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訟委託代理協議(精選25篇)

訴訟委託代理協議 篇1

訴訟委託代理協議

訴訟委託代理協議(精選25篇)

合同編號: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編碼: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企業法律顧問姓名: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律師執業證號: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編碼: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甲方因_________賠償糾紛一案,依照法律規定,委託乙方律師代理訴訟及與訴訟相關事宜。雙方經過充分協商,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訂立以下條款:

第一條?乙方律師

1.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並指派_________、_________律師擔任甲方在本案中的代理人。

2.律師姓名:_________;律師執業證號:_________。律師姓名:_________;律師執業證號:_________。

第二條?資料提供

甲方必須向乙方律師提供與訴訟有關的全部資料並保證其真實性。甲方提供虛_____據和資料導致出現不利於甲方的訴訟結果,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依約所_____用不予退還。

第三條?甲方委託乙方律師的代理權限

1.代為起訴、遞交和簽收法律文書,收集相關證據;

2.代為推選訴訟代表人並接受訴訟代表人的委託代理訴訟;

3.代為追加、變更被告和第三人;

4.代為申請回避和控告;

5.代為參加訴訟,陳述事實和理由,出示證據、質證和辯論;

6.代為承認、變更訴訟請求,進行和解、調解,提出上訴,申請執行,代為接收執行回來的錢物等。

第四條?報酬支付

根據有關規定並經雙方協商,甲方向乙方支付_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於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____日內支付_________元人民幣;

於訴訟開始之日起_________日內支付_________元人民幣;餘款於訴訟結束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付至乙方帳户_________。

第五條?乙方律師權利義務

1.乙方律師應當充分應用法律專業知識,按照法律規定,認真完成本案代理活動中的各項工作,按時出庭,依法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2.乙方律師對甲方瞭解本案進展情況和案件結果的要求,應當儘快給予答覆。

3.乙方律師處理本案而取得的款物,應當及時轉交給甲方,但有權從中扣除約定的費用和乙方律師為甲方墊付的費用。

4.乙方律師應當在受委託的權限內,維護委託人的合法權益。

5.乙方律師應按時出庭參加訴訟或者_____。

6.乙方律師不得泄露當事人的商業祕密或者個人隱私。

7.乙方律師依照訴訟法律的規定,可以收集、查閲與本案有關的材料,同被限制人身自由的人會見和通信,出席法庭,參與訴訟,以及享有訴訟法律規定的其他權利。律師擔任訴訟代理人的,其辯論的權利應當依法保障。

8.乙方律師經有關單位或者個人同意,可以向他們調查情況。

9.乙方律師在執業活動中的人身權利不受侵犯。

10.乙方律師不得在同一案件中,為雙方當事人擔任代理人。

11.乙方律師接受委託後,無正當理由的,不得拒絕代理,但委託事項違法,委託人利用律師提供的服務從事違法活動或者委託人隱瞞事實的,律師有權拒絕代理。

12.乙方律師在執業活動中不得有下列行為:

(1)私自接受委託,私自向委託人收取費用,收受委託人的財物;

(2)利用提供法律服務的便利牟取當事人爭議的權益,或者接受對方當事人的財物;

(3)違反規定會見法官、檢察官、_____員;

(4)向法官、檢察官、_____員以及其他有關工作人員請客送禮或者行賄,或者指使、誘導當事人行賄;

(5)提供虛_____據,隱瞞事實或者_____、利誘他人提供虛_____據,隱瞞事實以及妨礙對方當事人合法取得證據;

(6)擾_____庭、_____庭秩序,干擾訴訟、_____活動的正常進行。

第六條?相關費用

甲方同意按照國家的規定交納本案所需訴訟費、公證費、執行費等費用,並由乙方按照規定代收代交。乙方在訴訟和執行期間不再收取甲方任何費用,待執行回款物後,甲方同意乙方從執行回的款物中另行扣除總額的30%作為乙方律師的報酬。

第七條?違約責任

乙方無正當理由不提供本合同規定的法律服務或者違反本合同規定的義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還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法律顧問費。

乙方律師因過錯導致甲方蒙受損失,乙方應當通過其所投保的執業_____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甲方無正當理由不支付法律顧問費或者工作費用,或者無故終止合同,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法律顧問費、未報銷的工作費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本合同的任何一方未經合同另一方的書面同意,不得將本合同項下的權利和義務全部或部分轉讓給合同外的第三人。任何一方違反此款規定,都應當賠償另一方因此而遭受的損失,並支付本合同_____用的_________%作為違約金。

第八條?合同的終止

1.本合同期限屆滿,甲乙雙方不再續簽合同的;

2.甲乙雙方通過書面協議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4.在委託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義務的;

5.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合同主要義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6.當事人有其他違約或違法行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7._________。

第九條?保密

甲方要求保密的信息資料,除因本案的客觀需要外,乙方律師應當認真履行保密義務。

第十條?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_____委員會_____;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有效期自簽訂之日起至本案執行終結止。

第十二條?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第十三條?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甲、乙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徵得對方同意後,雙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_________天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雙方簽署書面文件,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十四條?風險提示

1._________存在正常風險,該風險產生的損失法院可能不予支持。

2.乙方是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按照最有利於甲方的方法計算損失的,法院最終支持的損失賠償數額可能與該計算數額有所不同。

3.法院在案件調解或者和解過程中,可能根據需要在損失賠償的數額上作出適當讓步。

第十五條?合同的解釋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內容不明確,合同雙方當事人可以根據本合同的原則、合同的目的、交易習慣及關聯條款的內容,按照通常理解對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釋。該解釋具有約束力,除非解釋與法律或本合同相牴觸。

第十六條?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七條?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訴訟委託代理協議 篇2

訴訟委託代理協議

訴訟委託代理協議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鑑於甲方與_________就貸款協議、抵押協議及保證書一案發生糾紛,甲方擬向_________提起訴訟和/或仲裁(下稱“該案件”),並需聘請律師代理,為此甲乙雙方就甲方聘請乙方代理訴訟和/或仲裁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在此就甲方與_________的貸款協議、抵押協議及保證書糾紛一案,委託乙方指派其律師擔任該案件訴訟和/或仲裁及執行的代理人,但有關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和/或仲裁請求,進行和解,提起上訴等事項,必須經甲方對乙方另外出具書面的特別授權。

第二條 乙方接受甲方在上述第一條中所作的委託,指派_________律師和/或_________律師作為甲方有關該案件的訴訟和/或仲裁代理人。

第三條 甲、乙雙方同意,甲方將就乙方代理該案件所提供的法律服務向乙方支付本協議第四條規定金額的律師費,此外乙方就代理該案件所發生的實際開銷應另由甲方據實支付。上述實際開銷包括乙方發生的與該案相關的電話費、傳真費、複印費、中國國內的差旅費、交通費及其他雜費,但乙方律師往返新加坡與甲方討論案情收集證據的差旅費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四條 甲方根據上述第三條之規定所應支付的律師費及實際開銷應按以下規定向乙方支付:

4.1 首期律師費為_________美元,應由甲方在本協議簽訂之日起五日內支付給乙方。

4.2 第二期律師費為_________美元,應由甲方在該訴訟的第一審訴訟審結(包括由第一審法院作出判決、調解書)後,或者在仲裁機構作出仲裁裁決後立即支付給乙方。

4.3 第三期律師費為_________美元,應由甲方在向法院申請執行該案件的判決書或調解書或仲裁裁決書並得到法院立案後立即支付給乙方。

4.4 第四期律師費為甲方在該案件中要求被告或被申請人償還之貸款本金和利息(包括逾期利息)的1%。在該案件的判決書、調解書或仲裁裁決書被履行或被執行完畢後,或者在甲方以債轉股、債務抵銷、抵押物或其他財產折價受讓、用其他抵押物或擔保替代等方式或以其他類似方式完成了該案件請求金額的債務重組或全部或部分受償後,甲方應立即將該第四期律師費支付給乙方。

4.5 乙方就代理該案件所發        生的實際開銷,應由甲方隨時憑乙方的要求補償給乙方。

第五條 甲方根據上述第四條規定應向乙方支付的款項,應由甲方付至乙方書面通知的銀行賬户。

第六條 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訂時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訴訟委託代理協議

訴訟委託代理協議訴訟委託代理協議

訴訟委託代理協議 篇3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_________賠償糾紛一案,依照法律規定,委託乙方律師代理訴訟及與訴訟相關事宜。雙方經過充分協商,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訂立以下條款:

第一條?乙方律師

1.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並指派_________、_________律師擔任甲方在本案中的代理人。

2.律師姓名:_________;律師執業證號:_________。律師姓名:_________;律師執業證號:_________。

第二條?資料提供

甲方必須向乙方律師提供與訴訟有關的全部資料並保證其真實性。甲方提供虛_____據和資料導致出現不利於甲方的訴訟結果,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依約所_____用不予退還。

第三條?甲方委託乙方律師的代理權限

1.代為起訴、遞交和簽收法律文書,收集相關證據;

2.代為推選訴訟代表人並接受訴訟代表人的委託代理訴訟;

3.代為追加、變更被告和第三人;

4.代為申請回避和控告;

5.代為參加訴訟,陳述事實和理由,出示證據、質證和辯論;

6.代為承認、變更訴訟請求,進行和解、調解,提出上訴,申請執行,代為接收執行回來的錢物等。

第四條?報酬支付

根據有關規定並經雙方協商,甲方向乙方支付_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於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____日內支付_________元人民幣;

於訴訟開始之日起_________日內支付_________元人民幣;餘款於訴訟結束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付至乙方帳户_________。

第五條?乙方律師權利義務

1.乙方律師應當充分應用法律專業知識,按照法律規定,認真完成本案代理活動中的各項工作,按時出庭,依法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2.乙方律師對甲方瞭解本案進展情況和案件結果的要求,應當儘快給予答覆。

3.乙方律師處理本案而取得的款物,應當及時轉交給甲方,但有權從中扣除約定的費用和乙方律師為甲方墊付的費用。

4.乙方律師應當在受委託的權限內,維護委託人的合法權益。

5.乙方律師應按時出庭參加訴訟或者_____。

6.乙方律師不得泄露當事人的商業祕密或者個人隱私。

7.乙方律師依照訴訟法律的規定,可以收集、查閲與本案有關的材料,同被限制人身自由的人會見和通信,出席法庭,參與訴訟,以及享有訴訟法律規定的其他權利。律師擔任訴訟代理人的,其辯論的權利應當依法保障。

