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期物業管理協議 篇1
本協議當事人
甲方:
乙方:
甲方是指:房地產開發單位或其委託的物業管理企業;
乙方是指:購房人(業主)。
前期物業管理是指:自房屋出售之日起至業主大會與選聘的物業管理企業簽訂的《物業管理合同》生效時止的物業管理。
本物業名稱:
乙方所購房屋銷售(預售)合同編號:
乙方所購房屋基本情況:
類型
座落位置
建築面積 平方米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在乙方簽訂《房屋買賣(預售)合同》時,甲乙雙方就前期物業管理服務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義務
1、根據前期物業管理協議向乙方提供服務;
2、根據有關法規和政策及 小區業主臨時公約,結合實際情況,制定本物業的物業管理制度和《物業使用守則》並書面告知乙方;
3、建立健全本物業的物業管理檔案資料;
4、制止違反本物業的物業管理制度和《物業使用守則》的行為;
5、物業管理企業可委託專業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與服務業務,但不得將本物業的整體管理責任轉讓給第三方;
6、依據本協議向乙方收取物業管理費用;
7、編制物業管理服務及財務年度計劃;
8、每 個月向乙方公佈物業管理費用收支帳目;
9、提前將裝飾裝修房屋的注意事項和限制條件書面告知乙方,並與乙方訂立《房屋裝飾裝修管理協議》;
10、不得佔用本物業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或改變其使用功能;
11、向乙方提供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施設備維修養護等有償服務;
12、自本協議終止時起5日內,與業主委員會選聘的物業管理企業辦理本物業的物業管理移交手續,物業管理移交手續須經業主委員會確認;
13、 。
14、 。
第二條、乙方的權利義務
1、參加業主大會或業主代表大會,享有選舉權、被選舉權和監督權;
2、監督甲方的物業管理服務行為,就物業管理的有關問題向甲方提出意見和建議;
3、遵守本物業的物業管理制度和《物業使用守則》;
4、依據本協議向甲方交納物業管理費用;
5、裝飾裝修房屋時,遵守《房屋裝飾裝修管理協議》;
6、不得佔用、損壞本物業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或改變其使用功能。因搬遷、裝飾裝修等原因確需合理使用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應事先通知甲方,並在約定的期限內恢復原狀,造成損失的,給予賠償;
7、轉讓房屋時,事先通知甲方,告知受讓方與甲方簽訂本協議;
8、對承租人、使用人及訪客等違反本物業的物業管理制度和《物業使用守則》等造成的損失、損害承擔民事責任;
9、按照安全、公平、合理的原則,正確處理物業的給排水、通風、採光、維修、通行、衞生、環保等方面的相鄰關係,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權益;
10、 。
11、 。
第三條、物業管理服務內容及標準
本物業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內容及標準(均參照投標書與江蘇省住宅物業管理服務標準DB32/T538-20__)。
☆ (需按江蘇省住宅物業管理服務標準逐項細化)
第四條、物業管理服務費用(不包括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大中修、更新、改造的費用)
一、乙方交納物業公共服務費週期: ;
二、住宅按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 元;
三、非住宅按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 元;
四、因乙方原因空置房屋按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 元;
五、乙方出租物業的,物業管理服務費用由乙方交納;
六、乙方轉讓物業時,須交清轉讓之前的物業管理服務費用;
七、每次交納費用的時間: ;
八、物業管理服務費用標準按政府有關規定調整。
第五條、其他有償服務費用
其他有償服務費用除政府物價部門有相關規定以外的,由甲乙雙方協商。
第六條、保險
一、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保險由甲方代行辦理,保險費用由全體業主按各自所佔有的房屋建築面積比例分攤;
二、乙方的家庭財產與人身安全的保險由乙方自行辦理;
三、 。
第七條、維修基金的管理與使用
一、根據 規定,本物業建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保修期滿後大中修、更新、改造的維修基金。乙方在購房時已向 交納維修基金 元。
二、維修基金的管理和使用按照政府有關規定。
第八條、廣告牌設置及權益
一、 。
第九條、物業管理服務用房及本物業各項配套設施的使用、管理及收益分配辦法。
一、 。
二、 。
第十條、其它約定事項
一、 。
二、 。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
一、甲方違反協議,未達到管理服務質量約定目標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二、乙方違反協議,使甲方未達到管理服務質量約定目標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三、甲方違反協議,擅自提高收費標準或亂收費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清退所收費用,退還利息並支付違約金;
四、乙方違反協議,不按本協議約定的收費標準和時間交納有關費用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補交併從逾期之日起按每天 交納違約金,或 ;
五、 。
第十二條、為維護公眾、業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預見情況下,如發生煤氣泄漏、漏電、火災、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協助公安機關執行任務等突發事件,甲方因採取緊急措施造成乙方必要的財產損失的,雙方按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第十三條、在本協議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協議無法履行,雙方按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第十四條、本協議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協議中未規定的事宜,均遵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
第十五條本協議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或向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無效的,可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本協議正本連同附件共 頁,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條、在簽訂本協議前,甲方已將協議樣本送金壇市建設局(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第十七條、本協議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前期物業管理協議 篇2
甲方:
乙方:
甲方是指:房地產開發單位或其委託的物業管理企業;
乙方是指:購房人(業主)。
前期物業管理是指:自房屋出售之日起至業主大會與選聘的物業管理企業簽訂的《物業管理合同》生效時止的物業管理。
本物業名稱:
乙方所購房屋銷售(預售)合同編號:
乙方所購房屋基本情況:
類型
座落位置
建築面積平方米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在乙方簽訂《房屋買賣(預售)合同》時,甲乙雙方就前期物業管理服務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義務
1、根據前期物業管理協議向乙方提供服務;
2、根據有關法規和政策及小區業主臨時公約,結合實際情況,制定本物業的物業管理制度和《物業使用守則》並書面告知乙方;
3、建立健全本物業的物業管理檔案資料;
4、制止違反本物業的物業管理制度和《物業使用守則》的行為;
5、物業管理企業可委託專業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與服務業務,但不得將本物業的整體管理責任轉讓給第三方;
6、依據本協議向乙方收取物業管理費用;
7、編制物業管理服務及財務年度計劃;
8、每個月向乙方公佈物業管理費用收支帳目;
9、提前將裝飾裝修房屋的注意事項和限制條件書面告知乙方,並與乙方訂立《房屋裝飾裝修管理協議》;
10、不得佔用本物業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或改變其使用功能;
11、向乙方提供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施設備維修養護等有償服務;
12、自本協議終止時起____日內,與業主委員會選聘的物業管理企業辦理本物業的物業管理移交手續,物業管理移交手續須經業主委員會確認;
第二條、乙方的權利義務
1、參加業主大會或業主代表大會,享有選舉權、被選舉權和監督權;
2、監督甲方的物業管理服務行為,就物業管理的有關問題向甲方提出意見和建議;
3、遵守本物業的物業管理制度和《物業使用守則》;
4、依據本協議向甲方交納物業管理費用;
5、裝飾裝修房屋時,遵守《房屋裝飾裝修管理協議》;
6、不得佔用、損壞本物業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或改變其使用功能。因搬遷、裝飾裝修等原因確需合理使用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應事先通知甲方,並在約定的期限內恢復原狀,造成損失的,給予賠償;
7、轉讓房屋時,事先通知甲方,告知受讓方與甲方簽訂本協議;
8、對承租人、使用人及訪客等違反本物業的物業管理制度和《物業使用守則》等造成的損失、損害承擔民事責任;
9、按照安全、公平、合理的原則,正確處理物業的給排水、通風、採光、維修、通行、衞生、環保等方面的相鄰關係,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權益;
第三條、物業管理服務內容及標準
本物業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內容及標準(均參照投標書與江蘇省住宅物業管理服務標準db32/t538-)。
☆(需按江蘇省住宅物業管理服務標準逐項細化)
第四條、物業管理服務費用(不包括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大中修、更新、改造的費用)
一、乙方交納物業公共服務費週期:;
二、住宅按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元;
三、非住宅按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元;
四、因乙方原因空置房屋按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元;
五、乙方出租物業的,物業管理服務費用由乙方交納;
六、乙方轉讓物業時,須交清轉讓之前的物業管理服務費用;
七、每次交納費用的時間:;
八、物業管理服務費用標準按政府有關規定調整。
第五條、其他有償服務費用
其他有償服務費用除政府物價部門有相關規定以外的,由甲乙雙方協商。
第六條、保險
一、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保險由甲方代行辦理,保險費用由全體業主按各自所佔有的房屋建築面積比例分攤;
二、乙方的家庭財產與人身安全的保險由乙方自行辦理;
三、。
第七條、維修基金的管理與使用
一、根據規定,本物業建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保修期滿後大中修、更新、改造的維修基金。乙方在購房時已向交納維修基金元。
二、維修基金的管理和使用按照政府有關規定。
第八條、廣告牌設置及權益
一、。
第九條、物業管理服務用房及本物業各項配套設施的使用、管理及收益分配辦法。
一、。
二、。
第十條、其它約定事項
一、。
二、。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
一、甲方違反協議,未達到管理服務質量約定目標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二、乙方違反協議,使甲方未達到管理服務質量約定目標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三、甲方違反協議,擅自提高收費標準或亂收費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清退所收費用,退還利息並支付違約金;
四、乙方違反協議,不按本協議約定的收費標準和時間交納有關費用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補交併從逾期之日起按每天交納違約金,或;
五、。
第十二條、為維護公眾、業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預見情況下,如發生煤氣泄漏、漏電、火災、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協助公安機關執行任務等突發事件,甲方因採取緊急措施造成乙方必要的財產損失的,雙方按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第十三條、在本協議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協議無法履行,雙方按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第十四條、本協議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協議中未規定的事宜,均遵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
第十五條本協議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或向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無效的,可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本協議正本連同附件共頁,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條、在簽訂本協議前,甲方已將協議樣本送金壇市建設局(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第十七條、本協議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字: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前期物業管理協議 篇3
甲方:
乙方:
甲方是指:房地產開發單位或其委託的物業管理企業;
乙方是指:購房人(業主)。
前期物業管理是指:自房屋出售之日起至業主大會與選聘的物業管理企業簽訂的《物業管理合同》生效時止的物業管理。
本物業名稱:
乙方所購房屋銷售(預售)合同編號:
乙方所購房屋基本情況:
類型
座落位置
建築面積 平方米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在乙方簽訂《房屋買賣(預售)合同》時,甲乙雙方就前期物業管理服務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義務
1、根據前期物業管理協議向乙方提供服務;
2、根據有關法規和政策及 小區業主臨時公約,結合實際情況,制定本物業的物業管理制度和《物業使用守則》並書面告知乙方;
3、建立健全本物業的物業管理檔案資料;
4、制止違反本物業的物業管理制度和《物業使用守則》的行為;
5、物業管理企業可委託專業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與服務業務,但不得將本物業的整體管理責任轉讓給第三方;
6、依據本協議向乙方收取物業管理費用;
7、編制物業管理服務及財務年度計劃;
8、每 個月向乙方公佈物業管理費用收支帳目;
9、提前將裝飾裝修房屋的注意事項和限制條件書面告知乙方,並與乙方訂立《房屋裝飾裝修管理協議》;
10、不得佔用本物業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或改變其使用功能;
11、向乙方提供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施設備維修養護等有償服務;
12、自本協議終止時起5日內,與業主委員會選聘的物業管理企業辦理本物業的物業管理移交手續,物業管理移交手續須經業主委員會確認;
13、 。
14、 。
第二條、乙方的權利義務
1、參加業主大會或業主代表大會,享有選舉權、被選舉權和監督權;
2、監督甲方的物業管理服務行為,就物業管理的有關問題向甲方提出意見和建議;
3、遵守本物業的物業管理制度和《物業使用守則》;
4、依據本協議向甲方交納物業管理費用;
5、裝飾裝修房屋時,遵守《房屋裝飾裝修管理協議》;
