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然氣公司相關方入廠安全協議(精選9篇)

天然氣公司相關方入廠安全協議 篇1

甲方:

天然氣公司相關方入廠安全協議(精選9篇)

乙方:

甲方由於 需要,乙方需進入甲方廠區進行作業。

甲方公司為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其產品及使用原料有易燃易爆性、毒害性,乙方進入廠區後必須接受甲方的安全教育培訓,遵守甲方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保證做到以下幾點:

①按照施工協議規範施工,如涉及動火、動土、高處作業、吊裝、臨時用電、進入受限空間作業等均需辦理安全作業證。經批准後方可作業。進入生產區域作業,必須使用防火防爆設備,佩戴安全防護用品,穿防靜電工作服。

②檢修、施工應有公司管理人員協助陪同,並持檢修(施工)作業證。

③甲方為乙方提供設備及工藝圖紙及安全須知,乙方須安全文明作業,不私接亂接電線,不違章作業。

④凡乙方在檢修、施工期間由於不安全行為引發安全事故,甲方有權進行罰款,罰款金額由甲方定。

⑤乙方進入公司檢修(施工)前,必須簽訂安全生產協議,必要時須經公證處公證。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天然氣公司相關方入廠安全協議 篇2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為滿足中國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氣分公司管道建設的需求,乙方在甲方管轄界區內鋪設天然氣管道,為保證沿線企業、建設工程和人民羣眾的生命財產安全,經雙方友好協商,簽訂本協議:

一、乙方在甲方管轄界區內鋪設的天然氣管道須遵守甲方管轄界區內所執行的規範、標準及管理規定。

二、乙方在化工園區的建設必須依照甲方審批認可的方案建設進行,甲方將在乙方施工過程中予以監督,以保障乙方建設管線區間周邊甲方已建管道和建構築物的運行安全。

三、由於甲方的進一步開發而需要對乙方已實施的天然氣管道實施保護時,遵循以下原則:

1、為確保安全,甲方在進一步開發過程中不能直接在管道性中線上方兩側各5米範圍內建設永久性建築。

2、甲方在需管道保護範圍內建設道路、管道等設施需要對管道實施保護的建設工程,甲方需提前30天告知乙方需要實施保護的天然氣管道的範圍,以使乙方有充足的時間準備相關天然氣管道的保護工作。乙方將在甲方需求的合理期限內,自行完成相關天然氣管道的保護工作。

四、加強管道保護巡查,在施工和運行過程中發生事故,由此造成的管道、設施的損壞、環境污染,由責任方承擔一切損失和善後處置工作。因不可抗力導致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對方損失(由乙方管道輸送的介質造成的環境污染的處罰和處置由乙方承擔責任)。

五、乙方在甲方管轄界區內鋪設的天然氣管道發生故障必須及時通知甲方,需進行檢修、維修、改造和進行特殊作業時須得到甲方的工作許可,辦理作業許可證。

六、乙方負責建設項目的政府行政許可(安全、環保、消防等)工作。

七、工程竣工後三個月內,乙方應向甲方提供本天然氣管道竣工測量成果一套(紙質文件和格式的電子文件)。

八、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協議一式六份,雙方各執三份。

甲方: (公章)乙方: (公章)

授權代表人:(簽字)

授權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天然氣公司相關方入廠安全協議 篇3

甲方:

小區名稱:

詳細門牌號:

聯繫電話:

乙方:

天然氣是一種清潔、便利的綠色能源,如果沒有正確使用或使用不當,容易引起天然氣事故,甚至危及生命、財產的安全。為了確保甲方安全、正常使用天然氣,根據《湖北省燃氣管理條例》《城鎮燃氣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保障乙方順利進行通氣點火、甲方安全用氣,安全協議如下:

一、甲方責任、義務

甲方應在通氣點火前及時向乙方提供準確的用户姓名、身份證號、房產證複印件、地址(街道樓棟門牌)及聯繫電話號碼,便於建立完整的檔案資料, IC卡表用户還需預購50Nm3天然氣。

