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配電設備設施委託管理合同(通用14篇)

交配電設備設施委託管理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交配電設備設施委託管理合同(通用14篇)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管理合同約定,乙方為變配電設備有資質的專業管理公司,甲方經過對乙方的瞭解,決定將所屬配電站委託乙方管理。甲、乙雙方共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電力法》,並明確雙方各自的權利和義務,本着公平公正、互惠互利、等價有償的原則。乙方按照《關於變配電站的運行管理規程》及甲方配電站的實際情況制定符合電業______KV巡視配電站巡視要求的管理內容,經雙方自願協商同意簽訂本合同。

一、管理的設備及數量:

甲方所屬配電站為________區________路_______KV供電的配電站,計______KV電壓等級,變比為:____KV/____KV,容量為____KVA(乾式)變壓器____台。

二、管理地址:________市________區________路________號。項目為:________。

三、管理範圍:

乙方管理範圍為甲方與供電部門所簽訂的供用電合同中責任分界點用户部份的配電站即________KV進線閘刀至________KV饋線開關出線樁頭(包括________KV饋線開關)。進出線(電纜)均不屬於委託管理範圍。

四、甲、乙雙方要求:

1.甲方要求:

1.1甲方委託乙方管理的配電站採用的設備定期巡視方式。經雙方約定為每週一次,並24小時全天候應急(到現場時間20-30分鐘左右)。

1.2乙方應指派的配電站巡視人員專人應定期抄錄有關儀表數據,記錄電壓、電流、電量等數值,每月提供一份《變配電站運行管理月報表》給甲方有關部門。甲方聯繫人________;乙方聯繫人________;

1.3乙方應負責對配電站按電業的設備運行管理標準進行規範管理,確保配電站的正常、安全運行,並保持站內環境整潔。乙方應每月根據甲方用電負荷情況提醒並協助甲方調整MD,若一年內發生二次應乙方未提醒甲方調整MD而造成甲方MD超限,乙方將承擔責任。加強力率管理,在用電負荷正常的情況下,儘量保持配電站力率正常。

1.4在合同期內,乙方按國家有關規定對所管理設備建立預防性電氣試驗計劃和維護計劃,甲方不再另行支付費用。

1.5乙方在巡視中發現的設備缺陷和事故隱患應及時通知甲方,書面提出處理建議,由甲方採取措施進行消缺排除,乙方協助配合並做好有關記錄。如甲方委託乙方進行消缺排除,雙方事先簽定委託協議,乙方可按實際消耗的材料和人工向甲方進行結算。

1.6配電站在運行中如發生事故,甲方應及時通知乙方,乙方協助甲方處理事故,並做好事故處理記錄。由非乙方管理過失原因造成的設備故障處理,甲方可委託乙方處理事故,雙方事先簽定委託協議,乙方可按實際消耗的材料和人工向甲方進行結算。由乙方操作過失原因造成的,乙方應及時處理事故、負責修復,做好記錄,修復費用由乙方承擔。

1.7乙方的管理內容及標準均能符合國家相關職能部門(供電部門)的要求。

2.乙方要求:

2.1對委託管理的配電站,甲方應向乙方提供包括並不限於下述文件和圖紙。

2.1.1配電站平面佈置圖。

2.1.2配電站電氣主系統接線圖。

2.1.3配電站繼電保護展開圖。(包括各種保護、自切及進口繼電器的型號及説明書)

2.1.4變配電設備的電氣交接試驗報告。

2.1.5主要電氣設備(變壓器、斷路器、流變、壓變、監控系統終端等)使用説明書複印件。

2.1.6施工結束後的竣工圖。

2.1.7甲方與供電部門簽訂的供用電合同複印件。

2.1.8設計院確定的負荷等級及分佈情況。(設計説明書有關章節複印件)

2.2.1乙方在接受委託管理前,須對配電站進行全面檢查並審核電試繼保校驗報告及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資料。對發現的問題,包括但不限於設計、施工質量、設備、站本體建築、安全防護等方面的問題,以書面形式提交甲方。對影響安全運行的,甲方應及時進行整改和補充,否則由此而引發的事故,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2.2.2為了便於和供電部門的聯繫,乙方須對配電站設備按供電部門的要求重新進行命名,並將帶有設備命名的系統圖送交一份給甲方存檔。

2.2.3甲方應配齊配電站應有的試驗合格的安全用具及消防器材,並按電業規定定點放置。

2.2.4配電站投運前,為確保配電站運行信息的及時交流,甲方應設專用分機,聯繫通道應暢通。

2.2.5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停電,應書面寫明日期和停電時間,提前24小時交給乙方巡視人員。設備停電由乙方巡視人員負責操作,恢復送電時,甲方應再通知乙方巡視人員操作送電。緊急停電,甲方對口專業人員可以直接下令乙方操作。乙方巡視人員應記下操作命令,如無錄音電話,操作後甲方發令人應對記錄的操作命令及時籤認。

2.2.6乙方巡視人員無法現場處理的設備缺陷或事故隱患,甲方在接到乙方的報告後應及時提出處理意見。乙方也可受邀參與討論,由甲方決策並付之實施。

2.2.7出入配站:甲方人員要進入無人值班配電站,應通知乙方派員陪同進入,並履行登記手續。

五、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1甲方根據企業經營及維修等要求,有權決定配電站部分或全部停電。

1.2甲方可隨時瞭解配電站運行情況。

1.3巡視人員有越出職責範圍,影響甲方企業經營行為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撤換該人員。

1.4甲方應當為乙方進行有效管理創造條件並提供方便。

1.4.1提供巡視所需的設施。

1.4.2為出入甲方配電站提供方便。

1.5甲方如需變更所委派的與乙方業務對口的專業人員,應提前通知乙方。

2.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2.1乙方有權取得甲方委託管理的配電站相關的技術資料和圖紙。

2.2對有可能影響配電站安全運行的設備、元件、器材,乙方有權提出由甲方進行改進或調換。

2.3乙方應編制與配電站有關的運行規程和相關管理制度。

2.4乙方應根據甲方委託管理合同,就配電站運行安全等問題與供電部門進行業務聯繫。

六、管理費用:

1.管理費:每月管理費_______元(含預防性電氣試驗費)。

七、支付方式:

1.甲方支付方式為按每(月、季)支付一次。

2.具體支付日期為:每個月_______日前。

3.甲方以支票支付或以轉賬形式將該期管理費用付入乙方銀行賬號。

(乙方開户行:________,乙方銀行户名:_________,乙方銀行賬號:__________)。

八、本合同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管理期限為:_____年。

九、違約責任:

1.甲方如於合同規定的委託管理期限屆滿前終止委託,甲方承擔違約責任,應支付給乙方違約金。違約金為甲方單方面終止委託月份至合同屆滿各月的管理費金額再加上2個月的管理費金額。

2.乙方如於合同規定的委託管理期限屆滿前退出管理,乙方承擔違約責任,支付給甲方違約金,違約金為乙方單方面終止管理月份至合同屆滿各月的管理費金額再加2個月的管理費金額。

3.甲方如不能按約定日期支付管理費用,連續超過3個月,應向乙方説明原因,以便得到乙方的諒解。

4.因乙方管理原因造成的停電、設備損壞(站內),給甲方帶來直接經濟損失,乙方除負責搶修損壞的電氣設備外,損壞修復費用由乙方承擔。

5.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甲方對_______________項目管理終結,本合同自然終止,此種情況不受違約責任約束。

十、合同爭議、更改、補充及終止:

1.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雙方發生爭議,由雙方本着互諒互讓的原則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雙方可同意提交上海市仲裁委員會,按照該會仲裁規則和程序進行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經雙方協商一致,可對本合同條款進行修訂、更改或補充,以書面為準,並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合同規定的管理期限屆滿時,本合同自然終止。如欲續訂合同,須在期滿前2個月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

十一、其他事項:

1.本合同內容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解決,可以簽定補充協議或另加附頁。

2.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3.本合同對甲、乙雙方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本合同經雙方蓋章簽字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5.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方各執一份,副本一式二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一份。

十二、附件:

1.變配電設備設施維保作業規程。

2.變配電設備設施巡視作業規程。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人(簽字):______乙方代表人(簽字):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交配電設備設施委託管理合同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概述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規定,本着真誠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就乙方向甲方提供IDC業務服務達成以下協議

二、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在簽訂本協議時,乙方需向甲方提供其營業執照副本、乙方經辦人身份證、國家主管部門核發的有效許可證。由甲方審核後,對上述有效證件以複印件方式留存。

2.乙方為甲方提供服務器、_________的專用機房(_________機房)、標準機架、標準電源、網絡端口及IP地址等網絡資源,用於甲方的網絡設備(服務器等)接入國際互聯網(INTERNET),服務品質需滿足相應《服務品質保證協議》的標準。

3.依照本協議,在乙方向甲方提供任何服務時,若乙方或其代理商需移動、使用、複製、修改、翻譯、分發或是與其他的物品(軟件、硬件及其他物品)組合使用甲方的軟件、硬件和其他物品(此三項以下統稱為物品)時,需得到甲方的書面同意後方可執行;但若遇到緊急情況可在甲方知情的情況下,乙方提供相應的服務,但是必須保證甲方委託管理的物品能正常運行,並在事後24小時內書面通知甲方。

4.如果乙方由於使用這些物品而造成的侵權行為,乙方承擔全部的法律責任。

5.服務器在機房託管期間,如因碰撞、靜電、偷盜、供電不穩定等管理不善的原因對甲方造成了損害,乙方承擔全部損失並賠償甲方。

6.乙方消除非甲方人為操作失誤或錯誤所出現的故障。

三、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租用乙方的專用機房,標準機架,通信端口及IP地址並對其擁有使用權,甲方對其自行購買的設備擁有所有權。

2.甲方在簽約後應及時將其託管設備的清單、資料及相應的技術參數,提供給乙方。

3.甲方按照本協議規定的條款及時足額向乙方支付有關費用。

4.甲方需遵守《數據中心客户管理制度》(見附件二)。

5.甲方應以與因特網服務有合理關聯的一切合法方式及商業目的使用IDC服務,如因違反國家現行規定而導致乙方受損失時,甲方應承擔全部責任。

四、服務項目及費用

1.甲方採用如下方式進行主機託管業務。

2.服務器託管:服務器台數_______;空間(U)_______;端口_______;服務期限(月)_______;總價(大寫____________)

3.端口配置:乙方免費提供給甲方_________個共享端口。

地址:乙方免費提供給甲方個固定IP地址,IP地址為:_______________(此IP地址也許會有變化,以實際分配的IP為準)

5.本協議有效期限內甲方向乙方支付的費用總計為_________元人民幣(共計大寫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五、支付方式

自本協議生效後,甲方以支票方式向乙方支付費用,甲方採用如下方式作為其費用的結算和支付方式: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付____________元。

六、協議期限

本協議有效期(即乙方向甲方提供服務期):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始,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總計_____個月

七、協議的變更與終止

1.在協議有效期限內,雙方均應嚴格遵守協議文本中的各項條款,不得無故終止協議,否則將由協議終止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及由此造成對方的相關經濟損失。

2.簽約雙方可在協議到期前_________個月協商續簽主機託管協議。

3.在協議有效期限內,甲方若需變更其主機託管服務的內容,該行為所涉及的服務內容、費用以補充協議書的形式簽訂,補充協議書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協議終止後,甲方所欠乙方的所有費用仍應按協議規定支付。

八、聯繫人

甲、乙雙方應指定專人負責協調,接發信函、發票及雙方互通的其他材料和備件,負責書面通知乙方改變已約定的項目等工作;同時甲方應指定聯繫人負責服務器及其他網絡設備的安裝與調試。甲方變更聯繫人應當及時通知乙方。

甲方聯繫人: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聯繫人: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違約責任

1.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協議中的任何一款均視為違約。任何一方在收到對方的具體説明違約情況的書面通知後,如確認違約行為實際存在,則應在二十日內對違約行為予以糾正並書面通知對方;如認為違約行為不存在,則應在二十日內向對方提供書面異議或説明,在此情況下,甲乙雙方可就此問題進行協商,協商不成的,按本協議爭議的解決條款處理,違約方應承擔因自己違約行為而給守約方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2.在協議期間,雙方均應遵守協議並不得無故終止,否則違約方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並承擔由此引起的對方的損失,具體違約金額為本協議金額未履行部分的20%。

3.在協議期間,甲方逾期未交納本協議約定費用,乙方有權要求補交費用並可以按照所欠費用每日收3‰的違約金。甲方如超過收費約定期限30日仍不交納本協議約定費用及違約金的,乙方可以暫停向甲方提供IDC業務服務。甲方在乙方暫停服務60日內仍未補交本協議約定費用和違約金的,乙方可以單方面終止本合同,並可以依法追繳欠費和違約金。

4.由於乙方服務中斷或其他對甲方造成的損害,乙方賠償金額最多不超過_________元。

十、免責條款

甲、乙雙方明確因地震、颱風、水災、火災、戰爭以及其他不能預見並且對其發生和後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導致甲乙雙方或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協議的有關義務時,遭遇不可抗力的一方不承擔違約責任;同時因不可抗力引起電力、通信不穩定等因素而造成的設備故障及損失乙方不承擔違約責任。但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或雙方應於不可抗力發生後15日內將情況書面告知對方,並提供有關證明。在不可抗力影響消除後的時間內,一方或雙方應當繼續履行合同。但若在台風、水災和火災發生時,一方明顯的搶救不力而給對方方造成的損失,不在免責條款內。

十一、保密

1.雙方同意在本協議期限內或之後

(1)只為本協議目的而使用屬於對方的保密資料

(2)在未得到對方書面同意之前,不將對方的保密資料披露給第三方,否則視為違約,違約方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並承擔由此引起的對方的損失,具體違約金額為額最多不超過_________元。

2.本協議中,保密資料是指任何一方所有的與披露方現有的潛在的業務、運營或財務狀況直接或間接有關的書面、演示、電子、或其他形式的資料(包括:價格、市場營銷計劃、客户名單、相關數據等);但不包括以下資料:

(1)為公眾所知的;

(2)接受方通過沒有保密義務的獨立渠道合法獲得的資料;或

(3)接受方在本協議保密條款簽訂之前已經知道的資料。

十二、爭議的解決

對於因本協議而發生的任何爭議,雙方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方有權向本協議簽約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三、適用法律

本協議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本合同一共兩份,附件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交配電設備設施委託管理合同 篇3

甲方(受援學校):

聯繫方式:

地址:

乙方(支援學校):

聯繫方式:

地址:

為貫徹落實國家、省、市關於促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的要求,為促進全市義務教育學校優質均衡發展,經甲方與乙方共同協商,雙方就委託管理(合作辦學)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委託管理(合作辦學)性質及方式

本協議所謂委託管理(合作辦學),即在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的前提下,在市教育局領導和支持下,乙方支持甲方辦學,由乙方向甲方選派具備資質的優秀管理人員和師資隊伍,並根據本協議規定,雙方分別享有相應的權利、承擔相應的責任、履行相應的義務,共同推進甲方實現優質發展。

二、委託管理(合作辦學)期限

1、委託管理(合作辦學)期限為_______年。

2、本協議有效期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3、甲方所屬區教育局每年對委託管理工作進行一次全面考核;考核不合格或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協議不能執行的,雙方協商後予以解決。

三、委託管理(合作辦學)目標

乙方支持甲方,雙方共同努力,用_______年時間,促進甲方辦成一所辦學理念明晰、管理水平較高、教育教學質量突出、辦學特色鮮明、社會認可度高的優質品牌學校。

四、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主動發展願望強,幹部、教師有促進學校優質發展的積極性和自覺性。

2、積極配合乙方開展委託管理工作,為乙方實施委託管理工作營造良好的環境和條件。

3、擁有對學校資產(包括校園、校舍以及甲方投資形成的各類教學設備、設施)的所有權。甲方負責學校校舍及辦學設施設備日常維護、改造費用。甲方負責完成各項設施設備的配置,確保所需資金。辦學標準如有特殊需求,經甲、乙雙方協商後申請立項由甲方予以解決。

4、按照相關規定,提供項目所需專項經費,確保該專項經費用於支持委託管理工作。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具有支持、幫助甲方優質發展的高度使命感和責任心。

2、協議有效期內,選派並保證有_______名以上優秀管理人員或教師定期或不定期在甲方工作,且管理人員不少於_______人。

3、按照相關規定,有獲取合理報酬的權利。

4、幫助甲方提升辦學理念,探索建立現代學校制度,規範學校治理行為,提升學校治理水平。

5、指導甲方開展基於學科、課堂、校本的各項研修活動,健全研修制度,加強學科建設,深化教學研究,提升教師教學水平及教育科研能力

6、依據甲方教師隊伍建設需求,為甲方學校教師的專業發展提供相應的培訓與指導。

7、利用自身資源支持指導甲方開發開設特色課程。

8、指導甲方開展教育改革實驗,推進甲方品牌學校建設,打造特色學校。

9、利用自身資源為甲方學生提供校外活動場地設施,協助開展學生實踐教學活動。

五、委託管理項目履行的計劃、進度

1、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乙方幫助甲方項目學校完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乙方幫助甲方項目學校完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乙方幫助甲方項目學校完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經費管理與使用、報酬的支付方式及時限

1、補助委託管理工作專項經費每年_________元,由甲、乙雙方共同管理與使用,按照相關規定執行。

2、甲方及時向乙方支付委託管理工作報酬,採取__________________方式支付。

七、解除協議

1、如一方提前解除協議,須提前_________個月告知對方,經雙方協商並報市、區教育局同意後方可解除協議。

2、雙方都必須認真履行本協議內容,如有違反本協議實質內容的即視為違約。

八、其它事項

1、本協議未盡事宜或者在履行過程中遇到其他問題,由雙方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有必要,可簽訂補充條款

2、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報送甲、乙雙方主管區教育局各一份,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法人代表(簽字):

簽訂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公章):

法人代表(簽字):

簽訂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交配電設備設施委託管理合同 篇4

甲方(委託人):____________住宅區業主管理委員會

乙方(受託人):____________________物業管理公司

為加強_________住宅區物業管理,保障區內房屋和公用設施的正常使用,為業主創造優美、整潔、安全、方便、舒適、文明的居住環境,根據《深圳經濟特區住宅區物業管理條例》(以下簡稱住宅區條例)及其配套實施細則(以下簡稱住宅區細則)和市政府有關規定,經雙方充分協商,同意簽訂本委託管理合同,以便共同遵守。合同書面如下:

一、委託管理範圍及內容

(一)甲方將位於_________區_________路的_________住宅區範圍內的物業委託給乙方實行統一管理,綜合服務,承包經營,自負盈虧。

(二)管理事項包括:

1.房屋的使用、維修、養護;

2.區內公用設施、設備及場所(地)(消防、電梯、機電設備,路燈、連廊、自行車房(棚)、園林綠化地、溝、渠、池、井、道路、停車場等)的使用、維修、養護和管理;

3.清潔衞生(不含垃圾運到中轉站後的工作);

4.公共生活秩序;

5.文娛活動場所;

6.便民服務網點及住宅區內所有營業場所(不含肉菜市場);

7.車輛行駛及停泊;

8.住宅區檔案管理;

9.政策規定由物業管理公司管理的其他事項。

二、委託管理原則

以社會效益、環境效益為主,經濟效益為輔,相互促進,體現為業主提供優質服務和責、權、利相統一原則。

三、委託管理形式

確定管理目標、經濟指標,實行風險抵押經濟承包責任制。

四、委託管理期限委託管理期限為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五、雙方責任、權利、義務

(一)甲方責任、權利、義務

1.依照住宅區條例和本合同規定將________住宅區委託乙方實行物業管理;

2.監督乙方對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的合理使用,並按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管理辦法撥付給乙方;

3.按市政府規定的比例提供商業用房(總建設面積的0.5%)________平方米給乙方,按商品房租金標準租賃租用,並負責辦理使用手續;

4.給乙方提供管理用房________平方米(其中辦公用房________平方米,員工宿舍________平方米),按微利房租金標準租用;

5.負責向乙方提供本住宅區工程建設竣工資料一套並在乙方管理期滿時予以收回;

6.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規定內容所進行的管理和經營活動;

7.對乙方的管理實施監督檢查,每半年一次考核評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有權終止合同;

8.負責確定本住宅區管理服務費收費標準;

9.委託乙方對違反住宅區條例和住宅區細則以及業主公約的行為進行處理:包括予以罰款、責令停工、責令賠償經濟損失,以集水、停電等措施對無故不繳有關費用或拒不改正違章行為的責任人進行催交、催改;

10.協助乙方做好宣傳教育、文化活動和物業管理工作;

11.政策規定由甲方承擔的其他責任。

(二)乙方責任、權利、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實際情況,制訂本住宅區物業管理辦法;

2.根據住宅區內大、中修的需要制訂維修方案,報甲方審議通過後,從公用設施專用基金中領取所需的維修經費;

