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託律師訴訟合同(精選15篇)

委託律師訴訟合同 篇1

甲方(委託方):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

委託律師訴訟合同(精選15篇)

乙方(受託方):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

甲方因涉嫌___________一案,聘請乙方的律師為辯護人,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共同遵照執行:

1、乙方依據《刑事訴訟法》及《律師法》的規定,接受甲方的委託,乙方指派律師為被告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服務。

2、乙方按法律規定在以下各階段提供法律服務(在所選項上畫“√”):

(一)偵查階段。

(二)審查起訴階段。

(三)審判階段。(□一審階段;□二審階段;□再審階段)

3、甲方應如實地向乙方承辦律師介紹與案件有關的情況,不得隱瞞事實,偽造證據,弄虛作假,否則,律師有權拒絕辯護或代理,所收律師費不予退回。

4、根據遼寧省及大連市律師服務收費標準,甲方應向乙方繳納以下費用(人民幣):

律師費:___________元;

辦案費:___________元。

5、甲方須於本合同簽訂的同時付清第四條約定的全部費用。

6、甲方同意乙方律師在每個階段會見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的標準次數為次。超過標準次數的,乙方按每次元的標準收取費用。

7、甲方交費後,乙方已經做了會見、閲卷、複印卷宗等實際工作的,甲方單方要求解除代理合同的,乙方不向甲方退還任何費用。

8、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乙方是在已充分理解合同內容並自願接受合同約定內容的前提下籤訂本合同。本合同自甲乙雙方代表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自乙方律師完成本合同約定法律服務或雙方解除本合同時止。

9、特別約定: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託律師訴訟合同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等法律法規及《重慶市律師服務收費管理實施辦法》、《重慶市律師服務收費標準》的.規定,甲方就本合同所涉民事法律事務委託乙方提供法律服務。甲、乙雙方經協商,訂立下列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乙方接受甲方委託,指派

為甲方因_______________與就_______________一案在下列第項程序中提供法律服務,擔任代理人:

1.一審;

2.二審;

3.執行;

4.再審;

5.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委託權限為本條所列第項:

1.特別授權:代為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進行和解,提起反訴、上訴;

2.一般授權。

第三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應真實、完整、客觀地向乙方律師介紹本合同所涉民事法律事務的有關情況,並提供有關的資料,不得隱瞞虛構。

2.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辦案。

3.甲方應按照本合同約定的金額和支付方式向乙方支付律師服務費、差旅費,不得向乙方律師支付任何費用。

4.甲方認為乙方指派律師在服務過程中不負責任或不適合辦理甲方委託的法律事務,有權要求乙方更換。但甲方應向乙方説明要求更換律師的具體理由。

5.甲方應在乙方辦理法律事務終止時,如實完整地填寫《重慶市律師服務質量反饋意見卡》,並及時交由乙方歸檔。本合同涉及的《重慶市律師服務質量反饋意見卡》的編號為。

6.甲方不得要求乙方律師進行違法活動。

7.乙方無正當理由單方解除本合同,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還律師服務費、差旅費。

第四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瞭解案情,根據案情的需要調查取證。

2.分析案情,確定代理思路及辦案策略。

3.代理出庭參與訴訟,依法提出有利於甲方的證據或意見。

4.在委託過程中,對涉及與本案有關的活動向甲方提供法律意見;若為特別授權代理,應遵循有利於甲方利益的原則謹慎行事。

5.乙方律師應嚴格遵守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不得泄露在提供服務過程中所知悉的當事人的商業祕密或者個人隱私,非因法律規定或當事人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但以下內容除外:(1)當事人準備或者正在實施的危害國家安全、公共安全以及其他嚴重危害他人人身、財產安全的犯罪事實和信息;(2)可以公開查閲或取得的信息和資料;(3)為履行本合同約定的法律服務必須披露的信息和資料。

6.乙方律師不得私自向甲方收取費用。

7.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收取律師服務費、差旅費。甲方無正當理由單方解除本合同,乙方收取的律師服務費、差旅費不予退還,甲方尚未支付律師服務費、差旅費的,乙方有權繼續追討。

8.乙方同意並保證,一旦出現甲方認為乙方指派律師在服務過程中不負責任或不適合辦理甲方委託的法律事務時,乙方在收到甲方正式投訴及核實後三個工作日內向甲方另行推薦候選律師,經甲方確認後,立即另行指派律師予以接替,以完成本合同約定的法律服務。

第五條律師服務費、差旅費和其他費用的約定:

1.律師服務費

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律師服務費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元。

2.差旅費

乙方按照下列第項方式收取差旅費:

(1)乙方與甲方約定包乾差旅費的,乙方按不超過律師服務費的10%收取差旅費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元。

(2)乙方預收差旅費的,由乙方向甲方提出差旅費預算並經甲方同意後預收差旅費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元,乙方憑差旅費清單及有效憑證與甲方據實結算。

3.律師服務費、差旅費支付時間和方式

甲方應於本合同簽訂之日向乙方一次性付清以上費用。如有特殊情況經雙方協商可在本合同第七條中另行註明。

4.乙方律師在辦理甲方委託的法律事務過程中發生的鑑定費、公證費、公告費、查檔費及應由甲方支付的其他費用,由甲方另行支付。

5.除非乙方書面同意,因甲方未按照約定足額付清上述費用,導致乙方律師不履行或未及時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的責任由甲方承擔。

第六條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共同協商並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七條本合同以上條款不能概明之事項,可在本條款下特別約定: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本合同有效期自簽訂之日起至委託事項終止時止。

