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管理合同樣書一 篇1
第一條 本合同當事人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
組織名稱: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
地址;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
受委託方(以下簡稱乙方):
企業名稱: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願、平等、協商一玫的基礎上,甲方將_______(牧業名稱)委託乙方實和行物業管理,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類型: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市____區____路(街道)____號
四至:____________
佔地面積:____平方米
建築面積:____平方米
(委託管理的物業構成細目見附件)
第三條 乙方提供服務的受益人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本物業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均應履行本合同,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二章 委託管理事項
第四條 房屋建築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樓蓋、屋頂、外牆、承重牆體、樓梯間、走廊通道、門廳、庭院____.
第五條 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運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道、落水管、污水管、共用照明、中央空調、供暖鍋爐房、樓內消防設施設備、 電梯、____、____、____.
第六條 公共設施和附屬建築物、構築物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道路、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泵房、自持車棚、停車場、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 公共綠地的養護與管理。
第八條 附屬配套建築和設施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商業網點、文化體場所____、____、____.
第九條 公共環境衞生,包括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潔衞生,公共場所的清潔衞、垃圾的收集、____、____、____.
第十條 交通與車輛停放秩序的管理。
第十一條 維持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監控、巡視、門崗執勤、____、___、___.
第十二條 管理與物業相關的工程圖紙、住用户檔案與竣工驗收資料。
第十三條 負責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收取下列費用:
1. 物業管理費:________
2. 保潔費:________
3. 保安費:________
4. 房屋設備運行費:________
5. 維修養護費:________
第十四條 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備及設備的維修、養護在當事人提出委託時,乙方須接受委託併合理收費。
第十五條 對業主牧業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的行為,針對具體行為並根情節輕重,採取批評、規勸、警告、制止、____等措施。
第十六條 其他委託事項 第三章 委託管理期限
第十七條 委託管理期限為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____時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時止。 第四章 雙方權利義務
第十八條 甲方權利義務
1、代表和維護產權人、使用人的合法權益;
2、制定《業主公約》並監督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遵守公約;
3、審定乙方制定的物業管理方案;
4、檢查監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執行情況;
5、審議乙方年度管理計劃、資金使用計劃及決算報告;
6、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內向乙方提供____平方米建築面積管理用房(產權仍屬甲方),由乙方按下列第____項執行;
(1)無償使用;
(2)按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____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於____.
7.負責歸集物業管理所需全部圖紙、檔案、資料,並於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內向乙方提供;
8.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不按規定交納牧業管理費時,負責催交或以____方式償付;
9.協調、處理本合同生效前發生的管理遺留問題;
(1)________
(2)________
10.協助乙方做好牧業管理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生活;
第十九條 乙方權利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約定,制定牧業管理方安;
2.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法規、規章的行為,提請有關部門處理;
3.按本合同第十五條的約定,對業主和物主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的行為進行處理;
4.選聘專營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業務,但不得將本物業的管理責任轉讓給第三方;
5.負責編制房屋、附屬建築物、設施、設備、綠化的年度維修養護計劃,經雙方議定後由乙方組織實施;
6.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書面告知物業的使用的有關規定,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裝修物業時,書面告知有關限制條件,並負責監督;
7.每___個月向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公佈一次維修養護費用收支使用情況;
8.對本物業的公共設施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使用功能,如需擴建或完善配套項目,須與甲方協商後報有關部門批准方可實施;
9.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必須向甲方移交全部管理用房及物業管理的全部檔案資料; 第五章 物業管理服務要求標準
第二十條 乙方須按下列約定,實現管理目標,即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對乙方管理滿意率達到___%
1.房屋外觀:______
2.設備運行:______
3.房屋及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______
4.公共環境:_________
5.綠化:_________
6.交通秩序:_________
7.保安:_________
8.急修:_________
小修:_________ 第六章 物業管理服務費用
第二十一條 物業管理服務費
1. 管理費由乙方按建築面積每平方米___元或按套每户___元向業主收取;
2. 保潔費由乙方按建築面積每平方米___元或按套每户___元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
3. 保安費由乙方按建築面積生平方米___元或按套每户___元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
4. 高層住宅電梯、水泵、___運行費按實結算,由乙方向業主收取;
5. 管理服務費標準的調整,按___調整;
6. 對業務和物業使用人逾期交納物業管理費的,乙方可以從逾期之日起按應繳費用千分之三加收滯納金。
第二十二條 住宅區域的非居住用房管理服務費按居住收費標準的___倍取。
第二十三條 車位和使用管理費用由乙方按下列標準向車位使用人收取;
1、露天車位:______
2、車庫車位:______
第二十四條 乙方對業主或物業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備維修養護其他特約服務,由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按實際發生的費用計付。
第二十五條 乙方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提供的其他服務項目的收取標準約定下:
1.______
2.______
第二十六條 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備、設施、公共設施的維修、養護費用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全體業主按照各自擁有的住宅區建築面積比例共同承擔,在物業維修基金中列支或直接向業主收取。 第七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七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十八條第___款的約定,使乙方未完成規管理目標,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一不定期限內解決,逾期未解決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經濟賠償。
第二十八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約定,不能完成管理目標,甲方有權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甲方經濟損失,乙方應給予甲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第二十九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六章的約定,擅自提高收費標準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第三十條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無法律依據提前終止保同的違約方應賠償對方__元的違約金;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的,應給予經濟賠償。 第八章 附則
第三十一條 雙方約定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天內,根據甲方委託管理項,辦理接管驗收手續。
第三十二條 雙方可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補充,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充協議與合同具有相同等效力。
第三十三條 本合同之附件均為合同有效組成部分。在合同及其附件內,空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修改本合同印製條款的本意。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宜,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
第三十四條 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____頁,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物業理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五條 因房屋建造質量、設備設施質量或安裝技術等原因,達不到使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擔責任並作善後處理。產生質量右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主管部門的鑑定為準。
第三十六條 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按有關法律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第三十七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請____市仲裁委員會裁決(當事人雙方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三十八條 合同期滿,本合同自然終止,雙方如續訂合同,應在該事同期____天前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
第三十九條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代表人:
物業管理合同樣書一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購物中心發展管理有限公司(管理服務者)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業主/物業使用人) 身份證號: ____________________
為了維護協信____________________廣場廣大經營者的共同利益、正常的經營管理秩序和商譽,統一規範經營者的經營行為,根據《____________________市商品交易市場管理條例》、《____________________市物業管理辦法》、國務院《物業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特簽訂本協議,甲、乙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一、甲、乙雙方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 甲方享有對協信____________________廣場實施統一經營管理、物業管理的權利,對管理範圍的場地、設備、設施、環境衞生、治安消防、經營秩序及各項經營活動等事務全權實施管理,維護協信____________________廣場的正常運行。
2. 依據有關的法律、法規,制定和修改協信____________________廣場的各項規章制度。
3. 甲方享有依法向乙方收取物業管理費、公共設施維修基金,經營行為保證金、公共能源及相關費用等權利。乙方不按規定交納相關費用,甲方有權向乙方收取每逾期一天3‰的滯納金,逾期20天不繳納的,甲方不再有義務提供各種管理服務,對所欠費用可採取催繳和強制措施,直至訴諸法律。
4. 尊重乙方自主經營的權利,不干涉乙方正當的經營活動。
5. 有權採取各種有效措施制止違反國家法律、政策和經營管理協議之行為。
6. 在不影響整體經營佈局的情況下,可利用部分空地、牆面等處從事經營活動,收益用於市場推廣。
7. 依法行使政府職能部門委託的權利,接受行政主管部門的監督指導,接受業主/物業使用人對制度執行情況的監督,聽取合理化建議和意見,不斷改進工作。
8. 甲方可委託專業物業管理公司從事部分物業管理工作。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 依法享有在《商品房買賣合同》中約定經營範圍內的依法自主經營權,服從甲方統一管理及整體的業態的統一規劃、統一佈局,自覺配合甲方組織的促銷活動,維護協信____________________廣場的整體形象。
2. 自覺遵守協信____________________廣場的各項規章制度、辦法和規定,按時足額向甲方繳納物業管理費及各種相關費用。
3. 嚴格遵守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保護消費者的利益,執證經營,依法納税、交繳工商行政管理費。
4. 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消防演練和培訓,確保經營區域的消防安全,並承擔相應的消防責任。
5. 對經營銷售的商品自覺建立質量保證體系,確保銷售商品不損害消費者的利益。
6. 對店鋪承租人、使用人及訪客等違反協信____________________廣場管理制度所造成的損失、損害等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7. 自覺配合甲方做好日常事務管理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工作。
8. 業主出租商鋪時,應事先以書面的形式通知甲方,與甲方簽定《委託經營管理協議》,在與甲方簽訂該協議前,一切責任仍屬乙方責任。
9. 承擔由乙方行為引起的一切民事責任。
二、 各項費用標準及交納辦法
(一)裝修保證金
乙方如需要對店鋪進行裝修(租賃者需徵得業主同意),必須按協信____________________廣場《業主/物業使用人裝修守則》規定,繳納裝修保證金,裝修需經甲方驗收合格後方可無息退還裝修保證金給乙方。
(二)物管費
按 __________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按建築面積收取)每季度支付一次,提前15日收取。
(三)自用水、電費按乙方自掛錶抄數收取獨立上繳;公共能源費按實際發生費用根據經營建築面積比例據實分攤。實行月計交繳。
(四)市場推廣費
根據實際需要,由甲方制定推廣、促銷方案,甲方代收的推廣費全部用於協信____________________廣場整體的營銷推廣。計 __________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按建築面積收取)。
(五)空調使用費
除乙方獨立安裝使用的情況外,由甲方根據空調使用當月總費用結合乙方場地面積大小,按比例收取。
(六)其他費用按相關規定辦理。
三、雙方約定遵守的市場管理公約
(一)經營秩序和經營行為的管理約定:
第一條:乙方必須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____________________廣場的各項管理規定 。商品明碼標價,亮證亮照經營。嚴禁經銷假冒偽劣商品和違禁物品。
第二條:乙方承諾接受甲方管理人員的監督、檢查,不得擾亂市場秩序。
第三條:乙方因商品質量問題與顧客發生的糾紛,需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____________________市商品交易市場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有關規定進行協商解決,不得與顧客發生爭吵、打架等行為,遇到糾紛時應主動妥善解決,協商不成應與對方到相關部門或甲方協調處理。
第四條:乙方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____________________市商品交易市場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做到文明經商、禮貌待客,嚴禁強買強賣、欺行霸市,維護協信____________________廣場的整體信譽。
第五條:不得有使用大音量音響設備或高聲叫賣、張貼、追逐、打鬧、玩弄電梯等影響他人正常經營和玩弄公共財物的行為。
第六條:不得有打牌、下棋、睡覺、酗酒、划拳,以及赤膊等不文明行為。
第七條:經營場地以店鋪門口為界,禁止在界外陳列商品,擺放商品展示模特兒(架)等任何物品,禁止任何佔道行為。
第八條:嚴格遵守規定營業時間,按時開門營業,並遵循:
1、 未經甲方同意不得遲開門和早關門;
2、 不得擅自中途或提前關門停業(超過3小時按歇業1天處理);
3、 不得擅自歇業。
第九條:乙方須遵守行業規定,嚴格維護全體業主/物業使用人的共同利益,不得詆譭其他商户。
第十條:乙方的電話、傳呼、手機號及通訊地址等聯繫方式因申報內容不實或變化後未及時告知甲方而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自行負責。若由此給他人造成一切損失的應承擔相應責任。
第十一條:乙方從業人員應按規定向甲方管理部門申報,營業期間內需佩帶購物中心統一的《營業員證》,無證或佩帶他人證件不得從事經營活動事宜。
第十二條:遵守國家和甲方有關變更物業的規定,乙方轉讓、抵押、出租、轉租、調換、與他人合用攤位,需徵得甲方書面同意並登記備案。
(二)遵守甲方治安、消防管理的各項規定
第十三條:乙方須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61號令》、《____________________市消防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規定,嚴禁在購物中心範圍內吸煙、動用明火及其他影響購物中心安全的行為。
