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理邀請書文本(精選3篇)

監理邀請書文本 篇1

監理邀請書文本

監理邀請書文本(精選3篇)

我們十分高興地邀請貴公司為__(工程監理服務的名稱)提交個體的服務建議書。

業主已安排了一筆以多種貨幣構成的資金,用於___(工程名稱)有關費用的合理支付。

工程概述包括工程名稱、地點、招標方式、時間安排等。

本工程的施了計劃於19__年__用外始。總工期估計___個月。

本工程的主要項目有:項目名稱、主要項目、初步工程量等。

為了有效獎施監理,業主將聘請合格的、有經驗的顧問/監理公司幫助業主進行本工程施工階級的合同管理。要求的服務內容見第四章附錄A:監理服務範圍。

請在建議書中詳細説明實施本服務的方法、程序和工作計劃,以及派往現場職員的簡歷、特長等。

若貴公司需要,可察看現場,費用自理,具體問題,可與我方____先生(小姐)

聯繫。

聯繫地址:

郵政編碼:

電話號碼:

傳真號碼

本服務的有關業務及派件現場的人員應遵守工程所在國或地區的法律及法規。

業主要求在接到本邀請書的45天內拚交建議書,請在接到本邀請書之後,儘快用電報或傳真通知我方,並説明提交建議書的時間和方法。

從建議書收到之日起90天內為其有效期。

本服務合同將採用人——月合同(總包合同/百分比合同)。合同條件見第二章。

業主將根據建議書的質量、貴公司指派人員的能力和在類似工程上的經驗、經濟建議書的合理性等考慮是否接納建議書,並在建議書有效期內通知貴公司的建議書是否被接納。

我們期待着你們對我們邀請書做出積極的響應。

祝工作順利

____(業主名稱)

__年__月__日

監理邀請書文本 篇2

1.甲乙雙方皆承認對方為自己的戰略合作伙伴,並在彼此互聯網站的顯著位置標識合作方的旗幟徽標鏈接或文字鏈接。

2.甲乙雙方授權合作方在其互聯網站上轉載對方網站上的相關信息,該信息將由雙方協商同意後方可引用(具體合作項目另籤協議)。

3.甲乙雙方在彼此互聯網站中轉載引用合作方的信息時須註明"該信息由(合作方網站)提供"字樣,並建立鏈接。

4.甲乙雙方必須尊重合作方網站信息的版權及所有權,未經合作方同意,另一方不得采編其站點上的任何信息,且不得在其網站以外媒體發佈來自合作對方站點的信息,否則構成侵權。被侵害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合作並視情節選擇要求對方承擔損害賠償的方式。

(二)相互宣傳

1.甲乙雙方應在彼此站點追蹤報道合作方的市場推廣計劃及相關營銷活動。

2.甲乙雙方都認可的適當時間內,雙方在彼此站點上開設專欄,撰寫並宣傳與合作對方商業行為有關的話題(具體合作項目另籤協議)

3.甲乙雙方在有關INTRNT專題的研討會和金融、金融等行業的各種展覽會上,互相幫助、共同宣傳,共同推進雙方的品牌。

4.雙方還可就其它深度合作方式進行進一步探討。

(三)其他

1.甲乙雙方的合作方式沒有排他性,雙方在合作的同時,都可以和其他相應的合作伙伴進行合作。

2.本協議有效期為年,自年月日起到年月日為本協議商定合作方案的執行期限。

3.甲乙任何一方如提前終止協議,需提前一個月通知另一方;如一方擅自終止協議,另一方將保留對違約方追究違約責任的權利。

4.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協議為

合作框架協議

,合作項目中具體事宜需在正式合同中進一步予以明確。框架協議與正式合作合同構成不可分割的整體,作為甲乙雙方合作的法律文件。

6.本協議期滿時,雙方應優先考慮與對方續約合作。

7.雙方的合作關係是互利互惠的,所有內容與服務提供均為免費。

甲方:       乙方: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蓋章:       蓋章:

監理邀請書文本 篇3

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_

單位住所:_________________

經濟類型:_________________

職工人數:_________________

20__年

使用文本須知

1.本集體合同為參考文本,在使用時可根據本單位實際情況進行必要的修改完善。雙方也可以就勞動安全衞生、女職工權益保護、工資調整機制等訂立專項集體合同。

2.本集體合同所稱甲方為用人單位,包括企業、實行企業化管理的事業單位和民辦非企業單位;乙方為職工一方。

3.集體合同由工會代表職工一方與用人單位簽訂;尚未建立工會的,由上級工會指導職工推舉的代表與用人單位簽訂。

4.集體協商雙方的代表人數應當對等,每方至少3人,並各確定1名首席代表。

5.經雙方協商代表協商一致的集體合同草案應當提交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討論通過;集體合同草案經職工代表大會或者職工大會通過後,由集體協商雙方首席代表簽字。