甲方因調解、和解、撤訴等原因造成本合同無需或不能繼續履行的,均視為乙方已全面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甲方應依據本合同的約定支付律師服務費、差旅費。

本合同有效期屆滿,如甲方需委託乙方繼續提供法律服務,雙方應另行訂立合同。

第九條甲方確認下列通訊地址及聯繫人是乙方提供本合同約定的法律服務向甲方履行通知義務的通訊地址及聯繫人:_______________

乙方按上述通訊地址向指定的聯繫人履行了通知義務,視為乙方已向甲方履行了通知義務。

甲方如變更通訊地址或聯繫人,需提前七日通知乙方。

第十條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糾紛時,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提請乙方所在地的司法行政部門或律師協會調解處理,也可以採取下列第項方式處理:

1.向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本合同壹式份,甲方持份,乙方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本合同經雙方簽字或蓋章生效。

第十三條甲方承諾:已認真審閲本合同所有條款並完全瞭解其詳盡內容,本合同所有條款均由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達成。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

委託律師訴訟合同 篇3

民代字(20)第___________號

委託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

受託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

甲、乙雙方本着自願、公平、誠信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提供法律服務有關事宜簽訂本合同,以資信守:_________________

一、委託事項: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接受甲方委託,指派律師為甲方與糾紛一案的代理人。甲方委託乙方後不得另行委託其他人代理此糾紛。

二、代理權限: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授予乙方的代理權限為以下第(2)種:_________________

1、一般代理;

2、特別授權,包括代辦仲裁或訴訟(起訴、上訴)立案手續、代為承認、放棄、變更仲裁或訴訟請求,代為參加調解、和解,簽署相關協議,代為提起訴訟(起訴、上訴、反訴)、代為強制申請執行、代領執行標的、代為申請財產保全、代為提交、簽收相關法律文書和案件材料、代為出庭陳辯等;

3、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三、代理期限:_________________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___________止。

四、聯繫人: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指定為其聯繫人,授權其負責與乙方聯絡,提供案件所需的證據材料,轉達雙方的意見與要求。甲方更換聯繫人須及時通知乙方,聯繫人户籍地址即為甲方有關文件的送達地址,乙方一經郵寄即視為甲方妥收。

五、乙方的義務:_________________

1、乙方在代理權限內,依法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勤勉履行代理義務。

2、乙方對甲方的商業祕密或個人隱私負有保密義務。

六、甲方的義務:_________________

1、甲方應全面、客觀和及時地向乙方陳述與委託事項有關的情況,並提供相關證據材料

2、甲方應當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法律服務費和其他費用。

七、變更承辦人:_________________

若乙方指派的律師因合理原因無法繼續履行本合同,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並儘快指定本所其他律師履行職責。如甲方對乙方另行指定的律師有異議,應當及時以書面形式向乙方提出。

八、代理費:_________________

根據《_____________省律師服務收費標準》的規定,雙方約定,甲方按以下第1及第3項方式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_________________

1、甲方須向乙方支付代理費___________元。

2、以計時方式計取律師代理費,計費標準為每小時___________元。計時收費的最小單位為一小時,不足一小時的,按一小時計費。

3、雙方約定的其他方式:________________

緩收律師費元(元整),該費用在甲方與爭議方解決爭議當日一次性支付,無論甲方通過與爭議方調解、和解、判決、裁決、裁定、強制執行、撤訴、爭議方主動支付等任何方式解決爭議,甲方均需立即支付,逾期支付該律師費的,需按每日百分之五的標準向乙方支付遲延履行違約金,直至付清之日。

九、代理費的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

甲方須於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向乙方足額支付全部代理費。

十、其它費用:_________________

1、因案件發生的鑑定費、公證費、查檔費、翻譯費、交通費、財產保全費、擔保費、訴訟費、執行費、各種申請費等費用由甲方承擔;

2、異地辦案所需差旅費、通訊費等由甲方預付,按實際支出多退少補。

十一、代理費的特殊處理:_________________

1、本合同生效後,甲方決定不起訴或撤訴、對方當事人決定不起訴或撤訴的,乙方收取的代理費不予退還;

2、其他甲方已解決爭議獲得爭議方支付款項的情形,甲方仍需依約付費:_________________

十二、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

1、本合同生效後,若甲方未於約定時間足額支付律師代理費,乙方有權立即終止工作或提供法律服務或單方解除合同,乙方已收的費用不予退還,且有權追索甲方未交的全部律師費。

2、本合同生效後,如甲方無正當理由解除合同,乙方已收取的代理費不予退還。尚未收取代理費的,甲方應足額支付;

3、本合同生效後,如乙方無正當理由解除合同,應將已收取的代理費退還甲方。

十三、特別約定:_________________

1、對於甲方委託事項,若因甲方虛假陳述、隱瞞事實、提供偽證或不在舉證期限內提供證據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不承擔責任;

2、甲方委託事項所需證據材料,乙方只留存複印件,原件由甲方自行保管。第三方如需使用該證據材料,由甲方或其聯繫人親自向其提供。

3、甲方堅持不正當甚至違法的要求,乙方可單方終止本合同。甲方已支付的代理費不予退還;(4)如因甲方的原因造成未能及時反訴、上訴、申訴、執行、財產保全而產生的法律後果和損失,與乙方無關;

十四、爭議的解決: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先通過調解方式解決,調解不成的,雙方約定選擇下列第______種方式解決

1、向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五、合同的生效: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如有未盡事宜,可另訂補充協議。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兩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

