顧問合同範本(精選12篇)

顧問合同範本 篇1

委託方: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顧問合同範本(精選12篇)

單位名稱: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受託方: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單位名稱: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第一條 根據雙方協商同意,甲方聘請乙方作為甲方的常年金融顧問,乙方同意接受甲方聘請。甲乙雙方在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達成本協議。

第二條 常年金融顧問的宗旨及目的是:及時瞭解國家金融政策和法規的最新信息,維護委託方的合法權益,規範委託方公司的行為,保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正確實施。

第三條 乙方保證將指派資深專業人員為甲方提供以下服務:

1.為甲方提供公司治理結構、公司經營發展和公司資本經營方面的諮詢、服務;

2.為甲方提供金融證券市場的諮詢與服務,包括但不限於理財諮詢、投資組合諮詢服務;

3.設立fsi顧問專線電話,在工作日上班時間(每天9:00-17:00),隨時接受會員對證券市場有關問題的諮詢;

4.每年為會員公司管理人員免費提供兩人在fsi進行不超過一個月的研修(食宿自理);

5.為甲方提供企業重組、公司購併、市場融資、戰略發展等方面的方案策劃服務;

6.向甲方提供服務年度內的全部研究成果,包括年度研究報告、定期研究期刊和其他研究成果。

第四條 根據甲方的特殊委託,乙方將為甲方提供以下服務,其具體內容由特別委託合同另行約定:

1.依據特別委託為有會員資格的甲方提供在_________的公關策劃、公關運作和公關服務;

2.依據特別委託為甲方提供企業重組、公司購併等方面的具體運作服務;

3.依據特別委託為甲方提供證券金融市場的專項分析、專項諮詢和專項服務;

4.依據特別委託為甲方研究特定上市公司的投資價值分析報告等專項服務。

第五條 甲方的主要義務如下:

1.甲方應真實、全面、及時地向乙方提供與委託事項相關的文件資料,並應保證其真實性、完整性和準確性;

2.不得向乙方工作人員提供虛假、有誤導或重大遺漏的任何信息或資料;

3.甲方應保證專人與乙方工作人員聯繫,並予合作;

4.甲方應按規定及時向乙方支付常年金融顧問費用和工作費用;

5.每次的進場或會議通知,應適當提前,以給乙方留出合理的準備時間;

6.保障乙方工作人員為履行本協議所需的其他具體條件。

第六條 乙方的主要義務如下:

1.乙方有義務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和職業道德,為甲方勤勉、謹慎地工作;

2.乙方有義務隨時提醒甲方注意其與有關當事人及在各種事務中可能承擔的相關責任;

3.乙方對甲方提供的文件資料和所作的陳述,以及乙方工作人員因工作所知悉的一切有關甲方的重要信息,負有保密的義務;

4.乙方在保證其工作的獨立性的前提下,應服從總體工作安排;

5.按時向甲方提供乙方的最新研究成果;

6.應當履行的其他義務_________。

第七條 乙方工作人員對其在工作中接觸到的涉及甲方重大經營決策、商業及其他祕密資料和信息負有保密的義務。該項保密僅就不宜公開披露的資料而言。乙方工作人員依法向甲方、特定的部門和人士反映情況,不應視為泄密。

甲方就接觸到的乙方不宜公開的資料、文件及提供的諮詢性意見,負有保密的義務。

第八條 甲乙雙方有責任對本協議的內容及其履行保密。

第九條 乙方作為甲方的常年金融顧問(vip服務),每年一次性收取顧問費人民幣_________元整,特殊項目的收費將由雙方另行協商。

第十條 本年顧問費在雙方簽定本合同書十個工作日內支付,顧問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以後年度的金融顧問費,甲方應在顧問期滿前一個月內交付,逾期不交,本合同將自行解除。

第十一條 如乙方應過錯違反了本合同規定的義務,應如數返還所收費用;如甲方違反了本合同規定的義務,則乙方不再承擔完成約定義務的責任,所收費用不予返還。

第十二條 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修改協議:

1.任何一方提出修改協議的建議,另一方不反對;

2.因發生不可抗力事件,協議必須修改。

第十三條 協議修改必須是書面的,須經甲乙雙方簽字並蓋章後方能生效。

第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協議終止:

1.委託代理工作已完成;

2.甲乙雙方同意終止;

3.因發生不可抗力事件,協議必須終止。

協議終止必須是書面的。協議終止,本合同項下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隨即終止。

本合同於甲乙雙方代表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由簽字方各持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顧問合同範本 篇2

甲方:

乙方:

根據《專利代理條例》的規定,甲方聘請乙方擔任常年知識產權法律顧問事宜,本着誠實信用原則,經協商一致,訂立如下協議,共同遵守:

一、乙方接受甲方聘請,指派 專利代理人擔任甲方常年知識產權法律顧問。

二、合同期限:20xx年 月 日至201 年 月 日。聘請期滿,雙方如未提出異議,則本合同有效期限順延,如一方提出,則可重新修訂或終止協議。合同到期前30日內甲乙雙方另行協商續約事宜。

三、常年知識產權法律顧問工作內容:

3.1、隨時解答甲方知識產權法律方面的諮詢,具體指專利、商標、版權、集成電路布圖設計、以及商業祕密領域;

3.2、協助甲方作好產品開發過程中專利挖掘、專利佈局工作;

