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訟委託代理合同書(精選23篇)

訴訟委託代理合同書 篇1

甲方:

訴訟委託代理合同書(精選23篇)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之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訂立以下各條,共同遵照履行:

一、甲方委託乙方並指定____________律師、____________律師為甲方_________行政訴訟案的第_____________審訴訟代理人。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並同意甲方的指定。

二、乙方律師必須認真負責保護甲方合法權益,並按時出庭。

三、甲方必須真實地向律師敍述案情,提供有關本案證據。乙方接受委託後,發現甲方捏造事實、弄虛作假,有權中止代理,依約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四、如乙方無故終止履行協議,代理費全部退還甲方;如甲方無故終止,代理費不退回。

五、甲方委託乙方代理權限:

六、根據《律師業務收費管理辦法及收費標準》的規定,甲方於協議簽訂之日起向乙方支付代理費__________元;涉及財產關係的案件,甲方向乙方支付費用__________元。支付方式和期限如下:

七、本協議有效期限,自簽訂之日起至本案審結止(判決、裁定或

撤銷訴訟)。

八、本協議未盡事宜,或一方要求變更本協議條款,需另行協議。 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電話:

簽訂時間:

簽訂地點:

地址: 電話: 年 月 日

訴訟委託代理合同書 篇2

甲方:

乙方:

甲方因與 糾紛一案,聘請乙方的律師作為委託代理人。甲乙雙方按照誠實信用原則,經協商一致,立此合同,共同遵守:

一、委託代理事項

乙方接受甲方委託,委派律師 在下列案件中擔任甲方的委託代理人。

1、案由: 。

2、審理機關: 市人民法院 。

3、委託代理的審理階段: 。

二、委託代理權限

代為承認、放棄、變更訴訟或仲裁請求,進行和解、提起反訴或反請求,代為提起上訴,簽收法律文書(特別授權)

三、乙方的義務

1、乙方律師應當勤勉、盡責地完成委託代理事項,依法維護甲方之合法權益,並按時出庭參加訴訟或仲裁;

2、乙方律師不得違反《律師執業規範》,在涉及甲方的對抗性案件中,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同時擔任與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衝突的另一方的委託代理人;

3、乙方律師對其獲知的甲方的商業機密或者甲方的個人隱私負有保密責任,非由法律規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四、甲方的義務

1、甲方應當真實、詳盡和及時地向乙方律師敍述案情,提供與委託代理事項有關的證據、文件及其它事實材料;

2、甲方應當積極、主動地配合乙方律師的工作,甲方對乙方律師提出的要求應當明確、合理;

3、甲方應當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和工作費用;

4、甲方指定 為乙方律師的聯繫人,負責轉達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資料等,甲方更換聯繫人應當通知委託代理人;

5、甲方有責任對委託代理事項作出獨立的判斷、決策,甲方根據乙方律師提供的法律意見、建議、方案所作出的決定而導致的損失,非因乙方律師錯誤運用法律等失職行為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擔。

五、律師代理費

根據律師收費文件規定,經協商雙方同意採取以下收費方式:顧問單位優惠收費:本案涉案標的為 元,應收律師費 ,協商優惠收費為 元。

六、 工作費用

乙方律師辦理甲方委託代理事項所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以下約定履行。

1、法院收取的訴訟費,或由相關行政部門收取的因鑑定、翻譯、評估、公證等發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2、因辦案發生的差旅費、食宿費、通訊費,以及其他費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七、違約責任

乙方無正當理由不提供第三條規定的義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還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律師代理費。乙方律師因工作延誤、失職、失誤導致甲方蒙受損失,或者違反第三條2、3項規定的義務之一的,乙方應當通過所其投保的執業保險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甲方無正當理由不支付律師代理費或者工作費用,或者無故終止合同,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律師代理費、未報銷的工作費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甲方不得以如下非正當理由要求乙方退費:甲方單方面又委託其他律師事務所的律師代理的;乙方完成委託代理事項後,甲方以乙方收費過高為由要求退費的;甲方作為被告時,乙方指派的律師已經為出庭作好準備,而原告撤訴的;其他非因乙方或者乙方律師的原因,甲方無故終止合同的。

八、其他約定事項

九、爭議的解決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產生的糾紛應協商解決,不能協商解決的提交揚州市仲裁委員會仲裁。

十、合同的有效期

自簽訂之日起至乙方完成甲方本案委託事項止(收到判決或仲裁決定、調解書,和解及撤訴等)。

十一、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授權代表簽字或/和蓋章後生效。

甲方: 乙方:

授權代表: 授權代表:

訴訟委託代理合同書 篇3

甲方:

地址:郵碼:電話:法定代表人:職務:

乙方:

地址:郵碼:電話:法定代表人:職務:甲方因一案,委託乙方代理,經雙方協議,訂立本合同。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與糾紛案的第、審代理人。律師為甲方

二、甲方委託乙方代理權限:訴訟代理人為承認、放棄或者變更訴訟請求、進行和解,提起反訴或者上訴,必須有被代理人的特別授權。

三、甲方必須真實地向乙方敍述案情,提供證據。

四、乙方必須按時出庭,依法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五、甲方按國家有關規定向乙方繳納案件代理費人民幣元。

六、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無故中止的,代理費全部退還甲方;甲方無故中止的,代理費不予退還。

七、本合同的變更或修改,須經雙方協商一致。

八、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簽訂之日起至本案審理終結止(判決、調解、案外和解及撤銷訴訟)。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訴訟委託代理合同書 篇4

甲方: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

鑑於:__________

1、甲方因與 糾紛一案,為了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需要專業的律師代理訴訟;

2、乙方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並經__________省司法廳批准設立的律師事務所,具備向社會提供法律服務的資格和能力;

3、甲方擬聘請乙方律師代理其參加訴訟活動,乙方予以同意;

現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及相關法律規定,本着自願、平等、互惠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充分友好協商,訂立如下合同條款,以資共同恪守履行:

第一條 代理事項

1.1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採用__________方式代理本案,並指派__________律師為甲方與__________糾紛案的第__________審代理人。

1.2乙方指派的上述律師因合理原因(包括但不限於正常調動、離職、時間衝突、迴避、身體狀況等)無法繼續或暫時不能提供服務時,在徵得甲方同意後,乙方可以另行指派其他律師繼續承辦甲方委託的事項,並不得因此而損害甲方的利益。

1.3、甲方在乙方指派的律師之外委託第三人代理或者處理本案的,應當經乙方同意。

第二條 代理工作範圍

2.1、乙方的代理工作包括下列事項:整理訴訟證據、撰寫訴訟文書,根據訴訟需要到工商、房屋、土地等部門查詢、調查檔案、參加法庭審理;

2.2、根據案件需要及案情進展和所出現的不同情況,乙方應為甲方提出訴訟保全、申請鑑定、申請法院調查取證等方案及撰寫相關法律文書。

2.3、根據案件需要甲方辦理的調查取證、訴訟保全、文書遞交及送達、選擇鑑定機構、配合法院調查取證、代繳訴訟及其他費用等不屬於乙方工作範圍,但上述工作需要出具文書的應由乙方撰寫並交與甲方。

第三條 雙方權利義務

3.1、甲方的權利義務

3.1.1、 甲方必須如實向律師陳述案情,向乙方提供為辦案所需要的文件及背景資料和有關證據並保證前述資料真實、合法、有效。

3.1.2、為乙方辦案律師出具辦案所需的訴訟法律文書並在需要時加蓋印章。

3.1.3、不再另行委託其他律師事務所或任何第三方辦理本合同的委託事項。

3.1.4、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向訴訟當事人泄露乙方身份及委託訴訟協議內容。

3.2、乙方的權利義務

3.2.1乙方律師必須認真負責維護甲方合法權益,並按時出庭。

3.2.2、為甲方保守商業祕密。

3.2.3、及時向甲方提出有關意見及建議。

3.2.4、乙方律師應當及時告知甲方有關代理工作情況和本案的進展情況。

本案本審終結時,乙方律師應當向甲方報告案件的最終結果。乙方律師對甲方瞭解本案進展情況和案件結果的要求,應當儘快給予答覆。

第四條 代理費用

4.1、根據《吉林省律師服務收費管理實施辦法》和《吉林省律師服務收費標準(試行)》的通知》,結合本案的難易程度、涉案金額、所需時間、同行業收費標準等因素,甲方應向乙方一次性交納代理費人民幣 ______元,支付時間為本合同簽訂之日起2日內。依案件的處理結果作為收費依據的,另行訂立收費協議

4.2、乙方律師辦理甲方委託代理事項所發生的下列工作費用,應當由甲方承擔:

a、相關行政、司法、鑑定、公證等部門收取的費用;

b、__________市__________區外發生的差旅費、食宿費;

c、 翻譯費、檔案複印費、長途通訊費等;

d、為履行訴訟程序而支出的各項費用;

e、甲方同意支出的其它費用。

4.3、甲方不得以如下非正當理由要求乙方退費:

a、甲方單方面又委託其他律師事務所的律師代理的;

b、乙方完成委託代理事項後,甲方以乙方收費過高為由要求退費的;

c、甲方作為原告或反訴人時,乙方律師已經為出庭作好準備或為代理案件做了實質準備工作,而甲方撤訴的;

d、案件在庭前通過調解、和解的;

e、其他非因乙方或者乙方律師的原因,甲方無故終止合同的。

第五條委託代理權限

乙方律師的委託代理權限分為一般訴訟代理和特別授權代理。

特別授權代理包括:

a、代為承認、變更、放棄訴訟請求;

b、進行和解或調解;

c、提起上訴或反訴;

d、申請執行;

e、收取或者收轉執行標的;

f、簽署、送達、接收法律文書。

G、經甲方同意的其他權限

乙方具體代理權限以甲方依據上述內容而出具的授權委託書為準。

第六條 合同的解除

6.1、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6.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乙方須退還代理費:

a、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更換代理律師的;

b、因工作延誤、失職、失誤導致甲方蒙受損失的。

6.3、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不退還收取的代理費:

a、甲方的委託事項違反法律或者違反律師執業規範的;

b、甲方有捏造事實、偽造證據或者隱瞞重要情節等情形的;

c、甲方逾期10日仍不向乙方支付全部律師代理費或者工作費用的。

甲方無正當理由不支付律師代理費或者工作費用,或者無故終止合同,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律師代理費、未報銷的工作費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第七條 通知及送達

7.1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發生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資料,均以首頁所列明的地址、傳真送達。

7.2根據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各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郵寄、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7.3通過傳真方式的,在發出傳真時視為送達;以郵寄方式的,掛號寄出或者投郵當日視為送達,無論對方是否簽收。

7.4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5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第八條 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內容不明確,合同各方當事人可以根據本合同的原則、合同的目的、交易習慣及關聯條款的內容,按照通常理解對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釋,並達成書面補充合同。

第九條 爭議的處理

9.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9.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__________

(1)提交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 合同效力

10.1本合同自各方或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或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