3.接受甲方對經營管理過程中財務賬目的監督並報告工作,每月向甲方和區住宅管理部門報送一次財務報表,每三個月向全體業主張榜公佈一次管理費收支賬目;

4.對住宅區的公用設施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其使用功能,乙方如在住宅區內改擴建完善配套項目,須報甲方和有關部門批准後方可實施;

5.乙方須本着高效、精幹的原則在本住宅區設置管理處;

6.建立本住宅區物業管理檔案並負責及時記載有關變更情況;

7.負責測算住宅區管理服務費收費標準並向甲方提供測算標準與依據;嚴格按照甲方審議通過的收費標準收取,不得擅自加價。每三個月向區住宅管理部門繳交一次50%商業用房的租金,作為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的回收;

8.有權依照甲方委託和業主公約的規定對違反業主公約和住宅區管理法規政策的行為進行處理;

9.在管理期滿時向甲方移交全部專用房屋及有關財產、全部物業管理檔案及有關資料;

10.開展卓有成效的社區文化活動和便民服務工作;

11.有權選聘專營公司承擔住宅區物業管理的專項業務並支付費用,但不得將住宅區物業管理的整體責任及利益轉讓給其他人或單位。

六、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

(一)各項管理指標執行《深圳經濟特區住宅區物業管理標準》及市、區住宅管理部門規定的各項標準,要求住宅區在乙方接管後_______年內達到_______標準。

(二)確保年完成各項收費指標_______萬元,合理支出_______萬元,乙方可提成所收取管理費的_______%作為經營收入。

七、風險抵押

(一)乙方在合同簽訂之日起三日內向甲方一次性支付人民幣_______元,作為風險抵押金;

(二)乙方完成合同規定的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甲方在合同期滿後三日內退還全部抵押金及銀行活期存款利息;

(三)如由於甲方過錯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由甲方雙倍返還抵押金並賠償乙方經濟損失;

(四)如由於乙方過錯致使合同不能履行,乙方無權要求返還抵押金,並應賠償甲方經濟損失。

八、獎罰措施

(一)在各項管理目標、經濟指標全面完成的前提下,管理費如有節餘,甲方按節餘額_______%獎勵乙方。

(二)如該住宅區被評為全國、省、市文明住宅小區,甲方分別獎勵乙方人民幣_______元(全國)、_____元(省)_______元(市);獲得上級部門單項獎或有關榮譽的獎金另訂;如在乙方管理期間,由乙方獲得的文明小區稱號被上級部門取消,則乙方應全部返還上述獎金及銀行活期存款利息。

(三)如果甲方不完成應負的合同責任,由此而影響乙方承包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或給乙方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甲方應當給予補償或承擔相應責任;

(四)如果乙方沒有完成合同責任或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甲方應當責成乙方限期改正,情節嚴重的處以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至_______元的罰款,直至終止合同,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五)由乙方管理不善或重大失誤,造成住户經濟損失或生活嚴重不便的,應當賠償甲方或業主及使用人的經濟損失(以市住宅主管部門的鑑定結論為準)。

九、合同更改、補充與終止

(一)經雙方協商一致,可對本合同條款進行修訂更改或補充,以書面合同為準;

(二)合同規定的管理期滿,本合同自然終止,各方如欲續訂合同,須於期滿前六個月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

(三)合同終止後,乙方可參加甲方的管理招標並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承包管理,但根據住宅區條例和住宅區細則規定被取消優先承包管理資格的除外。

十、其他事項

(一)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颱風、洪水、地震等),造成經濟損失的,雙方應相互體諒,共同協商,合理分攤。

(二)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附件1、2、3、4、______、______為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

(三)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和區住宅管理部門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雙方如對合同發生爭議,協商不成的,提請市住宅主管部分或區住宅管理部門調解,或由深圳中級人民法院裁決。

(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

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

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住宅區業主公約

為加強住宅區各類物業管理,保障本住宅區物業的安全與合理使用,維護住宅區的公共秩序,創造良好的生活環境,同意簽訂本公約,並共同遵守。

一、本住宅區情況

1.地點______________區______________路

2.總佔地面積:______________平方米;

3.總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其中;住宅_________平方米,非住宅______________平方米(商業用房_________平方米,其他_________平方米),

4.樓宇______棟_____套;其中:高層樓宇_____棟_____套多層樓宇_________棟_________套;

5.業主數量:_________個;

6.管委會財產:

(1)公用設施專用基金:_________元;;

(2)物業管理用房________平方米,其中:管委會________平方米,物業管理公司_________平方米;

(3)商業用房_________平方米;

(4)其他:

7.公用設施及公共場所(地)狀況:

(1)道路:車行道_________平方米;人行道_________平方米;

(2)園林綠化地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3)教育設施:中學_______所,建築面積_______平方米;國小_______所,建築面積_______平方米;幼兒園________所,建築面積___平方米;

(4)文體設施:文娛活動中心______個,建築面積______平方米,網球場____________個,佔地面積____________平方米;門球場____個,佔地面積___平方米;游泳池______個,建築面積______平方米;兒童遊樂場所______個,佔地面積______平方米;

其他:a.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路燈______盞;庭園燈______盞;其他燈:a.__________________b.__________________

(6)污水檢查井______個,排污管______米;雨水檢查井______個,雨水管______米;化糞池______座;明溝___________米;暗溝______米;

(7)消防水泵頭接口______個;

(8)停車場______個,總佔地面積______平方米,車位______個;

(9)綜合樓______座,建設面積______平方米,其中:

(10)肉菜市場______個,建築面積______平方米;

(11)郵電局(所)______個,建築面積______平方米;

(12)影劇院______座,建築面積______平方米;

(13)醫院______座,建築面積______平方米;

(14)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上所有公用設施和公共場所(地)有______、______、______項已竣工交付使用,有______、______、______項尚未竣工或交付使用,預計______年______月可交付使用。

8.其他事項:

二、業主大會召集和決定住宅區重大事項的方式

1.業主大會的召集:

(1)第一次業主大會在住宅交付使用且人住率達到50%以上時由區住宅管理部門會同開發建設單位或其委託的物業管理公司按法定程序和形式召集,選舉產生管委會。

a.由區住宅管理部門牽頭與開發建設單位或其委託的物業管理公司組成業主大會籌委會(以下簡稱籌委會),籌委會可邀請市住宅主管部門及其他有關部門、單位的人員參加;

b.籌委會根據有關法規規定,在充分徵求業主的意見後提出管委會委員候選人名單,並作好大會議程、資料準備等工作;

c.籌委會在業主大會召開十四天前將大會召開日期、地點、內容、方式程序及管委會候選人名單等在住宅區內公告;

d.籌委會主任按規定的程序主持業主大會,選出第一屆管委會委員,完成大會各項議程;

e.第一屆管委會產生後,經市政府社團登記部門核准登記成立、依法行使各項權利;

f.住宅所有投票權的已人住業主,均應按籌委會公告要求,按時出席業主大會,參加投票,行使法定權利,承擔法定責任;

g.各業主明白如不出席業主大會並參加投票表決,將由自己承擔由此而產生的一切後果。

(2)管委會成立後,負責召集此後的業主大會,並每年至少召開一次。

經持有10%以上投票權的業主提議,管委會應於接到該項提議後十四天內就其所指明的目的召開業主大會。

管委會應於召開業主大會七天前將會議地點、時間、內容、方式及其他事項予以公告。業主大會由管委會主任主持,如管委會主任缺席,則由管委會副主任主持。

2.業主大會必須有已人住業主中持有50%以上投票權的業主出席才能舉行;如經已入住業主中持有50%以上投票權的業主決定,可以推遲召開業主大會。

3.業主大會的出席人數達到法定人數時,在會上提出的一切事項,由出席會議的業主表決,以過半數通過。表決可採用書面投票或其他形式。如遇票數相等,則會議的主持人除可投一票普通票外,還可投一票決定票。

4.大會投票實行住宅房屋一户一票;一百平方米以上的非住宅房屋每一百平方米的建設面積為一票,一百平方米以下有房地產權證書的非住宅房屋每證一票。

5.在業主大會上,業主應親自或委託代表投票。委託代表投票,必須於會議召開前一天或管委會主任批准的時間內,向管委會出具授權委託書,否則該項委託無效。授權委託書必須有業主簽字。如業主為法人,則須蓋該法人公章。

6.業主可以一棟或數棟樓房為單位,推選樓長,作為推選人的共同代表,參加業主大會,並行使業主的其他物業管理權利。

三、業主的權利、義務

(一)業主的權利

1.依法享有對自己所擁有物業的各項權利;

2.依法合理使用房屋本體公用設施(樓梯、通道、電梯、上下水管道、加壓水泵、公用天線、陽台、消防設備等)和住宅區公用設施和公共場所(地)(道路、文化娛樂場所、體育設施、停車場、單車房等)的權利;

3.有權按有關規定在允許的範圍內進行室內裝修、維修和改造;

4.有權自己或聘請他人對房屋自用部位的各種管道、電線、水箱以及其他設施進行合法維修養護;

5.有權根據房屋的外牆面、樓梯間、通道、屋面、上下水管道、公用水箱、加壓水泵、電梯、機電設備、公用天線和消防設施等房屋本體公用設施的狀況,建議物業管理公司及時組織維修養護,其費用從住宅維修基金中支出;

6.有權根據住宅的道路、路燈、溝、渠、池、井、園林綠化地、文化娛樂體育設施、停車場、連廊、自行車房(棚)等住宅區公用設施及公共場所(地)的狀況,建議物業管理公司及時進行維修養護,其費用從管理服務費中支出;

7.有權要求物業管理公司對住宅區內各種違章建築、違章裝修以及違反物業管理規定的其他行為予以制止、糾正;

8.有權參加業主大會,並對住宅區的各項管理決策擁有表決權;

9.有權對本住宅區物業管理的有關事項管委會、物業管理公司提出質詢,並在三日內得到答覆;

10.有權要求管委會和物業管理公司按照市政府規定的期限定期公佈住宅區物業管理收支賬目;

11.有權對住宅區的物業管理提出建議、意見或批評,可要求管委會對物業管理公司的違反合同或有關規定的行為進行干預、處罰;

12.有權會同其他業主就某一議題要求管委會召集業主大會;

13.有權就本住宅區的物業管理向市住宅主管部門和區住宅管理部門投訴或提出意見與建議;

14.有權要求毗連部位的其他維修責任人承擔維修責任,對方不維修的,可要求物業管理公司代為維修養護,並按規定分攤維修費用。

(二)業主的義務

1.在使用、經營、轉讓其名下物業時,應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

2.在使用住宅區物業時,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1)未經市政府有關部門批准,不得改變房屋結構、外貌和用途;

(2)不得對房屋內外承重牆、樑、柱、樓板、陽台、天台、屋面及通道進行違章鑿、拆、搭、佔;

(3)不得堆放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等物品,但自用生活性燃料外;

(4)不得利用房屋從事危害公共利益的活動;

(5)不得侵害他人的正當權益。

3.業主如需將其住宅裝修,必須遵守《深圳市住宅裝修管理規定》,並填寫裝修申請表,報物業管理公司審查批准後方可施工,接物業管理公司管理、監督;

4.房屋室內部分以及供電、供水、供氣等分户表後部分(往用户方向)和表前至第一個閥門部分用户負責維修養護;

5.凡房屋及附屬設施有影響市容或者可能危害毗連房屋安全及公共安全的,按規定應由業主單獨或聯合修繕的,業主應及時進行修繕。拒不進行修繕的,由管委會授權物業管理公司修繕,其費用由業主承擔;

6.業主應自覺維護公共場所的整潔、美觀、暢通及公用設施的完好,不得在任何公共場所違章搭建任何建築物或堆放、懸掛、棄置物品、垃圾,不得損壞、拆除、改造供電、供水、供氣,通訊、交通、排水、排污、消防等公用設備;

7.在住宅區內不得有下列行為:

(1)踐踏、佔用綠化地;

(2)佔用樓梯間、通道、屋面、平台、道路、停車場、自行車房(棚)等公用設施而影響其正常使用功能;

(3)亂拋垃圾、雜物;

(4)影響市容觀瞻的亂搭、亂貼、亂掛等;

(5)損壞、塗劃園林藝術雕塑;

(6)聚眾喧鬧;

(7)隨意停放車輛和鳴喇叭;

(8)發出超過規定標準的嗓音;

(9)排放有毒、有害物質;

(10)經營鍛造、鋸木、建築油漆、危險品、殯儀業以及利用住宅開舞廳、招待所等危害公共利益或影響業主正常生活秩序的行業

(11)妨礙他人合法使用公用設施及公共場所(地);

(12)法律、法規及市政府的規定禁止的其他行為。

8.對本住宅區物業管理公司人員在出示工作證(牌)或有關證明後,在合理時間內(上午11;45—12:45,下午6:00—7:30)進人本住宅區任何樓宇內部及其公共部位進行檢查、維修、養護或檢查業主公約的有關條款是否得到遵守和實施的巡視行為,業主應提供方便,不得拒絕或阻撓;

9.按規定繳納應支付的管理服務費和住宅維修基金等;

10.業主應同時遵守下列城市管理法規、規定,並承諾接受管委會或物業管理公司據此而進行的管理及處罰:

(1)深圳經濟特區住宅區物業管理條例及其實施細則;

(2)深圳市公共衞生管理條例;

(3)深圳市園林綠化管理條例;

(4)深圳市環境噪聲管理暫行規定;

(5)深圳經濟特區房屋租賃管理條例;

(6)深圳市消防管理暫行規定;

(7)深圳市人民政府關於禁止在市區飼養家禽家畜的通告

(8)深圳市人民政府關於禁止在特區內銷售燃放煙花爆竹的通告;

(9)深圳市住宅裝修管理規定;

(10)其他有關住宅區物業管理的法律、法規及政策規定。

11.業主應承諾自己與其他非主使用人建立合法使用、修繕、改造有關物業的法律關係時,告知對方並要求對方遵守住宅物業管理規定和本業主公約中的有關規定條款。

四、業主應付的費用

1.業主應按月到物業管理公司繳納管理服務費。管理服務費的標準是:開發建設單位自行或委託物業管理公司管理期間,執行市物價主管部門和市住宅主管部門批准的收費標準;管委會成立後,由其根據本住宅區的實際情況制訂,並交業主大會通過後實施。管理服務費的用途:住宅區的通道、路燈、溝、渠、池、井、園林綠化地、文化娛樂體育場所、停車場、連廊、自行車房(柵)等公共設施和公共場所(地)的管理、維修、養護。

2.業主應按月到物業管理公司繳納住宅維修基金。住宅維修基金的標準是:o.5元/平方米。由物業管理公司以房屋本體為單位設立專賬代管,用於房屋的外牆面、樓梯間、通道、屋面、本體主上下水管道、公用水箱、加壓水泵、電梯、機電設備、公用天線和消防設施等房屋本體公用設施的維修、養護。

3.業主如進行室內裝修,則應在辦理申請手續時按有關規定繳納裝修押金,裝修完工後由物業管理公司進行檢查,如無違章情況則予以返還,否則不予返還。

4.業主如請物業管理公司對其自用部位和毗連部位的有關設施、設備進行維修、養護,則應支付有關費用。

5.業主使用本住宅區有償使用的文化娛樂體育設施和停車場等公用設施、公共場所(地)時,應按規定繳納費用。

五、違約責任

1.違反業主義務中第2、6、7款規定的,物業管理公司有權制止,並要求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進行強制恢復,包括採用停水、停電、停氣等催改措施;造成損失的,有權要求賠償。

2.業主進行室內裝修,如違反《深圳市住宅裝修管理規定》,按其中有關規定處理。

3.業主如延期繳納應交的管理服務費、住宅維修基金以及有關賠償款、罰款等費用的,處以每日千分之三的滯納金;無正當理由超過三個月不交的,物業管理公司可採取停水、停電、停氣等催繳措施。

4.業主無理拒絕、阻撓物業管理公司對房屋本體公用設施和區內公共場所、公用設施的檢查、維修、養護以及其他正常管理活動由此造成損失的,應賠償損失。

六、其他事項

1.本業主公約由前期物業管理單位如實填寫第一條“本住宅區情況”後印制,並在本住宅區人住率達到30%後組織已人住業主簽訂。

2.本業主公約已人住業主中持有過半數以上投票權的業主簽訂後生效。已生效的業主公約對本住宅區所有業主和非業主使用人具有約束力。

3.業主大會可以依法根據本住宅區的實際情況對本業主公約進行修改補充,並報市住宅主管部門和區住宅管理部門備案。修改補充條款自業主大會通過之日起生效,無須經業主重新簽訂。

修改補充條款不得與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規定相牴觸,否則區住宅管理部門有權予以糾正或撤消。

4.本業主公約一式二份,業主和物業管理公司各執一份

業主(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物業管理公司(蓋章):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名下物業:住宅:________棟_______房

商業用户________棟______房(店、鋪)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宅區業主管理委員會章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________住宅區業主管委員會(以下簡稱本管委會)是根據《深圳經濟特區住宅區物業管理條例》(以下簡稱住宅區條例)和《深圳經濟特區住宅區物業管理條例實施細則》(以下簡稱住宅區細則)的有關規定成立的代表本住宅區全體業主合法權益的社會團體,經市政府社團登記部門依法核准登記後,取得社會團體法人資格。本管委會的一切合法權益受國家法律保護。

第二條本管委會接受社團登記管理部門、市住宅主管部門和區住宅管理部門的領導,執行國家、省、市有關物業管理的法律政策規定。

第三條本管委會代表本住宅區全體業主的合法權益,以科學、民主、合法的管理手段,保障住宅區物業的合理使用,維護住宅區的公共秩序,創造整潔、優美、安全舒適、文明的居住環境。

第二章管委會的產生及職權

第四條本管委會由本住宅區業主大會選舉起產生,向業主大會負責並報告工作,接受業主大會和市、區住宅管理部門的監督。

第一屆管委會的產生:由區住宅管理部門會同開發建設單位或其委託物業管理公司組成籌委會,提出管委會候選人名單,提交第一次業主大會選舉通過。

第五條本管委會設委員_________名,其中主任一名,副主任_________名,執行祕書_________名。執行祕書負責處理管委會日常事務。

管委會主任、副主任由管委會在其委員中選舉產生。

管委會執行祕書由管委會聘任,如聘任非本住宅區業主提任執行祕書的,須由本人在本住宅區的直系親屬業主為其經濟擔保人。

管委會主任、執行祕書為專職或兼職。

第六條本管委會委使下列職權:

1.按照有關規定召集和主持業主大會;

2.審議決定住宅維修基金和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的使用;

3.採用公開招標或其他方式,聘請物業管理公司對住宅區進行物業管理並與其簽訂委託管理合同;

4.審查物業管理公司上年對本住宅區的管理計劃完成情況及其費用決算報告;

5.審議物業管理公司制訂的對本住宅區的年度管理計劃、住宅區配套工程和重大的維修工程項目;

6.審查並決定住宅區物業管理服務費的收費標準。

7.監督物業管理公司對本住宅區的物業管理工作,

8.執行業主大會通過的各項決議。

9.6項規定的事項,必須經業主大會批准。

第七條本住宅區的公用設施專用基金、住宅維修基金和管理服務費的收支賬目,管委會應每三個月至少公佈一次,接受業主的監督。

第八條下列人員經管委會決定並經業主大會批准後可獲得適當津貼;

1.管委會主任;

2.管委會執行祕書;

3.業主選舉的樓長;

4.管委會同意的其他人士。

第三章管委會會議

第九條管委會會議每兩個月至少召開一次。有三分之一以上的委員提議或主任、副主任二人以上認為有必要並書面陳述議題時,可召開管委會特別會議。

第十條管委會會議的召開提前七天將會議通知及有關材料送達每位委員。委員因事不能參加會議的,可以書面委託代表參加。

第十一條管委會會議由主任召集、主持,主任因故缺席時,由副主任主持。

第十二條管委會召開會議時,可以邀請政府有關部門、居民委員會、物業管理公司等單位的人員和承租人代表、其他非業主使用人代表參加會議,但上述人員沒有表決權。

第十三條管委會會議決定問題,採取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會議進行表決時,每一委員有一票表決權。委員可委託代表人行使表決權,但必須出具授權委託書。若表決中出現贊成票與反對票相同時,由主任或會議主持人投決定性一票。

第十四條管委會執行祕書必須作好每次開會的會議記錄,並由會議主持人簽署後存檔。

第四章管委會委員

第十五條本管委會委員由本住宅區業主大會在業主中選舉產生,委員人數為單數。管委會可聘請派出所、居民委員會等有關單位的人員以及承租人代表或本住宅區的非業主居民擔任管委會委員(以下簡稱聘請委員),其名額不得超過最終委員總數的三分之一。聘請委員擔任管委會主任的,應由為本住宅區業主的直系親屬作其經濟擔保人並經業主大會批准。

