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國內旅遊協議書(精選15篇)

海南省國內旅遊協議書 篇1

甲方(旅遊者或旅遊團體簽約人代表): ________性別________國籍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住所或單位地址: ____郵編: ____電話:____

海南省國內旅遊協議書(精選15篇)

乙方(組團旅行社): ____經營許可證編號:____營業執照註冊號:____經營範圍:____地址: ____郵編: ____電話:____

為保證旅遊服務質量,明確合同當事人的權利、義務,本着平等協商的原則,就甲方參加由乙方組織的本次旅遊的有關事項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旅遊時間與路線

旅遊路線名稱 。

行程共計 天 夜(含在途時間)

出發日期 ,出發地點 。

途經地點 。

目的地 。

結束日期 ,返回地點 。

二、 旅遊安排及標準

旅行社統一安排的遊覽項目名稱

遊覽時間

景點名稱

景點遊覽時間

往返交通 ,標準

遊覽交通 ,標準

住宿天數 ,旅遊飯店名稱 標準

用餐次數 ,標準

自選項目名稱 ,費用

旅遊者自由活動時間 ,次數

購物場所名稱

購物次數 ,停留時間

地接社名稱

導遊服務(□ 全陪;□ 地陪)。

三、雙方的權利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如實提供《旅遊行程表》和《行程須知》,並有權要求乙方告知住宿、餐飲、交通、服務標準等方面的真實情況;

2、甲方有權對乙方侵害其合法權益的行為提出批評、建議或向有關部門投訴、舉報、索賠。

3、甲方在旅遊活動中應遵守團隊紀律,配合導遊完成合同約定的旅遊行程;遵守國家和地方的法律及有關規定. 遵循《中國公民國內旅遊文明行為公約》,自覺規範旅遊行為。不得在旅遊過程中從事違法活動。

4、甲方簽訂合同或者填寫各種報名材料時,應當使用有效身份證件,並對填寫信息的真實性負責。

5、甲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有權拒絕參加合同未約定的其他旅遊消費項目。

6、甲方應妥善保管好隨身攜帶的財物,貴重物品應當隨身攜帶或採取其他保護措施。

7、在自由活動期間,甲方應當選擇自己能夠控制風險的活動項目,在自己能夠控制風險的範圍內活動。

8、甲方在本合同安排的購物場所,購買到假冒偽劣商品以及失效、變質商品的,憑有效憑證和相關證明有權向乙方提出賠償要求。

9、行程中發生糾紛,甲方應與乙方平等協商解決,採取適當措施防止損失擴大,不得以服務質量等問題為由,拒絕登機(車、船)等行為拖延行程或者擅自離團。

(二)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應在出發前向甲方提供《旅遊行程表》和《行程須知》,就旅遊的具體行程安排、各項服務標準、有關注意事項等情況向旅遊者做如實陳述,不得做虛假、誤導性的書面或口頭宣傳。

2、乙方不得帶甲方到非法的購物點或旅遊點購物或遊覽,甲方在乙方所安排的購物點購買到假冒偽劣商品以及失效、變質商品或在乙方所安排的旅遊景點造成甲方人身、財產損失的,應承擔違約責任,並按甲方的實際損失先予賠償,然後再向購物點或旅遊景點追償。

3、乙方有拒絕甲方提出的超出合同約定的不合理要求的權利。

4、乙方應當向旅遊者提供發票等消費憑證。

5、甲方屬老年人、軍人、未成年人等特殊羣體,憑有效證件可享受旅遊景點門票優惠的,雙方對該旅遊景點門票價格可在補充條款中另行約定。

6、因航空、輪船、鐵路運輸費用遇國家政策性調價導致合同總價發生變更的,雙方應按實結算。

7、在旅遊行程中,當發生不可抗力、危及旅遊者人身、財產安全,或者非旅行社責任造成的意外情形,旅行社不得不調整或者變更旅遊合同約定的行程安排時,應當在事前向旅遊者作出説明;確因客觀情況無法在事前説明的,應當在事後作出説明。

四、旅遊者保險

乙方應提示甲方購買旅遊意外險。經乙方推薦,甲方 (須填同意或不同意,未填或打勾等視為乙方代甲方購買)委託乙方辦理個人投保的旅遊意外保險。

保險公司及產品名稱: 。保險額度:____元。

五、旅遊費用及交納方式

(一)甲方應交納旅遊費用總額____元。其中:成人旅遊費用為____元(人民幣)/人,兒童____元(人民幣)/人( 歲)。

(二)旅遊費用付款期限 。

(三)旅遊費用支付方式 □現金;□支票;□信用卡;□其他 。

(四)旅遊費用説明:

1、(項目費用)甲方依照本合同約定支付的旅遊費用,包含以下項目:

(1)代辦證件的手續費;

(2)交通機、船、車等票費:如遇票價調整,客票費的退.補按照第63條的規定執行;

(3)餐飲住宿費:含航班等交通工具上提供的免費餐飲;

(4)遊覽費:指旅遊景區景點第一道門票費;

(5)接送費:指本合同簽訂的旅遊出發地點和結束地點的接送費用。

(6)旅遊服務費:含地接社及旅行社服務人員的服務費;

(7)機場建設費、燃油附加費。

2、(非項目費用)甲方依照本合同約定支付的旅遊費用,不包括以下項目:

(1)非合同約定行程發生的費用;

(2) 旅遊中發生的甲方個人費用,包括交通工具上的非免費餐飲費、個人傷病醫療費、行李超重費,住宿期間的洗衣、電話、電報、上網、飲料及酒類費、私人交通費、自由活動費用、行李保管費、尋回個人遺失物品的費用與報酬,以及旅程中因個人行為造成的賠償費用等。

(3)上述(項目費用)中未列明的其他費用。

3、自費項目:乙方在遵循甲方自願參加的前提下安排,但必須明確自費遊覽的項目名稱和價格,且不得影響旅遊團隊的正常行程。乙方不得強迫或變相強迫甲方參加。

自費項目

價格(元)

六、責任約定

(一)單方退團

一方當事人因違約不能成行的,按照下列標準承擔違約責任:

1、違約方在出發前72小時通知對方的,應當支付旅遊合同總價10%的違約金。

2、違約方在出發前72小時至24小時內通知對方的,應當支付旅遊合同總價20%的違約金。

3、違約方在出發前24小時內通知對方的,應當支付旅遊合同總價50%的違約金。

4、違約方在出發後通知對方的,應支付旅遊合同總價的100%。

5、 如上述支付比例不足以賠償對方當事人的實際損失,違約方還應當按實際損失賠償對方當事人,但最高額不得超過旅遊費用總額。

(二 )合同變更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書面形式變更本合同旅遊內容。由此增加的旅遊費用應由提出變更的一方承擔,由此減少的旅遊費用,乙方應退還甲方。如給對方造成損失的,由提出變更的一方承擔損失。

(三)合同轉讓

1、出發前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可以將其在合同中的權利義務轉讓給第三人,如因此增加費用的,由甲方承擔。

2、出發前經甲方同意,乙方可以將甲方推薦給其他旅行社接待,並由甲方與被推薦的旅行社簽訂旅遊合同。未經甲方同意的,乙方不得將甲方轉交給其它旅遊社接待。

(四)延誤出行

1、甲方未按約定時間到達指定的地點集合,且又未中途加入旅遊團的,視為甲方解除合同,不得要求乙方退還所交旅遊費用。

2、因乙方原因(除飛機、火車、輪船造成旅遊行程延誤外)造成約定出發時間被延誤2小時以上,甲方要求解除合同終止旅遊的,乙方應退還甲方所交的旅遊費用,並承擔甲方所交旅遊費用10%的違約金。雙方願意繼續履行合同的,乙方應承擔甲方因延誤旅遊行程支出的食宿和其他必要費用。

(五 )行程中退團或棄團

1、甲方在行程中未經乙方同意自行離團不歸的,視為單方解除合同,不得要求乙方退還旅遊費用。如給乙方造成損失,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2、乙方在行程中棄置甲方的,應當承擔棄置期間甲方支出的食宿和其他必要費用,退還未完成的行程費用並支付旅遊費用30%的違約金。

(六)履行旅遊合同

乙方履行的《旅遊行程表》行程和標準與本合同或補充約定的內容和標準不符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退還甲方所交旅遊費用並承擔其10%的違約金 。

(七)旅遊途中的違約責任

1、甲方違反合同約定造成自身或他人損失的,責任由甲方承擔。

2、乙方未按合同標準提供交通、住宿、餐飲等相關服務,或者未經甲方同意調整旅遊行程,應按旅遊費用的 %支付違約金,給甲方造成損失的,責任由乙方承擔。

3、乙方安排甲方到非法的購物場所、旅遊景點(區)、旅遊項目等購物或遊覽的,應按甲方旅遊費用的 %支付違約金,給甲方人身、財產造成損害(損失)的,乙方應按甲方的實際損失予以賠償。

4、甲方在乙方安排的購物點購買到假冒偽劣商品或失效、變質商品的,乙方應按甲方的實際損失予以賠償。

(八)不可抗力

甲、乙雙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當事人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因不可抗力,旅遊費用有減少的,乙方應退還該費用;旅遊費用有增加的,由旅遊者承擔。

(九)乙方應確保甲方在旅遊行程中的人身、財產等安全,由於第三方侵害等不可歸責於乙方的原因導致甲方人身、財產權益受到損害的,乙方不承擔賠償責任。但應履行協助義務,避免甲方人身、財產權益損失擴大。因乙方不履行協助義務致使甲方人身、財產權益損失擴大的,應當就擴大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七、不能成團的約定

實際報團人數未達到成團人數標準的,屬於因客觀原因導致的不成團,乙方不承擔責任。但乙方應當提前3日(不含本日)將不成團情況通知旅遊者,雙方按照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乙方為甲方近期出團或更改旅遊線路,費用有增減的,由乙方退還或由甲方補足。

2、解除合同,乙方一次性退還已收取的全部旅遊費用。

3、經甲方同意,乙方將甲方轉團的,提供受讓旅行社蓋章的《旅遊行程表》、《行程須知》等關於旅遊內容和安排的資料以及受讓旅行社的名稱、聯繫方式等基本情況由甲方簽收確認。乙方對甲方與受讓旅行社承擔連帶責任。

八、補充約定事項

九、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合同簽訂地的旅遊、工商、價格等部門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選擇1、向海口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2、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十、其他約定: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至本次旅遊結束甲方離開乙方安排的旅遊交通工具時終止。

2、《旅遊行程表》、《旅遊行程須知》及雙方簽訂的補充協議、往來的信函、電話記錄、網上記錄等與本合同有關的協議或材料,均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蓋章): ________甲方代表: ________

乙方簽字(蓋章):________乙方代表(經辦人):________

簽約地點: ____簽約地點:____

日期: ____日期:____

海南省國內旅遊協議書 篇2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

第一部分特別告知

本合同文本是根據《_____》、《江蘇省旅遊管理條例》、《江蘇省合同監督管理辦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制定的示範文本,供雙方當事人約定採用,簽訂合同前請仔細閲讀。

為了明確旅遊者的權利與義務,旅遊者參加國內旅遊應知曉以下事項:

一、旅遊者參加旅遊應選擇具有旅_____政管理部門統一頒發的《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和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發的營業執照,並且明碼標價的旅遊經營者。《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營業執照上的住所或營業地址與實際營業場所應當一致。

二、旅遊者參加旅遊前應與旅遊經營者訂立書面旅遊合同,旅遊合同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旅遊者在交納費用後應要求旅遊經營者出具由江蘇省税務部門印製的發票。

三、旅遊者與旅遊經營者訂立合同或者填寫各種報名材料時,內容要真實、準確,並使用有效身份證件。旅遊者與旅遊經營者訂立合同後,應當按照約定履行合同。旅遊者本人不能成行,可以讓他人代為履行合同,因代為履行合同增加的費用,應當由旅遊者支付。

四、旅遊者應妥善保管好隨身攜帶的財物,以免損壞或遺失。

五、合同雙方因不能成行造成違約的,違約方應當提前3天通知對方;雙方也可以另行約定提前告知的時間。對於違約責任,雙方已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承擔。沒有約定的,按照下列標準承擔違約責任:

(一)違約方按規定時間通知對方的,應當支付旅遊合同總價5%的違約金。

(二)違約方未按規定時間通知對方的,應當支付旅遊合同總價10%的違約金。

因違約造成的損失,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承擔賠償責任;涉及航空、陸運、水運的票務損失問題,參照有關部門現行條款補償損失。

