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國際合同十篇

2023國際合同 篇1

國際合同------國際借款合同

2023國際合同十篇

借款方:

地址: 電話:

代理方:

地址: 電話:

出借行:

地址: 電話:

本借款合同於 年 月 日由借款人公司(簡稱“借款人”),代理人銀行(簡稱“代理人”),經理人

銀行和銀行(簡稱“出借行”),以及貸款人若干銀行與在簽名頁

上列明為銀行的金融機構(合稱“各行”,單稱一家為“銀行”)簽署。

鑑於借款人提出從銀行借款,各銀行分別地但不連帶地提出向借款人貸款,總額為 萬美元,當事人協議如下:

第一條 定義下列術語具有所指明的含義:

(1)“銀行工作日”指 同業銀行市場和各銀行在 進行美元存款交易的營業日。 銀行工作日指

銀行進行美元存款交易日。

(2)“付款日”具有第2.2 條中該術語的含義。

(3)“美元”或“$”指美國的合法貨幣。

(4)“違約事件”具有第11.1條中該術語的含義。

(5)“付息日”:就利息期而言,指這種利息期的最後一天。

(6)“利息期”指在付款日開始(就首個利息期而言),或在前一個利息期的最後一天開始就任何後續利息期而言,並且在與付款日日數相應之日或其後第六個月最後一天終止的時期。

(7)“貸款分行”,就任何銀行而言,指附錄1中指定的某銀行辦事處或為本合同目的,該銀行在任何時候通知代理行的借款人得指定作為其貸款分行和其他辦事處。

(8)“

銀行同業拆放率”:就任何利息期而言,指代理行所決定的任何利率(以年利率表示),以若干參考行(或者,如果該參考行不是一家銀行,則由該參考行的附屬銀行)通知代理行各自

利率之後所計算的平均匡算。在某利息期開始前 兩個銀行工作日上午11時整,各參考行按照各自利率向

銀行同業市場上的主要銀行提供期限與上述利息期相同的美元存款,數額與該利息

期內預付貸借的、進位到 萬美元的完整倍數的貸款數額實際相(不考慮任何權利或義務的讓與或轉讓)。但是,如果任何參考行沒有如此通知利率,

銀行同業拆放率必須以其餘參考行通

知代理行的利率為基礎,確定 銀行同業拆放率。

(9)“貸款”:就任何時間的任何銀行而言,指該銀行據此進行的貸款,或該銀行據此進行的本金數額尚未歸還的貸款,任何時間的“各貸款”指所有銀行在上述時間貸款的總和。

(10)“貸款承諾”:就任何銀行而言,指確定的數額並在借款合同的簽字頁該銀行名稱旁寫明。

(11)“多數貸款權銀行”:指在支付任何貸款前的任何時間,貸款承諾總額佔全部貸款承諾50%以上的各行,以及在此後任何時間,擁有該時間內佔貸款本金總和50%以上貸款的各行。

(12)“利差”:為1%。

(13)“票據”:指證明任何銀行貸款的每一張本票,基本上按附錄2的格式。

(14)“參考銀行”:指 銀行、 銀行以及 銀行在的總行。

(15)“子公司”:指任何時間的任何實體,該實體50%以上的公開發行的表決權股或其他通常有權選舉其董事或其他管理部門的股東權益,由借款人一個或更多的實體實際擁有或者直接或間接控制,

或者借款人以及一個或更多的實體實際擁有或間接控制。

(16)“終止日”:指 年 月 日。

(17)“全部貸款承諾”指 萬美元。

第二條 承諾與付款

2.1貸款承諾:每個銀行按照本合同的條款和條件,分別地但不連帶地同意,通過其貸款分行,向借款人提供與該銀行的貸款承諾相等的本金數額貸款。

2.2通知與借款承諾:如果借款人希望借入與全部貸款承諾相等的數額,則應在不遲於它原意指定上述借款日之前5個銀行工作日

時間下午5時,基本上按照附錄3的格式,向代理行發出關於該日(

“付款日”)的通知,該日應為終止日之前的一個銀行工作日,並告知其在

的賬户,貸款的收入貸記入該賬户,發送上述通知,構成借款人在付款日借入上述數額的不可撤銷的承諾。

2.3付款:代理行應立即以電傳或電報向各行通知付款日。各行應在付款日 時間上午

時,按照本合同規定的條件,向代理行提供與該貸款承諾相等的資金金額,其方式或通過 銀行

間清算系統結算的資金,或按照代理行其時決定的,為在 市用國際銀行交易慣用的以美元結算的其他資金,存入其在 帳號為 —

的賬户,或通知各行已經因此指定的其他帳

户,代理行應按照本合同規定的條件,在付款日將所收資金貸記入借款人根據第2.2條指定的賬户。

第三條 還款

3.1還款:除本合同另有明文規定外,借款人分 個半年期償還貸款。每期的數額相等於貸款的 分之一,但頭

期每期均應進位到1美元的完整倍數,最後一期為全部清償尚未償還的貸

款餘額所必要的數額,每期貸款應在自第個付息日開始的連續付息日支付。

3.2自願提前還款:借款人得在付息日以 萬美元的完整倍數全部或部分提前還款。如果不遲於借款人願意提前還款之日前15個銀行工作日

時間下午5時,借款人應向代理行發出有關上述日

期和提前還款數額的不可撤銷的通知。所定數額連同到付息日利息應在該日對各行按對其提前償還數額0.5%支付。部分提前還款應按在貸款中的比例分攤,並按第3.1條規定的分期,按倒序償還。提前償

還的數額不得根據本合同重新借用。

3.3非法行為:如果任何銀行在任何時間確定,任何法律、條款或條約或其中的任何變動,或其解釋或適用的任何變動,使銀行進行貸款或繼續貸款或索取或收受任何應付數額的行為不合法時,該銀行應

將上述決定通知借款人,如果在上述貸款支付之後發送,則借款人應在緊接着通知日之後的付息日提前償還全部貸款;或者,如果該銀行確定,在付息日之前需要提前償還貸款,則根據該銀行的要求,

2023國際合同 篇2

國際土木建築工程合同

僱主:________

承包人:_______

工程項目及相關文件:_______

上述雙方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合同條款:

第一部分共同條件

定義與解釋

定義

第一條本合同(按下文規定的定義)中的下列詞和用語,除文中另有要求者外,應具有此處為其所規定的含義:

(1)“僱主”是指合同條件第二部分中指明的已就工程的建築、安裝或交付進行招標並將僱用承包人的一方以及僱主名下的合法繼續人,但不包括(經承包人同意者除外)僱主的任何受讓人。

(2)“承包人”是指其投標已被僱主接受的個人或多人、商號或公司,幷包括承包人的私人代表、繼承人和經許可的受讓人。

(3)“工程師”是指第二部分中指定的工程師,或由僱主隨時指派並書面通知承包人要為本合同的目的替代上述指定的工程師以工程師身份行事的工程師。

(4)“工程師的代表”是指駐工地工程師或工程師的助理,或任何由僱主或工程師隨時派來履行本文件第二條所規定的職責的工程建築管理員,其職權應由工程師書面通知承包人。

(5)“工程”是指依照本合同應進行的工程。

(6)“合同”是指合同條件、説明書、圖紙、經標價的建築工程清單、費率與價格表(如果有的話)、投標書和合同協議。

(7)“合同價格”是指投標書所列明的,但經根據下文所載規定予以增減的金額。

(8)“施工設施”是指為本工程或臨時工程(按本條下述定義)的進行、建成或維護方面所需的一切設備器械或諸如此類性質的各物,但不包括打算用以構成或正在構成永久性工程組成部分的材料或其它各物。

(9)“臨時工程”是指為本工程的進行、建成或維護方面所需的所有各種臨時工程。

(10)“圖紙”是指説明書中所提到的圖紙和任何經工程師書面認可的對這類圖紙所作的修改,以及工程師隨時提供或書面認可的其它圖紙。

(11)“現場”是指要在其上、其下或其中進行本工程的土地和其它場所,以及任何由僱主為本合同的目的而連同本合同中特別指定為現場組成部分的其它場所一起提供的其他土地或場所。

(12)“經認可”是指業經書面認可,包括對先前的口頭認可所作的隨後的書面確認;而“認可”是指書面認可,包括上述情況。

單數與複數

視文中需要,僅表明單數的詞也包括複數在內,反之亦然。

頁旁小標題或註釋

這些一般條件中的頁旁小標題或註釋均不得被認為是本合同條件的組成部分,也不得作為解釋本合同條件或本合同時的考慮因素。

工程師的代表

工程師的代表的責任和權力

第二條工程師的代表的責任是視察和監督本工程,並試驗與檢查有關本工程所要使用的材料與做工。他無權免除承包人根據本合同所承擔的任何責任或義務,除本文件下面或本合同其它地方另有明文規定者外,他無權命令進行任何會引起遲延的工程或指示僱主作任何額外支付,也不能對本工程作任何變更。

工程師可以隨時以書面方式把授予工程師的任何權力和授權委託給工程師的代表,並應將所有這種權力和授權的書面委託的副本提交給承包人。工程師的代表在這種委託範圍之內(但不是委託範圍之外)給予承包人的任何書面指示或認可,應如同工程師所作出的指示或認可一樣,對承包人與僱主具有約束力。但是必須以下述為條件:

1.工程師的代表對任何工作或材料未予不認可,並不損害工程師日後不認可該工作或材料並下令予以推倒、清除或拆毀的權力。

2.如果承包人對於工程師的代表所作的任何決定感到不滿意,他應有權把此問題提交工程師,工程師應隨即對該決定予以確認、撤銷或更改。

轉讓與轉包

1.轉讓

第三條承包人未經僱主事先書面同意,不得轉讓本合同或本合同的任何組成部分或其中的任何好處或利益(付給承包人銀行的任何根據本合同到期應付的款項不在此列)。

2.轉包

第四條承包人不得把整個工程轉包出去。除本合同另有規定者外,承包人未經工程師事先書面同意(不得無理不予同意)不得把本工程的任何組成部分轉包出去,如予同意,不得免除承包人根據本合同所承擔的任何責任或義務,承包人對任何分包人或分包人的代理人、僱員或工人的行動、違約和疏忽,就如同對承包人或承包人的代理人、僱員或工人的行動、違約或疏忽一樣,應承擔全部責任。但是,按計件方式提供勞動力,不應認為是本條所説的轉包。

合同的範圍

第五條本合同包括本工程的施工、建成和維護,除本合同另有規定者外,還包括提供經本合同指定或從本合同中合理地推知需要提供的為本工程的施工、建成和維護所需的一切勞力、材料、施工設備、臨時工程和不論臨時性或永久性的各物。

合同文件

6.語言

(1)制訂本合同文件所用的語言應在第二部分中予以説明,如果本合同文件用不止一種語言寫成,則還應在第二部分中指定解釋本合同所據以為準的該種語言,即其中指定的“主要語言”。

文件互相解釋

(2)除本合同另有規定者外,共同條件和專用條件中的各項條款規定,應成為任何構成本合同組成部分的其它文件中各項條款規定的主導。在上述條件下,構成本合同的若干文件應視為是彼此相互解釋的,如有意義不明確或不一致之處,應由工程師對之作出解釋和調處,工程師應即為此向承包人發出指示,指導應按何種方式完成該項工作。但是,如果工程師認為,遵照任何這種指示執行而為承包人帶來的任何費用,由於文件的這種意義不明確或不一致,並不在而且有理由不在承包人所預計之列,則工程師應予證明,而僱主應按可以合理負擔此項費用的金額支付這筆額外款項。

7.圖紙的保管

(1)圖紙應由工程師單獨保管,但應向承包人免費提供圖紙副本兩份。承包人如還需要更多的副本,應由承包人自費提供和製作。在本合同履行完畢時,承包人應把所有根據本合同提供的圖紙退還給工程師。

承包人應就執行根據本合同規定的工程或其它事項所進一步需要的任何圖紙或説明書,給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以適當的書面通知。

圖紙副本應有一份保存在現場

(2)上述提供給承包人圖紙副本中一份,應由承包人保存在現場,該分圖紙應供工程師、工程師的代表和經工程師書面授權的任何其它人員在一切適當時間檢查和使用。

8.進一步提供的圖紙和指示

工程師應完全有權在本工程進行過程中,隨時向承包人提供為了本工程的正確和適當的進行和維護的目的而必須進一步提供的圖紙和指示,承包人應予執行並受其約束。

一般義務

9.合同協議

承包人應邀立約時,應按附件所列並視情況經過必要修改的格式簽訂合同協議(由僱主承擔費用制訂)。

10.履約保證書

如果投標書中載明,承包人承諾在需要時取得一家保險公司或銀行的擔保或是提供兩名合適而殷實的擔保人,同承包人一道負有連帶責任地向僱主承擔義務,按不超過投標金額10%的金額根據保證書的條件擔保照章履行本合同者,則該保險公司或銀行或擔保人以及該保證書,均應是須經僱主認可的,而取得這種擔保或提供這種擔保人以及所要訂立的這種保證書的費用,應統由承包人承擔,但本合同另有規定者除外。

11.現場檢查

投標書應認為是根據僱主在其為投標的目的提交給承包人的文件中所應提供的有關水文、氣候和自然條件的數據資料所制訂的。但是承包人應檢查和考察現場及其周圍環境,並應在提交投標書以前(儘可能)確實弄清現場的形狀與性質、守成本工程所必需的工作和材料的數量與性質進入現場的交通工具以及他可能需要的居住設備,總之,他應親自取得一切有關風險、意外事件和其它可能影響其投標的各種情況的必要資料(按上所述)。

投標的充分條件

不利的自然條件和人為的障礙

12.承包人應被認為在投標以前,已確實弄清他對於本工程的投標以及在標價的建築工程清單和費率與價格表(如有的話)中所列的費率與價格都是正確和充分的。此費率與價格除本合同另有規定者外,應包括承包人根據本合同所承擔的一切義務和為本工程的正確建成與維護所必需的一切事物。但是,如果在本工程進行中,承包人遇到自然條件或人為的障礙,而此種條件或障礙並非一個有經驗的承包人所應能合理預見的,則承包人應立即將此書面通知工程師的代表。如果工程師認為,此種條件或人為障礙並非一個有經驗的承包人所應能合理預見的,則工程師應予證明,而僱主則應支付由於此種條件而加給承包人的額外費用,包括由於遇到此種條件或障礙而引起的以下適當而合理的費用:

①遵照工程師在與此有關情況下向承包人所發出的任何指示執行需引起的適當而合理的費用,以及

②承包人在未得工程師具體指示情況下,可採取的任何經工程師認可的正當合理措施所引起的適當而合理的費用。

13.工作必須使工程師滿意

除了法律上不可能或實際上不可能以外,承包人必須嚴格按照本合同要求進行,建成和維護本工程,做到使工程師滿意,並應執行和嚴格遵循工程師對於涉及或有關本工程的任何事項(不論本合同中是否提到)所作的指示和指導。承包人只領受工程師或(在按照本文件第2條所提到的限制條件下)工程師的代表所作的指示和指導。

14.應提供的方案

在承包人的投標被接受以後,承包人如經要求應當儘快向工程師提交一份表明他所建議本工程進行的步驟次序和方法的方案,請工程師認可,並凡經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提出要求時,應向他們書面提供關於承包人對進行本工程以及承包人打算提供、使用或建造的(視情況而定)施工設備和臨時工程所作安排的詳細資料。向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提交這種方案並經他們認可,或者向其提供這種詳細資料,不應免除承包人根據本合同所承擔的任何義務或責任。

15.承包人的監督權

承包人應本工程進行中,並在其後工程師認為是正當履行承包人根據本合同承擔的義務所必需的期間,給予或提供一切必要的監督。承包人或經工程師書面認可的(該認可隨時可予撤銷)一名有法定資格的指定的代表人或代表應當常駐本工程,並應把他的全部時間專用於本工程的監督。如果工程師撤銷此項認可,承包人應在接到撤銷此項認可的書面通知以後,儘快(在考慮到下文所述需要替換他的情況下)將該處理人撤離現場,而且日後不得再僱用他擔任現場任何工作,並應由經工程師認可的其它代理人來替換他。這種指定的代表人或代表應代表承包人領受工程師或(在按本文件第2條規定的限制條件下)工程師的代表所作的指導和指示。

16.承包人的僱員

(1)承包人有關本工程的進行和維護應在現場提供和僱用:

僅屬具有各該行業的熟練技能與經驗的技術能手,和能對要求他們監督的工作進行適當監督的助副代理人、領班和工長,以及為本工程的正確而及時的進行和維護所必需的熟練、半熟練和非熟練工人。

(2)承包人為了或關於本工程的進行或維護而僱用的任何人員,如果工程師認為其行為不當或不稱職或玩忽職守,或者工程師另外認為僱用該人是不合需要的,工程師有權反對並要求承包人立即將該人撤離本工程,而且非經工程師書面允許,不得再僱用該人從事本工程。任何因此而撤離本工程的人員應儘快地由經工程師認可的稱職的替換人員接替。

17.工程定位

承包人應負責按工程師書面規定的原始基準點、線和高程對本工程進行準確和正確的定位,負責本工程所有各個部分的位置高程、尺寸和定線正確無誤(按上所述),並負責提供與此有關的一切必需的儀表器具和勞動力。如果在本工程進展中的任何時候,本工程的任何部分在位置高程,尺寸或定線上出現或發生任何錯誤,承包人經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要求,應自行承擔費用糾正此種錯誤,使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滿意,除非此種錯誤是由於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書面提供的不正確的數據資料所造成的,在這種情況下,糾正此種錯誤的費用應當由僱主承擔。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對任何定位或任何線或高程所作的檢查決不應免除承包人對此項定位的準確性所承擔的責任,因此,承包人應當仔細保護和保持本工程定位中所用的一切水準基點、龍門板、標樁和其它各物。

18.鑽孔和勘探挖掘

如果在本工程進行中的任何時候,工程師要求承包人進行鑽孔或進行勘探挖掘,應以書面命令提出此項要求,而且除非建築工程清單中已列有關於這種預期的工作的臨時金額,否則應被認為是根據本文件第五十一條的規定所命令的一項追加的要求。

19.守衞與照明

承包人在必要的時候和地方,或者經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或者經合法當局提出要求時,應自行承擔費用為有關工程提供和保持全部照明、保衞、圍欄和看守,以保護本工程或保障公眾或其它人員的安全和方便。

20.對工程的照管

(1)從本工程開始到完成,承包人應承擔全部責任照管本工程及一切臨時工程,如果由於任何原因(本條第(2)款所規定的例外風險除外)使本工程或其中的任何部分或任何臨時工程遭受任何損壞、滅失或傷害,承包人應自行承擔費用予以修理和彌補,使得本工程在竣工時處於良好的狀態,並且在一切方面都符合本合同的要求和工程師的指示。如果任何這種損壞、滅失或傷害,是由於任何例外風險引起的,承包人在經工程師要求並且符合本文件第六十五條規定的情況下,應予以修理和彌補,如上所述,其費用則由僱主承擔。承包人還應對他在為了履行本文件第四十九條規定的義務而進行的任何作業過程中所引起的對本工程的任何損害負責。

例外風險

“例外風險”有:戰爭、戰爭行動(不論是否已經宣戰)、入侵、外國敵人的行動、判亂、革命、暴動或者軍事政變或篡權、內戰或(非承包人自己的僱員之間的)動亂、騷動或騷擾,或者是僱主使用或佔有已經對之出具竣工證書的本工程的任何部分,或者是完全由於工程師對本工程的設計所造成的起因,或者是由於並非承包人方面的合理預見性和能力所能預見或合理預防的任何自然力的作用所造成的(所有這些,在此都統稱為“例外風險”)。

21.工程的保險等

承包人在其根據本文件第20條所承擔的義務與責任不受限制的情況下,應以僱主和承包人的共同名義對他根據本合同條款應予負責的由於任何原因(非例外風險)所引起的一切滅失或損壞按下述方式投保,使僱主和承包人得到保險的範圍包括本工程施工期間,也包括維護期間由於維護期開始以前所發生的原因而引起的滅失或損壞以及承包人在為了履行其根據本文件第49條所承擔的義務而進行任何作業的過程中所引起的任何滅失或損壞:

(1)對本工程和臨時工程按隨時所進行的這種工程的全部價值保險。

(2)對材料、施工設備和承包人運至現場的其它各物,按這處材料、施工設備和其它各物的全部價值保險。

這種保險應按僱主認可的條件(不得無理拒絕認可)向保險人投保,承包人凡經要求應向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出示保險單和支付本期保險費的收據。但是,在承包人上述義務與責任不受限制的情況下,本條所載任何規定都不得使承包人有責任對需要修理和重建任何所用的材料或做工不符合本合同要求的工程投保。

22.對人身和財產的損害

(1)承包人(除説明書另有規定者外)應就由於本工程的施工和維護而可能引起的一切損失和對任何人身或任何財產所受傷害或損害(並非承租人或佔用人所遭受的對現場的土地或莊稼的表面或其它損害)的權利主張,並就任何與此有關的一切權利主張、要求、訴訟、損害賠償費、各項費用和開支,給僱主以補償。但是,此處的任何規定都不得被認為使承包人應有責任就對下列情況的任何補償或損害賠償費給僱主以補償:

①土地由本工程或其中的任何部分永久使用或佔用或者(除下文規定者外)遭受如上所述的表面或其它損害;

②僱主在任何土地上或其下或其中對本工程或其中任何一部分進行施工的權利;

③由於按照本合同進行本工程施工而不可避免地造成對照明、空中航線或水路或其它地役權或準地役權等任何權利的臨時或永久性妨礙;

④由於僱主、僱主的代理人或僱員或其它承包人(非本承包人所僱用的)在本合同期間的任何行為或疏忽所造成的對人身或財產的傷害或損害,或者與此有關的任何權利主張、要求、訴訟、損害賠償費、各項費用和開支。

但是還必須規定:為了本條的目的,“現場”一詞應認為只限於説明書中規定的或圖紙上表明的其中土地和莊稼由於進行本工程而將不可避免地受到妨礙或損害的範圍。

23.由僱主給以賠償

(2)僱主應就有關本條第(1)款限制性條款中所提到的事項的一切權利主張、要求、訴訟,損害賠償費、各項費用和開支,保障承包人免受損失,並給承包人以補償。

第三方保險

(1)承包人在開始進行本工程之前,(但在不限制其根據本文件第二十二條所承擔的義務與責任的情況下)應為防止並非由於本文件第二十二(1)條限制性條款中提到的事項所引起的、在進行本工程或臨時工程或在執行本合同過程中可能發生的對任何財產(包括僱主的財產)或對任何人身(包括僱主的任何僱員)的任何損害、滅失或傷害進行保險。

第三方保險的最低金額

(2)此項保險應按僱主認可的條件(不得無理拒絕認可)並應至少按投標書中所列金額,向保險人投保、承包人凡經要求應向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出示保險單和支付本工期保險費的收據。

24.工人遭受工作事故

(1)對於由於承包人或任何分包人所僱用的任何工人或其它人員遭受任何工傷事故而應依法支付的任何損害賠償費或補償,除了由於僱主、僱主的代理人或僱員的任何行為或違約所造成的工傷事故者外,僱主均不應承擔責任,而承包人應就所有這種損害賠償費和補償(上述例外情況除外)並就與此有關的一切權利主張、要求、訴訟、各項費用和開支、給僱主以補償。

為工人遭受工傷事故保險

(2)承包人應把此項賠償責任向經僱主認可的(不得無理拒絕認可)保險人投保,並應在他僱用任何人員在本工程工作的全部期間繼續此項保險,如經要求,應向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出示該保險單和支付本期保險費的收據。但是,對於任何分包人所僱用的任何人員,如果分包人已就對這些人員的賠償責任,按照使僱主能根據保險單得到補償方式進行保險,則承包人根據本款承擔的進行上述保險的義務應屬已經履行,但承包人應要求該分包人凡經要求向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出示此項保險單和支付本期保險費的收據。

25.對承包人沒有投保的補救辦法

如果承包人未就本文件第21、23和24條中提到的各項保險或根據本合同條款應由他投保的任何其它項保險進行保險和使之保持有效,則在這種情況下,僱主可以就任何此類保險項目投保和使之保持有效,並支付為此目的所必需的保險費,並隨時從到期應付或將到期應付給承包人的款項中扣除上述僱主所支付的金額,或以此作為到期債務向承包人索還。

26.發通知和付費

承包人應按有關進行本工程或任何臨時工程的任何國家的或州的法規法令或其它法律或者任何地方當局或其它合法當局的規章條例或細則的要求並按其財產或權利在任何方面受到或可能受到本工程或任何臨時工程影響的一切公共團體和公司的規則和規章條例的要求,發出一切應發的通知和支付一切應付的費用。

遵守法規、規章等

承包人應在各個方面遵守可適用於本工程或任何臨時工程的任何上述法規、法令或法律或者任何地方當局或其它合法當局的規章條例或細則的規定,以及遵守上述公共團體和公司的規則和規章條例,並就對於違反任何此類法規、法令和法律、規章條例或細則的一切罰款和各種賠償責任,給僱主以補償。但是,凡經工程師證明為正當應付並由承包人支付的關於此類費用的一切款項,應由僱主付還給承包人。

27.化石等

在本工程現場發現的一切化石、硬幣、有價值的物品或文物和建築物以及其它在地質學或考古學方面有價值的遺物或物品,應在僱主與承包人之間認為是僱主的絕對財產,承包人應採取合理的預防措施防止他的工人或任何其它人員移動或損壞任何這種物品,並應在這種物品發現之時和移動之前立即將此項發現通知工程師的代表,並按工程師的代表的指示處理這種物品,其費用由僱主負擔。

28.專利權和使用費

承包人應就對於本工程或臨時工程或其中的任何部分所使用的任何施工設備、機器、工作或材料侵犯任何專利權、設計、商標或稱或其它受保護權處提出的一切權利主張和訴訟,並就任何與此有關的一切權利主張、要求、訴訟、損害賠償費、各項費用和開支,保障僱主免受損害並給僱主以補償。除另有規定者外,承包人應為取得本工程或臨時工程或其中任何部分所需要的石頭、沙子、礫石、泥土或其它材料支付一切噸位税和其它使用費、租金,以及其它付款或補償(如果有的話)。

29.妨礙交通和毗鄰的財產

為進行本工程和任何臨時工程施工所必需的一切作業,應在遵照本合同的要求所允許的範圍內進行,以免不必要地或不適當地妨礙公眾方便或妨礙進入和使用公、私道路和人行道或不論僱主或任何其它人員擁有的財產,承包人應就由於或有關任何這種只要是承包人應對之承擔責任的事項所引起的一切權利主張、要求、訴訟、損害賠償費、各項費用和開支,保障僱主免受損害,並給僱主以補償。

30.臨時運輸

(1)承包人應採取一切合理措施防止承包人或其任何分包人的任何運輸損壞或傷害連接現場的或在通往現場途中的任何公路或橋樑,尤其應選擇路線,選擇和使用車輛並限制和分配裝載量,以便儘可能合理地限制這種由於把設備和材料運出入現場而不可避免地產生的臨時運輸,並使該公路和橋樑不致遭受不必要的損壞或傷害。

