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過雙方反覆協商,一致同意甲方1118號大治河金磚碼頭有償租賃給乙方從事貨物裝卸、倉儲使用,為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特制定如下合同條款共同恪守:
一、租賃範圍
大治河1號碼頭岸線由西向東長50米,寬15米和與該地快相對應相連地塊長133.3米寬50米約10畝地及安裝在碼頭上8噸吊機一台。
二、租賃期限
自20xx年11月1日至20xx年10月31日止。
三、租金計算
碼頭岸線由西向東長50米寬15米和8噸吊機一台,第一、二年租金為人民幣貳拾 伍萬元整;與碼頭岸線由西向東長50米寬15米地快相對應相連地塊長133.3米寬50米約10畝地,第一、二年租金為(每畝每年人民幣貳萬元)人民幣肆拾 萬元整。以上第一、二年租金合計為陸拾伍萬元整。
第三、四年租金在第一、二年每年租金基礎上遞增20%每年分別為人民幣叁拾玖萬元。
第五年租金在第三、四年每年租金基礎上遞增20%為人民幣肆拾陸萬捌仟元。
四、租金交納期限
第一、二年租金為人民幣陸拾伍萬元整,在本合同簽定後三日內,乙方向甲方交納叁拾貳萬伍仟元,三個月內再向甲方交納人民幣叁拾貳萬伍仟元。
第三、年租金,在第一、二年租期滿後一個月內交清。
第四年租金,在第三年租期滿後一個月內交清。
第五年租金,在第四年租期滿後一個月內交納。
五、甲方權利義務
1、依法制訂有關治安、消防、衞生、用電、等內容的各項規章制度並負責監督實施。
2、協助各級行政管理機關對違反有關規定的乙方進行監督、教育、整頓,直至單方解除合同。
3、應按約定為乙方提供場地及相關配套設施,要保證乙方內外道路暢通、和正常經營。
4、除有明確約定外,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經營活動。
5、甲方應對碼頭進行嚴格管理,並負責碼頭內的安全防範和經營設施的建設及維護保養工作;對水、電、等設備、管道、線路、設施及系統的管理、維修及保養。
六、 乙方權利義務
1、有權監督甲方履行合同約定的各項義務。
2、應具備合法的經營資格,並按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准的經營範圍經營。
3、應按照約定的用途開展經營活動,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甲方依法制訂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的監督管理。
4、應按期支付租金並承擔因經營產生的各項税費。使用甲方公司發票應照章納税,並享受優惠政策。
5、乙方應選派責任心強,素質高,懂經營,善管理人員對碼頭進行管理,對外來打工人員要認真進行臨時户口登記申報,確保一方平安。
6、乙方要對設備和設施進行定期檢查和保養,冬季要對吊機做一次防鏽保護,保持設備完好及正常運轉,對設備故障及時修復確保安全。
7、應按照各級行政管理部門的規定,本着公平合理、誠實信用的原則合法經營,不得損害國家利益及其他經營者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並承擔因違法經營造成的一切後果。
8、 乙方在租用期間,不得隨意改變碼頭狀態和地上的建築物、構築物、附着物及水、電、污水管網等設施,如確需改動或擴增設備應事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後方可實施,對有關設施進行改動或擴增設備時如需辦理相關手續,由乙方辦理,甲方根據實際情況給予協助,所需費用有乙方承擔,否則,乙方應恢復原狀,並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七、 合同的解除
(一)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1、不具有合法經營資格的,包括因違法經營被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吊銷、收回經營證照的。
2、未按照約定的用途使用碼頭,經甲方多次書面通知未改正的。
3、利用場地加工、銷售假冒偽劣商品的。
4、將場地碼頭擅自轉租、轉讓、轉借給第三人。
(二)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應退還剩餘租金:
1、不具有合法碼頭經營使用資格的,包括因違法經營被有關部門取消碼頭使用資格時。
2、碼頭因人為或自然因素喪失碼頭使用功能無法恢復時。
七、其他約定事項
1、甲方負責乙方生活、作業、辦公供電供水,以分支計量表核算費用。
2、乙方租用甲方碼頭需向有關部門交納有關費用由甲方代交後向乙方收取。
3、航頭港監費(0.02元/噸)由乙方自行交納。
4、合同期滿後,如出租方仍繼續出租,承租方享有優先承租權。但租金按當時的物價及周圍碼頭租金漲幅作適當調整。
