區條例和住宅區細則以及業主公約的行為進行處理:包括予以罰款、責令停工、責令賠償經濟損失,以集水、停電等措施對無故不繳有關費用或拒不改正違章行為的責任人進行催交、催改;

10.協助乙方做好宣傳教育、文化活動和物業管理工作;

11.政策規定由甲方承擔的其他責任。

(二)乙方責任、權利、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實際情況,制訂本住宅區物業管理辦法;

2.根據住宅區內大、中修的需要制訂維修方案,報甲方審議通過後,從公用設施專用基金中領取所需的維修經費;

3.接受甲方對經營管理過程中財務賬目的監督並報告工作,每月向甲方和區住宅管理部門報送一次財務報表,每三個月向全體業主張榜公佈一次管理費收支賬目;

4.對住宅區的公用設施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其使用功能,乙方如在住宅區內改擴建完善配套項目,須報甲方和有關部門批准後方可實施;

5.乙方須本着高效、精幹的原則在本住宅區設置管理處;

6.建立本住宅區物業管理檔案並負責及時記載有關變更情況;

7.負責測算住宅區管理服務費收費標準並向甲方提供測算標準與依據;嚴格按照甲方審議通過的收費標準收取,不得擅自加價。每三個月向區住宅管理部門繳交一次50%商業用房的租金,作為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的回收;

8.有權依照甲方委託和業主公約的規定對違反業主公約和住宅區管理法規政策的行為進行處理;

9.在管理期滿時向甲方移交全部專用房屋及有關財產、全部物業管理檔案及有關資料;

10.開展卓有成效的社區文化活動和便民服務工作;

11.有權選聘專營公司承擔住宅區物業管理的專項業務並支付費用,但不得將住宅區物業管理的整體責任及利益轉讓給其他人或單位。

六、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

(一)各項管理指標執行《深圳經濟特區住宅區物業管理標準》及市、區住宅管理部門規定的各項標準,要求住宅區在乙方接管後_______年內達到_______標準。

(二)確保年完成各項收費指標_______萬元,合理支出_______萬元,乙方可提成所收取管理費的_______%作為經營收入。

七、風險抵押

(一)乙方在合同簽訂之日起三日內向甲方一次性支付人民幣_______元,作為風險抵押金;

(二)乙方完成合同規定的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甲方在合同期滿後三日內退還全部抵押金及銀行活期存款利息;

(三)如由於甲方過錯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由甲方雙倍返還抵押金並賠償乙方經濟損失;

(四)如由於乙方過錯致使合同不能履行,乙方無權要求返還抵押金,並應賠償甲方經濟損失。

八、獎罰措施

(一)在各項管理目標、經濟指標全面完成的前提下,管理費如有節餘,甲方按節餘額_______%獎勵乙方。

(二)如該住宅區被評為全國、省、市文明住宅小區,甲方分別獎勵乙方人民幣_______元(全國)、_____元(省)_______元(市);獲得上級部門單項獎或有關榮譽的獎金另訂;如在乙方管理期間,由乙方獲得的文明小區稱號被上級部門取消,則乙方應全部返還上述獎金及銀行活期存款利息。

(三)如果甲方不完成應負的合同責任,由此而影響乙方承包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或給乙方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甲方應當給予補償或承擔相應責任;

(四)如果乙方沒有完成合同責任或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甲方應當責成乙方限期改正,情節嚴重的處以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至_______元的罰款,直至終止合同,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五)由乙方管理不善或重大失誤,造成住户經濟損失或生活嚴重不便的,應當賠償甲方或業主及使用人的經濟損失(以市住宅主管部門的鑑定結論為準)。

九、合同更改、補充與終止

(一)經雙方協商一致,可對本合同條款進行修訂更改或補充,以書面合同為準;

(二)合同規定的管理期滿,本合同自然終止,各方如欲續訂合同,須於期滿前六個月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

(三)合同終止後,乙方可參加甲方的管理招標並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承包管理,但根據住宅區條例和住宅區細則規定被取消優先承包管理資格的除外。

十、其他事項

(一)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颱風、洪水、地震等),造成經濟損失的,雙方應相互體諒,共同協商,合理分攤。

(二)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附件1、2、3、4、______、______為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

(三)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和區住宅管理部門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雙方如對合同發生爭議,協商不成的,提請市住宅主管部分或區住宅管理部門調解,或由深圳中級人民法院裁決。

(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

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

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住宅區業主公約

為加強住宅區各類物業管理,保障本住宅區物業的安全與合理使用,維護住宅區的公共秩序,創造良好的生活環境,同意簽訂本公約,並共同遵守。

一、本住宅區情況

1.地點______________區______________路

2.總佔地面積:______________平方米;

3.總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其中;住宅_________平方米,非住宅______________平方米(商業用房_________平方米,其他_________平方米),

4.樓宇______棟_____套;其中:高層樓宇_____棟_____套多層樓宇_________棟_________套;

5.業主數量:_________個;

6.管委會財產:

(1)公用設施專用基金:_________元;;

(2)物業管理用房________平方米,其中:管委會________平方米,物業管理公司_________平方米;

(3)商業用房_________平方米;

(4)其他:

7.公用設施及公共場所(地)狀況:

(1)道路:車行道_________平方米;人行道_________平方米;

(2)園林綠化地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3)教育設施:中學_______所,建築面積_______平方米;國小_______所,建築面積_______平方米;幼兒園________所,建築面積___平方米;

(4)文體設施:文娛活動中心______個,建築面積______平方米,網球場____________個,佔地面積____________平方米;門球場____個,佔地面積___平方米;游泳池______個,建築面積______平方米;兒童遊樂場所______個,佔地面積______平方米;

其他:a.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路燈______盞;庭園燈______盞;其他燈:a.__________________b.__________________

(6)污水檢查井______個,排污管______米;雨水檢查井______個,雨水管______米;化糞池______座;明溝___________米;暗溝______米;

(7)消防水泵頭接口______個;

(8)停車場______個,總佔地面積______平方米,車位______個;

(9)綜合樓______座,建設面積______平方米,其中:

(10)肉菜市場______個,建築面積______平方米;

(11)郵電局(所)______個,建築面積______平方米;

(12)影劇院______座,建築面積______平方米;

(13)醫院______座,建築面積______平方米;

(14)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上所有公用設施和公共場所(地)有______、______、______項已竣工交付使用,有______、______、______項尚未竣工或交付使用,預計______年______月可交付使用。

8.其他事項:

二、業主大會召集和決定住宅區重大事項的方式

1.業主大會的召集:

(1)第一次業主大會在住宅交付使用且人住率達到50%以上時由區住宅管理部門會同開發建設單位或其委託的物業管理公司按法定程序和形式召集,選舉產生管委會。

a.由區住宅管理部門牽頭與開發建設單位或其委託的物業管理公司組成業主大會籌委會(以下簡稱籌委會),籌委會可邀請市住宅主管部門及其他有關部門、單位的人員參加;

b.籌委會根據有關法規規定,在充分徵求業主的意見後提出管委會委員候選人名單,並作好大會議程、資料準備等工作;

c.籌委會在業主大會召開十四天前將大會召開日期、地點、內容、方式程序及管委會候選人名單等在住宅區內公告;

d.籌委會主任按規定的程序主持業主大會,選出第一屆管委會委員,完成大會各項議程;

e.第一屆管委會產生後,經市政府社團登記部門核准登記成立、依法行使各項權利;

f.住宅所有投票權的已人住業主,均應按籌委會公告要求,按時出席業主大會,參加投票,行使法定權利,承擔法定責任;

g.各業主明白如不出席業主大會並參加投票表決,將由自己承擔由此而產生的一切後果。

(2)管委會成立後,負責召集此後的業主大會,並每年至少召開一次。

經持有10%以上投票權的業主提議,管委會應於接到該項提議後十四天內就其所指明的目的召開業主大會。

管委會應於召開業主大會七天前將會議地點、時間、內容、方式及其他事項予以公告。業主大會由管委會主任主持,如管委會主任缺席,則由管委會副主任主持。

2.業主大會必須有已人住業主中持有50%以上投票權的業主出席才能舉行;如經已入住業主中持有50%以上投票權的業主決定,可以推遲召開業主大會。

3.業主大會的出席人數達到法定人數時,在會上提出的一切事項,由出席會議的業主表決,以過半數通過。表決可採用書面投票或其他形式。如遇票數相等,則會議的主持人除可投一票普通票外,還可投一票決定票。

4.大會投票實行住宅房屋一户一票;一百平方米以上的非住宅房屋每一百平方米的建設面積為一票,一百平方米以下有房地產權證書的非住宅房屋每證一票。

5.在業主大會上,業主應親自或委託代表投票。委託代表投票,必須於會議召開前一天或管委會主任批准的時間內,向管委會出具授權委託書,否則該項委託無效。授權委託書必須有業主簽字。如業主為法人,則須蓋該法人公章。

6.業主可以一棟或數棟樓房為單位,推選樓長,作為推選人的共同代表,參加業主大會,並行使業主的其他物業管理權利。

三、業主的權利、義務

(一)業主的權利

1.依法享有對自己所擁有物業的各項權利;

2.依法合理使用房屋本體公用設施(樓梯、通道、電梯、上下水管道、加壓水泵、公用天線、陽台、消防設備等)和住宅區公用設施和公共場所(地)(道路、文化娛樂場所、體育設施、停車場、單車房等)的權利;

3.有權按有關規定在允許的範圍內進行室內裝修、維修和改造;

4.有權自己或聘請他人對房屋自用部位的各種管道、電線、水箱以及其他設施進行合法維修養護;

5.有權根據房屋的外牆面、樓梯間、通道、屋面、上下水管道、公用水箱、加壓水泵、電梯、機電設備、公用天線和消防設施等房屋本體公用設施的狀況,建議物業管理公司及時組織維修養護,其費用從住宅維修基金中支出;

6.有權根據住宅的道路、路燈、溝、渠、池、井、園林綠化地、文化娛樂體育設施、停車場、連廊、自行車房(棚)等住宅區公用設施及公共場所(地)的狀況,建議物業管理公司及時進行維修養護,其費用從管理服務費中支出;

7.有權要求物業管理公司對住宅區內各種違章建築、違章裝修以及違反物業管理規定的其他行為予以制止、糾正;

8.有權參加業主大會,並對住宅區的各項管理決策擁有表決權;

9.有權對本住宅區物業管理的有關事項管委會、物業管理公司提出質詢,並在三日內得到答覆;

10.有權要求管委會和物業管理公司按照市政府規定的期限定期公佈住宅區物業管理收支賬目;

11.有權對住宅區的物業管理提出建議、意見或批評,可要求管委會對物業管理公司的違反合同或有關規定的行為進行干預、處罰;

12.有權會同其他業主就某一議題要求管委會召集業主大會;

13.有權就本住宅區的物業管理向市住宅主管部門和區住宅管理部門投訴或提出意見與建議;

14.有權要求毗連部位的其他維修責任人承擔維修責任,對方不維修的,可要求物業管理公司代為維修養護,並按規定分攤維修費用。

(二)業主的義務

1.在使用、經營、轉讓其名下物業時,應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

2.在使用住宅區物業時,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1)未經市政府有關部門批准,不得改變房屋結構、外貌和用途;

(2)不得對房屋內外承重牆、樑、柱、樓板、陽台、天台、屋面及通道進行違章鑿、拆、搭、佔;

(3)不得堆放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等物品,但自用生活性燃料外;

(4)不得利用房屋從事危害公共利益的活動;

(5)不得侵害他人的正當權益。

3.業主如需將其住宅裝修,必須遵守《深圳市住宅裝修管理規定》,並填寫裝修申請表,報物業管理公司審查批准後方可施工,接物業管理公司管理、監督;

4.房屋室內部分以及供電、供水、供氣等分户表後部分(往用户方向)和表前至第一個閥門部分用户負責維修養護;

5.凡房屋及附屬設施有影響市容或者可能危害毗連房屋安全及公共安全的,按規定應由業主單獨或聯合修繕的,業主應及時進行修繕。拒不進行修繕的,由管委會授權物業管理公司修繕,其費用由業主承擔;

6.業主應自覺維護公共場所的整潔、美觀、暢通及公用設施的完好,不得在任何公共場所違章搭建任何建築物或堆放、懸掛、棄置物品、垃圾,不得損壞、拆除、改造供電、供水、供氣,通訊、交通、排水、排污、消防等公用設備;

7.在住宅區內不得有下列行為:

(1)踐踏、佔用綠化地;

(2)佔用樓梯間、通道、屋面、平台、道路、停車場、自行車房(棚)等公用設施而影響其正常使用功能;

(3)亂拋垃圾、雜物;

(4)影響市容觀瞻的亂搭、亂貼、亂掛等;

(5)損壞、塗劃園林藝術雕塑;

(6)聚眾喧鬧;

(7)隨意停放車輛和鳴喇叭;

(8)發出超過規定標準的嗓音;

(9)排放有毒、有害物質;

(10)經營鍛造、鋸木、建築油漆、危險品、殯儀業以及利用住宅開舞廳、招待所等危害公共利益或影響業主正常生活秩序的行業

(11)妨礙他人合法使用公用設施及公共場所(地);

(12)法律、法規及市政府的規定禁止的其他行為。

8.對本住宅區物業管理公司人員在出示工作證(牌)或有關證明後,在合理時間內(上午11;45—12:45,下午6:00—7:30)進人本住宅區任何樓宇內部及其公共部位進行檢查、維修、養護或檢查業主公約的有關條款是否得到遵守和實施的巡視行為,業主應提供方便,不得拒絕或阻撓;

9.按規定繳納應支付的管理服務費和住宅維修基金等;

10.業主應同時遵守下列城市管理法規、規定,並承諾接受管委會或物業管理公司據此而進行的管理及處罰:

(1)深圳經濟特區住宅區物業管理條例及其實施細則;

(2)深圳市公共衞生管理條例;

(3)深圳市園林綠化管理條例;

(4)深圳市環境噪聲管理暫行規定;

(5)深圳經濟特區房屋租賃管理條例;

(6)深圳市消防管理暫行規定;

(7)深圳市人民政府關於禁止在市區飼養家禽家畜的通告

(8)深圳市人民政府關於禁止在特區內銷售燃放煙花爆竹的通告;

(9)深圳市住宅裝修管理規定;

(10)其他有關住宅區物業管理的法律、法規及政策規定。

11.業主應承諾自己與其他非主使用人建立合法使用、修繕、改造有關物業的法律關係時,告知對方並要求對方遵守住宅物業管理規定和本業主公約中的有關規定條款。

四、業主應付的費用

1.業主應按月到物業管理公司繳納管理服務費。管理服務費的標準是:開發建設單位自行或委託物業管理公司管理期間,執行市物價主管部門和市住宅主管部門批准的收費標準;管委會成立後,由其根據本住宅區的實際情況制訂,並交業主大會通過後實施。管理服務費的用途:住宅區的通道、路燈、溝、渠、池、井、園林綠化地、文化娛樂體育場所、停車場、連廊、自行車房(柵)等公共設施和公共場所(地)的管理、維修、養護。

2.業主應按月到物業管理公司繳納住宅維修基金。住宅維修基金的標準是:o.5元/平方米。由物業管理公司以房屋本體為單位設立專賬代管,用於房屋的外牆面、樓梯間、通道、屋面、本體主上下水管道、公用水箱、加壓水泵、電梯、機電設備、公用天線和消防設施等房屋本體公用設施的維修、養護。

3.業主如進行室內裝修,則應在辦理申請手續時按有關規定繳納裝修押金,裝修完工後由物業管理公司進行檢查,如無違章情況則予以返還,否則不予返還。

4.業主如請物業管理公司對其自用部位和毗連部位的有關設施、設備進行維修、養護,則應支付有關費用。

5.業主使用本住宅區有償使用的文化娛樂體育設施和停車場等公用設施、公共場所(地)時,應按規定繳納費用。

五、違約責任

1.違反業主義務中第2、6、7款規定的,物業管理公司有權制止,並要求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進行強制恢復,包括採用停水、停電、停氣等催改措施;造成損失的,有權要求賠償。

2.業主進行室內裝修,如違反《深圳市住宅裝修管理規定》,按其中有關規定處理。

3.業主如延期繳納應交的管理服務費、住宅維修基金以及有關賠償款、罰款等費用的,處以每日千分之三的滯納金;無正當理由超過三個月不交的,物業管理公司可採取停水、停電、停氣等催繳措施。

4.業主無理拒絕、阻撓物業管理公司對房屋本體公用設施和區內公共場所、公用設施的檢查、維修、養護以及其他正常管理活動由此造成損失的,應賠償損失。

六、其他事項

1.本業主公約由前期物業管理單位如實填寫第一條“本住宅區情況”後印制,並在本住宅區人住率達到30%後組織已人住業主簽訂。

2.本業主公約已人住業主中持有過半數以上投票權的業主簽訂後生效。已生效的業主公約對本住宅區所有業主和非業主使用人具有約束力。

3.業主大會可以依法根據本住宅區的實際情況對本業主公約進行修改補充,並報市住宅主管部門和區住宅管理部門備案。修改補充條款自業主大會通過之日起生效,無須經業主重新簽訂。

修改補充條款不得與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規定相牴觸,否則區住宅管理部門有權予以糾正或撤消。

4.本業主公約一式二份,業主和物業管理公司各執一份

業主(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物業管理公司(蓋章):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名下物業:住宅:________棟_______房

商業用户________棟______房(店、鋪)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宅區業主管理委員會章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________住宅區業主管委員會(以下簡稱本管委會)是根據《深圳經濟特區住宅區物業管理條例》(以下簡稱住宅區條例)和《深圳經濟特區住宅區物業管理條例實施細則》(以下簡稱住宅區細則)的有關規定成立的代表本住宅區全體業主合法權益的社會團體,經市政府社團登記部門依法核准登記後,取得社會團體法人資格。本管委會的一切合法權益受國家法律保護。

第二條本管委會接受社團登記管理部門、市住宅主管部門和區住宅管理部門的領導,執行國家、省、市有關物業管理的法律政策規定。

第三條本管委會代表本住宅區全體業主的合法權益,以科學、民主、合法的管理手段,保障住宅區物業的合理使用,維護住宅區的公共秩序,創造整潔、優美、安全舒適、文明的居住環境。

第二章管委會的產生及職權

第四條本管委會由本住宅區業主大會選舉起產生,向業主大會負責並報告工作,接受業主大會和市、區住宅管理部門的監督。

第一屆管委會的產生:由區住宅管理部門會同開發建設單位或其委託物業管理公司組成籌委會,提出管委會候選人名單,提交第一次業主大會選舉通過。

第五條本管委會設委員_________名,其中主任一名,副主任_________名,執行祕書_________名。執行祕書負責處理管委會日常事務。

管委會主任、副主任由管委會在其委員中選舉產生。

管委會執行祕書由管委會聘任,如聘任非本住宅區業主提任執行祕書的,須由本人在本住宅區的直系親屬業主為其經濟擔保人。

管委會主任、執行祕書為專職或兼職。

第六條本管委會委使下列職權:

1.按照有關規定召集和主持業主大會;

2.審議決定住宅維修基金和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的使用;

3.採用公開招標或其他方式,聘請物業管理公司對住宅區進行物業管理並與其簽訂委託管理合同;

4.審查物業管理公司上年對本住宅區的管理計劃完成情況及其費用決算報告;

5.審議物業管理公司制訂的對本住宅區的年度管理計劃、住宅區配套工程和重大的維修工程項目;

6.審查並決定住宅區物業管理服務費的收費標準。

7.監督物業管理公司對本住宅區的物業管理工作,

8.執行業主大會通過的各項決議。

9.6項規定的事項,必須經業主大會批准。

第七條本住宅區的公用設施專用基金、住宅維修基金和管理服務費的收支賬目,管委會應每三個月至少公佈一次,接受業主的監督。

第八條下列人員經管委會決定並經業主大會批准後可獲得適當津貼;

1.管委會主任;

2.管委會執行祕書;

3.業主選舉的樓長;

4.管委會同意的其他人士。

第三章管委會會議

第九條管委會會議每兩個月至少召開一次。有三分之一以上的委員提議或主任、副主任二人以上認為有必要並書面陳述議題時,可召開管委會特別會議。

第十條管委會會議的召開提前七天將會議通知及有關材料送達每位委員。委員因事不能參加會議的,可以書面委託代表參加。

第十一條管委會會議由主任召集、主持,主任因故缺席時,由副主任主持。

第十二條管委會召開會議時,可以邀請政府有關部門、居民委員會、物業管理公司等單位的人員和承租人代表、其他非業主使用人代表參加會議,但上述人員沒有表決權。

第十三條管委會會議決定問題,採取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會議進行表決時,每一委員有一票表決權。委員可委託代表人行使表決權,但必須出具授權委託書。若表決中出現贊成票與反對票相同時,由主任或會議主持人投決定性一票。

第十四條管委會執行祕書必須作好每次開會的會議記錄,並由會議主持人簽署後存檔。

第四章管委會委員

第十五條本管委會委員由本住宅區業主大會在業主中選舉產生,委員人數為單數。管委會可聘請派出所、居民委員會等有關單位的人員以及承租人代表或本住宅區的非業主居民擔任管委會委員(以下簡稱聘請委員),其名額不得超過最終委員總數的三分之一。聘請委員擔任管委會主任的,應由為本住宅區業主的直系親屬作其經濟擔保人並經業主大會批准。

第十六條本管委會委員由熱心公益事業、責任心強、有一定的組織能力和必要的工作時間的成年人來擔任。

第十七條本管委會委員每屆任期三年,可以連選連任。

第十八條本管委會委員的撤換、減增由管委會會議通過後,提交業主大會投票決定。

第十九條有下列情形的人士不得擔任管委會委員,已經擔任的須停任委員並由下次業主大會追認:

1.已宣告破產;

2.因身體或精神上的疾病已喪失履行職責的能力;

3.未經管委會同意無故在管委會會議中連續缺席三次以上

4.以業主身份當選為委員,但已不再是業主;

5.以書面形式向管委會提出辭呈;

6.有違法犯罪行為的,

7.業主大會已將其罷免的。

第二十條任何委員停任或退任而不尋求連任時,必須在停任或退任後半個月內將由其管理、保存的本管委會的文件、資料、帳薄以及屬於本管委會的任何財產(動產,不動產)移交給本管委會。

第二十一條本管委會委員的權利,

1.選舉權、被選舉權和監督權;

2.對本管委會的建議和批評權;

3.參與本管委會有關事項的決策;

4.參加本管委會組織的有關活動。

第二十二條本管委會委員的義務:

1.遵守本管委會章程,

2.執行本管委會的決議,努力完成本管委會的工作;

3.積極參加本管委會組織的會議和活動;

4.向本管委會的工作提供有關資料和建議。

第五章管委會日常經費收支與辦公用房

第二十三條本管委會的經費來源是本住宅區的管理服務費。

第二十四條本管委會的經費開支包括:業主大會和管委會會議;購置設備;編印資料、購買書刊資料;國內外交往;有關人員津貼;日常辦公及其他項目的費用等。經費收支帳目(不包包括現金)由執行祕書管理,每月向管委會會議彙報,每年度向業主大會彙報。

第二十五條本管委會的辦公用房從公用設施專用基金購買的物業管理用房中劃出。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六條業主大會通過有關本章程的決議和細則都是本章。

第二十七條管委會的終止與解散:本管委會依照業主大會的決定或市社團登記部門、市住宅主管部門的決定終止或解散。

第二十八條本章程的解釋權屬管委會。

第二十九條本章程與有關法規不符時,按有關法規執行。

第三十條本章程經業主大會通過後生效。

附住户手冊

一、前言

二、簡介

三、物業管理

四、管理費用

五、設備及服務

六、裝修管理

七、人住前期的特別服務

八、業主及用户的其他責任

九、保安/安全

十、關於防盜門、窗安裝的有關辦法

十一、防火

十二、清潔

十三、衞生管理細則

十四、保險

十五、常用電話號碼

十六、結語

一、前言

為了便於業主/用户進一步瞭解小區管理公約的內容及運作情況,管理公司特編定此住户手冊,以供參考之用。小區住户手冊根據管理公約而制定,其目的在於保證小區所有業主及用户能有效地使用其購置之物業,而並非對業主及用户加以約束。管理公司將竭誠為各業主用户提供盡善盡美的管理服務。

二、小區簡介

小區佔地_________公頃,總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綠化面積_________平方米,綠化率為_________。物業管理公司以現代的意識、全方面的構思服務於業主,使業主在物業管理公司的服務下,充分享受舒適、寧靜、祥和的生活,創造出一個温馨、和諧、全新的花園式住宅。

1.按照建設國際化大都市的要求注意提高小區的整體居住環境質量。

2.注意加強物業管理,保持住宅小區建設整體環境和使廳功能長久良好。

3.實行超前管理,參照新加坡、香港的屋村式管理,使物業管理奠定良好的基礎,以優質高效的服務,得到廣大業主的認可。

4.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小區管理處主要負責如下工作:

(1)管理:具有嚴格的管理制度,做到違者必罰,獎罰分明。

(2)保安:小區有專門保安力量,實行24小時晝夜值班。

(3)清潔:保潔員定時清掃和清運垃圾,保持小區內地段衞生,做到地面無煙頭,無紙屑,無痰跡,無污印,垃圾清運採用塑料袋,以防垃圾清運時再污染。

(4)綠化:負責小區綠化,四季維護樹木、花草,修剪花木,維護綠化景觀。

(5)車輛交通管理:對機動車輛進入小區加以限制,保持小區寧靜的氣氛。

(6)有償服務:代請保姆,代為購物,代訂機票,接送孩子,照顧老幼、病殘,打掃客户衞生,成立老年活動中心等生活服務系列。

(7)有償中介服務:代業主出租、出售小區住房。

(8)設立便民的小型超市、便民商店等。

三、物業管理

1.管理公司

根據管理公約的條文,____________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已被委聘為小區之物業管理公司。

2.管理公司之代表權

管理公司有絕對的權力代表各業主及用户就有關管理本小區之一般事務與政府公共事業機構和團體進行磋商及處理有關問題。

3.公共地方及設施管理

管理公司根據管理公約條文所賦予的權力,將管理及負責所有公共地方、小區結構、電梯、泵房、綠化及其他公共設施及設備之保養、維修及管理。

4.管理職員

為提供完善之管理服務,管理公司僱有專業管理人員及專業維修承造商負責小區一切日常管理及維修事務。請各業主及用户切勿要求任何管理公司職員作私人性質服務,所有管理員工一律不準向業主、租户、住客或任何承造商收取管理賞賜或其他利益。

