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它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協商一致、平等互利的基礎上,就甲方向乙方訂購燈飾一事,達成合意如下,以諮共同遵守:
一、貨物名稱、品牌、數量、價格:
甲方向乙方訂購600個小夜燈,生產廠家為,
型號,規格。
單價為人民幣,合同總價款為人民幣。
本合同價格為工地交貨價(包括但不限於貨物包裝、運輸、税費、保險、裝卸費用,及雙方約定的乙方應提供的售後服務)。
二、質量要求、技術標準:
1、貨物的品質應符合以下約定:
以乙方所提供的樣品作如下修改後,作為雙方約定的貨物的品質的標準:
1.1燈座板前移cm;
1.2燈頭後板兩側各開一個фmm的圓孔;
1.3內接線座旁的固定螺絲應往中間移動cm,以免外線破損時發生漏電。
2、乙方交貨時需提供以下資料:
2.1每件貨物分別列出內部主要元器件、型號、品牌、數量、單價、產地。
2.2各貨物的規格尺寸。
2.3企業營業執照、生產許可證、產品檢驗報告或產品型式試驗報告及有關質量證書。
2.4產品的質量保證及售後服務措施。
三、交貨期限:乙方應於合同簽訂後天內交貨。
四、隨貨文件:乙方於交貨的同時應向甲方提交符合合同及其附件約定的產品的生產廠家的發票、包裝清單、產品合格證、使用説明書等完整的隨貨文件;交貨時若隨貨文件不齊全,視為逾期交貨直至文件補齊為止。
五、交貨地點和接貨單位:
交貨地點:。
接貨單位:。
乙方應於貨到工地之日起提前三日發出接貨通知。接貨單位接貨後應簽收確認。
六、運輸方式和費用負擔:
乙方負責運至交貨地點,並承擔貨物運至交貨地點的所有(包括且不限於運輸、保險、税費、裝卸等)費用。
七、包裝標準:
按乙方出廠標準包裝,但該包裝應適合於長途運輸及貨物運至交貨地後的倉儲。
八、貨款結算:
1、合同簽訂後七日內,甲方支付合同總價款的50%;
2、驗貨合格後七日內,甲方支付合同總價款的45%。
3、餘款於質保期滿之日起七日內付清。
九、貨物的驗收:
1、驗收標準:按雙方的約定及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若乙方的企業標準高於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的,以企業標準驗收);
2、驗貨:
甲方應自貨到工地後日內驗貨(包括且不限於貨物外觀、類型、數量、出廠日期、貨物的合格證及相關技術資料等),貨物在此期間內的保管責任由甲方或其指定的第三方承擔。甲方若有異議應於驗貨後三日內書面通知乙方,逾期及未書面通知均視為甲方對上述項目無異議接貨;乙方在收到甲方書面異議後,應在三日內負責處理,否則,即視為默認甲方提出的異議和處理意見。
3、驗收方式:
甲方應於年月日前組織驗收。
貨物的驗收以為準。
十、質保期:自貨物驗收合格之日起12個月內。
十一、售後服務:
1、乙方全天候24小時免費提供技術諮詢服務;
2、貨物若遇故障,乙方派遣專人在接報後二個小時內趕赴現場處理,並在乙方的故障紀錄中籤署意見;
3、質保期內,對於由質量方面引起的貨物損壞,乙方負責解決,並承擔維修及更換零部件的全部費用。
4、質保期滿後,乙方以最優惠的價格(同類產品同等條件下七折)向甲方提供配備件及易損件。
十二、違約責任:
1、甲方逾期付款,每期一日,應按逾期付款額的千分之四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2、乙方逾期交貨,每逾期一日,應按逾期交貨金額的千分之四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3日,視為乙方不能交貨,按本條第4款執行;
3、對不符合雙方約定的貨物,甲方有權拒絕接貨並解除合同,按本條第4款執行;
4、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甲方中途退貨或乙方不能如約交貨,則另一方有權解除合同,同時違約方應向對方支付合同總價款30%的賠償金;
5、乙方提前交貨,甲方有權拒絕接貨,提前期間的有關費用乙方自理;
6、甲方遲延接貨,應承擔遲延期間內保管、保養貨物的有關費用。
7、乙方所提供的貨物經驗收不合格,視為乙方不能如約交貨,除乙方應按本條第4款承擔違約責任外,還應賠償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損失。
十三、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解除合同,除法律另有規定或甲乙雙方另有約定外,如一方擅自中途解除合同,應向對方支付總價款的30%作為違約金。
十四、不可抗力
由於地震、颱風、水災、戰爭、罷工及其他不能預見並且