六、旅遊合同訂立後,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旅遊經營者組團不成的,經徵得旅遊者(甲方)同意後,可以委託其他旅遊經營者代為組織出行,並向旅遊者(甲方)提供被委託的旅遊經營者旅行項目及服務承諾。旅遊者(甲方)同意的,應將被委託旅遊經營者旅行項目及服務承諾視作對本合同內容的變更。如果被委託的旅遊經營者出現違約行為,仍由旅遊經營者(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七、旅遊者在出遊前,有權知道旅遊經營者是否已辦理了符合旅_____政管理部門規定的旅行社責任_____;同時也可自行選擇投保旅遊意外_____,旅遊中發生意外事故的,按_____條款處理。

八、旅遊者在旅遊過程中,可以拒絕參加合同未約定的其它旅遊消費項目;經本人同意,參加合同未約定的其它旅遊消費項目時,需_____的,應當場嚮導遊人員收取服務單據。

九、旅遊者在旅遊過程中,有權監督帶團的導遊人員佩戴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旅遊局印製的《導遊證》;有權要求導遊人員按旅遊者和旅遊經營者訂立的合同內容和國家行業標準提供服務;有權得到對旅遊過程中可能危及旅遊者人身安全情況的事先説明或者明確警示。旅遊者認為旅遊經營者未按旅遊合同標準提供交通、住宿、餐飲或者其它與旅遊有關的服務並對旅遊者造成損失的,經有認定權的部門認定後,有權要求組團旅遊經營者賠償。

十、旅遊者屬於單位所訂立的合同,雙方自願可以去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合同鑑證;辦理合同鑑證的當事人可以請求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督促該合同的履行。

十一、旅遊者合法權益受到損害或者與旅遊經營者發生爭議時,可以與旅遊經營者協商解決,或向有管轄權的旅遊質量監督管理部門申訴;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局合同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或向消費者協會投訴;可以約定_____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旅遊投訴、調解機構:

江蘇省旅遊局通信地址:南京市中山北,郵編:210003。

江蘇省旅遊質量監督管理所投訴電話:025X8185。

國家旅遊局通訊地址:北京市,郵編:100740。

國家旅遊局旅遊質量監督管理所投訴電話:0106X5315。

江蘇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合同爭議調解委員會電話:025X1128-0914

地址:南京市北京西,郵編:210024

江蘇省消費者協會投訴電話:025X0315

地址:南京市北京西,郵編:210024

各省轄市均有旅遊質量監督管理所、消費者協會、工商局合同爭議調解委員會;合同當事人可向所在市旅遊局、工商行政管理局查詢。

第二部分協議條款

甲方:_____________旅遊者或旅遊團體)?聯繫電話: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編碼: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組團旅遊經營者)?聯繫電話: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編碼:____________

甲方自願購買乙方所銷售的旅遊服務,為保證旅遊服務質量,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本着平等協商的原則,現就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報名與成團

1.甲方擬參加乙方組織的國內旅遊團,應事先向乙方詳細瞭解諮詢,乙方有義務全面介紹其服務項目和質量,並按規定在報名時簽訂合同。

2.甲方在合同成立時,應按約定交納旅遊費。

3.甲、乙雙方對“特別告知”部分第五條的另行約定:“______________?(如無另行約定,按“特別告知”部分第五條規定執行)。

4.“特別告知”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簽訂合同前甲方應當仔細閲讀“特別告知”內容。

第二條?內容與標準

1.主要事項

旅遊單位______________?,人數?(男___人、女___人),名單附後。

旅遊者______________,性別___,年齡___?,人數___?。

團號_________。

行程共計_________天,_________夜(飛機、車、船等在途時間包括在行程天數內)。

出發、返回地點、日期_________?。

主要遊覽景點_________。

交通工具______________,標準_________。

用餐次數______________,標準_________。

住宿次數______________,標準_________?。

購物、自費項目安排______________。

_____情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導遊服務(全陪、地陪):____________

應交納團費總額:____________________

註明所包含的費用:__________________

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違約責任

(一)可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的情形:

1.甲、乙雙方因不可抗力(指:《_____》第117條第2款所稱)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不承擔賠償責任,但應及時通知對方,並提供有效證明材料;

2.非甲、乙雙方的責任導致雙方損失的,各自承擔責任;

3.雙方已經就可能出現的問題約定免責處理措施的其他情形。

(二)甲方承擔違約責任的情形:

1.甲方無故違反合同約定,自身損失自負,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2.超出本合同約定的內容進行個人活動而造成損失的,責任自負。

(三)乙方承擔違約責任情形:

1.未達到與甲方合同約定的內容和標準,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2.乙方的服務未達到國家或行業規定的標準,應承擔賠償責任。

(四)乙方在旅遊問題發生之前已採取以下措施的,可減輕責任:

1.有證據證明屬非過失、非故意的違約;

2.問題發生後乙方已採取善後處理措施的。

(五)乙方在旅遊問題發生之前已採取以下措施的,可免除責任:

1.對可能危及旅遊者人身、財物安全的事宜已事先對旅遊者作出真實的説明、提醒、勸戒、明確警示,並採取防止危害發生的措施的;

2.由於甲方自身過錯造成的質量問題。

(六)甲方同意乙方違約的賠償責任按國家旅遊局制定的《旅行社質量保證金賠償試行標準》執行。

第四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一)因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甲方可向有管轄權的旅遊質量管理監督所、消費者協會投訴提出賠償請求或向工商行政管理局合同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

(二)當事人不願通過協商、調解或協商、調解不成,當事人雙方提交____________委員會_____(當事人雙方未在合同中約定_____機構,事後又未達成書面_____協議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五條?補充條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本合同一式______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乙方[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甲方[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乙方[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

[旅遊者]: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章)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協議簽訂地:___________________

鑑證意見:_____________________

鑑證機關(章)經辦人: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江蘇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監製

海南省國內旅遊協議書 篇3

合同編號:___________

甲方(旅遊者):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

傳真或電子郵件:________

乙方(組團旅行社):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

傳真或電子郵件: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經甲乙雙方自願、平等協商,現就甲方參加由乙方組織的本次國內旅遊的有關事項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甲方(旅遊者)情況

(一)本合同甲方人數為_____人。甲方共同委託的簽約代表人是______(委託書詳見附件三)。

(二)甲方人員情況:□如下。□詳見附件二《甲方(旅遊者)名單》(《甲方(旅遊者)名單》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姓名性別年齡身份證號碼健康狀況聯繫地址聯繫電話

第二條旅遊內容及安排

(一)本次旅遊團號為:________________。

(二)出發時間: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出發地點:_________________。

(三)結束時間: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結束地點:_________________。

(四)行程時間(包含在途時間)共計_____日_____晚。

(五)旅遊線路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交通工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住宿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宿如遇單人房間時,差價的解決辦法為:__________。

(八)餐飲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購物安排:本次旅遊行程中乙方安排的購物不超過_____次。

(十)自費項目:本次旅遊行程中乙方安排的需要甲方在本合同旅遊費用以外另行付費的項目不超過_____個,付費金額不超過_______元人民幣。

(十一)導遊服務:乙方全程陪同人員_____人,旅遊目的地導遊員_____人。

(十二)乙方根據本合同制定明確具體的《國內旅遊行程表》(附件一),於出發前日內交給甲方,並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三條服務標準

本次旅遊乙方的服務質量標準,執行國家旅遊局頒佈實施的《旅行社國內旅遊服務質量要求》。此外,甲乙雙方自行約定的其他服務質量標準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旅遊費用

(一)本次旅遊的旅遊費用為:成人每人_______元人民幣,兒童(_____歲以下或身高____米以下)每人_____元人民幣,總計為______元人民幣。

(二)本合同簽訂之日,甲方預付______元人民幣,餘款於旅遊開始前_____日內付訖。

(三)旅遊費用包含以下項目:

1、乙方代甲方辦理旅遊所需證件、手續的費用。

2、乙方代甲方向民航、鐵路、公路、水運等公共交通部門購買交通客票的費用。如遇交通部門票價調整,該費用的退、補依照《民法典》第六十三條的規定執行。

3、《國內旅遊行程表》中所列應由乙方安排的餐飲、住宿費用。如甲方要求提高標準,乙方同意安排的,甲方應當補交所需差額。

4、《國內旅遊行程表》中所列應由乙方安排的交通遊覽費用。包括自機場、港口、車站等交通口岸至住宿地、自住宿地至遊覽地的往返交通費、非甲方另行付費旅遊項目的第一道門票費。

5、乙方提供各項旅遊服務(含導遊服務)收取的費用。

(四)旅遊費用不包含以下項目:

1、非本合同約定行程發生的費用。

2、行程中發生的甲方個人費用,包括本合同約定的餐飲、交通安排以外的個人交通、餐飲費用,個人醫療費費用,個人行李超重費用,個人的洗衣、通訊、飲料、酒類費用,個人尋回遺失物品的費用以及行程中因個人行為造成的賠償費用等。

3、行程中甲方參與的自費項目的費用。

4、行程中甲方自由活動期間的費用。

5、甲方自行投保的航空人身意外保險及其他保險的費用。

6、未列入本合同第四條第(三)項中的其他費用。

(五)關於旅遊費用的特別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人數約定

本次旅遊成行的基準人數為______人。參加旅遊人數未達到成行基準,乙方可最遲於旅遊開始前第3日(不含開始當日,下同)通知到甲方,雙方解除合同,並按下列方式之一處理:

□乙方一次性退還甲方已繳納的全部費用,不承擔違約責任。

□雙方訂立新的旅遊合同,費用如有增減,由乙方退還或由甲方補足。

第六條地接社約定

乙方可以委託旅遊目的地的旅行社依照本合同約定的內容,接待安排本次旅遊中外埠的旅遊行程。乙方委託的旅行社違反本合同約定的行為,視同乙方違約。

第七條甲方的權利

(一)要求乙方出示合法經營資質證明文件、如實告知本次旅遊組團形式、住宿、餐飲、交通、景點、購物、服務標準等行程安排真實情況以及注意事項的權利。

(二)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約定和《國內旅遊行程表》記載的內容,組織安排本次旅遊並協調處理相關事宜的權利。

(三)自主選擇合同約定行程中的自費項目、自願購物、拒絕乙方違反合同約定的其他不合理安排的權利。

(四)按照合同約定支付全部旅遊費用後,要求乙方出具合法發票的權利。

(五)人格尊嚴、民族風俗習慣受到尊重的權利。

(六)對乙方侵犯其合法權益的行為提出批評、意見或向有關部門投訴、舉報的權利。

第八條甲方的義務

(一)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地方法規、規章及有關規定,在旅遊過程中不得從事違法活動,不得損害國家、社會、集體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權益。

(二)遵守社會公德和公共秩序,與本團其他成員和睦相處、團結互助,尊重當地的宗教信仰、民族風俗習慣,杜絕在景點建築上亂刻亂畫、亂扔垃圾等不文明行為。

(三)如實向乙方提供有關個人身份、健康、聯繫方式等方面的信息資料,保證個人身體條件適合參加本次旅遊,並在簽訂本合同時將健康狀況告知乙方。

(四)做好旅遊行程中的自我安全防護,妥善保管隨身攜帶的行李物品,不擅自離團活動。

(五)按照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全部旅遊費用。

(六)遵守團隊紀律,尊重旅遊服務人員,積極配合乙方完成本次旅遊行程。旅遊過程中與乙方發生糾紛時,平等協商解決,或在旅遊行程結束後按照本合同約定的爭議解決方式解決,不採取拒絕登機(車、船)或其他方式拖延旅遊行程、擴大損失和影響。

第九條乙方的權利

(一)核實甲方提供的證件及相關信息資料的權利。

(二)按照合同約定向甲方收取全部旅遊費用的權利。

(三)按照合同約定選擇交通工具、酒店、餐館、地接社,以及安排旅遊配套服務的權利。

(四)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約定積極配合乙方完成本次旅遊行程的權利。

(五)拒絕甲方提出的合同約定以外的不合理要求的權利。

第十條乙方的義務

(一)向甲方出示旅遊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營業執照》。

(二)出發前向甲方如實説明本次旅遊的組團形式、具體行程安排、各項服務標準和有關注意事項,提示甲方自願選擇購買旅遊期間的人身意外傷害保險等個人保險。對可能危及甲方人身和財產安全的事宜,事先做出真實的説明和明確的警示,並積極採取防止危害發生的措施。

(三)妥善保管辦理旅遊手續所需的甲方各種證件資料。

(四)對甲方在旅遊過程中發生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事故,應做出必要的協助和處理。