5.建議及投訴

任何人士若對小區環境及管理欲作出建議或投訴,請以書面形式通知管理公司。

6.小區管理處辦公時間

小區管理處辦公時間為上午09:00—12:00,下午13:30-17:30,在上述時間以外,小區監控中心仍有值班職員為客户服務。

管理公司電話(辦公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

管理處電話(二十四小時服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管理費用

1.管理費

管理費乃根據每年度之管理開支預算而制定,計有管理員工薪酬、税收、公共地方水電費、公共地方之清潔費用、公共設施維修費、法律及其他專業諮詢費用、小區保險、第三者保險及管理公司酬金等。管理費金額將根據日後實際支出需要而調整,調整前各業主將獲預先通知。

2.管理保證金及管理基金

各業主應於驗收其單位合格後,立即向管理公司支付數額相當於三個月的管理費用作為履約保證金。同時亦需支付數額相當於三個月的管理費作為管理基金,以支付日常性之管理維修開支。當管哩基金不足時,管理公司可發出通知,要求各業主增繳管理基金。各業主不得動用保證金或管理基金,作為抵扣管理公約內所指定各項應付費用。

3.繳付管理費

樓宇管理費於每月10日前繳付,管理公司為各用户專責管理本小區,任何租户延期繳交管理費,管理公司有權根據公約賦予的權力征收利息、催繳手續費用,甚至停止供應水、電及採取適當的法律行動追討。

付款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08:30—20:30

星期六、星期日及假期09:00—17:30

付款辦法:以支票或現金形式直接交往小區管理處。

4.管理費盈虧

小區之管理公約內訂明,如管理費不足以應付各項開支時,各業主須按比例繳付不足之數目,如有盈餘,則將會撥人下年度賬目。各業主與用户應相互協調使用期間的費用分攤比例,管理公司最終將以物業業主為法定負責人,而不涉人業主與用户之間之關係。

5.管理賬項

管理賬項以實報實銷方式處理,收入及支出賬項將按時向各業主/租户通知。各業主在繳足所有應付管理費用時,有權向管理公司索取有關賬單副本作為參考。

6.業權轉讓

如有更改或轉讓業權,原業主必須以書面形式通知管理公司,否則仍須負責該單位之管理費用。業權轉讓時,管理費保證金及管理基金,應按管理公司所指定應辦之妥善手續,轉讓予新業主名下。賣方業主自行安排向買方收回上述保證金及基金。

五、設備及服務

1.電力

各單位都已安裝獨立電箱、電錶及充足的電燈及插座。為安全起見,切勿令電力負荷過重,電線及插座若發現陳舊必須更換,任何電器工程必須由合格(指定)的電器技工進行。

2.供水

小區24小時供應冷、熱水。接駁洗衣機修理水嘴的工作必須由合格技工進行。自來水是利用水壓輸送到各單位的,因此即使是輕微的漏水亦足以引起水浸,外出時必須將水嘴關妥。若因漏水而令小區的公眾地方、設施或其他單位業主蒙受損失,該單位的業主必須負責維修及賠償。

3.煤氣

小區24小時保障煤氣氣源供應。接駁供氣設備的工作必須由合格(指定)的技工進行。系統若發生泄漏現象,須及時與管理處取得聯繫以免造成更大損失。

4.電話

小區已鋪設電話電纜直達各物業單位,用户可向管理中心申請接駁及安裝電話。

5.電梯服務

小區各樓宇備有先進的電梯,為客户提供24小時服務。

6.公共天線

各單位均設有電視公共天線插位。若需增加額外的天線插位時,可通過管理處安排保養承辦商安裝,而費用應由有關業主負擔。根據小區公約條文,所有單位均不得安裝任何室外天線。

7.消防系統

小區的消防設備含每層設置的消防栓,由管理員24小時值班,監察消防系統的運作。

六、裝修管理

1.政府法規、公約條文

用户在室內進行任何工程,必須事前確定該項工程是否牴觸有關政府部門之法例及管理公約條文,若所進行工程發生違反法規條文情況,用户須將改變部分恢復原面貌,直至有關方面滿意為止,其所需一切費用,概由該業主、用户自付。在此法規條文方面的資料,業主可先向管理公司問詢。

2.用户在單位內施行各類裝修工程必須確保不影響樓宇結構和原有系統,並須書面通知管理處,提交有關裝設計圖及向有關政府部門申請,待申請批准及繳納裝修按金及第三者保險後,方可開工。

3.裝修保證

(1)裝修按金——此按金由管理公司按單位面積制定,並由管理公司保存,作為保障裝修期內,承辦商或其工作人員對小區物業或其他單位造成破壞、損耗、塗污時作適當處理。工程完成後,經管理公司檢查完畢,才會按實際情況作全部或部分發還。

(2)第三者保險——為減少在裝修時發生意外所導致損失,承辦商應購置工程期間第三者保險,金額方面由管理處視其單位及工程大小評定。

4.裝修規則

(1)提供足夠之保護防禦設施予樓宇內之結構、裝置、裝飾等,避免裝修期內有任何損毀。對於樓宇內設備有任何損毀或因缺乏防禦設施而導致破壞,包括裂痕、污漬等,有關業主需賠償一切修繕費用。

(2)裝修期間不得佔用小區內公共地方,為保障其他業主及其他用户的利益,若有任何人士及物業本身各部分受到直接或間接損害,將由有關用户負責及賠償。

(3)儘量提供足夠防禦措施減低裝修期內引致之塵埃、噪音和氣味等,令小區內其他業主、用户不要受到干擾和感覺不便。

(4)施工現場必須備有緊急醫療藥品,必須有足夠防火設備,如滅火筒等,以備發生事故時緊急應用。

(5)不得在通道走廊、其他公共地方或跨入其他業主單位進行裝修工程。

(6)所有通道走廊或其他公共地方不得放置或儲存任何建築裝修物品、工具或廢料等。

(7)不可在小區內之消防喉取水作調製混凝土、清洗地方或其他用途。

(8)裝修工人必須穿着適當的衣服及不得赤足出人工作範圍,以防發生意外及有礙觀瞻。

(9)所有裝修工人在小區範圍內必須掛上管理公司發出的工作址,工作證每天早上向管理處登記領取,每天下班時必須交回管理處,如有任何損壞或遺失應立即賠償,否則嚴禁進入小區範圍內或在物業範圍內進行工作。

(10)所有機器、工具、設備、包裹或建築裝修材料等,若要搬離小區範圍,必須先填妥管理公司特定出門許可證再經檢驗始可放行。

(11)裝修承造商須對其本身用具、設備及建築材料等承擔保管責任,管理公司概不負責任何損失或遺失。

(12)切勿將混凝土、砂石、瓦礫或其他雜物倒人坐廁或排水渠內。

5.物業外牆

所有用户皆不得遷拆、更改或干擾物業外牆及公共地方設備,或改裝任何排水喉管。此外,更不得加設任何招牌、賬篷、窗花、鐵籠、花架、天線或將其他物品裝置於物業外牆上。

如有任何上述違章行為,業主/用户將需承擔所修正工程及管理公司額外工作負擔費用。

6.裝修承造商

各用户所聘的指定裝修承造商在進行工程時有任何疏忽而造成公共地方、設施損毀或對其他住户物業構成破壞,有關用户必須負責所有賠償損失,因此在選聘裝修承造商時必須小心謹慎。

七、入住前期的特別服務

尊敬的業主:

歡迎您人住由_________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小區管理處負責及管理的小區,並對您給予公司的理解和支持表示感謝,在這裏您將充分享受到____________物業管理有限公司站區管理處為您提供的完善、高效的服務。

為了便於您儘快、順利地進駐小區,管理處開辦了裝飾、搬家業務,如您需要,請儘快與我公司聯繫。

聯繫電話(裝飾):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搬家):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業主及用户的其他責任

1.物業用途限制

各用户不得將其單位用作非法或不道德,或與土地批文、政府用途、管理公約條文等許可條款相牴觸的用途。

2.飼養寵物

住户所飼養的寵物,必須在管理處指定地方排泄及做廢物處理事宜。

3.噪音氣味

為保持環境寧靜,用户切勿在其室內發出噪音或氣味,滋擾其他用户。

4.公眾通道

必須保持所有走廊、通道及樓梯暢通無阻。為保護各業主/用户自身安全起見,遇有任何公共走道阻塞時,應立刻通知接待中心。若發現其他用户做出妨礙公眾利益,阻塞走道等行為,更應主動舉報。

5.景觀物品

各用户不得在任何公共地方進行洗滌、晾曬、熨燙衣物或其他物品。

6.神位

為保持環境清潔衞生,所有用户禁止在門前或公共地方擺設神位及燃點香燭。

7.電梯服務

嚴禁使用客梯做送貨搬運物品用途,一切物品的運送,必須用管理公司指定的貨梯進行。

8.危險物

各業主不得在小區範圍內搬運、儲存及使用危險、易燃或易爆物品。

9.鐵閘/卷門

各用户不得在其單位大門外或窗口裝置不符合管理處規定的不安全合格的鐵閘或窗花。

10.營業經商

除非得到管理公司書面批准,所有用户不得在小區物業的公共範圍內擺設任何私用物品或進行各種形式的宣傳、經營、販賣活動,包括張貼、派發商品、樣品、宣傳品等等。各用户及外來訪客亦不可在此範圍內向其他住户進行派發物品、推銷或任何形式的磁擾。

11.法律糾紛

業主或用户在小區物業範圍內,因自身問題而引發的法律糾紛及事故,必須自行承擔所有法律及經濟責任。管理公司若受牽連而須進行額外工作及開銷,亦將由相關物業業主/用户承擔。

九、保安/安全

1.為保障安全,所有在小區居住的業主及其僱傭人員,均應辦理住客證。

(A)辦理住客證請與管理處聯繫,書面寫明人員姓名並交一寸照片一張,證件需繳納押金。

(B)若有人員變動,應及時到管理處發放或註銷證件手續

(C)住客證或臨時工作證不慎遺失,請及時報告管理處,並辦理補證手續(與開始辦理時手續相同)。

2.大樓進出憑住户證,並於每晚23:00靜樓。

3.小區每24小時均有保安人員值班和巡邏,請業主/用户配合保安人員工作以保障所有人住小區住户的安全,並請注意以下幾點:

(A)若發現任何可疑人物,請在安全情況下立即通知管理人員或管理處。

(B)對進入大樓的訪客將要求做會客登記,每天23:00以後的訪客保安人員應先與住户聯繫,得到允許後方可探訪。

(C)房間無人時,請鎖好門窗。

(D)無人在室內時,關閉所有電器用具。

(E)不要在禁止吸煙場所吸煙,尤其是在電梯內;在可吸煙場所,應處理好煙蒂和火種。

(F)定期檢查、維修電器設備、電線和滅火器等。

(G)發現有不明氣體時,不可開關電器包括使用電話,離開單位後,鎖好門窗,立即通知管理人員或管理處。

(H)攜出大件物品及搬運貨物出小區住宅樓,必須到管理處提出申請並開具出門許可證。辦理該手續須憑住户證親自前往辦理。

(i)住宅單位用户切勿隨便開門給陌生人,開門前必須先從防盜眼辨別訪客。

(J)與臨近用户互相認識,保持聯繫,以便大家能夠互相照應。

(K)如遇緊急情況時可直接報警(撥電話110)或直接打電話通知公安局總值班室。

(L)如不幸被賊匪光顧,不應移動、清抹或洗滌任何現場物品。當情況安全後,立即通知管理處,

4.除保安員外,物業亦設有先進保安裝置以確保各業主及用户安全。

5.住户保安

各用户如需在其使用單位範圍內,自行聘用專職穿着制服的私人保安員,必須事先向管理公司作書面申請,詳列人員數目、值班時間及所屬單位名稱,並須保證這些專職人員不得穿着制服在小區公共地方活動,以免造成管理混淆及引起誤會。

十、關於業主安裝防盜門、窗的有關辦法

為了保證業主對其住宅單位的安全需要,管理處允許在各住宅單位安裝我方指定的防盜門、窗,並由管理處指定的安裝隊伍進行安裝,規格、樣式及顏色由管理處指定,業主自己切勿私自購置指定之外的防盜門窗,以及由指定之外的安裝隊安裝。以上務請業主遵照執行。

附:

防盜門、窗安裝申請單

業主姓名樓室號

防盜門窗型號顏色

交費:

業主簽名管理處安裝隊

日期:

十一、防火

1.防火措施

小區物業內部裝置有滅火設備,用户應熟悉各項設備的位置及使用方法,用户必須謹記除救火外,不得使用消防栓及各種設備作其他用途。

2.防火知識

切勿令電線負荷過量或在同一插座接上多種電器,例如電爐熨斗、電飯煲或吹風筒等,以免由於負荷過量而導致火警。

請遵照法例法定,切勿在單位內儲藏易爆易燃物品,最後離開單位前,檢查並保證煙頭已熄滅,並把全部還在開動的電器關閉。

易燃及危險性物品應放置在孩童無不觸及的地方。

請保持走廊、樓梯及防火通道暢通。

防火門必須保持經常關閉。

如遇到易燃物品氣味時,切勿觸動任何電器(包括電話,門鈴、電動玩具等)開關,小心打開所有窗户、門,讓空氣流通,然後離開現場及儘快通知管理處。

3.如遇火警時應採取的措施

保持鎮定。

關閉電力總閘及煤氣閥。

撥電話119通知消防局。

打破安裝在走廊的防火警鐘玻璃,按警鐘示警。

及時通知小區保安管理員或管理處,如時間許可,應通知臨近用户。

如遇到濃煙,應儘量貼近地面,並以濕毛巾覆蓋面部。

不要乘搭電梯,應用樓梯逃生。

儘快前往小區地面或空曠地方。

4.防火演習

管理人員將定期進行防火演習及試驗各項救火設備。

十二、清潔

管理公司已僱有清潔工人負責保持公共地方清潔,但仍有賴全體用户的通力合作,維持社會公共道德,才可確保地方清潔。

用户內部的清潔、衞生、防蟲工作,應由用户自行負責,或委託管理.

十三、衞生管理細則

為了給業主創造出一個優雅、清靜的居住、休閒環境,管理公司特制定衞生管理規定,條例如下:

第一條:公司將組織大量人力、物力對公共場所、設施進行定期的清理、消毒、維護,發現問題及時解決,使您充分享受舒適安全的生活及居住環境。

第二條:公司將定期進行消滅“四害”工作,絕不讓其滋生、蔓延。

第三條:請業主勿將廢物扔至樓下,應放人樓層或樓外指定垃

圾存放處,由清潔工人每天定時打掃、清運。

第四條:禁止在小區內隨地吐痰、亂扔紙屑、果皮等廢棄物。

第五條:禁止在小區建築上張貼裝修、標語、廣告等。

第六條:禁止在公共場所搭建違章建築。

第七條:禁止破壞公共設施,保護其清潔、完整。

第八條:禁止踐踏草坪、損害綠化設施。

第九條:業主裝修後的垃圾,請放在室內,由清潔員每日一次進行清理,禁止堆放在樓內或小區街道上。

十四、保險中預算支付。各用户若認為有需要,可以自行為其單位的室內裝置購買保險。

各用户不得做出與小區管理公約相違背的行為,或甚至導致物業保險無效,或令該保險的保金提高之行為,如有此類事情發生,違約用户需對因此而產生的所有開支及損失負責。

十五、常用電話號碼

夜間值班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火警:119

派出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匪警:110

醫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急救:120

十六、結語

為使購買小區的所有業主/住户能享受幽雅、寧靜、舒適、安全的居住環境,特制訂本住户手冊。本手冊所列各條款,純為業主/住户之利益着想,敬請各位合作。

業主應將手冊有關條款告知家中各人,若有任何疑問,請向本公司或管理處查詢,本公司將樂意盡力協助。對各位的真誠合作謹致謝意。

並祝各位喬遷之喜,安居愉快。

_______________物業管理公司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委託合同(供住宅區委託管理用)(1) 篇5

甲方(委託人):____住宅區業主管理委員會 

乙方(受託人):____物業管理公司 

為加強____住宅區牧業管理,保障區內房屋和公用設施的正常使用權用,為業主創造優美、整潔、安全、方便、舒適、文明的居住環境,根據《深圳經濟特區住宅區物業管理條例》(以下簡稱住宅區條例)及其配套實施細則(以下簡稱住宅區細則)和市政府有關規定,經雙方充分協商,同意簽訂本招手管理合同,以便共同遵守。合同書面如下: 

一、招手管理範圍及內容 

(一)甲方將位於____區____路的____住宅區範圍內的物業委託給乙方實行統一管理,綜合服務,承包經營,自負盈虧。 

(二)管理事項包括: 

1.屋的使用、維修、養護; 

2.內公用設施、設備及場所(地)[消防、電梯、機電設備、路燈、連廊、自行車房(棚)、園林綠化地、溝、渠、池、井、道路、停車場等]的使用、維修、養護和管理; 

3.潔衞生(不含垃圾運到中轉站後的工作); 

4.共生活秩序; 

5.娛活動場所; 

6.民服務網點及住宅區內所有營業場所(不含肉菜市場); 

7.輛行駛及停泊; 

8.宅區檔案管理; 

9.政策規定由物業管理公司管理的其他事項。 

二、委託管理原則 

以社會效益、環境效益為主,經濟效益為輔,相互促進,體現為業主提供優質服務和責、權、利相統一原則。 

三、委託管理期限 

確定管理目標、經濟指示,實行風險抵押經濟承包責任制。 

四、委託管理期限 

委託管理期限為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五、雙方責任、權利、義務 

1、依照住宅區條例和本合同規定將____住宅區委託乙方實行物業管理; 

2、監督乙方對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的合理使用,並按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管理辦法付給乙方; 

3、按市政府規定的比例提供商業用房(總建設面積的0。5%)____平方米給乙方,按商品房租金標準租賃租用,並負責辦理使用手續; 

4、給乙方提供管理用房____平方米(其中辦公用房____平方米,員工宿舍____平方米),按微利房租金標準租用; 

5、負責向乙方提供本住宅區工程建設竣工資料一套並在乙方管理期滿時予以收回; 

6、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本合同規定內容所進行的管理和經營活動; 

7、對乙方的管理實施監督檢查,每半年一次考核評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有權終止合同; 

8、負責確定本住宅區管理服務費收費標準; 

9、委託乙方對違反住宅區條例和住宅區細則以及業主公約的進行處理:包括予以罰款、責令停工、責令賠償經濟損失,以集水、停電等措施對無故不繳有關費用或拒不改正違章行為的責任進行催交、催改; 

10、協助乙方做好宣傳教育、文化活動和物業管理工作; 

11、政策規定由甲方承擔的其他責任。 

(二)乙方責任、權利、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實際情況,制訂本住宅區物業管理辦法; 

2.遵守各項管理法規和合同規定的責任要求,根據甲方授權,對本住宅區物業實施綜合管理,確保實現管理目標、經濟指標,並承擔相應責任,自覺接受甲方檢查監督; 

3.根據住宅區內大、中修的需要制訂維修方案,報甲方審義通過後,從公用設施專用基金中禽所需的維修經費; 

4.接受甲方對經營管理過程中財務帳目的監督並報告工作,每月勝敗甲方和區住宅管理部門報送一次財務報表,每三個月向全體業主張榜公佈一次管理費收支帳目; 

5.對住宅區的公用設施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其使用功能,乙方如在住宅區內改擴建完善配套項目,須報甲方和有關部門批准後方可實施; 

6.乙方須本着商效、精幹的原則在本住宅區設置管理處; 

7.建立本住宅區物業管理檔案並負責及時記載有關變更情況; 

8.負責測算住宅區管理服務費收費標準並向甲方提供測算標準與依據;嚴格按照甲方審議通過的收費標準收取,不得擅自加價。每三個月向區住宅管理部門繳交一次50%商業用房的租金,作為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的回收; 

9.有權依照甲方委託和業主公約的規定對違反業主公約和住宅區管理法規政策的行為進行處理; 

10.在管理期滿時向甲方移交全部專用房屋及有關財產、全部牧業管理檔案及有關資料; 

11.開展卓有成效的社區文化活動和便民服務工作; 

12.有權選聘專營公司承擔住宅區物業管理的專項業務並支付費用,但不得將住宅區物業管理的整體責任及利益轉讓給其他人或單位 

六、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 

(一)各項管理指標執行《深圳經濟特區住宅區物業管理標準》及市、區住宅管理部門規定的各項標準,要求住宅區在乙方接管後____年內達到____標準。 

(二)確保年完成各項收費指標____萬元,合理支出____萬元,乙方可提成所收取管理費的____%作為經營收入。 

七、風險抵押 

(一)乙方在合同簽訂之日起三日內向甲方一次性支付人民幣____元,作為風險抵押金; 

(二)乙方在合同規定的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甲方在合同期滿後三日內退還全部抵押金及銀行活期存款利息; 

(三)如由於甲方過錯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由甲方雙倍返還抵押金並賠償乙方經濟損失; 

(四)如由於乙方過錯致辭使合同不能履行,乙方無權要求反還抵押金,並應賠償甲方經濟損失。 

八、獎罰措施 

(一)在各項管理目標、經濟指標全面完成的前提下,管理費用如有節餘,甲方按節餘額____%獎勵乙方。 

(二)如該住宅區被評為全國、省、市文明住宅小區,甲方分別獎勵乙方人民幣____元(全國)、____元(省)、____元(市);獲得上級部門單項獎或有關榮譽的獎金另訂;如在乙方管理期間,由乙方獲間的文明小區稱號被上級部門取消,則乙方應全部返還上述獎金及銀行活期存款利息。 

(三)如果甲方不完成應負的合同責任,由此而影響乙方承包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或給乙方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甲方應當給予襝或承擔相應責任; 

(四)如果乙方沒有完成合同責任或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甲方應當責成乙方限期改正,情節嚴重的處以人民幣____至____元的罰款,直至終止合同,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五)由乙方管理不善或重大失誤,造成住户經濟損失或生活嚴重不便的,應當賠償甲方或業主及使用人的經濟損失(以市住宅主管部門的鑑定結論為準)。 

九、合同更改、補充與終止 

(一)經雙方協商一致,可對本合同條款進行修訂更改或補充,以書面合同為準; 

(二)合同規定的管理期滿,本合同自然終止,各方如欲續訂合同,須於期滿前六個月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 

(三)合同終止後,乙方可參加甲方的管理招標並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承包管理,但根據住宅區條例和住宅區細則規定被取消優先承包理資格的除外。 

十、其他事項 

(一)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颱風、洪水、地震等),造成經濟損失的,雙方應相互體諒,共同協商,合理分攤。 

(二)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附件1、2、3、4、____、____為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 

(三)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和區住宅管理部門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雙方如對合同發生爭議,協商不成的,提請市住宅主管部門或區住宅管理部門調解,或由深圳中級人民法院裁決。 

(五)  

(六)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簽名):

代表(簽名): 

時間:

日 

附:住宅區業主公約 

為加強住宅區各類物業管理,保障本住宅區物業的安全與合理使用,維護住宅區的公共秩序,創造良好的生活環境,同意簽訂本公約,並共同遵守。 

一、本住宅區情況 

1.地點____區____路; 

2.總佔地面積:____平方米; 

3.總建築面積:____平方米,其中:住宅____平方米,非住宅____平方米(商業用房____平方米,(商業用房____平方米,其他____平方米); 

4.樓宇____棟____套;其中:高層樓宇____棟____套,多層樓宇____棟____套; 

5.業主數量:____個; 

6.管委會財產: 

(1)公用設施專用基金;____元; 

(2)物業管理用房____平方米,其中:管委會____平方米,物業管理公司____平方米; 

(3)商業用房____平方米; 

(4)其他; 

7.公用設施及公共場所(地)狀況: 

(1)道路:車行道____平方米;人行道____平方米; 

(2)園林綠化地面積:____平方米; 

(3)教育設施:中學____所,建築面積____平方米;國小____所,建築面積____平方米;幼兒園____所,建築面積____平方米; 

(4)文體設施:文娛活動中心____個,建築面積____平方米;網球場____個,佔地面積____平方米;門球場____個,佔地面積____平方米;游泳池____個,建築面積____平方米;兒童遊樂場所____個,佔地面積____平方米; 

其他:a、

b、

c、

(5)路燈____盞;庭園燈____盞;其他為燈:a、

b、

(6)污水檢查井____個,排污管____米;雨水檢查井____個,雨水管____米;化糞池____座;明溝____米;暗溝____米; 

(7)消防水泵頭接口____個; 

(8)停車場____個,總佔地面積____平方米,車位____個; 

(9)綜合樓____座,建設面積____平方米,其中:a、  b、

(10)肉菜市場____個,建築面積____平方米; 

(11)郵電局(所)____個,建築面積____平方米; 

(12)影劇院____座,建築面積____平方米; 

(13)醫院____座,建築面積____平方米; 

(14)其他: 

以上所有公用設施和公共場所(地0有____、____、____項已竣工音樂會使用,有____、____、____項尚未竣工或交會使作,預計____年____月可交會使用。 

8.其他事項: 

(1)

(2)

(3)

二、業主大會召集和決定住宅區重大事項的方式 

1.業主大會的召集: 

(1)第一次業主大會在住宅交付使用且入住率達到50%以上時,由區住宅管理部門會同開發建設單位或其委託的物業管理公司按法定程序和形式召集,先舉產生管委會。 

A.由區住宅管理部門牽頭與開發建設單位或其委託的物業管理公司組成業主大會籌委會(以下簡稱籌委會),籌委會可邀請市住宅主管部門及其他有關部門、單位的人員參加; 

B.籌委會根據有關法規規定,在充分徵求業主的意見後提出管委會員候選人名單,並作發大會議程、資料準備等工作; 

C.籌委會在業主大會召開十四天前的士大會召開日期、地點、內容、方式程序及籌委會候選人名單街頭住宅區內公告 

D.籌委會主任按規定的程序主持業主大會,選出第一屆籌委會,完成大會各項議程; 

E.第一屆籌委會產生後,經市政府社團登記部門核准登記成立,依法行使各項權利; 

F.住宅所有有投票權的已入住業主,均應按籌委會公告要求,按時出席業主大會,參加投票,行使法定權利,承擔法定責任; 