6.集體合同簽訂後,用人單位應當在十日內將集體合同文本一式三份以及有關資料報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自收到集體合同文本之日起十五日內未提出異議的,集體合同即行生效;提出異議的,雙方應對異議部分進行協商修改,履行集體合同簽訂程序後再重新報送。

7.用人單位應當自集體合同生效之日起,以適當形式及時向全體職工公佈。

用人單位協商代表

首席代表姓名:_____性別:________職務:_____

代表姓名:_________性別:_______職務:_____

代表姓名:_________性別:_______職務:_____

代表姓名:_________性別:_______職務:_____

代表姓名:_________性別:_______職務:_____

代表姓名:_________性別:_______職務:_____

代表姓名:_________性別:_______職務:_____

職工方協商代表

首席代表姓名:_____性別:________職務:_____

代表姓名:_________性別:_______職務:_____

代表姓名:_________性別:_______職務:_____

代表姓名:_________性別:_______職務:_____

代表姓名:_________性別:_______職務:_____

代表姓名:_________性別:_______職務:_____

代表姓名:_________性別:_______職務:_____

雙方代表開始協商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職工代表大會審議通過日期:____年____月___日

雙方首席代表簽字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甲方:______(用人單位名稱)

乙方:________(職工方名稱)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維護職工和用人單位的合法權益,構建和諧穩定的勞動關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原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集體合同規定》及有關規定,結合本單位實際,雙方遵循合法、公平、誠信的原則,在平等協商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

第二條 甲方在制定、修改或者決定有關勞動報酬、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衞生、保險福利、職工培訓、勞動紀律以及勞動定額管理等直接涉及職工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項時,應當經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討論,提出方案和意見,與工會或者職工代表平等協商確定,並採取適當形式向全體職工公佈。

第三條 甲方遵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進行經營管理,尊重職工參與民主管理的權利,尊重乙方維護和代表職工利益的權利,支持乙方依法獨立地開展工作。

第四條 乙方教育職工遵守法律法規、勞動紀律和各項規章制度,支持企業的生產經營管理,努力完成工作任務和經營目標。

第二章 勞動合同管理

第五條 甲方應當依法規範用工行為,建立勞動用工備案制度,加強勞動合同管理,自用工之日起1個月內與職工訂立書面勞動合同,保障職工享有勞動權利和履行勞動義務。

乙方應當幫助、指導職工與甲方依法訂立和履行勞動合同,並對企業勞動合同制度實施情況進行監督。

第六條 甲方與職工訂立的勞動合同中的勞動條件、勞動報酬等勞動標準不得低於本合同規定的標準,低於本合同的按照本合同規定執行。

第七條 甲方與職工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以及支付經濟補償金,按照法律、法規和規章,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八條 甲方單方面解除職工的勞動合同,應當提前___日將理由通知工會,工會應在____日內及時反饋意見;工會有不同意見的,甲方應當研究工會的意見,並在____日內將處理結果書面通知工會;職工因此申請仲裁或提起訴訟的,工會依法給予支持和幫助。

第三章 勞動報酬

第九條 甲方應遵循按勞分配和同工同酬的原則,根據自身生產經營特點和經濟效益,與乙方共同協商制定工資分配和支付制度,並建立相應的薪酬管理體系。

第十條 甲、乙雙方每年根據本單位經濟效益、勞動生產率、勞動力市場工資指導價位、工資指導線、本地和本行業的職工平均工資水平、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城鎮居民消費價格指數等變動情況,就職工年度工資水平、工資調整辦法和工資總額進行平等協商,簽訂工資專項集體合同,建立職工工資正常增長和支付保障機制。

經協商確定,____年度本單位職工平均工資水平不低於____元,工資總額增長幅度不低於____%(或者職工工資隨本單位經濟效益的提高而正常增長,掛鈎比例為:本單位利潤總額增長____%,職工工資總額增長____%)。