6、不得佔用、損壞本物業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或改變其使用功能。因搬遷、裝飾裝修等原因確需合理使用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應事先通知甲方,並在約定的期限內恢復原狀,造成損失的,給予賠償;
7、轉讓房屋時,事先通知甲方,告知受讓方與甲方簽訂本協議;
8、對承租人、使用人及訪客等違反本物業的物業管理制度和《物業使用守則》等造成的損失、損害承擔民事責任;
9、按照安全、公平、合理的原則,正確處理物業的給排水、通風、採光、維修、通行、衞生、環保等方面的相鄰關係,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權益;
10、 。
11、 。
第三條、物業管理服務內容及標準
本物業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內容及標準(均參照投標書與江蘇省住宅物業管理服務標準db32/t538-20__)。
☆ (需按江蘇省住宅物業管理服務標準逐項細化)
第四條、物業管理服務費用(不包括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大中修、更新、改造的費用)
一、乙方交納物業公共服務費週期: ;
二、住宅按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 元;
三、非住宅按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 元;
四、因乙方原因空置房屋按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 元;
五、乙方出租物業的,物業管理服務費用由乙方交納;
六、乙方轉讓物業時,須交清轉讓之前的物業管理服務費用;
七、每次交納費用的時間: ;
八、物業管理服務費用標準按政府有關規定調整。
前期物業管理協議 篇4
甲方:
乙方(業主):
身份證(護照)號碼:
地址:
電話:
郵政編碼:
(公司)名稱: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職務:
《商品房買賣合同》編號:
類 型:
坐落位置:
單 元 號:
建築面積:《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為 平方米
根據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雙方就乙方擬購買的富雅·國際生活廣場(以下簡稱“本物業”)竣工驗收交付使用後提供物業管理有關問題達成一致意見,特訂立本合同,雙方共同遵守。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建設單位廣西富雅投資有限公司選聘甲方為富雅·國際生活廣場 (即物業管理區域,以下簡稱“本園區”)提供前期物業服務,乙方同意當所購買的本園區內的 單位(以下簡稱“該物業”)交付後由甲方進行物業服務。雙方就前期物業服務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供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對本園區內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維護、修繕,提供綠化、環境衞生、公共秩序、交通與車輛停放秩序維護物業管理服務;
2.結合實際情況,制定本園區的物業管理制度、物業使用守則;
3. 實施物業承接查驗工作,並建立、健全本園區的物業管理檔案資料;
4.根據法律、法規及本園區臨時管理規約的要求,制止違反本園區的物業管理制度和物業使用守則的行為;
5.可委託專業公司承擔本園區的專項管理與服務業務,但不得將本園區的全部物業管理一併委託給他人;
6.依據本協議向乙方收取物業服務費用及其他費用;
7.編制物業管理服務及財務年度計劃;
8.制訂本園區裝飾裝修制度;
9.不得擅自佔用本園區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或改變其使用功能。
第二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
1.監督甲方的物業管理服務行為,就物業管理的有關問題向甲方提出意見和建議;
2.遵守本園區的臨時管理規約及相關的物業管理制度;
3.依據本協議向甲方交納物業服務費用和其他費用;
4.裝飾裝修房屋應事先告知甲方,並與甲方簽訂《富雅·國際生活廣場裝修管理協議》,同時應遵守《富雅·國際生活廣場裝修指南》以及法律、法規之有關規定;
5.非經相關行政部門審批,不得擅自改變該物業的使用功能;
6.不得佔用、損壞本園區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或改變其使用功能,不得拆改房屋主體結構、不得遷移用電裝置及加大用電負荷(如擅自接駁、改動)、不得改變原有固定設施設備;因搬遷、裝飾裝修等原因確需合理使用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應事先得到甲方批准,在此過程中儘可能減少對其他業主的影響,並在約定的期限內恢復原狀,造成的損失,給予賠償;
7.轉讓該物業時,應事先通知甲方並結清各項費用,同時應明確告知受讓人本協議約定乙方的權利和義務,對共有部分享有的權利和應承擔的義務應一併轉讓,不得有所保留;
8.告知並監督該物業承租人、使用人、僱員及乙方訪客遵守本園區管理制度,並對該物業承租人、使用人、僱員及乙方訪客違反管理制度造成的損失、損害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9.該物業出租時,應同時將租賃合同和承租人身份證複印件交甲方備案,以便甲方進行管理;
10.乙方或毗連業主委託甲方對房屋毗連部位進行維修的,應給予甲方通行和維修的便利,並按比例承擔維修費用;房屋毗連部位確需維修而乙方拒絕維修的,乙方應承擔因延誤維修造成的損害賠償責任;
11.按照安全、公平、合理的原則,正確處理物業的給排水、通風、採光、維修、通行、衞生、環保等方面的相鄰關係,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權益;
12.乙方對專有部分享有的佔有、使用、處分的權利,不得危及建築物的安全,不得損害其他業主的合法權益;對共有部分承擔的義務不得拒絕履行,也不得以放棄共有部分權利的形式拒絕履行義務;
13.若乙方為商鋪業主的,除遵守本條第1至12款的規定外,還需遵守如下規定:
1)必須合法經營,嚴禁從事非法和有害社會治安的活動;
2)商鋪裝修必須遵循《富雅·國際生活廣場裝修指南》及本園區其他管理規定,裝修工程必須符合消防要求;
3)安裝商鋪招牌時必須遞交書面設計方案,得到甲方允許後方可施工,不得在公共場所亂豎廣告招牌;
4)商鋪內不準存放易爆、易燃及有毒物品,同時配足滅火器;
5)嚴禁私自動用消防設施和在外牆佈設用電線路;
6)消防、用電設施必須有專人負責管理,並配合甲方的電氣、消防設施檢查工作,一經發現問題,必須立即整改;
7)排煙、排污必須按有關規定排放和處理,不得影響其他住户和園區環境美觀;
8)乙方必須有專人負責隨時清掃商鋪的衞生,垃圾必須放入指定地點,不得隨意亂丟,違者將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另外,甲方只負責清理清運生活之垃圾,乙方因經營(如餐廳等)產生的垃圾由乙方自己負責清運,或經甲方同意後,委託甲方有償清運;
9)夜間經營時,不得影響其他住户休息,音響或卡拉OK應儘量放低音量避免影響他人;
10)不得佔用共用部位進行經營,必須遵守物業公司規定的營業時間;
11)各營業單位、店主必須向甲方提供身份證明及有關資料,如在店鋪內留宿必須經甲方許可;
12)必須隨時配合甲方協助公安部門户口清查和登記申請報告工作。
第三條 物業管理服務內容
1.房屋共用部位及共用設施設備的維護和管理
共用部位是指結構相連或具有共有、共用性質的部位,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內容:房屋的承重結構部位(包括基礎、內外承重牆體、樑、柱、樓板、屋頂等)、户外牆面、門廳、樓梯間、公共通道、本體共用排煙道(管)等。
共用設施設備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水箱、加壓水泵、電梯、天線、供電線路、照明、消防設施等。
2.公共場所(地)的維護和管理
公共場所(地)包括:本園區內道路(市政道路除外)、溝渠、池、井、園林綠化地、文化娛樂體育場所、停車場、連廊、自行車房(棚)等。
甲方可對公共場所進行經營和管理,所得的收入由本園區的全體業主共有。
3.環境衞生、綠化維護服務
維護公共場所清潔,做好園區綠化養護。
4.公共秩序維護服務
協助公安部門維護本園區內公共秩序。
5.交通秩序與車輛停放服務。
6.房屋裝飾裝修管理服務。
根據《富雅·國際生活廣場裝修指南》及《富雅·國際生活廣場 裝修管理協議》以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實行管理。
第四條 物業管理服務質量要求
1.房屋共用部位及共用設施設備的維護和管理要求:房屋外觀良好、整潔,無妨礙市容和觀瞻;設備運行:設備運行狀態良好,使用正常,維修及時,做好消防日常宣傳,消防系統設備定期檢查,使用正常。
2.公共場所(地)的維護和管理要求:小區路面整潔、維修及時,標識系統完整規範,配套設施維修及時。
3.環境衞生、綠化維護要求:定期消毒殺菌,垃圾及時清理,保證環境整潔;花草長勢良好,修剪及時,防治病蟲害。
4.公共秩序維護要求:本園區內公共秩序良好。
5.交通秩序與車輛停放服務要求:引導車輛停放及秩序管理,但甲方不承擔車輛保管義務,如乙方要求甲方提供車輛保管服務的,應另行簽訂協議並支付保管費用。
6.房屋裝飾裝修管理服務其它要求:
第五條 物業管理服務相關費用
1.物業服務收費根據物業建築面積按月計收。已辦理房產證的,以房地產證記載的建築面積為準。房產證未記載建築面積或未辦理房產證的,以商品房買賣合同中約定的建築面積為準。
2.本園區服務收費選擇包乾制方式,盈餘或者虧損均由甲方享有或者承擔,物業服務費用由業主按其擁有物業的建築面積支付,具體標準如下:
公寓:4.0 元/平方米/月;
寫字樓:10.0 元/平方米/月;
商業: 13.0 元/平方米/月;
車位管理費: 80元/個/月。
注:中央空調費採用分户計量, 加班時段空調另收費。
3.乙方應在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的該物業交付之日起,且不論乙方是否居住或使用該物業均應全額繳納物業服務費用。交費時間為公曆每月10 日(因節假日或系統故障順延)。甲方採用銀行代收代繳的方式收取物業服務費用,乙方應在扣費時間前保證繳費賬户存有足夠金額以備扣費。
4.本園區的車位管理服務、車位租賃、車輛臨時停放服務及非機動車停車服務收費標準依據市場調節價執行。
5.公用水電費用分攤,不論乙方是否實際入住,均按所在樓宇户數共同合理分攤。
6.乙方出租該物業時,不論是否約定由承租人交納物業服務費用,乙方仍應對物業服務費用和公用水電費用的交納承擔最終清償責任。
7.乙方轉讓該物業時,須交清轉讓之前的物業服務費用和公用水電費用。
8.甲方提供乙方自用的水費、電費、燃(煤)氣費等代收代繳收費服務,收費標準按政府規定上浮15%執行。
第六條 專項維修資金
1.專項維修資金使用根據相關文件規定執行。
2.專項維修資金的使用應在物業保修期滿後的公共部位以及公共設施設備的更新改造費用。甲方每年至少公佈一次專項維修資金的使用情況,接受業主的監督。
3.專項維修資金低於原繳存金額的30%時,業主要對物業專項維修資金進行續籌。
第七條 保險
1.甲方為本園區購買公眾責任險,有關費用從物業服務費用中開支;
2.乙方的家庭財產與人身安全的保險由乙方自行辦理,甲方不承擔對乙方或物業使用人的人身保險、財產保管保險義務。
第八條 其它約定事項
1.甲方的繳費通知單及其它通知文書,可採取以下方式,均視為有效:
1)業主或住户簽收;
2)EMS郵遞,自郵遞日生效;
3)媒體公告,自公告日起生效;
4)其它依法有效方式。
2.本協議未約定事項均按有關法律法規執行。
第九條 違約責任及免責條款
1.乙方違反協議,不按協議約定的收費標準和時間交納有關費用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補交,並從逾期之日起,每天按所拖欠費用的 3 ‰向甲方交納違約金,逾期達 3 個月不交的,甲方有權公佈乙方的姓名、身份證號、房號、欠款數額、欠款時間等信息,情節嚴重的,甲方有權提起訴訟,並由乙方承擔為追討該款項而產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由此而產生的律師費、訴訟費等一切相關費用)。
2.乙方裝修時違反《富雅·國際生活廣場裝修指南》及《富雅·國際生活廣場裝修管理協議》以及法律、法規有關規定的,造成了所有的損失和傷害事故,由乙方承擔,並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3.乙方擅自改變房屋功能,佔用、損壞本園區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甲方有權責令整改,恢復原狀,賠償經濟損失。
4.雙方一致同意,以下事由所致損害,甲方不負賠償責任:
1)因不可抗力因素或非甲方能控制的其他事由,包括但不限於因自然災害、政府行為或法律、法規及政策變動所致損害;
2)本園區內發生的刑事、治安案件(包括但不限於搶劫、盜竊、火災、爆炸等)或第三人行為所致損害,因甲方過錯造成的除外;
3)乙方或該物業使用人自逾期交納物業服務費用之日起至清償之日止,該期間內所產生的任何非乙方過錯所致損害;
4)乙方或該物業使用人有違規行為(包括但不限於違規裝飾裝修、加建、佔用公用場地等行為),甲方或相關職能部門為了維護本園區其他物業使用人及公眾的權益,而採取措施阻止乙方或該物業使用人的違規行為所造成的損害;
5)因非甲方責任出現供水、供電、供氣、通訊、有線電視及其他共用設施設備運行障礙所致損害;
6)乙方或該物業使用人未經甲方同意,擅自委託甲方工作人員提供服務所致的任何損害;
7)為維護公眾、業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預見的情況下,如發生煤氣泄漏、漏電、水災、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協助公安機關執行任務等突發事件,甲方因採取緊急措施造成乙方必要的財產損失的,甲方無需負賠償責任;
8)其他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任何損害。
第十條 本協議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協議中未盡事宜及概念釋義,均遵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以及《富雅·國際生活廣場業主臨時管理規約》的約定執行。
第十一條 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按有關法律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第十二條 本協議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或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向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三條 本協議正本共 10 頁,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條 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生效,至全體業主依法選聘物業服務企業並與其簽訂的物業服務合同生效時終止。
甲方:
代表: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簽字/蓋章):
日期: 年 月 日
前期物業管理協議 篇5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方是指:1、房地產開發單位或其委託的物業管理企業;2、公房出售單位或其委託的物業管理企業。
乙方是指:購房人(業主)。
前期物業管理是指:自房屋出售之日起至業主委員會與物業管理企業簽定的《物業管理合同》生效時止的物業管理。
本物業名稱:_________
乙方所購房屋銷售(預售)合同編號:_________
乙方所購房屋基本情況:
類型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___
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在乙方簽訂《房屋買賣(預售)合同》時,甲乙雙方就前期物業管理服務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義務
1、對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綠化、環境衞生、保安、交通等項目進行維護、修繕、服務與管理;
2、根據有關法規和政策,結合實際情況,制定本物業的物業管理制度和《物業使用守則》並書面告知乙方;
3、建立健全本物業的物業管理檔案資料;
4、制止違反本物業的物業管理制度和《物業使用守則》的行為;
5、物業管理企業可委託專業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與服務業務,但不得將本物業的整體管理責任轉讓給第三方;
6、依據本協議向乙方收取物業管理費用;
7、編制物業管理服務及財務年度計劃;
8、每_________個月向乙方公佈物業管理費用收支帳目;
9、提前將裝飾裝修房屋的注意事項和限制條件書面告知乙方,並與乙方訂立《房屋裝飾裝修管理協議》;
10、不得佔用本物業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或改變其使用功能;
11、向乙方提供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施設備維修養護等有償服務;
12、自本協議終止時起5日內,與業主委員會選聘的物業管理企業辦理本物業的物業管理移交手續,物業管理移交手續須經業主委員會確認;
