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託收款業務合同書(精選3篇)

委託收款業務合同書 篇1

委託收款業務合同

委託收款業務合同書(精選3篇)

編號:____________

甲方(收款單位):_________

乙方(付款單位):_________

為切實搞好住房公積金的匯繳結算工作,確保住房公積金的及時歸集,方便單位繳交,明確各方責任,經雙方協商,現簽訂合同如下:

一、甲乙雙方承諾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支付結算辦法》及《中國人民銀行杭州中心支行同城特約委託收款業務管理辦法》。

二、乙方同意甲方從_______年______月起採用同城特約委託收款方式在其存款賬户(帳號:________,開户銀行:________)中收款。甲方符合規定的特約委託收款憑證在每月____日委託到達乙方前述開户銀行後,由其開户銀行按規定劃款。

三、乙方應在賬户內留有足夠款項,用於支付甲方委託收取的住房公積金且在轉帳日未被銷户。

四、乙方賬户因各種原因被停用期間,應主動採取其他結算方式向甲方繳納款項。

五、乙方在異常情況下多付款項且符合《中國人民銀行杭州中心支行同城特約委託收款業務管理辦法》所列的反方向委託收款情形的,乙方有權自付款日起一個月內向甲方發起反方向委託收款,甲方同意由原受託收款銀行在其賬户內劃款。

六、乙方根據自身需要確定是否需要獲取收據(是,否)。

七、乙方如變更指定付款賬户,應在一週內通知甲方。

八、甲乙方雙方簽訂合同後,乙方應在七日內向本合同所指定的開户銀行授權,並將本合同其中一份填“委託收款授權書”送交指定的開户銀行。

九、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若乙方解除合同,須攜單位介紹信或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和本合同,提前一個月與甲方辦理合同解除手續。

十一、甲乙雙方應全面、實際履行合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的,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有關條款承擔違約責任。

十二、如因甲方提供的委託收款紙憑證(或電子支付信息)有誤,對乙方造成損害的,甲方應負賠償責任。

十三、甲乙雙方發生糾紛後,應當協商或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四、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另一份送付款人開户銀行。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公章) 乙方:_____(公章)

地址: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

委託收款業務合同書 篇2

委託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税務登記號:_________

受託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茲有_________委託_________提供代理服務,經雙方協商,現將雙方的責任及有關事項約定如下:

一、委託事項

(一)項目名稱:_________。

(二)完成審核報告時間:_________。

二、雙方的義務及責任

(一)受託方的義務及責任

1.受託方接受委託後,應及時委派代理人員為委託方提供約定的服務。

2.按照國家有關税收法規的要求,對委託方提供的企業所得税税前扣除項目相關資料,實施必要的税務審核程序,並按時出具審核報告。

3.受託方對在執行業務過程中知悉的委託方商業祕密負有保密責任。

除法律另有規定者外,未經委託方同意,受託方不得將委託方提供的資料對外泄露。

4.因受託方違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規,造成被審核企業未繳或少繳税款的,除由委託方繳納或者補繳税款、滯納金外,受託方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二)委託方的義務及責任

1.委託方應對受託方開展審核工作給予充分的合作,提供必要的條件,並按受託方的要求,提供賬冊、憑證、報表以及其他在審核過程中需要查看的各種文件資料。

2.委託方對建立健全企業內部控制,保證會計資料真實、合法、完整,保證會計報表及賬冊、憑證充分披露有關信息和保護資產的安全、完整承擔全部責任。

如因委託方提供的涉税資料失實,造成代理結果錯誤,受託方不負賠償責任。

3.作為審核程序的一部分,在受託方認為必要時,委託方應提供一份管理當局

委託收款業務合同書 篇3

甲 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聯繫人:

電話:

傳真:

郵政編碼:

乙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聯繫人:

電話:

傳真:

郵政編碼: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則,就甲方使用乙方 “集團彩鈴”業務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1 甲方可以利用乙方提供的彩鈴業務平台,以本單位內部使用中國移動數字移動電話的用户為對象,使用集團彩鈴服務。

