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保密協議(精選3篇)

國家保密協議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國家保密協議(精選3篇)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

1.對乙方進行保密資格審查,確定其承擔____________________項目的資格;

2.監督、檢查、指導乙方的保密工作;

3.提供保密教育培訓和有關學習資料;

4.監督保密津貼發放制度;

5.保密工作中表現突出或有重大貢獻的,按規定給予乙方相應獎勵;

6.對在日常工作中違反保密規定的,依據《____________________保密工作獎懲制度》執行;

7.對於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由有關部門追究乙方法律責任。

乙方:(此項為重點考試內容)

1.自覺遵守國家有關保密法律法規和《____________________涉密人員管理規定》;

2.接受____________________組織的保密教育和培訓;

3.對本人所知悉和管理的涉密信息,根據實際情況採取有效的防範措施,不留泄密隱患,在未解密之前,對涉密信息負有保密責任;

4.調離涉密崗位要按規定實行脱密期,脱密期滿後仍需繼續保守所知悉的國家祕密信息;

5.因乙方原因造成泄密的,按《____________________保密工作獎懲制度》接受處理。

6.本協議終止後,依國家法律規定自覺履行保密義務;

本協議因乙方脱離崗位或涉密項目而自動終止。

本協議一式三份(保密委員會一份,乙方所在單位一份,本人一份)

自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國家保密協議 篇2

合同編號:_______年_______字第_______號

出質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有效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户金融機構及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質權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確保_______年_______字第_______號借款合同(以下簡稱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願意以其有權處分的財產作質押。乙方經審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質押。甲、乙雙方根據有關的法律規定,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 甲方以“質物清單”(附後)所列之財產設定質押。

第二條 甲方質押擔保的貸款金額為______(幣別)______佰______拾______萬仟元整,貸款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第三條 甲方對質押的財產依法享有所有權,並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將質押物或權利憑證交付乙方佔有並同時向乙方支付保管費_______元。

第四條 質押擔保的範圍包括因借款合同而產生的借款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約定利息、複利、罰息、違約金、賠償金、實現債權的費用、因借款人違約而給債權人造成的損失和其他所有應付費用。

第五條 本合同的效力獨立於被擔保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無效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

第六條 質押期間,乙方有妥善保管質押物的義務,因乙方的過錯導致質物的價值減少的,應當:

(1)在借款人全部履行借款合同債務後,乙方向甲方賠償;

(2)如借款人未能全部履行借款合同債務,乙方的賠償責任可因未得到履行的借款合同債務而部分或全部抵消。

第七條 非因乙方過錯導致質物的價值減少,甲方應在30天內向乙方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第八條 質押期間,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贈與、轉讓、兑現、再質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分本合同項下的質物。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轉讓、兑現質物所得的價款應優先用於向乙方提前清償其所擔保的債權。

第九條 甲方以債權、存款單或其他有價證券出質的,其兑現日期先於還款日期的,乙方有權選擇下列任何一種方式處理:

1.到期兑現用於提前清償貸款;

2.轉換為定期儲蓄存單繼續用於質押;

3.用乙方認可的等額債權、存款單調換到期債券、存款單。

第十條 質押登記

一、依據相關法律規定必須辦理出質登記的,出質人與質權人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15日內到有關機關辦理權利出質登記手續。

二、質押登記事項發生變化,依法需進行變更登記的,出質人與質權人應在登記事項變更之日起15日內到有關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

第十一條 質權的實現和消滅

一、借款人無論何種原因未按借款合同約定履行到期應付債務(包括因借款人或擔保人違約而由貸款人宣佈提前到期的債務或債權人按照法律規定或合同約定宣佈解除合同而產生的損害賠償),質權人有權直接變賣、拍賣質物或將質物折價清償所擔保的債權。如果採取變賣或折價方法處分質物,變賣價格或折價金額由雙方協商確定。協商不成的,質權人應採取拍賣的方法處分質物。

