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品供銷合同範本三篇

【篇一】

產品供銷合同範本三篇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之規定,結合具體情況,為明確雙方在供貨過程中的權利、義務和責任,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簽定本合同

一、供貨設備產品名稱、規格、數量、金額:

注:上述價格為不含税金及運費供貨價格。

二、付款方式:

1、從雙方在本合同書上簽字蓋章之日起,甲方首先預付設備總款的15%,即:元,大寫:,給乙方作為購買設備預付貨款,同時本供貨合同正式生效(註明:當乙方收到甲方預付款項後,乙方開始籌備甲方所需設備,供貨週期為80天)。

2、乙方將甲方所需全部設備籌備齊前三天以書面及電話形式通知甲方後,甲方在乙方供貨所在地(銀川市金鳳區北京中路66號)確認合同設備無誤後再付給乙方設備餘款80%,即元,大寫:,乙方開始安排發貨,剩餘尾款5%,即元,大寫:,於12個月內支付。

三、保修及售後服務:

乙方對所出售給甲方的上列全部產品提供一年內免費保修,一年後如需維修只收取相應配件成本費用;由於甲方使用不當,人為破壞及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不在保修之內,乙方為此而提供的相應服務由甲方承擔費用。

四、違約責任:

1、如甲方遲於合同規定時間付款,自超過付款期限之日起,每日承擔未支付部分10%的違約金,違約金總計不超過合同總金額的100%。

2、如乙方遲於合同規定的時間交貨,無論何種原因,自超過交貨期限之日起,每日承擔合同總額10%的違約金,違約金總計不超過合同總金額的100%。

五、爭議解決:

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能解決,報經人民法院裁決。

六、其它:

1、不可抗力:任何一方在任何階段因為火災、水災、風暴、地震、爆炸、*、戰爭、政府行為、或任何其它雙方無法控制的因素而未能履行其上述義務時,應盡彼此通知義務,並盡力避免損失的擴大,受阻方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14日內,取得證明文件提交另一方確認,雙方同意,可憑此免除全部或部分相關責任。

2、簽署人:簽署人均已閲讀、瞭解並同意本合同規定的各項條款,且簽署人具有簽署本合同的充分授權。

3、轉讓:未經對方事先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轉讓本合同。未經對方事先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本合同內容.

4、修改:除非雙方一致書面同意,任何對本合同條款的改變、修訂、放棄、刪除或任何其它改變均無效。

5、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經甲、乙雙方授權經辦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後生效(注:傳真件有效)。本合同條款如對特殊情況有未盡事宜,雙方可根據具體情況另行協商,並形成補充條款,經雙方審定後作為合同附件,與原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年月日:

【篇二】

甲方(買方):

乙方(賣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公平、互惠互利和誠實守信的原則,就產品供銷的有關事宜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合同內容甲方購買如下產品:

二、合同價款及付款方式:

本合同總價款為人民幣。本合同簽訂後,甲方向乙方支付定金元,在乙方將上述產品送至甲方指定的地點並經甲方驗收後,甲方一次性將剩餘款項95%付給乙方,另外5%為質量保證金,待質保期過後付給乙方。

三、產品質量:

1、乙方保證所提供的產品貨真價實,來源合法,無任何法律糾紛和質量問題,如果乙方所提供產品與第三方出現了糾紛,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後果均由乙方承擔。

2、如果甲方在使用上述產品過程中,出現產品質量問題,乙方負責調換,若不能調換,予以退還。

四、運輸方式:公路運輸費用承擔:乙方交貨時間:貨到九十天內五、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均應全面履行本合同約定,一方違約給另一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2、乙方未按合同約定供貨的,按延遲供貨的部分款,每延遲一日承擔貨款的萬分之五違約金,延遲10日以上的,除支付違約金外,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3、甲方未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結算的,應按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延遲一日,需支付結算貨款的萬分之五的違約金;延遲10日以上的,除支付違約金外,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4、甲方不得無故拒絕接貨,否則應當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和運輸費用。

