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居)民委員會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合同(通用9篇)

村(居)民委員會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合同 篇1

計生合同[ ]第 號

村(居)民委員會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合同(通用9篇)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為了加強我村對流動人員的計劃生育管理工作,按照省人口與計劃生育委員會的工作方針,推行村民自治、合同管理,落實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管理“誰出租誰負責、誰經營誰管理、誰用工誰負責”的原則,確保本村(或居委會)依法做好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工作,維護用工單位、出租屋業主以及流動人口實行計劃生育的合法權益,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供共同信守執行。

第二條:乙方的權利義務  (一)乙方與流動人員簽訂承包租賃合同或勞動合同時,應把計劃生育列為合同主要內容之一。流動人員違反計劃生育規定的,要予以辭退、解僱或停止租賃;  (二)乙方不得招用、租賃、容留未落實計劃生育節育措施或未辦理有效流動人口計劃生育證件及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流動人員;  (三)乙方要主動負責被招用或出租等關係的流動人員計劃生育管理工作,如實反映流動人口計劃生育情況,積極配合村(居)委做好登記、建立檔案,流動人口已婚育齡婦女的登記率、持證率和驗證率要達100,並接受計劃生育部門監督、檢查;  (四)乙方不得阻撓計劃生育執法人員檢查流動人口計劃生育證件或在檢查中_____、毆打工作人員;  (五)乙方應按時組織本單位外來已婚育齡婦女(結紮一年以上者除外)到鎮計劃生育服務所進行查環查孕,保證本單位流動(暫住)已婚育齡婦女的查環查孕率達100。每年查環查孕三次(時間為1月至4月15日前為第一次,5月至8月15日前為第二次,9月至12月15日前為第三次);  (六)乙方單位的已婚育齡婦女有懷孕或當年出生情況(包括在異地出生後在乙方單位居住)的要及時登記報告甲方,並向甲方提供該育齡婦女的有關資料以便甲方管理及提供服務。

第三條:甲方違約責任  (一)違反第一條第(一)、(二)、(三)項的,乙方可通過甲方上一級部門,追究主管人員或直接責任人員的責任,也可向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及有關部門投訴;  (二)違反第一條第(四)、(五)項的,可向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及有關部門投訴。

第四條:乙方違約責任  1.違反第二條第(一)、(二)、(三)、(五)、(六)項的,用人單位和個人拒不履行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管理職責的,由當地人民政府計劃生育管理部門給予警告,並處以1000元以下的罰款;對警告兩次(含兩次)以上仍拒不履行流動人口管理職責的單位,進行停產、停業整頓;出租屋業主拒不履行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管理職責的,由村(居)民委員會處以500元以下的違約金(不接受處理的,在村分紅款中扣除);  2.違反第二條第(四)項的,送公安機關處理。

第五條: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協議補充。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鎮計劃生育部門存檔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村(居)民委員會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合同 篇2

計生合同[   ]第  號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為了加強我村對流動人員的計劃生育管理工作,按照省人口與計劃生育委員會的工作方針,推行村民自治、合同管理,落實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管理“誰出租誰負責、誰經營誰管理、誰用工誰負責”的原則,確保本村(或居委會)依法做好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工作,維護用工單位、出租屋業主以及流動人口實行計劃生育的合法權益,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供共同信守執行。

第一條:甲方的權利義務

(一)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做好計劃生育工作,組織實施和嚴格執行國家《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管理辦法》。通過民主決策、民主管理,對婚姻、生育、節育等婚育行為開展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務活動;

(二)開展婚育新風進萬家宣傳活動,向乙方宣傳流動人口計劃生育政策和有關規定,普及“五期”教育知識,提供避孕節育、優生優育、生殖保健服務;

(三)為乙方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管理提供指導,按規定查驗流動人口婚育證明,檢查流動(暫住)人員的計劃生育情況;

(四)為已婚育齡婦女提供生殖保健、生育、節育、避孕方面的諮詢服務;

(五)免費為乙方的已婚育齡婦女提供查環查孕服務。

第二條:乙方的權利義務

(一)乙方與流動人員簽訂承包租賃合同或勞動合同時,應把計劃生育列為合同主要內容之一。流動人員違反計劃生育規定的,要予以辭退、解僱或停止租賃;

(二)乙方不得招用、租賃、容留未落實計劃生育節育措施或未辦理有效流動人口計劃生育證件及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流動人員;

(三)乙方要主動負責被招用或出租等關係的流動人員計劃生育管理工作,如實反映流動人口計劃生育情況,積極配合村(居)委做好登記、建立檔案,流動人口已婚育齡婦女的登記率、持證率和驗證率要達100,並接受計劃生育部門監督、檢查;

(四)乙方不得阻撓計劃生育執法人員檢查流動人口計劃生育證件或在檢查中威脅、毆打工作人員;

(五)乙方應按時組織本單位外來已婚育齡婦女(結紮一年以上者除外)到鎮計劃生育服務所進行查環查孕,保證本單位流動(暫住)已婚育齡婦女的查環查孕率達100。每年查環查孕三次(時間為1月至4月15日前為第一次,5月至8月15日前為第二次,9月至12月15日前為第三次);