3.3、協助甲方做好知識產權保護工作以及避免侵犯他人知識產權的防範工作;

3.4、應甲方要求,就甲方已經面臨或者可能發生的知識產權糾紛,進行法律論證,提出解決方案。

3.5、代理甲方知識產權訴訟和無效宣告案件。但需另行同乙方辦理委託手續(另籤委託代理合同),並向乙方經辦代理人出具授權委託書,同時,甲方須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乙方則在收費給予優惠。

3.6、應甲方要求,就甲方提出的知識產權專題講座,在本合同年度內安排二次;

3.7、本條所説的“甲方”,包括甲方以X名義啟動的知識產權業務,不包括甲方的關聯企業。若延及甲方的關聯企業,則在本合同顧問費的基礎上追加25%的顧問費/一個關聯企業。

四、顧問費:人民幣 萬元整(¥ ),於本合同簽訂時由甲方一次性支付給乙方。辦理本合同第三條第3.5項所列的事務時,每個知識產權訴訟案件的代理費均包括啟動費和風險代理費二部分;前述顧問費未包含合同年度啟動的知識產權訴訟案件的啟動費及無效案件的代理費;於每個訴訟案結案30日內,甲方應一次性支付給乙方風險代理費,風險代理費按以下標準計算:

獲賠額×35%(甲方作為原告時);

免賠額×25%(甲方作為被告時);

上述獲賠額是指生效法律文書認定的賠償數額;上述免賠額是指原告起訴數額與生效法律文書所認定的賠償數額之差額。

五、專利代理人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直接發生的案件官費、交通費、差旅費、取證的官費等費用,按實際發生額由甲方負擔。交通費、差旅費指東莞、深圳行政區域以外發生的費用,取證官費指公證費、查詢費、檢索費等費用。由辦案專利代理人向甲方預借,發生後及時向甲方報銷。

六、乙方應依照法律維護甲方的一切合法權益,按時出庭。如委派的專利代理人因故中途不能執行職務,經甲方同意,乙方可以另行委派同等資格的專利代理人接替。

七、甲方必須認真地向乙方指定的代理人敍述案情,提供有關證據。乙方接受委託後,發現甲方有捏造事實,弄虛作假行為,有權終止代理,所收費用不予退還。乙方不得委託甲方從事違反中國法律的事項。

八、甲方根據規定可以隨時解除與乙方的委託關係,乙方已經收取的顧問費不退還,若已經啟動了本合同3.5所述的知識產權訴訟案件、無效案件,該案件的代理關係不依本合同的解除而解除,需雙方另行協議解除辦法。乙方無故終止合同,所收的顧問費按線性使用原則,未使用部分應退回甲方。

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十、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後可以另行修訂。因本合同產生的任何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提請深圳仲裁委員會解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顧問合同範本 篇3

根據國家和本地勞動管理規定和本公司員工聘用辦法,按照甲方關於公司新進各類人員均需試用的精神,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試用合同。

一、試用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上,有效期為二個月。

二、試用崗位根據甲方的工作安排,聘請乙方在 置業顧問 工作崗位。

三、試用崗位根據雙方事先之約定,甲方聘用乙方的底薪為 1000 元,另甲方給與乙方住房補助 200 元和電話補助 100 元以及全勤獎 200 元,每月工資於次月15號準時發放;如若離職人員工作未滿半個月,工資將不予發放;如若工作未滿一個月,工資將減半發放。

四、公司員工佣金發放制度

1、用世生活城第一、二套房為0.4%,第三套房為0.6%,其他項目另定。

2、個人佣金在客户合同簽訂並付清首付款後次月26日準時發放,貸款部分等銀行放款後結算。

3、備註:進公司工作滿二個月

在公司工作2個月以內成交二套(以籤合同為準),從第三套開始計算

在2個月內如若離職,客户對接工作交由其他同事,交接雙方各拿50%(其中首付佣金提成的50%,貸款佣金提成的50%,(貸款放款成功的前提下方可發放)如合同額100萬,首付50萬,則可拿50萬*所得提成點*50%的佣金)佣金,交接人由公司根據實際情況安排

五、離職制度

1、離職人員應提前15天遞交離職報告書,經公司各部門簽字同意方可離職

2、離職時交接辦公用品、銷售道具、客户資料等公司相關資料,交接由公司行政交接,交接完畢填寫交接單

3、如未按照以上程序,公司有權不發放其基本工資及佣金

4 離職後業績將不參與任何獎項的考核。

5 離職後半年內不得從事房地產及與公司相同行業和相同的商業項目。

6 不得帶走公司任何資料,客户資源及相關學習資料和公司一切有關文件。

7 離職後不得議論造謠公司及相關人員,不得造謠擾亂公司正常發展,不得議論公司長短,不得鼓動他人離職。以上三點一經發現核實情況將追究相關責任,並扣除所有工資佣金及獎金,情況嚴重者直接追究法律責任。走司法程序。

8 兩個月後結算在職期間的基本工資及佣金。

六、甲方的基本權力與義務:

1.甲方的權力。

·有權要求乙方遵守國家法律和公司各項規章制度;

·有權對乙方違法亂紀和違反公司規定的行為進行處罰;

·對試用員工不能勝任工作或不符合錄用條件,有權提前解除本合同;

·試用期滿,經發現乙方不符合條件,甲方有權不簽訂轉正勞動合同。

2.甲方的義務。

·為乙方創造良好的工作環境和條件;

