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育賽事門票委託銷售合同(精選3篇)

體育賽事門票委託銷售合同 篇1

答辯人:

體育賽事門票委託銷售合同(精選3篇)

地址:

被答辯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答辯人因______指控答辯人犯誹謗罪一案,現提出答辯如下:

答辯事項:

一、答辯人的行為不構成誹謗罪

依照刑法第145條的規定,誹謗罪指故意捏造事實並加以散佈,公然損害他人人格和名譽,情節嚴重的行為。構成誹謗罪的主要條件,一是要有捏造並公然散佈有損於他人名譽、人格的事實;二是出於故意,目的在於損害他人名譽和人格;三是必須情節嚴重。

從本案情況來看,首先,我沒有捏造有損____名譽和人格的事實。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在辦公室內與他人發生兩性關係,是我單位同事____、____親眼所見,後來向我和我處____處長做了反映,還有___、____處長的證言為證,並非我的捏造;其次,我沒有有意損害____的名譽和人格。我是在_____月_____日單位黨組織生活會上對____的生活作風問題提出批評的,目的在於希望____引以為戒,能夠吸取教訓,加以改正,做一名合格的共產黨員,這是很正常的同志式的批評意見,怎能被視為故意損害他人名譽和人格呢難道____犯了錯誤,就不能在組織內部進行批評教育嗎由於我的所作所為並不具備誹謗罪成立的條件,所以不構成犯罪。

二、___的行為應當受到輿論和道德的譴責,人民法院應當駁回其訴訟請求

___犯了錯誤,本應吸取教訓,注意改正,但____卻採取惡人先告狀的錯誤做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人民法院追究我的“刑事責任”,並對他給予“精神損失賠償”。我認為,對____這種知錯不改、拒絕批評、一錯再錯的行為,應當給予輿論和道德的譴責。在這裏,我請求人民法院查明事實真相,駁回____的訴訟請求,並給予相應的處罰,以尋求司法公正和對公民合法權益的保護。

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1、證人____證言;

2、證人____處長證言;

3、證人____證言;

4、___,住____市____區____路____號;____,住___市____區____路____號;____,住____市____區____路____號。

此致

________人民法院

答辯人: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體育賽事門票委託銷售合同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

辦公地址: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辦公地址: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

為了推動體育賽事的成功運作,完善賽事門票銷售計劃,甲乙雙方根據各自職能簽署賽事門票委託銷售合同。本協議中,甲方是體育賽事運作管理機構,即委託人;乙方是負責推廣和銷售賽事門票銷售的票務代理公司,即受託人。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體育法》以及有關的法律法規的規定,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就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定義

賽事門票銷售的獨家代理商是指由甲方授權在特定區域嚴格按照甲方的售票工作規範,代理甲方銷售賽事門票的票務代理公司。

第二條 合同的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三條 甲方權利

3.1 甲方授權乙方在________區域內從事獨家銷售其體育賽事門票經營活動。

3.2 甲方有權約定乙方的銷售方式。

3.2.1 甲乙雙方約定為代銷,則乙方應在______規定時間內完成代銷門票的____%,甲方按銷售金額的____%返還給乙方,作為乙方的報酬;完成代銷門票的____%,甲方按銷售金額的____返還,作為乙方的報酬。

3.2.2 甲乙雙方約定為包銷,則乙方向甲方購進門票時,必須先行付門票總額的____%,甲方收到乙方款後____個工作日內交付門票,交付地點為乙方所在地。乙方購進甲方門票後,雙方以“訂購單”形式確認(附後)。

第四條 甲方義務

4.1 甲方應保證門票銷售的合法性和銷售價格的合法性,如需辦理相關行政許可手續應由甲方負責完成。

4.2 甲方在_區域內只能授權乙方獨家從事門票銷售代理,否則視為違約,甲方應為乙方提供相應的諮詢服務。

4.3 甲方應按照雙方的約定為乙方提取相應的報酬,並及時進行結算。

4.4 甲方負責票務銷售的在全國媒體的發佈,區域媒體及小型推廣活動費用由甲方給予乙方的廣告返點支付,甲方根據區域的銷售情況,將定期適當補充安排區域媒體的發佈。

4.5 甲方將免費提供乙方一定數量的宣傳品及相關資料。

第五條 乙方權利

5.1 乙方有權根據市場需要設立銷售網,點,選擇銷售負責人員和梢售人員,但應當將網點及人員名單報甲方備案。

5.2 乙方在無任何違規情況下,有權獲得甲方給予乙方廣告返點為________,乙方需提供廣告支持證明,如廣告的發票、合同、登刊的廣告實樣、照片等,在限額內實報實銷,否則甲方有權停止返點。

第六條 乙方義務

6.1 乙方必須按甲方公佈的方案建立其所在區域的營銷網絡並且完成計劃稍售的門票數量。

6.2 為保證門票銷售,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乙方應在____日內完成首批銷售數量,否則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

