貸款委託合同精彩(精選7篇)

貸款委託合同精彩 篇1

合同編號:

貸款委託合同精彩(精選7篇)

委託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託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及其他有關規定,委託乙方向________________(以下稱借款人)發放住房公積金貸款。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託。甲、乙雙方遵照國家有關法律規定,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將人民幣資金(大寫)________委託乙方按住房公積金貸款程序向借款人發放和收回。

第二條

甲方委託乙方發放住房公積金貸款,應在乙方營業部門開立存款專户,並於本合同生效後叁日內將人民幣資金(大寫)________一次存入專户用於貸款發放。

第三條

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對象、金額、種類、用途、期限、利率、提款、還款方式,均由甲方在國家有關法律規定和政策允許的範圍內,根據具體情況在《住房公積金貸款通知單》中確定。

第四條

本合同生效後,在對借款人發放住房公積金貸款時,甲方向乙方提交《住房公積金貸款通知單》。

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交的《住房公積金貸款通知單》及所附資料後,應按《住房公積金貸款通知單》的要求發放住房公積金貸款。

第五條

乙方向借款人發放住房公積金貸款前,應和借款人簽訂《中央國家機關住房公積金貸款借款合同》,並應在《中央國家機關住房公積金貸款借款合同》生效後貳日內將壹份合同原件送甲方留存。

第六條

非乙方原因造成貸款損失的,乙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第七條

對本合同項下的住房公積金貸款,甲方應要求借款人提供擔保。擔保方式、擔保人和抵押物(質物)由甲方審定,並具體在《住房公積金貸款通知單》中確定。

第八條

借款人如不按《中央國家機關住房公積金貸款借款合同》的約定使用和歸還借款本息,乙方可根據銀行有關規定對借款人進行必要制裁。

第九條

利息和手續費。住房公積金貸款利息由乙方向借款人收取,按月結息。乙方應在收取利息後當日將貸款利息劃入甲方賬户。如遇國家調整利率,甲方應根據國家規定辦理利率調整手續。乙方發放住房公積金貸款所收取的手續費按甲乙雙方簽訂的協議支付。

第十條

乙方在每次收回貸款後當日將貸款如數劃入甲方賬户。

第十一條

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展期,應憑甲方的書面通知才能辦理。

第十二條

本合同生效後,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需變更本合同條款或解除本合同時,應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

第十三條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二條的約定如期將約定的資金存入專户,或超出專户存款總額要求發放住房公積金貸款,或者違反第三條、第四條約定未向乙方提交有關資料,甲、乙雙方又未達成變更上述條款的協議的,乙方可拒絕發放住房公積金貸款,並可視情況要求甲方支付貸款總額5%的違約金。

2.乙方未按本合同和《住房公積金貸款通知單》中確定的貸款對象發放住房公積金貸款,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貸款總額5%的違約金,造成貸款損失的,乙方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3.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十一條約定,擅自為借款人辦理貸款展期,應向甲方支付展期貸款餘額5%的違約金。甲方並可要求乙方限期收回展期住房公積金貸款。違約責任明確後,違約方應主動支付違約金。

第十四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及與《__市住房公積金貸款辦法》和甲乙雙方簽訂的《住房公積金業務手續費及獎勵資金支付協議》有不一致之處,以《__市住房公積金貸款辦法》和《住房公積金業務手續費及獎勵資金支付協議》為準執行,並按《中央國家機關住房公積金貸款操作規程》的規定辦理相關手續

第十五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或通過調解解決。協商或者調解不成,可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或者向合同簽訂地的合同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第十六條

本合同未盡事項,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金融規章的規定執行。

第十七條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有權簽字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甲方住房公積金貸款全部收回後失效。

第十八條

《住房公積金貸款通知單》和乙方要求甲方提供的其他資料,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十九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有權簽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貸款委託合同精彩 篇2

借款人名稱: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開户金融機構:

帳號:

電話: 郵政編碼:

傳真:

貸款人名稱: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電話: 郵政編碼:

傳真:

簽訂合同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合同地點: 省(市) 市 縣(區)

借款人(以下稱甲方):

