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料提升機安裝安全協議(精選3篇)

物料提升機安裝安全協議 篇1

安裝單位: (簡稱甲方)

物料提升機安裝安全協議(精選3篇)

使用單位: (簡稱乙方)

根據工作需要,乙方委託甲方進行物料提升機的安裝。依《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規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結合工程的實際情況,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如下協議。

一、工作內容:需要安裝的施工升降機位於 工地,型號為 型;安裝總高度為 米;數量為 壹 台。

二、甲方的權利及義務:

1、甲方負責安裝總高度以內物料提升機的安裝、加高、附牆架安裝。

2、甲方必須具有建設主管部門頒發的安裝、拆卸資質,並提供營業執照、資質證書、安全生產許可證書等相關資料,並對上述資料的真實性負責。

3、負責編制物料提升機的安裝方案和安裝過程的應急預案並報乙方和監理審核通過後方能進行安裝。

4、甲方必須指派專人對物料提升機安裝過程進行組織協調與監督管理,安裝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對安裝人員進行安裝前的安全技術交底並自備安裝工具及安全防護用品。

5、甲方安裝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工地的各項規章制度,嚴格按照物料提升機的説明書和安裝操作規程進行安裝,甲方對物料提升機的安裝質量負責。

6、甲方進行物料提升機安裝過程中要根據施工現場周圍的環境情況設置屏障、遮欄,設立警示標識,做好安全防護工作。

7、物料提升機安裝好後,按照有關規定和技術要求做好調試工作,並負責向有資質的檢測機構申請檢測驗收。

8、由於安裝作業過程中因甲方安全措施不當、違反操作規程而造成事故由甲方承擔相應的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9、甲方在安裝時應嚴格按照物料提升機的安裝規範和技術標準要求及物料提升機廠家説明書進行安裝,安裝後的垂直偏差應在規定的範圍內。

13、甲方安裝的標準節各節點的螺栓必須牢固,不得漏裝。嚴禁套用非標和不符合使用的螺栓在物料提升機安裝時使用。

三、乙方的權利及義務:

1、乙方擬安裝或拆卸的起重機械必須達到國家有關安全技術標準及具有特種設備製造許可證、產品合格證、製造檢驗證明等文件。

2、負責物料提升機基礎混凝土澆築及保養工作,提供合格的物料提升機基礎。

3、積極配合甲方的安裝、加高工作,保證進出道路無障礙物,要根據施工現場周圍的環境情況設置屏障、遮欄,設立警示標識,做好安全防護工作。

4、負責對甲方資質進行審核,確認符合下列條件:

4.1 持政府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營業執照、建設部門核發的拆裝資質證。

4.2 相關負責人、工程技術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的配備及持證符合安全生產要求。

4.3 所配備的機械、器具、安全防護用品、設施等是否滿足安全生產需要。

4.4 安裝作業安全管理制度、各工種安全操作規程、崗位責任制度、機械的定期檢查、維修保養制度、安全技術交底等是否完善。

5、禁止與安裝工作無關的人員進出安裝現場。

6、架設好物料提升機專用電源電路、安裝需要的材料及零配件(穿板螺栓、配電箱)。

7、提供塔吊或吊車配合甲方進行物料提升機的安裝工作,塔吊或吊車司機須持證上崗,安全作業,嚴禁違章操作。

8、由於安裝作業過程中因乙方安全措施不當、違反操作規程而造成事故均由乙方承擔相應的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9、乙方有權對甲方人員在安裝、加高過程中有違反相關安全規章制度的行為予以制止和糾正,對嚴重違章的行為有權勒令停止作業,直至整改達到安全並經場監理簽字後方可繼續作業。

10、物料提升機從安裝完畢後至物料提升機檢測合格前(甲方移交乙方使用前),乙方不得擅自使用,否則出現安全問題,由乙方負責。

11、乙方配備的物料提升機司機須持有符合安全生產要求的操作證,安全作業,嚴禁違章操作,否則引起的事故及相應的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由乙方負責。

四、安全施工:

1、甲方應按照《龍門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機安全技術規範》JGJ88- 的要求進行施工,按照《建築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 的規定達到優良等級。