特殊的負載

(2)如果承包人認為有必要搬運一車或數車施工設備機械或預製件或工作部件經過部分公路或橋樑,而這種搬動很可能會損壞公路或橋樑,除非對公路或橋樑進行特別保護或加固,則承包人應在這種載運車輛開上公路或橋樑以前,把要載運的重量和其它細則以及他對保護或加固上述公路或橋樑的建議,通知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如果工程師在接到此項通知後十四天內沒有以相反通知指出此項保護或加固是不必要的,則承包人就可以實行此項建議或工程師對此所提出的修改,並且,除非上述保護或加固所必需的各項工作已列入承包人所提出的供定價的建築工程清單,否則其費用或開支應由僱主付給承包人。

對臨時運輸索賠要求的處理

(3)如果在本工程進行期間或在其後的任何時間,承包人收到由於進行本工程而引起的有關對公路或橋樑的損壞和傷害的任何索賠要求,應當立即將此報告工程師,其後,僱主應就此項索賠要求談判解決辦法並支付一切應付款項,並應就此和與有關的一切權利主張、要求、訴訟、損害賠償費、各項費用和開支,給承包人以補償。但是,如果工程師認為任何這種索賠要求或其中的一部分是由於承包人方面沒有遵守和履行其根據本條第(1)和(2)款所承擔的義務而造成的,則經工程師證明由於承包人沒有遵守或履行上述義務而所應賠償的金額,應由承包人付給僱主。

水路運輸

(4)如果由於本工程的性質,要求承包人採用水路運輸,本條上述各項規定應解釋為:“公路”包括水閘、碼頭、防波堤或與水路有聯繫的其它建築物,而“車輛”則包括船隻,並應具有相應效力。

31.給予其他承包人的機會

承包人應按照工程師的要求,為僱主所僱用的任何其他承包人及其工人,併為僱主和任何其他合法當局所僱用的在現場上或現場附近進行任何未包括在本合同之內的工作或執行僱主簽訂的任何有關或附屬於本工程的合同的工人,提供進行其工作的一切合理機會。但是,如果承包人應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的書面請求,向任何這種其他承包人或僱主或任何這種當局提供由承包人負責維護的任何公路或道路,或允許他們使用現場上的承包人的腳手架或其它設備,或向他們提供任何性質的其它服務,則僱主應就這種使用或服務按工程師認為合理的金額支付給承包人。

32.設備、材料和勞動力的供應

除另有規定者外,承包人應自行承擔費用供應和提供一切施工設備、臨時工程、臨時和永久性工程所用的材料、勞動力(包括其監督)、往來現場和在本工程內和周圍的運輸,以及為本工程的施工、建成和維護所需要的各類其它物品。33.竣工現場的清理

在本工程竣工時,承包人應從現場清除或撤離一切施工設備、剩餘物料、垃圾和各種臨時工程,使整個現場和工程清潔並處於良好狀況,使工程師滿意。

勞動力

34.勞動力的僱用

(1)承包人應自行安排僱用一切當地的或外地的勞動力,除本合同另有規定者,並安排其交通、住宿、膳食和付給工資。

供水

(2)承包人應在合理可行情況下,根據當地條件,對現場供應充足的飲用水和其它用水供承包人的職員及工人們使用,使工程師的代表感到滿意。

酒類或藥物

(3)承包人不得違反現行的法規法令和政府規章或命令而進口、出售、贈送、實物交易或以其它方式處理任何酒類或藥物,或允許或容忍其分包人、代理人或僱員進口、出售、贈送、實物交易或處理這類物品。

武器和彈藥

(4)承包人不得同任何人員交換任何武器或任何種彈藥或作其它的處理,或允許或容忍上述這種交換或處理。

節日和宗教習慣

(5)承包人對待他所僱用的一切工人,應適當尊重一切公認的休息節日和宗教方面或其它方面的習慣。

流行病

(6)如果發生任何流行病,承包人應遵守和執行政府或當地醫療衞生當局為處理和撲滅此種疾病而制定的條例、命令和要求。

妨害治安行為等

(7)承包人應隨時採取一切合理的預防措施,防止其僱員出現任何非法的動亂或妨害治安行為,以維持治安和保護本工程鄰近的人員和財產免遭上述動亂或行為的妨害。

分包人遵守事項

(8)承包人應對其分包人遵守上述各項規定承擔責任。

(9)任何有關工人和工資的其它條件,應視需要如第二部分第三十四條第(9)(10)等款所列。

35.關於工人等情況的申報

承包人如經工程師要求:應按工程師規定的格式和間隔時間向工程師的代表或其辦事處提交詳細報告書,説明承包人各個時候在現場上僱用的管理人員和各級工人的數目,以及工程師的代表要求有關施工設備的資料。

材料與做工

36.材料與做工的質量和試驗

(1)一切材料和做工均應屬於合同規定的各該種類並符合工程師的指示,並應不時接受工程師在製造或製作地點或在現場或在所有任何這類地點指導進行的試驗。承包人應提供為檢查、測量和試驗任何工作及所用的任何材料的質量、重量或數量所通常需要的協助、儀器、機械、勞力和材料,並應按工程師的選擇和要求,在把材料投入本工程以前,提供材料的樣品供試驗。

樣品費用

(2)如果説明書或建築工程清單中明確意指或規定提供樣品,則全部樣品的提供應由承包人自行承擔費用,否則應由僱主承擔費用。

試驗費用

(3)進行任何試驗的費用,如果説明書或建築工程清單中明確意指或規定進行這種試驗,並且(在僅僅做負荷試驗或者為了確定任何完成的或部分完成的工作的設計是否適合於旨在達到的目的而做試驗的情況下)這種試驗在説明書或建築工程清單中已詳細列出,足以使承包人能在其投標中予以定價或估算在內,則應由承包人負擔。

未規定的試驗等的費用

(4)如果工程師命令進行的任何試驗,屬於下列情況之一者:

①並非意指或規定進行的試驗,或

②(在上述情況下)未詳細列出的試驗,或

③雖意指或規定進行,但工程師命令,要由一名獨立的人員在除了現場或受試驗材料的製造或製作地點以外的任何地點進行試驗。

如果試驗結果表明,該做工或材料不符合本合同的規定或工程師的指示,則此項試驗費用應由承包人負擔,否則由僱主負擔。

37.進入現場

工程師和他所授權的任何人應能隨時進入本工程和現場,以及進入正在為本工程進行工作或提供材料、製成品或機械的一切車間和地方,承包人應為他們進入這些地方或獲得進入的權利提供一切便利和協助。

38.在覆蓋以前對工程的檢查

(1)任何工作未經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認可不得予以覆蓋或置於視線之外,承包人應提供充分機會由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檢查和測量任何將要覆蓋或置於視線之外的工作,並在永久性工程就位以前檢查其基礎。承包人應在任何這種工程或基礎準備就緒或即將準備就緒以供檢查時,及時通知工程師的代表,而工程師的代表除非認為此項檢查沒有必要並相應通知承包人,否則應為檢查和測量該工程或檢查該基礎的目的而出席,不得無理拖延。

移動覆蓋物和打開

(2)承包人應按工程師不時作出的指示,將本工程任何部分移去覆蓋物或從中打開,並應使各該部分恢復原狀和修補好,使工程師滿意。如果任何各該部分是在依照本條第(1)款的要求執行後予以覆蓋或置於視線之外的,並經認為是按照本合同進行的,則將其移去覆蓋物、從中打開、恢復原狀和修補等各項費用均應由僱主負擔,但在任何其它情況下,所有上述各項費用均應由承包人負擔,並應由僱主向承包人索還或可由僱主從任何到期應付或將到期應付給承包人的款項中予以扣除。

39.清除不適當的工作和材料

(1)工程師在本工程進行過程中應有權隨時發出書面命令:

①在該命令規定的時間內從現場清除工程師認為不符合本合同要求的任何材料。

②代之以適當的和合適的材料,並

③拆除工程師認為其材料或做工不符合本合同要求的任何工程,並按要求重建(不管其以前的任何試驗或中期付款)。

承包人違約

(2)如果承包人拖欠不執行上述命令,僱主有權僱用其他人員進行此項工作並付給工資,由此產生的或伴隨而來的一切費用開支均應由承包人負擔,並應由僱主向承包人索還或可由僱主從任何到期應付或將到期應付給承包人的款項中予以扣除。

40.工程暫停

(1)承包人應在接到工程師的書面命令時,按工程師認為必要的時間和方式,暫停進行本工程或其中的任何部分,並應在暫停時間,在工程師認為必要的情況下適當地保護本工程並保證其安全。承包人在根據本條規定執行工程師的指示方面所招致的額外費用,包括所有現場應支付的日常工資、薪水、設備的折舊和保養、現場的雜費和本合同的一般管理費,均應由僱主負擔和支付,除非這種暫停是:

①本合同另有規定者,或

②為適當進行本工程所必需者,或由於天氣條件影響本工程的安全和質量,或由於承包人方面的違約,或

③為本工程或其中任何部分的安全所必需者。

但是,除非承包人在接到工程師的命令後的28天內將其索賠意向以書面通知工程師,否則承包人將無權索還任何此種額外費用。工程師應就其認為是公平合理的“索賠要求”,解決和決定應付給承包人的這種額外款項。

暫停持續超過90天

(2)如果根據工程師書面命令(本款稱之為“暫停命令”)本工程或其中任何部分的進展暫停一段時期或連續幾段時間總計達90天,或者如果工程師在先前已發出為期不到90天的暫停命令以後,又在這一暫停期限屆滿時起不到90天以內,再次發出不論是關於整個工程的或是(如果先前的暫停命令僅影響本工程的一個部分)影響或包括本工程的該一部分的暫停命令,則在上述任何情況下,承包人可以送交工程師一份書面通知,要求工程師在接到此通知後的28天內許可繼續進行已暫停進行的本工程或其中的該一部分。如果未在上述時間內給予這種許可,承包人通過再送一份書面通知,可以(但並非必須)選擇如下:如果此項暫停僅影響本程的一部分,則按根據本文件第51條的規定刪除該部分對待;如果此項暫停涉及整個工程,則按僱主放棄本合同對待。

開工時間和遲延

41.工程的開始

承包人在接到工程師有關開工的書面命令後,應在投標書指定的期限內,在現場開始本工程,並應以應有的速度進行,不得遲延,但如有工程師明文批准或命令者或完全屬於非承包人所能控制的原因者除外。

42.現場的佔用

(1)除本合同可規定應讓承包人隨時佔有的現場各部分的範圍和各該部分應向承包人提供的順序以外,在遵照本合同關於本工程進行順序的任何要求的條件下,僱主將隨着工程師發出開始本工程的書面命令,讓承包人佔有為使承包人能按照文件第14條所提到的方案(如果有的話)或者按照承包人應以書面通知向工程師提出的合理建議,開始和繼續本工程施工所需要的現場各部分,並將隨着工程的進展,隨時讓承包人佔有為使承包人能按照上述方案或建議(視情況而定)以應有的速度進行本工程施工所進一步需要的現場各部分。如果由於僱方方面沒有按照本條規定讓承包人佔有現場各部分而使承包人招致遲延或費用開支,工程師應准許延長工程完成時間,並證明他認為是公平合理的對所招致開支的償付金額,該金額應由僱主支付。

道路通行權等

(2)承包人應為取得他所需要的有關進入現場的特別或臨時的道路通行權負擔一切開支和費用。承包人還應自費提供他為本工程的目的所需要的在現場以外的任何附加設施。

43.竣工的時間

在遵照説明書中有關本工程的任何部分應在整個工程竣工前完工的任何要求的條件下,本工程應在投標書所指定的時間內全部竣工,從投標中所指定的開工期限的最後一天起算,或根據本文件第44條允許的延長時間計算。

44.竣工期限的延長

如果任何額外的或追加的工作量,或可能發生的不論何種其它特殊情況,使承包人有正當權利延長竣工時間,工程師應確定這種延長時日。但是,工程師並無義務要考慮任何額外的或追加的工作或其它特殊情況,除非承包人在這種工作開始後或這種情況出現後的28天內,或其後儘快地向工程師的代表遞交有關他認為自己有權延長時間的任何權利主張的充分而詳細的材料,以便當時能對該權利主張作出調查。

45.夜間或星期日不工作

在遵照本合同所載的相反規定的條件下,任何長久性工作,除下文規定者外,非經工程師的代表書面許可不得在夜間或星期日(如果當地公認休息日)或當地公認的休息日進行,為拯救人命或財產或為本工程的安全而不可避免的或者是絕對必需的工作除外,在這種情況下,承包人應立即通知工程師的代表。但是,本條規定不適用於任何通常採用輪班制或兩班制進行的工作。

46.進度

承包人根據文件第五條所提供的全部資料、設備和工人,以及本工程進行和維護的方式、方法與速度,應是同一種類的,並應按使工程師滿意的方式進行。如果任何時候工程師認為本工程或其任何部分的進度太慢,不能保證本工程在規定的或延長的竣工時間內完成,工程師應將此以書面通知承包人,承包人在接到通知後應採取他認為必要的措施,而工程師則可同意加快進度,以便使本工程能在規定的或延長的竣工時間內完成。如果此項工作未在夜間進行,承包人應請求許可在夜間和白天一樣工作。如果得到工程師這種許可,承包人應無權因這樣而獲得任何額外支付,但是,如果這種請求遭到拒絕,而又沒有相當的、切實可行的加快工程進度的方法,則竣工的時間應延長僅由於這種拒絕所致的一段時間。進行夜間作業不得有不合理的噪音或干擾。承包人應就由於在進行作業時所產生的噪音或其它干擾而引起的損害賠償責任以及與此賠償責任有關的一切權利主張、要求、訴訟、各項費用和開支,給僱主以補償。

47.對延期規定的違約償金

(1)如果承包人未能在本文件第四十三條規定的時間或延長的時間內完成本工程,承包人應向僱主支付投標中規定的金額,作為對這種違約規定的違約償金,而不作為對本工程竣工時期按本文件第43條規定的時間或延長的時間(視情況而定)所超過的每一天或不足一天的罰款。僱主在不妨礙其它補償方法的情況下可以從他手頭到期應付或將到期應付給承包人的任何款項中扣除該項違約償金的金額,支付或扣除該違約償金均不能免除承包人完成本工程的義務,或免除其根據本合同所承擔的任何其它義務與責任。

規定的違約償金的削減

(2)如果在本工程全部竣工以前,本工程中的任何一部分業經工程師按本文件第48條出具竣工證書,並已由僱主佔有或使用,則對延期規定的違約償金,有關出具該竣工證書以後的任何延遲時間應按業經證明已竣工部分的價值佔整個工程的價值的比例予以削減。

對提前竣工的獎金

(3)如果希望在本合同中規定對提前完成本工程或本工程的任何一部分支付獎金,應在第二部分第四十七(3)條中予以規定。

48.竣工證書

一俟工程師認為本工程已基本竣工並已令人滿意地通過本合同規定的最後試驗時,工程師應在接到承包人關於將在維護期完成任何未完成的工作的書面保證後,對本工程出具竣工證書,本工程的維護期應從出具此項證書之日開始。但是,工程師可以在本工程全部竣工以前,對本工程的任何一部分出具這種證書,並應根據承包人的書面申請對業已竣工使工程師感到滿意而且已經為僱主佔有或使用的本工程的任何主要部分,出具這種證書。當給予本工程的一部分以這種證書時,應當認為該部分已經竣工,而且該部分的維護期應從出具這種證書之日開始。但是,按上述規定對上述被佔有或使用的本工程的任何部分所出具的竣工證書,不得認為是證明任何需要恢復原狀的地面或表面工程的竣工,除非這種證書明確如此説明。

維護和缺陷

49.“維護期”的定義

(1)本條件中,“維護期”一詞應指投標中指定的維護期限,從工程師按照本文件第48條證明本工程竣工之日起計算,或者如果工程師根據第四十八條出具不止一份證書時,則從各該證書出具之日起分別計算,而與維護期有關的“本工程”一詞則應作相應的解釋。

進行修理工作等

(2)為了使本工程在維護期滿之時或期滿之後儘快交付給僱主時,處於維護期開始時的同樣完好狀態(正常的磨損除外)使工程師感到滿意,承包人應按照工程師在維護期間或在維護期滿後14天內根據工程師或以工程師外義在維護期滿之前所進行檢驗的結果可能以書面向承包人提出的要求,對缺陷、不完善之處、收縮或其它缺點進行修理、改正、重建、矯正和彌補等一切工作。

進行修理工作等的費用

(3)如果工程師認為之所以需要進行這種修理工作是由於使用的材料或做工不符合本合同的規定,或者由於承包人方面忽視或沒有遵照履行其根據本合同所承擔的任何明示或默示的義務所致,則承包人應自行承擔費用進行所有這種修理工作。如果工程師認為之所以必需進行修理是由於任何其它原因,則應作為追加工作確定這種修理工作的價值並予以付款。

對承包人不進行要求他做的工作的補救辦法

(4)如果承包人不進行上述工程師要求他做的任何工作,僱主有權用他自己的工人或請其它承包人進行此項工作,如果此項工作是屬於承包人應自行承擔費用進行的工作,僱主應有權向承包人索回此項費用,或可從任何到期應付或將到期應付給承包人的款項中扣除此項費用。

50.承包人進行調查

承包人如經工程師書面要求,應根據工程師的指示,調查造成任何缺陷、不完善之處或缺點的原因。如果此種缺陷、不完善之處或缺點不是屬於承包人根據本合同應予負責之列者,承包人在上述調查中所進行的工作的費用應由僱主承擔。但是,如果此種缺陷、不完善之處或缺點是屬於上述承包人應予負責之列者,進行上述調查工作的費用應由承包人承擔,在這種情況下,承包人應按照本文件第四十九條的規定自行承擔費用對此種缺陷、不完善之處或缺點進行修理、矯正和補救。

修改、增補與刪除

51.變動

(1)工程師應對於本工程或其中任何部分的形狀、質量或數量作出他認為可能是必要的變動,並且為此目的或由於任何其它原因,他如認為可取,應有權命令承包人去做下列任何一項,而承包人應照辦:

①增加或減少本合同所包括的任何工作的數量,

②刪除任何此類工作,

③改變任何此類工作的性質或質量或種類,

④改變本工程任何部分的高程、線、方位和大小,

⑤進行為完成本工程所必需的任何種類的追加工作,所有這種變動決不應使本合同無效,但是所有這些變動的價值(如果有的話)在確定本合同價格的金額時,應予以考慮。

有關各項變動的命令應是書面的

(2)承包人沒有工程師的書面命令,不得作任何變動。但是,如果當任何工作數量的增加或減少並非由於根據本條發出命令的結果,而是由於其數量超過或不足建築工程清單所規定的數量,則對這種工作數量的增加或減少不應要求有任何書面命令。但是,又如果由於任何原因工程師認為任何這種命令以口頭方式發出是可取的,承包人應遵照執行這種命令,而工程師不論在該命令執行之前或之後對這種口頭命令所作的任何書面確認,均應認為是屬於本條所指的書面命令。但是,又如果承包人就工程師的任何口頭命令,向工程師作出書面確認,而此項確認未遭工程師的書面否認,則此項確認即應認為是工程師的書面命令。

52.變動的估價

(1)工程師應就其命令進行的任何額外的或增加的工作或刪除的工作確定他認為應對投標中指定的金額予以增加或減去的金額(如果有的話)。所有這些工作均應按工程師如果認為適用的本合同所規定的費率估價。如果本合同沒有載明任何適用於額外的或增加的工作的費率,則應由工程師與承包人商定合適的價格。如果不能取得一致意見,應由工程師確定他認為合理而適當的價格。

工程師確定費率的權力

(2)但是,如果任何刪除或增加部分的性質或工作量都同整個合同工程或其中的任何一部分的性質或工作量有關,工程師認為由於這種刪除或增加,使本合同對本工程任何項目所規定的費率或價格變得不合理或不適用,則應由工程師和承包人商定一個合適的費率或價格。如果不能取得一致意見,應由工程師在考慮到各種情況之後另外確定他認為合理適當的費率或價格。

但是還必須規定,除非在該命令發出之日以後(而在額外的或增加的工作的情況下,則在此項工作開始之前或在其後)已儘快地發出書面通知:

①由承包人通知工程師關於他要求額外付款或變動費率的意圖,或

②由工程師通知承包人關於他準備視情況變動費率或價格的意見,否則就不得按本條第(1)款增加本合同的價格,或按本條第(2)款變動費率或價格。

變動超過15%

(3)如果在本工程全部竣工時,發現各項變動(由於任何有關改變材料和(或)勞動力價格的條款所引起者除外)的最後結果,較投標所指定的金額增加或減少15%以上,則本合同價格的金額應按工程師和承包人雙方商定的金額進行修正。如果不能取得一致意見,應由工程師在考慮到一切實質性的和有關的因素(包括承包人的雜費和管理費)之後,確定在他認為是合理而適當的金額。

計日工作

(4)工程師如果認為有必要或合乎需要時,可以書面命令任何增加的或替代的工作均應按計日工作進行。這樣,對這種工作應根據建築工程清單內的計日工作表所規定的條件和承包人在其投標中確定的費率與價格支付承包人。

承包人應向工程師提供必要的收據或其它憑證以證明所付金額,並應在定購物料以前先把關於該物料的報價單提請工程師認可。

對於所有按計日工作進行的工作,承包人應在此種工作持續進行期間,每天向工程師的代表提交此種工作所僱用的全部工人的姓名、工種和時間的準確清單一式兩份,以及列明此種工作所用的全部物料與設備(已按照本文件上面提到的表計入百分比增加的設備除外)的品名及數量的報表也一式兩份。每份清單和報表如果或經認為正確無誤,其中一份將由工程師的代表簽字後退還承包人。每個月終,承包人應向工程師的代表提交一份關於所使用的勞動力、材料和設備(上述例外除外)的價格報表,這種清單和報表如果沒有全部和準時提交,承包人就無權得到任何支付。但是如果工程師認為由於任何原因,要承包人按上述規定送交這種清單或報表並非切實可行的,則工程師應有權批准對此種工作按計日工作(在對此種工作所用的時間和設備及材料感到滿意時)或是按他認為是公平合理的價格付款。

權利主張

(5)承包人應每月一次向工程師的代表遞交一份賬目單,詳細列舉(儘可能詳盡)承包人認為自己有權提出的對任何增加的費用的各項權利主張,以及承包人根據工程師的命令已在當月進行的一切額外的或增加的工作。凡沒有列入此項詳細賬目單內的對任何這類工作索取償付的要求,將一概不予考慮。但是儘管承包人沒有遵守此項條件,如果他已在儘早的時機,通知工程師關於他打算就這類工作提出權利主張,則工程師仍有權批准對任何這類工作付款。

設備、臨時工程和材料

53.本工程專用的設備等

(1)承包人所提供的一切施工設備、臨時工程和材料一經攜入現場就應當認為是專供本工程的施工和建成之用未經工程師的書面同意(不得無理拒絕同意),承包人不得將其或其中的任何一部分移走(為了將其從現場的某部分移至另一部分者除外)。

設備的撤離等

(2)在本工程竣工時,承包人應把他所提供的留在現場的所有上述施工設備和臨時工程以及任何未使用的材料撤離現場。

僱主對設備等損壞不承擔責任

(3)除本文件第20條和第65條有規定者外,僱主在任何時候對上述任何施工設備、臨時工程或材料所受的損失或傷害概不負責。

設備的再輸出

(4)對於承包人為本工程的目的而輸入的任何施工設備,在按上述規定撤離現場後,僱主將在有需要的情況下協助承包人就承包人再輸出這種施工設備獲得必要的政府的批准同意。

海關放行

(5)僱主在需要時將協助承包人就本工程所必需的施工設備、材料和其它各物取得海關的放行。

(6)任何涉及設備、臨時工程和材料的其它條件,包括有關支付或減免關税或其它進口税、港口費、碼頭費、卸貨費、引水費和任何其它費用或應付款的各項條件,視需要在第二部分第53條第(6)、(7)等項中予以規定。

54.對材料等的認可不得是默示的

本文件第53條的實施,不得被認為是默示工程師對其中所提到的材料或其它事項的任何認可,也不得妨礙工程師在任何時候拒絕任何這種材料。

測量

55.數量

建築工程清單中所列出的數量是對工作的估計數量,不能作為承包人為履行其根據本合同所承擔的義務時應進行的本工程的實際的和準確的數量。

56.應予測量的工程

除另有規定者外,工程師應按照本合同通過測量查明和確定按本合同完成的工作的價值。當工程師要求對本工程的任何部分進行測量時,他應通知承包人的指定代理人或代表,承包人應立即參加或派一名職稱的代理人協助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進行此項測量,並應提供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所要求的一切詳細資料。如果承包人不參加或者忽略或遺漏派代理人蔘加,則由工程師所作的或認可的測量應被認為是對工作的正確的測量。為了測量要用記錄和圖紙進行測量的長久性工作的目的,工程師的代表應對這種工作逐月作出記錄和圖紙,承包人在得到書面邀請參加檢查時,應在14天內參加與工程師的代表一道檢查並同意這些記錄和圖紙,並應在業經同意的記錄和圖紙上簽字,如果承包人不參加檢查和同意任何這種記錄和圖紙,則這些記錄和圖紙就應被認為是正確的。如果承包人在檢查這些記錄和圖紙以後,同意這些記錄和圖紙或同意後不在其上簽字,除非承包人在進行此項檢查後的14天內向工程師的代表遞交書面通知,提出他聲稱這些記錄和圖紙是不正確的各個方面,請工程師決定,否則這些記錄和圖紙仍應被認為是正確的。

57.測量方法

除本合同另有特別説明或規定者外,不論任何一般的或當地的習慣,本工程仍應測量淨值。

臨時金額和直接成本金額

58.各項臨時金額

(1)在建築工程清單中(不論是在簽訂本合同時未作詳細規定而應由承包人進行的工作,還是應由按下文規定的指定的分包人進行的工作)列出的每一項臨時金額(非根據本條第(2)款規定的直接成本價格)連同承包人已經計入此項金額的費用和利潤(如果有的話)均應從本合同價格中予以扣除,並應代之以下列各項計入本合同價格;①與該臨時金額有關的工作系經工程師命令並由承包人進行的情況下,對這樣進行的工作按本文件第52條所估定的價值。②與該臨時金額有關的工作系經工程師命令並由指定的分包人(定義見下文)進行的情況下,承包人按工程師的指示所實際支付給該分包人的金額(但是必須遵照本條第(5)款的規定),以及(如果承包人已把關於費用和利潤的任何金額計入與該工作有關的臨時金額)一項金額其所佔實際支付金額的比例與上述費用和利潤占上述臨時金額的比例相同者。