8.乙方律師經有關單位或者個人同意,可以向他們調查情況。

9.乙方律師在執業活動中的人身權利不受侵犯。

10.乙方律師不得在同一案件中,為雙方當事人擔任代理人。

11.乙方律師接受委託後,無正當理由的,不得拒絕代理,但委託事項違法,委託人利用律師提供的服務從事違法活動或者委託人隱瞞事實的,律師有權拒絕代理。

12.乙方律師在執業活動中不得有下列行為:

(1)私自接受委託,私自向委託人收取費用,收受委託人的財物;

(2)利用提供法律服務的便利牟取當事人爭議的權益,或者接受對方當事人的財物;

(3)違反規定會見法官、檢察官、_____員;

(4)向法官、檢察官、_____員以及其他有關工作人員請客送禮或者行賄,或者指使、誘導當事人行賄;

(5)提供虛_____據,隱瞞事實或者_____、利誘他人提供虛_____據,隱瞞事實以及妨礙對方當事人合法取得證據;

(6)擾_____庭、_____庭秩序,干擾訴訟、_____活動的正常進行。

第六條?相關費用

甲方同意按照國家的規定交納本案所需訴訟費、公證費、執行費等費用,並由乙方按照規定代收代交。乙方在訴訟和執行期間不再收取甲方任何費用,待執行回款物後,甲方同意乙方從執行回的款物中另行扣除總額的30%作為乙方律師的報酬。

第七條?違約責任

乙方無正當理由不提供本合同規定的法律服務或者違反本合同規定的義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還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法律顧問費。

乙方律師因過錯導致甲方蒙受損失,乙方應當通過其所投保的執業_____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甲方無正當理由不支付法律顧問費或者工作費用,或者無故終止合同,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法律顧問費、未報銷的工作費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本合同的任何一方未經合同另一方的書面同意,不得將本合同項下的權利和義務全部或部分轉讓給合同外的第三人。任何一方違反此款規定,都應當賠償另一方因此而遭受的損失,並支付本合同_____用的_________%作為違約金。

第八條?合同的終止

1.本合同期限屆滿,甲乙雙方不再續簽合同的;

2.甲乙雙方通過書面協議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4.在委託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義務的;

5.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合同主要義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6.當事人有其他違約或違法行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7._________。

第九條?保密

甲方要求保密的信息資料,除因本案的客觀需要外,乙方律師應當認真履行保密義務。

第十條?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_____委員會_____;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有效期自簽訂之日起至本案執行終結止。

第十二條?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第十三條?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甲、乙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徵得對方同意後,雙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_________天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雙方簽署書面文件,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十四條?風險提示

1._________存在正常風險,該風險產生的損失法院可能不予支持。

2.乙方是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按照最有利於甲方的方法計算損失的,法院最終支持的損失賠償數額可能與該計算數額有所不同。

3.法院在案件調解或者和解過程中,可能根據需要在損失賠償的數額上作出適當讓步。

第十五條?合同的解釋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內容不明確,合同雙方當事人可以根據本合同的原則、合同的目的、交易習慣及關聯條款的內容,按照通常理解對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釋。該解釋具有約束力,除非解釋與法律或本合同相牴觸。

第十六條?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七條?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訴訟委託代理協議 篇4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_________賠償糾紛一案,依照法律規定,委託乙方律師代理訴訟及與訴訟相關事宜。雙方經過充分協商,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訂立以下條款:

第一條 乙方律師

1.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並指派_________、_________律師擔任甲方在本案中的代理人。

2.律師姓名:_________;律師執業證號:_________。律師姓名:_________;律師執業證號:_________。

第二條 資料提供

甲方必須向乙方律師提供與訴訟有關的全部資料並保證其真實性。甲方提供虛假證據和資料導致出現不利於甲方的訴訟結果,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依約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第三條 甲方委託乙方律師的代理權限

1.代為起訴、遞交和簽收法律文書,收集相關證據;

2.代為推選訴訟代表人並接受訴訟代表人的委託代理訴訟;

3.代為追加、變更被告和第三人;

4.代為申請回避和控告;

5.代為參加訴訟,陳述事實和理由,出示證據、質證和辯論;

6.代為承認、變更訴訟請求,進行和解、調解,提出上訴,申請執行,代為接收執行回來的錢物等。

第四條 報酬支付

根據有關規定並經雙方協商,甲方向乙方支付律師費_________元人民幣,於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____日內支付_________元人民幣;

於訴訟開始之日起_________日內支付_________元人民幣;餘款於訴訟結束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付至乙方帳户_________。

第五條 乙方律師權利義務

1.乙方律師應當充分應用法律專業知識,按照法律規定,認真完成本案代理活動中的各項工作,按時出庭,依法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2.乙方律師對甲方瞭解本案進展情況和案件結果的要求,應當儘快給予答覆。

3.乙方律師處理本案而取得的款物,應當及時轉交給甲方,但有權從中扣除約定的費用和乙方律師為甲方墊付的費用。

4.乙方律師應當在受委託的權限內,維護委託人的合法權益。

5.乙方律師應按時出庭參加訴訟或者仲裁。

6.乙方律師不得泄露當事人的商業祕密或者個人隱私。

7.乙方律師依照訴訟法律的規定,可以收集、查閲與本案有關的材料,同被限制人身自由的人會見和通信,出席法庭,參與訴訟,以及享有訴訟法律規定的其他權利。律師擔任訴訟代理人的,其辯論的權利應當依法保障。

8.乙方律師經有關單位或者個人同意,可以向他們調查情況。

9.乙方律師在執業活動中的人身權利不受侵犯。

10.乙方律師不得在同一案件中,為雙方當事人擔任代理人。

11.乙方律師接受委託後,無正當理由的,不得拒絕代理,但委託事項違法,委託人利用律師提供的服務從事違法活動或者委託人隱瞞事實的,律師有權拒絕代理。

12.乙方律師在執業活動中不得有下列行為:

(1)私自接受委託,私自向委託人收取費用,收受委託人的財物;

(2)利用提供法律服務的便利牟取當事人爭議的權益,或者接受對方當事人的財物;

(3)違反規定會見法官、檢察官、仲裁員;

(4)向法官、檢察官、仲裁員以及其他有關工作人員請客送禮或者行賄,或者指使、誘導當事人行賄;

(5)提供虛假證據,隱瞞事實或者威脅、利誘他人提供虛假證據,隱瞞事實以及妨礙對方當事人合法取得證據;

(6)擾亂法庭、仲裁庭秩序,干擾訴訟、仲裁活動的正常進行。

第六條 相關費用

甲方同意按照國家的規定交納本案所需訴訟費、公證費、執行費等費用,並由乙方按照規定代收代交。乙方在訴訟和執行期間不再收取甲方任何費用,待執行回款物後,甲方同意乙方從執行回的款物中另行扣除總額的30%作為乙方律師的報酬。

第七條 違約責任

乙方無正當理由不提供本合同規定的法律服務或者違反本合同規定的義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還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法律顧問費。

乙方律師因過錯導致甲方蒙受損失,乙方應當通過其所投保的執業保險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甲方無正當理由不支付法律顧問費或者工作費用,或者無故終止合同,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法律顧問費、未報銷的工作費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本合同的任何一方未經合同另一方的書面同意,不得將本合同項下的權利和義務全部或部分轉讓給合同外的第三人。任何一方違反此款規定,都應當賠償另一方因此而遭受的損失,並支付本合同律師費用的_________%作為違約金。

第八條 合同的終止

1.本合同期限屆滿,甲乙雙方不再續簽合同的;

2.甲乙雙方通過書面協議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4.在委託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義務的;

5.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合同主要義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6.當事人有其他違約或違法行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7._________。

第九條 保密

甲方要求保密的信息資料,除因本案的客觀需要外,乙方律師應當認真履行保密義務。

第十條 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有效期自簽訂之日起至本案執行終結止。

第十二條 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第十三條 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甲、乙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徵得對方同意後,雙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_________天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雙方簽署書面文件,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十四條 風險提示

1._________存在正常風險,該風險產生的損失法院可能不予支持。

2.乙方是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按照最有利於甲方的方法計算損失的,法院最終支持的損失賠償數額可能與該計算數額有所不同。

3.法院在案件調解或者和解過程中,可能根據需要在損失賠償的數額上作出適當讓步。

第十五條 合同的解釋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內容不明確,合同雙方當事人可以根據本合同的原則、合同的目的、交易習慣及關聯條款的內容,按照通常理解對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釋。該解釋具有約束力,除非解釋與法律或本合同相牴觸。

第十六條 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七條 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訴訟委託代理協議 篇5

甲方: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之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訂立以下各條,共同遵照履行:

一、甲方委託乙方並指定____________律師、____________律師為甲方_________行政訴訟案的第_____________審訴訟代理人。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並同意甲方的指定。

二、乙方律師必須認真負責保護甲方合法權益,並按時出庭。

三、甲方必須真實地向律師敍述案情,提供有關本案證據。

乙方接受委託後,發現甲方捏造事實、弄虛作假,有權中止代理,依約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四、如乙方無故終止履行協議,代理費全部退還甲方;如甲方無故終止,代理費不退回。

五、甲方委託乙方代理權限:

六、根據《律師業務收費管理辦法及收費標準》的規定,甲方於協議簽訂之日起向乙方支付代理費__________元;涉及財產關係的案件,甲方向乙方支付費用__________元。

支付方式和期限如下:

七、本協議有效期限,自簽訂之日起至本案審結止(判決、裁定或撤銷訴訟)。

八、本協議未盡事宜,或一方要求變更本協議條款,需另行協議。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

訴訟委託代理協議 篇6

行政訴訟委託代理協議

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因______________行政訴訟一案,委託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以下簡稱乙方)的律師出庭代理。經雙方協議,訂立以下各條,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________________律師為甲方________________行政訴訟案的第_______審訴訟代理人。