地址: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律師(簽字)_____________

簽訂地:________________簽訂日期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委託律師訴訟合同 篇4

委託方:(簡稱“甲方”)

受託方: (簡稱“乙方”)

甲方雙方按照誠實守信原則,經友好協商達成以下條款,共同遵照執行:

一、甲方聘請乙方作為北京奧爾環境藝術有限公司的法律顧問,規定如下:

1、法律顧問負責以下工作內容:通過電話、郵件和麪對面等方式,為甲方提供法律諮詢;

2、法律顧問聘用時間為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甲方為乙方代扣代繳20xx年7月至20xx年2月的社保及個税作為乙方的勞務費(該部分費用包含公司及個人雙方應承擔的社保和個税,繳納的工資標準為以6500元為基數)。乙方每月可網絡查詢社保及個税扣繳情況。同時,甲方配合乙方辦理在京工作居住證明。若辦理工作居住證明需甲方出具其他證明材料,甲方有義務予以配合。

二、甲方委託乙方收款事宜的規定:

1、甲方委託乙方收取關於園博會永定塔、永定閣、文源亭夜景照明工程火災事故損失約278萬元的債務問題。

2、第一次接觸與此事宜相關的人員,甲乙雙方共同與業主溝通,第一次接觸以後所有相關事宜的談判溝通工作以乙方為主,甲方為輔。

3、甲方積極配合乙方的工作,提供相關信息資料及支持幫助。

4、乙方在收款過程中取得實質性進展應及時向甲方彙報。

5、乙方對甲方委託的收款事宜及在調查過程中瞭解的甲方的商業祕密進行保密;

6、乙方負責自接手後跟進園博會永定塔、永定閣、文源亭夜景照明工程火災事故損失事宜的訴訟時效維護及延長。

7、如需上訴項目開庭,另行協商費用。

8、本協議有效期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至20xx年2月7號,到期後雙方根據情況需要再決定是否續簽。

9、如果甲乙雙方就本合同發生糾紛應友好協商解決。

10、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三、如有其它代收事宜,雙方另行洽談。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託律師訴訟合同 篇5

委託人(下稱甲方):

受委託人(下稱乙方):

甲方與因一案,代理事宜與乙方協商,根據相關法律,訂立以下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一、乙方接受甲方委託,作為協商談判、直接向保險公司索賠、一審、二審訴訟、執行的委託代理人。

二、甲方委託乙方的代理權限為:特別授權(代為出庭應訴,代為承認、變更、放棄訴訟請求,代為提出各類申請,代為上訴、調解,代領標的款等)。

三、經雙方協商:

1、代理採用風險代理方式,從本合同簽訂之日起,甲方先行支付3000元基本費用,甲方就該糾紛而達成的調解協議、生效的案件判決書或各類調解書中或保險公司所支付的獲得賠償數額將作為計算乙方風險代理費的基數,乙方負責甲方獲賠款項的執行事宜,甲方按照獲賠數額(不包含訴訟費)的執行回款的百分之二十五(25%)比例支付風險代理費,如執行回款有50000元,則甲方支付給乙方50000×25%=12500元,前期3000元基本費用不從中抵扣。

2、乙方代理甲方參加談判、一審、二審訴訟、執行等事宜,不再另行收取代理費。

四、除另有特別約定,乙方因辦理甲方委託事宜所需(武漢市市外)的交通、通訊、食宿等合理的費用,由甲方承擔。訴訟費、上訴費、鑑定費、公證費等由甲方自行承擔。

五、乙方須認真履行職責,並嚴格遵守職業道德,保護甲方的合法權益,並應保守甲方的文件資料、商業祕密以及個人隱私等祕密。

六、如乙方不按規定程序認真負責地從事代理事務,與對方當事人或其代理人惡意串通,損害甲方權益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協議,要求乙方如數退還或拒付代理費。

七、甲方須真實地向乙方敍述案情,提供有關案件的證據及乙方要求的其他材料。乙方接受委託後,如發現甲方弄虛作假,隱瞞事實,有權中止代理,依約所收費用不予退還,由此產生的後果由甲方自行承擔。

八、如乙方無故終止履行合同,代理費全部退還甲方;如甲方終止本合同,代理費不予退回,未繳納代理費的,乙方有權追索。

九、本合同有效期限應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甲方委託事項終結止。

十、甲方未如約交納代理費的,乙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其代理工作和本代理合同,已收費用不予退還。如乙方在甲方未交納全部代理費的情況下已經履行了工作,則乙方除有權要求甲方如數交清代理費外,還可要求甲方支付未交清款每日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十一、本協議如需補充、變更或提前終止,雙方應協商一致後書面予以確認。

十二、因委託代理或履行本合同產生糾紛時,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權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三、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聯繫電話:

乙方:

聯繫電話: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託律師訴訟合同 篇6

(以下簡稱甲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過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解除甲、乙雙方20年月日簽訂的委託代理合同。

二、乙方律師在代理期間按委託合同約定履行了職責。

三、甲方已支付的元代理費,乙方不退。甲方也不再向乙方支付代理費用。

四、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生效。

甲方:_____

二0年_月_日

乙方:____

二0年__月_日

甲方: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電話:______

傳真: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

乙方:律師事務所

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

鑑於:甲、乙雙方於年月日簽訂《委託代理合同》,甲方委託乙方指派律師為。現由於其他原因,甲方提出解除委託代理合同。為此,甲、乙雙方經過充分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1、雙方一致同意解除年月日簽訂《委託代理合同》。