第十六條本管委會委員由熱心公益事業、責任心強、有一定的組織能力和必要的工作時間的成年人來擔任。

第十七條本管委會委員每屆任期三年,可以連選連任。

第十八條本管委會委員的撤換、減增由管委會會議通過後,提交業主大會投票決定。

第十九條有下列情形的人士不得擔任管委會委員,已經擔任的須停任委員並由下次業主大會追認:

1.已宣告破產;

2.因身體或精神上的疾病已喪失履行職責的能力;

3.未經管委會同意無故在管委會會議中連續缺席三次以上

4.以業主身份當選為委員,但已不再是業主;

5.以書面形式向管委會提出辭呈;

6.有違法犯罪行為的,

7.業主大會已將其罷免的。

第二十條任何委員停任或退任而不尋求連任時,必須在停任或退任後半個月內將由其管理、保存的本管委會的文件、資料、帳薄以及屬於本管委會的任何財產(動產,不動產)移交給本管委會。

第二十一條本管委會委員的權利,

1.選舉權、被選舉權和監督權;

2.對本管委會的建議和批評權;

3.參與本管委會有關事項的決策;

4.參加本管委會組織的有關活動。

第二十二條本管委會委員的義務:

1.遵守本管委會章程,

2.執行本管委會的決議,努力完成本管委會的工作;

3.積極參加本管委會組織的會議和活動;

4.向本管委會的工作提供有關資料和建議。

第五章管委會日常經費收支與辦公用房

第二十三條本管委會的經費來源是本住宅區的管理服務費。

第二十四條本管委會的經費開支包括:業主大會和管委會會議;購置設備;編印資料、購買書刊資料;國內外交往;有關人員津貼;日常辦公及其他項目的費用等。經費收支帳目(不包包括現金)由執行祕書管理,每月向管委會會議彙報,每年度向業主大會彙報。

第二十五條本管委會的辦公用房從公用設施專用基金購買的物業管理用房中劃出。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六條業主大會通過有關本章程的決議和細則都是本章。

第二十七條管委會的終止與解散:本管委會依照業主大會的決定或市社團登記部門、市住宅主管部門的決定終止或解散。

第二十八條本章程的解釋權屬管委會。

第二十九條本章程與有關法規不符時,按有關法規執行。

第三十條本章程經業主大會通過後生效。

附住户手冊

一、前言

二、簡介

三、物業管理

四、管理費用

五、設備及服務

六、裝修管理

七、人住前期的特別服務

八、業主及用户的其他責任

九、保安/安全

十、關於防盜門、窗安裝的有關辦法

十一、防火

十二、清潔

十三、衞生管理細則

十四、保險

十五、常用電話號碼

十六、結語

一、前言

為了便於業主/用户進一步瞭解小區管理公約的內容及運作情況,管理公司特編定此住户手冊,以供參考之用。小區住户手冊根據管理公約而制定,其目的在於保證小區所有業主及用户能有效地使用其購置之物業,而並非對業主及用户加以約束。管理公司將竭誠為各業主用户提供盡善盡美的管理服務。

二、小區簡介

小區佔地_________公頃,總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綠化面積_________平方米,綠化率為_________。物業管理公司以現代的意識、全方面的構思服務於業主,使業主在物業管理公司的服務下,充分享受舒適、寧靜、祥和的生活,創造出一個温馨、和諧、全新的花園式住宅。

1.按照建設國際化大都市的要求注意提高小區的整體居住環境質量。

2.注意加強物業管理,保持住宅小區建設整體環境和使廳功能長久良好。

3.實行超前管理,參照新加坡、香港的屋村式管理,使物業管理奠定良好的基礎,以優質高效的服務,得到廣大業主的認可。

4.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小區管理處主要負責如下工作:

(1)管理:具有嚴格的管理制度,做到違者必罰,獎罰分明。

(2)保安:小區有專門保安力量,實行24小時晝夜值班。

(3)清潔:保潔員定時清掃和清運垃圾,保持小區內地段衞生,做到地面無煙頭,無紙屑,無痰跡,無污印,垃圾清運採用塑料袋,以防垃圾清運時再污染。

(4)綠化:負責小區綠化,四季維護樹木、花草,修剪花木,維護綠化景觀。

(5)車輛交通管理:對機動車輛進入小區加以限制,保持小區寧靜的氣氛。

(6)有償服務:代請保姆,代為購物,代訂機票,接送孩子,照顧老幼、病殘,打掃客户衞生,成立老年活動中心等生活服務系列。

(7)有償中介服務:代業主出租、出售小區住房。

(8)設立便民的小型超市、便民商店等。

三、物業管理

1.管理公司

根據管理公約的條文,____________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已被委聘為小區之物業管理公司。

2.管理公司之代表權

管理公司有絕對的權力代表各業主及用户就有關管理本小區之一般事務與政府公共事業機構和團體進行磋商及處理有關問題。

3.公共地方及設施管理

管理公司根據管理公約條文所賦予的權力,將管理及負責所有公共地方、小區結構、電梯、泵房、綠化及其他公共設施及設備之保養、維修及管理。

4.管理職員

為提供完善之管理服務,管理公司僱有專業管理人員及專業維修承造商負責小區一切日常管理及維修事務。請各業主及用户切勿要求任何管理公司職員作私人性質服務,所有管理員工一律不準向業主、租户、住客或任何承造商收取管理賞賜或其他利益。

5.建議及投訴

任何人士若對小區環境及管理欲作出建議或投訴,請以書面形式通知管理公司。

6.小區管理處辦公時間

小區管理處辦公時間為上午09:00—12:00,下午13:30-17:30,在上述時間以外,小區監控中心仍有值班職員為客户服務。

管理公司電話(辦公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

管理處電話(二十四小時服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管理費用

1.管理費

管理費乃根據每年度之管理開支預算而制定,計有管理員工薪酬、税收、公共地方水電費、公共地方之清潔費用、公共設施維修費、法律及其他專業諮詢費用、小區保險、第三者保險及管理公司酬金等。管理費金額將根據日後實際支出需要而調整,調整前各業主將獲預先通知。

2.管理保證金及管理基金

各業主應於驗收其單位合格後,立即向管理公司支付數額相當於三個月的管理費用作為履約保證金。同時亦需支付數額相當於三個月的管理費作為管理基金,以支付日常性之管理維修開支。當管哩基金不足時,管理公司可發出通知,要求各業主增繳管理基金。各業主不得動用保證金或管理基金,作為抵扣管理公約內所指定各項應付費用。

3.繳付管理費

樓宇管理費於每月10日前繳付,管理公司為各用户專責管理本小區,任何租户延期繳交管理費,管理公司有權根據公約賦予的權力征收利息、催繳手續費用,甚至停止供應水、電及採取適當的法律行動追討。

付款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08:30—20:30

星期六、星期日及假期09:00—17:30

付款辦法:以支票或現金形式直接交往小區管理處。

4.管理費盈虧

小區之管理公約內訂明,如管理費不足以應付各項開支時,各業主須按比例繳付不足之數目,如有盈餘,則將會撥人下年度賬目。各業主與用户應相互協調使用期間的費用分攤比例,管理公司最終將以物業業主為法定負責人,而不涉人業主與用户之間之關係。

5.管理賬項

管理賬項以實報實銷方式處理,收入及支出賬項將按時向各業主/租户通知。各業主在繳足所有應付管理費用時,有權向管理公司索取有關賬單副本作為參考。

6.業權轉讓

如有更改或轉讓業權,原業主必須以書面形式通知管理公司,否則仍須負責該單位之管理費用。業權轉讓時,管理費保證金及管理基金,應按管理公司所指定應辦之妥善手續,轉讓予新業主名下。賣方業主自行安排向買方收回上述保證金及基金。

五、設備及服務

1.電力

各單位都已安裝獨立電箱、電錶及充足的電燈及插座。為安全起見,切勿令電力負荷過重,電線及插座若發現陳舊必須更換,任何電器工程必須由合格(指定)的電器技工進行。

2.供水

小區24小時供應冷、熱水。接駁洗衣機修理水嘴的工作必須由合格技工進行。自來水是利用水壓輸送到各單位的,因此即使是輕微的漏水亦足以引起水浸,外出時必須將水嘴關妥。若因漏水而令小區的公眾地方、設施或其他單位業主蒙受損失,該單位的業主必須負責維修及賠償。

3.煤氣

小區24小時保障煤氣氣源供應。接駁供氣設備的工作必須由合格(指定)的技工進行。系統若發生泄漏現象,須及時與管理處取得聯繫以免造成更大損失。

4.電話

小區已鋪設電話電纜直達各物業單位,用户可向管理中心申請接駁及安裝電話。

5.電梯服務

小區各樓宇備有先進的電梯,為客户提供24小時服務。

6.公共天線

各單位均設有電視公共天線插位。若需增加額外的天線插位時,可通過管理處安排保養承辦商安裝,而費用應由有關業主負擔。根據小區公約條文,所有單位均不得安裝任何室外天線。

7.消防系統

小區的消防設備含每層設置的消防栓,由管理員24小時值班,監察消防系統的運作。

六、裝修管理

1.政府法規、公約條文

用户在室內進行任何工程,必須事前確定該項工程是否牴觸有關政府部門之法例及管理公約條文,若所進行工程發生違反法規條文情況,用户須將改變部分恢復原面貌,直至有關方面滿意為止,其所需一切費用,概由該業主、用户自付。在此法規條文方面的資料,業主可先向管理公司問詢。

2.用户在單位內施行各類裝修工程必須確保不影響樓宇結構和原有系統,並須書面通知管理處,提交有關裝設計圖及向有關政府部門申請,待申請批准及繳納裝修按金及第三者保險後,方可開工。

3.裝修保證

(1)裝修按金——此按金由管理公司按單位面積制定,並由管理公司保存,作為保障裝修期內,承辦商或其工作人員對小區物業或其他單位造成破壞、損耗、塗污時作適當處理。工程完成後,經管理公司檢查完畢,才會按實際情況作全部或部分發還。

(2)第三者保險——為減少在裝修時發生意外所導致損失,承辦商應購置工程期間第三者保險,金額方面由管理處視其單位及工程大小評定。

4.裝修規則

(1)提供足夠之保護防禦設施予樓宇內之結構、裝置、裝飾等,避免裝修期內有任何損毀。對於樓宇內設備有任何損毀或因缺乏防禦設施而導致破壞,包括裂痕、污漬等,有關業主需賠償一切修繕費用。

(2)裝修期間不得佔用小區內公共地方,為保障其他業主及其他用户的利益,若有任何人士及物業本身各部分受到直接或間接損害,將由有關用户負責及賠償。

(3)儘量提供足夠防禦措施減低裝修期內引致之塵埃、噪音和氣味等,令小區內其他業主、用户不要受到干擾和感覺不便。

(4)施工現場必須備有緊急醫療藥品,必須有足夠防火設備,如滅火筒等,以備發生事故時緊急應用。

(5)不得在通道走廊、其他公共地方或跨入其他業主單位進行裝修工程。

(6)所有通道走廊或其他公共地方不得放置或儲存任何建築裝修物品、工具或廢料等。

(7)不可在小區內之消防喉取水作調製混凝土、清洗地方或其他用途。

(8)裝修工人必須穿着適當的衣服及不得赤足出人工作範圍,以防發生意外及有礙觀瞻。

(9)所有裝修工人在小區範圍內必須掛上管理公司發出的工作址,工作證每天早上向管理處登記領取,每天下班時必須交回管理處,如有任何損壞或遺失應立即賠償,否則嚴禁進入小區範圍內或在物業範圍內進行工作。

(10)所有機器、工具、設備、包裹或建築裝修材料等,若要搬離小區範圍,必須先填妥管理公司特定出門許可證再經檢驗始可放行。

(11)裝修承造商須對其本身用具、設備及建築材料等承擔保管責任,管理公司概不負責任何損失或遺失。

(12)切勿將混凝土、砂石、瓦礫或其他雜物倒人坐廁或排水渠內。

5.物業外牆

所有用户皆不得遷拆、更改或干擾物業外牆及公共地方設備,或改裝任何排水喉管。此外,更不得加設任何招牌、賬篷、窗花、鐵籠、花架、天線或將其他物品裝置於物業外牆上。

如有任何上述違章行為,業主/用户將需承擔所修正工程及管理公司額外工作負擔費用。

6.裝修承造商

各用户所聘的指定裝修承造商在進行工程時有任何疏忽而造成公共地方、設施損毀或對其他住户物業構成破壞,有關用户必須負責所有賠償損失,因此在選聘裝修承造商時必須小心謹慎。

七、入住前期的特別服務

尊敬的業主:

歡迎您人住由_________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小區管理處負責及管理的小區,並對您給予公司的理解和支持表示感謝,在這裏您將充分享受到____________物業管理有限公司站區管理處為您提供的完善、高效的服務。

為了便於您儘快、順利地進駐小區,管理處開辦了裝飾、搬家業務,如您需要,請儘快與我公司聯繫。

聯繫電話(裝飾):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搬家):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業主及用户的其他責任

1.物業用途限制

各用户不得將其單位用作非法或不道德,或與土地批文、政府用途、管理公約條文等許可條款相牴觸的用途。

2.飼養寵物

住户所飼養的寵物,必須在管理處指定地方排泄及做廢物處理事宜。

3.噪音氣味

為保持環境寧靜,用户切勿在其室內發出噪音或氣味,滋擾其他用户。

4.公眾通道

必須保持所有走廊、通道及樓梯暢通無阻。為保護各業主/用户自身安全起見,遇有任何公共走道阻塞時,應立刻通知接待中心。若發現其他用户做出妨礙公眾利益,阻塞走道等行為,更應主動舉報。

5.景觀物品

各用户不得在任何公共地方進行洗滌、晾曬、熨燙衣物或其他物品。

6.神位

為保持環境清潔衞生,所有用户禁止在門前或公共地方擺設神位及燃點香燭。

7.電梯服務

嚴禁使用客梯做送貨搬運物品用途,一切物品的運送,必須用管理公司指定的貨梯進行。

8.危險物

各業主不得在小區範圍內搬運、儲存及使用危險、易燃或易爆物品。

9.鐵閘/卷門

各用户不得在其單位大門外或窗口裝置不符合管理處規定的不安全合格的鐵閘或窗花。

10.營業經商

除非得到管理公司書面批准,所有用户不得在小區物業的公共範圍內擺設任何私用物品或進行各種形式的宣傳、經營、販賣活動,包括張貼、派發商品、樣品、宣傳品等等。各用户及外來訪客亦不可在此範圍內向其他住户進行派發物品、推銷或任何形式的磁擾。

11.法律糾紛

業主或用户在小區物業範圍內,因自身問題而引發的法律糾紛及事故,必須自行承擔所有法律及經濟責任。管理公司若受牽連而須進行額外工作及開銷,亦將由相關物業業主/用户承擔。

九、保安/安全

1.為保障安全,所有在小區居住的業主及其僱傭人員,均應辦理住客證。

(A)辦理住客證請與管理處聯繫,書面寫明人員姓名並交一寸照片一張,證件需繳納押金。

(B)若有人員變動,應及時到管理處發放或註銷證件手續

(C)住客證或臨時工作證不慎遺失,請及時報告管理處,並辦理補證手續(與開始辦理時手續相同)。

2.大樓進出憑住户證,並於每晚23:00靜樓。

3.小區每24小時均有保安人員值班和巡邏,請業主/用户配合保安人員工作以保障所有人住小區住户的安全,並請注意以下幾點:

(A)若發現任何可疑人物,請在安全情況下立即通知管理人員或管理處。

(B)對進入大樓的訪客將要求做會客登記,每天23:00以後的訪客保安人員應先與住户聯繫,得到允許後方可探訪。

(C)房間無人時,請鎖好門窗。

(D)無人在室內時,關閉所有電器用具。

(E)不要在禁止吸煙場所吸煙,尤其是在電梯內;在可吸煙場所,應處理好煙蒂和火種。

(F)定期檢查、維修電器設備、電線和滅火器等。

(G)發現有不明氣體時,不可開關電器包括使用電話,離開單位後,鎖好門窗,立即通知管理人員或管理處。

(H)攜出大件物品及搬運貨物出小區住宅樓,必須到管理處提出申請並開具出門許可證。辦理該手續須憑住户證親自前往辦理。

(i)住宅單位用户切勿隨便開門給陌生人,開門前必須先從防盜眼辨別訪客。

(J)與臨近用户互相認識,保持聯繫,以便大家能夠互相照應。

(K)如遇緊急情況時可直接報警(撥電話110)或直接打電話通知公安局總值班室。

(L)如不幸被賊匪光顧,不應移動、清抹或洗滌任何現場物品。當情況安全後,立即通知管理處,

4.除保安員外,物業亦設有先進保安裝置以確保各業主及用户安全。

5.住户保安

各用户如需在其使用單位範圍內,自行聘用專職穿着制服的私人保安員,必須事先向管理公司作書面申請,詳列人員數目、值班時間及所屬單位名稱,並須保證這些專職人員不得穿着制服在小區公共地方活動,以免造成管理混淆及引起誤會。

十、關於業主安裝防盜門、窗的有關辦法

為了保證業主對其住宅單位的安全需要,管理處允許在各住宅單位安裝我方指定的防盜門、窗,並由管理處指定的安裝隊伍進行安裝,規格、樣式及顏色由管理處指定,業主自己切勿私自購置指定之外的防盜門窗,以及由指定之外的安裝隊安裝。以上務請業主遵照執行。

附:

防盜門、窗安裝申請單

業主姓名樓室號

防盜門窗型號顏色

交費:

業主簽名管理處安裝隊

日期:

十一、防火

1.防火措施

小區物業內部裝置有滅火設備,用户應熟悉各項設備的位置及使用方法,用户必須謹記除救火外,不得使用消防栓及各種設備作其他用途。

2.防火知識

切勿令電線負荷過量或在同一插座接上多種電器,例如電爐熨斗、電飯煲或吹風筒等,以免由於負荷過量而導致火警。

請遵照法例法定,切勿在單位內儲藏易爆易燃物品,最後離開單位前,檢查並保證煙頭已熄滅,並把全部還在開動的電器關閉。

易燃及危險性物品應放置在孩童無不觸及的地方。

請保持走廊、樓梯及防火通道暢通。

防火門必須保持經常關閉。

如遇到易燃物品氣味時,切勿觸動任何電器(包括電話,門鈴、電動玩具等)開關,小心打開所有窗户、門,讓空氣流通,然後離開現場及儘快通知管理處。

3.如遇火警時應採取的措施

保持鎮定。

關閉電力總閘及煤氣閥。

撥電話119通知消防局。

打破安裝在走廊的防火警鐘玻璃,按警鐘示警。

及時通知小區保安管理員或管理處,如時間許可,應通知臨近用户。

如遇到濃煙,應儘量貼近地面,並以濕毛巾覆蓋面部。

不要乘搭電梯,應用樓梯逃生。

儘快前往小區地面或空曠地方。

4.防火演習

管理人員將定期進行防火演習及試驗各項救火設備。

十二、清潔

管理公司已僱有清潔工人負責保持公共地方清潔,但仍有賴全體用户的通力合作,維持社會公共道德,才可確保地方清潔。

用户內部的清潔、衞生、防蟲工作,應由用户自行負責,或委託管理.

