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小生人身安全協議書(通用3篇)

學生人身安全協議書 篇1

為了確保學生在校期間的人身安全,嚴格責任界限,健全學校教育――家庭教育――社會教育一體化網絡,根據教育部頒發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我校實際,特簽訂本安全協議書:

國小生人身安全協議書(通用3篇)

1、學生的監護人是學生的父母或依法確定的監護人,其監護關係不因學生的入學而轉移到學校,學校與學生只是教育管理關係,監護人應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遵紀守法教育,學生在校期間學校應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遵紀守法教育。

2、學生造成他人人身或財產損害的,由其監護人承擔賠償責任,學生在校期間發生損害賠償糾紛,按本協議第3條處理。

3、學生在校生活、學習期間,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身體受到傷害,一般由第三人承擔賠償責任如能夠證明學校有過錯的,按學校過錯的大小確定學校應承擔的賠償責任如給他人造成損害的,一般由學生承擔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4、符合下列條件即可確定學校無過錯:

(1)損害事件的發生與學校的設施無關,或者雖與學校的設施有關,但學校的設施並無缺陷;

(2)學校或老師履行了應盡的教育管理職責,損害事件仍不可避免地必然發生。

5、學生放學後應立即離校回家,非學校或老師的原因學生在校內滯留、嬉戲玩耍,造成傷害的,學校不承擔賠償責任。

6、嚴禁教職員工侮辱、毆打、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如因此造成後果的,有教職員工本人負責或有教職員工和學校共同負責,學校還可根據情節對教職員工進行紀律處分。

但教職員工履行職責,進行正常的批評教育,出現意外後果的,學校不負責任。

7、學校開展校內外集體活動,因組織不周密造成意外傷害的,學校應承擔責任;因學生不聽指揮,違背有關規定,造成意外傷害的,學校不承擔責任;日常上課期間,學生未到校或私自離校,學校應及時通知學生的監護人,學生因此造成社會危害或出現意外事故的,學校不承擔責任。

8、學生應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出現交通事故的由肇事方負責。

在校園內騎自行車,違反規定出現事故的,學校不負責任。

9、學校嚴禁學生玩火、玩電、玩水、玩甩炮、火炮、玩鋭器、鈍器物,因此發生賠償糾紛,一般由肇事者承擔責任,如果肇事方或受害方能證明學校、老師明知有上述危險情形而不制止的,學校承擔部分責任。

10、學校嚴禁學生購買零食、冷飲及不衞生的食品,學生違反規定購買食用後造成意外事故的,有食物提供者承擔責任,學校不承擔責任。

11、學校必須加強校舍等設備設施的檢查,及時清除隱患。

若隱患不能及時清除的,必須加以封閉並增設警示標誌,且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

若未消除隱患又無警示標誌,又未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造成學生傷害的,由學校承擔賠償責任。

12、嚴禁學生私自到深水潭、池塘、水庫等洗澡,因此造成的意外事故,學校不承擔責任。

13、教職員工擅離工作崗位或雖在工作崗位但未認真履行職責,或違反工作要求和操作規程造成事故的,由教職員工本人負責。

14、學生在校園活動中發生安全事故或受到意外傷害,在學生投保的情況下學校有責任積極配合家長向保險公司理賠。

15、學生在已經投保的情況下,發生安全事故後,受傷害的學生、其父母(或監護人)不願協商調解的,或經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6、本協議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學生在本校學習期間。

甲方: 

乙方(學生監護人):

簽字:

代表簽字: 

年月日

國小生人身安全協議書 篇2

公司名稱:______________

公司員工姓名:_______________(簡稱乙方)

為保證員工人身安全以及生產的順利進行,爭創文明安全企業,提高員工的安全意識,強化“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思想,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經雙方協商簽定本協議書。

第一條:甲方的責任和權利

1、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必須嚴格遵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熟練掌握事故防範措施和事故應急處理預案;並建立建全各項勞動安全制度以及相應的勞動安全保護措施。

2、甲方對應對乙方執行規章制度及履行安全職責情況,有權進行檢查、監督、考核。凡不遵守安全規定,違反安全操作規程的施工人員,及時進行糾正、處罰,直至停止其工作。

3、甲方對進入施工現場的施工人員,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和安全技術培訓,使其懂得安全知識,熟悉安全操作規程,經安全生產技術考核合格後,方可進行施工作業。對經培訓考核不合格、安全技能不具備所在崗位要求不適應所在崗位要求的乙方,有權停止工作或調換其工作崗位。

4、對進入施工現場的施工人員,根據其工種不同,提供相應的安全保障設施及勞動保護用品。

5、接受公司員工提出的合理化建議和意見,並及時答覆和響應。

第二條:乙方的責任和權利

1、乙方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各項勞動紀律和安全管理制度,服從管理,自覺執行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嚴格按照安全生產規範操作。

2、必須接受甲方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技術培訓,熟悉安全生產施工操作規程,掌握本職工作所需的安全生產知識和生產技能,增強事故預防和應急處理的能力,未掌握所在崗位應具備的安全基本常識,不得上崗。