(六)乙方單位的已婚育齡婦女有懷孕或當年出生情況(包括在異地出生後在乙方單位居住)的要及時登記報告甲方,並向甲方提供該育齡婦女的有關資料以便甲方管理及提供服務。

第三條:甲方違約責任

(一)違反第一條第(一)、(二)、(三)項的,乙方可通過甲方上一級部門,追究主管人員或直接責任人員的責任,也可向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及有關部門投訴;

(二)違反第一條第(四)、(五)項的,可向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及有關部門投訴。

第四條:乙方違約責任

1.違反第二條第(一)、(二)、(三)、(五)、(六)項的,用人單位和個人拒不履行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管理職責的,由當地人民政府計劃生育管理部門給予警告,並處以1000元以下的罰款;對警告兩次(含兩次)以上仍拒不履行流動人口管理職責的單位,進行停產、停業整頓;出租屋業主拒不履行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管理職責的,由村(居)民委員會處以500元以下的違約金(不接受處理的,在村分紅款中扣除);

2.違反第二條第(四)項的,送公安機關處理。

第五條: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協議補充。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鎮計劃生育部門存檔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村(居)民委員會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合同 篇3

農村領證獨女户計劃生育協議書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為方便農村放棄二孩生育指標的獨女户申領《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和享受市委、市人民政府關於農村人口與計劃生育獎勵與優惠、優先政策,明確甲乙雙方各自的權利和義務,雙方自願簽訂如下協議: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負責向乙方做好人口與計劃生育宣傳教育和市委、市政府關於農村人口與計劃生育獎勵、優惠、優先政策的宣傳解釋工作。

2.負責向乙方提供避孕節育和“三查一治”生殖健康服務。

3.根據乙方申請,及時為乙方辦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和《農村人口與計劃生育獎勵、優惠、優先證》。

4.對於已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和《農村人口與計劃生育獎勵、優惠、優先證》的家庭,負責落實和聯繫、督促相關部門落實《______________人民政府關於農村人口與計劃生育獎勵與優惠、優先政策的實施意見》規定的各項待遇。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帶頭響應黨和國家計劃生育號召,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女孩或只_____一個女孩。

2.在甲方計劃生育技術服務人員指導下,自覺選擇落實一種“安全、有效、適宜”的長效避孕節育措施,按時參加甲方組織的“三查一治”生殖健康服務。

3.享受《實施意見》規定的各項待遇。

4.已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農村獨女户今後如違背本協議再生育,須退回《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農村人口與計劃生育獎勵、優惠、優先證》和所享受的物質待遇,並按照所享受物質待遇的20%向甲方交納違約金。?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簽訂地點:_

村(居)民委員會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合同 篇4

為了切實加強流動人口的計劃生育工作,落實外出育齡人員的計劃生育管理,有效地制止計劃外生育,根據《_______省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實施辦法》和_______市的管理要求,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與外出人員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簽訂計劃生育合同。

一、乙方計劃生育責任

1.認真執行《_________省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管理辦法》,遵守户籍地和流入地政府的計劃生育管理規定。

2.外出時應及時辦理《流動人口婚育證明》,及時到流入地_________鄉(鎮,街道)計劃生育辦公室辦理交驗手續。

3.未婚青年要積極響應黨和國家的號召,實行晚婚,晚育。

4.已婚育齡人員要落實避孕節育措施,自覺實行計劃生育。

5.外出後要定期接受居住地對乙方的生育,節育措施情況檢查與服務,每年進行二次(四月,十月各一次)環,孕情檢查,並將居住地(縣以上計生指導站)出具的《流動人口環孕情監測證明》寄回户籍地。如違反合同,願意按《_________省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管理辦法》處罰。

二、甲方計劃生育責任

1.向乙方宣傳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管理的辦法和規定,按規定為乙方出具《流動人口婚育證明》。

2.督促乙方按照規定落實節育措施。

3.按《_________省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管理辦法》和《_________省計劃生育條例》規定,根據乙方晚婚,婚育,計劃生育執行情況進行獎懲。

三、其他事項

1.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署,_________(鎮)街道計生辦鑑證後生效。

2.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和_________(鎮)街道計生辦各持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鑑證方(蓋章):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村(居)民委員會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合同 篇5

外出育齡人員計劃生育合同

為了切實加強流動人口的計劃生育工作,落實外出育齡人員的計劃生育管理,有效地制止計劃外生育,根據《_________省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實施辦法》和_________市的管理要求,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與外出人員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簽訂計劃生育合同。

一、乙方計劃生育責任:

1.認真執行《_________省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管理辦法》,遵守户籍地和流入地政府的計劃生育管理規定。