第十四條:不得收藏、攜帶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汽油、鞭炮等)等違禁物品。禁止打架鬥毆、無理取鬧、干擾管理人員工作等行為。
第十五條:乙方捉獲違法分子不得自行處置,應及時通知並移交甲方。
第十六條:嚴禁偷竊、挪用協信?長壽百年廣場的公共設施、財產和他人物品等違法行為。
第十七條:乙方有協助國家執法人員履行職權的義務,不得有阻撓國家執法人員執行公務,作偽證等違法行為。
第十八條:乙方必須做好店鋪內的防火、防盜、防扒、防騙、防惡性案件和自然災害的自防工作,閉市和歇業時要收管好貨物並鎖好門窗。閉市後不得私自進入購物中心取貨,如有特殊情況須進入的,應當由乙方本人辦理相關手續後與保安員一同進入本店鋪,並迅速離開,不得逗留。
第十九條:嚴禁私自拆卸或損壞購物中心內的消防設施、設備和各種消防器材。
第二十條:在非火警情況下,未經批准禁止移動和使用購物中心內所有的消防設施和器材。
第二十一條:嚴禁在消防卷閘門附近擺放任何物件,嚴禁圈佔消防栓或防火間距、堵塞、防礙消防通道。
(三)對購物中心機電設施設備的管理約定
第二十二條:嚴禁動用送配電及照明設施,不得私自開關各電源、動力裝置以避免造成損壞。
第二十三條:照明及其他設施嚴禁私自拆除、亂拉(接)、更改和增加用電負荷和線路。
第二十四條:店鋪內電器設施發生故障,應向甲方提出報修 ,在甲方的監督下進行修理或由甲方進行修理、更換並按規定繳納委託維修費。
第二十五條:購物中心電梯(電扶梯)運行時,需嚴格遵守“乘坐須知”:
1、 未經管理部門同意,不得使用客運電梯和電扶梯運載貨物和其他雜物;
2、 電扶梯運行期間禁止反向行走、嬉戲和跑躍,停運期間禁止行走;
3、 14週歲以下的未成年人乘坐電梯須有監護人陪同;
4、 乘坐電扶梯時,頭手身體嚴禁超出扶梯外,以免發生事故;
5、 禁止向電梯上丟拋包裝箱(袋)等廢棄物,禁止攜帶超長物(1.5M以上)棍棒、杆等物件乘坐電扶梯;
6、 電扶梯運行期間,非緊急情況不得擅自使用停止電(扶)梯運行按鈕;
7、 使用電梯運載貨物時,需聽從電梯操作人員指揮,不得超載,進出貨物時應避免損壞電梯的行為。
第二十六條:店鋪內預留的電話線路及附屬設施,乙方有關人員不得私自拆、改、挪用甚至偷竊。安裝電話開通後,應自覺遵守電信部門的有關規定和甲方有關的專項管理規定。
第二十七條:乙方電話出現故障,應請電信部門維修或向甲方管理人員提出委託維修,不得私自拆修。
第二十八條:空調運行期間,購物中心外沿的窗户需關閉,乙方不得擅自調整及用物體擋住進出風口,確因需要調整可向甲方管理部門提出書面申請,經同意後方可。
(四)清潔衞生管理約定
第二十九條:禁止隨地吐痰,亂扔瓜皮紙屑,亂倒污水,亂扔包裝物、食品盒殘渣等有損清潔衞生的行為。
第三十條:自覺維護購物中心的環境衞生,依照規定定時對店鋪門、燈箱、柱等處進行清潔大掃除。
(五)對其它方面的管理規定
第三十一條:甲方對店鋪的統一裝修和設施設備的統一安裝,乙方不得擅自拆卸、增添、移動。
第三十二條:開業後乙方需要對店鋪進行裝修的,需書面提出裝修申請並經批准,在完清手續後嚴格按照業主/物業使用人《裝修守則》的規定在閉市後入場進行施工並做好防噪處理,不得影響周邊經營和生活。
第三十三條:因房屋、設施、設備等故障必須及時搶修,需乙方讓出經營場地時,乙方須無條件配合。因城市建設、市場改造需要拆遷或停止使用場地設施,乙方須無條件服從配合。
第三十四條:不得擅自撕扯、塗污、毀損甲方設置的封條、通知、宣傳、告示,不得損壞移動各種告示、警示牌、導向牌。
第三十五條:嚴禁攜帶各種寵物、家禽等進出購物中心。
第三十六條:乙方依照規定,須按時向甲方繳納各項應付費用,不得拖欠。
第三十七條:乙方家屬、來訪客人、僱用的臨時工(如營業員、搬運工、保姆等)或乙方店鋪的承租人或使用人違反本協議規定的,概由乙方負全部責任。
四、違約責任
第三十八條:凡有違反有關規定,乙方須向甲方支付100元-1000違約金並承擔全額賠償責任。超過規定期限加收滯納金(3‰/日),超過三天仍未完清的可由甲方對乙方攤位採取一切必要的措施。
五、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自乙方使用期滿完清有關手續退出商場當日為止。
六、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七、附則
《裝修守則》、《店鋪經營規範》、《治安消防安全責任書》、《裝修承諾書》為本協議有效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 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簦章: 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簽章: 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聯繫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
郵 編:____________________ 郵 編: ____________________
電 話: ____________________電 話: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物業管理合同樣書一 篇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本合同當事人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託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方將________(物業名稱)委託於乙方被告物來管理,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類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坐落位置:_______市________區_______路(街道)________號
四至:東______________南______________
西______________北 ______________
佔地面積:____________平方米
建築面積:____________平方米
委託管理的的業構成細目見附件一。
第三條乙方提供服務的受益人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來使用人均應對履行本合同承擔相應責任。
第二章委託管理事項
第四條 房屋建築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樓蓋、屋頂、外牆面、承重結構、樓梯間、走廊通道、門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五條 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運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垃圾道、煙囱、共用照明、天線、中央空調、暖氣幹線、供暖鍋爐房、高壓水泵房、樓內消防設施設備、電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六條 市政公用設施和附屬建築物、構築物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溝渠、池、井、自行車棚、停車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 公用綠地、花木、建築小品等的養護與管理。
第八條附屬配套建築和設施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商業網點、文化體育娛樂場所、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公共環境衞生,包括公共場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潔衞生、垃圾的清運、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 交通與車輛停放秩序的管理。
第十一條 維持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監控、巡視、門崗執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條 管理與物來相關的工程圖紙、住用户檔案與竣工驗收資料。
第十三條 組織開展社區文化娛樂活動。
第十四條 負責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收取下列費用:
1.物業管理服務費;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條 業主和物來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施及設備的維修、養護,在當事人提出委託時,乙方應接受委託併合理收費。
第十六條 對業主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的行為,針對具體行為並根據情節輕重,採取批評、規勸、警告、制止、___________________等措施。
第十七條 其他委託事項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三章 委託管理期限
第十八條 委託管理期限為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______時起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時止。
第四章雙方權利、義務
第十九條
.甲方權利、義務(適用於業主委員會)
1.代表和維護產權人、使用人的合法權益;
2.制定業主公約並監督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遵守公約;
3.審定乙方擬定的物業管理年度計劃、財務預算及決算;
4.檢查監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實施及制度的執行情況;
5.審定乙方提出的物業管理年度計劃、財務預算及決算;
6.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日內向乙方提供________平方米建築面積的經營性商業用房,由乙方按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於______;
7.在合同生效日起_________日內向乙方提供________平方米建築面積管理用房(產權屬甲方),由乙方按下列第________項執行:
(1)無償使用;
(2)按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於______________;
8.負責收集、整理物業管理所需全部圖紙、檔案、資料,並於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日內向乙方移交;
9.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不按規定交納物業管理費時,負責催交或以其他方式償付;
10.協調、處理本合同生效前發生的管理遺留問題: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11.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活動;
1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甲方權利、義務(適用於房地產開發企業)
1.在業主委員會成立之前,負責制定業主公約並將其作為房屋租售合同的附件要求業主和物來使用人遵守;
2.審定乙方擬定的物業管理制度;
3.檢查監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實施及制度的執行情況;
4.審定乙方提出的物業管理服務年度計劃、財務預算及決算;
5.委託乙方管理的房屋、設施、設備應達到國家驗收標準要求。
如存在質量問題,按以下方式處理:
(1)負責返修;
(2)委託乙方返修,支付全部費用;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6.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日內向乙方提供______平方米建築面積管理用房,由乙方按每月每平方米______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於 ;
7.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日內向乙方提供______平方米建築面積管理用房(產權屬甲方),由乙方按下列第項執行:
(1)無償使用;
(2)按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_____元租金,其租金收入用於__________。
8.負責收集、整理物業管理所需全部圖紙、檔案、資料,並於合同生效之日_______日內向乙方移交;
9.當業主和物來使用人不按規定交納物業管理費時,負責催交或以其他方式償付;
10.協調、處理本合同生效前發生的管理遺留問題: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1.協調乙方做好物來管理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活動;
1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條 乙方權利、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約定,制定物業管理制度;
2.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法規、規章的行為,提請有關部門處理;
3.按本合同第十六條的約定,對業主和物來 違反業主公約的行為進行處理;
4.可選聘專營公司承擔本物來的專項管理業務,但不得將本物業的管理責任轉讓給第三方;
5.負責編制房屋、附屬建築物、構築物、設施、設備、綠化等的年度維修養護計劃和大、中修方案,經雙方後由乙方組織實施;
6.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告知物業使用的有關規定,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裝修物業時,告知有關限制條件,訂立書面約定,並負責監督;
7.負責編制物業管理年度管理計劃、資金使用計劃及決算報告;
8.每___________個月向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公佈一次管理費用收支賬目;
9.對本物業的公用設施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業內改、擴建或完善配套項目,須與甲方協商經甲方同意後報有關部門批准方可實施;
10.合同終止時乙方必須向甲方移交全部經營性商業用房、管理用房及全部檔案資料;
1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章 物業管理服務質量
第二十一條 乙方須按下列約定,實現目標管理。
1.房屋外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2.設備運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3.房屋及設施、設備的維修、維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4.公共環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5.綠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6.交通秩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7.保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急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小修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9.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對乙方的滿意率達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具體的物業管理服務質量要求見附件二。
第六章物業管理服務費用
第二十二條 物業管理服務費
1.本物業的管理服務費,住宅房屋由乙方按建築面積每平方米__________元向業主或物來使用人收取;非住宅房屋由乙方近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
2.管理服務費標準的調整,按__________調整。
3.空置房屋的管理服務費,由乙方按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
4.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逾期交納物業管理費的,按以下第_______項處理:
(1)從逾期之日起按每天_________元交納滯納金;
(2)從逾期之日起按每天應交管理費的萬分之_______交納滯納金;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二十三條 車位遇由乙方按下列標準向車位使用人收取:
1.露天車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2.車庫車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二十四條 乙方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備、毗連單位的維修、養護及其他特約服務,由當事人按實際發生的費用計付,收費標準須經甲方同意。
第二十五條 其他乙方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提供的服務項目和收費標準如下:
1.高層樓房電梯運行費按實結算,由乙方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二十六條 房屋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公共場地的維修、養護費用:
1.房屋共用部位的小修、養護費用,由________承擔;大、中修費用,由_______承擔;更新費用,由_________承擔。
2.房屋共用設施、設備的小修、養護費用,由_______承擔;更新費用,由________承擔。
3.市政公用設施和附屬建築物、構築物的小修、養護費用,由_________承擔;大、中修費用,由________承擔;更新費用,由_______承擔。
4.公共綠地的養護費用,由________承擔;改造、更新費用,由_______承擔。
5.附屬配套建築和設施的小修、養護費用,由______承擔;大、中修費用,由______承擔。
第七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七條 甲方違反合同第十九條的約定,使乙方未完成規定管理目標,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內解決,逾期未解決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給予乙方經濟賠償。
第二十八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約定,未能達到約定的管理目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第二十九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六章的約定,擅自提高收費標準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第三十條 甲、乙任一方無正當理由提前終止合同的,應向對方支付_______元的違約金;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超過違約金的,還應給予賠償。
第八章附則
第三十一條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天內,根據甲方委託管理事項,辦理完交接驗收手續。
第三十二條 合同期滿後,乙方全部完合同並且管理成績優秀,大多數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反映良好,可續訂合同。
第三十三條 雙方可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補充,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四條 本全同之附件均為合同有效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宜,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