1.2 甲方可以使用乙方平台現有的集團彩鈴鈴聲,也可以自行製作或委託第三方製作本集團的集團彩鈴鈴聲。

1.3 如果甲方自行製作或委託第三方製作集團彩鈴鈴聲,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292號)關於《互聯網服務管理辦法》的要求,保證彩鈴鈴聲的內容不違反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政策,否則由此而引起的一切後果由甲方承擔。

1.4 甲方不得利用乙方提供的彩鈴平台從事任何經營盈利性質的活動。

1.5 甲方應對所提供給乙方的甲方成員名單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合法性負責,由此所產生的任何爭議和糾紛,均由甲方負責處理,並承擔所有的法律責任。若因此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負責賠償。

1.6 甲方可以指定一個或多個集團彩鈴鈴聲為甲方所獨有,其他用户不能使用甲方所指定的集團彩鈴鈴聲。乙方保證未經甲方授權的個人或集團不能使用甲方指定的集團彩鈴。

1.7 甲方在使用“集團彩鈴”業務時,按集團彩鈴鈴聲單價和甲方登記的成員總數進行計費。此後當甲方增加使用成員時,該成員自動接受甲方定製的所有集團彩鈴服務,甲方需為該成員繳納集團彩鈴鈴聲費用。

1.8 甲方提供集團成員前,必須保證該成員已經成為廣西移動的彩鈴用户。

1.9 甲方如果同意為其成員支付彩鈴月租費,則從登記該項服務的下月起,甲方為所有的成員繳納彩鈴月租費,當月的彩鈴月租仍由該成員個人支出。此後新增的成員從登記的下月起由甲方繳納其彩鈴月租費。

1.10 甲方以手機號碼通過銀行託收方式或現金方式向乙方支付集團彩鈴費用。託收的開户銀行為:帳號為:集團彩鈴業務按自然月進行計費和結算。

1.11 甲方應如實填寫集團彩鈴業務受理表(請見附件)中的相關內容,保證所填寫的內容真實合法。

1.12 甲方填寫集團彩鈴業務受理表後的三個工作日內,乙方為甲方開通集團彩鈴權限。

1.13 甲方的集團彩鈴鈴聲必須由與乙方有合作關係的鈴聲提供商(SP)負責上傳鈴聲。鈴聲的製作費用甲方集團成員數【 】人以下收取【 】元,【 】人以上(含【 】人)免收製作費用。

1.14 乙方應保障彩鈴系統的穩定性,向甲方用户提供優質的彩鈴服務。

1.15 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如自然災害、網絡故障等)造成甲方用户集團彩鈴服務的延誤或中斷,乙方不承擔責任。

1.16 乙方因業務需要將不定期的對彩鈴系統進行升級改造和維護,升級改造期間可能會中斷彩鈴服務,乙方應提前1天向甲方告知,但臨時性、緊急性的維護除外。

第二條 費用結算與付款方式

2.1 甲方於計費月的下月15日前將本計費月使用集團彩鈴業務產生的費用存入甲方所指定付費手機號碼,乙方向甲方開據足額有效發票。如甲方延誤繳費,每日按應繳金額的千分之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2.2 若甲方因付費手機號碼欠費或填寫客户資料不真實等原因,乙方有權單方面中斷甲方彩鈴服務,直至解除本協議,並向甲方追繳所欠費用。

2.3 甲方使用集團彩鈴業務期間,為防範使用風險避免損害雙方利益,乙方有權利和義務對甲方使用情況進行監控,如乙方發現甲方在使用期間出現短期內產生異常高額費用並欠費的情況,乙方有權採取緊急措施暫停甲方業務使用並開展核查工作,同時應及時向甲方進行核實,如查證產生異常高額費用屬於甲方自身使用所致,甲方有義務及時結清相關費用,或以正式函件形式説明情況向乙方申請恢復業務正常使用並在下一繳費週期內結清相關費用;如查證產生異常高額費用屬於乙方原因所致,乙方有義務對異常產生的費用予以減免,並儘快恢復業務正常使用。

第三條 其他

3.1 本協議履行中發生的爭議和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3.2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年月日,如雙方無異議,自動延期年,出現上述終止原因除外。

3. 3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

簽字:

日期:年月日

乙方:(蓋章)

簽字:

日期: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