二、乙方律師必須認真負責保護甲方合法權益,並按時出庭。

三、甲方必須真實地向律師敍述案情,提供有關本案證據。乙方接受委託後,發現甲方捏造事實、弄虛作假,有權中止代理,依約所_____用不予退還。

四、如乙方無故終止履行協議,代理費全部退還甲方;如甲方無故終止,代理費不退回。

五、甲方委託乙方代理權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根據《律師業務_____管理辦法及_____標準》的規定,甲方於協議簽訂之日起向乙方支付代理費________________元;涉及財產關係的案件,甲方向乙方支付費用________________元。支付方式和期限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協議有效期限,自簽訂之日起至本案審結止(判決、裁定或撤銷訴訟)。

八、本協議未盡事宜,或一方要求變更本協議條款,需另行協議。

甲方:      乙方:律師事務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簽訂地點:

訴訟委託代理協議 篇7

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因____________糾紛一案,委託__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以下簡稱乙方)的律師出庭代理,經雙方協議,訂立下列各條,共同遵守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_______律師為甲方與____________糾紛案的第_______審代理人。

二、乙方律師必須認真負責保護甲方合法權益,並按時出庭。

三、甲方必須真實地向律師敍述案情,提供有關本案證據。

乙方接受委託後,如發現甲方有捏造事實、弄虛作假行為時,有權中止代理,依約所_____用不予退還。

四、如乙方無故終止履行合同,代理費全部退還甲方;如甲方無故終止,代理費不退還。

五、甲方委託乙方代理權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根據雙方協商,甲方應向乙方繳納代理費_______元。

七、本合同有效期限,應自簽訂之日起至本案本審結止(判決、調解、案外和解及撤銷訴訟)。

八、如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條款,需再協議。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訴訟委託代理協議 篇8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因事宜,現委託乙方指派的律師為其代理上述事宜的有關非訴訟法律事務。

第二條甲方委託乙方律師的具體法律事務為:

第三條乙方的義務

1、乙方律師應當勤勉、盡責地完成委託事項;

2、乙方律師應當以其依據法律作出的判斷,向甲方進行法律風險提示,盡最大努力維護甲方利益;

3、乙方律師應當應甲方要求及時通報委託事項進展情況;

4、乙方律師對其獲知的甲方的商業機密或者甲方的個人隱私負有保密責任,非由法律規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5、乙方對甲方業務應當單獨建檔,應當保存完整的工作記錄,對涉及甲方的原始證據、法律文件和財物應當妥善保管。

第四條甲方的義務

1、甲方應當真實、詳盡和及時地向乙方律師敍述委託事項情況,提供與委託代理事項有關的證據、文件、其他事實材料及其線索;

2、甲方應當積極、主動地配合乙方律師的工作,甲方對乙方律師提出的要求應當明確、合理;

3、甲方應當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和工作費用;

4、甲方指定為乙方律師的聯繫人,負責轉達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送達文件和資料等,甲方指定代理人的聯繫方式為:電話:,電子郵箱:,甲方更換聯繫人的應及時通過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5、甲方有責任對委託代理事項做出獨立的判斷、決策,甲方根據乙方律師提供的法律意見、建議、方案所做出的決定而導致的損失,非因乙方律師錯誤運用法

律等失職行為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擔。

第五條律師代理費

經雙方協商同意,代理費及支付辦法如下:簽訂委託合同時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人民幣。

甲方不得以如下非正當理由要求乙方退費:

1、甲方單方面又委託其他律師事務所的律師的;

2、乙方完成委託代理事項後,甲方以乙方收費過高為由要求退費的;

3、其他非因乙方或者乙方律師的原因,甲方無故終止合同的。

第六條工作費用

乙方律師辦理甲方委託代理事項所發生的下列工作費用,應當由甲方承擔:

1、翻譯費、相關行政、司法、鑑定、公證等部門收取的費用;

2、交通費、通訊費、複印費、資料費、差旅費、食宿費等。

第1項費用的收取方式:乙方先向甲方預支、事後向甲方報銷。

第2項費用的收取方式:

(1)只在本市辦案的,甲方一次性支付人民幣元。

(2)涉及外省市辦案的,乙方先向甲方預支、事後向甲方報銷。

第七條甲方支付第五條及第六條約定的費用後,乙方開始為甲方提供法律服務。

第八條合同的解除

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或者解除合同。

因乙方律師工作延誤、失職、失誤導致甲方蒙受損失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並且不退還律師代理費:

1、甲方的委託事項違反法律或者違反律師執業規範的;

2、甲方有捏造事實、偽造證據或者隱瞞重要情節等情形的;

3、甲方逾期3日仍不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或者工作費用的。

第九條違約責任

乙方無正當理由不提供第一條規定的法律服務或者違反第三條規定的義務,甲

方有權要求乙方退還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律師代理費。

甲方無正當理由不支付律師代理費或者工作費用,或者無故終止合同,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律師代理費、未報銷的工作費用並且甲方需向乙方支付應付款項的10%作為違約金。

第十條爭議的解決

甲乙雙方如果發生爭議,應當友好協商解決。

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由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自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至時止。

第十二條通知和送達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發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資料,可通過以下方式進行:手機、-、郵寄。

需郵寄的,送達至合同尾部所列明的地址,一方如果遷址或者變更手機號碼,應當通知對方。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電話:電話:

傳真: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訴訟委託代理協議 篇9

甲方(委託人):

住址:

聯繫電話:

乙方(受託人):

住所:

電話:

甲方因與發生的糾紛一案(金額為),委託乙方律師代為辦理本案法律事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東省以及深圳市等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經雙方充分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甲乙雙方確認,本合同所有條款均由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雙方充分協商一致後擬定,不屬於格式條款,也不存在任何欺詐、脅迫、乘人之危或其他可能導致本合同全部或部分條款無效、可撤銷的情形。

第二條乙方接受甲方委託,指派朱爾特律師擔任甲方的委託代理人,處理該案相關法律事務。

第三條就本合同項下糾紛,甲方同意由乙方提供以下第項法律服務:

1、作為甲方代理人蔘加勞動爭議仲裁活動;

2、作為甲方代理人與相關方進行協商談判;

3、作為甲方代理人蔘加一審訴訟活動;

4、作為甲方代理人蔘加二審訴訟活動;

5、作為甲方代理人蔘加執行活動;

6、作為甲方代理人蔘加仲裁活動;

7、為甲方辦理律師見證業務;

8、為甲方提供專項法律服務。

第四條乙方代理權限為特別授權,詳見甲方簽署的授權委託書。

第五條根據廣東省物價局、司法廳《律師服務收費管理實施辦法》,甲乙雙方同意按照下述第種方式支付律師費:

1、定額收費:甲方支付乙方律師服務費:¥元(大寫人民幣元整);甲方應當於簽訂本合同後兩個自然日內付至乙方財務或賬户。乙方確認收到甲方支付的全部費用後開始工作。

乙方銀行賬户為:

户名:

開户銀行:

銀行帳號:

2、風險代理:甲乙雙方同意由甲方按照案件最終處理結果向乙方支付律師費,律師費計算方式為甲方最終獲賠償金額的%(百分之)。

本合同簽署後,甲方自擬起訴方和/或相關責任方獲得的任何收益,均視為乙方工作成果。

甲方應當按照前款規定向乙方支付律師費。

本合同簽署後,甲方未經乙方書面同意,自行與對方達成和解、放棄全部或部分訴訟請求的,甲方應當以該案民事起訴狀記載的訴請金額為基數,按本協議第五·2條規定的比例,向乙方支付律師費。

3、乙方因處理本合同項下糾紛須出差至深圳市外的,甲方同意按照下列第種方式向乙方支付外地辦案差旅費:

①包乾差旅費¥元,於本合同簽訂後三個自然日內支付;

②由甲方預付¥元,出差後乙方憑票多退少補。

4、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五條的規定及時、足額向乙方支付律師費的,應當每日按照應付律師費總額的1%的標準,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六條甲方應如實向乙方律師敍述案情、提供本案證據及相關線索;乙方承辦律師必須嚴守律師職業道德,在代理權限內依法履行代理職責,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第七條乙方接受委託後,如發現甲方有弄虛作假及違法行為或對乙方承辦律師之代理事務不予配合或不按時支付律師費或有關費用時,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委託合同,已收律師費不退,未收之律師費有權追索。

第八條如乙方承辦律師提供法律服務違反法定程序、履行律師職責有重大過錯、與對方當事人或代理人惡意串通,損害甲方權益,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委託合同,乙方所收律師費應如數退還。

第九條如本合同所確定之承辦律師因故無法從事上述代理事務,乙方應及時與甲方取得聯繫並徵得甲方同意,可改派其他律師代理甲方委託事宜。

第十條甲方非因第八條原因解除本合同或改聘乙方以外的其他人辦理本合同所涉法律事務時,乙方已收律師費不予退還,未收律師費及其他費用有權依本合同全額收取。

第十一條乙方承辦律師在辦理甲方委託法律事務過程中發生的異地辦案差旅費、公證費、翻譯費、鑑定評估費、工商查詢費、財產查詢費、查檔費、專家

第十二條如該案在訴訟中,原告增加訴訟標的額或被告反訴,應就增加及反訴部份計入本案爭議標的,按收費標準相應增加律師費。

第十三條乙方律師在辦理甲方委託的法律事務過程中,應對所涉及的商業祕密、技術祕密和個人隱私承擔保密義務。

第十四條甲方確認乙方已經向甲方敍明的下述事項:

1、乙方及其承辦律師對法庭或仲裁庭可能認定的事實和適用的法律進行判斷並告知甲方,是依據乙方及其承辦律師的實踐經驗和專業知識作出的,不能理解為乙方及其承辦律師對仲裁或訴訟結果的承諾,甲方還應意識到客觀存在的、不可預測的風險。

2、案件進程和結果要受到仲裁、審判等機構的制約及有關訴訟參加人的影響,並受到相關法律、法規關於時效和期限等的限制,乙方及其承辦律師無權左右或掌控。

3、乙方及其承辦律師不通過違法、違規的方式取得該項法律事務的成功,不保證該項法律事務在乙方及其承辦律師的辦理下必定勝訴,乙方及其承辦律師不得向委託人提供任何採取非正當方式謀求該項法律事務成功的建議。

第十五條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至本案本審或本程序終結止(包括調解、和解、撤訴、判決、裁定結案等),非依約定或協商,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