10.2本協議一式 份,甲方、乙方雙方各執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3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0.4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條 其他事項

11.1本合同於雙方在如下日期簽署于吉林省長春市

11.2本合同由雙方共同負責解釋,任何一方無權單獨作出解釋,即本合同文本是在雙方共同磋商下作出,其不為任何一方格式樣本。

11.3本合同有效期自簽訂之日起至本案本審終結(終結包括:__________法院作出判決、裁定、調解以及庭外和解等)之日止。本案其他程序中甲方繼續委託乙方律師代理的,另行簽訂委託代理合同及支付相關費用。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

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賬户

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

開户行: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

訴訟委託代理合同書 篇5

委託人(下稱甲方):

受託人(下稱乙方):

甲方因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糾紛一案,委託乙方律師訴訟,經雙方協商,訂立以下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_______________________律師為甲方所涉糾紛案_______________訴訟代理人。

第二條 甲方委託乙方的代理權限為:

1.甲方委託乙方為第一審的訴訟代理人

乙方代理權限:代為調查、取證、答辯、出庭應訴、庭外和解,代為提出、變更、放棄、承認訴訟請求和調解、和解,提出反訴;

2.甲方委託乙方為第二審的訴訟代理人

乙方代理權限:代為提起上訴、調查取證、答辯、出庭應訴、庭外和解,代為提出、變更、放棄、承認訴訟請求和調解、和解;

3.甲方委託乙方代理申請執行程序的代理人

乙方代理權限:代為向法院提起執行程序及相關工作,代為收轉被執行標的;

甲方委託乙方上述____________項代理工作。

第三條 雙方協商同意律師代理費及交納辦法如下:

1.如一次性付清,甲方應在本協議簽署之______日內,向乙方支付全額代理費人民幣__________元;

2.如分期支付,甲方應在本協議簽訂之_______日內,向乙方支付第一筆代理費人民幣_________元,其餘代理費於________之前繳足,共計人民幣_______元;

3.風險條款,甲方應在本協議簽署之________日內,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人民幣_______元,如_________________甲方向乙方加付人民幣__________元;

4.其他特別規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乙方指派律師受甲方委託到甲方所在地和乙方所在地以外的地方工作時,除非另有特別約定,辦案律師的交通、食宿等差旅費由甲方依據票據實報實銷。

第五條 乙方律師須依法維護甲方合法權益,按時出庭,並嚴格遵守律師職業道德,對其執行代理事務中所知悉的甲方的以及個人隱私應當保密。

如有違反,乙方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六條 如乙方承辦律師不按規定程序認真負責地從事代理事務,與對方當事人或其代理人惡意串通,損害甲方權益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委託代理合同,要求乙方如數退還或拒付代理費,並可依法要求乙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七條 甲方須真實地向乙方律師敍述案情,提供有關案件的證據及乙方要求的其他材料。

乙方接受委託後,如發現甲方弄虛作假,隱瞞事實,有權中止代理,依約所收費用不予退還,由此產生的後果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 如乙方無故終止履行合同,代理費全部退還甲方;如甲方無故終止,代理費不予退還。

第九條 本合同有效期,自簽訂之日起至本案辦理終結止(判決、調解、案外和解及撤銷訴訟)。

第十條 甲方如依本合同第三條之約定交納代理費的,乙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其代理工作並解除本合同,已收費用不再退還。

如乙方在甲方未交納全部代理費的情況下已經履行了全部工作,甲方應及時交納本合同第三條所確定的代理費,並按未及時繳納部分的代理費的________%支付。

甲 方: 乙 方:

代表人: 受託律師:

地 址: 地 址:

郵 編: 郵 編: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傳 真: 傳 真: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訴訟委託代理合同書 篇6

甲方: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

鑑於:__________

1、甲方因與 糾紛一案,為了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需要專業的律師代理訴訟;

2、乙方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並經吉林省司法廳批准設立的律師事務所,具備向社會提供法律服務的資格和能力;

3、甲方擬聘請乙方律師代理其參加訴訟活動,乙方予以同意;

現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及相關法律規定,本着自願、平等、互惠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充分友好協商,訂立如下合同條款,以資共同恪守履行:

第一條 代理事項

1.1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採用 方式代理本案,並指派 律師為甲方與 糾紛案的第 審代理人。

1.2乙方指派的上述律師因合理原因(包括但不限於正常調動、離職、時間衝突、迴避、身體狀況等)無法繼續或暫時不能提供服務時,在徵得甲方同意後,乙方可以另行指派其他律師繼續承辦甲方委託的事項,並不得因此而損害甲方的利益。

1.3、甲方在乙方指派的律師之外委託第三人代理或者處理本案的,應當經乙方同意。

第二條 代理工作範圍

2.1、乙方的代理工作包括下列事項:整理訴訟證據、撰寫訴訟文書,根據訴訟需要到工商、房屋、土地等部門查詢、調查檔案、參加法庭審理;

2.2、根據案件需要及案情進展和所出現的不同情況,乙方應為甲方提出訴訟保全、申請鑑定、申請法院調查取證等方案及撰寫相關法律文書。

2.3、根據案件需要甲方辦理的調查取證、訴訟保全、文書遞交及送達、選擇鑑定機構、配合法院調查取證、代繳訴訟及其他費用等不屬於乙方工作範圍,但上述工作需要出具文書的應由乙方撰寫並交與甲方。

第三條 雙方權利義務

3.1、甲方的權利義務

3.1.1、 甲方必須如實向律師陳述案情,向乙方提供為辦案所需要的文件及背景資料和有關證據並保證前述資料真實、合法、有效。

3.1.2、為乙方辦案律師出具辦案所需的訴訟法律文書並在需要時加蓋印章。

3.1.3、不再另行委託其他律師事務所或任何第三方辦理本合同的委託事項。

3.1.4、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向訴訟當事人泄露乙方身份及委託訴訟協議內容。

3.2、乙方的權利義務

3.2.1乙方律師必須認真負責維護甲方合法權益,並按時出庭。

3.2.2、為甲方保守商業祕密。

3.2.3、及時向甲方提出有關意見及建議。

3.2.4、乙方律師應當及時告知甲方有關代理工作情況和本案的進展情況。

本案本審終結時,乙方律師應當向甲方報告案件的最終結果。乙方律師對甲方瞭解本案進展情況和案件結果的要求,應當儘快給予答覆。

第四條 代理費用

4.1、根據《__________省律師服務收費管理實施辦法》和《__________省律師服務收費標準(試行)》的通知》,結合本案的難易程度、涉案金額、所需時間、同行業收費標準等因素,甲方應向乙方一次性交納代理費人民幣 ______元,支付時間為本合同簽訂之日起2日內。依案件的處理結果作為收費依據的,另行訂立收費協議

4.2、乙方律師辦理甲方委託代理事項所發生的下列工作費用,應當由甲方承擔:

a、相關行政、司法、鑑定、公證等部門收取的費用;

b、長春市XX區外發生的差旅費、食宿費;

c、 翻譯費、檔案複印費、長途通訊費等;

d、為履行訴訟程序而支出的各項費用;

e、甲方同意支出的其它費用。

4.3、甲方不得以如下非正當理由要求乙方退費:

a、甲方單方面又委託其他律師事務所的律師代理的;

b、乙方完成委託代理事項後,甲方以乙方收費過高為由要求退費的;

c、甲方作為原告或反訴人時,乙方律師已經為出庭作好準備或為代理案件做了實質準備工作,而甲方撤訴的;

d、案件在庭前通過調解、和解的;

e、其他非因乙方或者乙方律師的原因,甲方無故終止合同的。

第五條委託代理權限

乙方律師的委託代理權限分為一般訴訟代理和特別授權代理。

特別授權代理包括:

a、代為承認、變更、放棄訴訟請求;

b、進行和解或調解;

c、提起上訴或反訴;

d、申請執行;

e、收取或者收轉執行標的;

f、簽署、送達、接收法律文書。

G、經甲方同意的其他權限

乙方具體代理權限以甲方依據上述內容而出具的授權委託書為準。

第六條 合同的解除

6.1、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6.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乙方須退還代理費:

a、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更換代理律師的;

b、因工作延誤、失職、失誤導致甲方蒙受損失的。

6.3、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不退還收取的代理費:

a、甲方的委託事項違反法律或者違反律師執業規範的;

b、甲方有捏造事實、偽造證據或者隱瞞重要情節等情形的;

c、甲方逾期10日仍不向乙方支付全部律師代理費或者工作費用的。

甲方無正當理由不支付律師代理費或者工作費用,或者無故終止合同,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律師代理費、未報銷的工作費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第七條 通知及送達

7.1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發生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資料,均以首頁所列明的地址、傳真送達。

7.2根據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各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郵寄、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7.3通過傳真方式的,在發出傳真時視為送達;以郵寄方式的,掛號寄出或者投郵當日視為送達,無論對方是否簽收。

7.4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5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第八條 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內容不明確,合同各方當事人可以根據本合同的原則、合同的目的、交易習慣及關聯條款的內容,按照通常理解對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釋,並達成書面補充合同。

第九條 爭議的處理

9.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9.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 合同效力

10.1本合同自各方或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或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

10.2本協議一式 份,甲方、乙方雙方各執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3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0.4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條 其他事項

11.1本合同於雙方在如下日期簽署于吉林省長春市

11.2本合同由雙方共同負責解釋,任何一方無權單獨作出解釋,即本合同文本是在雙方共同磋商下作出,其不為任何一方格式樣本。

11.3本合同有效期自簽訂之日起至本案本審終結(終結包括:__________法院作出判決、裁定、調解以及庭外和解等)之日止。本案其他程序中甲方繼續委託乙方律師代理的,另行簽訂委託代理合同及支付相關費用。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

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年____月____日

訴訟委託代理合同書 篇7

(委)字[ ]第______號

委託人(下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委託人(下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原告)因與_______________________糾紛一案,委託乙方律師代理訴訟,經雙方協議,訂立以下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______________律師為甲方訴訟代理人。

二、甲方委託乙方代理權限:

1.甲方委託乙方為第一審的訴訟代理人

乙方代理權限:代為調查、取證、答辯、出庭應訴、庭外和解,代為提出、變更、放棄、承認訴訟請求和調解、和解,提出反訴;

2.甲方委託乙方為第二審的訴訟代理人

乙方代理權限:代為提起上訴、調查取證、答辯、出庭應訴、庭外和解,代為提出、變更、放棄、承認訴訟請求和調解、和解;

3.甲方委託乙方代理申請執行程序的代理人

乙方代理權限:代為向法院提起執行程序及相關工作,代為收轉被執行標的;

甲方委託乙方上述____________項代理工作。

三、雙方協商同意律師代理費及交納辦法如下:

1.如一次性付清,甲方應在本協議簽署之________日內,向乙方支付全額代理費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2.如分期支付,甲方應在本協議簽訂之_______日內,向乙方支付第一筆代理費人民幣___________元,其餘代理費於_________之前繳足,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3.風險條款,甲方應在本協議簽署之___________日內,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如____________甲方向乙方加付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4.其他特別規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乙方指派律師受甲方委託到甲方所在地和乙方所在地以外的地方工作時,除非另有特別約定,辦案律師的交通、食宿等差旅費由甲方依據票據實報實銷。

五、乙方律師須認真負責保護甲方合法權益,按時出庭,並嚴格遵守律師職業道德,為甲方的文件資料、商業祕密以及個人隱私保守祕密。如違反,而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將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六、如乙方承辦律師不按規定程序認真負責地從事代理事務,與對方當事人或其代理人惡意串通,損害甲方權益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委託代理協議,要求乙方如數退還或拒付代理費,並可依法要求乙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七、甲方須真實地向律師敍述案情,提供有關案件的證據及乙方要求的其他材料。

八、如乙方無故終止履行合同,代理費全部退還甲方;如甲方無故終止,代理費不退回。

九、本合同有效期限應自簽訂之日起至本案辦理終結止(判決、調解、案外和解及撤銷訴訟)。

十、甲方未如約交納代理費的,乙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其代理工作和本代理協議,已收費用不再退還。如乙方在甲方未交納全部代理費的情況下已經履行了全部工作,則乙方除有權要求甲方如數繳清代理費外,還可要求甲方支付未繳清款每日百分之一的違約金。

十一、本協議如須補充、變更或提前終止,雙方應協商一致後決定。

十二、因委託代理或相關事宜產生糾紛時,雙方應儘量協商,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有權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三、本協議一式兩份,甲方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受託律師: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

訴訟委託代理合同書 篇8

委託人(甲方)

受委託人(乙方)廣東

因非訴訟事務,甲方需委託乙方辦理,經協議,達成如下條款,供雙方遵照履行。

1、委託辦理事務:

2、乙方接受甲方委託,指派 律師具體負責辦理委託事務。如該律師不能辦理,乙方應及時另行指派其它律師辦理。

3、代理人的權限為:起草、審查、出具法律性文件,律師見證,律師調查,參與談判,代為註冊、登記、辦證,參與聽證、交涉,參與調解等。具體授權根據委託辦理事務的性質而定。

4、參照律師業務收費辦法,結合委託辦理事宜的具體情況,經協商,甲方應支付乙方律師服務費_________元人民幣。前述費用須於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_個工作日內支付。該費用不包括應由甲方支付的為完成委託辦理事務所需而由政府部門收取的費用。

5、本合同的有效期限,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委託辦理事務辦結之日止。如甲方在合同有效期限內要求終止委託,甲方原則上不能要求乙方退還已收取的律師費。

6、甲方必須如實地向乙方律師陳述案委託事務所涉的相關情況,提供相應的材料,不得對乙方律師編造、隱瞞事實真相,否則,乙方有權終止代理,並不退還已收的代理費,如由此而導致乙方對第三者承擔賠償責任的,乙方有權向甲方追償。

7、其它約定條款:

8、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二份。凡因本合同或本合同的履行過程中產生的一切爭議,雙方協商不成時,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訴訟委託代理合同書 篇9

甲方(委託人):

住址:

聯繫電話:

乙方(受託人):吳文兵

住 所:

電 話:

甲方因與 發生的 糾紛一案(金額為 ),委託乙方律師代為辦理本案法律事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東省以及深圳市等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經雙方充分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乙雙方確認,本合同所有條款均由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雙方充分協商一致後擬定,不屬於格式條款,也不存在任何欺詐、脅迫、乘人之危或其他可能導致本合同全部或部分條款無效、可撤銷的情形。

第二條 乙方接受甲方委託,指派朱爾特律師擔任甲方的委託代理人,處理該案相關法律事務。

第三條 就本合同項下糾紛,甲方同意由乙方提供以下第( )項法律服務:

1、作為甲方代理人蔘加勞動爭議仲裁活動;

2、作為甲方代理人與相關方進行協商談判;

3、作為甲方代理人蔘加一審訴訟活動;

4、作為甲方代理人蔘加二審訴訟活動;

5、作為甲方代理人蔘加執行活動;

6、作為甲方代理人蔘加仲裁活動;

7、為甲方辦理律師見證業務;

8、為甲方提供專項法律服務。

第四條 乙方代理權限為特別授權,詳見甲方簽署的授權委託書。

第五條 根據廣東省物價局、司法廳《律師服務收費管理實施辦法》,甲乙雙方同意按照下述第 種方式支付律師費:

1、定額收費:甲方支付乙方律師服務費:¥ 元(大寫人民幣 元整);甲方應當於簽訂本合同後兩個自然日內付至乙方財務或賬户。乙方確認收到甲方支付的全部費用後開始工作。乙方銀行賬户為:

户 名:

開户銀行:

銀行帳號:

2、風險代理:甲乙雙方同意由甲方按照案件最終處理結果向乙方支付律師費,律師費計算方式為甲方最終獲賠償金額的 %(百分之 )。

本合同簽署後,甲方自擬起訴方和/或相關責任方獲得的任何收益,均視為乙方工作成果。甲方應當按照前款規定向乙方支付律師費。

本合同簽署後,甲方未經乙方書面同意,自行與對方達成和解、放棄全部或部分訴訟請求的,甲方應當以該案民事起訴狀記載的訴請金額為基數,按本協議第五·2條規定的比例,向乙方支付律師費。

3、乙方因處理本合同項下糾紛須出差至深圳市外的,甲方同意按照下列第( )種方式向乙方支付外地辦案差旅費:

①包乾差旅費¥ 元,於本合同簽訂後三個自然日內支付;

②由甲方預付¥ 元,出差後乙方憑票多退少補。

4、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五條的規定及時、足額向乙方支付律師費的,應當每日按照應付律師費總額的1%的標準,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六條 甲方應如實向乙方律師敍述案情、提供本案證據及相關線索;乙方承辦律師必須嚴守律師職業道德,在代理權限內依法履行代理職責,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第七條 乙方接受委託後,如發現甲方有弄虛作假及違法行為或對乙方承辦律師之代理事務不予配合或不按時支付律師費或有關費用時,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委託合同,已收律師費不退,未收之律師費有權追索。

第八條 如乙方承辦律師提供法律服務違反法定程序、履行律師職責有重大過錯、與對方當事人或代理人惡意串通,損害甲方權益,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委託合同,乙方所收律師費應如數退還。

第九條 如本合同所確定之承辦律師因故無法從事上述代理事務,乙方應及時與甲方取得聯繫並徵得甲方同意,可改派其他律師代理甲方委託事宜。

第十條 甲方非因第八條原因解除本合同或改聘乙方以外的其他人辦理本合同所涉法律事務時,乙方已收律師費不予退還,未收律師費及其他費用有權依本合同全額收取。

第十一條 乙方承辦律師在辦理甲方委託法律事務過程中發生的異地辦案差旅費、公證費、翻譯費、鑑定評估費、工商查詢費、財產查詢費、查檔費、專家

第十二條 如該案在訴訟中,原告增加訴訟標的額或被告反訴,應就增加及反訴部份計入本案爭議標的,按收費標準相應增加律師費。

第十三條 乙方律師在辦理甲方委託的法律事務過程中,應對所涉及的商業祕密、技術祕密和個人隱私承擔保密義務。

第十四條 甲方確認乙方已經向甲方敍明的下述事項:

1、乙方及其承辦律師對法庭或仲裁庭可能認定的事實和適用的法律進行判斷並告知甲方,是依據乙方及其承辦律師的實踐經驗和專業知識作出的,不能理解為乙方及其承辦律師對仲裁或訴訟結果的承諾,甲方還應意識到客觀存在的、不可預測的風險。

2、案件進程和結果要受到仲裁、審判等機構的制約及有關訴訟參加人的影響,並受到相關法律、法規關於時效和期限等的限制,乙方及其承辦律師無權左右或掌控。

3、乙方及其承辦律師不通過違法、違規的方式取得該項法律事務的成功,不保證該項法律事務在乙方及其承辦律師的辦理下必定勝訴,乙方及其承辦律師不得向委託人提供任何採取非正當方式謀求該項法律事務成功的建議。

第十五條 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至本案本審或本程序終結止(包括調解、和解、撤訴、判決、裁定結案等),非依約定或協商,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如該案發生另行起訴、上訴、申請再審、發回重審、執行或申訴,雙方應另行簽訂委託合同並辦理委託手續。

第十六條 因本合同及其相關事宜產生糾紛時,甲、乙雙方應儘量協商解決,倘若協商不成,提交深圳仲裁委員會裁決。

第十七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訴訟委託代理合同書 篇10

委託代理訂立合同範本

__________市__________所(20*)民/經/行/非字第*號

(甲方)因__________一案,現委託__________市第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乙方)律師出庭代理/代理,經雙方充分協商,訂立合同如下:_________________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律師為甲方第*審代理人。

甲方委託乙方代理權限是:_________________

二、律師必須根據事實和法律參加訴訟活動,認真負責地履行律師的職責,維護委託人的合法權益。

三、根據國家《關於業務收費標準》的規定,甲方向乙方支付代理費**元,標的費**元。

四、乙方為本案調查、出庭所需差旅費,按國家規定標準全部由甲方負擔。甲方向乙方支付差旅費*元。

五、甲方必須真實地向律師敍述案情,提供證據。在接受委託後,如發現甲方捏造事實,弄虛作假,乙方有權終止代理,依本合同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六、如乙方無故終止合同,代理費和標的費應全部退還甲方;如甲方無故終止合同,代理費和標的費不予退還。

七、如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條款需另行協議。

八、本合同經甲乙雙方或其代表人簽字(或蓋章)生效。

九、本合同有效期限:_________________自簽訂之日起至本案終結止(判決、調解、案外和解、撤訴及調查結案)。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

住所: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

年月日

訴訟委託代理合同書 篇11

委託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託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鑑於甲方有委託乙方辦理法律事務之需要。鑑於乙方具有處理甲方委託事務的資格和能力,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___》等有關規定,特簽訂本協議以共同恪守。

一、甲方委託乙方辦理如下法律事務

1、選擇併購模式

(1)股權併購,包括受讓股權、增資併購和合並併購。

(2)資產併購,包括直接併購和間接併購。

____________________可以依據目標企業的行業、住所地、適用法律等情況為客户設計專業化、低成本、_____益的併購模式,從根本上保障甲方併購的成功。

2、協助併購談判

由於併購涉及公司、股東、高管、職工、政府等多方利益,各方關係錯綜複雜,因此一般的併購都會經歷一段時間的艱苦談判,而談判經驗、技巧的高低甚至會直接影響到併購項目的成功與否。律師作為法律方面的專業人員,可以憑自身掌握的專業知識幫助甲方和目標公司在談判時進行取捨,權衡利弊。