第十一條 甲方以貨幣形式支付職工工資,每月至少發放一次。工資發放約定日為每月_______日。工資發放日遇法定節假日或休息日的,應當在之前最近的工作日發放。

實行周、日、小時工資制的可按周、日、小時支付職工工資。

第十二條 本單位職工月最低工資標準不低於____元(或者高於當地政府發佈的最低工資標準的____%);試用期月最低工資標準不低於____元(或者高於當地政府發佈的最低工資標準的_____%)。

第十三條 本單位確定計發職工加班加點工資基數為___、或計發加班工資基數的方法是____________________,但加班工資基數不得低於________________,計件加班工資基數按照職工每日勞動定額標準予以核計。

第十四條 甲方確定調整勞動定額或者計件工資標準應當遵循科學合理的原則,依據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和企業實際情況提出方案,事先與乙方進行協商,確定、調整的勞動定額應當使本單位同崗位80%以上職工在法定工作時間內能夠完成。雙方約定:

1.崗位名稱_______勞動定額(工時單價/計件單價)______;

2.崗位名稱_______勞動定額(工時單價/計件單價)______;

3.崗位名稱_______勞動定額(工時單價/計件單價)______。

勞動定額內容較多的,可以另行製作本合同附件。見附件__。

第十五條 經雙方協商,按以下標準發放職工津貼和補貼:

1.崗位名稱:____津貼和補貼名稱:____發放標準_____;

2.崗位名稱:____津貼和補貼名稱:____發放標準_____;

3.崗位名稱:____津貼和補貼名稱:_____發放標準____。

職工津貼和補貼項目較多的,可以另行製作本合同附件。見附件______________。

第十六條 職工因工負傷或者患職業病停止勞動進行治療,在停工留薪期內的有關待遇,依照國家《工傷保險條例》及省有關規定執行。

職工患病或者非因公負傷停止勞動,在國家規定的醫療期內的,企業向職工支付病傷假的工資標準為_______________,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80%。

第十七條 職工在法定節假日、休息日以及依法享受的婚假、喪假、年休假、計劃生育假等期間,應視為提供正常勞動並支付工資。

第四章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十八條 甲方執行標準工時工作制,即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週不超過40小時的工時制度,並保證職工每週至少休息一天。

第十九條 某些崗位因工作、生產特點不能實行標準工時工作制的,經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批准,可以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第二十條 甲方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職工本人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延長工作時間不得超過1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在保障職工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甲方應依法按時足額支付職工加班加點工資。

第二十一條 甲方安排職工在休息日工作,應當在______個工作日內予以補休;無法安排同等時間補休的,應當在______日內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二十二條 根據《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雙方商定本單位的帶薪年休假辦法為____________。

第五章 勞動安全衞生

第二十三條 甲方應嚴格執行《安全生產法》、《職業病防治法》、《工傷保險條例》和有關勞動保護法律法規和規章,建立健全勞動安全衞生管理制度。嚴格執行國家勞動安全衞生規程和標準,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衞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

第二十四條 甲方應對職工進行勞動安全教育和培訓,其中從事________特種崗位作業的人員,必須經過專門培訓並取得特種作業資格,持證上崗,並自覺接受工會的監督檢查。

第二十五條 甲方與職工訂立勞動合同時,應當將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及其後果、職業病防護措施和待遇等如實告知職工,並在勞動合同中寫明,不得隱瞞或者欺騙。對從事有職業病危害作業的職工應當按規定組織上崗前、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建立職工職業健康檢查檔案。對從事有職業病危害作業的職工應當每年至少安排____次職業健康檢查。

第二十六條 職工發生工傷事故,甲方應及時採取措施做好急救工作,並按規定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配合有關部門進行調查。工會有權參加傷亡事故和其他嚴重危害職工健康問題的調查,向有關部門提出處理意見。

第二十七條 甲方應根據季節變化,採取具體措施做好防暑降温、防寒保暖工作。對工會或者職工提出的意見和建議,應當研究。

第二十八條 甲方至少每_____年對職工進行一次健康體檢。

第六章 女職工特殊保護

第二十九條 甲方根據《婦女權益保障法》、《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原勞動部《女職工禁忌勞動範圍的規定》等規定,實施女職工特殊保護。

