燈具銷售合同(精選9篇)

燈具銷售合同 篇1

購貨單位: (以下簡稱甲方)

燈具銷售合同(精選9篇)

供貨單位: (以下簡稱乙方)

為確保甲乙雙方利益得到保護和責任得到履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規定之內容,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向乙方購買LED照明燈具達成如下協議:

一、合同標的(名稱、規格、型號、單價等)

二、付款時間及方式

1、付款方式:在合同生效後,甲方先向乙方支付 %的合同定金。

2、乙方向甲方交付合同採購貨品後,乙方向甲方開具同等金額的收據。

三、交貨時間、地點、方式

1、交貨時間:甲方支付合同金額貨款全額後 工作日內交貨。

2、交貨地點: 收貨人名稱: 地址:

3、交貨方式:乙方負責貨物運輸。

4、貨運方式: 。

5、乙方應在合同貨品發運後 個工作日內將發運情況(發運時間、件數等)通知甲方,甲方應在合同設備到達合同列明的地點後及時將乙方所託運合同貨品提取完畢。

6、甲方提取合同貨品時,應檢查合同貨品外箱包裝情況。合同設備外箱包裝無損,方可提貨。如合同設備外箱包裝受損或發現合同設備包裝箱件數不符,應在 個工作日內通知乙方,以便乙方辦理合同貨品運輸遇險索賠。

7、甲方對乙方交付的合同貨品,均應妥善接收並保管。對誤發或多發的貨物,甲方應負責妥善保管,並及時通知乙方,由此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8、如甲方要求變更交貨地點,應在合同規定的交貨日期一十五天前通知乙方。由於變更發貨地址增加的運保費由甲方承擔。

四、驗收時間、地點、標準、方式

1、驗收時間: 甲方應於貨品簽收後 天內完成貨品的驗收。

2、驗收地點: 。

3、驗收標準: 以乙方提供產品規格書為準。(規格書件合同附件,規格書需雙方簽章確認規格書內數據標準)

五、安裝及保修方式

1、安裝由 ,乙方技術支持。

2、自貨品經過雙方驗收合格之日起,因產品本身質量引起故障,免費保修服務期限為 年。

3、保修期內,如由於火災、水災、地震、磁電串入等不可抗拒原因及甲方人為破壞因素造成的損壞,乙方負責有償維修,設備材料等成本費用由甲方承擔。

4、保修期後,貨品的維修、更換,甲方酌情收取成本費和服務費,收費標準另行約定。 六、不可抗力 如發生不可抗力事件,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取得公證機關的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合同的證明,並在事件發生後15個工作日內,及時通知另一方。雙方同意,可據此免除全部或部分責任。

七、合同變更 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合同的變更及修改須經雙方同意,以書面形式變更。

八、爭議解決方式 雙方如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向乙方所轄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九、合同生效及終止 合同自雙方簽字並蓋章後生效,雙方權利義務履行完畢後,合同終止。

十、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燈具銷售合同 篇2

甲方: (甲方)

乙方: (乙方)

茲有甲方委託乙方提供的吊燈燈具,為了明確雙方的責任,保障雙方的利益,確保本工程的順利完成,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

第一條 總 則

工程名稱:天津 工程地點:天津 工程範圍:吊燈的定製、加工、購買、運輸、安裝及售後。 承包方式:全包 工程總價:¥…元(大寫: 。) 燈具安裝數量: 套; 燈具尺寸規格和型號、材質詳見附件:燈具供貨明細 工程工期:…前從..發貨。 付款方式:雙方簽訂合同當日支付定金¥50000元(大寫:伍萬元整),在8個工作日內支付乙方合同總價至30%,即¥ (大寫: ),通知發貨前付清尾款即¥ 元(大寫: )方可發貨;

第二條 責任與權利

1. 甲方責任和權利

1.1 甲方承擔由於甲方原因造成的設計變更(包括重大變更和甲乙雙方已確認部分的再次變更)費用及延期損失。

1.2 甲方有責任組織現場施工的設計配合工作,對於乙方現場服務的質量進行監督,並對不符合甲方要求的乙方現場設計人員提出更換,更換乙方現場服務設計人員需經甲方書面確認。