3、在現場施工過程中注意同事的安全保護用具是否佩戴齊全,做好相互保護工作,對同事的違章行為及時提醒和糾正。

4、特殊工種作業人員,憑有效的上崗證上崗工作。

5、施工時,需對本工種的施工區域、作業環境、操作設備等進行認真檢查,發現不安全隱患停止施工,及時彙報。達不到安全生產要求時,不得擅自盲目施工。當發生事故時,及時採取有效措施,避免事故進一步擴大,並及時報告,保護事故現場及有關記錄等資料。

6、乙方有責任和義務及時向甲方提出安全改進建議和意見。

7、乙方有權拒絕違章指揮,對上級部門和領導忽視工人安全、健康的錯誤決定和行為提出批評控告。

8、嚴禁酒後上班作業,嚴禁非專業人員亂拉亂接電源,嚴禁私自動用非自己保管、使用的施工設備。工作時不得嬉戲打鬧,遵守施工現場安全紀律。

9、乙方必須保持健康的身體參加施工作業,不得帶病參加工作。如因自然生病醫治或住院治療,一切費用由本人自理。

第三條:違約責任及處理

1、安全生產中發生的事故,應經事故調查確認責任。事故調查應按照國家、和本單位有關規定進行,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甲方違約造成的責任事故,甲方承擔相應的責任,並按相關規定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3、乙方違約造成的責任事故,乙方承擔相應的責任(包括:_______________行政處罰、賠償經濟損失、解除勞動合同等)。

4、甲、乙方雙方共同違約造成的安全生產責任事故,根據雙方各自違約責任的大小,分別承擔相應的責任。由於不可抗力造成的事故,由甲方依法承擔相應責任。

第四條:本協議正本一式二份,具有等同的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不能達成協商的提交當地勞動仲裁

第五條:所籤人員辭職後此責任書自動作廢;本責任書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

國小生人身安全協議書 篇3

公司名稱:_____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簡稱甲方)

公司員工姓名:_________________(簡稱乙方)

為保證員工人身安全以及生產的順利進行,爭創文明安全企業,提高員工的安全意識,強化“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思想,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經雙方協商簽定本協議書。

第一條:甲方的責任和權利

1、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必須嚴格遵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熟練掌握事故防範措施和事故應急處理預案;並建立建全各項勞動安全制度以及相應的勞動安全保護措施。

2、甲方對應對乙方執行規章制度及履行安全職責情況,有權進行檢查、監督、考核。凡不遵守安全規定,違反安全操作規程的施工人員,及時進行糾正、處罰,直至停止其工作。

3、甲方對進入施工現場的施工人員,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和安全技術培訓,使其懂得安全知識,熟悉安全操作規程,經安全生產技術考核合格後,方可進行施工作業。對經培訓考核不合格、安全技能不具備所在崗位要求不適應所在崗位要求的乙方,有權停止工作或調換其工作崗位。

4、對進入施工現場的施工人員,根據其工種不同,提供相應的安全保障設施及勞動保護用品。

5、接受公司員工提出的合理化建議和意見,並及時答覆和響應。

第二條:乙方的責任和權利

1、乙方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各項勞動紀律和安全管理制度,服從管理,自覺執行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嚴格按照安全生產規範操作。

2、必須接受甲方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技術培訓,熟悉安全生產施工操作規程,掌握本職工作所需的安全生產知識和生產技能,增強事故預防和應急處理的能力,未掌握所在崗位應具備的安全基本常識,不得上崗。

3、在現場施工過程中注意同事的安全保護用具是否佩戴齊全,做好相互保護工作,對同事的違章行為及時提醒和糾正。

4、特殊工種作業人員,憑有效的上崗證上崗工作。

5、施工時,需對本工種的施工區域、作業環境、操作設備等進行認真檢查,發現不安全隱患停止施工,及時彙報。達不到安全生產要求時,不得擅自盲目施工。當發生事故時,及時採取有效措施,避免事故進一步擴大,並及時報告,保護事故現場及有關記錄等資料。

6、乙方有責任和義務及時向甲方提出安全改進建議和意見。

7、乙方有權拒絕違章指揮,對上級部門和領導忽視工人安全、健康的錯誤決定和行為提出批評控告。

8、嚴禁酒後上班作業,嚴禁非專業人員亂拉亂接電源,嚴禁私自動用非自己保管、使用的施工設備。工作時不得嬉戲打鬧,遵守施工現場安全紀律。

9、乙方必須保持健康的身體參加施工作業,不得帶病參加工作。如因自然生病醫治或住院治療,一切費用由本人自理。

第三條:違約責任及處理

1、安全生產中發生的事故,應經事故調查確認責任。事故調查應按照國家、和本單位有關規定進行,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甲方違約造成的責任事故,甲方承擔相應的責任,並按相關規定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3、乙方違約造成的責任事故,乙方承擔相應的責任(包括:行政處罰、賠償經濟損失、解除勞動合同等)。

4、甲、乙方雙方共同違約造成的安全生產責任事故,根據雙方各自違約責任的大小,分別承擔相應的責任。由於不可抗力造成的事故,由甲方依法承擔相應責任。

第四條:本協議正本一式二份,具有等同的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不能達成協商的提交當地勞動仲裁

第五條:所籤人員辭職後此責任書自動作廢;本責任書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