(五)按照合同約定安排甲方的旅遊活動。不強制甲方購物,不擅自安排合同約定以外的購物活動和自費項目,保證甲方在《國內旅遊行程表》中所列各景點的遊覽時間。

(六)收取全部旅遊費用後,向甲方出具合法發票。

第十一條合同的轉讓

(一)出發前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可以將其在本合同中的權利義務轉讓給第三人,因此增加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二)出發前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可以在保證旅遊內容和服務質量符合本合同約定的前提下,將甲方轉至其他旅行社合併組團,並承擔責任(甲方與其他旅行社另行簽定合同的除外)。

第十二條合同的變更

(一)行程中因不可抗力等不可歸責於乙方的原因,導致無法按約定繼續履行合同時,乙方可以在徵得本旅遊團三分之二以上成員書面同意後,對相應合同內容予以變更。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可能導致甲方人身或財產損失的,乙方可採取合理的措施單方變更合同。因上述合同變更而增加的費用由甲方承擔,節餘的費用應當返還甲方。

(二)除前項約定的情形外,變更本合同內容,須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並採用書面形式。

第十三條合同的解除

除本合同第五條約定的情形外,解除本合同,須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並採用書面形式。

第十四條甲方的違約責任

(一)本次旅遊開始時,未準時到約定地點集合出發,也未於中途加入本次旅遊的,視為單方解除合同,按照本合同第十四條第(四)項約定承擔責任。

(二)未能按照本合同約定及時提供真實有效的證件等個人身份資料,致使乙方無法辦理相關手續或已辦理的相關手續無效的,承擔乙方因此已支出的直接費用。

(三)在旅遊開始前通知到乙方解除本合同的,承擔乙方為辦理本次旅遊已經支出的必要費用,並按下列情形和標準支付違約金:

1、在旅遊開始前第2日通知到乙方的,支付全部旅遊費用的10%。

2、在旅遊開始前1日通知到乙方的,支付全部旅遊費用的20%。

(四)在旅遊開始日或開始後通知到乙方解除本合同或未通知不參加的,承擔乙方為辦理本次旅遊已經支出的必要費用,並支付全部旅遊費用30%的違約金。

(五)未按照本合同約定支付旅遊費用的,按照遲延支付部分每日0.3%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六)擅自變更合同的,按全部旅遊費用的5%支付違約金;因此增加的費用,自行承擔;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七)旅遊行程中未經乙方同意自行離團不歸、自願放棄某項旅遊項目、未能按合同約定及時參加旅遊項目或未能及時搭乘交通工具的,乙方不退還相應的旅遊費用;因此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八)旅遊行程中因自身過錯、自身疾病以及違反本合同第八條第(六)項約定造成的人身或財產損失,自行承擔;因此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五條乙方的違約責任

(一)代辦旅遊手續及旅遊過程中,遺失、毀損甲方證件、手續或代辦的手續因乙方過錯存在瑕疵的,應積極補辦並承擔相關費用;因此影響甲方旅遊行程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二)除本合同第五條約定的情形外,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的旅遊不能成行的,乙方應當立即通知到甲方,退還甲方已交納的全部旅遊費用,並按下列情形和標準支付違約金:

1、在旅遊開始前第2日通知到甲方的,支付全部旅遊費用的10%。

2、在旅遊開始前1日通知到甲方的,支付全部旅遊費用的20%。

3、在旅遊開始日或開始後通知到甲方的,支付全部旅遊費用的30%。

(三)符合本合同第五條約定的解除合同的情形,乙方未在約定的時間內通知到甲方的,按照本合同第十五條第(二)項約定承擔責任。但因甲方提供的聯繫地址或聯繫方式不當,致使乙方未能按本合同有關條款約定的時間通知到甲方的,乙方不承擔責任。

(四)擅自變更合同的,按全部旅遊費用的5%支付違約金;因此增加的費用,自行承擔;減少旅遊行程的相關費用,退還甲方;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五)甲方在乙方指定的購物場所購買到假冒偽劣商品的,乙方應負責退換;不予退換的,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六)因乙方原因導致旅遊開始後行程延誤的,乙方徵得甲方書面同意後,可以繼續履行本合同,但應支付全部旅遊費用5%的違約金;對其中無法繼續履行的合同內容,乙方應退還相應的旅遊費用;甲方要求解除合同終止旅遊的,乙方應當安排甲方返回,退還未完成的旅遊行程的費用,並承擔全部旅遊費用5%的違約金;甲方因旅遊行程延誤而支出的必要費用,由乙方承擔。

(七)旅遊行程中棄置甲方的,承擔棄置期間甲方支出的食宿費用和其他必要費用,退還未完成的旅遊行程的費用,並支付全部旅遊費用100%的違約金。

(八)旅遊行程中因乙方原因導致甲方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九)除上述約定外,乙方提供的旅遊服務中其他違反《旅行社國內旅遊服務質量要求》規定的標準的,按照《旅行社質量保證金賠償試行標準》的規定賠償。

第十六條免責條款

(一)本合同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應當及時通知對方並在合理期限內提供證明。一方延遲履行或單方變更本合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二)旅遊行程中由於飛機、輪船、火車等公共交通工具延誤或取消,以及第三方侵權等不可歸責於乙方的原因,致使甲方人身或財產損失的,乙方不承擔責任,但應積極協助甲方解決相關糾紛。

第十七條避免擴大損失

本合同任何一方違約後,對方應當採取適當措施防止損失的擴大;沒有采取適當措施致使損失擴大的,不得就擴大的損失要求賠償。一方因防止損失擴大而支出的合理費用,由違約方承擔。

第十八條其他約定事項

第十九條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可以向有關部門申請調解,或按下列方式之一解決:

□向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向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十條合同效力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至本次旅行結束甲方離開乙方安排的交通工具時為履行完畢。

□附件一:《國內旅遊行程表》

□附件二:《甲方(旅遊者)名單》

□附件三:《委託書》

甲方:(簽字)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負責人:(簽字)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__住所地址: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

傳真或電子郵件:_____傳真或電子郵件: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大連市_______旅行社國內旅遊合同附件一:

國內旅遊行程表

旅行社名稱:___________旅行社團號:_______________。

旅遊線路名稱:__________________。行程時間:_____天_____晚。

出發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出發時間: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時__分。

返回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結束時間:_____年____月____日預計____時。用餐安排:全程共計早餐____次,餐標____元/人。午晚正餐____次,餐標____元/人。

交通安排:1、□飛機:_____艙。2、□火車:□軟卧,□硬卧,□軟座,□硬座。

3、□汽車:□大巴,□中巴,□小客車;□有空調,□無空調。4、□輪船等艙。

住宿安排:□星級賓館,□賓館無星級;_____人/間,□有空調,□無空調。

全程陪同人員姓名:________性別: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

期出發地點:________交通工具:□飛機。□火車。□汽車。□輪船。

遊覽景點及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自費項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購物安排:______次,共計:______小時。購物店名稱:_______________

用餐安排:□早餐。□午餐。□晚餐。住宿標準:__________________

住宿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賓館名稱:__________________

期出發地點:_____________交通工具:□飛機。□火車。□汽車。□輪船。

遊覽景點及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自費項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購物安排:______次,共計:____小時。購物店名稱:________________

用餐:□早餐。□午餐。□晚餐。住宿標準:__________________

住宿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賓館名稱:__________________

期出發地點:____________交通工具:□飛機。□火車。□汽車。□輪船。

遊覽景點及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自費項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購物安排:_____次,共計:______小時。購物店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

用餐:□早餐。□午餐。□晚餐。住宿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宿地點:__________________賓館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期出發地點:_____________交通工具:□飛機。□火車。□汽車。□輪船。

遊覽景點及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自費項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購物安排:_____次,共計:_____小時。購物店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用餐:□早餐。□午餐。□晚餐。住宿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宿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賓館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期出發地點:_____________交通工具:□飛機。□火車。□汽車。□輪船。

遊覽景點及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自費項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購物安排:_____次,共計:_____小時。購物店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用餐:□早餐。□午餐。□晚餐。住宿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宿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賓館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期出發地點:_______________交通工具:□飛機。□火車。□汽車。□輪船。

遊覽景點及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自費項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購物安排:_____次,共計:_____小時。購物店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用餐:□早餐。□午餐。□晚餐。住宿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宿地點:__________________賓館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期出發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交通工具:□飛機。□火車。□汽車。□輪船。

遊覽景點及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自費項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購物安排:_____次,共計:_____小時。購物店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用餐:□早餐。□午餐。□晚餐。住宿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宿地點:__________________賓館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期出發地點:_________________交通工具:□飛機。□火車。□汽車。□輪船。

遊覽景點及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自費項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購物安排:____次,共計:_____小時。購物店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用餐:□早餐。□午餐。□晚餐。住宿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宿地點:__________________賓館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簽字)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大連市________旅行社國內旅遊合同附件二:

甲方(旅遊者)名單

姓名性別年齡身份證號碼健康狀況聯繫地址聯繫電話

甲方:(代表人簽字)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大連市_______旅行社國內旅遊合同附件三:

委託書

大連市________旅行社:

我們共同委託_______(男/女,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作為代表人,與貴社簽訂編號為_____________的國內旅遊合同,前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旅遊。

我們全體委託人和代表人(合計______人)共同作為本國內旅遊合同的甲方,履行本合同約定的權利義務,承擔本合同約定的責任。

受委託人(代表人):_______(簽字)

全體委託人:_______________(簽字)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日

使用説明

一、本合同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遼寧省旅遊條例》等法律、法規和規章,結合我市實際情況制訂的示範文本,供旅遊者與旅行社締結國內旅遊合同關係時使用。

二、本合同文本適用於國內旅遊業務。

三、本合同的乙方必須是持有旅遊行政管理部門頒發的《旅行社經營許可證》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頒發的《營業執照》的旅行社企業。

四、旅遊者在簽訂合同前,應當詳細閲讀本合同文本條款。對不清楚的問題,可以要求旅行社作出明確詳盡的解釋。

五、同一團體旅遊者人數較多時,可以共同簽署本合同文本附件三的《委託書》,委託一名代表人與旅行社簽訂旅遊合同,代表人和全體委託人共同是旅遊合同的甲方。

六、本合同文本附件二《甲方(旅遊者)名單》,供同一團體旅遊者人數較多時使用,表格不足時可以複製。如果同一團體旅遊者人數不超過3人時,直接使用合同文本第一條項下的旅遊者名單表格。

七、本合同文本中有關條款留有空白行,供旅遊者和旅行社雙方自行約定或補充約定。對雙方不予約定的空白行,應當劃“×”以示刪除。

八、本合同文本條款前有“□”符號的,旅遊者和旅行社雙方應當協商選定。雙方選定的條款,應當在“□”中劃“√”以示選定;雙方不選的條款,應當在“□”中劃“×”以示刪除。

九、旅遊者與旅行社簽訂合同後,雙方均應認真保存合同文本。旅遊者還應當留存旅遊過程中的有關票據資料,以備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作為投訴或索賠的證據。

十、本合同文本條款由大連市旅遊局和大連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負責解釋。

海南省國內旅遊協議書 篇4

浙江省旅遊合同(國內旅遊)

編號:?浙f17-_________-02

浙江省旅遊合同(國內旅遊)

浙?江?省?旅?遊?局

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監製

旅遊合同(國內旅遊)説明

一、本合同文本是根據《_____》和《浙江省旅遊管理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制訂的示範文本,供合同雙方當事人使用。

二、本合同適用於國內旅遊。

三、為體現合同雙方的自願原則,本合同文本中相關條款後都留有空白行,供雙方自行約定或補充約定。

四、本合同文本中選擇內容、空格部分填寫及其他需要刪除或添加的內容,雙方應當協商確定。中選擇內容,以劃√方式選定,對於實際情況未發生或雙方當事人不作約定的,應在空格部位打_________,以示刪除。

五、本合同的乙方必須是持有《旅行社經營許可證》和《營業執照》的企業。委託代理簽訂合同的,應當具有委託書。

六、甲方在簽訂合同前有權要求乙方出示本合同提及的乙方有關證書、證明文件和旅遊管理規定。

七、本合同條款由浙江省旅遊局、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負責解釋。

合同編號:

本合同雙方當事人:

甲方(旅遊者):

本人法定代表人:國籍:

身份證護照營業執照號碼:

地址:

編碼:聯繫電話:

委託代理人:聯繫電話:

編碼:地址:

乙方(旅行社):

註冊地址:

旅行社經營許可證號碼:

營業執照號碼:編碼:

法定代表人:職務:聯繫電話:

委託代理人:聯繫電話:

編碼:地址:

委託代理機構:

註冊地址:

營業執照號碼:編碼:

法定代表人:職務:聯繫電話:

