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台機械系統維修保養合協議書(精選3篇)

舞台機械系統維修保養合協議書 篇1

合同編號:

舞台機械系統維修保養合協議書(精選3篇)

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

甲方(委託方):

乙方(承修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相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誠信的原則,就舞台機械系統首次維修與首次維修後的服務保障事宜經過友好協商簽訂本合同,承諾共同信守。

第一條服務內容

1.1維修保養服務設備範圍及具體維修保養內容

(或另行製作《維修保養清單》作為本合同附件)。

1.2在合同簽訂日內乙方指派專業人員(根據相關行業規定,持有上崗證書)對甲方的舞台機械系統進行首次維修工作

1.3在質保期內,乙方負責對甲方舞台機械系統提供緊急搶修服務,即當甲方設備發生故障時,乙方應提供電話諮詢;若故障仍未排除,乙方應在接到甲方通知  小時內到達甲方單位現場開始搶修工作,以保證甲方設備在最短的時間內恢復正常並投入運行。

1.4乙方在服務期間,應指派工程師對甲方操作、維修人員進行培訓,使甲方人員瞭解對舞台機械系統使用的注意事項及一般故障的處理方法。

第二條服務要求

2.1乙方對甲方舞台機械系統進行維修保養之前,應該提前日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協調安排相關工作。

2.2乙方在檢查保養過程中,在維修保養過程中,發現損壞、報廢的零部件及時報甲方確認。如需更換的配件或購買其他材料,在保證質量、價格優惠的前提下,乙方可以購買零部件,但須報請甲方確認同意。

2.3乙方保證工作人員具備相應資質,並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相關技術安全規範與甲方現場的管理制度進行檢查維護保養工作,在工作過程中造成的事故由乙方自己負責。

2.4乙方每次維修保養結束後,應將甲方現場清理乾淨,避免污染。

第三條首次維修保養工作期限

首次維修保養開工日期年月日,竣工日期為年月日。

第四條服務保障

4.1系統質保服務期限自首次維修竣工後,經甲方驗收合格之日起年。

4.2在質保期內,乙方應對由於維修技術、工藝或配件材料的缺陷以及其他由於乙方的原因而發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或因設備本身發生故障,乙方須免費維修,並儘快使設備投入運行,如因維修不及時造成其他損失的應當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4.3甲方設備遇到緊急情況不能正常使用,乙方應免費為甲方提供緊急搶修服務,乙方在接到甲方電話後應當在小時內到達現場進行搶修(緊急搶修聯繫人姓名:聯繫方式:)。

第五條服務驗收

5.1甲方驗收代表:姓名:聯繫方式:

5.2驗收標準:乙方購買的所有配件均為原廠正宗產品;甲方的舞台機械設備順暢運行。

5.3乙方對甲方舞台機械系統首次維修保養竣工後3日內,須向甲方提交詳細的改善方案或維修保養書面報告及其他驗收資料,由甲方驗收代表簽字認可,該方案與報告作為確認乙方服務成果以及甲方支付服務費的依據。

5.4在質保期內乙方對甲方舞台機械設備每次維修後 3 日內,須向甲方提交詳細的維修保養書面報告,由甲方驗收代表簽字認可,該方案與報告作為確認乙方服務成果以及甲方支付服務費的依據。

第六條服務費用及付款方式

6.1本合同費用共計元(人民幣),大寫:。此費用包括勞務費、運輸費、培訓費、税金等相關費用,除合同另有規定外,乙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向甲方收取其他費用。

6.2在質保期內乙方對設備進行維修保養時,若系統中的設備、零部件等正常損耗或損壞需要更換時,乙方應該免費更換修理,所需材料每件元以內(包含元)由乙方承擔,每件超過元的,超過部分由甲方承擔。

6.3乙方在維修過程中,若產生合同約定以外的費用,必須提前做出書面申請並附費用清單,並報甲方書面批准,否則甲方不承擔該費用。

6.4付款時間及比例:

付款次序付款比例(%)付款金額(元)付款條件

第一次合同簽訂後工作日內支付預付款

第二次首次維修結束並經甲方驗收合格後

第三次質保期結束後

備註:乙方提供正規税務發票作為甲方付款的前提條件

6.5付款方式:。

第七條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7.1甲方應協調乙方與第三方關係,提供舞台機械系統相關資料、圖紙和工作記錄檔案及其他相應工作條件。