G.各業主明白如不出席業主大會並參加投票表閃,將由自己承擔由此而產生的一切後果。 

(2)管委會成立後,負責召集此後的業主大會,並每個至少召開一次。 

經持有10%以上抽標權的業主提議,管委會應於接到該項提議後十四天內就其所指明的目的如開業主大會。 

管委會應於如開業主大會七天前將會議地點、時間、內容、方式及其他事項予以公告。 

業主大會由管委會主任主持,如管委會主任缺席,則由管委會副主任主持。 

2.業主大會必須有已入住業主中持有50%以上投票權的業主出席才能舉行;如經已入住業主中持有50%以上投票權的業主決定,可以推遲召開業主大會。 

3.業主大會的出席人數達到法定人數時,在會上是出的一切事項,由出席會議的業主表決,以過半數通過。表決可採用書面投票或其他形式。如遇票數相等,則會議的主持人除可投一票普通票外,還可投一票決定票。 

4.大會投票實行住宅房屋一户一票;一百平方米以上的非住宅房屋第一百平方米的建設面積為一票,一百平方米以下有房地產權證書的非住宅房屋每證一票。 

5.在業主大會上,業主應親自或筍代表投票。委託代表投票,必須於會議召開前一天或管委會主任批准的時間內,向管委會出具授權委託書,否則該項委託無效。授權委託書必須有業主簽字。如業主為法人,則須蓋該法人公章。 

6.業主可以一棟或數棟樓房為單位,推選樓長,作為推選人的共同代表,參加業主大會,並行使業主的其他物業管理權利。 

三、業主的權利、義務 

(一)業主的權利 

1.依法享有對自己所擁有物業的各項權利; 

2.依法合理使用房屋體公用設施(樓梯、通道、電梯、上下水管道、加壓水泵、公用天線、陽台、消防設備等)和住宅區公用設施和公共場所(地)(道路、文化娛樂場所、體育設施、停車場、單車房等)的權利; 

3.有權按有關規定在允許的範圍內進行室內裝修、維修和改造; 

4.有權自己或聘請他人對房屋自用部位的各種管道、電線、水箱以及其他設施進行合法維修養護; 

5.有機根據房屋的牆面、樓梯間、通道、屋面、下下水管道、公用水箱、加壓水泵、電梯、機電設備、公用天線和消防設施等房屋本體公用設施的善,建議物業管理公司及時組織維修養護,其費用從住宅維修基金中支出; 

6.有權根據住宅的道路、路燈、溝、渠、池、井、園林綠化地、文化娛樂體育設施、停車場、連廊、自行車房(棚)等到住宅區公用設施及公共場所(地)的狀況,建議物業管理公司及時進行維修養護,其費用從管理服務費中支出; 

7.有機要求物業管理公司對住宅區內種違章建築、違章裝修以及違反物烽管理規定的其他行為予以制止、糾正; 

8.有權參加業主大會,並對住宅區的各項管理決策擁有表決權; 

9.有權對本住宅區物業管理的有關事項管委會、和業管理公司提出質詢,並在三日內得到答覆; 

10.有權要求管委會和物業管理公司按照市政府規定的期限定期公佈住宅區物業管理收支帳目; 

11.有權對住宅區的牧業管理提出建議、意見或批評,右要求管委會對物業管理公司的違反事同或有在規定的行為進行干預、處罰; 

12.有權對同其他業主就某一議題要求管委會如集業主大會; 

13.有權就本住宅區的物業管理向市住宅主管部門和區住宅管理部門投拆或提出意見與建議; 

14.有權要求毗連部位的其他維修責任人承擔維修責任,對方不維修的,可要求物業管理公司代為維修養護,並按規定分攤維修費用。 

(二)業主的義務 

1.在使用、經營、轉讓其名下物業時,應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 

2.在使用住宅區物業時,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1)未經市政府有關部門批准,不得改變房屋結構、外貌和用途; 

(2)不得對房屋內外承重牆、樑、柱、樓板、陽台、天台、屋面及通道進行違章鑿、拆、搭、佔; 

(3)不得堆放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等物品,但自用生活性燃料外; 

(4)不得利用房屋從事危害公共利益的活動; 

(5)不得侵害他人的正當權益。 

3.業主如需將其住宅裝修,必須遵守《深圳市住宅裝修管理規定》,並填寫裝修申請表,報物業管理公司審查批准後方可施工,接受物業管理公司管理、監督; 

4.房屋室內部分以及供電、供水、供氣等分户表後部分(往用户方向)和表前至第一個閥門部分用户負責維修養護; 

5.凡房屋及附屬設施有影響市容或可能危害毗連房屋安全及公共安全的,按規定應由業主單獨或聯合修繕的,業主應及時進行修繕。拒不進行修繕的,由管委會授權物業管理公司修繕,其費用由業主承擔; 

6.業主應自覺維護公共場所的整潔、美觀、暢通及公用設施的完好,不得在任何公共場所違章搭建任何建築物或堆放、懸掛、棄置物品、垃圾,不得損壞、拆除、改造供電、供水、供氣、通訊、交通、排水、排污、消防等公用設備; 

7.在住宅區內不得有下列行為: 

(1)踐踏、佔用綠化地; 

(2)佔用樓梯間、通道、屋面、平台、道路、停車場、自行車房(棚)等公用設施而影響其正常使用功能; 

(3)亂拋垃圾、雜物; 

(4)影響市容觀瞻的亂搭、亂貼、亂掛等; 

(5)損壞、塗劃園林藝術雕塑; 

(6)聚眾喧鬧; 

(7)隨意停放車輛和鳴喇叭; 

(8)發出超過規定標準的噪音; 

(9)排放有毒、有害物質; 

(10)經營鍛造、鋸木、建築油漆、危險品、殯儀業以及利用住宅開舞廳、招待所等危害公共利益或影響業主正常生活秩序的行業; 

(11)防礙他人合法使用公用設施及公共場所(地); 

(12)法律、法規及市政府規定禁止的其它行為。 

8.對本住宅區物業管理公司人員在出示工作證(牌)或有關證明後,在合理時間內(上午11:45-12:45,下午6:00-7:00)進入本住宅區任何樓宇內部及共公共部位進行檢查、維修、養護或檢查業主公約的有關條款是否得到遵守和實施的巡視行為,業主應提供方便,不得拒絕或阻撓; 

9.按規定繳納應支付的管理服務費和住宅維修基金等; 

10.業主應同時遵守下列城市管理法規、規定,並承諾接受管委會或物業管理公司居此而進行的管理及處罰: 

(1)深圳經濟特區住宅區牧業管理條例及其實施細則; 

(2)深圳市公共衞生條例; 

(3)深圳市園林綠化管理條例; 

(4)深圳市環境噪聲管理暫行規定; 

(5)深圳經濟特區房屋租賃管理條例; 

(6)深圳市消防管理暫行規定; 

(7)深圳市人民政府關於禁止在市區飼養家禽家畜的通告; 

(8)深圳市人民政府關於禁止在特區內銷售燃放煙花爆竹的通告; 

(9)深圳市住宅裝修管理規定; 

(10)其他有關住宅區的業管理的法律、法規及政策規定。 

11.業主應承諾自己與其他非主使用人建立合法使用、修繕、改造有關物業的法律關係時,告知對方並要求對方遵守住宅牧業管理規定和本業主公約中的有關規定條款。 

四、業主應付的費用 

1.業主應按月到和業管理公司繳納管理服務費。管理服務費的標準是:開發建設單位自行或委託物業管理公司管理期間,執行市物價主管部門和市住宅主管部門批准的收費標準;管委會成立後,由其根據本住宅區的實際情況制訂,並交業主大會通過後實施。管理服務費的用途:住宅區的通道、路燈、溝、池、井、園林綠化地、文化娛樂體育場所、停車場、連廊、自行車房(柵)等公共設施和公共場所(地)的管理、維修、養護。 

2.業主應按月到物業管理公司繳納住宅維修基金。住宅維修基金的標準是:0。5元/平方米。由物業管理公司以房屋本體為單位設立專帳代管、公用水箱、加壓水泵、電梯、機電設備、公用天線和消防設施等房屋本體公用設施的維修、養護。 

3.業主如進行室內裝修,則應在辦理申請手續時按有關規定繳納裝修押金,裝修完工後由物業管理公司進行檢查,如無違章情況則予以返還,否則不予以返還。 

4.業主如請物業管理公司對其自用部位和毗連部位的有關設施、設備進行維修、養護,則應支付有關費用。 

5.業主使用本住宅區有償使用的文化娛樂體育設施和停車場等公用設施、公共場所(地)時,應按規定繳納費用。 

五、違約責任 

1.違反業主義務中第2、6、7款規定的,物業管理公司有權制止,並要求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進行強制恢復,包括採用停水,停電,停氣等催改措施;造成損失的,有權要求賠償。 

2.業主進行室內裝修,如違反《深圳市住宅裝修管理規定》,按其中有關規定處理。 

3.業主如延期繳納應交的管理服務費,住宅維修基金以及有關賠償款,罰款等費用的,處以每日以千分之三的滯納金;無正當理由超過三個月不交的,物業管理公司採取停水,停電,停氣等催繳措施。 

4.業主無理拒絕,阻撓物業管理公司對房屋本體公用設施和區內公共場所,公用設施的檢查、維修、養護以及其他正常管理活動,由此造成損失的,應賠償損失。 

六、其它事項 

1.本業主公約由前期物業管理單位如實填寫第一條"本住宅區情況"後印制,並在本住宅區入住率達到30%後組織已入住業主簽訂。 

2.本業主公約已入住業主中持有過半數以上投票權的業主簽訂後生效。已生效的業主公約對本住宅區所有業主和非業主使用人具有約束力。 

3.業主大會可以依支根據本住宅區的實際情況對本業主公約進行修改補充,並報市住宅主管部門和區住宅管理部門備案。修改補充條款自業主大會通過之日起生效,無須經業主重新簽訂。 

修改補充條款不得與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規定相牴觸,否則區住宅管理部門有權予以糾正或撤消。 

4.本業主公約一式二份,業主和物業管理公司各執一份。 

業主(簽章):

物業管理公司(蓋章): 

簽約時間:

代表: 

聯繫地址: 

聯繫電話: 

名下物業:住宅:____棟____房 

商業用户____棟____房(店、鋪)

其它: 

附:住宅區業主管理委員會章程 

第一條____住宅區業主管委會(以下簡稱本管委會)是根據《深圳經濟物區住宅區物業管理條例》(以下簡稱住宅區條例)和深圳經濟特區住宅區物業管理條例實施細則》(以下簡稱住宅區細則)的有關規定成立的代表本住宅區全體業主合法權益的社會團體,經市政府社團登記部門貪污核准登記後,取得社會團體法人資格。本管委會的一發合法權益受國家法律保護。 

第二條 本管委會接受審計署登記管理部門、市住宅主管部門和區住宅管理部門的領導,執行國家,省,市有關物業管理的法律政策規定。 

第三條 本管委會代表本住宅區全體業主的合法權益,以科學、發主、合法的管理手段,保障住宅區物業的合理使和,維護信宅區的公共秩序,創造整潔、優美、安全舒適、文明的居住環境。 

第二章 管委會的產生及職權 

第四條 本管委會由本住宅區業主大會選舉起產生,向業主大會負責並報告工作,接受業主大會和市、區住宅管理部門的監督。 

第一屆管委會的產生:由區住宅管理部門會同開發建設單位或期委託物業管理公司組成籌委會,提出管委會候選人名單,提交第一次業主大會選舉通過。 

第五條 本管委會設委員__名,其中主任一名,副主任__名,執行祕書__名。執行祕書負責處理管委會日常事務。 

管委會主任、副主任由管委會在其委員中先舉產生。 

管委會執行祕書由管委會聘任,如聘任非本住宅區業主提任執行祕書的,須由本人在本住宅區的直系親屬業主為其經濟擔保人。 

管委會主任,執行祕書為專職或兼職。 

第六條 本管委會委使下列職權: 

1.按照有關規定召集和主持業主大會; 

2.審議決定住宅維修基金和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的使用; 

3.採用公開招標或其他方式,聘請物業管理公司對住宅區進行牧業管理並與其簽訂委託管理合同; 

4.審查物業管理公司上年對本住宅區的管理計劃完成情況及其費用決算報告; 

5.審議物業管理公司制訂的對本住宅區的年度管理計劃,住宅區配套工程和重大的維修工程項目; 

6.審查並決定住宅區物業管理服務費的收費標準; 

7.監督物業管理公司對本住宅區的牧業管理工作; 

8.執行業主大會通過的各項決議。 

前款的第3、5、6項規定的事項,必須經業主大會批准。 

第七條 本住宅區的公用設施專用基金、住宅維修基金和管理服務費的收支帳目,管委會應每三個月到少公佈一次,接受業主的監督。 

第八條 下列人員經管委會決定產經業主大會批准後要獲得適當津貼; 

1.管委會主任; 

2.管委會執行祕書; 

3.業主選舉的樓長; 

4.管委會同意的其他人士。 

第三章 管委會會議 

第九條 管委會會議每兩個月至少如開一次。有三分之一以上的委員提議或主任、副主任二人以上認為有必要並書面呈述議題時,可召開管委會特別會議。 

第十條 管委會會議的如開提前七天將會議通知及有關材料送達每們委員。委員因事不能參加會議的,可以書面委託代表參加。 

第十一條 管委會會議由主任召集、主持,主任因故缺席時,由副主任主持。 

第十二條 管委會召開會議時,可以邀請政府有關部門,居民委員會,物業管理公司等單位的人員和承租人代表、其他非業主使用人代表參加會議,但上述人員沒有表決權。 

第十三條 管委會會議決定問題,採取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會議進行表決時,每一委中央電視台有一票表決權。委員可委託代表人行使表決權,但必須出具授權委託書,若表決中出現贊成票與反對票相同時,由主任或會議主持人投決定性一票。 

第十四條 管委會執行祕書必須作好每次開會的會議記錄,並由會議主持人簽署後存檔。 

第四章 管委會委員 

第十五條 本管委會委員由本住宅區業主大會在業主中選舉產生,委員人數為單數。管委會可聘請派出所、居民委員會等有關單位的人員以及承租人代表或本住宅區的非業主居民擔任管委會委員(以下簡稱聘請委員),其名額不得超過最終委員總數的三分之一。聘請委員擔任管委會主任,應由為本住宅區業主的直系親屬作其經濟擔保人並經業主大會批准。 

第十六條 本管委會委員則熱心公益事業。責任心強、有一定的組織能力和必要的工作時間的成年人來擔任。 

第十七條 本管委會委員每屆任期三年,可以連選連任。 

第十八條 本管委會委員的撤換,減增由管委會會議通過後,提交業主大會投票決定。 

第十九條 有下列情形的人士不得擔任管委會委員,已經擔任的須停任委員並由下次業主大會追認: 

1.已宣告破產; 

2.因身體或精神上的疾病已喪失履行職責的能力; 

3.未經管委會同意無故在管委會會議中連續缺席三次以上; 

4.以業主身份當選為委員,但已不再是業主; 

5.以書面形式向管委會提出辭呈; 

6.有違法犯罪行為的; 

7.業主大會已將其罷免的。 

第二十條 任何委員停任或退任而不尋求連任時,必須在停任或退任後半個月內將由其管理、保存的本管委會的文件、資料、帳簿以及屬於本管委會的任何財產(動產、不動產)移交給本管委會。 

第二十一條 本管委會委員的權利: 

1.選舉權,被選舉權和監督權; 

2.對本管委會的建議和批評權; 

3.參與本管委會有關事項的決策; 

4.參加本管委會組織的有關活動, 

第二十二條 本管委會委員的義務: 

1.遵守本管委會章程; 

2.執行本管委會的決議,努力完成本管委會的工作; 

3.積極參加本管委會組織的仁義和活動; 

4.向本管委會的工作提供有關資料和建議。 

第五章 管委會日常經費收支與只公用房 

第二十三條 本管委會的經費來源是本住宅區的管理服務費。 

第二十四條 本管委會的經費開支包括:業主大會和管委會會議;購置設備;編印資料。購買書刊資料;國內外交往;有關人員的津貼;日常辦公及其他項目的費用等。經費收支帳目(不包括現金)由執行祕書管理,每月台票向管委會會議彙報,每年度向業主大會彙報。 

第二十五條 本管委會的辦公用房從公用設施專用基金購買的物業管理用房中劃出。 

第六章  附

則 

第二十六條 業主大會通過有關本章程的決議和細則都是本章程的組成部分。 

第二十七條 管委會的終止與解散:本管委會依照業主大會的決定或市社團登記部門、市住宅主管部門的決定終止或解散。 

第二十八條 本章程的解釋權屬管委會。 

第二十九條 本章程與有關法規不符時,按有關法規執行。 

第三十條 本章程經業主大會通過後生效。 

附:住户手冊 

一、前言 

二、簡介 

三、物業管理 

四、管理費用 

五、設備及服務 

六、裝修管理 

七、入住前期的特別服務 

八、業主及用户的其它責任 

九、保安/安全 

十、關於防盜門、窗安裝的有關辦法 

十一、防火 

十二、清潔 

十三、衞生管理細則 

十四、保險 

十五、常用電話號碼 

十六、結語 

一、前言 

為 了便於業主/用户進一步瞭解小區管理公約的內容及運作情況,管理公司物編寫此住户手岫,以供參考之用。小區住户手冊根據管理公約而制定,其目的在於保證小區所有精度及用户能有效地使用其購置之物業,而並非對業主及用户加以約束。管理公司將竭誠為各業主用户提供盡善盡美的管理服務。 

二、小區簡介 

小區佔地 公頃,總建築面積  平方米,綠化面積  平方米,綠化率為  。物業管理公司以現代的意識、全方面的構思服務於業主,使業主在物業管理公司的服務下,充分享受舒適、寧靜、祥和的生活,創造出一個温馨、各諧、全新的花園式住宅。 

1.按照建設國際化大都市的要求注意提高小區的整體居住環境質量。 

2.注意加強物業管理,保持住宅小區建設整體環境和使用功能長久良好。 

3.實行超前管理,參照新加坡、香港的屋村式管理,使物業管理奠定良好的基礎,以優質高效的服務,得到廣大業主的認可。 

4.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小區管理處主要負責如下工作: 

(1)管理:具有嚴格和管理制度,做到違者必罰,獎罰分明。 

(2)保安:小區有專門保安力量,實行24小時晝夜值班。 

(3)清潔:保潔員定時清掃和清運垃圾,保持小區內地段衞生,做到地面無煙頭,無紙屑,地痰跡,無污印,垃圾清運採用塑料袋,以防垃圾清運時再污染。 

(4)綠化:負責小區綠化,四季維護樹木,花草,修剪花木,維護綠化景觀。 

(5)車輛交通管理:對機動車輛進入小區加以限制,保持小區寧靜的氣氛。 

(6)有償服務:代請保姆,代為購物,你訂機票,接送孩子,照顧老幼,病殘,打掃客户衞生,成立老年活動中心等生活服務系列。 

(7)有償中介服務:代業主出租、出售小區住房。 

(8)設立便民的小型超市、便民商店等。 

三、物業管理 

1.管理公司 

根據管理公約的條文,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已被委聘為小區之物業管理公司。 

2.管理公司之代表權 

管理公司有絕對的權力代表各業主及用户就有關管理本小區之一般事務與政府公共事業機構和團體進行磋商及處理有關問題。 

3.公共地方及設施管理 

管理公司根據管理公約條文所賦予的權力,將管理及負責所有公共地方、小區結構、電梯、泵房、綠化及其他公共設施及設備之保養、維修及管理。 

4.管理職員 

為提供完善之管理服務,管理公司僱有專業管理人員及專業維修承造商負責小區一切日常管理及維修事務。請各業主及用户切勿要求任何管理公司職員作麼人性質服務,所有管理員工一律不準向業主,租户。住客或任何承造熵收取管理賞賜或其他利益。 

5.建議及投訴 

任何人士若對小區環境及管理欲作出建議或投訴,請以書面形式通知管理公司。 

6.小區管理處辦公時間 

小區管理處辦公時間為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在上述時間以外,小區監控中心仍有值班職員為客户服務。 

管理公司電話(辦公時間):

 

管理處電話(二十四小時服務):

 

四、管理費用 

1.管理費 

管理費乃根據每年度之管理開支預算而制定,計有管理員工薪酬,税收,公共地方水電費、公共地方之清潔費用,公共設施維修費,法律及其他專業諮詢費用、小區保險、第三者保險及管理公司酬金等。管理費金額將根據日後實際支出需要而調整,調整前各業主將獲預先通知。 

2.管理保證金及管理基金 

各業主應於驗收其單位合格後,立即向管理公司支付數額相當於三個月的管理費用作為履約保證金。同時亦需支付數額相當於三個月的管理費作為管理基金,以支付日常性之管理維修開支。當管理基金不足時,管理公司可發也通知,要求各業主增繳管理基金。各業主不得動用保證金或管理基金,作為抵扣管理公約內所指定各項應付費用。 

3.繳付管理費 

樓宇管理費於每月10日前繳付,管理公司為各用户專責管理本小區,任何租户延期繳交管理費,管理公司有機根據公約賦予的權力征收利息、催繳手續費用,甚至停止供應水,電及採取適當的法律行動追討。 

付款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08:30-20:30 

星期六、星期日及假期09:00-17:30 

付款辦法:以支票或現金形式直接交往小區管理處。 

4、管理費盈虧 

小區之管理公約內訂明,如管理費不足以應付各項開支時,各業主須按比例交付不足之數目,如有盈餘,則將會撥入下年度帳目。各業主與用户牀相互協調使用期間的費用分攤比例,管理公司最終將以物業業主為法定負責人,而不涉入業主與用户之間之關係。 

管理帳項 

5、 管理帳項以實報實銷方式處理,收入及支出帳項將按時向各業主/租户通知。各業主在繳足所有應付管理費用的,有權向管理公司索取有關帳單副本作為參考。 

6、業權轉讓 

如有更改或轉讓業權,原業主必須以書面形式通知管理公司,否則仍須負責該單位之管理費用。業權轉讓時,管理費保證金及管理基金,應按管理公司所指定應辦之妥善手續,轉讓予新業主名下。賣方業主自行安排向買方收回上述做主金及基金。 

五、設備及服務 

1.電力 

各單位都已安裝獨立電箱、電錶及充足的電燈及插座若發現陳舊必須更換,任何電器工程必須由合格(指定)的電器技工進行。 

2.供水 

小區24小時供應冷、熱水。接駁洗衣機修理水嘴的工作必須由合格技工進行。自來水是利用水壓輸送到各單位的,因此即使是輕微的漏水亦足以引起水浸,外出時必須將水嘴關妥。若因漏水而令小區的公眾地方,設施或其他單位業主蒙受損失,該單位的業主必須負責維修及賠償。 

3.煤氣 

小區24小時保障煤氣源供應。接駁供氣設備的工作必須由合格(指定)的技工進行。系統若發生泄漏現象,須及時與管理處取得聯繫以免造成更大損失。 

4.電話 

小區已鋪設電話電纜直達各物業單位,用户可向管理中心呂請接駁及安裝電話。 

5.電梯服務 

小區各樓宇備有先進的電梯,為客户提供24小時服務。 

6.公共天線 

各單位均高有電視天線插位。若需嗇額外的天線插位時,可通過管理處安排保養承辦商安裝,而費用應由有關業主負擔。根據小區公約條文,所有單位均不得安裝任何室外天線。 

7.消防系統 

小區的消防設備含每層設置的消防栓,由管理員24小是值班,監察消防系統的運作。 

六、裝修管理 

1.政府法規、公約條文 

用户在室內進行任何工程,必須事前確定該項工程是否牴觸有關政府部門之法例及管理公約條文,若所進行工程發生違反法規條文情況,用户須將改變部分恢復原面貌,直至有關方面滿意方面的資料,業主可先向管理公司問詢。 

2.用户在單位內施行各類裝修工程必須確保不影響樓宇結構和原有系統,並須書面通知管理處,提交有關裝設計圖及向有關政府部門申請,待申請批准及繳納裝修按金及第三者保險後,方可開工。 

3.裝修保證 

(1)裝修按金--此按金由管理公司按單位面積制定,並由管理公司保存,作為保障裝修期內,承辦商或其工作人員對小區物業或其他單位造成破壞、損耗、塗污時作適當處理。工程完成後,經管理公司檢查完畢,才會按實際情況作全部或部分發還。 

(2)第三者保險--為減少在裝修時發生意外所導致損失,承辦商應購置工程期間第三者保險,金額方面由管理處視其單位及工程大小評定。 

4.裝修規則 

(1)提供足夠之保護防禦設施予樓宇內之結構、裝置、裝飾等,避免裝修期內有任何損毀。對於桉宇內設備有任何損毀或因缺甜言蜜語防禦設施而導致破壞,包括裂痕、污漬等,有關業主需賠償一切修繕費用。 

(2)裝修期間不得佔用小工內公共地方,為保障其他業主及其他用户的利益,基有任何人士及物業本身各部分受到直接或間接損害,將由有關用户負責及賠償。 

(3)儘量提供足夠防禦措施減抵裝修期內收到之塵埃、噪音和氣味等,令小區內其他業主,用户不要受到干擾和感覺不便。 

(4)施工現場必須備有緊急醫療藥品,必須有足夠防火設備,如惡意火簡等,以備發生事故時緊急應用。 

(5)不得在通道走廊、其他公共地方或跨入其他業主單位進行裝修工程。 

(6)所有通道走廊或其他公共地方不得放置或儲存任何建築裝修物品、工具或廢料等。 

(7)不可在小區內之消防喉取水作調製混凝土、清洗地方或其他用途。 

(8)裝修工人必須空着適當的衣服及不得赤足出入工作範圍,以防發生意外及有礙觀瞻。 

(9)所有裝修工人在小區範圍內必須掛上管理公司發出的工作證,工作證每天四上向管理處登記領取,每天下班時必須交回管理處,如有任何損壞或遺失應立好賠償,否則嚴禁進入小區範圍內或在物業範圍內進行工作。 

(10)所有機器、工具、設備、包裹或建築裝修材料等,若要搬離小區範圍,必須先填妥管理公司特定出門許可證再經檢驗始可放行。 

(11)裝修承造高須對其本身用具、設備及建築材料等承擔保管責任,管理公司概不負責任何損失或遺失。 

(12)切勿交混凝土、吵石、瓦礫或其他雜物倒入坐廁或排水渠內。 

5、物業外牆 

所有用户皆不得適拆、更改或干擾物業外牆及公共地方設備,或改討任何排水喉管。此外,更不得加高任何招牌、帳篷、窗花、秩籠、花架、天線或將其他物品裝置物業外牆上。 

發吸任何上述違章行為,業主/用户將需承擔所修正工程及管理公司額外工作負擔費用。 

6、裝修承造商 

各用户所聘的指定裝修承造商在進行工程時有任何疏忽而造成公共地方、設施損毀或對其他住户物業構成破環,有關用户必須負責所有賠償損失,因此在選聘裝修承造商時必須小心謹慎。 