第三十五條 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共________頁,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六條 因房屋建築質量、設備設施質量或安裝技術等原因,達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擔責任並作善後處理。產生質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主管部門的鑑定為準。
第三十七條 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按有關法律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第三十八條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_____仲裁地仲裁;
(二)依法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第三十九條 合同期滿本合同自然終止,雙方如續訂合同,應在該合同期滿______天前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
第四十條 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物業管理合同樣書一 篇4
立契約書人:
委託人: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受任人: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茲因甲方為興建__________大廈發展商,據大廈公共契約規定為大廈管理經營者,有權處理大廈之管理事務。現協議委任乙方為甲方之物業管理公司,負責在大廈落成前提供物業管理顧問服務,並於大廈落成後賦予管理該大廈之權利、職務及義務,雙方議定條款如下:
第一條?物業名稱。
現名________大廈,或日後該物業名稱獲准變更時的新名稱。
第二條?物業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服務範圍。
服務範圍如附件內容(略)所載。
第四條?聘約期限。
1.前期物業管理顧問服務由簽約日開始生效,至大廈落成並交付使用日止。
2.物業管理服務由交付使用日開始,為期_______年;屆時如雙方同意,本契約可以續約,但應當提前3個月由甲、乙雙方重新簽署新契約規定之。
第五條?物業管理_____及物業設備的維護、管理、維修、更換等。
1.乙方管理大廈收取之管理費用由乙方運作,其盈餘部分為乙方應得之合理利潤,甲方不參與分成。
2.甲、乙雙方在物業管理移交手續完成時,就乙方接管的物業及設備、設施的狀況,根據北京市各單項設備維護、維修_____標準,結合乙方管理水平、制定_____標準,並確定相應的預算管理制度。
3.為保證大型設施、設備如電梯、保安警視系統,電訊系統,消防系統、污水管網、自來水熱水管網等的設備使用或更新,乙方應設立大、中修理及更新基金,基金標準及設備的更新改造費用由乙方測算,提出報告,經甲方核准後,由乙方執行。
第六條?設施、設備、圖紙的移交。
1.甲方應將該物業所涉及的設施、設備和建築物圖紙完整地移交給乙方,甲、乙雙方的圖紙移交應由雙方委派專業技術人員辦理,移交圖紙逐項驗收,驗收範圍內的設施、設備、建築物及其附着物為乙方管理範圍。未經移交或移交不清、解釋劃定不明的設施、設備、建築物及其附着物管理失當或造成損失乙方不負責任。
2.圖紙移交或驗收應以書面方式進行,由技術人員逐項記錄,雙方簽字、蓋章確認。
3.移交項目的文件記錄應由雙方分別歸檔保存以備查核。
第七條?物業管理公約。
1.甲方授權乙方制定物業管理公約與物業管理有關的一切規章制度,並由乙方具體執行。甲方及大廈的租户或有_____完整產權的業主應嚴格遵守該等公約或規章制度的規定,在甲方、租户、業主遵守該等文件的情況,出現的管理失當由乙方負責。若因甲方租户、業主違反該等文件規定而造成的物業管理失當或造成損失,應由相應責任人負責。
2.甲方授權乙方有足夠的權力制定應急措施或臨時規定,為有效管理該物業而制定的該等規定,甲方或甲方協助租户、業主要嚴格遵守之。
第八條?協商及舉報投訴。
1.為管理該物業而發生的重大事項,甲、乙雙方應通過協商解決。
2.乙方自願接收甲方監督,因乙方管理不當,租户、業主及甲方有權投訴,乙方應立即採取措施予以糾正。
第九條?管理機構。
1.乙方在接管該物業後,於_______天內完成管理機構的設置及崗位負責制度,乙方管理組織機構的設置方案及崗位負責制度及相應聯絡方式應報告甲方,以便甲方使用、監督。
2.甲方應向乙方提供必要的辦公用房,__________。
第十條?財務管理。
1.乙方根據前述規定和《管理維修公約》而確定的_____項目、_____標準及_____,乙方應建立完善的財務管理制度。妥善使用各項費用。、
2.所有原始單據、憑證、帳本、報表記錄由乙方妥善保管。
第十一條?物業管理年終獎勵金。
因乙方的有效管理,甲方在每年年終給予適當獎勵,獎勵標準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
第十二條?税費。
政府對該物業徵收各項税費為甲方應納税費,由甲方負擔。乙方作為正常營業企業的應納税費由乙方自行負擔。
第十三條?違約。
1.甲方或甲方承租人違反本協議及該物業管理文件的規定屬違約,若因甲方或甲方承租人違約而造成該物業管理失當或乙方的損失,甲方或相應責任人應予賠償,賠償以實際損失額為限。甲方或甲方承租人因違反管理公約等文件,構成的違約行為,責任方還應按該等文件規定向乙方交納違約金。
2.若因乙方管理不當、疏於管理而造成甲方的物業的損失,乙方應負責修復。若因代表_____分之_____以上物業所有權的業主聯名投訴或聯名提議要求撤換乙方,乙方自願終止本合同,將物業完整地移交甲方。
第十四條?所有權轉移。
甲方所有權轉讓不影響本合同執行,甲方的受讓方應無條件繼續執行本合同。
第十五條?終止。
1.甲、乙雙方認為終止本合同符合雙方最大利益,可以終止本合同。
2.因代表________分之_______以上物業所有權的業主聯名提議更換物業管理公司,本合同終止。
3.甲、乙雙方因其中一方違約,造成本合同無法執行,本合同終止。或因甲方違反本協議,或因甲方原因而導致乙方無法管理,甲方應同意與乙方終止本協議。
第十六條?爭議。
因本合同而引致一切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可以提起訴訟。
第十七條?_____。
關於物業的各項_____由甲方自行投保。
第十八條?其他。
1.一切本協議、本協議所列附件及正式合同的補充、修改,均以書面方式進行,該附件、補充、修改都是本協議不可分割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兩份,自雙方簽署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法人代表: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物業管理合同樣書一 篇5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合同當事人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
單位名稱: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受託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
企業名稱: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前期物業管理是指:自房屋出售之日起至業主委員會與業主大會選定的物業管理企業簽訂的《物業管理服務合同》生效時止的物業管理。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方將(物業名稱)委託於乙方實行物業管理,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物業基本狀況
物業名稱:_________
物業類型: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___區(市)_________縣_________路(街道)_________號
四 至:_________東_________南_________西_________北_________
佔地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委託管理的物業構成細目見附件一。
第三條 乙方提供服務的受益人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乙方參與本物業的竣工驗收,並在物業移交接管時,與甲方辦理物業管理書面交接手續;本物業交付使用後的質量責任,按國家《建設工程質量管理規定》和《房屋建築工程質量保修辦法》等規定承擔。
第二章 委託管理服務事項
第四條 房屋建築本體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樓蓋、屋頂、外牆面、承重結構、樓梯間、走廊通道、門廳、_________。
第五條 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運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煙囱、共用照明、天線、中央空調、暖氣幹線、供暖鍋爐房、高壓泵房、樓內消防設施設備、電梯、中央監控設備、建築物防雷設施、_________。
第六條 附屬建築物、構築物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溝渠、池、井、自行車棚、停車場、_________。
第七條 共用綠地、花木、建築小品等的養護與管理、_________。
第八條 附屬配套建築和設施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商業網點、文化體育娛樂場所、_________。
第九條 公共環境衞生,包括公共場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潔衞生、垃圾的收集、清運、_________。
第十條 交通與車輛停放秩序的管理
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業主、物業使用人在本物業管理區域公共場地停放車輛,停放人應與乙方簽訂專項合同。
第十一條 維護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監控、巡視、門崗執勤、_________。
前款約定的事項不含業主、使用人的人身與財產保險和財產保管責任,乙方與業主、使用人另行簽訂合同的除外。
第十二條 管理與物業相關的工程圖紙、住用户檔案與竣工驗收資料、_________。
第十三條 根據業主委員會的委託組織開展社區文化娛樂活動。
第十四條 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施及設備的維修、養護,在當事人提出委託時,乙方原則上應接受委託,但收費由當事雙方協商。
第十五條 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的行為,針對具體行為並根據情節輕重採取報告、規勸、制止、_________等措施。
第十六條 其它委託事項:_________
1、在本物業保修期內代為保修的,費用由保修責任人承擔;
2、_________;
3、_________。
第三章 委託管理服務期限
第十七條 委託管理期限為_________年(不超過3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時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時止。合同期滿或業主委員會成立與業主大會所聘的物業管理公司簽訂物業管理服務合同生效時,本合同自然終止。
第四章 雙方權利義務
第十八條 甲方權利義務
1、在業主委員會成立之前,負責制定《業主臨時公約》,讓購房人訂立物業買賣合同時,對業主臨時公約予以書面承諾,並在與購房人訂立的買賣合同中有包含本合同的內容;或負責讓購房人與乙方簽訂《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協議》及其附件《物業使用守則》和《房屋裝飾裝修管理協議》,並將其作為房屋租售合同的附件;物業竣工交付使用時,負責向購房人提供房屋質量保證書和房屋使用説明書;
2、審定乙方擬定的物業管理方案;
3、檢查監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實施及制度的執行情況並每年進行一次考核評定;並將管理情況報物業管理主管部門備案;
4、審定乙方提出的物業管理服務年度計劃、財務預算及決算報告;
5、委託乙方管理的房屋、設施、設備應達到國家驗收標準要求;
在保修責任內,如存在質量問題,按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處理:
(1)甲方負責返修;
(2)委託乙方返修,支出全部費用;
(3)_________。
6、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向乙方提供_________平方米建築面積的經營性商業用房,由乙方按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租用,其租用收入用於_________;
7、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向乙方提供_________平方米建築面積的管理用房(產權屬甲方),由乙方按下列第_________項執行;
(1)無償使用;
(2)按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於_________;
8、在物業管理交接驗收時,負責向乙方移交下列資料:_________
(1)竣工總平面圖,單體建築、結構、設備竣工圖,附屬配套設施、地下管網工程竣工圖等竣工驗收資料;
(2)設備設施的安裝、使用和維護保養技術資料;
(3)物業質量保修文件和物業使用説明文件;
(4)物業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資料。
9、為實現本合同約定的物業管理服務要求而發生的物業管理服務費用,除由業主、使用人按規定繳納外,不足部分由甲方承擔。
10、協調、處理本合同生效前發生的管理遺留問題:_________
(1)_________;
(2)_________。
11、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活動;
12、及時繳納空置房的物業管理公共服務費;依法提供物業維修專項資金;
13、甲方有權指定專業審計機構,對本合同約定的物業管理公共服務費收支狀況進行審計;
14、_________。
第十九條 乙方權利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約定,制定物業管理方案;自主開展物業經營管理服務活動;
2、制定年度開支預算,測算物業管理公共服務收費標準;
3、對項目設計和施工提供管理方面的整改和完善建議;
4、配備工作人員參與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調試、驗收和交接,並制定合理的工程保修、維養計劃;
5、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法規、規章的行為,提請有關部門處理;
6、按本合同第十五條的約定,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臨時公約或物業使用守則及相關管理規定的行為進行制止和處理;
7、可選聘專營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業務,但不得將本物業的管理責任轉讓給第三方;
8、負責編制房屋及其附屬建築物、構築物、設施、設備、綠化等的年度維修養護計劃和保修期滿後的大修、中修、更新、改造方案,經雙方議定後由乙方組織實施;
9、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告知物業使用的有關規定,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裝修物業時,告知有關注意事項和禁止行為,訂立書面約定,並負責監督;
10、負責編制物業管理年度管理計劃,資金使用計劃及決算報告,並於每年月以方式向甲方提出這些計劃和報告;經甲方審定後組織實施;
11、每月向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公佈一次物業管理公共服務費用收支帳目;並將物業管理服務收費項目、收費標準在本物業管理區域內公示;
12、對本物業的公共設施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業內改、擴建或改善配套項目,須與甲方協商經甲方同意後報有關部門批准方可實施;不得擅自改變房屋共用部位的用途;
13、建立、妥善保管和正確使用本物業的管理檔案,並負責及時記載有關變更情況。
14、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必須向甲方移交甲方提供的全部經營性商業用房、管理用房及物業管理全部檔案資料;
15、接受業主、使用人、甲方和物業管理主管部門等的監督,不斷完善管理服務,定期向甲方報告本合同履行情況;
16、_________。
第五章 物業管理服務質量
第二十條 乙方須按下列約定,實現目標管理:
1、房屋外觀;
2、設備運行;
3、房屋及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
4、公共環境;
5、綠化;
6、交通秩序;
7、公共秩序維護與協助消防;
8、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急修、小修;
9、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對乙方的滿意率達到:_________。
上述1~8項物業管理服務質量不低於物業管理服務的行業指導標準,具體見附件二。
第六章 物業管理服務費用
第二十一條 物業管理服務費
1、本物業的管理服務費用執行國家、省、市有關物業管理服務費用的相關規定;
2、本物業管理公共服務費,住宅由業主按其擁有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向乙方交納;非住宅由業主按其擁有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向乙方交納,具體是_________。
3、本物業管理公共服務費每【月】/【季】/【半年】)交納一次,每次交納費用時間為_________。
4、空置、空關房屋的物業管理公共服務費,分別由_________按其擁有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向乙方交納。
5、本物業管理公共服務費標準的調整,按_________調整。
6、業主出租其擁有的物業,其應承擔的物業管理公共服務費由業主交納,業主與承租人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但業主應將此約定送乙方備案並負連帶繳納責任。
7、業主轉讓物業時,須交清轉讓之前該業主應承擔的物業管理公共服務費;
8、物業管理公共服務費中未計入的共用設施設備運行、能耗費用,按【該幢】/【該物業】住户實際用量共同分攤;
9、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逾期交納物業管理服務費的,按以下第_________項處理;
(1)從逾期之日起按每天_________元交納滯納金;
(2)從逾期之日起按每天應交管理服務費的萬分之_________交納滯納金;
(3)_________。
第二十二條 車位使用費不得高於有權核定部門規定的現行標準,由車位使用人按下列標準向乙方交納:
1、露天車位:每日:_________元,每月:_________元,每年:_________元;
2、車 庫:每日:_________元,每月:_________元,每年:_________元;
3、摩托車:每日:_________元,每月:_________元,每年:_________元;
4、自行車:每日:_________元,每月:_________元,每年:_________元;
5、_________。
第二十三條 乙方受業主、物業使用人的委託對其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備的維修、養護及其它特約服務的費用,由當事人自行約定。
第二十四條 乙方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提供的其它服務項目和收費標準如下: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第二十五條 房屋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公共場地的維修、養護費用,
1、保修期內屬保修範圍內的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公共場地的維修、養護費用由甲方承擔;
2、不屬保修範圍內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維修、養護費用,由業主按其擁有的權屬份額或_________承擔。
3、保修期滿後,本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大修、中修、更新、改造費用,在本物業維修專項資金中列支。
第七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六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十八條的約定,使乙方未完成約定管理目標,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內解決,逾期未解決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經濟賠償。