5、租賃期滿後,甲、乙雙方不續租時乙方應提前對碼頭場地進行清理,將屬於自乙方的臨時建築拆出清理乾淨,在租期結束後按時交還甲方。
6、乙方在經營中需使用甲方地磅時甲方應指派司磅人員積極配合,乙方應按0.2元/噸交費。
八、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九、免責條款
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歸責於雙方的原因,使場地、碼頭不適於使用或租用時,甲方應減收相應的租金。如果場地無法復原的,本合同自動解除,應退還租金,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十、合同生效時間
本合同自雙方籤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
1、 本合同所涉及的碼頭使用證複印件
2、 本合同所涉及的土地證複印件
3、 港口經營許可證複印件
甲方代表:
年 月 日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港口貨櫃碼頭改善工程合同碼頭合同(2) | 返回目錄_________港務局(以下簡稱甲方),為將_________號貨櫃碼頭改善工程交由_________工程事業管理處(以下簡稱乙方)承包,經雙方同意訂立合約條款如下:
一、工程地點:
_________號碼頭附近
二、工程範圍:
詳設計圖、施工説明書、詳細價目表及單價分析表。
三、工程總價:
全部工程總包價為_________元整(本工程造價為_________,營業税為_________元)詳細價目表附後,竣工後工程結算總價按照施工説明書總則第十一條及第廿三條之規定辦理。
四、付款辦法:
(一)本工程無預付款。
(二)工程部份計價日期,原則上訂在每月_________日及月終最後一日辦理估驗計價,支付該期估驗計價_________%,規定工程完成期限不足_________工作天者(不包含_________工作天),按原合約單價計付,不予採用工程款計價調整辦法辦理,但如因甲方原因延誤連續達_________個月以上者,連同原合約工作天在_________天以上時,其未完成部份得應乙方要求按工程款計價調整辦法辦理之;工程完成期限在_________工作天以上者(包含_________工作天),以採用工程款計價調整辦法,按_________省政府主計處公佈之“_________省營造工程物價指數”總指數為調整工程費計算標準,其辦法詳本局營繕工程補充説明書第八條之規定辦理之。上項估驗計價如系採用工程款計價調整辦法辦理者,應予按月辦理不得延期。
(三)本工程開工後,乙方將合格材料運達工地時,1.成品:經檢驗合格後,按成品單價_________%付款。2.單項材料:經檢驗合格後,按單項材料單價_________%付款。於工程計價付款時,按其材料使用量核實扣抵之。
(四)全部工程完成並經正式驗收,乙方並已繳存保固切結及保固不漏切結,除保留工程結算總價_________%。
(五)作為工程保固金,俟保固期滿後再行發還外,其餘尾款結清,並無息退還乙方所繳存之全部工程保證金。
五、施工通則:
(一)本工程應依照施工説明書及施工圖樣等施工,其倘有未盡之處,乙方應聽從甲方施工單位主管工程人員之指示辦理,不得藉口有任何要求推諉等情事,如在施工中,甲方發現工程與原施工説明書及圖樣不符,得要求乙方重行修正施工,至修正施工部份,其一切施工工料及其他一切費用,由乙方全數負責,不得要求補償。
(二)乙方不得將在甲方因承攬工程而發生之債權讓與第三人。
(三)乙方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向外發表工程內容或意見之新聞。
六、工程期限:
本工程乙方於簽訂合約後_________日內開工,並於開工前檢送開工報告,由甲方主辦工程單位查核,全部工程限於_________工作天完成。凡遇不能工作之日,經甲方審查同意後,得免計工作日數。
七、逾期罰款:
每逾竣工期限一天,罰款按工程結算總包價_________‰計算。該項罰款甲方得在乙方未領工程款內扣除,如有不足,得向乙方及其保證人追繳之。
八、工程圖説:
所有本工程之圖樣、施工説明書及本合約有關附件等,乙方認為完全明瞭,願切實遵照辦理,如施工説明書與圖樣有顯明衝突時,以圖樣為準。
九、施工什費:
有關本工程一切應用之設備工具及工料運雜等費用暨印花税税款,除招標或訂約時説明由甲方供給或借用外,餘均包括在各項單價內。另營業税包括於投標總價內,由乙方向税捐機關繳納。上項借用工具及供給材料,應由乙方負責保管;工具材料如有損壞遺失,乙方應負責修理如式或照時價賠償。運輸工程材料等,絕對禁止使用並裝無照機動車輛,俾策交通安全。
十、工程變更:
甲方對工程有變更計劃及增減工程數量之權,乙方不得異議,對於增減數量,雙方參照本合約所訂單價計算增減之。惟如有新增工程項目時,得由雙方協議合理單價。倘因甲方變更計劃,乙方須廢棄已完成工程之一部或已到場之合格材料時,由甲方核定驗收後,參照本合約所訂單價,或比照訂約時料價計給之。
十一、解除合約:
乙方逾開工日期_________日尚未開工,或開工後工人及料具設備不足,進行遲緩,作輟無常,致較規定總進度落後_________%以上甲方認為不能依限完工,或乙方不能履行合約責任等時,甲方得隨時解除合約另行發包或自辦,乙方應立即停工,負責遣散工人,即由甲方按照合約單價或工程款計價調整辦理結算;其未完成工程部份之工料費用及甲方因此所受之損失,如超出原合約之剩餘工料款時,其超出費用應由乙方負責繳付甲方,乙方不得異議並放棄先訴抗辯權。
十二、工程終止:
工程進行中,如因特殊情形,甲方認為工程有終止之必要時,得解除合約全部或一部分,一經通知乙方,應立即停工,並負責遣散工人,其已完成工程,及已進場材料,由甲方按合約單價核實結算之,而乙方所領超出之工料款即行繳還甲方,乙方不得有額外之要求。
十三、意外事件:
工程進行中,乙方工作人員如有傷亡意外等情事,其善後由乙方負責處理,甲方概不給任何補貼。
十四、工作員工:
參與本工程之乙方員工,必須聽從甲方主管工程司之一切指示,並須遵守當地場所之一切法章規則,如有觸犯違反而引起之任何損失,應由乙方負完全責任。
十五、工地代表:
本工程施工時,乙方負責人需在工地監督,如乙方負責人不能駐在工地時應選派富有工程經驗之人員負責管理施工之一切事宜,並接受甲方施工監督,惟甲方認為不適當時,得隨時要求乙方更易之,甲方工程司並有權要求乙方更易其它不稱職之人員。
十六、場地清理:
施工期中每日停工時場地應加清理,竣工後乙方必須將工作場地全部清理潔淨後再行報請驗收。
十七、工程驗收:
乙方陳報本工程全部竣工後,甲方應於_________日內派員初驗,如驗收人員認為有開挖或拆除一部份工作以作檢驗之必要時,乙方應即照做不得推諉,並應負責免費修復,如發現有與圖樣施工説明書及甲方正式通知文件不符等情事,乙方須負限期改正責任,經甲方所派驗收人員認為合格為止。其無法改正者,甲方得要求乙方拆除重行施工,其所需工料及其它一切費用,由乙方全數負責並不得要求補償。倘乙方不在限期內修理完妥,則其超過該項限期之日數,應按照逾期罰款之規定辦理。必要時甲方代為辦理,其費用概由乙方負擔。
十八、保固期限:
本工程自全部竣工正式驗收合格後之日起(一定金額以上工程以複驗合格之日起),由乙方保固_________年,在保固期間倘有損害坍塌、屋漏等或其它之損壞時,乙方應負責免費於通知期限內修復,如延不修復,甲方得動用保固金代為修復不得異議。保固期限規定如次:
(一)港區疏浚、清理、堤防拋石、建築物拆除、地質鑽探等免保固。
(二)機電、船舶等整修工程保固_________年。
(三)機電、船舶新建、油漆防水、路面、水電及一般修繕工程保固_________年。
(四)消波塊製造、一般擋土牆、圍牆新建、護舷新裝等保固_________年。
(五)建築物構造體(包括建築物、碼頭、堤防、暗渠、橋樑)保固_________年。
十九、保證責任:
(一)合約生效後,乙方如無力履行合約所訂條款時,保證人願放棄先訴抗辯權,代負有關本工程乙方應負之一切責任。
(二)保證者有中途失其保證資格、能力或自行申請退保時,乙方應立即覓保更換,原保證者於換保手續完成,並接甲方通知後,始得解除其保證一切責任。
(三)保證者應俟本合約失效時,始得解除其保證一切責任。
二十、合約時效:本合約有效期限自雙方簽章即同時生效,直至全部工程完竣驗收後之保固期滿為止。
二十一、施工安全與配合:
(一)乙方應遵照《勞工安全衞生法》及《營造安全衞生設施標準》規定切實辦理。
(二)乙方對維護交通、環境衞生應配合甲方之施工環境,設置有關顯明標誌,以策安全,倘因疏忽而發生意外,乙方應負一切責任;發生國家賠償事件時,甲方得依法行使求償權。
(三)乙方對工地設備,應求齊全,諸如材料、工具儲存、保管、交還等,均應有充分之作業規定與設備,其設置地點之選擇,以施工方便、安全為原則,但事先應先與甲方協調並經同意之。
(四)在施工期間,甲、乙雙方應儘量協調配合,以便順利施工。
(五)乙方對於有機密性之工程,無論任何文件、地點、時效等均應代為保密,不可任意泄漏,否則應負法律責任。
二十二、合約份數:
本合約共一式_________份,計正本_________份,副本_________份,正本_________份由甲乙兩方各執_________份為憑,副本_________由甲乙雙方分別存轉。
二十三、附件效力:
本合約內所附一切文件及施工期內甲方之正式通知,與本合約同樣生效。
二十四、合約附件:
每份合約附件計保證書、領款印鑑、議價紀錄壹張、詳細價目表全份、單價分析表全份、投標須知全份、補充説明書全份、進度預計表或施工網狀圖全份、施工説明書全份、圖樣陸拾捌張。
二十五、廠商印鑑:
乙方印鑑應與其在主管官署登記者相同,如因印鑑遺失,必須向主管機關及甲方掛失,並檢送發報作廢之整張報紙,報請甲方備查。乙方向甲方領取款項所蓋印章,應與簽訂本合約印鑑相同。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負責人(籤):_________
承包廠商(蓋章):_________
負責人(籤):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