根據《_____》和《浙江省旅遊管理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公平協商的基礎上,甲、乙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旅遊時間

旅遊時間為日遊,共?晚?天。自年月日?地點出發至?年月?日地點結束。

第二條?旅遊價格和支付時間約定

甲方參加本次旅遊共人,總金額為(幣)?百?拾?萬千?百?拾?元整。包括:交通費(不含機場建設費、機場的行李超重費)、餐費(若在飛機上用餐,則不另外安排用餐)、住宿費(不含酒店內各種酒類、飲料、洗衣、通訊等費用)、門票費(不含園中園門票)、導遊服務費及費。

甲方應當按下述第?種方式將旅遊費用直接交付乙方或匯入乙方指定的銀行(帳户名稱:,帳號:):

1、一次性付款;

2、分期付款:年月日前支付總金額的?%,計(幣)百?拾?萬千百?拾元整;年月日前支付總金額的?%,計(幣)百?拾?萬?千?百?拾元整。

3、其他方式。

甲方在支付全部旅遊費用後,乙方應當出具旅遊發票。

第三條?旅遊有關事項的約定

1、遊覽景點包括:?。

2、住宿飯店標準。

3、平均每天安排購物不超過?次,每次購物時間不超過分鐘。

4、交通工具包括:(1)飛機,起止地;(2)火車:空調無空調,軟卧硬卧軟座硬座,起止地;(3)汽車:大型客車小型客車,空調無空調,起止地;(4)輪船:空調無空調,軟卧硬卧軟座硬座,起止地。

5、甲方參加乙方安排的自費娛樂項目包括:?(每人?元)、

(每人元)、(每人元)、

(每人元)、(每人元)、

(每人元)、(每人元)、

(每人元)、(每人元)、

(每人元)、(每人元)。

自費娛樂項目總金額為(幣)百拾萬?千百?拾?元整。

6、乙方應根據本合同制定明確具體的旅_____程,作為本合同附件在出發前日交給甲方。

7、導遊服務內容包括:

(1);

(2);

(3)。

8、乙方提供的服務應符合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的規定。

乙方與本次旅遊有關的廣告、宣傳製品視為本合同的一部分,對乙方具有約束力。

第四條甲方的違約責任

1、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甲方逾期付款不超過天的,自合同規定的應付款限期之第二日起至實際付款之日止,甲方應當支付逾期應付款的利息,利息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

甲方逾期付款超過天的,合同終止。甲方應當支付旅遊合同總價10%的違約金。

2、逾期提供有關材料的違約責任

甲方未按約定時間提供有關真實有效的材料,造成乙方無法辦理相關手續的,應當承擔乙方已支付的直接費用。

3、擅自變更行程內容的違約責任

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中途擅自離團不歸的,不得要求乙方退回未完成行程的直接旅遊費用,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甲方未按合同規定,擅自改變住宿飯店、餐飲、交通工具及購物地點的,費用自負,並不得要求退回相關旅遊費用。

第五條?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擅自減少旅遊景點的,每減少一個景點,應當支付旅遊合同總價5%的違約金,並退還所減少景點的全額門市票價。

2、乙方擅自增加購物地點和自費娛樂項目的,每增加一處購物地點或自費娛樂項目,應當支付旅遊合同總價5%的違約金,並承擔自費娛樂項目的直接費用;擅自延長購物時間的,應當支付旅遊合同總價1%的違約金。

3、乙方擅自改變住宿飯店,應當支付旅遊合同總價1%的違約金;降低住宿飯店、餐飲和交通工具標準的,每降低一項,應當支付旅遊合同總價5%的違約金,並退還降低標準的門市差額。

4、乙方導遊在旅_____程期間,擅自離開旅遊團隊,造成甲方無人負責的,乙方應當承擔甲方滯留期間支出的食宿和其他必要的直接費用,退還未完成的行程費用並支付全部旅遊費用一倍的違約金。

第六條?終止合同的違約責任

本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因不能成行要求終止合同的,應當提前?天通知對方。違約方在規定時間通知對方的,應當支付旅遊合同總價%的違約金;違約方未在規定時間通知對方的,應當支付旅遊合同總價一倍的違約金。一方直接經濟損失超過對方支付的違約金時,直接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由對方據實賠償。

第七條?旅遊安全責任

旅遊中因甲方或第三人的責任而造成甲方的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的,乙方應當協助處理,但不承擔賠償責任。

乙方在旅遊安全事故前對可能發生危險的情況已向甲方作出明確警示並採取了防範措施的,乙方可以減輕或免除責任。

第八條?爭議的處理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的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可以向有管轄權的旅遊、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調解。甲乙雙方也可以按下述第?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委員會_____;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甲、乙雙方對旅遊服務質量發生爭議時,可以以旅遊質量監督管理部門出具的服務質量鑑定意見作為處理爭議的依據。

第九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約定,並簽訂補充協議。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十條?本合同經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條?本合同及其附件共頁,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份、乙方份、份。

甲方(簽字或蓋章):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簽字或蓋章):

年月日年月日

籤於籤於

附件:

《旅_____程》

團號

導遊姓名導遊證號碼聯繫電話

第一天:(?月日)出發地點

遊覽景點

交通工具標準

用餐標準(早)(中)(晚)

住宿地點標準

購物地點自費娛樂項目

第二天:(?月日)出發地點

遊覽景點

交通工具標準

用餐標準(早)(中)(晚)

住宿地點標準

購物地點自費娛樂項目

第三天:(?月日)出發地點

遊覽景點

交通工具標準

用餐標準(早)(中)(晚)

住宿地點標準

購物地點自費娛樂項目

第四天:(?月日)出發地點

遊覽景點

交通工具標準

用餐標準(早)(中)(晚)

住宿地點標準

購物地點自費娛樂項目

第五天:(?月日)出發地點

遊覽景點

交通工具標準

用餐標準(早)(中)(晚)

住宿地點標準

購物地點自費娛樂項目

第六天:(?月日)出發地點

遊覽景點

交通工具標準

用餐標準(早)(中)(晚)

住宿地點標準

購物地點自費娛樂項目

第七天:(?月日)出發地點

遊覽景點

交通工具標準

用餐標準(早)(中)(晚)

住宿地點標準

購物地點自費娛樂項目

第八天:(?月日)出發地點

遊覽景點

交通工具標準

用餐標準(早)(中)(晚)

住宿地點標準

購物地點自費娛樂項目

第九天:(?月日)出發地點

遊覽景點

交通工具標準

用餐標準(早)(中)(晚)

住宿地點標準

購物地點自費娛樂項目

海南省國內旅遊協議書 篇5

通用條款

第一條?合同雙方的權利義務

(一)?旅遊者的權利

1.依法享有《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和《重慶市旅遊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賦予消費者的各項權利。

2.在支付旅遊費用時有權要求旅行社開具發票。

3.有權要求旅行社按照合同的內容和標準,兑現旅_____程服務。

4.旅遊者如屬景點門票優惠對象(殘疾人、老年人、軍人、學生等),在得到景點確認後,有權要求旅行社退還已支付的景點門票優惠部分票款。

5.有權拒絕旅行社安排的合同約定以外的購物和其他自費項目。

(二)?旅遊者的義務

1.如實填寫資料的各項內容,並對所填的內容承擔責任。

2.遵守合同約定完成旅_____程,配合導遊人員的統一安排。

3.旅遊活動中發生糾紛或安全事故,應當協助調查,配合旅遊經營者防止損失擴大。

4.旅遊者如屬景區門票優惠對象,應主動出示相關有效證件。

(三)?旅行社的權利

1.根據旅遊者的身體健康狀況及相關條件決定是否接納旅遊者報名。

2.有權核實旅遊者提供的相關信息資料。

3.按照合同約定向旅遊者收取全額旅遊費用。

4.有權拒絕旅遊者提出的超出合同約定的不合理要求。

(四)旅行社的義務

1.按照合同約定的內容和標準,為旅遊者提供質價相符的旅遊服務。

2.提供的旅遊車、遊船應具備旅遊客運資質。

3.向旅遊者提供旅遊費用發票。

4.及時協調、處理旅遊者在旅_____程中出現的問題。發生糾紛時,採取適當措施防止損失擴大。

第二條?合同的變更

(一)旅行社與旅遊者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約定的旅遊內容,但應當以書面形式由雙方簽字確認。由此增加的旅遊費用及給對方造成的損失由變更提出方承擔,由此減少的旅遊費用,應退還旅遊者或退回組團社。

(二)因不可抗力或者意外事件(意外事件指因當事人故意或者過失以外的偶然因素而發生的事故。如重大禮賓活動導致的交通堵塞、列車航班晚點等,下同)。導致無法履行或者繼續履行合同的,可以在徵得過半數以上旅遊團隊成員同意後對相應內容予以變更。如無法達成過半數以上多數意見或因緊急情況無法徵求意見時,可決定內容的變更,但應就作出的決定提供必要的説明和證據。合同變更後,應將未發生的費用退回旅遊者,增加的旅遊費用由旅遊者承擔。

(三)在行前遇到不可抗力或者意外事件的,雙方經協商可以取消行程或者延期出行。取消行程的,旅行社應將旅遊費用在扣除實際已發生的費用後退回旅遊者。

第三條?旅行社轉團

當組團低於成團人數不能成團時,旅行社可以在保證所承諾的服務內容和標準不變的前提下,將旅遊者轉至其他旅行社所組的旅遊團隊,但必須事先徵得旅遊者書面同意,在本合同協議條款中註明,並就受讓出團的旅行社違反本合同約定的行為先行承擔責任,再行追償。

旅遊者和受讓出團的旅行社另行簽訂合同的,本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

第四條?合同的解除

(一)在旅行社低於成團人數不能成團時,旅遊者既不同意轉團也不同意延期出團的,旅行社應按協議條款第四條第一款約定的時間及時通知旅遊者解除合同,並退還全額旅遊費用。如未按約定時間及時通知旅遊者的,還應向旅遊者支付旅遊費用10%的違約金。

(二)旅遊者和旅行社在行前可以書面形式提出解除合同。

1.在出發的3日前(不含第3日)提出解除合同的,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旅行社應向旅遊者退還全額旅遊費用。如因旅遊者的原因解除合同的,旅行社已為旅遊者購買了遊船票,旅遊者應承擔承運部門規定的退票費等船票損失。

2.在出發前的3日以內(含第3日)提出解除合同的,按第五條相關約定處理。

(三)旅遊者未按約定時間到達約定集合出發地點,也未能在出發中途加入旅遊團的,視為旅遊者自願解除合同,按照本合同第五條第一款相關約定處理。

(四)旅遊者在行程中擅自離團的,旅行社可以解除合同。旅遊者不得要求旅行社退還旅遊費用。如因旅遊者疾病等客觀原因無法繼續旅行時,旅行社應積極協助,妥善安排,旅遊費用在扣除實際已發生的費用後,剩餘部分退還給旅遊者。

第五條?違約責任

(一)旅遊者的違約責任

1.因旅遊者的原因,旅遊者在出發前3日內提出解除合同的,應向旅行社支付旅遊費用總額10%的違約金,並承擔承運部門規定的退票費和其他實際已發生的費用。

2.因不聽從旅行社勸諭而影響團隊行程,或由於旅遊者的故意或者過失,使旅行社遭受損害的,應由旅遊者賠償損失。

3.旅遊者超出本合同約定的內容進行個人活動所造成的損失,由其自行承擔。

4.與旅行社出現糾紛時,應當本着平等協商的原則解決或在行程結束後通過合同約定的爭議解決方式解決,並應當採取適當的措施防止損失擴大,否則,不得就擴大的損失要求賠償。

(二)旅行社的違約責任

1.因旅行社的原因,旅行社在出發前3日內提出解除合同的,應向旅遊者支付旅遊費用總額10%的違約金,並退還全部旅遊費用。

2.旅行社擅自將旅遊者轉至其他旅行社出團,旅遊者有權解除合同,要求旅行社全額退回已交的旅遊費用,並按旅遊費用總額的20%支付違約金。

3.旅行社提供的服務未達到合同約定或《旅行社國內旅遊服務質量要求》的,按照《旅行社質量保證金賠償試行標準》進行賠償。

4.與旅遊者出現糾紛時,旅行社應當採取適當措施防止損失擴大。否則,應當就擴大的損失承擔責任。

協議條款

甲方(旅遊者):______________

乙方(組團旅行社):__________

第一條?旅遊內容及安排

(一)出發日期__________________,具體集合時間__________________,集合地點__________________。(二)結束日期__________________,解散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三)旅遊線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次行程遊覽景點共________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本次行程艙位安排:特等艙__________人。一等艙__________人。二等艙__________人,其中上鋪__________人,下鋪__________人。三等艙,其中上鋪_________人,下鋪__________。其它艙位__________人,其中上鋪__________人,下鋪__________人。