____________________擁有專業的律師團隊,有着高超的談判技巧。可以協助客户高質量的完成併購談判,為項目成功的做好準備。

3、律師盡職調查

任何一項併購都存在風險,關鍵在於風險的防範。而由律師出具專業的盡職調查報告,則可以發現風險,並提出防範措施。不同的併購模式存在風險不盡相同,股權併購的風險主要有:股權瑕疵。股東權益瑕疵。固定交易風險。合同風險。目標公司員工風險。税務風險。目標公司對外投資風險。目標公司重大訴訟風險。投資公司控股風險等。資產併購的風險主要有:資產瑕疵(存在抵押、質押、擔保等)。目標公司員工風險。併購程序風險等。

____________________可以為客户出具詳盡的盡職調查報告包括但不限於:

(1)關於目標公司的主體資格、併購的授權與批准情況。

(2)關於目標公司股權結構和出資情況。

(3)關於目標公司對外投資情況。

(4)目標公司股本變動及相應合同、章程、決議情況。

(5)關於目標公司及其關聯公司的兼併、分立、合併、破產、清算等情況。

(6)關於目標公司財產權利情況。

(7)目標公司重大合同及債權債務情況。

(8)目標公司組織機構及治理結構。

(9)目標公司關聯交易及同業競爭情況。

(10)目標公司人力資源狀況。

4、起草、審查併購法律文件

盡職調查可以在前期發現風險並提出修改方案,而併購協議是併購項目最後的保障,因此完善、豐富的併購協議是併購成功及以後可能訴訟的關鍵。併購協議包括前期的意向性協議、備忘錄、單項合同、以及最終的併購合同及各種附件。數量較多且內容龐雜,需要專業律師來涉及並完成。

____________________可以為客户提供專業、完善、低風險的併購協議。

5、併購税務籌劃

由於一般併購規模都較大,涉及資產及現金流動較多,因此一項併購交易雙方的應繳税額也是相當巨大的。併購雙方錯誤的模式選擇及交易方式等行為往往會增加税務成本,給企業造成不應有的損失。

____________________可以為客户設計專業的税務方案。

6、併購整合法律服務

只有併購無整合就會大而不強,要通過併購做大做強,就非常需要併購後的整合。

____________________可以根據不同的客户提供專業的併購整合方案。

7、企業風險防範專項法律服務

當前,我國眾多經濟實體中,特別是中小企業由於多方面原因,在公司設立、運營、合同簽訂、人力資源等方面存在問題甚至違法行為。這對企業的長遠發展,利潤的持續增長都帶來很大的隱患,因此需要專業的律師團隊來診斷風險並消除風險。

____________________擁有專業的律師團隊,可以為客户提供完善的風險防範法律服務。

二、乙方委派律師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等律師辦理甲方委託的法律事務。指派的律師如因故中途不能履行受託職責時,甲方同意乙方另行指派律師繼續履行受託之職責。

三、甲方的義務

1、支持、協助乙方律師開展工作,併為其提供必要的條件和方便。

2、按照乙方律師的要求及時提供委託事務的背景材料及有關資料、數據等,並對其提供的所有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完整性負責。

3、對乙方出具的策劃、設計方案及其工作成果,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方泄露。

4、按約接受乙方的工作成果並支付相應的酬金。

四、乙方的義務

1、乙方律師應當勤勉、盡責地完成第一條所列案件的委託代理事項。

2、乙方律師應當以其依據法律做出的判斷,向甲方進行法律風險提示,盡最大努力維護甲方利益。

3、乙方律師對獲知的甲方的商業機密負有保密責任,,非由法律規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4、乙方對甲方業務應當單獨建檔,應當保存完整的工作記錄,對涉及甲方的原始證據、法律文件和財物應當妥善保管。

五、律師代理費

依據《律師服務_____管理辦法》以及甲方委託事務的複雜程度、所涉標的及工作用時,經雙方協商,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酬金元,付費方式及期限如下:

1、委託之日,付代理費用的30%。

2、併購雙方簽訂意向協議之日,付代理費用的30%。

3、收購完成之日,付代理費用的40%。甲方應按協議約定支付代理費,如逾期支付,則按應付款額的日萬分之五支付滯納金。

六、律師工作費用

乙方律師應當本着節儉的原則合理使用工作費用。乙方律師辦理甲方委託代理事項所發生的下列工作費用,應當由甲方承擔:

1、相關行政、司法、鑑定、公證等部門收取的費用。

2、非乙方收取的翻譯費、複印費、資料費。

3、案件辦理過程中發生的交通費、差旅費、食宿費、長途通訊費等。

4、徵得甲方同意後支出的其它費用。

七、代理協議的變更和解除

1、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或者解除本協議。

2、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協議:

(1)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更換代理律師的。

(2)因乙方律師工作延誤、失誤、失職導致甲方蒙受損失的。

(3)乙方違反本協議第四條規定的乙方其他義務的。

3、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協議:

(1)甲方的委託事項違反法律或者違反律師執業範圍的。

(2)甲方有捏造事實、偽造證據或者隱瞞重要情節等情形的。

(3)甲方逾七日仍不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或者工作費用的。

八、違約責任

1、乙方無正當理由不提供本協議規定的法律服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還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律師代理費。但甲方不得以如下非正當理由要求乙方退費:

(1)甲方單方面又委託其他律師事務所的律師代理的。

(2)乙方完成委託代理事項後,甲方以乙方_____過高為由要求退費的。

(3)甲方作為被告時,乙方律師已經為出庭作好準備,而原告方撤訴的。

(4)其他非因乙方或者乙方律師的原因,甲方無故終止協議的。

2、甲方無故終止本協議的,乙方已收律師代理費一律不退回,而且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律師代理費。

3、乙方律師確因嚴重失職導致甲方蒙受損失,乙方應當通過其所投保的律師事務所或律師執業_____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4、甲方無正當理由不支付律師代理費或者工作費用,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律師代理費、未報銷的工作費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九、通知和送達

1、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協議而相互發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資料,均以本協議簽署頁所列明的地址、傳真送達,任何一方如遇變更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三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2、通過傳真方式的,在發出傳真時視為送達。以郵寄方式的,掛號寄出或者投郵當日視為送達。

十、爭議的處理

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向天津市河西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協議生效及其他

1、本協議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2、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十二、雙方特別約定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訴訟委託代理合同書 篇12

委託人:(以下簡稱甲方)

受託人:(以下簡稱乙方)

鑑於甲方有委託乙方辦理法律事務之需要;鑑於乙方具有處理甲方委託事務的資格和能力,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規定,特簽訂本協議以共同恪守。

一、甲方委託乙方辦理如下法律事務

1、選擇併購模式

1)股權併購,包括受讓股權、增資併購和合並併購。

2)資產併購,包括直接併購和間接併購。

四方君匯律師事務所公司部可以依據目標企業的行業、住所地、適用法律等情況為客户設計專業化、低成本、高效益的併購模式,從根本上保障甲方併購的成功。

2、協助併購談判

由於併購涉及公司、股東、高管、職工、政府等多方利益,各方關係錯綜複雜,因此一般的併購都會經歷一段時間的艱苦談判,而談判經驗、技巧的高低甚至會直接影響到併購項目的成功與否。__作為法律方面的專業人員,可以憑自身掌握的專業知識幫助甲方和目標公司在談判時進行取捨,權衡利弊。

四方君匯律師事務所公司部擁有專業的律師團隊,有着高超的談判技巧。可以協助客户高質量的完成併購談判,為項目成功的做好準備。

3、律師盡職調查

任何一項併購都存在風險,關鍵在於風險的防範。而由律師出具專業的盡職調查報告,則可以發現風險,並提出防範措施。不同的併購模式存在風險不盡相同,股權併購的風險主要有:股權瑕疵;股東權益瑕疵;固定交易風險;合同風險;目標公司員工風險;税務風險;目標公司對外投資風險;目標公司重大訴訟風險;投資公司控股風險等。資產併購的風險主要有:資產瑕疵(存在抵押、質押、擔保等);目標公司員工風險;併購程序風險等。

四方君匯律師事務所公司部可以為客户出具詳盡的盡職調查報告包括但不限於:

1)關於目標公司的主體資格、併購的授權與批准情況;

2)關於目標公司股權結構和出資情況;

3)關於目標公司對外投資情況;

4)目標公司股本變動及相應合同、章程、決議情況;

5)關於目標公司及其關聯公司的兼併、分立、合併、破產、清算等情況;

6)關於目標公司財產權利情況;

7)目標公司重大合同及債權債務情況;

8)目標公司組織機構及治理結構;

9)目標公司關聯交易及同業競爭情況;

10)目標公司人力資源狀況;

4、起草、審查併購法律文件

盡職調查可以在前期發現風險並提出修改方案,而併購協議是併購項目最後的保障,因此完善、豐富的併購協議是併購成功及以後可能訴訟的關鍵。併購協議包括前期的意向性協議、備忘錄、單項合同、以及最終的併購合同及各種附件。數量較多且內容龐雜,需要專業律師來涉及並完成。

____律師事務所公司部可以為客户提供專業、完善、低風險的併購協議,具體內容包括但不限於:

1)前言

2)術語定義

3)正文(包括:交易雙方;承諾保證;披露責任;或然負債;基準日及價格;價款支付;交割、變更登記、職工安置等)

4)特殊條款(包括:限制競爭條款;保密條款;終止交易條款;違約責任;通知條款)

5)適用法律

6)爭議解決

7)簽署

5、併購税務籌劃

由於一般併購規模都較大,涉及資產及現金流動較多,因此一項併購交易雙方的應繳税額也是相當巨大的。併購雙方錯誤的模式選擇及交易方式等行為往往會增加税務成本,給企業造成不應有的損失。

四方君匯律師事務所公司部可以為客户設計專業的税務方案,幫助客户節約併購成本,具體內容包括但不限於:

1)正確選擇併購模式及交易結構。資產併購和股權併購的税收成本是不同的。

2)為企業集團內部整合提供節税策劃。

3)合理設計支付方式。不同的支付方式如現金、股權、債權、資產的税收成本等各不相同。

6、併購整合法律服務

只有併購無整合就會大而不強,要通過併購做大做強,就非常需要併購後的整合。

四方君匯律師事務所公司部可以根據不同的客户提供專業的併購整合方案,包括但不限於:

1)管理整合(發展目標一致;發展戰略一致;管理流程一致;企業文化一致)

2)銷售整合(銷售區域統一分配;產品細分統一分工;品牌建設統一規劃)

3)資源整合(整合採購資源;整合人力和培訓資源;整合研發資源;整合資金資源;整合設備工藝資源)

7、企業風險防範專項法律服務

當前,我國眾多經濟實體中,特別是中小企業由於多方面原因,在公司設立、運營、合同簽訂、人力資源等方面存在問題甚至違法行為。這對企業的長遠發展,利潤的持續增長都帶來很大的隱患,因此需要專業的律師團隊來診斷風險並消除風險。

四方君匯律師事務所公司部擁有專業的律師團隊,可以為客户提供完善的風險防範法律服務,包括但不限於:

1)審查並防範企業設立風險;

2)完善企業治理結構;