乙方於交貨的同時應向甲方提交符合合同及其附件約定的產品的生產廠家的發票、包裝清單、產品合格證、使用説明書等完整的隨貨文件;交貨時若隨貨文件不齊全對其發生和後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響本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通知對方,並應在十五日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證明文件,此文件應由事故發生地的公證機構出具,按照事故對履行合同的影響程度,由雙方協商決定是否履行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若不可抗力事故發生在乙方延期交貨期間的,乙方應承擔責任。
十五、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約定。
十六、爭議解決方式:雙方因合同及本合同的履行發生爭議,首先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雙方均可向合同簽訂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十七、本合同一式陸份,甲方執肆份,乙方執貳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十八、本合同自雙方籤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授權代理人:授權代理人:
(簽章)(簽章)
年月日簽訂於廈門
燈具音響設備購銷合同燈具合同(2) | 返回目錄編號:
採購單位(甲方):
供應商(乙方):
鑑證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採購法》等法律法規和採購文件(編號:),甲、乙雙方經協商,達成如下條款:
第一條:設備品牌、規格型號、數量、價格及其它
金額單位:元 數量單位:台
設備名稱
品牌
規格型號
數量
單位
單價(元)
總價(元)
備註
合同總價(人民幣小寫):
合同總價(人民幣大寫):
注:以上合同總價包括運抵甲方的運費及安裝調試費等。
第二條:質量保證
乙方所供的設備是符合國家技術規範和質量標準,經國家“三c”認證或國家有關部門檢驗的合格產品,未曾開箱使用,與合同規定的型號與配置相一致,能夠與用户現有設備正常連接;設備安裝調試完畢後,能在設備功能範圍內保障甲方的系統安全,並穩定運行,所供的設備符合甲方的採購要求。軟件產品是原廠產品包或原廠商提供的許可證協議。如發生所供設備與合同不符,甲方有權拒收或退貨,由此產生的一切責任和後果由乙方承擔。
第三條:交貨時間、地點 乙方在合同生效後個工作日內,按照其與甲方的事先約定將所供設備(出廠原包裝)運至指定地點(杭州市內)拆箱,負責安裝調試和設備的集成,按照甲方要求安裝其它相關軟件(軟件版權由甲方負責),正常運行後交甲方驗收。
2、所供設備交付使用時,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供產品使用説明書、質量保證書、三包憑證等相關資料和原配的附件。
第四條:驗收 乙方將所供設備運至交貨地點拆箱、安裝調試完畢後,由甲方當場驗收,雙方共同簽署《杭州市政府採購貨物驗收回復單》和《杭州市政府採購售後服務質量反饋表》。乙方提供的產品型號統一對應、描述一致。
2、鑑證方將會同採購辦、監察、審計等部門以及聘請的技術顧問履行監督責任。
第五條:售後服務 售後服務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乙方提供上門現場服務。所購設備從驗收合格之日起,質保期為個月,乙方承諾免費提供7*24小時的電話技術支持和5*12小時的現場技術服務。
2、現場服務響應時間:乙方在質保期內接到甲方的電話後,杭州市區30分鐘內響應,2個小時內到達現場,4小時內修復故障,4小時內不能修復的,承諾採取提供備品、備件或備機等措施,以保證甲方的正常工作,待維修配件到後再換回。
第六條:履約保證金
乙方在簽訂合同的同時須向鑑證方繳納合同總價2%的履約保證金(合計人民幣元),
合同履行完畢後,由乙方開具統一收款收據(須有財政或税務機關監製章),並持《杭州市政府採購貨物驗收回復單》、《杭州市政府採購售後服務質量反饋表》向鑑證方辦理履約保證金無息原額退還手續。
第七條:貨款的支付
經甲方驗收合格交貨後,乙方須在三個工作日內將《杭州市政府採購貨物驗收回復單》、《杭州市政府採購售後服務質量反饋表》報鑑證方備案後,憑原始憑據(發票)、《杭州市政府採購貨物驗收回復單》在個工作日內,向甲方辦理結算貨款手續。
第八條:其他約定
。
第九條:違約責任 乙方逾期履行合同的,自逾期之日起,向甲方每日償付合同總價0.2‰的違約金;乙方逾期10日不能交付的,應向甲方支付合同總價2%的違約金,並且不再退還履約保證金,同時甲方徵得鑑證方同意有權終止合同。
2、甲方逾期支付貨款的,自逾期之日起,向乙方每日償付合同總價0.2‰的違約金;甲方無正當理由拒付貨款的,應向乙方償付合同總價2%的違約金。
第十條: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如發生糾紛,供需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採購法》的規定處理。