第二十七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約定,未能達到約定的管理目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並達到合同約定;逾期未整改的,或整改不符合合同約定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第二十八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六章的約定,擅自提高收費標準的,甲方有權督促和要求乙方清退所收費用,退還利息並按支付違約金;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第二十九條 甲乙任一方無正當理由提前終止合同的,應向對方支付元的違約金;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超過違約金的,對超過部分還應給予賠償。
第三十條 因房屋建築質量、設備設施質量或安裝技術等原因,達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擔責任並作善後處理。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當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擔責任並負責善後處理。產生質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相關主管部門的鑑定為準。
第三十一條 甲乙雙方如有采取不正當競爭手段而取得管理權或致使對方失去管理權,或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的,應當承擔全部責任。
第八章 附則
第三十二條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天內,根據甲方委託管理事項,辦理完交接驗收手續。
第三十三條 為維護公眾、業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預見情況下,如發生煤氣泄漏、漏電、火災、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協助公安機關執行任務等突發事件,乙方因採取緊急避險措施造成業主必要的財產損失的,當事雙方按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第三十四條 甲乙雙方可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補充,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五條 本合同之附件均為合同有效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宜,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
第三十六條 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共_________頁,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七條 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按有關法律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第三十八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同意按下列第_________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法院起訴。
第三十九條 本合同自_________起生效。
甲方(簽章):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人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物業管理合同樣書一 篇6
甲方: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年第___________次和第___________次市長辦公會議精神,為了加強我市小區樓房的物業管理工作,經市政府研究決定成立___________市房產物業管理公司,對我市小區物業實行規範化統一管理。為了給住宅樓房的居民創造整潔、文明、安全、便利的居住環境,經甲、乙雙方協商決定,將位於___________街的___________小區的物業管理工作移交乙方進行管理,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從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起甲方正式將建設小區的物業管理工作移交乙方進行全面管理。
二、從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起乙方按着《物業管理手冊》中指定的服務內容進行服務和管理。
三、為了加強小區物業管理工作,甲方在市物業辦公室指導下,組建小區業主管理委員會,使物業工作依法進行。
四、物業管理用房和供水等設施、設備產權不變,但歸乙方無償使用、維修,維修費用由乙方負責。
五、甲方應將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以前的物業管理工作中所發生的費用(僱用人員工資、電費、維修費等)結清,沒有結清的由甲方負責。
六、甲方應向乙方提供以下有關物業管理資料:
1、住宅小區規劃平面圖。
2、工程竣工總平面圖。
3、單體建築、結構、設備竣工圖。
4、公用配套設施、地下管網工程竣工圖。
5、工程質量驗收合格證。
6、有關設施、設備安裝竣工圖及使用和維修技術資料。
七、關於大、中型專項維修資金使用問題:用户專項維修資金按有關規定應由市物業辦公室收取,由於該小區的專項維修資金已由甲方收繳,並存入專用賬户,待今後發生大、中型維修工程,由乙方提出施工方案及工程預算,甲方進行審核,經業主同意後,由甲方負責出資,資金從維修基金中扣除,因資金不到位影響維修由甲方負責。
八、甲方不向乙方提供物業管理費用,乙方管理費用依靠收取住户的服務費解決,物業服務收費由乙方收繳,服務標準與收費情況無關,收費標準由乙方確定,但不得超出有關規定。
九、乙方可以根據業主的委託提供物業服務合同約定以外的服務項目,服務報酬由雙方約定。
十、乙方的服務應按指定性服務內容和服務標準執行(具體內容見附頁1)。乙方如違約或不按承諾實現,甲方有權通過法律渠道向乙方進行索賠,同時,業主無理拒交服務費,物業公司有權通過法律渠道解決。
十一、在物業公司管理該小區之前,甲方應向業主通知乙方進入管理及服務情況,經得業主的同意。
十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見附頁2)
十三、此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待簽字蓋章生效後具有法律效力,如單方違約負法律責任。
十四、此合同期限暫定為一年,期滿後視情況可以續簽。
甲方: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
甲方代表:___________乙方代表: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物業管理合同樣書一 篇7
立契約書人:
委託人: (以下簡稱甲方)
受任人: (以下簡稱乙方)
茲因甲方為興建 大廈發展商,據大廈公共契約規定為大廈管理經營者,有權處理大廈之管理事務。現協議委任乙方為甲方之物業管理公司,負責在大廈落成前提供物業管理顧問服務,並於大廈落成後賦予管理該大廈之權利、職務及義務,雙方議定條款如下:
第一條 物業名稱。
現名 大廈,或日後該物業名稱獲准變更時的新名稱。
第二條 物業地址。
第三條 服務範圍。
服務範圍如附件內容(略)所載。
第四條 聘約期限。
1.前期物業管理顧問服務由簽約日開始生效,至大廈落成並交付使用日止。
2.物業管理服務由交付使用日開始,為期 年;屆時如雙方同意,本契約可以續約,但應當提前3個月由甲、乙雙方重新簽署新契約規定之。
第五條 物業管理收費及物業設備的維護、管理、維修、更換等。
1.乙方管理大廈收取之管理費用由乙方運作,其盈餘部分為乙方應得之合理利潤,甲方不參與分成。
2.甲、乙雙方在物業管理移交手續完成時,就乙方接管的物業及設備、設施的狀況,根據北京市各單項設備維護、維修收費標準,結合乙方管理水平、制定收費標準,並確定相應的預算管理制度。
3.為保證大型設施、設備如電梯、保安警視系統,電訊系統,消防系統、污水管網、自來水熱水管網等的設備使用或更新,乙方應設立大、中修理及更新基金,基金標準及設備的更新改造費用由乙方測算,提出報告,經甲方核准後,由乙方執行。
第六條 設施、設備、圖紙的移交。
1.甲方應將該物業所涉及的設施、設備和建築物圖紙完整地移交給乙方,甲、乙雙方的圖紙移交應由雙方委派專業技術人員辦理,移交圖紙逐項驗收,驗收範圍內的設施、設備、建築物及其附着物為乙方管理範圍。未經移交或移交不清、解釋劃定不明的設施、設備、建築物及其附着物管理失當或造成損失乙方不負責任。
2.圖紙移交或驗收應以書面方式進行,由技術人員逐項記錄,雙方簽字、蓋章確認。
3.移交項目的文件記錄應由雙方分別歸檔保存以備查核。
第七條 物業管理公約。
1.甲方授權乙方制定物業管理公約與物業管理有關的一切規章制度,並由乙方具體執行。甲方及大廈的租户或有獨立完整產權的業主應嚴格遵守該等公約或規章制度的規定,在甲方、租户、業主遵守該等文件的情況,出現的管理失當由乙方負責。若因甲方租户、業主違反該等文件規定而造成的物業管理失當或造成損失,應由相應責任人負責。
2.甲方授權乙方有足夠的權力制定應急措施或臨時規定,為有效管理該物業而制定的該等規定,甲方或甲方協助租户、業主要嚴格遵守之。
第八條 協商及舉報投訴。
1.為管理該物業而發生的重大事項,甲、乙雙方應通過協商解決。
2.乙方自願接收甲方監督,因乙方管理不當,租户、業主及甲方有權投訴,乙方應立即採取措施予以糾正。
第九條 管理機構。
1.乙方在接管該物業後,於 天內完成管理機構的設置及崗位負責制度,乙方管理組織機構的設置方案及崗位負責制度及相應聯絡方式應報告甲方,以便甲方使用、監督。
2.甲方應向乙方提供必要的辦公用房, 。
第十條 財務管理。
1.乙方根據前述規定和《管理維修公約》而確定的收費項目、收費標準及收費,乙方應建立完善的財務管理制度。妥善使用各項費用。
2.乙方的年度財務預、決算方案應報甲方備案,乙方根據物價上漲指數及管理標準和各項調價因素而需調整管理費收費標準時,應與甲方協商核准後實施。
3.所有原始單據、憑證、帳本、報表記錄由乙方妥善保管。
第十一條 物業管理年終獎勵金。
因乙方的有效管理,甲方在每年年終給予適當獎勵,獎勵標準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
第十二條 税費。
政府對該物業徵收各項税費為甲方應納税費,由甲方負擔。乙方作為正常營業企業的應納税費由乙方自行負擔。
第十三條 違約。
1.甲方或甲方承租人違反本協議及該物業管理文件的規定屬違約,若因甲方或甲方承租人違約而造成該物業管理失當或乙方的損失,甲方或相應責任人應予賠償,賠償以實際損失額為限。甲方或甲方承租人因違反管理公約等文件,構成的違約行為,責任方還應按該等文件規定向乙方交納違約金。
2.若因乙方管理不當、疏於管理而造成甲方的物業的損失,乙方應負責修復。
若因代表 分之 以上物業所有權的業主聯名投訴或聯名提議要求撤換乙方,乙方自願終止本合同,將物業完整地移交甲方。
第十四條 所有權轉移。
甲方所有權轉讓不影響本合同執行,甲方的受讓方應無條件繼續執行本合同。
第十五條 終止。
1.甲、乙雙方認為終止本合同符合雙方最大利益,可以終止本合同。
2.因代表 分之 以上物業所有權的業主聯名提議更換物業管理公司,本合同終止。
3.甲、乙雙方因其中一方違約,造成本合同無法執行,本合同終止。或因甲方違反本協議,或因甲方原因而導致乙方無法管理,甲方應同意與乙方終止本協議。
第十六條 爭議。
因本合同而引致一切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可以提起訴訟。
第十七條 保險。
關於物業的各項保險由甲方自行投保。
第十八條 其他。
1.一切本協議、本協議所列附件及正式合同的補充、修改,均以書面方式進行,該附件、補充、修改都是本協議不可分割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兩份,自雙方簽署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年 月 日
物業管理合同樣書一 篇8
甲方:住址:法人代表:身份證號:
乙方:住址:法人代表:身份證號:
本協議的條款設置建立在特定項目的基礎上,僅供參考。實踐中,需要根據雙方實際的合作方式、項目內容、權利義務等,修改或重新擬定條款。 為了擴大市場,提高經濟效益,塑造物業品牌,實現共同發展之目標。甲乙雙方經坦誠、友好協商,就物業管理服務事宜達成如下合作協議:
一、甲方同意乙方以甲方名義對外承接_________物業管理服務業務。業務範圍包括物業項目全委管理服務、單項物業服務及基於物業項目管理開展的多種活動。
二、甲方全力配合乙方基於業務開展而進行的參觀調研、投標活動、發票開具、勞動合同辦理等企業業務。
三、甲方同意條件具備的情況下設立分公司,自主經營管理乙方開展的物業相關業務。
四、雙方協商同意由甲方指派_________為乙方開展物業業務總協調人,授權其決策和處理乙方物業業務有關的全部事務。雙方同意根據業務需要由甲方派駐項目經理及財務人員,所派駐人員由甲方指派總負責人協調安排。
五、甲方負責分公司工商註冊、協助收費審批及行政部門手續辦理,辦理手續的相關費用由乙方支付。
六、在協議有效期內,乙方:
1、負責所開展物業服務(分公司業務)的收支經營並自負盈虧。
2、負責支付所開展業務(分公司業務)向税務、工商等各類部門繳納的税費和其他各類費用。
3、負責處理並承擔所開展業務(分公司業務)物業服務有關的全部經濟糾紛、員工勞動糾紛和其他所有糾紛導致的經濟責任。
4、甲方指派總負責人費用由甲方自行承擔,甲方派駐參與乙方管理人員及財務人員的工資等費用由乙方直接支付。
七、本合同簽訂後乙方自行承接本合同所述物業項目,乙方就具體物業項目服務內容及標的額自行決策,前期運作所需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八、投標後簽署《物業服務合同》所約定期限內,乙方每年向甲方支付物業服務管理服務費_________,支付方式:《物業服務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日內乙方向甲方支付管理服務費用,甲方開具內部收據。
九、甲方為乙方服務項目獨立設立財務賬目,物業服務方將物業服務費支付甲方賬户後,乙方需持與物業服務相關的正式發票向甲方支取其賬户費用。
十、本合同雙方嚴格按合同內容承擔相應權利義務,不得擅自違約。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本合同雙方業務存續期間除以甲方名義同第三方簽署的合同廢止原因外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解除,擅自解除本合同方需向另一方支付物業服務費總額_________違約金。
十一、本協議的生效日期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雙方業務存續期間有效。
十二、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持_________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地址:聯繫方式: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簽章)地址:聯繫方式: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物業管理合同樣書一 篇9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合同當事人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小區業主委員會
受委託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市________物業管理有限公司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方將________小區委託於乙方實行物業管理,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類型:住宅小區
座落位置:________市________區________社區
四至:東:________________;西:________________;南:________________;北:________________
佔地面積:________萬平方米
建築面積:________平方米
第三條 乙方提供服務的受益人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均應對履行本全同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二章 委託管理事項
第四條 房屋建築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樓蓋、屋頂、外牆面、承重結構、樓梯間、走廊通道、門廳。
第五條 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運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煙囱、共用照明、高壓水泵房、樓內消防設施設備。市政公用設施和附屬建築物、物築物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自行車棚。
第六條 公用綠地、花木、建築小品等的養護與管理。
第七條 附屬配套建築和設施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文化、體育娛樂場所。
第八條 公共環境衞生,包括公共場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潔衞生、垃圾的收集、清運。
第九條 交通與車輛停放秩序的管理。
第十條 維護公共秩序,包括巡視、門崗執勤。
第十一條 管理與物業相關的工程圖紙。
第十二條 組織開展社區文化娛樂活動。
第十三條 負責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收取下列費用:
1、物業管理服務費;
2、公共設施維修基金;
3、承租户的房租。
第十四條 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施及設備的維修、養護,在當事人提出委託時,乙方應接受委託併合理收費。
第十五條 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的行為,針對具體行為並根據情節輕重,採取批評、規勸、警告、制止。
第三章 委託管理期限
第十六條 委託管理期限為____年。自20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20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四章 雙方權利義務
第十七條 甲方權利義務
1、代表和維護產權人、使用人的合法權益。
2、制定業主公約並監督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遵守公約。
3、審定乙方擬定的物業管理制度。
4、檢查監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實施及制度的執行情況。
5、審定乙方提出的物業管理服務年度計劃、財務預算及決算。
6、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不按規定交納物業管理費時,負責催交或以其它方式償付。
7、協調、處理本合同生效前發生的管理遺留問題;
8、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活動。
第十八條 乙方權利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約定,制訂物業管理制度。
2、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法規、政策的行為,提出請有關部門處理。
3、按本合同第十六條的約定,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的行為進行處理。
4、可選聘專營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業務,但不得將本物業的管理責任轉讓給第三方。
5、負責編制房屋、附屬建築物、構築物、設施、設備、綠化等的年度維修養護計劃和大中修方案,經雙方議定後由乙方組織實施。
6、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告知物業使用的有關規定,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裝修物業時,告知有關限制條件,訂立書面約定,並負責監督。
7、制物業管理年度管理計劃、資金使用計劃及決算報告。
8、六個月向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公佈一次管理費用收支帳目。
9、本物業的公用設施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使用功能,如需要本物業內改、擴建或完善配套項目,須與甲方協商後報有關部門批准方可實施。
第五章 物業管理服務質量
第十九條 乙方須按下列約定,實現目標管理。
1.房屋外觀:整潔無破損,外觀完好率100%.