2、本協議簽訂生效時,乙方退還甲方繳納的律師費30000元。(注:乙方實際收取律師費計人民幣30000元)。同時,甲方退還乙方為該筆律師費出具的發票。

3、乙方辦理案件所需的調查複印查檔差旅及其他開支計人民幣由甲方承擔。

4、本協議簽訂生效時,乙方即終止代理關係,甲方委託的一切代理事務自行負責,與乙方無關。

5、本協議生效時,乙方應將甲方簽字或蓋章的授權委託書6份(已交法院的0份除外)返還乙方(注:乙方已經返還)。

6、乙方仍對甲方所委託事務有保密義務,該義務不因甲乙雙方代理關係終止而終止。

7、雙方就委託事務無爭議,互不追究法律責任。雙方的其他事宜自行負責,如有損失各自承擔,並不爭議。

8、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協議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主辦律師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_年__月__日

委託律師訴訟合同 篇7

(以下簡稱甲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的有關規定,委託聘請律師事務所(以下簡稱乙方)的律師為甲方與股權轉讓合同糾紛案件提供二審法律服務。現雙方協商一致訂立下列協議,共同遵照履行:

第一條 法律服務

乙方委派律師為甲方提供上列在xx省高級人民法院的二審案件代理法律服務,依法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第二條 服務範圍

法律服務的工作期間始於本協議簽署之日止於二審終結之時,具體工作範圍:

1、為甲方提供案件相關的法律諮詢;

2、代為參與二審庭審,進行答辯與辯論。

第三條 甲方義務

甲方應履行以下義務:

1、及時、真實、詳盡地向乙方提供與本協議有關服務範圍的全部文件及背景材料;

2、積極、主動地配合乙方律師為甲方的利益所從事的各項工作,向乙方出具授權委託書並根據乙方需要提供工作便利;

3、按本協議第五條的約定向乙方支付費用。

第四條 乙方義務

乙方應履行以下義務:

1、積極、負責地為甲方提供本協議第二條範圍內的服務,依法切實維護甲方的權益;

2、為甲方保守商業祕密。

第五條 費用及支付方式

1、甲乙雙方約定:甲方同意向乙方因其為甲方提供法律服務支付律師代理費,代理費分為兩部分予以支付:

(1)、在本協議訂立後的五個工作日內,由甲方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xx萬元

(2)、如二審由甲方與協商或調解解決,則無需再支付律師代理費;如二審維持一審判決,則甲方還應再向乙方支付xx萬元的律師代理費,該代理費由甲方在收到二審生效法律文書後的五個工作日內予以支付。

乙方的賬户如下:

户名:求正沃德律師事務所

開户行:xx銀行紅谷大廈支行

賬户:

2、如乙方單方解除對本案的委託代理,乙方已收的代理費應退還甲方;如甲方單方解除乙方對本案的委託代理,則乙方已收的代理費不退還。

第六條 生效和文本

本協議自雙方授權代表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七條 其它

本協議的未盡事宜由雙方通過友好協商解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託律師訴訟合同 篇8

重慶市_所民/經/行/非字第號

(甲方)因一案,現委託重慶市第_律師事務所(乙方)律師出庭代理/代理,經雙方充分協商,訂立合同如下: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律師為甲方第審代理人。

甲方委託乙方代理權限是:

二、律師必須根據事實和法律參加訴訟活動,認真負責地履行律師的職責,維護委託人的合法權益。

三、根據國家《關於業務收費標準》的規定,甲方向乙方支付代理費元,標的費元。

四、乙方為本案調查、出庭所需差旅費,按國家規定標準全部由甲方負擔。甲方向乙方支付差旅費元。

五、甲方必須真實地向律師敍述案情,提供證據。在接受委託後,如發現甲方擔造事實,弄虛作假,乙方有權終止代理,依本合同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六、如乙方無故終止合同,代理費和標的費應全部退還甲方;如甲方無故終止合同,代理費和標的費不予退還。

七、如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條款需另行協議。

八、本合同經甲乙雙方或其代表人簽字(或蓋章)生效。

九、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簽訂之日起至本案終結止(判決、調解、案外和解、撤訴及調查結案)。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乙方:重慶市_律師事務所

住所:住所:

電話:電話:

年月日

委託律師訴訟合同 篇9

甲方(委託人):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掛: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託人):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掛: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

鑑於:

甲方為了提高經營管理的規範化水平,減少法律風險,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需要專門的法律服務;

乙方為經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部批准設立的律師事務所,具備向社會提供法律服務的資格和能力;

甲方聘請乙方為其提供企業法律顧問服務,乙方表示同意;

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及相關法律規定,本着自願、平等、互惠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充分友好協商,訂立如下合同條款,以資共同恪守履行:

一、法律顧問服務人員

1.乙方接受甲方的聘請要求,指派_________、_________等律師組成顧問小組擔任甲方的企業法律顧問。

2.甲方同意乙方及其所指派的律師在認為必要時可將部分法律服務工作交由乙方的其他律師及助理人員協助完成。

3.本合同履行過程中,若律師因合理原因(包括但不限於正常調動、時間衝突、迴避、身體狀況等)無法繼續或暫時不能提供服務時,律師應及時告知甲方並由合同雙方協商另行指派其他合適的律師接替;甲方不同意其他律師接替的,視為甲方解除合同,本合同終止履行。

4.根據甲方具體項目情況,乙方可委派具有專長的其他律師承擔專項法律顧問服務業務。

二、法律顧問服務範圍

(一)常規法律顧問服務

1.協助甲方建立健全各項,使生產經營維持正常發展;

2.協助企業申辦有關的業務經營許可證書、執照;