如該案發生另行起訴、上訴、申請再審、發回重審、執行或申訴,雙方應另行簽訂委託合同並辦理委託手續。

第十六條因本合同及其相關事宜產生糾紛時,甲、乙雙方應儘量協商解決,倘若協商不成,提交深圳仲裁委員會裁決。

第十七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訴訟委託代理協議 篇10

一、委託事項

□發明

□實用新型

□外觀設計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所工作人員在申請公佈或公佈前有保密義務。

三、委託人通信地址若有變更,請立即通知代理人,以防失去聯繫。

四、本協議書自簽字並交納代理費和代收款後生效;本協議自專利授權之日起終止。授權後的各項事務由委託人自理。

委託人(蓋章):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受託人(蓋章):_______專利事務所

聯繫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附件

1.申請代理費_________元,實審代理費_________元,申請代理加急費:_________元,其它費用_________元。

2.代收款項:

實用新型申請費□_________元

發明申請費□_________元

外觀設計申請費□_________元

實質審查費□_________元

公佈費□_________元

3.代理費、代收費合計:_________元

4.交款方式和期限:

現金_________元

支票_________元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備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訴訟委託代理協議 篇11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律師法》及《律師服務收費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方擬聘請乙方律師為其親屬提供法律幫助、進行辯護等,甲乙雙方按照誠實信用原則,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委託事項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律師擔任(涉嫌罪名) 案件的被告人(犯罪嫌疑人) 的律師、辯護人。

第二條 委託期限

委託期限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委託事項完結止。委託事項的結案方式包括但不限於:

1、偵查機關對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審、移送審查起訴、撤銷案件;

2、人民檢察院對被告人取保候審、移送起訴、不起訴;

3、人民法院對被告人做出一審判決。

第三條 委託權限

1、會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瞭解案件情況;

2、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諮詢,代理申訴、控告,申請取保候審;

3、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進行無罪、罪輕、減輕、免除其刑事責任的辯護;

第四條 律師費用及支付方式

經雙方協商同意,律師費為 萬 仟 佰 元正(¥ 元 ),甲方在

第五條 工作費用

1、乙方律師辦理受託案件在北京市區外發生的差旅費、食宿費、複印費,由甲方選擇如下方式支付:

( )由乙方律師墊支,甲方以實報實銷的方式在結案當日支付給乙方;

( )甲方以包乾形式一次性支付 元作為乙方律師的工作費用;

2、乙方律師辦理受託案件在北京市區內發生的交通費、複印費由甲方支付;

第六條 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應當真實、詳盡的向乙方律師敍述案件事實,提供與案件有關的證據。

2、甲方應當積極、主動的配合乙方律師的工作,對律師提出的要求應當合理合法;

3、甲方應當按照本合同約定及時足額向乙方支付律師費用和工作費用;

4、甲方指定 為乙方律師的聯繫人,負責轉達甲方的指示和要求,甲方更換聯繫人應當通知乙方律師。

第七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應當委派執業律師具體承辦接受委託的案件;

2、乙方律師應當勤勉、盡責地完成受託案件,盡最大努力維護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權益;

3、乙方律師對其獲知的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的個人隱私負有保密責任;

4、乙方律師可以根據案件需要,安排律師助理完成輔助工作;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在委託事項完成之前,非因乙方律師過錯,甲方要求變更或解除本合同的,乙方已收取的律師費用不予退還;若此行為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由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2、甲方無正當理由不按合同約定的`期限及數額支付律師費用或者工作費用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律師費、未報銷的工作費用,並要求甲方按每日5的標準向乙方支付逾期付費的違約金。

3、乙方無正當理由不提供第一條規定的法律服務或者違反本合同規定的義務,甲方有權依法律規定追究乙方的相應責任;

4、在合同簽訂後,乙方不得無故解除本合同。但嫌疑人、被告人故意隱瞞與案件有關的重要事實以及甲方無正當理由拒絕支付或拖欠律師費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5、代理事項以本合同第二條規定的任何一種方式結案後,本合同終止,甲方已支付的代理費不予退還。

第九條 情勢變更

乙方律師在辦理案件過程中,如發現案件的實際情況與本合同簽訂前甲方提供的案件事實不符,由此造成乙方律師的工作量增加,甲乙雙方可以另行協商增加律師費用。

第十條 爭議的解決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的,應先行友好協商;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由甲乙雙方代表簽字(或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至委託事項按第二條規定完結為止。

第十二條 補充條款

甲方: 乙方:北京市博友律師事務所

簽約代表: 簽約代表: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訴訟委託代理協議 篇12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之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訂立以下各條,共同遵照履行:

一、甲方委託乙方並指定____________律師、____________律師為甲方_________行政訴訟案的第_____________審訴訟代理人。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並同意甲方的指定。

二、乙方律師必須認真負責保護甲方合法權益,並按時出庭。

三、甲方必須真實地向律師敍述案情,提供有關本案證據。乙方接受委託後,發現甲方捏造事實、弄虛作假,有權中止代理,依約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四、如乙方無故終止履行協議,代理費全部退還甲方;如甲方無故終止,代理費不退回。

五、甲方委託乙方代理權限:

六、根據《律師業務收費管理辦法及收費標準》的規定,甲方於協議簽訂之日起向乙方支付代理費__________元;涉及財產關係的案件,甲方向乙方支付費用__________元。支付方式和期限如下:

七、本協議有效期限,自簽訂之日起至本案審結止(判決、裁定或

撤銷訴訟)。

八、本協議未盡事宜,或一方要求變更本協議條款,需另行協議。 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電話:

簽訂時間:

簽訂地點:

地址: 電話: 年 月 日

訴訟委託代理協議 篇13

甲方:  乙方:  為促進甲方建設內蒙古至興和運煤高速公路項目,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代理甲方融資,並提供期間內的相關融資顧問服務。甲、乙雙方經過協商一致,就合作達成以下一致條款:  

一、名詞解釋  

1、本合同中乙方代理甲方融資顧問的含義是指:乙方為或代理甲方或其下屬公司或其關聯公司,就建設內蒙古至興和運煤高速公路項目安排融資商,即資金出借人、投資合作建設方、該項目開發公司股權受讓方、直接出讓該項目資產的受讓方等。在上述各情況下,由於乙方的顧問行為,致使相應資金進入甲方的賬户,乙方的代理行為即為完成,甲方就應按本合同的規定向乙方支付約定的融資顧問費。  

2、本合同中融資商是指資金出借人、投資合作建設方、該項目開發公司股權受讓方、直接出讓該項目資產的受讓方等。  

二、委託事項  

1、甲方委託乙方為甲方公司建設的項目籌劃、組織、協調、操作、辦理、安排融資,以滿足甲方建設內蒙古至興和運煤高速公路項目的資金需求;  

2、甲方委託乙方完成融資額度為人民幣118億元(大寫:壹佰壹拾捌億元),實際融資金額根據甲方與出資方簽訂的貸款協議為準。  

三、甲方所確認的初步貸款條款  

1、合作期限為________年;  

2、融資擔保品:新建項目及項目經營收費權(或銀行紅利單);  

3、資金使用方式:固定回報;________年建設期不回報,第________年開始回報,年回報率13%,合計回報________年,到期不還本。  

4、融資條件最後以甲方與出資方簽訂的貸款協議為準  

四、甲方責任  

1、甲方向乙方提供上述項目融資所需的全套項目文件資料,甲方對上述項目文件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完整性、有效性承擔全部的經濟和法律責任。  

2、代理期滿時,若乙方未安排融資商或乙方安排的融資商和甲方不能達成合作意向,甲方可書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但是,乙方安排的融資商和甲方就上述項目或相關項目合作成功;或者,在合同解除後兩年內,只要系乙方向甲方安排過的融資商和甲方就本項目或相關項目合作成功,甲方均應按本合同第六條的規定向乙方支付融資顧問費,本合同的解除,並不影響乙方主張此權利。  

3、甲方在沒有乙方直接參與的情況下,私自與乙方安排的融資商合作,甲方也應按本合同第六條的規定向乙方支付融資顧問費。  

4、甲方在融資過程中應及時與乙方就融資事宜進行溝通,否則由此產生不良後果由甲方承擔。  

5、甲方必須承擔乙方陪同甲方與出資人洽談融資業務所合理支付的工雜費用,包括交通、食宿費等。  

五、乙方責任  

1、乙方應為上述項目融資安排融資商,在簽定本合同之日起3個月為委託代理期。在委託代理顧問期間,甲方自行尋找的融資商,不屬於本合同範圍,但甲方應及時書面通知乙方。  

2、與實現融資相關的所有材料、文件和審批手續,均由甲方遞交乙方,由乙方負責收集、整理、彙編、包裝、初審、分析、報批,需要由甲方補充提供的,乙方應及時告知甲方,並要求甲方提供。  

3、融資前期乙方代理顧問行為(包括資料的收集、整理、彙編、包裝、審查、分析、申報、協調、差旅費等)發生的費用由乙方自理。  

4、乙方應參與上述項目融資的全程活動,包括但不限於信息溝通、簽署項目意見書、項目考察、項目談判、簽訂融資合同等。乙方的上述行為是輔助性的。項目融資的成功全賴於甲方項目團隊的素質及與融資商的誠信協商和項目本身。  

5、乙方對知悉甲方的一切商業機密有保密的責任。  

6、乙方在整個融資代理過程中遵守國家法律法規。  

六、融資顧問費的支付  甲方在資金到達甲方賬户當日,即應通過銀行劃帳(或按乙方指定的其他方式)向乙方支付融資顧問費,融資顧問費金額為實際融資額的2%。若資金是分期到帳的,則融資顧問費也相應分期支付。  

七、違約責任  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應當共同遵守;若違反本合同,由此產生的一切損失由違約方承擔,並依照國家法律和合同規定追究違約方相應的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八、爭議解決  本合同實施過程中發生爭議的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時,雙方同意在____市法院提請訴訟。  

九、合同生效及其他  本合同一式四份,簽字或蓋章有效。甲、乙雙方各執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不可撤消的融資顧問費支付承諾書》等作為本合同配套附件具同等法律效力。  

十、隨着本合同的生效,甲、乙雙方在本合同生效日之前所簽署的所有合同相應終止。  十

一、簽章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授權代表(簽字):授權代表(簽字):代理合同 篇10  甲方:_________(委託方)  乙方:_________(受託方)  甲方因經營管理需要,委託乙方代理財務記帳及綜合類涉税事項。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一、服務內容、費用、支付方式:  