貸款人(以下稱乙方):

乙方接受委託人的委託,向甲方發放 (幣種)資金委託貸款。

甲、乙雙方按 年 字第 號《委託貸款委託合同》約定的條款和委託人 年 月日提出的《委託貸款通知單》所列各項,並遵照國家有關法律規定,經協商一致,按以下條款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貸款幣種、項目、種類、金額、用途、利率、期限如下:

┌─────┬──────────┬───┬─────────────┐

│幣 種│ │項 目│ │

├─────┼──────────┴───┴─────────────┤

│種 類│ │

├─────┼────────────────┬───────────┤

│ 金 額 │(大寫) │(小寫) │

├─────┼────────────────┴───────────┤

│用 途│ │

├─────┼────────────────────────────┤

│利 率│ │

├─────┼────────────────────────────┤

│期 限│ 年 個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

└─────┴────────────────────────────┘

第二條 甲方應在乙方的營業部門開立貸款帳户和存款帳户、用於辦理用款、還款、付息等。

第三條 甲方在提用借款前,應向乙方提交提款計劃,並按提款計劃提款。

乙方應在甲方辦理提款手續後 個營業日內將貸款按約定的金額放出。

第四條 甲方用下列資金歸還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

1.

2.

3.

4.

第五條 甲方應在本合同約定的借款期限內旭還全部借款本息,並按乙方要求提交具體還款計劃,按還款計劃還款。

第六條 利息計付方式。

本合同項下貸款,根據委託人確定的利率計息利息。

自乙方劃撥貸款之日起計息,按 結息。

如在本合同有效期內遇國家調整利率或委託人要求調整利率,乙方有權根據委託人的要求,調整本合同項下貸款利率,並毋需通知甲方,從調整之日起,即按新的利率計收利息。

第七條 本合同項下貸款由取得委託人認可的擔保人以保證或(和)抵押的方式提供擔保,並另行簽訂擔保合同,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和本合同生效的前提條件。

第八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有權檢查貸款使用情況,甲方應按乙方要求向乙方提供情況和資料。

第九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

本合同生效後,甲、乙任何一方需要變更本合同條款或解除本合同時,應經雙方協商一致,必要時應取得委託人同意,由甲、乙、委託人三方達成書面協議。

第十條 違約責任

1.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三條約定,未按約定的日期和約定的金額將貸款放出的,應根據違約金額,按實際違約天數每日向甲方支付萬分之 的違約金。

但出現本條第2項的情況時除外。

2.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的,乙方有權停止發放貸款,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已發放的貸款,並對違約使用部分,按銀行規定加收 %的利息。

乙方收回貸款和收取加息可直接從甲方存款帳户中扣收。

3.甲方擅自提前歸還借款的,乙方在未取得委託人有關提前還款通知時,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提前歸還借款總額萬分之的違約金;乙方擅自提前收回貸款的,應給甲方支付提前收回貸款總額萬分之 的違約金。

但出現本條第2項、第6項的情況時除外。

4.在未收到委託人提出的延期還款通知時,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約定的還款計劃歸還借款本息的,乙方有權催收貸款,並可對逾期貸款加收 %的利息。

5.甲、乙任何一方擅自變更本合同其它條款或解除合同的,應按貸款總額的萬分之 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6.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或保證人在生產經營過程中經營管理不善,或者抵押財產發生損毀、滅失,危及貸款安全時,乙方可根據委託人的要求提前收回貸款。

乙方提前收回貸款,可直接從甲方帳户中扣收。

7.本條所列違約金的支付方式,雙方約定如下: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商定的其它事項:

第十二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或通過調解解決。

協商或調解不成,可以向合同簽訂地的合同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者和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 本合同未盡事項,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金融規章的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權的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之日起生效。

有擔保合同的,和擔保合同同時生效。

至本合同項下貸款本息全部清償時,本合同自動失效。

第十五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或其授權代理人) (或其授權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貸款委託合同精彩 篇3

甲方(委託方主辦人):

乙方(受託銀行):

丙方(用款方):