甲方按雙方約定的通氣點火時間保證家中留人,因甲方原因造成第一次點火未能按時進行,需進行第二次補點火時(乙方工作人員需重新入户安檢),乙方可依據公司規定向每户徵收二次點火費。

通氣點火時,甲方必須與乙方通力協作,維護現場秩序,積極配合乙方工作人員進户安檢,確保做到“家家有人,檢查到位”,確保100%入户率,避免造成安全事故的發生。

根據《湖北省燃氣管理條例》,嚴禁甲方私自改動天然氣設施,嚴禁擅自進行拆、遷改裝管道、損壞天然氣設施和使用不合格天然氣器具等。由於上述原因引發的安全事故及相關損失由甲方承擔。

甲方使用天然氣之前,應仔細閲讀我公司提供的《客户使用手冊》,熟悉天然氣的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項。

甲方使用天然氣時,應注意通風換氣,且人不得遠離,做到“人離火滅”,以防引發意外情況,甚至造成事故。

乙方提供的天然氣是經過加臭處理的,發生泄漏時有較濃的臭味。如果甲方發現家裏(特別是廚房)出現臭味時,應迅速打開窗户、關閉表前閥、表尾閥,如發現有天然氣泄漏,迅速到户外撥打乙方報警電話:【】。務必注意:此時,千萬不能在户內打電話、開關電器設備、吸煙等。

在室外聞到可疑氣體時,須及時撥打電話報警或撥打乙方報警電話,使用手機時應儘量遠離氣味較濃的地方,也不要在氣味較濃的地方使用明火火源。

甲方遇意外停氣時,必須及時關閉天然氣器具自身閥門和天然氣表前、表尾閥門,待供氣恢復正常時方可使用;離家外出、睡覺前,必須檢查天然氣器具自身閥門和天然氣表前、表尾閥門是否關好,做到人離閥關;長期外出時,必須關閉入户總閥。

甲方嚴禁在安裝天然氣設施的房內堆放易燃、易爆等雜物,嚴禁住人及使用其它明火設施,如取暖器、瓶裝液化氣等。

甲方必須購置正規廠家生產帶有熄火保護裝置的天然氣器具、連接管,購置的產品質量、性能必須符合國家和地方標準。

嚴禁使用不合格的、國家明令淘汰或者使用年限已屆滿的天然氣器具、連接管等,根據國家相關規定:天然氣灶具的使用年限為八年,天然氣熱水器的使用年限為八年,天然氣表的使用年限為十年。連接天然氣器具的連接管應使用天然氣專用軟管或不鏽鋼金屬波紋管,天然氣專用軟管每18個月至少更換一次,連接管兩端應用管卡固定、防止脱落,軟管長度不得超過2米;不鏽鋼金屬波紋管應嚴格按生產廠家的要求使用和更換,不得穿牆、暗埋、穿地使用,應定期檢查,發現老化、龜裂、鼠蟲齒咬痕跡,立即更換。

嵌入式爐具的櫃門下方必須開設有效通風口,同時建議使用保護軟管的套管(套管為金屬性管或帶增強金屬網或纖維網軟管)以防鼠患;如果旋塞閥安裝在地櫃裏,建議安裝可燃氣體報警器或天然氣泄露報警切斷裝置,用户若需購買無安全切斷閥的報警器,可以直接到廠家或商場購買;若需安裝有安全切斷閥的報警器,必須到乙方申請,經批准後方可安裝。銷售天然氣報警器的營銷商必須具備相關資質,並經當地行業主管部門批准營銷。安裝有安全切斷閥的報警器必須符合規範要求,檢定合格後方可通氣使用。

