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界面垂直交叉作業安全協議 篇1
協議單位:(簡稱電建一公司)
_____________(簡稱電建三公司)
大唐南京電廠2×600MW發電機組工程的A、B標段,分別由電建一、三公司承建。目前工程在#1與#2除氧間,側煤倉與#2爐架,煙囱與#2電除塵,#1、與#2主廠房等的臨界作業面有較大高差,存在垂直交叉作業的安全問題。
為了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工作方針,確保施工安全,根據國家安全生產法規,大唐南京電廠一期工程安全管理規定和20__年3月2日監理組織的“安全專題會議紀要”,電建一、三公司雙方特地簽訂A、B標段臨界面垂直交叉作業安全協議如下:
第一條:電建 一、三公司各級管理人員充分認識臨界面垂直交叉作業的危險性和安全範圍,主動實施以錯時施工為主的施工方案,做好安全工作。
第二條:雙方在進入該區域的高處或低處作業之前,必須填寫“工作票”,並交給監理土建專業組協調,在對方簽字認可返還後方可施工。
第三條:嚴禁隨意自行進入不安全的臨界垂直交叉作業面施工。
第四條:電建一公司高處作業,按照高空臨邊作業的防護規定,設置好安全隔離、安全警戒標誌、安全警戒線,加強安全監護。
第五條:電建三公司低處作業,要檢查作業環境的安全性,加強安全監護。
第六條:雙方要有專人檢查各自在臨界作業面上的安全防護設施,在驗收簽字合格後投用。
第七條:雙方加強臨界作業人員的安全教育,嚴禁高處拋擲物料和落物;防止低處作業人員自我保護意識淡薄,在有危險的情況下繼續作業。
第八條:雙方積極認真地為實現大唐南京電廠工程的“安全、質量、進度”等目標而努力。對協議不足之處或出現意見不一致時,可向監理和業主提出協調處理。
第九條: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電建一公司安全負責人: 聯繫電話:
電建三公司安全負責人: 聯繫電話:
第十條:本協議一式四份,協議雙方各一份,監理、業主各一份。
協議單位(電建一公司公章) 協議單位(電建三公司公章)
代表:
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臨界面垂直交叉作業安全協議 篇2
協議單位:
甲方:
乙方:
工程的A、B標段,分別由電建一、三公司承建。目前工程在#1與#2除氧間,側煤倉與#2爐架,煙囱與#2電除塵,#1、與#2主廠房等的臨界作業面有較大高差,存在垂直交叉作業的安全問題。
為了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工作方針,確保施工安全,根據國家安全生產法規,大唐南京電廠一期工程安全管理規定和 年 月 日監理組織的“安全專題會議紀要”, 公司雙方特地簽訂A、B標段臨界面垂直交叉作業安全協議如下:
第一條: 公司各級管理人員充分認識臨界面垂直交叉作業的危險性和安全範圍,主動實施以錯時施工為主的施工方案,做好安全工作。
第二條:雙方在進入該區域的高處或低處作業之前,必須填寫“工作票”,並交給監理土建專業組協調,在對方簽字認可返還後方可施工。
第三條:嚴禁隨意自行進入不安全的臨界垂直交叉作業面施工。
第四條: 公司高處作業,按照高空臨邊作業的防護規定,設置好安全隔離、安全警戒標誌、安全警戒線,加強安全監護。
第五條: 公司低處作業,要檢查作業環境的安全性,加強安全監護。
第六條:雙方要有專人檢查各自在臨界作業面上的安全防護設施,在驗收簽字合格後投用。
第七條:雙方加強臨界作業人員的安全教育,嚴禁高處拋擲物料和落物;防止低處作業人員自我保護意識淡薄,在有危險的情況下繼續作業。
第八條:雙方積極認真地為實現大唐南京電廠工程的“安全、質量、進度”等目標而努力。對協議不足之處或出現意見不一致時,可向監理和業主提出協調處理。
第九條: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公司安全負責人: 聯繫電話:
公司安全負責人: 聯繫電話:
第十條:本協議一式四份,協議雙方各一份,監理、業主各一份。
協議單位( 公司公章) 協議單位( 公司公章)
代表: 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臨界面垂直交叉作業安全協議 篇3
甲方:
乙方:
學校以“教育一方學生,造福一方人民,辦人民滿意教育”為出發點,加強對學生管理,確保學生安全,與各渡口“ 以相互信任、相互協作,相互支持,共同遵守”的原則, 簽訂如下協議:
1. 渡口要成立水上交通安全自救小組,建立健全渡口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2. 船工要做好渡口船隻的安全整頓,憑證運營。
3. 要限員、限量運載,不超載。
4. 船工要定期檢查、維修、整頓、更新船隻。
5. 要配備相應的救生設備和消防器材,做好水上安全救生和防火滅火工作。
6. 船工要做到專人專管駕駛員,不讓非駕駛船工代駕,不酒駕。
7. 對過渡學生要做到底子清,最好對過渡學生進行登記,定期與學校聯繫,以便學校掌握學生週末是否按時回家。
8. 週末、節假日遇到天氣惡劣時, 決不能強行渡船運營。儘量與學校聯繫以便安排過渡學生的食宿。
9. 週末、節假日、旺季,組織學生排隊有序上船,阻止學生擁擠或強行上船。
10. 把正常上課期間過渡的學生做好登記,儘量與家長或學校聯繫, 防止學生逃學。
11. 夏季能協助學校做好河灘的巡查工作,發現學生下河洗澡或在河邊玩耍主動阻止,並告知學校以便加強管理。
12. 學校加強對學生的水上安全教育,對過渡學生登記造冊,要求學生遵守各渡口規章制度。
本責任書自簽訂之日起生效,責任書一式兩份,段家河初級中學、渡口各執一份。
負責人(簽名) 責任人(簽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