甲、乙、丙三方現將委託貸款事宜,本着自願誠信、互利公平,三方協商一致同意的原則,簽訂本委託貸款合同。

第一章 甲方(委託方)責任

甲方主辦人   先生,根據用款方和受託銀行商定同意本委託貸款合同的各項條款,引存     先生在華合法人民幣  億元整。存入受託銀行委託貸款專用帳户,年利率8.5 %, 一次性綜合服務費 %,甲方委託貸款資金未能按時到受託銀行,按本合同第七章違約責任第一條款執行。

第二章 乙方(受託銀行)責任

乙方為用款方接受委託貸款資金人民幣億元整,存入委託貸款專用帳户,三日內受託銀行必須在委託貸款合同書上籤章,否則按本合同第七章違約責任第二條款執行。委託貸款年利率8.5%,計人民幣萬元整,一次性綜合服務費 %,計人民幣 萬元整,總計人民幣 萬元整,在款到達受託銀行十個工作日內,由受託銀行代收代付支付給委託方主辦人。以後每年 月日前,受託銀行代收代付每年利息8.5%,直至合同期滿或終止合同時間止,並負責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收回本金支付給委託方主辦人,否則按本合同第七章違約責任第二條款執行。

第三章 丙方(用款方)責任

第一條、用款方在簽定本合同前,首先與受託銀行商定同意本合同的全部內容,方可簽署本合同,否則按本合同第七章違約責任第四條款執行。

第二條、按受託銀行的要求辦理委託貸款手續,合理運用委託貸款資金,做到專款專用,及時向受託銀行交納每年利息並按期歸還本金。否則按本合同第七章違約責任第二條款執行。

第四章 開立委託貸款專用帳户

甲方主辦人在委託貸款合同生效後兩日內,將銀主的護照、外管局批文、資金移動手續、授權委託書、身份證等文件轉交給受託銀行開户。由受託銀行在兩日內開立委託貸款專用帳户,否則按本合同第七章違約責任第五條款執行。

第五章 動款方法

受託銀行有權動用委託貸款專用帳户資金,甲方無需授權,受託銀行按貸款通則和本合同條款及時轉款給用款方,確保資金安全,否則按本合同第七章違約責任第二條款執行。

第六章 委託貸款和歸還本金的期限

委託貸款的期限最長不得超過拾年。在用款方正常支付每年利息的情況下,受託銀行同意可延期五年,不另簽署合同按本合同條款執行。

歸還本金的方法:允許用款方提前歸還部份或全部本金,本着減本減息的方法執行。直止合同期滿,本金全部還清。

本委託貸款期限:從_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 年。到 年 月 日一次性還清本金。

第七章 違約責任

第一條:甲方必須按合同規定時間轉款到受託銀行,推遲一天,按拖延金額每億元每天貳仟元人民幣計算;超過15天,每億元每天按貳萬元計算,賠償給受託銀行,最長不超過30天,超過30天賠償付清合同終止,否則負法律責任。

第二條:受託銀行未能按時代收代付每一年利息和到期收回本金,除正常交納所拖欠的利息和收回本金外,還須交滯納金,其標準:每推遲一天,按拖欠金額每百萬元每天按壹仟元計算,賠償給甲方主辦人;超過15天,按拖欠金額每百萬元按貳仟元計算,最長不超過30天,超過30天還未交納拖欠的利息和到期收回本金,按銀行法執行,合同終止。

第三條:委託貸款合同生效後,受託銀行藉故拒收委託人的委託資金,按拒收金額的10%一次性賠償給委託方。

第四條:受託銀行未能按時無誤在本合同或查詢證書籤章並提交行長、銀行經辦人工作證複印件,視為用款方違約,保全金(包括違約金)不退。本委託貸款合同即時作廢.如出現做假偽造行為,視情節追究當事人法律責任。

第五條:甲方未能按時提交開户手續,影響開户時間,按本合同第七章違約責任第一條款執行。受託銀行接到甲方提交的開户手續,未能按時開户,也按本合同第七章違約責任第一條款執行。