2.設備運行:良好無不安全隱患。
3.房屋及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及時處理用户報修,按計劃完成。
4.公共環境:環境設施完備,實行標準化保潔。
5.綠化:綠化管理要經常化、制度化,無破壞、踐踏及佔用現象,保證綠化成活率。
6.交通秩序:按規定做好小區內機動車輛出入及存車處車輛管理和保管,維護小區交通秩序保障,小區內車輛安全。
7.保安:加強防範,完成治安保衞工作,保證業主及物業使用人生命財產安全。
8.急修:隨叫隨到。
9.小修:及時率達98%以上。
第六章 物業管理服務費用
第二十條 物業管理服務費
1.本物業的管理服務費,住宅房屋由乙方按單室____元/月,雙室____元/月,三室____元/月收取。
2.管理服務費標準的調整,按市物價局有關規定並經過業主大會討論通過調整。
3.業主和物業人逾期交納物業管理費的,從逾期之日起按每天物業管理費的____‰元收取滯納金。
第二十一條 乙方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備、毗連部位的維修、養護及其它特約服務,由當事人按實發生的費用計付,收費準須甲方同意。
第二十二條 其它乙方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提供的服務項目和收費標準如下:
1、有償服務按市場價規定收費。
2、特約服務雙方議價。
第二十三條 房屋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公共場地的維修、養護費用。
1、房屋共用部位的小修、養護費用,由業主和自管單位承擔;大中修費用,由自管單位承擔;更新費用,由自管單位承擔。
2、房屋共用設施、設備的小修、養護費用,由自管單位承擔;在中修費用,由自管單位承擔;更新費用,由自管單位承擔
3、市政公用設施和附屬建築物、構築物的小修、養護費用,由自管單位承擔;大中修費用,由自管單位承擔;更新費用,由自管單位承擔。
4、公共綠地的養護費用,由自管單位承擔;改造、更新費用,由自管單位承擔。
5、附屬配套建築和設施的小修、養護費用,由自管單位承擔;大中修費用,由自管單位承擔;更新費用,由自管單位承擔。
第七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四條 甲方違反合同第十九條的約定,使乙方未完成規定管理目標,乙有權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內解決,逾期示解決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經濟賠償。
第二十五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約定,未能達到約定的管理目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第二十六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六章的約定,擅自提高收費標準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第二十七條 甲乙雙方任一方無法律依據提前終止合同的,違約方應賠償對方2萬元的違約金;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的,應給予經濟賠償。
第八章 附則
第二十八條 雙方約定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15天內,根據甲方委託管理事項,辦理完交接驗收手續。
第二十九條 合同期滿後,乙方全部完成合同並且管理成績優秀,大多數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反映良好,可續訂合同。
第三十條 雙方可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補充,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一條 本合同之附件均為合同有效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宜,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的政策執行。
第三十二條 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共____頁,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物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三條 因房屋建築質量、設備設施質量或安裝技術等原因,達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擔責任並作善後處理。產生質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主管部門的簽定為準。
第三十四條 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按有關法律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第三十五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或報請物業管理行政協主管部門進行調解。
第三十六條 合同期滿本合同自然終止,雙方如續訂合同,應在該合同期滿30天前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
第三十七條 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__________小區業主委員會 乙方簽章:__________市__________物業有限責任公司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
20____年____月____日
物業管理合同樣書一 篇10
甲方(委託方):_____業主管理委員會
乙方(受委託方):_____物業管理公司
為加強_____小區(大廈)的物業管理,保障房屋和公用設施的正常使用,為業主創造優美、整潔、安全、方便、舒適、文明的居住環境,根據_____市物業管理方面的法規和政策,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物業管理內容
1.甲方將位於_____區_____路的_____範圍內的物業委託給乙方實行統一管理,綜合服務。
2.管理事項包括:
(1)房屋的使用、維修、養護;
(2)物業範圍的公用設施、設備及場所(地)(消防、電梯、機電設備、路燈、走廊、自行車、房、棚、園林綠化地、溝、渠、池、井、道路、停車場等)的使用、維修、養護和管理;
(3)清潔衞生(不含垃圾運到中轉站後的工作);
(4)公共生活秩序;
(5)文娛活動場所;
(6)便民服務網點及物業範圍內所有營業場所;
(7)車輛行使及停泊;
(8)物業檔案管理;
(9)授權由物業管理公司管理的其他事項。
第二條 委託物業管理形式
承包經營、自負盈虧。
第三條 物業管理期限
委託管理期限為_____年,自___年___月___日起到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四條 雙方權利、義務
1.甲方權利、義務:
(1)根據本合同規定甲方將住宅區委託乙方實行物業管理;
(2)監督乙方對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的合理使用,並按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管理辦法撥付給乙方。
(3)按市政府規定的比例提供商業用房(總建設面積的__%)__平方米給乙方,按月租金_元租用,並負責辦理使用手續;
(4)給乙方提供管理用房__平方米(其中辦公用房__平方米,員工宿舍__平方米),按月租金__元租用;
(5)負責向乙方提供本住宅區工程建設竣工資料一套並在乙方管理期滿時予以收回;
(6)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規定內容所進行的管理和經營活動;
(7)對乙方的管理實施監督檢查,每半年一次考核評定,如因乙方完不成第六條規定的目標和指標或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有權終止合同;
(8)負責確定本住宅區管理服務費收費標準;
(9)委託乙方對違反物業管理法規和規章制度以及業主公約的行為進行處理:包括予以罰款、責令停工、責令賠償經濟損失,以停水、停電等措施對無故不繳有關費用或拒不改正違章行業責任人進行催交、催改;
(10)協助乙方做好宣傳教育、文化活動,協調乙方與行政管理部門、業主間的關係;
(11)政策規定由甲方承擔的其他責任。
2.乙方責任、權利、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實際情況,制訂本住宅區物業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
(2)遵守各項管理法規和合同規定的責任要求,根據甲方授權,對本住宅區物業實施綜合管理,確保實現管理目標、經濟指標,並承擔相應責任,自覺接受甲方檢查監督;
(3)根據住宅區內大、中修的需要制訂維修方案,報甲方審議通過後,從公用設施專用基金中領取所需的維修經費;
(4)接受甲方對經營管理過程中財務帳目的監督並報告工作,每月向甲方和住宅區管理部門報送一次財務報表,每三個月向全體業主張榜公佈一次管理費收支帳目;
(5)對住宅區的公用設施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其使用功能,乙方如在住宅區內改擴建完善配套項目,須報甲方和有關部門批准後方可實施;
(6)乙方須本着高效、精幹的原則在本住宅區設置管理機構和人員;
(7)建立本住宅區物業管理檔案並負責及時記載有關變更情況;
(8)負責測算住宅區管理服務費收費標準並向甲方提供測算標準與依據,嚴格按照甲方審議通過的收費標準收取,不得擅自加價;
(9)有權依照甲方委託和業主公約的規定對物業主公約和物業管理規章制度進行處理;
(10)在管理期滿時向甲方移交全部專用房屋及有關財產、全部物業管理檔案及有關資料;
(11)開展卓有成效的社區文化活動和便民服務工作;
)有權選聘專營公司承擔住宅區物業管理的專項業務並支付費用,但不得將住宅區物業管理的整體責任及利益轉讓給其他人或單位。
第五條 物業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
1.各項管理指標執行物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各項標準,要求住宅區在乙方接管後___年內達到___標準。
2.確保年完成各項收費指標__萬元,合理支出__萬元,乙方可提成所收取管理費的___%作為經營收入。
第六條 風險抵押
1.乙方在合同簽訂之日起三日內向甲方一次性支付人民幣___元,作為風險抵押金。
2.乙方完成合同規定的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甲方在合同期滿後三日內退還全部抵押金及銀行活期存款利息。
3.如由於甲方過錯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由甲方雙倍返還抵押金並賠償乙方經濟損失。
4.如由於乙方過錯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乙方無權要求返還抵押金,並應賠償甲方經濟損失。
第七條 獎罰措施
1.在各項管理目標、經濟指標全面完成的前提下,管理費如有節餘,甲方按節餘額_____%獎勵乙方。
2.如該住宅區被評為全國、省、市文明住宅小區,甲方分別獎勵乙方人民幣_____元(全國)、_____元(省)、_____元(市);獲得上級部門單項獎或有關榮譽的獎金另訂;如在乙方管理期間,由乙方獲得的文明小區稱號被上級部門取消,則乙方應全部返還上述獎金及銀行活期存款利息。
3.如果甲方不完成應負的合同責任,由此而影響乙方的承包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或給乙方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甲方應當給予補償或承擔相應責任。
4.如果乙方沒有完成合同責任或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甲方應當責成乙方限期改正,情節嚴重的處以人民幣_____至_____元的罰款,直至終止合同,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5.由乙方管理不善或重大失誤,造成住户經濟損失或生活嚴重不便的,應當賠償甲方或業主及使用人的經濟損失。
第八條 合同更改、補充與終止
1.經雙方協商一致,可對本合同條款進行修訂更改或補充,以書面合同為準。
2.合同規定的管理期滿,本合同自然終止,各方如欲續訂合同,須於期滿前三個月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
3.合同終止後,乙方可參加甲方的管理招標並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承包管理。
第九條 其他事項
1.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颱風、洪水、地震等),造成經濟損失的,雙方應相互體諒,共同協商,合理分攤。
2.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附件1、2、3、4、_____、_____為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
3.本合同正式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和物業管理部門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約束力。
4.雙方如對合同發生爭議,協商不成的,可提請物業管理部門調解,或訴至人民法院。
5.________。
6.________。
甲方(蓋章):_____ 乙方(蓋章):___
物業管理合同樣書一 篇11
甲方(委託方):________________業主管理委員會
地 址:____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
乙方(受委託方):____________
委託物業管理合同
甲方(委託方):________________業主管理委員會
地 址:____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
乙方(受委託方):____________ 物業管理公司
地 址:____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
為加強____________小區(大廈)的物業管理,保障房屋和公用設施的正常使用,為業主創造優美、整潔、安全、方便、舒適、文明的居住環境,根據____市物業管理方面的法規和政策,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物業管理內容
(一)甲方將位於____區____路的____範圍內的物業委託給乙方實行統一管理,綜合服務。
(二)管理事項包括:
1.房屋的使用、維修、養護;
2.物業範圍的公用設施、設備及場所(地)(消防、電梯、機電設備、路燈、走廊、自行車房、棚、園林綠化地、溝、渠、池、井、道路、停車場等)的使用、維修和管理;
3.清潔衞生(不含垃圾運到中轉站後的工作);
4.公共生活秩序;
5.文娛活動場所;
6.便民服務網點及物業範圍內所有營業場所;
7.車輛行駛及停泊;
8.物業檔案管理;
9.授權由物業管理公司管理的其他事項。
第二條委託物業管理形式
承包經營、自負盈虧。
第三條物業管理期限
委託管理期限為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到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條雙方權利、義務
(一)甲方權利、義務
1.根據本合同規定甲方將住宅區委託乙方實施物業管理;
2.監督乙方對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的合理使用,並按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管理辦法撥付給乙方。
3.按市政府規定的比例提供商業用房(總建設面積的0.5%)____平方米給乙方,按月租金____元租用,並負責辦理使用手續;
4.給乙方提供管理用房____平方米(其中辦公用房____平方米,員工宿舍____平方米),按月租金____元租用;
5.負責向乙方提供本住宅區工程建設竣工資料一套並在乙方管理期滿時予以收回;
6.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規定內容所進行的管理和經營活動;
7.對乙方的管理實施監督檢查,每半年一次考核評定,如因乙方完不成第五條規定的目標和指標或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有權終止合同;
8.負責確定本住宅區管理服務費收費標準;
9.委託乙方對違反物業管理法規和規章制度以及業主公約的行為進行處理;包括予以罰款、責令停工、責令賠償經濟損失,以停水、停電等措施對無故不繳有關費用或拒不改正違章作業責任人進行催交、催改;
協助乙方做好宣傳教育、文化活動,協調乙方與行政管理部門、業主間的關係;
政策規定由甲方承擔的其他責任。
(二)乙方權利、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實際情況,制訂本住宅區物業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
2.遵守各項管理法規和合同規定的要求,根據甲方授權,對本住宅區物業實施綜合管理,確保實際管理目標、經濟指標,並承擔相應責任,自覺接受甲方檢查監督;
3.根據住宅區內大、中修的需要制訂維修方案,報甲方審議通過後,從公用設施專用基金中領取所需的維修經費;
4.接受甲方對經營管理過程中財務賬目的監督並報告工作,每月向甲方和住宅區管理部門報送一次財務報表,每三個月向全體業主張榜公佈一次管理費收支賬目;
5.對住宅區的公用設施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其使用功能,乙方如在住宅區內改擴建完善配套項目,須報甲方和有關部門批准後方可實施;
6.乙方須本着高效、精幹的原則在本住宅區設置管理機構和人員;
7.建立本住宅區物業管理檔案並負責及時記載有關變更情況;
8.負責測算住宅區管理服務費收費標準並向甲方提供測算標準與依據,嚴格按照甲方審議通過的收費標準收取,不得擅自加價;
9.有權依照甲方委託和業主公約的規定對違反業主公約和物業管理規章制度的行為進行處理;
b.在管理期滿時向甲方移交全部專用房屋及有關財產、全部物業管理檔案及有關資料;
.開展卓有成效的社區文化活動和便民服務工作;
.有權選聘專營公司承擔住宅區物業管理的專項業務並支付費用,但不得將住宅區物業管理的整體責任及利益轉讓給其他人或單位。
第五條物業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
(一)各項管理指標執行物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各項標準,要求住宅區在乙方接管後____年內達到____標準。
(二)確保年完成各項收費指標____萬元,合理支出____萬元,乙方可提成所收取管理費的____%作為經營收入。
第六條風險抵押
(一)乙方在合同簽訂之日起3日內向甲方一次性支付人民幣____元,作為風險抵押金。
(二)乙方完成合同規定的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甲方在合同期滿後3日內退還全部抵押金及銀行活期存款利息。
(三)如由於甲方過錯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由甲方雙倍返還抵押金並賠償乙方經濟損失。
(四)如由於乙方過錯致使合同不能履行,乙方無權要求返還抵押金,並應賠償甲方經濟損失。
第七條獎罰措施
(一)在各項管理目標、經濟指標全面完成的前提下,管理費如有節餘,甲方按節餘額____%獎勵乙方。
(三)如果甲方不完成應負的合同責任,由此而影響乙方的承包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或給乙方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甲方應當給予補償或承擔相應責任。
(四)如果乙方沒有完成合同責任或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甲方應當責成乙方限期改正,情節嚴重的處以人民幣____至____元的罰款,直至終止合同,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五)由乙方管理不善或重大失誤,造成住户經濟損失或生活嚴重不便的,應當賠償甲方或業主及使用人的經濟損失。
第八條合同更改、補充與終止
(一)經雙方協商一致,可對本合同條款進行修訂更改或補充,以書面合同為準。
(二)合同規定的管理期滿,本合同自然終止,各方如欲續訂合同,須於期滿前3個月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
(三)合同終止後,乙方可參加甲方的管理招標並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承包管理。
第九條其他事項
(一)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颱風、洪水、地震等),造成經濟損失的,雙方應相互體諒,共同協商、合理分攤。
(二)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附件1、2、3、4……為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
(三)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和物業管理部門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約束力。
(四)雙方如對合同發生爭議,協商不成的,訴請人民法院解決。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附:
1、《____住宅區物業情況一覽表》(略)
2、《____住宅區物業年收支測算表》 (略)
物業管理合同樣書一 篇12
本合同雙方當事人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業主管理委員會/房地產開發公司
受委託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物業管理公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建設部第33號令《城市新建住宅小區管理辦法》、《深圳經濟特區住宅區物業管理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等國家、地方有關物業管理法律、法規和政策,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委託乙方對(物業名稱)實行專業化、一體化的物業管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物業基本情況?座落位置:?____市?____區?____路(街道)?____號;