·按本合同支付給乙方薪金;

·對員工有突出表現,甲方可提前結束試用,與乙方簽訂轉正勞動合同。

七、乙方的基本權力和義務:

1.乙方的權力。

·享有國家法律法規賦予的一切公民權力;

·享有公司規章制度規定可以享有的福利待遇的權力;

·對試用狀況不滿意,請求辭職的權力;

·試用期滿,有權決定是否簽訂正式勞動合同;

·具有參與公司民主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議的權力。

2.乙方的義務。

·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當地政府規定的公民義務;

·遵守公司各項規章制度、員工手冊、行為規範的義務;

·維護公司的聲譽、利益的義務。

八、一般情況下,試用期間乙方崗位不得變更。若需變更,須事先徵求甲方的同意

九、乙方個人基本情況必須屬實,如有虛假,公司有權解除合同,佣金和工資不予發放

十、雙方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1、乙方如需請假,應按甲方規定準假手續辦理 ,如未辦理該手續,超過3天,視為自動離職,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所有佣金及基本工資,甲方有權不予發放。

2、若乙方未經公司流程辦理離職手續,直接離職,則甲方有權不發放工資及佣金。

3、乙方在職期間,認真做好分內工作,不得在公司造謠生事及做工作以外的事情影響公司正常運行,若發現公司將予以開除並扣除所有工資佣金及獎金。

十一、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本着友好協商原則處理。

十二、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效力,經甲乙雙方簽章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顧問合同範本 篇4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人: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受委託人: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與_________因虛假陳述證券民事賠償糾紛一案,依照法律規定,委託乙方律師代理訴訟及與訴訟相關事宜。雙方經過充分協商,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訂立以下條款: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並指派_________、_________律師擔任甲方在本案中的代理人。

二、甲方必須向乙方律師提供購買_________股票的全部交易資料並保證其真實性。甲方提供虛假證據和資料導致出現不利於甲方的訴訟結果,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依約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三、乙方律師應當充分應用法律專業知識,按照法律規定,認真完成本案代理活動中的各項工作,按時出庭,依法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乙方律師對甲方瞭解本案進展情況和案件結果的要求,應當儘快給予答覆。

乙方律師處理本案而取得的款物,應當及時轉交給甲方,但有權從中扣除約定的費用和乙方律師為甲方墊付的費用。

四、甲方委託乙方律師的代理權限為:

1.代為起訴、遞交和簽收法律文書,收集相關證據;

2.代為推選訴訟代表人並接受訴訟代表人的委託代理訴訟;

3.代為追加、變更被告和第三人;

4.代為申請回避和控告;

5.代為參加訴訟,陳述事實和理由,出示證據、質證和辯論;

6.代為承認、變更訴訟請求,進行和解、調解,提出上訴,申請執行,代為接收執行回來的錢物等。

五、甲方同意按照國家的規定交納本案所需訴訟費、公證費、執行費等費用,並由乙方按照規定代收代交。乙方在訴訟和執行期間不再收取甲方任何費用,待執行回款物後,甲方同意乙方從執行回的款物中另行扣除總額的30%作為乙方律師的報酬。

六、如甲方單方終止委託事項,應當向乙方支付民事起訴書請求金額的30%作為違約金。

七、甲方應當認真閲讀本合同第十一條的“風險提示”並充分預測可能出現的各種風險。因不可歸責於乙方的事由導致風險出現的,乙方不承擔法律責任。

八、甲方要求保密的信息資料,除因本案的客觀需要外,乙方律師應當認真履行保密義務。

九、本合同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當在相互尊重、理解和信任的基礎上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由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裁決。

十、本合同有效期自簽訂之日起至本案執行終結止。

十一、風險提示

1.證券交易存在正常風險,該風險產生的損失法院可能不予支持。

2.本案損失的認定涉及到_________虛假陳述的揭露時間和更正時間,目前,對該日期的認定法律界存在爭議。具體依據虛假陳述揭露日還是虛假陳述更正日計算損失有待於法院最終判定。

3.本所是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按照最有利於委託人的方法計算損失的,法院最終支持的損失賠償數額可能與該計算數額有所不同

4.法院審理虛假陳述證券民事賠償案件堅持“着重調解、鼓勵和解”的原則。在調解或者和解過程中,為了讓投資者早日得到賠償,可能需要在損失賠償的數額上作出適當讓步。

5.虛假陳述證券民事賠償案件是一種新型的訴訟案件,並且涉及人數眾多,訴訟、執行中可能需要較多的溝通和交流。所以,案件可能在規定的時間內不能審理或者執行完畢。

6.其他無法預見的風險也可能出現,在此一併提示。

十二、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

顧問合同範本 篇5

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甲方接受乙方委託,為乙方項目進行融資與引進風險投資操作的過程中提供顧問服務,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互惠互利的原則簽訂本協議,具體條款如下:

一、甲方顧問服務內容

1.為乙方尋找對乙方項目有融資與風險投資意向的投資方;

2.對乙方項目進行初步論證,並從專業角度進行完善,使之更具有專業性;

3.對乙方項目進行整理、包裝,使之更符合投資方的要求;

4.針對乙方項目與投資方進行前期的溝通與交流;

5.根據乙方項目具體情況,為乙方制定詳細的融資方案與談判方案;