第二條?個人投保的旅遊_____

(一)旅遊者__________(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無效)委託旅行社辦理個人投保的旅遊_____。

(二)_____產品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_____金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_____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旅遊費用與支付

(一)旅遊費用(旅遊費用以人民幣為計算單位)

1.代_____:遊船票__________元;景區門票__________元;

_____費__________元;其__________它__________元。

2.綜合服務費(按代_____總額的__________?收取)__________元。

3.旅遊費用總額(代_____+綜合服務費)__________元。

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

4.旅遊費用總額不含用餐、索道、纜車及遊船上的其他費用。

(二)費用的支付

1.旅遊費用支付的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

2.旅遊費用支付的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成團人數與不成團安排

(一)旅行社最低成團人數:__________;組團低於此人數不能成團時,旅行社應當在出發前__________日及時通知旅遊者。

(二)如不能成團,旅遊者是否同意按下列方式解決:

1.__________(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無效)組團社延期出團。

2.__________(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無效)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旅行社出團。

第五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亦可向有關行政管理部門、消費者協會等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者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重慶_____委員會_____;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六條?其他約定事項

(一)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之日起生效。

(二)如合同選填項空間不夠,可附紙張貼於空白處,在連接處需雙方蓋章。

(三)未盡事宜,經旅遊者和組團社雙方協商一致,可列入補充條款。

旅遊者簽字(蓋章):_________?組團旅行社簽字(蓋章):_____

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簽約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約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海南省國內旅遊協議書 篇6

合同編號:___________

甲方(旅遊者):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            

傳真或電子郵件:________

乙方(組團旅行社):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

傳真或電子郵件: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經甲乙雙方自願、平等協商,現就甲方參加由乙方組織的本次國內旅遊的有關事項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甲方(旅遊者)情況

(一)本合同甲方人數為_____人。甲方共同委託的簽約代表人是______(委託書詳見附件三)。

(二)甲方人員情況:□如下。□詳見附件二《甲方(旅遊者)名單》(《甲方(旅遊者)名單》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姓名 性別 年齡 身份證號碼 健康狀況 聯繫地址 聯繫電話

第二條 旅遊內容及安排

(一)本次旅遊團號為:________________ 。

(二)出發時間: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出發地點:_________________  。

(三)結束時間: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結束地點:_________________  。

(四)行程時間(包含在途時間)共計_____日_____晚。   

(五)旅遊線路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六)交通工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七)住宿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住宿如遇單人房間時,差價的解決辦法為:__________ 。

(八)餐飲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九)購物安排:本次旅遊行程中乙方安排的購物不超過_____次。

(十)自費項目:本次旅遊行程中乙方安排的需要甲方在本合同旅遊費用以外另行付費的項目不超過_____個,付費金額不超過_______元人民幣。

(十一)導遊服務:乙方全程陪同人員_____ 人,旅遊目的地導遊員_____人。

(十二)乙方根據本合同制定明確具體的《國內旅遊行程表》(附件一),於出發前    日內交給甲方,並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三條 服務標準

本次旅遊乙方的服務質量標準,執行國家旅遊局頒佈實施的《旅行社國內旅遊服務質量要求》。此外,甲乙雙方自行約定的其他服務質量標準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四條 旅遊費用

海南省國內旅遊協議書 篇7

甲 方:______ 乙 方:______

第一條 旅遊者的權利

(一)人身、財產安全不受損害的權利。旅遊者有權要求旅行社提供的產品和服務,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的要求。

(二)知悉旅行社服務真實情況的權利。有權要求旅行社告知住宿、餐飲、交通、服務質量標準和內容及價格等方面的真實情況,有權要求旅行社對旅遊活動中可能危及旅遊者人身、財產安全的情況作出説明或明確警示,有權獲得旅遊有關的知識。

(三)自主選擇旅行社和旅遊內容、旅遊方式的權利。

(四)自主購物和公平交易的權利。旅遊者有權要求旅行社帶團到合法購物、宗教場所自願購物和活動,有權拒絕違反合同約定的購物安排。

(五)自主選擇自費項目的權利。旅遊者有權拒絕旅行社推薦的合同約定以外的自費項目。

(六)按照合同約定獲得質價相符的旅遊服務。

(七)人格尊嚴、民族風俗習慣、宗教信仰受尊重的權利。

(八)對旅行社服務進行監督的權利。旅遊者有權對旅行社侵害其合法權益的行為提出批評、建議,或向旅遊行政管理部門、消費者協會投訴、舉報,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或申請仲裁。

第二條 旅遊者的義務

(一)遵守國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規、規章及有關規定。

(二)不得侵害他人的權利和利益。旅遊者在行使權利時,不得損害國家、社會、集體的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權益。

(三)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會公德。旅遊者應當尊重旅遊服務人員的人格,與團隊成員之間互相尊重、互相協助;尊重當地的民族風俗習慣和風土人情;不得在景觀、建築上亂刻亂畫,不得有隨地吐痰、亂扔垃圾等不文明行為。

(四)如實提交、填寫相關材料,告知相關信息,履行合法手續。旅遊者應當確保自身身體條件能夠完成旅遊活動,並有義務在簽訂本合同時將自身健康狀況告知旅行社;旅遊者應當保證自己提交的證件或證明材料真實有效,並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五)遵守合同約定,配合旅行社完成旅遊服務。不得因個人原因強迫旅行社改變旅遊團隊的行程或擅自離團活動,如因個人原因需離團活動或中途退團,應向旅行社提出書面要求,並與旅行社就有關權益達成協議。

(六)掌握旅行所需知識,增強自我保護意識。旅遊者可以選擇和購買旅遊意外傷害保險及其他保險,旅遊過程中應當認真聽取旅行社的安全提示,不得拒絕旅行社的安全勸阻,擅自進入無安全保障的區域或參與危及自身生命財產安全的活動。旅遊者應妥善保管自己的行李物品,貴重物品應當隨身攜帶或採取其他保護措施。

(七)旅遊過程中與旅行社發生糾紛,應當本着平等的原則協商解決或在行程結束後通過《專用條款》中約定的爭議解決方式解決。旅遊者不得以服務質量等問題為由,拒絕登(離)機(車、船),或採取其他方式拖延行程、擴大影響及損失,以強迫旅行社接受其提出的條件。

(八)按照合同約定繳納旅遊費用。

第三條 旅行社的權利

(一)按照合同約定向旅遊者收取全部旅遊費用的權利。

(二)核對旅遊者提供的相關信息資料、身體狀況的權利。

(三)按照合同約定選擇交通工具、酒店、地接社以及安排旅遊配套服務的權利。

(四)拒絕旅遊者提出的超出合同約定的不合理要求的權利。

第四條 旅行社的義務

(一)向旅遊者出示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營業執照》和旅遊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

(二)按照《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責任保險的規定》投保旅行社責任保險。

(三)通過告知網址、統一公示等方式提供《導遊服務質量》、《旅行社國內旅遊服務質量要求》等本合同涉及的旅遊行政管理部門有關法規、規範性文件和標準供旅遊者查閲。

(四)在出發前向旅遊者提供《旅遊行程表》和《行程須知》,就旅遊的具體行程安排、各項服務標準、有關注意事項等情況向旅遊者作明確、具體的陳述,不得作虛假、誤導性的表述。

(五)按照合同約定為旅遊者提供旅遊服務,且不得低於《導遊服務質量》、《旅行社國內旅遊服務質量要求》確定的標準。

(六)為旅遊團派遣持有導遊證的導遊;合同約定在異地成團的,應告知旅遊者成團地的集合地點、具體時間、接洽方式、導遊情況和應急措施。

(七)所提供的服務符合旅遊者人身、財產安全的要求,對可能危及旅遊者人身、財產安全的旅遊服務項目,應當向旅遊者做出真實的説明和明確的警示,並採取防止危害發生的措施。

(八)旅行社應當按照雙方約定的《旅遊行程表》合理安排旅遊者購物和參加自費項目。旅遊過程中不得強制旅遊者購物;安排合同約定以外的自費項目,應當徵得旅遊者同意。當旅遊者發現旅遊行程中所購物品系假冒偽劣商品時,如購物點不是行程內安排的或旅行社向旅遊者推薦的,旅行社不承擔責任;如購物點為行程內安排的或旅行社推薦的,旅行社應當先行賠付。

(九)應當向旅遊者提供發票等消費憑證。

第五條 旅遊安全與保險

(一)旅行社責任保險為法定保險,根據《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責任保險規定》的要求,旅行社已投保旅行社年度責任保險。

(二)旅遊意外傷害保險

1、旅行社有義務向旅遊者推薦旅遊意外傷害保險,有義務告知旅遊者購買旅遊意外傷害保險的目的、意義和方式。旅行社為旅遊者推薦的個人保險以合同專用條款為準。旅遊者是否委託旅行社代為辦理旅遊意外傷害保險應在專用條款中作明確表示。

2、旅遊意外傷害保險是保險公司專為旅遊者設計的一種人壽保險。旅遊者應充分了解保險內容和理賠事宜,並與旅行社協商購買旅遊意外傷害保險。

3、發生旅遊意外傷害,旅遊者應按規定提供相關材料,依法向保險公司進行理賠,旅行社應積極協助旅遊者向保險公司進行理賠。

(三)健康聲明:旅遊者應據實向旅行社作出健康聲明,實事求是地説明自身故有、既往及隱性疾病。旅遊者因未向旅行社説明自身故有、既往及隱性疾病而發生旅遊行程中意外死亡的,旅行社不承擔責任。

第六條 旅遊手續

本合同涉及的各項旅遊手續除另有約定外,均由旅行社代為辦理。

第七條 旅遊內容變更

(一)行程中因不可抗力(自然災害、政府行為等)或不可歸責於旅行社的意外情況(天氣變化、道路堵塞、列車航班晚點等),導致無法按照約定的線路、交通、食宿安排等繼續履行合同的,旅行社可以在徵得團隊內三分之二以上成員同意後對相應內容予以變更,但團隊成員無法達成三分之二多數意見或因情況緊急無法徵求意見時,由旅行社決定;因變更而超出的費用由旅遊者承擔,節省的費用應當返還旅遊者。

(二)執行政府定價或政府指導價的項目,遇政府調整價格,旅遊費用的退、補按照《民法典》第63條規定執行。

(三)在合同訂立後履行完畢前,因航空、輪船、列車班次時刻臨時變更,旅行社保證在行程天數和基本安排不變動的情況下,保留調整出發時間和行程的權利。

(四)旅遊者臨時要求提高餐飲、住宿項目標準,經旅行社同意安排後,旅遊者應補交所需差額。

(五)除以上規定的情況外,旅行社不得單方變更旅遊內容。

第八條 責任約定

(一)違約或侵權責任

1、旅遊者違約或侵權責任

(1)旅遊者未按照合同約定支付旅遊費用的,應當每日按照遲延支付費用0.3%的標準支付違約金;旅行社有解除合同的權利。

(2)旅遊者因違約、自身過錯、自由活動期間內的行為或自身疾病引起的人身、財產損失由其自行承擔;由此給旅行社造成損失的,旅遊者應當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3)旅遊者在旅遊過程中,中途擅自離團的,不得要求旅行社退回未完成行程的直接旅遊費用;因擅自離團而發生的人身傷害和隨身財物損失,責任由旅遊者自己承擔;由此給旅行社造成損失的,旅遊者應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4)旅遊者因違反國家或地方的法律、法規而被拘留或被追究其他法律責任的,相關責任和費用由其自行承擔;由此給旅行社造成損失的,旅遊者應當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2、旅行社違約或侵權責任

(1)在代辦旅遊手續或旅遊的過程中,旅行社因未盡妥善保管義務而遺失、毀損旅遊者手續的,或代辦的手續因旅行社過錯存在瑕疵的,旅行社應當積極協助旅遊者補辦相關手續,並承擔補辦手續所需直接費用及其他應當支付的合理費用;因上述行為影響旅遊行程的,旅行社還應當賠償由此給旅遊者造成的損失,該損失包括因滯留而必須支付的費用、無法繼續履行的合同部分涉及的旅遊費用等。

(2)旅行社提供的旅遊服務未達到合同約定或《導遊服務質量》、《旅行社國內旅遊服務質量要求》確定的標準的,按照《旅行社質量保證金賠償試行標準》進行賠償。除為滿足旅遊者的特殊要求以外,若旅遊過程中實際提供的餐飲、住宿、交通等標準高於合同約定的,增加的相應費用由旅行社承擔。