1.3 甲方應在確定擺設時間後的前3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進場安裝。

1.4 甲方應於乙方進場開始安裝時將符合安裝條件的場地交乙方使用。

2. 乙方責任和權利

2.1 乙方需保證最終完成效果與之前確認的設計圖紙一致。

2.2 乙方承諾對甲方提供的所有設計資料保密,本設計版權最終歸於甲方。

2.3 乙方應教育工人嚴格執行操作規程,防火、防盜、在工程施工中發生工傷事故造成損 失由責任方負責。

第三條 採購工程期限

1. 現場安裝時間:乙方收到甲方全款後即送貨,貨到現場乙方即安排安裝。

2. 上述開竣工日期,如若有燈具未按合同日期發出,每拖延一天,扣除未發出燈具金額的3‰ 。如遇下列情況時,可以相應順延工期:

2.1 如因遇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被迫停工時;

2.2 如因設計變更或其它單位造成的停電、停水導致8小時以上,辦理相關手續後,工期相應順延。

2.3 甲方未能按時支付款項時,工期相應順延。

第四條 施工現場的成品保護

乙方應於完成現場安裝的前1天通知甲方項目管理人員到現場驗收。甲方應安排負責人員在乙方完成擺設的當天進行物品的移交清點,並確認物品的數量及完整性後,由甲方負責對物品進行保管負責。

第五條 爭議解決

本合同的執行中,如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盡力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提交北京市人民法院受理。

第六條 合同份數及有效期

1.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可簽定補充協議。

2.本合同正本一式貳份,甲方壹份,乙方壹份,均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雙方簽定之日起生效,本合同結清全款並全部工程竣工驗收後失效。

第七條 質量保證期:

1.本合同質量保證期為:12個月,自甲方驗收合格之日起起算(甲方必須在安裝完畢一週內驗收,逾期沒有驗收視同驗收合格)。質量保證期內標的物因質量問題影響甲方使用和∕或其他利益的,乙方應承擔免費修理和∕或更換等責任。

2.光源不在質保範圍內。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燈具銷售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它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協商一致、平等互利的基礎上,就甲方向乙方訂購燈飾一事,達成合意如下,以諮共同遵守:

一、貨物名稱、品牌、數量、價格:

乙方向甲方訂購

1)3*12W=38套*183元=6954元

2)4*12W=17套*183元=3111元

3)筒燈36套*53.4元=1922元

4)雙頭應急燈6套*40.3元=241.8元

5)射燈4套*39.8元=159.2元

6)600*600平栢燈11套*102元=1122元

7)工礦燈4套*70元=280元

價格總計:13790元(含17%增值税發票)

單價為人民幣,合同總價款為人民幣。

本合同價格為工地交貨價(包括但不限於貨物包裝、運輸、税費、保險、裝卸費用,及雙方約定的乙方應提供的售後服務)。

二、交貨期限:甲方應於合同簽訂當天內交貨。

三、交貨地點和接貨單位:

交貨地點:

接貨單位:

四、運輸方式和費用負擔:

甲方負責運至交貨地點,並承擔貨物運至交貨地點的所有(包括且不限於運輸、保險、税費、裝卸等)費用。

五、包裝標準:

按乙方出廠標準包裝,但該包裝應適合於長途運輸及貨物運至交貨地後的倉儲。

六、貨款結算:

合同簽訂後當天支付甲方支付合同總價款;

七、質保期及售後服務:自貨物驗收合格之日起36個月內免費調換燈具。

八、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約定。

九、爭議解決方式:雙方因合同及本合同的履行發生爭議,首先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雙方均可向合同簽訂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十、本合同一式陸份,甲方執肆份,乙方執貳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燈具銷售合同 篇4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根據《民法典》及其它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協商一致、平等互利的基礎上,就甲方向乙方訂購燈飾一事,達成合意如下,以諮共同遵守:

一、貨物名稱、品牌、數量、價格:

甲方向乙方訂購600個小夜燈,生產廠家為,

型號,規格。

單價為人民幣,合同總價款為人民幣。

本合同價格為工地交貨價(包括但不限於貨物包裝、運輸、税費、保險、裝卸費用,及雙方約定的乙方應提供的售後服務)。

二、質量要求、技術標準:

1.貨物的品質應符合以下約定:

以乙方所提供的樣品作如下修改後,作為雙方約定的貨物的品質的標準:

1.1燈座板前移cm;

1.2燈頭後板兩側各開一個фmm的圓孔;

1.3內接線座旁的固定螺絲應往中間移動cm,以免外線破損時發生漏電。

2.乙方交貨時需提供以下資料:

2.1每件貨物分別列出內部主要元器件、型號、品牌、數量、單價、產地。

2.2各貨物的規格尺寸。

2.3企業營業執照、生產許可證、產品檢驗報告或產品型式試驗報告及有關質量證書。

2.4產品的質量保證及售後服務措施。

三、交貨期限:乙方應於合同簽訂後天內交貨。

四、隨貨文件:乙方於交貨的同時應向甲方提交符合合同及其附件約定的產品的生產廠家的發票、包裝清單、產品合格證、使用説明書等完整的隨貨文件;交貨時若隨貨文件不齊全,視為逾期交貨直至文件補齊為止。

五、交貨地點和接貨單位:

交貨地點:。

接貨單位:。

乙方應於貨到工地之日起提前三日發出接貨通知。接貨單位接貨後應簽收確認。

六、運輸方式和費用負擔:

乙方負責運至交貨地點,並承擔貨物運至交貨地點的所有(包括且不限於運輸、保險、税費、裝卸等)費用。

七、包裝標準:

按乙方出廠標準包裝,但該包裝應適合於長途運輸及貨物運至交貨地後的倉儲。

八、貨款結算:

1.合同簽訂後七日內,甲方支付合同總價款的50%;

2.驗貨合格後七日內,甲方支付合同總價款的45%。

3.餘款於質保期滿之日起七日內付清。

九、貨物的驗收:

1.驗收標準:按雙方的約定及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若乙方的企業標準高於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的,以企業標準驗收);

2.驗貨:

甲方應自貨到工地後日內驗貨(包括且不限於貨物外觀、類型、數量、出廠日期、貨物的合格證及相關技術資料等),貨物在此期間內的保管責任由甲方或其指定的第三方承擔。甲方若有異議應於驗貨後三日內書面通知乙方,逾期及未書面通知均視為甲方對上述項目無異議接貨;乙方在收到甲方書面異議後,應在三日內負責處理,否則,即視為默認甲方提出的異議和處理意見

3.驗收方式:

甲方應於年月日前組織驗收。

貨物的驗收以為準。

十、質保期:自貨物驗收合格之日起12個月內。

十一、售後服務:

1.乙方全天候24小時免費提供技術諮詢服務;

2.貨物若遇故障,乙方派遣專人在接報後二個小時內趕赴現場處理,並在乙方的故障紀錄中籤署意見;

3.質保期內,對於由質量方面引起的貨物損壞,乙方負責解決,並承擔維修及更換零部件的全部費用。

4.質保期滿後,乙方以最優惠的價格(同類產品同等條件下七折)向甲方提供配備件及易損件。

十二、違約責任:

1.甲方逾期付款,每期一日,應按逾期付款額的千分之四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2.乙方逾期交貨,每逾期一日,應按逾期交貨金額的千分之四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3日,視為乙方不能交貨,按本條第4款執行;

3.對不符合雙方約定的貨物,甲方有權拒絕接貨並解除合同,按本條第4款執行;

4.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甲方中途退貨或乙方不能如約交貨,則另一方有權解除合同,同時違約方應向對方支付合同總價款30%的賠償金;

5.乙方提前交貨,甲方有權拒絕接貨,提前期間的有關費用乙方自理;

6.甲方遲延接貨,應承擔遲延期間內保管、保養貨物的有關費用。

7.乙方所提供的貨物經驗收不合格,視為乙方不能如約交貨,除乙方應按本條第4款承擔違約責任外,還應賠償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損失。

十三、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解除合同,除法律另有規定或甲乙雙方另有約定外,如一方擅自中途解除合同,應向對方支付總價款的30%作為違約金。

十四、不可抗力

由於地震、颱風、水災、戰爭、罷工及其他不能預見並且

乙方於交貨的同時應向甲方提交符合合同及其附件約定的產品的生產廠家的發票、包裝清單、產品合格證、使用説明書等完整的隨貨文件;交貨時若隨貨文件不齊全對其發生和後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響本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通知對方,並應在十五日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證明文件,此文件應由事故發生地的公證機構出具,按照事故對履行合同的影響程度,由雙方協商決定是否履行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若不可抗力事故發生在乙方延期交貨期間的,乙方應承擔責任。

十五、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約定。

十六、爭議解決方式:雙方因合同及本合同的履行發生爭議,首先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雙方均可向合同簽訂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十七、本合同一式陸份,甲方執肆份,乙方執貳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十八、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____(簽章) 授權代理人:____(簽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簽訂地:________________

燈具銷售合同 篇5

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聯繫電話:

地址: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聯繫電話:

地址:

根據《_____》及其它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協商一致、平等互利的基礎上,就甲方向乙方訂購燈具一事,達成合意如下,以資共同遵守:

一、貨物名稱、品牌、數量、價格:

貨物名稱:

品牌:

數量:

型號/規格:

單價為_______人民幣,合同總價款為_______人民幣。

本合同價格為工地交貨價(包括但不限於貨物包裝、運輸、税費、_____、裝卸費用,及雙方約定的乙方應提供的售後服務)。

二、質量要求、技術標準:

1、貨物的品質應符合以下約定:

以乙方所提供的樣品作如下修改後,作為雙方約定的貨物的品質的標準:

(1)燈座板前移__________cm。

(2)燈頭後板兩側各開一個_______фmm的圓孔。

(3)內接線座旁的固定螺絲應往中間移動_____cm,以免外線破損時發生漏電。

2、乙方交貨時需提供以下資料:

(1)每件貨物分別列出內部主要元器件、型號、品牌、數量、單價、產地。

(2)各貨物的規格尺寸。

(3)企業營業執照、生產許可證、產品檢驗報告或產品型式試驗報告及有關質量證書。

(4)產品的質量保證及售後服務措施。

三、交貨期限:乙方應於合同簽訂後_____天內交貨。

四、隨貨文件:乙方於交貨的同時應向甲方提交符合合同的產品的生產廠家的發票、包裝清單、產品合格證、使用説明書等完整的隨貨文件;交貨時若隨貨文件不齊全,視為逾期交貨直至文件補齊為止。

五、交貨地點和接貨單位:

交貨地點:

接貨單位:

乙方應於貨到工地之日起提前三日發出接貨通知。接貨單位接貨後應簽收確認。

六、運輸方式和費用負擔:

乙方負責運至交貨地點,並承擔貨物運至交貨地點的所有(包括且不限於運輸、_____、税費、裝卸等)費用。

七、包裝標準:

按乙方出廠標準包裝,但該包裝應適合於長途運輸及貨物運至交貨地後的倉儲。

八、貨款結算:

1、合同簽訂後七日內,甲方支付合同總價款的50%。

2、驗貨合格後七日內,甲方支付合同總價款的45%。

3、餘款於質保期滿之日起七日內付清。

九、貨物的驗收:

1、驗收標準:按雙方的約定及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若乙方的企業標準高於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的,以企業標準驗收)。

2、驗貨:

3、驗收方式:

甲方應於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組織驗收。

貨物的驗收以___________為準。

十、質保期:自貨物驗收合格之日起12個月內。

十一、售後服務:

2、貨物若遇故障,乙方派遣專人在接報後二個小時內趕赴現場處理,並在乙方的故障紀錄中籤署意見。

3、質保期內,對於由質量方面引起的貨物損壞,乙方負責解決,並承擔維修及更換零部件的全部費用。

4、質保期滿後,乙方以最優惠的價格(同類產品同等條件下七折)向甲方提供配備件及易損件。

十二、違約責任:

1、甲方逾期付款,每期一日,應按逾期付款額的千分之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2、乙方逾期交貨,每逾期一日,應按逾期交貨金額的千分之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3日,視為乙方不能交貨,按本條第4款執行。

3、對不符合雙方約定的貨物,甲方有權拒絕接貨並解除合同,按本條第4款執行。

4、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甲方中途退貨或乙方不能如約交貨,則另一方有權解除合同,同時違約方應向對方支付合同總價款30%的賠償金。

5、乙方提前交貨,甲方有權拒絕接貨,提前期間的有關費用乙方自理。

6、甲方遲延接貨,應承擔遲延期間內保管、保養貨物的有關費用。

7、乙方所提供的貨物經驗收不合格,視為乙方不能如約交貨,除乙方應按本條第4款承擔違約責任外,還應賠償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損失。

十三、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解除合同,除法律另有規定或甲乙雙方另有約定外,如一方擅自中途解除合同,應向對方支付總價款的30%作為違約金。

十四、不可抗力

若不可抗力事故發生在乙方延期交貨期間的,乙方應承擔責任。

十五、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約定。

十六、爭議解決方式:雙方因合同及本合同的履行發生爭議,首先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雙方均可向合同簽訂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十七、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方執_____份,乙方執_____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十八、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法定代表人: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簽訂地:

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簽訂地:

燈具銷售合同 篇6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它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協商一致、平等互利的基礎上,就甲方向乙方訂購燈具一事,達成合意如下,以資共同遵守:

一、貨物名稱、品牌、數量、價格:________________

貨物名稱:________________

品牌:________________

數量:________________

型號/規格:________________

單價為_______人民幣,合同總價款為_______人民幣。

本合同價格為工地交貨價(包括但不限於貨物包裝、運輸、税費、保險、裝卸費用,及雙方約定的乙方應提供的售後服務)。

二、質量要求、技術標準:

1、貨物的品質應符合以下約定:

以乙方所提供的樣品作如下修改後,作為雙方約定的貨物的品質的標準:

(1)燈座板前移__________cm。

(2)燈頭後板兩側各開一個_______фmm的圓孔。

(3)內接線座旁的固定螺絲應往中間移動_____cm,以免外線破損時發生漏電。

2、乙方交貨時需提供以下資料:

(1)每件貨物分別列出內部主要元器件、型號、品牌、數量、單價、產地。

(2)各貨物的規格尺寸。

(3)企業營業執照、生產許可證、產品檢驗報告或產品型式試驗報告及有關質量證書。

(4)產品的質量保證及售後服務措施。

三、交貨期限:乙方應於合同簽訂後_____天內交貨。

四、隨貨文件:乙方於交貨的同時應向甲方提交符合合同的產品的生產廠家的發票、包裝清單、產品合格證、使用説明書等完整的隨貨文件;交貨時若隨貨文件不齊全,視為逾期交貨直至文件補齊為止。

五、交貨地點和接貨單位:

交貨地點:________________

接貨單位:________________

乙方應於貨到工地之日起提前三日發出接貨通知。接貨單位接貨後應簽收確認。

六、運輸方式和費用負擔:

乙方負責運至交貨地點,並承擔貨物運至交貨地點的所有(包括且不限於運輸、保險、税費、裝卸等)費用。

七、包裝標準:

按乙方出廠標準包裝,但該包裝應適合於長途運輸及貨物運至交貨地後的倉儲。

八、貨款結算:

1、合同簽訂後七日內,甲方支付合同總價款的50%。

2、驗貨合格後七日內,甲方支付合同總價款的45%。

3、餘款於質保期滿之日起七日內付清。

九、貨物的驗收:

1、驗收標準:按雙方的約定及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若乙方的企業標準高於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的,以企業標準驗收)。

2、驗貨:

甲方應自貨到工地後日內驗貨(包括且不限於貨物外觀、類型、數量、出廠日期、貨物的合格證及相關技術資料等),貨物在此期間內的保管責任由甲方或其指定的第三方承擔。甲方若有異議應於驗貨後三日內書面通知乙方,逾期及未書面通知均視為甲方對上述項目無異議接貨;乙方在收到甲方書面異議後,應在三日內負責處理,否則,即視為默認甲方提出的異議和處理意見。

3、驗收方式:

甲方應於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組織驗收。

貨物的驗收以___________為準。

十、質保期:自貨物驗收合格之日起12個月內。

十一、售後服務:

1、乙方全天候24小時提供技術諮詢服務。

2、貨物若遇故障,乙方派遣專人在接報後二個小時內趕赴現場處理,並在乙方的故障紀錄中籤署意見。

3、質保期內,對於由質量方面引起的貨物損壞,乙方負責解決,並承擔維修及更換零部件的全部費用。

4、質保期滿後,乙方以最優惠的價格(同類產品同等條件下七折)向甲方提供配備件及易損件。

十二、違約責任:

1、甲方逾期付款,每期一日,應按逾期付款額的千分之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2、乙方逾期交貨,每逾期一日,應按逾期交貨金額的千分之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3日,視為乙方不能交貨,按本條第4款執行。

3、對不符合雙方約定的貨物,甲方有權拒絕接貨並解除合同,按本條第4款執行。

4、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甲方中途退貨或乙方不能如約交貨,則另一方有權解除合同,同時違約方應向對方支付合同總價款30%的賠償金。

5、乙方提前交貨,甲方有權拒絕接貨,提前期間的有關費用乙方自理。

6、甲方遲延接貨,應承擔遲延期間內保管、保養貨物的有關費用。

7、乙方所提供的貨物經驗收不合格,視為乙方不能如約交貨,除乙方應按本條第4款承擔違約責任外,還應賠償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損失。

十三、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解除合同,除法律另有規定或甲乙雙方另有約定外,如一方擅自中途解除合同,應向對方支付總價款的30%作為違約金。