7.2在檢查保養過程中,若甲方自購舞台機械系統配件,應保證配件的質量符合相關標準。

7.3甲方應及時確認損壞、報廢的零部件,並按照合同約定對乙方首次維修保養服務進行驗收。

7.4乙方負責同甲方和相關設備供應商協調,保證設備符合要求,以便系統的完整性和協調性。

7.5在維修保養過程中,若因乙方技術人員的失誤而造成甲方設備產生故障或配件損壞,乙方須免費提供配件及維修的一切費用,並儘快將甲方設備修復,造成其他損失的應當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7.6除甲方書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轉讓或全部轉讓應由其履行的合同義務。

7.7乙方及其工作人員應保守在為甲方服務期間所獲得的技術祕密、商業機密等。

第八條違約責任

8.1甲方應按照合同約定的時間和比例向乙方支付維修保養費用。甲方逾期付款的,應按照逾期未支付費用金額的同期銀行貸款利率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8.2乙方若不能按照本合同及相關附件進行首次維修保養,每逾期一日乙方須按照合同約定服務費的3‰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逾期達5日,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總價款的20%支付違約金。由此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還應當賠償損失。

8.3在緊急搶修過程中,乙方若不能按照合同約定及時進行搶修工作,甲方有權利另行聘請他人搶修,相關費用甲方可直接從未付費用中雙倍扣除,同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因搶修不及時造成的損失。

8.4在本合同執行過程中,如有下列情況發生,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按照合同約定服務費的2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同時甲方有權選擇按照乙方提供保養的時間或定期保養次數,扣除或要求乙方退還未完成工作量的服務費用,並賠償損失:

(1)乙方在緊急搶修任務中累計2次不能及時進行搶修工作;

(2)在現有技術條件下,經過 2 次維修,設備仍無法正常運行;

(3)無論在任何情況下,乙方以舊件換取設備零部件的;

(4)乙方不按安全規範進行維修或因維修質量問題,導致出現事故造成重大損失的;

(5)未經甲方同意將維修保養工作交由他人完成的;

(6)其他違約行為導致合同目的無法實現。

第九條不可抗力

由於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時,遇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應立即書面通知合同相對方,並應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十五天內,向合同相對方提供相關證明文件。由合同各方按照事件對履行合同影響的程度協商決定是否變更或解除合同。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未履行上述義務的,不能免除其違約責任。

第十條爭議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如因本合同產生糾紛,可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未果,按以下第種方式解決(只能選擇一種):

A.提交人民法院管轄;

B.提交仲裁。

第十一條合同效力及其他

11.1合同履行期間,雙方與合同有關的來往傳真、電話、會議紀要等,均為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2如需修改或者補充合同內容,應經甲乙雙方協商,簽訂補充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認可,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1.3乙方在任何情況下都不得向甲方經辦人提供任何形式的回扣,一經發現,甲方可立即全面終止合同,同時提請有關部門追究有關當事人的責任。

11.4合同附件及補充協議是合同組成部分,具有與本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如附件與本文不一致,以本文為準;如補充協議與本文不一致,以補充協議為準。

11.5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合同正本一式份,雙方各執份。

(以下無正文)

(本頁為簽字頁)

甲方(法人公章)乙方(法人公章)

住所地:

法人代表:

授權代表:

電話:

開户行:

賬號:

日期:年月日住所地:

法人代表:

授權代表:

電話:

開户行:

賬號:

日期:年月日

舞台機械系統維修保養合協議書 篇2

接受服務方(甲方):_________

電話:________

提供服務方(乙方):_________

電話:________

一、設備細目及合同期內的維修服務費用

設備名稱

品牌

型號

數量

維修服務

合計

合計

二、合同期限(以先到為準)

自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始,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三、付款方式

(1)服務費用按年度支付,先付費,後服務。

(2)合同期內發生的其它費用在乙方提供服務完畢後5個工作日內,由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支付。

四、服務內容

(1)乙方應甲方要求對甲方的設備進行維護保養;每壹個月壹次。

(2)合同期內,乙方接到甲方的維修呼叫後及時上門修復合同設備在正常使用情況下所發生的一般故障。

(3)乙方以對合同用户的優惠價格向甲方提供合同設備所需使用的耗材及零配件,並免費送貨。

五、除外責任

下列情況乙方向甲方提供滿意的服務,需照章收費:

(1)甲方違反操作規範所造成的機器及附屬文件的故障;

(2)甲方在運輸、保管本機及附屬文件時方法不當造成的震動損傷、受潮、受熱引起的故障;

(3)由於火災、水災,地震、電網電壓不穩定及其它自然災害等非人為原因造成的設備損壞;