十三、衞生管理細則

為了給業主創造出一個優雅、清靜的居住、休閒環境,管理公司特制定衞生管理規定,條例如下:

第一條:公司將組織大量人力、物力對公共場所、設施進行定期的清理、消毒、維護,發現問題及時解決,使您充分享受舒適安全的生活及居住環境。

第二條:公司將定期進行消滅“四害”工作,絕不讓其滋生、蔓延。

第三條:請業主勿將廢物扔至樓下,應放人樓層或樓外指定垃

圾存放處,由清潔工人每天定時打掃、清運。

第四條:禁止在小區內隨地吐痰、亂扔紙屑、果皮等廢棄物。

第五條:禁止在小區建築上張貼裝修、標語、廣告等。

第六條:禁止在公共場所搭建違章建築。

第七條:禁止破壞公共設施,保護其清潔、完整。

第八條:禁止踐踏草坪、損害綠化設施。

第九條:業主裝修後的垃圾,請放在室內,由清潔員每日一次進行清理,禁止堆放在樓內或小區街道上。

十四、保險中預算支付。各用户若認為有需要,可以自行為其單位的室內裝置購買保險。

各用户不得做出與小區管理公約相違背的行為,或甚至導致物業保險無效,或令該保險的保金提高之行為,如有此類事情發生,違約用户需對因此而產生的所有開支及損失負責。

十五、常用電話號碼

夜間值班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火警:119

派出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匪警:110

醫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急救:120

十六、結語

為使購買小區的所有業主/住户能享受幽雅、寧靜、舒適、安全的居住環境,特制訂本住户手冊。本手冊所列各條款,純為業主/住户之利益着想,敬請各位合作。

業主應將手冊有關條款告知家中各人,若有任何疑問,請向本公司或管理處查詢,本公司將樂意盡力協助。對各位的真誠合作謹致謝意。

並祝各位喬遷之喜,安居愉快。

_______________物業管理公司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交配電設備設施委託管理合同 篇5

甲方(委託人):____住宅區業主管理委員會 

乙方(受託人):____物業管理公司 

為加強____住宅區牧業管理,保障區內房屋和公用設施的正常使用權用,為業主創造優美、整潔、安全、方便、舒適、文明的居住環境,根據《深圳經濟特區住宅區物業管理條例》(以下簡稱住宅區條例)及其配套實施細則(以下簡稱住宅區細則)和市政府有關規定,經雙方充分協商,同意簽訂本招手管理合同,以便共同遵守。合同書面如下: 

一、招手管理範圍及內容 

(一)甲方將位於____區____路的____住宅區範圍內的物業委託給乙方實行統一管理,綜合服務,承包經營,自負盈虧。 

(二)管理事項包括: 

1.屋的使用、維修、養護; 

2.內公用設施、設備及場所(地)[消防、電梯、機電設備、路燈、連廊、自行車房(棚)、園林綠化地、溝、渠、池、井、道路、停車場等]的使用、維修、養護和管理; 

3.潔衞生(不含垃圾運到中轉站後的工作); 

4.共生活秩序; 

5.娛活動場所; 

6.民服務網點及住宅區內所有營業場所(不含肉菜市場); 

7.輛行駛及停泊; 

8.宅區檔案管理; 

9.政策規定由物業管理公司管理的其他事項。 

二、委託管理原則 

以社會效益、環境效益為主,經濟效益為輔,相互促進,體現為業主提供優質服務和責、權、利相統一原則。 

三、委託管理期限 

確定管理目標、經濟指示,實行風險抵押經濟承包責任制。 

四、委託管理期限 

委託管理期限為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五、雙方責任、權利、義務 

1、依照住宅區條例和本合同規定將____住宅區委託乙方實行物業管理; 

2、監督乙方對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的合理使用,並按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管理辦法付給乙方; 

3、按市政府規定的比例提供商業用房(總建設面積的0。5%)____平方米給乙方,按商品房租金標準租賃租用,並負責辦理使用手續; 

4、給乙方提供管理用房____平方米(其中辦公用房____平方米,員工宿舍____平方米),按微利房租金標準租用; 

5、負責向乙方提供本住宅區工程建設竣工資料一套並在乙方管理期滿時予以收回; 

6、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本合同規定內容所進行的管理和經營活動; 

7、對乙方的管理實施監督檢查,每半年一次考核評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有權終止合同; 

8、負責確定本住宅區管理服務費收費標準; 

9、委託乙方對違反住宅區條例和住宅區細則以及業主公約的進行處理:包括予以罰款、責令停工、責令賠償經濟損失,以集水、停電等措施對無故不繳有關費用或拒不改正違章行為的責任進行催交、催改; 

10、協助乙方做好宣傳教育、文化活動和物業管理工作; 

11、政策規定由甲方承擔的其他責任。 

(二)乙方責任、權利、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實際情況,制訂本住宅區物業管理辦法; 

2.遵守各項管理法規和合同規定的責任要求,根據甲方授權,對本住宅區物業實施綜合管理,確保實現管理目標、經濟指標,並承擔相應責任,自覺接受甲方檢查監督; 

3.根據住宅區內大、中修的需要制訂維修方案,報甲方審義通過後,從公用設施專用基金中禽所需的維修經費; 

4.接受甲方對經營管理過程中財務帳目的監督並報告工作,每月勝敗甲方和區住宅管理部門報送一次財務報表,每三個月向全體業主張榜公佈一次管理費收支帳目; 

5.對住宅區的公用設施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其使用功能,乙方如在住宅區內改擴建完善配套項目,須報甲方和有關部門批准後方可實施; 

6.乙方須本着商效、精幹的原則在本住宅區設置管理處; 

7.建立本住宅區物業管理檔案並負責及時記載有關變更情況; 

8.負責測算住宅區管理服務費收費標準並向甲方提供測算標準與依據;嚴格按照甲方審議通過的收費標準收取,不得擅自加價。每三個月向區住宅管理部門繳交一次50%商業用房的租金,作為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的回收; 

9.有權依照甲方委託和業主公約的規定對違反業主公約和住宅區管理法規政策的行為進行處理; 

10.在管理期滿時向甲方移交全部專用房屋及有關財產、全部牧業管理檔案及有關資料; 

11.開展卓有成效的社區文化活動和便民服務工作; 

12.有權選聘專營公司承擔住宅區物業管理的專項業務並支付費用,但不得將住宅區物業管理的整體責任及利益轉讓給其他人或單位 

六、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 

(一)各項管理指標執行《深圳經濟特區住宅區物業管理標準》及市、區住宅管理部門規定的各項標準,要求住宅區在乙方接管後____年內達到____標準。 

(二)確保年完成各項收費指標____萬元,合理支出____萬元,乙方可提成所收取管理費的____%作為經營收入。 

七、風險抵押 

(一)乙方在合同簽訂之日起三日內向甲方一次性支付人民幣____元,作為風險抵押金; 

(二)乙方在合同規定的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甲方在合同期滿後三日內退還全部抵押金及銀行活期存款利息; 

(三)如由於甲方過錯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由甲方雙倍返還抵押金並賠償乙方經濟損失; 

(四)如由於乙方過錯致辭使合同不能履行,乙方無權要求反還抵押金,並應賠償甲方經濟損失。 

八、獎罰措施 

(一)在各項管理目標、經濟指標全面完成的前提下,管理費用如有節餘,甲方按節餘額____%獎勵乙方。 

(二)如該住宅區被評為全國、省、市文明住宅小區,甲方分別獎勵乙方人民幣____元(全國)、____元(省)、____元(市);獲得上級部門單項獎或有關榮譽的獎金另訂;如在乙方管理期間,由乙方獲間的文明小區稱號被上級部門取消,則乙方應全部返還上述獎金及銀行活期存款利息。 

(三)如果甲方不完成應負的合同責任,由此而影響乙方承包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或給乙方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甲方應當給予襝或承擔相應責任; 

(四)如果乙方沒有完成合同責任或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甲方應當責成乙方限期改正,情節嚴重的處以人民幣____至____元的罰款,直至終止合同,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五)由乙方管理不善或重大失誤,造成住户經濟損失或生活嚴重不便的,應當賠償甲方或業主及使用人的經濟損失(以市住宅主管部門的鑑定結論為準)。 

九、合同更改、補充與終止 

(一)經雙方協商一致,可對本合同條款進行修訂更改或補充,以書面合同為準; 

(二)合同規定的管理期滿,本合同自然終止,各方如欲續訂合同,須於期滿前六個月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 

(三)合同終止後,乙方可參加甲方的管理招標並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承包管理,但根據住宅區條例和住宅區細則規定被取消優先承包理資格的除外。 

十、其他事項 

(一)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颱風、洪水、地震等),造成經濟損失的,雙方應相互體諒,共同協商,合理分攤。 

(二)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附件1、2、3、4、____、____為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 

(三)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和區住宅管理部門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雙方如對合同發生爭議,協商不成的,提請市住宅主管部門或區住宅管理部門調解,或由深圳中級人民法院裁決。 

(五)  

(六)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簽名):

代表(簽名): 

時間:

日 

附:住宅區業主公約 

為加強住宅區各類物業管理,保障本住宅區物業的安全與合理使用,維護住宅區的公共秩序,創造良好的生活環境,同意簽訂本公約,並共同遵守。 

一、本住宅區情況 

1.地點____區____路; 

2.總佔地面積:____平方米; 

3.總建築面積:____平方米,其中:住宅____平方米,非住宅____平方米(商業用房____平方米,(商業用房____平方米,其他____平方米); 

4.樓宇____棟____套;其中:高層樓宇____棟____套,多層樓宇____棟____套; 

5.業主數量:____個; 

6.管委會財產: 

(1)公用設施專用基金;____元; 

(2)物業管理用房____平方米,其中:管委會____平方米,物業管理公司____平方米; 

(3)商業用房____平方米; 

(4)其他; 

7.公用設施及公共場所(地)狀況: 

(1)道路:車行道____平方米;人行道____平方米; 

(2)園林綠化地面積:____平方米; 

(3)教育設施:中學____所,建築面積____平方米;國小____所,建築面積____平方米;幼兒園____所,建築面積____平方米; 

(4)文體設施:文娛活動中心____個,建築面積____平方米;網球場____個,佔地面積____平方米;門球場____個,佔地面積____平方米;游泳池____個,建築面積____平方米;兒童遊樂場所____個,佔地面積____平方米; 

其他:a、

b、

c、

(5)路燈____盞;庭園燈____盞;其他為燈:a、

b、

(6)污水檢查井____個,排污管____米;雨水檢查井____個,雨水管____米;化糞池____座;明溝____米;暗溝____米; 

(7)消防水泵頭接口____個; 

(8)停車場____個,總佔地面積____平方米,車位____個; 

(9)綜合樓____座,建設面積____平方米,其中:a、  b、

(10)肉菜市場____個,建築面積____平方米; 

(11)郵電局(所)____個,建築面積____平方米; 

(12)影劇院____座,建築面積____平方米; 

(13)醫院____座,建築面積____平方米; 

(14)其他: 

以上所有公用設施和公共場所(地0有____、____、____項已竣工音樂會使用,有____、____、____項尚未竣工或交會使作,預計____年____月可交會使用。 

8.其他事項: 

(1)

(2)

(3)

二、業主大會召集和決定住宅區重大事項的方式 

1.業主大會的召集: 

(1)第一次業主大會在住宅交付使用且入住率達到50%以上時,由區住宅管理部門會同開發建設單位或其委託的物業管理公司按法定程序和形式召集,先舉產生管委會。 

A.由區住宅管理部門牽頭與開發建設單位或其委託的物業管理公司組成業主大會籌委會(以下簡稱籌委會),籌委會可邀請市住宅主管部門及其他有關部門、單位的人員參加; 

B.籌委會根據有關法規規定,在充分徵求業主的意見後提出管委會員候選人名單,並作發大會議程、資料準備等工作; 

C.籌委會在業主大會召開十四天前的士大會召開日期、地點、內容、方式程序及籌委會候選人名單街頭住宅區內公告 

D.籌委會主任按規定的程序主持業主大會,選出第一屆籌委會,完成大會各項議程; 

E.第一屆籌委會產生後,經市政府社團登記部門核准登記成立,依法行使各項權利; 

F.住宅所有有投票權的已入住業主,均應按籌委會公告要求,按時出席業主大會,參加投票,行使法定權利,承擔法定責任; 

G.各業主明白如不出席業主大會並參加投票表閃,將由自己承擔由此而產生的一切後果。 

(2)管委會成立後,負責召集此後的業主大會,並每個至少召開一次。 

經持有10%以上抽標權的業主提議,管委會應於接到該項提議後十四天內就其所指明的目的如開業主大會。 

管委會應於如開業主大會七天前將會議地點、時間、內容、方式及其他事項予以公告。 

業主大會由管委會主任主持,如管委會主任缺席,則由管委會副主任主持。 

2.業主大會必須有已入住業主中持有50%以上投票權的業主出席才能舉行;如經已入住業主中持有50%以上投票權的業主決定,可以推遲召開業主大會。 

3.業主大會的出席人數達到法定人數時,在會上是出的一切事項,由出席會議的業主表決,以過半數通過。表決可採用書面投票或其他形式。如遇票數相等,則會議的主持人除可投一票普通票外,還可投一票決定票。 

4.大會投票實行住宅房屋一户一票;一百平方米以上的非住宅房屋第一百平方米的建設面積為一票,一百平方米以下有房地產權證書的非住宅房屋每證一票。 

5.在業主大會上,業主應親自或筍代表投票。委託代表投票,必須於會議召開前一天或管委會主任批准的時間內,向管委會出具授權委託書,否則該項委託無效。授權委託書必須有業主簽字。如業主為法人,則須蓋該法人公章。 

6.業主可以一棟或數棟樓房為單位,推選樓長,作為推選人的共同代表,參加業主大會,並行使業主的其他物業管理權利。 

三、業主的權利、義務 

(一)業主的權利 

1.依法享有對自己所擁有物業的各項權利; 

2.依法合理使用房屋體公用設施(樓梯、通道、電梯、上下水管道、加壓水泵、公用天線、陽台、消防設備等)和住宅區公用設施和公共場所(地)(道路、文化娛樂場所、體育設施、停車場、單車房等)的權利; 

3.有權按有關規定在允許的範圍內進行室內裝修、維修和改造; 

4.有權自己或聘請他人對房屋自用部位的各種管道、電線、水箱以及其他設施進行合法維修養護; 

5.有機根據房屋的牆面、樓梯間、通道、屋面、下下水管道、公用水箱、加壓水泵、電梯、機電設備、公用天線和消防設施等房屋本體公用設施的善,建議物業管理公司及時組織維修養護,其費用從住宅維修基金中支出; 

6.有權根據住宅的道路、路燈、溝、渠、池、井、園林綠化地、文化娛樂體育設施、停車場、連廊、自行車房(棚)等到住宅區公用設施及公共場所(地)的狀況,建議物業管理公司及時進行維修養護,其費用從管理服務費中支出; 

7.有機要求物業管理公司對住宅區內種違章建築、違章裝修以及違反物烽管理規定的其他行為予以制止、糾正; 

8.有權參加業主大會,並對住宅區的各項管理決策擁有表決權; 

9.有權對本住宅區物業管理的有關事項管委會、和業管理公司提出質詢,並在三日內得到答覆; 

10.有權要求管委會和物業管理公司按照市政府規定的期限定期公佈住宅區物業管理收支帳目; 

11.有權對住宅區的牧業管理提出建議、意見或批評,右要求管委會對物業管理公司的違反事同或有在規定的行為進行干預、處罰; 

12.有權對同其他業主就某一議題要求管委會如集業主大會; 

13.有權就本住宅區的物業管理向市住宅主管部門和區住宅管理部門投拆或提出意見與建議; 

14.有權要求毗連部位的其他維修責任人承擔維修責任,對方不維修的,可要求物業管理公司代為維修養護,並按規定分攤維修費用。 

(二)業主的義務 

1.在使用、經營、轉讓其名下物業時,應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 

2.在使用住宅區物業時,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1)未經市政府有關部門批准,不得改變房屋結構、外貌和用途; 

(2)不得對房屋內外承重牆、樑、柱、樓板、陽台、天台、屋面及通道進行違章鑿、拆、搭、佔; 

(3)不得堆放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等物品,但自用生活性燃料外; 

(4)不得利用房屋從事危害公共利益的活動; 

(5)不得侵害他人的正當權益。 

3.業主如需將其住宅裝修,必須遵守《深圳市住宅裝修管理規定》,並填寫裝修申請表,報物業管理公司審查批准後方可施工,接受物業管理公司管理、監督; 

4.房屋室內部分以及供電、供水、供氣等分户表後部分(往用户方向)和表前至第一個閥門部分用户負責維修養護; 

5.凡房屋及附屬設施有影響市容或可能危害毗連房屋安全及公共安全的,按規定應由業主單獨或聯合修繕的,業主應及時進行修繕。拒不進行修繕的,由管委會授權物業管理公司修繕,其費用由業主承擔; 

6.業主應自覺維護公共場所的整潔、美觀、暢通及公用設施的完好,不得在任何公共場所違章搭建任何建築物或堆放、懸掛、棄置物品、垃圾,不得損壞、拆除、改造供電、供水、供氣、通訊、交通、排水、排污、消防等公用設備; 

7.在住宅區內不得有下列行為: 

(1)踐踏、佔用綠化地; 

(2)佔用樓梯間、通道、屋面、平台、道路、停車場、自行車房(棚)等公用設施而影響其正常使用功能; 

(3)亂拋垃圾、雜物; 

(4)影響市容觀瞻的亂搭、亂貼、亂掛等; 

(5)損壞、塗劃園林藝術雕塑; 

(6)聚眾喧鬧; 

(7)隨意停放車輛和鳴喇叭; 

(8)發出超過規定標準的噪音; 

(9)排放有毒、有害物質; 

(10)經營鍛造、鋸木、建築油漆、危險品、殯儀業以及利用住宅開舞廳、招待所等危害公共利益或影響業主正常生活秩序的行業; 

(11)防礙他人合法使用公用設施及公共場所(地); 

(12)法律、法規及市政府規定禁止的其它行為。 

8.對本住宅區物業管理公司人員在出示工作證(牌)或有關證明後,在合理時間內(上午11:45-12:45,下午6:00-7:00)進入本住宅區任何樓宇內部及共公共部位進行檢查、維修、養護或檢查業主公約的有關條款是否得到遵守和實施的巡視行為,業主應提供方便,不得拒絕或阻撓; 

9.按規定繳納應支付的管理服務費和住宅維修基金等; 

10.業主應同時遵守下列城市管理法規、規定,並承諾接受管委會或物業管理公司居此而進行的管理及處罰: 

(1)深圳經濟特區住宅區牧業管理條例及其實施細則; 

(2)深圳市公共衞生條例; 

(3)深圳市園林綠化管理條例; 

(4)深圳市環境噪聲管理暫行規定; 

(5)深圳經濟特區房屋租賃管理條例; 

(6)深圳市消防管理暫行規定; 

(7)深圳市人民政府關於禁止在市區飼養家禽家畜的通告; 

(8)深圳市人民政府關於禁止在特區內銷售燃放煙花爆竹的通告; 

(9)深圳市住宅裝修管理規定; 

(10)其他有關住宅區的業管理的法律、法規及政策規定。 

11.業主應承諾自己與其他非主使用人建立合法使用、修繕、改造有關物業的法律關係時,告知對方並要求對方遵守住宅牧業管理規定和本業主公約中的有關規定條款。 

四、業主應付的費用 

1.業主應按月到和業管理公司繳納管理服務費。管理服務費的標準是:開發建設單位自行或委託物業管理公司管理期間,執行市物價主管部門和市住宅主管部門批准的收費標準;管委會成立後,由其根據本住宅區的實際情況制訂,並交業主大會通過後實施。管理服務費的用途:住宅區的通道、路燈、溝、池、井、園林綠化地、文化娛樂體育場所、停車場、連廊、自行車房(柵)等公共設施和公共場所(地)的管理、維修、養護。 

2.業主應按月到物業管理公司繳納住宅維修基金。住宅維修基金的標準是:0。5元/平方米。由物業管理公司以房屋本體為單位設立專帳代管、公用水箱、加壓水泵、電梯、機電設備、公用天線和消防設施等房屋本體公用設施的維修、養護。 

3.業主如進行室內裝修,則應在辦理申請手續時按有關規定繳納裝修押金,裝修完工後由物業管理公司進行檢查,如無違章情況則予以返還,否則不予以返還。 

4.業主如請物業管理公司對其自用部位和毗連部位的有關設施、設備進行維修、養護,則應支付有關費用。 

5.業主使用本住宅區有償使用的文化娛樂體育設施和停車場等公用設施、公共場所(地)時,應按規定繳納費用。 

五、違約責任 

1.違反業主義務中第2、6、7款規定的,物業管理公司有權制止,並要求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進行強制恢復,包括採用停水,停電,停氣等催改措施;造成損失的,有權要求賠償。 

2.業主進行室內裝修,如違反《深圳市住宅裝修管理規定》,按其中有關規定處理。 

3.業主如延期繳納應交的管理服務費,住宅維修基金以及有關賠償款,罰款等費用的,處以每日以千分之三的滯納金;無正當理由超過三個月不交的,物業管理公司採取停水,停電,停氣等催繳措施。 

4.業主無理拒絕,阻撓物業管理公司對房屋本體公用設施和區內公共場所,公用設施的檢查、維修、養護以及其他正常管理活動,由此造成損失的,應賠償損失。 

六、其它事項 

1.本業主公約由前期物業管理單位如實填寫第一條"本住宅區情況"後印制,並在本住宅區入住率達到30%後組織已入住業主簽訂。 

2.本業主公約已入住業主中持有過半數以上投票權的業主簽訂後生效。已生效的業主公約對本住宅區所有業主和非業主使用人具有約束力。 

3.業主大會可以依支根據本住宅區的實際情況對本業主公約進行修改補充,並報市住宅主管部門和區住宅管理部門備案。修改補充條款自業主大會通過之日起生效,無須經業主重新簽訂。 

修改補充條款不得與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規定相牴觸,否則區住宅管理部門有權予以糾正或撤消。 

4.本業主公約一式二份,業主和物業管理公司各執一份。 

業主(簽章):

物業管理公司(蓋章): 

簽約時間:

代表: 

聯繫地址: 