6.3 乙方必須認可甲方對門票的銷售運作方式,嚴格遵守甲方目前制定的和以後制定的有關門票銷售的市場規則,否則,甲方有權據此取消乙方代理資格。

6.4 乙方應按照門票銷售工作規範接受甲方對乙方銷售網點及梢售網點的負責人、銷售員的監督管理。

6.5 乙方必須在收到門票後向甲方提交簽收單,視為驗收合格。

6.6 乙方向甲方購進門票後,乙方無權單方面時銷售價格作出調整,如有需要應提前告知甲方並徵得甲方同意。

6.7 乙方有義務配合甲方做跨地區或全國性的宣傳。

第七條 違約責任

7.1 如因甲方原因導致乙方不能正常銷售,甲方需全部收回乙方的未售出門票,並支付給乙方庫存產品總金額的_%作為對乙方的賠償。

7.2 乙方應自覺按照本協議的約定銷售門票,如有違約,甲方有權取消乙方的代理權,並要求乙方承擔違約金____元。

7.3 雙方必須嚴格遵守制定的銷售規則,嚴禁低價銷售。低價銷售是指低於最低經銷限價進行批發報價、自營店及其給予其分銷渠道零售商。乙方低價梢售,甲方將扣減低價銷售金額的____%作為損失賠償,並有權取消乙方代理資格。甲方如果低價銷售,乙方可按照7.1條款要求甲方賠償。最低經銷限價由雙方確認。

第八條 保證陳述

雙方互相陳述、保證和承諾如下:

8.1 雙方均具有完全的權利和法律權限或有效的授權簽訂和履行本合同。

8.2 本合同經雙方簽署,即依其中條款構成對雙方合法、有效和有約束力的責任,因為破產、清盤或其他影響債權人權利的法律對履行造成的影響除外。

第九條 有效期和終止

9.1 本合同自雙方簽署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合同終止或者雙方權利義務均履行完畢之日(以較晚發生者為準)。

9.2 除了本合同中或根據法律規定的補救方法以外,在不影響提出終止的一方的其他法律權利的前提下,任何一方有權在出現下列情況時終止本合同,自另一方收到終止通知時生效:

9.2.1 另一方在執行本合同條款時發生重大違約,而且在違約方收到違約通知的____天內未能糾正;或

9.2.2 另一方在本合同中的任何陳述或保證被證明有重大的不正確或不準確。

9.3 本合同因為在此所述的任何原因而終止,都不解除任何一方履行至終止生效日的責任,或者是履行終止後仍然有效的條款的責任。

第十條 遵守法律

如果有合理的原因相信本合同的任何條款違反了國家或地方法律法規,那麼雙方須及時修改本合同以遵守法律。但是如果修改令本合同喪失了其根本目的,那麼將認同雙方同意終止。如果本合同因本條而終止,款項應支付至終止日的履行程度。那些為將來而已支付的款項應按比例退還,除了明確規定在協議終止後仍然有效的條款以外,任何一方將不就本合同而負任何義務或責任。

第十一條 不可抗力

11.1 由於水災、火災、地震、暴亂、罷工、勞工運動、疾病[包括傳染性疾病(SARS)]或本屆賽事比賽日程正式公佈後政府部門頒佈的命令等不可預見、無法避免和無法控制,不是由於一方的過失而引起的情況(不可抗力事件),致使無法履行或延遲履行本合同,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不應被視為違約和應對另一方就無法履行或延遲履行負責,而且履行時間應相應延長。

11.2 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須及時將不可抗力的性質、影響程度通知另一方並提供證據。如果不可抗力持續或累計超過一個月,雙方在所有合理情況允許下為減輕影響或制定替代安排而進行真誠的協商。

第十二條 爭議解決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均可選擇以下爭端解決機制:

12.1 提請北京仲裁委員會按照該會仲裁規則進行仲裁;

12.2 訴至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

第十三條 其他

13.1 所有根據本合同要求和許可發出的通知都必須是書面的,在親手送達或在以特快專遞(需要有回執)發出三天後視為正式生效。

13.2 本合同構成雙方之間就本合同所述內容的全部理解,取代所有先前其他或同期的有關所述內容的協議。

13.3 乙方和甲方確認,在合作期間,一方可能得到另一方的保密資料。雙方同意除非為了履行本合同而需要使用保密資料,雙方將保護保密資料,只在履行本合同時對同樣知道該等資料是保密資料並同意保密的人等披露保密資料。披露以所需知道的範圍為限。保密責任不包括非經一方違反保密責任而已為公眾所知或根據法律要求披露的資料,本合同終止之後保密責任繼續有效。

13.4 本合同未經雙方同意並特別指明是對本合同的修改,以書面形式經雙方授權代表簽署,不得修改。

13.5 一方未對另一方違反本合同條款行為或之後的違約行為作出反對或採取行動不得視為棄權。本合同中的權利和補救方式是累積性的,任一方行使一項權利或補救不排除或放棄其時其他權利和補救方式的行使。

13.6 本合同中標題只為方便查閲,不構成本合同的實質內容。

13.7 任何一方沒有另一方的事先書面許可不得轉讓或授權本合同下的權利和/或責任。本合同和其中所有條款對雙方有效,也對雙方各自的繼承和批准的轉讓人有效。在任何情況下,允許的轉讓都不能免除出讓人的責任。