2.外出時應及時辦理《流動人口婚育證明》,及時到流入地_________鄉(鎮,街道)計劃生育辦公室辦理交驗手續。

3.未婚青年要積極響應黨和國家的號召,實行_____,晚育。

4.已婚育齡人員要落實避孕節育措施,自覺實行計劃生育。

5.外出後要定期接受居住地對乙方的生育,節育措施情況檢查與服務,每年進行二次(四月,十月各一次)環,孕情檢查,並將居住地(縣以上計生指導站)出具的《流動人口環孕情監測證明》寄回户籍地。如違反合同,願意按《_________省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管理辦法》處罰。

二、甲方計劃生育責任:

1.向乙方宣傳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管理的辦法和規定,按規定為乙方出具《流動人口婚育證明》。

2.督促乙方按照規定落實節育措施。

3.按《_________省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管理辦法》和《_________省計劃生育條例》規定,根據乙方_____,婚育,計劃生育執行情況進行獎懲。

三、其他事項:

1.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署,_________(鎮)街道計生辦鑑證後生效。

2.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和_________(鎮)街道計生辦各持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鑑證方(蓋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村(居)民委員會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合同 篇6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方便農村放棄二孩生育指標的獨女户申領《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和享受市委、市人民政府關於農村人口與計劃生育獎勵與優惠、優先政策,明確甲乙雙方各自的權利和義務,雙方自願簽訂如下協議: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負責向乙方做好人口與計劃生育宣傳教育和市委、市政府關於農村人口與計劃生育獎勵、優惠、優先政策的宣傳解釋工作。

2.負責向乙方提供避孕節育和“三查一治”生殖健康服務。

3.根據乙方申請,及時為乙方辦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和《農村人口與計劃生育獎勵、優惠、優先證》。

4.對於已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和《農村人口與計劃生育獎勵、優惠、優先證》的家庭,負責落實和聯繫、督促相關部門落實《______________人民政府關於農村人口與計劃生育獎勵與優惠、優先政策的實施意見》規定的各項待遇。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帶頭響應黨和國家計劃生育號召,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女孩或只_____一個女孩。

2.在甲方計劃生育技術服務人員指導下,自覺選擇落實一種“安全、有效、適宜”的長效避孕節育措施,按時參加甲方組織的“三查一治”生殖健康服務。

3.享受《實施意見》規定的各項待遇。

4.已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農村獨女户今後如違背本協議再生育,須退回《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農村人口與計劃生育獎勵、優惠、優先證》和所享受的物質待遇,並按照所享受物質待遇的20%向甲方交納違約金。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

村(居)民委員會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合同 篇7

_____覆函字[______]第_____號

我機關受理的一件行政複議案件,涉及部分情況需要核實。為此,特請你單位協助調查以下情況:

聯繫人:_______________

聯繫地址: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村(居)民委員會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合同 篇8

根據國家、省、市及學校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管理辦法的規定,為加強學校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工作的管理,甲乙雙方簽訂如下計劃生育合同:

1、甲方有權監督乙方履行國家有關計劃生育的法律法規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有權要求乙方按當地政府的規定,接受甲方的依法管理監督;

2、甲方應向乙方開展宣傳國家及各級政府有關計劃生育方面的政策法規教育;提供有關計劃生育方面的服務;

3、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持《流動人口婚育證明》上崗;甲方應及時將《流動人口婚育證明》送當地街道辦事處計生辦審驗;

4、乙方應自覺遵守和履行各級政府有關計劃生育的法律法規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

5、乙方應自覺服從甲方的依法管理,接受甲方監督檢查;

6、乙方有監督甲方依法行政的權利;

7、乙方享有甲方提供有關計生法規宣傳教育、知情權和相關服務的權利;

8、當乙方婚育、節育發生變化時,應主動到甲方申報,並回原户籍地發證機關辦理《流動人口婚育證明》變更手續;

9、乙方欲離開甲方居住地前,應主動告知甲方;

10、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履行本合同。如有違犯,應按照《山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和國家、省、市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承擔法律責任;

11、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乙方所屬單位一份;

12、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至乙方離開甲方居住地止。

甲方:科技大學計劃生育委員會

乙方:

年月日

村(居)民委員會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合同 篇9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方便農村放棄二孩生育指標的獨女户申領《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和享受市委、市人民政府關於農村人口與計劃生育獎勵與優惠、優先政策,明確甲乙雙方各自的權利和義務,雙方自願簽訂如下協議: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負責向乙方做好人口與計劃生育宣傳教育和市委、市政府關於農村人口與計劃生育獎勵、優惠、優先政策的宣傳解釋工作。

2.負責向乙方提供避孕節育和“三查一治”生殖健康服務。

3.根據乙方申請,及時為乙方辦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和《農村人口與計劃生育獎勵、優惠、優先證》。

4.對於已領《________人民政府關於農村人口與計劃生育獎勵與優惠、優先政策的實施意見》規定的各項待遇。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帶頭響應黨和國家計劃生育號召,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女孩或只收養一個女孩。

2.在甲方計劃生育技術服務人員指導下,自覺選擇落實一種“安全、有效、適宜”的長效避孕節育措施,按時參加甲方組織的“三查一治”生殖健康服務。

3.享受《實施意見》規定的各項待遇。

甲方(蓋章):_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