2、甲方安裝施工時應配備嚴密的安全防範措施和正確使用勞動保護用品,否則不準上崗安裝。

3、施工過程中發生意外事故要立即啟動應急預案,按規定上報有關部門。

4、甲方在施工過程中如發現影響物料提升機安裝和使用的安全隱患應及時報告乙方,做到早發現早處理。

5、乙方在使用過程中如發現影響物料提升機安裝和使用的安全隱患應及時報告甲方,做到早發現早處理。

五、雙方在執行合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應友好的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則報請上級主管部門。由上級主管部門進行調解,調解不成則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六、未盡事宜雙方另行約定。

七、本協議一式貳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貳份;經雙方蓋章簽字後生效,合同條款履約完畢失效。

甲方: 乙 方: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簽訂日期:   簽訂日期:

物料提升機安裝安全協議 篇2

甲方(工程發包方): 集團有限公司

乙方(工程承包方): 項目部

甲方工程由乙方承包施工。為明確雙方安全責任,防止乙方施工人員發生事故,經雙方協商簽訂協議如下:

一、甲方的安全責任:

I、涉及起重設備安裝的工作,應派專人進行檢查、督促,及時協調和解決施工中出現的問題。

2、開工前應對乙方單位負責人和有關工程技術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

3、在安裝區域內作業有可能造成生產設備停電、停運事故的,應要求乙

方單位事先制訂工作的“三措施”(即:組織措施、技術措施、安全措施),並審查和監督實施。

4、對乙方單位負責簽發的工作票進行會籤。

5、向工作班成員交待安全注意事項,施工時嚴格實施監護。

6、應給乙方施工人員辦理配有本人照片的“胸卡”證,並在上崗時佩戴。

7、不得安排乙方單位人員從事與其承包工程無關的工作。

8、工程竣工後,應組織驗收,對設備的安全、質量情況作出綜合評價。

二、乙方的安全責任:

1、組織施工人員學習《起重設備安裝安全工作規程》、《起重設備安裝安全工作規定》以及甲方頒發的有關安全生產規程制度,派出的施工人員必須是經甲方安全教育培訓、考試(或考核)合格的人員,涉及進入甲方生產、辦公場地的施工項目,乙方施工人員應佩戴甲方核發的胸卡。乙方不得派未經甲方安全教育培訓、考試(或考核)合格的人員進入施工現場工作。

2、複雜或危險性較大的環節,應制訂施工“三措施”。經甲方審查合格後貫徹實施。

3、工程開工前必須對全體安裝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使全體施

工人員均掌握工程狀況、特點及施工“三措施”,並對現場施工安全負責。

4、施工中必須嚴格執行《起重設備安裝安全工作規程》、《起重設備安裝安全工作規定》和甲方單位對安全、文明施工的有關規定和要求。進入安裝現場區域內施工,必須按規定嚴格執行工作票制度。對規定可以不使用工作票的工作,開工前應得到值班人員的同意。

5、開工前應對安裝施工、工器具及安全防護設施進行檢查,確保符合安全規定並不超過檢驗週期。

6、必須按國家規定為施工人員配備合格的職業防護用品、用具;不得使用未成年工和不適應現場安全施工要求的老、弱、病、殘人員;對特種作業的工作應派經過有關部門安全技術培訓合格的持證人員。

7、必須接受甲方的安全監督、管理和指導,企業負責人(安全施工第一責任人)對甲方安全管理人員提出的意見必須及時整改,否則,甲方有權責令乙方停止施工,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若發生人身事故和不安全情況,乙方必須立即報告甲方單位負責人。

8、乙方施工人員在施工過程中不得擅自進入非施工作業的甲方其它生產、辦公場所,不得擅自操作任何電氣設備。如有可能觸及或接近高壓設備的情況時,必須停止施工並主動與甲方聯繫,待採取安全措施並經甲方許可後方可繼續施工。

9、本工程不得再行轉包。

三、施工期間甲方指派 同志負責聯繫、檢查、督促乙方執行有關安全規定;乙方指派 同志負責本工程的安全工作。甲、乙雙方應經常聯繫、相互協助,共同預防事故發生。

四、施工時乙方必須嚴格執行《起重設備安裝作業安全工作規程》及各項施工安全措施。凡因乙方不認真執行安全措施和甲方有關安全指令引起的人身觸電事故,由乙方承擔責任。施工中發生非甲方造成的其他事故均由乙方承擔責任並白行負責處理。

