節能燈銷售協議書(精選3篇)

節能燈銷售協議書 篇1

供方(以下稱甲方):__________

節能燈銷售協議書(精選3篇)

需方(以下稱乙方):_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乙方向甲方購買“輝盛管中管高效節能燈”產品事宜達成以下合同

一、產品型號及清單

二、甲方的權利和責任:

1、甲方有權瞭解乙方對產品的使用環境,用途及使用情況等必要信息。

2、甲方須對乙方進行必要的產品使用指導。

3、甲方須按合同條款按時交貨。

三、乙方的權利和責任:

1、乙方須向甲方提供產品使用的必要信息,如產品的使用環境、用途等信息。

2、乙方須按合同條款按時支付貨款。

四、付款方式

1、合同簽訂後,乙方支付全款提貨。

五、產品交貨

1、甲方在收到貨款後及時發貨,估計5日內送到乙方工地。

2、發生不可抗力(不可預測、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等),使甲方不能按時供貨時則不受前款之約束。

六、產品驗收

1、當乙方收到貨物後,須當面清點數量、檢查是否有破損。如無差錯須簽收送貨單;如有差錯

或破損須當面向甲方安排的貨運公司送貨人員指出,並清點破損數量立即告知甲方,甲方另行安排無償更換。產品驗收後,乙方不能以數量不符和有破損再找甲方索賠。

七、售後服務

1、甲方保證產品正常使用期限為18個月,如在產品售出後18個月內發生因質量問題導致的產品損壞,只要燈管外觀完好,甲方應負責無償更換,更換時乙方須提供損壞的產品。

2、上條款若屬乙方使用不當或由不可抗因素造成,則不屬於質保範圍。

八、其他條款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深圳

市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本合同一式兩份,並具相同法律效應。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

節能燈銷售協議書 篇2

甲方(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相關法律、法規,遵照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原則,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訂立合同如下:

第一條紅木傢俱基本情況第二條質量標準:每件紅木傢俱應符合QB/T2385-20__新版《中國深色名貴硬木傢俱標準》規定的樹木名稱,產品標識和實際用材符合,且不低於樣品同等質量。

第三條付款方式:定貨時,甲方收取貨款總額___________%(不得超過___________%)的定金(乙方違約定金不予返還,甲方違約定金雙倍返還),餘款提貨或送貨時付清。

第四條自提貨物。乙方自行提貨,現場驗收,繳清全款方可提貨,提貨時視為當日驗收合格。

第五條甲方送貨,運費由甲方承擔。乙方繳清貨款,經乙方驗貨簽收,賣方應在交貨時督促買方對傢俱的商標、數量及款式等外觀特徵及有無《產品質量承諾書》進行驗收,買方發現問題應當場提出,並由雙方協商達成解決方案。

第六條違約責任:若甲方未能按約定時間交貨,每延誤___________天,按合同總額的______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七條購買傢俱在保修期內出現質量問題的,乙方告知甲方後,甲方在___________天內修理或更換,修理不好或不能更換的,予以退貨。乙方在使用中發現傢俱質量與質量保證書明顯不符提出更換或退貨要求的,甲方應予以更換或退貨。

第八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甲乙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兩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執行期間,如有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另訂附則,所有附則均與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帳號: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帳號:___________

節能燈銷售協議書 篇3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它相關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發展的原則,就乙醇汽油供銷事宜協商一致,約定如下條款,共同遵守執行。

1、 產品符合國家標準,國家施行新的標準則按新的標準執行。

2、油品價格:汽油/噸;/噸;元/噸;柴油元/噸;-10# 元/噸.

3、乙方訂購汽油噸;噸;-噸.總價款 (大寫: )。

4、付款方式:現金或銀行轉帳帳號( )。

5、乙方需甲方配送,運費( )。預付10%定金,甲方將油品送到,驗貨付款後卸車。

6、 油品自提:

⑴、交貨(提油)地點:為甲方指定的油庫。如因甲方原因無法安排乙方在以上油庫提油,甲方可安排乙方在甲方所屬的其他油庫提油,因此所產生的額外運輸費用由甲方負責。

⑵、交貨方式(提油):自甲方的儲油器將油輸入乙方的運輸油車起即視為貨物已經移交。

⑶、選擇運輸方式為:乙方自提(由乙方選定車輛運輸)。運輸過程中所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乙方在甲方油庫提油後的一切風險由乙方承擔。

7、計量:根據甲方供油油庫流量表實測計算輸油數額為準。損耗按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如乙方對流量表實測計算輸油數額有異議的,可在出庫前雙方共同計量確定。

8、驗收:乙方應當在提油時進行驗收,如對收到油品質量有異議,應即時提出,否則視為甲方所供油品合格。

9、甲方在接到乙方的異議後日內和乙方共同檢驗,或者共同委託相應的檢驗部門進行檢驗,檢驗費用由乙方預付;如甲方的供油存在質量問題,則檢驗費由甲方承擔。

10、本合同價格為當時提貨價格,以後價格按發改委通知意見調整。如已辦完付款手續油未提完油價上調時,未提油品價格不變,提完為止;油價下調時未提油品按下落後價格,差價衝下次貨款或退款。

11、 由於不可抗力致使造成本合同無法完全履行或者部分無法履行,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或者雙方均不需承擔違約責任。但應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 日內通知對方,採取積極補救措施,將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降至最低程度。

12、雙方在合同的履行過程中如有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同意選擇下列第 種方式處理:

1、依法向 仲裁委員會提請仲裁;

2、依法向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3、此合同一式兩份,經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

14、乙方所購油品供給完畢後合同自行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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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簽字)

負責人:(簽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