贈予汽車使用權合同(精選3篇)

贈予汽車使用權合同 篇1

甲方:

贈予汽車使用權合同(精選3篇)

乙方:

經協商,甲方將車牌號為_______________的汽車,贈予乙方____________汽車使用權一年,日期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乙方向甲方繳納保證金 元,一次交納壹年的 保險金 元。

為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特制定本汽車使用權一年的協議,雙方嚴格認真執行。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在下述任何一種情況發生時,甲方有權隨時隨地收回所贈車輛。

(1)乙方用所贈車輛從事違法犯罪行為。

(2)乙方將所贈車輛轉讓、轉租、出售、抵押、質押。

(3)從事其它有損甲方合法權益的活動。

在以上情況下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應做相應賠償。

2.不承擔所贈車輛於乙方使用期間引發的第三者責任。

3.其它的依照法律、法規規定甲方應有的權利。

4.甲方應在收到乙方的意外財產所得税後,將所贈送車輛交付乙方。

5.提供車輛應當適用。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於適用合同規定的適用時段擁有所屬車輛的使用權。

2自行承擔所贈車輛使用期內的汽車保險費、燃油費用、路橋通過費用等費用。

3使用期間應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並承擔由於違章、違法肇事所產生的全部責任及經濟損失。

4乙方必須承擔由於乙方行為帶來的其它經濟損失。

5 協助甲方在試用期內辦理車輛保險事故的定損、理賠。

三、保險條款

1.甲方就所贈車輛提供相應保險,若承租方要求增保其它險種。

甲方可代辦手續,費用由乙方承擔一次性繳訖。

2.乙方應在交通事故發生的24小時內通知出租方,甲方將保險事故車輛到達其指定修理廠,甲方提供了有效的全部保險證明手續。乙方在所贈車輛使用期間若發生車輛被盜、報廢或其它形式的滅失,乙方應負擔車輛滅失之日起至甲方獲得保險公司賠款時止。

3.由於乙方的原因造成的保險公司拒賠及免賠的所有損失及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4.車輛發生保險事故,如乙方不能取得保險公司理賠必須的有關手續,則由乙方負擔全部維修費用及加速折舊費,並承擔保險事件不能賠付的責任。

四、協議的變更和解除

本協議的變更和解除,必須經租用雙方簽署書面協議方能有效。

甲方:

乙方:

日期: 年 月 日

贈予汽車使用權合同 篇2

甲方:身份證編號:

乙方:身份證編號:

為壯大林業經濟,搞好林業綜合開發,甲、乙雙方本着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經

充分協商,就位於蘇木林地承包

經營權及林木資產轉讓事項達成以下合同條款:

一、座落地點、林地面積、及四至

甲方自願將屬甲方所有的科右前旗林證字第號《林權證》內所登記蘇木嘎查畝林地使用權及地上林木資產轉給乙方。

轉讓林木、林地的四至為:

東至,南至

西至,北至

二、轉讓期限

轉讓期限年。 止。

三、林地使用權、林木資產轉讓費的確認與付款方式

1.甲方同意將屬甲方所有的在本合同第一條中所標明林地承包經營權及此林地地上林木資產一次性轉讓給乙方,總轉讓費  。

2.乙方應於 前向甲方付清總轉讓費。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有權按時收取總轉讓費;

2、承包期間,甲方應協助乙方處理周邊關係;

3、甲方負責協助乙方辦理林地地使用權、林木所有權、林木使用權的登記;

4、轉讓期限內,甲方不得將本合同第一條中所標明林地使用權及此林地地上林木資產向第三方作任何處置,如轉包、轉租、抵押、作價入股等;

5、甲方必須確保乙方在承包經營期限內享有持續、有效的承包經營權;

6、甲方自本合同書簽字之日起至乙方領取林權證之日止全權委託乙方辦理註銷甲方所有與此合同書相關林權證。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承包期間,乙方享有經營自主權,獨立享有和承擔承包期間形成的債權、債務和經營風險;

2、承包期間,乙方有權依法採伐林木;

3、承包期間,如國家建設需徵用土地,就林木及地上附屬資產所獲得的補償款歸乙方所有;

4、承包期間,乙方應守法經營,嚴格按約定的用途使用承包的林地,不得擅自改變林地的用途;