十四、不可抗力

由於地震、颱風、水災、戰爭、罷工及其他不能預見並且乙方於交貨的同時應向甲方提交符合合同約定的產品的生產廠家的發票、包裝清單、產品合格證、使用説明書等完整的隨貨文件;交貨時若隨貨文件不齊全對其發生和後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響本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通知對方,並應在十五日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證明文件,此文件應由事故發生地的公證機構出具,按照事故對履行合同的影響程度,由雙方協商決定是否履行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若不可抗力事故發生在乙方延期交貨期間的,乙方應承擔責任。

十五、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約定。

十六、爭議解決方式:雙方因合同及本合同的履行發生爭議,首先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雙方均可向合同簽訂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十七、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方執_____份,乙方執_____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十八、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簽訂地: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簽訂地:________________

燈具銷售合同 篇7

燈具銷售合同範本

訂立合同雙方:

供方:___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___

供需雙方本着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以資雙方信守執行。

第一條 商品名稱、種類、規格、單位、數量

見附件一。

第二條 商品質量標準

1.附商品樣品,作為合同附件。

2.商品質量由雙方議定。

第三條 商品合同總金額

1.商品定價,供需雙方同意按本合同定價執行。如因原料、材料、生產條件及時間發生變化,需變動價格時,應經供需雙方協商。否則,造成損失由違約方承擔經濟責任。

2.合同總金額:_________。

第四條 交貨方式

1.交貨時間:_________。

2.交貨地點:_________。

3.驗收人員:_________。

第五條 驗收方法:依合同所定質量標準驗收。

第六條 預付貨款:合同生效後按合同總金額的30%預付。貨到工地驗收合格後再付合同總金額的35%。安裝調試完畢,再付合同總金額的30%。留合同總金額的5%作為質保金,合同簽訂之日起 ______年後,既______ 年 ______月______ 日餘款結清。供貨方仍承擔所有售後服務準則。

第七條 運輸費用負擔由供貨方負責。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需方延付貨款或付款後供方無貨。使對方造成損失,應償付對方此批貨款總價______%的違約金。

2.供方如提前或延期交貨或交貨不足數量者,供方應償付需方此批貨款總值______%的違約金。需方如不按交貨期限收貨或拒收合格商品,亦應按償付供方此批貨款總值____%的違約金。任意一方如提出增減合同數量,變動交貨時間,應提前通知對方,徵得同意,否則應承擔經濟責任。

3.供方所發貨品有不合規格、質量或黴爛等情況,需方有權拒絕付款(如已付款,應訂明退款退貨辦法),但須先行辦理收貨手續,並代為保管和立即通知供方,因此所發生的一切費用損失,由供方負責,如經供方要求代為處理,並須負責迅速處理,以免造成更大損失,其處理方法由雙方協商決定。

4.約定的違約金,視為違約的損失賠償。雙方沒有約定違約金或者預先賠償額的計算方法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於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後可以獲得的利益,但不得超過違反合同一方訂立合同時應當預見到的因違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損失。

5. 在產品驗收合格後的安裝或調試期間,產品質量及外觀損壞由供方負責。安裝調試,驗收合格後,因需方工地人員人為壎壞,由需方自擔。

第九條 當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時,應當及時通知對方,並在合理期限內提供有關機構出具的證明,可以全部或部分免除該方當事人的責任。

第十條 本合同在執行中發生糾紛,簽訂合同雙方不能協商解決時,可向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第十一條 合同執行期間,如因故不能履行或需要修改,必須經雙方同意,並互相換文或另訂合同,方為有效。

第十二條 供方售後服務細則

1. 產品維修處理標準:僅負責“功能維修”,所維修處理的產品我們只保證其在照明維修完好,不保證該產品的外觀完好無損(單屬於本公司原因所造成的外殼等零部件破損殘缺等情況本公司會給予維修處理)。

2. 保用期限:電感電器類保用 ______年,電子類______ 年,燈具類保用______ 年,光源類保用______ 年。

3. 保修期限的界定:產品的保修期依驗收合格之日起開始計算。

第十三條 產品的維修承諾

1. 正常情況下因產品的設計或生產的原因造成的產品部分或全部損壞,本公司提供免費的維修服務,因產品的已經使用公司只免費提供產品在功能性維修處理,不提供免費的外觀維修處理。

2. 產品出現以下情況時保修失效:

⑴超出產品的保修期限的;

⑵產品非正確安裝及使用,非正確的儲存;

⑶產品受到未經授權的拆裝或改動,未經授權人員的修理等.