第六條:在正常履行合同中甲方不準移動委託貸款專用帳户的資金,否則視為甲方違約。受託銀行動款有誤負全部賠償責任。

第八章 其它

第一條、甲方主辦人事先支付較大資金(包括接送銀主差旅費、通訊費、資金移動費、動款利息税等費用),因此在簽署本合同時,用款方暫交納保全備用金(包括違約金),其標準為每億元每天按3570元計算,待受託銀行簽章無誤後,保全備用金(包括違約金)退回,否則保全備用金(包括違約金)不退。

第二條、用款方按時提交委託貸款合同書和簽章的查詢證書及提供行長、銀行經辦人工作證複印件,經甲方核實有誤,書面通知用款方。用款方不認可時,甲方立案,立案費由甲方暫墊付,用款方必須在兩日內向甲方提交六人去受託銀行的往返差旅費。未按時提交該費用,甲方不動身,視為用款方違約,合同終止,保全備用金(包括違約金)不退。按時提交該費用,甲方兩日內和用款方共同去受託銀行核實,核實無誤,差旅費及時歸還用款方,委託貸款資金按時到位,否則負法律責任。核實有誤,用款方暫交的保全備用金(包括違約金)及差旅費不退,甲方墊付的立案費用由用款方及時歸還。用款方按時提交去受託銀行核實差旅費,甲方兩日內不動身,視為甲方違約,按本合同第七章違約責任第一條款執行。

第三條、委託貸款合同和查詢證書為一體,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缺一無效。

第四條、簽署查詢證書,用款方交納查詢費用叁仟元,待受託銀行查詢無誤退回,否則不退。

第五條、委託方主辦人負責代收代付一次性綜合服務費,按本合同之規定,負責交納所得税,開具税務發票證轉交給相關操作人,操作人需交納營業税,按一款兩劃的辦法進行。

第九章 操作時間

本合同自 _年 月 日至 _年 月 日止,共 天。甲方核實三天時間除外,用款方必須在_年 月日18時前,完整無誤提交委託貸款合同和簽章的查詢證書及行長、銀行經辦人工作證複印件。經甲方三日內核實無誤,保全備用金(包括違約金)退回,三日內款到受託銀行,否則按本合同第七章違約責任第一條款執行。用款方未能按時完整提交本合同和簽章的查詢證書,保全備用金(包括違約金)不退,並按本合同第七章違約責任第四條執行。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壹份、乙方貳份、丙方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受託銀行: (公章)

行長簽字: (行長工作證複印件)

銀行經辦人簽字: (銀行經辦人工作證複印件)

年 月 日

受託銀行主管銀行: (公章)

行長簽字: (行長工作證複印件)

銀行經辦人簽字: (銀行經辦人工作證複印件)

年 月 日

甲方(委託方主辦人): 先生

丙方(用款方簽字): (公章)

操作主辦人(簽字):

年 月 日

貸款委託合同精彩 篇4

安排放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貸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乙方因建設____項目需要,委託甲方策劃引進人民幣項目貸款。甲方接受乙方委託。經協商,雙方就下列問題取得一致,協議如下:

1.貸款用途:此款只能用於建設____項目需要,不得挪作它用。

2.貸款金額:人民幣____萬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

3.貸款期限:以操作銀行規定的文件為準。

4.貸款年息:按國家銀行規定的年利息率支付。

5.乙方以__________給銀行作為貸款抵押。

6.乙方保證遵守關於銀行貼息和諮詢服務非的承諾。

7.乙方保證如實提供企業有關文件及企業資產負債情況,積極配合甲方對項目的調查,考察和核實工作。

8.乙方保證向甲方支付信譽保證金_________萬元/項。此款將在貸款成功後,從甲方所得的諮詢服務費中扣除。(此款由______代管)

9.自本協議簽字之日起,乙方保證__________天內不得通過其它渠道進行本項目;不得退出與甲方的合作。否則,甲方有權沒收乙方所交的信譽保證金,並保留進一步向乙方追討損失的權利。