佔地面積:?____平方米;
建築面積:?____平方米;
其中住宅:?____平方米;
物業類型:?____(住宅區或組團、寫字樓、商住樓、工業區、其他/低層、高層、超高層或混合)。
第二條?委託管理事項
1.房屋建築本體共用部位(樓蓋、屋頂、樑、柱、內外牆體和基礎等承重結構部位、外牆面、樓梯間、走廊通道、門廳、設備機房、____)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2.房屋建築本體共用設施設備(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煙囱、共用照明、天線、_____空調、暖氣幹線、供暖鍋爐房、加壓供水設備、配電系統、樓內消防設施設備、電梯、中水系統等)的維修、養護、管理和運行服務。
3.本物業規劃紅線內屬物業管理範圍的市政公用設施(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溝渠、池、井、綠化、室外泵房、路燈、自行車房棚、停車場)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4.本物業規劃紅線內的屬配套服務設施(網球場、游泳池、商業網點、____)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5.公共環境(包括公共場地、房屋建築物共用部位)的清潔衞生、垃圾的收集、清運。
6.交通、_____行駛及停泊。
7.配合和協助當地公安機關進行安全監控和巡視等保安工作,(但不含人身、財產_____保管責任)。
8.社區文化娛樂活動。
9.物業及物業管理檔案、資料。
10.法規和政策規定由物業管理公司管理的其它事項。
第三條?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為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與物業管理公司議定年度管理計劃、年度費用概預算、決算報告;
2.對乙方的管理實施監督檢查,每年全面進行一次考核評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或管理失誤,經市政府物業管理主管部門認定,有權終止合同;
3.委託乙方對違反物業管理法規政策及業主公約的行為進行處理:包括責令停止違章行為、要求賠償經濟損失及支付違約金、對無故不繳、交有關費用或拒不改正違章行為的責任人採取停水、停電、____。等催繳催改措施;
4.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內按規定向乙方提供經營性商業用房____平方米,由乙方按每月每平方米____元標準出租經營,其收入按法規政策規定用於補貼本物業維護管理費用;
5.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內按政府規定向乙方提供管理用房____平方米(其中辦公用房?平方米,員工宿舍____平方米,其它用房____平方米),由乙方按下列第____項使用:
①無償使用。
②按每月每平方米建築面積元的標準租用。
6.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一日內按規定向乙方提供本物業所有的物業及物業管理檔案、資料(工程建設竣工資料、住用户資料、____。),並在乙方管理期滿時予以收回;
7.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規定內容所進行的管理和經營活動;
8.負責處理非乙方原因而產生的各種糾紛;
9.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活動;
10.法規政策規定由甲方承擔的其他責任。
第五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政策及本合同的規定,制訂該物業的各項管理辦法、規章制度、實施細則,自主開展各項管理經營活動,但不得損害大多數業主(住用户)的合法權益,獲取不當利益。
2.遵照國家、地方物業管理服務_____規定,按物業管理的服務項目、服務內容。服務深度,測算物業管理服務_____標準,並向甲方提供測算依據,嚴格按合同規定的_____標準收取,不得擅自加價,不得只_____不服務或多_____少服務。
3.負責編制房屋及附屬設施、設備年度維修養護計劃和大中修方案,經雙方議定後由乙方組織實施。
4.有權依照法規政策、本合同和業主公約的規定對違反業主公約和物業管理法規政策的行為進行處理;
5.有權選聘專營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業務並支付費用、但不得將整體管理責任及利益轉讓給其他人或單位,不得將重要專項業務承包給個人;
6.接受物業管理主管部門及有關政府部門的監督、指導,並接受甲方和業主的監督;
7.至少每3個月向全體業主張榜公佈一次管理費用收支賬民主。
8.對本物業的公用設施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業內改擴建完善配套項目,須報甲方和有關部門批准後方可實施;
9.建立本物業的物業管理檔案並負責及時記載有關變更情況;
10.開展有效的社區文化活動和便民服務工作;
11.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必須向甲方移交原委託管理的全部物業及其各類管理檔案、財務等資料;移交本物業的公共財產,包括用管理費、公共收入積累形成的資產;對本物業的管理財務狀況進行財務審計,甲方有權指定專業審計機構。
12.不承擔對業主及非業主使用人的人身、財產的保管_____義務(另有,專門合同規定除外)。
第六條?管理目標
乙方根據甲方的委託管理事項制定出本物業“管理分項標準”(各項維修、養護和管理的工作標準和考核標準),與甲方協商同意後作為本合同的必備附件。乙方承諾,在本合同生效後年內達到的管理標準;年內達到管理標準,並獲得政府主管部門頒發的證書。
第七條?管理服務費用
1.本物業的管理服務費按下列第____項執行:
①按政府規定的標準向業主(住用户)收取,即每月每平方米建築面積____元
②按雙方協商的標準向業主(住用户)收取,即每月每平方米建築面積____元;
③由甲方按統一標準直接支付給乙方,即每年(月)每平方米建築面積____元;支付期限:____;方式:____;
2.管理服務費標準的調整按下列第____項執行:
①按政府規定的標準調整;
②按每年____%的幅度上調;
③按每年____%的幅度下調;
④按每年當地政府公佈的物價漲跌幅度調整;
⑤按雙方議定的標準調整;
5.本物業的公用設施專用基金共計____元,由甲方負責在____時間內按法規政策的規定到位,以保障本物業的公用配套設施的更新改造及重大維護費用。
6.乙方在接管本物業中發生的前期管理費用____元,按下列第____項執行:
①由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內向乙方支付;
②由乙方承擔;
③在____費用中支付;
7.因甲方責任而造成的物業空置併產生的管理費用,按下列第____項執行:
①由甲方承擔全部空置物業的管理成本費用,即每平方米建築面積每月____元;
第八條?獎懲措施
1.乙方全面完成合同規定的各項管理目標,甲方分別下列情況,對乙方進行獎勵;
2.乙方未完成合同規定的各項管理目標,甲方分別下列情況,對乙方進行處罰:
3.合同期滿後,乙方可參加甲方的管理招投標並在同等條件下優先獲得管理權,但根據法規政策或主管部門規定被取消投標資格或優先管理資格的除外。乙方全部完成合同責任並管理成績優秀,多數業主反映良好,可以不參加招投標而直接續訂合同。
第九條?違約責任
1.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完成規定管理目標或直接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相應補償;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限期整改,並有權終止合同。
2.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不能完成管理目標或直接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相應補償。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並有權終止合同。
3.因甲方房屋建築或設施設備質量或安裝技術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擔責任並負責善後處理。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當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擔責任並負責善後處理。(產生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有關部門的鑑定結論為準)
4.甲、乙雙方如有采取不正當競爭手段而取得管理權或致使對方失去管理權,或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的,應當承擔全部責任。
第十條?其他事項
1.雙方可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修訂更改或補充,以書面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合同規定的管理期滿,本合同自然終止,雙方如續訂合同,應在該合同期滿六個月前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
3.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並按有關法規政策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4.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提請物業管理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的,提交深圳市_____委員會依法裁決。
5.本合同之附件均為合同有效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項,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
6.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共一頁,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物業管理主管部門(備案)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物業管理合同樣書一 篇13
甲方(委託方):_____業主管理委員會
乙方(受委託方):_____物業管理公司
為加強_____小區(大廈)的物業管理,保障房屋和公用設施的正常使用,為業主創造優美、整潔、安全、方便、舒適、文明的居住環境,根據_____市物業管理方面的法規和政策,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物業管理內容
1.甲方將位於_____區_____路的_____範圍內的物業委託給乙方實行統一管理,綜合服務。
2.管理事項包括:
(1)房屋的使用、維修、養護;
(2)物業範圍的公用設施、設備及場所(地)(消防、電梯、機電設備、路燈、走廊、自行車、房、棚、園林綠化地、溝、渠、池、井、道路、停車場等)的使用、維修、養護和管理;
(3)清潔衞生(不含垃圾運到中轉站後的工作);
(4)公共生活秩序;
(5)文娛活動場所;
(6)便民服務網點及物業範圍內所有營業場所;
(7)_____行使及停泊;
(8)物業檔案管理;
(9)授權由物業管理公司管理的其他事項。
第二條?委託物業管理形式
承包經營、自負盈虧。
第三條?物業管理期限
委託管理期限為_____年,自___年___月___日起到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四條?雙方權利、義務
1.甲方權利、義務:
(1)根據本合同規定甲方將住宅區委託乙方實行物業管理;
(2)監督乙方對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的合理使用,並按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管理辦法撥付給乙方。
(3)按市政府規定的比例提供商業用房(總建設面積的_____%)_____平方米給乙方,按月租金_____元租用,並負責辦理使用手續;
(4)給乙方提供管理用房_____平方米(其中辦公用房_____平方米,員工宿舍_____平方米),按月租金_____元租用;
(5)負責向乙方提供本住宅區工程建設竣工資料一套並在乙方管理期滿時予以收回;
(6)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規定內容所進行的管理和經營活動;
(7)對乙方的管理實施監督檢查,每半年一次考核評定,如因乙方完不成第六條規定的目標和指標或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有權終止合同;
(8)負責確定本住宅區管理服務費_____標準;
(9)委託乙方對違反物業管理法規和規章制度以及業主公約的行為進行處理:包括予以罰款、責令停工、責令賠償經濟損失,以停水、停電等措施對無故不繳有關費用或拒不改正違章行業責任人進行催交、催改;
(10)協助乙方做好宣傳教育、文化活動,協調乙方與行政管理部門、業主間的關係;
(11)政策規定由甲方承擔的其他責任。
2.乙方責任、權利、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實際情況,制訂本住宅區物業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
(2)遵守各項管理法規和合同規定的責任要求,根據甲方授權,對本住宅區物業實施綜合管理,確保實現管理目標、經濟指標,並承擔相應責任,自覺接受甲方檢查監督;
(3)根據住宅區內大、中修的需要制訂維修方案,報甲方審議通過後,從公用設施專用基金中領取所需的維修經費;
(4)接受甲方對經營管理過程中財務帳目的監督並報告工作,每月向甲方和住宅區管理部門報送一次財務報表,每三個月向全體業主張榜公佈一次管理費收支帳目;
(5)對住宅區的公用設施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其使用功能,乙方如在住宅區內改擴建完善配套項目,須報甲方和有關部門批准後方可實施;
(6)乙方須本着_____、精幹的原則在本住宅區設置管理機構和人員;
(7)建立本住宅區物業管理檔案並負責及時記載有關變更情況;
(8)負責測算住宅區管理服務費_____標準並向甲方提供測算標準與依據,嚴格按照甲方審議通過的_____標準收取,不得擅自加價;
(9)有權依照甲方委託和業主公約的規定對物業主公約和物業管理規章制度進行處理;
(10)在管理期滿時向甲方移交全部專用房屋及有關財產、全部物業管理檔案及有關資料;
(11)開展卓有成效的社區文化活動和便民服務工作;
(12)有權選聘專營公司承擔住宅區物業管理的專項業務並支付費用,但不得將住宅區物業管理的整體責任及利益轉讓給其他人或單位。
第五條?物業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
1.各項管理指標執行物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各項標準,要求住宅區在乙方接管後_____年內達到_____標準。
2.確保年完成各項_____指標_____萬元,合理支出_____萬元,乙方可提成所收取管理費的_____%作為經營收入。
第六條?風險抵押
1.乙方在合同簽訂之日起三日內向甲方一次性支付人民幣_____元,作為風險抵押金。
2.乙方完成合同規定的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甲方在合同期滿後三日內退還全部抵押金及銀行活期存款利息。
3.如由於甲方過錯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由甲方雙倍返還抵押金並賠償乙方經濟損失。
4.如由於乙方過錯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乙方無權要求返還抵押金,並應賠償甲方經濟損失。
第七條?獎罰措施
1.在各項管理目標、經濟指標全面完成的前提下,管理費如有節餘,甲方按節餘額_____%獎勵乙方。
3.如果甲方不完成應負的合同責任,由此而影響乙方的承包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或給乙方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甲方應當給予補償或承擔相應責任。
4.如果乙方沒有完成合同責任或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甲方應當責成乙方限期改正,情節嚴重的處以人民幣_____至_____元的罰款,直至終止合同,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5.由乙方管理不善或重大失誤,造成住户經濟損失或生活嚴重不便的,應當賠償甲方或業主及使用人的經濟損失。
第八條?合同更改、補充與終止
1.經雙方協商一致,可對本合同條款進行修訂更改或補充,以書面合同為準。
2.合同規定的管理期滿,本合同自然終止,各方如欲續訂合同,須於期滿前三個月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
3.合同終止後,乙方可參加甲方的管理招標並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承包管理。
第九條?其他事項
1.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颱風、洪水、地震等),造成經濟損失的,雙方應相互體諒,共同協商,合理分攤。
2.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附件1、2、3、4、_____、_____為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
3.本合同正式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和物業管理部門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約束力。
4.雙方如對合同發生爭議,協商不成的,可提請物業管理部門調解,或訴至人民法院。
5.________。
6.________。
甲方(蓋章):_____乙方(蓋章):_____
代表(簽名):_____代表(簽名):_____時間:___年___月___日
附:
1.《___住宅區物業情況一覽表》(略)
2.《___住宅區物業年收支測算表》(略)
物業管理合同樣書一 篇14
本合同雙方當事人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
業主管理委員會/房地產開發公司 受委託方(以下簡稱乙方)
物業管理公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入建設部第33號令《城市新建住宅小區管理辦法》、《深圳經濟特區住宅區物業管理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等國家、地方有關物業管理法律、法規和政策,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委託乙方對(物業名稱)實行專業化、一體化的物業管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物業基本情況 座落位置: 市 區 路(街道) 號;佔地面積: 平方米;建築面積: 平方米;其中住宅 平方米;物業類型: (住宅區或組團、寫字樓、商住樓、工業區、其他/低層、高層、超高層或混合)
第二條 委託管理事項
1.房屋建築本體共用部位(樓蓋、屋頂、樑、柱、內外牆體和基礎等承重結構部位、外牆面、樓梯問、走廊通道、門廳、設備機房、)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2.房屋建築本體共用設施設備(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煙囱、共用照明、天線、中央空調、暖氣幹線、供暖鍋爐房、加壓供水設備、配電系統、樓內消防設施設備、電梯、中水系統等)的維修、養護、管理和運行服務。
3.本物業規劃紅線內屬物業管理範圍的市政公用設施(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溝渠、池、井、綠化、室外泵房、路燈、自行車房棚、停車場)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4.本物業規劃紅線內的屬配套服務設施(網球場、游泳池、商業網點、)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5.公共環境(包括公共場地、房屋建築物共用部位)的清潔衞生、垃圾的收集、清運。
6.交通、車輛行駛及停泊。
7.配合和協助當地公安機關進行安全監控和巡視等保安工作,(但不含人身、財產保險保管責任)
8.社區文化娛樂活動。
9.物業及物業管理檔案、資料;
10.法規和政策規定由物業管理公司管理的其它事項;
第三條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日止。
第四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與物業管理公司議定年度管理計劃、年度費用概預算、決算報告;
2.對乙方的管理實施監督檢查,每年全面進行一次考核評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 成重大經濟損失或管理失誤,經市政府物業管理主管部門認定,有權終止合同;
3.委託乙方對違反物業管理法規政策及業主公約的行為進行處理:包括責令停止違 章行為、要求賠償經濟損失及支付違約金、對無故不繳、交有關費用或拒不改正違章行為的 責任人採取停水、停電、。等催繳催改措施;
4.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內按規定向乙方提供經營性商業用房 平方米,由乙方按每月每平方米 元標準出租經營,其收入按法規政策規定用於補貼本物業維護管理費用。
5.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內按政府規定向乙方提供管理用房 平方米(其中辦公用房 平方米,員工宿舍 平方米,其它用房 平方米),由乙方按下列第 項使用: ①無償使用。 ②按每月每平方米建築面積元的標準租用。
6.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一日內按規定向乙方提供本物業所有的物業及物業管理檔案、資料(工程建設竣工資料、住用户資料、。),並在乙方管理期滿時予以收回;
7.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規定內容所進行的管理和經營活動;
8.負責處理非乙方原因而產生的各種糾紛;
9.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活動;