(3)旅行社或導遊應按《旅遊行程表》的安排,準確告知旅遊者各個旅遊景點的出發、集合地點和時間,因告知不詳盡導致旅遊者人身、財產損害的,旅行社應承擔賠償責任。

(4)屬於《旅行社質量保證金賠償標準》規定以外的因旅行社過錯給旅遊者造成的人身、財產損害,根據《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責任保險的規定》由保險公司按照有關標準賠付,旅行社應當負責向保險公司辦理理賠事宜。

(5)旅行社委託的地接社有違反本合同約定行為的,視同旅行社違約,應當由旅行社按照本合同約定向旅遊者承擔違約責任。

(6)除正常的委託地接社接待和散客拼團外,旅行社擅自將旅遊者轉至其他旅行社合併組團的,旅遊者有權解除合同,原旅行社應賠償由此給旅遊者造成的損失;旅遊者在出發時或出發後才得知存在擅自合併組團情況的,除有權要求原旅行社賠償損失外,還有權要求原旅行社按照旅遊費用總額5%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7)旅行社委派的導遊在旅遊行程期間,除合同約定的自由活動外,擅自離開旅遊團隊,造成旅遊者無人負責的,旅行社應當承擔旅遊者滯留期間支出的食宿和其他必要的直接費用,退還未完成的行程費用並支付全部旅遊費用1倍的違約金。

(二)補救責任

因一方違約發生損失後,未違約方應當積極採取措施配合違約方防止損失擴大,因未及時採取措施致使損失擴大的,應當就擴大的損失承擔責任,無權要求違約方賠償;但為防止損失擴大而發生的合理費用,由違約方承擔。

(三)成行前的解約責任

1、旅遊者解約責任

因旅遊者原因解除合同的,旅遊者

(1)提前3日通知旅行社的,應承擔實際發生的費用。

(2)提前2日通知旅行社的,應當按照旅遊費用總額的10%支付違約金,並承擔實際發生的費用。

(3)提前1日通知旅行社的,應當按照旅遊費用總額的20%支付違約金,並承擔實際發生的費用。

(4)在旅遊開始日、開始後通知旅行社的,應當按照旅遊費用總額的40%支付違約金,並承擔實際發生的費用。

(5)未能按照約定時間及地點集合出發,也未能中途加入的,視為解除合同,應當依據前款的規定承擔解約責任。

2、旅行社解約責任

因旅行社原因解除合同的,旅行社

(1)應當提前3日通知旅遊者,並承擔實際發生的費用。

(2)提前2日通知旅遊者的,應當按照旅遊費用總額的10%支付違約金,並承擔實際發生的費用。

(3)提前1日通知旅遊者的,應當按照旅遊費用總額的20%支付違約金,並承擔實際發生的費用。

(4)在旅遊開始日、開始後通知旅遊者的,應當按照旅遊費用總額的40%支付違約金,並承擔實際發生的費用。

上述實際發生的費用是指:退機(車、船)票損失費、手續費,退訂房(車)損失費等。

3、安全解約責任

因旅遊線路涉及的城市、景點發生社會動盪、恐怖活動、重大傳染性疫情、自然災害等可能嚴重危及旅遊者人身安全的情況,且雙方未能達成變更協議的,雙方均可在出發前解除合同,旅遊費用在扣除實際發生的費用後返還旅遊者,解約方無需承擔其他解約責任,但應書面通知對方。

4、對通知時間和方式雙方另有約定的,應當在《專用條款》中予以註明。

(四)行程中的解約責任

1、旅遊者在行程中單方解除合同或自願放棄某項旅遊項目的,旅行社有權不予退還相應旅遊費用。旅遊者未能按照合同約定及時參加旅遊項目或未能及時搭乘交通工具的,視為自願放棄。雙方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2、旅行社除為旅遊團隊根本利益以外,在行程中不得單方解除合同,否則應當承擔由此給旅遊者造成的實際損失。

(五)免責條款

1、任何一方當事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可以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應當及時通知對方並在合理期限內提供有關證明。

2、對由於列車、航班等公共交通工具延誤或取消,以及不可抗力,第三方侵害等不可歸責於旅行社的原因導致旅遊者人身、財產權益受到損害的,旅行社不承擔責任,但應當積極協助解決旅遊者與責任方之間的糾紛。

第九條 《旅遊行程表》至少應包含團號、導遊姓名、導遊證號、導遊通訊方式、集合出發時間地點、散團時間地點、住宿標準、交通工具標準、用餐標準、遊覽景點及時間、購物次數及地點、自費項目、緊急或意外情況下聯繫人的姓名及電話號碼等要素。行程表須加蓋旅行社的合同章及行程表與合同的騎縫章。

甲 方(蓋章):______ 乙 方(蓋章):______

海南省國內旅遊協議書 篇8

甲方:________旅行社(或公司)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____

乙方:姓名(或團體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

根據國家有關旅遊事業管理的規定,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執行。

第一條 旅遊的時間安排:

由甲方在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為乙方提供旅遊服務。

第二條 旅遊的地點及每個旅遊景點的時間安排:

甲方為乙方提供的旅遊景點為 個。分別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每天的時間安排為上午________時至________時,下午________時至________時。

第三條 旅遊的生活安排:

甲方為乙方提供食宿,每天伙食在________元至________元標準內。

第四條 導遊服務:

甲方為乙方提供導遊服務,服務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旅遊的費用:

本次旅遊的費用總計____元(包括食宿在內)。在旅遊出發前____日交清。

第六條 旅遊的交通工具:

甲方為乙方提供交通工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交通工具都由甲方聯繫、提供,並保證乙方的旅遊安全。

第七條 甲方的權利義務及違約金:

1、甲方應該按照本合同的規定按時為乙方安排本次旅遊。

2、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擅自減少或增加旅遊景點和縮短旅遊時間。如甲方違反約定,應向乙方賠償____%的違約金或者乙方可以要求甲方按約定繼續提供旅遊服務,甲方不提供的,乙方可以自行旅遊,支出的合理費用,由甲方承擔;甲方增加遊覽景點的,增加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3、甲方應該按照本合同規定為乙方提供優質的服務。在旅遊期間,甲方應派醫務人員、保安人員等隨行,以保證本次旅遊的順利進行。

4、甲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否則按約定賠償乙方損失額________元。

5、由於甲方的原因導致乙方受到財產損失和人身傷害的,甲方負賠償責任。如因第三人的過錯造成損失的,甲方在賠償後,有權向第三人追償。

第八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及違約金:

1、乙方應該按照時交納旅遊費用,如違反規定在旅遊出發前____天內還不交清的,甲方有權不與乙方簽訂合同,取消乙方的旅遊事項。

2、乙方應遵守甲方安排在本次旅遊當中的安全事項及其他合理要求,不得擅自單獨行動,否則後果自負。

第九條 其他

1、本合同在執行前或執行期間,如有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後,另訂附則附於本合同之內,所有附則在法律上均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2、 本合同一式____份,由甲、乙方各執_____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海南省國內旅遊協議書 篇9

雲南省國內旅遊合同

特別告知

本合同文本是根據《_____》、《旅行社管理條例》、《雲南省旅遊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由雲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監製、雲南省旅遊局制定的示範文本,供雙方當事人約定採用,簽定合同前請仔細閲讀。

為了明確旅遊者的權利與義務,規範旅遊市場秩序,旅遊者參加國內旅遊應知曉以下事項:

一、旅遊者參加旅遊應選擇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統一頒發《營業執照》、旅_____政管理部門統一頒發《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和明碼標價的旅行社。《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上的營業地址與實際經營場所應當一致。

二、旅遊者參加旅遊前應與旅行社訂立局面旅遊合同,在交納費用後應要求旅行社開具由雲南省税務局印製的發票。旅遊者與旅行社訂立合同可採用由雲南省旅遊局制定的《雲南省國內旅遊合同》。

三、旅遊者與旅行社訂立合同或者填寫各種報名材料時,內容要真實準確,並使用有效身份證件。旅遊者參加旅遊應確保自身身體條件能夠完成旅遊活動,並有義務在簽訂合同時將自身健康狀況告知旅行社。旅遊者與旅行社訂立合同後,應當按照約定履行合同,旅遊者本人不能成行,可以讓具備參加本次旅遊條件的第三人代為履行合同,並及時通知旅行社進行更改。因代為履行合同增加的費用,應當由旅遊者支付。

四、旅遊者應妥善保管好隨身攜帶的財物,以免損壞或遺失。因自身原因造成的人身和財產損失,旅行社不承擔責任。

五、旅遊者在旅遊活動中應遵守團隊紀律,配合導遊完成旅_____程;旅行者應遵守我國和目的地的法律、法規和尊重旅遊目的地的各種宗教信仰、民族習慣和風土人情。

六、合同雙方因不能成行造成違約時,違約方應當提前三天通知對方;雙方也可以另行約定提前告知的時間。對於違約責任,雙方已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承擔。沒有約定的,按照下列標準承擔違約責任:

(一)違約方按規定時間通知對方,應當支付旅遊合同總價?5%?的違約金。

(二)違約方未按規定時間通知對方的,應當支付旅遊合同總價的?10%?的違約金。

因違約造成的損失,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承擔賠償責任;涉及航空、陸運、水運的票務損失問題,參照有關部門現行條款補償損失。

七、旅遊者與旅行社訂立合同後,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違約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且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八、旅遊者在出遊前,旅行社應當推薦旅遊者購買旅遊期間的個人旅遊_____。

九、旅遊者在旅遊過程中,未徵得本人同意,可以拒絕參加合同未約定的其它旅遊消費項目;經本人同意,參加合同未約定的其它旅遊消費項目時,需_____的,應當場嚮導遊人員收取服務單據。

十、旅遊者在旅遊過程中,有權監督帶團的導遊人員佩戴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旅遊局頒發的《導遊證》;有權要求導遊人員按旅遊者和旅行社訂立的合同內容和國家行業標準提供服務;有權得到旅行社對旅遊過程中可能危及旅遊者人身、財產安全的情況事先説明或者明確警示並採取防止危害發生的措施。遊客認為旅行社未按旅遊合同標準提供交通、住宿、餐飲或者其它與旅遊有關的服務,對旅遊者造成損失的,有權要求組團旅行社先行賠償。

十一、旅遊者合法權益受到損害或者與旅行社發生爭議時,可以與旅行社協商解決、或者向有管轄權的旅遊質量監督部門申訴,或提請_____機構_____、或向人民法院起訴。旅遊者不得以服務質量等問題為由,拒絕登機(車、船)或者採取其他措施強迫旅行社接受其他提出的要求。

十二、旅遊者有權要求旅行社對合同條款予以説明。

十三、鑑於旅遊產品的特性,為防止低價陷阱導致您的旅行質量下降,簽定合同時,請您依據市場行情,按照市場價值規律優質優價、低質低價,認真對比簽約內容及價格。?全省各地旅遊投訴電話:

雲南省旅遊質監所:?087X8315昆明市所:?087X4961?96927

大理州質監所:?087X6769?96927西雙版納州質監所:?069X2323?96927

麗江市質監所:?088X3432?96927紅河州質監所:?138X2117

:?069X7927?96927思茅市質監所:?087X4947?96927

迪慶州質監所:?088X1460?96927楚雄州質監所:?087X9104?96927

曲靖市質監所:?087X2424文山州質監所:?0876-1632

玉溪市質監所:?087X7403?96927保山市質監所:?087X7704?96927

怒江州質監所:?088X4247臨滄市質監所:?088X8388?96927

昭通市質監所:?087X2835

合同條款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旅遊者或旅遊團體?)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組團旅行社?)

甲方自願購買乙方所銷售的旅遊服務,為保證旅遊服務質量,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本着平等協商的原則,現就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報名與成團

1、甲方參加乙方組織的國內旅遊團,應事先向乙方詳細瞭解諮詢,乙方有義務全面介紹其服務的項目和質量,並按規定在報名時簽定合同。

2、甲方在簽約時,應將全部旅遊費用付訖。

3、雙方約定由於甲方或乙方責任未成行的處理方式。

4、“特別告知”為本合同的一部分,簽訂合同前甲方應仔細閲讀“特別告知”內容。

第二條?內容與標準

1、主要事項

團號?__________(?如簽約時暫無團號,此項可空缺?)?團體人數?_______(?附名單?)

線路名稱?______?行程共計?____?晚?____?天?(?飛機、車、船等在途時間包括在行程天數內?)