第十一條: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託人籤蓋章後,由乙方在三個工作日內送至鑑證方審核鑑證,並向鑑證方繳納2%履約保證金後生效。
2、合同履行期內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若有未盡事宜,需經甲、乙雙方和鑑證方共同協商,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3、採購文件(編號:)、應標文件及評標過程中形成的文資料、詢標紀要均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4、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乙方、鑑證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受委 託 人(籤): 或受委 託 人(籤):
地址: 地址:
郵編: 郵編:
聯繫人: 聯繫人: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傳真: 傳真:
開户銀行: 開户銀行:
帳 號: 帳 號:
鑑證方(蓋章):杭州市政府採購中心
法定代表人:
或受委 託 人(籤):
地址: 東新路155號(和平傢俬城四樓)
聯繫人:
郵編:
聯繫電話:
傳真:
簽約時間: 2XX年月日
簽約地點: 杭州市區路號
相關合同範本
燈具銷售代理合同範本燈具合同(3) | 返回目錄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於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就乙方承接甲方_________區域銷售總代理事宜,在互利互惠,優勢互補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達成共識,簽訂本區域銷售代理合同書。具體條款如下:
一、經雙方確認:甲方的______(此類產品皆適用)具有廣闊的市場潛力和發展前景,甲方授予乙方_________區域的銷售代理權,由乙方全權負責該地區的銷售和售後服務。
二、權利與義務
1.甲方
(1)甲方向乙方提供產品包裝完好無損,並經乙方認可的樣品品質的產品。
(2)甲方發貨到_________市,此範圍外的運輸費由乙方承擔。
(3)甲方按乙方訂貨量的比例免費提供公司統一的宣傳資料。
(4)甲方推出新產品、調整市場價格必須提前通知乙方。
2.乙方
(1)乙方需在銷售區域內盡力拓展客户,並嚴格執行甲方的產品政策和價格政策。
(2)乙方盡力維護甲方在當地的公司形象及產品的品牌形象。
(3)乙方應至少每一個月向甲方提供同行及同類產品的情況(包括一些廣告資料、價格、銷售情況和樣品等),同時應向甲方彙報當地的市場情況和用户意見的詳細報告。
三、代理保證
1.為維護市場秩序,保護甲、乙雙方的共同利益,甲方對乙方的代理權收取保證金人民幣_________元整,乙方嚴禁跨區域竄貨,對有跨區域竄貨行為的乙方,甲方將取消其代理資格,本合同將自動終止,同時不予退還市場保證金。
2.甲方不得在乙方代理區域內另設其他代理或經銷商。如出現上述情況,甲方須退還乙方保證金,乙方有權立即終止代理合同及得到相應補償。
3.乙方在代理期間若自動放棄代理權,或無法完成本合同所列相關要求,甲方均有權終止本代理合同,在該地區另尋代理商,退還乙方保證金。
4.乙方在代理經營甲方產品的同時,必須禁止經營其他對甲方有競爭有衝擊的同類產品。
5.乙方在合同期滿後,如無需續約,在無違反本合同條款情況下,可終止合同,但乙方不得在一年內代理或經營與甲方有同類或對甲方有衝擊的產品。
四、退換貨
1.為服務廣大消費者,乙方在代理區域內經營,若消費者不滿意或證實屬產品質量問題, 甲方需無條件提供退換貨。
2.代理期間如因產品滯銷,乙方要求退換貨,在提貨日起三個月內,外包裝完好情況下,甲方酌予協助辦理,來往運費由乙方承擔
五、銷售定額
1.____供貨價為_________元/公斤,乙方的首批訂貨量最低為_________公斤,甲方給予乙方______個月的試銷期,試銷期內至少應達到_________元的銷售額。
2.試銷期滿,乙方完成甲方要求的最低銷售額,本合同正式生效,否則終止。
六、簽定本合同後如果______天內沒有開始執行購貨和銷售,則本合同自動作廢,如果連續______個月內未繼續購貨者,可考慮取消其代理資格。
七、本合同另有不盡事項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解決。
本合同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應,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籤):_________ 代表(籤):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室外燈具購銷合同模板燈具合同(4) | 返回目錄編號:
採購單位(甲方):
供應商(乙方):
鑑證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採購法》等法律法規和採購文件(編號: ),甲、乙雙方經協商,達成如下條款:
第一條:設備品牌、規格型號、數量、價格及其它
金額單位:元 數量單位:台
設備名稱
品牌
規格型號
數量
單位
單價(元)
總價(元)
備註
合同總價(人民幣小寫):
合同總價(人民幣大寫):
注:以上合同總價包括運抵甲方的運費及安裝調試費等。
第二條:質量保證
乙方所供的設備是符合國家技術規範和質量標準,經國家“三c”認證或國家有關部門檢驗的合格產品,未曾開箱使用,與合同規定的型號與配置相一致,能夠與用户現有設備正常連接;設備安裝調試完畢後,能在設備功能範圍內保障甲方的系統安全,並穩定運行,所供的設備符合甲方的採購要求。軟件產品是原廠產品包或原廠商提供的許可證協議。如發生所供設備與合同不符,甲方有權拒收或退貨,由此產生的一切責任和後果由乙方承擔。
第三條:交貨時間、地點
1、乙方在合同生效後 個工作日內,按照其與甲方的事先約定將所供設備(出廠原包裝)運至指定地點(xx市內)拆箱,負責安裝調試和設備的集成,按照甲方要求安裝其它相關軟件(軟件版權由甲方負責),正常運行後交甲方驗收。
2、所供設備交付使用時,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供產品使用説明書、質量保證書、三包憑證等相關資料和原配的附件。
第四條:驗收
1、乙方將所供設備運至交貨地點拆箱、安裝調試完畢後,由甲方當場驗收,雙方共同簽署《xx市政府採購貨物驗收回復單》和《xx市政府採購售後服務質量反饋表》。乙方提供的產品型號統一對應、描述一致。
2、鑑證方將會同採購辦、監察、審計等部門以及聘請的技術顧問履行監督責任。
第五條:售後服務
1、售後服務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乙方提供上門現場服務。所購設備從驗收合格之日起,質保期為 個月,乙方承諾免費提供7*24小時的電話技術支持和5*12小時的現場技術服務。
2、現場服務響應時間:乙方在質保期內接到甲方的電話後,xx市區30分鐘內響應,2個小時內到達現場,4小時內修復故障,4小時內不能修復的,承諾採取提供備品、備件或備機等措施,以保證甲方的正常工作,待維修配件到後再換回。
第六條:履約保證金
乙方在簽訂合同的同時須向鑑證方繳納合同總價2%的履約保證金(合計人民幣 元),
合同履行完畢後,由乙方開具統一收款收據(須有財政或税務機關監製章),並持《xx市政府採購貨物驗收回復單》、《xx市政府採購售後服務質量反饋表》向鑑證方辦理履約保證金無息原額退還手續。
第七條:貨款的支付
經甲方驗收合格交貨後,乙方須在三個工作日內將《xx市政府採購貨物驗收回復單》、《xx市政府採購售後服務質量反饋表》報鑑證方備案後,憑原始憑據(發票)、《xx市政府採購貨物驗收回復單》在 個工作日內,向甲方辦理結算貨款手續。
第八條:其他約定
。
第九條:違約責任
1、乙方逾期履行合同的,自逾期之日起,向甲方每日償付合同總價0.2‰的違約金;乙方逾期10日不能交付的,應向甲方支付合同總價2%的違約金,並且不再退還履約保證金,同時甲方徵得鑑證方同意有權終止合同。
2、甲方逾期支付貨款的,自逾期之日起,向乙方每日償付合同總價0.2‰的違約金;甲方無正當理由拒付貨款的,應向乙方償付合同總價2%的違約金。
第十條: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如發生糾紛,供需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採購法》的規定處理。
第十一條:合同的生效
1、本合同經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託人籤蓋章後,由乙方在三個工作日內送至鑑證方審核鑑證,並向鑑證方繳納2%履約保證金後生效。
2、合同履行期內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若有未盡事宜,需經甲、乙雙方和鑑證方共同協商,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3、採購文件(編號: )、應標文件及評標過程中形成的文資料、詢標紀要均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4、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乙方、鑑證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受委 託 人(籤): 或受委 託 人(籤):
地址: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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