6.陪同乙方與投資方進行談判,協助乙方回答投資方的問題,滿足投資方的要求,同時維護乙方的相關權益,促使投資方與乙方儘快達成合作意向;

7.為乙方準備融資過程中必要的相關文件材料(需另外收費的除外)。

二、乙方項目相關內容

1.乙方的項目內容為:_________

2.乙方的項目總融資為:_________

3.乙方的項目負責人為:_________

三、甲方責任

1.站在乙方的立場,為乙方解決在項目融資過程中遇到的一系列難題;

2.積極的對乙方項目進行運作,以儘快獲得投資方的認可;

3.保證按照顧問服務相關內容向乙方提供優質服務;

4.保證對所有知曉的涉及乙方自身商業機密的文件、資料、數據、計劃、商業意向等不得向第三方公開(乙方有要求的除外);

5.相應的法律、法規要求或國家相關政府部門需要甲方提供乙方或乙方項目相關內容的情況下,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四、乙方責任

1.向甲方提供項目相關文件材料(具體內容見材料清單);

2.保證向甲方所提供的相關文件材料真實、合法及有效,並承擔因此而產生的相關責任;

3.在甲方對乙方的項目進行前期運作的過程中,應給予甲方積極的配合;

4.對項目的真實性與可行性負責,並確保項目所需相關手續完全合法;

5.不得在甲方不知情的情況下與甲方所推薦的投資方進行任何形式的協調與談判;

6.在甲方工作完成,並促使乙方與投資方達成合作意向的情況下,乙方應積極履行本協議中的相關條款。

五、融資與引進風險投資顧問費用

1.甲方為乙方提供融資與引進風險投資顧問服務,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的融資與引進風險投資顧問費用為融資總額的3%;

2.乙方應在對投資方達成合作意向後的三個銀行工作日內向甲方支付此融資費用;

3.乙方支付給甲方相關顧問費用的方式為:現金、支票、匯款、轉帳。

六、協議的解除與終止

1.如乙方未能按照本協議內容支付相關顧問費用,甲方有權利單方面終止本協議,對此所造成的任何結果不承擔任何相關責任。

2.如果乙方與投資方談判破裂,而未能達成合作意向,雙方協議關係結束,均不承擔任何責任。

3.乙方與投資方達成合作意向,並向甲方履行完畢相關顧問費用的支付,本協議終止。

七、不可抗力

1.在協議履行期間,一方或雙方由於不可抗力原因導致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的,不承擔責任,但遇到不可抗力的一方或雙方應於不可抗力發生後7個銀行工作日內,以書面的形式或法律規定的方式將情況告知對方,並提供有關證明。

2.不可抗力原因消失後,一方或雙方應當繼續旅行本合同。

八、爭議解決與適用法律

1.凡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一切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應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具有約束力。

2.本協議的訂立、執行和解釋及爭議的解決均應適用中國法律。

九、其他

1.本協議的補充協議、附件、説明、解釋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協議本身及其附件的修改、補充等未盡事宜,必須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並簽署書面協議。

2.如果本協議中的任何條款無論因何種原因完全或部分無效或不具有執行力,或違反任何相關的法律,則該條款被視為刪除,但本協議的其餘條款仍應有效並且有約束力。

3.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4.補充內容_________。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顧問合同範本 篇6

甲方:

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以及適用於本合同的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方委託乙方設計包裝外觀圖案,雙方經協商一致,就有關事項達成以下條款,簽訂本合同,並願意共同遵守:

一、廣告設計內容

甲方委託乙方設計以下產品:

二、報酬及付款方式

1、4款產品的總設計費用為人民幣(人民幣大寫:壹萬貳仟元整)。

2、根據雙方確認的工作計劃,甲方確認乙方的設計後,乙方將所有設計製作正式稿以電子文檔的形式傳送給甲方,甲方即在接收到電子版設計稿的3個工作日內一次性通過銀行轉賬方式支付乙方設計費。

三、乙方設計作品的時間要求及交付方式

1、乙方需在本合同簽署後

2、因甲方反覆提出修改意見導致乙方工作不能按時完成時,交稿時間可延期執行,延期時間由雙方協商確定。

3、乙方以電子稿的方式交付設計的作品。

四、知識產權約定

對未付清設計費或未被採用之稿,按照《國家知識產權法》,乙方依法享有版權,並有權作處理和支配。對已付清設計費之稿件,甲方依法享有該設計稿件的著作權、使用權和修改權,乙方不得泄露相關圖文資料。

五、雙方的權利義務

甲方權利:

1、甲方有權對乙方的設計提出建議和思路,以使乙方設計的作品更符合甲方企業文化內涵。

2、甲方有權對乙方所設計的作品提出修改意見;

3、甲方在付清所有設計費用後享有設計作品的所有權、使用權和修改權; 甲方義務:

1、甲方有義務在合同約定時間內支付合同約定的相關費用;

2、甲方有義務提供有關企業資料或其他有關資料給乙方;

乙方權利:

1、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供有關企業資料供乙方設計參考;

2、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約定支付相應款項;

3、乙方對設計的作品享有著作權,有權要求甲方在未付清款項之前不得使 用該設計作品;

乙方義務:

1、每款包裝設計完畢後,乙方對主創全新設計產品提供展示效果圖。

2、乙方需按照合同約定按時交付設計作品。

六、違約責任

1、甲方應按照合同約定按時付款,每延遲一天,按照合同金額的1%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2、乙方應按照合同約定按時向甲方發送電子版設計稿,每延遲一天,按照合同金額的1%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七、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導致任何一方不能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或雙方應於不可抗力發生之日起48小時內,將情況以可靠方式書面通知對方,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八、合同生效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後立即生效。

九、其他

1、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對方簽字合同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其他未盡事宜,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顧問合同範本 篇7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暫行條例》第二條第一款的規定,______(簡稱甲方)為依法維護本單位的合法權益,特聘請重慶市第三律師事務所(簡稱乙方)擔任常年法律顧問。乙方接受聘請。經雙方協商,訂立下列各條款,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指派律師為甲方的法律顧問,根據法律給甲方提供法律幫助,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二、乙方為甲方提供如下法律幫助:

1.為甲方業務上的法律問題提供諮詢;

2.經甲方授權參加簽訂或審查甲方與他方所協商的經濟合同;

3.為甲方審查(含日、英、德、俄、法文)或草擬中文法律業務文書;

4.通過上述業務活動,進行社會主義法制宣傳。

三、乙方所派律師只為甲方法人提供法律幫助,無義務為甲方的職工提供法律幫助。

四、乙方律師辦公,平時有事可隨時聯繫。

五、甲方應給乙方指派的律師提供參加甲方召開的有關業務會議的機會,為乙方律師執行職務提供方便。

六、甲方指應定專人承擔本單位具體的法律事務性工作並與乙方律師經常聯繫。

七、每年由甲方向乙方付給法律顧問酬金元,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士在內一次付清。

八、乙方律師為甲方擔任代理人進行訴訟或非訴訟事件活動,按重慶市物價局、財政局重價非發(1991)230號文件規定的收費國法另行收費。

九、乙方律師為履行本合同的義務所需的法律顧問交通費應由甲方負擔。其金額為_____元。

十、本合同有效期為____年。從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

十一、如合同的一方違反合同約定,對方有權解除合同,但應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

十二、合同文書一式貳份,雙方各執一份,甲方壹份,乙方壹份。

甲方:_____ 乙方: 重慶市××律師事務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顧問合同範本 篇8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等有關法律法規以及《中小企業創業法律服務計劃》,雙方方就聘請創業法律顧問事宜,訂立協議如下:

第一條 律師團指派律師__________________擔任甲方的法律顧問。服務方式:“團隊負責,專人聯繫”,律師團以一個團隊承擔本計劃中的法律服務,保證任何一個企業案件,都有兩個以上律師提供服務,使企業能及時有效的獲得法律服務。

第二條 服務目標:以事先防範為主,事後補救為輔,通過參與甲方經營管理決策,努力將甲方在法律方面的經營風險降低到最低限度。

第三條 工作職責

1.為企業草擬、制訂、審查或修改合同,同時逐步健全企業合同制度,預防合同糾紛。(協議期限內免費)

2.通過解答諮詢或出具法律意見書的方式解答企業在日常經營中所發生的法律問題;(協議期限內免費)

3.對企業的內部治理機構進行研究,幫助引導企業建立和完善現代企業制度,尋找適合企業發展的管理框架模式,使其依法運作,並依法規範企業的管理行為;(協議期限內免費)

4.對企業勞動合同及員工管理提出法律意見,規範勞動關係,維護企業和員工的利益。(協議期限內免費)

5.當企業可能面臨糾紛時,進行法律論證,提出解決方案,出具律師函,或參與相關糾紛的調解;(協議期限內免費)

6.代理企業參加訴訟、仲裁、依法舉報犯罪,維護企業合法權益。(除律師事務所基本受理費__________元外,費用按照律師收費標準減半收費)

7.法律顧問異地辦案差旅費應由甲方及時予以報銷,訴訟、非訴訟活動中法院、工商局、勞動仲裁委員會等部門所收取的法定費用由甲方負擔。

第四條 為了使法律顧問能依法執行職務和更好地提供法律幫助,甲方應將企業設置專人負責與律師團聯繫。

第五條 甲方應配合乙方開展的課題研究,為課題研究提供相關的資料。

第六條 服務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第七條 違約條款

甲方與乙方應嚴格按本合同約定履行,雙方不能擅自解除本合同。

第八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律師: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顧問合同範本 篇9

甲方(委託人): 乙方(受託人):

身份證號:

聯繫電話:

法定代表人:

聯繫電話:

甲方(委託人)、乙方(受託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規的規定,就甲方委託乙方代辦理項目投資顧問、乙方為甲方提供相應投資顧問服務等相關事務,甲方與乙方平等協商,簽訂本合同。

一、乙方受甲方委託尋找投資項目,提供顧問服務。

1. 服務內容:乙方促使甲方和資金需求方簽訂融資合同並協助融資實現。

2. 融資形式、條件及費率由甲方和資金借用方協商確定。

二、乙方必須恪盡職守,依法履行職責,認真負責地為甲方提供專業顧問服務並保守

三、合同期限:自甲、乙雙方簽訂合同之日到雙方協商終止之日。

四、合同履行期限內報酬:

1. 甲方每月應支付給乙方投資顧問費為乙方介紹的投資項目金額的仟分之伍,該費用

帳號:

户名:

開户銀行:

2. 支付方式:

甲方每月收到利息後將投資顧問費匯入乙方指定賬户。

五、雙方一致同意,對本合同的所有信息、文件和數據應保守祕密。

六、本合同由雙方蓋章之日起生效,正本一式兩份,甲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顧問合同範本 篇10

合同編號:

委託方: (下稱甲方)

受託方: (下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規,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一致,合同雙方就 項目的技術經濟諮詢簽訂本合同書,以共同遵守.

