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網上交易委託協議(精選3篇)

證券網上交易委託協議 篇1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代理有價證券網上委託業務簽署如下協議。

證券網上交易委託協議(精選3篇)

一、甲方在簽署此協議書時,須認真閲讀下列證券交易可能存在的投資風險

1.因《風險揭示書》中所提原因,使投資者面臨可能得不到投資決策時所預期的收益,甚至虧損的風險。

2.因投資者對交易操作不熟練或對證券交易有關規則不甚瞭解、甚至誤解而導致的風險。

3.因投資者個人操作密碼泄密、有效證件遺失,被他人非法使用並導致經濟損失的風險。

4.投資者須承擔因不可抗力或非因乙方所致停電、通訊線路故障、電腦故障、衞星傳輸中斷等意外事件導致投資者委託交易指令無法執行,以致可能造成的經濟損失。

二、甲方委託乙方進行網上證券交易,雙方就委託、代理事項達成以下條款

1.甲方的所有證券交易活動必須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證券管理部門及乙方有關規定。

網上委託的證券為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掛牌的證券。

2.甲方在乙方申請開立網上委託時,須當面提出申請,並提供其本人身份證、證券賬户、安全數字證書及資金賬户,不得委託他人代理辦理。

甲方願對其向乙方所提供證件的合法性、真實性、同一性,承擔全部法律、經濟責任。

3.甲方在辦理網上委託的同時,乙方為其開通電話委託,做為替代的交易方式。

4.甲方開户時自行設置和掌握操作密碼,並負有保密責任,承擔使用密碼進行交易所產生的一切後果。

凡使用密碼進行的一切交易均視為甲方親自辦理的有效委託,乙方對此不承擔任何責任。

5.乙方通過Internet向甲方提供證券市場行情信息,提供與交易有關的信息資料,並註明信息來源的發佈時間,甲方通過電話等其他方式對行情信其他信息進行查證、核實。

6.甲方證券交易集合競價和連續競價的委託須在交易所規定的時間和證券漲跌幅限額內進行,否則視為無效委託。

參加集合競價未能成交的委託將自動轉入當日的連續競價。

7.成交確認以交易所收市後的最終回報數據為準,在此之前的成交即時回報僅作參考之用。

乙方每週定期向甲方提供書面的對帳單。

甲方如有異議,可電話或當面到乙方查證。

8.甲方買入委託須有足額交易結算資金;賣出委託須有足額證券,否則,乙方不予受理。

9.甲方憑其身份證及證券賬户和資金賬户卡,到乙方資金櫃台辦理甲方資金賬户的存取,同取款有效證件遺失造成甲方賬户資金損失,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10.乙方不提供網上或電話形式的資金轉帳服務,也不得提供網上證券轉託管服務。

11.甲方在進行網上委託時。

單筆委託金額不得超過_________元,單日委託金額不得超過_________元。

12.除經甲方同意;或應司法機關要求,乙方不得透露甲方的委託事項及開户資料。

13.對在證券交易中因不可抗力或非因乙方所致通訊、供電等因素造成的甲方損失,由甲方自負。

14.在委託代理期間,如遇有關證券法規、管理辦法及交易所交易規則等發生變化,甲乙雙方應當遵守更改後的有關規定。

三、乙方對本協議各條款及各項委託系統使用説明擁有解釋權,如有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

本協議由乙方授權營業部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四、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署後即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證券網上交易委託協議 篇2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機構户開户代辦人姓名:_________

機構户開户代辦人身份證號碼:_________資金帳號:_________

上海股帳號:_________上海股帳號:_________

深圳股帳號:_________深圳股帳號: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

地址: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網上證券委託暫行管理辦法》、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甲乙雙方就甲方在乙方進行網上證券委託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雙方共同遵守國家法律、法規以及證券主管機關制定的有關規定、條例。

第二條網上證券委託是指甲方在乙方固定的經營場地之外,利用計算機通過登錄互聯網,通過使用乙方提供的交易系統下達證券委託指令,買賣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掛牌的證券,獲得成交回報信息;甲方還可以通過該系統查詢本人的資金及股票餘額、明細,修改本人的通訊密碼及交易密碼,並可以獲得上海、深圳證券交易所的實時股票行情等公開信息及乙方提供的相關參考信息。

第三條甲方已認真閲讀並理解乙方的《網上證券委託風險揭示書》,甲方清楚地認識到使用網上證券委託交易系統可能遭受的風險,並明確承擔全部所示風險。

第四條甲方承諾單獨使用乙方提供的網上證券委託交易交易系統,不利用該系統從事證券代理買賣業務,並從中收取費用。

第五條甲方應具備網上證券委託所必須的設備以及登錄互聯網的能力。甲方進行網上證券交易所須的軟件必須是由乙方提供的或是從乙方指定的網站下載的。

第六條甲方必須親自到乙方或乙方授權的代理處簽署本協議並辦理網上證券委託開户手續。甲方保證所填寫的開户資料,以及以其他方式向乙方提供的有關資料均屬實、準確、完整、有效,並對所提供資料形成的後果負責。