3.應甲方要求對有關業務和管理等方面的重大決策出具法律意見,進行法律論證,提供法律依據;

4.為甲方草擬、審查、修改有關法律文書和經濟合同,參與重要合同談判;

5.參與策劃企業資金的籌集與運作;

6.為甲方投資、資產重組、企業改制、產權界定等相關業務提供法律諮詢、進行法律論證、出具法律意見;

7.參與制訂投、融資計劃;

8.對甲方的合作方進行資信調查;

9.為甲方招標、投標項目提供法律諮詢、出具法律意見;

10.對企業經營活動中的每一環節,包括決策、管理、實施進行全程跟蹤,就可能發生的影響經營業績的衝突、糾紛提出法律意見和解決方案;

11.提供與企業經營活動有關的法律信息和商業信息;

12.為甲方及其分支機構的創辦進行法律制度設計,並對相關法律文件進行審查修改、出具法律意見;

13.為甲方辦理商標、發明、外觀設計、實用新型等知識產權的註冊申請、續展等有關事務提供法律諮詢、出具法律意見;

14.應甲方的要求,協助參與重大項目談判,審查或準備談判所需的各類法律文件,並適時提供法律論證意見;

15.協助企業整合專業和人際資源,提供可操作的資源整合方案;

16.擬訂、審查,辦理涉及人力資源、勞動合同、勞動爭議、職工保密和競業禁止協議等方面的法律事務;

17.根據授權辦理甲方內部、外部的非訴訟法律事務,包括進行侵權調查、簽發律師函、發表律師聲明、出具法律意見書;

18.擬定企業經營服務場所警示標識的內容;

19.為企業經營服務場所的安全保衞工作提供法律建議;

20.及時協助處理企業與消費者的糾紛;

21.對層、高級員工以及其具體工作可能涉及某種法律問題的員工進行、合同法、勞動法、產品質量法、工商、税務法規等法律培訓,每年至少______次,平時及時解答與工作及利益相關的法律諮詢,並結合個案,講解,增強自我保護意識;

22.應甲方的要求,組織關於甲方發展、運作等方面的專題研討會;

23.及時協助處理企業經營服務場所失竊、致人損害等突發事件;

24.建立企業商業祕密保護系統;

25.建立甲方的法律檔案、業務檔案,防止公司合法權益因疏忽而受損失;

26.對甲方所涉的各類糾紛提供法律意見並予以協調,進行和解、參與調解,必要時代理參加訴訟或仲裁;

27.為甲方提供其他常規法律顧問服務。

(二)税務專項法律顧問(簡稱“税務顧問”)服務

1.為甲方提供税務諮詢服務;

2.指導、協助或代為辦理税務登記、變更税務登記和註銷税務登記;

3.指導、協助或代為辦理除增值税專用發票外的發票領購手續;

4.指導、協助或代為辦理納税申報或扣繳税款;

5.指導、協助或代為辦理繳納税款和申請退税;

6.指導、協助或代為製作涉税文書;

7.指導、協助或代為審查納税情況;

8.指導、協助建賬建制和辦理賬務;

9.代為税務聽證、税務行政複議、税務國家賠償;

10.結合甲方實際情況開展税務培訓,普及;

11.為甲方進行納税籌劃;

12.為甲方提供其他税務顧問服務。

(三)財務會計專項法律顧問(簡稱“財務顧問”)服務

1.指導、協助甲方建賬建制;

2.指導、協助甲方進行會計核算;

3.指導、協助甲方編制各類會計報表;

4.對甲方的應收賬款、壞賬等各類債權的催收提供會計和法律建議,必要時為甲方向債務人簽發律師函,並指導、協助進行會計和法律處理;

5.對甲方的應付賬款等各類債務的清償提供諮詢,並指導、協助進行會計和法律處理;

6.對甲方的應收票據、應付票據等各種票據提供法律和會計服務,指導或代為掛失、進行公示催告、代為參與訴訟或仲裁,以解決各種票據糾紛,保護甲方的各種票據權利;

7.為甲方所涉訴訟等各種或有事項提供法律和會計處理意見,必要時代為辦理;

8.結合甲方實際情況開展財務會計培訓,普及財務;

9.為甲方提供其他財務顧問服務。

三、法律顧問費用

1.甲方應向乙方支付法律顧問費每年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人民幣_________元整)。

2.上述法律顧問費甲方應於本合同生效之當日一次性付清。

3.法律顧問專項服務應當另行收取費用,可以在乙方常規服務收費的基礎上給予特定優惠。

4.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法律顧問費後,應當向甲方出具正式税務發票。

四、工作費用

雙方商定下列與法律顧問服務有關的費用開支由甲方負擔,且未包含在本合同第三條的法律顧問費中:

1.直接費用包括但不限於異地交通、住宿、通訊、電信、文印等辦案中必需的費用,甲方同意每年一次性預先為乙方報銷______元,多退少補。

2.間接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委託審計、鑑定費,公證費,查檔費,其它用於收集資料的費用,由乙方事先從甲方預支,事後實報實銷,多退少補。

3.上列其它費用由乙方律師向甲方按實報銷。

4.法律顧問不應追求奢侈享受,而應注意節約,合理安排實際辦案費用的開支,避免不必要的浪費。

五、聘請年限

本合同為定期合同,每期一年,第一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本合同每期屆滿後七日內,若雙方均未書面提出變更或終止要求,本合同所有條款自動續展一期,其後每期類推。

六、工作方式

法律顧問的工作方式採用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

1.不坐班,有事隨時聯繫、及時協商;