3)審查並完善企業合同管理;

4)審查並防範人力資源風險。

二、乙方委派律師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等律師辦理甲方委託的法律事務;指派的律師如因故中途不能履行受託職責時,甲方同意乙方另行指派律師繼續履行受託之職責。

三、甲方的義務

1、支持、協助乙方律師開展工作,併為其提供必要的條件和方便;

2、按照乙方律師的要求及時提供委託事務的背景材料及有關資料、數據等,並對其提供的所有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完整性負責;

3、對乙方出具的策劃、設計方案及其工作成果,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方泄露;

4、按約接受乙方的工作成果並支付相應的酬金。

四、乙方的義務:

1、乙方律師應當勤勉、盡責地完成第一條所列案件的委託代理事項;

2、乙方律師應當以其依據法律做出的判斷,向甲方進行法律風險提示,盡最大努力維護甲方利益;

3、乙方律師對獲知的甲方的商業機密負有保密責任,,非由法律規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4、乙方對甲方業務應當單獨建檔,應當保存完整的工作記錄,對涉及甲方的原始證據、法律文件和財物應當妥善保管。

五、律師代理費

依據《律師服務收費管理辦法》以及甲方委託事務的複雜程度、所涉標的及工作用時,經雙方協商,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酬金元,付費方式及期限如下:

1、委託之日,付代理費用的30%;

2、併購雙方簽訂意向協議之日,付代理費用的30%;

3、收購完成之日,付代理費用的40%。甲方應按協議約定支付代理費,如逾期支付,則按應付款額的日萬分之五支付滯納金。

六、律師工作費用

乙方律師應當本着節儉的原則合理使用工作費用。乙方律師辦理甲方委託代理事項所發生的下列工作費用,應當由甲方承擔:

1、相關行政、司法、鑑定、公證等部門收取的費用;

2、非乙方收取的翻譯費、複印費、資料費;

3、案件辦理過程中發生的交通費、差旅費、食宿費、長途通訊費等;

4、徵得甲方同意後支出的其它費用。

七、代理協議的變更和解除

1、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或者解除本協議。

2、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協議:

1)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更換代理律師的;

2)因乙方律師工作延誤、失誤、失職導致甲方蒙受損失的;

3)乙方違反本協議第四條規定的乙方其他義務的。

3、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協議:

1)甲方的委託事項違反法律或者違反律師執業範圍的;

2)甲方有捏造事實、偽造證據或者隱瞞重要情節等情形的;

3)甲方逾七日仍不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或者工作費用的。

八、違約責任

1、乙方無正當理由不提供本協議規定的法律服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還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律師代理費。但甲方不得以如下非正當理由要求乙方退費:

1)甲方單方面又委託其他律師事務所的律師代理的;

2)乙方完成委託代理事項後,甲方以乙方收費過高為由要求退費的;

3)甲方作為被告時,乙方律師已經為出庭作好準備,而原告方撤訴的;

4)其他非因乙方或者乙方律師的原因,甲方無故終止協議的。

2、甲方無故終止本協議的,乙方已收律師代理費一律不退回,而且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律師代理費。

3、乙方律師確因嚴重失職導致甲方蒙受損失,乙方應當通過其所投保的律師事務所或律師執業保險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4、甲方無正當理由不支付律師代理費或者工作費用,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律師代理費、未報銷的工作費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九、通知和送達

1、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協議而相互發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資料,均以本協議簽署頁所列明的地址、傳真送達,任何一方如遇變更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三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2、通過傳真方式的,在發出傳真時視為送達;以郵寄方式的,掛號寄出或者投郵當日視為送達。

十、爭議的處理

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向天津市河西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協議生效及其他

1、本協議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2、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十二、雙方特別約定: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訴訟委託代理合同書 篇13

甲方(委託方):

乙方(受託方):

雙方經認真協商,依照我國有關法律,就乙方代理甲方與 共同設立 有限公司有關事宜,簽訂委託代理協議如下,雙方共同遵循履行:

第一條:委託事項 。

第二條:甲方的義務

及時、真實、詳盡地向乙方提供與委託事項有關的全部文件和背景材料,並承擔因違反本款而產生的對雙方不利的後果。積極、主動地配合乙方為甲方的利益所從事的各項工作,並根據事實需要為乙方提供便利條件。依照本協議規定向乙方支付的代理費。

第三條:乙方的義務

積極、負責地為甲方提供本協議規定的代理服務,依法切實維護甲方的利益。及時、迅速地辦理本協議規定的事務,主動與甲方保持工作聯繫。除非特殊原因,乙方在任何情況下不得向任何第三人提供本協議項下有關甲方的資料,文件以及其他任何情況。

第四條:協議期限

本委託代理協議自簽約之日起生效,至本協議約定委託事項完成之日終止。

第五條:代理費的金額及支付

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代理費金額及支付方式如下:

◇代理費總額人民幣 元整。

◇代理費分兩期支付,於本協議簽訂時支付人民幣 元整,於代理事務完成時支付人民幣 元整。

第六條:協議的解除、違約責任

甲方如未履行本協議第二條規定的義務,或甲方逾期未向乙方提供有關辦理代理事務所需資料,或甲方逾期不支付代理費,乙方有權終止本協議。

乙方未全部履行本協議第三條規定的義務,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

本協議如因甲方的原因解除,甲方不得要求退還已支付的代理費用;如因乙方提出終止而解除,乙方應退還甲方的代理費用,並承擔因其未完全履行本協議所盡的義務,而使甲方合法權益造成實際損害的責任。

第七條:其它條款

1、代理事務的過程當中,如需乙方代甲方支付費用,應由甲方按所開具的發票實報實銷。

2、本協議未盡事宜可由另行協商。雙方在本協議之外另行達成的補充協議應視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每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如果國家政策有所變動或者有不可抗拒的因素甲乙雙方將中止本合同,乙方將不承擔法律責任。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訴訟委託代理合同書 篇14

第一條 約因

製造商姓名______,其公司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簡稱制造商),同意將下列產品_______________(簡稱產品)的獨家代理權授予代理人(簡稱代理人),代理人姓名__________,其公司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優先在下列指定地區(簡稱地區)推銷新產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代理人的職責

代理人應在該地區拓展用户,代理人應向製造商轉送接收到的報價和訂單。代理人無權代表製造商或簽訂任何具有約束的合約。代理人應把製造商規定的銷售條款(包括裝運期和付款)對用户解釋。製造商可不受任何約束的拒絕由代理人轉送的任何詢價及訂單。

第三條 代理業務的職責範圍

代理人是__________市場的全權代理,應收集信息,爭取用户,盡力促進產品的銷售。代理人應精通所推銷該產品的技術性能。代理所得佣金應包括為促成銷售所需費用。

第四條 廣告和展覽會

為促進產品在該地區的銷售,代理人應刊登一切必要的廣告並支付廣告費用。凡參加展銷會需經雙方事先商議後辦理。

第五條 代理人對用户的財務責任

代理人應採取適當方式瞭解當地訂貨人的支付能力並協助製造商收回應付貨款。通常的索款及協助收回應付貨款的開支應由製造商負擔。

未經同意,代理人無權也無義務以製造商的名義接受付款。

第六條 用户的意見、代理人的作用

代理人有權接受用户對產品的意見和申訴,及時通知製造商並關注製造商的切身利益為宜。

第七條 向製造商不斷提供信息

代理人應盡力向製造商提供商品的市場和競爭等方面的信息,每4個月需向製造商寄送工作報告

第八條 保證不競爭

代理人不應與製造商或幫助他人與製造商競爭,代理人更不應制造代理產品或類似於代銷的產品,也不應從與製造商競爭的任何企業中獲利。同時,代理人不應代理或銷售與代理產品相同或類似的(不論是新的或舊的)任何產品。

此合約一經生效,代理人應將與其他企業簽訂有約束性的協議告知製造商。不論是作為代理的或經銷的,此後再簽訂的任何協議均應告知製造商,代理人在進行其他活動時,決不能忽視其對製造商承擔的義務而影響任務的完成。

本協議規定在此協議終止後的5年內,代理人不能生產和銷售同類產品予以競爭,本協議終止後的1年內,代理人也不能代理其他類似產品,予以競爭。

所有產品設計和説明均屬製造商所有,代理人應在協議終止時歸還給製造商。

第九條 保密

代理人在協議有效期內或協議終止後,不得泄露製造商的商業機密,也不得將該機密超越協議範圍使用。

第十條 分包代理人

代理人事先經制造商同意後可聘用分包代理人,代理人應對該分包代理人的活動負全部責任。

第十一條 工業產權的侵犯

代理人應視察市場,如發現第三方侵犯製造商的工業產權或有損於製造商利益的任何非法行為,代理人應據實向製造商報告。代理人應盡最大努力並按照製造商的指示,幫助製造商使其不受這類行為的侵害,製造商將承擔正常代理活動以外的此類費用。

第十二條 代理人獨家銷售權的範圍

製造商不得同意他人在該地區取得代理或銷售協議產品的權力。製造商應把其收到的直接來自該地區用户的訂單通知代理人。代理人有權按第十五條規定獲得該訂單的佣金。

第十三條 向代理人不斷提供信息 為促進代理活動,製造商應向代理人提供包括銷售情況、價目表、技術文件和廣告資料等一切必要的信息。製造商應將產品價格、銷售情況或付款方式的任何變化及時通知代理人。

第十四條 技術幫助

製造商應幫助代理人的僱員獲得代理產品的技術知識。代理人應支付其僱員往返交通費及工資,製造商應提供食宿。

第十五條 佣金額

代理人的佣金以每次售出並簽字的協議產品為基礎,其收傭百分比如下:

___________美元按____%收傭

___________美元按____%收傭

第十六條 平分佣金

兩個不同地區的兩個代理人為爭取訂單都作出極大努力,當訂單于某一代理人所在地,而供貨之製造廠位於另一代理人所在地時,則佣金由兩個代理人平均分配。

第十七條 商事失敗、合約終止

代理人所介紹的詢價或訂單,如製造商不予接受則無佣金。若代理人所介紹的訂單合約已中止,代理人無權索取佣金,若該合約的中止是由於製造商的責任,則不在此限。

第十八條 計算佣金的方法

佣金以發票金額計算,任何附加費用如包裝費、運輸費、保險費、海關税或由進口國家徵收的關税等應另開發票。

第十九條 佣金的索取權

代理人有權根據每次用户購貨所支付的貨款按比例收取佣金。如用户沒有支付全部貨款,則根據製造商實收貨款按比例收取佣金,若由於製造商的原因用户拒付貨款,則不在此限。

第二十條 支付佣金的時間

製造商每季度應向代理人説明佣金數額和支付佣金的有關商務,製造商在收到貨款後,應在30天內支付佣金。

第二十一條 支付佣金的貨幣

佣金按成交的貨幣來計算和支付。

第二十二條 排除其他報酬

代理人在完成本協議之義務時所發生的全部費用,除非另有允諾,應按第十九條之規定支付佣金。

第二十三條 協議期限

本協議在雙方簽字後生效,協議執行1年後,一方提前3個月通知可終止協議。如協議不在該日終止,可提前3個月通知,於下1年的12月30日終止。

第二十四條 提前終止

如第二十三條規定,任何一方都無權提前終止本協議。除非遵照適用的________法律具有充分説服力的理由方能終止本協議。

第二十五條 文件的歸還

協議期滿時,代理人應將第十三條中所述及的由製造商提供的全部廣告資料及所有文件歸還給製造商。

第二十六條 存貨的退回

協議期滿時,代理人若儲有代理產品和備件,應按製造商指示退回,費用由製造商負擔。

第二十七條 未完之商務

協議到期時,由代理人提出終止但在協議期滿後又執行協議,應按第十五款支付代理人佣金。代理人屆時仍應承擔履行協議義務之職責。

第二十八條 賠償

協議因一方違約而終止外,由於協議終止或未能重新簽約,則不予賠償。

第二十九條 適用法律

本協議適用於製造商總部____________所在國之現行法律。

第三十條 仲裁

因執行本協議而發生的任何爭執應根據______的法律_________仲裁解決。投訴方和被投訴方應各指定一名仲裁員,雙方應提名一位公證人。

如兩名仲裁員在30天內未能就提名一位主席達成協議,仲裁應有權提名第三名仲裁員為主席。仲裁所作出的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三十一條 變更

本協議的變更或附加條款,應以書面形式為準。

第三十二條 禁止轉讓

本協議未經事先協商不得轉讓。

第三十三條 留置權

代理人對製造商的財產無留置權。

第三十四條 無效條款

如協議中的一條或一條以上的條款無效,協議其餘條款仍然有效。

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製造商: 代理人:

簽署地:_______________ 簽署地:_________

日 期:_______________ 日 期:_________

董事長:_______________ 總 裁:_________

注:生產單位或生產企業委託中間商在任何地區或市場銷售其全部產品,稱銷售代理商。在銷售代理協議中應明確規定委託方和代理銷售商的權利和義務。委託方授予代理銷售商全權經營權利,在執行協議的期間內,不得再委託另外代理商銷售同類產品。代理銷售商在推銷其商品時在一定時期內有一定的售價決定權並且在規定的時間內必須完成一定的銷售額或銷售量。除此之外,代理銷售商還負責刊登商品廣告、舉辦陳列展銷,促進銷售業務,其中按比例收取佣金。對於生產單位規模較小,資金有限而產品又有競爭能力的產品但又無銷售渠道的生產企業宜採用這種方式將產品打入國際市場。

訴訟委託代理合同書 篇15

甲方:________________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自然人)

一、甲方責任義務:

1、甲方同意乙方以XX公司名義對外開展業務活動。

2、甲方有義務根據乙方的要求對外簽訂外貿合同,對內與供應商簽訂購銷合同。合同簽訂後,即時將合同副本送交乙方。

3、甲方將無償為乙方提供談判場所;提供通訊便利,但其實際發生的費用應在乙方業務收入中扣減。無償提供出口業務及法律法規諮詢;按時提供全套公司單證;在乙方指定地點辦理海關、商檢備案手續。

4、甲方保證維護乙方的商業祕密。並通過自己的渠道協助乙方擴大業務。

5、甲方保證乙方運用資金的安全,承諾不挪用,不拖付乙方資金往來,並在安全收匯後23個工作日,按照當日牌價結算人民幣貨款給乙方或由乙方指定的生產廠商。甲方保證乙方的利潤所得,並根據雙方商定的時間方式,向乙方支付。

二、乙方責任義務:

1、遵守法律和國家外貿、外匯、海關方面的政策。

2、維護甲方的聲譽和利益,遵守甲方及其它雙方商定的工作程序。

3、自行承擔自身業務的所有費用。

4、乙方提供給甲方的相關出貨資料必需真實,有效,並具有合法性。

5、單單結匯。乙方願意支付甲方每筆轉帳金額的千分之_(B),但每票不低於(B)_佰元整,不高於(B)_仟元整做為手續費,如在轉帳過程中(非甲方操做失誤)產生的銀行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三、法律責任:雙方必需嚴格執行本協議,若因外商原因導致外銷合同延遲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或不能履行時,至使甲方不能履行本代理協議時,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但在乙方提出書面請求並提供費用協助下,代理人有義務向外商交涉索賠。

四、其它事項: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該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________年。

備註:甲乙雙方在執行過程中,若對本協議上述條款有不同的見解和異議,需經雙方協商研究同意後方能夠進行修改和補充。

甲方: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訴訟委託代理合同書 篇16

代理機構:

聯繫電話:

委託人:(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的有關規定,為維護勞動者在求職過程中的合法權益,現經甲乙雙方自願協商,達成以下求職委託代理協議:

一、甲方權利與義務:

1、甲方必須嚴格審查用工單位的詳細用工要求,確保其招聘用工信息的真實性。

2、根據乙方委託,甲方同意為乙方推薦介紹工作,並實行有償服務。

3、甲方負責為乙方提供勞動和社會保障事務相關的法律、法規及政策方面的諮詢服務。

4、甲方可為乙方提供培訓並優惠辦理上崗證和技術等級證,其一切費用由乙方自負。

5、甲方為乙方提供一月(一季度)免費進場,不限次數查詢用工信息。

二、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應為甲方提供真實有效的身體證及其他有效證件複印,如實填寫求職登記表,向甲方繳納服務費30元/月□50元/季度□。

2、乙方應積極配合甲方的職業介紹工作。

3、乙方在用工單位期間,須嚴格遵守用工單位的一切規章制度。若因乙方違規操作造成失業,甲方將終止對乙方的職業介紹服務。若因乙方違規操作造成企業的損失,由乙方承擔全部民事和法律刑事責任。

4、乙方在職業介紹安置期間發生的交通、生活、住宿等一切費用自理。

5、乙方在職業介紹安置過程中發生的人身財產安全由乙方自行負責,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6、甲方免費為特困、殘疾及求職過程中有困難人員免費提供職業指導、信息服務。

7、乙方在三天內將推薦回執單返回甲方。

8、乙方需主動致電或來訪查詢用工信息。

三、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乙方:

經辦人:經辦人:

電話:電話:

年月日年月日

訴訟委託代理合同書 篇17

甲方(持卡人):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股東代碼: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及郵編: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e-mail: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制度以及滬、深證券交易所的交易規則,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開通_________業務,委託乙方代理證券交易,並通過乙方提供的_________等多種接入方式進行證券委託交易等事項,達成本協議,以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一條 甲方熟悉並自願遵守成都證券有限責任公司制定的《_________證券交易規定》和《_________儲蓄卡章程》、《儲蓄管理條例》等相關規定。

第二條 甲方保證在申請開通_________時提供的資料真實、準確、完整和有效,並對其所提供資料形成的結果負責。提供的資料包括本人建行儲蓄卡、居民身份證及複印件、上海股東代碼卡/深圳證券帳户及複印件。

第三條 甲方同意按照不高於國家法律、法規和證券交易所規定的標準繳納有關交易費用。

第四條 甲方若需選擇乙方作為其在上海證券交易所掛牌交易的指定交易代理機構時,本協議上所填上海股東代碼即為甲方指定交易的帳户,雙方同意並遵守上海證券交易所擬訂並公佈的《指定交易協議書》內容。

第五條 甲方使用互聯網必須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行政規章的規定,承擔因違反上述規定引起的一切經濟和法律後果。

第六條 乙方鄭重提請甲方務必注意股東代碼、資金帳號、網上委託證書、證書密碼及交易密碼的保管和保密,凡使用甲方設定的密碼以及此類數據信息進行的交易,均視為甲方本人所為的有效交易。依據密碼等電子信息辦理的各種委託交易所產生的電子信息記錄均為該項交易的有效憑證。其所產生的全部經濟和法律後果由甲方承擔。

第七條 甲方通過乙方提供的各種接入平台進行證券交易委託時,應遵守乙方相關的使用規定。甲方的委託記錄以乙方的電腦記錄為準,甲方對其委託交易的結果承 擔全部責任。

第八條 甲方在開通__________________後,乙方將為甲方從事下列委託事項

1.接受並執行甲方通過__________________等多種接入方式所發出的委託指令;

2.代理甲方進行與每次有效委託買賣交易有關的成交後的有價證券的交割結算事宜;

3.代理領取甲方應有的分紅派息;

4.協助辦理甲方證券帳户中有效證券的託管和轉託管事宜;

5.以適當方式為甲方提供交易查詢、對帳及其他與證券交易有關的市場服務。

第九條 甲方的證券交易結算資金存入甲方在_________銀行同名儲蓄卡帳户。_________銀行按照甲方的申請和授權以及乙方提供的數據,代理甲方辦理交易結算資金的自動劃轉。

第十條 _________根據乙方提供的數據,將分紅派息款轉入甲方交易結算資金帳户對應的儲蓄卡帳户。

第十一條 乙方承諾:保守甲方開户資料和委託事項的祕密。但因司法機關和證券監管機關等國家法律、法規規定有權調查機關要求提供甲方的開户資料、委託交易紀錄等不在此限。

第十二條 甲方若已經在其他證券公司辦理指定交易,甲方必須在向原指定證券公司辦理撤銷指定交易後,方可向乙方重新申請辦理指定交易。乙方和________銀行對甲方因在原指定處辦理有關手續不妥而影響在乙方處的正常交易所可能遭致的損失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十三條 乙方默認甲方參加每次新股配售,且不承擔因申報成功或認購成功而引起的任何責任。

第十四條 甲方承諾其用於接駁_________的電腦系統是安全可靠的,對於因甲方電腦系統故障、感染病毒以及被非法入侵等原因而給甲方造成的損失,乙方和_________銀行不承擔任何責任。

(3)證券行情和證券信息通過互聯網傳輸,由於互聯網上惡意攻擊的存在以及其他原因,導致互聯網服務器可能出現某些故障,同時由於互聯網上其他不可預測的因素,行情信息和證券信息有可能出現錯誤、誤導或延遲;

(4)其他可能造成甲方損失的風險因素。

3.為了加強對風險的防範,我們提醒投資者採取以下措施: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證書密碼和交易密碼並定期更換;採用快捷、安全的上網方式並在網絡環境穩定時進行網上證券委託;因通訊線路原因使您的交易指令出現問題時,使用其他替代委託方式;對比其他相關信息並及時查證成交情況;在網上證券委託操作結束後,及時關閉交易程序;定期使用殺毒軟件對計算機進行掃描。

4.本協議中所含_________和_________銀行的免責條款,凡因該類明示的或其他形式的免責條款約定的免責事由給投資者造成損失的,成都證券有限責任公司和_________銀行不承擔任何責任。

5.甲方應在充分了解證券市場風險及_________和_________銀行免責條款含義後簽訂本協議。

訴訟委託代理合同書 篇18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

通訊地址:

聯繫方式:

受託方:(以下簡稱乙方)