聯繫電話: 

名下物業:住宅:____棟____房 

商業用户____棟____房(店、鋪)

其它: 

附:住宅區業主管理委員會章程 

第一條____住宅區業主管委會(以下簡稱本管委會)是根據《深圳經濟物區住宅區物業管理條例》(以下簡稱住宅區條例)和深圳經濟特區住宅區物業管理條例實施細則》(以下簡稱住宅區細則)的有關規定成立的代表本住宅區全體業主合法權益的社會團體,經市政府社團登記部門貪污核准登記後,取得社會團體法人資格。本管委會的一發合法權益受國家法律保護。 

第二條 本管委會接受審計署登記管理部門、市住宅主管部門和區住宅管理部門的領導,執行國家,省,市有關物業管理的法律政策規定。 

第三條 本管委會代表本住宅區全體業主的合法權益,以科學、發主、合法的管理手段,保障住宅區物業的合理使和,維護信宅區的公共秩序,創造整潔、優美、安全舒適、文明的居住環境。 

第二章 管委會的產生及職權 

第四條 本管委會由本住宅區業主大會選舉起產生,向業主大會負責並報告工作,接受業主大會和市、區住宅管理部門的監督。 

第一屆管委會的產生:由區住宅管理部門會同開發建設單位或期委託物業管理公司組成籌委會,提出管委會候選人名單,提交第一次業主大會選舉通過。 

第五條 本管委會設委員__名,其中主任一名,副主任__名,執行祕書__名。執行祕書負責處理管委會日常事務。 

管委會主任、副主任由管委會在其委員中先舉產生。 

管委會執行祕書由管委會聘任,如聘任非本住宅區業主提任執行祕書的,須由本人在本住宅區的直系親屬業主為其經濟擔保人。 

管委會主任,執行祕書為專職或兼職。 

第六條 本管委會委使下列職權: 

1.按照有關規定召集和主持業主大會; 

2.審議決定住宅維修基金和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的使用; 

3.採用公開招標或其他方式,聘請物業管理公司對住宅區進行牧業管理並與其簽訂委託管理合同; 

4.審查物業管理公司上年對本住宅區的管理計劃完成情況及其費用決算報告; 

5.審議物業管理公司制訂的對本住宅區的年度管理計劃,住宅區配套工程和重大的維修工程項目; 

6.審查並決定住宅區物業管理服務費的收費標準; 

7.監督物業管理公司對本住宅區的牧業管理工作; 

8.執行業主大會通過的各項決議。 

前款的第3、5、6項規定的事項,必須經業主大會批准。 

第七條 本住宅區的公用設施專用基金、住宅維修基金和管理服務費的收支帳目,管委會應每三個月到少公佈一次,接受業主的監督。 

第八條 下列人員經管委會決定產經業主大會批准後要獲得適當津貼; 

1.管委會主任; 

2.管委會執行祕書; 

3.業主選舉的樓長; 

4.管委會同意的其他人士。 

第三章 管委會會議 

第九條 管委會會議每兩個月至少如開一次。有三分之一以上的委員提議或主任、副主任二人以上認為有必要並書面呈述議題時,可召開管委會特別會議。 

第十條 管委會會議的如開提前七天將會議通知及有關材料送達每們委員。委員因事不能參加會議的,可以書面委託代表參加。 

第十一條 管委會會議由主任召集、主持,主任因故缺席時,由副主任主持。 

第十二條 管委會召開會議時,可以邀請政府有關部門,居民委員會,物業管理公司等單位的人員和承租人代表、其他非業主使用人代表參加會議,但上述人員沒有表決權。 

第十三條 管委會會議決定問題,採取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會議進行表決時,每一委中央電視台有一票表決權。委員可委託代表人行使表決權,但必須出具授權委託書,若表決中出現贊成票與反對票相同時,由主任或會議主持人投決定性一票。 

第十四條 管委會執行祕書必須作好每次開會的會議記錄,並由會議主持人簽署後存檔。 

第四章 管委會委員 

第十五條 本管委會委員由本住宅區業主大會在業主中選舉產生,委員人數為單數。管委會可聘請派出所、居民委員會等有關單位的人員以及承租人代表或本住宅區的非業主居民擔任管委會委員(以下簡稱聘請委員),其名額不得超過最終委員總數的三分之一。聘請委員擔任管委會主任,應由為本住宅區業主的直系親屬作其經濟擔保人並經業主大會批准。 

第十六條 本管委會委員則熱心公益事業。責任心強、有一定的組織能力和必要的工作時間的成年人來擔任。 

第十七條 本管委會委員每屆任期三年,可以連選連任。 

第十八條 本管委會委員的撤換,減增由管委會會議通過後,提交業主大會投票決定。 

第十九條 有下列情形的人士不得擔任管委會委員,已經擔任的須停任委員並由下次業主大會追認: 

1.已宣告破產; 

2.因身體或精神上的疾病已喪失履行職責的能力; 

3.未經管委會同意無故在管委會會議中連續缺席三次以上; 

4.以業主身份當選為委員,但已不再是業主; 

5.以書面形式向管委會提出辭呈; 

6.有違法犯罪行為的; 

7.業主大會已將其罷免的。 

第二十條 任何委員停任或退任而不尋求連任時,必須在停任或退任後半個月內將由其管理、保存的本管委會的文件、資料、帳簿以及屬於本管委會的任何財產(動產、不動產)移交給本管委會。 

第二十一條 本管委會委員的權利: 

1.選舉權,被選舉權和監督權; 

2.對本管委會的建議和批評權; 

3.參與本管委會有關事項的決策; 

4.參加本管委會組織的有關活動, 

第二十二條 本管委會委員的義務: 

1.遵守本管委會章程; 

2.執行本管委會的決議,努力完成本管委會的工作; 

3.積極參加本管委會組織的仁義和活動; 

4.向本管委會的工作提供有關資料和建議。 

第五章 管委會日常經費收支與只公用房 

第二十三條 本管委會的經費來源是本住宅區的管理服務費。 

第二十四條 本管委會的經費開支包括:業主大會和管委會會議;購置設備;編印資料。購買書刊資料;國內外交往;有關人員的津貼;日常辦公及其他項目的費用等。經費收支帳目(不包括現金)由執行祕書管理,每月台票向管委會會議彙報,每年度向業主大會彙報。 

第二十五條 本管委會的辦公用房從公用設施專用基金購買的物業管理用房中劃出。 

第六章  附

則 

第二十六條 業主大會通過有關本章程的決議和細則都是本章程的組成部分。 

第二十七條 管委會的終止與解散:本管委會依照業主大會的決定或市社團登記部門、市住宅主管部門的決定終止或解散。 

第二十八條 本章程的解釋權屬管委會。 

第二十九條 本章程與有關法規不符時,按有關法規執行。 

第三十條 本章程經業主大會通過後生效。 

附:住户手冊 

一、前言 

二、簡介 

三、物業管理 

四、管理費用 

五、設備及服務 

六、裝修管理 

七、入住前期的特別服務 

八、業主及用户的其它責任 

九、保安/安全 

十、關於防盜門、窗安裝的有關辦法 

十一、防火 

十二、清潔 

十三、衞生管理細則 

十四、保險 

十五、常用電話號碼 

十六、結語 

一、前言 

為 了便於業主/用户進一步瞭解小區管理公約的內容及運作情況,管理公司物編寫此住户手岫,以供參考之用。小區住户手冊根據管理公約而制定,其目的在於保證小區所有精度及用户能有效地使用其購置之物業,而並非對業主及用户加以約束。管理公司將竭誠為各業主用户提供盡善盡美的管理服務。 

二、小區簡介 

小區佔地 公頃,總建築面積  平方米,綠化面積  平方米,綠化率為  。物業管理公司以現代的意識、全方面的構思服務於業主,使業主在物業管理公司的服務下,充分享受舒適、寧靜、祥和的生活,創造出一個温馨、各諧、全新的花園式住宅。 

1.按照建設國際化大都市的要求注意提高小區的整體居住環境質量。 

2.注意加強物業管理,保持住宅小區建設整體環境和使用功能長久良好。 

3.實行超前管理,參照新加坡、香港的屋村式管理,使物業管理奠定良好的基礎,以優質高效的服務,得到廣大業主的認可。 

4.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小區管理處主要負責如下工作: 

(1)管理:具有嚴格和管理制度,做到違者必罰,獎罰分明。 

(2)保安:小區有專門保安力量,實行24小時晝夜值班。 

(3)清潔:保潔員定時清掃和清運垃圾,保持小區內地段衞生,做到地面無煙頭,無紙屑,地痰跡,無污印,垃圾清運採用塑料袋,以防垃圾清運時再污染。 

(4)綠化:負責小區綠化,四季維護樹木,花草,修剪花木,維護綠化景觀。 

(5)車輛交通管理:對機動車輛進入小區加以限制,保持小區寧靜的氣氛。 

(6)有償服務:代請保姆,代為購物,你訂機票,接送孩子,照顧老幼,病殘,打掃客户衞生,成立老年活動中心等生活服務系列。 

(7)有償中介服務:代業主出租、出售小區住房。 

(8)設立便民的小型超市、便民商店等。 

三、物業管理 

1.管理公司 

根據管理公約的條文,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已被委聘為小區之物業管理公司。 

2.管理公司之代表權 

管理公司有絕對的權力代表各業主及用户就有關管理本小區之一般事務與政府公共事業機構和團體進行磋商及處理有關問題。 

3.公共地方及設施管理 

管理公司根據管理公約條文所賦予的權力,將管理及負責所有公共地方、小區結構、電梯、泵房、綠化及其他公共設施及設備之保養、維修及管理。 

4.管理職員 

為提供完善之管理服務,管理公司僱有專業管理人員及專業維修承造商負責小區一切日常管理及維修事務。請各業主及用户切勿要求任何管理公司職員作麼人性質服務,所有管理員工一律不準向業主,租户。住客或任何承造熵收取管理賞賜或其他利益。 

5.建議及投訴 

任何人士若對小區環境及管理欲作出建議或投訴,請以書面形式通知管理公司。 

6.小區管理處辦公時間 

小區管理處辦公時間為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在上述時間以外,小區監控中心仍有值班職員為客户服務。 

管理公司電話(辦公時間):

 

管理處電話(二十四小時服務):

 

四、管理費用 

1.管理費 

管理費乃根據每年度之管理開支預算而制定,計有管理員工薪酬,税收,公共地方水電費、公共地方之清潔費用,公共設施維修費,法律及其他專業諮詢費用、小區保險、第三者保險及管理公司酬金等。管理費金額將根據日後實際支出需要而調整,調整前各業主將獲預先通知。 

2.管理保證金及管理基金 

各業主應於驗收其單位合格後,立即向管理公司支付數額相當於三個月的管理費用作為履約保證金。同時亦需支付數額相當於三個月的管理費作為管理基金,以支付日常性之管理維修開支。當管理基金不足時,管理公司可發也通知,要求各業主增繳管理基金。各業主不得動用保證金或管理基金,作為抵扣管理公約內所指定各項應付費用。 

3.繳付管理費 

樓宇管理費於每月10日前繳付,管理公司為各用户專責管理本小區,任何租户延期繳交管理費,管理公司有機根據公約賦予的權力征收利息、催繳手續費用,甚至停止供應水,電及採取適當的法律行動追討。 

付款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08:30-20:30 

星期六、星期日及假期09:00-17:30 

付款辦法:以支票或現金形式直接交往小區管理處。 

4、管理費盈虧 

小區之管理公約內訂明,如管理費不足以應付各項開支時,各業主須按比例交付不足之數目,如有盈餘,則將會撥入下年度帳目。各業主與用户牀相互協調使用期間的費用分攤比例,管理公司最終將以物業業主為法定負責人,而不涉入業主與用户之間之關係。 

管理帳項 

5、 管理帳項以實報實銷方式處理,收入及支出帳項將按時向各業主/租户通知。各業主在繳足所有應付管理費用的,有權向管理公司索取有關帳單副本作為參考。 

6、業權轉讓 

如有更改或轉讓業權,原業主必須以書面形式通知管理公司,否則仍須負責該單位之管理費用。業權轉讓時,管理費保證金及管理基金,應按管理公司所指定應辦之妥善手續,轉讓予新業主名下。賣方業主自行安排向買方收回上述做主金及基金。 

五、設備及服務 

1.電力 

各單位都已安裝獨立電箱、電錶及充足的電燈及插座若發現陳舊必須更換,任何電器工程必須由合格(指定)的電器技工進行。 

2.供水 

小區24小時供應冷、熱水。接駁洗衣機修理水嘴的工作必須由合格技工進行。自來水是利用水壓輸送到各單位的,因此即使是輕微的漏水亦足以引起水浸,外出時必須將水嘴關妥。若因漏水而令小區的公眾地方,設施或其他單位業主蒙受損失,該單位的業主必須負責維修及賠償。 

3.煤氣 

小區24小時保障煤氣源供應。接駁供氣設備的工作必須由合格(指定)的技工進行。系統若發生泄漏現象,須及時與管理處取得聯繫以免造成更大損失。 

4.電話 

小區已鋪設電話電纜直達各物業單位,用户可向管理中心呂請接駁及安裝電話。 

5.電梯服務 

小區各樓宇備有先進的電梯,為客户提供24小時服務。 

6.公共天線 

各單位均高有電視天線插位。若需嗇額外的天線插位時,可通過管理處安排保養承辦商安裝,而費用應由有關業主負擔。根據小區公約條文,所有單位均不得安裝任何室外天線。 

7.消防系統 

小區的消防設備含每層設置的消防栓,由管理員24小是值班,監察消防系統的運作。 

六、裝修管理 

1.政府法規、公約條文 

用户在室內進行任何工程,必須事前確定該項工程是否牴觸有關政府部門之法例及管理公約條文,若所進行工程發生違反法規條文情況,用户須將改變部分恢復原面貌,直至有關方面滿意方面的資料,業主可先向管理公司問詢。 

2.用户在單位內施行各類裝修工程必須確保不影響樓宇結構和原有系統,並須書面通知管理處,提交有關裝設計圖及向有關政府部門申請,待申請批准及繳納裝修按金及第三者保險後,方可開工。 

3.裝修保證 

(1)裝修按金--此按金由管理公司按單位面積制定,並由管理公司保存,作為保障裝修期內,承辦商或其工作人員對小區物業或其他單位造成破壞、損耗、塗污時作適當處理。工程完成後,經管理公司檢查完畢,才會按實際情況作全部或部分發還。 

(2)第三者保險--為減少在裝修時發生意外所導致損失,承辦商應購置工程期間第三者保險,金額方面由管理處視其單位及工程大小評定。 

4.裝修規則 

(1)提供足夠之保護防禦設施予樓宇內之結構、裝置、裝飾等,避免裝修期內有任何損毀。對於桉宇內設備有任何損毀或因缺甜言蜜語防禦設施而導致破壞,包括裂痕、污漬等,有關業主需賠償一切修繕費用。 

(2)裝修期間不得佔用小工內公共地方,為保障其他業主及其他用户的利益,基有任何人士及物業本身各部分受到直接或間接損害,將由有關用户負責及賠償。 

(3)儘量提供足夠防禦措施減抵裝修期內收到之塵埃、噪音和氣味等,令小區內其他業主,用户不要受到干擾和感覺不便。 

(4)施工現場必須備有緊急醫療藥品,必須有足夠防火設備,如惡意火簡等,以備發生事故時緊急應用。 

(5)不得在通道走廊、其他公共地方或跨入其他業主單位進行裝修工程。 

(6)所有通道走廊或其他公共地方不得放置或儲存任何建築裝修物品、工具或廢料等。 

(7)不可在小區內之消防喉取水作調製混凝土、清洗地方或其他用途。 

(8)裝修工人必須空着適當的衣服及不得赤足出入工作範圍,以防發生意外及有礙觀瞻。 

(9)所有裝修工人在小區範圍內必須掛上管理公司發出的工作證,工作證每天四上向管理處登記領取,每天下班時必須交回管理處,如有任何損壞或遺失應立好賠償,否則嚴禁進入小區範圍內或在物業範圍內進行工作。 

(10)所有機器、工具、設備、包裹或建築裝修材料等,若要搬離小區範圍,必須先填妥管理公司特定出門許可證再經檢驗始可放行。 

(11)裝修承造高須對其本身用具、設備及建築材料等承擔保管責任,管理公司概不負責任何損失或遺失。 

(12)切勿交混凝土、吵石、瓦礫或其他雜物倒入坐廁或排水渠內。 

5、物業外牆 

所有用户皆不得適拆、更改或干擾物業外牆及公共地方設備,或改討任何排水喉管。此外,更不得加高任何招牌、帳篷、窗花、秩籠、花架、天線或將其他物品裝置物業外牆上。 

發吸任何上述違章行為,業主/用户將需承擔所修正工程及管理公司額外工作負擔費用。 

6、裝修承造商 

各用户所聘的指定裝修承造商在進行工程時有任何疏忽而造成公共地方、設施損毀或對其他住户物業構成破環,有關用户必須負責所有賠償損失,因此在選聘裝修承造商時必須小心謹慎。 

七、人往前期的特別服務 

尊敬的業主: 

歡迎您入住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小區管理處負責及管理的小區,並對您給予公司的理解和支持表示感謝,在這裏您將充份享受到物業管理有限公司丫區管理處為您提供的完善、高效的服務。 

為了便於您儘快、順利地進駐小區,管理處開辦了裝飾、搬家業務,如您需要,請儘快與我公司聯繫。 

聯繫電話:(裝飾): 

聯繫電話:(搬家): 

八、業主及用户的其他責任 

1、物業用途限制 

各用户不得將其單位用作非法工吵道德或與土地批文、政府用途、管理公約秫等許可告示相牴觸的用途。 

2、飼養寵物 

住户所飼養的寵物,必須在管理處指定地方排匯及做廢物處理事宜。 

3、噪音氣味 

為優質環境寧靜用户切勿在其室內發出噪音或氣味,滋擾其他用户。 

4、公眾通道

交配電設備設施委託管理合同 篇6

項目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服務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填寫説明

一、“合同登記編號”的填寫方式:合同登記編號為十四位,左起第一、二位為公曆年代號,第三、四位為省、自治區、直轄市編碼,第五、六位為地、市編碼,第七、八位為合同登記點編號,第九至十四位為合同登記序號,以上編號不足位的補零。

各地區編碼按22604規定填寫。

二、委託管理合同是指當事人一方以技術知識為另一方解決特定技術問題所訂立的合同。

委託管理合同中包括技術培訓合同和技術中介合同。

技術培訓合同是指當事人一方委託另一方對指定的專業技術人員進行特定項目的技術指導和專業訓練所訂立的合同。

技術中介合同是指當事人一方以知識、技術、經驗和信息為另一方與第三方訂立技術合同進行聯繫、介紹、組織工業化開發並對履行合同提供服務所訂立的合同。

三、計劃內項目應填寫國務院部委、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地、市(縣)級計劃。

不屬於上述計劃的項目此欄劃(/)表示。

四、服務內容、方式和要求:包括技術服務的特徵、標的範圍及效益情況;特定技術問題的難度、主要技術經濟指標;具體的做法、手段、程序以及交付成果的形式。

屬技術培訓合同的此條款填寫培訓內容和要求,以及培訓計劃、進度。

屬技術中介合同此條款填寫中介內容和要求。

五、工作條件和協作事項:包括甲方為乙方提供的資料、文件及其他條件,雙方協作的具體事項。

屬技術培訓合同此條款填寫培訓所需必要場地、設施和試驗條件,以及當事人各方應當約定的提供和管理有關場地、設施和試驗條件的責任。

六、其他:合同如果是通過中介機構介紹簽訂的,應將中介合同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如果雙方當事人約定定金、財產抵押擔保的,應將給付定金、財產抵押及擔保手續的複印件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七、委託代理人簽訂合同時,應出具委託證書。

八、本合同書中,凡是當事人約定認為無需填寫的條款,在該條款填寫的空白處劃(/)表示。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交配電設備設施委託管理合同 篇7

甲方為完成業主委託的裝飾裝修工程施工工作,經雙方協商一致,甲方委託乙方代為行使甲方項目經理職責,代為甲方履行甲方與業主簽訂的裝飾裝修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稱主合同)義務。為明確雙方責任,共同為業主提供高質量的產品和高標準的服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達成如下協議:

一、委託方式

乙方代表甲方履行主合同義務,對甲方委託管理的裝飾裝修工程實施包工,部分包料,包質量,包安全,包工期,包文明施工方式的施工承包管理。

二、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 年,合同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佣金

甲方按乙方管理完成的裝飾裝修工程項目支付佣金。

(一) 佣金標準

甲方按以下第 種方式計算乙方佣金:

1,甲方按乙方所負責的裝修工程結算總價%向乙方支付佣金。税費由乙方負責繳納;2,甲方按乙方所負責的裝修工程的內部結算總價扣除材料費,人工費用後,用餘額作為佣金支付乙方。內部結算價由甲方策動或參照行業慣例標準指定;乙方負責承擔內部結算總價的税費。甲方鼓勵乙方採用科技的管理措施,在優質高效服務業主,確保工程質量,安全,工期的前提下,最大限度的降低工程成本。

( 二)佣金支付時間

1, 乙方履行完主合同全部義務,所負責的裝修工程施工項目業主與甲方完成,結清全部工程款並完税後七個工作日內計算和支付;

2, 甲方在乙方應得佣金中扣除主合同約定的保脩金(主合同沒有約定時,按裝修工程結算

總價的 %計算,當該項目解除責任後一週內向乙方結算保脩金;

四、合同的變更,解除,重新訂立和終止

(一) 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依法變更合同。

(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

1. 乙方不能按主合同及本合同要求完成甲方委託任務的;

2. 乙方無正當理由,拒絕接受甲方委託任務的;

3. 乙方嚴重違反甲方規定製度或不服從甲方管理的;

4. 乙方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和信譽造成重大損害的;

5. 乙方炒單、賣單、私自承攬裝修工程施工的;

6. 乙方私自購買材料、偷工減料、以次充好對甲方利益和信譽造成重大損害的;

7. 乙方在六個月內兩次被業主要求或甲方決定撤換的;

8. 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9. 乙方患病或負傷,不能從事原工作的;

10. 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11.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 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支付佣金的;

2, 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工作的;

3,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四)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1, 甲方依法宣告破產;

2, 甲方依法解散或依法被撤消;

3, 乙方死亡。

(五) 除本條第三款規定的情形之外,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六) 重新訂立合同

合同期滿,甲、乙雙方同意延續合同關係的,在合同期滿前三十日內雙方重新訂立合同。

(七) 合同終止

合同期滿或雙方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合同自行終止。

五、雙方責任

(一) 甲方責任

1、甲方需要按本合同約定支付乙方佣金。甲方無故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佣金的,除全部支付乙方佣金外,還應支付相當於佣金 %的經濟補償金。

2、甲方對乙方實施培訓、監督、考核和分級管理。

3、甲方協助乙方編制施工組織設計,參加乙方組織的現場交底,協助和監督乙方施工組織管理,監督檢查乙方工地的施工質量和安全,對乙方施工項目實施中間驗收、隱蔽驗收、竣工驗收和質量評定,參加乙方竣工移交。

4、甲方制定考核派單管理辦法,根據裝修工程任務量,按分級、考核情況向乙方委託裝修施工任務。

5、甲方按乙方提供的材料計劃向乙方集中陪送裝修材料,並對所提供材料的質量負責。甲方應不斷優化材料採購渠道,努力提供質優價廉的材料。

6、甲方為委託乙方管理施工的裝修項目提供設計服務。

7、如經甲方或業主認定,乙方已經或有潛在的可能五月法繼續履行或不能按約定的標準履行主合同,甲方有權撤換乙方,並保留向乙方索賠的權利。

8、由於甲方原因導致違反主合同約定,給業主,乙方造成的一切損失和後果均由甲方承擔;

9、己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給乙方造成的一切損失和後果均由甲方承擔。

(二) 乙方責任

1、乙方一次性向甲方交納履約保證金人民幣(小寫:元)(不計利息)。甲方依據本合同第四條第二款第4,5,6項解除合同的,該履約保證金不予退還;乙方依據本合同第四條

第三款解除合同的,該履約保證金在30個工作日內全部退還;其他原因解除或終止合同的,該保證金5000元在乙方負責的最後一個工地解除保修責任後一週內退還;

2、根據工程需要或業主要求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及進度計劃、材料計劃),經甲方審核後交業主審定;

3、嚴格遵守施工規範、安全操作規程、防火安全和環境保護規定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嚴格按照主合同約定、施工圖紙、做法説明、施工組織設計及相關規範、標準規定的質量、工期、材料和工藝標準組織施工,確保施工安全;

4、乙方必須在每個施工工地指派一名現場負責人,該負責人必須經過甲方的培訓且最多隻能負責同屬一個行政區的兩個工地,其費用及其它責任由乙方承擔;

5、乙方使用的施工人員必須先經過甲方的培訓,經培訓合格且持有相應的培訓合格證件後才可參與施工,施工期間若出現施工人員不足時,為不影響工程進度,經甲方同意,乙方可臨時再聘請施工工人。所有施工工人的費用及其他責任由乙方承擔;

6、乙方必須按甲方的材料陪送目錄,使用甲方統一陪送的材料。不在甲方材料配送目錄內的材料,經甲方批准後乙方可自行採購,並自行承擔質量責任、經濟責任及其他責任;

7、負責裝修工程款的催繳。業主未按時繳納工程款時,需積極催繳並採取即使有效的風險防範措施;

8、愛護甲方的財產,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

9、乙方對甲方管理人員違法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對危害生命和身體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10、由於乙方原因導致違反主合同約定,給業主、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和後果均由乙方承擔;

11、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和後夠均由乙方承擔。

六、處罰與獎勵:

1、甲方有權按相關管理規定和處罰標準就乙方所負責工地的安全、質量、工期、文明施工等問題對乙方實施處罰;

2、乙方按期、保質、保量、保安全完成施工任務,施工工地達到管理有序,質量優良,且業主按時接清工程款的,甲方可視情況,酌情給予乙方獎勵。

七、其它:

1、乙方自負盈虧,自行承擔其勞動就業和安全保障等風險和責任;

2、乙方的採購、用工行為概與甲方無關,由乙方自行承擔其全部責任和義務;

3、甲方可以根據乙方要求或根據項目管理需要,代乙方支付工人工資,工傷保險和材料費用等。但不代表甲方對除乙方外的任何第三人承擔責任或義務。

八、本合同未盡事宜栓放協商解決。

九、爭議處理

甲乙雙方發生合同爭議後,應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向深圳市人民法院起訴。

十、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塗鴉或代簽無效。

十一、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附件:誠信承諾。

甲方: 乙方:

代表(簽字): 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交配電設備設施委託管理合同 篇8

甲方:

聯繫方式:

地址:

乙方:

聯繫方式:

地址:

根據《_____》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為滿足不同層次的飲食需求,使大廈員工得到更好的服務。經雙方友好協商,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員工食堂經營管理達到以下協議:

一、託管範圍、託管期限

1、甲方將_________________食堂託管於乙方經營管理。

2、託管年限為: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至______年______月。經營期間內乙方若不能兑現合同承諾,經協商不能達到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權解除承包合同,若給甲方造成不良影響,乙方必須依法承擔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甲乙雙方為合同關係,必須遵守合同各項條款。

3、託管期內,對於乙方在託管合同中出現的嚴重衞生、服務、安全方面事故,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進行經濟賠償。

4、合同簽署前,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供全部相關參以服務許可證的資質證件。

二、甲方的責任和權力

1、甲方向乙方提供食品製作場所,面積______平方米。

2、甲方有權監督乙方衞生情況,包括:炊事人員衞生、食品衞生、器械及餐具衞生、食堂內部食堂周圍環境衞生。如因乙方責任發生食物中毒事件,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與乙方的合同,並按法律及合同的規定由乙方賠償相關經濟損失:如一方不履行《衞生責任書》,經提醒不改正的,甲方將對乙方實施經濟或其他方式的處罰。

3、甲方有權監督乙方的安全工作情況,包括防火、防盜、防食物中毒及在食堂就餐的人身安全。

4、在託管期限內,乙方對食品質量及食品安全承擔完全責任,如乙方因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公共安全等事故,乙方承擔法律責任,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

5、甲方有權監督乙方的飯菜質量、價格、衞生、安全等達到不到甲方要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6、甲方成立食堂監管委員會,負責對就餐人員的宣傳教育和甲乙雙方的工作溝通,創造文明就餐環境,負責進行市場調研,監督飯菜質量和價格,如出現糾紛監管委員會有權調解和處理,各方應服從。

7、甲方負責監督乙方人在合同期內執行大廈管理的情況,發現問題有權按規定處理。

三、乙方的責任和權力

1、乙方使用甲方的房屋屬於甲方的固定資產。乙方只有使用權,不得出租、出售、轉包;設備如其損壞,乙方負責維修保養,修理費用自付。乙方在代管後自置的設備,其所有權,使用權均屬於乙方。乙方在購置設備時必須主動向甲方備案,合同到期後經雙方同意折價給甲方。

2、乙方對食堂享有經營自主權、用工權、財務管理全,為了方便於生命人壽員工,售餐系統及售卡乙方同意管理。

3、乙方_____承擔食堂經濟、衞生、安全的全部責任,如發生問題,乙方承擔一切法律責任。

4、乙方為甲方員工提供的飯菜必須保證安全,所有食品加工原材料及副料調料均應從正規渠道購買,確保食品安全。

5、乙方嚴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規定的標準和要求,按照雙方共同簽署的《衞生責任書》進行操作。防止食物中毒事故的發生。

6、乙方承擔操作期間所耗用的燃氣費用。

7、乙方承擔食堂聘用人員的工資、福利、醫療及其他費用。

8、乙方不得私自改動食堂現有的建築結構,不得使用污染環境的灶具和燃料。乙方如對食堂進行裝修改造,必須經甲方同意後方可施工。

9、乙方保證所有聘用人員必須辦理三證(暫住證、健康證、出入證)。證件不齊全者不得上崗。

10、乙方保證必須加強對聘用人員的管理。乙方人員必須自覺遵守甲方的管理規定,如有違約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進行處分開除。

四、合同簽署後,經雙方加蓋公章方可正式生效。雙方必須認真執行合同條款,任何一方不得無故終止。如有不履行合同,必須按實際損失給予甲方經濟賠償,如甲方未履行合同,須按實際損失給予一方經濟賠償;乙方此時有權終止合同。

五、爭議

1、對於協議或協議執行中引發的爭議或糾紛,合作雙方需本着共同的利益盡力友好協商解決。

2、如無法協商解決,雙方同意將因本協議而產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有向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守約方為追究違約方違約責任而支付的所有合理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_____等)均由違約方承擔。

3、由於不可抗力導致本合作協議不能履行,雙方應共同協商變更或者解除本協議。

六、本合同一式三份,在合同簽署後,如遇國家政策變動,須按國家政策雙方共同協商解決。

七、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八、乙方不得將經營權轉讓其他團體或個人

甲方(簽章):

簽訂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簽章):

簽訂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交配電設備設施委託管理合同 篇9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本着互惠互利精誠合作之前提,展開合作。

甲方:

乙方:

一、 乙方負責甲方場所前期籌備至場所經營管理的全面工作(包括人員招聘、崗位培訓、人員配臵、資源引進、營銷策劃、廣告宣傳、市場調研考察、經營定位及全盤管理)高管3名,人員由乙方安排。

二、 合作期間甲方保證公司的合法性及有效性,負責場地的安全和有關管理部門的協調工作,提供工作和經營所需的所有物品,及保障駐場管理人員人身安全。

三、 合作期間雙方保持必要的工作溝通和交流,甲方有權申請更換駐場管理人員。

四、 乙方管理期間確保會所合法經營,禁止場所一切黃、賭、毒活動。

五、 合作期間甲方支付乙方月管理費26000元(貳萬陸仟元整)。

六、 合作期間甲方負責提供乙方住房一套(水、電、物業費)均由乙方承擔。

七、 乙方負責場所開業前外調資源3組,公司提供資源一個月免費住宿,人員每日以簽到費50元給予補助(公司收取台票40-50元)。

八、 進場時間約定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管理費以進場之日開始計算。

九、 合同約定乙方進場當日甲方支付管理費訂金人民幣______________元,注:訂金從當月管理費中扣除。

十、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未達成一致意見前按本協議執行。

十一、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交配電設備設施委託管理合同 篇10

資產委託人(以下稱委託人):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資產管理人(以下稱管理人):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鑑於:

管理人是擁有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頒發的資產管理業務資格和證券投資專業人員的綜合類證券公司,在證券行業具有良好的信譽;

委託人願將其自有資產的一部分委託管理人進行資產管理,同時,管理人願意接受委託人的委託。

雙方經過平等協商,就委託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1.釋義

(1)委託資產:指委託人具有所有權並依法可以用於國債投資的資產,即本合同第2條所述之資產。

(2)剩餘資產:指委託期限終止時,本合同第5條第1項所確定的資產管理賬户的餘額所表示的資產。

(3)年收益率:指委託期限終止時,以年度計算的投資收益與期初委託資產之比率。

(4)管理佣金:指管理人按委託資產的比率收取的服務費用。

(5)業績獎勵:指管理人根據委託資產的收益情況從委託資產的收益當中按比率提取的獎勵金。

2.委託資產及其評估

(1)委託人願將下列_________項資產交付管理人進行國債投資管理。

A.人民幣資金:(大寫)_________元整(_________)。

B.股票:(名稱)_________,(代碼)_________,(數量大寫)_________。

C.債券:(名稱)_________,(代碼)_________,(數量大寫)_________。

D.外匯:(幣種)_________,(金額大寫)_________。

E.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委託資產的投資範圍

(1)管理人應根據委託人的投資意願制訂投資方案,徵得委託人同意以後,將委託資產投資於深滬兩市已上市和擬上市的國債品種。

(2)如果本合同有效期內出現影響或限制管理人進行約定的資產管理的法律,法規及政策,雙方應立即對投資意願和投資方案進行協商和修改。

4.資產管理期限

(1)委託人將委託資產委託管理人管理的期限即資產管理期限,該期限自委託資產到達管理人指定的銀行賬户且委託人對資產管理賬户進行有效授權之日起算。

(2)本合同的資產管理期限為12個月;若本合同依照第13條的規定得以延期,則該期限也相應延長。

5.賬户管理

(1)在資產管理期限內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開立資產管理賬户:

A.以委託人名義開設國債賬户和資金賬户

B.由管理人開設資產管理專户

(2)委託人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3日內,應將委託資產劃入前款所確定的賬户。

(3)管理人對(1)項所確定的賬户有完全的交易操作權,但不擁有除正常交易結算外的資金劃撥權。

6.委託人的聲明與承諾

(1)委託人保證委託資產是委託人的自有資產,資產來源及用途符合國家的有關規定,同時保證委託資產上沒有設定質押或其他第三方權利,也沒有任何限制性條件妨礙委託人對該項資產的所有權,監控權以及管理人對該項財產的操作權。

(2)委託人將委託資產交付管理人進行投資管理的行為不違反委託人自身的商務決策程序,是合法,有效的。

(3)委託人保證提供給管理人的一切資料均為完整,準確,合法,沒有任何重大遺漏或誤導。

7.管理人的聲明與承諾

(1)管理人承諾將選派具有證券從業資格的專業人員負責委託資產的管理工作,在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政策允許的範圍內進行有效的投資運做,遵照誠信原則,盡最大努力,運用科學手段控制市場風險,力爭委託資產的保值和升值。

(2)管理人保證其工作人員嚴格遵守有關法律和職業道德規範,不挪用委託人的委託資產,不以獲取佣金為目的進行不必要的證券買賣。

8.委託人的權利和義務

(1)委託人有權取得管理人出具的資產管理報告及其他必要信息,隨時查詢瞭解委託資產的操作情況,並監督資產運營狀況。

(2)委託人有權根據本合同的規定取得委託資產清算後的剩餘資產和收益。

(3)委託人應按照本合同的規定及時全部地將委託資產交與管理人管理。

(4)委託人應向管理人提供關於自身財務狀況和投資目標的基本文件資料,並承擔委託資產在委託管理人管理之前的一切風險和相關的法律責任。

(5)委託人應按照本合同的規定向管理方全額支付管理佣金,並承擔在資產管理過程中發生的交易手續費和依法可能對證券交易徵收的有關税費。

(6)委託人向管理人發出的指示和通知,必須以書面形式做出,委託人有義務保證該指示或通知上的簽名及印章合法,真實,有效。

9.管理人的權利和義務

(1)管理人應保存資產管理操作中的詳細資料,按本合同規定向委託人提供準確,完整的資產管理報告和其他必要信息,接受委託人的查詢;

(2)在本合同第4條規定的資產管理期限屆滿時,管理人有權按照本合同第10條的規定收取管理佣金和業績獎勵,並有義務將清算後的所有剩餘資產和收益及時返還委託人。

(3)為保證委託資產的安全,管理人的自營業務,經紀業務與資產管理業務在人員,財務,賬户上應嚴格分開,不得混合操作。

10.管理佣金

(1)委託人按委託資產總額的1%,向管理人支付委託資產管理佣金。

(2)當委託資產年收益率超過一定指標時,管理人可以獲得業績獎勵;具體的獎勵方式和辦法可由雙方另行約定。

(3)管理佣金和業績獎勵由管理人在雙方協商的清算日或資產管理期限屆滿之日從剩餘資產和收益中一次扣劃。

11.委託資產的清算

(1)在資產管理期限屆滿前,雙方可以約定具體的清算日;如無約定,資產管理期限屆滿之日即為清算日。

(2)清算日後的3個工作日內,管理人應在扣劃約定的管理佣金和業績獎勵後,根據委託人的資金劃轉指令將剩餘資產和收益一次劃轉到委託人指定的銀行賬户。

12.保密事項

13.合同的期限與轉讓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成立,自委託人委託資產到達管理人指定賬户且委託人對資產管理賬户進行有效授權之日生效。期滿後可續簽。

(2)雙方應在本合同到期前一個月就合同是否延期開始協商,以便管理人安排正在進行的交易並確定合同延期後的新的投資策略。

(3)雙方經過協商決定延期的,應在合同終止前簽訂書面《補充協議》對延期事宜加以約定。

(4)任何一方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轉讓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權利和義務。

14.合同的修改和解除

(1)本合同非經雙方書面同意,不得予以修改。

(2)如果本合同任何條款因與現行法律不符而無效,不影響本合同其他條款的效力。在出現這種情況時,雙方應立即協商,談判修改該條款。

(3)如果因自然災害,戰爭,_____,國家政策法律環境發生重大變故,電信部門原因造成的通訊中斷,交易所原因造成的計算機信息系統故障等不可抗力或意外情況,導致本合同無法履行,任何一方均可解除本合同,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但受到影響的一方應及時將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並採取適當措施防止損失的擴大。

(4)依據前款規定解除合同的,視同資產管理期限提前屆滿,雙方仍享有和承擔本合同規定的各項權利義務,但管理人的管理佣金應按照已履行期間佔約定的資產管理期限的比例計收。解除合同的一方應向對方發出書面通知,並協商確定委託資產的清算日,比照本合同第11。2款的規定辦理清算事宜。

(5)如管理人因重大違法,違規行為,被中國_____暫停或取消資產管理業務資格,從而造成合同不能履行,則合同自動解除,管理人應將截止合同解除之日的全部剩餘資產和收益返還委託人,不得要求支付管理佣金。如剩餘資產少於委託資產本金,則管理人應補償委託人的損失,但該補償以補足委託資產本金並支付截止合同解除之日的同期銀行活期存款利息為限。

15.違約和賠償

(1)除14條(3)(5)規定的情形外,任何一方未經對方同意,不得提前解除合同,否則應向對方支付相當於委託資產5%的違約金,且違約方喪失依據本合同要求投資收益或資產管理佣金的權利。

(2)管理人未按本合同第11條(2)款的規定及時劃轉剩餘資產和收益的,每延滯一天,應向委託方支付相當於委託資產萬分之三的補償金。

16.法律適用和爭議解決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並依其解釋。

(2)對由於本合同引起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應盡最大努力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權向管理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7.附則

(1)本合同所有附件及日後雙方簽署的任何補充協議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除非以書面形式申明放棄某項權利,任何一方未能按本合同規定行使或及時行使該權利,並不構成對該權利的放棄。

(3)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託人(蓋章):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管理人(蓋章):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附件

補充協議

鑑於既有的良好合作關係,雙方謹就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的《委託購買國債合同》達成補充協議,並承諾共同遵守下列條款

一、委託人根據《委託購買國債合同》的規定劃入委託人購買國債的賬户的資金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元整(_________),事實上為委託人委託管理人進行證券投資的本金。

三、委託人在委託管理人進行資產管理期限內,同意把國債賬户的國債託管到管理人指定的席位上,委託人的國債賬户授權管理人管理並承諾該國債賬户和對應的資金賬户不轉户,不銷户,不轉託管,撤銷指定交易和回購指定交易,否則,委託人應向管理人支付相當於委託資產5%的違約金,且委託人喪失依據本協議第二條要求投資收益的權利。

四、委託人若因特殊原因需提前收回投資本金,經管理人同意提前終止本協議的,管理人不承擔本協議第二條約定收益,只給予委託人本金,並按同期活期存款利率計算支付委託人投資收益,一年按365天計算。