13.8 本合同附件構成本合同的一部分,與合同條款同樣有效,對合同雙方構成約束力。

13.9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雙方各執____份。

13.10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甲方_________(公章) 乙方______(公章)

代表_________(簽字) 代表______(簽字)

電話: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體育賽事門票委託銷售合同 篇3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 代表人: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 代表人:

為了共同開闢甲方房產的銷售市場,甲、乙雙方本着互惠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代理銷售(以下簡稱該項目)的有關事宜,經過充分協商,達成以下協議,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委託物業

甲方委託乙方代理銷售(非獨家)甲方 產品在 區域的市場代理銷售工作。

第二條:合同期限

本合同合作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三條:代理佣金標準

代理佣金是指乙方履行本合同後所應獲得的報酬。

乙方累計完成銷售任務 套(含 套)的,銷售代理佣金按合 同成交總房款的 計提。

乙方累計完成銷售任務 套之間(含 套)的,銷售代理佣金 按合同成交總房款的 計提。

乙方累計完成銷售任務 套以上(含 套)的,銷售代理佣金 按合同成交總房款的 計提。

第四條:佣金結算條件及支付方式

甲方支付給乙方的銷售代理佣金比例按甲方與乙方推薦成交客户所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中的合同房款計算,支付金額基數按照客户實際到達甲方帳户房款金額計算。

一次性及分期付款客户在簽訂《房屋買賣合同》並按合同約定支付全額房款後,甲方按約定比例 向乙方支付該業務乙方應得佣金。

第五條:代理銷售房源和價格

1、甲方以書面形式向乙方提供房源統計。在客户認購前,乙方要對認購房源與現場負責人進行確認。在未取得甲方確認時,乙方無權與各户簽訂商品房認購協議,由此造成的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

2、甲方保證本項目對外公開的價格與提供給乙方客户的價格一致,該價格表經甲方簽字並蓋章生效。如甲方對價格進行調整,則甲方需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第六條:甲方的責任

1、甲方保證該項目的合法性和真實性,若客户購買房產的實際情況與

2、甲方對乙方人員進行該項目必要的項目信息傳播,傳播方式可通過書面、電話或直接至現場等方式進行。甲方指派專人負責與乙方日常業務工作的協調和聯繫。

3、合同委託期內,甲方免費向乙方提供包括售樓書、宣傳單頁及《認購書》、《房屋買賣合同》等相關項目資料複印件。

4、甲方協助乙方完成客户在甲方項目參觀、選購和簽約、收款等各項接待程序,並保證現場的接待質量。

5、甲方應按時按本合同的規定向乙方支付銷售代理佣金。

6、甲方不干涉乙方在本合同約定範圍內的銷售工作,但甲方有權進行監督,以保證項目及企業的品牌形象。

7、在購房客户簽訂《房屋買賣合同》的過程中,如遇到特殊情況,客户要求在異地簽約的,甲方給予積極配合。

8、甲方及時透明的協助乙方做好銷售過程的各項工作和客户歸屬業績確認等工作。

第七條:乙方的責任

1、成立專業的銷售隊伍,由專人(具有較強的接待能力、熟悉海南房地產樓盤)負責此次購房專線推廣及看房選購的全程接待工作。如因客户投訴或經甲方調查,乙方負責銷售甲方項目的人員不具備專業素質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及時更換,乙方拒不更換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2、完成購房過程的前期組織及準備工作,並於客户到達甲方項目看房之前,由乙方提前通知甲方。

3、在委託期內,進行廣告宣傳、派送發放售樓書等宣傳資料,利用各種形式開展多渠道推薦活動。每次完成看房行程後,須將售樓現場看房情況反饋給甲方,雙方應及時確認銷售情況。

4、乙方應遵守甲方提供並經甲方簽章確認的合同樣本及相關銷售文件,乙方不得超越甲方授權向購房客户作出任何承諾,引起相關的法律責任由乙方負責。

5、乙方應根據甲方提供的該項目的特性和狀況向客户作如實介紹,盡力促銷,不得誇大、隱瞞或虛構項目情況,並派專人負責與甲方日常業務工作的協調和聯繫,並做好看房後的跟進成交工作。

6、乙方所有對外宣傳資料均需得到甲方同意後方可按甲方同意的方案執行。

7、甲方的銷售策略、銷控情況等作為商業機密,未經甲方書面認可,乙方有義務保密並保證不得告知第三方,如有泄露,一經核實,甲方有權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追究乙方責任。

8、乙方代理銷售的房產準確面積和價格,以甲方支付的簽章資料為準,合同期間如有變更,乙方按甲方書面通知為準。

9、合同委託期內,經雙方協商一致,可在乙方代理銷售點,免費設立甲方提供項目有關的銷售資料宣傳專區。

10、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義收取客户任何費用,一經發現即取消分銷代理資格,罰沒所有未發佣金並保留追訴的權利。

第八條:其它事項

1、未盡事宜,經雙方同意可簽訂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在履約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甲方項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壹份。本合同經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即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