七、人往前期的特別服務 

尊敬的業主: 

歡迎您入住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小區管理處負責及管理的小區,並對您給予公司的理解和支持表示感謝,在這裏您將充份享受到物業管理有限公司丫區管理處為您提供的完善、高效的服務。 

為了便於您儘快、順利地進駐小區,管理處開辦了裝飾、搬家業務,如您需要,請儘快與我公司聯繫。 

聯繫電話:(裝飾): 

聯繫電話:(搬家): 

八、業主及用户的其他責任 

1、物業用途限制 

各用户不得將其單位用作非法工吵道德或與土地批文、政府用途、管理公約秫等許可告示相牴觸的用途。 

2、飼養寵物 

住户所飼養的寵物,必須在管理處指定地方排匯及做廢物處理事宜。 

3、噪音氣味 

為優質環境寧靜用户切勿在其室內發出噪音或氣味,滋擾其他用户。 

4、公眾通道

委託合同(供住宅區委託管理用)(1) 篇6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縣市區人民政府

乙方:中國人壽保險公司__________支公司

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農村衞生工作的決定》(中發[20__]13號)、《國務院辦公廳轉發衞生部等部門關於建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 的意見》和《浙江省人民政府關於在全省建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實施意見(試行)》的精神,切實做好________縣市區農村居民住院醫療保險工作, 經甲、乙雙方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管理農村居民住院醫療保障基金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委託乙方管理農村居民住院醫療保障基金,乙方同意接受甲方委託。對甲方組織的參保率達到________%以上的鄉鎮、街道,乙方同意接受該鄉鎮、街道保障基金的管理,否則乙方可以不予受理。

二、乙方為農村居民住院醫療保障基金建立專門賬户,專款專用,當年所收的保障基金扣除支付的保障補償金後,餘額轉入下一年度。

三、甲方應在《農村居民住院醫療保障基金實施細則》確定的保障基金收取入庫日前,將當期應收的保障基金全部劃入乙方保障基金專户,以確保乙方對保障補償金的支付。

四、乙方按甲方制訂的《農村居民住院醫療保障基金實施細則》所規定的醫療服務範圍及補償標準對參保農民的醫療費用進行支付管理,並建立系統的管理制度,控制不合理開支,確保醫療補償的公平、公正、合理、透明。

五、乙方應定期( )將保障基金的收支、補償情況向甲方彙報,對經營中遇到的問題也應及時向甲方報告,以便甲方及時處理。如果出現保障基金的支付超過已 劃入乙方保障基金專户總額的________%時,為了保障參保農民的利益,乙方應及時向甲方通報,以便甲方籌集資金或採取其他措施。如當年度發生虧損 的,先由乙方墊付虧損額,如第二年度有結餘的,先從結餘中扣回墊付款,如連續二年發生虧損,則必須先由甲方在第三年度的第一個月彌補前二年的虧損額,否則 乙方有權要求終止本協議,並要求賠償損失。

六、為方便參保農民住院後及時補償結報和規範管理,乙方負責在甲方指定的醫療服務機構各設一個服務點,配備一名或一名以上的醫保專管員,並配備電腦網絡等辦公設施,確保對參保農民支付、宣傳及有關諮詢服務工作的順利開展。

七、為了保證日常工作的開展,甲方按實收保障基金的________%向乙方支付管理運作費用,用於醫保專管員的薪金、業務單證、電腦網絡使用與維護、業 務宣傳及其他相關辦公費用開支。甲方應在簽訂本協議________日內付清全部管理運行費用,劃入乙方費用支出專户,管理運行費用總額由乙方包乾使用。 以後的管理費用應在新年度的第一個月內支付。

八、乙方應加強財務管理,從嚴控制費用開支。雙方可根據以往年度的費用支出情況,對第二年及以後各年的費用提取標準加以調整。

九、甲、乙雙方應認真履行本協議條款,如一方違反本協議約定,另一方有權提出終止協議,並要求對方賠償損失。

十、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同等效力。

十一、本協議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本着實事求是的原則友好協商,協商不成,通過訴訟途徑解決。

十二、本協議有效期為________年,從_________至_______止。

十三、本協議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每份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委託合同(供住宅區委託管理用)(1) 篇7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甲乙雙方本着自願、平等、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友好協商,簽訂本協議:

一、委託管理區域、期限:

1、甲方現授予乙方_X品牌系列服飾在: 省 市委託管理權。

乙方所獲得的委託管理權,不得擅自轉讓給第三方,否則,甲方不予承認,並有權終止乙方的委託管理權,對於未經許可擅自跨地區或跨商場經營的,酌情扣減直至全額扣除保證金,甲方有權取消乙方委託管理權。

2、委託管理期限: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合作方式

1、保證金:

乙方按每個專櫃人民幣 萬元作為保證金,在簽定合同後支付給甲方。合同期滿後,乙方在合同期間內按本合同履行義務,保證金全額退還給乙方(不計利息)。

2、拓展計劃:

乙方在委託管理的區域內需要拓展市場的,必須向甲方提出書面的申請,經甲方審批同意後,乙方可拓展市場。本年度銷售目標為 萬元 。

3、所有促銷活動需經甲方同意後方可執行。

4、所有第三方(商場)結算的貨款均屬於甲方所有,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佔為己有。

5、乙方在收到甲方貨品後須對貨品進行全面檢查,有質量問題的須在收到貨品後7日內向甲方提出,超過7日因甲方原因出現的質量問題由乙方自行承擔。

6、乙方所管理的商場保底銷售任務未完成時,買單費用公司承擔 費用,託管商承擔 費用。

7、公司根據商場的保底任務與同期銷售數據給各店制定月銷售計劃,完成公司銷售計劃的,公司將對託管商提貨折扣下降1%作為獎勵,相對如果未完成公司下達任務60%的,託管商折扣將上浮1%。(公司任務會合理制定,每月初下發)

8、開店後新的店鋪裝修費用經公司審核確認後,由公司承擔 費用,託管商承擔 費用。

9、甲方為乙方提供所售商品,折扣率為商品零售價格的25%(特例商品不在本折扣範圍內)乙方自負盈虧,過季庫存甲方負責20%的退貨,所退商品貨款轉為乙方下期貨款。

10、商場裝修完畢且在本位置銷售滿12個月以上,公司將負擔託管商承擔裝修費的50%,商場裝修完畢且在本位置銷售滿18個月以上,公司將負擔託管商承擔裝修費的全部。

11、所有導購員工各類保險、工資、獎金全部由乙方支付;甲方出具相關的勞動合同,但不承擔任何責任;導購員工與乙方所產生的各類糾紛(如:保險費、加班費、獎金等)與甲方無關。

12、本合同內容所指特例商品為皮衣,皮貂,尼克服,羊絨類及配飾等商品。

三、甲方責任

1、甲方免費按設計圖紙配給專賣店所需燈箱片、圖片、宣傳品等。免費指導專櫃經營管理,免費對乙方人員進行培訓。

2、甲方對乙方管理的甲方貨品保留完整的所有權、調配權和調價權。

3、甲方根據乙方經營管理水平和銷售業績決定是否續簽合同。

4、甲方需承擔營運費用有:貨品、商場合同內經甲方認可的費用(包括:商場扣率、增值税發票等)、貨品運輸費、廣告費、店慶費、促銷費、進場費。營業員費用等雜費甲方不予承擔。

5、甲方應當根據協議規定向乙方支付約定的委託管理費用。

6、甲方應儘可能協助乙方與第三方(商場)建立好關係。

7、甲方將確保產品質量和標識等符合國家及地區的各項規範標準。

四、乙方責任

1、乙方費用承擔:公關費、業務費、員工工資及員工獎金、員工社會保險福利、倉儲費、辦公費、禮品費、通訊費、物業費、市內運輸費等相關費用由乙方負責承擔。

2、乙方應維護甲方的品牌形象和知識產權,乙方不得生產和銷售侵犯甲方的知識產權的假冒產品;乙方保證不從非甲方授權的渠道進貨,也不得在專賣廳內銷售非甲方的產品,並盡力維護甲方利益,避免甲方品牌受損,如有違反視乙方違約。

3、乙方保證在授權區域銷售的產品僅向消費者和最終使用者,特別是乙方不得將產品銷售給任何出於再銷售產品為目的而向乙方購買產品的任何人和第三方。

4、乙方未經甲方同意擅自關閉或撤消_X專櫃,甲方有權終止協議,並收回專櫃貨品,保證金不予退還。

5、乙方應遵守甲方財務管理制度、人事管理制度、貨品管理制度、專賣終端管理制度。

6、乙方應指定一名人員負責與甲方聯繫業務等日常工作,且甲方對該人員有管理權和指揮權。

7、乙方應做好信息反饋工作,及時向甲方報告銷售情況及反饋顧客信息。

8、乙方按照甲方指定零售價格銷售,不得擅自調動價格。(如商場活動需申請經甲方同意)

9、乙方負責提貨驗收甲方發出的貨品,並分送到營業網點。

10、乙方在使用甲方貨櫃期間需保證其部件不丟失,但貨櫃的自然磨損與乙方無關。

11、在經營過程中,因交際所需自購部分甲方產品,乙方按零售價_ _折結算現金給甲方。

12、乙方在協議期間因管理不善造成貨品丟失、損壞的,乙方應按貨品零售價 折的賠償甲方。

13、乙方應為甲方保守經營機密,對於有關的業務文件,不得外泄。

14、乙方為甲方提供除商品外相關費用的正規發票。

五、結帳方式

1、乙方按甲方財務規定,每月對營業網點做好對帳、貨款催收等工作,乙方須保證甲方的貨款在每月商場結算截止後,以商場規定的匯款日期、匯到甲方銀行帳户。

2、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開立發票或收據,將每營業網點的貨款匯入甲方銀行户口後,甲方逐筆結算,再將乙方應得款項在__ 日內匯入乙方銀行帳户。

六、違約責任

1乙方違反協議規定侵吞甲方貨款的,甲方有追究其法律責任的權利。

2、因不可抗力事件,如:地震、颱風、水災、戰爭以及其它不可抗拒的,對發生及後果不能預見或防止的事件,致使本協議無法履行,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但應在七天內通知對方,並在十五天內提供證明的報告。

七、合同終止

1、 協議到期,如無爭議自動終止,甲方需在合同終止後七天內將保證金歸還給乙方。

2、 乙方管理行為有損甲方信譽、形象時,甲方有權解除協議。

3、 雙方若有一方提出終止協議,應提前三個月提出申請,經雙方協商同意後,在一個月內按雙方核定帳目,結清款項。

八、其他

1、如雙方因為本協議所引起的一切糾紛而發生的訴訟,由甲方所在地的法院管轄。

2、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後即時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3、本協議有效期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甲方:

法人代表:

簽約日期:

乙方: 法人代表:

委託合同(供住宅區委託管理用)(1) 篇8

委託方: (以下簡稱“甲方”) 受託方: (以下簡稱“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民法通則》等相關法規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協商的原則,就商業項目委託經營合作達成如下協議:

一、基本情況

1、委託標的物位於韓城市 一層,建築面積 ㎡

2、合作期限:

甲方誠意指定乙方擔任該項目的策劃運營管理,此項目雙方的合作期由本合 同簽署之日起至項目結束。預計前期的策劃工作完成時間為2個月,後期管理工作時間為2個月(乙方人員進駐後會報至甲方運營計劃表工作),具體時間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止。

乙方同意於上述期限內擔任該項目策劃運營管理及協助甲方招商工作。

二、委託方式

1、乙方接受甲方委託,對該項目進行為期4個月的商業運營管理,其中包括該項目的前期策劃和後期的管理。

2、乙方本着盡職盡責、為甲方儘可能減少風險和創造最大經濟效益的原則,全面展開專業有效的經營,提升被委託項目的行業地位、品牌地位及市場價值,並嚴格按照本合同的要求完成甲方委託的全部事宜。

三、委託事項

甲方委託乙方進行該項目的經營管理,乙方的服務內容有:

1、全面制定經營方案,引進先進的市場理念、模式、方法;

2、負責甲方 品牌推廣,在委託經營期內建立起著名品牌形象;

3、制定該項目的統一經營標準,以及各項管理規章制度並嚴格執行;

4、協助招商,引進實力雄厚、經營能力強。市場信譽度好的國內外品牌廠商,並以甲方的名義與最終租户訂立租賃合同;

5、為甲方制定有效控制成本的方法和標準,其中包括:人員成本控制、策劃成本控制以及經營成本控制;

6、組織所有廠商對該項目進行系統的營銷策劃,展開積極有效的市場推廣活動;

7、根據具體情況市場變化,對經營方案進行調整和整改;

8、其他與經營相關事宜;

四 商業管理費

結算方式

1.1乙方策劃佈局得到甲方認可後,前期策劃運營一個月一次性支付給乙方人民幣叁萬元整( ),後期甲方付給乙方每個月運營管理費為貳萬元整( )。

1.2由乙方以售賣形式售出的整體或分層物業,商户款項交至甲方財務部門後,甲方3日內按商户交納購房款的4%給乙方結算佣金。

五、雙方的主要權利和義務

1、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1甲方應主動、及時提供與該項目前期策劃、招商工作相關的技術及文件資料給乙方,也利於策劃、招商工作的順利進行;

1.2甲方對乙方的具體工作進行監督;

1.3對於乙方每階段提供的方案予以審核,在確定該方案的可行性之後,配合乙方將該方案得以實施;

1.4甲方應提供現場招商中心,招商中心必要的辦公設施和通訊設施;

1.5甲方在委託乙方管理過程中,不承擔乙方的人員工資費用;

2、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2.0乙方針對每一個營銷策劃宣傳方案須報甲方同意後方可執行,費用由甲方方承擔;

2.1乙方向該項目派駐人員進駐,並行使該項目的所有管理權;擁有該項目的日產管理權以及人事權(包括該項目所涉及到的所有從業人員任免、罷免、晉升的權利);

2.2甲方在委託乙方經營過程中,乙方除承擔己方的人員工資外,不承擔該商場公司維修基金、物業管理及經營管理費用等任何經營成本;

2.3受甲方委託,乙方在對該項目的整體佈局、內外部環境、工程進度、房型和房屋內部結構、經營業態等一切有關本項目情況充分了解的基礎上,乙方將依據對該項目的經營業態定位,向甲方提供該商場整體策劃推廣方案以及共同與甲方管理經營。

2.4乙方應派駐工作人員進入該項目現場辦公,負責協助招商及相應管理。經甲方同意後,乙方有權按照雙方確認的招商計劃及租金低價進行招商。在招商過程中,應根據甲方提供的特性和狀況向潛在客户作如實介紹,不得誇大、隱瞞或過度承諾;不得超越甲方授權範圍向客户作出任何書面承諾;

2.5乙方應當配備一名經理負責與協助甲方有關招商具體事宜,管理日常工作。乙方應認真負責的做好客户接待工作,但乙方不得隨意向客户承諾,如客户提出附加條件,乙方須與甲方進行協商並經甲方認可後執行,否則,由此造成甲方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2.7未經甲方同意,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以及本合同履行完成後,乙方不得使用或泄漏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獲得的甲方的商業祕密或技術材料;

六、違約責任

1、關於該項目的任何問題,由甲乙雙方指定的項目負責人協商解決;

2、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視為違反行為,應承擔違約責任;

3、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吧不得擅自解除本合同。甲方擅自解除本合同的,應該向乙方支付人民幣________元的賠償款;乙方擅自解除本合同的,應當向甲方支付人民幣_______元的賠償款;

4、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未盡到委託管理責任的,甲方有權要求解除合同,如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失的,乙方應承擔相應賠償。

七、合同解除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時,本合同自動解除,雙方均不承擔責任;

1、因不可抗力因素導致合同無法執行時;

2、本合同有效期屆滿。

八、 爭議解決

如發生糾紛,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乙方均有全向該地區人民法院起訴。

九、 補充條款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蓋章):

簽署日期:

乙方: (蓋章): 簽署日期:

委託合同(供住宅區委託管理用)(1) 篇9

甲 方:

法 定 地 址:

工商登記號碼:

法定代表人: 職務:董事

乙 方: 嘉瑞賓管理有限公司

法 定 地 址:

工商登記號碼:

法定代表人: 職務:

甲方同意依照本合同的條件委託乙方全權管理甲方所擁有的“ 酒店”(以下簡稱“酒店”),乙方同意在本合同的條件下,接受甲方的全權

委託,對該酒店實施全面管理。

第二條 定義

甲方全權委託乙方對產權屬於甲方的“”實施全面的經營管理。 除非本合同中另有規定,本合同中有關名詞的定義,按本條的規定為準。

“酒店”是指位於,包括但不限於:

1、 間(套)帶有衞生間且設施設備完善的客房;

2、酒店所屬的各類餐廳、會議廳、多功能廳、咖啡廳、酒吧、舞廳、商 場、商務中心、游泳池、桑拿、健身等;

3、酒店所擁有的各類辦公用房、職工宿舍、停車場及有關建築物;

4、酒店對所擁有的客房、餐廳、健身娛樂、公共場所及各類辦公用房、職工宿舍、停車場及相關的建築物所佔用之土地、空地、綠地等全部已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權;

5、酒店經營所需的水、電力、通訊(包括客房內電話及衞星電視接收線路)、煤氣、排水、消防等附屬設施以及空調、電梯、衞生、冷藏等設備及設施;

6、酒店所擁有的全部傢俱、裝置及營運物品,包括但不限於:

(1)所有傢俱、陳設及佈置,包括客房、公共場所的傢俱、地毯、牆飾、擺件、燈具和其他物品;

(2)酒店經營所需的所有設備,包括廚房、酒吧、洗衣房、辦公室等設備;

(3)所有車輛和運輸設備;

(4)所有營運物品,包括工具、器皿、布件、制服、瓷器、玻璃器皿、銀器及類似物品;

(5) 酒店營運所必須的其他所有物品。

“酒店試營業日”是指酒店完全建成,乙方與甲方簽署了本合同,乙方正式接受甲方全權委託並舉行酒店試營業儀式的這一天。乙方從試營業日起,享受並承擔本合同中規定的酒店管理者的權利和義務。

“酒店正式營業日”是指酒店具備以下基本條件並正式全面營業的第一天:

(1)酒店所有的建築裝修、設施設備、物資和資金等均符合正式營業的要求;

(2)酒店經營所必需的各種手續證件齊全;

(3)甲方和乙方書面同意酒店可以正式營業。

“會計年度”本合同所指的會計年度與公曆年度一致。但是第一個會計年度的酒店試營業日與該年會計年度的第一天不一致時,則指從酒店試營業日起至該年的12月31日為止的未滿一年的期間;本合同若在12月31日前提前終止或期滿時,則以當年的1月1日起至提前終止或期滿當日為止,作為一個會計年度。

“營業收入”是指經營酒店及其附屬設施所得的客房、餐飲、酒吧、商場、健身美容、娛樂設施、電話、傳真、洗衣、及其他各項服務獲得的應税營業性收入之總和。

“經營利潤”是指營業收入減去酒店營業税金、營業成本和經營費用後的餘額。

“營業税金”是指按税法規定繳納的營業税金及附加,包括營業税,城市建設維護税及教育費附加。

“營業成本”指餐飲部門的食品成本和商品部門的商品進價等。 “經營費用”是指如下費用,包括:

(1) 酒店各營業部門的員工工資、福利費及各項費用,如辦公用品、郵電費、清潔用品、服務用品、棉織品攤銷、玻璃、瓷、銀及不鏽鋼用具攤銷、制服攤銷、客房佣金、洗滌費、裝飾費、差旅費、廚房炊具、廚房燃料等;

(2) 酒店行政管理、銷售、工程維修等部門的職工工資、福利費及這些部門發生的辦公費、郵電費、差旅費、洗滌費、制服攤銷費等;

(3) 經營中發生的保險費、交際應酬費、廣告費、水電費、維修費、燃料及動力費、職工培訓費、管理公司的管理費、壞帳損失及車船牌照使用税等。

“非經營費用”下列非經營費用在計算酒店經營利潤(GOP)時,應從酒店總費用中予以扣除:

1、酒店固定資產折舊;

2、無形資產攤銷,開辦費攤銷;

3、酒店固定資產大修理支出;

4、土地使用費;

5、城市房地產税和所得税;

6、財產保險費;

7、貸款利息;

8、匯兑損失;

9、甲方董事會經費;

10、乙方收取的效益管理費;

11、受甲方委託的會計、律師、審計等費用;

12、其他經甲乙雙方確認的非經營所發生的費用。

“嘉瑞賓”是指國家工商局頒佈的獲得中國馳名商標的“嘉瑞賓”(包括中、英文)字樣,嘉瑞賓國際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中、英文)及CI標識,以及可能出現的與嘉瑞賓國際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及屬下企業相關的“嘉瑞賓”文字與標識圖型。

“嘉瑞賓模式”包括酒店建造與硬件配置、“嘉瑞賓國際酒店管理有限公司酒店運行質量監控與業績考評體系”等標準化文本,是指由嘉瑞賓國際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制定,並在不同星級酒店按不同品牌要求與標準推行並實施的酒店經營、管理、服務一攬子規範化文件。

第二章 委託事項

鑑於乙方為酒店專業管理公司,具有酒店經營、管理、服務等方面的先進經驗,甲方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規定,全權委託乙方為管理方對合同中指定的酒店進行經營、管理、監督和領導。乙方將本着對甲方全面負責的態度同意並接受甲方的委託,以甲方的名義對該酒店實施全

面經營管理。

甲乙雙方的共同目的是:在本合同規定期限內,使本酒店的經營、管理、服務水平達到所在地區同星級酒店的先進水平。確保本酒店在管理和服務等方面達到並保持“嘉瑞賓模式”的規定標準及國家的行業標準。

為使酒店運營有一個明確的管理權責,以達到雙方期望的管理目標,甲方將經營管理權完全充分地委託給管理方,並同意不干預該酒店的日常經營管理;而乙方所具有的對本酒店的經營管理權受本合同規定及相關協議(及附件)的限制。

作為對乙方在該酒店實施經營管理的認可,甲方除一次性支付乙方管理軟件及系統建設費用之外,還須按本合同規定的數額向乙方支付基本管理費並按本合同規定比例與乙方分享效益管理費。

本合同規定的全權委託管理合同的期限為 5 年。管理期滿後,如經雙方協商同意可延長全權委託管理的期限。

第三條 在本合同期限內,甲方將下列事項委託給乙方管理:

1、在酒店正式開業前進行的各種開業準備。

2、從酒店試營業日後,日常運營所需的各種經營管理及其它方面的工作。

甲方委託乙方在本合同授權範圍內對酒店進行經營管理,乙方應本着誠實信用的原則對酒店進行有效管理。

第四條 甲方委託乙方的管理期限分為兩個階段:

1、第一階段: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酒店試營業日前一天;

2、第二階段:自酒店試營業之日起滿 5 年。

第三章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五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 審批乙方提交的酒店年度經營方案,年度財務預算和決算;

2. 對酒店的經營狀況進行監督;

3、隨時對酒店財務進行審計,但應事先通知乙方,並不應該影響酒店的正常經營;

4、審查批准酒店擴建、改建計劃以及固定資產的更新、改造方案;

5、可推薦一名副總經理和財務部副經理參與乙方對酒店的經營管理,但 須經管理公司和酒店總經理考核任免;

6、及時完成酒店各種設施的建設,保證酒店能夠正常經營;

7、及時辦妥酒店及酒店各部門開展經營所必需的全部法律手續;

8、提供酒店經營所需的流動資金。流動資金須在酒店對外試營業日前十五天提供,流動資金的數額由雙方協商確定;

9、提供酒店經營所需的供水、電力、通訊、煤氣、排水等各種基本條件的正常供應;

10、保證乙方作為酒店的管理者對酒店擁有完全的經營管理權,甲方不無 故干涉乙方對酒店的管理;

11、負責繳付包括土地使用費在內的一切應由甲方承擔的費用,並保證採取必要的行動, 保證酒店經營不受干擾;

12、甲方在經營管理中知悉的乙方商業祕密有保密的義務。

第四章 乙方在酒店試營業日前的職責

第六條 乙方應提供下列酒店籌備所需的服務:

1、負責招聘酒店營業所需的各類人員;

2、負責對酒店各類人員按照“ 嘉瑞賓模式 ”進行培訓;

3、負責進行酒店的經營促銷、市場推廣、廣告等宣傳事宜;

4、負責為甲方列出採購清單及採購計劃(採購時間表),使乙方按時採購。

5、應甲方的要求,協助甲方解決在酒店籌備過程中遇到的困難;

6、負責酒店試營業儀式。

第七條 甲方與乙方共同的責任與義務:

乙方應在酒店試營業日前向甲方提交開業前預算,預算項目包括員工培訓、酒店籌備機構的設置方案及所需工資、福利等費用、廣告、宣傳、試營業儀式、開業典禮以及試營業期間的一切費用預算。此預算提交甲方後,甲方應示意見。如甲方三十日內未做出任何反應,則可視為同意。

甲方在批准乙方提交的開業前預算後,應按雙方商定日期將這筆款項劃撥至酒店的銀行帳號。

乙方應在試營業日後120 天內向甲方提交使用這筆款項的帳目。如酒店試營業期間的實際費用超過開業前預算,則經甲方認可後由甲方補足;預算如有剩餘,乙方應將餘額退還甲方。

如甲方逾期三十日不向乙方支付上述款項,則構成對本合同條款的違約,由此產生的後果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 在甲方確認的前提下,並在乙方向甲方提供有關單據之後,甲方應向乙方支付一切不在開業前預算範圍內而又因籌備酒店開業而引起的費用。甲方應在接到乙方提供的單據後30天內,按單據上標明的幣種和數額向乙方支付款項。

第五章 乙方在試營業和正式營業期內的職責

第九條 在酒店試營業和正式營業期內,乙方是酒店唯一的經營管理者。在本合同期限內,乙方將以其通行的管理模式(嘉瑞賓模式)的標準對酒店進行經營管理,使酒店的服務水平不低於國內同類星級酒店的水平。

第十條 在本合同期限內,乙方將完全擁有對酒店的管理權;在處理與第三方的關係時,乙方是甲方的代理人。

第六章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一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委派酒店的總經理和副總經理;

2、負責招聘、任免、辭退酒店各部門經理及其他員工;

3、負責擬定酒店經營管理機構;

4、擬定酒店各營業部門的價格和服務費標準;

5、負責對酒店進行日常維修、保養及必要的改造和裝飾;

