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用魚塘補償協議書 篇1
徵用魚塘補償協議書
甲方(甲方):
乙方(乙方):
根據甲乙雙方已簽訂的《土地承包合同書》約定,目前,甲方已按合同約定付清所租土地10年租金,現根據甲方的項目建設規劃進展需求,需對租地範圍實施規劃開發管理。近期內需對乙方的魚塘(水面)進行補償並退塘,以便甲方進行生產配套設施建設。現就魚塘(水面)補償事宜,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達成如下補償協議:
一、乙方魚塘(水面)所在位置位於甲方已承包上述地塊的橫過甲丫1張魚塘,總面積畝,魚塘(水面)補償按每畝元的標準計算(含税),補償款為一次性補償,補償金額共計元整(¥)。
二、本合同協議簽訂生效後10個工作日內,甲方一次性付清補償款給乙方,乙方一致自願要求甲方將魚塘補償款以銀行轉賬方式轉到指定銀行賬户(賬號:,户名:,開户銀行:),乙方收到補償款後向甲方開具收款收據。
三、本合同協議簽訂後,乙方應即時自行清理魚塘內所有一切物品,於年月日前把魚塘交給甲方使用。
四、年月日起,甲方對乙方魚塘(水面)進行配套設施建設,乙方應全力積極配合甲方開發使用該土地(含水面),不能以任何理由阻擋甲方使用該土地。
五、本合同協議簽訂後乙方不能以任何理由再增加租用土地及租用土地範圍內青苗的補償費。
六、甲方在租用期間,建橋修路拉電杆等所經之處佔用到乙方的田地、菜地、坡嶺、樹木,乙方不得以任何藉口阻攔,索取任何費用。乙方有責任協助甲方做好修路工作。
七、乙方必須積極協助甲方做好基地開發工作,及時解決處理開發過程中存在的各種糾紛及治安問題,不得有任何理由阻止、干擾甲方的生產工作。
八、甲乙雙方必須遵守合同,不得違約,如有一方違約造成對方損失,必須由違約方賠償對方損失。
九、本合同附件包含乙方的身份證複印件。
十、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應,自雙方簽字並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負責人簽字:
委託代理人簽字:
聯繫電話:
乙方(簽字並按指模):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簽訂日期:20__年5月8日
拆遷徵地補償不合理情況報告
中外補償貿易合同
徵用魚塘補償協議書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協商同意,甲方現將位置於________水庫及甲方在黃塘水庫邊開挖的魚塘承包給乙方用於水產養殖及其它相關養殖,在合法、自願、公平的原則下籤定以下合同條款:
一、承包面積:
水庫水產養殖面積約30畝、水塘約3畝
二、承包時間:
承包期為年從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三、承包費用:
前10年承包費為每年________元整(¥),後年承包費為每年________元整(¥)於每年12月前準時上交甲方。
四、四方權力和義務:
1、承包期內甲方有權對乙方經營活動實施監督管理但不得干涉其合法經營。
2、承包期內,甲方不得單方面解除承包合同,不得有任何理由干涉乙方合法自主經營及養殖行為。
3、甲方應在乙方入場前做好三通工作即通路、通水、通電。
4、承包期間甲方有義務維護乙方在水庫、水塘的合法養殖活動,因甲方原因或甲方原承包合同的問題導致乙方不能水庫水面及魚塘進行正常合法的養殖活動時,甲方應及時出面解決、如導致乙方不能繼續養殖的,甲方應賠償乙方的養殖損失。
五、乙方權力及義務:
1.乙方應按時合同約定時間及時繳納承包費用。
2.包期間經乙方使用而產生的電費、水費、及其他養殖税費由乙方自行繳納。
3.承包期間乙方不得在水庫周邊養豬。
4.承包期間乙方有義務幫甲方看管甲方名下的花木及其他基礎設施不被損壞、偷盜。
5.為了養殖需要,可增設攔網,看守棚、網箱、雞舍、鴨舍等合理措施,但不得影響水庫工程設施安全和損害國家、集體和他人利益。
六、如因國家徵_____殖損失補償歸乙方、其他補償歸甲方。
七、如果對合同發生爭議,應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通過訴訟程序解決。
八、附甲方原承包合同複印件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同等法律效力,經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雙方不得違約。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徵用魚塘補償協議書 篇3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住址:
身份證號碼: 電話:
為明確出租方與承租方的權利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一、座落、面積、用途
出租土地、魚塘位於西區原1村工字塘 。
雙方同意出租土地、魚塘可用於種植、養殖。
二、租賃期限
租賃期共叁年。出租方從20xx年一月一日起將土地、魚塘交付承租方使用至20xx年十二月三十日收回。註明(魚塘水位以低於最低基面30釐米為標準,如高於標準造成其它損失或別人財產損失,由承租方負責。承租魚塘户的塘基由承租户負責加固,如承租的魚塘四周基地由別人承租種植的,承租魚塘户應允許承租基地人在該魚塘取水淋作物,承租基地户若想在別人承租的魚塘搭瓜棚的,應徵得承租魚塘户同意方能搭瓜棚。水電設施費由承租方負責。)承租的土地不能建豬舍及其它建築物,承租的魚塘不能養殖埃及塘蝨。
三、租金和租金的交納期限
每年土地、魚塘租金為(大寫)壹萬肆仟元整(¥14000元)。承租人應當在每年月 日前交齊下一年度的租金。
承租方應在簽定合同前先付一年租金(即14000元)及一年租金的50% (¥7000元)作為履約保證金。履約保證金在承租人完整履行合同後,如不存在任何違約行為並按期按原狀交回租賃物後十天內,由出租人無息退還。承租方每年使用前交納當年租金,不得逾期。如逾期一個月,出租方有權收取當期租金30%的違約金,逾期兩個月,則視為承租方單方解除合同,出租方有權收回土地、魚塘,並追繳承租方的當年租金、違約金及履約保證金。
四、違約責任
1.承租方中途無故解除合同,出租方有權收取當年租金及履約保證金。
2.出租方中途解除合同,將土地另租給第三人,除返還當年租金及履約保證金外,還應向承租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相當於當年租金的二倍。
2、如承租人出現任何違反本合同的行為,出租人有權沒收其履約保證金,如果造成其它損失的,出租人有權要求承租人恢復原狀或賠償損失。
3、本合同有效期內,發生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租賃物,並有權要求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1)拖欠租金或其他費用達 天以上;
(2)擅自改變租賃物用途的;
(3)擅自改造租賃物,致使租賃物嚴重背離原租賃狀態的;
(4)利用租賃物從事違法活動,或者存在違法經營造成惡劣影響的。
五、免責條件
1.遇不可抗力造成的土地的損壞或滅失,經有關部門鑑定屬實,承租方應及時向出租方説明情況,不負修復或賠償的責任,如土地已不適於繼續履行合同,則雙方可終止本合同。
2.租賃期間如遇政策性或西區居委會及上級部門收回土地、魚塘(出租方提前45天通知承租方),則本合同終止。被收回魚塘、土地,出租方不作任何補償和賠償。
3.承租方自負盈虧,自擔風險。
六、其他
1.甲、乙雙方是獨立的兩個經濟實體,各自擁有財產所有權和債權,各自債務自行負責。
2.租賃期間,合同雙方的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或隨意廢除合同。本合同中如有未盡事宜,須經合同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居委會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出租人:承租人:
法人代表/簽約代表: 法人代表/簽約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