通訊地址:

聯繫方式:

甲方委託乙方炒股,買賣中國境內的____交易所掛牌交易的____股。經雙方協商,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雙方自願達成以下條款,以資共同遵照執行。

一、基本內容

1、甲方以甲方的名義在證券公司開設____證券交易所股東賬户(並申請創業板交易功能)。

2、甲方出資____萬元人民幣用於炒股,並在銀行辦理銀證三方存管業務。

3、甲方告知乙方炒股的股東賬號及操作密碼。經甲方同意,乙方可更改操作密碼,但任何一方不得向地第三人泄露股東賬號及密碼等。

4、乙方具體負責操作買賣股票,進行炒股。

5、委託期限:甲方正式授權乙方炒股的期限從____年____月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6、乙方預計炒股的收益在____之間,但也有可能虧損,乙方預計虧損在____之間。乙方應認真負責、審慎操作。炒股虧損但賬上總資產在____萬元的,應馬上向甲方彙報;虧損在____%或賬上總資產在____萬元的,應停止操作,虧損在____%或賬上總資產在____萬元的,甲方也有權在告知乙方的前提下提前解除合同或通知乙方停止操作並有權更改操作密碼等。

7、在合作期間,甲方有監督乙方炒股的權利,但為了明確責任,甲方不得進行股票買賣操作,除非乙方同意。乙方須隨時注意股票買賣是否自己所為,如發現有他人操作等異常情況,應馬上向甲方反映彙報,否則推斷為是乙方行為。由此所造成的虧損或盈利減少部分由甲方負責。結算時所有炒股的交割單由甲方負責去證券營業部打印或由乙方通過操作軟件打印出來的交割明細為準。

二、合作期間的理財費用及合作期滿時的利潤分成

1、甲方每月支付____元作為給乙方的理財費用。支付時間在每月____日之前,如甲方未按時支付乙方理財費用的,乙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甲方承擔。

2、在合同期滿後,乙方如能將甲方的資產收益升值在____%(含____%)以上的,按以下方法進行利潤分成。

(1)資產升值在____%(含____%)以上的且總資產在___萬元以內(含該數),扣除___萬本金,多出來的資產也即利潤部分分給乙方____%,其餘歸甲方。甲方必須在核算出具體金額後____個工作日內將利潤分成打到乙方指定賬户上。

(2)資產升值在____%(含____%)以上的且總資產在___萬元-___萬元之間(含該數),扣除___萬元本金,多出來的資產也即利潤部分分給乙方____%,其餘歸甲方。甲方必須在核算出具體金額後____個工作日內將利潤分成打到乙方指定賬户上。

(3)資產升值在____%(含____%)以上的且總資產在___萬元-___萬元之間(含該數),扣除___萬元本金,多出來的資產也即利潤部分分給乙方____%,其餘歸甲方。甲方必須在核算出具體金額後____個工作日內將利潤分成打到乙方指定賬户上。

三、虧損處理

委託代理期未滿,代理期內如甲方委託賬户資金餘額虧損超過____%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甲乙雙方經本合同約定虧損與乙方無關,故乙方不在責任範圍之內,其損失由甲方自行承擔。

四、甲方提前解除合同,乙方除了可以就解除時的利潤進行分成外,甲方還必須將合同內未支付的理財費用一次性支付給乙方。甲方中途要轉走部分資金的,應與乙方協商徵得同意。乙方提前解除合同,甲方有權對解除時產生的利潤不予分成,同時有權向乙方追討已經支付給乙方的理財費用。乙方應注意對甲方的資金等進行保密,如有證據證明是乙方泄露的,乙方應按甲方出資額的____%支付違約金。

五、爭議的解決

雙方如有爭議,應協商解決,解決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權向____法院起訴。勝訴方的合理的_____、交通費等由敗訴方承擔。

六、其它

本合同一式____份,雙方各執____份。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簽訂時間: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開户銀行:

賬號:

簽訂時間:____年____月____日

訴訟委託代理合同書 篇19

甲方: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發展的原則,就“__________”產品在乙方區域經銷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一、代理條件

1-1、經營者須具有合法的經營場所,良好的經營理念和商業信譽,能與我公司達成共識。

1-2、具有優秀的專業銷售服務團隊、推廣產品與塑造品牌的能力。

1-3、保證代理銷售任務的全面完成。

二、代理區域

三、代理期限為______年,即自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合同期滿前一個月如乙方能如期完成雙方簽定的銷售任務年進貨量______萬元(含首批),雙方另行續約。(特殊情況可雙方協商解決!)

四、代理價格:甲方採用全國統一零售價______折供給乙方(不含税價)

五、首期進貨與銷售指標

5-1、乙方首期進貨額為人民幣_____萬元。乙方應在本協議簽訂之日向甲方支付首批進貨額_____%的定金。

5-2、乙方須在本協議簽訂之日起_____個工作日內將全款匯至甲方指定賬户,本合同正式生效。

5-3、導入期為本合同簽定之日起_____個月內,第_____月每月需有進貨及返單。

六、結算及運輸

6-1、甲方採用款到發貨的結算方式,乙方將訂單和匯款憑證一同傳真到甲方;甲方確認乙方貨款到賬後,以乙方訂貨單為準_____個工作日內貨從廣州發出。

6-2、甲方根據乙方的訂貨安排發貨,廣州市以外的運費由乙方承擔。

6-3、乙方指定收貨單位/個人______(先生/女士)電話:_______________

七、產品質量及換貨

7-1、若產品出現質量或數量短缺問題,乙方應在收貨之日起_____個工作日內向甲方説明,經甲方查實後予以換補。

7-2、因運輸或其他環節所造成的丟失、殘缺或殘損等問題,應向相關部門索賠。

7-3、乙方自進貨之日起_____日內可調換_____%的產品,所要調換的產品必須包裝完好、內容物完整,不影響第二次銷售,否則甲方有權拒絕調貨,調換產品所產生的往返運費由乙方承擔。(注:參加活動產品、特價產品、特殊支持產品不設調換)

八、權利及義務

1、甲方需保證乙方在代理期間不得向乙方代理區域內的其它單位供貨。如有發現違規行為甲方需向乙方賠償乙方首批進貨金額的全款作為違約金,如情節嚴重乙方擁有終止合同的權利,並要求甲方無條件接受乙方退還所有庫存貨品。

2、甲方有義務與乙方共同承擔打擊代理區域內市場竄貨問題。如有發現外區竄貨至乙方所代理的區域,甲方有義務出面進行解決。否則乙方將根據乙方當地加盟店的_____個月的平均進貨額及按照加盟店正常加盟折扣_____折所得利潤×甲方實際解決問題的時間所得金額要求甲方賠償其損失。

3、乙方可以在其網絡平台上銷售甲方的護理項目,乙方可在甲方的允許下在其網絡平台上銷售甲方的產品,如甲方未同意的情況下乙方仍然銷售,甲方可要求乙方承擔其所有損失。同時甲方必須嚴格杜絕甲方產品在網絡上的銷售,如有發生乙方顧客持有甲方網絡銷售的產品及有顧客因甲方產品網絡銷售所產生的退款及退貨責任,乙方有權向甲方要求其產品及項目的_____倍賠償!情節嚴重乙方有權利實時終止本合同,並要求甲方無條件接受乙方退還所有庫存貨品。

4、甲方有義務參加乙方舉行的統一活動及教育培訓。

5、甲方有義務遵守雙方約定的價格體系,不得隨意調價。

九、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商議。如有糾紛可在雙方進行調解磋商,如不能解決可在雙任一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十、本合同______式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訴訟委託代理合同書 篇20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現就甲方委託乙方提供商標代理服務,達成以下協定:

(一)服務內容

1.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託,為甲方代理以下事項:

□商標註冊□商標變更□商標轉讓□商標續展□商標許可合同備案□商標撤銷□商標補證□商標註銷□商標複審□商標異議□商標答辯

□商標監測

注:以上屬中國國內商標事項

2.事項申請人(執照註冊號):_________________

商標申請人:_________________

所屬個體執照:_________________

3.委託事項的詳細內容:_________________(商標申請資料及商標樣版見協議附件)

商標名稱:_________________商標類別:_________________

4.乙方工作內容:□代理報送□代寫文書□代發文書

5.乙方服務投訴電話:_________________

(一)申請流程:商標查詢—遞交申請—下達商標受理書—實質審查通過_________________商標公告—公告三個月無人提出異議_________________下達商標註冊證

(注:若實質審查不通過導致駁回商標,客户可以提出複審,複審成功可取證,複審不成功不下證,不復審則以商標局裁定為準。商標公告三個月內若有人提出異議,客户可以提出答辯,答辯成功可取證,答辯不成功不下證,不答辯則以商標局裁定為準。複審及答辯的費用另計,下達駁回複審通知書及異議答辯通知書的時間以商標局審查進度為準。

7.申請時間:下發商標受理書、商標註冊證等官方文件以商標局審查時間進度為準。

(二)服務期限

1.商標註冊服務期限為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至國家商標局下發商標註冊證書或駁回裁定之日止。

(三)甲乙雙方權利及義務

1.甲方有權監督乙方相關事項的工作。

2.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資料必須確認真實無誤,甲方保證申請的事項是用於合法的商業運作,並承擔法律責任。

3.甲方若有變故,如企業變更、企業重組、聯繫人地址變更、聯繫方式(電話)等等,必須通知乙方,辦理相關變更手續。如因甲方沒有及時通知乙方,而造成的後果甲方自行承擔責任。若有變動務必及時告知乙方,否則導致有關商標文件無法送達,乙方不負任何責任。文件下達從告知日起半年內甲方不理睬,視為已送達。

4.乙方須積極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不得隨意更改商標代理事項。

5.乙方收取的總費用僅指商標本次申請註冊費,不含商標重新註冊、變更、答辨、複審、異議、轉讓、許可、爭議、續展等其他項目的費用。

(四)總費用商標註冊總費用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元),甲方於簽訂協議之日起4個工作日內將款項付給乙方。

(五)違約責任

1.由於甲方未能提供、未及時提供所需材料或未及時付款導致本協議未能履行,乙方不承擔法律責任。

2.由於商標申請存在一些客觀及主觀的因素導致無法預測到100%取證成功,甲方商標受理後若因被商標局駁回申請或者給他人提出異議,導致商標部分商品(服務)項目申請不成功或全部商品(服務)項目申請不成功,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甲方申請總費用不予退回;若在國家審查期限內未下達商標受理書,乙方允許退回甲方款項,商標申請是否成功最終以商標局的裁定為準。

3.由於不可抗力或其他不能歸咎於甲乙雙方的原因導致本協議未能履行的,本協議以國家相關法律規定為準。

訴訟委託代理合同書 篇21

甲方:

乙方:

在雙方共同遵守《會計法》,《税法》及各項經濟法規的前提下,就甲方委託乙方代理財務工作,在平等互

惠的基礎上籤訂本合同,以滋共同遵守:

一,雙方商定在甲方年營業額 500 萬元以下,代理費為 元/月.超過 500 萬元,每超過一個 500 萬元,每月

另加 100 元,年末一次結清.

