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權股份轉讓合同(範本)

轉讓方:

股權股份轉讓合同(範本)

註冊地址:

法定代表人:

電話:

受讓方:

註冊地址:

法定代表人:

電話:

鑑於:

1、

2、甲方是在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記註冊的有限責任公司。

3、截止XX年12月31日,總股本為 股,其中甲方作為 股東,持有 股,佔總股本的 %。

4、 方擬轉讓,乙方擬受讓甲方所持 股 股份,佔 總股本的 %。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發展、等價有償、誠實信用的原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等有關法律、法規及規定,訂立本股份轉讓合同,作為明確雙方在完成本合同項下股權轉讓所發生的權利和義務的依據,以資甲、乙方共同遵照履行。

一、定義

1.1 本合同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以下用語具有下面含義:

1.1.1合同:指甲、乙雙方於 年 月 日在深圳市所簽訂的股份轉讓合同。

1.1.2轉讓:指甲方將其所合法持有 標的股份轉移至乙方名下的行為。

1.13會計報告: 經過審計的 年 月 日為基準日的會計報告。

1.1.4中國證監會: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

1.1.5基準日:指 年 月 日,即為 報告截止日。

1.1.6標的股份:由甲方根據本合同轉讓並由乙方受讓的 股股份。

1.1.7

1.1.8是指中國法定貨幣人民幣。

1.1.9簽署日:是指甲、乙雙方簽署本合同之日。

1.1.10生效日:具有本合同第15.1條賦予其含義。

1.1.11股份轉讓完成日:指甲、乙雙方全部交割標的的股份轉讓總金額並在深圳證券登記的有限公司辦妥標的股份的登記過户手續之日。

1.1.12終止日:指甲、乙雙方或者任何一方依據本合同的有關規定終止本合同的履行和/或解除本合同之日。

1.1.13不可抗力:具有本合同等十三條賦予其含義。

1.1.14財政部:指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

1.2本合同引用任何法律條文,均應當作出如下理解或解釋:

1.2.1簽署本合同時生效的有關法律條文及其修改、補充。

1.2.2簽署本合同時生效的根據有關立法所作出的法律性通知、命令。

1.3本合同中每一款的標題為方便提示,並不對條款的含義或解釋構成任何影響。

二、股份轉讓

2.1甲方同意將其所持有的 股 股份依據本合同的規定和條件有償轉讓予乙方,乙方同意按本合同的規定和條件受讓標的股份。

2.2本合同項下的股份轉讓完成後,乙方將持有 股國家股股份,佔康達爾總股本的 %。

三、會計報告

3.1

3.2甲、乙雙方同意將 作為本合同之必備附件,並以《 報告》中業經有資格從事證券業務的中國註冊會計師審核驗證的 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現金流量表等財務報表和財務數據以及該年度報告中的相關信息作為甲、乙雙方此次股份轉讓的資產及財務依據。

四、承諾與保證

4.1作為股份轉讓方及康達爾的第一大股東,甲方就本合同簽署日之前甲方自身以及 有關情況向乙方作出如下説明、承諾和保證;

4.1.1法律地位

① 為經政府有關部門審批而合法成立並有效存續的上市公司,康達爾具備按其營業執照進行正常合法經營所需的全部有效的政府批文、證件和許可。

②甲方系標的的股份的合法所有者,享有與此對應的一切合法權益。

③甲方按照本合同的規定向乙方轉讓其所擁有的 標的股份,該股份未設立任何抵押、質押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擔保及/或第三方權益。

④除本合同外,沒有其他任何生效的或將會生效的合同和/或其他約束性安排導致將標的股份轉讓給任何第三方。

4.2作為股份受讓方,乙方在此向甲方作出如下承諾和保證:

4.2.1法律地位

①乙方為經政府有關部門審批而合法成立並有效存續的有限責任公司,乙方具備按其營業執照進行正常合法經營所需的全部有效的政府批文、證件和許可。

②依據現行有效的法律、法規和規範性文件的規定,乙方具備受讓甲方擁有的 標的股份的法定資格。乙方有權按照合同規定和條件從甲方受讓 股份。

4.2.2財務能力

①乙方擁有足夠的財政資源和資金能力履行本合同,合同的付款全部以人民幣現金支付,並保證依照本合同的規定如期、足額支付股份轉讓價款。

②乙方不會因訂立、履行本合同導致其財政資源狀況發生嚴重困難和其它重大逆向影響。

4.2.3第三方關係

①乙方訂立和履行本合同不構成對其與任何三方關係(包括但不限於乙方與第三方訂立的任何合同、合同、責任和義務安排、承諾、約束)的障礙。

②乙方不存在因其與第三方關係而導致的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充分履行的障礙。

4.2.4

4.3持續性

本條前述甲、乙雙方相互作出的承諾與保證是持續的,在本合同有效期內,該等承諾和保證將被視為重複作出,且不因股份轉讓交易的完成而失效。

五、轉讓價格與付款方式

5.1參考 中所載明的康達爾每股淨資產值為0.13元,甲、乙雙方同意將本合同項下標的股份的轉讓價格確定為每股0.13

5.2本合同項下甲方向乙方轉讓的 股份的轉讓價款為人民幣(下同) 元。

5.3甲、乙雙方同意的付款方式如下:

①本合同簽署之日起 日內,乙方向甲方支付轉讓價款總額的20%作為 ,支付數額為 元。同時也作為履行本合同的 。

②本股份轉讓經 批准後七日內,乙方向甲方支付轉讓價款總額的 作為第二期付款,支付數額為 元。

③本股份轉讓經 批准後七日內,乙方向甲方支付轉讓價款總額的 作為第三期付款,支付數額為 元。

5.4乙方應將上述轉讓價款匯入甲方指定的下述銀行帳户:

收款人:深圳市龍崗區投資管理有限公司

開户行:

帳號:

若甲方根據需要對上述指定銀行帳户進行變更,則甲方應在約定的付款日之前至少提前十五日向乙方發出書面通知,否則由此導致的付款延誤,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5.5乙方應以人民幣現金向甲方支付轉讓價款。

5.6乙方有權提前支付任何一期或全部應付轉讓價款,甲方對此表示同意並將給予收款上的全力配合。

5.7涉及本合同項下股份轉讓的税費,由甲、乙雙方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繳納;未明確定規定的,由雙方各承擔50%。

六、信息披露與登記過户

6.1本合同簽署後,應按照甲方負責、乙方協助的原則,按照有關規定依法定要求和程序將本合同按有關規定上報各級有關主管部門(包括但不限於國有資產管理部門)審批。

6.2

6.3

6.4

6.5標的股份的轉讓審批及變更登記由雙方共同辦理,在不違反本合同各項約定的情況下,雙方必須在對方提出要求後迅速提供有關文件,否則由此造成的延誤或損失由延誤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