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入學的合同(精選3篇)

學生入學的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省_____________高等財經學校

學生入學的合同(精選3篇)

乙方:_________________學生

1、甲方錄取乙方為_______________級_______________班正式在校生,在校期間享有學習和發表意見的權利。

2、甲方設教學時間為_______________至_______________年,在此期間甲方將按照國家教育部規定的各專業教學大綱內容進行教學、管理、考核、評審等。

3、乙方在校學習期間要服從學校整體安排,有任何事情必須向學校提前申請,學校各級管理部門將按照學生申請事項的管理規定辦理。(如乙方不經批准私自曠課、違反校紀、校規及各項制度,在校內外打仗鬥毆等,學校將給予警告、記過、留校察看等處分並裝入學生檔案。勒令退學或被開除學籍者和中途輟學者,各項費用不退)。

4、乙方在學校學習期間要嚴格遵守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要認真學習,如乙方出現學習等困難,學校教務處、學生處將委派教師及時輔導或組織培訓,並適當加課或補課,乙方要服從甲方安排。

5、新生入學壹周內如因參軍、出國、遷居外省需持國家有關單位證明可以根據新文件規定辦理退學,其它時間或其它理由一律不予辦理。

6、乙方入學後思想要積極上進,靠近學校黨、團組織,積極參加學校組織的各項活動,不得自行組織活動、郊遊及到江河游泳否則造成後果自行承擔。(希望每位學生入學後參加意外保險)

7、乙方要按甲方學校規定的期限交納學雜費,無正當理由不交或遲交使學業受影響者,後果自負。

8、乙方學習期間每學期要按時參加各科考核,各科成績必須合格(一次補考機會),取得國家教育部驗印的大專、本科畢業證書後(全國通用)並由學校及勞動人事部門負責為畢業生在行政、工商企事業單位及南方沿海城市等安置工作,本科、專科月工資_____________元以上,中專月工資________________元以上(每人可享受二次調配)。

學生入學的合同 篇2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學校(甲方)的規章制度,為使學生在校期間順利完成學業,畢業後愉快走上工作崗位,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一、甲方權利和義務

1、負責對學生的教學管理和教育,並提供相應的學習、生活條件。

2、負責教授學校規定的課程,併為考試成績、操行鑑定合格的學生髮給畢業證書。

3、負責組織學生參加全國和地方政府主管部門專業資格證書考試,其費用由乙方自理。

4、負責為取得專業資格考試合格的畢業生推薦工作。自學生畢業之日起一年之內沒被推薦上崗,按規定退還乙方的全部學費。

二、乙方權利和義務

1、努力學習,嚴格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社會公德和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

2、刻苦鑽研,熟練掌握大通關技能,達到國家和學校規定的標準;

3、按時交納學費、書費、住宿費等各種費用。

三、其他事項

學生在校期間有以下情節之一者,不享受第一條第4款約定:

1、 未取得學校畢業證書;

2、 在校期間考試作弊;

3、 違紀受處分畢業時仍未解除;

4、 拒絕到推薦對口單位就業。

四、學生在校期間的學費執行大連市教育主管部門和物價局規定:

1、開學前要求退學或轉學的學生,退還收取本學年學費的____%;

2、開學一個月內要求退學或轉學的學生,退還收取本學年學費的____%;

3、開學一個月以上,一個學期內(含寒暑假期)要求退學的學生,退還收取本學年學費的____%;

4、超過一個學期要求退學的學生,不予退費;

5、因違紀勒令退學或被學校開除的學生所交學費、住宿費不予退費。

五、此協議雙方應共同遵守不得違反,因政策和不可抗力等原因不能履行除外。

六、此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學生(簽字)

年月日

學生入學的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學校的規章制度,為使學生在校期間順利完成學業,畢業後愉快走上工作崗位,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一、甲方權利和義務

1、負責對學生的教學管理和教育,並提供相應的學習、生活條件。

2、負責教授學校規定的課程,併為考試成績、操行鑑定合格的學生髮給畢業證書。

3、負責組織學生參加全國和地方政府主管部門專業資格證書考試,其費用由乙方自理。

4、負責為取得專業資格考試合格的畢業生推薦工作。自學生畢業之日起一年之內沒被推薦上崗,按規定退還乙方的全部學費。

二、乙方權利和義務

1、努力學習,嚴格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社會公德和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

2、刻苦鑽研,熟練掌握大通關技能,達到國家和學校規定的標準;

3、按時交納學費、書費、住宿費等各種費用。

三、其他事項

學生在校期間有以下情節之一者,不享受第一條第4款約定:

1、未取得學校畢業證書;

2、在校期間考試作弊;

3、違紀受處分畢業時仍未解除;

4、拒絕到推薦對口單位就業。

四、學生在校期間的學費執行大連市教育主管部門和物價局規定:

1、開學前要求退學或轉學的學生,退還收取本學年學費的____%;

2、開學一個月內要求退學或轉學的學生,退還收取本學年學費的____%;

3、開學一個月以上,一個學期內要求退學的學生,退還收取本學年學費的____%;

4、超過一個學期要求退學的學生,不予退費;

5、因違紀勒令退學或被學校開除的學生所交學費、住宿費不予退費。

五、此協議雙方應共同遵守不得違反,因政策和不可抗力等原因不能履行除外。

六、此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學生: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