五、涉及須明確的本工程業務事項(工作範圍、作業區域、工作票簽發等),另外附頁。

六、其它需要約定的事項:無

七、本協議是工程承包合同的附件,經甲、乙雙方簽章後與合同文本同期生效。

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甲方單位蓋章: 乙方單位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物料提升機安裝安全協議 篇3

甲方(工程發包方):

乙方(工程承包方):

甲方工程由乙方承包施工。為明確雙方安全責任,防止乙方施工人員發生事故,經雙方協商簽訂協議如下:

一、甲方的安全責任:

I、涉及起重設備安裝的工作,應派專人進行檢查、督促,及時協調和解決施工中出現的問題。

2、開工前應對乙方單位負責人和有關工程技術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

3、在安裝區域內作業有可能造成生產設備停電、停運事故的,應要求乙

方單位事先制訂工作的“三措施”(即:組織措施、技術措施、安全措施),並審查和監督實施。

4、對乙方單位負責簽發的工作票進行會籤。

5、向工作班成員交待安全注意事項,施工時嚴格實施監護。

6、應給乙方施工人員辦理配有本人照片的“胸卡”證,並在上崗時佩戴。

7、不得安排乙方單位人員從事與其承包工程無關的工作。

8、工程竣工後,應組織驗收,對設備的安全、質量情況作出綜合評價。

二、乙方的安全責任:

1、組織施工人員學習《起重設備安裝安全工作規程》、《起重設備安裝安全工作規定》以及甲方頒發的有關安全生產規程制度,派出的施工人員必須是經甲方安全教育培訓、考試(或考核)合格的人員,涉及進入甲方生產、辦公場地的施工項目,乙方施工人員應佩戴甲方核發的胸卡。乙方不得派未經甲方安全教育培訓、考試(或考核)合格的人員進入施工現場工作。

2、複雜或危險性較大的環節,應制訂施工“三措施”。經甲方審查合格後貫徹實施。

3、工程開工前必須對全體安裝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使全體施

工人員均掌握工程狀況、特點及施工“三措施”,並對現場施工安全負責。

4、施工中必須嚴格執行《起重設備安裝安全工作規程》、《起重設備安裝安全工作規定》和甲方單位對安全、文明施工的有關規定和要求。進入安裝現場區域內施工,必須按規定嚴格執行工作票制度。對規定可以不使用工作票的工作,開工前應得到值班人員的同意。

5、開工前應對安裝施工、工器具及安全防護設施進行檢查,確保符合安全規定並不超過檢驗週期。

6、必須按國家規定為施工人員配備合格的職業防護用品、用具;不得使用未成年工和不適應現場安全施工要求的老、弱、病、殘人員;對特種作業的工作應派經過有關部門安全技術培訓合格的持證人員。

7、必須接受甲方的安全監督、管理和指導,企業負責人(安全施工第一責任人)對甲方安全管理人員提出的意見必須及時整改,否則,甲方有權責令乙方停止施工,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若發生人身事故和不安全情況,乙方必須立即報告甲方單位負責人。

8、乙方施工人員在施工過程中不得擅自進入非施工作業的甲方其它生產、辦公場所,不得擅自操作任何電氣設備。如有可能觸及或接近高壓設備的情況時,必須停止施工並主動與甲方聯繫,待採取安全措施並經甲方許可後方可繼續施工。

9、本工程不得再行轉包。

三、施工期間甲方指派 同志負責聯繫、檢查、督促乙方執行有關安全規定;乙方指派 同志負責本工程的安全工作。甲、乙雙方應經常聯繫、相互協助,共同預防事故發生。

四、施工時乙方必須嚴格執行《起重設備安裝作業安全工作規程》及各項施工安全措施。凡因乙方不認真執行安全措施和甲方有關安全指令引起的人身觸電事故,由乙方承擔責任。施工中發生非甲方造成的其他事故均由乙方承擔責任並白行負責處理。

五、涉及須明確的本工程業務事項(工作範圍、作業區域、工作票簽發等),另外附頁。

六、其它需要約定的事項:無

七、本協議是工程承包合同的附件,經甲、乙雙方簽章後與合同文本同期生效。

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甲方單位蓋章: 乙方單位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