6、負責對酒店內商場、各餐廳、卡拉OK、歌舞廳等娛樂場所的租賃及承包事宜的洽談、簽約,經甲方同意並授權後簽訂上述合同;

7、負責簽訂酒店經營中所需的各類合同、協議及有關文件(不含任何借、貸款合同);

8、購買酒店正常經營所必需的全部物品;

9、負責酒店的廣告和市場促銷工作;

10、負責酒店進行正常營運所需的其他工作;

11、乙方應在每一個會計年度年終前30日內向甲方提交下一年度的經營 預算、市場預測分析及銷售計劃。固定資產等的購置計劃及大修理和更新改造計劃。如甲方在有關會計年度開始後30日內未對乙方提交的上述材料提出反對意見,則視為甲方已批准上述文件,乙方應嚴格執行經甲方批准的上述文件;

12、乙方應在每月15日之前向甲方提交一份上月的財務報告;

13、乙方應在將酒店每月的經營利潤扣除一些必要的款項後,於次月15日前劃轉甲方指定帳號,所需扣除的必要款項的範圍和數額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

14、乙方應在每一個會計年度結束後60天內向甲方提交一套由甲、乙雙方共同認可的中國註冊會計師事務所審核的年度會計報表,甲方在收到乙方所提交的年度會計報表後45天內,如未對該報表提出書面反對意見,即表示批准該報表。

15、乙方在經營管理酒店過程中知悉的甲方的商業祕密有保密的義務。

第七章 管理目標、管理費的計算和支付

第十二條 管理目標

管理目標為

第十三條 管理費的標準

管理費分為基本管理費和效益管理費兩部分。

乙方的基本管理費從試營業之日開始計算收取,按營業收入的 1.6 %計取。

乙方的效益管理費從試營業日開始收取,按年經營利潤的 3 %計取。

第十三條 基本管理費用的支付期限

基本管理費每月支付一次。其計算方法是按本合同第二條規定的月營業收入乘本合同第十二條規定的費率,於次月十五日前匯入乙方指定的帳户。

第十四條 效益管理費用的支付期限

效益管理費每年支付一次,其計算方法是按第二條規定的年經營利潤額乘本合同第十二條規定的費率,於次年二月底以前匯入乙方指定的帳户。

第十五條 酒店籌備期間管理費用的計算及支付方法

從乙方管理人員進入酒店開始籌備工作起,甲方以酒店總建築面積為標準,向乙方支付每平方米每月1元人民幣的籌備期酬金,直至酒店試營業前一天。

第八章 酒店的維護與保養

第十六條 酒店應從正式開業日起每年從營業收入中提取一定數額的大修理費用,用作酒店設備設施日常的更新和添置。使用大修理費用應事先有計劃並報甲方認可。大修理費用的提取標準為:第一年至第三年,按營業收入的1%提取,第四年起,按營業收入的2%提取; 第十七條 乙方應根據酒店的實際情況提出更換、添置酒店的設備、陳設和傢俱等計劃,經甲方同意後執行。

第十八條 每年度的大修理費用如未用完尚有餘額,不再轉入下一個會計年度,應視同經營利潤返還甲方。如有較大的大修理項目導致當年提取的大修理費不足時,不足部分由乙方書面向甲方提出申請。

第九章 酒店的產權及其處置

第十九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酒店的全部資產屬甲方所有,酒店的一切債權、債務由甲方擁有或承擔。乙方不得以出售、抵押或其他任何方式處置除本合同第二十條規定以外的酒店資產。

第二十條 乙方有權根據本合同的規定管理、經營和使用酒店的資產。 第二十一條 乙方有權處理用大修理費用更換下來的酒店不再適用的傢俱、裝置及營運物品,處理所獲款額,納入酒店大修理費用。 第二十二條 在本合同期限內,甲方如需對酒店的資產的產權進行變動或處理,應以不影響本合同的履行為原則。

第十章 税務、財務及外匯管理

第二十三條 酒店按照國家有關税收法律和法規的規定繳納各項税金。

第二十四條 除第一個會計年度外,酒店的會計年度從每年1月1日起至同年12月31日止。一切記帳憑證、單據、報表、帳簿用中文書寫。

第二十五條 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酒店會計的處理原則均參照《會計法》、《財務通則》以及財政部和國家旅遊局頒佈的有關法規和政策及旅遊、飲食服務行業會計制度執行。

第二十六條 酒店的財務需聘請中國註冊會計師審查、稽核,並將結果報告甲乙雙方。如甲方認為需要聘請其他審計機構或人員對酒店財務進行復核時,乙方應予同意,所需一切費用由甲方自理。

第十一章 勞動人事管理

第二十七條 乙方應根據酒店及酒店所在地的實際狀況提出酒店機構設置和人員編制方案,制訂勞動用工計劃,按照嘉瑞賓集團勞動人事部門對集團北方地區員工的工資、保險、福利待遇標準,制訂酒店員工的工資和生活福利待遇方案。以上方案與計劃報甲方批准後執行。

酒店員工的工資、獎金、補貼等總收入為税後收入。

第二十八條 酒店實行全員勞動合同制。各級員工均應與酒店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須報當地勞動管理部門備案。

第二十九條 乙方委派到酒店工作的人員(以下稱外派人員)均由酒店聘用,其受聘期內的食宿、交通(包括市內交通)、醫療、保險等費用列入酒店費用。

外派人員的工資、獎金、津貼、補貼等税後總收入根據嘉瑞賓集團勞動人事部門書面公佈的嘉瑞賓集團外派員工待遇標準(以後每年按嘉瑞賓集團所屬酒店工資總額增長比例同步遞增)由酒店支付,列入酒店費用,具體實施辦法由甲方和乙方協商確定。

外派人員在酒店的受聘期如不足一月的,則按上述待遇標準÷30實際受聘日計算所得。

外派人員可享受休假,其每年休假天數和休假次數,由酒店總經理根據嘉瑞賓集團規定和酒店經營情況統一安排。探親交通費在酒店報銷。

第十二章 服務商標的使用

第三十條 服務商標的使用

1、 業主方與管理方一致同意酒店的對外文件、宣傳促銷資料、客用品等印有“嘉瑞賓國際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字樣及管理方服務商標。

2、 甲乙雙方一致同意,酒店的CI 設計製作應按管理方的企業形象標準和CI管理手冊進行,以此規範酒店的形象組合,包括標識、色值和版式等。

3、 乙方報經嘉瑞賓(集團)有限公司批准後,可同意甲方使用“嘉瑞賓”中英文字樣對酒店冠名。合同期滿或終止後,服務商標使用權同時終止。如甲方要求繼續使用“嘉瑞賓”服務商標,乙方可考慮按品牌特許經營權轉讓的方式另行與甲方簽訂合同。

第十三章 保 險

第三十一條 雙方同意由甲方負責向有關保險公司為酒店投保雙方都認為必需的酒店財產和責任險項,其投保總額應不低於國家的有關規定。

第三十二條 經營管理中所需投保的險項由乙方提出方案,報甲方審批。投保人、受益人及保險費等有關事宜應參照保險公司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章 法律、法令的遵守

第三十三條 乙方必須遵照國家、地方政府及行業的法律、法規實施酒店管理。

如國家有關部門要求酒店進行改造、修理或其他處置時,乙方應立即以書面形式報請甲方批准,如果時間緊迫不能及時報請甲方批准時,乙方必須由總經理牽頭採取必要的措施。如因甲方方面書面批准遲緩,以致未能及時實施改造、修理及其他處置導致任何後果,甲方應承擔全部責任。

第十五章 違約責任

第三十四條 本合同任何一方單方提出提前終止本合同及其附件,或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項下規定的義務,並在接到對方的通知後30日內仍不改正的,均構成對本合同的違約。

違約方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如本合同雙方都有違約行為,則應按雙方違約責任的大小,由雙方分別承擔違約責任。

如甲方單方面提前終止合同,應向乙方支付剩餘管理期內預期管理酬金的50%作為補償(預期管理酬金計算公式:委託管理合同規定的剩餘管理期限(月)12X上年度實際基本管理費和效益管理費的總額)。對需要遣散的員工,甲方應按勞動法規和勞動合同的規定處理,所需費用由甲方承擔。對因甲方終止本合同而導致乙方提前撤回的外派人員,由甲方支付其一個月工資作為安置費用。

如乙方單方面提前終止合同,應向甲方支付剩餘管理期內預期管理酬金的50%作為補償(計算方法同上)。

第十六章 合同的終止

第三十五條 在下列情況下,本合同可以終止或解除:

(1)合同期限屆滿,雙方無意延長合同;

(2)酒店因自然災害,戰爭等不可抗力遭受嚴重損失,無法繼續經營;

(3)一方不履行本合同及附件規定的義務,導致嚴重影響酒店的正常經營,或導致嚴重損害他方的合法權益,另一方有權提出終止本合同,並要求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

(4)雙方一致書面同意終止本合同;

(5)本合同規定的其它終止原因出現。

(6)酒店正式營業後,酒店總經理按嘉瑞賓國際酒店管理公司關於全面預算管理的辦法每年向管理公司呈報年度經營預算方案,同時報甲方審批。包含試營業期在內的第一個年度以開拓市場為主,不進行經營指標的考核,從第二個經營年度起,乙方如未完成經甲乙雙方同意的經營指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更換總經理,如連續二年未完成年度經營指標,甲方有權提出終止合同。如完成或超額完成年度經營指標,甲方應對乙方總經理班子進行獎勵,具體獎勵數額可視經營狀況和嘉瑞賓集團同類企業當年的獎勵辦法由雙方另行商定。

第十七章 爭議的解決

第三十六條 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向項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三十七條 在訴訟期間,除有爭議的事項外,雙方均應繼續履行本合同規定的其他條款。

第十八章 不可抗力

第三十八條 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政府行為或其它當事人無法控制的原因而導致不能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時,可不承擔違約責任。但是,該方應立即將事件情況及有關的證明文件通知另一方,並應盡最大努力減少損失、履行義務。

第三十九條 由於旅遊市場發生行業公認整體不景氣和發生整體性突變等因素,影響到年度指標任務的完成時,雙方對年度經營指標應另行協商。

第十九章 合同的生效及其它

第四十條 本合同用中文書寫,經甲乙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後正式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甲方和乙方各執貳份。

第四十一條 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均構成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 方: 乙 方:北京嘉瑞賓管理有限公司

授權代表: 授權代表:

蓋 章: 蓋 章:

日 期: 日 期:

委託合同(供住宅區委託管理用)(1) 篇10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甲乙雙方本着自願、平等、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友好協商,簽訂本協議:

一、委託管理區域、期限:

1、甲方現授予乙方X品牌系列服飾在: 省 市委託管理權。

乙方所獲得的委託管理權,不得擅自轉讓給第三方,否則,甲方不予承認,並有權終止乙方的委託管理權,對於未經許可擅自跨地區或跨商場經營的,酌情扣減直至全額扣除保證金,甲方有權取消乙方委託管理權。

2、委託管理期限: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合作方式

1、保證金:

乙方按每個專櫃人民幣 萬元作為保證金,在簽定合同後支付給甲方。 合同期滿後,乙方在合同期間內按本合同履行義務,保證金全額退還給乙方(不計利息)。

2、拓展計劃:

乙方在委託管理的區域內需要拓展市場的,必須向甲方提出書面的申請,經甲方審批同意後,乙方可拓展市場。本年度銷售目標為 萬元 。

3、所有促銷活動需經甲方同意後方可執行。

4、所有第三方(商場)結算的貨款均屬於甲方所有,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佔為己有。

5、乙方在收到甲方貨品後須對貨品進行全面檢查,有質量問題的須在收到貨品後7日內向甲方提出,超過7日因甲方原因出現的質量問題由乙方自行承擔。

6、乙方所管理的商場保底銷售任務未完成時,買單費用公司承擔 費用,託管商承擔 費用。

7、公司根據商場的保底任務與同期銷售數據給各店制定月銷售計劃,完成公司銷售計劃的,公司將對託管商提貨折扣下降1%作為獎勵,相對如果未完成公司下達任務60%的,託管商折扣將上浮1%。(公司任務會合理制定,每月初下發)

8、開店後新的店鋪裝修費用經公司審核確認後,由公司承擔 費用,託管商承擔 費用。

9、甲方為乙方提供所售商品,折扣率為商品零售價格的25%(特例商品不在本折扣範圍內)乙方自負盈虧,過季庫存甲方負責20%的退貨,所退商品貨款轉為乙方下期貨款。

10、商場裝修完畢且在本位置銷售滿12個月以上,公司將負擔託管商承擔裝修費的50%,商場裝修完畢且在本位置銷售滿18個月以上,公司將負擔託管商承擔裝修費的全部。

11、所有導購員工各類保險、工資、獎金全部由乙方支付;甲方出具相關的勞動合同,但不承擔任何責任;導購員工與乙方所產生的各類糾紛(如:保險費、加班費、獎金等)與甲方無關。

12、本合同內容所指特例商品為皮衣,皮貂,尼克服,羊絨類及配飾等商品。

三、甲方責任

1、甲方免費按設計圖紙配給專賣店所需燈箱片、圖片、宣傳品等。免費指導專櫃經營管理,免費對乙方人員進行培訓。

2、甲方對乙方管理的甲方貨品保留完整的所有權、調配權和調價權。

3、甲方根據乙方經營管理水平和銷售業績決定是否續簽合同。

4、甲方需承擔營運費用有:貨品、商場合同內經甲方認可的費用(包括:商場扣率、增值税發票等)、貨品運輸費、廣告費、店慶費、促銷費、進場費。營業員費用等雜費甲方不予承擔。

5、甲方應當根據協議規定向乙方支付約定的委託管理費用。

6、甲方應儘可能協助乙方與第三方(商場)建立好關係。

7、甲方將確保產品質量和標識等符合國家及地區的各項規範標準。

四、乙方責任

1、乙方費用承擔:公關費、業務費、員工工資及員工獎金、員工社會保險福利、倉儲費、辦公費、禮品費、通訊費、物業費、市內運輸費等相關費用由乙方負責承擔。

2、乙方應維護甲方的品牌形象和知識產權,乙方不得生產和銷售侵犯甲方的知識產權的假冒產品;乙方保證不從非甲方授權的渠道進貨,也不得在專賣廳內銷售非甲方的產品,並盡力維護甲方利益,避免甲方品牌受損,如有違反視乙方違約。

3、乙方保證在授權區域銷售的產品僅向消費者和最終使用者,特別是乙方不得將產品銷售給任何出於再銷售產品為目的而向乙方購買產品的任何人和第三方。

4、乙方未經甲方同意擅自關閉或撤消專櫃,甲方有權終止協議,並收回專櫃貨品,保證金不予退還。

5、乙方應遵守甲方財務管理制度、人事管理制度、貨品管理制度、專賣終端管理制度。

6、乙方應指定一名人員負責與甲方聯繫業務等日常工作,且甲方對該人員有管理權和指揮權。

7、乙方應做好信息反饋工作,及時向甲方報告銷售情況及反饋顧客信息。

8、乙方按照甲方指定零售價格銷售,不得擅自調動價格。(如商場活動需申請經甲方同意)

9、乙方負責提貨驗收甲方發出的貨品,並分送到營業網點。

10、乙方在使用甲方貨櫃期間需保證其部件不丟失,但貨櫃的自然磨損與乙方無關。

11、在經營過程中,因交際所需自購部分甲方產品,乙方按零售價_ _折結算現金給甲方。

12、乙方在協議期間因管理不善造成貨品丟失、損壞的,乙方應按貨品零售價 折的賠償甲方。

13、乙方應為甲方保守經營機密,對於有關的業務文件,不得外泄。

14、乙方為甲方提供除商品外相關費用的正規發票。

五、結帳方式

1、乙方按甲方財務規定,每月對營業網點做好對帳、貨款催收等工作,乙方須保證甲方的貨款在每月商場結算截止後,以商場規定的匯款日期、匯到甲方銀行帳户。

2、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開立發票或收據,將每營業網點的貨款匯入甲方銀行户口後,甲方逐筆結算,再將乙方應得款項在__ 日內匯入乙方銀行帳户。

六、違約責任

1乙方違反協議規定侵吞甲方貨款的,甲方有追究其法律責任的權利。

2、因不可抗力事件,如:地震、颱風、水災、戰爭以及其它不可抗拒的,對發生及後果不能預見或防止的事件,致使本協議無法履行,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但應在七天內通知對方,並在十五天內提供證明的報告。

七、合同終止

1、 協議到期,如無爭議自動終止,甲方需在合同終止後七天內將保證金歸還給乙方。

2、 乙方管理行為有損甲方信譽、形象時,甲方有權解除協議。

3、 雙方若有一方提出終止協議,應提前三個月提出申請,經雙方協商同意後,在一個月內按雙方核定帳目,結清款項。

八、其他

1、如雙方因為本協議所引起的一切糾紛而發生的訴訟,由甲方所在地的法院管轄。

2、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後即時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3、本協議有效期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甲方:

法人代表:

簽約日期:

乙方: 法人代表:

簽約日期:

委託合同(供住宅區委託管理用)(1) 篇11

甲方為完成業主委託的裝飾裝修工程施工工作,經雙方協商一致,甲方委託乙方代為行使甲方項目經理職責,代為甲方履行甲方與業主簽訂的裝飾裝修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稱主合同)義務。為明確雙方責任,共同為業主提供高質量的產品和高標準的服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達成如下協議:

一、委託方式

乙方代表甲方履行主合同義務,對甲方委託管理的裝飾裝修工程實施包工,部分包料,包質量,包安全,包工期,包文明施工方式的施工承包管理。

二、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 年,合同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佣金

甲方按乙方管理完成的裝飾裝修工程項目支付佣金。

(一) 佣金標準

甲方按以下第 種方式計算乙方佣金:

1,甲方按乙方所負責的裝修工程結算總價%向乙方支付佣金。税費由乙方負責繳納;2,甲方按乙方所負責的裝修工程的內部結算總價扣除材料費,人工費用後,用餘額作為佣金支付乙方。內部結算價由甲方策動或參照行業慣例標準指定;乙方負責承擔內部結算總價的税費。甲方鼓勵乙方採用科技的管理措施,在優質高效服務業主,確保工程質量,安全,工期的前提下,最大限度的降低工程成本。

( 二)佣金支付時間

1, 乙方履行完主合同全部義務,所負責的裝修工程施工項目業主與甲方完成,結清全部工程款並完税後七個工作日內計算和支付;

2, 甲方在乙方應得佣金中扣除主合同約定的保脩金(主合同沒有約定時,按裝修工程結算

總價的 %計算,當該項目解除責任後一週內向乙方結算保脩金;

四、合同的變更,解除,重新訂立和終止

(一) 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依法變更合同。

(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

1. 乙方不能按主合同及本合同要求完成甲方委託任務的;

2. 乙方無正當理由,拒絕接受甲方委託任務的;

3. 乙方嚴重違反甲方規定製度或不服從甲方管理的;

4. 乙方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和信譽造成重大損害的;

5. 乙方炒單、賣單、私自承攬裝修工程施工的;

6. 乙方私自購買材料、偷工減料、以次充好對甲方利益和信譽造成重大損害的;

7. 乙方在六個月內兩次被業主要求或甲方決定撤換的;

8. 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9. 乙方患病或負傷,不能從事原工作的;

10. 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11.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 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支付佣金的;

2, 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工作的;

3,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四)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1, 甲方依法宣告破產;

2, 甲方依法解散或依法被撤消;

3, 乙方死亡。

(五) 除本條第三款規定的情形之外,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六) 重新訂立合同

合同期滿,甲、乙雙方同意延續合同關係的,在合同期滿前三十日內雙方重新訂立合同。

(七) 合同終止

合同期滿或雙方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合同自行終止。

五、雙方責任

(一) 甲方責任

1、甲方需要按本合同約定支付乙方佣金。甲方無故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佣金的,除全部支付乙方佣金外,還應支付相當於佣金 %的經濟補償金。

2、甲方對乙方實施培訓、監督、考核和分級管理。

3、甲方協助乙方編制施工組織設計,參加乙方組織的現場交底,協助和監督乙方施工組織管理,監督檢查乙方工地的施工質量和安全,對乙方施工項目實施中間驗收、隱蔽驗收、竣工驗收和質量評定,參加乙方竣工移交。

4、甲方制定考核派單管理辦法,根據裝修工程任務量,按分級、考核情況向乙方委託裝修施工任務。

5、甲方按乙方提供的材料計劃向乙方集中陪送裝修材料,並對所提供材料的質量負責。甲方應不斷優化材料採購渠道,努力提供質優價廉的材料。

6、甲方為委託乙方管理施工的裝修項目提供設計服務。

7、如經甲方或業主認定,乙方已經或有潛在的可能五月法繼續履行或不能按約定的標準履行主合同,甲方有權撤換乙方,並保留向乙方索賠的權利。

8、由於甲方原因導致違反主合同約定,給業主,乙方造成的一切損失和後果均由甲方承擔;

9、己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給乙方造成的一切損失和後果均由甲方承擔。

(二) 乙方責任

1、乙方一次性向甲方交納履約保證金人民幣(小寫:元)(不計利息)。甲方依據本合同第四條第二款第4,5,6項解除合同的,該履約保證金不予退還;乙方依據本合同第四條

第三款解除合同的,該履約保證金在30個工作日內全部退還;其他原因解除或終止合同的,該保證金5000元在乙方負責的最後一個工地解除保修責任後一週內退還;

2、根據工程需要或業主要求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及進度計劃、材料計劃),經甲方審核後交業主審定;

3、嚴格遵守施工規範、安全操作規程、防火安全和環境保護規定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嚴格按照主合同約定、施工圖紙、做法説明、施工組織設計及相關規範、標準規定的質量、工期、材料和工藝標準組織施工,確保施工安全;

4、乙方必須在每個施工工地指派一名現場負責人,該負責人必須經過甲方的培訓且最多隻能負責同屬一個行政區的兩個工地,其費用及其它責任由乙方承擔;

5、乙方使用的施工人員必須先經過甲方的培訓,經培訓合格且持有相應的培訓合格證件後才可參與施工,施工期間若出現施工人員不足時,為不影響工程進度,經甲方同意,乙方可臨時再聘請施工工人。所有施工工人的費用及其他責任由乙方承擔;

6、乙方必須按甲方的材料陪送目錄,使用甲方統一陪送的材料。不在甲方材料配送目錄內的材料,經甲方批准後乙方可自行採購,並自行承擔質量責任、經濟責任及其他責任;

7、負責裝修工程款的催繳。業主未按時繳納工程款時,需積極催繳並採取即使有效的風險防範措施;

8、愛護甲方的財產,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

9、乙方對甲方管理人員違法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對危害生命和身體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10、由於乙方原因導致違反主合同約定,給業主、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和後果均由乙方承擔;

11、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和後夠均由乙方承擔。

六、處罰與獎勵:

1、甲方有權按相關管理規定和處罰標準就乙方所負責工地的安全、質量、工期、文明施工等問題對乙方實施處罰;

2、乙方按期、保質、保量、保安全完成施工任務,施工工地達到管理有序,質量優良,且業主按時接清工程款的,甲方可視情況,酌情給予乙方獎勵。

七、其它:

1、乙方自負盈虧,自行承擔其勞動就業和安全保障等風險和責任;

2、乙方的採購、用工行為概與甲方無關,由乙方自行承擔其全部責任和義務;

3、甲方可以根據乙方要求或根據項目管理需要,代乙方支付工人工資,工傷保險和材料費用等。但不代表甲方對除乙方外的任何第三人承擔責任或義務。

八、本合同未盡事宜栓放協商解決。

九、爭議處理

甲乙雙方發生合同爭議後,應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向深圳市人民法院起訴。

十、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塗鴉或代簽無效。

十一、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附件:誠信承諾。

甲方: 乙方:

代表(簽字): 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委託合同(供住宅區委託管理用)(1) 篇12

甲方:法定代表人:聯繫方式:乙 方:法定代表人:聯繫方式: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所投資的餐廳委託乙方對廚房出品管理的事宜達成以下條款,雙方簽訂本協議,共同確認並遵守以下所列條款。

一、委託管理和期限

1、甲方委託乙方以專業管理廚房模式經營管理,為餐廳提供廚房技術服務的相關事宜。

2、乙方接受甲方委託,在充分維護甲方利益的基礎上,發揮乙方專業菜式出品的經驗和知識,對本酒店廚房出品進行全面管理,以達到本協議的目的。

3、合同期限

(1)本合同期限為________年。

(2)自簽訂本協議之日起計算,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3)期滿後根據乙方管理業績經甲方董事會決定,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續約權。

二、管理形式

1、甲方委託乙方對本餐廳進行管理,由乙方選派合適人員擔任本餐廳全面廚房的管理工作。

2、在管理期間,乙方應努力並妥善經營及甲方交予管理的資產,如有任何人為破壞造成損失,應由乙方負責賠償。

3、乙方在本協議下的一切職責,是以甲方的名義併為甲方的利益而履行,乙方僅是甲方廚房管理上的代理人,本協議並無任何條款可以構成或被解釋為乙方與甲方之間是合夥和合作關係,也不能理解為甲、乙雙方存在僱傭關係。因此,在經營期內,經甲方批准或因經營所需產生對第三者的債務或經營可能產生的虧損,除非本合同另有規定,乙方將不因其管理及經營而負起上述任何債務或虧損。

三、甲方的權利和責任

1、甲方需向乙方提供可保障食品出品質量的製作場地和完善配套所必需的設備、用具、潔具、原材料及其他配套設施,並符合乙方及國家的有關規定及要求。

2、甲方有監督乙方的權利,如工作上不稱職者,可要求乙方整改。如甲方多次提出,乙方仍未於整改的或者整改後仍達不到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權終止協議。

3、乙方需做好廚房各項成本控制工作,並達到甲方要求。不能浪費甲方的原材料,一經發現甲方會提出書面警告,發現多次並造成嚴重浪費行為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4、乙方人員需遵守甲方管理制度,如果乙方人員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酒店利益造成重大損害或嚴重違反勞動紀律給酒店造成損失時,甲方有權向乙方要求賠償,並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5、甲方為乙方委派人員提供宿舍和牀位,宿舍使用的水、電等費用由公司制訂統一基本費用標準,超出標準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6、甲方為乙方派人委員每天提供工作用餐,夜班的員工可享受夜宵。