第一條 諮詢目的

(一)加強對土建,安裝,裝修等工程的投資控制,提高投資效益.

(二)加強對土建,安裝,裝修等工程的進度款監控,合理使用投資資金,節約成本.

第二條 諮詢內容

按下面第(二)項辦理:

編制(審查)招,投標工程項目的標底,標價.

審核工程結算書.

編制工程項目投資評價可行性報告.

工程造價鑑定,工程進度款監控.

第三條 諮詢項目概況

項目名稱:

項目地點:

項目結構概況:

項目建設規模:

建築面積:

工程造價:

工程開(竣)工時間:

諮詢服務成果的用途:作為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工程價款結算的依據.

第四條 諮詢服務期限

乙方完成諮詢服務的期限,按下面第(三)項執行:

(一)合同簽定之日起共 工作天內完成,但不包括與當事人核對技術數據的時間.

(二)合同簽定之日起 工作天內完成 ,之後 工作天內完成諮詢服務成果.

(三)合同簽定之日起 10 工作天內完成初步諮詢服務成果,甲方如有疑問和異議在乙方提交初步諮詢服務成果起 工作天內提出,由乙方在甲方提交疑問和異議起 工作天內複核並提交諮詢服務成果,但不包括核對技術數據的時間.

第五條 諮詢服務收費標準

按以下第( )項執行:

(一)按工程預(結)算總造價的淨核減(增)額的 %計收,但每個單項工程不少於壹仟元(本合同按 個單項計算).

(二)按工程預(結)算總造價的 ‰計收,但每個單項工程不少於壹仟元(本合同按 個單項計算).

(三)按工程預(結)算總造價的淨核減(增)額的 %(但不少於總造價的 ‰)計收.

(四)按工程預(結)算總造價的淨核減(增)額的 %和工程預(結)算總造價的 ‰之和計收,但單項工程不少於 元.

(五)按工程鋼筋實際用量的税前工程造價 ‰計收,但單項工程不少於 元.

(六)按工程預(結)算税前造價的 ‰計收,但每個單項工程不少於 元(本合同按 個單項計算).

第六條 諮詢服務費支付辦法

(一)本合同簽訂後三天內甲方向乙方預付諮詢服務費 元.

(二)乙方每月向甲方提交一份諮詢費結算報告,結算報告經甲方審查後,按第五條確定的收費標準的 %每月辦理一次結算手續.

(三)餘款在項目諮詢完成並交割(即甲方,乙方和承建單位三方就本諮詢服務成果取得共識,達成一致)時一次付清.

(四)在承建單位未認可的情況,乙方出具諮詢報告,並對諮詢報告負責.如甲方和承建單位之間發生訴訟或仲裁,乙方應協助甲方進行相關舉證工作.

第七條 甲方責任

(一)按項目諮詢要求和範圍在合同簽定後兩天內向乙方提供以下的全部資料及情況(遲交齊資料則諮詢服務期限順延),並對所提供的資料和情況負法律責任.

1.工程承發包合同和工程招,投標文件等資料;

2.工程會審記錄資料;

3.工程施工(竣工)圖紙;

4.工程變更,簽證等有關資料;

5.有關標準圖集及標準規範;

6.工程建設方供應的材料(設備)清單;

7.承建單位的預(結)算書等資料;

(二)須配合乙方諮詢服務(包括組織與承建單位核對技術數據的時間,地點等)並按時支付諮詢費用.

(三)在本合同約定範圍合法使用乙方提交的諮詢服務成果.

(四)對乙方的要求和通知,答覆等均以書面形式,傳真件等只作參考,不作憑證.

第八條 乙方責任

(一)按合同要求完成並提交諮詢服務成果給甲方,並對諮詢服務成果負責.諮詢服務成果包括:

1.工程概況;

2.編制(審查)依據及説明;

3.工程造價彙總表及説明;

4.工程結算書;

5.審查結果分析,工程量,取費標準審核的説明;

6.列出送審預(結)算書與審查結果的主要造價增減對照表;

7.有關建議;

(二)按第四條規定期限內完成諮詢服務成果.

(三)對甲方提供的資料及編制(審查)結果保守祕密.

(四)未經甲方同意除與甲方聯繫人接觸外,不得與諮詢項目承建單位或項目其他有關

工作人員有任何接觸.

(五)須向甲方提供收費的正式服務發票.

(六)不得截留,外傳,遺失甲方提供的資料,諮詢服務成果完成交割時退還甲方.

第九條 違約責任

(一)在履約期間,如因甲方原因導致終止合同,乙方除不退還已預收的諮詢服務費外,還可按第五條規定向甲方收取全部諮詢服務費;如屬乙方原因導致合同終止,乙方除向甲方退還已預收的諮詢服務費外,並賠償損失.

(二)項目諮詢完成並交割後甲方逾期付款的,從諮詢成果交割後第三天起,每逾期一天,甲方按應付金額的0.05%向乙方償付滯納金.

(三)甲方逾期一個月仍未付清款項的,乙方有權採取適當的措施追收欠款.