二、處分質物所得款項在優先支付質物處分費用和本合同項下出質人應支付或償付給質權人的費用後,用於清償借款合同項下的債務。

三、質權因以下原因而消滅:

(一)主債權消滅;

(二)質權實現。

質權因主債權消滅而消滅的,質權人應將其保存的質物及權利證書交還出質人。

第十二條 締約過失和違約責任

一、本合同簽訂後,出質人拒絕或拖延交付質物,致使質押不能生效的,構成締約過失,出質人應對質權人承擔質押擔保範圍的賠償責任。

二、下列事件之一即構成抵押人在本合同項下的違約:

1.因出質人的原因導致質押無效;

2.出質人以任何方式(作為或不作為)妨礙質權人根據本合同有關約定處分質押物。

三、在發生上述違約事件或締約過失的情況下,出質人負有締約過失或違約責任,質權人有權採取以下一項或多項措施:

1.解除與出質人之間的借款合同或宣佈借款合同提前到期;

2.要求出質人賠償質權人因出質人違約而蒙受的一切直接或間接損失(包括但不限於質權人遭受的借款合同項下貸款本金、利息和費用的損失);

3.僅需通知,將出質人在質權人以及中國銀行其他機構處任何賬户內的資金或對質權人以及中國銀行其他機構享有的債權與質押擔保債權相抵消。

第十三條 費用

與本合同及本合同項下質物有關的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於本合同項下的登記、公證費及質物的保險、運輸、倉儲、保管、估價、維修、保養、處分等費用),均由出質人支付或償付。

第十四條 權利放棄

質權人給予出質人的任何寬容、寬限、優惠或延緩行使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均不影響、損害或限制質權人依本合同和法律、法規而享有的一切權益,不應視為質權人對本合同項下權利、權益的放棄,也不免除出質人在本合同項下應承擔的任何義務。

第十五條 合同的修改、補充和解釋

一、本合同經雙方書面同意,可以修改或補充;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和補充均構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二、本合同的未盡事宜,應按照本合同所擔保的借款合同的有關條款解釋或辦理。

三、本合同任何條款的無效均不影響其他條款的效力。

第十六條 爭議解決、法律適用和管轄

本合同的一切糾紛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凡因履行本合同而產生的糾紛,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在協商無效時,雙方同意採用下述第______種方式解決:

1.向借款合同約定的人民法院起訴,通過司法程序解決。

2.由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

與訴訟或仲裁有關的所有費用均由保證人承擔,但法院判決或仲裁委員會裁決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十七條 合同生效

本合同在下列條件滿足後生效:

1.合同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

2.出質人本合同第五條質物清單所列質物交付於質權人。

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由出質人執______份,質權人執______份,執______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質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

授權簽字人:____________________

時間及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

質權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

授權簽字人:____________________

時間及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

國家保密協議 篇3

合同編號: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中央國家機關定點印刷廠招標項目(招標編號:_________)的公開招標結果和有關招投標文件的要求,經雙方友好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為規範支出,節約經費,提高定點印刷廠的印刷質量和服務水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採購法》及《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中央國家機關全面推行政府採購制度實施方案的通知》(國辦發[20__]53號)的有關規定,甲方確定乙方為_________--_________年度中央國家機關定點印刷廠。乙方可以承接在京中央國家機關(包括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辦事機構、直屬事業單位、有關人民團體,以下稱用户)的信封(或公文用紙、內部文件和資料彙編、培訓材料、報表票據、證書等)印製及相關服務。

第二條 乙方承接用户的印刷業務時,應按乙方投標文件《開標一覽表》中表一承諾的價格優惠率收取費用。各種印刷品價格的確定參照《開標一覽表》中表二的投標報價 (見合同附件一)。

乙方承諾的價格優惠率:

信封:_________%(或公文用紙、內部文件和資料彙編、培訓材料、報表票據、證書等:_________%)