(1)乙方在合同期限內,為甲方提供財務代理。乙方委派_________同志為甲方服務。  

(2)甲方應向乙方支付服務費共計為人民幣_________元月,服務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至________年____月,服務費共計人民幣_________元,甲方應在合同簽署之日起一週內將服務費付清。  

二、甲方的責任和義務:  

(1)建立和健全企業管理制度,依法經營,保證資產的安全完整,保證原始憑證的真實、合法、準確和完整;  

(2)安排專人負責現金和銀行存款的收付,保管好所有往來單據,並定期與乙方提供的帳面數相核對;  

(3)及時為乙方提供會計核算所需的全部原始資料和其它有關資料,並對資料的真實性和完整性負責;  

(4)做好會計憑證傳遞過程中的登記和保管工作;  

(5)按本合同規定及時足額地支付代理記賬費用;  

(6)為乙方派出的代理記賬人員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和合作。  

三、乙方的責任和義務: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税收徵收管理法》及其《實施細則》以及國家税務總局頒發的《税務代理試行辦法》及有關規定開展代理記賬和辦理涉税業務;  

(2)根據甲方的經營特點和管理需要,設計相應的財務會計核算制度;  

(3)設計會計憑證傳遞程序,做好憑證簽收工作,指導甲方妥善保管會計案,並在合同終止時辦理會計工作交接手續;  

(4)按有關規定審核甲方提供的原始憑證,填制記賬憑證,登記會計賬冊,及時編制會計報表;  

(5)解釋説明甲方提出的有關會計處理、會計法規和財税政策等的原則問題;  

(6)對甲方提供的不實原始憑證或授意做出的不當會計處理,有權予以拒絕並保留向有關部門反映的權利;  

(7)對工作中涉及的甲方商業機密和會計資料嚴格保密。  

四、違約責任:  

(1)任何一方如有違反本合同的規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則按《民法典》的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2)甲方若因為乙方服務質量原因要求提前終止合同,經乙方確認並同意終止合同後,乙方將剩餘服務費用退還甲方。若甲方無故終止合同,乙方視其違約,不退還剩餘服務費用。  

(3)由於甲方未能及時提供代理記賬所需的核算資料和工作條件,致使乙方不能按時履行合同的,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4)由於乙方原因,未能按時完成會計核算或會計核算不實,涉税文件處理不當,造成一定後果的,乙方必須及時糾正並承擔相應的連帶責任。  

(5)乙方對上述責任事項享有最終的説明解釋權。  

五、本合同一式二份,自雙方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訴訟委託代理協議 篇14

刑事委託代理合同

福謙刑(20xx) 號

甲方:

乙方:貴州福謙律師事務所

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就因涉嫌請乙方擔任 階段的律師,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之規定,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1、甲、乙方簽訂本合同,乙方指派律師擔任的律師,委託期限至 終結止。

2、經雙方協商,甲方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元,交通費元。

3、乙方為辦理甲方委託事項所發生或可能發生的必要的全部辦案費用,包括但不限於交通、通訊、複印、打字等費用,由甲方另行支付。

4、甲方義務:

(1)客觀、真實、全面向乙方律師介紹案情,為乙方律師辦理案件提供力所能及的幫助,提供與委託事項有關的全部證據、文件及其他事實材料,並對證據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若甲方隱瞞事實,隱瞞、偽造證據的,導致的一切後果由甲方自行承擔。

(2)按期、足額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及其他費用。

(3)不得利用乙方提供的法律服務從事非法活動。

5、乙方義務:

(1)乙方律師接受委託後,根據法律規定及辦案機關的安排,積極履行甲方委託的法律事務(如案件未進入某階段即已終結,甲方不能以乙方未提供該階段服務為由要求降低律師費及其他費用)。

(2)乙方應對履行本合同所知悉的商業祕密或個人隱私承擔保密義務。

(3)乙方律師應及時向甲方通報委託法律事務的辦理情況。

(4)經甲方同意,乙方可以更換已指派的律師。

6、如甲方無正當理由要求終止本合同的,律師代理費及其他費用不予退還;如果乙方無正當理由終止本合同的,律師代理費及其他費用全額退還乙方。

7、本合同已由乙方向甲方充分説明並經雙方充分協商,甲方不存在異議。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的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貴陽仲裁委員會仲裁。

8、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乙方律師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需變更,雙方另行簽訂書面補充協議。

甲方: 乙方:貴州福謙律師事務所 電話: 電話:

訴訟委託代理協議 篇15

發包人(全稱):

承包人(全稱):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催化料車間4號庫

工程地點:皇馬工業園一區

工程內容:土建及鋼結構、不包括地坪、水電

羣體工程應附承包人承攬工程項目一覽表(附件1)

工程立項批准文號:_______

資金來源:自籌

二、工程承包範圍

承包範圍:包工包料

三、合同工期

開工日期:20xx年11月1日

竣工日期:20xx年4月30日

合同工期總日曆天數180天。

四、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標準:合格

五、合同價款

金額(大寫):壹佰零柒零伍拾肆元(人民幣)$:1070054元

六、組成合同的文件

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協議書

2.中標通知書

3.投標書及其附件

4.本合同專用條款

5.本合同通用條款

6.標準、規範及有關技術文件

7.圖紙

8.工程量清單

9.工程報價單或預算書

雙方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文件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七、本協議書中有關詞語含義與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條款》中分別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八、承包人向發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進行施工、竣工並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九、發包人向承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價款及其他應當支付的款項。

十、合同生效

合同訂立時間:20xx年10月26日

合同訂立地點:新隆市場C區58號

本合同雙方約定:鑑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年 月日

年 月 日

訴訟委託代理協議 篇16

甲方(委託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理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茲經雙方協議,甲方委託乙方代理其房屋出租事宜。

第一條 房屋位置

甲方將座落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計面積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委託乙方代理。

第二條 代理期

1.代理期為_________________,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其中免租期為________(天),代理期滿乙方可再續租_______月。

2.代理期滿,甲方有權收回房屋,乙方應如期交還。乙方如要求續簽本合同,需在本合同期滿前一個月向甲方提供書面申請,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續約權。

第三條 代理房屋租金

1.甲乙雙方協商,乙方代理甲方房屋,每月租金為(人民幣)____________,一年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

2.代理房屋租金按_________繳納。

3.甲方收取租金,可選擇(a.到乙方公司所在地領取,b.乙方送往甲方指定地點,c.乙方匯入甲方指定賬户,d.或其他方式)

第四條 其它費用

1.在租賃期內,如房屋所在地進行公共設施改造如:小區建設,電力增容,寬帶入户等所需交納的相關費用由甲方負擔。

2.在租賃期內,房屋內所發生的水、電、煤氣、有線收視及電話費由乙方客户承擔,物業及供暖費用由甲方負擔。

第五條 委託方和代理方的權利及義務

1.在代理期間,甲方不得無故收回房屋,如甲方中途要求收回房屋,乙方可以拒絕。

2.甲方提供:①產權證明②户口本③業主身份證(如代辦需有代辦人身份證)④其它必備相關證明;乙方出示:①經紀機構資質證書②營業執照。

3.雙方保證所提供的證件的真實性,如由於甲方向乙方提交的出租材料不全或不實,而導致客户無法正常居住(乙方遭受損失的),甲方負責向乙方賠償,乙方並有權終止合同;如因乙方提供虛假證件而造成的損失,由乙方向甲方賠償,甲方並有權終止合同。

4.甲方在交房時,有義務對房內設施進行檢查修繕,保證電器正常使用,乙方積極配合。

5.在代理期間,乙方應及時安排客户看房,保證客户合法守法。

6.在代理期間,房屋租户如有更換,乙方負責房內各項費用結算及清點檢查修繕屋內傢俱電器等設施,並免費為甲方尋找下撥客户

7.代理期間,房屋因自然損壞,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修繕。

8.代理期滿,乙方交房時,結清房內各項費用及清點傢俱電器等設施。

9.甲方不得與乙方所介紹承租人以任何理由私下成交,否則視為違約,如違約應賠償三個月租金作為違約金。

10.甲方不得單方解除合同,如有特殊原因,需提前一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以便乙方安排客户,並支付一個月房租作為賠償。

第六條 其它

1.房屋如因不可抗拒力及不能預想之因素導致損毀或造成損失,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2.房屋因市政建設需要拆除或改造,使甲乙雙方造成損失,互不承擔責任。

3.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附補充協議。

4.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合同文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任何一方不得單方面修改或取消本合同。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訴訟委託代理協議 篇17

甲方:________乙方:________

為促進經濟發展,甲、乙雙方在相互信任的基礎上,本着公平、互利、誠實、自願的原則,經友好協商,一致同意就乙方代理甲方的工商執照的業務簽訂協議如下:

一、委託目的和要求

二、雙方的責任

(一)乙方責任

1.乙方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商投資企業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工商登記管理條例》等的要求,對甲方提供的相關資料,實施必要的代理程序,按照約定的時間完成代理業務。

2.乙方對在執業過程中知悉的商業祕密負有保密責任(除法律另有規定者外)。

3.在甲方提供的真實、合法的資料基礎上,乙方業務代理工作引起的一切經濟和法律責任,全部由乙方負責。

(二)甲方責任

1.甲方應對乙方開展代理工作給予充分的合作,提供必要的條件,並按乙方的要求,提供代理所需的相關資料,並按照本協議書約定金額及時足額支付代理費用。

2.甲方按規定就所提供資料承擔全部責任,乙方的代理責任不能替代、減輕或免除甲方的責任。但因乙方原因對甲方造成的損失,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三、特別約定事項

四、業務收費:經甲乙雙方商定,本項代理費用為人民幣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元人民幣)。付款方式為:

五、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應認真按照本協議的約定及有關法律規定履行自己的權利和義務。甲、乙雙方應認真按照本協議約定及有關法律規定履行本協議相關義務或履行義務不符合本協議約定的,另一方有權拒絕或終止履行本協議,並追究違約責任;違約一方應當承擔他方為實現債權而產生的一切費用和相關財產損失的賠償責任。

2.協議雙方應嚴格履行對本協議具體內容的保密責任,未經雙方同意,不得隨意向兩方以外透露本協議有關條款。

3.本協議合作期屆滿,合作關係終止,但不影響本協議中約定的有關責任以及雙方未盡的權利與義務的效力和相應的追償權。

4.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5.本協議履行過程中發生的一切爭議、糾紛,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在協商無效時,提交成都仲裁委員會仲裁。  如在代理過程中出現不可預見的情況,影響代理工作如期完成的,需通過雙方協商變更約定事項。