(4)甲方自行拆卸機體及部件造成的設備損壞;

(5)因非乙方提供的消耗材料、零部件等而造成的設備損壞;

(6)甲方未能出示本服務合同的有效原件。

六、違約處理

(1)因乙方不能及時履行合同所規定的服務條款,並對甲方工作造成嚴重延誤時,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2)因乙方工作失誤導致甲方設備損壞,乙方應賠償甲方相應零件並負責修復工作。

(3)甲方未能按本合同條款3的規定及時付款時,乙方可解除合同並保留追繳甲方欠款的權利。

(4)甲方允許非乙方技術人員維修、維護、拆卸設備及附屬文件或造成設備損壞,本合同自行作廢。

七、説明

(1)本合同中所述的“工作小時”是指法定工作日的9:00-17:00時段內的每一小時。

(2)甲方的名稱、地址、電話、指定設備負責人等資料如有變更,請及時通知乙方否則將會造成甲方利益的損失。

(3)如甲方所在地非_________市區且乙方上門服務時發生差旅費、高速費、過橋費等費用時,上述費用由甲方支付。

(4)如甲方將設備轉與他人,本服務合同中乙方對該設備的服務既告無效。

(5)如有未盡事宜,甲乙雙方應在合同簽字前進行協商,達成一致後一式兩份填寫在附加條款中,填寫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6)本維修合同服務費用只涵蓋本合同第4款'服務內容'所涉及的勞務,並不包括維修過程中發生的零配件及消耗品費用。

八、附加條款

雙方已就本合同的上述條款完全達成共識,任何一方的口頭要求均不能影響本合同條款的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舞台機械系統維修保養合協議書 篇3

項目名稱:

使用單位:

維保單位:

使用説明

1、適用範圍:本合同適用於乘客電梯、載貨電梯、自動扶梯與自動人行道的日常維護保養。

2、維保單位:具備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核發的許可證,從事電梯維修保養的單位。

3、日常維護保養:對電梯進行的清潔、潤滑、調整和檢查等日常維護或保養性工作。其中清潔、潤滑不包括部件的解體,調整隻限於不會改變任何安全性能參數的調整。

4、清包:只提供勞務,不提供任何電梯零部件。

5、半包:既提供勞務,又免費提供部分電梯零部件。

6、大包:既提供勞務,又免費提供大多數電梯零部件(電梯:曳引機、控制櫃

主板、曳引鋼絲繩、轎廂裝飾除外;自動扶梯和自動人行道:扶手帶、電機、控制櫃主板除外)。

電梯日常維護保養合同

使用單位(甲方)

維保單位(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電梯日常維護保養規則》及其他有關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就電梯日常維護保養的有關事宜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日常維護保養的電梯

甲乙雙方約定,由乙方為《電梯維護保養及金額明細表》(見附件一)中列明的甲方使用、管理的電梯提供日常的維護、保養和搶修服務。

第二條 日常維護保養內容

乙方應當按照《電梯日常維護保養規則》完成半月、月、季度、半年、年保養項目,並做好維護保養記錄。

第三條 日常維護保養標準

實施日常維護保養後的電梯應當符合《電梯維修規範》、的相關規定。除上述標準外,還應當滿足甲方提出的如下要求:

1、合同履行期間,根據國家標準結合乙方的工藝和規範,對設備進行調整、檢查、潤滑、清潔等維護保養工作,以保持設備的正常進行。

2、每次保養前必須通知甲方現場負責人,取其同意後方可進行保養工作。

3、停止設備運行的保養維修工作,應有明顯的檢修標誌。

4、發現設備存在安全隱患時,應及時通知甲方負責人,必要時可以停止使用。

5、乙方應提前30日內通知甲方電梯設備定期檢測(年檢)時間,提交各類年檢所需資料,在甲方填寫蓋章後由乙方將資料送達檢測部門,並完成年檢工作。年檢費甲方支付,逾期不年檢,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負責。

6、乙方提供 24小時急修服務。乙方負責日常電梯一般故障的維修處理和意外事件的技術性服務支援,如遇電梯困人等緊急意外事件,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後半小時內趕到甲方現場處理,而日常的小故障在接到甲方的通知後1小時內派出技術人員到場進行維修;如故障在12小時內不能修復,乙方應將設備故障以及原因以書面形式告知甲方,並存檔備查,如因配件供應問題則故障修復時間順延,並在故障電梯現場掛有“温馨提示”警示牌並註明故障現象和修復大概時間。