2.每週在甲方的坐班時間為_________________,其餘時間不坐班;

3.每月在甲方的坐班時間為_________________,其餘時間不坐班;

4.在甲方正常全職坐班。

七、甲方權利義務

1.如實陳述與委託事項有關的生產經營和業務往來情況;

與乙方和律師誠信合作,及時、真實、詳盡提供與委託事項有關的全部文件和背景材料,並根據實際需要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

2.甲方應當為乙方律師辦理法律事務提出明確、合理的要求;

(1)如有關的情況和事實發生變化,應及時告知乙方或律師;

(2)如變更聯繫信息,應當及時通知乙方和律師;

(3)按照約定支付法律顧問費和其他費用;

3.指定_________為其代表,負責與乙方聯繫,轉達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或接收文件和資料等,甲方更換代表應當書面通知乙方;甲方更換代表應當書面通知乙方,但一年內不得更換二人次以上;

4.對其需要乙方審查修改的合同等文本,應向乙方提供電子版本,並通過電子郵件發送給乙方;

5.甲方有責任對委託事項作出獨立的判斷、決策,甲方根據乙方律師提供的法律意見、建議、方案所作出的決定而導致的損失,非因乙方律師錯誤地運用法律等失職行為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擔;

6.不得向乙方和律師提出與法律以及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的規定相沖突的要求。

八、乙方權利義務

1.乙方律師必須遵守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

(1)乙方律師應當勤勉盡職,依法在本合同約定範圍內維護甲方的最大利益;

(2)乙方律師應當及時向甲方發表顧問意見;

(3)乙方律師無權超越甲方授權行事。如果確有需要,應當由甲方另行給予明確的授權;

2.按雙方事先約定的工作時間、地點及時辦理甲方委託的各項事宜,確保服務質量,若確遇特殊情況,應提前通知甲方並共同商量解決。

3.審查修改甲方提交的合同等文本後,應向甲方提供電子版本,並通過電子郵件發送給甲方;

(1)乙方或律師變更聯繫信息的,應當及時通知甲方:

(2)嚴守在受託提供各項法律服務過程中所知悉的甲方生產經營等方面的商業祕密和知識產權,絕不利用和對外泄露,否則應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責任;

4.可以指派業務助理人員配合完成輔助工作,但乙方更換律師,應取得甲方書面認可。

(1)乙方律師有權查閲與承辦法律事務有關的文件和資料。

(2)乙方律師有權全面瞭解甲方有關業務情況。

(3)乙方律師有權列席甲方相關會議。

(4)乙方律師有權獲得履行法律服務職責所必需的辦公、交通及其它工作條件和便利。

5.乙方和律師應將已經或正在或可能存在的為與甲方有利益衝突的當事人提供法律服務的情況如實告知甲方。在發生利益衝突的情況下,甲方有權且應當選擇繼續簽訂、履行合同或改變委託權限或解除合同;乙方有權作出迴避的安排。

6.乙方和律師均無權利和義務代理甲方處理本合同約定的常年法律顧問服務範圍以外的其它法律事務。甲方如確需乙方和律師提供有關其他法律事務的服務的,應當與乙方另行簽訂法律服務委託合同。

7.乙方及其指派的顧問律師,有權拒絕聘方要求為其違法行為及違背事實、違背律師職業道德等的事項提供服務,有權拒絕任何單位、個人的非法干預。

8.受聘律師因故不能履行企業法律顧問職責時,乙方應當與甲方協商,另行指派律師接替。

9.法律顧問的報酬,由乙方統一收取,指派律師不得直接從甲方收取任何報酬。

10.顧問律師應當建立為甲方服務的工作,原則上做到一次一記,一事一記。

九、合同的解除、終止履行

1.經書面通知,甲方有權隨時以任何理由解除本合同,該解除通知在乙方收到之日生效。一旦收到解除通知,乙方和律師立即停止提供法律顧問服務;

2.如果甲方未按照本協議約定支付法律顧問費和其它費用且延期超過三十日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但應書面通知甲方;

3.若甲方要求達到的目標有違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的規定,則乙方有權隨時終止向甲方提供法律服務,但應書面通知甲方。

4.合同期限屆滿,甲乙雙方不再續簽本合同;

5.甲乙雙方通過書面協議解除本合同;

6.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7.本合同因上列第1、2項情形而解除時,乙方已收取的法律顧問費不予退還,甲方欠付的應予以補足約定數額;因上列第3項情形而解除時,乙方按實際尚未服務的時間所佔的比例退還部分法律顧問費。

十、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十一、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甲、乙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徵得對方同意後,雙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_________天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雙方簽署書面文件,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十二、合同的轉讓

除合同中另有規定外或經雙方協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規定雙方的任何權利和義務,任何一方在未經徵得另一方書面同意之前,不得轉讓給第三者。任何轉讓,未經另一方書面明確同意,均屬無效。

十三、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四、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2.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儘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並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供關於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後,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雙方可協商解除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無須為此承擔責任。當事人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4.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並於本合同簽訂日之後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旱災、颱風、地震,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不論曾否宣戰)、動亂、罷工,政府行為或法律規定等。

十五、合同的解釋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內容不明確,合同雙方當事人可以根據本合同的原則、合同的目的、交易習慣及關聯條款的內容,按照通常理解對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釋。該解釋具有約束力,除非解釋與法律或本合同相牴觸。

十六、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七、b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____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委託律師訴訟合同 篇10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司法部《法律服務工作細則》在自願平等的基礎上經充分協商,達成如下一致協議: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 法律工作者(律師)為甲方與 一案的第 審代理人。