第三條 辦理印刷業務程序

1、用户可以自行選擇乙方為承印單位。

2、乙方根據用户的印刷要求提出報價,經用户確認後,乙方與用户簽訂印刷合同(格式見合同附件二)。印刷合同簽訂後,乙方不得向用户收取具有押金性質的任何費用。

3、乙方根據合同規定安排印刷。印刷品排版完畢後,乙方必須將版樣送交用户校對確認,用户校對並簽字確認後,方可開機印刷。

4、印刷成品經用户驗收、簽字確認後,乙方與用户辦理結算手續。

第四條 費用結算方式

乙方根據承接的印刷業務,為用户開具由甲方統一印製的《中央國家機關定點印刷品驗收單》(以下簡稱《驗收單》,見合同附件三)。用户驗收合格並簽字後,乙方據此直接與用户結算。

第五條 驗收標準

印刷品必須符合國家及有關部門的技術標準和規範,滿足用户要求,內容無誤,材質無誤、紙張平滑,墨色均勻,頁碼正確,尺寸劃一,裝訂整齊,包裝結實,標籤準確。

第六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

1、根據乙方投標文件中有關內容,有權對乙方的生產、管理情況進行檢查。

2、有權對印刷質量進行監督和檢查,對發現和用户投訴的問題進行調查和處理。

3、因乙方違反合同規定給甲方或用户造成損失時,有權要求乙方賠償經濟損失。

4、受理用户對乙方違反本合同規定行為的投訴。如投訴情況屬實,通知乙方及時糾正,並按第九條有關規定給予處理。

5、甲方對用户印刷費的拖欠不承擔任何責任。

二、甲方的義務

1、甲方向乙方提供《中央國家機關各部門名錄》,作為本合同附件(見合同附件五)。乙方據此認定甲方印刷單位成員,並履行本合同。如《中央國家機關各部門名錄》內容變更,甲方應及時通知乙方。

2、負責協調乙方與用户在定點印刷方面的關係,與有關部門一起解決和處理印刷過程中所發生的糾紛。

第七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的權利

1、乙方有權拒絕甲方及用户提出的除印刷服務和乙方承諾以外的其它要求。

2、乙方有權對甲方在日常管理工作中和用户在印刷過程中的不正當要求和違規行為進行投訴,並要求有關部門做出處理。

3、對印刷經費未落實或印刷經費不足的印刷業務,有權拒絕承印。

4、遇有國家有關部門調價,可按其規定進行調整並報甲方,但優惠承諾不變。

二、乙方的義務

1、嚴格執行國家的法律、法規和《印刷業務管理條例》(國務院20__年第315號令),守法經營,按章辦事,自覺維護甲方及用户的利益。

2、接受甲方的檢查、監督,嚴格履行服務承諾,做到誠實、守信。

3、加強內部管理,提高印刷質量,按照印刷合同的有關規定開展印刷業務,保證不發生質量問題。

4、建立健全保密制度。對所有印刷品的內容,都要給予保密,對印刷的所有工序指定專人監督和管理,做到印刷內容不外傳,印刷文件不帶出廠外。印刷完成後,對所有工序中有可能泄密的各種材料要及時當用户面銷燬,並對儲存在電腦裏的文件進行永久刪除。否則對因此而產生的一切後果,承擔經濟賠償及法律責任。