直接成本項目

(2)建築工程清單中的每一項金額其中包括(佔該金額的全部或部分)應為本工程提供的或用於本工程的貨物或材料的直接成本價格者,應由以承包人根據工程師的指示為該貨物或材料所支付的實際價格(但是必須遵照本條第(2)款的規定)代替直接成本價格而變動,同時本合同價格則應按照建築工程清單中的金額由於此種代替所增加或減少的金額而予以增減(視情況而定)。對於列入直接成本價格的關於勞動力的任何金額,不得由於上述實際價格高於或低於直接成本價格而變動。但是,對於所有其它費用和利潤,則應按照根據建築工程清單中所規定的有關直接成本的該一具體項目的百分比或者(如果無此種百分比時)根據承包人列入投標書作為調整直接成本金額的百分比而得出的金額,予以增加或減少(視情況而定)。

臨時和應急項目的使用

(3)在建築工程清單中所列的各項經規定為臨時或應急的款項,只能憑工程師的指示和決定動用。如果該款項全部或部分未經動用,則應從本合同價格中減去未動用的金額。

提供證明等

(4)承包人如經工程師要求應出示全部有關臨時項目或直接成本項目開支的報價單、發票、證件以及帳目或收據。

現金折扣

(5)承包人根據本條第(1)款(1)項或第(2)款的規定,按工程師的指示付給指定的分包人(按下文定義)的任何金額,只要是在承包人收到僱主該項付款之前支付的,為了根據本條第(1)或(2)款(視情況而定)調整本合同價格的目的,應在上述承包人實際支付的金額上增加這一實際付款額的___%,而與此有關的任何現金折扣的好處,均應轉給僱主。

分包人義務的轉讓

(6)如果指定的分包人(按下文定義)已就他所進行的工程或他所供應的貨物或材料和承包人承擔任何超過本合同規定的維護期一段期間的持續義務,承包人應在維護期滿後的任何時候應僱主的請求並由僱主承擔費用把此項義務尚未屆滿期間的好處轉讓給僱主。

59.指定的分包人

(1)可能經僱主或工程師指定或選定或認可的一切專家、商人和其它人員,其所進行的任何工作或供應的任何貨物的臨時或直接成本金額已列入建築工程清單者以及根據建築工程清單或説明書的規定要求承包人把任何工作轉包給他並正在進行此種工作和供應此種貨物的一切人員,均應被認為是承包人所僱用的分包人,並在下文稱之為“指定的分包人”,但是,僱主或工程師不得要求承包人、或認為承包人有義務僱用任何不願意同承包人簽訂含有如下條款的分包合同的指定的分包人:

①指定的分包人將就作為分包合同主題的工作或貨物向承包人承擔如同承包人根據本合同條款向僱主所承擔的同樣的義務和責任,並將就此並就凡是由此引起的或與此有關的或是由於未履行這種義務或責任所引起的或與之有關的一切權利主張、要求、訴訟、損害賠償費、各項費用和開支等,保障承包人免受損害並給承包人以補償。

②指定的分包人將就其本人、其代理人、工人及僱員的任何疏忽,就其本人或其人員對承包人為本合同的目的所提供的施工設備或臨時工程的任何濫用,並就上述一切權利主張,保障承包人免受損害並給承包人以補償。

對指定的分包人的支付

(2)工程師在根據本文件第六十條出具其中包括對任何指定的分包人所完成的工作或所提供的貨物付款的任何證書以前,應有權要求承包人提出適當證據證明,先前證書中所包括的對該指定的分包人的工作或貨物的一切付款(減去保留額),已由承包人如數支付或清償;如未支付或清償,除非承包人。

①以書面通知工程師,説明他有正當理由扣留或拒絕此項支付,並且

②向工程師出示適當證據,證明他已將此以書面通知該指定的分包人,否則僱主應有權根據工程師的證書把承包人未付給指定的分包人的一切款項(減去保留額)直接付給該指定的分包人,並從僱主到期應付或將到期應付給承包人的任何金額中用抵銷僱主為此所付的金額的方式予以扣除。

但是,如果按上所述工程師已經出具證書而僱主已直接付款,則工程師在再出具任何一份以承包人為受款人的證書時應從其金額中扣除上述由僱主直接支付的金額,但是不得扣留或遲延發給根據本合同的條款應當出具的證書本身。

證書和支付

60.證書和支付

(1)除另有規定者外,應按照第二部分第六十條所提出的條件,每月支付。

對施工設備和材料的預付款

(2)如果僱主應就施工設備和材料向承包人預付款,其支付和償還的條件將如第二部分第六十條所列。

用外幣支付

(3)如果進行本工程需要從本工程所在國以外的國家進口材料、設備或裝備,或者如果本工程或其中的任何部分須由從任何其它國家進口的勞動力來進行,或者由於任何其它情況使其有必要或有需要,則根據本合同所應支付的款項的一部分應以適當的外幣支付,各該外幣支付部分和其適用的匯率以及支付條件均應在第二部分第六十條中予以規定。

61.僅由維護證書認可

本文件第六十二條所提到的維護證書以外的任何證書都不得被認為是對任何工作或為之出具證書的其它事宜的認可,也不得作為對正當履行本合同或其中任何部分的承認或對承包人所提出的任何權利主張或要求的準確性或工程師所命令增加或變動的工作的準確性的承認,也無任何其它證書能終止或妨礙工程師的任何權力。

62.維護證書

(1)本合同應在工程師簽署並向僱主遞交維護證書,説明本工程業已竣工並使他滿意以後,才能被認為已經履行完畢。維護證書應由工程師在維護期滿(如果本工程的不同部分適用不同的維護期限,則應在最後的維護期屆滿)後28天,或在其後一俟維護期間按照本文件第四十九條和五十條所命令進行的任何工程業已完成並使工程師滿意之時發出,即使僱主在此以前已進入本工程或已佔有、運用或使用本工程或其中的任何部分,本條仍具有充分效力。但是,不得以出具維護證書作為按照第二部分第六十條中所規定的條件向承包人支付第二部分保留金的前提條件。

僱主責任的終止

(2)僱主對由於本合同或進行本工程所引起的或與此有關的任何事宜。均不再向承包人承擔責任,除非承包人在根據本條規定的維護證書發出以前已經書面提出與之有關的權利主張。

未履行的義務

(3)即使發出維護證書,承包人和(遵照本條第(2)款的條件下)僱主對於在維護證書發出以前根據本合同條款產生的而在此項證書發出時尚未履行的任何義務的履行依然承擔責任,並且為了確定任何這類義務的性質和範圍,應認為本合同在合同締約雙方之間仍然有效。

補救方法和權力

63.沒收

(1)如果承包人破產或已就其發出法院委派破產者產業管理人的委任書,或者承包人已提出申請宣佈破產的請求書,或者已經同其債權人作出安排或已向其債權人進行轉讓,或者同意在其債權人檢查委員會監督下執行本合同,或者(作為法人)停業清理(並非為合併或改組而自動停業清理),或者承包人未經首先取得僱主的書面同意而轉讓本合同,或者承包人的貨物已被依法扣押,或者工程師用書面向僱主證明他認為承包人:

①已放棄本合同,或

②在接到工程

2023國際合同 篇3

國際招標合同及投標者須知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從世界銀行申請獲得貸款,用於支付項目的費用。部分貸款將用於支付工程建築、等各種合同。所有依世界銀行指導原則具有資格的國家,都可參加招標。

二、中國公司(以下簡稱a公司)邀請具有資格的投標者提供密封的標書,提供完成合同工程所需的勞動、材料、設備和服務。

三、具有資格的投標者可從以下地址獲得更多的信息,或參看招標文件:

中國a公司

(地址)

四、每一位具有資格的投標者在交納美元(或人民幣),並提交書面申請後,均可從上述地址獲得招標文件。

五、每一份標書都要附一份投標保證書,且應不遲於(時間)提交給a公司。

六、所有標書將在(時間)當天當着投標者代表的面開標。

七、如果具有資格的國外投標者希望與一位中國內的承包人組建合資公司,需在投標截止日期前30天提出要求。業主有權決定是否同意選定的國內承包人。

八、標前會議將在(時間)(地址)召開。

投標者須知

一、工程概述(根據具體情況寫)

二、資金來源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向世界銀行(以下簡稱ifi)申請一筆貸款,用以支付工程。其中部分貸款將用於支付此合同工程。只有應中國政府的要求,根據貸款協議的條件,ifi才會同意付款。除中國外,任何組織不能從貸款協議中獲得權利或取得貸款。

(二)世行貸款只用於支付瑞士和與中國有商貿關係世行成員國生產的產品和提供的服務。

(三)世行貸款不足的部分將由業主用中國政府提供的資金支付。

三、資格要求

(一)所有根據世行“採購以指導原則”具有資格的國家均可投標。

(二)本合同項下的一切貨物、服務均應來自上述具有資格的國家。本合同項下的一切開支僅限於支付這樣的貨物和服務。

(三)貨物、服務來源地與投標者國籍含義不同。

(四)為説明自己有資格中標,投標者應向業主提供(一)所規定的證明,保證有效地執行合同。為此,業主和中國a公司在公佈中標者前,可要求投標者更新其先前提供的資格證明材料。投標者提供的材料應包括:

(1)法律地位證明文件複本,註冊地及主要經營場所。如果是合資公司,應提供合資者的材料。

(2)提供主要合同執行人的資格、經歷證明材料。

(3)填寫執行合同計劃所需設備。

(4)填寫可能的分包人。

(5)目前進行中涉及投標者的訴訟的情況。

(6)建設構想細節。

(五)投標者可更新資格證明申請,在投標日親手交出。

(六)由兩家或兩家以上公司組成的合資業應滿足以下條件:

(1)標書和投標成功後的協議書對所有合資人都有法律約束力。

(2)由所有合資人的授權簽字人簽署並提交一份委託書,提名合資人中的一個為主辦人。

(3)合資主辦人被授權承擔義務,代表任何一位或全體合資人接受指導。整個合同的執行,包括款項支付僅由合資主辦人辦理。

(4)所有合資人根據合同條款對合同的執行共同負責。這點聲明不僅要在上述委託書中,也要在標書和協議(投標成功時)中寫明。

(5)隨同標書應有一份合資夥伴間協議的副本。

(七)國內投標者、中外合作、合資投標者申請取得7.5%的優惠時,應按二十九條的要求提供證明合乎標準的材料。

四、投標費用

投標者承擔準備和提交其標書所需的全部費用。無論投標情況怎樣,業主和其代理人中國a公司都不負擔這些費用。

五、現場參觀

(一)建設投標者去工程現場參觀,以便獲得足夠的信息準備標書,撰寫合同。現場參觀費用由投標者自己承擔。

(二)業主或其代理人a公司將準備一份現場參觀交通、食宿安排協議,在標前會議上向投標者宣佈。詳細情況在第十六條有規定。

(三)業主或其代理人a公司將為投標者提供通行證,允許其到工程現場作繭自縛安排。如果業主或其代理人因發放這樣的通行證,造成投標者或其代理人、人員遭受人身侵害(致命或不致命)傷害,財產遺失或其他損害、開支時,精度或代理人不負責。

投標文件

六、投標文件內容

(一)向投標者發售的一套投標文件可花費美元(元)獲得,包括以下幾部分:

卷一投標者須知合同條款:一般條款特定條款

卷二技術規範(包括圖紙清單)

卷三投標表格和附件;投標保證書;工程量表;附錄。

卷四圖紙

(二)投標文件還包括按條款八在開標前發佈的附件和按條款十六召開的標前會議的會議紀要。

(三)具有資格的投標者還可購買更多的文件副本,付費不退還。(價格如下,略)

(四)項目承包人、生產者、供貨人和其他人如欲得到投標文件,不要直接民中國a公司聯繫,應從具有資格的投標者處獲得。

(五)如果在規定的期限內,文件無損壞的被歸還,無論是作為標書的一部分或其他情況下,投標者的資格證明費可被返還:

(1)若提交標書,費用的%返還。

(2)若未提交標書,在投檔截止日前歸還文件,費用的%返還。

(六)希望投標者認真閲讀投標文件包含的各項內容。投標者要承擔因不遵守文件規定導致的風險。不符合文件規定要求的標書將被拒絕。

(七)投標文件四卷裝訂在一起,投標者應仔細檢查是否缺頁,及附件是否完整。

七、投標文件解釋

潛在的投標者可按以下地址書面或電傳通知a公司要求解釋文件:

地址:(略)

業主或其代理人a公司在提交標書最後期限前期8天書面籤復解釋文件的要求。書面答覆將向所有具有資格並已取得投標文件的投標者散發。

八、投標文件修正

(一)在提交標書最後期限前,業主可根據自己的意願,或應回覆潛在投標者的解釋文件的要求,發佈附錄修改投標文件。

(二)附錄將用郵件、電傳或電報送達每個持有投標文件的具有資格的投標者,這些文件對他們是有約束力的。

潛在的投標者應即時用電傳或電報告知a公司附錄已收到。

(三)為了使投標者在準備投標時有時間考慮附錄文件,業主或其代理人a公司可按條款十九的規定延長投標期限。

投標準備

九、標書文字

標書和投標者與業主及其代理人a公司之間的一切聯絡的使用英文。投標者標書中的一些輔助文件或小冊子可使用另外的語言,但與投標者的段落要有英語譯文。在標書翻譯時,以英文為準。

十、組成標書的文件

(一)投標者準備的標書應包括以下幾部件:

(1)投標表格和附件

(2)投標保證書

(3)標價的工程量表

(4)補充信息目錄表

(5)資格證明材料

(6)(如果有)可供選擇的報價

(7)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應一律使用本文件卷三中的表格,工程量表和目錄表。(除了按同樣格式延長目錄表和按條款十四(二)的規定使用可供選擇的投標保證書格式)

(二)條款六(一)描述的投標文件和按條款八發出的附錄均被視作標書的組成部分。不需簽字和按條款十七、十八規定提交的投標文件應在投標期限到期前歸還發行者,但不要與標書合在一處。

(三)投標者應隨標書提交一份按合同條款第十四條要求的形式寫就的初期計劃。

(四)按合同規定可要求中標者討論修改其計劃。

十一、投標價格

(一)除非合同中另有明確規定,合同包括條款一所述全部工程,以投標者提供的項目單價和總價為基礎。

(二)無論工程量是否標明,投標者應對工程量表中的每項工程標明單價和總價。對單價和總價未標明的項目,在建設中業主不予以支付,其價格視已包括在工程量表中其他的單價、總價中。

(三)在提交標書前28天承包人應付的關税、税收和其他税負應包括在單價和總價及投標總價中。業主在對標書進行評估、比較時,也應如此考慮。

(四)根據合同條款,投標者提出的單價和總價可在執行合同過程中進行調整。投標者應完成表三價格調整條款並按使同條款的要與投書一起提供這樣的朽套文件。

十二、投標和支付貨幣

(一)投標者應以人民幣對單價和總價報價。如果投標者以其他貨幣支付中國以外提供的工程投入(稱作“外幣需求”),要在表一外幣需求中寫明投標價格的百分之幾(不包括臨時款項)將用於這樣的外幣支出,無論(1)全部用投標者所在國貨幣或其任選貨幣;(2)全部用美元。

如果投標者在一部分外幣需求中使用除(1)(2)以外的貨幣,且希望業主以同種貨幣付款,則應寫明其在投標價格中的百分比。這一比率在合同期內保持不變。在合同條款換算和計算投標價格時,佔不同比率的各種貨幣按下條規定的匯率進行換算。

(二)投標者用以兑換貨幣的匯率為提交標書最後日期前30天當天中國銀行公佈的官方賣出價。如果某種貨幣的匯率未公佈鞋,投標者應提供匯率並説明來源。投標準備中使用的匯率適用於合同期的支付。

(三)投標者應在表一(a)外幣與當地貨幣需求及附錄中詳細説明需要的外幣和當地貨幣數量。投標者應説明如何使用這些貨幣,用於但不限於下列方面:外幣

(1)工程直接僱用的外籍人員;

(2)外籍人員的社會收費、保險金和醫療費用及其往來中國的旅行費;

(3)工程需要進口的臨時或永久性材料;

(4)工程所需設備的折舊,包括備件;

(5)進口設備、材料及備件的保險費和運費;

(6)一般管理費用,國外發生費用。

當地貨幣

(1)當地勞力;

(2)當地採購材料;

(3)其他服務

(4)一般管理費用,國內發生費用。

(四)業主可以要求投標者説明其外幣需求的情況,提供證明,證明其單位價格和表一中所需部分是合理的。

(五)投標者應在表二寫明預計合同支付款額,且在表中附上工程進行過程中預計的工程量。

十三、標書效力

(一)從特定的投標結束期起6個月內投標書保持有效且可供接受。

(二)在特殊條件下,在原標書有效期結束前,業主或其代理人可要求投標者延長其標書有效期。業主的要求和投標者的答覆均應是書面的,或採用電傳、電報形式。投標者可以拒絕這樣的要求,且不會因此失去其投標保函。答應這樣要求的投標者不得改動其標書,但被要求順延其投標保函有效期。條款十四中有關投標保函的返還和失去的規定同樣適用於延長期。

十四、

(一)投標者應隨其標書提交一份人民幣投標保函,金額不少於投標價格的2%.

(二)投標保函根據投標者的意願,可採用以下機構開立的擔保支票、銀行匯票、不可撤銷信用證或保函的形式:

(1)中國銀行;

(2)中國銀行的任何境外代理行;

(3)在中國經營的其他中國、外國銀行;

(4)投標者在提交標書前即肯定a公司可接受的其他外國銀行。

保函還可以是保險公司或同地的債券公司的付款保證書。銀行保函和付款保證書必須採用本文件包括的樣本形式;

其他形式須事先得到業主或其代理人a公司的同電。信用證、銀行保函和投標保函的有效期應比標書有效期長一個月。

(三)如果投標者同意按十三款的規定延長標書有效期,則應相應地把投標保函的有效期延長到標書有效期結束後一個月。

(四)任何未附可接受的投標保函的標書都將被a公司拒絕。

(五)不成功的標書的投標保函將盡快返還,不得遲於標書有效期結束後三十天。

(六)成功的投標者的投標保函將在其開始進行工程和按要求提供履約保函後返還。

(七)投標保函在下列情況將失去;

(1)投標者在標書有效期內撤標;或

(2)成功的投標者未簽約或未提供必要的履約保函。

十五、供選擇的方案

(一)投標者可提供一份完全符合投標文件要求的基本標書。根據自己的意願,投標者還可在以下幾項上在基本標書之外提出供選擇的方案:

(1)起動貸款

在開始建設工程前,提供無息貸款,可相當於投標價格的10%.業主由此產生的費用或存款按條款二十八計算。

(二)在基本標書之外還可提出供選擇的方案。為了在評標中把供選擇的方案考慮在內,每一方案應伴有價格細目表,説明與提交給業主的基本投標價格相比投標者估計會增加或減少的費用。將對基本報價給予比較、評估。評價最低的投標者的供選擇方案將得到考慮。如果供選擇方案是業主可接受的,將寫入合同。未標價或未提供足夠細節的供選擇方案不予接受。

(三)供選擇的技術方案應伴有供全面評價的必要信息,包括設計計算、圖紙、方法及原技術規範中未涉及的材料、工藝的規格,以及供選擇方案的標價細目表和供選擇方案的合同價格。

(四)只有對那些在基本報價基礎上提供另外的財務、經濟和技術好處的供選擇方案,業主才在評標中給予考慮。

十六、標前會議

(一)建議投標者或其正式代表參加於年月日時在舉行的標前會議。

(二)會議旨在回答可能提出的問題,並使投標者有機會檢查現場的情況。

(三)投標者書面或通過電傳、電報提出的問題要求在會議前一週到達a公司。

(四)會議記錄,包括提出的問題及答覆的文本將迅速提供給與會者和全體索取了投標文件的具有資格的投標者。

(五)如果根據標前會議,要對條款六(一)所列投標文件進行修改,應由業主或其代理人a公司通過發行條款八規定的附錄來進行,而不能通過標準會議記錄來進行。

十七、標書格式和簽字

(一)投標者應準備條款十(一)規定的標書的一個原本和兩個副本,並分別註明“原本”和“副本”。如果兩者之間有不同,以原本為準。

(二)標書原本和兩個副本應打字或用不能抹掉的墨水書就,並由一名或多名有權責成投標者遵合同的人士簽字。與標書一起應有一份書面委託書用以證明授權。寫有條目和修訂內容的每一頁標書都要有在標書上簽字人士的縮寫簽名。

(三)全套標書不應有改動、行間書寫或塗沫的地方,除非按議程的指示或為改正投標者的錯誤,但這種情況下改正的地方應有在標書上簽字人士的縮寫簽名。

(四)每位投標者只能提交一份標書,不包括按條款十五提交的供選擇方案。投標者對一個合同只能投一次標。

十八、標書封緘和標記

(一)投標者應把標書原本和兩個副本分別各裝入一個內信封和一個外信封,且在信封上註明“原本”、“副本”。

(二)(1)內外信封均應註明以下地址:

(a公司地址)

(2)註明以下事項:

為建設合同工程投標項目

請勿在年月日時前打開情況下不用打開即可退回投標者。而外信封上不能有任何涉及投標者的信息。

(三)內信封上應寫明投標者姓名和地址,以便在標書誤期的情況下不用打開即可退回投標者。而外信封上不能有任何涉及投標者的信息。

(四)如果外信封未按規定註明有關事項。一旦標書被錯誤處置或提前打開,a公司對此不負任何責任。提前打開的標書將被業主或其代理人a公司拒絕,予以退回。

十九、提交標書最後期限

(一)標書應按上述地址在年月日時時之前寄至a公司。

(二)業主或其代理人可通過發佈條款八規定的附錄延長提交標書的最後期限,但至少應在原期限前七天通過電傳或電報通知所有已索取投標文件的具有資格的投標者。在此情況下,所有原期限下業主和投標者的權利義務順延至新期限結束。

二十、逾期標書

a公司在提交標書最後期限之後收到的標書都將不被打開,退回投標者。

二十一、標書修改和撤銷

(一)投標者在提交標書後可對其進行修改或予以撤銷,只要修改文件和撤標通知在提交標書最後期限前送達a公司。

(二)投標者的修改文件或撤標通知應按有關提交標書條款的規定準備、封緘、標記和發出。撤標通知可以通過電傳、電報送達,但隨後應提交一份有簽名的確認件,且其郵戳上日期不能晚於提交標書最後期限。

(三)按條款二十四的規定,任何標書在最後期限後不能再進行修改。

(四)在提交標書最後期限和標書有標期滿之間的時間撤標將按條款十四的規定失去投標保證書。

開標和評標

二十二、開標

(一)業主或其代理a公司將於年月日時在辦公地點當着出席會議的投標者代表開標,參加開標的投標者代表應簽到。

(二)按條款二十一提交了撤標通知的標書將不再打開。業主或其代理人將檢查標書是否完整,是否提供了要求的投標保證書,文件是否簽字以及是否有條理。

(三)在開標時將宣佈投標者姓名、投標價格及修訂、投標保證書、撤標通知(如果有)以及其他業主或其代理人認為適宜宣佈的事項。

(四)業主或其代理人將根據自己的記錄準備開標會議記錄,並將儘快與評標報告一起遞交世界銀行。

二十三、過程保密

(一)在公開開標後,在向成功投標者授標前,有關對標書的檢查、解釋、評估及比較以及對授標的建議等信息不應讓投標者或其他與評標過程無關的人士知曉。

(二)如果投標者試圖在此過程中對業主施加影響,其投標將被拒絕。

二十四、對標書的解釋

為了幫助檢查、評價和比較標書,業主和a公司可要求投標者就其標書作出解釋,包括單位價格細目表。提出解釋要求和相應的回答均應是書面的,或通過電傳或電報進行。除非按條款二十六的規定,應要求對業主在評標過程中發現的數學計算錯誤進行更正,不得對價格或其他標書要素進行修改。

二十五、判定是否符合要求

(一)在詳細的評標前,業主和a公司將判定每份標書是否符合投標文件的要求。

(二)符合要求的標書是符合投標文件的所有條件和規格,而沒有實質上的偏差或保留。實質偏差是指對工程的範圍、質量、管理有實質影響,或與投標文件不符,對合同中業主的權利和投標者的義務有實質性限制。糾正這樣的偏差或保留,將對其他提交符合要求的標書的投資者的競爭力有不公正的影響。

(三)不符合投標文件要求的標書將被業主和a公司拒絕。

二十六、改正錯誤

(一)被判定實際符合要求的標書,將由業主檢查是否有數學計算方面的錯誤,以下錯誤將由業主改正:

(1)當數字與文字表示的數額不同時,以文字表示為準,除非文中明確以數字表示為準;

(2)當單價和以單價乘以數量得到的總價不同時,以單價報價為準,除非業主認為單價存在嚴重錯誤,在這樣的情況下,以總價報價為準,改正單價錯誤。

(二)業主可按上述步驟對標書所列數額錯誤進行更正,如此更正得到投檔者的首肯,則對投標者有約束力。如果投標者認為更正的數額會給其造成困難,可撤標。不過撤標使投標者面臨失去投標保證書的危險。

二十七、換算成一種貨幣

投標價格指應按一定比例以不同貨幣向投標者支付的款額,為了評價和比較標書,業主可把不同貨幣表示的數額(不包括臨時費用,但包括加班費)以中國銀行開標日人民幣賣出價將其換算成人民幣。

二十八、評價和比較標書

(一)業主和a公司只評價和比較那些被判定符合投標文件要求的標書。只對基本報價進行評比,對評價最低的標書授予合同。

(二)在評標中,業主通過下列對報價的調整,確定每價標書的投標價格。

(1)按條款二十六改正錯誤;

(2)除去臨時費用和相關條款。如果發生臨時費用,計人工程量表中的偶發事件。應包括有競爭力的加班費用;

(3)換算成一種貨幣;

(4)按條款二十八(三),估加起動貸款費用;

(5)對在標書價格和上述調整中未得到反映的,其他數量變更、偏差或替代報價進行適當的調整。

(6)其他業主認為對執行合同、價格和支付有潛在巨大影響的因素,包括標書中不平衡、不現實的單價的作用。

(三)在評標中,每個投標者按條款十五(一)的規定要求的不同的起動貸款給業主造成的費用,按年貼息率9%計算,應加在投標者的投標價格上。

(四)業主和a公司保留接受或拒絕任何變更、偏差和替代報價的權利。超出投標文件要求的變更、偏差、替代報價和其他因素,或將給業主帶來非主動提出的利益的因素在評標中不予以考慮。

(五)在合同執行期內適用的價格調整條款在評標中不予以考慮。

(六)如果成功投標者的報價與工程師對合同工程所需實標費用的估計相差很遠,業主將要求成功投標者自己承擔費用,把按條款三十四條的履約保函增加,使業主能避免成功投標者今後在執行合同中因錯誤引起的損失。

二十九、國內投標者優惠

(一)國內投標者滿足以下條件,即在評標過程中有資格享受7.5%的優惠;

(1)在中國註冊;

(2)中國國民佔有大部分所有權;

(3)不將超過50%的合同工程(按價格算)分包給外國投標者。

(二)國內及外國公司聯合或合資,只要滿足以下條件,有資格享受優惠:

(1)國內合夥人滿足以上述資格標準;

(2)根據安排,國內合夥人至少完成50%的合同工程(按價格算);

(3)沒有外方參與,在技術或金融方面國內合夥人沒有資格進行合同工程。

(三)實行優惠須遵守下列程序:

(1)在按條款二十八全面評標後,合乎要求的標書被分成下列幾組:

甲組:國內投標者的標書,滿足上述(一)的標準;和資投標者的標書,滿足上述(二)的標準;

乙組:其他投標者的標書。

(2)在進一步評估、比較中,相當於投標價格7.5%的數額(按條款二十八調整後)將加在b組標書的投標價格上。

授標

三十、授標標準

按條款三十一,業主和a公司將把合同交給標書符合投標文件的要求,且按條款二十八和二十九(如果適用)評價後價格最低的投標者,且該投標者有能力和資源來有效執行合同。業主和a公司不保證報價最低或任何標書將被接受。

三十一、業主的權利

儘管有條款三十,業主保留以下權利:接受或拒絕任何標書;在授標前任何時候取消招標,拒絕所有標書,且對因此受影響的投標者不負任何責任,也無義務告知投標者他的行為動機。

三十二、授標通知

(一)在業主規定的標書有效期結束前,業主將用電傳或電報(事後用掛號信書面確認)通知成功的投標者其標書已被接受掛號信(合同條款中稱作“接受證書”)中應明確業主在考慮工程建設、完成及維修等因素後將支付給承包人的款額(合同條款中稱作“投標額”)。

(二)授標通知構成合同的一部分。

(三)在成功投標者按條款三十四提交一份履約保函後,業主立即通知其他投標者他們的投標不成功。

三十三、簽訂合同

(一)在通知成功投標者後28天內,業主將寄去兩份投標文件提供的協議,雙方同意的規定已寫入。

(二)收到協議後28天內,成功投標者簽字、封緘使協議生效,把兩份都還給業主。業主簽字協議生效後,還給承包人一份。

三十四、履約保函

(一)在收到接受證書後28天內,成功投標者應按合同條款向業主提交一份保函,保證將執行合同。保函可以使用投標文件中提供的格式,也可使用其他業主接受的格式。

(二)如果成功投標者提交的是一份銀行保函,則保函應由一家當地銀行,或外國銀行通過一家當地代理行,或投標者認為業主可接受的一家外國銀行開具。

(三)如果保函採取債券方式,債券應由投標者認為業務主可接受的債券公司或保險公司發行。

(四)如果成功投標者未遵守條款三十三、三十四的要求,將構成充足理由使業主取消對其授標,投標者還將失去投標保證書。在此情況下,業主可向其次的評價最低的投標者授標。如果沒有其他投標者,可重新招標。

2023國際合同 篇4

本協議由__________________公司(簡稱“借款人”或“借款方”),與__________________銀行(簡稱為“銀行”)於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訂立。

鑑於借款人已向銀行要求基於本協議規定的條件和款項,向借款人提供一筆本金為______________美元(US$ _______________)的定期貸款;

鑑於銀行已準備基於本協議規定的條件和款項,向借款人提供此項定期貸款

據此,以雙方相互承諾為對價,就下述內容達成一致:

第一條 定義

1.1 基於本協議之目的,下列詞語可定義為:

“營業日”:指位於__________________銀行開始正常銀行業務的任何一天,以及同業銀行拆借市場進行美元拆借交易的任何一天。

“承諾”:指銀行在本協議生效日即承擔向借款人貸款的義務。

“銀行”:指位於__________________ 的信貸銀行國際分部。

“美元”:及“$”符號,指美利堅合眾國的法定貨幣及與本協議項下所有支付有關的現匯。

“違約事件”:指依本協議第八條中所列舉的所有事件。

“擔保人”:指__________________銀行。

“負債”:任何人或借款人的負債是指依據 國通常接受的會計準則所包括的在債務被確認之日該人或借款人之資產負債表負債一側所表明的確定負債的全部債務項目,其也包括其他被承繼或被擔保的,或屬借款人次要或偶發的債務(有別於在託收過程中文件背書)在內的債務及負債,無論是源於任何協議所引起的負債或是提供款項及預付款項或其他方式引起的負債均屬此範圍。

“分期付款日”:指根據4.1的規定自協議生效之日起計達18個月,24個月,30個月,36個月,42個月,48個月,54個月和60個月之日。“付息日”:是指每一個計息期的最後一日。

“計息期”:指自協議生效日起 個月後止的一段期間,每一計息期自上一計息期最後一日始,到借款人所選擇的三個月後或六個月後止,但是,

(I)如果每一計息期的最後一日不是銀行營業日者,則順延到下一個營業日,或

(II)假若一個計息期早於或晚於分期付款日開始或截止,則計息期將在該分期付款日結束。

“利率”指依2.4、2.6和2.7中規定,或另有規定的利率。

“貸款機構”:是指國際銀行機構,或根據其意願隨時指定的分行、分理處、分支機構或支行;貸款將自此類機構發放,且未償付及全部償付款項亦由此類機構收取。

“貸款”:指依本協議2.1款規定由銀行向借款人發放的貸款。

“票據”:指由借款人開具以銀行為指定付款人的依附錄A基本內容的期票,其證明因銀行依本協議向借款人發放貸款而產生的借款人對銀行的負債。

“人”:指任何自然人、公司、商號、團體、政府、政府機構或除借款人以外的任何以個人、團體或其他名義的實體。

第二條 貸款

2.1 承諾

根據本協議規定的條件和款項並基於借款人作出的陳述與保證,銀行同意通過其貸款機構借出,且借款人也同意借入本金為_______美元($ )的貸款。

2.2 釋放

自協議生效之日起,依協議第六條規定,銀行應向借款人在 指定的賬號匯入協議約定的數額款項。如借款人未能完成第六條中規定的貸款先決條件,則銀行無義務提供此項貸款。

2.3 還款、支付利息及計息期的確定

借款人同意依照協議規定的利息率,在付款日,分_______期償還貸款本金。借款人應就其選擇3個月或6個月利息期的結果,在利息期償付之前5個營業日(第一個利息期除外),通知銀行。如果銀行未收到上述通知,則下一利息期的長度與上個相同;假若一個計息期早於或晚於分期付款日開始或截止,則計息期將在該分期付款日結束。

2.4 利率的確定

依照協議規定每一計息期的利息應為百分之_______(_______%)。此利率加該計息期償付前兩日,時間11:00AM,同業銀行拆借市場的利率。

2.5 票據

借款人償還本金的義務應由借款人的期票證明,其基本格式應參照附錄A,並符合本條(2.5)的規定。票據應

(I)以本協議的生效日期為期票出具日期;

(II)依銀行指令支付與貸款本金相等的款項;

(III)分為相等的 期,每一期在分期付款日到期;

(IV)依規定利率償付到期未付的本金部分的利息,依每一計息期在付息日償付。

2.6 替代基礎

在利率是依2.4款規定確定時

(I)銀行應確定利率已定而本金尚未償付的那一期利息期的美元無法在 同業銀行市場上拆借到,或

(II)在某一確定利息期,其原先規定的利息,即從同業銀行拆借的利息無法正確反映銀行的費用時,銀行應在該計息期生效第一天之前至少一個營業日,以電傳、電報或電話方式,將銀行作出的決定通知借款人。在此通知後的30天內,銀行和借款人應通過友好會談確定一個雙方都能接受的基礎(簡稱為“替代基礎”)。如果在此通知後的30天內銀行和借款人商定了替代利率,該利率應具有追溯力且自該利息期的第一天起生效。如果在此通知後的30天內,銀行和借款人未能就替代利率達成一致,銀行應以書面形式向借款人出具一份銀行為獲得該利息期內貸款所要負擔利息的文件,應當明確的是銀行的利息率應與1.5%的相同,上述利息若確實影響了銀行籌集該利息期貸款的費用,則新利率自該利息期的第一天起就有效。銀行應向借款人提供其獲得貸款的途徑及為獲得此貸款而支付費用的證明。在收到銀行有關利息率或為獲得貸款而支付的利息的通知後,借款人有權依據4.7款的規定,將貸款和本票中尚未支付的本金的全部(不是部分),加上自此預付日起計算的利息,一次性地先行償付給銀行。

2.7 過期未付本金的利息率

在借款人未能償還根據貸款合同和本票的規定應償還的款項時,借款人應根據要求向本票持有人支付利息,利息從應付款日起計算,到實際付款日止。每一年的利率以下列中較高的為準:

(I)在借款人未能按期償付本息的利息期的上一期利息率的基礎上再加上一個百分點(1%),或

(II)在借款人未能償付之日的 同業銀行拆借市場上的上午11:00,主要銀行所出具的貸款利率報價的基礎上再加2.5個百分點(2.5%)。銀行應以正確的書面方式或電傳通知借款人確定的利息。在不損害本條規定的銀行的權利以及準據法允許的前提下,借款人同意補償銀行因為借款人不及時償還貸款或本材料規定的本金或利息,或其他費用,所產生的損失,如銀行為遵守出貸承諾、獲得貸款款項而產生的損失。為此,銀行應出具一份標明損失和費用的證書。

2.8 計算、終局決定

所有償付的利息以360天為一年,按實際用款天數計算,銀行對每一期利息率的確定都對各當事方有約束力。

2.9 收入的利用

(a)貸款收入應用作(確定用途)。

(b)銀行提示借款人,借款人確認其瞭解根據_______的政策,國際貸款只能資助_______國以外的非_______籍企業。借款人確認貸款收入將只被用於資助國以外的業務。

第三條 信用證

為支持並擔保借款人履行本合同及本票項下的義務,擔保人應按照附錄2(保函)的格式向銀行出具一份備用信用證。該保函的金額應為______________,且有效期應到償付貸款日後一個月的第一天為止。

第四條 付款

4.1 付款

根據合同和本票的規定,借款人對應向銀行償付的貸款不得抵消、反拆並不可自由兑換,付款應向______________的貸款機構支付,不遲於當地時間(時間)上午10∶00。一旦應付款日為非營業日,則自動順延到該日後的第一個營業日。在計算利息和金額時應包括這一日和下一個營業日。

4.2 以美元付款的義務

根據本合同和本票規定,應由借款人償付的本金和利息應以美元支付,而無論於何種法律、規則或制度,也無論是現有的或根據任何管轄權將可能會影響此項義務的履行。此義務也可通過償付或訴訟方式予以保護。此項以美元付款的義務應是通過訴訟可以強制執行的,並且不受其他裁決的影響。

4.3 借款人部分提前付款的權利

在任一利息支付日,借款人有權在提前30天以書信或電傳通知(不可撤銷的通知)銀行後,將本金和利息,部分地或全部地提前償還。每一部分的預先償還額應不少於______________美元,且按倒序償還。提前償還部分不得再借用。

4.4 補償

借款人應對基於下列原因而使銀行產生的費用和損失(包括利潤損失)進行補償。(銀行的損失和費用包括但不僅限於:銀行在利息低於合同的規定而為組織貸款所付出的成本、費用和損失)

(a)貸款未在該日簽字;

(b)在利息償付日以外進行的償還和提前償還。銀行應將這些成本、費用和損失製成證書,發送給借款人。這一證書,如果沒有明顯的計算或轉交上的錯誤即應有約束力。

4.5 税務

(a)所有票據面額、貸款本金和利息,以及與本協議和借款人開具票據有關的應付款項的支付應是不附帶任何費用且是完税的,由國或任何部門、機構、政治分支及徵税權力機關或某一組織的成員所強制、劃撥、徵收或募集的(就本協議、貸款、票據、協議登記、鑑證或其他法律手續的履行、協議生效以及本金、利息、費用或有關的其他款項支付而引起的)現在或將來的所有所得税、印花税及其他税費、費用、強制貸款及預提費用不得減少全部應付款項,上述税費(以下總稱“税務”)亦包括罰息和罰款;

如果任何税務被強制徵收,則借款人須向銀行支付必需的額外費用以保證銀行得到在票據中説明而不含税務的淨等額款項。所有税務應由借款人在罰款日期之前支付。在依適用法律支付税務之後45天之內,借款人應將完税原始單據轉交銀行,如無法轉交單據,則應向銀行提交包含滿意的形式或內容的支付證據。

(b)借款人將保護銀行或票據持有人免受侵害並向該方依其要求償還已實際支付的任何税款。

4.6 增加費用

在本協議期間,任何適用法律、法規及規定的變化,或負責解釋或管理的政府部門作出的解釋或管理的變化,或財政或金融機構的指令的變化(無論是否有法律效力)將引起對於銀行支付貸款本金或利息、票據金額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其他款項的税基的變化;或強制、修改或承擔任何儲備金、特別儲蓄及或對資產、基於賬户或擴大信貸的儲蓄類似要求;或強加給銀行或 同業銀行市場任何其他對本協議、貸款或票據產生影響的條件,或可能導致銀行貸款或維持貸款的費用增加,或減少銀行應收取款項的結果,在這類情形下,借款人應向銀行依其要求支付此類附加款項以補償銀行增加的費用或減少的收入。由銀行出具的確定其補償必要額度的證明應先行送交借款人,除非有計算或傳遞方面明顯的錯誤,否則該證明將最終作為確認文件並確定補償金額。

4.7 法律變更

無論是否有其他規定,在任何適用法律、法規及規定的變化,或負責解釋或管理的政府部門作出的解釋或管理的變化,從而引致銀行

(1)承諾;或

(2)發放貸款或維持貸款的行為成為不合法的情況下,銀行應通知借款人並以書面形式向借款人遞交有關此類變更的證明。基於由銀行向借款人作出的有關此變更的通知,銀行的承諾即終止,且全部貸款本金和未付票據款項,連同利息和依本協議應向銀行支付的所有其他款項均須於此類變更之日後繼的計息日或依銀行規定的更早的日期完成支付。

第五條 陳述與保證

為使銀行加入本協議併發放和維持貸款,借款人特向銀行作出下列陳述和保證。

5.1 組建公司及資格

借款人是依_______國法律組建、有效存續及具良好信譽的(特定實體形式),且其以______________自有資產組建並經營業務,並依財產所有者之特性或業務經營必需某種資格時在各管轄取得此類資格。

5.2 能力和權力

借款人有充分的權力參與協議,借貸資金,簽署票據並承擔由此而產生的義務;上述全部行為均經適當和必需的法人行為所授權。

5.3 同意與登記

任何人基於本協議及票據的履行、送達、執行、有效性或強制性或支付所要求的所有授權、同意、批准、登記、宣告、豁免及特許(除在此時中央銀行許可匯付外匯並不適用的情況之外)均須完成併產生法律效力。

5.4 合法性和強制性

本協議及依協議出具和送達的票據構成依_______國有權法院的規定對於借款人的合法、有效並具約束力的強制性義務。

5.5 其他附屬文件

本協議及其附屬條款的執行和送達,以及上述票據的出具,均不導致因以借款人為一方或由借款人作出或其財產受到約束的契約、協議、指令、判決或文件涉及的,或借款人基於備忘錄或公司章程規定的條款和條件的違反,對於借款人財產的留置權、託管或不動產債權的產生,某種過失(通知或時效已過或兩者兼而有之),或債務持有人宣佈同樣應付債務的情況,而且亦不違反適用法的任何條款規定。

5.6 財務報表

借款人在______,並與該財政年度末借款人損益報告有關並已將複印件送交銀行的資產負債表應是在保持一貫性的基礎上依______國通常所能接受的會計準則於期末日所準備出的,完整、正確及公正地反映該期間現時財務狀況和期末經營成果。

在當日出具的資產負債表內及説明之中不得帶有任何借款人直接或間接,固定費用或提成費率形式的重大債務;並且自出具資產負債表之後起,在借款人業務、財產狀況(財務方面或其他方面)及經營上不存在重大不利變更。

5.7 重大不利條件

除自_______以書面形式由借款人向銀行披露的內容外,無論借款人的公司狀況(財務方面或其他方面)、經營以及借款人的財產均不得以任何方式出現重大不利的影響。

5.8 訴訟及其他

除以書面形式由借款人向銀行披露的內容外,不得有任何依據法律或平衡原則作出的不利決定將對借款人業務、財產及公司狀況(財務方面或其他方面)產生不利影響的未決訴訟、案件或司法程序(不論是否以借款人的名義)或對於借款人的威脅、對抗或影響的存在。借款人不得違反嚴重影響借款人經營和/或公司狀況(財務方面或其他方面)的有關適用法律和/或法規,亦不得違反法院或任何人作出的命令、令狀、禁令、要求或法令,以及任何以借款人為一方或借款人受其約束,其違約可能對借款人的經營、財產或公司狀況(財務方面或其他方面)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契約、協議或其他文件。

5.9 税務

允許借款人依本協議和票據為條件基於票據完成所有支付義務,向銀行的償付應是不附帶任何費用並且是完税的,而且銀行所收到的償付款項不含任何税務。借款人依本協議支付全部税務。

5.10 文證税務

本協議、票據及擔保均不含任何印花税或文證税務或其他類似費用,其包括但不限於_______國或任何政體分支或徵税權力機關的註冊登記税,依據______________國的税務法典徵收的印花税除外。

5.11 豁免

借款人先行承擔協議項下義務及其債務,且借款人就本協議和票據的簽署及履行構成私人與商業行為而非政府與社會行為。借款人及其財產不得享有與本協議義務相關基於主權或由於對銷債務、訴訟、判決或執行會產生的豁免權利。

5.12 權利

借款人對於其反映於_______,依本協議第5.6款由借款人出具的資產負債表和相關説明之中的財產及資本,以及在出具資產負債表前後借款人取得的全部財產及資本享有良好的可以出讓的權利;而且這些財產或資本,除依第5.6款所述最近的資產負債表和相關説明中披露者外均不得含有留置債權(包括不動產抵押或證券權益抵押)。

5.13 税務

借款人應申請依法律、法規或對於借款人或其資產有税務管轄權的各政府部門或徵税權力機關發佈的命令所要求的退税。借款人已付,或已約定支付可能與上述退税有關的全部税款、費用和其他政府費用;除此類税務之外,如有借款人所收取的税款,則將作為基金儲蓄(依_______國通常所接受的會計準則)。在借款人賬目上有關税務的費用、孳息、儲備金(依_______ 國通常所接受的會計準則)是適當的。借款人知曉,除向銀行提交的財務報告所披露的內容外,其不存在任何重大税務款項,並且對任何税務支付時間的延長均屬無效並不得提出此類要求。

5.14 不利合同及指令

除以書面形式向銀行披露的內容之外,借款人不得作為對其經營、財產或公司狀況(財務方面或其他方面)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合同、指示、委託書、公司內部細則或其他限制合作文件或由任何人所作出的指令、法令或判決(以下簡稱限制性文件)的一方或受其約束;或不履行遵守或完成此類限制性文件包含的任何義務或條件。

5.15 同等履行

依本協議借款人的義務與票據中規定的借款人的義務排列在支付次序方面以及與所有其他借款人債務方面至少是同等的。

5.16 法律形式

本協議、票據及擔保依_______國法律具有適當的法律形式,而且依其各個條款賦予強制力以強制程序在_______國法院對抗借款人。

5.17 擔保人

擔保人依_______國法律組建並具有良好聲譽,而且其具有全部能力、授權和法律權力依擔保承付債務、簽署擔保文件以及履行和遵守擔保文件條款;在擔保文件簽署之後即具有法律效力,有效並對擔保人義務在_______國有管轄權的法院依擔保條款而具有強制力。

第六條 貸款條件

在付款日或付款日以前,本協議項下銀行貸款義務的履行取決於借款方履行本協議規定的全部義務並以銀行滿意的方式滿足下述先決條件:

(a)銀行收到經正式簽署的貸款本金的票據;

(b)銀行收到經正式簽署的擔保書,其形式和內容應為銀行所滿意;

(c)

(1)借款方遵守依從本協議對其有約束力的所有條款、約定事項和條件;

(2)借款方在得到貸款及得到貸款以前沒有發生違約事件,並且隨着通知的發送和時間的流逝,也未構成違約事件;

(3)第5條中的聲明和保證是真實的,並且猶如借款當時所作的聲明和保證一樣;

(d)借款方和擔保人已得到借款所要求的與本協議、票據和擔保書有關的必要的政府同意,其中應包括允許借款,貸款的利用,以美元償還本金的時間表,貸款利息,根據本協議和擔保書的條款產生的票據事項,及所有其他的預定支付和與預定交易有關的另外應該支付的事項。所有這些應是完全有效的;

(e)銀行收到借款方(中央銀行)同意借款和借款方依據本協議和票據接受美元匯款的經確認的許可證副本;

(f)銀行收到借款方和擔保人採取法人行動授權簽署本協議、票據、擔保書和借款方的經確認的文件副本,應該包括前述2項所指的政府同意的文件副本和銀行合理要求的其他文件的副本。採取法人行動的形式和內容應使銀行及其律師滿意;

(g)銀行收到律師意見書:

(1)借款方律師應基本上依照附錄3的格式,並且對銀行要求的其他合理事項使銀行滿意;

(2)銀行的_______國特聘律師,對銀行要求的有關本協議的事項包括並不限於,依據本協議票據和擔保書的有關條款對強制執行性提出意見書;

(3)銀行所要求提供的其他律師意見書;

(h)銀行收到每個參與人的權限證明:

(1)代表借款方在協議上簽字的證明;

(2)代表擔保人在擔保書上簽字的人的證明;

(3)代表借款方簽署票據的人的證明;

(4)在本協議要求和允許的聲明、報告、證明和其他文件上簽字並作為借款方代表實施本合同的人的證明;

(i)銀行收到根據上述h條款被任命的每個人的經確認的簽字樣本;

(j)銀行應得到依本協議為預定的交易而合理要求的一部分和更多的資料和文件,包括組建記錄,並且這些文件須經適當的法人權力機關的確認方可。

第七條 約定事項

借款方借款,應交付所有的票據並且履行下述所有其他的義務,但銀行以書面形式另外同意的範圍除外。

7.1 財務報表

借款方應在每個會計年度的半年結束後不超過60天之內向銀行提交未經審計的資產平衡表和損益表,並且要全面正確地闡明和公平陳述財政狀況。

7.2 報告

(a)借款方在違約事件發生後的五天之內,無論如何都要儘可能快地向銀行提交報告,或者在隨着通知的發送和時間的流逝,一個事件將構成違約事件時,或者在提交報告日,一個違約事件正在繼續,借款方的管理人應在報告中詳細闡述這一違約事件及借款方計劃採取的有關行動;

(b)借款方應向銀行提交銀行在任何時候合理要求的其他資料、報告或聲明,並且允許銀行或它的代理人在任何合理的時間檢查借款方的財產,並檢查、審計、審查借款方的賬簿或記錄和提取摘要。

7.3 平等待遇

借款方本協議項下和票據項下的義務至少應和借款方其他有關的所有債務處於平等優先受償地位。借款方不應在現在或將來為其他債務擔保而在其現有的或將來據有的資產或收益上設置任何抵押權,留置權,保證或其他費用(在正常商業活動中的信託收據除外),除非擔保產生的利益和借款方在本協議和票據項下義務同時平等和有比例地擴大。借款方保證遵守所有適當的有管轄權的當地法律以使借款方在本協議和票據項下的義務與其他債務至少處於平等地位。

7.4 保持同意和登記

借款方應該並且主動遵守其適用法律,及根據銀行任何時候有關本協議的任何修改或補充和票據事項所要求和期望的獲得政府機構的同意、許可、批准或授權及進行登記,並採取所有必要的適當的行動確保已獲得的所有同意、許可、批准、授權和登記的繼續有效;借款方在獲得貸款後的90天內向銀行交付(中央銀行)貸款登記證書的經確認的副本。

7.5 保險

借款方得在任何時候用自己的費用投保,並隨時在徵得銀行的合理同意時對可接受為保險財產的所有建築物或借款方的財產的一部分投保,借款方應用這筆保險費用就類似經營和擁有類似財產的公司在與借款方基本相同的經營領域慣有的風險向負責任的並且聲譽好的保險公司或組織對其財產投保。

7.6 存繼、商業行為

借款方將維持和繼續它的法人地位的存在,保持和現在一樣的業務經營、正常的商業行為所必要的和合乎需要的權利、特權及特許權,在經營中為了維持好的經營秩序和狀態所需的和必要的財產,遵守所有適用於任何法人的法律和法規,以及可能成為當事人一方並且其財產可能會受約束的任何契約、協議或其他文件的條款,而如果不遵守上述規定,將會對財政狀況造成嚴重的不利影響。

第八條 違約事件

8.1 如果發生下列一種或更多種違約事件,或該違約事件正在繼續(不管該違約事件的原因是什麼,或者是自願的或非自願的,或者受法律實施的影響或根據任何法院的判決、命令、或者任何行政或政府機關的命令、規則、法規和法令):

(a)借款方未能根據本協議條款和票據支付貸款本金和應計的利息或票據,或其他任何應付款項,當根據協議條款規定的相同貸款到期和應支付時(不管是否到期,都應根據協議通知提前償還或其他);或者

(b)借款方沒有履行和遵守協議或票據中的任何其他條款、約定事項或雙方達成的一致;或者

(c)借款方所作的任何聲明和保證及其在根據協議交付的任何證明、報告或意見中的聲明和保證被證明是不正確的或者在一些重大方面有誤解;或者

(d)任何登記、政府的同意或批准或與本合同有關的要求事項、票據和擔保等滿期或終止、廢除或以任何方式修改或歸於無效;或者

(e)借款方或擔保人非法履行它在票據和擔保書中設定的任何義務和其他預定文件中的既定事項;或者

(f)擔保人拒絕履行或者修改它在擔保書中的義務;或者

(g)借款方或擔保人到期或在適當的寬限期內沒有償還債務;沒有遵守或履行能證明債務存在和為債務作保的任何協議中規定的條款約定事項或達成的一致;如果不履行的結果是加速償還,或者允許持有人加速履行部分義務,到期支付和其他義務,不管是否加速償還發生或這些違約被放棄;或者

(h)借款方或擔保人被裁定破產或無償債能力,或在貸款到期時書面宣告無償債能力,或為債權人的利益進行了轉讓,借款方或擔保人為了全部或者部分財產申請或同意接收者、受託人或類似的官員的選定;這樣的接收者、受託人或類似的官員沒有借款方或擔保人的申請和同意而選定並且這種選定將連續存在14天並不可撤銷;借款方或擔保人(根據請求、申請、答辯、同意和其他)已開始無力償還貸款、破產、破產整頓,整理財產、再調整,解除債務,清算並依照法律和管轄權進行有關的類似程序,或者開始一些針對借款方和擔保人的程序(依據請求、申請或其他),並且這種程序14天期限內不開始進行;簽發判決書、令狀、拘留證或執行文書及辦理其他手續,或者沒收借款人或擔保人的部分財產,並且判決書、令狀及類似手續在簽發或沒收財產後十四天內不能被解除或撤銷;或者