13、_________。
二、乙方的權利義務
1、參加業主大會或業主代表大會,享有選舉權、被選舉權和監督權;
2、監督甲方的物業管理服務行為,就物業管理的有關問題向甲方提出意見和建議;
3、遵守本物業的物業管理制度和《物業使用守則》;
4、依據本協議向甲方交納物業管理費用;
5、裝飾裝修房屋時,遵守《房屋裝飾裝修管理協議》;
6、不得佔用、損壞本物業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或改變其使用功能。因搬遷、裝飾裝修等原因確需合理使用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應事先通知甲方,並在約定的期限內恢復原狀,造成損失的,給予賠償;
7、轉讓房屋時,事先通知甲方,告知受讓方與甲方簽訂本協議;
8、對承租人、使用人及訪客等違反本物業的物業管理制度和《物業使用守則》等造成的損失、損害承擔民事責任。
9、按照安全、公平、合理的原則,正確處理物業的給排水、通風、採光、維修、通行、衞生、環保等方面的相鄰關係,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權益;
10、_________。
第二條 物業管理服務內容
一、房屋共用部位的維護和管理
共用部位是指房屋主體承重結構部位(包括基礎、內外承重牆體、柱、樑、樓板、屋頂等)、户外牆面、門廳、樓梯間、走廊通道、_________等。
二、房屋共用設施設備及其運行的維護和管理
共用設施設備是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水箱、加壓水泵、電梯、天線、供電線路、通訊線路、照明、鍋爐、供熱線路、供氣線路、消防設施、綠地、道路、路燈、溝渠、池、井、非經營性車場車庫、公益性文體設施和共用設施設備使用的房屋、_________等。
三、環境衞生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四、保安
1、內容
(1)協助公安部門維護本物業區域內的公共秩序;
(2)_________
(3)_________
2、責任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五、交通秩序與車輛停放
1、內容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2、責任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六、房屋裝飾裝修管理
見附件:《房屋裝飾裝修管理協議》。
第三條 物業管理服務質量
一、房屋外觀:
1、_________
2、_________
二、設備運行:
1、_________
2、_________
三、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護和管理:
1、_________
2、_________
四、環境衞生:
1、_________
2、_________
五、綠化:
1、_________
2、_________
六、交通秩序與車輛停放:
1、_________
2、_________
七、保安:
1、_________
2、_________
八、消防:
1、_________
2、_________
九、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小修和急修:
1、小修
(1)_________
(2)_________
2、急修
(1)_________
(2)_________
十、_________
第四條 物業管理服務費用(不包括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大中修、更新、改造的費用)
一、乙方交納費用時間:_________;
二、住宅按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
三、非住宅按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
四、因乙方原因空置房屋按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
五、乙方出租物業的,物業管理服務費用由乙方交納;
六、乙方轉讓物業時,須交清轉讓之前的物業管理服務費用;
七、物業管理服務費用標準按_________調整;
八、每次交納費用時間:_________。
第五條 其他有償服務費用
一、車位及其使用管理服務費用:
1、機動車
(1)_________
(2)_________
2、非機動車
(1)_________
(2)_________
二、有線電視:
1、_________
2、_________
三、_________
四、_________
第六條 代收代繳收費服務
受有關部門或單位的委託,甲方可提供水費、電費、燃(煤)氣費、熱費、房租等代收代繳收費服務(代收代繳費用不屬於物業管理服務費用),收費標準執行政府規定。
第七條 維修基金的管理與使用
一、根據_________規定,本物業建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保修期滿後大中修、更新、改造的維修基金。乙方在購房時已向_________交納維修基金_________元。
二、維修基金的使用由甲方提出年度使用計劃,經當地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審核後劃撥。
三、維修基金不敷使用時,經當地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審核批准,按乙方佔有的房屋建築面積比例續籌。
四、乙方轉讓房屋所有權時,結餘維修基金不予退還,隨房屋所有權同時過户。
五、_________。
第八條 保險
一、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保險由甲方代行辦理,保險費用由全體業主按各自所佔有的房屋建築面積比例分攤。
二、乙方的家庭財產與人身安全的保險由乙方自行辦理;
三、_________。
第九條 廣告牌設置及權益
一、_________
二、_________
三、_________
第十條 其它約定事項
一、_________
二、_________
三、_________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違反協議,未達到管理服務質量約定目標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二、乙方違反協議,使甲方未達到管理服務質量約定目標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三、甲方違反協議,擅自提高收費標準或亂收費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清退所收費用,退還利息並支付違約金;
四、乙方違反協議,不按本協議約定的收費標準和時間交納有關費用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補交併從逾期之日起按每天_________交納違約金,或_________;
五、_________。
第十二條 為維護公眾、業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預見情況下,如發生煤氣泄漏、漏電、火災、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協助公安機關執行任務等突發事件,甲方因採取緊急措施造成乙方必要的財產損失的,雙方按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第十三條 在本協議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協議無法履行,雙方按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第十四條 本協議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協議中未規定的事宜,均遵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
第十五條 本協議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或向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無效的,可向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六條 本協議正本連同附件共_________頁,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條 在簽訂本協議前,甲方已將協議樣本送_________(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第十八條 本協議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方是指:1、房地產開發單位或其委託的物業管理企業;2、公房出售單位或其委託的物業管理企業。
乙方是指:購房人(業主)。
前期物業管理是指:自房屋出售之日起至業主委員會與物業管理企業簽定的《物業管理合同》生效時止的物業管理。
本物業名稱:_________
乙方所購房屋銷售(預售)合同編號:_________
乙方所購房屋基本情況:
類型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___
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在乙方簽訂《房屋買賣(預售)合同》時,甲乙雙方就前期物業管理服務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義務
1、對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綠化、環境衞生、保安、交通等項目進行維護、修繕、服務與管理;
2、根據有關法規和政策,結合實際情況,制定本物業的物業管理制度和《物業使用守則》並書面告知乙方;
3、建立健全本物業的物業管理檔案資料;
4、制止違反本物業的物業管理制度和《物業使用守則》的行為;
5、物業管理企業可委託專業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與服務業務,但不得將本物業的整體管理責任轉讓給第三方;
6、依據本協議向乙方收取物業管理費用;
7、編制物業管理服務及財務年度計劃;
8、每_________個月向乙方公佈物業管理費用收支帳目;
9、提前將裝飾裝修房屋的注意事項和限制條件書面告知乙方,並與乙方訂立《房屋裝飾裝修管理協議》;
10、不得佔用本物業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或改變其使用功能;
11、向乙方提供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施設備維修養護等有償服務;
12、自本協議終止時起5日內,與業主委員會選聘的物業管理企業辦理本物業的物業管理移交手續,物業管理移交手續須經業主委員會確認;
13、_________。
二、乙方的權利義務
1、參加業主大會或業主代表大會,享有選舉權、被選舉權和監督權;
2、監督甲方的物業管理服務行為,就物業管理的有關問題向甲方提出意見和建議;
3、遵守本物業的物業管理制度和《物業使用守則》;
4、依據本協議向甲方交納物業管理費用;
5、裝飾裝修房屋時,遵守《房屋裝飾裝修管理協議》;
6、不得佔用、損壞本物業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或改變其使用功能。因搬遷、裝飾裝修等原因確需合理使用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應事先通知甲方,並在約定的期限內恢復原狀,造成損失的,給予賠償;
7、轉讓房屋時,事先通知甲方,告知受讓方與甲方簽訂本協議;
8、對承租人、使用人及訪客等違反本物業的物業管理制度和《物業使用守則》等造成的損失、損害承擔民事責任。
9、按照安全、公平、合理的原則,正確處理物業的給排水、通風、採光、維修、通行、衞生、環保等方面的相鄰關係,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權益;
10、_________。
第二條 物業管理服務內容
一、房屋共用部位的維護和管理
共用部位是指房屋主體承重結構部位(包括基礎、內外承重牆體、柱、樑、樓板、屋頂等)、户外牆面、門廳、樓梯間、走廊通道、_________等。
二、房屋共用設施設備及其運行的維護和管理
共用設施設備是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水箱、加壓水泵、電梯、天線、供電線路、通訊線路、照明、鍋爐、供熱線路、供氣線路、消防設施、綠地、道路、路燈、溝渠、池、井、非經營性車場車庫、公益性文體設施和共用設施設備使用的房屋、_________等。
三、環境衞生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四、保安
1、內容
(1)協助公安部門維護本物業區域內的公共秩序;
(2)_________
(3)_________
2、責任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五、交通秩序與車輛停放
1、內容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2、責任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六、房屋裝飾裝修管理
見附件:《房屋裝飾裝修管理協議》。
第三條 物業管理服務質量
一、房屋外觀:
1、_________
2、_________
二、設備運行:
1、_________
2、_________
三、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護和管理:
1、_________
2、_________
四、環境衞生:
1、_________
2、_________
五、綠化:
1、_________
2、_________
六、交通秩序與車輛停放:
1、_________
2、_________
七、保安:
1、_________
2、_________
八、消防:
1、_________
2、_________
九、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小修和急修:
1、小修
(1)_________
(2)_________
2、急修
(1)_________
(2)_________
十、_________
第四條 物業管理服務費用(不包括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大中修、更新、改造的費用)
一、乙方交納費用時間:_________;
二、住宅按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
三、非住宅按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
四、因乙方原因空置房屋按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
五、乙方出租物業的,物業管理服務費用由乙方交納;
六、乙方轉讓物業時,須交清轉讓之前的物業管理服務費用;
七、物業管理服務費用標準按_________調整;
八、每次交納費用時間:_________。
第五條 其他有償服務費用
一、車位及其使用管理服務費用:
1、機動車
(1)_________
(2)_________
2、非機動車
(1)_________
(2)_________
二、有線電視:
1、_________
2、_________
三、_________
四、_________
第六條 代收代繳收費服務
受有關部門或單位的委託,甲方可提供水費、電費、燃(煤)氣費、熱費、房租等代收代繳收費服務(代收代繳費用不屬於物業管理服務費用),收費標準執行政府規定。
第七條 維修基金的管理與使用
一、根據_________規定,本物業建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保修期滿後大中修、更新、改造的維修基金。乙方在購房時已向_________交納維修基金_________元。
二、維修基金的使用由甲方提出年度使用計劃,經當地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審核後劃撥。
三、維修基金不敷使用時,經當地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審核批准,按乙方佔有的房屋建築面積比例續籌。
四、乙方轉讓房屋所有權時,結餘維修基金不予退還,隨房屋所有權同時過户。
五、_________。
第八條 保險
一、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保險由甲方代行辦理,保險費用由全體業主按各自所佔有的房屋建築面積比例分攤。
二、乙方的家庭財產與人身安全的保險由乙方自行辦理;
三、_________。
第九條 廣告牌設置及權益
一、_________
二、_________
三、_________
第十條 其它約定事項
一、_________
二、_________
三、_________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違反協議,未達到管理服務質量約定目標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二、乙方違反協議,使甲方未達到管理服務質量約定目標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三、甲方違反協議,擅自提高收費標準或亂收費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清退所收費用,退還利息並支付違約金;