甲方不宜在浴室內安裝天然氣熱水器,如需安裝,僅限於平衡式熱水器,並安裝排風扇和百葉門。

甲方若需要安裝熱水器、壁掛爐,必須向乙方提出申請,經批准後方可改動天然氣設施。負責熱水器、壁掛爐銷售安裝的營銷商必須具備相關資質,安裝質量必須符合規範要求,檢定合格後方可通氣使用。

甲方有責任對天然氣設施進行保護,禁止擅自拆除、改裝、移動、包覆天然氣設施,禁止在天然氣設施上搭掛重物、拴鎖自行車、摩托車等物品,或做接地線使用。對於私自移改或損壞天然氣設施的,乙方有權暫停供氣,並依照相關法律法規採取相關措施,追究其責任。如因裝修或其他原因確需改動天然氣設施的,請致電聯繫,由我公司安排專業人員進行改裝。

要求兒童不要亂擰天然氣器具或者天然氣設施開關,更不得讓兒童單獨操作使用天然氣;避免讓家中不能控制行為能力的人使用天然氣。

盜用天然氣、損壞天然氣設施屬嚴重違法行為,可能危及您或您的家人生命和財產安全。

遵守《城鎮燃氣管理條例》第十八條規定的天然氣設施保護範圍公告。

第十八條 在天然氣設施保護範圍內,禁止下列行為:

18.1. 建設佔壓地下燃氣管線的建設築物、構築物或者其他設施;

18.2. 進行爆破、取土等作業或者動用明火;

18.3. 傾倒、排放腐蝕性物質;

18.4. 放置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或者種植深根植物;

18.5. 其他危及燃氣設施安全的活動。

二、乙方應盡職責:

保證安全優質的服務。

按雙方約定的通氣點火時間按時到達現場,主動與用户取得聯繫,安排好進户安檢工作。

乙方工作人員應嚴格按照公司規定進行安檢、通氣點火。

通氣點火,乙方進行天然氣安全使用知識的宣傳,指導甲方正確使用天然氣器具。

配合物業在小區內張貼《天然氣安全知識宣傳》牌。

保證安全、正常的供應的天然氣。

因甲方違反甲方責任義務第4條,乙方有權停止供氣。

做好定期安檢、巡查工作及應急搶修。

三、相關聯繫電話:

客户維修報警:

客户諮詢熱線:

四、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本協議一式兩份,乙方持壹份,甲方持壹份。

(備註:本協議中“燃氣”特指“天然氣”)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章):

本協議簽訂的時間: 年 月 日

天然氣公司相關方入廠安全協議 篇4

(以下簡稱甲方)

(以下簡稱乙方)

在雙方簽訂的天然氣供應合同的基礎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北京市安全生產條例》、《北京市燃氣管理條例》、《氣瓶安全監察規定》等國家及北京市的法律法規,按照平等協商、責任明確的原則,依法簽訂本安全協議。

1.乙方確保天然氣充裝質量符合國家和北京市有關規定的要求。

2.甲方確保提供的天然氣氣瓶(以下簡稱氣瓶)符合現行國家和北京市有關標準規範的要求。甲乙雙方負責鋼瓶的維護、保養及送檢工作。

3..乙方對甲方委託運輸、週轉更換的氣瓶,進行接收前的鋼瓶質量檢查,乙方有權拒絕接收乙方信息化系統不確認的氣瓶及不合格氣瓶,接收的鋼瓶即確認為合格氣瓶。

4.乙方氣瓶運輸車輛營運手續及車輛安全狀況必須符合要求,對於營運證件不全或失效、安全附件不合格的車輛甲方有權拒絕乙方提供的天然氣業務,乙方承擔相應責任。

5.甲方在灌裝天然氣入庫時乙方應對灌裝天然氣質量及鋼瓶質量進行合格確認,甲方接收的氣瓶乙方應保障氣瓶符合相關要求。

6.甲方有權拒絕接收不合格鋼瓶入庫。後期管理由甲方負責,燃氣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檢查、維護、保養。並承當相應管理責任。