(i)針對借款方的有關貨幣財產的終局裁決,如超過_______美元或數量上相當,應在終局裁決______日或以後的任何時候做出,如果在裁決登記後十四天內,裁決沒有被撤銷、履行或執行,就中止未決上訴狀態,在中止期滿後十四天內,裁決不能被撤銷或履行;或者

(j)借款方或擔保人的全部或部分基本財產被宣告沒收、押收或被撥用、或經政府授權(依照法律或事實上)這些財產的保管和控制被其他人或實體承擔或意欲承擔,借款方和擔保人不能再通過任何人或任何實體對它的全部或部分財產實施管理控制;

則前述任何違約事件的發生和繼續,將導致貸款銀行發放貸款的立即終止,銀行可以宣佈貸款本金和應計利息及票據立即到期並且應該支付,由此,貸款本金和應計利息和其他應支付的款項立即到期和應支付,不需要提示,要求付款,作成拒絕承兑證書或任何種類的通知,所有這些都已經借款方明示放棄,只要8.1款中h項説明的任何違約事件發生,貸款和票據將立即到期並應支付,不需要對借款方再行宣佈或通知。

第九條 管轄地

9.1 管轄權

借款方同意凡是因其違約而引起的有關本協議、票據及其他預定文件或既定事件的法律訴訟及判決的執行都可在_______法院提起,或在_______國的任何法院或其他的地方法院提起,銀行可以選擇行使管轄權的法院,並且在本協議簽署和交付後,借款方應不可撤銷地和無條件地服從這一管轄。

9.2 傳票

借款方不可撤銷地無條件地委託、指派和授權___________公司(位於)____________作為它的代理行為其收受在________________提起的有關本合同和票據的任何訴訟的傳票。借款方同意代理行沒有就送達通知借款方時將削弱和影響基於上述事項就任何訴訟而作出的送達和裁決的有效性。借款人進而不可撤銷地同意傳票從上述提起訴訟的法院用掛號郵件,通過航空郵寄,郵資已付,按照10.5條中指定的借款方地址送達給借款方,然而前述事項不能限制銀行用法律許可的任何方式傳喚。借款人聲明和保證,只要銀行遵守本協議和票據,它將為了便於銀行在提起任何法律訴訟時送達傳票和辦理其他法律手續在______________保持一個正式的使銀行滿意的指定代理行,並且保證答覆銀行用書面形式提出的關於代理行的身份和住所地的諮詢。

9.3 裁判地點

借款人在法律允許的最大限度內,不可撤銷地放棄對現在或以後在提起的以任何方式起因於或與本協議或任何票據有關的訴訟或審理程序的指定審判地點提出異議,對在上述法院提起的訴訟,不可撤銷地放棄以出庭不便為理由而提出的請求。

第十條 其他

10.1 協議的完整性

協議的全部及附錄,均構成協議完整的部分及屬於各方之間達成諒解的內容,並取代先前有關這一事項的所有協議和諒解。

10.2 費用

不管貸款是否支付,借款方應憑要求即付給銀行發生的所有合理的費用(上述費用包括,但不限於,銀行特聘的_______國律師或其他律師的費用,與下述b項中確定的有關費用,銀行的其他律師的費用,獨立會計師和其他專家的費用,通訊、差旅和所有其他雜費),以及與下述各項有關的費用:

(a)談判、準備、簽署和交付協議,協議、票據及其他預定文件和既定文件的管理,以及協議的任何修改、變更、放棄和同意;

(b)協議和票據的執行;

(c)如果一個違約事件發生並正在繼續時(不管銀行是否發出了違約事件的通知或採取了其他有關的行動),對協議的管理。

10.3 不可放棄

銀行沒有或遲延行使本協議項下的權利應視為放棄上述權利,單一地或部分地行使上述權利應不排除以任何其他方式行使或進一步行使上述權利或其他權利。借款方對本協議或票據的任何條款的放棄和異議除非經銀行書面同意和簽署意見,都是絕對無效的。上述放棄和同意只是在特殊情況下為了特定的目的時才有效。在任何情況下,如果借款方沒有得到通知或要求,借款方在類似或其他情況下將有獲得其他的和進一步的通知和要求的權利。上述權利和要求是累積的,而且不應援引法律構成排他性的權利和要求。

10.4 繼續有效

借款方宣佈的聲明和保證,在貸款支付時仍然有效,借款方在2.7條、4.2條、4.4條、4.5條、4.6條、10.2條項下的義務在償還貸款和取消票據時繼續有效。

10.5 通知

任何根據本協議或票據的通信、要求或通知在正式傳遞時應以書面形式或通過電傳或有效的電報方式,格式如下:

對借款方: 對貸款銀行:

致: 致:

電傳號: 電傳號:

或者,對任何一方來説,如果有了另外的地址應該用書面通知方式對其他各方講明。所有郵寄的從一國到另一國的通知應視為一級的航空郵件寄送,郵資已付。除非有另外規定,所有以掛號航空郵件郵寄的通知和要求,在它們被寄出後8天視為收到,電傳方式傳送的通知和要求發送時間即視為收到時間。

10.6 準據法

本協議、票據及本協議項下各方的權利和義務適用______________法律並依該法律進行解釋。

10.7 條款的可分割性

本協議中任何管轄區域禁止或不能執行的任何條款就該管轄區而言,在上述禁止或不能執行限度內無效,並不使協議的其他條款無效,或者影響該條款在任何其他管轄區內的有效性和可執行性。

10.8 繼承者和受讓人

本協議對借款人和銀行及它們各自的繼承者和受讓人同樣有效。

10.9 語言

借款方發出的所有通知、要求、請求、聲明或其他通信都應用英語。除了根據本協議規定交付的財務報表不使用英語外,所有文件都應附有經確認的英文譯本。在原始文件和英文譯本發生衝突的情況下,不論為何目的英文譯本將被視為正確的有約束力的文本。

10.10 標題等

本協議的不同條款和分條款的標題,僅供查閲方便之用,不構成本協議的一部分,也不影響本協議任何條款的含義和解釋。

10.11 會計術語

所有的會計術語不在此作專門定義,應和5.6部分中所指的準備財務報表時適用的會計準則一樣,依據普遍接受的會計準則解釋。根據本協議須提交的所有財務數據也要根據這些準則準備。

10.12 修改

除非銀行書面同意,本協議或票據的任何條款不得修改、變更、補充、撤銷或解除。

10.13 副本

本協議應由各方當事人簽署任何數量的副本和分別在副本上籤署,經簽署和交付的副本中任何一份都是原始文件,但所有這些副本一起構成同一文件。雙方於協議文首所述日期正式簽署本合同,特此為證。

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信貸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

簽字人:________________

2023國際合同 篇5

借款人關於項目使用(國家)借款的轉借協議______年____月____日,鑑於借款人向中國銀行分行申請使用(借款名稱)借款,根據中國銀行與(國外銀行名稱)簽訂的國外借款協議,借款人與中國銀行分行於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簽約地)簽訂本轉借款協議。雙方一致同意如下:

第一條定義

除本協議另有規定外,本協議下列用語的定義如下:

“借款人”指,其法定地址為:

“借款人”指中國銀*總行或中國銀行分行,其法定地址為:;

“擔保人”指,其法定地址為;

“項目”指;

“商務合同”指作為買方的(公司名稱)公司與作為賣方的(公司名稱)公司於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的有關“項目”的商務合同(合同號為);

“國外借款協議”指為了向“借款人”提供本借款,“借款人”同(銀行名稱)銀行簽訂的本“項目”的信借協議;

“工作日”指中國銀*總行或其分行對外開門營業的日子;

“承保人”指中國人民保險公*總公司或其分公司。

第二條借款的金額和用途

“借款人”在此同意,轉借給“借款人”總金額不超過。

本借款協議項下的借款權限用於支付“商務合同”項下的借款及有關費用。

第三條借款的期限

根據“國外借款協議”的規定,本協議的借款期限為年,其中用款期為年(從開始至截止),寬限期為年(自用款截止日開始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結束),還款期為年(自寬限期結束之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最後一次還款後結束)。

第四條借款賬户

本協議生效後,“借款人”應在“借款人”的營業部門開立借款賬户和本外幣存款賬户(包括人民幣和外匯還款準備金户),用於辦理用款、還款、付息及付費等。

第五條借款的使用及前提條件

一、在具備下列條件後,“借款人”方可在本協議項下使用借款:

1。“國外借款協議”業已生效並允許支款;

2。“商務合同”業經有關當局批准生效;

3。“借款人”已收到“借款人”送交的、按照“商務合同”規定列明用途的用款計劃表;

4。“借款人”遵守在本協議十二條中所作各項保證,未發生任何違約事件;

5。“借款人”已按外匯管理局的要求進行外債登記。

二、本協議項下借款的用款期為個月,自之日起至之日止。用款期滿後借款人不得再用款。

三、“借款人”使用借款應提前個工作日通知“借款人”。

四、如“借款人”申請延長用款期,應在用款期結束前天提出,由“借款人”與國外借款銀行聯繫。如國外借款銀行同意,可以為“借款人”辦理延期用款手續。

第六條利息及費用

一、本借款的利率為年率%,一年以360天為基礎,按實際發生天數計算,利息每向“借款人”計收一次,每______年____月____日和月日為收息日。

二、承擔費為年率%,一年以360天計算。計算期按借款的未用餘額,自簽訂“國外借款協議”之日天后開始,到每次實際支用借款日止,每向“借款人”計收一次,每______年____月____日,月日,月日和月日為收費日。第一次收費日為“國外借款協議”簽訂後第天。

2023國際合同 篇6

甲方(賣方):

乙方(買方):

中介方:

一、為規範易域網站()上的域名交易,保證域名交易的順利完成、維護協議各方的合法權益,三方共同簽署本協議。

二、本合同所稱甲方指本合同中交易域名的當前註冊人(所有者),即交易域名的賣出方 (出讓人)。本合同所稱的乙方指本合同中協議交易域名的買入方(受讓人)。本協議所稱的中介方指北京萬網新興網絡技術有限公司,中介方通過其所屬的易域網站()為本合同項下的域名交易提供中介服務。

三、甲方和乙方就以下交易域名及交易價格達成了一致,即甲方願意以以下交易價格出讓其所擁有的以下交易域名,乙方願意以以下交易價格購買以下交易域名。甲乙雙方選擇北京萬網新興網絡技術有限公司易域網站作為交易中介,並一致同意選擇中介方下屬的易域網站作為交易平台,甲乙雙方在此確定交易標的、價款及交易賬户如下:

交易域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交易價格:人民幣

中介賬户:公司全稱:

開户行:

帳號:

上述對中介賬户的約定為不可撤銷和更改之約定,對該約定的書面協議更改以及實際履行時的變更將導致甲方和乙方對中介方承擔連帶違約責任,除應向中介方補交本協議第四條第5款規定的域名過户費和交易中介費外,還應參照本協議第7條第1款向中介方支付違約金。

四、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證明身份

簽定本協議的同時,甲方必須提供給中介方能證明其身份的相關證件的有效複印件。甲方是個人的,須提交個人身份證有效複印件;甲方是法人的,須提交法人營業執照的有效複印件及法定代表人的個人身份證有效複印件。

2.所有權保證

甲賣方聲明和保證擁有所賣域名的所有權,並應提供相關的域名註冊證明資料。同時聲明和保證在其知識範圍內此域名的交易不會損害任何第四方的利益,否則一切相應的法律責任由甲方承擔。

3.如實告知

甲方應如實告知中介方和乙方所有中介方認為必要的信息。甲方應保證乙方和中介方免於受到任何因甲方出售此域名的行為引起的第四方訴訟、索賠或其他行為而造成的任何損害與損失。甲方應承擔所有因其提供的不真實信息導致的一切法律後果或責任。

4.履約

本協議一旦生效,甲方應積極並全部地履行本協議。在簽署本合同之後,甲方必須積極配合中介方下屬的易域網,提供易域網所需信息與資料,以完成域名更改註冊人手續。甲方在辦理域名更改註冊人手續過程中的一切不配合行為都將被視為違約,並將承擔一切責任。乙方和中介方有權單獨或共同依本合同第七條之規定仲裁機構申請仲栽。

5.費用支付和轉交交易款

甲方有支付中介費的義務。域名過户手續辦理成功之後,甲方有義務提供甲方賬户的詳細資料,以保證中介方能及時將款項匯入甲方賬户。因甲方提供賬户信息的拖延或錯誤而引發的任何損失,中介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在域名過户手續完成之後,甲方同意支付中介方域名過户費 元人民幣,以及域名交易價格15%(即 元人民幣)的域名交易中介費。此兩項費用將在中介方轉交交易款之前由中介方從中介賬户中直接提醛

五、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證明身份

乙方在簽定本協議的同時,必須同時提供給中介方能夠證明其身份的相關證件的有效複印件。乙方是個人的,必須提交個人身份證有效複印件;乙方是法人的,須提交法人營業執照的有效複印件及法定代表人的個人身份證有效複印件。

2.如實告知

乙方應如實告知所有中介方認為必要的信息。乙方應保證甲方和中介方免於受到任何因乙方購買此域名的行為引起的第四方訴訟、索賠或其他行為而造成的任何損害與損失。乙方應承擔所有因其提供的不真實信息導致的一切法律後果或責任。

3.履約

本協議一旦生效,乙方應積極並全部地履行本協議。乙方拒絕付款,不如期付款或少付款的行為將被視為違約行為,將承擔違約的全部責任。甲方與中介方有權單獨或共同依本合同第七條之規定仲裁機構申請仲栽。在簽署本合同之後,乙方必須積極配合中介方下屬的易域網,提供易域網所需信息與資料,以完成域名更改註冊人手續。

4.支付時間和支付方式

乙方在本合同生效後7日內必須將交易款匯入本合同規定的中介賬户。逾期不支付或少支付的行為將被視為違約行為。乙方不承擔任何過户費與中介費。

5.免責

乙方成功地成為域名新的所有人後,甲方和中介方不承擔乙方因擁有此域名及使用此域名導致的任何損失。同時,乙方有義務保護甲方和中介方免於受到任何因乙方擁有或使用此域名而引起第四方訴訟、索賠或其它行為而造成的損害和損失。

六、中介方的權利與義務

1.中介方將對甲方與乙方提供的信息進行初步核實。中介方若發現甲方或乙方提供了虛假的信息,有權拒籤此合同,並有權向提供虛假信息一方提出索賠直至追究其法律責任。

2.中介方在此合同上籤章之後,表明接受甲方與乙方的申請,願意為雙方提供域名交易中介服務,並協助雙方辦理域名過户手續。

3.中介方有收取中介費的權利。中介方在收到乙方支付的款項後,應積極幫助雙方辦理域名更改註冊人手續。域名註冊人更改成乙方之後,中介方有權從交易款項中提取域名過户手續費和域名交易中介費。其餘款項中介方應及時匯入甲方指定的賬户。

4.中介方保證,在乙方付款之前,不會為交易域名辦理過户手續;中介方同時保證,在交易域名的註冊人更改為乙方之前,不會將乙方所付的交易款匯給甲方。在中介方知道甲方並不擁有交易域名的所有權,或因交易域名的所有權有爭議而無法辦理域名過户手續的情況下,中介方有義務將乙方已付款項全額退還給乙方。

七、違約責任和糾紛解決方式;

1.如果甲方,或乙方,或雙方共同違約,致使本合同項下的域名交易無法完成,則中介方有權要求違約方向中介方支付人民幣500元,以補償中介方中介活動的費用支出。本條約定並不排除中介方有權單獨或與本合同的另一方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或仲栽機構提起訴訟或申請仲栽。

2.三方若出現糾紛,應先行協商解決。如果五個工作日內協商不成,本合同的任何一方均有權申請仲裁。一切仲裁都應向中介方所在地的北京市仲裁機構提起,即北京市仲裁委員會。

3.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規章,包括地方性法規。

八、其他

1.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乙方與中介方各執一份。

2.本合同經三方簽章後生效。其中,中介方應在甲乙雙方簽章並提供給中介方有效的

身份證明覆印件後才簽署本合同。

3.本合同在甲乙方之間構成買賣關係。如果甲乙方認為必要可另定買賣合同,但如果

其任何規定未經中介方認可,不得約束中介方,或用於對抗中介方的權利。

4.本合同在中介方與甲方,中介方與乙方之間構成居間法律關係。中介方無需要再與甲方或乙方單獨簽定居間合同。

5.本合同的最終解釋權歸屬於北京萬網新興網絡技術有限公司。

九、未盡事宜,三方另行商定,並簽署書面文件後始得產生約束力。

甲方名稱:                                         乙方名稱:

甲方地址:                                         乙方地址: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授權代表:                                         授權代表: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蓋章:                                                蓋章:

日期:                                                日期:

中 介 方:

地址:

郵編:

聯繫電話:

授權代表:

代表簽字:

蓋章:

日期:

2023國際合同 篇7

目錄

條目?條款

1.定義和釋義

1.1?定義

1.2?釋義

2.承諾、付款

2.1?貸款承諾

2.2?通知與借款承諾

2.3?付款

3.還款

3.1?還款

3.2?自願提前還款

3.3?非法行為

4.利息

4.1?基本利率

4.2?延遲支付的利息

4.3?替代利率

5.費用

5.1?承諾費

5.2?管理費

5.3?代理費

6.税款

6.1?不得抵消、反索或扣交;補足條款

6.2?印花税

7.付款;計算

7.1?款項的支付

7.2?計算

8.先決條件

8.1?付款日前應滿足的條件

8.2?付款時或付款之前應滿足的額外條件

9.聲明與保證

9.1?聲明與保證

9.2?重複聲明與保證

10.約定事項

10.1?收入的利用

10.2?政府許可

10.3?財務報表

10.4?檢查權

10.5?違約通知

10.6?留置權和抵押權

10.7?_____

10.8?免税通知

11.違約事件

11.1?違約事件

11.2?違約補救

11.3?抵消權

11.4?非排他性權利

12.適用、分配以及支付額的分攤

12.1?適用以及支付額的分配

12.2支付額的分攤

13.代理行

13.1?代理行

13.2?償付的約定事項

13.3?代理人未收到的資金

14.補償

14.1?開辦費

14.2?修改和強制執行費用

14.3?其他費用

14.4?增加的費用

15.一般條款

15.1?法律的選擇

15.2?管轄權

15.3?貸款貨幣

15.4?票據的替換

15.5?通知

15.6?補救和棄權

15.7?變更

15.8?轉讓

15.9?代理行或任何銀行的決定

15.10?繼續有效

15.11?語言

15.12?條款的可分割性

15.13?副本

15.14?術語的統一性

附錄1?地址表

附錄2?本票格式

附錄3?(略)

附錄4?借款人證明書格式

附錄5?借款人的律師意見書

附錄6?代理行及各行特聘的當地律師意見書格式

附錄7?代理行及各行特聘的紐約律師意見書格式

附錄8?代理行的傳票接受格式

本借款合同於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由借款人_________公司(簡稱“借款人”),代理人____________銀行(簡稱“代理人”),經理人________________銀行和________________銀行(簡稱“經理行”),以及貸款人若干銀行與在簽名頁上列明為銀行的金融機構(合稱“各行”,單稱一家“銀行”)簽署。

鑑於借款人提出從銀行借款,各銀行分別地但不連帶地提出向借款人貸款,總額為5000萬美元,當事人協議如下:

1.定義和釋義

1.1?定義

為本合同目的,下列術語具有所指明的含義:

“銀行工作日”指倫敦同業銀行市場和各銀行在倫敦進行美元存款交易的營業日,而不是紐約市法律規定或許可的停業日。“XX銀行工作日”指倫敦同業銀行和XX銀行進行美元存款交易日。

“付款日”具有第2.2條中該術語的含義。

“美元”或“¥”指_____的合法貨幣。

“違約事件”具有第11.1條中該術語的含義。

“付息日”:就利息期而言,指這種利息期的最後一天。

“利息期”指在付款日開始(就首個利息期而言),或在前一個利息期的最後一天開始就任何後續利息期而言,並且在與付款日日數相應之日或其後第六個月最後一天(視具體情況而定)終止的時期。

“貸款分行”,就任何銀行而言,指附錄1中指定的某銀行辦事處或為本合同目的,該銀行在任何時候通知代理行的借款人得指定作為其貸款分行和其他辦事處。

“貸款承諾”:就任何銀行而言,指確定的數額並在借款合同的簽字頁該銀行名稱旁寫明。

“多數貸款權銀行”指在支付任何貸款前的任何時間,貸款承諾總額佔全部貸款承諾50%以上的各行,以及在此後任何時間,擁有該時間內佔本金總和50%以上貸款的各行。

“利差”為1%。

“票據”指證明任何銀行貸款的每一張本票,基本上按附錄2的格式。

“參考銀行”指_________YZ銀行,XX銀行以及_________銀行在倫敦的總行。

“子公司”指任何時候的任何實體,該實體50%以上的公開發行的表決權股或其他通常有權選舉其董事或其他管理部門(不論如何指定)的股東權益,由借款人,一個或更多的實體實際擁有或者直接或間接控制,或者由借款人以及一個或更多的實體實際擁有或者直接或間接控制。

“終止日”指_____2年9月30日。

“全部貸款承諾”指5000萬美元。

“_____”指美利堅合眾國。

1.2?釋義

本文目錄以及條款的標題僅供查閲方便之用,不影響本文任何條款的含義或解釋。

2.承諾、付款

2.1?貸款承諾

每個銀行按照本合同的條款和條件,分別地但不連帶地同意,通過其貸款分行,向借款人提供與該銀行的貸款承諾相等的本金數額貸款。

2.2?通知與借款承諾

2.3?付款

代理行應立即以電傳或電報向各行通知付款日。各行應在付款日紐約時間上午10時,按照本合同規定的條件,向代理行提供與該行貸款承諾相等的資金金額,其方式或通過紐約銀行間清算系統結算的資金,或按照代理行其時決定的、為在紐約市用國際銀行交易慣用的以美元結算的其他資金,存入其在_________YZ行帳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__的帳户或通知各行已經因此指定的其他帳户,代理行應按照本合同規定的條件,在付款日將所收資金貸記入借款人根據第2.2條指定的帳户。

3.還款

3.1?還款

除本合同另有明文規定外,借款人分九個半年期償還貸款。每期的數額相等於貸款的九分之一。但頭八期每期均應進位到1美元的完整倍數,最後一期為全部清償尚未償還的貸款餘額所必要的數額。每期貸款應在自第八個付息日開始的連續付息日支付。

3.2?自願提前還款

3.3?非法行為

4.利息

4.1?基本利率

(1)除第4.2條或4.3條另有明確規定外,每筆貸款在每一利息期應付利息,自利息期的第一天起(包括第一天在內),到該利息期的最後一天(但不包括最後一天在內),年利相當於該利息期利差加倫敦銀行同業拆放利率的金額。

(2)除本合同另有明確規定外,貸款的應付利息應在每一付息日支付。

(3)代理行應在每次決定倫敦銀行同業拆放率後,立即通知借款人和各行。

4.2?延遲支付的利息

4.3?替代利率

5.費用

5.1?承諾費

借款人每年支付給銀行貸款總額0.5%的承諾費。從本合同之日起(包括該日在內),到付款日和終止日中較早之日(但不包括該日在內)為止,從其後第3個月的該日起開始按季支付至付款日與終止日中較早之日。

5.2?管理費

借款人應支付給管理行相等於貸款總額1%的管理費,在當日支付。

5.3?代理費

借款人應支付給代理行代理費,代理費包括(1)付款日和終止日兩者之中較早之日後的60天內,支付10000美元,和(2)借款人在提款的週年日應付或應償還的任何金額尚未償還的,則按提款日每一週年支付10000美元。

6.税款

6.1?不得抵消、反索或扣交補足條款

6.2?印花税

7.付款;計算

7.1?款項的支付

7.2?計算

根據本合同應付的利息和承諾費,應按1年360日和實際過去的天數計算。

8.先決條件

8.1?付款日前應滿足的條件

各行貸款的義務須根據下列條件而定:即代理行應在不遲於付款日前5個銀行工作日的紐約時間下午5時收到經簽署的副本以及經確認的副本若干份,或另外經確認的副本若干份,足以使所有的銀行都持有下列文件,每份註明交送日期,其形式和內容均應為代理行所滿意:

(1)借款人證明書,其格式基本按照附錄4的規定格式,以及其中所規定的附件。

(2)借款人律師的意見書,基本上按照附錄5所規定的格式。

(3)當地法律事務所,代理行和銀行特聘的當地律師出具的意見書,基本上按照附錄6規定的格式。

(4)代理行和銀行特聘的紐約律師出具的意見書,基本上按照附錄7規定的格式。

(5)______信箱作出的不可撤銷的書面承諾,接受指定作為借款人的代理人以接受傳票,基本上按照附錄8規定的格式。

8.2?付款時或付款之前應滿足額外條件

各行貸款的義務應根據下列額外條件而定:(1)在付款日沒有發生或沒有繼續存在任何違約事件,或沒有由於發出通知或時間屆滿,或者由於兩者而可能構成違約事件。(2)代理行在貸款付款時或付款之前已收到(I)證明各該行貸款承諾的9份票據,總額相當於該行貸款總額。而每張票據的金額與貸款的每期償還金額相等,這些票據基本上按照附錄2的格式,並根據第3.1條確定,經正式簽署和交付,而且註明支付日期;以及(II)一份經簽署的文本和經確定的文件副本若干份,或額外簽署的副本若干份,使所有銀行足以得到為代理行和任何銀行合理要求的這種其他文件,其形式和內容應為代理行滿意。

9.聲明與保證

9.1?聲明與保證

借款人向各行聲明與保證如下:

(1)借款人是根據___地法律正式成立並有效存在的公司,有權擁有自己的財產,從事目前從事的營業,並完成本合同預定的交易。

(2)借款人已經採取一切必要的行動。授權簽署和遞交本合同以及與本合同有關的其他文件,並履行其在本合同以及票據項下的義務,完成本合同預定的交易。

(3)本合同已經借款人正式簽署和提交,與經過借款人簽署和交付時的票據均構成借款人合法的、有效的和有約束力的義務,並按各該條款可對借款人執行。

(4)批准貸款或為本合同或票據的有效或強制執行所必需的所有的政府許可和措施,已經取得或得到履行,並仍繼續有效。

(7)借款人目前沒有尚未結案的,或據借款人所知,也沒有或將提起的訴訟、審理、程序或索賠要求,此項訴訟案件或索賠要求,一旦敗訴,可能對借款人以及子公司的綜合財務狀況具有重大不利影響或損害借款人履行本合同或票據項下義務的能力,或影響本合同或票據的有效性或強制執行性。

(8)除第10.6條但書所指的留置權類型,借款人對其財產擁有完好的和可以出售的所有權,在其財產上,沒有一切留置權和其他抵押權。借款人在本合同和票據項下的義務,至少與借款人或所借款項或發放信貸的保證人的所有其他義務處於比例平等的排列次序。

(9)借款人和子公司在_____1年12月31日及截至該日為止的會計年度綜合財務報表是完整和準確的,是按照___地為良好的會計慣例普遍接受的原則,準備和經常適用的,並且為_____會計師事務所證明為公正地反映了該日借款人和子公司綜合財務狀況,及其在該會議年度經營活動的綜合結果。