四、乙方違反協議,不按本協議約定的收費標準和時間交納有關費用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補交併從逾期之日起按每天_________交納違約金,或_________;
五、_________。
第十二條 為維護公眾、業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預見情況下,如發生煤氣泄漏、漏電、火災、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協助公安機關執行任務等突發事件,甲方因採取緊急措施造成乙方必要的財產損失的,雙方按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第十三條 在本協議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協議無法履行,雙方按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第十四條 本協議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協議中未規定的事宜,均遵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
第十五條 本協議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或向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無效的,可向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六條 本協議正本連同附件共_________頁,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條 在簽訂本協議前,甲方已將協議樣本送_________(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第十八條 本協議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前期物業管理協議 篇6
物業名稱:
本協議當事人:
甲方:(物業管理企業)
乙方:(購房人)前期物業管理是指:自房屋出售之日起至業主委員會與物業管理企業簽定的《物業管理合同》生效時止的物業管理。
乙方所購房屋銷售(預售)合同編號:
乙方所購房屋基本情況:類型座落位置建築面積平方米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在乙方簽訂《房屋買賣(預售)合同》時,甲乙雙方就前期物業管理服務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義務
l、對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綠化、環境衞生、安全防範、交通等項目進行維護、修繕、服務與管理;
2、根據有關法規和政策,結合實際情況,制定本物業的物業管理制度並書面告知乙方;
3、建立健全本物業的物業管理檔案資料;
4、制止違反本物業的物業管理制度的行為;
5、物業管理企業可委託專業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與服務業務,但不得將本物業的整體管理責任轉讓給第三方;
6、依據本協議向乙方收取物業管理費用;
7、編制物業管理服務及財務年度計劃;
8、每個月向乙方公佈物業管理費用收支帳目;
9、提前將裝飾裝修房屋的注意事項和限制條件書面告知乙方,並與乙方訂立《房屋裝飾裝修管理協議》;
10、不得佔用本物業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或改變其使用功能;
11、向乙方提供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施設備維修養護等有償服務;
12、自本協議終止時起____日內,與業主委員會或其選聘的物業管理企業辦理本物業的物業管理移交手續;
二、乙方的權利義務
1、參加業主(代表)大會,享有選舉權、被選舉權和監督權;
2、監督甲方的物業管理服務行為,就物業管理的有關問題向甲方提出意見和建議;
3、遵守本物業的物業管理制度;
4、依據本協議向甲方交納物業管理費用;
5、裝飾裝修房屋時,保證遵守相關法律、法規,與甲方簽定並遵守《房屋室內裝飾裝修管理服務協議》;
6、不得佔用、損壞本物業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或改變其使用功能。因搬遷、裝飾裝修等原因確需合理使用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應事先通知甲方,並在約定的期限內恢復原狀,造成損失的,給予賠償;
7、轉讓房屋時,事先通知甲方,告知受讓方與甲方簽訂本協議;
8、對承租人、使用人及訪客等違反本物業的物業管理制度造成的損失、損害承擔民事責任;
9、按照安全、公平、合理的原則,正確處理物業的給排水、通風、採光、維修、通行、衞生、環保等方面的相鄰關係,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權益。
第二條物業管理服務內容
一、房屋共用部位的維護和管理共用部位是指房屋主體承重結構部位(包括基礎、內外承重牆體、柱、樑、樓板、屋頂等)、户外牆面、門廳、樓梯間、走廊通道、等。
二、房屋共用設施設備及其運行的維護和管理共用設施設備是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水箱、加壓水泵、電梯、天線、供電線路、通訊線路、照明、鍋爐、供熱線路、供氣線路、消防設施、綠地、道路、路燈、溝渠、池、井、非經營性車場車庫、公益性文體設施和共用設施設備使用的房屋、等。
三、環境衞生
四、綠化的日常維修與管理
五、安全防範1、內容(1)協助公安部門維護本物業區域內的公共秩序;(2)(3)2、責任(1)(2)(3)
六、交通秩序與車輛停放1、內容(1)(2)(3)2、責任(1)(2)(3)
七、房屋裝飾裝修管理見附件:《房屋室內裝飾裝修管理協議》。
第三條物業管理服務質量
一、房屋外觀:
二、設備運行:
三、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護和管理:
四、環境衞生:
五、綠化:
六、交通秩序與車輛停放:
七、安全防範
八、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小修和急修:
第四條物業管理服務費用(不包括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大中修、更新、改造的費用);
一、乙方交納費用起始時間:
二、住宅按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元。
三、非住宅按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元。
四、因乙方原因空置房屋按建築面積每月每方米元。
五、乙方出租物業的,物業管理服務費由乙方交納。
六、乙方轉讓物業時須交清轉讓之前的物業管理服務費用。
七、業主委員會建立後,物業管理服務費用標準按業主委員會與物業管理公司簽定的協議調整。
條在簽訂本協議前,甲方已將協議樣本送揚州市房產管理局備案。
條本協議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代表人:
代表人: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前期物業管理協議 篇7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委託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 本合同當事人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協議》的有關約定,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方將_________(物業名稱)委託乙方實行前期物業管理,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物業基本情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管理的物業構成細目見附表。
第三條 本合同生效時,本物業的開發建設現狀是:規劃設計進入_________階段,工程施工進度及竣工狀況_________,是否已通過綜合驗收_________,入住狀況_________。
第二章 委託管理事項
第四條 根據本合同生效時本物業的開發建設現狀,乙方參與下列事項管理:
(一)參與項目設計,負責_________。
(二)參與工程質量監督,負責_________。
(三)參與竣工驗收,負責_________。
第五條 根據規定核實物業管理辦公用房和經營用房的位置和麪積。
第六條 制定《物業使用守則》,與業主、使用人辦理物業交接驗收和入住手續,收取有關費用及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
第七條 負責保修期滿後的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房屋共用部位包括:房屋承重結構部位(基礎、承重牆體、樑、柱、樓板、屋面)、專用房間、樓梯間、走廊通道及外牆面、_________、_________。
共用設備包括:上下水管道、落水管、電梯、避雷裝置、公共照明、安全監控、消防設施、郵政信箱、天線、二次加壓水泵及水箱、_________、_________。
共用設施包括:非市政道路及路燈、化糞池、自行車棚、垃圾房、庭院燈、停車場、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 其它委託管理事項
(一)按《住宅質量保證書》中甲、乙雙方的約定提供維修服務。
(二)附屬配套建築和設施及構築物的維修、養護與管理。包括:物業管理辦公經營用房、商業網點、文化體育娛樂場所等。
(三)公共綠地、花木、建築小品的養護與管理。
(四)公共環境衞生,包括:公共場所、場地、房屋共用部位、非市政道路、_________的清掃保潔及垃圾的收集。
(五)實行封閉物業管理住宅區內的停車位,由乙方負責管理。對未參加車輛保險的有效制止停放。
(六)維護社區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監控、值班、巡視、_________。發生刑事案件依照法律規定報公安部門處理。
(七)與房屋及附屬建築物改建裝修相關的垃圾清運、_________、_________等的管理。
(八)物業檔案管理。包括物業工程圖紙、竣工驗收資料、產權資料、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檔案、維修檔案、_________。
(九)負責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收取物業管理服務費、電梯運行費,經委託可代收電費、水費、煤氣費、房租、採暖費、_________、_________。
(十)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備的維修、養護,若產權人委託乙方維修時,乙方可以接受委託併合理收費。
第三章 委託管理期限
第九條 委託管理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物業管理區域業主委員會與其選聘的物業管理企業簽訂《物業管理委託合同》生效之日止。
第四章 雙方權利和義務
第十條 甲方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權利
1、審定乙方前期物業管理方案和規章制度;
2、審核乙方有關前期物業管理的財務預算,批准決算;
3、檢查、監督乙方前期物業管理的實施情況,提出整改意見;
4、監督乙方物業管理辦公用房、經營用房使用情況。
(二)甲方義務
1、為乙方實施前期物業管理提供條件,協助乙方實施前期物業管理方案,協調好施工單位、監理單位與乙方的關係。
2、徵求乙方對本物業規劃設計、工程施工、竣工驗收等方面的意見,並組織有關單位落實整改。
3、執行《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説明書》制度,負責落實保修責任。
4、承擔相關的前期物業管理費用。
5、按規定向乙方提供全部工程技術檔案資料。
6、按《濟南市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管理暫行辦法》及其配套文件規定代收維修基金。
7、按有關規定提供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的物業辦公用房(產權歸全體業主所有),應於通過竣工綜合驗收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交由乙方使用。
8、按物業管理區域總建築面積_________的比例,向乙方提供_________平方米經營用房(產權歸全體業主所有),應於通過竣工綜合驗收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交由乙方使用。
9、負責處理有關工程建設遺留問題。
第十一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權利
1、根據甲方委託和有關法律法規制定前期物業管理實施辦法、方案和規章制度並實施管理。
2、依據本合同委託管理事項,向甲方及有關單位提出整改意見和建議。
3、提出維修資金年度使用計劃並對委託物業實施維修養護和管理。
4、規勸、制止業主或使用人違反《物業使用守則》和《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協議》的行為。
5、有權使用物業管理辦公用房和經營用房。
6、依據《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協議》的約定,向業主或使用人收取物業管理費用及其他費用。
7、選聘專業公司承擔專項工程業務,但不得將整體物業管理責任轉讓給第三人。
8、當業主、使用人裝修物業時,與其簽訂《房屋裝飾裝修管理協議》,並按有關規定進行管理。
9、《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協議》中約定的甲方轉讓給乙方的權利。
(二)乙方義務
1、履行本合同並依法經營管理,自覺維護甲方及產權人或使用人的權益。
2、主動接受甲方的監督。
3、接受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的監督指導。
4、對保修期滿後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按有關規定實施維修、養護和管理。
5、按照有關規定使用維修基金利息。
6、每半年向業主、使用人公佈一次物業管理服務費收支情況。每年1月份向業主公佈全年維修基金利息收支情況。
7、本合同終止之日起7日內,向業主委員會移交甲方所提供的全部物業管理檔案資料、有關財務賬冊和物業辦公用房、經營用房及本物業的公共財產等。
8、《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協議》中約定的甲方轉讓給乙方的義務。
9、_________。
第五章 前期物業管理服務標準
第十二條 竣工綜合驗收前的管理服務標準由甲、乙雙方按約定標準執行;竣工綜合驗收後的物業管理服務標準,依據國家有關標準及《濟南市物業管理辦法》、《濟南市住宅小區物業管理等級服務評定(試行)標準》制定,具體內容如下:
(一)房屋及維修管理
1、房屋外觀完好、整潔,無髒損和妨礙市容觀瞻現象。
2、房屋行政街號、幢號、單元號有明顯標誌,設有引導方向平面圖。
3、封閉陽台、空調外安裝、抽油煙機排氣孔等統一有序,房屋立面無吊欄等懸掛物。
4、一樓護欄無探出牆面現象,二樓以上無護欄。
5、房屋完好率98%以上。
6、房屋大中修有完整的開工報告及工程預算書,履行安全技術交底手續,工程質量驗收手續齊全,決算書經過有關部門審計,有完整的竣工報告並建立有關保修制度,工程資料存檔備查。
7、房屋小修、急修及時率98%以上,合格率達100%,險情排除及時率達100%,有維修記錄和回訪記錄。
8、房屋檔案資料管理完善,按幢、户立檔。
(二)共用設備管理
1、設備圖紙、檔案資料齊全,設備台帳記錄清晰,管理完善,隨時查閲。
2、專業技術人員、維修操作人員嚴格執行操作規程,按要求經過專業培訓,持證上崗。
3、設備良好,運行正常,有設備運行記錄。有專門的保養檢修制度,無事故隱患。
4、小區內生活用水(高壓水泵、水池、水箱)有嚴密的管理措施,有二次供水衞生許可證和操作人員健康許可證。水質檢驗合格。
5、電梯按規定時間運行,電梯廂清潔衞生,通風、照明良好。
6、電梯有專業隊伍維修保養,安全運行和維修養護規章制度健全,運行養護有記錄。
7、負責鍋爐供暖的,嚴格遵守鍋爐供暖各項規章制度,運行正常,並有運行記錄。供暖期間,居室內温度應為18℃,不低於16℃。
(三)共用設施管理
1、小區內公共配套服務設施完好,並按原設計用途使用。
2、公共照明設施設備齊全,運行正常。
3、道路暢通,路面平坦無損壞。
4、污水排放暢通,溝道無積水。
5、危險部位標誌明顯,有防範措施。
(四)綠化及養護管理
1、公共綠地、庭院綠化佈局合理,花草、樹木、建築小品配置得當。
2、綠化有專人養護和管理,無損壞、踐踏現象,無病蟲害及枯死現象。對綠地、花木等定期澆水、施肥、除蟲、修剪、清除枯葉。
(五)環境衞生管理
1、小區內環衞設施完善,設有果皮箱、垃圾房等保潔設施。
2、小區內實行垃圾袋裝化,日產日清。
3、樓梯間、通道、走廊的地面、牆面和樓梯扶手、窗台無灰塵,窗户明亮。樓道內無亂堆亂放現象。設備間清潔衞生,通風照明良好。
4、道路、庭院、綠地、公用場地無雜物,保持清潔。
5、雪後及時掃淨小區內道路和樓間積雪;雨後及時清理污水。
6、小區內馬路無攤點、市場,商業網點牌匾美觀整齊、管理有序。
7、小區內無違章臨時建築。
8、小區內無亂堆、亂放、亂貼、亂畫、亂刻和亂掛現象。
9、共用場地定期清潔地面無油漬等污染現象。
(六)社區秩序維護
1、小區內實行24小時值班巡邏制度。
2、值班人員有明顯標誌,熟悉轄區情況,工作規範,作風嚴謹,有值班巡邏記錄,各項管理措施落實。