5、當用户有印刷需求時,到達用户現場時間不超過4小時。

6、對中央國家機關的印刷品做到優先排版製版,優先印刷,優先裝訂,優先免費送貨。

7、原則上按國家統一的公文格式和標準印刷,若用户有特殊印刷要求,應積極配合,滿足用户需求。

8、加強對接單、排版、製版、印刷、裝訂、包裝、運輸、驗收及存放的全程管理,做到每個環節不出差錯,確保錯漏率為零。

9、對已製版印刷的菲林和PS版要妥善保管,第二次同一印刷項目不得收取製版費。不允許使用再生PS版。

10、妥善保管印刷合同、驗收單及相關資料,以備查驗。

11、遵循誠實信用原則,認真搞好定點印刷服務,杜絕不正當競爭行為。

12、建立定點印刷檔案,並在每季度結束前5日內向甲方報送《驗收單》和《中央國家機關定點印刷業務季度報表》(見合同附件四)。

第八條 違約責任

一、乙方應按與用户簽訂的印刷合同規定的印刷項目和期限完成印刷。逾期未完成的,乙方應按與用户簽訂的印刷合同規定,給予用户經濟賠償。

二、因印刷質量給甲方或用户造成的損失,乙方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三、對乙方因管理不善,導致印刷品丟失、泄密等事故,甲方或用户將按法律程序追究乙方的法律責任。

四、乙方接受用户印刷委託後,不得轉廠印刷。否則按照本合同第九條第四款予以處罰。

第九條 監督管理

一、甲方負責對乙方履行合同情況進行考評。考評結果將作為乙方今後參加中央國家機關政府採購中心定點印刷廠投標時的評標依據。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對乙方的履約情況給與通報表揚或扣分處理。乙方的基本分為3分,其中,乙方每被扣減一分,甲方沒收乙方履約保證金的三分之一,當得分為零時,甲方將沒收乙方全部履約保證金並取消乙方定點印刷廠資格。

二、乙方做到下列情形之一的,將被通報表揚:

1、本合同有效期內沒有被處罰扣分的;

2、經調查,用户滿意率達到95%以上的。

三、乙方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將被處罰扣分:

l、乙方每被用户有效投訴一次,扣l分;

2、在甲方組織的檢查過程中,發現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三條,扣1分;

3、交付印刷品返工兩次以上的,扣1分。

4、無正當理由,拒絕承接用户印刷業務的,扣1分。

四、乙方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定點資格:

1、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無正當理由拒絕承接用户印刷業務兩次以上的;

2、拒絕接受監督、檢查的;

3、不如實反映情況,提供虛假材料的;

4、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累計積分為零的;

5、在本合同有效期內,被行業主管部門取消印刷行業經營資格的;

6、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擅自變更、轉讓、租借印刷廠定點資格的。

被取消定點資格的定點印刷廠,除沒收其履約保證金外,三年內不得參加中央國家機關定點印刷廠招投標活動。

第十條 合同的修正和終止

l、任何一方無正當理由不得擅自解除合同,否則擅自解除合同的一方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1萬元。

2、經甲乙雙方一致同意,可以修改或終止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導致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發生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在不可抗力發生後十日內將情況通知對方,並採取措施減少或消除不可抗力對履行合同的影響。合同雙方應根據不可抗力對合同影響的程度,協調確定是否終止或繼續履行合同。

4、乙方發生下列情況,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

(1)乙方破產、解散、清算、停業以及其他原因無法為中央國家機關提供印刷服務的;

(2)乙方設施、設備發生重大變化,無法滿足印刷需要的;

(3)乙方發生本合同第九條第四款中各種行為的。

第十一條 爭議的解決

如乙方與用户發生爭議,乙方要及時向甲方通報情況,説明爭議發生的原因,提出擬解決的辦法,由甲方協助調解。調解不成,乙方與用户任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 本合同有效期為合同簽訂日至20__年8月31日止。

第十三條 本次招標活動中的招標文件、中標人的投標文件、有關澄清文件和中標通知書,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四條 乙方的履約保證金,由甲方在本合同有效期滿後10個工作日內無息退還。

第十五條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甲乙雙方應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協商的原則解決。如需修改或補充本合同內容,雙方經協商後可簽訂補充合同,補充合同將作為本合同的一個組成部分。

第十六條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七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報財政部備案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附件略)

甲方:_________(公章)       乙方:_________(公章)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