(10)自_____1年12月31日以來,借款人和子公司的綜合財務狀況或借款人履行其在本合同或票據項下義務的能力沒有重大不利的變化。

(11)無論借款人或是其財產均不得根據主權或其他事由,就本合同有關的任何訴訟或審理程序享有不受管轄,在判決前後不受扣押或強制執行的豁免權。

(12)在此之前提交給代理行或任何銀行的有關借款人的、並與本合同有關的所有情況,在一切重要方面是完整而準確的。

9.2?重複聲明與保證

第9.1條所規定的每一項聲明與保證,視同在支付貸款之日當日和在每一利息支付日當日所作出的聲明與保證一樣。

10.約定事項

10.1?收入的利用

借款人應將款的收入用作流動資金。

10.2?政府許可

借款人應獲得並充分有效地持有和實施與本合同或票據有關的所有政府許可,和向政府部門進行的登記。

10.3?財務報表

10.4?檢查權

借款人應使代理行的代表或任何銀行能夠在任何合理時間審查其財產和記錄。

10.5?違約通知

借款人應將每一構成違約的事件,或由於發出通知或時間屆滿,或由於二者而可能構成的違約事件,以及對其根據本合同或票據項下的義務的履行能力具有或可能具有重大不利影響的每一其他事件,立即通知代理行。

10.6?留置權和抵押權

10.7?_____

借款人應向財務狀況良好和有聲譽的_____人就類似經營中公司慣有的風險對其財產投保。

10.8?免税通知

11.違約事件

11.1?違約事件

如果發生下列一種或一種以上違約事件,或該違約事件正在繼續,代理行以及各行應行使第11.2條規定的補救方法。

(1)借款人未能支付本合同項下的應付款項;

(3)借款人在本合同中所作的任何聲明或保證,或在遞交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其他文件中的聲明或保證,證明其在作出、重複作出或認定其作出或重複作出時,在任何重要方面是不準確、不完整的,或使人誤解的;

(4)借款人或任何子公司未能履行或遵守任何其他借款或提供信貸合同中的任何約定事項或合同,在該合同中,借款人或作為借款人或保證人的子公司是合同的一方當事人;

(6)借款人履行本合同或票據項下的任何義務所必需的任何政府許可不再有效和繼續有效;

(7)多數貸款權銀行合理地認為,任何政府當局或法院所將採取的任何行動,對借款人以及子公司的狀況有不利影響,或對借款人履行其本合同或票據項下的義務的能力有不利影響,如果這項行動在採取以後30天內沒有撤銷或撤銷的決定不再有效;

(8)借款人應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處置其全部或絕大部分的財產,或不再經營其日前經營的全部或絕大部分的營業。

11.2?違約補救

11.3?抵消權

如果本合同項下任何應付金額到期未付,借款人授權各行不需事先通知即可根據抵銷權、銀行留置權或反索權,對於任何時候在該行或其任何附屬銀行、分支機構或辦事處所佔有的借款人任何幣值的資產提起訴訟,以全部償付其應支付給各行的金額。提起訴訟的任何銀行應立即就該行根據本條提起的訴訟通知代理行。

11.4?非排他性權利

本合同規定的各項權利是累加的,並不排除法律規定的其他權利、權務、_____或補救方法。

12.適用、分配以及支付額的分攤

12.1?適用以及支付額的分配

12.2?支付額的分攤

13.代理行

13.1?代理行

(1)各行授權代理行代表該行實施本合同專門委託給委託行的權力及其它所有合理的附加權力。代理行和各行之間的關係僅為代理人和本人的關係,而決不能將代理行視為任何銀行的信託受託人,或對代理人規定本合同明示條款規定以外的任何義務。

(2)無論代理行或其任何董事、職員、僱員或其他代理人,都不對下列事項承擔任何責任:①借款人未履行其在本合同或票據項下的義務;②在本合同中所作聲明與保證或提供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其他文件的真實性;③本合同或票據的有效性或強制執行性。

(4)各行已對借款人進行了有關貸款的資信情況的調查和評估,並確定作出這項貸款是適當和謹慎的。除本合同明確規定以外,代理行沒有責任向任何銀行提供與借款人有關的信用或其他情報,不論這些情報是在撥付貸款之前或之後得到的。

(5)代理行應立即①向各行傳送其收到借款人給各行或要求各行採取某項行動的每份通知或其它文件;②在收到第7.1條的所有文件時,通知每家銀行;③在收到第7.2條的所有文件時通知各行;④將收到的各銀行的全部票據轉交該行,以及⑤將根據第6.1條遞交代理行的任何文件的副本轉交各行。代理行應儘快將根據第8.1條和8.2條收到的文件副本轉交各行。

(6)代理行沒有責任詢問借款人履行其在本合同或票據項下的義務。但是,代理行應立即向各行通知其作為代理行收到關於違約事件的通知,或由於通知或時間屆滿,或由於兩者而構成違約的事件。

(7)除本合同另有明確規定外,代理行沒有義務向任何銀行説明由於它或它的附屬機構貸款而收到的金額或其利潤。代理行及其附屬機構得向借款人貸款,接受借款人存款,並一般地與借款人進行各種經營活動,如同不是代理行一樣。

(8)根據本合同,代理行可將各行視為為所有目的而提交給該行的票據持有人,除非或直到向代理行通知轉讓或讓與。任何票據持有人的任何請求、許可或同意應是決定性的,並對任何後手持有人有約束力。

13.2?償付的約定事項

13.3?代理人未收到的資金

(1)除非在本合同的付款到期日之前代理行已經收到借款人的書面通知,借款人在該日不打算全部支付,否則代理行可以推定借款人在到期日已經支付,並據此推定,代理行可以(但不必)在該支付日向各經提供與該行推定應支付部分相等的金額。如果借款人事實上並未支付代理行,一經各行要求,應立即償付代理行提供的金額,連同從支付之日起(包括該日在內)代到償付之日(不包括該日在內)每日的利息。由代理行確定的年利率是代理行提的倫敦同業銀行市場的該日美元存款的隔日利率。

14.補償

14.1?開辦費

14.2?修改和強制執行費用

借款人應即以美元補償代理行和各行由於(1)對本合同的任何修改、變更、談判、準備或履行,(2)任何違約事件,或(3)保持或執行本合同或票據項下任何權利,或與之有關而發生的所有合理費用,包括,但不限於,_____用。

14.3?其他費用

如果借款人,(1)在發出第2.2條所指的通知後,沒有在規定執行各項條件之時或之前執行第8條規定的各項條件,或用其它方式不履行其根據第2.2條不可撤銷的承諾;?(2)到期應付而未付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應付金額,或者;?(3)不是在支付利息日,支付任何貸款的本金,借款人應以美元立即向各行支付所有合理費用,包括,但不限於,任何利差損失或清償的費用,或使用獲得的存款進行貸放的費用,以撥付過期的金額或在作出支付的利息期內撥付該項貸款(視具體情況而定)。

14.4?增加的費用

15.一般條款

15.1?法律的選擇

本合同受紐約州法律的管轄。並據此釋義和解釋。

15.2?管轄權

15.3?貸款貨幣

15.4?票據的替換

由於票據丟失、_____、被毀或殘缺不全,以及(1)在丟失,被竊、或被毀的情況下,借款人收到他可以合理地滿意的補償或擔保(除非票據持有人是公認可靠的金融機構,則持有人自身關於補償的協議應被認為是令人滿意的);或者(2)如果票據殘缺不全,則在向借款人出示該殘損票據時,借款人應自付費用簽署並遞交一份新的票據,註明支付日期和相同的本金金額代替殘損票據。

15.5?通知

15.6?補救和棄權

15.7?變更

本合同只能由當事人書面簽字的文件變更。

15.8?轉讓

(1)本合同對借款人、代理行和各行及其各自的繼承者和受讓人的利益有約束力。但是,如果代理行以及所有銀行沒有事先書面同意,借款人不能轉讓其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或義務。

15.9?代理行或任何銀行的決定

代理行或任何銀行的每一決定,在沒有明顯錯誤時,應是最終的,對當事人有約束力。

15.10?繼續有效

借款人在第6.1條、6.2條和14條項下的義務,在償還貸款、取消票據及終止銀行和代理行在本合同項下的義務時仍然有效。

15.11?語言

15.12?條款的可分割性

15.13?副本

15.14?術語的統一性

本合同包括關於標的事項的當事人之間的全部合同,並取代所有口頭陳述和以前的書面文件。

雙方於合同開端所述日期在紐約正式簽署和交付本合同,以資證明。

____________公司,借款人

簽字人: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銀行,代理行

簽字人: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YZ銀行,管理行

簽字人: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

XX銀行,管理行

簽字人: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

各行貸款承諾:

職務: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銀行________________美元

簽字人: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銀行________________美元

簽字人: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銀行________________美元

簽字人: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

貸款承諾總額:50000萬美元

附錄1

地址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借款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地聯邦首都裏德街100號

電傳: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銀行,代理行

紐約100015,紐約市華

電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名稱)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各行:(銀行名稱)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錄2

2023國際合同 篇8

借 款 方: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代 理 方: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出 借 行: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本借款合同於____ 年____ 月____ 日由借款人________公司(簡稱“借款人”),代理人________銀行(簡稱“代理人”),經理人____ 銀行和________銀行(簡稱“出借行”),以及貸款人若干銀行與在簽名頁上列明為銀行的金融機構(合稱“各行”,單稱一家為“銀行”)簽署。

鑑於借款人提出從銀行借款,各銀行分別地但不連帶地提出向借款人貸款,總額為____ 萬美元,當事人協議如下:

第一條 定義下列術語具有所指明的含義:

(1)“銀行工作日”指____ 同業銀行市場和各銀行在____ 進行美元存款交易的營業日。____ 銀行工作日指____ 銀行進行美元存款交易日。

(2)“付款日”具有第2.2條中該術語的含義。

(3)“美元”或“$”指美國的合法貨幣。

(4)“違約事件”具有第11.1條中該術語的含義。

(5)“付息日”:就利息期而言,指這種利息期的最後一天。

(6)“利息期”指在付款日開始(就首個利息期而言),或在前一個利息期的最後一天開始就任何後續利息期而言,並且在與付款日日數相應之日或其後第六個月最後一天終止的時期。

(7)“貸款分行”,就任何銀行而言,指附錄1中指定的某銀行辦事處或為本合同目的,該銀行在任何時候通知代理行的借款人得指定作為其貸款分行和其他辦事處。

(8)“____ 銀行同業拆放率”:就任何利息期而言,指代理行所決定的任何利率(以年利率表示),以若干參考行(或者,如果該參考行不是一家銀行,則由該參考行的附屬銀行)通知代理行各自利率之後所計算的平均匡算。在某利息期開始前兩個____ 銀行工作日上午11時整,各參考行按照各自利率向____ 銀行同業市場上的主要銀行提供期限與上述利息期相同的美元存款,數額與該利息期內預付貸借的、進位到____ 萬美元的完整倍數的貸款數額實際相等(不考慮任何權利或義務的讓與或轉讓)。但是,如果任何參考行沒有如此通知利率,____ 銀行同業拆放率必須以其餘參考行通知代理行的利率為基礎,確定____ 銀行同業拆放率。

(9)“貸款”:就任何時間的任何銀行而言,指該銀行據此進行的貸款,或該銀行據此進行的本金數額尚未歸還的貸款,任何時間的“各貸款”指所有銀行在上述時間貸款的總和。

(10)“貸款承諾”:就任何銀行而言,指確定的數額並在借款合同的簽字頁該銀行名稱旁寫明。

(11)“多數貸款權銀行”:指在支付任何貸款前的任何時間,貸款承諾總額佔全部貸款承諾50%以上的各行,以及在此後任何時間,擁有該時間內佔貸款本金總和50%以上貸款的各行。

(12)“利差”:為1%。

(13)“票據”:指證明任何銀行貸款的每一張本票,基本上按附錄2的格式。

(14)“參考銀行”:指____ 銀行、____ 銀行以及____ 銀行在____ 的總行。

(15)“子公司”:指任何時間的任何實體,該實體50%以上的公開發行的表決權股或其他通常有權選舉其董事或其他管理部門的股東權益,由借款人一個或更多的實體實際擁有或者直接或間接控制,或者借款人以及一個或更多的實體實際擁有或間接控制。

(16)“終止日”:指____ 年____ 月____ 日。

(17)“全部貸款承諾”指____ 萬美元。

第二條 承諾與付款

2.1 貸款承諾:每個銀行按照本合同的條款和條件,分別地但不連帶地同意,通過其貸款分行,向借款人提供與該銀行的貸款承諾相等的本金數額貸款。

2.2 通知與借款承諾:如果借款人希望借入與全部貸款承諾相等的數額,則應在不遲於它原意指定上述借款日之前5個銀行工作日____ 時間下午5時,基本上按照附錄3的格式,向代理行發出關於該日(“付款日”)的通知,該日應為終止日之前的一個銀行工作日,並告知其在____ 的帳户,貸款的收入貸記入該帳户,發送上述通知,構成借款人在付款日借入上述數額的不可撤銷的承諾。

2.3 付款:代理行應立即以電傳或電報向各行通知付款日。各行應在付款日____ 時間上午____ 時,按照本合同規定的條件,向代理行提供與該貸款承諾相等的資金金額,其方式或通過____ 銀行間清算系統結算的資金,或按照代理行其時決定的,為在____ 市用國際銀行交易慣用的以美元結算的其他資金,存入其在____ 帳號為____ -____ 的帳户,或通知各行已經因此指定的其他帳户,代理行應按照本合同規定的條件,在付款日將所收資金貸記入借款人根據第2.2條指定的帳户。

第三條 還款

3.1 還款:除本合同另有明文規定外,借款人分____ 個半年期償還貸款。每期的數額相等於貸款的____ 分之一,但頭____ 期每期均應進位到1美元的完整倍數,最後一期為全部清償尚未償還的貸款餘額所必要的數額,每期貸款應在自第____ 個付息日開始的連續付息日支付。

3.2 自願提前還款:借款人得在付息日以____ 萬美元的完整倍數全部或部分提前還款。如果不遲於借款人願意提前還款之日前15個銀行工作日____ 時間下午5時,借款人應向代理行發出有關上述日期和提前還款數額的不可撤銷的通知。所定數額連同到付息日利息應在該日對各行按對其提前償還數額0.5%支付。部分提前還款應按在貸款中的比例分攤,並按第3.1條規定的分期,按倒序償還。提前償還的數額不得根據本合同重新借用。

3.3 非法行為:如果任何銀行在任何時間確定,任何法律、條款或條約或其中的任何變動,或其解釋或適用的任何變動,使銀行進行貸款或繼續貸款或索取或收受任何應付數額的行為不合法時,該銀行應將上述決定通知借款人,如果在上述貸款支付之後發送,則借款人應在緊接着通知日之後的付息日提前償還全部貸款;或者,如果該銀行確定,在付息日之前需要提前償還貸款,則根據該銀行的要求,應連同支付該貸款提前償還之日應付的利息,以及借款人應付給該行的所有其他金額。

第四條 利息

4.1 基本利率:

(1)除第4.2條或4.3條另有明確規定外,每筆貸款在第一利息期應付利息,自利息期的第一天起(包括第一天在內),到該利息期最後一天,(不包括最後一天在內),年利相當於該利息期利差加____ 銀行同業拆放利率的金額。

(2)除本合同另有明確規定外,貸款的應付利息應在每一付息日支付。

(3)代理行應在每次決定____ 銀行同業拆放率後,立即通知借款人和各行。

4.2 延遲支付的利息:如果借款人應付的任何金額到期未付,上述金額在利息期內的利息應在適用的法律所允許的範圍內支付,自支付日(包括該日在內)到上述金額支付日(不包括該日在內),年利數額相當於該利息期內每天(1)利差,(2)1%,以及(3)下述的最高額:(A)代理行在____ 銀行同業市場上述金額美元存款的當日報價(以年率表示);(B)利息期內到期日為付息日的________銀行同業拆放率(或者,如果到期日不是付息日,則為該利息日所在利息期內);(C)在該到期日(如果該到期日是利息期的首日)開始的利息期的________銀行同業拆放率。

4.3 替代利率:如果代理行在與各行進行實際可行的協商之後,在任何時候確定(1)不可能確定下一利息期的________銀行同業拆放率,或(2)該利息期內的________銀行同業拆放率不能充分地反映利息期內多數貸款權銀行在________銀行同業市場獲得的美元存款的費用,代理行應立即將這一決定通知借款人和各行,如果通知是在支付貸款之前發出,則銀行在本合同項下的貸款義務應在通知發出之日終止。如果通知是在支付貸款之後發出,則每家銀行應儘快將利率通知借款人,該利率由上述銀行按給該行提供該利息期貸款的有效費用加1%(以年率表示)確定。銀行貸款利息應在利息期內,以該行的通知所規定的利率計息。按照該行的請求,借款人應簽署並提交為充分有效地實施本款規定所需的單據,包括但不限於為交換該行持有的票據而應由該行簽署並交付的新票據。

第五條 費用

5.1 承諾費:借款人每年支付給銀行貸款總額0.5%的承諾費,從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包括該日在內),到付款日和終止日中較早之日(但不包括該日在內)為止,從其後第3個月的該日起開始按季支付至付款日與終止日中較早之日。

5.2 管理費:借款人應支付給管理行相等於貸款總額1%的管理費,在當日支付。

5.3 代理費:借款人應支付給代理行代理費。(1)在付款日和終止日兩者之中較早之日後的60天內,支付____ 美元;(2)借款人在提款的週年日應付或應償還的任何金額未償還時,則按提款日一週年支付____ 美元。

第六條 税款

6.1 不得抵銷、反索或扣交:根據本合同,借款人所應作出的每次付款或開出的票據,均不得抵銷或反索,並不得扣交由任何地點或其任何政治分支機構、或税務當局徵收的任何性質的、目前或將來的税款,但是,如果法律規定從上述支付額中扣交税款,則借款人應為銀行或代理行扣交,並按時支付給主管當局。其後付給各行和代理行另外一筆金額,以保證該行或代理行除去税收的實際所得淨值與對該筆支付沒有扣交税額時的所得相等。所有上述税款均應由劃款人在支付罰金或付息之日前支付。但是,如果上述罰金或利息到期應付,借款人應向政府主管當局立即支付。如果代理行或任何銀行應支付上述税款、罰金或利息的任何金額,則借款人一經要求,即應用美元如數補償代理行或銀行。如果借款人應交任何税款,則應在交税後30天之內,將上述的官方税收收據或證明副本交付代理行。

6.2 印花税:借款人應支付與本合同或票據有關的任何管轄地徵收的註冊税或轉讓税、印花税或類似的税款以及應付的罰金、利息。如果代理行或任何銀行支付了任何上述税款、罰金和利息,則借款人一經要求即應如數補償代理行或該行。

第七條 付款;計算

7.1 款項的支付

(1) 借款人按照本合同的應付款項或票據,應在上述應付之日________時間上午11時為止,用美元,用________銀行間清算系統清算的資金,或按照代理行其時決定的,為在________市用國際銀行交易慣用的以美元結算的其他資金,支付給代理行在________銀行開立的賬號為第 ________號的帳户,或代理行向借款人指定的其他帳户。

(2)凡根據合同或根據票據寫明到期應付款項,或任何利息的終止日在某規定月份的特定日,如果沒有相應的日期,則應在該月最後一個銀行營業日付款或終止。

7.2 計算____根據本合同應付的利息與承諾費,應按1年360日和實際過去的天數計算。

第八條 先決條件

8.1 付款日前應滿足的條件:各行貸款的義務須根據下列條件而定:即代理行應在不遲於付款日前5個銀行工作日的________時間下午________時收到經簽署的副本以及經確認的副本若干份,或另外經確認的副本若干份,足以使所有的銀行都持有下列文件,每份註明交送日期,其形式和內容均應為代理行所滿意:

(1)借款人證明書,以及其中所規定的附件,其格式基本按照附錄4的規定格式。

(2)借款人律師的意見書,基本上按照附錄5所規定的格式。

(3)當地法律事務所、代理行和銀行特聘的當地律師出具的意見書,基本上按照附錄6規定的格式。

(4)代理行和銀行特聘的________律師出具的意見書,基本上按照附錄7規定的格式。

(5)________信件作出的不可撤銷的書面承諾,接受指定作為借款人的代理人以接受傳票,基本上按照附錄8規定的格式。

8.2 付款時或付款之前應滿足的額外條件:各行貸款的義務應根據下列額外條件而定 :

(1)在付款日沒有發生或沒有繼續存在任何違約事件,或沒有由於發出通知或時間屆滿,或者由於兩者而可能構成違約事件。

(2) 代理行在貸款付款時或付款之前已收到下述文件:(A)證明各該行貸款承諾的____ 份票據,總額相當於該行貸款總額,而每張票據的金額與貸款的每期償還金額相等,這些票據基本上按照附錄2的格式,並根據第3.1條確定,經正式簽署和交付,而且註明支付日期;(B)一份經簽署的文本和經確認的文件副本若干份,或額外簽署的副本若干份,使所有銀行足以得到符合代理行和任何銀行合理要求的這種其他文件,其形式和內容應為代理行滿意。

第九條 聲明與保證

借款人向各行聲明與保證如下:

9.1 借款人是根據________地法律正式成立並有效存在的公司,有權擁有自己的財產,從事目前從事的營業,並完成本合同預定的交易。

9.2 借款人已經採取一切必要的行動,授權簽署和遞交本合同以及與本合同有關的其他文件,並履行其在本合同以及票據項下的義務,完成本合同預定的交易。

9.3 本合同已經借款人正式簽署和提交,與經過借款人簽署和交付的票據均構成借款人合法的、有效的和有拘束力的義務,並按各該條款可對借款人執行。

9.4 批准貸款或本合同或票據的有效或強制執行所必需的所有的政府許可和措施,已經取得或得到履行,並仍繼續有效。

9.5 沒有發生和沒有繼續存在任何違約事件,沒有由於發出通知或時間屆滿,或由於上述兩者而可能構成違約事件,借款人作為一方當事人的合同中包含有對所借款項的義務或提供信貸的義務時,沒有違約事件,而且在貸款時亦將不發生上述違約事件。

9.6 借款人或作為借款人的任何子公司,作為一方當事人的任何合同的條款,不需要借款人的債權人或任何子公司的債權人同意或批准,也不需要向其通知本合同或票據的簽署、提交、本合同或票據項下的義務的履行,及本合同預定的交易的進行。上述簽署、提交、履行和進行,不會違反對借款人或任何子公司的公司章程、細則和任何合同文件,以及對借款人或子公司財產適用的判決、命令、法律法規或條例,也不會構成違約行為。

9.7 借款人目前沒有尚未結案的或將提起的訴訟、審理程序或索賠要求。此項訴訟案件或索賠要求,一旦敗訴,可能對借款人以及子的公司的綜合財務狀況具有重大不利影響或損害借款人履行本合同或票據項下義務的能力,或影響本合同或票據的有效性或強制執行力。

9.8 除第10.6條所指的留置權類型,借款人對其財產擁有完好的和可以出售的所有權,在其財產上,沒有一切留置權和其他抵押權。借款人在本合同和票據項下的義務,至少與借款人或所借款項或發放信貸的保證人的所有其他義務處於比例平等的排列次序。

9.9 借款人和子公司在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及截至該日為止的會計年度綜合財務報表是完整和準確的,並且為獨立會計師事務所證明的公正地反映了該日借款人和子公司綜合財務狀況以及在該會計年度經營活動的綜合結果。

9.10 借款人和子公司在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來的綜合財務狀況和借款人履行其在本合同或票據項下義務的能力沒有重大不利的變化。

9.11 無論借款人或是其財產均不得根據主權或其他事由,就本合同有關的任何訴訟或審理程序享有不受管轄,在判決前後不受扣押或強制執行的豁免權。

9.12 在此之前提交給代理行或任何銀行的有關借款人的與合同有關的所有情況,在一切重要方面是完整而準確的。

9.13 重複聲明與保證:第九條所規定的每一項聲明與保證,視同在支付貸款之日當日和在每一利息支付日當日所作出聲明與保證一樣。

第十條 約定事項

10.1 收入的利用:借款人應將貸款的收入用作________。

10.2 政府許可:借款人應獲得並充分有效地持有和實施與本合同或票據有關的所有政府許可和向政府部門進行的登記。

10.3 財務報表:

(1) 借款人應在不遲於每一會計年度的每一季度結束後45天內,向代理行提供,並向各行提供一份借款人和子公司每季末的綜合與統一的資產平衡表,該季度收入報表以及財務狀況變化表。上述報表由其財務負責官員證明為完整、正確、公正及準確地反映借款人和子公司在該季度終止時綜合財務狀況及其在該季度活動的效果。

(2) 借款人應在不遲於其會計年度終止後90天給代理行並給各行一份關於借款人與子人公司按照為________地普遍接受並一致使用的、良好會計慣例的原則制訂的綜合與統一的資產平衡表、收入報表和該會計年度財務狀況變化表,以及由借款人選任,並經代理行接受的獨立會計師事務所的證明書。該證明書應包括或連同一份説明書,説明在該事務所審查上述財務報表期間,沒有發現可構成違約的事件。

(3)借款人應經常向代理行提供符合代理行或任何銀行合理要求的上述其他報表和資料。

10.4 檢查權:借款人應使代理行的代表或任何銀行能夠在任何合理時間審查其財產和記錄。

10.5 違約通知:借款人應將每一構成違約的事件,或由於發生通知或時間屆滿,或由於二者而可能構成的違約事件,以及對其履行本合同或票據義務的能力具有重大不利影響的每一其他事件,立即通知代理行。

10.6 留置權和抵押權:如果借款人就其作為借款人的義務,或對所借款項和提供的信貸作為擔保人的義務,在其財產上設有或允許產生任何留置權或其他抵押權,上述留置權或抵押權應平等地、按比例地保證本合同和票據項下全部應付的金額得到支付;並且在設立任何上述留置權或抵押權時,應作出明文規定,任何銀行對此不負擔任何費用。但是,本條不適用於:(1)購買時在財產上設立的任何留置權僅僅作為支付財產購買價格的保證;(2)在銀行交易的一般過程中產生的留置權,用以保證在最初發生之日起一年內到期的債務;(3)對於庫存設立的留置權,用以保證在最初發生之日起一年內到期的債務由出售庫存所得中付還。

10.7 保險:借款人應向財務狀況良好和有聲譽的保險人險對其財產投保。

10.8 免税通知:如果任何時候由________地或其任何政治分支機構或税收當局對於合同項下任何支付應予徵收的任何性質的税款可以免徵,則借款人應及時向代理行遞交一份上述免税文件的副本。

第十一條 違約事件

11.1 違約事件:如果發生下列一種或一種以上違約事件,或該違約事件正在繼續,代理行以及各行應行使第11.2條規定的補救方法。

(1)借款人未能支付本合同項下的應付款項;