(七)停車場及車輛停放管理
1、甲方委託乙方經營管理的停車場,車輛停放有序,場地清潔衞生無污染、無破損,車輛管理制度完善。
2、_________。
3、_________。
(八)消防
1、消防系統標誌明顯,設備完好,可隨時啟用。
2、配備專職或兼職消防管理人員。
3、消防通道暢通無阻。
4、_________。
5、_________。
(九)按《房屋裝飾裝修管理協議》實施裝修管理。
(十)_________。
第六章 前期物業管理服務費及相關費用
第十三條 物業管理服務費
(一)業主未辦理入住手續前,由甲方按_________標準向乙方支付物業管理服務費。
(二)本合同有效期內未交付使用物業的物業管理服務費,由甲方按下列標準向乙方支付。住宅房屋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非住宅房屋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付費時間_________。
(三)本合同有效期內已交付使用物業的物業管理服務費,由乙方根據《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協議》的約定,按下列標準向業主或使用人收取。住宅房屋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非住宅房屋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收費時間_________。
(四)合同有效期內,若物價部門批准調整物業管理服務費收費標準,從批准執行之日起,乙方按調整標準向甲方、業主、使用人收取。
(五)甲方、業主、使用人逾期交納物業管理服務費,從逾期之日起,按照應交金額的_________%按日交納滯納金。
(六)業主轉讓物業時,須交清轉讓前的物業管理服務費用。
第十四條 保修期內物業的維修養護執行建築工程保修的有關規定,由甲方承擔保修責任。也可委託乙方實施保修,保修費用由甲方支付,具體支付方式為:_________。
第十五條 保修期滿後發生的房屋公共部位、共用設備設施的維修養護更新,按《濟南市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管理暫行辦法》及其配套文件執行。
第十六條 乙方根據有關委託,按政府定價向業主、使用人代收水費、電費、煤氣費、房租、_________、_________等。
第十七條 業主或使用人委託乙方對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備實施維修養護及其他服務時,乙方可按約定標準向業主或使用人收取服務費。
第十八條 電梯運行費按下列約定執行:_________。
第十九條 在實行封閉物業管理住宅區內的停車車位,由乙方對停放車輛的業主、使用人實行委託服務,按物價部門規定收取車位費。車位費收入扣除經營管理成本後的結餘部分,主要用於
1、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
2、綠地養護;
3、彌補減免的物業管理服務費;
4、便民服務費用;
5、業主委員會辦公經費。
第七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十一條第(二)項有關約定,使乙方不便或無法實施前期物業管理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內解決,逾期未解決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予賠償。
第二十一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十二條第(二)項有關約定,未盡職責、未履行義務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應予賠償。
第二十二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二章和第五章的約定,未按物業管理標準管理物業,給甲方經濟上和聲譽上造成損失和不利影響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賠償。
第二十三條 物業交付使用後,發生重大質量事故時,甲乙雙方應提請政府主管部門並組織其他相關單位,共同分析查明原因。屬設計、施工、材料原因由甲方負責處理,屬使用不當、管理不善原因由乙方負責處理。
第二十四條 因業主、使用人使用不當發生的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費用,由相關的業主、使用人承擔。
第二十五條 影響物業結構安全和設備使用安全的質量問題,由甲方在約定期限解決。影響相鄰房屋安全問題,由甲方處理。因施工原因造成的質量問題,由甲方組織施工單位負責解決。對於不影響物業結構安全和設備使用安全的質量問題,由甲方在約定期限_________日內負責修繕,也可採取費用補償辦法,由乙方負責處理。
第二十六條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無法律依據和正當理由提前終止合同的,違約方應賠償對方_________元的違約金;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的,應給予賠償。
第八章 附則
第二十七條 雙方可以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補充,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附件均為合同有效組成部分。本合同及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宜,均遵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
第二十九條 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_________頁,一式3份。甲乙雙方及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各執1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條 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按有關法律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第三十一條 本合同在執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或報請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進行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雙方同意:
(一)由濟南市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三十二條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前期物業管理協議 篇8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 業主管理委員會/房地產開發公司
受委託方(以下簡稱乙方): 物業管理公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入建設部第33號令《城市新建住宅小區管理辦法》、《深圳經濟特區住宅區物業管理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等國家、地方有關物業管理法律、法規和政策,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委託乙方對(物業名稱)實行專業化、一體化的物業管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物業基本情況
座落位置: 市 區路(街道) 號;佔地面積:平方米;建築面積: 平方米;其中住宅 平方米;物業類型: (住宅區或組團、寫字樓、商住樓、工業區、其他/低層、高層、超高層或混合)。
第二條 委託管理事項
1.房屋建築本體共用部位(樓蓋、屋頂、樑、柱、內外牆體和基礎等承重結構部位、外牆面、樓梯問、走廊通道、門廳、設備機房、)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2.房屋建築本體共用設施設備(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煙囱、共用照明、天線、中央空調、暖氣幹線、供暖鍋爐房、加壓供水設備、配電系統、樓內消防設施設備、電梯、中水系統等)的維修、養護、管理和運行服務。
3.本物業規劃紅線內屬物業管理範圍的市政公用設施(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溝渠、池、井、綠化、室外泵房、路燈、自行車房棚、停車場)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4.本物業規劃紅線內的屬配套服務設施(網球場、游泳池、商業網點、)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5.公共環境(包括公共場地、房屋建築物共用部位)的清潔衞生、垃圾的收集、清運。
6.交通、車輛行駛及停泊。
7.配合和協助當地公安機關進行安全監控和巡視等保安工作,(但不含人身、財產保險保管責任)。
8.社區文化娛樂活動。
9.物業及物業管理檔案、資料;
10.法規和政策規定由物業管理公司管理的其它事項;
第三條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為 年。自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日止。
第四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與物業管理公司議定年度管理計劃、年度費用概預算、決算報告;
2.對乙方的管理實施監督檢查,每年全面進行一次考核評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或管理失誤,經市政府物業管理主管部門認定,有權終止合同;
3.委託乙方對違反物業管理法規政策及業主公約的行為進行處理:包括責令停止違章行為、要求賠償經濟損失及支付違約金、對無故不繳、交有關費用或拒不改正違章行為的責任人採取停水、停電、。等催繳催改措施;
4.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內按規定向乙方提供經營性商業用房 平方米,由乙方按每月每平方米 元標準出租經營,其收入按法規政策規定用於補貼本物業維護管理費用。
5.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內按政府規定向乙方提供管理用房 平方米(其中辦公用房平方米,員工宿舍 平方米,其它用房 平方米),由乙方按下列第 項使用:
①無償使用。
②按每月每平方米建築面積元的標準租用。
6.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一日內按規定向乙方提供本物業所有的物業及物業管理檔案、資料(工程建設竣工資料、住用户資料、。),並在乙方管理期滿時予以收回;
7.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規定內容所進行的管理和經營活動;
8.負責處理非乙方原因而產生的各種糾紛;
9.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活動;
10.法規政策規定由甲方承擔的其他責任。
第五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政策及本合同的規定,制訂該物業的各項管理辦法、規章制度、實施細則,自主開展各項管理經營活動,但不得損害大多數業主(住用户)的合法權益,獲取不當利益。
2.遵照國家、地方物業管理服務收費規定,按物業管理的服務項目、服務內容。服務深度,測算物業管理服務收費標準,並向甲方提供測算依據,嚴格按合同規定的收費標準收取,不得擅自加價,不得只收費不服務或多收費少服務。
3.負責編制房屋及附屬設施、設備年度維修養護計劃和大中修方案,經雙方議定後由乙方組織實施。
4.有權依照法規政策、本合同和業主公約的規定對違反業主公約和物業管理法規政策的行為進行處理;
5.有權選聘專營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業務並支付費用、但不得將整體管理責任及利益轉讓給其他人或單位,不得將重要專項業務承包給個人;
6.接受物業管理主管部門及有關政府部門的監督、指導,並接受甲方和業主的監督;
7.至少每3個月向全體業主張榜公佈一次管理費用收支賬民主。
8.對本物業的公用設施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業內改擴建完善配套項目,須報甲方和有關部門批准後方可實施;
9.建立本物業的物業管理檔案並負責及時記載有關變更情況;
10.開展有效的社區文化活動和便民服務工作;
11.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必須向甲方移交原委託管理的全部物業及其各類管理檔案、財務等資料;移交本物業的公共財產,包括用管理費、公共收入積累形成的資產;對本物業的管理財務狀況進行財務審計,甲方有權指定專業審計機構。
12.不承擔對業主及非業主使用人的人身、財產的保管保險義務(另有,專門合同規定
除外)。
第六條 管理目標
乙方根據甲方的委託管理事項制定出本物業“管理分項標準”(各項維修、養護和管理的工作標準和考核標準),與甲方協商同意後作為本合同的必備附件。乙方承諾,在本合同生效後年內達到的管理標準;年內達到管理標準,並獲得政府主管部門頒發的證書。
第七條 管理服務費用
l•本物業的管理服務費按下列第 項執行:
①按政府規定的標準向業主(住用户)收取,即每月每平方米建築面積元
②按雙方協商的標準向業主(住用户)收取,即每月每平方米建築面積元;
③由甲方按統一標準直接支付給乙方,即每年(月)每平方米建築面積 元;支付期限: ;方式: ;
甲方: 業主管理委員會/房地產開發公司
乙方:
簽訂時間:
前期物業管理協議 篇9
物業小區由 開發建設。為推進物業管理服務的市場化運作,現決定按照建設部《前期物業管理招投標管理暫行辦法》和市房地資源局《關於前期物業管理招投標的若干規定》的規定,採用(公開/邀請)招標的方式選聘本項目的物業管理企業。
一、《 》住宅物業基本情況概述
本項目建造的物業類型為:
地塊四至範圍:東至 路,西至 路,南至 路 ,北至 路(或見附圖)。
本項目總用地面積 平方米。用地構成為:物業用地 平方米。道路用地 平方米。公建用地 平方米。綠化用地 平方米。
本項目總建築面積 平方米。其中地下總建築面積 平方米。地上總建築面積 平方米(住宅建築面積 平方米,非住宅建築面積 平方米,其他物業建築面積 平方米)。
本項目共計建築物 幢(其中住宅 幢,非住宅 平方米)。建築結構為 。
本項目的建築覆蓋率為 %。綜合容積率 。綠化率 %。綠化面積 平方米。集中綠化率 %。集中綠化面積 平方米。
本項目規劃建設機動停車位 364 個,其中地上停車位 個,地下停車位 個。按照規劃設計建造了非機動車停車位 。
本項目已於 年 月開工建設,共分 期開發建設。第一期工程計劃於 年 月竣工並交付使用。整個建設項目計劃於 年 月全部建成並交付使用。
二、主要設施設備的配置及説明 (詳見附件1)
三、公建配套設施及説明(詳見附件2)
四、物業管理用房的配置情況
1、物業管理企業辦公用房。
建築面積為 平方米。
座落位置:
2、業主委員會活動用房。
建築面積為 平方米。
座落位置:
五、物業管理的內容與要求
(一)物業管理的內容
1、物業管理區域內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及場所的使用管理及維修養護。
2、物業管理區域內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和相關場地的保潔服務。
3、物業管理區域內公共秩序和環境衞生的維護。
4、物業管理區域內的綠化養護和管理。
5、物業管理區域內車輛(機動車和非機動車)行駛、停放及經營管理。
6、供水 、供電、供氣、電信等專業單位在物業管理區域內對相關管線、設施維修養護時,進行必要的協調和管理。
7、物業管理區域的日常安全巡查服務。
8、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巡視、檢查,物業維修、更新費用的帳務管理,物業檔案資料的保管。
9、物業管理區域內業主、使用人裝飾、裝修物業的行為管理。
(二)物業管理的要求
1、 按專業化的要求配置管理服務人員,
2、 物業管理服務與收費質價相符。
六、投標人的條件
1、依法註冊登記、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並有 級以上物業管理資質的物業管理企業。
2、具有經營管理相似物業 萬平方米以上的管理經驗。
七、投標文件的編制要求
1、管理服務理念和目標
要求結合本項目的規劃佈局,建築風格,智能化硬件設施配置及本物業使用性質特點,提出物業管理服務定位、目標及具體實施措施。
2、項目管理機構運作方法及管理制度
編制項目管理機構、工作職能組織運行圖,闡述項目經理(小區經理)的管理職責、內部管理的職責分工、日常管理制度和考核辦法目錄。
3、管理服務人員配置
擬配小區(項目)經理、主要工程技術管理人員的姓名,年齡、學歷、職稱,以及相似工作崗位工作年限,經歷。其他崗位人員擬配人選,數量,職稱。
4、物業管理用房及相應管理設施的配置
提供物業管理用房的使用計劃、辦公經費的投入預算、開辦費籌措和處理意向。
5、物業管理費用的收支預案
按照本物業的使用性質,分項計算出本項目範圍內住宅和非住宅收取的物業管理費(每平方米建築面積),以及各項管理費用支出計劃與數額。
6、物業管理服務分項標準與承諾
(1)房屋及配套設施設備和相關場地的管理標準與完好率承諾。
(2)房屋零星小修、急修質量標準和保質期承諾。
(3)維修工程質量合格率和回訪驗收率承諾。
(4)電梯、水泵等大型機電設備維修保養標準和完好率承諾。