第七條甲方辦理網上委託開通手續時,必須自行設定並掌握交易密碼和通訊密碼。乙方鄭重提醒甲方注意交易密碼和通訊密碼的保密,並建議甲方定期更換密碼,不要使用與個人數據有關的密碼。凡是通過密碼進行的一切交易,均視為甲方親自操作,甲方應對由此產生的交易結果承擔責任。

第八條甲方必須在證券交易所規定的有效營業時間內下達交易委託指令。如因甲方下達交易委託指令時超過交易所規定的營業時間,致使甲方的交易指令不能成交,甲方應放棄提出異議和請求經濟賠償的權利。

第九條乙方按甲方預留的聯繫地址,定期向甲方提供書面對帳單。甲方聯繫地址如有變更,應及時與乙方聯繫。

第十條乙方為甲方提供證券實時行情及相關的證券信息參考資料。乙方應明確標識行情的發佈時間或滯後時間,並説明信息來源。甲方應對行情信息及證券信息進行核實,並不得以任何方式擴散。

第十一條根據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網上證券委託暫行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乙方不直接向甲方提供計算機網絡形式的資金轉帳服務,並且不向甲方提供網上證券轉託管業務。

第十二條為了控制風險,乙方設定網上委託的單筆委託限額為_________元及交易日成交限額為_________元。甲方超過該委託限制的委託均認為無效。

第十三條甲方應辦理電話委託等其他委託交易方式,以便在網絡中斷、高峯擁擠或網上證券交易方式暫時失效等情況下替代使用。

第十四條乙方免費維護客户端系統軟件,乙方保證營業部端通訊接口的暢通,保證客户委託數據的正常發送、回報及清算的正常處理。

第十五條甲方的上海賬户必須在乙方辦理指定交易。

第十六條乙方對甲方的開户資料、交易資料、委託內容及密碼負有保密義務。除根據有關法律規定外,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泄露甲方的開户資料及委託內容。乙方未經甲方明確同意而泄露甲方的委託內容和開户資料,致使甲方蒙受經濟上的損失時,甲方的索償權僅限於真實損失範圍之內。

第十七條甲方的網上證券委託內容以乙方電腦記錄資料為準。甲方對其委託的各項交易活動的結果承擔全部責任。

第十八條對因通訊、自然災害、其它不可抗力因素或者不可預測和不可控制因素導致的突發事故而造成乙方系統無法接受甲方指令,從而造成的甲方經濟損失,乙方不承擔責任。

第十九條由於政策發生重大變化而造成的甲方經濟損失,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二十條本協議一經簽署,甲方即被視作對證券主管機關制定的有關規定及對本協議的內容有充分的理解和認可。

第二十一條本協議書籤署後,如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發生修訂,本協議與之不相適應的內容幾條款自行失效,相關內容及條款按新修訂的法律法規、規章制度辦理。但本協議的其他內容和條款繼續有效。

第二十二條甲方一切涉及本協議對所屬賬户下的證券、資金及其他利益或權益的爭議,乙方均按國家司法機關、仲裁機關及證券管理機關的法規、裁決或有關指令辦理。

第二十三條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第二十四條乙方具有本協議的解釋權。

第二十五條本協議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效力,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甲、乙雙方的證券代理買賣委託關係終止或甲、乙雙方協議終止或一方違反本協議、另一方要求終止為止。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證券網上交易委託協議 篇3

網上交易合同

買方: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

買賣雙方遵循平等、自願、互利、互惠原則,通過_________網上交易市場(以下簡稱市場)交易系統報價、成交達成如下協議:

1.標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質量標準:符合國家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優等品質量指標。賣方也可用符合上述國家標準一級品或合格品質量指標的____________替代交貨。替代品質量品級差價由買賣雙方協商,作為本合同的補充。如買賣雙方不能協商一致,按市場公佈的替代品質量品級差價執行。

3.商品代碼:_________。

4.數量(單位:批,1批=5噸):_________。

5.買方訂貨價(元∕噸):_________。

6.賣方訂貨價(元∕噸):_________。

7.交貨價:交貨日前一個營業日本倉單品種的市場結算價。買賣雙方按照交貨價結算。

8.包裝方式:按________________執行。包裝袋必須乾淨、不破漏。每袋淨含量為________。

9.交貨地點:_________交貨倉庫。

如交貨地點不在市場指定的_________交貨倉庫,具體交貨地點與市場指定的_________交貨倉庫之間的運輸補貼價,由買賣雙方協商,作為本合同的補充。如買賣雙方不能協商一致,按市場公佈的運輸補貼價標準執行。