5、承包期間,乙方有權將依法取得的林木所有權、林木使用權及林地使用權依法轉包、轉租、轉讓、拍賣、抵押、作價入股或作為合資、合作造林等;

6、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合同約定的標準交付林地及林木等資產;

7、乙方有權依法在林區內進行生產配套的基礎設施建設,並對所建設施享有所有權;

8、乙方自本合同書籤字之日起至乙方領取林權證之日止全權代理甲方辦理註銷甲方所有與此合同書相關林權證。

六、合同的解除和終止

1、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要求解除合同的須提前個月內通知另一方;

2、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擅自與發包方終止承包協議;

3、因不可抗力,國家徵地及其他有關政策調整,導致乙方難以繼續經營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且雙方無需承擔違約責任;

4、合同期滿,本合同終止,乙方有權處置承包土地上的林木及相關生產經營設施等資產,或要求甲方按當時的評估價收購;

七、違約責任

1、乙方應按本合同約定的時間支付總轉讓費。每逾期一天,按應付未付部分的萬分之五支付滯納金,逾期累計超過20天,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2、承包期間,乙方不得非法改變林地用途,否則甲方有權無償解除合同,同時乙方應付甲方總轉讓費的10%違約金。承包期間,乙方如非法改變林地用途,林地所有權權利人有權在發現當日起任何時間內指定乙方限期恢復林地用途。如未在限期內恢復清理林木林地,林地所有權權利人將無償收回乙方所承包林地,同時此林地地上林木歸林地所有權權利人所有。

3、承包期間,因甲方或發包方的原因使乙方無法繼續行使林地承包經營權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按總承包金的2倍賠償損失;

4、承包期間,因甲方或發包方原因致使乙方林木及相關生產經營設施等資產受損失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賠償損失;

5、甲、乙雙方有違反合同其他約定的,違約方支付守約方違約金人民幣元。

八、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產生的補充協議與該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

力。

九、本合同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十、本合同一式四份

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林地所有權權利人、科右前旗林業局各一份

甲方簽字:乙方簽字:

負責人簽字:

日期

贈予汽車使用權合同 篇3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有限簡稱乙方):

根據《民法典》及相關法律規定,為了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經雙方平等協商,簽訂本合同。

一、甲方將位於 市 路 號的 畝土地的使用權及地上建築物、構築物、附着物等(見附件)出租給乙方使用。

二、乙方承租本宗土地必須進行合法經營,否則甲方有權收回土地使用權,終止合同。

三、乙方不得擅自轉租本宗土地的使用權,如需進行轉租應徵得甲方書面同意,否則甲方有權收回土地使用權,終止合同。

四、甲方應保證本宗土地上的水、電、暖等基本設施完整,並幫助乙方協調同水、電、暖的提供方的有關事宜,但具體收費事宜由乙與水電暖的提供方協商,所有費用由乙方承擔。

五、乙方在租用期間,不得隨意改變本宗土地狀況和地上的建築物、構築物、附着物及水、電、暖管網等設施,如確需改動或擴增設備應事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後方可實施,對有關設施進行改動或擴增設備時如需辦理相關手續,由乙方辦理,甲方根據實際情況給予協助,所需費用有乙方承擔,否則,乙方應恢復原狀,並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六、乙方租用期間,有關市容環境衞生、門前三包等費用由乙方承擔。國家行政收費,按有關規定由甲、乙雙方各自負擔。

七、乙方在租賃期間因生產經營所發生的所有事故及造成他人損害的,由乙方承擔責任,與甲方無關。

八、合同約定的租賃期限界滿或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合同後10日內,乙方應向甲方辦理交接手續,交接時乙方應保證工作人員撤離、將屬於自己的設備騰清,並將租賃範圍內的垃圾雜物等清理乾淨。

九、租賃期限為 年,從 年 月 日 至 年 日。

十、經甲乙雙方商定,租金的交納采取按年支付先付後用的方式,年租金為 元,由乙方於每年 日交納給甲方 .如逾期交納租金30日以內,乙方除應補交所欠租金外還應向甲方支付年租金日千分之二的違約金;如逾期超過30日,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甲方支付年租金百分之二十五的違約金。

十一、甲方向乙方收取約定租金以外的費用,乙方有權拒付。

十二、在租賃期限內,因不可抗拒的原因或者因城市規劃建設,致使雙方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十三、爭議解決方式:

十四、雙方協商一致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五、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十六、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或簽字)

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