第三十條 甲方應當保障女職工享有與男職工平等的勞動權益,在崗位競聘、晉職、晉級、評定專業技術職稱、教育、調資、享受福利等方面,堅持男女平等。

第三十一條 甲方不得因女職工結婚、懷孕、生育、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職工的工資。在孕期、產期、哺乳期間,甲方不得單方解除與女職工的勞動合同,變更女職工工作崗位應當徵得女職工同意,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三十二條 甲方應根據女職工的生理特點和所從事工作的職業特點,對在經期、孕期、產期、哺乳期的女職工給予特殊保護。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女職工加班加點和從事禁忌勞動。對懷孕七個月以上的女職工和哺乳期的女職工,上班確有困難的,經本人申請,甲方批准,可依法享有相應的產前假、哺乳假,甲方確定女職工休假期間月工資的方法是_________。

第三十三條 甲方應當建立女職工定期健康檢查制度,按照《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每____年組織安排全體女職工參加一次婦科體檢,並建立女職工健康檔案。甲方按______標準定期發放女職工衞生保健費。

第七章 社會保險和福利

第三十四條 甲方依照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參加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依法履行代扣代繳社會保險費的義務,並每年____次向乙方公佈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情況。工會有權對甲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情況實施監督。

第三十五條 甲方根據經濟效益等情況,為職工辦理以下保險和福利事項(企業年金、療休養等)_______________。

第三十六條 甲方按國家的規定,提取公益金和福利費用,用於職工的集體福利事業支出。企業提取的公益金和福利費用方案和有關集體福利事項,應經職代會審議後實施。

第三十七條 甲方根據經濟效益等情況,逐步發展並改善職工的文娛設施、膳食、交通、住房等條件,努力提高職工各項福利待遇。

第八章 職業技能培訓

第三十八條 甲方建立職工職業培訓制度,依法提取和使用職業培訓經費,編制培訓計劃,有計劃地對職工進行培訓,以提高職工的整體素質,不斷增強公司的創新能力。

第三十九條 甲方每年用於職工培訓的經費,不低於公司上年度職工工資總額的_____%,其中用於管理人員的職業培訓經費不得高於總額的____%,用於生產一線職工的職業培訓經費不得低於總額的____%。企業的每年教育培訓經費的使用方案以及培訓計劃應當經過職工代表大會或者職工大會討論通過。

第四十條 甲方為職工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與職工簽訂專項培訓協議,約定服務期和違約責任以及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九章 合同的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

第四十一條 本合同有效期____年(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合同期滿即行終止。合同期滿前三個月內,甲、乙雙方應當協商續訂集體合同的事宜。

第四十二條 本合同生效後,雙方應當嚴格遵守認真履行。在合同期內,經雙方協商代表協商一致,職工代表大會或全體職工大會表決通過,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第四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一)因甲方被兼併、解散、破產的;

(二)因訂立集體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已經修訂或者廢止的;

(三)因不可抗力等原因致使本合同部分或者全部條款無法履行的;

(四)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五)雙方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章 監督檢查

第四十四條 為保證全面履行本合同,甲方和乙方應在本合同簽訂後的____日內,共同建立集體合同監督檢查小組,其成員由甲方代表、乙方代表、職工代表根據人數對等的原則組成,組長由工會主席擔任。

第四十五條 監督檢查小組定期對合同履行情況進行檢查,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雙方通過協商解決處理。雙方首席代表應每半年相互通報一次集體合同履行情況。

第四十六條 職工代表大會有權對集體合同的履行情況實行民主監督,由監督檢查小組每年向職工代表大會通報集體合同的執行情況、檢查結果和整改措施等。

第四十七條 用人單位應當保障協商代表履行職責所必需的工作條件和工作時間。協商代表因履行職責佔用工作時間的,視為提供正常勞動。

協商代表在任期內,用人單位不得單方變更或者解除其勞動合同;其勞動合同期限短於任期的,自動延長至任期期滿,但個人有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等重大過失行為、退休或者本人不願延長勞動合同期限的除外。

第四十八條 由於協商雙方中任何一方的過錯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條款不能履行,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法律責任。甲方因未履行集體合同給職工造成經濟損失的,應依法給與賠償。

第十一章 其他

第四十九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應本着平等協商與合作的原則協商解決,雙方均不得采取過激行動。協商不成的,可以依法申請仲裁、提起訴訟。

第五十條 甲方按規定建立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制定調解實施細則,預防和解決本企業的勞動爭議糾紛、協調勞動關係。

第五十一條 本集體合同正本一式四份,副本_____份,正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正本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報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一份,報當地總工會一份。

第五十二條 本合同附件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用人單位簽章):_____ 乙方(用人單位工會簽章):____

甲方首席協商代表___________ 乙方首席協商代表______________

(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 (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