六、本約定書經雙方加蓋公章後生效,約定事項全部完成後失效。

甲方:________(簽章) 乙方:________(簽章)

法定代表:_______法定代表: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訴訟委託代理協議 篇18

委託人(下稱甲方):

身份證號:

受委託人(下稱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代理法律事務達成一致意見,特訂立下列條款,共同遵行。

第一條 委託代理事項

甲方委託乙方代理甲方與 糾紛一案的有關法律事務,具體事項如下:

1、乙方指定 律師負責代理上述糾紛的 (從一審、二審訴訟程序或其它法律事務中選擇)

2、甲方委託乙方代理權限: (即一般授權或特別授權),授權具體內容及期限另見授權委託書,在乙方代理過程中出現案情變化或甲方的變化,甲方要求改變委託授權內容的,雙方另行簽訂新的授權委託書。

3、為儘可能詳盡周全的完成委託事務,甲方同意 律師指定其它律師或助理協助其辦理相關法律事務,包括法律文書的起草、調查取證、與法院溝通聯繫等,也同意該助理協助律師一起出庭代理。

4、由於婚姻家庭案件的可調解性,乙方律師可根據情況在訴訟前或訴訟中進行調解,乙方律師可代理委託人參與談判調解工作(包括訴前調解,訴訟中庭上調解及庭外調解,但此調解工作是指一般性調解,不包括反覆調解、長期調解、專項調解),若經調解後雙方訴訟終結(包括當事人雙方達成訴前調解、原告撤訴、委託人單方撤銷委託、訴訟中達成調解、一方被判駁或裁駁的情形),均視為乙方律師完成本協議委託代理事務,本代理協議自行終止,本協議第二條所約定的律師代理費乙方不退還。

5、由於婚姻家庭案件的多變性,甲乙雙方一致認可,無論本次訴訟是否經歷開庭或開庭幾次,在甲方委託乙方之後,若發生原告撤訴情形或當事人雙方和解情況,導致本次訴訟終結的,由於乙方律師在接受委託後已付出勞務工作,也視同乙方律師完成代理事務,原代理協議自行終止,本協議第二條所約定的律師代理費乙方原則上不退還。

6、在甲方委託乙方後,乙方需勤勉盡責按工作規則完成工作,甲方亦需認可接受乙方的工作規則:

(1)乙方律師與甲方每次面談案情時應作書面筆錄,用於記錄與案件代理有關事項,甲方認可該筆錄內容作為甲方對案情陳述及訴訟意見表達的補充資料,若在筆錄中涉及到對委託代理事項有所變更的,在雙方未簽定補充代理協議情況下,就以甲方簽字確認的筆錄內容為準,此時筆錄可視為委託代理協議書的補充或變更。否則將以另行簽定的補充代理協議內容為準。

(2)為規範承辦律師為委託人提供認真全面的服務,承辦律師在代理過程中可以記錄書面的《法律服務工作記錄》,由委託人簽字確認。

7、甲方同意以本協議抬頭處所填寫的郵箱地址為雙方溝通所有文書的指定郵箱。同時甲方指定以下地點為乙方律師與其聯繫、郵寄或快遞法律文書及其它資料的收件地址:

第二條 律師服務費、其他費用及付款方式

1、乙方律師服務費的收取標準是考慮以下因素綜合確定:

(1)法律事務代理期限的長短及律師耗費的工作時間。

(2)法律事務的難易程度、複雜程度及工作量的大小。

(3)委託人的經濟能力

(4)律師可能承擔的風險和責任。

(5)律師的社會信譽和工作水平、專業水準及知名度等。

(6)完成代理事務所在的區域,比如是本市還是外地,代理律師付出的時間成本、執業風險等。

(7)代理本項事務所需律師及律師助理的人數。

(8)涉及到財產關係的,考慮訴訟標的額的大小。

2、根據《 市律師服務收費管理辦法》及《 市 律師事務所法律服務收費辦法》等,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案律師的代理費,確定為人民幣 元。

3、 付款時間及支付方式:

(1)一次性付清,甲方應在 ,向乙方支付全額代理費人民幣 元;

(2)分期支付:

例1:

(1)根據甲方陳述,需要處理的夫妻共同財產為房屋一處( 省 市 路 號根據該財產標的,乙方收取本案基礎代理費人民幣 元,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三日內,向乙方支付完畢;),

(2)由於甲方與 的其它夫妻共同財產情況不明,對其它財產,採用如下收費辦法:

即如在訴訟過程中,發現除上述房屋外,甲方與 仍有其它夫妻共同財產,經法院依法判決或調解,該部分財產按甲方實際分得的財產總標的'的10%收取律師代理費,具體給付方式為:

a、其中4%在甲方領取判決書或調解書後五日內交納;

b、另6%在甲方實際獲得財產之日起五日內交納,即每實際獲得一筆財產,按本次實際財產價值的6%交納代理費,直至全部交納完畢。

例2:

(1)甲方應於簽訂本合同之日交納代理費人民幣 元。

(2)剩餘代理費人民幣 元應在簽訂本合同之日起兩個月內交納,如本案在兩個月之內結案,該剩餘代理費應在結案後三日內交納。

例3:

(1)簽訂本合同之日起2日內,甲方先交納基礎代理費人民幣 元,由乙方律師開始為其進行訴前調解談判;

(2)如調解成功,雙方達成一致的離婚協議,乙方可指導甲方到民政機構辦理協議離婚登記,或到法院辦理無爭議離婚訴訟,出具民事調解書。甲方應在取得離婚證或民事調解書後2日內交納剩餘代理費人民幣 元;

(3)如在訴前甲方與男方未能達成離婚協議,本案轉為有爭議訴訟離婚,乙方律師繼續代理有爭議訴訟離婚的本次起訴一審程序,甲方應在立案後2日內交納剩餘代理費人民幣 元;

(4)如第一次起訴法院判決不準離婚,甲方同意不上訴,等六個月後第二次起訴離婚,乙方可繼續代理第二次起訴離婚的一審程序,代理費為人民幣 元,於起訴前交納。

4、 其他特別規定:

(1)如乙方律師存在私下收費(即甲方未將費用支付給乙方律師事務所)或在本合同之外收取費用,甲方可以向乙方律師事務所投訴或舉報。

(2)如甲方委託他人墊付律師代理服務費的,甲方需向乙方出具第三人同意墊付費用的書面聲明,但正式發票中付款人仍開在甲方名下。

(3)在甲方委託乙方時,乙方律師服務費的報價是建立在委託人單方陳述的財產及債權債務的基本情況之上,但若委託後乙方發現甲方未對財產情況作如實告知,或訴訟中因其它原因增加訴訟標的,或調查後發現訴訟標的遠大於甲方陳述的,由此會導致乙方律師工作量的增加,此時乙方有權向甲方追加律師費。

5、本市城區交通費:

若乙方承辦甲方委託事務需要到異地(包括本市郊區)辦案的,乙方指定律師及其助理的差旅費、住宿費均由甲方負擔。乙方律師結案時應與甲方結算完畢,並交付相關票據。

6、説明:上述代理費的法律服務工作量是指正常訴訟程序,不包括在案件過程中發生的複雜談判調解工作,不包括管轄異議程序代理、反訴代理等其它非常規法律程序,在代理甲方案件過程中若發生上述程序,或因為案件的進展發生的其它意外法律服務事項,乙方有權要求增加法律服務費用,屆時由雙方另行協商協商。

7、在乙方代理該案過程中,若甲方單方撤消或終止委託,乙方無過錯的,乙方已收取的代理費不予退還,本協議自行終止。若甲方變更委託代理事項內容的,乙方有權決定是否繼續接受委託,或終止本合同。並由雙方另行協商法律服務內容及收費標準,對原代理協議進行變更和補充。

8、乙方辦理本案法律事務若發生其它費用如訴訟費、查詢調檔費、鑑定費、公證費、公告費、翻譯費、評估費、郵遞費等費用,此類費用均由第三方收取,應由甲方承擔,一般情形下采取甲方自己直接支付,緊急情形下或在甲方不便支付相關費用時,乙方可授權乙方承辦律師代為支付,費用發生後再向甲方憑票報銷。

9、在乙方從事甲方委託事務過程中,遇到該案任何一方撤訴、雙方達成和解(包括庭下和解和庭上和解)、法院裁定駁回起訴、法院判決駁回訴訟請求、甲方庭審缺席、一方當事人下落不明或死亡導致案件終止審理的,本協議自行終止,同樣視為律師已完成協議委託事務,乙方無過錯時,已收取律師代理費用不再退還。

第三條 甲方的義務

1、甲方應如實提供與案件有關的資料信息、如實陳述與案件有關的情況;

2、如與案件相關的情況和事實發生變化,應及時告知乙方律師;

3、如甲方變更聯繫方式,應及時通知乙方律師;

4、按照本協議約定支付律師費和其他費用;若甲方不按照合同約定,未按時足額支付律師費和其它費用的,乙方有權停止代理工作,超過合同約定付款時間逾10天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5、無論何種情況,甲方向乙方律師提出的要求均不得違反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的規定。乙方在代理過程中發現甲方利用違法手段調查取證等事項的,乙方有權制止並停止代理本合同事項。

6、甲方因患病或在國外不能親自辦理委託事宜的,可委託親友代為簽訂本協議,代為陳述案情,但甲方應當出具書面授權委託書。

7、在辦理甲方委託的法律事務過程中,甲方對授權範圍或對委託事務有所變更的,應及時向乙方提交書面變更説明。否則視為甲方自行改變委託事項或撤銷委託。

8、在乙方律師正常代理過程中,甲方要求乙方律師暫緩立案或暫緩處理其它代理事項的,應出具書面聲明,並在談話筆錄中籤字説明。

9、委託事項違法,委託人利用律師提供的法律服務從事違法活動或者委託人故意隱瞞與案件有關的重要事實的,律師有權拒絕繼續代理。

第四條 乙方的義務

1、乙方律師必須遵守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

2、乙方應當勤勉盡責,維護甲方的合法利益;

3、乙方應當及時向甲方報告有關案件的進展情況,並對所提供的法律服務作書面記錄;

4、乙方無權超越甲方授權範圍從事委託事項。如確有需要,應當由甲方另行給予明確的授權;