7、甲方需根據協議的規定,每月____日以人民幣的形式,支付乙方委派人員工資。

8、根據經營需要甲方為乙方委派人員提供工作服。乙方委派人員需交納制服及工作保證金人民幣______元整,協議期滿,此保證金一併退還。

9、甲方需為乙方委派人員支付保險費用,保證乙方工作期間的人身安全。

10、乙方委派人員可享受餐廳制定的福利待遇,休假根據國家相關標準和法定假期執行。1

1、甲方提供的廚房工作場地需符合國家安全消防標準。

四、乙方的權利和責任

1、乙方保證委派專業技術人員不少於______人,所委派人員須有過強的技能,對不適合崗位要求的人員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進行調整。

2、乙方委派人員負責甲方廚房日常管理工作,對菜品的出品質量及成本控制,力求達到最大效益的利潤回報。如因乙方廚房出品質量問題,而遭到客人投訴、退菜時,此損失由乙方承擔。

3、乙方推出的特色菜品不少於______種,在確保菜品質量的同時,不斷推陳,推出酒店品牌菜、招牌菜,要做到新、奇、特、鮮。

4、乙方必須嚴格遵守國家食品安全法,保證食品安全生產。若因乙方管理問題造成客人失誤中毒或受到防疫部門處罰,此損失由乙方承擔,並負責第三方的賠償。若因乙方管理問題引起甲方廚房火災,此責任及損失由乙方承擔。

5、廚房採購有甲方負責,乙方有義務在採購品種、質量、價格上提供合理化建議。

6、乙方人員需遵守酒店作息時間,每月帶薪休假______天,愛護甲方財務,保守甲方的商業機密。

7、乙方派駐人員工作滿________年可享受一次帶薪為______天的年假,可累積例休和法定假期,最長不超過______天。乙方委派的行政總廚可報銷年假的往返機票,其他委派人員可報銷年假的往返火車硬卧票。

8、乙方派駐人員到酒店報道的交通費用由甲方報銷支付。

五、甲方預付乙方保證金

1、甲方確定在本協議簽訂之日,預付乙方保證金______元整。

2、乙方需提供大於______元整的有效資金證明。

3、該保證金在協議生效後,於前三個月的有效管理費中扣除。

六、違約責任

1、本協議一經簽訂,雙方應共同遵守,未經雙方同意不得擅自更改。

2、如有一方違反本協議規定,守約方應在違約行為發生時,書面告知對方予以糾正,違約方在告知糾正期內不能停止違約行為的,守約方可以終止本協議。違約方應向守約方賠償因此導致的一切經濟損失。

3、如因甲方原因未能履行本協議,甲方需賠償乙方人民幣______元整。如因乙方的原因違約,乙方需賠償甲方人民幣______元整。

4、由於不可抗力的情況導致本協議不能正常履行甚至導致協議終止,經雙方協商後,雙方不因此承擔違約責任。

七、爭議解決雙方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時,可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不能協商解決的,甲、乙雙方同意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勞動爭議仲裁機關仲裁解決。

八、協議生效及其它

1、本協議自甲方法定代表人和乙方簽訂蓋章之日起生效。

2、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除非本協議一方出現違約情況,否則任何一方不應提前終止本協議。符合本協議情況提前終止協議,應提前壹個月通知對方,協議終止前本協議所規定之雙方義務仍需執行。甲、乙雙方凡涉及各方權利、義務的,應隨之以書面形式告知。

3、本協議未盡事宜,按照《勞動法》和甲方的有關規定執行。

4、本協議一式______份,甲乙雙方各持______份,經雙方簽字後生效,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甲方(簽章):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地點:乙方(簽章):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地點:

委託合同(供住宅區委託管理用)(1) 篇1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受乙方委託為其 品牌服裝進駐 市場發展,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一致,共同締結以下合作條款:

一、 甲、乙雙方責任

(一)、甲方責任

1、甲方負責為乙方 品牌服裝進駐乙方指定的 。

2、甲方負責為乙方 品牌服裝進駐商場的一切事宜。

3、甲方負責本合約期內乙方品牌在商場正常運轉的工作事宜。

4、甲方必須在乙方規定時限內進駐其所指定的商場。

5、甲方有義務儘量滿足乙方品牌在商場的面積及位置要求。但最終以商場品牌規劃為準。

6、甲方負責為乙方出具甲方有效的經營證明文件資料。

7、甲方有義務在本合約期內為乙方品 市場更好的發展。

(二)、乙方責任

1、乙方負責為甲方提供所有進駐商場的文件資料。

2、乙方負責每月提供商場結款時所需的增值税發票。

3、乙方負責商場內依據商場聯營協議的裝修費用及一切經營費用。

4、乙方與簽訂委託管理合約後,需向甲方交納進駐商場的公關費用。

5、乙方每月必須按時支付甲方為其該品牌的委託管理費用。

二、費用説明及時間

(一)、活動經費

商場名稱 面 積 位 置 公關費用 進駐時限

(二)、管理費用及時間

1、在本合約期內單一的與商場關係協調工作,管理費用為每月銷售額的_____ %

2、在本合約期內負責全部的店面管理及維護,管理費用為每月銷售額的______ %

(包括人員工資及商場水、電)

(以上兩種委託管理形式,可任選一種。)

3、乙方每月支付甲方委託管理費用時間為:

三、 違約責任及賠償

(一)、甲方:

1、甲方未能在乙方指定時限內進駐乙方指定商場,視甲方違約,並退還全部的公關費用。

2、在本合約期內,甲方保證乙方品牌在商場內正常運轉,否則,視甲方違約。甲方需向乙方

賠償三個月的委託管理費用(以商場銷售任務為標準) _____%

(二)、乙方:

1、因乙方原因未能進駐甲方為其聯繫的商場,視乙方違約。乙方所交納的公關費用,甲方將不予退還。

2、在本合約期內因乙方原因使其該品牌在商場內無法正常運轉,視乙方違約。乙方需向甲方賠償三個月的委託管理費用(以商場銷售任務為標準)____ %

3、乙方未能按時支付甲方委託管理費用,視乙方違約。如果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後的時限內,仍未支付給甲方。乙方將向甲方賠償一個月的委託管理費用(與未支付的管理費用相同金額),連同未支付的管理費用一起支付。

四、合約期限

本合約自 ________年____ 月_____ 日至_____ 年______ 月_____ 日止,期限為_____________。

五、其它

1、本合約到期自動失效。

2、本合約發生糾紛時,先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未果,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其結果甲乙雙方必須遵守。

甲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時間: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時間: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合同(供住宅區委託管理用)(1) 篇14

委託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託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方__________委託受託方________對項目進行建設期全過程管理,為確保該項目建設規模、標準、投資和建設工期,使該項目在驗收合格、保修期滿後保質順利交付委託方,特訂閲合同如下,以資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立項批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建設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建設規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雙方權力與義務

1.受託方權力與義務

(1)受託方接受委託方委託承擔本項目建設期法人,代表委託方對本工程項目組織實施進行全過程管理及服務,承擔本項目建設過程中建設單位管理責任與權利。

(2)按項目立項批覆,組織項目方案論證,可行性研究,充分考慮委託方使用需要、建設功能和有關規劃設計要求,編制工程初步設計及概算報委託方批准。

(3)負責按照批准的初步設計和概算,組織編制施工圖設計和預算。

(4)編制適合本工程實際的資金及進度計劃,報委託方批准。

(5)負責協助委託方申報規劃、建管、投資等有關手續,取得投資許可證、施工許可證等開工所需相關證照。

(6)在公開招標原則下,受委託方委託選擇確定勘測、監理、設計、施工等相關單位。

(7)負責設立本工程建設所需項目資金專户,根據審批的年度記劃和工程進度領取建設資金,並按規定使用。

(8)嚴格按批准和審定的建設規模、功能、標準和概算組織建設,如有超出“三控制”範圍的高速意見和重大設計變更,報委託方審批執行。

(9)嚴格按批准的進度組織實施,保證項目按合同規定的期限建成,並確保工程質量。

(10)定期向委託方彙報工程進度,接受委找方的監督和管理。

(11)組織各單項工程的質量驗必,申報項目竣工驗收。工程驗收合格後,向委託方及時送交竣工結算資料和竣工財務決算報表,經審批後辦理資產登記。辦理工程移交事宜,同時向有關部門移交完整的建設檔案資料。

(12)負責工程後保修事宜。

2.委託方權力與義務

(1)委託方作為本工程基本建設程序的管理部門,對該項目行使業主職責。

(2)合同簽訂後,及時向受託方移交前期工作手續,協助受託方做好工程建設過程中涉及有關工作,為受託方的工作創造良好的外部條件。

(3)審核受託方項目建設書、可行性研究、初步設計(概算)、施工圖設計(預算)、工程進度計劃、資金使用計劃並給予及時回覆。

(4)負責按批准後的工程進度計劃、資金使用計劃安排建設資金,並督促建設資金按期支付運載受託方項目資金專户。

(5)參與項目建設過程中招投標、設備、材料選定及質量驗收等有關工作。

(6)按照建設進度計劃,稽查工程質量、進度規模、標準及資金使用情況,及時審核實施過程中重大設計變更及資金調整計劃。

(7)協調解決工程中重大問題,為受託方提供必要的現場辦公場所,幫助受託方辦理施工用水、用電等有關手續。

(8)負責組織竣工結算驗收,在竣工驗收後及時與受託方辦理接收手續。

三、工程投資及合同價款

1.受託方應將本項目方案、論證、可行性研究、測量、鑽探、工程設計、監理、質量、紅線等各種證照辦理費用控制在規定額度以內。

2.受託方項目管理費按工程結算審計後造價的________計取。

3.規劃、城市管理和其他管理政策性各種繳費,經雙方與有關部門交涉認可後,受託方提前申報,委託方及時支付。

四、工程質量

設計質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施工質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受託方應不遺餘力地工作,儘量滿足委託方工程進度需求

本工程工期為___________ ,其中開工時間為___________,施工工期為

_____________ 。

六、獎懲辦法

1.受託方通過採取科學管理辦法,提出合理的建議,優化設計和施工方案,在達到設計要求,滿足使用功能和“三控二保”的前提下,委託方給予受託方________獎勵。

2.由於受託方未按合同約定完成管理內容,未經委託方批准擅變更項目建設方案(規模、標準和內容等),超出委託方審批的規模、內容、標準造成投資增加或因組織不力致使工期延遲,委託方有權扣減管理費,並由受託方自有資金彌補損失。

七、其他

1.委託方任命的本工程實施管理協調總代表為_____________,受託方總代表為________________,雙方不論哪方換人均需提前一星期書面行文通知對方。

2.現場管理辦法及專業管理細則由雙方現場總代表協商制定。

3.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通過協商後另訂。

4.本合同雙方簽字後蓋章後生效。

本協議一式捌份,正本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副本陸份,雙方各執三份。正副本具有同等效力。

委託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受託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賬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委託合同(供住宅區委託管理用)(1) 篇15

甲方(委託人):

乙方(受託人):

簽訂時間:

簽訂地點:

甲方(委託人):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住所地:

電話:

傳真:

電子信箱:

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

開户銀行:

賬號:

開户銀行地址:

乙方(受託人):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住所地:電話:

傳真:

電子信箱:

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

開户銀行:

賬號:

開户銀行地址:

甲乙雙方根據其他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經共同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管理相關事項簽訂本合同,並共同遵守。

1.委託管理事項的內容、範圍和具體要求

1.1委託管理事項的內容。

1.2委託管理事項的範圍。

1.3委託管理事項的具體要求。

2.委託管理權限

乙方管理委託事項的權限:

3.委託管理標的交付時間及交付方式

3.1委託管理標的交付時間:

3.2委託管理標的交付方式:

4.委託管理期限

委託管理期限為,自年月日時起至年月日止。本合同約定的委託管理期限屆滿,雙方的權利義務自行終止。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再行管理委託事項。

5.報酬及支付方式

5.1乙方管理委託事項的報酬總計為:人民幣元(大寫:圓整)。

5.2甲方在收到乙方開具的符合財務、税務規定的票據後,按合同約定,應向乙方支付管理委託事項的報酬。

5.3報酬的支付,雙方約定採用以下第

(1)一次總付:元,甲方於年月日前一次付清本合同約定的報酬總額:人民幣元(大寫:圓整)。

(2)分期支付:

①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個工作日之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報酬總額的%,即:人民幣元(大寫:圓整);

②本合同約定的委託管理事項完成後個工作日之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報酬總額的%,即:人民幣元,(大寫:圓整)。

(3)其他方式: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託代理人:(簽字)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託代理人:(簽字)

年月日

委託合同(供住宅區委託管理用)(1) 篇16

甲方(受援學校):聯繫方式:地址:乙方(支援學校):聯繫方式:地址:風險提示:

在委託合同中,應對委託事務的基本信息進行準確、詳細約定,尤其是委託事務的具體要求,以確保受託人能夠很好地完成委託事務,同時受託人必須在委託人授權範圍內進行活動,如果受託人超越權限給委託人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或委託人減少其相應的報酬。為貫徹落實國家、省、市關於促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的要求,為促進全市義務教育學校優質均衡發展,經甲方與乙方共同協商,雙方就委託管理(合作辦學)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風險提示:

委託合同中要明確約定委託事務,應對期限進行明確約定。委託合同可以是有償的,也可以是無償的,若委託合同是有償的,因受託人給委託人造成損失的,委託人可以要求賠償損失。但是,因委託人自己指示不當或其他過錯致使受託人遭受不應有損失的,該損失由委託人自行承擔;若委託合同是無償的,因受託人的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委託人造成損失的,委託人可以要求賠償損失。

一、委託管理(合作辦學)性質及方式本協議所謂委託管理(合作辦學),即在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的前提下,在市教育局領導和支持下,乙方支持甲方辦學,由乙方向甲方選派具備資質的優秀管理人員和師資隊伍,並根據本協議規定,雙方分別享有相應的權利、承擔相應的責任、履行相應的義務,共同推進甲方實現優質發展。

二、委託管理(合作辦學)期限

1、委託管理(合作辦學)期限為________年。

2、本協議有效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3、甲方所屬區教育局每年對委託管理工作進行一次全面考核;考核不合格或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協議不能執行的,雙方協商後予以解決。

三、委託管理(合作辦學)目標乙方支持甲方,雙方共同努力,用________年時間,促進甲方辦成一所辦學理念明晰、管理水平較高、教育教學質量突出、辦學特色鮮明、社會認可度高的優質品牌學校。風險提示:

合同中應明確雙方當事人的權利、義務,以利於受委託人在權利範圍內完全履行義務,順利完成委託事項,如果在合同履行期間內發生爭議,雙方當事人也有清楚的尺度衡量自己行為得失,便於爭議的解決。

四、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主動發展願望強,幹部、教師有促進學校優質發展的積極性和自覺性。

2、積極配合乙方開展委託管理工作,為乙方實施委託管理工作營造良好的環境和條件。

3、擁有對學校資產(包括校園、校舍以及甲方投資形成的各類教學設備、設施)的所有權。甲方負責學校校舍及辦學設施設備日常維護、改造費用。甲方負責完成各項設施設備的配置,確保所需資金。辦學標準如有特殊需求,經甲、乙雙方協商後申請立項由甲方予以解決。

4、按照相關規定,提供項目所需專項經費,確保該專項經費用於支持委託管理工作。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具有支持、幫助甲方優質發展的高度使命感和責任心。

2、協議有效期內,選派並保證有_______名以上優秀管理人員或教師定期或不定期在甲方工作,且管理人員不少於_______人。

3、按照相關規定,有獲取合理報酬的權利。

4、幫助甲方提升辦學理念,探索建立現代學校制度,規範學校治理行為,提升學校治理水平。

5、指導甲方開展基於學科、課堂、校本的各項研修活動,健全研修制度,加強學科建設,深化教學研究,提升教師教學水平及教育科研能力。

6、依據甲方教師隊伍建設需求,為甲方學校教師的專業發展提供相應的培訓與指導。

7、利用自身資源支持指導甲方開發開設特色課程。

8、指導甲方開展教育改革實驗,推進甲方品牌學校建設,打造特色學校。

9、利用自身資源為甲方學生提供校外活動場地設施,協助開展學生實踐教學活動。

五、委託管理項目履行的計劃、進度

1、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幫助甲方項目學校完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幫助甲方項目學校完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幫助甲方項目學校完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經費管理與使用、報酬的支付方式及時限

1、補助委託管理工作專項經費每年_________元,由甲、乙雙方共同管理與使用,按照相關規定執行。

2、甲方及時向乙方支付委託管理工作報酬,採取__________________方式支付。

七、解除熱門協議書、如一方提前解除協議,須提前_________個月告知對方,經雙方協商並報市、區教育局同意後方可解除協議。

2、雙方都必須認真履行本協議內容,如有違反本協議實質內容的即視為違約。

八、其它事項

1、本協議未盡事宜或者在履行過程中遇到其他問題,由雙方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有必要,可簽訂補充條款

2、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報送甲、乙雙方主管區教育局各一份,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公章):法人代表(簽字):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公章):法人代表(簽字):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託合同(供住宅區委託管理用)(1) 篇17

委託方: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受託方: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第一章委託管理事項

第一條給排水、房屋的維護、維修管理

1。所區內給排水系統的管道,設備的維護、維修、運行管理,包括道路、室內外上下水管道、水泵、污水管道、供熱管道、消防供水系統、化糞池等;

2。房屋的小修服務,包括:修理門窗、更換玻璃、照明燈具、門鎖、水嘴、小五金修配,疏通下水管道等;

第二條供電、用電設備的管理

1。供電系統的維護、檢修、運行和管理,包括:配電室、變壓器、由配電室至辦公區域、實驗室、生活區、公共場所的配電箱、櫃、供電線路、照明設施、光源;

2。電梯的維護、運行的管理;

3。節日、重大活動彩燈懸掛與維護;

第三條環境衞生、保潔管理

1。所區環境包括:道路、人行道、自行車棚、公共場地、體育休閒場所、宣傳欄、和門前三包區域的清掃和保潔;

2。工作區建築物內部的樓道、大廳、報告廳、會議室、所領導辦公室、院士辦公室、電梯門、公共場地、衞生間的清掃和保潔;

第四條綠地、綠化管理

1。所區內綠地、花木、造型物的維護與管理;

2。節日、大型會議和活動的花卉擺放;

3。受研究所委託參加各級政府、科學院召開的綠化會議,簽訂綠化責任書並組織落實;

第五條食堂管理

為職工、學生等提供用餐服務,為來所工作、訪問人員提供工作餐,提供會議用餐等服務;

第六條非機動車、機動車和車務管理

1。所屬機動車的保養、維護和維修;

2。用車服務、車務管理和交通安全管理;

3。自行車停放管理;

第七條傳達與郵件、報刊的收發管理

1。接待來訪者,協助聯繫被訪問者,來訪人員登記;

2。收發各類郵件、報刊;

第八條職工醫療管理

1。全所在職及離退休職工、學生和流動人員的醫療、疾病預防和保健服務;

2。協助所有關部門完成義務獻血工作;

3。醫務室日常藥品的計劃與採購;

4。職工醫療費的報銷審批、大病住院及高額檢查費的審核;

5。代表理化所參加各級政府、科學院召開的計劃生育會議,簽訂責任書並組織落實;

第九條器材供應與房屋管理

1。常用化學試劑、玻璃儀器、五金、電料、辦公用品的計劃、採購、保管和發放;

2。各類庫房、劇毒藥品的管理;

第十條所區治安、保安管理

門崗值勤、夜間治安巡邏;

第十一條居委會的管理

1。居委會日常工作的服務與管理;

2。參加各級政府有關會議並組織落實;

第十二條茶爐、浴室的管理

提供開水供應、浴室管理,茶爐設備、淋浴設施的維護、維修;

第十三條集體宿舍、學生宿舍的管理

1。辦理入住手續、來客登記及安全工作;

2。宿舍樓內樓道、樓梯、衞生間及公共場地的清掃和保潔;

3。門窗、室內設施的維修;

4。住宿費等相關費用的收費工作;

第十四條房租、水、電費的收費管理

負責單身宿舍、學生宿舍房租及相關費用、職工住宅樓水電及相關費用,出租房租金等收費工作。課題組水電查表及編制收費清單。

第十五條房產經營管理,經營房產見附件

第二章服務質量與標準

第十六條乙方須按下列約定,實現目標管理

一、給排水、房屋維修、維護與管理

1。全面掌握所區內給排水系統、暖氣系統的運行情況,熟悉管路走向和具體位置,保障正常運行;

2。發生突發跑、漏水情況,要立即趕赴現場(十分鐘內),組織搶修,一般報修一小時內抵達現場;

3。給水管道、暖氣管道無滴漏水現象;

4。排水、下水管道堵塞要及時疏通,屋面雨水口、雨水管雨季前清淘疏通一次;

5。保證維修質量,更換的配件質量符合國家有關部門的技術質量標準;

6。文明操作,儘量不干擾正常的工作秩序。維修後要清掃乾淨。實驗室內使用電、氣焊要徵得科研人員同意,不違章作業,確保現場安全;

二、供電、用電設備管理

1。供電系統24小時正常運行,發生斷電事故立即排除(十分鐘內到現場);

2。接到一般報修一小時內到達現場;

3。限電、停電應提前發出通知,遇突發供電中斷事故要立即與供電機構交涉解決;

4。定期巡視會議室、衞生間、樓道、公共場所、道路的照明設施,發現問題及時更換;

5。按時辦理電梯年檢事宜;

6。按時與電梯公司簽訂電梯維保協議,維修要有記錄,保證電梯安全、正常運行。

三、環境衞生,樓道保潔

1。路面、公共場地、門前三包區域每日清掃,清潔無雜物、無積水,垃圾桶、果皮箱外表整潔,無遺撒,夏季對垃圾箱、垃圾堆放地、果皮箱噴藥、消毒,無蚊蠅滋生,及時清運垃圾、糞便,排污管道暢通。環境衞生達到市文明單位標準;

2。樓內公共場地地面潔淨,樓梯扶手無污垢,玻璃乾淨明亮,電梯門及轎箱內保持光亮,衞生間內地面、潔具清潔衞生無污物,空氣流通無異味。

四、綠化、綠地管理

1。保持綠化設計的整體造型和綠化效果,花木、綠地修剪整齊,及時清除雜草、雜物;

2。無破壞、踐踏、佔用綠地的現象;

3。在正常澆灌前提下,注意節約用水,管理好綠化用水;

4。綠化工作達到院先進單位標準;

五、食堂管理

1。認真貫徹執行《食品衞生法》,保證各類食品衞生、安全;

2。食堂炊事人員要“三證”齊全,定期體檢,不錄用無資質人員;

3。食堂服務人員衣着整潔,遵守職業道德,服務熱情主動;

4。保證伙食質量,花色品種多樣;

5。餐廳實行標準化清掃保潔,做到地面潔淨,餐桌、餐椅無塵,無雜物堆放,無蚊蠅,為就餐人員營造舒適的就餐環境。

六、車輛、車務管理

1。優先保證所領導、院士、會議用車;

2。遵守交通規則,出車準時,安全行車,無重大交通事故發生;

3。準確填寫出車單,並經用車人簽字確認;

4。辦理或提醒相關人員辦理年檢、年審等車務手續;

5。建立、健全機動車檔案;

6。及時清理自行車棚內的廢棄自行車及雜物,自行車無亂停、亂放現象;

七、傳達與郵件、報刊管理

1。熱情接待來訪者,協助聯繫被訪人;

2。電話聯繫被訪者,徵得同意後進行登記,方可準其進入工作區;

3。正確、及時收發各類郵件、報刊,不發生人為郵件丟失,急件予以特殊處理;

八、職工醫療管理

1。為就醫人員提供醫療保健服務和諮詢服務;

2。無重大醫療事故;

3。嚴格按所公費醫療管理規定審批、審核職工醫療費用的報銷;

4。所購藥品無假冒、偽劣、過期及國家禁止使用的;

5。按時對應做計量檢定的醫療器具送檢,並有記錄;

6。計劃生育工作達到各級政府、科學院先進單位標準;

九、器材供應與庫房管理

1。每月根據常用器材消耗量提出採購計劃,報甲方核定後負責採購、保管和發放,避免庫存積壓;

2。不得采購假冒偽劣和三無產品;

3。劇毒藥品的保管、發放要嚴格執行雙人、雙鎖和跟蹤投料等管理制度,存放條件符合公安部門的規定;

4。化學品倉庫符合國家規定的標準,符合衞生、安全、消防要求,消防器材齊全,完好;

5。出入庫器材要做到帳、帳和帳、物相符,定期與所財務處對帳;

十、所區治安、保安管理

1。門崗執勤禮貌、規範,夜間保安巡邏;

2。引導進所車輛整齊、有序停放;

十一、茶爐、浴室管理

每天8:00~20:00提供開水,茶爐設備保持完好,茶爐間、浴室衞生潔淨。

十二、集體宿舍、學生宿舍的管理

1。樓內走道、衞生間、公共區域乾淨、整潔、室內設施完好;

2。不擅自安排他人入住;

3。根據有關規定,嚴格進行管理;

十三、房租、水電費、供暖費收費管理

1。嚴格按收費標準收繳相關人員的房租、牀位費、水電費、天然氣費等,編制收費清單後交所財務入帳;

2。課題組水電用量核查後列收費清單,報所財務處;

十四、房產經營管理

1。房屋出租符合北京市有關規定,出租合同規範;

2。對出租房屋的安全負有責任;

3。出租合同報甲方一份備案;

4。按時收繳房租等相關費用,交財務處入帳;

5。房屋經營收入每年不少於萬元。

十五、其它管理

1。服務和管理過程中注意言談舉止,待人接物禮貌友善,熱情主動服務,增強服務意識,大膽管理,講究方法,糾正違章,有根有據,以理服人;

2。對違反管理規定的人員和行為敢於批評和規勸,對惡意違反並不聽從規勸的人員可報請所領導進行處理。

第三章雙方權利和義務

第十七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檢查、監督乙方對本協議執行情況;

2。審定乙方編制的服務管理年度計劃;

3。由資產財務處對乙方財務支出進行年度審核;

4。為乙方提供必要的辦公、工作用房,由乙方無償使用。乙方改變甲方提供用房的性質和用途,須徵得甲方同意;

5。協助乙方做好管理服務工作,協調乙方與各部門的關係;

6。審定乙方編制的房屋、裝備大修、更新年度計劃;

7。負責與乙方簽訂本協議範圍以外的單項合同;

8。每月對乙方的服務工作進行一次抽查,每季度組織召開一次甲乙方負責人蔘加的協調會,及時解決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9。對乙方違反本協議的行為進行相應的處理和處罰。

第十八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根據理化所各項規章制度和本協議的約定,享有自主管理的權利;

2。根據理化所各項規章制度和本協議的約定,制定相應的管理制度;

3。負責編制理化所房屋、設備大修和更新年度計劃,經甲、乙雙方議定後由乙方組織實施;