(四)乙方延遲提交或不提交諮詢報告意見的,免收諮詢服務費,並支付違約金.

第十條 糾紛解決方式

在執行本合同過程中,如發生糾紛而未能協商解決,按下面第(二)項方式解決:

由政府仲裁機構依法裁定;

向法院依法起訴.

第十一條 其他

(一)有下列任一情況出現合同解除.

1.政策原因需要解除;

2.因不可抗力因素(如地震,戰爭等)需解除;

3.甲,乙雙方同意解除.

(二)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三)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委託諮詢項目完成並結清諮詢服務費後自然失效.

委託單位: 受託單位:

(蓋章) (蓋章)

負 責 人: 負 責 人:

聯 系 人: 聯 系 人:

電 話: 電 話: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顧問合同範本 篇11

委託人(以下簡稱甲方):

受託人(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因之需要,為維護本單位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之有關規定,聘請乙方指派的律師擔任常年法律顧問。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乙方指派 律師出任甲方的常年法律顧問。法律顧問應當根據事實與法律,為甲方提供法律服務,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第二條 本合同約定之顧問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三條 甲方選擇乙方指派律師為甲方提供如下法律服務:

1、為甲方生產經營管理活動中出現的法律問題提供諮詢,這種諮詢既包括向甲方提出口頭處理意見,也包括向甲方提出書面意見供甲方決策使用;

2、為甲方審查內部管理規章制度,並就甲方的內部管理制度提供涉及有關方面法律的設計與諮詢服務,協助甲方增強內部管理的規範性和可操作性;

3、為甲方起草或審查重大經濟合同、協議或其它重要法律文件,防止或減少潛在糾紛;

4、協助甲方,對甲方員工進行法制宣傳教育和培訓;

5、參與甲方的重大對外談判與協商活動,協助甲方處理談判與協商中的有關法律事務;

6、為甲方引進外資、技術轉讓、興辦合資或合作企業、股份轉讓、資產重組等項目提供法律可行性意見;

7、為甲方開展或涉及的重大經營活動或法律行動提供法律策劃方案,這些經營活動或法律行動包括:

(1)工業產權的取得與保護;

(2)市場佔領與開拓;

(3)形象確立與廣告宣傳表述;

(4)債權債務安排與重組;

(5)侵權損害賠償與追索;

(6)重大投資決策風險預測與評估;

8、企業改制、公司併購;

9、企業股份制改造並上市;(聯絡北京、上海或香港的法律機構共同辦理)

10、上市公司配股、增發新股、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聯絡北京、上海或香港的法律機構共同辦理)

11、協助甲方辦理涉及調解、仲裁、訴訟和其它非訴訟案件所需要的各種程序性手續。

甲方要求乙方指派律師作為具體參與有關仲裁、訴訟和非訴訟案件以及承擔公司併購、合資、股權轉讓、企業股份制改造並上市、上市公司配股、增發新股、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投資項目法律風險控制等重大專項法律服務時,甲方應另行與乙方訂立委託代理合同,並按照乙方的優惠收費標準向乙方支付律師費用(即按《律師服務收費標準》減半收費)。

第四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應當真實、完整、客觀地向律師介紹有關生產經營管理的情況,提供與甲方生產經營管理有關的文件材料。

2、甲方應當按照本合同約定的金額或計費方式和時間向乙方支付全部法律顧問服務費。

3、甲方應當為律師開展工作提供一切必要的便利。

4、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及時更換在服務過程中工作不負責任、或認為不適合服務甲方的律師。但甲方應向乙方説明要求更換律師的具體理由。

5、甲方委託乙方進行常年法律顧問工作過程中,應按實際情況確認乙方指派律師的工作量記錄。

6、不得要求乙方律師進行違法活動。

7、如乙方無正當理由解除本合同,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還全部律師服務費和差旅費。

第五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應當依法忠實地維護甲方的一切合法權益。

2、乙方律師應當根據甲方的具體情況適時開展法律顧問服務工作。

3、乙方律師應當按時地為甲方提供相關的法律顧問服務。

4、乙方律師必須嚴格遵守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不得泄露甲方的技術祕密、商業祕密或者個人隱私。

5、除本合同約定或甲乙雙方另行協商外,乙方律師不得私自向甲方收取費用。

6、乙方有權根據本合同的約定向甲方收取常年法律顧問服務費。

7、甲方未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常年法律顧問服務費及差旅費,乙方及其指派律師有權暫緩履行法律顧問工作。

8、簽訂本合同後,如甲方無正當理由單方解除合同,乙方收取的律師服務費和差旅費全部不予退還;如甲方尚未支付律師服務費和差旅費且無正當理由單方解除合同,乙方有權繼續追討。

9、乙方同意並保證,一旦出現甲方認為乙方指派律師不能勝任或不能完成、或服務不盡責或無力發揮應有作用的投訴時,乙方將在收到甲方正式投訴及核實後三個工作日內向甲方另行推薦候選律師,經甲方確認後,立即另行指派律師予以接替,以完成本合同約定的法律服務事務。