五、管理人同意不向委託人收取《委託購買國債合同》第10條第一款內容的管理佣金。

六、本協議如與《委託購買國債合同》中的條款有衝突之處,以本協議為準。本協議未涉及事宜,雙方均遵照《委託購買國債合同》的有關約定履行。

七、本協議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後成立,從主合同第二條約定的委託資產達到指定賬户之日起生效。

八、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九、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委託人與管理人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簽署。

委託人(公章):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

管理人(公章):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

交配電設備設施委託管理合同 篇11

甲方:

乙方:

丙方:

鑑於甲方以人民幣 元(以下簡稱“總價”)向開發商購買坐落 在 (以下簡稱“項目”)內的物業: 層 號鋪位,建築面積平方米(以下簡稱“該商鋪”),乙方為項目的統一經營管理方,丙方為項目的開發商及目標租金的擔保方,各方經友好協商,就該商鋪委託經營管理的事宜,達成如下一致意見:

一、根據有關的法律規定和項目物業的特殊性,為了維護全體業户的共同利益,項目實行統一經營管理的方式進行經營和收益:即統一業態規劃、統一招商租賃、統一商業形象、統一營銷活動、統一向業户支付租金收益,對此甲方在簽訂《商鋪經營權轉讓合同》時已充分了解,並予以同意。

二、 統一經營管理週期為連續的託管期限,在甲方與開發商簽訂的《商鋪經營權轉讓合同》之後,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計年,為託管該商鋪的一個託管週期。

三、甲方委託和協助乙方按照開發商規定的交房標準與開發商辦理該商鋪的交接手續。在辦理商鋪交接手續時,乙方的簽收行為對甲方具有法律效力。在託管期屆滿時,甲方同意由乙方按返還時的商鋪現狀向繼續進行營運管理的公司移交該商鋪,移交時甲方同意乙方無需對該商鋪所在物業的共同部分承擔任何維修及費用、恢復責任。

四、甲方同意將自己購買的上述商鋪的經營權託管給乙方招商及營運管理,並自甲方與開發商簽署《商品房買賣合同》之日起,以乙方的名義為該商鋪尋找承租人、與目標承租人簽署有關承租意向、合同等文件,代收租金、代為交納税金等應付費用並完成託管工作。

五、 在該商鋪的託管期限內,該商鋪的租金如下:第一至第七年,該商鋪每年的租金為該商鋪成交總價的 8﹪ ,即¥ 元。

六、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 在託管期限內甲方不承擔開發商交房標準以外的裝修費用和承租人承租期間的任何行政事業費。

2、 不承擔該商鋪託管期限內的物業管理費、經營管理費及水、電、暖氣費;

3、在本協議約定的託管期內,若甲方將該商鋪轉讓,需提前十天書面告知乙方,並將本協議的甲方權利和義務一併轉讓給受讓方,受讓方需與乙方重新簽定委託經營管理合同。若甲方將該商鋪轉讓給第三方的,則應要求第三方承諾不得行使抵押權及不影響本協議的繼續履行。

4、為方便招商工作的進行及保持項目管理的穩定性,最大程度保護甲方的經營權收益,甲方承諾在本協議約定的託管期內不解除本協議、不自行出租該商鋪、不自行經營、不另行委託任何第三方託管經營該商鋪、不侵害本協議約定的乙方應享有的權益。

5、 為保證項目的統一經營管理和全部業户的租金利益,甲方承諾本協議約定的託管期內,無權自行或委託他人與該商鋪承租人聯絡、收取租金或其他費用。

6、 若甲方沒有按照其與開發商的約定及時辦理完該商鋪的經營權轉讓手續,則乙方可不向甲方支付租金回報收益。因此影響該商鋪出租的,由甲方承擔責任。

7、 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辦理商鋪屋租賃事宜,及時出具相關文件。若因甲方原因不能完成租賃事宜的,所造成的租金回報損失由甲方承擔。

七、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 以乙方的名義自主招商,對外簽署該商鋪租賃協議及與該商鋪出租有關的所有文件。

2、 在協議有效期間內,乙方有權決定該商鋪的出租價格、年限及所有租賃條件及租賃協議的條款。

3、 收取租金和合同中約定的由承租人承擔的其他費用。

4、 全權辦理向承租人交付及收回該商鋪、催討租金等事宜,並有權在其認為合適的時候採取必要的法律手段收回商鋪、催討有關費用。

5、在託管期內,該商鋪前三年回報租金從甲方購房款中扣除,乙方從第四年起,每年結算一次,在每年12月31日前按本協議約定向甲方轉付已收到的當年回報租金。

6、 辦理與商鋪租賃有關的登記手續

八、 本協議約定的託管期限內,甲方同意乙方代為選聘的物業管理公司對該商鋪進行統一的物業管理。

九、 違約責任:

1、若甲方違反本協議第六條第3、4、5項的約定,在乙方發出書面糾正通知書15天內仍未糾正的,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相當於本合同約定的年租金5倍的違約金,該商鋪現存租約繼續履行,同時本託管協議和該商鋪現存租約繼續履行。此外,乙方有權追究因甲方違約行為影響項目統一管理而造成乙方的其他經濟損失。由於甲方違約行為造成該商鋪承租人的損失以及甲方租金回報的損失由甲方自行承擔。

2、 如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約定,應賠償因其違約行為造成其他守約方的直接經濟損失。

十一、終止條款:

自託管期限屆滿,本合同約定的各方相應之義務自行終止。

十二、爭議的解決:

合同履行過程期間若發生爭執,可協商解決。如三個月內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常州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仲裁期間,不影響本協議和租賃合同的履行。

十三、本協議經各方簽署並與該商鋪之《商品房買賣合同》同時生效。

十四、本協議未盡事宜,各方可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十五、本協議一式叁份,甲方執壹份,乙方執貳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

交配電設備設施委託管理合同 篇12

委託方: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受託方: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第一章委託管理事項

第一條給排水、房屋的維護、維修管理

1。所區內給排水系統的管道,設備的維護、維修、運行管理,包括道路、室內外上下水管道、水泵、污水管道、供熱管道、消防供水系統、化糞池等;

2。房屋的小修服務,包括:修理門窗、更換玻璃、照明燈具、門鎖、水嘴、小五金修配,疏通下水管道等;

第二條供電、用電設備的管理

1。供電系統的維護、檢修、運行和管理,包括:配電室、變壓器、由配電室至辦公區域、實驗室、生活區、公共場所的配電箱、櫃、供電線路、照明設施、光源;

2。電梯的維護、運行的管理;

3。節日、重大活動彩燈懸掛與維護;

第三條環境衞生、保潔管理

1。所區環境包括:道路、人行道、自行車棚、公共場地、體育休閒場所、宣傳欄、和門前三包區域的清掃和保潔;

2。工作區建築物內部的樓道、大廳、報告廳、會議室、所領導辦公室、院士辦公室、電梯門、公共場地、衞生間的清掃和保潔;

第四條綠地、綠化管理

1。所區內綠地、花木、造型物的維護與管理;

2。節日、大型會議和活動的花卉擺放;

3。受研究所委託參加各級政府、科學院召開的綠化會議,簽訂綠化責任書並組織落實;

第五條食堂管理

為職工、學生等提供用餐服務,為來所工作、訪問人員提供工作餐,提供會議用餐等服務;

第六條非機動車、機動車和車務管理

1。所屬機動車的保養、維護和維修;

2。用車服務、車務管理和交通安全管理;

3。自行車停放管理;

第七條傳達與郵件、報刊的收發管理

1。接待來訪者,協助聯繫被訪問者,來訪人員登記;

2。收發各類郵件、報刊;

第八條職工醫療管理

1。全所在職及離退休職工、學生和流動人員的醫療、疾病預防和保健服務;

2。協助所有關部門完成義務獻血工作;

3。醫務室日常藥品的計劃與採購;

4。職工醫療費的報銷審批、大病住院及高額檢查費的審核;

5。代表理化所參加各級政府、科學院召開的計劃生育會議,簽訂責任書並組織落實;

第九條器材供應與房屋管理

1。常用化學試劑、玻璃儀器、五金、電料、辦公用品的計劃、採購、保管和發放;

2。各類庫房、劇毒藥品的管理;

第十條所區治安、保安管理

門崗值勤、夜間治安巡邏;

第十一條居委會的管理

1。居委會日常工作的服務與管理;

2。參加各級政府有關會議並組織落實;

第十二條茶爐、浴室的管理

提供開水供應、浴室管理,茶爐設備、淋浴設施的維護、維修;

第十三條集體宿舍、學生宿舍的管理

1。辦理入住手續、來客登記及安全工作;

2。宿舍樓內樓道、樓梯、衞生間及公共場地的清掃和保潔;

3。門窗、室內設施的維修;

4。住宿費等相關費用的收費工作;

第十四條房租、水、電費的收費管理

負責單身宿舍、學生宿舍房租及相關費用、職工住宅樓水電及相關費用,出租房租金等收費工作。課題組水電查表及編制收費清單。

第十五條房產經營管理,經營房產見附件

第二章服務質量與標準

第十六條乙方須按下列約定,實現目標管理

一、給排水、房屋維修、維護與管理

1。全面掌握所區內給排水系統、暖氣系統的運行情況,熟悉管路走向和具體位置,保障正常運行;

2。發生突發跑、漏水情況,要立即趕赴現場(十分鐘內),組織搶修,一般報修一小時內抵達現場;

3。給水管道、暖氣管道無滴漏水現象;

4。排水、下水管道堵塞要及時疏通,屋面雨水口、雨水管雨季前清淘疏通一次;

5。保證維修質量,更換的配件質量符合國家有關部門的技術質量標準;

6。文明操作,儘量不干擾正常的工作秩序。維修後要清掃乾淨。實驗室內使用電、氣焊要徵得科研人員同意,不違章作業,確保現場安全;

二、供電、用電設備管理

1。供電系統24小時正常運行,發生斷電事故立即排除(十分鐘內到現場);

2。接到一般報修一小時內到達現場;

3。限電、停電應提前發出通知,遇突發供電中斷事故要立即與供電機構交涉解決;

4。定期巡視會議室、衞生間、樓道、公共場所、道路的照明設施,發現問題及時更換;

5。按時辦理電梯年檢事宜;

6。按時與電梯公司簽訂電梯維保協議,維修要有記錄,保證電梯安全、正常運行。

三、環境衞生,樓道保潔

1。路面、公共場地、門前三包區域每日清掃,清潔無雜物、無積水,垃圾桶、果皮箱外表整潔,無遺撒,夏季對垃圾箱、垃圾堆放地、果皮箱噴藥、消毒,無蚊蠅滋生,及時清運垃圾、糞便,排污管道暢通。環境衞生達到市文明單位標準;

2。樓內公共場地地面潔淨,樓梯扶手無污垢,玻璃乾淨明亮,電梯門及轎箱內保持光亮,衞生間內地面、潔具清潔衞生無污物,空氣流通無異味。

四、綠化、綠地管理

1。保持綠化設計的整體造型和綠化效果,花木、綠地修剪整齊,及時清除雜草、雜物;

2。無破壞、踐踏、佔用綠地的現象;

3。在正常澆灌前提下,注意節約用水,管理好綠化用水;

4。綠化工作達到院先進單位標準;

五、食堂管理

1。認真貫徹執行《食品衞生法》,保證各類食品衞生、安全;

2。食堂炊事人員要“三證”齊全,定期體檢,不錄用無資質人員;

3。食堂服務人員衣着整潔,遵守職業道德,服務熱情主動;

4。保證伙食質量,花色品種多樣;

5。餐廳實行標準化清掃保潔,做到地面潔淨,餐桌、餐椅無塵,無雜物堆放,無蚊蠅,為就餐人員營造舒適的就餐環境。

六、車輛、車務管理

1。優先保證所領導、院士、會議用車;

2。遵守交通規則,出車準時,安全行車,無重大交通事故發生;

3。準確填寫出車單,並經用車人簽字確認;

4。辦理或提醒相關人員辦理年檢、年審等車務手續;

5。建立、健全機動車檔案;

6。及時清理自行車棚內的廢棄自行車及雜物,自行車無亂停、亂放現象;

七、傳達與郵件、報刊管理

1。熱情接待來訪者,協助聯繫被訪人;

2。電話聯繫被訪者,徵得同意後進行登記,方可準其進入工作區;

3。正確、及時收發各類郵件、報刊,不發生人為郵件丟失,急件予以特殊處理;

八、職工醫療管理

1。為就醫人員提供醫療保健服務和諮詢服務;

2。無重大醫療事故;

3。嚴格按所公費醫療管理規定審批、審核職工醫療費用的報銷;

4。所購藥品無假冒、偽劣、過期及國家禁止使用的;

5。按時對應做計量檢定的醫療器具送檢,並有記錄;

6。計劃生育工作達到各級政府、科學院先進單位標準;

九、器材供應與庫房管理

1。每月根據常用器材消耗量提出採購計劃,報甲方核定後負責採購、保管和發放,避免庫存積壓;

2。不得采購假冒偽劣和三無產品;

3。劇毒藥品的保管、發放要嚴格執行雙人、雙鎖和跟蹤投料等管理制度,存放條件符合公安部門的規定;

4。化學品倉庫符合國家規定的標準,符合衞生、安全、消防要求,消防器材齊全,完好;

5。出入庫器材要做到帳、帳和帳、物相符,定期與所財務處對帳;

十、所區治安、保安管理

1。門崗執勤禮貌、規範,夜間保安巡邏;

2。引導進所車輛整齊、有序停放;

十一、茶爐、浴室管理

每天8:00~20:00提供開水,茶爐設備保持完好,茶爐間、浴室衞生潔淨。

十二、集體宿舍、學生宿舍的管理

1。樓內走道、衞生間、公共區域乾淨、整潔、室內設施完好;

2。不擅自安排他人入住;

3。根據有關規定,嚴格進行管理;

十三、房租、水電費、供暖費收費管理

1。嚴格按收費標準收繳相關人員的房租、牀位費、水電費、天然氣費等,編制收費清單後交所財務入帳;

2。課題組水電用量核查後列收費清單,報所財務處;

十四、房產經營管理

1。房屋出租符合北京市有關規定,出租合同規範;

2。對出租房屋的安全負有責任;

3。出租合同報甲方一份備案;

4。按時收繳房租等相關費用,交財務處入帳;

5。房屋經營收入每年不少於萬元。

十五、其它管理

1。服務和管理過程中注意言談舉止,待人接物禮貌友善,熱情主動服務,增強服務意識,大膽管理,講究方法,糾正違章,有根有據,以理服人;

2。對違反管理規定的人員和行為敢於批評和規勸,對惡意違反並不聽從規勸的人員可報請所領導進行處理。

第三章雙方權利和義務

第十七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檢查、監督乙方對本協議執行情況;

2。審定乙方編制的服務管理年度計劃;

3。由資產財務處對乙方財務支出進行年度審核;

4。為乙方提供必要的辦公、工作用房,由乙方無償使用。乙方改變甲方提供用房的性質和用途,須徵得甲方同意;

5。協助乙方做好管理服務工作,協調乙方與各部門的關係;

6。審定乙方編制的房屋、裝備大修、更新年度計劃;

7。負責與乙方簽訂本協議範圍以外的單項合同;

8。每月對乙方的服務工作進行一次抽查,每季度組織召開一次甲乙方負責人蔘加的協調會,及時解決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9。對乙方違反本協議的行為進行相應的處理和處罰。

第十八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根據理化所各項規章制度和本協議的約定,享有自主管理的權利;

2。根據理化所各項規章制度和本協議的約定,制定相應的管理制度;

3。負責編制理化所房屋、設備大修和更新年度計劃,經甲、乙雙方議定後由乙方組織實施;

4。在管理服務中,有權對違反本所相關規章制度的職工、學生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罰;

5。凡理化所公用設施,未經甲方許可,不得擅自佔用或改變其使用功能;

6。甲方委託乙方的管理項目,不得將管理責任轉託第三方;

7。乙方聘用本所職工以外的人員,應遵守北京市用工要求,符合國家相關用工制度,此類人員在工作期間發生意外事故,責任由乙方承擔;

8。達到本協議約定的各項服務指標,自覺接受本所職工的監督,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第四章管理服務費用

第五章違約責任

第二十四條在維修中,乙方應使用符合國家質量和安全標準的材料和配件,因使用假冒偽劣、三無產品所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造成嚴重後果的,要追究當事人責任第二十五條乙方違反本協議約定的乙方義務和未能達到約定的管理目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整改

第二十六條甲方未執行或違反本協議所約定的甲方義務,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改正

第二十七條甲、乙雙方對本協議的內容發生歧議,可協商解決,通過協商無法解決的,可報請所務會裁決,甲、乙雙方應執行裁決結果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八條甲、乙雙方可對本協議的條款進行修改和補充,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九條甲、乙雙方在接受理化所組織的部門年終考核後,根據所評審小組提出的問題和建議,對本協議進行修改、補充和完善

第三十條本協議有效期至理化所整體搬遷後終止

第三十一條本協議自所務會通過之日起執行

甲方代表:(簽章)乙方代表:(簽章)

年月日年月日

交配電設備設施委託管理合同 篇1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址: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鑑於:

1._______公司有限公司(以下簡稱“_______公司”)系一家由甲方等投資者共同出資設立的中外合資企業,於本協議簽署之日,甲方持有_______公司_______%的股權。

_______公司目前主要從事_______化纖業務(以下簡稱“化纖業務”);

2.乙方對氨綸生產、銷售等經營活動的管理及運行已具有比較豐富的經驗,甲方為避免其控股子公司_______公司與乙方發生同業競爭,使_______公司所從事的化纖業務進一步趨向成熟,甲方曾與乙方於_______月_______日簽署《股權委託管理協議》,將其持有的_______公司____%股權(以下簡稱“託管股權”)委託乙方管理,委託管理期限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日止;甲乙雙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受益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根據有關規定,就股權委託管理終止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協議,並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終止股權託管

1.甲乙雙方同意依據本協議約定終止委託管理託管股權之《股權委託管理協議》,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甲方不再將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_______公司股權委託乙方管理,乙方亦不再為甲方管理任何_______公司股權,乙方亦沒有繼續向_______公司提供任何諮詢、建議或資料的義務。

2.就乙方受託管理託管股權事宜,甲方應依據《股權委託管理協議》約定向乙方支付乙方實際受託管理託管股權期間(即自《股權委託管理協議》生效之日(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下同)起至本協議生效之日止,下同)的管理費,管理費的具體金額依以下計算方法確定:(1)實際應付管理費=約定的託管期間÷實際託管期間_約定託管期間的管理費;(2)約定的託管期間為依據《股權委託管理協議》約定的託管期間,即自《股權委託管理協議》生效之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的期間;(3)實際託管期間為乙方實際受託管理託管股權期間,即自《股權委託管理協議》生效之日起至本協議生效之日止的期間;

(4)約定託管期間的管理費為依據《股權委託管理協議》約定的全部託管期間的管理費,即_______公司截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的淨資產(根據_______公司的財務報表,截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_______公司的淨資產為人民幣_______元)的_______%。

3.甲方應於本協議生效之日起的_______日內將甲方在本協議項下應向乙方支付的管理費支付至乙方指定的銀行帳號。

4.雙方同意,在本協議簽署之日起的_______個工作日內,互相配合努力促成本協議的所有生效條件得以全部成就。

第二條本協議生效的先決條件1.本協議生效的先決條件為:

(1)轉股協議正式生效;(2)乙方控股股東_______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按轉股協議約定從甲方處受讓的_______公司_______%的股權已經過户至_______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名下(以完成相應的工商變更登記手續為準,下同)。

上述先決條件全部得到成就之日起,本協議即行生效。

2.為實現上述之先決條件,甲乙雙方應當積極配合辦理有關乙方控股股東_______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就從甲方受讓_______公司_______%股權的相關手續。

第三條甲方的保證及承諾1.在本協議簽署之日,甲方保證:

(1)甲方是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合法註冊、合法存續的企業法人;

(2)甲方簽署並履行本協議均:

a、在甲方權力和營業範圍之中;

b、已採取或將採取必要的公司行為進行適當授權;

c、不違反對甲方有約束力或有影響的法律或合同的限制;

2.甲方保證,在為本協議的簽署所進行的談判和協商的過程中,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所有資料是完整、充分、真實的,且不存在涉及本協議項下交易的未披露法律責任。

3.甲方承諾其將遵守本協議的各項條款。

4.甲方承諾承擔由於違反上述各款保證及承諾而產生的一切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並賠償有可能給乙方造成的任何損失,但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違反上述各款保證和/或承諾的除外。

第四條乙方的保證及承諾

1.在本協議簽署之日,乙方保證:乙方簽署並履行本協議均:

a、在乙方權力和營業範圍之中;

b、已採取或將採取必要的公司行為進行適當授權;

c、不違反對乙方有約束力或有影響的法律或合同的限制。

2.乙方保證,在為本協議的簽署所進行的談判和協商的過程中,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所有資料是完整的、充分的、真實的,且不存在涉及本協議項下交易的未披露法律責任。