10.法規政策規定由甲方承擔的其他責任。
第五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政策及本合同的規定,制訂該物業的各項管理辦法、規章制度、實施細則,自主開展各項管理經營活動,但不得損害大多數業主(住用户)的合法權益,獲取不當利益。
2.遵照國家、地方物業管理服務收費規定,按物業管理的服務項目、服務內容。服務深度,測算物業管理服務收費標準,並向甲方提供測算依據,嚴格按合同規定的收費標準收取,不得擅自加價,不得只收費不服務或多收費少服務。
3.負責編制房屋及附屬設施、設備年度維修養護計劃和大中修方案,經雙方議定後由乙方組織實施。
4.有權依照法規政策、本合同和業主公約的規定對違反業主公約和物業管理法規政策的行為進行處理;
5.有權選聘專營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業務並支付費用、但不得將整體管理責任及利益轉讓給其他人或單位,不得將重要專項業務承包給個人;
6.接受物業管理主管部門及有關政府部門的監督、指導,並接受甲方和業主的監督;
7.至少每3個月向全體業主張榜公佈一次管理費用收支賬民主。
8.對本物業的公用設施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業內改擴建完善配套項目,須報甲方和有關部門批准後方可實施;
9.建立本物業的物業管理檔案並負責及時記載有關變更情況;
10.開展有效的社區文化活動和便民服務工作;
11.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必須向甲方移交原委託管理的全部物業及其各類管理檔案、財務等資料;移交本物業的公共財產,包括用管理費、公共收入積累形成的資產;對本物業的管理財務狀況進行財務審計,甲方有權指定專業審計機構。
12.不承擔對業主及非業主使用人的人身、財產的保管保險義務(另有,專門合同規定 除外)
第六條 管理目標
乙方根據甲方的委託管理事項制定出本物業“管理分項標準”(各項維修、養護和管理的工作標準和考核標準),與甲方協商同意後作為本合同的必備附件。乙方承諾,在本合同生效後年內達到的管理標準;年內達到管理標準,並獲得政府主管部門頒發的證書。
第七條 管理服務費用
1·本物業的管理服務費按下列第 項執行:
①按政府規定的標準向業主(住用户)收取,即每月每平方米建築面積 元
②按雙方協商的標準向業主(住用户)收取,即每月每平方米建築面積 元;
③由甲方按統一標準直接支付給乙方,即每年(月)每平方米建築面積 元;支付期限: ;方式:
2.管理服務費標準的調整按下列第 項執行:
①按政府規定的標準調整; ②按每年 %的幅度上調;
③按每年 %的幅度下調;
④按每年當地政府公佈的物價漲跌幅度調整;
⑤按雙方議定的標準調整;
3.乙方對物業產權人、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備的維修養護,及其他特約服務,採取成本核算方式,按實際發生費用計收;但甲方有權對乙方的上述收費項目及標準進行審核和監督。
4.房屋建築(本體)的共同部位及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與更新改造,由乙方提出方案,經雙方議定後實施,所需經費按規定在房屋本體維修基金中支付。房屋本體維修基金的收取執行市政府物業管理主管部門的指導標準。甲方有義務督促業主繳交上述基金並配合維護。
5.本物業的公用設施專用基金共計 元,由甲方負責在 時間內按法規政策的規定到位,以保障本物業的公用配套設施的更新改造及重大維護費用。
6.乙方在接管本物業中發生的前期管理費用 元,按下列第 項執行:
①由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內向乙方支付; ②由乙方承擔;③在 費用中支付;
7.因甲方責任而造成的物業空置併產生的管理費用,按下列第 項執行:
①由甲方承擔全部空置物業的管理成本費用,即每平方米建築面積每月 元;
②由甲方承擔上述管理成本費用的 %;
第八條 獎懲措施
1.乙方全面完成合同規定的各項管理目標,甲方分別下列情況,對乙方進行獎勵; ① ②2.乙方未完成合同規定的各項管理目標,甲方分別下列情況,對乙方進行處罰:
3.合同期滿後,乙方可參加甲方的管理招投標並在同等條件下優先獲得管理權,但根據法規政策或主管部門規定被取消投標資格或優先管理資格的除外。乙方全部完成合同責任並管理成績優秀,多數業主反映良好,可以不參加招投標而直接續訂合同。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完成規定管理目標或直接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相應補償;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限期整改,並有權終止合同。
2.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不能完成管理目標或直接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相應補償。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並有權終止合同。
3.因甲方房屋建築或設施設備質量或安裝技術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擔責任並負責善後處理。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當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擔責任並負責善後處理。(產生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有關部門的鑑定結論為準)
4.甲、乙雙方如有采取不正當競爭手段而取得管理權或致使對方失去管理權,或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的,應當承擔全部責任。
第十條 其他事項
1.雙方可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修訂更改或補充,以書面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合同規定的管理期滿,本合同自然終止,雙方如續訂合同,應在該合同期滿六個月前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
3.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並按有關法規政策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4.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提請物業管理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的,提交深圳市仲裁委員會依法裁決。
5.本合同之附件均為合同有效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項,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
6.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共一頁,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物業管理主管部門(備案)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8. 甲方簽章: 法人代表:
9. 乙方簽章: 法人代表:
20xx年 月 日
物業管理合同樣書一 篇15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託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風險告知:應明確合作各方的權利義務,以免在實際經營中出現扯皮的現象。再次温馨提示,因合作方式,項目內容不一致,各方的權利義務條款也不一致,應根據實際情況進行擬定。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方將(物業名稱)委託於乙方實行物業管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類型:
座落位置:______市______區____________路(街道)______號
佔地面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條 乙方提供服務的受益人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均應對履行本合同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三條 負責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收取下列費用:
1。物業管理服務費;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施及設備的維修、養護,在當事人提出委託時,乙方應接受委託併合理收費。
第五條 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的行為,針對具體行為並根據情節輕重,採取批評、規勸、警告、制止、等措施。
第六條 其它委託事項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 委託管理期限為_______年。自___年___月___日___時起至___年___月___日___時止。
第八條 A、甲方權利義務(適用於業主委員會)
1。代表和維護產權人、使用人的合法權益;
2。制定業主公約並監督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遵守公約;
3。審定乙方擬定的物業管理制度;
4。檢查監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實施及制度的執行情況;
5。審定乙方提出的物業管理服務年度計劃、財務預算及決算;
B、甲方權利義務(適用於房地產開發企業)
1。在為主委員會成立之前,負責制定業主公約並將其作為房屋租售合同的附件要求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遵守;
2。審定乙方擬定的物業管理制度;
3。檢查監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實施及制度的執行情況;
4。審定乙方提出的物業管理服務年度計劃、財務預算及決算;
5。委託乙方管理的房屋、設施、設備應達到國家驗收標準要求。
如存在質量問題,按以下方式處理:
(1)負責返修;
(2)委託乙方返修,支出全部費用;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乙方權利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約定,制訂物業管理制度;
2。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法規、規章的行為,提請有關部門處理;
3。按本合同第十六條的約定,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的行為進行處理;
4。可選聘專營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業務,但不得將本物業的管理責任轉讓給第三方;
5。負責編制房屋、附屬建築物、構築物、設施、設備、綠化等的年度維修養護計劃和大中修方案,經雙方議定後由乙方組織實施;
6。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告知物業使用的有關規定,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裝修物業時,告知有關限制條件,訂立書面約定,並負責監督;
7。負責編制物業管理年度管理計劃、資金使用計劃及決算報告;
8。每個月向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公佈一次管理費用收支帳目;
9。對本物業的公用設施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業內改、擴建或完善配套項目,須與甲方協商經甲方同意後報有關部門批准方可實施;
10。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必須向甲方移交全部經營性商業用房、管理用房及物業管理的全部檔案資料;
第十條 乙方須按下列約定,實現目標管理
1。房屋外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設備運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房屋及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公共環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綠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交通秩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 物業管理服務費
1。本物業的管理服務費,住宅房屋由乙方按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___元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非住宅房屋由乙方按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___元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
2。管理服務費標準的調整,按___調整;
3。空置房屋的管理服務費,由乙方按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___元向___收取;
4。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逾期交納物業管理費的,按以下第___項處理:
(1)從逾期之日起按每天___元交納滯納金;
(2)從逾期之日起按每天應交管理費的萬分之___交納滯納金;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條 車位使用費由乙方按下列標準向車位使用人收取
1。露天車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車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條 乙方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備、毗連部位的維修、養護及其它特約服務,由當事人按實發生的費用計付,收費標準須經甲方同意。
第十四條 其它乙方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提供的服務項目和收費標準如下:
1。高層樓房電梯運行費按實結算,由乙方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條 房屋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公共場地的維修、養護費用
1。房屋共用部位的小修、養護費用,由____________承擔;大中修費用,由______________承擔;更新費用,由______________承擔;
2。房屋共用設施、設備的小修、養護費用,由______承擔;大中修費用,由______________承擔;更新費用,由______________承擔;
3。市政公用設施和附屬建築物、構築物的小修、養護費用,由______承擔;大中修費用,由_______承擔;更新費用,由_______承擔;
4。公共綠地的養護費用,由_______承擔;改造、更新費用,由_______承擔;
5。附屬配套建築和設施的小修、養護引用,由_______承擔;大中修費用,由_______承擔;更新費用,由_______承擔。
第十六條 甲方違反合同第十九條的約定,使乙方未完成規定管理目標,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內解決,逾期未解決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經濟賠償。
第十七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約定,未能達到約定的管理目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第十八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六章的約定,擅自提高收費標準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第十九條 甲、乙任一方無正當理由提前終止合同的,應向對方支付元的違約金;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超過違約金的,還應給予賠償。
第二十條 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按有關法律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或報請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進行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雙方同意由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當事人雙方不在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後又未達成仲裁協議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風險告知:關於爭議方式的約定,可以選擇到有管轄權的法院或者仲裁,二者的本質區別是若約定仲裁解決,一裁終局,若選擇訴訟解決,兩審終審。
第二十二條 合同期滿本合同自然終止,雙方如續訂合同,應在該合同期滿_______天前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物業管理合同樣書一 篇16
甲方:______乙方: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工作內容 甲方安排乙方在 部門從事 工作。
第二條 甲方可參照國家或行業定員定額標準制定工作任務,乙方應按質按量的完成任務。
第三條 勞動保護和工作條件 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生產安全、防止職業危害規定的勞動環境和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提供必須的生產工具和工作場所,執行國家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制度。 甲方應當將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及其後果、職業病防護措施和待遇如實告知乙方。
第四條 勞動報酬 甲方依據按勞分配原則實行 工資制度,月工資為 元,並執行最低工資保障制度。工資的調整隨國家現行政策由職代會或董事會決定。
工資支付日期為每 日。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應依法支付加班工資。
第五條 保險福利 甲方按規定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保障乙方享受國家規定的保險、福利待遇。
第六條 勞動紀律 甲方依法制定企業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乙方應自覺遵守,服從甲方的管理。甲方根據乙方的工作表現依照有關規定進行獎懲。
第七條 合同終止條件 勞動合同期限屆滿或本合同第十一條約定的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出現,即行終止。是否續訂,應於合同期滿前 日進行協商。到期即時辦理終止或續訂手續。逾期未辦理,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八條 解除合同條件 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符合《勞動法》第二十五條、二十六條、二十七條規定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符合《勞動法》第三十一、三十二條規定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符合《勞動法》第二十九條規定的,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合同。
第九條 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甲方違反國家規定或勞動合同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的,按每月 元乘以未履行合同的月數,支付給乙方違約金。
乙方違反國家規定或勞動合同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的,按每月 元乘以未履行合同的月數,支付給甲方違約金。
第十條 保守商業祕密 甲方依法制定保守商業祕密的制度,乙方應當遵守。乙方違反保密制度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第十一條 其他協商條款。
第十二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及遇有國家有關政策調整時,依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第十四條 雙方因履行、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爭議可協商解決,也可按有關規定向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或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甲方(蓋章):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
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
物業管理合同樣書一 篇17
1 物業概述
1.1 物業名稱(以下簡稱該項目):
1.2 物業地點: 市 區 街 號
1.3 物業規模:
1.3.1 建築面積 萬平方米,其中地上佔 萬平方米,地下佔 萬平方米;
1.3.2 停車場規模 個車位;
1.3.3 物業管理區內人口 人;
1.3.4 物業管理區佔地面積 萬平方米;
1.3.5 物業管理區內的其他設施: .