第六條 律師服務費、差旅費和其他費用的約定

1、律師服務費

甲方應向乙方繳納顧問費人民幣(大寫) 元;甲方應於本合同簽訂之日向乙方一次性付清律師服務費用。

2、差旅費

在本律師事務所所屬區域內(重慶市區僅指渝中區、江北區、沙坪壩區、南岸區、九龍坡區、大渡口區、渝北區、巴南區、北碚區)辦理甲方委託的法律事務,乙方按律師服務費的10%收取差旅費人民幣(大寫) 元。該差旅費包括交通費、國內電話費、傳真費、普通及掛號郵寄費、互聯網上網費;不包括文件資料打印費、複印費、特快專遞費、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或其他行政機關及事業單位、人民法院等單位收取的費用。

乙方律師如需到本律師事務所所屬區域外進行與本合同相關的工作,由乙方律師向甲方提出差旅費預算並經甲方同意後,按甲方相關規定辦理出差手續,乙方律師出差後甲方及時據實報銷。

3、律師服務費和差旅費支付時間和方式

甲方應於本合同簽訂之日向乙方一次性付清以上費用(律師服務費、差旅費)。如有特殊情況經雙方協商可在本合同第十條中另行註明。

4、根據《重慶市律師服務收費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乙方律師在進行與甲方委託辦理的法律事務過程中發生的鑑定費、公證費、公告費、查檔費及應由甲方支付的其他費用,由甲方另行支付。

5、除非乙方另有書面同意,如因甲方未按約足額付清上述費用導致乙方律師不能或未能及時履行甲方委託辦理的法律事務的責任將不由乙方承擔。

6、除非甲、乙雙方另有書面約定,甲方在任何時候均不得向乙方律師直接支付任何費用或接受乙方報銷任何費用,甲方也無需向乙方律師支付額外的報酬、補貼、津貼和饋贈。

第七條 甲方理解並同意,乙方指派律師的工作只限於與甲方以獨立法人名義發生的活動相關,乙方指派律師無義務為甲方職工、甲方參與的任何形式的合作或聯合組織提供上述服務。若相關單位和個人需要乙方指派律師提供上述法律服務,乙方可以按照律師收費辦法優惠10—15%收取律師費用。

第八條 乙方律師在履行甲方委託辦理的法律事務服務過程中,如出現《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規定的重大執業過錯而直接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由乙方協助向已經為乙方辦理了執業保險的有關保險機構索賠。

第九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甲方或其代理人與乙方或其指派的律師共同協商並達成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條 本合同以上條款不能概明之事項,可在本條款下另行特別約定:

(空白)

第十一條 甲方確認下列通訊地址及聯繫人是乙方辦理本合同委託法律事務向甲方履行通知義務的惟一通訊地址及聯繫人:

聯繫人: 聯繫電話: 聯繫地址:

乙方按上述通訊地址向指定的聯繫人履行了通知義務,視為乙方已向甲方履行了通知義務。

如果甲方需變更通訊地址或聯繫人,需提前七日通知乙方。

第十二條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糾紛均由重慶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三條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持二份,乙方持兩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或蓋章生效。

第十五條 甲方承諾:已認真審閲本合同所有條款以保證完全瞭解其詳盡內容;本合同所有條款均屬甲、乙雙方平等且完全協商一致而達成。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地 址:

電 話:

簽約時間:年 月 日

顧問合同範本 篇1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聘請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指派律師擔任常年法律顧問。經雙方協商,達成下列協議,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聘請,雙方同意由_________律師擔任甲方的常年法律顧問。

二、乙方根據甲方委託,辦理下列法律事務

1.就甲方生產、經營、管理方面的重大決策提供法律意見,進行法律諮詢服務;

2.協助甲方起草、審議、修改重大複雜的合同、協議、章程等各類法律文件,必要時就此提供法律意見;

3.參與甲方的體制改革、資產重組,並協助甲方健全和完善內部各項規章制度,必要時就此提供法律意見;

4.接受甲方委託,參加甲方各類合同或合作項目的談判,並提供相關的法律意見;

5.接受甲方委託,擔任代理人,參加訴訟、非訴訟、調解、仲裁活動,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6.接受甲方委託辦理其他法律事務。

三、工作方法和工作時間

甲方在工作中遇到的法律事務時,就律師的工作時間、地點,根據甲方的提議,隨時聯繫約定。

四、乙方按照《律師服務指導性收費標準》規定向甲方收取律師服務費,甲方向乙方每年支付律師顧問費_________元人民幣。

五、律師顧問費支付時間

1.一次性支付。本合同簽訂之日,甲方即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全部律師顧問費用。

2.分期支付。甲乙雙方經協商,甲方分期向乙方支付律師顧問費。本合同簽訂之日,甲方向乙方支付本案全部律師顧問費用的___%即____元人民幣;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或者______時,甲方向乙方支付本案全部律師代理費用的_______%,即____元人民幣;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或者_____時,甲方向乙方支付本案餘下律師代理費用的____%即____元人民幣。

六、乙方接受甲方委託,參與訴訟、非訴訟、調解、仲裁、草擬重大合同及項目談判,按照《律師服務指導性收費標準》規定各類案件的收費標準優惠收取律師服務費。

七、乙方依據本合同約定提供法律服務的過程中發生的鑑定費、公證費、查檔費和其他應當由甲方支付的費用,由甲方另行支付。

八、甲方應當向律師提供與業務有關的情況、資料和必要的工作條件。

九、本合同有效期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十、在合同有效期內一方如提出修改合同條款或終止合同,必須經雙方協商同意。合同期滿後如雙方未在十五日內明確表示終止合同,視為合同繼續有效_________年,依此類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