二,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將經營中的財務信息準確全面的提交給乙方,並接受乙方的會計專業指導,在具體經營過程中有疑問應及

時與乙方指定的責任會計溝通.

2,按照合同約定的代理費標準按時支付酬金,支付時間為每月會計及税務報表作出後.年度提成在每年的年

度財務決算報表作出後.

3,甲方因故須解除合同,須提前一個月通知乙方,以便乙方做好財務交接準備工作.

三,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承諾,用正版安易財務軟件為乙方作帳,恪守會計準則及職業道德,保守乙方的商業祕密.

2,認真履行會計職責,及時準確的做出財務報表,按時報税.

3,接受甲方的監督,在甲方經營過程中遇到會計方面的疑難問題,應及時予以解答.

4,負責甲方的工商,税務年檢的財務協助工作,配合税務稽查,協調企業與税務的關係.

5,對財務工作中出現的疑難問題應及時通報甲方,在取得協商一致的意見後,進行帳務處理.

6,合同終止時按規範做好財務交接工作.

四,其他約定

1,本合同有效期為一年從 20xx年 9月 1 日至 20xx年9月 30 日,期滿如繼續委託代理財務工作則本合同

自動延續,不另籤合同.

2,本合同由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3,新辦企業在辦理税務登記手續期間按一個月支付代理費.

4,非新辦企業,在交接財務手續時由乙方對其以前的財務帳目進行清理,清理所發生的費用及產生的工作量

的收費雙方另行商定.

5,財務作帳所發生的材料及其它財務耗材,由甲方承擔.

6,雙方發生爭議,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法院裁判.

甲方: 乙方:

(簽字)蓋章: (簽字)蓋章:

訴訟委託代理合同書 篇22

合同號no.

第一條 約因

保險公司名稱_____________,公司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以下稱甲方),同意將本合同列明之事項的代理權授予代理人(以下簡稱乙方)代理人姓名_____________,其户籍所在地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和《保險代理人管理規定(試行)》等有關法規,在自願、平等、互利的基礎上,經協商就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在甲方授權範圍內代為辦理人身保險業務的有關事宜,一致達成本合同。本合同包括委託代理合同、培訓合同、擔保合同及甲方關於個人代理人管理有關規定組成。委託代理合同為主合同,培訓合同、擔保合同及甲方關於個人代理人管理有關規定為附合同。

乙方應將本人的《保險代理人資格證書》提交甲方保存,換取甲方頒發的《展業證書》;甲方應妥善保存乙方的《保險代理人資格證書》,因甲方過錯造成該證書損毀、丟失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條 代理期限

本合同代理期限為1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乙方在代理期限內實施的代理行為方為有效。

代理期限屆滿,甲乙雙方未做任何終止本合同的行為及意思表示,本合同將自動延長一個代理期限。

第三條 代理區域

乙方實施甲方授權代理行為的地域範圍,以中國保險監管部門批准的甲方經營區域為限。乙方不得在前述經營區域外進行人身保險代理業務。

乙方優先在下列指定地區實施甲方授權的代理行為:

第四條 代理權限

甲方授權乙方可以實施以下代理行為:

1.代理銷售甲方提供的保險產品。

(1)個人壽險( );

(2)個人健康( );

(3)個人人身意外傷害險( );

(4)經保險監管部門許可的其他險種( )_____________。

乙方代理銷售甲方提供的保險產品的行為僅限於向第三人宣傳、介紹、推薦甲方提供的保險產品及產品的組合,無權決定是否承諾投保人訂立保險合同的要約;乙方應將投保人訂立保險合同之要約(投保書)在規定的期限內交付甲方,由甲方作出是否訂立保險合同的決定。

2.代理甲方收取保險費。乙方應代理甲方收取投保人預繳及續繳之保險費,向投保人出具臨時收據,並在規定的期限內交付甲方。

第五條 保險費交付方式

乙方以現金或票據方式收據的投保人交付的保險費。

第六條 保險費交付期限

乙方應自收到保險費48小時內,將保險費交付甲方。如最後24小時為節假日,則順延為節假日結束後的第一個工作日的甲方業務時間。

第七條 代理手續費支付標準和方式

甲方按照本合同訂立時執行的手續費標準向乙方支付代理手續費;

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要對現行的代理手續費標準進行變更時,應徵得乙方或乙方推選的集體代表同意,並就協議一致的手續費標準訂立集體合同,對乙方具有約束力。

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因國家法律、法規、政策的原因。需要調整手續費標準的,如調整後的標準是符合國家法律、法規、政策允許的最高限額的,可直接與乙方或乙方推選的代表訂立新的關於手續費支付標準的集體合同,並對乙方具有約束力。如乙方不能認可國家法律、法規、政策規定的手續費標準,則本委託代理合同終止。

甲方支付乙方手續費的依據是乙方於上月15日以後(含15日)至本月15日代理的至本月25日仍有效的代理權限內的保險費收入。

甲方於每月30日前在代為扣除乙方應付税款後支付乙方當期手續費收人。延期支付的,甲方應支付利息。

第八條 保證與擔保

乙方應提供兩個甲方認為具有保證人資格的自然人作為乙方履行本合同的保證人,並與甲方簽訂《擔保合同》;

乙方應同提交單證、票據保證金人民幣_____________元。

第九條 專屬代理

乙方不得代理其他保險公司的保險業務,也不得幫助其他保險公司及其代理人與甲方競爭。

乙方不得兼職從事其他職業。

此協議終止後6個月內,乙方不能為其他保險公司代理個人人身保險業務。

第十條 其他權利與義務

甲方應對乙方進行定期培訓,每年培訓時間不得少於60小時;乙方應按時參加甲方的培訓,如乙方不能按要求參加甲方的培訓,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乙方應遵循《保險法》及《保險代理人管理規定(試行)》等法律法規的規定,誠實代理,並保守甲方及客户的商業祕密及個人隱私。

乙方應按甲方的要求報告有關完成委託事項的情況。

第十一條 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條款可以進行變更。

甲方應與乙方或乙方推選的代表就合同變更事宜進行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後對本合同進行變更。

甲方與乙方個人協商對合同進行的變更,應訂立補充合同;甲方與乙方推選的代表協商,對本合同所作的變更,對乙方所有成員有效,不能同意變更後事項的乙方個別成員,作解除合同處理。

關於合同的變更,本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十二條 合同的終止

本合同可因下列原因終止:

1.因本合同期限屆滿,甲方決定不再續延本合同;

2.甲方發生分立或合併,分立或合併後新的組織沒有承諾本合同繼續有效並承擔本合同甲方權利義務的;

3.乙方辭去委託或者甲方撤銷委託。乙方辭去委託時,不必取得甲方同意,但必須提前日通知甲方,如因辭去委託使甲方受到損失,乙方應負賠償損失的責任;甲方撤銷委託時,不必取得乙方的同意,但應支付乙方已代理業務的手續費。如因撤銷委託使受託人受到損失,甲方應負賠償損失的責任。

本合同終止時,甲方有權收回乙方持有的屬於甲方的單證、票據、業務資料、客户資料以及其他物品;

本合同終止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償還甲方為乙方支付的培訓費,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本合同終止時,甲方應收回《展業證書》,退還乙方《保險代理人資格證書》,並在乙方歸還甲方的單證、票據、業務資料、客户資料以及其他物品後,退還乙方保證金,如上述單證、資料、物品有缺失、毀損,應相應扣減保證金,並將保證金餘額退還乙方;如保證金不足以補償以上損失的,可以在應支付乙方的手續費中扣除不足部分。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乙方應對在代理過程因本人過錯導致的第三人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因乙方在代理過程因過錯導致的第三人的損失,甲方承擔賠償責任的,甲方履行賠償責任後,有向乙方追償的權利。

甲乙雙方因過錯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均應承擔賠償責任。

本合同解除後,並不排除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間因過錯行為應承擔的賠償責任。

第十四條 爭議處理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雙方如發生爭議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依法調解、仲裁或提出訴訟。

第十五條 附則

乙方同意甲方制訂關於代理手續費的規定和有關壽險代理員管理的辦法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修訂時,與甲方簽訂集體合同,並對乙方具有約束力。

乙方提供的擔保人與甲方簽訂的擔保合同,為本合同的附合同,本合同終止後,對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間的行為的保證責任不當然解除。

本合同經甲方簽字蓋章,乙方親筆簽字,並在甲方收到乙方《保險代理人資格證書》原件、單證票據保證金、《擔保合同》後生效。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保險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簽字)

_____________分公司(辦事處)      代理人資格證書號:

代理人展業證書號:

(蓋章)              居民身份證號:

户籍所在地:

代表:____________(簽字)       住所地:

簽署地: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

簽署地: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時間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訴訟委託代理合同書 篇23

代理機構:人才交流機構(簡稱甲方)

委託單位:單位(個人)(簡稱乙方)

個人身份證號碼:

根據《浙江省人事代理暫行辦法》的規定,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訂立本人事代理合同如下:

一、甲方接受乙方人事代理委託。代為乙方人事代理計人(人事代理人員名冊附後)。

二、人事代理的期限為年,自年月日起到年月日止。

三、被委託代理人員在乙方工作期間所形成的檔案材料,乙方要及時轉交甲方歸檔。

四、甲方可為乙方提供下列人事代理項目:

1、人事檔案管理;2、聘用或勞動合同鑑證;3、户籍黨籍管理;4、身份管理;5、職稱評定;6、社會保險;7、出國出境、考研政審;8、檔案工資調整;9、人事關係接轉;10、人事政策諮詢;11、人才素質測評;

12、協調流動爭議;

五、乙方認定,甲;方為乙方提供合同第四條中所列等項的人事代理服務。

六、甲方有如下責任:

1、甲方以黨和國家人事工作方針政策的有關規定為依據,承擔乙方要求人事代理基礎上的具體義務。

2、甲方認真做好乙方人事代理項目中規定的管理和服務工作;

3、甲方儘可能為乙方提供人事管理相關的工作方便;

七、乙方有如下責任:

1、按甲方要求,及時提供與委託代理內容相關的材料;

2、根據委託代理內容,及時交付有關費用;

3、乙方如工作單位變動或其他變化,應及時通報甲方。

八、甲方不負責乙方除人事代理合同規定項目以外的其它管理責任。

九、人事代理合同期滿,乙方需繼續委託人事代理的,應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內續訂人事代理合同書;終止合同的,乙方應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通知甲方,以便做好交接工作。

十、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1、

2、

……

十一、合同中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協商,簽訂補充條款,雙方履行簽約手續。

十二、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存乙方人事檔案一份,經雙方負責人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乙方:

(蓋章)(蓋章)

負責人:負責人:簽訂日期:年月日簽訂日期:年月日詳細地址:詳細地址:聯繫電話:聯繫電話:郵政編碼:郵政編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