1.4 物業管理合同形式:小區業主委員會委託物業公司管理,簽訂專業的委託管理合同。
1.5 招標範圍:
1.6 招標方式:邀請招標。
1.7 本次招標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投標法》和北京市的有關規定遵循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進行。
2 合格條件與資格要求
2.1 投標人應至少滿足以下合格條件
a 具有物業管理 級資質;
b 有獨立法人資格;
c 有相關小區管理經驗;
d 信譽良好、實力雄厚、管理科學、能使本小區管理上一檔次,滿足小區居民的要求。
2.2 為了被授予簽訂合同的資格,投標單位應按招投標書附表格式提供令招標人滿意的資格文件。為此,所提交投標文件中至少應包括下列資料:
a 有關確立投標單位法律地位的原始文件的複印件(包括營業執照、資質等級證書等其他相關資料);
b 投標單位近年完成小區管理和現在正在管理小區的情況;
c 提供小區物業管理經理、各部門主要負責人(物業經理)簡歷及擬投入本項目的其他管理和主要人員情況;
d 提供為完成本小區管理擬採用的主要經營策略;
e 投標銀行保函;
f 投標保證金契約擔保書;
g 投標人保證書;
h 授權書。
2.3 由兩個或兩個以上單位組成聯合體共同投標時,除按本條上述要求提供參加聯合體的每一成員資料外,還應符合下列要求:
a 投標人的投標文件及中標後簽署的合同協議書對聯合體的每一成員均有法律約束力;
b 聯合體的各成員應簽訂聯合體協議書,明確所有聯合體成員按合同條件實施合同所共同和分別承擔的責任、義務及連帶責任,聯合體協議書須由所有成員的合法代表共同簽署,該協議書副本應隨投標文件一同提交招標人;
c 在聯合體協議書中必須明確一家聯合體成員作為主辦人,該主辦人被授權代表任何或全部聯合體成員承擔合同中的一切責任和接受指示,合同的整個實施應由該主辦人負責,聯合體主辦人授權書應由聯合體所有成員的合法代表共同簽署,並附在聯合體協議書中;
d 儘管委託了聯合體主辦人,但聯合體各成員在投標、簽訂合同協議書及履行合同的過程中,仍負有共同和分別的法律責任;
e 參加聯合體的各成員不得再以自己的名義單獨投標,否則,有關投標將被拒絕。
2.4 除非另有規定或説明,本須知中“投標人”一詞亦指聯合體各成員。
3 投標費用
3.1 投標人應自行承擔編制、遞交投標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費用。招標人無須對投標人因本次招標事宜引起的任何費用或損失負責。
4 管理目標
該項目無論從設計上、建築上以及規模上,都可在本地及乃至全國名列前茅,因此在管理上也應達到與之相匹配的水平,具體管理目標是:
4.1 樹立正確的物業管理觀念,以“服務至上,客户第一”為管理宗旨,從而達到一流的管理、一流的形象、一流的效益,以提高整個物業的檔次和社會形象。
4.2 該物業入夥開園後1年內,使該物業的管理水平達到本地區先進。
4.3 2年內使該物業達到省(直轄市)內先進水平。
4.4 3年內力爭達到全國物業管理優秀的標準。
5 投標文件的組成內容
5.1 投標人準備的投標文件至少應包括以下各項內容:
a 投標書及其附錄、附表格式;
b 授權書(法定代表人及項目經理授權書);
c 物業管理建議書;
d 合同協議書格式;
e 履約擔保格式;
f 證明合格條件和資格的其他材料。
5.2 投標人應認真閲讀招標文件的全部內容。如果投標文件不能滿足招標文件要求,責任由投標人自負。
5.3 凡獲得招標文件者,無論投標人中標與否,均應對招標文件保密,並承擔因其泄密而引起的一切責任。
6 招標文件的修改
6.1 招標人在投標截止日期前的任何時候,可因任何原因對招標文件進行修改,並以向投標人發出補充招標文件的形式做出。
6.2 招標補充文件將以書面形式發給所有獲得招標文件的投標人。投標人收到招標補充文件後,應在24小時內以書面形式向招標人確認收到。
6.3 如果招標人對招標文件進行了修改,當他認為必要時,可以通知投標人延長投標截止日期。
7 現場考察
7.1 投標人應按投標邀請書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由招標人組織的對現場及周圍環境進行的考察,有關費用由投標人自理。
7.2 招標人組織的現場考察僅是對招標物業現場基本情況的初步考察,並不承擔滿足投標人獲取投標所須全部資料的責任。投標人應自負其責地獲得與編制投標文件有關的一切必須材料。
7.3 現場考察後,投標人將被認為已瞭解該物業的基本情況,物業的地理環境、各種配套設施、文化背景、市政配套情況、通訊、交通、周邊物業狀況、工作環境及一切可能對該物業管理構成影響的現場和周圍環境情況,並已充分認識到自己應承擔的義務、責任和風險,以便將所有因現場環境因素產生的費用包括在投標報價中。招標人不再接受任何與現場環境有關的索賠。
7.4 在現場考察過程中,投標人如發生人身傷亡、財產或其他損失,不論何種原因所造成,招標人均不負責。
8 語言
8.1 投標文件及投標人與招標人之間的一切往來函件均應使用中文。投標人隨投標書提供的證明文件和印刷品可以使用其他語言,但必須附中文譯本。投標書的解釋以中文為準。
8.2 投標人準備的投標文件必須毫無例外地使用招標文件所提供的投標文件格式。
9 報價編制要求
9.1 投標單位按物業管理目標及管理預算方案、北京市有關規定、結合市場實際情況編制該項目管理費用概(預)算書。
9.2 該物業業主保留對中標人某項報價偏高且明顯不合理而無法接受的單價進行調整的權利,並以此作為簽訂合同協議書的條件之一。
9.3 該投標價將被認為是全面達到本招標文件中已明確的優質物業管理標準的報價。
10 投標貨幣
10.1 本招標物業項目採用人民幣。
11 投標書有效期
11.1 自遞交投標書截止日算起60天。
11.2 在原定投標書有效期屆滿之前,招標人可向投標人提出延長投標書有效期的要求。這種要求和答覆應以書面形式進行。拒絕延期的投標人將失去中標資格,但不會失去投標保證金或保函。接受延期的投標人,不需要也不允許修改它的投標文件,但必須相應地延長投標保證的有效期。
12 投標文件的形式和簽署
12.1 投標人應按本投標書第5條的規定,向招標人遞交一式五份投標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並應在文件封面上標明“正本”和“副本”字樣,當正本與副本不一致時,以正本為準。
12.2 所有文件均應打印(簽字除外).
12.3 “投標書”應由投標人的合法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的代理人)簽署。投標文件中正本的任何一頁,都要由“投標書”簽署人小籤。投標文件不應有任何改動,否則應由“投標書”簽署人在改動處簽字並加蓋投標單位公章。
13 投標文件的密封與標識
13.1 投標人應將投標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分別密封在內、外兩層信封中,並在內、外兩層信封上均標明“正本”、“副本”字樣。
13.2 遞交投標文件時,正、副本應分別包裝在兩個密封袋中。
內層信封上應分別寫明投標人(作為收件人)和招標人(作為發件人)的名稱及地址,以便因標書遲到或其他原因宣佈不能接受時,招標人得以將標書原封退回。內層信封的封口外應加蓋投標單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名章。
13.3 投標密封必須在投標文件袋背面上方開口外密封,並填寫密封日期。封條上加蓋投標單位公章和法人代表印鑑各兩枚。投標文件袋正面按照規定加蓋投標單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鑑各一枚。
14 投標截止時間
14.1 投標人應在投標邀請書規定的遞交投標書截止時間之前,將投標文件送到招標人指定地點。未密封的投標文件將不予接受。遲到的投標文件將被原封退回。
14.2 投標人在遞交投標文件的同時必須退回全部資料。否則,投標文件將不被接收。
15 開標
15.1 本招標項目將按投標邀請書中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對所有已簽收的投標文件進行開標。投標人應派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證明)或其授權代表(攜本人身份證明及授權書)出席。
15.2 在開標時,招標人將當場對已簽收的所有投標文件的正本進行開封,並核查每一份投標文件的密封、簽署、投標書內容等有關情況,以確定其完備性。
15.3 在進行上述核查後,將宣佈不符合要求的投標人的名稱,並同時宣佈符合要求的投標單位名稱。
15.4 開標結果宣佈完後,由各投標人的合法代表人對開標結果當場簽署確認。投標人不出席開標活動,將被視為自動放棄投標。
15.5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將以廢標處理,予以拒絕:
a 投標文件簽署不全或不符合要求;
b “投標書”中未填報總價;
c 投標文件將招標文件的格式、文字進行任何改動;
d 投標文件未按招標文件規定的內容、格式、順序編寫。
16 投標文件的評價和比較
16.1 在評標階段,招標人認為需要時可要求投標人澄清投標書中的問題,或要求補充部分其他資料,或要求對其管理方案進行答辯。對此投標人不得拒絕,並應以書面形式送交招標人。但投標人不得借澄清問題的機會,對原投標報價和標書內容提出任何形式的修改。
16.2 在對投標文件進行評審前,招標人將首先對投標文件按照本招標書中的有關規定進行符合性審查。
16.3 對於通過符合性審查的投標文件,招標人將對其管理方案和管理(概)預算進行校核,並對管理(概)預算在算術上或累加運算上的錯誤予以修正。
16.4 招標人將只對合格的招標單位管理費用(概)預算符合性和算術性審查,並對符合招標文件規定的投標文件進行評價和比較。經招標人對所有符合投標進行加權平均,計算出複合標底。
複合標底=各符合投標報價之和/符合投標單位個數
高於複合標底+50%以上(不含+50%)的投標,將被視為無競爭性而不進入評比,低於複合標底-20%以下(不含-20%)的投標,將被視為低於成本價也不進入評比。
16.5 除評標價之外,招標人還將進行商務評審和技術評審,一經評審後合理代價中標。
商務評審的主要內容是:
a 總管理(概)預算標價應合理;
b 其他影響該物業內業主增加或減少支付的因素;
c 投標價與複合標底價相比較;
d 未提出與招標文件中合同條款相悖的要求;
e 良好的信譽和優良的業績。
技術評審的主要內容是:
a 總經理及各項目經理部項目經理、總工的資質、資歷;
b 現場組織機構,項目經理部其他人員資質、資歷;
c 以往類似項目經驗、管理情況;
d 物業管理方案的合理、可行、科學及技術先進性;
e 對該物業周邊環境的保護措施;
f 物業管理各項應急措施;
g 質量、消防、交通、環保及安全保證體系及措施;
h 專業技術力量能否滿足物業管理目標要求。
16.6 定標方式
招標人將從管理方案的可行性、投標報價、物業管理技術的先進性、質量、安全、消防、交通、環保等保證體系、投標人履約能力、履約信譽、社會聲譽等多方面進行商務評審和技術評審,以經評審後確定中標人。
16.7 招標人沒有義務必須接受最低報價的投標。
17 接受和拒絕投標的權利
17.1 招標人在發出中標通知書前有權接受和拒絕任何投標,宣佈投標無效或拒絕所有投標,並對由此引起的對投標人的影響不承擔責任,也不解釋原因。
18 中標通知書
18.1 評標結束後,招標人將在投標文件有效期截止日前向中標單位發出中標通知書。中標通知書中寫明該物業業主委員會(如在未成立業主委員會前,由該物業的開發商代表全體業主)將與中標單位所簽訂委託管理合同規定實施和完成本物業項目管理費用總價(即合同價格).
18.2 中標通知書是合同的組成部分。
18.3 招標人將通知未中標的投標人,但不負責解釋未中標原因。
19 履約擔保
19.1 中標人在收到中標通知書後10天內,應按招標人的指定或合同條款的規定,向招標人提交一份由銀行出據的履約保函,擔保金額為合同總價的10%.
20 合同協議書
20.1 中標人應在接到中標通知書後10天內,持履約保函,與招標人簽訂委託管理合同協議書。
20.2 合同協議書須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的代理人簽署,加蓋公章後生效。
20.3 如果中標人未能遵守前款規定,招標人可宣佈中標無效,將合同授予下一個預期中標,或重新組織招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