5、若無意外情況,乙方就本協議約定的律師費和其他費用以外,無權要求甲方支付任何其他款項。

6、乙方代理律師應當保護委託人的合法隱私權及相關商業祕密;對於甲方的相關信息及與案件有關的資料、文件應當保守祕密,若非因辦理本案件的需要,在未徵得甲方同意的情況下,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

7、乙方律師不得與訴訟案件對方串通,侵害委託人權益。

8、由於乙方律師的過錯導致甲方產生損失的,甲方有權撤銷委託,乙方應將已收取的律師費在扣除已完成工作量服務費後的餘額退還給甲方,造成其它損失的還應當給予委託人賠償。

9、乙方代理律師不得在同一法律業務中代理有利益衝突的雙方或多方當事人。

第五條 禁止條款

禁止乙方律師為承攬業務向甲方作出不切實際的承諾或保證,建立委託代理關係的前提是誠信。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代理方案、分析意見和推斷均不可理解為乙方律師就案件作出了成功或勝訴的保證。

禁止受託方律師私下收取代理費,律師在本合同之外收取費用的,委託方可以向受託方律師事務所舉報。

第六條 協議的完整性

1、本協議將取代本協議簽訂之前雙方曾經作出的關於本案的口頭或書面的約定。

2、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需要簽訂補充協議的,補充協議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3、因特殊情況甲方不能與乙方面談辦理協議委託事項的(比如委託人在國外),可通過傳真、電子郵件等方式確認,簽訂本協議,明確雙方權利義務,電子版本協議或傳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七條 爭議的解決

甲方與乙方之間就本協議的履行發生的任何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均提請 仲裁委員會按照其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八條 附則

1、本協議一式二份,協議各方各執一份。各份協議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協議經各方簽署後生效。

簽署時間:__年_月__日

甲方(簽字):

聯繫人:

聯繫方式:

地址:

乙方(蓋章):

聯繫人:

聯繫方式:

地址:

訴訟委託代理協議 篇19

委託人:_________集團有限公司(下簡稱甲方)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託人: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下簡稱乙方)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為處理債權轉股權(下簡稱債轉股)事宜,特委託乙方擔任專項法律顧問,並代為辦理該項工作中的有關法律事務。為此,雙方特議定下列條款共同遵照執行:

一、乙方受甲方委託,指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三位律師組成工作小組,完成甲方委託的法律事務。

二、乙方將向甲方提供如下法律服務:

1.協助______資產管理公司和甲方共同擬定債轉股方案;

2.擬定債轉股協議草案以及正式協議;

3.根據項目進展需要參加各類中介機構協調會;

4.就債轉股方案對甲方進行必要的盡職調查;

5.就債轉股協議中約定的各項擔保事宜提供法律意見並指導(或代為)辦理根據債轉股協議所設立新公司的工商登記手續;

6.起草債轉股協議洽談及履行過程中所需的各類法律文件;

7.向______資產管理公司和甲方提供本項目涉及的其他法律服務。

三、乙方律師應本着實事求是、誠實信用和對甲方負責的精神認真對有關事項進行審核。

四、甲方應全面、真實地向乙方律師提供有關文件資料;乙方律師應對甲方提供的全部材料及事實説明進行法律方面的盡職審查。

五、乙方承諾按照甲方所要求的期限完成本協議所約定的法律事務,並嚴格保守在提供本民法典律服務過程中所接觸或瞭解到的甲方的商業祕密。

六、雙方確認,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的提供本民法典律服務的律師費為人民幣______萬元,分兩期支付:首期律師費人民幣______萬元雙方簽署本合同後____日內支付;其餘律師費人民幣______萬元於新公司領取營業執照後____日內支付。

七、如乙方單方面終止合同,所收律師費應退還給甲方;如甲方單方面終止合同,乙方收取的律師費將不退還。

八、甲方應為乙方辦理相關法律業務提供便利,並應承擔乙 方因辦理本協議項下業務所發生的差旅及通訊費用,該費用應由乙方在______元人民幣以內向甲方實報實銷。

九、本合同自雙方蓋章或雙方授權代表簽字之日起生效。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友好書面協商確定。

一、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集團有限公司(蓋章)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律師事務所(蓋章)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銀行賬號:________________

開户單位: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

開户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銀行

訴訟委託代理協議 篇20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編碼:

電話:

郵箱: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編碼:

電話:

郵箱:

雙方經協商一致就委託事務達成如下協議:

一、委託事項

甲方授權乙方辦理有關購買________________的各項事宜。

二、委託授權範圍(委託權限)

1、購買清單:

序號

物品名稱

規格

品牌

數量

備註

2、總購入價應掌握在人民幣________萬元________之間。

3、所購須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不得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委託報酬

1、乙方如按合同約定圓滿完成委託事宜,甲方給付報酬人民幣________元。

2、如果在委託期限內未能完成全部委託事宜,則按________元/件計算,作為報酬。

3、如果在委託期限內未能購買到任何委託事項,則僅給付勞務費________元人民幣。

四、完成委託事項所需費用

根據實際必需之要求,受託方完成委託事項所必需的費用憑有效支出憑證由委託方予以報銷,但是最高數額限定在人民幣__________元之內,超過的費用部分由受託方自己負擔。

五、各項費用的支付方式和期限

1、委託酬金在受託方完成委託事宜後________日內一次支付。

2、其他完成委託之必要費用先由受託方墊付,每星期五結算一次所有費用往來均通過銀行結算。

六、委託授權期限

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七、當事人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1、委託方在合同生效之後,對受託方在授權範圍內的活動可以提出合理的建議和意見,但不得任意干涉,雙方遇有問題可以隨時研究協商。

2、受託方應認真負責行使委託方授予的權利,不得弄虛作假,不得與第三方惡意通謀,欺騙委託方。

八、違約責任

1、若一方違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按國家有關法規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2、由於不可抗力(自然災害、軍事行動、政府法令、電訊部門故障及檢修信道中斷造成無法查詢等)致使本協議規定的義務不能履行的,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

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1、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

2、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提交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委員會_____。

十、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甲乙雙方各持對方簽字合同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訴訟委託代理協議 篇21

委託人: 性別: 年齡:xx歲 身份證號: 現住址: 郵編: 電話:

受委託人: 性別: 年齡:xx歲 身份證號: 現住址: 郵編: 電話:

現委託上列受委託人在我與廣州利合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因亞運城x村座房合同糾紛一案中作為我的委託訴訟代理人。代理人的代理權限為:

1. 代為申請回避,提出管轄權異議,申請複議,陳述案情,提供證據,進行質證和辯論等。

2. 代為提起上訴、調查取證、答辯、出庭應訴、庭外和解,代為提出、變更;放棄、承認訴訟請求和調解、和解; 提出反訴。

3. 代為行使案件在執行過程中的一切權利,代為向法院提起執行程序及相關工作,代為收轉被執行標的'。

委託人:( )

簽字 20xx年xx月 xx日

訴訟委託代理協議 篇22

一、總則

(一)為了規範國家開發銀行(下稱甲方)和中國建設銀行(下稱乙方)的委託代理行為,提高委託代理業務質量,更好地為國家重點建設服務,經雙方協商制定本協議。

(二)甲、乙雙方在委託代理工作中應遵守國家法規、法規和有關金融政策,遵循相互支持、密切合作和平等互利的原則。

(三)對於涉及兩行全局性委代工作安排,應由兩行協商或聯合發文。

(四)本協議適用於本協議生效後發生的委託代理項目管理。

二、甲方委託乙方代理業務範圍

(一)監督甲方委託項目借款合同(或臨時借款協議)的執行。

(二)監督甲方貸款資金的使用。

(三)辦理甲方貸款資金結算和會計核算。

(四)協助甲方做好貸款本息回收工作。

(五)辦理甲乙雙方商定的其他委託代理業務。

三、甲方的責任和權利

(一)向乙方提供年度貸款計劃、借款合同副本及有關資料。

(二)在借款合同、貸款計劃、貸款利率、貸款期限等情況發生變化時,應及時書面通知乙方。

(三)在借款合同中明確乙方代表甲方對借款人實施監督管理的責任、權力以及借款人應向乙方提供的資料。

(四)按期向乙方支付代理業務手續費。

(五)對乙方代理業務情況進行檢查、監督、考核。

四、乙方的責任和權利

(一)根據代理業務需要,確定相應的機構和人員負責代理業務。

(二)辦理甲方貸款資金的結算和核算業務。

(三)對代理貸款實施全過程的監督管理。

(四)協助甲方做好貸款本息的回收工作。

(五)向甲方提供有關代理業務信息。

(六)按期向甲方收取代理業務手續費。

五、貸款發放

(一)甲方為借款人開立貸款賬户、存款賬户,發放貸款。

(二)甲方應將年度貸款計劃、分批下達的貸款指標等文件等資料及時抄送乙方,借款合同副本由甲方直接分送乙方省級分行和乙方經辦行。

(三)甲方將貸款資金直接匯入借款人在乙方經辦行開立的專項存款户。乙方經辦行應在收到資金的當日(特殊情況下不超過次日)按“代理貸款業務核算辦法”進行賬務處理。

六、貸款管理

(一)乙方根據甲方的書面委託參與貸款項目的下列工作:

1.項目主體工程的設計、施工和設備採購的招標;

2.項目概算調整的審查;

3.項目工程造價的編審;

4.項目竣工驗收和決算的編審;

5.書面委託的其他工作。

(二)為便於乙方經辦行對甲方委託貸款和貸款項目進行有效的監督和管理,甲方應規定借款人及時向乙方經辦行提供以下有關資料:

1.已批准的項目建議書、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項目初步設計文件及施工圖預算;

2.年度工程建設進度計劃;

3.年度貸款資金使用計劃,其中大中型項目年度貸款資金使用計劃須經甲方認可;

4.設備材料採購合同副本;

5.有關統計和會計報表。

(三)乙方經辦行根據借款合同和有權部門批准的項目初步設計、年度資金配置計劃、年度貸款資金使用計劃、有關商務合同和建設進度加強對貸款使用的監督管理。

當以下情況發生時,乙方經辦行有權採取停止借款人貸款使用或其他有效措施,並立即報上級行和甲方:

1.超計劃、超標準、挪用貸款等;