10.如____天內,甲方無法安排放款方進行實質性操作(除非乙方同意繼續運作),甲方應將信譽保證金全數退還乙方。

11.乙方同意支付甲方人員的往返交通及操作期間的膳宿費用。

12.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13.本協議一式四份,甲方一份,乙方三份。本協議簽字即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貸款委託合同精彩 篇5

借款人名稱:

住所:

法定代表人:

開户金融機構:

賬號:

電話:

傳真:

郵政編碼:

貸款人名稱:

住所:

法定代表人:

電話:

傳真:

郵政編碼:

借款人(以下稱甲方):

貸款人(以下稱乙方):

乙方接受委託人的委託,向甲方發放________(幣種)資金委託貸款。甲、乙雙方按____年____字第____號《委託貸款委託合同》約定的條款和委託人____年____月____日提出的《委託貸款通知單》所列各項,並遵照國家有關法律規定,經協商一致,按以下條款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貸款幣種、項目、種類、金額、用途、利率、期限如下:

幣種 項目

種類

金額(大寫) (小寫)

用途

利率

期限 年 個 月(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第二條 甲方應在乙方的營業部門開立貸款賬户和存款賬户,用於辦理用款、還款、付息等。

第三條 甲方在提用借款前,應向乙方提交提款計劃,按提款計劃提款。乙方應在甲方辦理提款手續後________個營業日內將貸款按約定的金額放出。

第四條 甲方用下列資金歸還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甲方應在本合同約定的借款期限內歸還全部借款本息。並按乙方要求提交具體還款計劃,按還款計劃還款。

第六條利息計付方式。本合同項下貸款,根據委託人研究的利率計算利息。自乙方劃撥貸款之日起計息,按________結息。如在本合同有效期內遇國家調整利率或委託人要求調整利率,乙方有權根據委託人的要求,調整本合同項下貸款利率,並毋需通知甲方,從調整之日起,即按新的利率計收利息。

第七條 本合同項下貸款由取得委託人許可的擔保人以保證或(和)抵押的方式提供擔保。並另行簽訂擔保合同,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和本合同生效的前提條件。

第八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有權檢查貸款使用情況,甲方應按乙方要求向乙方提供情況和資料。

第九條合同的變更、解除。本合同生效後,甲、乙任何一方需要變更本合同條款或解除本合同時,應經雙方協商一致,必要時應取得委託人同意,由甲、乙、委託人三方達成書面協議。

第十條 違約責任

1.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三條約定,未按約定的日期和約定的金額將貸款放出,應根據違約金額,按實際違約天數每日向甲方支付萬分之________的違約金。但出現本條第2項的情況時除外。

2.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乙方有權停止發放貸款,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已發放的貸款,並對違約使用部分,按銀行規定加收________%的利息。乙方收回貸款和收取加息可直接從甲方存款賬户中扣收。

3.甲方擅自提前歸還借款,乙方在取得委託人有關提前還款通知時,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提前歸還借款總額萬分之____的違約金;

乙方擅自提前收回貸款,應給甲方支付提前收回貸款總額萬分之____的違約金。但出現本條第2項、第6項的情況時除外。

4.在未收到委託人提出的延期還款通知時,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約定的還款計劃歸還借款本息,乙方有權催收貸款,並可對逾期貸款加收____%的利息。

5.甲、乙任何一方擅自變更本合同其他條款或解除合同,應按貸款總額的萬分之________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6.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或保證人在生產經營過程中經營管理不善,或者抵押財產發生損毀、滅失,危及貸款安全時,乙方可根據委託人的要求提前收回貸款。乙方提前收回貸款,可直接從甲方賬户中扣收。

本條所列違約金的支付方式,雙方約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確定的其他事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金融規章的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本合同自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權的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擔保合同的,和擔保合同同時生效,至本合同項下貸款本息全部清償時,本合同自動失效。

第十五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公章)    乙方:______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簽字)   法定代表人:____(簽字)

(或其授權代理人)       (或其授權代理人)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合同地點:________省(市)____市____縣(區)

貸款委託合同精彩 篇6

合同編號:( )年委借字第 號

借款人名稱: (以下簡稱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開户金融機構:

賬户:

電話: 郵政編碼:

傳真:

貸款人名稱:中國農業銀行(以下簡稱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賬户:

電話: 郵政編碼:

傳真:

簽訂合同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合同地點: 省(市、自治區) 市 縣(區)

乙方接受委託人委託,根據國家有關委託貸款業務管理規定向甲方發放(幣種)資金委託貸款。甲、乙雙方按( )年委託字第號《委託貸款委託合同》約定的條款和委託人 年 月 日提出的《委託貸款通知單》所列各項,並遵照國家有關法律規定,經協商一致,按以下條款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貸款的有關內容雙方約定如下:

幣種:

項目:

種類:

金額(大寫):

用途:

利率:

期限: 個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用款計劃:

還款來源:

還款計劃:

第二條 甲方應在乙方的營業機構開立基本賬户或一般存款賬户,用於辦理用款、還款、付息等。

第三條 甲方在使用借款前,應根據第一條所列用款計劃,向乙方一次或分次訂立借據用款。乙方應在甲方辦理用款手續後 個營業日內將貸款按約定金額放出。

第四條 甲方應在本合同約定的借款期限內歸還全部借款本息。並按第一條所列還款計劃還款。

第五條 利息計付方式。本合同項下貸款,根據委託人確定的利率計算利息。自乙方劃撥貸款之日起計息,按結息。如在本合同有效期內遇國家調整利率,從調整之日起,乙方按新的利率計收利息,並通知甲方。

第六條 本合同項下貸款由取得委託人認可的擔保人提供擔保。並另行簽訂保證合同或抵押合同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和本合同生效的前提條件。

第七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有權檢查貸款使用情況,甲方應按乙方要求向乙方提供情況資料。

第八條合同的變更、解除。本合同生效後,甲、乙任何一方需要變更本合同條款或解除本合同時,應經雙方協商一致,必要時應取得委託人同意,由甲、乙、委託人達成協議。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三條約定,未按約定的日期和約定的金額將貸款放出,應根據違約金額,按實際違約天數每日向甲方支付萬分之的違約金。但出現本條第2項的情況時除外。

2.甲方未按本合同的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由此造成的資金風險責任由甲方承擔,同時乙方有權停止發放貸款,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已發放的貸款,並對違約使用部分,按銀行規定加收%的利息。乙方收回貸款和收取加息可直接從甲方存款賬户中扣收。

3.甲方擅自提前歸還借款,乙方在未取得委託人有關提前還款通知時,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提前歸還借款總額萬分之 的違約金。

4.在未收到委託人提出的延期還款通知時,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約定的還款計劃歸還借款本息,乙方有權催收貸款,並可對逾期貸款加收 %的利息。

5.甲、乙任何一份單方變更本合同其他條款或解除合同,應按貸款總額的萬分之 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6.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或保證人在生產經營過程中經營管理不善,或者抵押財產發生損毀、滅失等其他原因,不按期歸還借款本息,乙方根據委託人的要求提前解除本合同,收回貸款。乙方提前收回貸款,可直接從甲方在乙方開立的賬户中扣收。

7.本條所列違約金的支付方式,雙方約定如下:

第十條乙方根據委託人在委託合同中的約定,同意作為本項貸款本息的擔保人。並另立保證合同或抵押合同執行,擔保人應督促甲方履行本合同,承擔連帶償還責任。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商定的其他事項

第十二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或通過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可以向合同簽訂地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 本合同未盡事項,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金融規章的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託的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本合同項下貸款本息全部償清時,本合同自動失效。

第十五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擔保人三方各執一份。

甲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託代理人: (簽字)

年 月 日

乙方:中國農業銀行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託代理人: (簽字)

年 月 日

擔保人: (公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託代理人: (簽字)

開户金融機構及賬號:

電話: 傳真: 郵政編碼:

年 月 日

貸款委託合同精彩 篇7

合同編號:  年  字第  號

委託人名稱:

住所:

法定代表人:      開户金融機構:

帳號:

電話:         郵政編碼:

傳真:  受託人名稱:

住所:

法定代表人:

電話:         郵政編碼:

傳真:  簽訂合同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合同地點:   省(市)  市  縣受託人(以下稱甲方):