二、乙方法律工作者(律師)必須認真履行代理職權,用法律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並按時出庭。

三、甲方必須真實地向法律工作者(律師)敍述案情,提供有關本案證據。乙方接受委託後,發現甲方有捏造事實,有弄虛作假,有權中止代理,依約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四、如乙方無故終止履行合同,代理費用全部退還甲方;如甲方無故終止,代理費不退回。

五、甲方委託乙方代理權限(見委託書)

六、根據《福建省基層法律服務收費最高限收標準》閩價費字351號文件的相關規定,甲方應向乙方繳納代理費人民幣 乙方法律工作者(律師)的旅差費用。

七、本合同有效期應自簽訂本合同之日起至本案審理終結止(判決、調解、訴訟外調解、撤訴及仲裁)。

八、如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條款,由雙方另行補充協議。

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發生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二份,由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託律師訴訟合同 篇11

委託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受託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項目融資一事,委託乙方律師對甲方進行盡職調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以及國際融資交易的慣例,甲乙雙方本着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充分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委託事項乙方接受甲方委託,指派律師參加在甲方就________項目融資過程中對甲方進行盡職調查、出具調查報告書。

第二條委託代理權限包括以下第1-6項:

1、瞭解甲方單位的法律背景;

2、瞭解甲方項目的基本情況;

3、調查、查驗、審閲甲方提交的法律文件和有關證據材料;

4、參加相關會議或者進行必要的調查取證;

5、製作盡職調查報告;

6、出具盡職調查報告。

第三條乙方的義務

1、乙方指派______律師作為上述委託事項中甲方的委託代理律師,特殊情況下(因病、因事等),甲方同意乙方指派其他律師完成或配合完成相關工作。

2、乙方律師應當勤勉、盡責地完成

第一條所列委託代理事項。

3、乙方律師應當以其依據法律做出的判斷,向甲方進行風險提示,盡最大努力維護甲方利益。

4、乙方律師應當根據本委託事項的要求,在甲方支付相關費用並提交完盡職調查材料後______個工作日內規範地完成對甲方的調查,並出具調查報告(不超過___份)。

5、乙方律師不得違反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規範。

6、乙方律師對其獲知的甲方的商業機密或者甲方的個人隱私負有保密責任,非由法律規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因本委託事項出具的調查報告所涉內容視為甲方同意向項目合作方披露的內容。

第四條甲方的義務

1、甲方應當真實、詳盡和及時地向乙方律師敍述所涉項目的基本情況,提供與委託代理事項有關的證據、文件及其他事實材料。

2、甲方應當積極、主動地配合乙方律師的工作,對乙方律師提出的要求應當明確、合理。

3、甲方應當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和工作費用。

4、甲方指定_______為乙方律師的聯繫人,負責轉達甲方的意見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資料等。

甲方更換聯繫人應當通知乙方律師。

5、甲方有責任對委託代理事項做出獨立的判斷、決策。

第五條費用根據本項目的具體情況,甲方按下列約定向乙方支付代理費。

1、代理費共計人民幣_______(大寫_______)元整,甲方於合同簽訂後_______日內支付人民幣_______(大寫_______)元整;餘款於取報告時全部付清。

2、差旅、食宿費用由乙方承擔。

3、代理期間甲方增加請求,導致標的增加,則按增加部分的標的佔原標的的比例補交代理費。

第六條合同的解除

1、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1)違反本合同的約定,擅自更換代理律師並給甲方造成損失的;(2)因乙方律師違法執業或重大過錯給甲方造成損失的;(3)違反第三條第5、6項規定的義務並給甲方造成損失的。

3、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依約所收費用不予退還:(1)甲方的'要求違反法律、法規的;(2)甲方有捏造事實、偽造證據或者隱瞞重要情節等情形的;(3)甲方逾期_____日內不向乙方足額支付律師代理費或者工作費用的。

第七條違約責任

1、乙方無正當理由不提供

第一條約定的法律服務或者違反第三條約定的義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還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代理費。

2、因乙方律師過錯,或者違反第三條第5、6項約定的義務,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3、甲方無正當理由不支付代理費或者工作費用,或者無故終止合同,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代理費和工作費用。

4、甲方不得以如下非正當理由要求乙方退費(1)甲方單方面又委託其他律師事務所的律師代理的;(2)本合同簽訂後,甲方以乙方收費過高為由要求退費的;(3)本合同簽訂後,甲方或對方當事人未能就項目進行合作的;(4)其他非因乙方或者乙方律師的過錯,甲方無故終止合同的。

第八條爭議的解決甲乙雙方如果發生爭議,應當友好協商解決。

協商不成,應將爭議提交_____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

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甲乙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九條調查報告的使用乙方根據本協議出具的調查報告書及相關法律文件,專為甲方______中使用;未經同意,本調查報告書不得向甲方和調查報告書審查部門之外的任何單位和個人提供,亦不得在報刊上發表。

第十條合同有效期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雙方各持____份。

有效期自雙方代表人簽字或加蓋公章之日起,至代理事項完成之日止。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委託律師訴訟合同 篇12

(以下簡稱甲方)因____________糾紛一案,委託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的 出庭代理,經雙方協議,訂立下列各條,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__ 為甲方___與______的糾紛案的第____審代理人。

二、乙方必須認真負責保護甲方合法權益,並按時出庭。

三、甲方必須真實地向乙方敍述案情,提供有關本案證據。乙方接受委託後,發現甲方捏造事實、弄虛作假,有權終止代理,依約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四、如乙方無故終止履行協議,代理費全部退還甲方;如甲方無故終止,代理費不退回。