(2)借款人未能履行或遵守本合同項下應由借款人履行或遵守的任何約定事項或合同(但不是第11.1 條中所指的事項),且上述不履行或不遵守發生之後30天內沒有得到補救;

(3)借款人在本合同中和遞交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其他文件中的聲明或保證,被證明在任何重要方面是不準確、不完整的、或使人誤解的;

(4)借款人或作為合同一方當事人的子公司未能履行或遵守任何其他借款或提供信貸合同中的任何約定事項或合同;

(5) 借款人或任何子公司將①被解散;②沒有付清或不能付清到期債務;③在破產程序中自願開始破產清理案件,或根據影響債權人權利的任何類似法律,尋求任何其他補救措施的任何其他訴訟或審理程序;④在破產程序中,對開始強迫破產清理案件或任何其他此類訴訟或審理程序,用答覆或其他方式表示同意;⑤在破產程序中或任何其他訴訟或審理程序中已經開始強迫破產清理案件訴訟,如果該案或任何其他訴訟或審理程序在案件提起時60天內未被駁回或中止,或如果任何上述駁回或中止不再有效;

(6)借款人履行本合同或票據項下任何義務所必需的任何政府許可不再有效和繼續有效;

(7)多數貸款權銀行合理地認為,任何政府當局或法院所將採取的任何行動,對借款人以及子公司的狀況產生不利影響,或對借款人履行其本合同或票據項下的義務的能力有不利影響,如果這項行動在採取以後30天內沒有撤銷或撤銷的決定不再有效;

(8)借款人應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處置其全部或絕大部分的財產,或不再經營其目前經營的全部或絕大部分的營業。

11.2 違約補救:如果發生任何違約事件並且違約事件正在進行,代理行根據多數貸款權銀行要求,可以採取以下補救措施並應通知借款人:①宣佈各行根據本合同應履行的義務終止;②宣佈在終止日之後到期的借款人應付的全部金額立即到期和應付。

11.3 抵銷權:如果本合同項下任何應付金額到期未付,借款人授權各行不需事先通知即可根據抵銷權、銀行留置權或反索權,對於任何時間在該行或其任何附屬銀行、分支機構或辦事處所佔有的借款人任何幣值的資產提起訴訟,以全部償付其應支付給各行的金額,提起訴訟的任何銀行應立即就該行根據本條提起的訴訟通知代理行。

11.4 非排他性權利:本合同規定的各項權利是累加的,並不排除法律規定的其他權利、權力、特權或補救方法。

第十二條 適用、分配以及支付額分攤

12.1 適用及支付額的分配:代理行根據本合同或票據收到借款人的全部支付額,按第14條(而不是按第14.4條)應付的各該金額和按第5條應付的各項費用、到期未付的保險費、利息或本金按比例在代理行和各行間分配。

12.2 支付額的分攤:如果任何銀行在任何時候得到按照本合同應付的全部或部分金額,該行應立即將所得金額付給代理行,代理行應根據第12.2條款分配上述金額視同該款為借款人所付還。但是,如果任何銀行在任何時候通知行使抵銷權、銀行留置權或反索得到本合同項下應付金額的全部或分部款項,該行應立即向其他銀行購買這些銀行的貸款參與權,使購買貸款參與權的該行能按比例與其他銀行分攤上述金額。再者,如果此後從購買銀行得到上述金額的全部或部分,則購買應予以撤銷,而購買價格應按補償程序恢復,但對利息所作的調整應當是公平合理的。借款人同意,根據本條從另一銀行購買參與權的任何銀行可以在法律允許的最大限度內,充分實行其所有有關該參與權的支付權利,該銀行視同借款人上述金額的直接債權人。上述規定不會以任何方式影響各該銀行保有本合同或票據項下以外的債權所得的金額。

第十三條 代理行

13.1 代理行

(1)各行授權代理行代表該行實施本合同專門委託給委託行的權力及其他所有合理的附加權力。代理行和各行之間的關係僅為代理人和本人的關係,而決不能將代理行視為任何銀行的信託受託人,或對代理行規定本合同明示條款規定以外的任何義務。

(2)無論代理行或其任何董事、職員、僱員或其他代理人,都不對下列事項承擔任何責任:A.借款人未履行其在本合同或票據項下的義務;B.在本合同中所作聲明與保證或提供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其他文件的真實性;C.本合同或票據的有效性或強制執行性。

(3) 無論代理行或其董事、職員、僱員或其他代理人對與本合同或票據有關的作為或不作為,除重大過失或故意的不良行為外,不負任何責任。代理行有權善意信賴經認為是真實的,並由適當的人遞交或簽署的任何文件,信賴由它選擇的任何獨立的法律顧問或其他專業顧問的意見,並對任何其他當事人由於上述信賴的結果不負責任。

(4)各行已對借款人進行了有關貸款和資信情況的調查和評估,並確定作出這項貸款是適當和謹慎的。除本合同明確規定以外,代理行沒有責任向任何銀行提供與借款人有關的信用或其他情報,不論這些情報是在撥付貸款之前或之後得到的。

(5) 代理行應立即A.向各行傳送其收到借款人給各行或要求各行採取某項行動的每份通知或其他文件;B.在收到第7.1條的所有文件時,通知各銀行;C.在收到第7.2條的所有文件時通知各銀行;D.將收到的各銀行的全部票據轉交該行;E.將根據第6.1條遞交代理行的任何文件副本轉交各銀行。代理行應儘快將根據第8.1條和8.2條收到的文件副本轉交各行。

(6)代理行沒有責任詢問借款人履行其在本合同或票據項下的義務。但是,代理行應立即向各銀行通知收到的有關違約事件的通知,或由於通知或時間屆滿,或由於兩者而構成違約的事件。

(7)除本合同另有明確規定外,代理行沒義務向任何銀行説明由於它或它的附屬機構貸款而收到的金額或其利潤,代理行及其附屬機構得向借款人貸款,接受借款人存款,並與借款人進行各種一般的經營活動。

(8)根據本合同,代理行可將各行任何票據持有人的任何請求、許可或同意視為是決定性的,並對任何後手持有人有拘束力,除非或直到向代理行通知轉讓或讓與。

(9) 代理行在任何時候都可以辭職,以書面通知各行和借款人,多數貸款權銀行也可以説明理由或不説明理由地通知代理行予以撤換。在作出上述任何一種通知時,多數貸款權銀行有權指定一個接替的代理行。如果在作了上述通知的30天內接替的代理行沒有被指定或沒有接受這種指定,則已卸任的代理行可以指定一接替的代理行。這種指定的代理行其綜合資本和盈餘至少有________萬美元或與其相等的其他外幣,或者是這種銀行的一個附屬機構。接替的代理行一經接受指定為代理行,應接替並被賦予卸任的代理行的一切權利、權力、特權和責任。卸任代理行應被解除本合同項下的義務。儘管卸任的代理行辭職或被撤換,本條的各項規定,對在它根據本合同作為代理行時的作為或不作為應繼續有效。

13.2 償付的約定事項

各行應按其各自決定的份額按比例補償代理行在執行代理職責時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如果代理行需要在支付貸款之前支付上述費用,則按該行各自的貸款承若確定;如在此之後,則按其在這個時候保持的貸款金額確定。

13.3 代理?a href=///2654/ target=_blank class=infotextkey>宋詞盞降淖式?/p>

(1) 除非在本合同的付款到期日之前代理行已經收到借款人的書面通知,借款人在該日不打算全部支付,否則代理行可以推定借款人在到期日已經支付,並據此推定,代理行可以在該支付日向各行提供與該行推定應支付部分相等的金額。如果借款人事實上並未支付代理行,一經各行要求,應立即償付代理行提供的金額,連同從支付之日起(包括該日在內)到償付之日(不包括該日在內)的利息。由代理行確定的年利率是代理行提供的____ 同業銀行市場的該日美元存款的隔日利率。

(2) 代理行在支付之日應有權推定各行(但已經向代理行發出相反通知,代理行在支付前已收到該通知的銀行除外)已經按照第2.3條向代理行提供資金,根據上述推定,代理行可以把相當於所有銀行各自貸款承諾總額的資金貸記入借款人。如果未發出上述通知的任何銀行沒根據第2.5條提供資金,,並且代理行已經將相當於該行貸款承諾的金額貸記入借款人按照第2.2條開立的帳户,代理行應有權根據其選擇,立即向該行或借款人索還上述金額,以及從支付日起(包括支付日在內) 到索還之日(不包括該日在內)上述金額的利息,代理行確定的年利率為代理行提供的________銀行同業市場的該日美元存存款的隔日利率。

第十四條 補償

14.1 開辦費:借款人應以美元立即償還代理行代表借款人或經理行談判、準備、簽訂本合同和票據以及有關銀行貸款發生的一切合理費用。上述費用應包括但不限於:印刷和複製費用,旅行和通訊費用,本合同規定的交易所附加的任何廣告費以及代理行和各行特聘顧問和特聘的________律師的各項費用。

14.2 修改和強制執行費用:借款人應即以美元補償代理行和各行由於對本合同的任何修改、變更、談判、準備或履行;任何違約事件,或保持或執行本合同或票據項下任何權利及與之有關的所有合理費用,其中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用。

14.3 其他費用:如果借款人在發出第2.2條所指的通知後沒有在規定執行各項條件之時或之前執行第8條規定的各項條件,或用其他方式不履行其根據第2.2條不可撤銷的承諾或到期應付而未付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應付金額;或者不是在支付利息日支付任何貸款的本金,借款人應以美元立即向各行支付所有合理費用,包括(但不限於)任何利差損失或清償的費用,或使用獲得的存款進行貸放的費用以撥付過期的金額或在作出支付的利息期內撥付該項貸款。

14.4 增加的費用:借款人應以美元即期向每家銀行支付下述增加的費用:由上述銀行確定因該銀行的貸款或其履行本合同項下的義務而發生的全部費用和已收或應收金額的減少部分,以及因法律、條例或條約的公佈、變化或解釋,或由於該行遵守任何政府當局命令、要求或請求(不論是否具有法律效力)而發生的全部費用以及已收或應收金額的減少部分。其中包括(但不限於)產生於(1)任何税款的徵收或變更,(但不是以該銀行或其貸款分行淨所得計算並由該行總行或貸款分行所在地徵收的任何税款,以及第6.1條所指的任何税款的徵收或變更)(2)對該行準備金、專門存款的徵税或變更,或對該銀行資產、負債或其帳上存款或貸款的類似要求的任何上述費用或減少。

第十五條 一般條款

15.1 法律的選擇:本合同受________法律的管轄,並據此釋義和解釋。

15.2 管轄權:(1)借款人同意凡與本合同或任何票據有關的訴訟或審理程序都可以在________法院提起並執行;借款人不可撤銷地接受各該法院管轄,不可撤銷地指定

________信箱(該信箱在________設有辦事處,位於________街,)作為其收受任何上述訴訟或審理程序送達的傳票或其他法律傳喚的代理人。該信箱應根據本合同將傳票或傳喚按本合同通知規定的地址,用掛號郵件郵寄送達借款人。

(2)借款人並同意,可以在________地或可以找到借款人或其任何財產的任何其他管轄地的法院,提起上述訴訟或審理程序及執行,並不可撤銷地接受上述法院管轄。

(3)借款人不可撤銷地放棄就本合同或票據有關的任何訴訟或審理程序不受在________國________地法院或任何其他國家或管轄地法院的管轄,在判決前後不受扣押及執行的所有豁免權,並同意在有關任何上述訴訟或審理程序時不提起或不主張任何豁免權。

(4)借款人在法律允許的最大限度內,不可撤銷地放棄對現在或以後在________法院提起的、以任何方式與本合同或票據有關的訴訟或審理程序指定的審判地點提出異議,對在上述法院提起的訴訟,不可撤銷地放棄以出庭不便為理由而提出的請求。

15.3 貸款貨幣:

(1) 根據第14條規定需要償付的費用,如果原來是以美元以外的貨幣支付時,借款人同意應以相當於美元的金額償還,即發生上述費用的人,根據正常的銀行程序,在原費用支出之日以上述其他貨幣購買美元所應支付的金額(在升水和兑換費用之後)。借款人並同意,根據第4.2條,上述金額應付的利息應根據其金額以美元計算。

(2)根據本合同或票據,借款人對於任何到期金額的義務,儘管以任何其他貨幣支付,應僅以美元計算的金額履行,即在代理行或上述銀行根據正常的銀行手續,於收到上述支付款項之後的銀行工作日立即以其他貨幣購買的金額(在升水和兑換費用之後)履行。如果,購買的以美元計的金額不足原來到期日的金額,借款人同意以美元支付為賠償上述不足金額所必需的上述附加金額。借款人沒有因這種支付而解除的債務應作為單獨和獨立的債務到期,並在本合同規定解除之前應繼續充分有效。

15.4 票據的替換:在票據丟失、被竊或被毀,借款人收到合理的可以滿意的補償或擔保的情況下;或者在票據殘缺不全,票據持有人在向借款人出示該殘損票據時,借款人應自付費用簽署並遞交一份新的票據,註明支付日期和相同的本金金額以代替丟失、被竊、被毀或殘損票據。

15.5 通知:除本合同另有明確規定外,所有通知應按照本合同,採用電傳、電報或派人送交的書面通知。用傳真發送或航空郵遞,先付郵資。上述所有通知應遞送到附錄 1指定的收受人的電傳號或________號或地址,或上述收受人通知的其他當事人的號碼或地址,所有上述通知應在收到時有效。

15.6 補救和棄權:代理行或任何銀行沒有或遲延行使本合同項下的權利不應視為放棄或損害上述權利。單一地或部分地行使上述權利應不排除以任何其他方式行使或進一步行使上述權利或其他權利。除非以書面形式表示,否則上述權利的放棄應屬無效。上述任何權利的放棄不能視為本合同任何其他它權利的放棄。

15.7 變更:本合同只能由當事人書面簽字文件變更。

15.8 轉讓:(1)本合同對借款人、代理行和各行及其各自繼承者和受讓人的利益有約束力。但是,如果代理行以及所有銀行沒有事先書面同意,借款人不能轉讓其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或義務。

(2) 各行得在任何時候讓與或轉讓其在任何票據或本合同項下的權利或義務。但是,任何銀行都不得以根據任何管轄地的公司法或票據法需要登記的形式或方式作出上述讓與或轉讓。借款人應根據任何銀行的請求,簽署並遞交為讓與或轉讓發生充分效力所必需的文件,包括(但不限於)該銀行應簽署和遞交的以換取該銀行持有的票據的新票據。如果任何銀行讓與或轉讓其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或義務,則本合同中所指各行,就其各自利益而言,應指各被轉讓權利和義務的銀行和個人。

15.9 代理行或任何銀行的每一決定,在沒有明顯錯誤時,應是最終的,對當事人有約束力。

15.10 借款人在第6.1條、6.2條和14條項下的義務,在償還貸款、取消票據及終止銀行和代理行在本合同項下的義務時仍然有效。

15.11 語言____有關本合同提交的每份文件均應為英文,或應附有英文譯本,由必須提交上文件述的當事人確認為完整和準確。

15.12 條款的可分割性:本合同中任何管轄區禁止或不能執行的任何條款就該管轄區而言,在上述禁止或不能執行限度內無效,並不使合同的其他條款無效,或者影響該條款在任何其他管轄區內的有效性和可執行性。

15.13 副本:本合同可以簽署任何數量的副本,所有上述副本合起來應視為構成同一合同。

15.14 術語的統一性:本合同包括關於標的事項的當事人之間的全部合同,並取代所有口頭陳述和以前的書面文件。

雙方於合同開端所述日期在________正式簽署和交付本合同,以資證明。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出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銀行(代理行):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2023國際合同 篇9

合同編號: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賣方:_________

買賣雙方簽訂本合同並同意按下列條款進行交易:

品名及規格_________

數量_________

單價_________

金額_________,合計_________,允許溢短裝_________%

包裝:_________

裝運口岸:_________

目的口岸:_________

裝船標記:_________

裝運期限:收到可以轉船及分批裝運之信用證_________天內裝出。

付款條件:開給我方100%保兑的不可撤回即期付款之信用證,並須註明可在裝運日期後15天內議付有效。

保險:按發票110%保全險及戰爭險。由客户自理。

買方須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開出本批交易信用證,否則,售方有權:不經通知取消本合同,或接受買方對本約未執行的全部或_________一部,或對因此遭受的損失提出索賠。

單據:賣方應向議付銀行提供已裝船清潔提單、發票、中國商品檢驗局或工廠出具的品質證明、中國商品檢驗局出具的數量/重量簽定書;如果本合同按條件,應再提供可轉讓的保險單或保險憑證。

凡以條件成交的業務,保額為發票價值的110%,投保險別以本售貨合同中所開列的為限,買方如要求增加保額或保險範圍,應於裝船前經售方同意,因此而增加的保險費由買方負責。

質量、數量索賠:如交貨質量不符,買方須於貨物到達目的港30日內提出索賠;數量索賠須於貨物到達目的港15日內提出。對由於保險公司、船公司和其它轉運單位或郵政部門造成的損失賣方不承擔責任。

本合同內所述全部或部份商品,如因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以致不能履約或延遲交貨,售方概不負責。

仲裁:凡因執行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事項所發生的一切爭執,應由雙方通過友好方式協商解決。如果不能取得協議時,則在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根據該仲裁機構的仲裁程序規則進行仲裁。仲裁決定是終局的,對雙方具有同等約束力。仲裁費用除非仲裁機構另有決定外,均由敗訴一方負擔。仲裁也可在雙方同意的第三國進行。

買方在開給售方的信用證上請填注本確認書號碼。

其它條款: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買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023國際合同 篇10

本借款合同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由借款人_________公司(簡稱“借款人”),代理人_________銀行(簡稱“代理人”),經理人_________銀行和_________銀行(簡稱“經理行”),以及貸款人若干銀行與在簽名頁上列明為銀行的金融機構(合稱“各行”,單稱一家“銀行”)簽署。

鑑於借款人提出從銀行借款,各銀行分別地但不連帶地提出向借款人貸款,總額為_________美元,當事人協議如下:

1.定義和釋義

1.1定義

為本合同目的,下列術語具有所指明的含義:

“銀行工作日”指倫敦同業銀行市場和各銀行在倫敦進行美元存款交易的營業日,而不是紐約市法律規定或許可的停業日。“倫敦銀行工作日”指倫敦同業銀行和倫敦銀行進行美元存款交易日。

“付款日”具有第2.2條中該術語的含義。

“美元”或“¥”指美國的合法貨幣。

“違約事件”具有第11.1條中該術語的含義。

“付息日”:就利息期而言,指這種利息期的最後一天。

“利息期”指在付款日開始(就首個利息期而言),或在前一個利息期的最後一天開始就任何後續利息期而言,並且在與付款日日數相應之日或其後第六個月最後一天(視具體情況而定)終止的時期。

“貸款分行”,就任何銀行而言,指附錄1中指定的某銀行辦事處或為本合同目的,該銀行在任何時候通知代理行的借款人得指定作為其貸款分行和其他辦事處。

“倫敦銀行同業拆放率”:就任何利息期而言,指代理行所決定的任何利率(以年利率表示),即若干參考行(或者,如果該參考行不是一家銀行,則由該參考行的辦事處或附屬機構而是銀行的,)通知代理行各自利率之後所計算的平均匡算(進位到最近的百分之八分之一(1/8%)),在某利息期開始前兩個銀行工作日上午11時整,各參考行按照各自利率向倫敦銀行同業市場上的主要銀行提供期限與上述利息期相同的美元存款,數額與該利息期內預計貸借的、進位到100萬美元的完整倍數的貸款數額實際相等(不考慮任何權利或義務的讓與或轉讓)。但是,如果任何參考行沒有如此通知利率,倫敦銀行同業拆放率必須以其餘參考行通知代理行的利率為基礎,確定倫敦銀行同業拆放率。

“貸款”:就任何時間的任何銀行而言,指該銀行據此進行的款,或該銀行據此進行的本金數額尚未歸還的貸款(視具體情況而定),任何時間的“各貸款”指所有銀行在上述時間貸款的總和。

“貸款承諾”:就任何銀行而言,指確定的數額並在借款合同的簽字頁該銀行名稱旁寫明。

“多數貸款權銀行”指在支付任何貸款前的任何時間,貸款承諾總額佔全部貸款承諾50%以上的各行,以及在此後任何時間,擁有該時間內佔本金總和50%以上貸款的各行。

“利差”為1%。

“票據”指證明任何銀行貸款的每一張本票,基本上按附錄2的格式。

“參考銀行”指_________銀行,_________銀行以及_________銀行在倫敦的總行。

“子公司”指任何時候的任何實體,該實體50%以上的公開發行的表決權股或其他通常有權選舉其董事或其他管理部門(不論如何指定)的股東權益,由借款人,一個或更多的實體實際擁有或者直接或間接控制,或者由借款人以及一個或更多的實體實際擁有或者直接或間接控制。

“終止日”指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全部貸款承諾”指_________美元。

“美國”指美利堅合眾國。

1.2釋義

本文目錄以及條款的標題僅供查閲方便之用,不影響本文任何條款的含義或解釋。

2.承諾、付款

2.1貸款承諾

每個銀行按照本合同的條款和條件,分別地但不連帶地同意,通過其貸款分行,向借款人提供與該銀行的貸款承諾相等的本金數額貸款。

2.2通知與借款承諾

如果借款人希望借入與全部貸款承諾相等的數額,則應在不遲於它原意指定上述借款日之前5個銀行工作日紐約時間下午5時,基本上按照附錄3的格式,向代理行發出關於該日(“付款日”)的通知,該日應為終止日之前的一個銀行工作日,並告知其在紐約的帳户,貸款的收入貸記入該帳户。發送上述通知,構成借款人在付款日借入上述數額的不可撤銷的承諾。

2.3付款

代理行應立即以電傳或電報向各行通知付款日。各行應在付款日紐約時間上午10時,按照本合同規定的條件,向代理行提供與該行貸款承諾相等的資金金額,其方式或通過紐約銀行間清算系統結算的資金,或按照代理行其時決定的、為在紐約市用國際銀行交易慣用的以美元結算的其他資金,存入其在_________行帳號為_________的帳户或通知各行已經因此指定的其他帳户,代理行應按照本合同規定的條件,在付款日將所收資金貸記入借款人根據第2.2條指定的帳户。

3.還款

3.1還款

除本合同另有明文規定外,借款人分九個半年期償還貸款。每期的數額相等於貸款的九分之一。但頭八期每期均應進位到1美元的完整倍數,最後一期為全部清償尚未償還的貸款餘額所必要的數額。每期貸款應在自第八個付息日開始的連續付息日支付。

3.2自願提前還款

借款人得在付息日以_________美元的完整倍數全部或部分提前還款。如果不遲於借款人願意提前還款之日前15個銀行工作日紐約時間下午5時,借款人應向代理行發出有關上述日期和提前還數額的不可撤銷的通知。所定數額連同到付息日利息應在該日並對各行按對其提前償還數額發之二分之一(1/2%)的升水支付。部分提前還款應按在貸款中的比例分攤,並按第3.1條規定的分期,按倒序償還。提前償還的數額不得根據本合同重新借用。

3.3非法行為

如果任何銀行在任何時間確定,任何法律、條例或條約或其中的任何變動,或其解釋或適用的任何變動,使銀行進行貸款或繼續貸款或索取或收受任何應付數額的行為不合法時,該銀行應將上述決定通知借款人。如果在該筆貸款支付之前發送該通知,則該銀行在本合同項下的義務將因發送通知而告終止,如果在上述貸款支付之後發送,則借款人應在緊接着通知日之後的付息日提前償還全部貸款;或者,如果該銀行確定,在付息日之前需要提前償還貸款,則根據該銀行的要求,不需支付升水但應連同支付該貸款提前償還之日應付的利息,以及借款人應付給該行的所有其他金額。

4.利息

4.1基本利率

(1)除第4.2條或4.3條另有明確規定外,每筆貸款在每一利息期應付利息,自利息期的第一天起(包括第一天在內),到該利息期的最後一天(但不包括最後一天在內),年利相當於該利息期利差加倫敦銀行同業拆放利率的金額。

(2)除本合同另有明確規定外,貸款的應付利息應在每一付息日支付。

(3)代理行應在每次決定倫敦銀行同業拆放率後,立即通知借款人和各行。

4.2延遲支付的利息

如果借款人應付的任何金額到期未付,上述金額在利息期內的利息應在適用的法律所允許的範圍內支付,自支付日(包括該日在內)到上述金額支付日(但不包括該日在內),年利數額相當於該利息期內每天

(1)利差;

(3)下述的最高額;

(a)代理行在倫敦銀行同業市場上述金額美元存款的隔日報價(以年率表示);

(b)利息期內到期日為付息日的倫敦銀行同業拆放率(或者,如果到期日不是付息日,則為該利息日所在的利息期內);

(c)在該到期日(如果該到期日是利息期的首日)開始的利息期的倫敦銀行同業拆放率(或者第4.3條規定的倫敦銀行同業拆放率的替代利率)。

4.3替代利率

如果代理行在與各行進行實際可行的協商之後,在任何時候確定(1)不可能確定下一利息期的倫敦銀行同業拆放率,或(2)該利息期內的倫敦銀行同業拆放率不能充分地反映利息期內多數貸款權銀行在倫敦銀行同業市場獲得的美元存款的費用,代理行應立即將這一決定通知借款人和各行。如果通知是在支付貸款之前發出,則銀行在本合同項下的貸款義務應在通知發出之日終止。如果通知是在支付貸款之後的任何時間發出,則每家銀行應儘快地將利率通知借款人。該利率由上述銀行按給該行提供該利息期貸款的有效費用加1%(以年率表示)確定。銀行貸款利息應在該利息期內,以該行的通知所規定的利率計息。按照該行的請求,借款人應簽署並提交為充分有效地實施本款規定所需的單據,包括,但不限於,為交換該行持有的票據而應由該行簽署並交付的新票據。

5.費用

5.1承諾費

借款人每年支付給銀行貸款總額0.5%的承諾費。從本合同之日起(包括該日在內),到付款日和終止日中較早之日(但不包括該日在內)為止,從其後第3個月的該日起開始按季支付至付款日與終止日中較早之日。

5.2管理費

借款人應支付給管理行相等於貸款總額1%的管理費,在當日支付。

5.3代理費

借款人應支付給代理行代理費,代理費包括

(1)付款日和終止日兩者之中較早之日後的60天內,支付_________美元,和

(2)借款人在提款的週年日應付或應償還的任何金額尚未償還的,則按提款日每一週年支付_________美元。

6.税款

6.1不得抵消、反索或扣交;補足條款

根據本合同,代款人所應作出的每次付款或開出的票據,均不得抵銷或反索,並不得扣交由任何地點或其任何政治分支機構、或税務當局徵收的任何性質的、目前或將來的税款。但是,如果法律規定從上述支付額中扣交税款,則借款人應為銀行或代理行扣交,並按時支付給主管當局。其後付給各行和代理行另外一筆金額,以保證該行或代理行除去税收的實際所得淨值,與如果對該筆支付沒有扣交税額時的所得相等。所有上述税款均應由劃款人需要在支付罰金或付息之日前支付。但是,如果任何上述罰金或利息到期應付,借款人應向政府主管當局立即支付。如果代理行或任何銀行應支付上述税款、罰金或利息的任何金額,則借款人一經要求,即應用美元如數補償代理行或銀行。如果借款人應交任何税款,則應在交税後30天之內,將證明上述交税的官方税收收據或證明副本交付代理行。