7.甲方須做好氣瓶的管理工作,儲存、使用應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標準規範的要求,防止氣瓶及附件非自然損壞、丟失和流失,嚴禁拆修鋼瓶角閥和導裝天然氣。因鋼瓶非自然損壞、流失造成乙方財產損失的,甲方應予以賠償,並承擔所造成後果的法律責任。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從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共同遵守。

甲方: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 (簽字、簽章):

年 月 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 (簽字、簽章):

年 月 日

天然氣公司相關方入廠安全協議 篇5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小區 號樓 室(以下簡稱乙方)

為保證用氣安全,根據《____市燃氣管理條例》、《城市燃氣安全管理規定》等法規和章程,在驗收通氣工作之前及後期使用過程中,乙方負責對所購買住宅天然氣設備、設施進行必要的安全檢查,並遵守以下規定:

一、不要隨意改變房間的用途,將廚房位置改變。

二、燃氣灶、燃氣熱水器的選用及注意事項:

1、不得使用國家明令淘汰或者使用年限已屆滿的灶具、熱水器、連接管。必須選用帶有熄火保護的天然氣灶具,燃氣熱水器必須選用強排燃氣熱水器或平衡式燃氣熱水器,熱水器煙道必須安裝且要通向户外;衞生間嚴禁安裝燃氣熱水器,熱水器應安裝在廚房或陽台。

2、目前XX市為用户提供的燃氣種類有“液化石油氣”和“天然氣”兩種,請在選購燃氣灶、燃氣熱水器時注意適用的氣種(包裝有標註)以及安全認證標識。

三、不滿足下列條件之一的用户,嚴禁將燃氣管道及設施(閥門、燃氣表)包裝起來:

1、因包櫃影響燃氣表插卡、檢查和更換,影響燃氣閥門正常開關的;

2、未採用百葉門式櫥櫃,或在櫥櫃設置通風口,櫥櫃內不具備良好通風條件的;

3、在裝有燃氣表的櫥櫃內設置電源、電器開關及其他電器設備的;

四、嚴禁私自拆裝、改裝、移動燃氣設施(燃氣管道、閥門、燃氣表、支架、管卡)如發現燃氣設施損壞、閥門失靈、燃氣設施漏氣應及時報修更換,特別提醒,户內燃氣設施支架、管卡嚴禁拆除。如需改動或挪移,請諮詢燃氣公司(諮詢電話:)

五、連接管道與灶具、熱水器的膠管注意事項 連接管道與灶具、熱水器的膠管應使用耐油燃氣專用膠管,不超過2米,並不應有接口,不允許膠管穿牆,兩端膠管應充分套入燃氣具接口,並應用喉箍箍緊,膠管使用時間不應超過1年;當燃氣管道距離灶具熱水器距離較遠時,應聯繫燃氣企業進行改管,採用燃氣專用金屬波紋管、鍍鋅管進行加長。

六、 不得在裝有燃氣管道設施的房間內住人或放置爐火(如液化氣鋼瓶、煤爐等)及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如因乙方違反以上條款,在通氣和日常使用過程中造成安全隱患,甲方有權進行制止並停止供氣,造成的一切後果由乙方自行承擔。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天然氣公司相關方入廠安全協議 篇6

甲方: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滿足____________公司天然氣分公司管道建設的需求,乙方在甲方管轄界區內鋪設天然氣管道,為保證沿線企業、建設工程和人民羣眾的生命財產安全,經雙方友好協商,簽訂本協議。

一、乙方在甲方管轄界區內鋪設的天然氣管道須遵守甲方管轄界區內所執行的規範、標準及管理規定。

二、乙方在化工園區的建設必須依照甲方審批認可的方案建設進行,甲方將在乙方施工過程中予以監督,以保障乙方建設管線區間周邊甲方已建管道和建構築物的運行安全。

三、由於甲方的進一步開發而需要對乙方已實施的天然氣管道實施保護時,遵循以下原則:

1.為確保安全,甲方在進一步開發過程中不能直接在管道性中線上方兩側各5米範圍內建設永久性建築。

2.甲方在需管道保護範圍內建設道路、管道等設施需要對管道實施保護的建設工程,甲方需提前30天告知乙方需要實施保護的天然氣管道的範圍,以使乙方有充足的時間準備相關天然氣管道的保護工作。

乙方將在甲方需求的合理期限內,自行完成相關天然氣管道的保護工作。

四、加強管道保護巡查,在施工和運行過程中發生事故,由此造成的管道、設施的損壞、環境污染,由責任方承擔一切損失和善後處置工作。

因不可抗力導致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對方損失(由乙方管道輸送的介質造成的環境污染的處罰和處置由乙方承擔責任)。

五、乙方在甲方管轄界區內鋪設的天然氣管道發生故障必須及時通知甲方,需進行檢修、維修、改造和進行特殊作業時須得到甲方的工作許可,辦理作業許可證。

六、乙方負責建設項目的政府行政許可(安全、環保、消防等)工作。

七、工程竣工後三個月內,乙方應向甲方提供本天然氣管道竣工測量成果一套。

八、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協議一式六份,雙方各執三份。

甲方:____________(公章)乙方:____________(公章)

________________管理委員會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授權代表人:(簽字)______授權代表人:(簽字)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天然氣公司相關方入廠安全協議 篇7

甲方:

乙方:

為保證用氣安全,根據《北京市燃氣管理條例》、《城市燃氣安全管理規定》等法規和章程,在驗收通氣工作之前及後期使用過程中,甲方負責對所購買住宅天然氣設備、設施進行必要的安全檢查。並遵守以下規定:

1. 嚴禁私自拆、裝、移、改天然氣管道及天然氣表,如需改動或挪移,請諮詢燃氣公司相關部門(諮詢電話:),如需付費,請索要發票作為依法改動憑證。

2. 嚴禁裝修中封閉天然氣閥門、表具,保持室內通風;

3. 嚴禁在廚房和有天然氣設備的房間居住;

4. 嚴禁把安裝天然氣設備的廚房改為他用;

5. 灶具與燃氣管線之間應保持適當的距離,以免使用時烘烤燃氣管線及設備;

6. 甲方須使用合格的天然氣灶具。

如因甲方違反以上條款,在通氣和日常使用過程中造成的安全隱患、安全事故和一切不良後果及連帶責任,由甲方自行承擔。

甲方簽字: 乙方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天然氣公司相關方入廠安全協議 篇8

甲方:(施工單位)

乙方:(建設單位)

丙方: 燃氣有限公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石油天然氣管道保護條例》、《山東省燃氣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為保護施工現場天然氣管道及設施的安全,防止事故發生,經雙方協商,達成以下施工現場天然氣管道及設施的安全保護協議:

第一條 乙方在工程開工前,應將位於 區 路的施工單位、施工範圍、內容、工期以及建設紅線總平面圖等資料提供給丙方,並委派專人負責與丙方具體聯絡事宜。

第二條 丙方接到乙方提供的有關資料後,核准施工範圍及影響區域內地下天然氣管道及設施的走向及位置,並在三個工作日內,到現場向甲方確認天然氣管道及設施的走向及位置。

第三條 天然氣管道及設施的具體位置應以現場探查核實為準。甲方應按照現場探查位置或圖紙資料進行斷面人工開挖,以確定施工現場天然氣管道的實際具體位置,並明確天然氣管道及設施的安全保護範圍及安全控制範圍。

第四條 天然氣管道設施的安全保護範圍如下:

已探明的中壓管道的管壁外緣兩側5米範圍內的區域。

燃氣管道設施的安全控制範圍如下:

已探明的高壓管道的管壁外緣兩側5米至50米範圍內的區域。

第五條 甲方在工程開工前,應根據施工現場的實際情況和施工方案,制定相應的天然氣管道及設施的保護方案和應急處置措施,將天然氣設施保護工作落實到人。保護方案和應急處置措施由甲方項目經理簽字認可,並由甲方報丙方備案,便於丙方監督。對天然氣管道設施保護方案產生爭議的,應當由甲方組織和邀請相關專家和丙方共同論證後協調解決。

第六條 甲方應在天然氣管道及設施的保護範圍內設置“下有天然氣管道,注意保護”等安全警示標語標識,在現場懸掛丙方搶險電話。

第七條 在工程施工過程中,甲方對整個施工過程中施工現場天然氣管道及設施的安全保護工作負總責,對施工現場的天然氣管道及設施的保護情況定期進行檢查,確保保護方案和應急措施的落實。

第八條 甲方在施工過程中遇到複雜、特殊情況,可能危及天然氣管道及設施的安全運行時,應立即停止施工。甲方會同丙方,重新制定保護方案。

第九條 丙方應加強對施工現場及周圍天然氣設施的巡查工作,及時制止危害或可能危害天然氣管道及設施安全運行的行為,對不能制止的,要及時向有關單位報告。

第十條 在施工過程中應嚴格遵守以下規定:

(一)在天然氣管道設施的安全保護範圍內,禁止下列行為:

造建築物或者構築物;

放物品或者排放腐蝕性液體、氣體;

大型機械開挖、打樁、爆破等作業。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應當會同丙方制定天然氣管道設施保護方案,協商一致後,方可實施:

天然氣管道設施的安全保護範圍內和安全控制範圍內,敷設管道,從事打樁、挖掘、頂進作業。

天然氣管道設施的安全控制範圍內,進行爆破作業。

(三)甲方工程項目施工的管線與燃氣管道之間的安全距離應符合《城鎮燃氣設計規範》的要求;並應確保燃氣管道上得覆土深度達到《城鎮燃氣設計規範》的要求;不得擅自移動、覆蓋、塗改、拆除、破壞天然氣設施及安全警示標誌;道路施工完成時必須埋設相應的標誌樁;

(四)在沒有采取有效的保護措施前,不得在天然氣管道及設施上方開設臨時道路,天然氣管道及設施上方不得停留載重車、推土機等重型車輛;

(五)當現場施工時需要將天然氣管道上方或四周的覆土移除時,必須採用沙袋或其他有效的保護方式,對暴露的天然氣管道進行臨時性遮蓋防護,以規避可能存在的安全風險;

(六)當現場對天然氣管道進行開挖等施工時,如:修建天然氣管道保護蓋板涵,管溝必須採用人工開挖,現場所有大型施工機械必須遠離管溝邊緣一米以上;若施工現場土質存在坍塌風險,必須由專業人員對該安全風險進行評估後,再行確定施工機械容許進入管溝邊緣的安全距離。

(七)禁止其它嚴重危害天然氣管網安全運行的行為。

第十一條 當施工時甲方確需在天然氣管道及設施上方開設永久過道路口,在會知丙方的情況下,由甲方委託專業設計及施工單位對天然氣管道及設施的埋設進行改造,確保天然氣管道及設施符合國家有關技術規範。

第十二條 施工完成後,甲方需將包含有“與天然氣管道交叉範圍相對關係”的工程竣工圖,提交給丙方存檔備案。

第十三條 施工時若丙方需派人在現場全程監護管道安全的,所發生的監護費用由甲方承擔;因施工對丙方天然氣管道安全造成潛在威脅的,丙方有權要求甲方交付適當的施工押金後方可施工。

第十四條 違反本保護協議或因施工造成天然氣管道及設施破壞,發生天然氣泄漏或天然氣爆炸事故,由責任方承擔責任。

第十五條 施工結束後若丙方對該處管線進行搶修、維護作業,甲方必須無條件積極配合丙方施工,並不得收取任何費用。

第十六條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時起生效,正本三份,三方各執一份,均具同等效力。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地址: 地址:

聯繫人: 聯繫人:

電話: 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丙方:燃氣有限公司(簽章)

委託代理人:

地址:

24小時聯繫電話:

年 月 日

天然氣公司相關方入廠安全協議 篇9

託運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運方:

合同簽約地:

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達成意向,由乙方為甲方承運液化天然氣,為明確甲、乙雙方在天然氣運輸過程中的權利和義務,具體條款如下:

一、 運輸貨物種類、質量及運輸方式:

1、運輸貨物:液化天然氣,簡稱(LNG)。

2、運輸方式:公路汽車運輸。

3、天然氣質量: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GB17820-1999《天然氣》中作規定的Ⅱ類天然氣。

二、 協議履行期:

承運日期:自20__年__月__日至20__年__月__日。合同到期,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辦理續約。

三、 運輸地點範圍:

1、本協議運輸起點為:

2、本協議運輸終點為: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有權監督乙方是否為甲方提供了安全、及時、準確的運輸服務。

2、有權監督乙方按時完成約定的運輸運量計劃。(每月 25 號前甲方給

3、因供氣設施發生的故障而變更運輸計劃時應及時通知乙方。

4、甲方按雙方確定的運價、結算方式及時間,按期與乙方結算,支付運費。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提供10 台手續齊全完好車輛,必須對運輸車輛及貨物進行保險;具備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危貨2類及其它有關資質;危貨運輸從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各類證件齊全。

2、乙方在甲方(LNG)工廠灌裝接氣完畢,貨物過磅稱重,乙方在磅單簽字後的貨物風險由乙方承擔。即:在運輸過程中發生的事故或貨物的損失均由乙方負責和賠償。

3、乙方應確保車輛的完好性,服從甲方統一調配準時到達甲方指定地點。如需調整車輛或變更時,應提前48小時通知甲方。

4、貨物重量以廣匯液化廠磅單為準,卸車時的合理誤差按每車±150公斤計算。超出此範圍由乙方按(LNG)出廠價從運費中扣除。

5、乙方承諾按照甲方每月運輸計劃,向甲方出具書面《車輛編配數量計劃承諾書》,確保運輸車輛的數量,保證完成甲方的運輸計劃。

六、違約責任:

1、如因乙方未能確保運輸車輛數量或甲方的運輸計劃,應當向甲方支付壹萬元違約金,且甲方有權從應支付的運費中扣除,違約金不足,甲方有權扣除保證金,不足部分甲方仍有權追究乙方賠償損失的權利。

2、如因乙方未能按時、按量發運(LNG)運輸車輛,將受到以下制裁:

七、運費結算:

1、運費價格:給乙方承運運費單價按雙方約定的價格執行。

2、里程計算:具體里程數由雙方核實確認為準。

3、噸位計算:乙方承擔在運輸過程中產生的磅差,在乙方開具相應的運輸發票時應將產生的磅差進行衝減。(雙方對賬明細確認後蓋章)

4、結算期間:乙方負責向甲方開據專用運輸發票。甲方依據乙方開出的發票,在10日內結算運費(自雙方對帳確認收到發票日起計算)。

5、為避免風險需繳納運輸保證金,首次運費中甲方有權扣除壹萬元作為合同保證金,該保證金作為乙方完成全年運輸計劃或確保每月運輸車輛數量等履行保證金,合同到期後保證金由甲方一次性退還乙方。

八、調價因素:根據國內燃油價格調整幅度及(LNG)的供需情況,造成承運方實際運輸成本變化,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後,甲方可對液化天然氣承運價格做適度調整。

九、爭議解決方式:雙方在履行合同發生爭議或糾紛時、應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雙方中任何一方均應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十、其它: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簽訂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

十一、結算信息: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