五、甲方委託乙方代理權限:

(代理權限,在陳述事實、參加辯論和調解,代為提出、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進行和解,提起反訴、上訴的範圍內,由委託人與代理人協商確定)。

六、根據《收費管理辦法及收費標準》的規定,甲方於協議簽訂之日向乙方繳納代理費_______元(涉及財產關係的案件,甲方向乙方繳納費用__________元)

繳納方式和期限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協議有效期限,應自簽訂之日起至本案審終結止(判決、調解、案外和解及撤銷訴訟)

八、如一方要求變更協議條款,需再行協議。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託律師訴訟合同 篇13

立遺囑人:___________,男,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____族,現住____市____路____號____室,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現因為立遺囑人年事已高,為避免後人因遺產繼承問題發生爭議,因此乘現在精神清醒立下本遺囑(若其他遺囑與本遺囑相沖突,以本遺囑為準)特請____________律師作為見,並委託____________律師進行代書。

遺囑內容如下:

1、將我位於____市____路____號____室的房產一棟由妻子___________繼承。

上述房產落房屋建於____________年,房屋結構為____________結構,房屋建築面積__________平方米,房屋用途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房審批申請表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屋所有權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使用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上述房屋按本遺囑所列明的方式進行處理,其他任何人不得有爭議。

3、我指定____________律師作為我的遺囑執行人。

4、本遺囑一式三份,我本人、遺囑執行人、________________各保管一份,繼承開始時由執行人負責實施。

立遺囑人:_______________

代書人:____________律師

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託律師訴訟合同 篇14

委託人________經與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一、_______律師事務所指派______律師擔任______案件的被告人(犯罪嫌疑人)______的辯護人。

二、根據《律師業務收費辦法》的規定,委託人__________向律師事務所繳納委託費用____元。

三、本委託書有效期自雙方簽訂之日起至_______止。

四、本委託書如需變更,另行協議。

委託人:________(簽字)受託方:________律師事務所(章)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委託律師訴訟合同 篇15

法定代表人:____

住所地:____經濟開發區

法定代表人:____

甲方:____

乙方:____

住所地:____

法定代表人:____

鑑於:

1、甲方和甲方分別是甲方、甲方的股東。

2、甲方名下擁有享有已支付的人民幣肆千柒佰萬的合同權益。

3、甲方名下擁有土地面積共計_____年___月___日向甲方支付人民幣叁千萬元,期限六個月。甲方確保在取得該款後,專用於償還建設銀行的貳仟陸佰萬元借款,以釋放對應的抵押物。

2、乙方於_____年___月___日後,根據甲方的需要,向甲方支付人民幣貳仟萬元,期限六個月。甲方在取得該款後,專用於支付供電局電配套款項。

3、甲方應當於_____年___月___日歸還與建設銀行上海南匯支行尚餘的貳仟伍佰萬元借款,應從預售商鋪的款項中予以償還。

二、保障措施

1、甲方所取得的上述兩筆款項,由乙方委託的律師監管,按上述約定用途進行支付。

2、甲方與乙方簽訂兩幢商場的參建協議,乙方以向甲方支付的人民幣伍千萬元中的肆千貳佰萬元參建甲方菱翔苑已建成的兩幢商場。乙方據此取得公證債權文書,以法院查封的形式保全甲方名下的

3、在甲方需要辦理房屋預售許可證時,乙方應配合甲方將上述法院保全措施變更為與乙方債權相對應的房產的預售登記。

4、在甲方需要向第三方出售上述預售登記的房屋時,乙方應配合撤銷相應房屋的預售登記,甲方應確保將買受款歸還於乙方。

5、在甲方需要向銀行辦理房地產項目貸款抵押登記時,乙方應配合甲方解除上述法院保全措施,此時甲方應確保從銀行取得的貸款優先償還對乙方的欠款。

6、與上述設定公證債權文書的同時,乙方與甲方、簽訂股權轉讓協議,以乙方向甲方支付的人民幣伍千萬元中的捌佰萬元受讓甲方、所持有的甲方的100%股權。

7、甲方、對該出讓股權的回購期為六個月,寬限期為三個月。若甲方、在乙方許可的時間內回購該股權,回購價為原收購價;若甲方、在乙方許可的時間內無法回購的,視為自動放棄。

8、在乙方向甲方A支付第一筆借款起,甲方A應將公章和合同章以及甲方名下的上述房地產權證肆本,甲方應將公章和合同章以及甲方名下的房地產權證一併交由乙方委託的律師監管。

三、補償措施

1、甲方充分注意到,乙方中斷資本市場運作將資金移於甲方使用以支持甲方的房地產開發經營,從而給乙方造成損失,給甲方帶來利益,據此甲方自願每月按所用資金3%的比例補償乙方的損失,期限從乙方第一筆資金存入深圳發展銀行上海外灘支行之日起算至歸還日止,每月結算一次,由乙方在收款後向甲方出具諮詢服務費發票。

2、若乙方能如期收回支付於甲方的本金伍千萬元和約定的補償費,則乙方應及時撤銷法院保全措施和為甲方、辦理股權回購手續,且甲方無需再履行附屬文件1所設定的公證債權文書。否則,將按附屬文件1、附屬文件2所約定的條件予以執行,以補償乙方的損失。

四、其他約定

本協議一式六份,自簽字蓋章後生效,甲方及乙方各執一份,一份留存於律師事務所,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

乙方: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____

日期: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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