出發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結束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發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返回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遊覽景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交通工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用餐次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宿次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購物、自費項目安排?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景點門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情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導遊服務?(?全陪、地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應交納團費總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註明:所包含的費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乙方保留航空、輪船、鐵路因國家政策性調價而變更旅遊總價的權利,但乙方應當提供相應證據。

4、在合同訂立後履行完畢前,因航空、輪船、鐵路班次和時刻臨時變更,乙方保證在行程天數和安排基本不變動的前提下,保留調整出發時間和行程的權利。

第三條?違約責任

(一)承擔違約責任的情形

1、甲、乙雙方因為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不承擔賠償責任,但應及時通知對方,並提供事故詳情及不能履約的有效證明材料;

2、本合同雙方已經就可能出現的問題約定免責處理措施的,按約定辦法處理。

(二)甲方承擔違約責任的情形

1、甲方無故違反合同約定,自身損失自負;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2、超出合同約定的訂單內容進行個人活動而造成的損失的,責任自負。

(三)乙方承擔違約責任的情形

1、未達到與甲方合同約定的內容和標準,給甲方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2、乙方服務未達到國家或行業規定的標準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四)乙方在旅遊問題發生前後已採取以下措施,可減輕或者免除責任:

1、問題發生後乙方已採取善後處理措施的;

2、對旅遊質量和安全狀況已事先對旅遊者給予説明、提醒、勸誡、警告的;

3、由於甲方自身過錯造成的質量問題

(五)甲方同意乙方違約的賠償責任按國家旅遊局制定的《旅行社質量保證金賠償試行標準》執行。

第四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一)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甲方可向有管轄權的旅遊質監所申請調解、提出投訴和賠償請求。

(二)當事人不願通過協商、調解解決或協商、調解不成時,依法向昆明_____委員會申請_____,若不同意通過昆明_____委員會_____的,甲乙雙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訴解決。

第五條?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條?本合同從簽定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簽字時對本合同條款均無異議。

補充條款

雙方約定以下補充條款:

1.

2.

3.

……

甲方簽字(蓋章):乙方簽字(蓋章):

地址:地址:

郵編:郵編:

電話:電話: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海南省國內旅遊協議書 篇10

甲方:______乙方:______

一、為了明確旅行社和旅遊者的權利與義務,維護雙方合法權益,根據、《旅行社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由寧波市旅遊局、寧波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制定本合同示範文本,適用於本市行政區域內的旅行社與旅遊者之間締結的國內旅遊服務關係。簽訂合同前請仔細閲讀。

二、旅遊者參加國內旅遊應選擇具有合法經營旅遊業務資格的旅行社。旅行社應具有旅遊行政管理部門統一頒發的《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統一頒發的《營業執照》。

三、鑑於旅遊產品的特性,為防止低價導致的旅遊質量下降、服務不達標,旅遊者簽訂旅遊合同時,請根據市場行情,按照市場價值規律認真比對簽約內容及價格,選擇質價相符的線路產品理性消費。

四、旅行社在簽訂合同時應真實註明該旅遊項目所包含的景點門票及住宿、餐飲、交通標準、導遊服務等相關內容。不得要求旅遊者支付由於年齡或職業上的差異而產生的特殊附加費,不得強迫旅遊者參加旅行社安排的購物活動或需要另行付費的旅遊項目。

五、雙方簽訂合同用語準確清晰,不應出現“準×星級”、“遠眺”、“車覽”、“途遊”、“僅供參考”、“以為準”等不確定性用語。

六、雙方當事人在簽訂本合同時,對條款存在爭議、不明確或需另行補充約定事項的,經雙方協商以書面形式予以變更或補充,但變更或補充含有不合理、減輕或免除《通用條款》中規定應當由旅行社承擔的責任內容的,仍以《通用條款》為準。另行簽訂的補充條款均為合同的組成部分。

七、本合同由《通用條款》和《專用條款》共同組成。

通 用 條 款

第一條 定義及概念

1、旅行社:是指依法取得《企業法人營業執照》並取得旅遊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有權組織旅遊者到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港、澳、台地區除外)旅遊的旅行社。

2、旅遊者:是指依本合同約定參加旅行社組織的國內旅遊活動的中國公民或者單位團體。

3、國內旅遊服務:是指旅行社依據《旅行社條例》等法律法規,組織旅遊者到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港、澳、台地區除外)的旅遊目的地旅行遊覽、觀光,並親自或者委託旅遊目的地的旅行社為旅遊者代訂旅遊交通票務、安排餐飲、住宿、遊覽服務等經營活動。

4、旅遊費用:亦稱旅遊團款,是指本合同的旅遊者支付給旅行社用於購買國內旅遊服務的費用。

除非本合同另有規定或約定,旅遊費用包括:交通費、住宿費、餐費(不含酒水費)、非自費旅遊項目景區(點)的第一道門票費、導遊服務費。

除非本合同另有規定或約定,旅遊費用不包括:應由個人投保的旅遊意外保險費、自費項目費用、小費、自由活動期間發生的費用、行李超重費、住宿期間的洗衣、電話、飲料及酒類費、個人傷病醫療費、尋回個人遺失物品的費用及報酬、個人原因造成的賠償費、旅遊者要求旅行社提供的超出本合同約定的服務範圍之外的費用以及出現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致使行程不能繼續或必須改變而增加的費用。

本合同對於旅遊費用所包括的內容另有具體約定的,以該另行約定為準。

5、旅行社責任保險:是指旅行社根據與保險公司的約定,向保險公司支付保險費,保險公司對旅行社在旅遊業務經營活動中,由於旅行社責任造成旅遊者人身、財產損失而承擔賠償保險金責任的行為。

6、旅遊意外保險:旅遊者自願自行購買或委託旅行社購買。投保旅遊意外保險的旅遊者,一旦旅遊期間發生意外事故造成旅遊者人身、財產損失的,由承保保險公司向旅遊者支付保險金的保險行為。

7、離團:是指旅遊者參加旅行社組織的國內旅遊,在旅遊行程中因疾病、證件丟失等客觀原因未能隨團隊完成約定行程的行為。

8:脱團:是指旅遊者參加旅行社組織的國內旅遊,在行程中擅自脱離旅遊團隊,不隨團完成約定行程的行為。

9、轉團:是指由於低於成團人數,旅行社在保證所承諾的服務內容和標準不變的前提下,經旅遊者書面同意,在出發前將其轉至其他有資質旅行社組織的國內旅遊團隊的行為。轉團既可由旅遊者直接與其他有資質旅行社簽訂合同,也可由旅遊者授權本合同的旅行社代為與其他有資質旅行社簽訂合同。

10、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包括因自然原因和社會原因引起的,導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的情形,具體包括但不限於:

(1)自然災害、極端氣候、瘟疫或傳染病的流行等,如地震、海嘯、泥石流、水災、旱災、風災、火山爆發、暴雨、冰雹、冰凍、雪災、火災、爆發性傳染病;所經路途因沿途橋樑、涵洞、隧道、路基等坍塌、損毀而無法通行;船舶所經航道因堵塞、水位急劇變化而無法通行等情況。

(2)不可預見、不可避免及克服的人為因素,如戰爭、騷亂、暴動、動亂、恐怖活動、海盜活動、罷工、封鎖、政府禁令或限制令(如宵禁、長期或臨時的道路封鎖或管制)等導致的行程延誤或不能繼續等情況。

11、意外事件:是指因當事人故意或者過失以外的偶然因素而發生的事件,如臨時交通管制、重大禮賓活動導致的交通堵塞、飛機(車、船)晚點、約定下榻的的賓館或約定用餐的餐廳由於當地政府舉行活動而臨時取消預訂、行程中所包含的景點因故臨時關閉或當地管理部門臨時命令其關閉等情況。

12、黃金週:是指春節、“十一”期間的7天節假日,其具體日期以當年國務院辦公廳通知的放假時間為準。如果國務院辦公廳決定將其他假期亦新增為長假的(如“五一”節),則黃金週亦指該新增的長假。

13、旅遊告知書:亦稱“旅遊行程計劃説明書”,是指更為具體地約定旅遊行程中旅遊線路、時間安排、旅遊景點、交通工具、住宿、餐飲、購物、安全事項、領隊導遊服務安排等事項的書面文件,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二條 旅行社的權利

1、根據旅遊者的身體健康狀況及相關條件決定是否接納旅遊者報名參團。

2、有權要求旅遊者提供真實、準確、完整的個人相關信息,有權核實旅遊者提供的相關信息資料。

3、按照合同約定向旅遊者收取旅遊費用。

4、旅遊團隊遇緊急情況時,可採取緊急避險措施。

5、有權拒絕旅遊者提出的超出合同約定的不合理要求。

第三條 旅行社的義務

1、按照合同和《旅遊告知書》約定的內容和標準,為旅遊者提供約定的旅遊服務。對可能危及旅遊者人身、財產安全的項目和需注意的問題,應當事前向旅遊者作出説明和警示,並採取防止危害發生的措施。

2、如實告知旅遊者旅遊的具體行程安排和各項服務標準、旅遊目的地的風俗習慣、安全避險措施、應急聯絡方式、當地接待社的名稱及聯絡電話。

3、按照規定投保旅行社責任保險,並提示旅遊者投保旅遊意外保險。

4、行程中不得違反合同約定強迫或變相強迫旅遊者參加合同約定以外的自費項目或購物。

5、旅遊者在旅行社安排的購物點所購物品,經專業權威部門認定屬假冒偽劣商品或存在質量問題的,旅行社應當積極協助旅遊者進行退換。如旅遊者無法從購物點獲得退換的,旅行社應自受理之日起90天內,憑旅遊者的有效購物票據予以全額退款。

6、向旅遊者提供合法的旅遊費用發票。

7、對旅遊者個人資料信息保密。

8、積極協調處理旅遊者在旅遊行程中的投訴。出現旅遊服務的內容與合同約定不符時,應積極採取補救措施,並採取適當措施防止損失擴大。

第四條 旅遊者的權利

1、依法享有法律法規賦予消費者的各項權利。

2、有權要求旅行社按照合同和《旅遊告知書》的內容和標準履行旅遊行程服務。

3、有權拒絕旅行社未經事先協商一致的轉團行為和合同約定以外的購物及自費項目安排。

第五條 旅遊者的義務

1、如實向旅行社提供參加旅遊所需的個人信息,並對所簽訂的合同內容承擔相應責任。

2、按照合同約定支付旅遊費用。

3、遵守合同約定完成旅遊行程,配合導遊人員的統一管理。

4、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不得攜帶危險品、違禁物品參加旅行社組織的旅遊。

5、妥善保管自己的行李物品,貴重物品須隨身攜帶。

6、行程中如果與旅行社、地接社就行程中發生的問題發生爭議,應當本着平等協商的原則解決,採取適當措施防止損失的擴大。

第六條 旅遊者的承諾與保證

1、所提供的證件真實、有效,其他資料和信息真實、準確、完整,不存在隱瞞、偽造、篡改的情形。

2、旅遊者身體狀況存在不適合旅遊的情形,該情形包括但不限於:

(1)有比較嚴重的心血管、肺、肝、腎等重要器官疾病,如嚴重高血壓,心、肝、肺、腎功能障礙,嚴重的心律失常、肺氣腫、肝硬化、慢性腎炎等。

(2)處於各種疾病傳染期、恢復期和一切炎症性疾病發作期。

(3)處於大中型手術的恢復期。

(4)患有其他不適合旅遊的疾病,如精神病、中度(含)以上抑鬱症未治癒的,老年痴呆症、無法控制的癲癇和多發季節的氣喘病等;有精神病史但未提供專業醫生開具的已治癒且適合參加旅遊活動的證明。

(5)孕婦。

(6)行動不便的老人、病人或體弱者。

(7)具有其他不適合長途旅行的身體狀況。

旅遊者充分了解並完全知曉,具有上述情形參加旅遊的,極可能給旅行社提供正常的旅遊服務帶來障礙,且可能對具有上述情形的旅遊者自身健康產生不良影響,甚至會引發或加重原有的病情從而危及自身的健康及生命,並有可能危及其他旅遊者的健康和安全(如精神病、傳染病等)。

3、未經旅行社或導遊同意,不擅自離、脱團活動。

第七條 老年旅遊者特別約定

1、老年旅遊者是指年齡在60週歲以上的旅遊者,包括單獨報名參加旅遊或均由老年旅遊者組成的旅遊團。

2、老年旅遊者報名參加旅遊時,應如實填寫年齡及身體狀況,特別應填寫根據身體狀況不適宜參加某些旅遊活動的情況(包括但不限於交通工具的限制、飲食方面的限制、特定區域的限制等)。