4。在管理服務中,有權對違反本所相關規章制度的職工、學生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罰;

5。凡理化所公用設施,未經甲方許可,不得擅自佔用或改變其使用功能;

6。甲方委託乙方的管理項目,不得將管理責任轉託第三方;

7。乙方聘用本所職工以外的人員,應遵守北京市用工要求,符合國家相關用工制度,此類人員在工作期間發生意外事故,責任由乙方承擔;

8。達到本協議約定的各項服務指標,自覺接受本所職工的監督,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第四章管理服務費用

第五章違約責任

第二十四條在維修中,乙方應使用符合國家質量和安全標準的材料和配件,因使用假冒偽劣、三無產品所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造成嚴重後果的,要追究當事人責任第二十五條乙方違反本協議約定的乙方義務和未能達到約定的管理目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整改

第二十六條甲方未執行或違反本協議所約定的甲方義務,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改正

第二十七條甲、乙雙方對本協議的內容發生歧議,可協商解決,通過協商無法解決的,可報請所務會裁決,甲、乙雙方應執行裁決結果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八條甲、乙雙方可對本協議的條款進行修改和補充,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九條甲、乙雙方在接受理化所組織的部門年終考核後,根據所評審小組提出的問題和建議,對本協議進行修改、補充和完善

第三十條本協議有效期至理化所整體搬遷後終止

第三十一條本協議自所務會通過之日起執行

甲方代表:(簽章)乙方代表:(簽章)

年月日年月日

委託合同(供住宅區委託管理用)(1) 篇18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合同當事人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

受託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方將_________(物業名稱)委託於乙方實行物業管理,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物業基本情況

1.物業類型:_________。

2.座落位置:_________市_________區_________路(街道)_________號。

3.四至:東_________,南_________,西_________,北_________。

4.佔地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5.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第三條 乙方提供服務的受益人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均應對履行本合同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二章 委託管理事項

第四條 房屋建築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樓蓋、屋頂、外牆面、承重結構、樓梯間、走廊通道、門廳、_________。

第五條 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運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煙囱、共用照明、天線、中央空調、暖氣幹線、供暖鍋爐房、高壓水泵房、樓內消防設施設備、電梯、_________。

第六條 市政公用設施和附屬建築物、構築物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溝渠、池、井、自行車棚、停車場、_________。

第七條 公用綠地、花木、建築小品等的養護與管理。

第八條 附屬配套建築和設施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商業網點、文化體育娛樂場所、_________。

第九條 公用環境衞生,包括公共場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潔衞生、垃圾的收集、清運、_________。

第十條 交通與車輛停放秩序的管理。

第十一條 維持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監控、巡視、門崗執勤、_________。

第十二條 管理與物業相關的工程圖紙、住用户檔案與竣工驗收資料。

第十三條 組織開展社區文化娛樂活動。

第十四條 負責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收取下列費用:

物業管理服務費;

第十六條 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的行為,針對具體行為並根據情節輕重,採取批評、規勸、警告、制止、_________等措施。

第十七條 其它委託事項_________。

第三章 委託管理期限

第十八條 委託管理期限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時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時止。

第四章 雙方權利義務

第十九條 甲方權利義務

一、甲方權利義務(適用於業主委員會)

1.代表和維護產權人、使用人的合法權益;

2.制定業主公約並監督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遵守公約;

3.審定乙方擬定的物業管理制度;

4.檢查監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實施及制度的執行情況;

5.審定乙方提出的物業管理服務年度計劃、財務預算及決算;

6.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向乙方提供_________平方米建築面積的經營性商業用户,由乙方按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於_________;

7.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向乙方提供_________平方米建築面積管理用房(產權屬甲方),由乙方按下列第_________項執行;

(1)無償使用;

(2)按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於_________。

8.負責收集、整理物業管理所需全部圖紙、檔案、資料,並於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向乙方移交;

9.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不按規定交納物業管理費時,負責催交或以其它方式償付;

10.協調、處理本合同生效前發生的管理遺留問題:_________;

11.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活動;

1.在業主委員會成立之前,負責制定業主公約並將其作為房屋租售合同的附件要求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遵守。

2.審定乙方擬定的物業管理制度;

3.檢查監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實施及制度的執行情況;

4.審定乙方提出的物業管理服務年度計劃、財務預算及決算;

5.委託乙方管理的房屋、設施、設備應達到國家驗收標準要求。如存在質量問題,按以下方式處理:

(1)負責返修;

(2)委託乙方返修,支付全部費用;

(3)_________。

6.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向乙方提供_________平方米建築面積的經營性商業用房,由乙方按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於_________;

7.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向乙方提供_________平方米建築面積管理用房(產權屬甲方),由乙方按下列第_________項執行:

(1)無償使用;

(2)按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於_________。

8.負責收集、整理物業管理所需全部圖紙、檔案、資料,並於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向乙方移交;

9.當業務和物業使用人不按規定交納物業管理費用時,負責催交或以其它方式償付;

10.協調、處理本合同生效前發生的管理遺留問題:_________;

11.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活動;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約定,制訂物業管理制度;

2.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法規、規章的行為,提請有關部門處理;

3.按本合同第十六條的約定,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的行為進行處理;

4.可選聘專營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業務,但不得將本物業的管理責任轉讓給第三方;

5.負責編制房屋、附屬建築物、構築物、設備、設備、綠化等的年度維修養護計劃和大中修方案,經雙方議定後由乙方組織實施;

6.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告知物業使用的有關規定,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裝修物業時,告知有關限制條件,訂立書面約定,並負責監督;

7.負責編制物業管理年度管理計劃、資金使用計劃及決算報告;

8.每_________個月向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公佈一次管理費用收支帳目;

9.對本物業的公用設施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業內改、擴建或完善配套項目,須與甲方協商經甲方同意後報有關部門批准方可實施;

10.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必須向甲方移交全部經營性商業用房、管理用房及物業管理的全部檔案資料;

第二十一條 乙方須按下列約定,實現目標管理

1.房屋外觀:_________

2.設備運行:_________

3.房屋及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_________

4.公共環境:_________

5.綠化:_________

6.交通秩序:_________

7.保安:_________

8.急修:_________;小修:_________

9.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對乙方的滿意率達到:_________

第六章 物業管理服務費用

第二十二條 物業管理服務費

1.本物業的管理服務費,住宅房屋由乙方按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非住宅房屋由乙方按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

2.管理服務費標準的調整,按_________調整。

3.空置房屋的管理服務費,由乙方按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向_________收取。

4.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逾期交納物業管理費的,按以下第_________項處理:

(1)從逾期之日起按每天_________元交納滯納金;

(2)從逾期之日起按每天應交管理費的萬分之_________交納滯納金;

1.露天車位:_________。

2.車庫:_________。

第二十五條 其它乙方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提供的服務項目和收費標準如下:

高屋樓房電梯運行費按實結算,由乙方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

1.房屋共用部位的小修、養護費用,由_________承擔;大中修費用,由_________承擔;更新費用,由_________承擔。

2.房屋共用設施、設備小修、養護費用,由_________承擔;大中修費用,由_________承擔;更新費用,由_________承擔。

3.市政公用設施和附屬建築物、構築物的小修、養護費用,由_________承擔;大中修費用,由_________承擔;更新費用,由_________承擔。

4.公用綠地的養護費用,由_________承擔;改造、更新費用,由_________承擔。

5.附屬配套建築和設施的小修、養護費用,由_________承擔;大中修費用,由_________承擔;更新費用,由_________承擔。

第七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七條 甲方違反合同第十九條的約定,使乙方未完成規定管理目標,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內解決,逾期未解決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經濟賠償。

第二十八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約定,未能達到約定的管理目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第二十九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六章的約定,擅自提高收費標準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經濟賠償。

第三十條 甲乙任一方無正當理由提前終止合同的,應向對方支付_________元的違約金;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超過違約金的,還應給予賠償。

第八章 附則

第三十一條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天內,根據甲方委託管理事項,辦理完交接驗收手續。

第三十二條 合同期滿後,乙方全部完成合同並且管理成績優秀,大多數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反映良好,可續訂合同。

第三十三條 雙方可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補充,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四條 本合同之附件均為合同有效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宜,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

第三十五條 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共_________頁,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六條 因房屋建築質量、設備設施質量或安裝技術等原因,達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擔責任並作善後處理。產生質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主管部門的鑑定為準。

第三十七條 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按有關法律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第三十八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或報請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進行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雙方同意由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當事人雙方不在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後又未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三十九條 合同期滿本合同自然終止,雙方如續訂合同,應在該合同期滿_________天前向對方提出書意見。

第四十條 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託合同(供住宅區委託管理用)(1) 篇19

甲方:

乙方:

丙方:

鑑於甲方以人民幣 元(以下簡稱“總價”)向開發商購買坐落 在 (以下簡稱“項目”)內的物業: 層 號鋪位,建築面積平方米(以下簡稱“該商鋪”),乙方為項目的統一經營管理方,丙方為項目的開發商及目標租金的擔保方,各方經友好協商,就該商鋪委託經營管理的事宜,達成如下一致意見:

一、根據有關的法律規定和項目物業的特殊性,為了維護全體業户的共同利益,項目實行統一經營管理的方式進行經營和收益:即統一業態規劃、統一招商租賃、統一商業形象、統一營銷活動、統一向業户支付租金收益,對此甲方在簽訂《商鋪經營權轉讓合同》時已充分了解,並予以同意。

二、 統一經營管理週期為連續的託管期限,在甲方與開發商簽訂的《商鋪經營權轉讓合同》之後,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計年,為託管該商鋪的一個託管週期。

三、甲方委託和協助乙方按照開發商規定的交房標準與開發商辦理該商鋪的交接手續。在辦理商鋪交接手續時,乙方的簽收行為對甲方具有法律效力。在託管期屆滿時,甲方同意由乙方按返還時的商鋪現狀向繼續進行營運管理的公司移交該商鋪,移交時甲方同意乙方無需對該商鋪所在物業的共同部分承擔任何維修及費用、恢復責任。

四、甲方同意將自己購買的上述商鋪的經營權託管給乙方招商及營運管理,並自甲方與開發商簽署《商品房買賣合同》之日起,以乙方的名義為該商鋪尋找承租人、與目標承租人簽署有關承租意向、合同等文件,代收租金、代為交納税金等應付費用並完成託管工作。

五、 在該商鋪的託管期限內,該商鋪的租金如下:第一至第七年,該商鋪每年的租金為該商鋪成交總價的 8﹪ ,即¥ 元。

六、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 在託管期限內甲方不承擔開發商交房標準以外的裝修費用和承租人承租期間的任何行政事業費。

2、 不承擔該商鋪託管期限內的物業管理費、經營管理費及水、電、暖氣費;

3、在本協議約定的託管期內,若甲方將該商鋪轉讓,需提前十天書面告知乙方,並將本協議的甲方權利和義務一併轉讓給受讓方,受讓方需與乙方重新簽定委託經營管理合同。若甲方將該商鋪轉讓給第三方的,則應要求第三方承諾不得行使抵押權及不影響本協議的繼續履行。

4、為方便招商工作的進行及保持項目管理的穩定性,最大程度保護甲方的經營權收益,甲方承諾在本協議約定的託管期內不解除本協議、不自行出租該商鋪、不自行經營、不另行委託任何第三方託管經營該商鋪、不侵害本協議約定的乙方應享有的權益。

5、 為保證項目的統一經營管理和全部業户的租金利益,甲方承諾本協議約定的託管期內,無權自行或委託他人與該商鋪承租人聯絡、收取租金或其他費用。

6、 若甲方沒有按照其與開發商的約定及時辦理完該商鋪的經營權轉讓手續,則乙方可不向甲方支付租金回報收益。因此影響該商鋪出租的,由甲方承擔責任。

7、 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辦理商鋪屋租賃事宜,及時出具相關文件。若因甲方原因不能完成租賃事宜的,所造成的租金回報損失由甲方承擔。

七、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 以乙方的名義自主招商,對外簽署該商鋪租賃協議及與該商鋪出租有關的所有文件。

2、 在協議有效期間內,乙方有權決定該商鋪的出租價格、年限及所有租賃條件及租賃協議的條款。

3、 收取租金和合同中約定的由承租人承擔的其他費用。

4、 全權辦理向承租人交付及收回該商鋪、催討租金等事宜,並有權在其認為合適的時候採取必要的法律手段收回商鋪、催討有關費用。

5、在託管期內,該商鋪前三年回報租金從甲方購房款中扣除,乙方從第四年起,每年結算一次,在每年12月31日前按本協議約定向甲方轉付已收到的當年回報租金。

6、 辦理與商鋪租賃有關的登記手續

八、 本協議約定的託管期限內,甲方同意乙方代為選聘的物業管理公司對該商鋪進行統一的物業管理。

九、 違約責任:

1、若甲方違反本協議第六條第3、4、5項的約定,在乙方發出書面糾正通知書15天內仍未糾正的,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相當於本合同約定的年租金5倍的違約金,該商鋪現存租約繼續履行,同時本託管協議和該商鋪現存租約繼續履行。此外,乙方有權追究因甲方違約行為影響項目統一管理而造成乙方的其他經濟損失。由於甲方違約行為造成該商鋪承租人的損失以及甲方租金回報的損失由甲方自行承擔。

2、 如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約定,應賠償因其違約行為造成其他守約方的直接經濟損失。

十一、終止條款:

自託管期限屆滿,本合同約定的各方相應之義務自行終止。

十二、爭議的解決:

合同履行過程期間若發生爭執,可協商解決。如三個月內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常州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仲裁期間,不影響本協議和租賃合同的履行。

十三、本協議經各方簽署並與該商鋪之《商品房買賣合同》同時生效。

十四、本協議未盡事宜,各方可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十五、本協議一式叁份,甲方執壹份,乙方執貳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

委託合同(供住宅區委託管理用)(1) 篇20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_____》及其他有關法律規定,甲乙雙方就餐廳委託管理事宜經共同協商,訂立以下條款共同遵守:

一、經營方式

1、甲方提供廚房、餐廳、廚具、廚房設備、材料費及經營中所產生的一切費用。

2、乙方方管理期間廚房設施、設備中、大修及換件由甲方負責。

3、乙方所用的各類廚具和設備,如由乙方人為損壞的,由乙方負責賠償。

4、甲方按月支付乙方管理費用每月______元。

5、乙方全權管理甲方餐廳、為甲方提供優質服務。

二、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按承包合同規定監督方依法經營,認真履行合同,同時做好指導和協調工作。

2、甲方對乙方的採購、配菜、服務水平及食品衞生、環境衞生等方面進行監督,並有權要求乙方及時整改。

3、甲方負責餐廳的營銷和客源的穩定。

4、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更換表現較差的工作人員。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全權負責餐廳的各項管理,具體包括人員配備、採購、配菜、製作、廚房、餐廳的環境衞生等管理事項。

2、乙方人員必須每天做好廚房餐廳的環境衞生打掃工作,廚具、餐具的清潔和消毒工作。

3、乙方託管期間,對菜的衞生、個人衞生、廚具、餐具的衞生和環境衞生,實行量化管理,以保證達到甲方的要求。

4、乙方必須自覺接受甲方的監督和指導,依法經營,認真履行合同。

(三)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結算方法:甲方應及時結算,並以現金或現金支票付款。甲方按協商規定的管理費用每月結算一次餐費。

2、甲乙雙方都有終止合同的權利,但必須提前30天通知對方。並履行各項合同期內權利和義務。如一方違約,必須承擔相應的經濟損失和法律責任。

三、其他事項

1、在餐廳委託管理過程中,若發生不在本合同內的問題,由雙方協商解決。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補充條款。補充條款於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如與《_____》相牴觸的,則按有關法律條款辦理。

3、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甲乙雙方各持______份,合同自簽訂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

年?月?日

乙方:(簽章)

年?月?日

委託合同(供住宅區委託管理用)(1) 篇21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合同當事人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

受託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方將_________(物業名稱)委託於乙方實行物業管理,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物業基本情況

1.物業類型:_________。

2.座落位置:_________市_________區_________路(街道)_________號。

3.四至:東_________,南_________,西_________,北_________。

4.佔地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5.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第三條 乙方提供服務的受益人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均應對履行本合同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二章 委託管理事項

第四條 房屋建築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樓蓋、屋頂、外牆面、承重結構、樓梯間、走廊通道、門廳、_________。

第五條 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運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煙囱、共用照明、天線、中央空調、暖氣幹線、供暖鍋爐房、高壓水泵房、樓內消防設施設備、電梯、_________。

第六條 市政公用設施和附屬建築物、構築物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溝渠、池、井、自行車棚、停車場、_________。

第七條 公用綠地、花木、建築小品等的養護與管理。

第八條 附屬配套建築和設施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商業網點、文化體育娛樂場所、_________。

第九條 公用環境衞生,包括公共場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潔衞生、垃圾的收集、清運、_________。

第十條 交通與車輛停放秩序的管理。

第十一條 維持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監控、巡視、門崗執勤、_________。

第十二條 管理與物業相關的工程圖紙、住用户檔案與竣工驗收資料。

第十三條 組織開展社區文化娛樂活動。

第十四條 負責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收取下列費用:

物業管理服務費;

第十六條 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的行為,針對具體行為並根據情節輕重,採取批評、規勸、警告、制止、_________等措施。

第十七條 其它委託事項_________。

第三章 委託管理期限

第十八條 委託管理期限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時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時止。

第四章 雙方權利義務

第十九條 甲方權利義務

一、甲方權利義務(適用於業主委員會)

1.代表和維護產權人、使用人的合法權益;

2.制定業主公約並監督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遵守公約;

3.審定乙方擬定的物業管理制度;

4.檢查監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實施及制度的執行情況;

5.審定乙方提出的物業管理服務年度計劃、財務預算及決算;

6.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向乙方提供_________平方米建築面積的經營性商業用户,由乙方按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於_________;

7.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向乙方提供_________平方米建築面積管理用房(產權屬甲方),由乙方按下列第_________項執行;

(1)無償使用;

(2)按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於_________。

8.負責收集、整理物業管理所需全部圖紙、檔案、資料,並於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向乙方移交;

9.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不按規定交納物業管理費時,負責催交或以其它方式償付;

10.協調、處理本合同生效前發生的管理遺留問題:_________;

11.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活動;

1.在業主委員會成立之前,負責制定業主公約並將其作為房屋租售合同的附件要求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遵守。

2.審定乙方擬定的物業管理制度;

3.檢查監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實施及制度的執行情況;

4.審定乙方提出的物業管理服務年度計劃、財務預算及決算;

5.委託乙方管理的房屋、設施、設備應達到國家驗收標準要求。如存在質量問題,按以下方式處理:

(1)負責返修;

(2)委託乙方返修,支付全部費用;

(3)_________。

6.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向乙方提供_________平方米建築面積的經營性商業用房,由乙方按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於_________;

7.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向乙方提供_________平方米建築面積管理用房(產權屬甲方),由乙方按下列第_________項執行:

(1)無償使用;

(2)按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於_________。

8.負責收集、整理物業管理所需全部圖紙、檔案、資料,並於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向乙方移交;

9.當業務和物業使用人不按規定交納物業管理費用時,負責催交或以其它方式償付;

10.協調、處理本合同生效前發生的管理遺留問題:_________;

11.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活動;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約定,制訂物業管理制度;

2.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法規、規章的行為,提請有關部門處理;

3.按本合同第十六條的約定,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的行為進行處理;

4.可選聘專營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業務,但不得將本物業的管理責任轉讓給第三方;

5.負責編制房屋、附屬建築物、構築物、設備、設備、綠化等的年度維修養護計劃和大中修方案,經雙方議定後由乙方組織實施;

6.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告知物業使用的有關規定,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裝修物業時,告知有關限制條件,訂立書面約定,並負責監督;

7.負責編制物業管理年度管理計劃、資金使用計劃及決算報告;

8.每_________個月向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公佈一次管理費用收支帳目;

9.對本物業的公用設施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業內改、擴建或完善配套項目,須與甲方協商經甲方同意後報有關部門批准方可實施;

10.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必須向甲方移交全部經營性商業用房、管理用房及物業管理的全部檔案資料;

第二十一條 乙方須按下列約定,實現目標管理

1.房屋外觀:_________

2.設備運行:_________

3.房屋及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_________

4.公共環境:_________

5.綠化:_________

6.交通秩序:_________

7.保安:_________

8.急修:_________;小修:_________

9.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對乙方的滿意率達到:_________

第六章 物業管理服務費用

第二十二條 物業管理服務費

1.本物業的管理服務費,住宅房屋由乙方按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非住宅房屋由乙方按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

2.管理服務費標準的調整,按_________調整。

3.空置房屋的管理服務費,由乙方按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向_________收取。

4.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逾期交納物業管理費的,按以下第_________項處理:

(1)從逾期之日起按每天_________元交納滯納金;

(2)從逾期之日起按每天應交管理費的萬分之_________交納滯納金;

1.露天車位:_________。

2.車庫:_________。

第二十五條 其它乙方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提供的服務項目和收費標準如下:

高屋樓房電梯運行費按實結算,由乙方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

1.房屋共用部位的小修、養護費用,由_________承擔;大中修費用,由_________承擔;更新費用,由_________承擔。

2.房屋共用設施、設備小修、養護費用,由_________承擔;大中修費用,由_________承擔;更新費用,由_________承擔。

3.市政公用設施和附屬建築物、構築物的小修、養護費用,由_________承擔;大中修費用,由_________承擔;更新費用,由_________承擔。

4.公用綠地的養護費用,由_________承擔;改造、更新費用,由_________承擔。

5.附屬配套建築和設施的小修、養護費用,由_________承擔;大中修費用,由_________承擔;更新費用,由_________承擔。

第七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七條 甲方違反合同第十九條的約定,使乙方未完成規定管理目標,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內解決,逾期未解決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經濟賠償。

第二十八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約定,未能達到約定的管理目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第二十九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六章的約定,擅自提高收費標準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經濟賠償。

第三十條 甲乙任一方無正當理由提前終止合同的,應向對方支付_________元的違約金;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超過違約金的,還應給予賠償。

第八章 附則

第三十一條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天內,根據甲方委託管理事項,辦理完交接驗收手續。

第三十二條 合同期滿後,乙方全部完成合同並且管理成績優秀,大多數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反映良好,可續訂合同。

第三十三條 雙方可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補充,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四條 本合同之附件均為合同有效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宜,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

第三十五條 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共_________頁,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六條 因房屋建築質量、設備設施質量或安裝技術等原因,達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擔責任並作善後處理。產生質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主管部門的鑑定為準。

第三十七條 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按有關法律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第三十八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或報請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進行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雙方同意由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當事人雙方不在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後又未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三十九條 合同期滿本合同自然終止,雙方如續訂合同,應在該合同期滿_________天前向對方提出書意見。

第四十條 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託合同(供住宅區委託管理用)(1) 篇22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達成以下合作協議:

賬户委託日期從______年___月___日到______年___月___日結束。為期______個月(周),客户如自己操作失誤等自身原因造成中途停配或退配,不足一月(周)仍按月(周)收取管理費。

一、甲方提供帳户(_______________證券賬號),委託乙方進行交易和操作。

二、帳户交易贏利部分全部屬於乙方所有,同樣,乙方承擔全部交易風險,甲方不承擔交易風險。乙方交易如果產生虧損,在乙方向甲方交納的風險保證金里扣除。

三、為了確保甲方的帳户資金安全,控制風險,乙方須交一定比例的風險保證金本帳户原始資金人民幣_________(大寫),其中甲方原始出資人民幣_________(大寫),乙方原始出資人民幣_________(大寫)。乙方須支付甲方所提供的配比資金_________(大寫)管理費給甲方,分別按周平均扣除。因停牌甲方照常收取管理費。如停牌時間超過配資協議期限,乙方須支付延期管理費,按周收取,不足一週算一週。

四、乙方須注重資金操作風險,在風險保證金虧損達到60%時必須是半倉以下操作,注意主動止損或者甲方出一部分資金,75%的時候甲方有權強行平倉,如果乙方產生虧損超過所交保證金,甲方有對乙方資金的追溯權。

五、如果交易中乙方資金風險達到警戒線以下,乙方應該主動平倉或者及時追加保證金後方可繼續交易,如果甲方強行平倉後乙方在沒有追加保證金的情況下再行繼續開倉,贏利部分將全部扣除(該筆交易),虧損自行負責。

六、由於網絡及交易所的原因或者不可預測不可抗力原因造成交易受阻,甲方不承擔責任。

七、甲方可根據乙方的交易具體情況,如乙方個人方面原因不能如期或不能履行本協議時,甲方有權隨時解除與乙方合作關係;終止合作時甲方應扣除乙方應付給甲方的管理費後及時退還乙方此時所剩有的風險保證金和贏利。如乙方出現違約的行為,所餘保證金不予退還。

八、甲方提供帳户的密碼乙方無權修改,如果擅自修改密碼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負責,甲方無條件地收回帳户,所餘保證金不退,停止合作。

九、交易費,其它費用如印花税等,由證券公司標準收取,乙方自已承擔。

十、客户不得進行以下操作,否則視違約行為如:

1、當日跌幅超過8%或跌停板不可進倉。

2、有連續跌停的股第一次打開不可進倉,或盤中跌停的如果再打開也不可進倉。

3、流通市值小於人民幣15億元的股不可進倉。

4、st股不可進倉。權證不可持倉過夜。

5、持倉過夜的資金額不可超過乙方自已現餘保證資金的5倍。

十一、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協議自雙方簽字即為生效。

甲 方:                        乙 方: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日 期:                        日 期:

委託合同(供住宅區委託管理用)(1) 篇23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本合同當事人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

組織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委託方(以下簡稱乙方):

企業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願、平等、協商一玫的基礎上,甲方將_______(牧業名稱)委託乙方實和行物業管理,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類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市____區____路(街道)____號四至:____________

佔地面積:____平方米

建築面積:____平方米

(委託管理的物業構成細目見附件)

第三條乙方提供服務的受益人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均應履行本合同,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二章委託管理事項

第四條房屋建築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樓蓋、屋頂、外牆面、承重牆體、樓梯間、走廊通道、門廳、庭院__。

第五條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運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污水管、共用照明、中央空調、供暖鍋爐房、樓內消防設施設備、電梯、____、____、____。

第六條公共設施和附屬建築物、構築物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泵房、自持車棚、停車場、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公共綠地的養護與管理。

第八條附屬配套建築和設施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商業網點、文化體育場所____、____、____。

第九條公共環境衞生,包括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潔衞生,公共場所的清潔衞生、垃圾的收集、____、____、____。