(5)街坊道路、小區綠化、住宅樓道、樓梯、門廳及非住宅物業場所等公共部位24小時內保潔次數與潔淨程度承諾。
(6)街坊道路、路燈、草坪及住宅內樓道公共燈具設備完好率和亮燈率承諾。
(7)住宅和非住宅物業建築、地下停車庫內消防設施管護措施與承諾。
(8)小區街坊道路管護措施和完好率承諾。
(9)小區綠化喬灌木、草坪和園林建築附屬設施的管護標準措施和苗木成活率承諾。
(10)管理服務質量投訴處理及時率承諾。
(11)業主及使用人對管理服務滿意度及對滿意度測評方法的承諾。
7、物業的維修養護管理,保潔、保安、護綠工作的實施方案
(1)對業主、使用人自用部位提供維修服務的措施。
(2)物業管理區域內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措施。
(3)業主、使用人裝飾、裝修物業的管理措施。
(4)住宅外牆或建築物發生危險,影響他人安全時的工作預案。
(5)保障物業管理區域內環境清潔度的措施。
(6)物業管理區域內保安24小時值勤,巡視重點部位24小時監控的崗位責任描述。
(7)小區綠化(喬灌木草坪及其他附屬設施)按季節維護、保養項目和措施。
8、物業維修和管理的應急措施
(1)業主、使用人自用部位突然斷水、斷電、無煤氣的應急措施。
(2)小區物業管理範圍突然斷水、斷電、無煤氣的應急措施。
(3)業主與使用人自用部位排水設施阻塞的應急措施。
(4)雨、污水管及排水管網阻塞的應急措施。
(5)電梯突然停運或機電故障的應急措施。
(6)發生火警時的的應急措施。
9、豐富社區文化,加強業主相互溝通的具體措施。
10、智能化設施的管理與維修方案。
11、施工噪聲控制等與業主生活密切相關事項的應對預案。
12、提供《業主臨時公約》的建議稿。
八、投標報價要求
1、根據本招標文件的要求,表明對本項目的物業管理總收費報價金額、分項收費報價金額及測算依據。
報價計算單位為建築面積 元/每平方米/月。
2、説明物業服務費的結算形式(包乾制/酬金制/ )。
九、投標書送達的要求
1、投標單位應於 年 月 日 時 分前至招標工作小組購買標書,每套標書收取成本費 元整並同時繳納投標保證金 元整 。未中標者在招標人確定中標人後的5日內退還保證金,利息不計。
2、招標人定於 年 月 日 時 分約請投標人在施工現場 集中後,共同踏勘招標物業現場並答疑。
3、投標單位應根據本招標文件的要求,編制投標書共 套,並加蓋投標企業法定代表人印章,密封后於 年 月 日 時 分截標前,送達招標人指定的投標箱內,招標人將出具收件證明。逾期送達的,視作為放棄投標。
投標人在截標前可書面通知招標人補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標文件。經補充修改的內容為投標文件的組成部分。投標人在截標後送達經補充修改的投標文件,招標人有權拒收。
4、投標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標文件無效:
(1)未密封的。
(2)未加蓋投標單位法定代表人與投標單位印章的。
(3)未能按照招標文件要求編制的。
(4)逾期送達的。
十、開標的時間,地點,方法與程序
1、 開標的時間 地址 。
2、 開標的方法與程序。
十一、評標標準和評標辦法
1、招標人根據有關規定,本項目的評標委員會成員共設 人。其中,招標人指派 人,由招標人從市房地資源局建立的專家名冊中採取隨機抽取的方式確定物業管理專家成員 人 。
2、招標人、開標、評標會議定於 年 月 日 時 分,在 路 弄 號 室召開。由評審委員會分別對投標書編制和投標人陳述與答辯進行評審。其中投標書編制佔總分的 %,投標人陳述與答辯佔總分的 %。
十二、中標人的確定及物業服務合同的簽訂
1、招標人在投標文件截止之日起的 日內(最長不超過30日)確定中標人,並向中標人發出中標通知書。招標人在向中標人發出中標通知書向中標人發出中標通知書的同時,將中標結果通知所有未中標的投標人,並返還其投標書。
2、招標人和中標人在向中標人發出中標通知書發出之日起的30日內,按照招標文件和中標人的投標文件以書面形式簽訂物業服務合同。
十三、其他事項的説明
1、本招標項目物業管理服務費收費標準,按照中標價格確定。
2、投標人根據《關於前期物業管理招投標的若干規定》在投標過程中投標人如有違法、違紀、違規行為的,一經查實取消本次投標資格,已經中標的取消中標資格,保證金不予退還,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招標人有權要求予以賠償。
3、由於中標人悔標而未能在規定時間內與招標人簽訂管理服務合同的,本次招投標的全部費用由中標人承擔。
4、投標人應表明對招標人在招標邀請書,招標文件中所提出的規定和要求表示理解。應表明投標書連同招標者的書面中標通知均具有法律約束力。應表明投標報價的有效期自 至 。
5、投標人應提供公司營業執照、法定代表人證明、物業管理資質等級證書、法人代表的授權委託書和 等證明文件,並概要介紹本公司的資質等級,以往管理業績等情況。
十四、招標人及聯繫方式
招標人:
地址:
電話:
郵編:
聯繫人:
(單位公章)
年 月 日
前期物業管理協議 篇10
委託方 (以下簡稱甲方):____市____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 受託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方將 興XX1-2單元內72套住宅 委託於乙方實行物業管理,特訂立此合同。
第二條 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名稱:_____________
物業類型:____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_______
西 _______ 北______
佔地面積: ________平方米;
建築面積: ________平方米;
第三條 乙方提供服務的受益人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均應對履行本合同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二章 委託管理事項
第四條 房屋建築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樓蓋、屋頂、外牆面、承重結構、樓梯間、走廊通道、門廳等。
第五條 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運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樓內消防設施設備、電梯、小區道路、化糞池、自行車棚、停車場等。 物業管____區域四至東 南
第六條 公用綠地、 花木、建築物品等的養護與管理。
第七條 附屬配套建築和設施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商業網點、文化體育娛樂場所。
第八條 公共環境衞生,包括公共場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潔衞生、垃圾的收集、清運。
第九條 交通與車輛停放秩序的管理。
第十條 維持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監控、巡視、門崗執勤。 第十一條 管理與物業相關的工程圖紙、住用户檔案與竣工驗收資料。
第十二條 組織開展文化娛樂活動。
第十三條 負責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收取下列費用:
物業管理服務費;
第十四條 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施及設備的維修、養護,在當事人提出委託時,乙方應接受委託併合理收費。
第十五條 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的行為,針對具體行為並根據情節輕重,採取批評、規勸、警告、制止等措施。
第十六條 其他委託事項
第三章 委託管理期限
第十七條 委託管理期限為 ________年。自 ________年 ____月____日起至 ________年 ____月____日止。
第四章 雙方權利義務
第十八條甲方權利義務
1. 審定乙方擬定的物業管理制度;
2. 檢查監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實施及制度的執行情況;
3. 審定乙方提出的物業管理服務年度計劃、財務預算及決算;
4. 委託乙方管理的房屋、設施、設備應達到國家驗收標準要求,如出現質量問題,在質保期內甲方協調建設單位處理解決。
5. 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內向乙方提供____平方米物業管理用房(產權屬甲方),由乙方按下列第____項執行:
(1) 無償使用;
(2) 按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_____元租用,其租金收用於____。
6. 協乙方助做好物管理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活動;
第十九條 乙方權利義務
1.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約定,制訂物業管理制度;
2. 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法規、規章的行為,提請有關部門處理;
3.不得將本物業和管理責任轉讓給第三方;
4. 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告知物業使用的有關規定,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裝修物業時,告知有關限制條件,訂立書面約定,並負責監督;
5. 負責編制物業管理年度管理計劃、資金使用計劃及決算報告;
6. 每____個月向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公佈一次管理費用收支帳目;
7. 對本物業的公用設施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業內改、擴建或完善配套項目,須與甲方協商並經甲方同意後報有關部門批准方可實施;
8. 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必須向甲方移交管理用房及物業管理的全
部檔案資料;
第五章 物業管理服務質量
第二十一條 乙方須按下列約定,實現目標管理。
1. 房屋外觀: ____________________
2. 設備運行: ____________________
3. 房屋及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 __________
4. 公共環境:____________________
5. 綠化:______________________
6. 交通秩序:____________________
7. 保安:______________________
8. 急修:______________________
小修:______________________
9. 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對乙方的滿意率達到:_______
第六章 物業管理服務費用
第二十二條 物管理服務費
1. 本物業的管理服務費,住宅房屋由乙方按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 ____元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非住宅房屋由乙方按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 ____元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
2. 管理服務費標準的調整,按 _________調整。
第二十三條 其他乙方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提供的服務項目和收費標準應得到相關部門的批覆。
第七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七條 甲方違反合同第十八條的約定,使乙方未完成規定管理目標,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內解決,逾期未解決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經濟賠償。
第二十八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約定,未能達到約定的管理目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甲方經濟損失,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第二十九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六章的約定,擅自提高收費標準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賠償。
第三十條 乙方應對本小區物業管理負全責,如因管理不當造成負面影響的,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
第三十一條 甲乙任何一方無正當理由提前終止合同的,應向對方支付____元違約金;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超過違約金的,還應給予賠償。
第八章 爭議的解決
第三十二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當地人民提起訴訟。
第九章 則
第三十三條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 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負責人: 負責人: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前期物業管理協議 篇1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本合同當事人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委託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通過招投標方式(或協議選聘方式),甲方將___________(物業名稱)委託乙方實行物業管理,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類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座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佔地面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總建築面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管理的物業構成細目見附件一。
第二章物業服務內容
第三條制定物業管理服務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管理與物業相關的工程圖紙、住用户檔案與竣工驗收材料等;建立物業管理的各項制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房屋建築共用部位的日常維修、養護和管理,共用部位包括:樓蓋、屋頂、外牆面、承重牆體、樓梯間、走廊通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
第五條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維修養護、運行和管理,共用設施設備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共用照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
第六條公共設施和附屬建築物、構築物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道路、化糞池、泵房、自行車棚、(停車場、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
第七條公共綠地的養護與管理。
第八條公共環境衞生,包括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潔衞生,公共場所的清潔衞生、垃圾的收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維持公共秩序,包括門崗服務、物業區域內巡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維持物業區域內車輛行駛秩序,對車輛停放進行管理。
第十一條消防管理服務,包括公共區域消防設施的維護,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條電梯的運行和日常維護管理。
第十三條房屋裝飾裝修管理服務。
第十四條其他委託事項
1.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
第三章物業服務質量要求
第十五條服務質量要求:
1.房屋外觀:________________;
2.設備運行:________________;
3.房屋及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________________;
4.急修:________________;
5.小修:________________;
6.綠化維護:________________;