5、合同解除後,雙方應當按照本合同的約定進行對帳和結算,不得刁難。

六、其他約定事項

本合同一式兩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如果出現糾紛,雙方均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蓋章)法定代表人:(蓋章)

【篇三】

甲方(需方):地址:電話:傳真:

乙方(供方):地址:聯繫人:聯繫人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着平等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達成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一、合同貨物

甲方向乙方採購的貨物名稱、品牌、規格型號、質量標準、生產廠家(產地)、數量、單價和合同總價詳見附件《供貨明細表》。

二、貨物交付

1、供貨時間:乙方應在年月日前或者在甲方發出書面供貨通知後天內按照甲方要求將該批貨物運至供貨地點。

2、收貨地點:甲方、,

3、收貨負責人:甲方委派為收貨負責人,身份證號:;聯繫電話:。乙方應將貨物交付給甲方的收貨負責人,並辦理驗收、交接手續。乙方將貨物交付給任何其他人均視為未交付,損失由乙方承擔。

4、包裝、運輸和裝卸:乙方負責貨物的包裝、運輸和裝卸並承擔費用,確保貨物完好無損地按時交付給甲方。本合同簽訂時,乙方已詳細瞭解甲方賣場的各項管理規定及注意事項,乙方送貨人員和運輸車輛應當遵守,否則,責任由乙方承擔。

5、到貨驗收:貨物運送至供貨地點,並在甲方指定地點卸貨後,乙方送貨人員應當與甲方收貨負責人共同辦理到貨驗收。甲方對貨物的品種、規格型號、數量、外面包裝當場查驗核實。若因貨物本身質量問題,或者運輸過程造成貨物破損,乙方負責退換貨,但增加的運輸等其他費用由甲方承擔。

6、交付:到貨驗收合格後,乙方送貨人員與甲方收貨負責人共同簽字確認,雙方簽字確認之日即為該批貨物交付之日。風險轉移:雙方簽字確認前,該批貨物的毀損、滅失風險由乙方承擔,此後風險由甲方承擔。

三、貨款支付

1、雙方約定以按月付款方式付款:

2、甲方應在每月15號向乙方提供上月賣場產品銷售的數量及所得總額清單,並向乙方提供上月訂購產品的月賬單供乙方審核,乙方如對月賬單持有異議,應自甲方送達月賬單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通知乙方,如逾期不提出異議,則視為認同。如乙方在約定期限內提出異議,甲方應在乙方提出異議日起5個工作日內,與乙方共同完成對月結費用的核對和確認。甲方承諾貨款在每月20日之前結清。

四、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未按照約定履行合同義務的,應賠償給對方造成的實際損失。2、甲方逾期未能付款的,每逾期一日應按逾期交貨價款的%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逾期交付超過日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如甲方逾期付款給乙方造成損失的,包括造成乙方與其他廠家違約而需支付賠償金等,由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3、甲方向除乙方外的其他廠家購買貨物,乙方有權終止合同,合同終止後甲方需把全部貨物退還給乙方,若貨物在甲方擔任風險期間造成損壞,甲方需承擔責任並賠償貨物的原價額給乙方。

五、合同解除和終止

1、經雙方協商一致,可解除本合同。

2、依照法律規定或合同約定單方解除本合同的,合同自解除通知送達對方之日解除。

3、雙方合同到期後,需延期或修改合同等則另行商榷。

六、解決爭議的方式

因本合同所發生的爭議,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七、其他約定事項

1、甲方分支機構總經理為甲方的委託代理人,本合同以及合同履行過程中涉及的補充協議、結算文件、付款計劃、欠款説明等一切文件必須由其簽字並加蓋甲方公章方為有效,合同另有約定除外。

2、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簽訂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不一致或相沖突的,以補充協議為準。

3、本合同附件作為合同有效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合同一式份,甲方執份,乙方執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或

委託代理人(簽字):委託代理人(簽字):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