受託人(以下稱乙方):

甲方為有效地運用其自有資金,委託乙方向      (以下稱借款人)發放委託貸款,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託。甲、乙雙方遵照國家有關法律規定,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將自有(幣種)   資金(大寫)     整委託乙方按委託貸款程序向借款人發放和收回。

第二條 甲方委託乙方貸款,應在乙方營業部門開立委託貸款基金專户,並於本合同生效後  日內將自有(幣種)  資金(大寫)     整一次存入專户。甲方委託貸款總額,不得超過委託貸款基金存款總額。

第三條 委託貸款的對象、項目、金額、種類、用途、期限、利率、提款、還款計劃,均由甲方在國家有關法律規定和政策允許的範圍內,根據具體情況在《委託貸款通知單》中確定。

第四條 本合同生效後,在對借款人發放委託貸款時,甲方向乙方提交《委託貸款通知單》。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交的《委託貸款通知單》及所附資料後,經審查與本合同約定的各條款一致,應按《委託貸款通知單》的要求發放委託貸款。

第五條 乙方向借款人發放委託貸款前,應和借款人簽訂《委託貸款借款合同》,並應在《委託貸款借款合同》生效後  日內將合同副本  份送甲方留存。

第六條 若借款人在借款到期時不能歸還借款本息,甲方不得提取委託貸款基金;貸款損失的,乙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第七條 對本合同項下的委託貸款,甲方可根據需要,要求借款人提供擔保。擔保方式、擔保人和抵押財產由甲方審定,並具體在《委託貸款通知單》中確定。

第八條 借款人不按《委託貸款借款合同》的約定使用和歸還借款本息,乙方可根據銀行有關規定對借款人進行必要制裁。

第九條 乙方對甲方“委託貸款基金專户”的餘額按月息  ‰計付利息,每支付一次。委託貸款利息由乙方向借款人收取,按  結息。乙方應在收取利息後  日內將貸款利息劃入甲方帳户。如遇國家調整利率或甲方要求調整利率,甲方應向乙方提交《委託貸款利率調整通知單》,乙方根據通知單要求辦理利率調整手續。

乙方發放委託貸款,按貸款餘額的月  ‰向   收取手續費。手續費的支付方式雙方約定如下:

第十條 乙方在每次收回貸款後   個營業日內,應將貸款如數劃入甲方帳户。

第十一條 委託貸款的提前收回和延期歸還,均應憑甲方的書面通知才能辦理。

第十二條 委託貸款收回後,甲方可提取委託貸款基金,也可指定新的委託貸款項目。

第十三條 本合同生效後,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需變更本合同條款或解除本合同時,應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

第十四條 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二條的約定如期將約定的資金存入“委託貸款基金專户”,或超出“委託貸款基金專户”存款總額要求發放委託貸款,或者違反第三條、第四條約定未向乙方提交有關資料,甲、乙雙方又未達成變更上述條款的協議的,乙方可拒絕發放委託貸款,並可視情況要求甲方支付貸款總額萬分之  的違約金。

2.乙方未按本合同和《委託貸款通知單》中確定的貸款對象和貸款項目發放委託貸款的,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貸款總額萬分之  的違約金,並可視情況提取部分或全部委託貸款基金,造成貸款損失的,乙方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3.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十一條約定,擅自同意借款人延期或提前還款,應向甲方支付延期貸款餘額或提前收回貸款數額萬分之  的違約金。甲方並可要求乙方限期收回延期委託貸款。

4.本條所列違約金的支付方式,雙方約定如下:

第十五條 雙方商定的其他事項:

第十六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或通過調解解決。協商或者調解不成,可向合同簽訂地的合同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者向合同簽訂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七條 本合同未盡事項,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金融規章的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權的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甲方委託貸款基金全部提取時自動失效。

第十九條 《委託貸款通知單》和乙方要求甲方提供的其他資料,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二十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或授權代理人)       (或授權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簽訂合同地點:   省(市)   市   縣  注:如合同當事人為非法人單位,由其主要負責人或主要負責人授權的代理人簽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