7.環境衞生:________________;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前期物業管理協議 篇12
本協議當事人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甲方是指:1. 房地產開發單位或其委託的物業管理企業;2. 公房出售單位或其委託的物業管理企業。
乙方是指:購房人(業主)。
前期物業管理是指:自房屋出售之日起至業主委員會與物業管理企業簽定的《物業管理合同》生效時止的物業管理。本物業名稱:____________
乙方所購房屋銷售(預售)合同編號:
乙方所購房屋基本情況:
類 型___________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_____
建築面積_______ ____平方米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在乙方簽訂《房屋買賣(預售)合同》時,甲乙雙方就前期物業管理服務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義務
1. 對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綠化、環境衞生、保安、交通等項目進行維護、修繕、服務與管理;
2. 根據有關法規和政策,結合實際情況,制定本物業的物業管理制度和《物業使用守則》並書面告知乙方;
3. 建立健全本物業的物業管理檔案資料;
4. 制止違反本物業的物業管理制度和《物業使用守則》的行為;
5. 物業管理企業可委託專業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與服務業務,但不得將本物業的整體管理責任轉讓給第三方;
6. 依據本協議向乙方收取物業管理費用;
7. 編制物業管理服務及財務年度計劃;
8. 每___________月向乙方公佈物業管理費用收支帳目;
9. 提前將裝飾裝修房屋的注意事項和限制條件書面告知乙方,並與乙方訂立《房屋裝飾裝修管理協議》;
10. 不得佔用本物業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或改變其使用功能;
11. 向乙方提供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施設備維修養護等有償服務;
12. 自本協議終止時起5日內,與業主委員會選聘的物業管理企業辦理本物業的物業管理移交手續,物業管理移交手續須經業主委員會確認;
13. _______________
二、乙方的權利義務
1. 參加業主大會或業主代表大會,享有選舉權、被選舉權和監督權;
2. 監督甲方的物業管理服務行為,就物業管理的有關問題向甲方提出意見和建議;
3. 遵守本物業的物業管理制度和《物業使用守則》;
4. 依據本協議向甲方交納物業管理費用;
5. 裝飾裝修房屋時,遵守《房屋裝飾裝修管理協議》;
6. 不得佔用、損壞本物業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或改變其使用功能。因搬遷、裝飾裝修等原因確需合理使用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應事先通知甲方,並在約定的期限內恢復原狀,造成損失的,給予賠償;
7. 轉讓房屋時,事先通知甲方,告知受讓方與甲方簽訂本協協義;
8. 對承租人、使用人及訪客等違反本物業的物業管理制度和《物業使用守則》等造成的損失、損害承擔民事責任;
9. 按照安全、公平、合理的原則,正確處理物業的給排水、通風、採光、維修、通行、衞生、環保等方面的相鄰關係,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權益;
10.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物業管理服務內容
一、房屋共用部位的維護和管理
共用部位是指房屋主體承重結構部位(包括基礎、內外承重牆體、柱、樑、樓板、屋頂等)、户外牆面、門廳、樓梯間、走廊通道、_________等。
二、房屋共用設施設備及其運行的維護和管理
共用設施設備是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水箱、加壓水泵、電梯、天線、供電線路、通訊線路、照明、鍋爐、供熱線路、供氣線路、消防設施、綠地、道路、路燈、溝渠、池、井、非經營性車場車庫、公益性文體設施和共用設施設備使用的房屋、__________________等。
三、環境衞生
1.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保安
1. 內容
(1)協助公安bu門維護本物業區域內的公共秩序;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責任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交通秩序與車輛停放
1. 內容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責任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房屋裝飾裝修管理
見附件:《房屋裝飾裝修管理協議》
第三條 物業管理服務質量
一、房屋外觀:
1.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設備運行:
1.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護和管理:
1.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環境衞生:
1.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綠化:
1.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交通秩序與車輛停放:
1.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保安;
1.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消防:
1.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小修和急修:小修
1.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急修
1.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物業管理服務費用(不包括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大中修、更新、改造的費用)
一、乙方交納費用時間:____________;
二、住宅按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
三、非住宅按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元;
四、因乙方原因空置房屋按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___元;
五、乙方出租物業的,物業管理服務費用由乙方交納;
六、乙方轉讓物業時,須交清轉讓之前的物業管理服務費用;
七、物業管理服務費用標準按_______調整;
八、每次交納費用時間:___________。
第五條 其他有償服務費用
一、車位及其使用管理服務費用:
機動車1.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非機動車1.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有線電視:
1.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代收代繳收費服務
受有關部門或單位的委託,甲方可提供水費、電費、燃(煤)氣費、熱費、房租等代收代繳收費服務(代收代繳費用不屬於物業管理服務費用),收費標準執行政府規定。
第七條 維修基金的管理與使用
一、根據_______規定,本物業建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保修期滿後大中修、更新、改造的維修基金。乙方在購房時已向________交納維修基金______元。
二、維修基金的使用由甲方提出年度使用計劃,經當地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審核後劃撥。
三、維修基金不敷使用時,經當地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審核批准,按乙方佔有的房屋建築面積比例續籌。
四、乙方轉讓房屋所有權時,結餘維修基金不予退還,隨房屋所有權
同時過户。
五、______________
第八條 保險
一、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保險由甲方代行辦理,保險費用由全體業主按各自所佔有的房屋建築面積比例分攤;
二、乙方的家庭財產與人身安全的保險由乙方自行辦理;
三、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廣告牌設置及權益
一、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
第十條 其它約定事項
一、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違反協議,未達到管理服務質量約定目標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二、乙方違反協議,使甲方未達到管理服務質量約定目標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三、甲方違反協議,擅自提高收費標準或亂收費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清退所收費用,退還利息並支付違約金;
四、乙方違反協議,不按本協議約定的收費標準和時間交納有關費用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補交併從逾期之日起按每天_____交納違約金,或____________;
五、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條
為維護公眾、業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預見情況下,如發生煤氣泄漏、漏電、火災、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協助公安機關執行任務等突發事件,甲方因採取緊急措施造成乙方必要的財產損失的,雙方按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第十三條
在本協議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協議無法履行,雙方按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第十四條
本協議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協議中未規定的事宜,均遵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
第十五條
本協議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或向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無效的,可向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六條
本協議正本連同附件共____頁,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條
在簽訂本協議前,甲方已將協議樣本送__(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第十八條
本協議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
代 表 人:_______代 表 人:________ 年 月 日
前期物業管理協議 篇13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業主管理委員會/房地產開發公司
受委託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物業管理公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建設部第33號令《城市新建住宅小區管理辦法》等國家、地方有關物業管理法律、法規和政策,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委託乙方對_________(物業名稱)實行專業化、一體化的物業管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物業基本情況
座落位置:_________市_________區_________路(街道)_________號;佔地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其中住宅_________平方米;物業類型:_________(住宅區或組團、寫字樓、商住樓、工業區、其他/低層、高層、超高層或混合)。
第二條 委託管理事項
1.房屋建築本體共用部位(樓蓋、屋頂、樑、柱、內外牆體和基礎等承重結構部位、外牆面、樓梯問、走廊通道、門廳、設備機房、)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2.房屋建築本體共用設施設備(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煙囱、共用照明、天線、中央空調、暖氣幹線、供暖鍋爐房、加壓供水設備、配電系統、樓內消防設施設備、電梯、中水系統等)的維修、養護、管理和運行服務。
3.本物業規劃紅線內屬物業管理範圍的市政公用設施(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溝渠、池、井、綠化、室外泵房、路燈、自行車房棚、停車場)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4.本物業規劃紅線內的屬配套服務設施(網球場、游泳池、商業網點等)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5.公共環境(包括公共場地、房屋建築物共用部位)的清潔衞生、垃圾的收集、清運。
6.交通、車輛行駛及停泊。
7.配合和協助當地公安機關進行安全監控和巡視等保安工作(但不含人身、財產保險保管責任)。
8.社區文化娛樂活動。
9.物業及物業管理檔案、資料;
10.法規和政策規定由物業管理公司管理的其它事項。
第三條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四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與物業管理公司議定年度管理計劃、年度費用概預算、決算報告;
2.對乙方的管理實施監督檢查,每年全面進行一次考核評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或管理失誤,經市政府物業管理主管部門認定,有權終止合同;
3.委託乙方對違反物業管理法規政策及業主公約的行為進行處理:包括責令停止違章行為、要求賠償經濟損失及支付違約金、對無故不繳、交有關費用或拒不改正違章行為的責任人採取停水、停電等催繳催改措施;
4.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內按規定向乙方提供經營性商業用房_________平方米,由乙方按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標準出租經營,其收入按法規政策規定用於補貼本物業維護管理費用。
5.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內按政府規定向乙方提供管理用房_________平方米(其中辦公用房_________平方米,員工宿舍_________平方米,其它用房_________平方米),由乙方按下列第_________項使用:
(1)無償使用。
(2)按每月每平方米建築面積_________元的標準租用。
6.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一日內按規定向乙方提供本物業所有的物業及物業管理檔案、資料(工程建設竣工資料、住用户資料),並在乙方管理期滿時予以收回;
7.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規定內容所進行的管理和經營活動;
8.負責處理非乙方原因而產生的各種糾紛;
9.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活動;
10.法規政策規定由甲方承擔的其他責任。
第五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政策及本合同的規定,制訂該物業的各項管理辦法、規章制度、實施細則,自主開展各項管理經營活動,但不得損害大多數業主(住用户)的合法權益,獲取不當利益。
2.遵照國家、地方物業管理服務收費規定,按物業管理的服務項目、服務內容。服務深度,測算物業管理服務收費標準,並向甲方提供測算依據,嚴格按合同規定的收費標準收取,不得擅自加價,不得只收費不服務或多收費少服務。
3.負責編制房屋及附屬設施、設備年度維修養護計劃和大中修方案,經雙方議定後由乙方組織實施。
4.有權依照法規政策、本合同和業主公約的規定對違反業主公約和物業管理法規政策的行為進行處理;
5.有權選聘專營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業務並支付費用、但不得將整體管理責任及利益轉讓給其他人或單位,不得將重要專項業務承包給個人;