6.2印花税

借款人應支付與本合同或票據有關的任何管轄地徵收的註冊税或轉讓税,印花税或類似的税款以及應付的罰金、利息。如果代理行或任何銀行支付了任何上述税款、罰金和利息,則借款人一經要求即應如數補償代理行或該行。

7.付款;計算

7.1款項的支付

(1)借款人按照本合同的應付款項或票據,應在上述應付之日紐約時間上午11時為止,用美元、用紐約銀行間清算系統清算的資金,或按照代理行其時決定的、為在紐約市用國際銀行交易慣用的以美元結算的其他資金,支付給代理行在_________銀行開立的帳號為第_________號的帳户,或代理行通知借款人指定的其他帳户。

(2)凡根據本合同或根據票據寫明到期應付款項,或任何利息期的終止日在某規定月份的特定日,如果沒有相應的日期,則應在該月最後一個銀行營業日付款或終止(視具體情況而定)。凡寫明上述支付的到期日或任何利息期的終止日不是銀行工作日,則在下一銀行工作日支付或終止利息期(視具體情況而定)。除非下一個銀行工作日跨月。在這種情況下,應提前在上一個銀行工作日支付或終止(視具體情況而定)。

7.2計算根據

本合同應付的利息和承諾費,應按________年____日和實際過去的天數計算。

8.先決條件

8.1付款日前應滿足的條件

各行貸款的義務須根據下列條件而定:即代理行應在不遲於付款日前5個銀行工作日的紐約時間下午5時收到經簽署的副本以及經確認的副本若干份,或另外經確認的副本若干份,足以使所有的銀行都持有下列文件,每份註明交送日期,其形式和內容均應為代理行所滿意:

(1)借款人證明書,其格式基本按照附錄4的規定格式,以及其中所規定的附件。

(2)借款人律師的意見書,基本上按照附錄5所規定的格式。

(3)當地法律事務所,代理行和銀行特聘的當地律師出具的意見書,基本上按照附錄6規定的格式。

(4)代理行和銀行特聘的紐約律師出具的意見書,基本上按照附錄7規定的格式。

(5)_________信箱作出的不可撤銷的書面承諾,接受指定作為借款人的代理人以接受傳票,基本上按照附錄8規定的格式。

8.2付款時或付款之前應滿足額外條件

各行貸款的義務應根據下列額外條件而定:

(1)在付款日沒有發生或沒有繼續存在任何違約事件,或沒有由於發出通知或時間屆滿,或者由於兩者而可能構成違約事件。

(2)代理行在貸款付款時或付款之前已收到

(a)證明各該行貸款承諾的9份票據,總額相當於該行貸款總額。而每張票據的金額與貸款的每期償還金額相等,這些票據基本上按照附錄2的格式,並根據第3.1條確定,經正式簽署和交付,而且註明支付日期;以及

(b)一份經簽署的文本和經確定的文件副本若干份,或額外簽署的副本若干份,使所有銀行足以得到為代理行和任何銀行合理要求的這種其他文件,其形式和內容應為代理行滿意。

9.聲明與保證

9.1聲明與保證

借款人向各行聲明與保證如下:

(1)借款人是根據_________地法律正式成立並有效存在的公司,有權擁有自己的財產,從事目前從事的營業,並完成本合同預定的交易。

(2)借款人已經採取一切必要的行動。授權簽署和遞交本合同以及與本合同有關的其他文件,並履行其在本合同以及票據項下的義務,完成本合同預定的交易。

(3)本合同已經借款人正式簽署和提交,與經過借款人簽署和交付時的票據均構成借款人合法的、有效的和有約束力的義務,並按各該條款可對借款人執行。

(4)批准貸款或為本合同或票據的有效或強制執行所必需的所有的政府許可和措施,已經取得或得到履行,並仍繼續有效。

(5)沒有發生或沒有繼續存在任何違約事件,或沒有由於發出通知或時間屆滿,或由於上述兩者而可能構成違約事件,或借款人作為一方當事人的合同中包含有對所借款項的義務或提供信貸的義務時,沒有違約事件,而且在貸款時亦將不發生上述違約事件。

(6)借款人或作為借款人的任何子公司,作為一方當事人的任何合同的條款,不需要借款人的債權人或任何子公司的債權人同意或批准,或向其通知本合同或票據的簽署或提交,或本合同或票據項下的義務的履行,或本合同預定的交易的進行。上述簽署,提交、履行和進行,不會違反對借款人或任何子公司的公司章程或細則,或任何合同、文件,或對借款人或子公司或其財產適用的判決,命令、法律法規或條例或構成違約行為。

(7)借款人目前沒有尚未結案的,或據借款人所知,也沒有或將提起的訴訟、審理、程序或索賠要求,此項訴訟案件或索賠要求,一旦敗訴,可能對借款人以及子公司的綜合財務狀況具有重大不利影響或損害借款人履行本合同或票據項下義務的能力,或影響本合同或票據的有效性或強制執行性。

(8)除第10.6條但書所指的留置權類型,借款人對其財產擁有完好的和可以出售的所有權,在其財產上,沒有一切留置權和其他抵押權。借款人在本合同和票據項下的義務,至少與借款人或所借款項或發放信貸的保證人的所有其他義務處於比例平等的排列次序。

(9)借款人和子公司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及截至該日為止的會計年度綜合財務報表是完整和準確的,是按照_________地為良好的會計慣例普遍接受的原則,準備和經常適用的,並且為獨立會計師事務所證明為公正地反映了該日借款人和子公司綜合財務狀況,及其在該會議年度經營活動的綜合結果。

(10)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來,借款人和子公司的綜合財務狀況或借款人履行其在本合同或票據項下義務的能力沒有重大不利的變化。

(11)無論借款人或是其財產均不得根據主權或其他事由,就本合同有關的任何訴訟或審理程序享有不受管轄,在判決前後不受扣押或強制執行的豁免權。

(12)在此之前提交給代理行或任何銀行的有關借款人的、並與本合同有關的所有情況,在一切重要方面是完整而準確的。

9.2重複聲明與保證

第9.1條所規定的每一項聲明與保證,視同在支付貸款之日當日和在每一利息支付日當日所作出的聲明與保證一樣。

10.約定事項

10.1收入的利用

借款人應將款的收入用作流動資金。

10.2政府許可

借款人應獲得並充分有效地持有和實施與本合同或票據有關的所有政府許可,和向政府部門進行的登記。

10.3財務報表

(1)借款人應在不遲於每一會計年度的每一季度結束後45天內,向代理行提供,並向各行提供一份借款人和子公司每季末的綜合與統一的資產平衡表,該季度收入報表以及財務狀況變化表。上述報表由其財務負責官員證明為完整、正確、公正及準確地反映了借款人和子公司在該季度終止時綜合財務狀況及其在該季度活動的效果。

(2)借款人應在不遲於其會計年度終止後90天給代理行並給各行一份,關於借款人與子公司按照為_________地普遍接受、並一致適用的、良好會計慣例的原則制訂的綜合與統一的資產平衡表、收入報表和該會計年度財務狀況變化表。由借款人選任,並由經代理行接受的獨立會計師事務所證明上述報表公正地反映了該會計年度終止時借款人和子公司的綜合財務狀況及其在該會計年度的活動成果。該證明書應包括或連同一份説明書,即在該事務所審查上述財務報表期間,該事務所沒有注意到或發現可構成違約的事件,或者由於發出通知或時間屆滿,或者由於這兩者而可能構成違約的事件(或對注意到或發現的上述違約事件的詳細敍述)。

(3)借款人應經常向代理行提供為代理行或任何銀行可以合理要求的上述其他報表和資料。

10.4檢查權

借款人應使代理行的代表或任何銀行能夠在任何合理時間審查其財產和記錄。

10.5違約通知

借款人應將每一構成違約的事件,或由於發出通知或時間屆滿,或由於二者而可能構成的違約事件,以及對其根據本合同或票據項下的義務的履行能力具有或可能具有重大不利影響的每一其他事件,立即通知代理行。

10.6留置權和抵押權

如果借款人就其作為借款人的義務,或對所借款項或提供的信貸作為擔保人的義務,在其財產上設有或允許產生任何留置權或其他抵押權,上述留置權或抵押權應平等地、按比例地保證本合同和票據項下全部應付的金額得到支付;並且在設立任何上述留置權或抵押權時,應作出明文規定,任何銀行對此不負擔任何費用。但是,本條不適用於:

(1)購買時在財產上設立的任何留置權僅僅作為支付財產購買價格的保證;

(2)在銀行交易的一般過程中產生的留置權,用以保證在最初發生之日後一年內到期的債務;

(3)對於庫存設立的留置權,用以保證在最初發生之日一年內到期的債務,該項債務由出售庫存所得中付還。

10.7保險

借款人應向財務狀況良好和有聲譽的保險人就類似經營中公司慣有的風險對其財產投保。

10.8免税通知

如果任何時候由_________地或其任何政治分支機構或税收當局對於合同項下任何支付應予徵收的、不論什麼性質的、現在或將來任何性質的税款可以免徵,則借款人應及時向代理行遞交一份證明上述免税文件的副本。

11.違約事件

11.1違約事件

如果發生下列一種或一種以上違約事件,或該違約事件正在繼續,代理行以及各行應行使第11.2條規定的補救方法。

(1)借款人未能支付本合同項下的應付款項;

(2)借款人未能履行或遵守本合同項下應由借款人履行或遵守的任何約定事項或合同(但不是第11.1條中所指的事項),如果上述不履行或不遵守發生之後30天內滑得到補救;

(3)借款人在本合同中所作的任何聲明或保證,或在遞交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其他文件中的聲明或保證,證明其在作出、重複作出或認定其作出或重複作出時,在任何重要方面是不準確、不完整的,或使人誤解的;

(4)借款人或任何子公司未能履行或遵守任何其他借款或提供信貸合同中的任何約定事項或合同,在該合同中,借款人或作為借款人或保證人的子公司是合同的一方當事人;

(5)借款人或任何子公司將

(a)被解散,

(b)沒有付清或不能付清到期債務;

(c)在破產程序中自願開始破產清理案件,或根據影響債權人權利的任何類似法律,尋求任何其他補救措施的任何其他訴訟或審理程序;

(d)在破產程序中,對開始強迫破產清理案件或任何其他此類訴訟或審理程序,用答覆或其他方式表示同意;

(e)在破產程序中或任何其他訴訟或審理程序,已經開始強迫破產清理案件訴訟,如果該案或任何其他訴訟或審理程序在案件提起時60天內未被駁回或中止,或如果任何上述駁回或中止不再有效;

(6)借款人履行本合同或票據項下的任何義務所必需的任何政府許可不再有效和繼續有效;

(7)多數貸款權銀行合理地認為,任何政府當局或法院所將採取的任何行動,對借款人以及子公司的狀況有不利影響,或對借款人履行其本合同或票據項下的義務的能力有不利影響,如果這項行動在採取以後30天內沒有撤銷或撤銷的決定不再有效;

(8)借款人應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處置其全部或絕大部分的財產,或不再經營其日前經營的全部或絕大部分的營業。

11.2違約補救

如果發生任何違約事件並且違約事件正在進行。代理行根據多數貸款權銀行要求,可以,並應通知借款人:

(1)宣佈各行根據本合同的義務宣告終止,以及/或者;

(2)宣佈在終止日之後到期的借款人應付的全部金額立即到期並應該支付,因此所有上述金額應立即到期和應付,不需要等待,提示、要求付款、作成拒絕承兑證書或任何種類的通知,所有這些都已經借款人明示放棄。

11.3抵消權

如果本合同項下任何應付金額到期未付,借款人授權各行不需事先通知即可根據抵銷權、銀行留置權或反索權,對於任何時候在該行或其任何附屬銀行、分支機構或辦事處所佔有的借款人任何幣值的資產提起訴訟,以全部償付其應支付給各行的金額。提起訴訟的任何銀行應立即就該行根據本條提起的訴訟通知代理行。

11.4非排他性權利

本合同規定的各項權利是累加的,並不排除法律規定的其他權利、權務、特權或補救方法。

12.適用、分配以及支付額的分攤

12.1適用以及支付額的分配

代理行根據本合同或票據(但不是根據第3.3或14.4條)收到人的全部支付額,應不考慮借款人所指定的適用而作如下分配:首先根據第14條到期未付的任何數額,但不是根據第14.4條應付的金額;其次,用於第5條到期未付的任何費用;第三,任何根據第3.2條到期未付的保險費;第四,任何到期未付的貸款利息;第五,償還貸款本金。上述支付額應按照所收到的資金,按第14條(而不是按第14.4條)應付的各該金額和按第5條應付的各項費用。到期未付的保險費、利息或本金按比例在代理行和各行間分配。

12.2支付額的分攤

如果任何銀行在任何時候得到按照本合同應付的全部或部分金額(不是指根據第3.3條或11.3條或14.4條,或根據第12.1條由代理行進行的分攤),該行應立即將所得金額付給代理行,代理行應根據第12.2條分配上述金額,如同該款為借款人所付還。但是,如果任何銀行在任何時候通過行使抵消權、銀行留置權或反索得到本合同項下應付金額的全部或部分款項,該行應立即向其它銀行購買這些銀行的貸款參與權,使購買貸款參與權的該行能按比例與其他銀行分攤上述金額。再者,如果此後從購買銀行得到上述金額的全部或部分,則購買應予以撤銷,而購買價格應按補償程度恢復。但對利息所作的調整應當是公平合理的。借款人同意,根據本條從另一銀行購買參與權的任何銀行可以在法律允許的最大限度內,充分實行其所有有關該參與權的支付權利,如同該銀行是借款人上述金額的直接債權人。上述規定不會以任何方式影響各該銀行保有本合同或票據項下以外的債權所得到的金額。

13.代理行

13.1代理行

(1)各行授權代理行代表該行實施本合同專門委託給委託行的權力及其它所有合理的附加權力。代理行和各行之間的關係僅為代理人和本人的關係,而決不能將代理行視為任何銀行的信託受託人,或對代理人規定本合同明示條款規定以外的任何義務。

(2)無論代理行或其任何董事、職員、僱員或其他代理人,都不對下列事項承擔任何責任:

(a)借款人未履行其在本合同或票據項下的義務;

(b)在本合同中所作聲明與保證或提供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其他文件的真實性;

(c)本合同或票據的有效性或強制執行性。

(3)無論代理行或其董事、職員、僱員或其他代理人對與本合同或票據有關的作為或不作為,除重大過失或故意的不良行為外,不負任何責任。代理行有權善意信賴經認為是真實的,並由適當的人遞交或簽署的任何文件,信賴由它選擇的任何獨立的法律顧問或其他專業顧問的意見,並對任何其他當事人由於上述信賴的結果不負責任。

(4)各行已對借款人進行了有關貸款的資信情況的調查和評估,並確定作出這項貸款是適當和謹慎的。除本合同明確規定以外,代理行沒有責任向任何銀行提供與借款人有關的信用或其他情報,不論這些情報是在撥付貸款之前或之後得到的。

(5)代理行應立即

(a)向各行傳送其收到借款人給各行或要求各行採取某項行動的每份通知或其它文件;

(b)在收到第7.1條的所有文件時,通知每家銀行;

(c)在收到第7.2條的所有文件時通知各行;

(d)將收到的各銀行的全部票據轉交該行,以及

(e)將根據第6.1條遞交代理行的任何文件的副本轉交各行。代理行應儘快將根據第8.1條和8.2條收到的文件副本轉交各行。

(6)代理行沒有責任詢問借款人履行其在本合同或票據項下的義務。但是,代理行應立即向各行通知其作為代理行收到關於違約事件的通知,或由於通知或時間屆滿,或由於兩者而構成違約的事件。

(7)除本合同另有明確規定外,代理行沒有義務向任何銀行説明由於它或它的附屬機構貸款而收到的金額或其利潤。代理行及其附屬機構得向借款人貸款,接受借款人存款,並一般地與借款人進行各種經營活動,如同不是代理行一樣。

(8)根據本合同,代理行可將各行視為為所有目的而提交給該行的票據持有人,除非或直到向代理行通知轉讓或讓與。任何票據持有人的任何請求、許可或同意應是決定性的,並對任何後手持有人有約束力。

(9)代理行在任何時候都可以辭職,以書面通知各行和借款人,多數貸款權銀行也可説明理由或不説明理由地通知代理行予以撤換。在作出上述任何一種通知時,多數貸款權銀行應有權指定一個接替的代理行。如果在作出上述通知的30天內接替的代理行沒有被指定和沒有接受這種指定,則已卸任的代理行可以指定一接替的代理行,這種指定的代理行其綜合資本和盈餘至少有_________萬美元或與其相等的其它外幣,或者是這種銀行的一個附屬機構。接替的代理行一經接受指定為代理行時,即應接替並被賦予卸任的代理行的一切權利、權力、特權和責任。卸任代理行應被解除本合同下的義務。儘管卸任的代理行辭職或被撤換,在它根據本合同和為代理行時所作所為或不作為,本條的各項規定應繼續對它有效。

13.2償付的約定事項

各行應按其各自決定的份額按比例補償代理行(就借款人未補償部分)在執行其他為代理行職責時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律師和其他特聘的顧問的合理費用,如果代理行需要在支付貸款之前支付上述費用,則按該行各自的貸款承諾確定。如果在此之後,則按其在這個時候所保持的貸款金額確定。

13.3代理人未收到的資金

(1)除非在本合同的付款到期日之前代理行已經收到借款人的書面通知,借款人在該日不打算全部支付,否則代理行可以推定借款人在到期日已經支付,並據此推定,代理行可以(但不必)在該支付日向各經提供與該行推定應支付部分相等的金額。如果借款人事實上並未支付代理行,一經各行要求,應立即償付代理行提供的金額,連同從支付之日起(包括該日在內)代到償付之日(不包括該日在內)每日的利息。由代理行確定的年利率是代理行提的倫敦同業銀行市場的該日美元存款的隔日利率。

(2)代理行在支付之日應有權推定各行(但已經向代理行發出相反通知,代理行在支付前已收到該通知的任何銀行除外)已經按照第2.3條向代理行提供資金。根據上述推定,代理行可以(但不必)把相當於所有銀行(沒有從它們收到上述通知)各自貸款承諾總額的資金貸記入借款人。如果未發出上述通知的任何銀行沒有根據第2.5條提供資金,並且代理行已經將相當於該行貸款承諾的金額貸記入借款人按照第2.2條開立的帳户,代理行應有權根據其選擇,從該行或借款人立即索還上述金額(不影響借款人對上述銀行的權利),以及從支付日起(包括支付日在內)到索還之日(不包括該日在內)上述金額每日利息,代理行確定的年利率為代理行提供的倫敦銀行同業市場的該日美元存款的隔日利率。

14.補償

14.1開辦費

借款人應以美元立即償還代理行代表借款人或經理行談判、準備和簽訂本合同和票據以及有關銀團貸款發生的一切合理費用。上述費用應包括,但不限於,印刷和複製費用,旅行和通訊費用,本合同規定的交易所附加的任何廣告費以及代理行和各行特聘顧問和特聘的紐約律師的各項費用。

14.2修改和強制執行費用

借款人應即以美元補償代理行和各行由於

(1)對本合同的任何修改、變更、談判、準備或履行,

(2)任何違約事件,或

(3)保持或執行本合同或票據項下任何權利,或與之有關而發生的所有合理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用。

14.3其他費用

如果借款人:

(1)在發出第2.2條所指的通知後,沒有在規定執行各項條件之時或之前執行第8條規定的各項條件,或用其它方式不履行其根據第2.2條不可撤銷的承諾;

(2)到期應付而未付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應付金額,或者;

(3)不是在支付利息日,支付任何貸款的本金,借款人應以美元立即向各行支付所有合理費用,包括,但不限於,任何利差損失或清償的費用,或使用獲得的存款進行貸放的費用,以撥付過期的金額或在作出支付的利息期內撥付該項貸款(視具體情況而定)。

14.4增加的費用

借款人應以美元即期向每家銀行支付由上述銀行確定因該銀行的貸款或其履行本合同項下的義務而發生的全部費用和已收或應收金額的減少部分,以及因法律、條例或條約的公佈、變化或解釋,或由於該行遵守任何政府當局的命令,要求或請求(不論是否具有法律效力)而發生的全部費用以及已收或應收金額的減少部分,包括,但不限於,產生於

(1)任何税款的徵收或變更,但不是

(a)以該銀行或其貸款分行淨所得計算並由該行總行或貸款分行所在地徵收的任何税款,以及

(b)第6.1條所指的任何税款的徵收或變更,或者

(2)對該行準備金、專門存款的徵税或變更,或對該銀行資產、負債或其帳上存款或貸款的類似要求的任何上述費用或減少。

15.一般條款

15.1法律的選擇

本合同受紐約州法律的管轄。並據此釋義和解釋。

15.2管轄權

(1)借款人同意凡與本合同或任何票據有關的訴訟或審理程序都可在紐約州法院或紐約南區聯邦地區法院提起並執行;借款人不可撤銷地接受各該法院管轄,不可撤銷地指定_________信箱(該信箱在紐約設有辦事處,位於__________________街,紐約10004)為其收受任何上述訴訟或審理程序送達傳票或其它法律傳喚的代理人。借款人同意,只要它根據本合同有任何義務,應為傳票或傳喚的送達而在紐約保持正式指定的代理人。借款人同意,如果不能保持該代理人,任何傳票或傳喚得按本合同通知規定的地址,用掛號郵件郵寄送達借款人。

(2)借款人並同意,可以在_________在或可以找到借款人或其任何財產的任何其他管轄地的法院,提起任何上述訴訟或審理程序及執行,並不可撤銷地接受上述法律管轄。

(3)借款人不可撤銷地放棄就本合同或票據有關的任何訴訟或審理程序不受在美國紐約州_________地,美國紐約南區巡迴法院或任何其他國家或管轄地法院的管轄,在判決前後不受扣押及執行的所有豁免權(不論是以主權或其他為根據),並同意在或有關任何上述訴訟或審理程序時不提起或不主張任何豁免權。

(4)借款人在法律允許的最大限度內,不可撤銷地放棄對現在或以後在紐約州最高法院、紐約縣或紐約南區巡迴法院提起的、以任何方式與本合同或任何票據有關的訴訟或審理程序指定的審判地點提出異議,對在上述法院提起的訴訟,不可撤銷地放棄以出庭不便為理由而提出的請求。

15.3貸款貨幣

(1)根據第14條規定需要償付的費用,如果原來是以美元以外的貨幣支付時,借款人同意應以相當於美元的金額償還,即發生上述費用的人,根據正常的銀行程序,在原費用支出之日以上述其他貨幣購買美元所應支付的金額(在升水和兑換費用之後)。借款人並同意,根據第4.2條,上述金額應付的利息應根據其金額以美元計算。

(2)本合同第1條款述及的美元是至關重要的。根據本合同或票據,借款人對於任何到期金額的義務,儘管以任何其它貨幣支付(不論根據判決或其它),應僅以美元計算的金額履行,即以代理行或上述銀行根據正常的銀行手續,於收到上述支付款項之後的銀行工作日立即以其它貨幣購買的金額(在升水和兑換費用之後)履行。如果由於任何理由,購買的以美元計的金額不足原來到期日的金額,借款人同意以美元支付為賠償上述不足金額所必需的上述附加金額。借款人沒有因這種支付而解除的債務應作為單獨和獨立的債務到期,並在本合同規定解除之前應繼續充分有效。

15.4票據的替換

由於票據丟失、盜竊、被毀或殘缺不全,以及

(1)在丟失,被竊、或被毀的情況下,借款人收到他可以合理地滿意的補償或擔保(除非票據持有人是公認可靠的金融機構,則持有人自身關於補償的協議應被認為是令人滿意的);或者

(2)如果票據殘缺不全,則在向借款人出示該殘損票據時,借款人應自付費用簽署並遞交一份新的票據,註明支付日期和相同的本金金額代替殘損票據。

15.5通知

除本合同另有明確規定外,所有通知應按照本合同以電傳或電報或派人送交的書面通知,用傳真發送或航空郵遞,郵資已付。上述所有通知應遞交給附錄1指定的收受人的電傳號或_________號或地址(視具體情況而定),或上述收受人通知其他當事人已指出的其它號碼或地址。所有上述通知應在收到時有效。

15.6補救和棄權

代理行或任何銀行沒有或遲延行使本合同項下的權利應不應視為放棄或損害上述權利。單一地或部分地行使上述權利應不排除以任何其它方式行使或進一步行使上述權利或其它權利。除非以書面形式表示,否則上述權利的放棄應屬無效。上述任何權利的放棄不能視為本合同任何其它權利的放棄。

15.7變更本合同只能由當事人書面簽字的文件變更。

15.8轉讓

(1)本合同對借款人、代理行和各行及其各自的繼承者和受讓人的利益有約束力。但是,如果代理行以及所有銀行沒有事先書面同意,借款人不能轉讓其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或義務。

(2)各行得在任何時候讓與或轉讓其在任何票據或本合同項下的權利或義務。但是,任何銀行都不得以根據任何管轄地的公司法或票據法需要登記的形式或方式作出上述讓與或轉讓。借款人應經常根據任何銀行的請求,簽署並遞交為讓與或轉讓發生充分效力所必需的文件,包括,但不限於,該銀行應簽署和遞交的以換取該銀行持有的票據的新票據。如果任何銀行讓與或轉讓其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或義務,則本合同中所指各行,就其各自利益而論,應指各個被轉讓權利和義務的銀行和個人。

15.9代理行或任何銀行的決定

代理行或任何銀行的每一決定,在沒有明顯錯誤時,應是最終的,對當事人有約束力。

15.10繼續有效

借款人在第6.1條、6.2條和14條項下的義務,在償還貸款、取消票據及終止銀行和代理行在本合同項下的義務時仍然有效。

15.11語言

有關本合同提交的每份文件均應為英文,或應附有英文譯本,由必須提交上述文件的當事人確認為完整和準確。

15.12條款的可分割性

本合同中任何管轄區禁止或不能執行的任何條款就該管轄區而言,在上述禁止或不能執行限度內無效,並不使合同的其它條款無效,或者影響該條款在任何其它管轄區內的有效性和可執行性。

15.13副本

本合同以簽署任何數量的副本,所有上述副本合起來應視為構成同一合同。

15.14術語的統一性

本合同包括關於標的事項的當事人之間的全部合同,並取代所有口頭陳述和以前的書面文件。

雙方於合同開端所述日期在紐約正式簽署和交付本合同,以資證明。

借款人(蓋章):_________公司代理行(蓋章):_________銀行

代表(簽字):_________代表(簽字):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職務: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管理行(蓋章):_________銀行

代表(簽字):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