3.乙方承諾其將遵守本協議的各項條款。

4.乙方承諾承擔由於違反上述各款保證及承諾而產生的一切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並賠償有可能給甲方造成的任何損失,但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違反上述各款保證和/或承諾的除外。

第五條税費除雙方另有約定外,本協議相關之政府主管部門收取的税費,由甲方及乙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及有關政府部門現行明確的有關規定各自依法承擔。

各方就本協議所涉及之律師費用、財務顧問費用、差旅費用等由該支出方自負。

第六條協議書的轉讓除非事先得到他方書面同意,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均不得將本協議或本協議任何部分或本協議項下的任何權利、利益及義務轉讓給任何第三方。

第七條違約責任

1.任何一方違反、不履行或不適當履行其在本協議中的聲明、保證、承諾及其他義務的,即構成違約。

2.上述違約行為使守約方遭受經濟損失的,違約方應給予守約方因其違約行為而遭受到的任何直接或可得利益經濟損失的足額賠償。

如該違約屬於根本違約,守約方有權決定本協議是否繼續履行或予以解除。

3.如果任何一方或多方無正當理由單方面解除本協議,要向其它守約方合計支付違約金萬元人民幣。

第八條保密一方對因合作而獲知的另一方的商業機密負有保密義務,不得向有關第三方泄露,但中國現行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或經另一方書面同意的除外。

第九條補充與變更本協議可根據各方意見進行書面修改或補充,由此形成的補充協議,與協議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條不可抗力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協議或遲延履行本協議,應自不可抗力事件發生之日起三日內,將事件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並自事件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導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遲延履行的證明。

第十一條爭議的解決本合同各方當事人對本合同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

雙方約定,凡因本合同發生的一切爭議,當和解或調解不成時,選擇下列第種方式解決:(1)將爭議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生效條件1.本合同自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各方應在合同正本上加蓋騎縫章。

2.本協議—式_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各方當事人各執份,其餘用於辦理手續所用。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交配電設備設施委託管理合同 篇14

第一章總則

為了發展本市的對外經濟、貿易及旅遊業,使酒店的管理水平和服務質量達到國內同類酒店的先進水準,從而使酒店贏得良好的社會聲譽和經濟效益,(以下簡稱委託方),特委託(以下簡稱管理公司),全權經營管理酒店。雙方依據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特訂立本合同。

委託方________酒店系在中國________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記註冊的合法經營企業,法定地址:________,法定代表:_________。

管理公司________酒店管理公司系在中國_____市工商管理局登記註冊的國有企業,法定地址:________,法定代表:________。

第二章名詞定義

第一條酒店

本合同用的“酒店”一詞指位於酒店,內容包括:

(1)間有衞生間的客房;

(2)各類中西類餐廳、風味餐廳、旋轉餐廳、多功能廳、迪斯科廳、酒吧、咖啡室、茶廊、游泳池、桑拿浴室、健身房、網球場、附設商場、美容室、洗衣房、商務設施、停車場以及其它康體設施和酒店建築所在地的空地、綠地等,全部佔地約畝;

(3)提供後勤服務的綜合樓及職工宿舍等,全部建築物約________平方米;

(4)酒店經營所需的供水、電力、電訊、煤氣、汽油、柴油等能源以及排水、消防等附屬設施及空調、電梯、衞生設備、冷藏等設備;

(5)全部“傢俱、裝置及營運物品”。

第二條傢俱、裝置及營運物品

在本合同中“傢俱、裝置及營運物品”是指:

(1)所有傢俱、陳設及佈置,包括客房、公共場所的傢俱、地毯、牆飾、擺件、燈飾和其他物品;

(2)飯店經營所需的所有設備,包括廚房、酒吧、公共衞生(PA)設備、洗衣房、辦公室等設備;

(3)必要的車輛和運輸設備;

(4)所有營運物品,包括工具、器皿、布件、瓷器、玻璃器皿、銀器及類似物品;

(5)所有*及其他酒店營運所必須的物品。

本合同第一、第二條所列內容,以酒店正式開業日前雙方交接所附明細清冊為準。

第三條酒店正式開業日

“酒店正式開業日”是指酒店正式全面營業的第一天,其基本條件為:

(1)酒店建設工程全部竣工;

(2)酒店全部設備及設施已安裝完畢、正常運行;

(3)酒店全部傢俱、裝置及營運物品備齊;

(4)酒店工程經國家驗收合格,包括消防、衞生設施;

(5)酒店營業執照及各項營業許可證已經獲得;

(6)各項保險生效;

(7)酒店經營所必須的流動資金全部匯入酒店營業賬户;

(8)委託方與管理公司書面同意酒店可以正式開業。

酒店正式開業日之前的對外營業稱為“酒店試營業期”。以上各項若有一項未達到者,均屬“酒店試營業期”。

第四條雙方

這是指本合同的締約雙方:即委託方與管理公司。

第五條總收入

在本合同中這是指經營酒店及其設備所得的客房、餐飲、附屬的涉外商場、娛樂設施、場地出租、電話、電傳、傳真、洗衣、出租汽車及其他各項服務獲得的全部收入的總和。

第六條經營毛利

本合同中的“經營毛利”是指總收入減去酒店經營成本和費用後的餘額。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酒店經營成本和費用不包括以下內容:

(1)固定資產折舊費和投資性質的費用攤銷及更新基金;

(2)貸款利息(流動資金貸款利息除外);

(3)所得税、房產税及其他附加税;

(4)土地使用税;

(5)董事會費和保險費;

(6)管理公司收取的管理費;

(7)國家匯率調整造成的匯兑損失;

(8)委託方董事會特別要求所進行的、非酒店日常經營管理所需的會計、審計、律師等費用;

(9)投資方成員在酒店的掛賬及投資方的內部會議等掛賬;

(10)經投資方同意購置的固定資產和零星工程完善項目;

(11)投資方單方面要求的接待、廣告、贊助性開支以及未得到管理方同意而實際由投資方獲益和開支的各項費用。

(12)其他非酒店經營所產生的費用。

第七條商標及服務標誌

這是酒店在銷售商品、提供服務及市場推廣中所用的屬於管理公司專有的標記、圖案或文字。

第三章酒店管理

第八條管理權

委託方授權管理公司在接受管理期間,對酒店經營管理有充分的決定權和指揮權,管理公司及其代表可代表酒店對外簽署與日常經營管理業務有關的文件、合同,包括簽署總額不超過萬人民幣的短期經營週轉資金的貸款合同。

第九條總經理

酒店總經理或副總經理人選經管理公司與委託方充分協商後由管理公司任免。

總經理是管理公司在酒店的總代表。總經理對酒店經營管理事務有指揮權和決定權,對酒店經營管理全面負責並對管理公司負責。

總經理是酒店法人的委託代表。

總經理如有營私舞弊行為,需經證實後,委託方方有權要求管理公司進行撤換。

副總經理協助總經理工作。

第十條人事安排

1.管理公司將根據酒店的實際狀況提出人事、組織機構設置方案,並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作經營企業勞動管理規定》制訂勞動工資計劃,根據上述方案計劃安排酒店員工工作。

2.酒店各級員工的聘任、獎懲、調動和安置均由總經理按國家有關合作經營企業的規定決定和處理。

3.管理公司派往酒店工作的職工均受酒店僱傭,其住宿、交通(包括市內交通)均由酒店負責;工資、獎金、休假、醫療等享受酒店員工同等待遇;每年享受二次有薪探親假,每次假期10天(在途時間另計),其交通費按國家規定標準在酒店費用中列支。

第十一條酒店的管理工作

管理公司及其代表在管理酒店期間,負責貫徹、執行國家的各項方針、政策和規定,管理期分為兩個階段--試營業期和正式全面營業期。

管理公司在酒店籌建後期和試營業期內,除了酒店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外,其主要工作有:

1.逐步建立健全酒店各項規章制度,完善機構設置;

2.對酒店設施佈局進行調整和完善;

3.招聘員工,強化人員培訓,建立崗位責任制;

4.進行市場推銷;

5.為酒店正式全面營業進行積極準備,包括籌備酒店正式開業儀式等。

6.有計劃地推行“酒店管理模式”。

7.爭取在年內為甲方培訓一支能自行管理、經營、具有良好職業素質和操守的管理隊伍,最終使甲方能在最短時間內能獨立經營和管理好酒店。

從酒店正式開業日起,酒店進入了全面營業期,管理公司的主要工作有:

(1)乙方派出業務骨幹籌備酒店開業,作好開業前的各項準備工作,包括人員和設備運行與到位。

(2)乙方負責招聘具備酒店從業素質的員工,開展員工上崗前的業務知識、技能的培訓。

(3)賓館裝修期間提出專業的整改意見和建議。

(4)負責為賓館建立相應的管理體系和服務體系,按照賓館的標準實施全面質量管理。

(5)建立實施各項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並制定相應跟業績掛鈎的績效管理機制。

(6)負責為賓館的經營拓展客源市場,建立酒店自身銷售網絡系統,並利用乙方現有的酒店網絡,積極使用電子商務,積極促銷酒店旅遊市場。

(7)乙方將派出專業人員整合本地資源,設計酒店的整體CIS形象識別系統,以統一、整體的品牌形象崛起於本地區。

(8)通過深入的調查研究和理論分析,向甲方股東提交酒店的年度預算、年度經營計劃以及酒店的產品組合內容和遠景發展規劃。

(9)儘快使酒店達到酒店標準並通過驗收,為酒店在本地區創優秀品牌而努力工作。

(10)乙方竭盡全力完善、維護好酒店的硬件設施,使之能良性循環,確保酒店常新、環境完美、不斷完善和配套。

(11)乙方有權在本合同規定的範圍內獨立實施全面經營管理工作,乙方實施在甲方領導下的總經理負責制。

(12)全面推行“酒店管理模式”。

(13)按照酒店的設備、設施條件,提供先進的經營管理方法和服務水平;

(14)全面負責酒店的公共關係事務和市場推銷;

(15)深化員工業務技能培訓工作;

(16)負責監督和考核總經理的工作業績;

(17)每一會計年度前______天向委託方提交酒店的年度經營方案及財務預算;

(18)每一個月的後___天內向委託方提交反映該月酒店經營情況的財務報表;

(19)每一個會計年度結束_______個月內,向委託方提交酒店財務報告,説明本年度決算情況和經營成果;

(20)根據市場變化情況和經營需要,調整和修改酒店各項收費標準;

(21)負責酒店的日常維修和保養;

(22)為保障酒店的權益,代表委託方和管理公司進行法律訴訟;

(23)爭取在年內回收酒店投資的本息。

第四章管理費的計算與支付

第十二條試開業前期因工作量巨大,而又無營業收入,故開業前期自乙方管理人員到位後,每月暫按__________萬元人民幣支付管理費。

第十三條管理費分為基本管理費和效益管理費。

第十四條在酒店試營業期內,管理公司收取的基本管理費按總收入的百分之__________收取。

第十五條從酒店正式開業日起,管理公司收取的基本管理費按總收入的百分之__________收取。

第十六條基本管理費每月支付一次,其計算方法是按當月總收入乘以上費率,於次月15日前匯入管理公司指定的賬户。

第十七條管理公司同意在酒店試營業期不收效益管理費。酒店正式開業後始收效益管理費。

第五章雙方的責任

第十八條委託方董事會的責任:

1.及時辦妥酒店經營所必須的全部營業許可證和營業執照;

2.提供酒店經營所必須的定額流動資金。定額流動資金須在酒店對外試營業前15天提供,流動資金定額由雙方在試營業前核定;

3.按時審批酒店年度經營方案、年度財務預算與決算;

4.審查批准酒店擴建、改建計劃;

5.協調好基建與經營存在的各種事宜,安排落實賓館經營必需的水、電、氣等基礎設施,保證消防安全設施的齊備,因設施未齊全、設備未完備以及因證照不齊等原因而引發的行政罰款費用不進入酒店費用。

6.委託方須協調好當地政府的相應關係,當地政府超出標準之外的收費由委託方承擔。

7.其他必須由委託方決定的有關事宜。

第十九條管理公司責任

1.通過各種途徑,努力提高酒店客房的出租率,增加經濟效益;

2.選派合格人選到酒店任職;

3.按時提交酒店年度經營方案和財務預算與決算;

4.不斷引進先進適用的經營方法和管理經驗,使酒店的管理不低於國內同類酒店的管理水平,並儘快培養當地幹部和員工,進入酒店管理各級領導層;

5.負責編制和健全酒店的各項規章制度;

6.利用集團優勢,在管理公司所屬酒店內安排酒店員工的培訓和實踐;

7.其他必須由管理公司辦理的一切有關事宜。

第六章酒店維護與保養

第二十條酒店從正式開業日起每年留有一定數額的更新基金,用作酒店設備的更新、添置等。每年更新基金的額度計算標準為:

第一年至第三年,不少於總收入的百分之二;

第四年起,不少於總收入的百分之五;

更新基金可以一年一次提用,也可以分月提用。

更新添置項目所需資金在經營成本列支。

第二十一條管理公司認為需要時,有權根據實際情況用更新基金更換、添置酒店的設備、陳設和傢俱等。

第二十二條每年度更新基金如未用完留有餘額,可轉入下一個會計年度,與下一年度的更新基金合併提用。

第二十三條本合同期滿或提前終止時,管理公司須將更新基金的餘額如數歸還委託方。

第七章酒店產權及其處置

第二十四條酒店的一切債權、債務屬委託方。

第二十五條在本合同有效期內,酒店的全部產權屬委託方所有,管理公司不得以任何方式出售或抵押,除本合同第七章第二十七條規定以外的酒店財產。

第二十六條管理公司有權根據本合同規定使用調配酒店財產。

第二十七條管理公司有權處理用更新基金更換下來的酒店不再適用的傢俱、裝置及營運物品等。處理這些傢俱、裝置及營運物品所獲款項,納入“更新基金”項,留作添置這些傢俱、裝置及營運物品。

第二十八條委託方在處置酒店財產時,應以不影響本合同的履行為原則。否則,應徵得管理公司同意。

第八章税務、財務及外匯管理

第二十九條酒店按照國家的有關法律和税收條例的規定繳納各項税金。

第三十條酒店職工按照有關規定由職工本人繳納個人所得税或個人收入調節税。

第三十一條酒店的會計年度從每年___月____日起至同年___月____日止,一切記帳憑證、單據、報表、賬簿用中文書寫。

第三十二條除本合同已有規定以外,酒店會計的處理原則均按《企業會計制度》辦理。

第三十三條酒店的財務審計聘請國內註冊的會計師審查、稽核,並將結果報告董事會。

如董事會認為需要聘請其他審計師或審計事務所對酒店財務進行復檢時,管理公司應予同意,其所需一切費用在董事會費中列支。

第三十四條每一會計年度的頭二個月,由總經理組織編制上一年度的資產負債表和損益計算書,報告董事會。

第三十五條酒店經營的一切外匯事宜按照國家中外合資企業外匯管理條例及規定辦理。

第九章保險

第三十六條雙方同意酒店向中國境內具有承保資格的保險公司及其分公司投保雙方都認為必須的險項,酒店一旦遭受損失可在所投保的險項範圍內獲得應有的賠償。

所有保險均由委託方投保,保險受益人為委託方,與管理公司無關。

第三十七條委託方投保的酒店財產險,其投保總額應不低於國家規定。

第三十八條各項保險費及辦理保險費的其他費用,均由酒店支付。但不作為酒店管理費用開支,列入甲方開支科目。以遵循收益與權責掛鈎之原則。

第十章監管、獎罰機制

第三十九條甲方派駐股東代表聽取酒店重大管理制度、用工薪酬分配製度、財務預決算方案及其它重大事項的決策。審議酒店年度經營計劃,擬定酒店內部管理機構設置等事項。

第四十條建立完善年度財務審計制度、日常經營支出由總經理簽字。超過__________萬元以上的固定資產添置、重大合同需經甲方派出的股東代表同意方可簽署。

第四十一條乙方不得以酒店的名義對外簽署財產擔保合同及財產擔保文件。

第四十二條甲方有權瞭解和知曉乙方所實施的全部管理工作,並提出意見和建議,主要從營業收入和綜合毛利、利潤等方面對乙方的管理進行考核,使經營和資產本身得到良性發展和保值、增值。

第四十三條乙方如完成甲方下達的各項目標,可按營業收入增加____%計提效益管理費。效益管理費每月結算一次,次月的___日前匯入乙方指定的賬户。

第四十四條乙方以酒店資產作信用擔保,以確保所派駐人員的信譽、品德、文化、資質及實踐技能達到甲方之要求。

第十一章管理年限

第四十五條委託管理年限暫定年,甲乙雙方在經營合同期滿三個月前,如甲方提出仍需乙方進行管理,可以在變動相關條款後續籤合作期限或解除合約。

第十二章雙方約定

第四十六條基建結束後與酒店經營過程中有一段相當磨合期,在此如若因設計和修建過程中存在的部分不完善,為確保經營確需整改付出的費用,經基建方和酒店方雙方確認,列入基建後續科目費用,不計入酒店管理費用。

第四十七條因基建資金、設計缺陷及其它政策性因素,乙方不承擔開業延誤之責任。

第四十八條因故延誤的工程項目,影響到經營的,要根據損失的金額來扣減乙方應承擔的管理目標。

第十三章違約及終止

第四十九條在合同有效期內,雙方中的任何一方如不履行本合同規定的條款,視為違約。另一方有權根據違約程度要求違約方賠償經濟損失。

第五十條由於一方的過失,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時,由過失的一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五十一條一方違約,另一方應將違約情況書面通知違約方,如在_____天內違約方仍未糾正違約行為,守約方有權終止合同。

第五十二條如總經理因被業主方單方面辭退,管理公司有權可另外物色人員擔任總經理。

第五十三條被辭退之總經理有權獲得酒店的相應補償,酒店應補償其___個月工資並休完其應得之有薪休假。如有抵押風險金等,原則上經中立之會計事務所進行完離任審計後,如無經濟*、受賄等問題則須全額退還所押風險金。

第五十四條無論什麼原因導致本合同終止時,雙方之間的所有賬款在____天內付清。

第五十五條甲、乙雙方均須遵守本合同,並相互配合,協調雙方關係,確保本合同的順利執行。

第五十六條若甲方無正當理由終止本合同,應一次性支付____萬元人民幣作為對乙方的賠償並賠償乙方的相應經濟損失,以及負責管理公司人員搬遷、返家之差旅雜項費用。

若乙方不能按時派出管理人員進場,每延誤一天予以罰款____元。

第五十七條如甲方進行資產重組、產權交易,須考慮順延本合同的法律關係,如需中止此合同,須給予乙方以相應的經濟賠償。

第五十八條如甲、乙雙方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社會因素,致使本合同無法按正常履行時,本合同即告終止,甲、乙方雙方不承擔任何違約責任。

第五十九條如因人力不可抗自然因素及市政維修、道路改建、治安整頓等嚴重且較長時間影響酒店正常經營的,甲方應對乙方管理目標要予以酌情扣減。

第十四章不可抗力

第六十條由於地震、颱風、水災、戰爭及其他不可預見並且對其發生後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直接影響合同的履行或不能按約定條件履行時。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將不可抗力的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並應在________天內,提供不可抗力的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證明文件。此項證明文件應由不可抗力發生地區的公證機關出具,按其對履行合同的影響程度,由雙方協商決定。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或者解除合同。

第六十一條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在一百二十天內仍不能履行合同,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第十五章爭議的解決

第六十二條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執行和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管轄。

第六十三條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能解決,雙方均可向各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訴訟費由敗訴方負擔。

第六十四條在仲裁期間,除有爭議的事項外,雙方應繼續履行本合同規定的其他條款。

第十六章商標及服務標誌

第六十五條在本合同有效期內,雙方商定酒店對外宣傳時,分別加入集團管理或字樣。

第六十六條雙方同意管理公司用其專有的商標或服務標誌進行宣傳推廣工作和日常經營活動。本合同期滿或提前終止後,酒店將不得再使用管理公司的商標及服務標誌。

第六十七條本合同終止後,雙方即終止聘請管理的關係,管理公司的一切管理責任隨之解除。

第十七章合同生效及其他

第六十八條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經雙方同意後,可以用書面形式進行補充與修改。合同修改文件與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十九條如在本合同書有效期內,委託方將酒店的產權、股權、權益部分或全部向他方轉讓時,應以不影響本合同書的履行為前提,否則,應徵得管理公司的同意。

第七十條本合同經雙方授權代表簽署並加蓋公章後,立即生效。

第七十一條本合同的有效期為從本合同簽署之日起至酒店試營業後滿年為止。

第七十二條本合同於年月日由雙方代表在正式簽署。

第七十三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第七十四條本合同共四份,雙方各執兩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委託方:_______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

管理公司:_____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