6.接受物業管理主管部門及有關政府部門的監督、指導,並接受甲方和業主的監督;
7.至少每3個月向全體業主張榜公佈一次管理費用收支賬民主;
8.對本物業的公用設施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業內改擴建完善配套項目,須報甲方和有關部門批准後方可實施;
9.建立本物業的物業管理檔案並負責及時記載有關變更情況;
10.開展有效的社區文化活動和便民服務工作;
11.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必須向甲方移交原委託管理的全部物業及其各類管理檔案、財務等資料;移交本物業的公共財產,包括用管理費、公共收入積累形成的資產;對本物業的管理財務狀況進行財務審計,甲方有權指定專業審計機構;
12.不承擔對業主及非業主使用人的人身、財產的保管保險義務(另有,專門合同規定除外)。
第六條 管理目標
乙方根據甲方的委託管理事項制定出本物業“管理分項標準”(各項維修、養護和管理的工作標準和考核標準),與甲方協商同意後作為本合同的必備附件。乙方承諾,在本合同生效後_________年內達到_________的管理標準;_________年內達到_________管理標準,並獲得政府主管部門頒發的證書。
第七條 管理服務費用
1.本物業的管理服務費按下列第_________項執行:
(1)按政府規定的標準向業主(住用户)收取,即每月每平方米建築面積_________元;
(2)按雙方協商的標準向業主(住用户)收取,即每月每平方米建築面積_________元;
(3)由甲方按統一標準直接支付給乙方,即每年(月)每平方米建築面積_________元;支付期限:_________;支付方式:_________;
2.管理服務費標準的調整按下列第_________項執行:
(1)按政府規定的標準調整;
(2)按每年_________%的幅度上調;
(3)按每年_________%的幅度下調;
(4)按每年當地政府公佈的物價漲跌幅度調整;
(5)按雙方議定的標準調整_________;
3.乙方對物業產權人、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備的維修養護,及其他特約服務,採取成本核算方式,按實際發生費用計收;但甲方有權對乙方的上述收費項目及標準進行審核和監督。
4.房屋建築(本體)的共同部位及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與更新改造,由乙方提出方案,經雙方議定後實施,所需經費按規定在房屋本體維修基金中支付。房屋本體維修基金的收取執行市政府物業管理主管部門的指導標準。甲方有義務督促業主繳交上述基金並配合維護。
5.本物業的公用設施專用基金共計_________元,由甲方負責在_________時間內按法規政策的規定到位,以保障本物業的公用配套設施的更新改造及重大維護費用。
6.乙方在接管本物業中發生的前期管理費用_________元,按下列第_________項執行:
(1)由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向乙方支付;
(2)由乙方承擔;
(3)在_________費用中支付;
7.因甲方責任而造成的物業空置併產生的管理費用,按下列第_________項執行:
(1)由甲方承擔全部空置物業的管理成本費用,即每平方米建築面積每月_________元;
(2)由甲方承擔上述管理成本費用的_________%;
第八條 獎懲措施
1.乙方全面完成合同規定的各項管理目標,甲方分別下列情況,對乙方進行獎勵:_________;
2.乙方未完成合同規定的各項管理目標,甲方分別下列情況,對乙方進行處罰:_________;
3.合同期滿後,乙方可參加甲方的管理招投標並在同等條件下優先獲得管理權,但根據法規政策或主管部門規定被取消投標資格或優先管理資格的除外。乙方全部完成合同責任並管理成績優秀,多數業主反映良好,可以不參加招投標而直接續訂合同。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完成規定管理目標或直接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相應補償;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限期整改,並有權終止合同。
2.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不能完成管理目標或直接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相應補償。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並有權終止合同。
3.因甲方房屋建築或設施設備質量或安裝技術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擔責任並負責善後處理。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當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擔責任並負責善後處理。(產生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有關部門的鑑定結論為準)
4.甲、乙雙方如有采取不正當競爭手段而取得管理權或致使對方失去管理權,或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的,應當承擔全部責任。
第十條 其他事項
1.雙方可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修訂更改或補充,以書面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合同規定的管理期滿,本合同自然終止,雙方如續訂合同,應在該合同期滿六個月前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
3.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並按有關法規政策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4.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提請物業管理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的,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依法裁決。
5.本合同之附件均為合同有效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項,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
6.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共一頁,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物業管理主管部門(備案)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 ?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二: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託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方將(物業名稱)委託於乙方實行物業管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類型:
座落位置:______市______區____________路(街道)______號
佔地面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條 乙方提供服務的受益人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均應對履行本合同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三條 負責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收取下列費用:
1.物業管理服務費;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施及設備的維修、養護,在當事人提出委託時,乙方應接受委託併合理收費。
第五條 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的行為,針對具體行為並根據情節輕重,採取批評、規勸、警告、制止、等措施。
第六條 其它委託事項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 委託管理期限為_______年。自___年___月___日___時起至___年___月___日___時止。
第八條 A、甲方權利義務(適用於業主委員會)
1.代表和維護產權人、使用人的合法權益;
2.制定業主公約並監督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遵守公約;
3.審定乙方擬定的物業管理制度;
4.檢查監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實施及制度的執行情況;
5.審定乙方提出的物業管理服務年度計劃、財務預算及決算;
B、甲方權利義務(適用於房地產開發企業)
1.在為主委員會成立之前,負責制定業主公約並將其作為房屋租售合同的附件要求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遵守;
2.審定乙方擬定的物業管理制度;
3.檢查監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實施及制度的執行情況;
4.審定乙方提出的物業管理服務年度計劃、財務預算及決算;
5.委託乙方管理的房屋、設施、設備應達到國家驗收標準要求。
如存在質量問題,按以下方式處理:
(1)負責返修;
(2)委託乙方返修,支出全部費用;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乙方權利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約定,制訂物業管理制度;
2.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法規、規章的行為,提請有關部門處理;
3.按本合同第十六條的約定,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的行為進行處理;
4.可選聘專營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業務,但不得將本物業的管理責任轉讓給第三方;
5.負責編制房屋、附屬建築物、構築物、設施、設備、綠化等的年度維修養護計劃和大中修方案,經雙方議定後由乙方組織實施;
6.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告知物業使用的有關規定,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裝修物業時,告知有關限制條件,訂立書面約定,並負責監督;
7.負責編制物業管理年度管理計劃、資金使用計劃及決算報告;
8.每個月向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公佈一次管理費用收支帳目;
9.對本物業的公用設施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業內改、擴建或完善配套項目,須與甲方協商經甲方同意後報有關部門批准方可實施;
10.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必須向甲方移交全部經營性商業用房、管理用房及物業管理的全部檔案資料;
第十條 乙方須按下列約定,實現目標管理
1.房屋外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設備運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房屋及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公共環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綠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交通秩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 物業管理服務費
1.本物業的管理服務費,住宅房屋由乙方按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___元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非住宅房屋由乙方按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___元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
2.管理服務費標準的調整,按___調整;
3.空置房屋的管理服務費,由乙方按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___元向___收取;
4.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逾期交納物業管理費的,按以下第___項處理:
(1)從逾期之日起按每天___元交納滯納金;
(2)從逾期之日起按每天應交管理費的萬分之___交納滯納金;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條 車位使用費由乙方按下列標準向車位使用人收取
1.露天車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車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條 乙方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備、毗連部位的維修、養護及其它特約服務,由當事人按實發生的費用計付,收費標準須經甲方同意。
第十四條 其它乙方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提供的服務項目和收費標準如下:
1.高層樓房電梯運行費按實結算,由乙方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條 房屋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公共場地的維修、養護費用
1.房屋共用部位的小修、養護費用,由____________承擔;大中修費用,由______________承擔;更新費用,由______________承擔;
2.房屋共用設施、設備的小修、養護費用,由______承擔;大中修費用,由______________承擔;更新費用,由______________承擔;
3.市政公用設施和附屬建築物、構築物的小修、養護費用,由______承擔;大中修費用,由_______承擔;更新費用,由_______承擔;
4.公共綠地的養護費用,由_______承擔;改造、更新費用,由_______承擔;
5.附屬配套建築和設施的小修、養護引用,由_______承擔;大中修費用,由_______承擔;更新費用,由_______承擔。
第十六條 甲方違反合同第十九條的約定,使乙方未完成規定管理目標,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內解決,逾期未解決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經濟賠償。
第十七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約定,未能達到約定的管理目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第十八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六章的約定,擅自提高收費標準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第十九條 甲、乙任一方無正當理由提前終止合同的,應向對方支付元的違約金;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超過違約金的,還應給予賠償。
第二十條 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按有關法律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或報請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進行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雙方同意由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當事人雙方不在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後又未達成仲裁協議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二條 合同期滿本合同自然終止,雙方如續訂合同,應在該合同期滿_______天前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