7、維修人員必須持上崗證,每次維修結束後填寫“電梯保養維修報告書”,由甲方指定負責人對每次的服務質量進行評價,簽字後方可。報告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自存檔。

8、如有主要設備損壞或發生安全事故,應另作事故記錄,雙方存檔備查。

9、電梯所有故障由乙方免費維修(大中修除外)。

10、乙方維保人員進場維保領取機房鑰匙時需在鑰匙領用表上簽字,同時乙方維保完工後,維保項目單據需有甲方工程主管以上人員簽字確認方可有效。否則,甲方可視為乙方未履行維保拒付維保費用。

11、乙方工作人員維保項目時必須嚴格按合同項目要求內容進行維護。否則視為缺項,甲方有權扣減維保費用。

12、如合同簽訂後造成原維保公司退場,其原維保電梯由乙方免費維保並保障電梯正常運行與電梯通過年檢。

13、電梯常用的零配件損壞(例如光幕,外呼板等)先由甲方自行購買,乙方負責安裝上,不得另外收費。如果甲方無法購得的由乙方報價後經甲方同意再由乙方進行購買,乙方不得拖延時間。更換下來的零件由甲方收回並有權處置。

14、乙方應提交一份維保計劃時間表格給甲方,以便甲方有計劃的出停梯保養通知告知業主。

15、如果電梯鋼絲繩收短酌情收費。 如需要更換電梯鋼絲繩,由乙方報價甲方酌情采購,乙方安裝所需費用應以市場價格給予甲方優惠。

16、每15天至少對電梯進行一次維保,缺少一次扣100元,維保費每季度結算一次,憑維保單結算。

17、電梯底坑及電梯機房的衞生由乙方負責清掃乾淨,打掃工具及抹布由甲方提供。

18、電梯五方通話的維修、維保由乙方負責,如需更換維修另行報價,必須保證年檢合格,如果年檢沒有合格認定是因維護保養原因造成的由乙方負責自行解決。

四條 日常維護保養期限

本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甲乙雙方同意期限屆滿後續約的,應當於期限屆滿15日前重新簽訂合同。

第五條 日常維護保養費

維護保養費( )總計 元(人民幣),大寫: 元整。

第六條 結算方式

(一)甲方按( □季 □半年 □年 )支付維護保養費,具體支付時間和金額為:下季度前10日支付上一季度的維保費用人民幣: 元整(¥ ) ,由甲方於下季度前10日提供確認的《半月維保項目內容》、《季度維保項目內容》《半年度維保項目內容》《年度維保項目內容》和填寫支付金額申請,在收到乙方每期維保費足額發票後付款給乙方。

(二)支付方式: □支票 匯到乙方指定帳號。

第七條 日常維護保養方式: □清包 □半包 □大包。

第八條 乙方搶修服務熱線電話: 。

搶修服務時間(困人除外):乙方提供 24小時急修服務,30分鐘內到達,維修時長短視具體故障而定。

第九條 駐場:乙方( □是 ■否)提供駐場作業服務。

駐場作業人員職責: 附件 。

第十條 甲方權利、義務

(一)權利

1、有權監督乙方按照合同約定履行維護保養義務,發出故障通知或提出建議。

2、有權要求乙方保障電梯的正常運行。乙方的維護保養達不到合同約定的維護保養標準或要求的,甲方有權拒絕在維護保養記錄上簽字。

3、未能按期開具發票和不按合同約定服務標準的,甲方有權拒絕支付維護保養費。

(二)義務

1、應當對每台電梯建立完整的安全技術檔案,並供乙方查詢。簽訂合同前應當向乙方提供如下資料或複印件:

(1) 產品合格證;

(2) 使用維護説明書;

(3) 電氣原理圖;

(4) 電氣敷設圖;

(5) 安裝説明書;

(6) 電梯整機、安全部件和主要部件型式試驗報告結論副本或結論;

(7) 電梯運行全部記錄;

(8) 故障及事故記錄;

(9) 改造、重大維修原始記錄;

(10)特種設備註冊登記表;

(11)電梯施工自檢記錄;

(12)上年度的檢驗報告;

(以上電梯相關資料由甲方保管,乙方只在需要時查閲)。

2、建立電梯安全運行管理制度,保證電梯的用電、消防、防雷、通風、通道、電話通訊、監控攝像和報警裝置等系統安全可靠;並保證機房、井道、底坑無漏水、滲水現象,通往機房、底坑、滑輪間、井道安全門的通道暢通、照明充分。

3、配備電梯安全管理人員負責電梯的日常安全管理:

(1)負責電梯鑰匙的使用管理;

(2)負責對乙方的維護保養記錄、修理記錄簽字確認;

(3)負責對乙方提交的電梯安全隱患提示單簽字確認。

(4)如果更換電梯安全管理人員,應當及時通知乙方。

4、應當制定電梯事故應急防範措施和救援預案並定期演練。

5、在電梯使用過程中發現故障或異常情況應當立即停止使用,並及時通知乙方。

6、除乙方無法解決的情況外,未經乙方書面許可不得允許非乙方人員從事與電梯維護保養有關的工作。

7、應當為乙方提供維護保養所需的工作環境。

8、應當在電梯安全檢驗合格有效期屆滿前1 個月,向電梯檢驗檢測機構提出定期檢驗申請。

第十一條 乙方權利、義務

(一)權利

1、有權要求甲方提供維護保養所需的工作環境及相關資料。

2、有權拒絕甲方提出的影響電梯安全運行的要求。

(二)義務

1、應當具備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核發的相應許可。並向甲方提交加蓋公章的營業執照和《特種設備安裝改造維修許可證》複印件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2、接到故障通知後,應當立即趕赴現場進行處理;電梯困人時,應當在 30 分鐘內(此時間最長不得超過30分鐘)抵達現場。

3、現場作業人員不得少於兩人,且應當取得相應的《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

4、作業中應當負責落實現場安全防護措施,保證作業安全。

5、向甲方提出合理化建議並每月向甲方書面報告所維護保養電梯的運行情況、零部件使用情況、易損件的更換情況及電梯更換修理需求。

6、對所維護保養電梯的安全運行負責,未經甲方允許,乙方不得拆除保養電梯上的任何零配件。

7、建立回訪制度(包括工作人員服務態度、維修質量、是否按照規定實施維護保養等)。

8、應當配合電梯檢驗檢測機構對電梯的定期檢驗,並參與電梯安全管理活動。

9、應當妥善保管電梯圖紙及相關資料,並在合同終止後交給甲方。

10、不得以任何形式分包、轉包。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一)一方當事人未按約定履行義務給對方造成直接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二)一方當事人無法繼續履行合同的,應當及時通知另一方,並由責任方承擔因合同解除而造成的損失。

(三) 甲方無正當理由未按照約定期限支付費用的,每延誤一日應當向乙方支付延誤部分費用千分之三 的違約金。

(四)因甲方違反約定允許非乙方人員從事電梯維護保養工作的,甲方應當按照當月當台維保梯的維保費標準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五)因電梯使用、甲方管理原因導致人身傷亡或設備損壞、丟失的,經政府相關檢驗部門認定屬電梯使用、甲方管理原因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擔全部責任。

(六)乙方的維護保養工作不符合合同約定的維護保養標準或要求的,乙方應當於收到甲方通知(包括口頭或書面)於當日內立即返工,如違反;扣罰當月當台梯50%的維保費,情節嚴重的(以上情況出現兩次以上)可扣除未付維保費並解除合同。

(七)因維護保養原因導致電梯檢驗檢測不合格的,乙方還應當承擔電梯複驗費用。並按照年度總維保費的5%標準支付違約金。

(八)因維護保養原因(經政府相關檢驗部門認定因維護保養原因)導致人身傷亡或設備損壞、丟失的,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十三條 合同的解除

(一)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二)任何一方嚴重違約導致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此外任何一方不得單方解除合同。

第十四條 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或向有關部門申請調解,協商、調解不成的,按照下列第 一 種方式解決(任選一種):

(一)依法向所管轄的區人民法院起訴;

(二)提交南寧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五條 其他約定

(一)普通維修、重大維修、改造或甲方要求乙方提供本合同約定以外的增值服務的,雙方均應當以書面形式另行約定。

(二)維護保養記錄是記載電梯運行、維護、保養的依據。每台電梯均應當建立獨立的維護保養記錄。維護保養記錄應當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保存一份,保存時間為4 年。普通維修、重大維修與搶修記錄均應當與維護保養記錄一併保存。

第十六條 附則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方生效。本合同生效後,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當採取書面形式,並經雙方簽字確認,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貳份,甲方執壹份,乙方執壹份。

甲方:乙方:

住所:住所:

許可證號碼:許可證號碼:

委託代理人:委託代理人:

聯繫電話:聯繫電話:

傳真電話:傳真電話:

户 名:户 名:

開户銀行:開户銀行:

帳 號:帳 號:

年 月 日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