⑷產品使用過後發生外觀髒污、變色、老化等。

⑸產品在正確使用情況下而造成的自然磨損;

⑹光源產品玻殼破裂的;

⑺因不可抗力所造成損壞的。

第十四條 合同生效期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自動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 合同附件 本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有內容與本合同有關條款牴觸,以本合同為準。

附件一《唐明燈飾報價單》

第十六條 附加條款

1.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需方:_____(蓋章) 供方:______(蓋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蓋章) 法定代表人:____(蓋章)

簽訂日期:______簽訂日期:______

燈具銷售合同 篇8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它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協商一致、平等互利的基礎上,就甲方向乙方訂購燈飾一事,達成合意如下,以諮共同遵守:_________________

一、貨物名稱、品牌、數量、價格: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向乙方訂購600個小夜燈,生產廠家為,

型號,規格,

led燈具購銷合同範本。

單價為人民幣,合同總價款為人民幣。

本合同價格為工地交貨價(包括但不限於貨物包裝、運輸、税費、保險、裝卸費用,及雙方約定的乙方應提供的售後服務)。

二、質量要求、技術標準:_________________

1、貨物的品質應符合以下約定:_________________

以乙方所提供的樣品作如下修改後,作為雙方約定的貨物的品質的標準:_________________

1.1燈座板前移cm;

1.2燈頭後板兩側各開一個фmm的圓孔;

1.3內接線座旁的固定螺絲應往中間移動cm,以免外線破損時發生漏電。

2、乙方交貨時需提供以下資料:_________________

2.1每件貨物分別列出內部主要元器件、型號、品牌、數量、單價、產地。

2.2各貨物的規格尺寸。

2.3企業營業執照、生產許可證、產品檢驗報告或產品型式試驗報告及有關質量證書。

2.4產品的質量保證及售後服務措施。

三、交貨期限:_________________乙方應於合同簽訂後天內交貨。

四、隨貨文件:_________________乙方於交貨的同時應向甲方提交符合合同及其附件約定的產品的生產廠家的發票、包裝清單、產品合格證、使用説明書等完整的隨貨文件;交貨時若隨貨文件不齊全,視為逾期交貨直至文件補齊為止。

五、交貨地點和接貨單位:_________________

交貨地點:_________________。

接貨單位: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應於貨到工地之日起提前三日發出接貨通知。接貨單位接貨後應簽收確認。

六、運輸方式和費用負擔: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負責運至交貨地點,並承擔貨物運至交貨地點的所有(包括且不限於運輸、保險、税費、裝卸等)費用。

七、包裝標準:_________________

按乙方出廠標準包裝,但該包裝應適合於長途運輸及貨物運至交貨地後的倉儲。

八、貨款結算:_________________

1、合同簽訂後七日內,甲方支付合同總價款的50%;

2、驗貨合格後七日內,甲方支付合同總價款的45%.

3、餘款於質保期滿之日起七日內付清。

九、貨物的驗收:_________________

1、驗收標準:_________________按雙方的約定及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若乙方的企業標準高於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的,以企業標準驗收);

2、驗貨: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應自貨到工地後日內驗貨(包括且不限於貨物外觀、類型、數量、出廠日期、貨物的合格證及相關技術資料等),貨物在此期間內的保管責任由甲方或其指定的第三方承擔,

甲方若有異議應於驗貨後三日內書面通知乙方,逾期及未書面通知均視為甲方對上述項目無異議接貨;乙方在收到甲方書面異議後,應在三日內負責處理,否則,即視為默認甲方提出的異議和處理意見。

3、驗收方式: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應於年月日前組織驗收。

貨物的驗收以為準。

十、質保期:_________________自貨物驗收合格之日起12個月內。

十一、售後服務:_________________

1、乙方全天候24小時免費提供技術諮詢服務;

2、貨物若遇故障,乙方派遣專人在接報後二個小時內趕赴現場處理,並在乙方的故障紀錄中籤署意見;

3、質保期內,對於由質量方面引起的貨物損壞,乙方負責解決,並承擔維修及更換零部件的全部費用。

4、質保期滿後,乙方以最優惠的價格(同類產品同等條件下七折)向甲方提供配備件及易損件。

十二、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

1、甲方逾期付款,每逾期一日,應按逾期付款額的千分之四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2、乙方逾期交貨,每逾期一日,應按逾期交貨金額的千分之四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3日,視為乙方不能交貨,按本條第4款執行;