10.交貨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如買賣雙方均提請在交貨倉庫提前交貨,經市場批准可提前進行交貨。

11.驗貨期限:交貨日(含)起五個工作日。

12.相關費用:交貨日(含)之前的倉儲、保險等相關費用由賣方承擔,交貨日之後的倉儲、保險等相關費用由買方承擔。

13.貨款收付方式:買賣雙方貨款由市場代收、代付,買方貨款分期支付標準及進度按《_________網上交易市場交易管理辦法》及市場有關規定執行。

14.賣方交貨及擔保:賣方須在交貨日倒數第二個營業日開市前,向市場提交符合本合同約定的倉單。在提交倉單之前,賣方須為其交貨向買方提供擔保,擔保金由市場代收,支付的標準及進度如下:

(1)首期擔保金標準為_________元∕噸,於成交時一次性支付;

(2)交貨日當月第一個營業日開市前,付足至_________元∕噸;

(3)交貨日當月第十個營業日開市前,付足至_________元∕噸;

(4)若發生市場結算價高於賣方的訂貨價,賣方須及時補足上述最低金額之外的價差;

(5)如市場調整買方貨款的支付標準及進度,賣方擔保金的支付標準及進度須作相應調整;

(6)交易商的資金餘額不足時,其結算結果即視為市場向交易商發出的催款通知,交易商應在下一個營業日開市前補足;

(7)本合同解除、終止或賣方將本合同轉讓時,雙方委託市場代收的擔保金在扣減賣方應交的各項費用後退還給賣方;

(8)賣方可用倉單向市場辦理委託交付,贖回相應貨物數量的擔保金。

15.檢驗標準和方法:交貨日(含)起五個工作日內,買方如對貨物質量有異議,應書面或數據電文通知市場,並委託市場指定的商(質)檢部門進行檢驗,檢驗結果作為貨物質量是否合格的最終依據。檢驗合格,相關費用(含檢驗費、檢驗期間的倉儲費等)由買方承擔;否則,由賣方承擔。

16.違約責任

下列行為屬違約行為:

(1)買方未按市場規定的標準和進度及時支付貨款;

(2)賣方未按合同約定的標準和進度及時支付擔保金;

(3)賣方未按規定時間交付足額倉單及相關憑證;

(4)賣方交付的貨物不符合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

出現上述第(1)﹑(2)﹑(3)種情況,即視為違約方中止該合同,並即時委託市場對該合同向第三方進行轉讓。違約方的貨款或擔保金彌補合同轉讓的損失後,餘額返還。不足彌補的,守約方將依法向其追索。

如合同轉讓在電子交易合同約定的交貨日之前無法完成,即視為違約方委託市場在交貨日(含)起十個營業日內協助購銷相應貨物實現交收,費用由違約方承擔。期間,守約方有權向違約方索賠,索賠標準為:違約數量乘以每個營業日_________元∕噸,雙方均認可由市場代為扣劃違約方的賠償金,並直接支付給守約方。超過十個營業日仍無法實現交收,則在扣劃違約方的賠償金後按守約方的成交價格結算退款或退貨,合同終止。

出現上述第(4)種情況,該部分貨物的處理由雙方自行協商。協商不成,則由市場將該部分貨物的20%貨款作為賠償金劃歸買方,貨物歸買方所有。仍不足彌補買方損失的,買方享有追索權。

17.雙方約定,一方可以將其在合同中的全部或部分權利和義務一併轉讓給市場中的第三方交易商,轉讓合同時不須另徵求對方同意。

18.在交貨日之前,買賣雙方協商一致並通知市場後,本合同可以解除。本合同解除時,買賣雙方按雙方認可的市場價格結算補償費。

買方應取得的補償費為(負數為應支付):(雙方認可的市場價―買方訂貨價)÷1.17×數量(噸)

賣方應取得的補償費為(負數為應支付):(賣方訂貨價―雙方認可的市場價)÷1.17×數量(噸)

19.交貨日前一個營業日市場收市後,買賣雙方依據本合同及《_________網上交易市場交易管理辦法》有關條款簽訂交貨合同,協調辦理交貨事宜,本合同終止。本合同終止時,買賣雙方按交貨價結算補償費。補償費的計算公式為:

買方應取得的補償費為(負數為應支付):(交貨價―買方訂貨價)÷1.17×數量(噸)

賣方應取得的補償費為(負數為應支付):(賣方訂貨價―交貨價)÷1.17×數量(噸)

20.買賣雙方發生糾紛應協商解決,也可向市場申請調解,如協商或調解不成引起訴訟,雙方約定由市場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21.其它未盡事宜,依照有關規定執行。

22.本合同於買賣雙方通過市場的交易系統報價成交時視為簽訂生效。

甲方(簽字):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