第十條交通與車輛停放秩序的管理。

第十一條維持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監控、巡視、門崗執勤、____、____、___。

第十二條管理與物業相關的工程圖紙、住用户檔案與竣工驗收資料。

第十三條負責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收取下列費用:

1.物業管理費:________

2.保潔費:________

3.保安費:________

4.房屋設備運行費:________

5.維修養護費:________

第十四條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備及設備的維修、養護,在當事人提出委託時,乙方須接受委託併合理收費。

第十五條對業主牧業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的行為,針對具體行為並根據情節輕重,採取批評、規勸、警告、制止、____等措施。

第十六條其他委託事項

第三章委託管理期限

第十七條 委託管理期限為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時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時止。

第四章雙方權利義務

第十八條甲方權利義務

1、代表和維護產權人、使用人的合法權益;

2、制定《業主公約》並監督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遵守公約;

3、審定乙方制定的物業管理方案;

4、檢查監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執行情況;

5、審議乙方年度管理計劃、資金使用計劃及決算報告;

6、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日內向乙方提供__平方米建築面積管理用房(產權仍屬甲方),由乙方按下列第__項執行;

(1)無償使用;

(2)按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____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於____。

7.負責歸集物業管理所需全部圖紙、檔案、資料,並於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內向乙方提供;

8.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不按規定交納牧業管理費時,負責催交或以____方式償付;

9.協調、處理本合同生效前發生的管理遺留問題;

(1)________

(2)________

10.協助乙方做好牧業管理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生活;

第十九條乙方權利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約定,制定牧業管理方安;

2.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法規、規章的行為,提請有關部門處理;

3.按本合同第十五條的約定,對業主和物主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的行為進行處理;

4.選聘專營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業務,但不得將本物業的管理責任轉讓給第三方;

5.負責編制房屋、附屬建築物、設施、設備、綠化的年度維修養護計劃,經雙方議定後由乙方組織實施;

6.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書面告知物業的使用的有關規定,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裝修物業時,書面告知有關限制條件,並負責監督;

7.每___個月向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公佈一次維修養護費用收支使用情況;

8.對本物業的公共設施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使用功能,如需擴建或完善配套項目,須與甲方協商後報有關部門批准方可實施;

9.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必須向甲方移交全部管理用房及物業管理的全部檔案資料;

第五章物業管理服務要求標準

第二十條乙方須按下列約定,實現管理目標,即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對乙方的管理滿意率達到___%

1.房屋外觀:______

2.設備運行:______

3.房屋及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______

4.公共環境:_________

5.綠化:_________

6.交通秩序:_________

7.保安:_________

8.急修:_________

小修:_________

第六章物業管理服務費用

第二十一條物業管理服務費

1.管理費由乙方按建築面積每平方米___元或按套每户___元向業主收取;

2.保潔費由乙方按建築面積每平方米___元或按套每户___元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

3.保安費由乙方按建築面積生平方米___元或按套每户___元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

4.高層住宅電梯、水泵、___運行費按實結算,由乙方向業主收取;

5.管理服務費標準的調整,按___調整;

6.對業務和物業使用人逾期交納物業管理費的,乙方可以從逾期之日起按應繳費用千分之三加收滯納金。

第二十二條 住宅區域的非居住用房管理服務費按居住收費標準的___倍收取。

第二十三條 車位和使用管理費用由乙方按下列標準向車位使用人收取;

1、露天車位:______

2、車庫車位:______

第二十四條乙方對業主或物業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備維修養護及其他特約服務,由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按實際發生的費用計付。

第二十五條 乙方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提供的其他服務項目的收取標準約定如下:

1.______

2.______

第二十六條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備、設施、公共設施的維修、養護費用由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全體業主按照各自擁有的住宅區建築面積比例共同承擔,在物業維修基金中列支或直接向業主收取。

第七章違約責任

第二十七條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十八條第___款的約定,使乙方未完成規定管理目標,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一不定期限內解決,逾期未解決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經濟賠償。

第二十八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約定,不能完成管理目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甲方經濟損失,乙方應給予甲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第二十九條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六章的約定,擅自提高收費標準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第三十條甲乙雙方任何一方無法律依據提前終止保同的違約方應賠償對方___元的違約金;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的,應給予經濟賠償。

第八章附則

第三十一條雙方約定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天內,根據甲方委託管理事項,辦理接管驗收手續。

第三十二條雙方可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補充,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合同具有相同等效力。

第三十三條本合同之附件均為合同有效組成部分。在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修改本合同印製條款的本意。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宜,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

第三十四條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____頁,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五條因房屋建造質量、設備設施質量或安裝技術等原因,達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擔責任並作善後處理。產生質量右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主管部門的鑑定為準。

第三十六條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按有關法律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第三十七條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提請____市仲裁委員會裁決(當事人雙方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三十八條合同期滿,本合同自然終止,雙方如續訂合同,應在該事同期滿____天前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

第三十九條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代表人: 代表人:

附:業主公約

為加強____(以下簡稱"本物業")和管理,維護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的合法權益,維護公共環境和秩序,保障物業的安全與合理使用,根據國家有關物業管理的法規政策制訂本公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均須自覺遵守。

一、在使用、經營、轉讓所擁有物業時,應遵守物業管理法規政策的規定。

二、執行業主委員會或業主大會的決議、決定。

三、委託物業管理企業負責房屋、設施、設備、環境衞生,公共秩序、保安、綠化等管理,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應遵守物業管理企業根據政府有關法規政策和業主委員會委託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

四、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應積極配合物業管理企業的各項管理工作。

五、業主或物業使用人對物業管理企業和管理工作如有意見或建議,可直接向物業管理企業提出,發生爭議時可通過業主委員會直轄市解決。

六、加強安全防範意識,自覺遵守有關安全防範的規章制度,做好防火防盜工作,確保家庭人身財產安全。

七、業主或物業使用人裝修房屋,應遵守有關物業裝修的制度,並事先告知物業管理企業。物業管理企業對裝修房屋活動進行指導和監督,並將注意事項和禁止行為告知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業主或物業使用人違規、違章裝修房屋或妨礙他人正常使用物來的現象(如滲、漏、堵、冒等),應當及時糾正,造成他人物業損失的應承擔賠償損失,對拒不改正的,物業管理公司可採取相應措施制止其行為,並及時告知業主委員並報有關行政管理部門貪污處理。

八、業主發委託物業管理企業對其自用部位和毗連部位的有關設施、設備進行維修、養護,應支付相應費用。

九、凡房屋建築及附恬設施設備已經或可能妨礙、危害毗連房屋的他人利益、安全、或有礙外觀統

一、市容觀瞻的,按規定應有由業主單獨或聯合維修、養護的,業主及時進行維修養護,拒不進行維修養護的,由業主委員會委託物業管理企業進行維修養護,其費用由當事業主按規定分攤。

十、與其他非業主使用人建立僉租賃關係時,應告知並要求對方遵守本業主公約和物業管理規定,並承擔連帶責任。

十一、在本物業範圍內,不得有下列行為:

(1)擅自改變房屋結構、外貌(含外牆、外門窗、陽台等部位的顏色、形狀和規格)、設計用途、功能和佈局等;

(2)對房屋的內外承重牆、樑、柱、板、陽台進行違章鑿、拆、搭、建;

(3)佔用或損壞樓梯、通道、屋面、平台、道路、停車場、自行車房(棚)等公用設施及場地;

(4)損壞、排除或改造供電、供水、供氣、供暖、通訊、有線電視、排水、排污、消防等公用設施;

(5)隨意堆放雜物、丟棄垃圾、高空拋物;

(6)違反規定存放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等物品和排放有毒、有害、危險物質等;

(7)踐踏、佔用綠化用地;損壞、塗畫園林建築小品;

(8)在公共場所、道路兩側亂設攤點;

(9)影響市容光煥發觀瞻的亂搭、亂貼、亂掛、設立廣告牌;

(10)隨意停放車輛;

(11)聚從喧鬧、噪聲擾民等危害公共利益或其他不道德的行為;

(12)違反規定飼養家禽、家畜及寵物;

(13)法律、法規及政府規定禁止的共他行為。

十二、人為造成公共設施設備或其他業主設施設備損壞,由造成損壞責任人負責修復或賠償經濟損失。

十三、按規定交納物業管理企業應收取的各項服務費用。

十四、業主使用本物業內有償使用的文化娛樂體育設施和停車場等公用設施、場地時,應按規定交納費用。

十五、自覺維護公共場所的整潔、美觀、暢通及公用設施的完好。

十六、加強精神文明建設,弘揚社會主義道德風尚,互助友愛,和睦相處,共同創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環境。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委託方(以下簡稱乙方):

簽訂日期:

委託合同(供住宅區委託管理用)(1) 篇24

委託管理協議

委託方: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受託方: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第一章委託管理事項

第一條 給排水、房屋的維護、維修管理

1.所區內給排水系統的管道,設備的維護、維修、運行管理,包括道路、室內外上下水管道、水泵、污水管道、供熱管道、消防供水系統、化糞池等;

2.房屋的小修服務,包括:修理門窗、更換玻璃、照明燈具、門鎖、水嘴、小五金修配,疏通下水管道等;

第二條供電、用電設備的管理

1.供電系統的維護、檢修、運行和管理,包括:配電室、變壓器、由配電室至辦公區域、實驗室、生活區、公共場所的配電箱、櫃、供電線路、照明設施、光源;

2.電梯的維護、運行的管理;

3.節日、重大活動彩燈懸掛與維護;

第三條環境衞生、保潔管理

1.所區環境包括:道路、人行道、自行車棚、公共場地、體育休閒場所、宣傳欄、和門前三包區域的清掃和保潔;

2.工作區建築物內部的樓道、大廳、報告廳、會議室、所領導辦公室、院士辦公室、電梯門、公共場地、衞生間的清掃和保潔;

第四條綠地、綠化管理

1.所區內綠地、花木、造型物的維護與管理;

2.節日、大型會議和活動的花卉擺放;

3.受研究所委託參加各級政府、科學院召開的綠化會議,簽訂綠化責任書並組織落實;

第五條食堂管理

為職工、學生等提供用餐服務,為來所工作、訪問人員提供工作餐,提供會議用餐等服務;

第六條非機動車、機動車和車務管理

1.所屬機動車的保養、維護和維修;

2.用車服務、車務管理和交通安全管理;

3.自行車停放管理;

第七條傳達與郵件、報刊的收發管理

1.接待來訪者,協助聯繫被訪問者,來訪人員登記;

2.收發各類郵件、報刊;

第八條職工醫療管理

1.全所在職及離退休職工、學生和流動人員的醫療、疾病預防和保健服務;

2.協助所有關部門完成義務獻血工作;

3.醫務室日常藥品的計劃與採購;

4.職工醫療費的報銷審批、大病住院及高額檢查費的審核;

5.代表理化所參加各級政府、科學院召開的計劃生育會議,簽訂責任書並組織落實;

第九條 器材供應與房屋管理

1.常用化學試劑、玻璃儀器、五金、電料、辦公用品的計劃、採購、保管和發放;

2.各類庫房、劇毒藥品的管理;

第十條所區治安、保安管理

門崗值勤、夜間治安巡邏;

第十一條居委會的管理

1.居委會日常工作的服務與管理;

2.參加各級政府有關會議並組織落實;

第十二條茶爐、浴室的管理

提供開水供應、浴室管理,茶爐設備、淋浴設施的維護、維修;

第十三條集體宿舍、學生宿舍的管理

1.辦理入住手續、來客登記及安全工作;

2.宿舍樓內樓道、樓梯、衞生間及公共場地的清掃和保潔;

3.門窗、室內設施的維修;

4.住宿費等相關費用的收費工作;

第十四條房租、水、電費的收費管理

負責單身宿舍、學生宿舍房租及相關費用、職工住宅樓水電及相關費用,出租房租金等收費工作。課題組水電查表及編制收費清單。

第十五條房產經營管理,經營房產見附件

第二章服務質量與標準

第十六條乙方須按下列約定,實現目標管理

一、給排水、房屋維修、維護與管理

1.全面掌握所區內給排水系統、暖氣系統的運行情況,熟悉管路走向和具體位置,保障正常運行;

2.發生突發跑、漏水情況,要立即趕赴現場(十分鐘內),組織搶修,一般報修一小時內抵達現場;

3.給水管道、暖氣管道無滴漏水現象;

4.排水、下水管道堵塞要及時疏通,屋面雨水口、雨水管雨季前清淘疏通一次;

5.保證維修質量,更換的配件質量符合國家有關部門的技術質量標準;

6.文明操作,儘量不干擾正常的工作秩序。維修後要清掃乾淨。實驗室內使用電、氣焊要徵得科研人員同意,不違章作業,確保現場安全;

二、供電、用電設備管理

1.供電系統24小時正常運行,發生斷電事故立即排除(十分鐘內到現場);

2.接到一般報修一小時內到達現場;

3.限電、停電應提前發出通知,遇突發供電中斷事故要立即與供電機構交涉解決;

4.定期巡視會議室、衞生間、樓道、公共場所、道路的照明設施,發現問題及時更換;

5.按時辦理電梯年檢事宜;

6.按時與電梯公司簽訂電梯維保協議,維修要有記錄,保證電梯安全、正常運行。

三、環境衞生,樓道保潔

1.路面、公共場地、門前三包區域每日清掃,清潔無雜物、無積水,垃圾桶、果皮箱外表整潔,無遺撒,夏季對垃圾箱、垃圾堆放地、果皮箱噴藥、消毒,無蚊蠅滋生,及時清運垃圾、糞便,排污管道暢通。環境衞生達到市文明單位標準;

2.樓內公共場地地面潔淨,樓梯扶手無污垢,玻璃乾淨明亮,電梯門及轎箱內保持光亮,衞生間內地面、潔具清潔衞生無污物,空氣流通無異味。

四、綠化、綠地管理

1.保持綠化設計的整體造型和綠化效果,花木、綠地修剪整齊,及時清除雜草、雜物;

2.無破壞、踐踏、佔用綠地的現象;

3.在正常澆灌前提下,注意節約用水,管理好綠化用水;

4.綠化工作達到院先進單位標準;

五、食堂管理

1.認真貫徹執行《食品衞生法》,保證各類食品衞生、安全;

2.食堂炊事人員要“三證”齊全,定期體檢,不錄用無資質人員;

3.食堂服務人員衣着整潔,遵守職業道德,服務熱情主動;

4.保證伙食質量,花色品種多樣;

5.餐廳實行標準化清掃保潔,做到地面潔淨,餐桌、餐椅無塵,無雜物堆放,無蚊蠅,為就餐人員營造舒適的就餐環境。

六、車輛、車務管理

1.優先保證所領導、院士、會議用車;

2.遵守交通規則,出車準時,安全行車,無重大交通事故發生;

3.準確填寫出車單,並經用車人簽字確認;

委託合同(供住宅區委託管理用)(1) 篇25

合同雙方當事人:

業主方(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

法定地址:

聯繫地址:

聯繫電話:

傳真號碼:

編碼:

管理方(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

法定地址:

聯繫地址:

聯繫電話:

傳真號碼:

編碼:

為加強大市場(以下簡稱:市場)的統一管理,促進市場的長期發展與繁榮之需要,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誠實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則,現就甲方將市場內的自有產權商鋪委託乙方經營管理,即由乙方對該商鋪進行統一的規劃、招商、租賃、推廣和經營管理等相關事宜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甲乙雙方承諾擁有訂立本合同的合法主體資格,訂立本合同即構成對甲乙雙方合法有效的權利與義務。

第一條標的物及用途

1、本合同標的物為甲方所購買的位於大市場區號樓號的商鋪,《商品房預售合同》中約定的建築面積為平方米。

2、該標的物用途為甲方委託租賃經營的商業用房,經營業態以乙方為促進市場繁榮、提升物業價值為目的所統一設定的業態為準。

第二條委託方式

1、乙方全權負責該商鋪所在市場的整體運營和管理,由乙方自主制定市場經營方案和管理標準,引進先進的市場經營理念、管理模式與管理方法,並在法律規定的範圍內進行統一規劃、統一招商和統一物業管理等,從而提升被委託的商業項目的整體品牌形象、行業地位和物業價值,促進市場的長期穩定發展和繁榮。

2、甲方授權乙方代表甲方簽署商鋪租賃合同並代為收取租金。在本合同期限內,除雙方另行書面約定外,甲方遵循並配合乙方關於委託標的物的統一經營與管理。

第三條委託期限及房屋交付

1、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的委託期限自該商鋪《商品房預售合同》中約定的房屋交付之日起年內,即從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3、甲乙雙方應在交接當日簽署交接文件,確認甲方交付的房屋符合所有的建築和配套要求,甲方同時應移交委託經營管理所需的文件和其它資料。

第四條租金支付

乙方遵循市場長期穩定繁榮發展和甲方租金收益合理化的兩項基本原則,完全自主安排受託商鋪的經營與管理。

2、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的年內,甲方所享有的租金收益為乙方實際出租期間的全部租金收入,並由乙方在收到承租人所支付的租金後按以下第方式支付給甲方:

(1)現金。

(2)銀行轉賬。

開户銀行:

銀行帳號:

(3)其他方式:

3、乙方向甲方支付租金的結算期為每個季度末的個工作日內,屆時乙方將承租人實際所支付的租金按照本合同約定方式及時、足額支付給甲方。

第五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擁有自有產權商鋪的租金收益的權利和依法納税的義務。

2、保證該商鋪及其附屬設施在合同期內處於正常可使用和安全狀態。乙方和承租人在商鋪委託管理或租賃經營過程中確需乙方協助配合的,乙方應予以積極協助和配合。

3、除非因為可歸責於乙方的原因,甲方將協調開發單位負責租賃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的修繕。乙方向甲方提出維修通知後,甲方應及時提供維修服務。在甲方對租賃房屋進行維修的過程中,乙方有義務協調承租人予以積極協助和配合。

4、未經政府相關部門審批和乙方的書面許可,甲方不得且應制止他人對該商鋪進行改動,該改動包括但不限於增加或減少房屋的附着物、附屬物,改變功能和設備性能,新增建築,對房屋建築加高、增層或改變房屋的內部結構等,否則,由此導致的一切責任均由責任方承擔。

6、因歸咎於甲方其他與甲方有關人員的責任,造成該商鋪或市場內其它公共設備、設施損壞,或造成市場內的工作人員、顧客等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甲方應負責處理並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責任後果。

8、甲方可就該商鋪向第三方出賣,或提供信用擔保、抵押擔保、對外投資,但應提前個工作日書面通知乙方,並保證不影響乙方在本合同期內的正常經營管理權益。對於甲方出賣該商鋪的,同等條件下乙方擁有優先購買權。因第三方或因其他不可預測因素導致該商鋪的所有權發生變更的,甲方承諾確保變更後的所有權人繼續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甲方的所有權利和義務,或由乙方按同等條件與變更後的所有權人重新訂立有關合同。

9、甲方保證該商鋪不存在任何權屬糾紛,且不因該商鋪的產權共有、設置抵押和擔保等而影響乙方關於市場的整體經營與管理,任何其它第三方無權對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提出權利主張。

10、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已出租商鋪的物業管理費、分攤公用設施水電費及其它市場經營管理費用均由承租人承擔。如甲方委託的商鋪未出租或部分出租,未出租商鋪的相關費用由甲方承擔。其中,物業管理費的_____標準,依據物價部門核定的標準執行。對於甲方延期繳納相關費用的,甲方應承擔每延期一日按應繳納費用百分之核計的滯納金。

11、在本合同期限內,除雙方另行書面約定外,甲方遵循並配合乙方關於市場的統一經營管理。甲方不得以除本合同約定之外的其它任何理由,干預、妨礙乙方關於市場的統一經營管理和承租人的合法經營行為,不得實施其它乙方認為有損市場經營安全和運營秩序的行為。

第六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負責市場整體的運營管理,制定科學的市場經營方案和管理標準,引進先進的市場經營理念、管理模式與管理方法。運用合法的整合運營手段,塑造市場形象和提升市場知名度,促進市場的長期穩定發展和繁榮。

2、在本合同期內,乙方擁有該商鋪的完全使用權和經營管理權益,並對承租人依法按章進行管理和督導。

3、享有對該商鋪租賃價格標準的完全自主定價權,並有權根據市場行情與實際需求,對商鋪的租賃價格進行自主和必要、合理的調整。乙方認為必要時,可根據市場變化,對市場的經營方案和業態規劃進行調整。

4、乙方有義務為市場提供良好的經營環境和經營秩序,提供良好的市場服務和公共宣傳推廣。

5、乙方有義務協調市場整體經營管理活動中出現的地方性事務,以及當地交通、環保、治安、城管、衞生、消防、税務、工商等其它事務。

6、未經政府相關部門審批和甲方的書面許可,乙方不得且應制止他人對該商鋪進行改動,該改動包括但不限於增加或減少房屋的附着物、附屬物,改變功能和設備性能,新增建築,對房屋建築加高、增層或改變房屋的內部結構等,否則,由此導致的一切責任均由責任方承擔。

7、在本合同期內,乙方或承租人有權根據經營需要,在不影響該商鋪結構安全的情況下對該商鋪進行裝修,甲方不予干涉。合同期滿時,乙方按屆時的現狀裝修狀態將商鋪及附屬設施返還甲方,並保證其處於正常使用後的狀態。

8、乙方應協同承租人負責該商鋪及其附屬設施其正常使用過程中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合理使用並愛護該商鋪及其附屬設施,因其使用不當而導致該商鋪及其附屬設施損壞或發生故障的,乙方應協同承租人負責修復。

9、乙方負責市場公共設備設施的正常損耗、故障的維修、養護和管理。乙方或第三人如需更新、改造市場內的公共設備設施時,甲方應予以積極協助與配合。

10、乙方有義務代為收取租金,按時足額向甲方支付委託期內已出租商鋪的已收取的承租人的租金。乙方同時應依法向拖欠租金和相關市場管理費用的租户進行追繳,保障甲方的合法權益。對於乙方延期支付相關租金的,乙方應承擔每延期一日按應付租金百分之核計的滯納金。

11、甲、乙雙方均負有不向第三人泄露本合同內容及對方商業祕密的義務。

第七條合同期滿

1、合同期屆滿後,甲、乙雙方應履行完畢相關結算、交接手續。在符合乙方關於市場整體業態規劃和功能定位的前提之下,甲方擁有自主經營的權利,也可以選擇將該商鋪進行自主租賃或繼續委託乙方經營管理。

2、合同期屆滿後,對於甲方自主經營的,甲方應於本合同期滿個月前向乙方書面申請訂立市場經營管理合同。

3、合同期屆滿後,對於甲方自主對外租賃的,甲方不得以轉讓費及其它類似名義收取相關費用,且在合同期屆滿時租金價格的基礎上環比增長不超過百分之的前提下,原承租人享有優先承租權。如甲方依照相關規定_____與

第三方簽訂房屋租賃合同的,需徵得乙方的書面許可並在乙方市場管理部門進行備案,甲方同時應履行告知第三方與乙方簽訂市場經營管理合同的義務。

4、合同期屆滿後,對於甲方繼續委託乙方經營管理的,甲方應於本合同期滿個月前向乙方書面申請簽訂委託經營管理合同,相關權利義務以甲乙雙方另行協商並訂立的合同為準。

5、合同期屆滿時,如原承租人的租賃合同同時到期,乙方應在合同期屆滿後個工作日內將商鋪返還甲方;如原承租人的租賃合同尚未到期,乙方應確保原承租人合法的合同權益和正常經營,屆時乙方可自由選擇按以下方式之一辦理:

(1)甲方向乙方書面申請續簽委託經營管理合同,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並重新簽訂委託經營管理合同後,原承租人的房屋租賃合同繼續履行。

(2)甲方按同等條件就合同未屆滿部分的承租期,直接與原承租人重新簽訂房屋租賃合同。如經甲方和原承租人協商一致,可不受原合同條款限制而重新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第八條違約責任

1、在本合同履行期間,除甲、乙雙方另有約定外,任意一方均不得擅自解除本合同。擅自解除本合同、未履行或部分履行本合同、有阻礙本合同繼續履行行為的,均視為違約。

2、對於甲方違約的,甲方除應全額返還乙方該商鋪總房款%的租金衝抵收益外,還應向乙方支付自違約行為發生之日起至合同到期日期間的每套商鋪每月萬元人民幣的違約金,並承擔可能由此而導致的原承租人房屋租賃合同中約定的原承租人的直接和間接經濟損失。

3、對於乙方違約的,乙方除不再擁有向甲方索還該商鋪總房款%的租金衝抵收益外,還應向甲方支付自違約行為發生之日起至合同到期日期間的每套商鋪每月萬元人民幣的違約金,並承擔可能由此而導致的原承租人房屋租賃合同中約定的原承租人的直接和間接經濟損失。

4、本合同履行期間,對於甲方延期辦理房屋交接手續的,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延期交付期間的每套商鋪每月萬元人民幣的違約金,不足壹個月的按壹個月計算;對於未經乙方書面許可,甲方擅自將該商鋪對外租賃的,甲方應向乙方支付該租賃合同期內的每套商鋪每月萬元人民幣的違約金。

第九條送達約定

1、本合同約定的送達方式為郵寄送達或當面送達,甲、乙雙方可根據屆時的實際情形選擇其中任意一種。

2、採取郵寄送達的,甲、乙任意一方應將所送達的文書通過郵局並用掛號信寄給相對一方。郵寄送達應附送達回證,掛號信回執上註明的收件日期與送達回證上註明的收件日期不一致的,或者送達回證沒有寄回的,以掛號信回執上註明的收件日期為送達日期。

3、採取當面送達的,甲、乙任意一方應將所送達的文書直接交由相對一方,由相對一方或由經相對一方授權許可的代理人、工作人員等當面簽收。

第十條免責條件

因不可抗力原因導致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甲、乙雙方根據實際情況可以協商變更或解除本合同。由此造成損失的,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第十一條其他約定

1、本合同在有效期內,有關該商鋪日常經營的税、費由承租人按政府的有關規定繳納。有關該商鋪房產租賃的税、費由甲方按政府的有關規定繳納。

2、合同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的,必須提前個月書面通知對方,經雙方協調一致後訂立書面協議。

3、雙方提供給對方的法律事務文書,應符合真實性和合法性。

4、本合同未能規定的情形,若過錯方給守約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5、其它:

第十二條附則

1、本合同未盡事項,由雙方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合同附件、補充協議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意一方均可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2、本合同簽訂地點為,簽訂日期為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3、本合同正式文本壹式份,備案份、甲方執份、乙方執份,每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單位蓋章之日起成立。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