2.借款人名稱或其法定代表人變更,以及借款人體制發生重大變化的(甲方通知乙方經辦行的除外)。

(四)對於有多項建設資金來源的項目,乙方經辦行應督促借款人落實資金來源,促使其他資金與甲方貸款資金同步到位。

(五)乙方經辦行應協助甲方催報和審核借款人報送的“國家開發銀行貸款項目統計報表”。

(六)乙方經辦行應建立健全建設項目檔案,設立項目管理台賬,系統完整地反映項目建設和生產情況。

(七)乙方經辦行在其代理的項目建成投產後,根據甲方的書面委託協助甲方做好項目的後評價工作。

(八)項目建成投產後,在借款人尚未還清甲方貸款本息前,乙方經辦行應掌握借款人歸還甲方貸款的能力,及時向甲方反映情況並採取相應措施。積極跟蹤瞭解借款人的生產經營情況和財務狀況,督促借款人組織資金按時歸還甲方貸款本息。

七、貸款回收

(一)甲方在貸款到期前3個月,向乙方經辦行抄送催收貸款通知書。

(二)乙方經辦行應督促借款人籌措還款資金,並於貸款本息到期前20日填制“代理國家開發銀行到期貸款還款資金落實情況表”(附表)報甲方信貸局。對借款人還款確有困難的,乙方經辦行應將情況書面反饋甲方信貸局。

(三)乙方經辦行應按照借款合同按時計收甲方貸款本息,對甲方到期貸款本息,有權按甲方與借款人的合同約定從借款人的賬户中劃收,並於當日(特殊情況不超過次日)上劃甲方。

(四)未經甲方同意,乙方經辦行不得從甲方匯給借款人的貸款資金和借款人歸還甲方的資金中扣收其自營貸款本息。

八、會計核算

(一)甲方和乙方分別對貸款進行會計核算。

(二)貸款計息由甲方和乙方分別計算,並核對一致。甲方發放貸款日為貸款起息日期,借款人還款日為貸款止息日期。

(三)乙方經辦行表外會計科目與項目管理台賬的相關數據要銜接一致,並按規定向甲方反饋有關信息,做好與甲方的對賬工作。

(四)甲方發放貸款和直接收息後應將有關會計信息傳送給乙方經辦行,乙方經辦行收取借款人本息後,應於當日將有關會計信息傳送給甲方。

(五)甲方需傳遞給借款人的信息或會計憑證由乙方經辦行負責辦理轉知手續。

(六)乙方代理甲方委託貸款業務的核算辦法由乙方另行制定,經甲方同意後執行。

九、代理業務報告

(一)乙方代理大中型貸款項目的經辦行每季度終了後20日內向甲方相關信貸局報送該季度的“項目專户報告”。

報告內容:項目建設進度、資金總體到位和需求、投資計劃完成情況、生產經營情況、償還貸款本息情況等。

(二)乙方省分行每季度終了20日內向甲方相關信貸局報送該季度代理國家開發銀行貸款本息回收情況。

內容包括:代理貸款本息回收的情況、措施及建議。

(三)乙方總行每年3月20日前向甲方報送上年度的《代理業務情況總結》。

內容包括:代理業務基本情況、委託代理協議書的執行情況、委託代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及建議。

十、代理業務手續費

(一)本協議生效後發放的人民幣貸款,代理業務手續費原則上按下列公式計算:

代理業務手續費=本年代理貸款發放額×0.5‰+回收貸款本息額×1.5‰

外匯貸款項目代理業務手續費標準由雙方另行協商。

代理貸款發放額和回收貸款本息額以甲方記賬日期為準。

(二)本協議生效前發放的貸款,本息回收時不再支付手續費。

(三)代理業務手續費採取按年計算、分次支付的方法。每年11月預付,次年決算後清算。

(四)甲方將代理業務手續費支付給乙方總行。

十一、委託代理業務考核

甲方應對乙方代理業務管理、貸款本息回收上劃等情況進行檢查、監督、考核。

十二、違約責任

(一)甲方未按本協議的約定及時向乙方交付委託代理事項,所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

(二)甲方逾期未向乙方支付代理業務手續費,應按中國人民銀行規定向乙方支付滯納金。

(三)乙方經辦行在收到借款人歸還甲方貸款本息的當日(特殊情況下不超過次日)未上劃甲方的,應按中國人民銀行規定向甲方支付滯納金。

(四)乙方經辦行違反本協議,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甲方將視情況扣減代理業務手續費,同時乙方還應彌補甲方的損失。

(五)甲乙雙方對違約責任有分歧,不能協商解決時,按有關法律程序解決。

十三、附則

(一)每年3月,甲乙雙方相互提供年度委託代理情況。

(二)在遵守本協議的原則下,由甲方授權的信貸局與乙方授權的一級分行簽訂項目委託代理協議書。項目委託代理協議書標準文本,由甲乙雙方共同議定。

(三)本協議自1998年1月1日起執行,直至甲方委託乙方代理所有項目的債權債務清理完畢終止。

(四)自本協議生效起原協議同時廢止。

(五)在本協議履行過程中如一方提出修改或遇政策調整而影響本協議履行時,須經雙方協商一致並訂立書面修改協議。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或授權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簽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或授權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訴訟委託代理協議 篇23

XX市所民/經/行/非字第號

(甲方)因一案,現委託XX市第律師事務所(乙方)律師出庭代理/代理,經雙方充分協商,訂立合同如下: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律師為甲方第審代理人。

甲方委託乙方代理權限是:

二、律師必須根據事實和法律參加訴訟活動,認真負責地履行律師的職責,維護委託人的`合法權益。

三、根據國家《關於業務收費標準》的規定,甲方向乙方支付代理費元,標的費元。

四、乙方為本案調查、出庭所需差旅費,按國家規定標準全部由甲方負擔。甲方向乙方支付差旅費元。

五、甲方必須真實地向律師敍述案情,提供證據。在接受委託後,如發現甲方擔造事實,弄虛作假,乙方有權終止代理,依本合同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六、如乙方無故終止合同,代理費和標的費應全部退還甲方;如甲方無故終止合同,代理費和標的費不予退還。

七、如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條款需另行協議。

八、本合同經甲乙雙方或其代表人簽字(或蓋章)生效。

九、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簽訂之日起至本案終結止(判決、調解、案外和解、撤訴及調查結案)。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乙方:XX市律師事務所

住所:住所:

電話:電話:

年月日

訴訟委託代理協議 篇24

委託方:__________________

受託方: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方委託受託方實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項目。在合法、平等、自願的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規定,經雙方充分協商一致,就雙方合意達成條款如下:

一、受託事項

委託受託方實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項目。

二、委託方責任

1.提供受託方完成項目所必要的條件和環境。

2.提供項目進行中所必須的資料和信息。

3.按本合同約定的價款給受託方付款。

4.未經雙方協商一致,不得無故變更合同價款。

5.不得委託受託方從事違法的委託事項。

6.其他受託方應履行的義務。

三、受託方責任

1.在委託方統一管理下,負責委託項目的具體實施。

2.嚴格按照委託方的要求做好該項目的工作。

3.應按照合同約定方式和標準,交付項目實驗成果。

4.合同履行期間,不得違反合同約定,遵守項目履行時應遵守的相關法律、法規。

5.承擔合同價款取得的相關税費。

6.承擔本項目合同履行期間的設備材料及相關人員的人身傷害事故的全部法律責任。

7.其他應由受託方承擔的義務。

四、相關費用及付款方式

1、雙方約定本項目服務費用為__________________元,項目完成經委託方驗收合格後一次性付清。

五、違約責任

1.委託方應及時提供相應的條件和環境或項目所需資料、信息,由於委託方原因不能完成,委託方負責其後果。

2.如因受託方疏忽出現商業機密泄露問題,受託方應承擔其後果,並賠償委託方相應的經濟損失。

3.受託方應按照進度安排執行項目實施計劃,如果無故拖延或因能力不足無法完成的應承擔其後果,並賠償委託方經濟損失。

4.如果委託方不按合同約定方式付款,受託方有權解除合同。

5.如對項目完成質量發生爭議,應由雙方共同認可的第三方評判。

六、合同糾紛的解決方式

合同執行中如果發生爭議,雙方應首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雙方不能協商解決,由烏魯木齊沙依巴克區人民法院以訴訟方式解決。

七、其它

1.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期間,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合同。

2.如有未盡事宜,雙方本着誠實信用、公平友好的原則共同協商,以書面形式做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壹式_________份甲方執_________份,乙方執_________份,從正式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訴訟委託代理協議 篇25

一、委託代理範圍

1.□企業名稱核准

2.□申請設立登記

3.□企業變更登記

(1)□名稱變更

(2)□法定代表人變更

(3)□註冊資本(資金)變更

(4)□股東或股權變更

(5)□住所

(6)□經營範圍變更

4.□企業註銷登記

5.□企業改制

6.代理權限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雙方權利義務

1.甲方應保證提供真實、合法、有效的登記註冊材料,合同簽訂後,甲方預付定金_________元,甲方領取“受理通知單”時,一次付清全部代理費用。

2.乙方接受委託,在約定時間內,完成上述代理登記註冊事項,因登記材料或政策調整被核駁,需補交或及時修正,領取營業執照時限順延。

3.乙方的責任:

(1)維護甲方合法權益,保護甲方委託登記代理材料的完整性,予以保護知悉的商業祕密;

(2)乙方應在甲方提供的登記註冊材料齊備後_________個工作日內完成代理業務;

(3)對甲方提供虛假註冊材料的,乙方有權終止代理業務,依約所收取的預付金,不預退還。

三、違約責任

1.合同一經依法簽定,甲乙雙方應認真自覺遵守,履行各自的權利和義務,不得擅自變更、終止合同。

2.因甲方原因使合同不能履行,甲方預付金不能收回,並支付相應的用金,因乙方違約,應全部返還甲方已付的預付金。

3.合同履行期間,因法律、法規及政策調整,不能繼續履行的,委託代理合同自動解除,乙方已取得的預付金100%退還給甲方

4.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合同有效期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五、代理合同費用

金額:_________元,預付:_________元,欠付:_________元。

六、合同糾紛解決方式

1.□協商

2.□協會調解

3.□仲裁

4.□法院起訴

七、其他約定事項

衞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環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消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外經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計劃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市商務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計監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委開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一份,雙方簽字之日起有效。

委託方(甲方)(蓋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託方(乙方)(蓋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