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密人員保密協議書

xx學校保密委員會作為甲方,學校的涉密人員作為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密國家祕密法》(以下簡稱《保密法》)和有關保密規定,雙方一致同意共同履行如下保密協議:

涉密人員保密協議書

甲方:

1. 對乙方進行保密資格審查,確定其承擔xx項目的資格;

2. 監督、檢查、指導乙方的保密工作

3. 提供保密教育培訓和有關學習資料;

4. 監督保密津貼發放制度;

5. 在保密工作中表現突出或有重大貢獻的,按規定給予乙方相應獎勵;

6. 對在日常工作中違反保密規定的,依據《xxxx保密工作獎懲制度》執行;

7. 對於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由有關部門追究乙方法律責任。

乙方:(此項為重點考試內容)

1. 自覺遵守國家有關保密法律法規和《xxx涉密人員管理規定》;

2. 接受xx組織的保密教育和培訓;

3. 對本人所知悉和管理的涉密信息,根據實際情況採取有效的防範措施,不留泄密隱患,在未解密之前,對涉密信息負有保密責任;

4. 調離涉密崗位要按規定實行脱密期,脱密期滿後仍需繼續保守所知悉的國家祕密信息;

5. 因乙方原因造成泄密的,按《xx保密工作獎懲制度》接受處理。

6. 本協議終止後,依國家法律規定自覺履行保密義務;

本協議因乙方脱離崗位或涉密項目而自動終止。

本協議一式三份(保密委員會一份,乙方所在單位一份,本人一份)

自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

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