3、對不符合雙方約定的貨物,甲方有權拒絕接貨並解除合同,按本條第4款執行;

4、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甲方中途退貨或乙方不能如約交貨,則另一方有權解除合同,同時違約方應向對方支付合同總價款30%的賠償金;

5、乙方提前交貨,甲方有權拒絕接貨,提前期間的有關費用乙方自理;

6、甲方遲延接貨,應承擔遲延期間內保管、保養貨物的有關費用。

7、乙方所提供的貨物經驗收不合格,視為乙方不能如約交貨,除乙方應按本條第4款承擔違約責任外,還應賠償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損失。

十三、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解除合同,除法律另有規定或甲乙雙方另有約定外,如一方擅自中途解除合同,應向對方支付總價款的30%作為違約金。

十四、不可抗力

由於地震、颱風、水災、戰爭、罷工及其他不能預見並且對其發生和後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響本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通知對方,並應在十五日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證明文件,此文件應由事故發生地的公證機構出具,按照事故對履行合同的影響程度,由雙方協商決定是否履行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若不可抗力事故發生在乙方延期交貨期間的,乙方應承擔責任。

十五、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約定。

十六、爭議解決方式:_________________雙方因合同及本合同的履行發生爭議,首先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雙方均可向合同簽訂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十七、本合同一式陸份,甲方執肆份,乙方執貳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十八、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授權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燈具銷售合同 篇9

甲方: (甲方)

乙方: (乙方)

茲有甲方委託乙方提供的吊燈燈具,為了明確雙方的責任,保障雙方的利益,確保本工程的順利完成,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

第一條 總 則

工程名稱:天津 工程地點:天津 工程範圍:吊燈的定製、加工、購買、運輸、安裝及售後。 承包方式:全包 工程總價:¥…元(大寫: 。) 燈具安裝數量: 套; 燈具尺寸規格和型號、材質詳見附件:燈具供貨明細 工程工期:…前從..發貨。 付款方式:

雙方簽訂合同當日支付定金¥50000元(大寫:伍萬元整),在8個工作日內支付乙方合同總價至30%,即¥ (大寫: ),通知發貨前付清尾款即¥ 元(大寫: )方可發貨;

第二條 責任與權利

1. 甲方責任和權利

1.1 甲方承擔由於甲方原因造成的設計變更(包括重大變更和甲乙雙方已確認部分的再次變更)費用及延期損失。

1.2 甲方有責任組織現場施工的設計配合工作,對於乙方現場服務的質量進行監督,並對不符合甲方要求的乙方現場設計人員提出更換,更換乙方現場服務設計人員需經甲方書面確認。

1.3 甲方應在確定擺設時間後的前3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進場安裝。

1.4 甲方應於乙方進場開始安裝時將符合安裝條件的場地交乙方使用。

2. 乙方責任和權利

2.1 乙方需保證最終完成效果與之前確認的設計圖紙一致。

2.2 乙方承諾對甲方提供的所有設計資料保密,本設計版權最終歸於甲方。

2.3 乙方應教育工人嚴格執行操作規程,防火、防盜、在工程施工中發生工傷事故造成損 失由責任方負責。

第三條 採購工程期限

1. 現場安裝時間:乙方收到甲方全款後即送貨,貨到現場乙方即安排安裝。

2.1 如因遇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被迫停工時;

2.2 如因設計變更或其它單位造成的停電、停水導致8小時以上,辦理相關手續後,工期相應順延。

2.3 甲方未能按時支付款項時,工期相應順延。

第四條 施工現場的成品保護

乙方應於完成現場安裝的前1天通知甲方項目管理人員到現場驗收。甲方應安排負責人員在乙方完成擺設的當天進行物品的移交清點,並確認物品的數量及完整性後,由甲方負責對物品進行保管負責。

第五條 爭議解決

本合同的執行中,如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盡力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提交北京市人民法院受理。

第六條 合同份數及有效期

1.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可簽定補充協議。

2.本合同正本一式貳份,甲方壹份,乙方壹份,均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雙方簽定之日起生效,本合同結清全款並全部工程竣工驗收後失效。

第七條 質量保證期:

1.本合同質量保證期為:12個月,自甲方驗收合格之日起起算(甲方必須在安裝完畢一週內驗收,逾期沒有驗收視同驗收合格)。質量保證期內標的物因質量問題影響甲方使用和∕或其他利益的,乙方應承擔免費修理和∕或更換等責任。

2.光源不在質保範圍內。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