3、老年旅遊者應當購買旅遊意外保險,並根據自身的身體狀況配備必需的常用藥品。旅遊途中如身體出現不適應立即告知導遊或旅伴。

4、旅行社對身體健康狀況不佳的老年旅遊者在無合適家人陪同的情況下,可以拒絕其旅遊報名。

5、旅行社及其導遊應根據老年旅遊者的身體狀況在起居、飲食及旅遊途中予以必要的照顧。

6、老年旅遊者除適用本條款外,還適用本合同中對旅行社和旅遊者其他條款的約定。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旅行社的違約責任

(1)因旅行社過錯造成旅遊者誤機(車、船),旅行社應承擔旅遊者的直接經濟損失,並賠償旅遊費用總額5%的違約金。

(2)旅行社安排的用餐與約定餐標不符的,旅行社應退還旅遊者所付餐費與實際餐費的差額,並賠償旅遊費用總額2%的違約金。

(3)旅行社安排的住宿飯店低於合同約定的等級檔次,旅行社應退還旅遊者所付房費與實際房費的差額,並賠償旅遊費用總額5%的違約金。

(4)旅行社安排的交通工具低於合同約定的等級檔次,旅行社退還旅遊者所付交通費與實際費用的差額,並賠償旅遊費用總額5%的違約金。

(5)旅行社安排的含在旅遊費用內的觀光景點,因旅行社原因不能遊覽,旅行社應退還景點門票、相應的導服費,並賠償旅遊費用總額5%的違約金。但如果旅遊者同意以其他景點或遊覽、娛樂項目替代不能遊覽的景點的,則旅行社不再承擔退還景點門票、相應導服費及支付違約金的責任。

(6)導遊擅自改變活動日程,旅行社應退還減少或變更參觀項目的景點門票、導服費並賠償同額違約金。

(7)導遊違反合同或旅程計劃,擅自增加購物次數的,旅行社應賠償旅遊者旅遊費用總額10%的違約金。

(8)導遊在旅遊行程期間,擅自離開旅遊團隊,造成旅遊者無人負責,旅行社應承擔旅遊者滯留期間所支出的合理的食宿費等直接費用,並賠償旅遊費用總額20%的違約金。

2、旅遊者的違約責任

(1)旅遊者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旅遊者違反本合同的約定,逾期支付旅遊費用的,須承擔旅遊費用總額2%的違約金。在旅遊行程出發3日前尚未全額支付旅遊費用的,旅行社除有權向旅遊者主張違約金外,還有權解除合同而不承擔責任。

(2)提供虛假、錯誤信息及違反法律法規造成後果的責任

旅遊者因提供虛假的或錯誤的資料、信息,從而在行程過程中招致有關部門的懷疑和調查,並影響整個旅遊團隊行程的,旅遊者應當賠償旅遊費用總額10%的違約金;旅行社蒙受的損失超過前述違約金的,旅遊者應當承擔賠償旅行社全部損失的責任。前述所指的旅行社的損失包括但不限於旅行社協助處置上述事件而產生的費用以及旅行社因發生上述事件而賠償或補償旅遊團其他旅遊者的費用。

(3)旅遊者脱團的違約責任

在旅遊過程中,旅遊者未經允許而脱團,旅遊者應當向旅行社承擔旅遊費用總額20%的違約金;因旅遊者的脱團造成旅行社的損失超過前述違約金的,旅遊者應當賠償旅行社的實際損失。

(4)旅遊者超出本合同約定的內容進行個人活動所產生的費用及後果,由其自行承擔。

(5)因旅遊者的原因,使旅行社遭受損失的,應由旅遊者賠償損失。

(6)對行程中發生的糾紛旅遊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旅遊者不得以拒絕登機(車、船)、入住酒店等行為拖延行程或者脱團,由此給旅行社造成的損失由旅遊者承擔。

第九條 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

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導致旅行社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的,旅行社不承擔違約責任。

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導致旅遊者滯留或原定行程須改變,或者行程不能繼續的,旅行社應當盡力為旅遊者安排相應的住宿、交通等,由此產生的額外費用應當由旅遊者自行承擔;旅行社先行替旅遊者墊付費用的,有權要求旅遊者償還。

第十條 責任減輕及免除條款

特別提醒旅遊者:本條款為減輕或免除旅行社責任的情形

1、由於旅遊者自身健康原因、自身過錯行為導致人身財產權益受到損害的,旅行社不承擔責任,但旅行社應當在法律允許及合理的範圍內盡力予以協助,旅行社因提供協助而支出的合理費用應由旅遊者承擔。

2、旅行社對旅遊過程中可能發生的危險情況已向旅遊者作出明確警示,並採取了防範措施的,旅行社可以減輕或免除責任。

3、旅遊者未按約定時間提供相關信息或提供的信息資料不真實、不完整、不準確,造成無法隨團出行的,旅行社不承擔責任;旅行社已支付的相應費用由旅遊者承擔。

4、旅遊者擅自脱、離團或擅自參加非旅行社安排的活動時,造成旅遊者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的,旅行社不承擔責任。

5、因航班、列車等公共交通工具晚點或取消,導致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旅行社不承擔違約責任。但旅行社應當採取積極措施進行補救,經與旅遊團隊的旅遊者協商並取得2/3以上成員同意後可以對合同相應內容進行變更。

6、因旅遊者未遵守承諾與保證,不向旅行社告知旅遊者存在不適合旅遊的身體健康狀況或疾病史,使其在旅遊行程中發生疾病突發或加重、惡化,危及健康及生命的,旅行社不承擔責任。但旅行社應當提供必要的及可能的幫助,旅行社提供幫助產生的合理費用由旅遊者承擔。

第十一條 責任限制

特別提醒旅遊者:本條款是對於旅行社責任的限制條款

1、在旅遊過程中航空、輪船、鐵路經營者遺失或損壞旅遊者向其託運的行李的,旅遊者應向遺失或損壞行李的上述交通經營者主張賠償,旅行社承擔協助義務。法律法規對航空、輪船、鐵路經營者的賠償責任有限制的,旅遊者亦不得就其行李損失超過上述賠償責任限制的部分向旅行社要求賠償。

2、旅遊者在旅遊過程中,應自行保管貴重物品。旅遊者離開旅行社提供的交通工具,無論是遊覽、參觀,還是購物、用餐、入住酒店及進行其他活動,均應隨身攜帶;旅遊者也不應在離開下榻的酒店外出時將貴重物品留在客房,而應隨身攜帶或到下榻酒店的貴重物品寄存處寄存。此處所稱貴重物品,包括但不限於現金、珠寶、金銀首飾、電腦、貴重的手錶及相機、信用卡、支票、本票、匯票、重要證件、文件、有重要紀念意義的私人物品、隨時可能需要用的自備急救藥品等。旅遊者未遵守上述規定,而丟失本應自行保管的貴重物品的,旅行社不承擔賠償責任。

3、旅遊者中的未成年人,應有成年人同行,其同行的成年人(無論是未成年人的監護人還是受監護人委託的人)應當履行其相應的照顧義務。因監護人或受監護人委託的人未盡自身職責而導致未成年旅遊者人身或財產受到損害的,旅行社不承擔責任,除非旅行社對於該損害存在過錯。

甲方:______乙方: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

海南省國內旅遊協議書 篇11

江蘇省國內旅遊合同

江蘇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監製

國內旅遊合同

合同編號:

第一部分特別告知

本合同文本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江蘇省旅遊管理條例》、《江蘇省合同監督管理辦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制定的示範文本,供雙方當事人約定採用,簽訂合同前請仔細閲讀。

為了明確旅遊者的權利與義務,旅遊者參加國內旅遊應知曉以下事項:

一、旅遊者參加旅遊應選擇具有旅遊行政管理部門統一頒發的《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和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發的營業執照,並且明碼標價的旅遊經營者。《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營業執照上的住所或營業地址與實際營業場所應當一致。

二、旅遊者參加旅遊前應與旅遊經營者訂立書面旅遊合同,旅遊合同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旅遊者在交納費用後應要求旅遊經營者出具由江蘇省税務部門印製的發票。

三、旅遊者與旅遊經營者訂立合同或者填寫各種報名材料時,內容要真實、準確,並使用有效身份證件。旅遊者與旅遊經營者訂立合同後,應當按照約定履行合同。旅遊者本人不能成行,可以讓他人代為履行合同,因代為履行合同增加的費用,應當由旅遊者支付。

四、旅遊者應妥善保管好隨身攜帶的財物,以免損壞或遺失。

五、合同雙方因不能成行造成違約的,違約方應當提前3天通知對方;雙方也可以另行約定提前告知的時間。對於違約責任,雙方已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承擔。沒有約定的,按照下列標準承擔違約責任:

(一)違約方按規定時間通知對方的,應當支付旅遊合同總價5%的違約金。

(二)違約方未按規定時間通知對方的,應當支付旅遊合同總價10%的違約金。

因違約造成的損失,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承擔賠償責任;涉及航空、陸運、水運的票務損失問題,參照有關部門現行條款補償損失。

六、旅遊合同訂立後,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旅遊經營者組團不成的,經徵得旅遊者(甲方)同意後,可以委託其他旅遊經營者代為組織出行,並向旅遊者(甲方)提供被委託的旅遊經營者旅行項目及服務承諾。旅遊者(甲方)同意的,應將被委託旅遊經營者旅行項目及服務承諾視作對本合同內容的變更。如果被委託的旅遊經營者出現違約行為,仍由旅遊經營者(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七、旅遊者在出遊前,有權知道旅遊經營者是否已辦理了符合旅遊行政管理部門規定的旅行社責任保險;同時也可自行選擇投保旅遊意外保險,旅遊中發生意外事故的,按保險條款處理。

八、旅遊者在旅遊過程中,可以拒絕參加合同未約定的其它旅遊消費項目;經本人同意,參加合同未約定的其它旅遊消費項目時,需收費的,應當場嚮導遊人員收取服務單據。

九、旅遊者在旅遊過程中,有權監督帶團的導遊人員佩戴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旅遊局印製的《導遊證》;有權要求導遊人員按旅遊者和旅遊經營者訂立的合同內容和國家行業標準提供服務;有權得到對旅遊過程中可能危及旅遊者人身安全情況的事先説明或者明確警示。旅遊者認為旅遊經營者未按旅遊合同標準提供交通、住宿、餐飲或者其它與旅遊有關的服務並對旅遊者造成損失的,經有認定權的部門認定後,有權要求組團旅遊經營者賠償。

十、旅遊者屬於單位所訂立的合同,雙方自願可以去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合同鑑證;辦理合同鑑證的當事人可以請求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督促該合同的履行。

十一、旅遊者合法權益受到損害或者與旅遊經營者發生爭議時,可以與旅遊經營者協商解決,或向有管轄權的旅遊質量監督管理部門申訴;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局合同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或向消費者協會投訴;可以約定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旅遊投訴、調解機構:

江蘇省旅遊局通信地址:南京市中山北路255號,郵編:210003。

江蘇省旅遊質量監督管理所投訴電話:。

國家旅遊局通訊地址:北京市建國門內大街甲九號,郵編:100740。

國家旅遊局旅遊質量監督管理所投訴電話:。

江蘇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合同爭議調解委員會電話:-0914

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30號,郵編:210024

江蘇省消費者協會投訴電話:

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30號,郵編:210024

各省轄市均有旅遊質量監督管理所、消費者協會、工商局合同爭議調解委員會;合同當事人可向所在市旅遊局、工商行政管理局查詢。

第二部分協議條款

甲方:_______________旅遊者或旅遊團體),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組團旅遊經營者),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

甲方自願購買乙方所銷售的旅遊服務,為保證旅遊服務質量,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本着平等協商的原則,現就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報名與成團

1.甲方擬參加乙方組織的國內旅遊團,應事先向乙方詳細瞭解諮詢,乙方有義務全面介紹其服務項目和質量,並按規定在報名時簽訂合同。

2.甲方在合同成立時,應按約定交納旅遊費。

3、甲、乙雙方對“特別告知”部分第五條的另行約定:“______________(如無另行約定,按“特別告知”部分第五條規定執行)。

4.“特別告知”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簽訂合同前甲方應當仔細閲讀“特別告知”內容。

第二條內容與標準

1.主要事項

旅遊單位______________,人數(男___人、女___人),名單附後。

旅遊者______________,性別___,年齡___,人數___。

團號_________。

行程共計_________天,_________夜(飛機、車、船等在途時間包括在行程天數內)。

出發、返回地點、日期_________。

主要遊覽景點_________。

交通工具______________,標準_________。

用餐次數______________,標準_________。

住宿次數______________,標準_________。

購物、自費項目安排______________。

保險情況:

導遊服務(全陪、地陪):

應交納團費總額:

註明所包含的費用:

付款方式:

2.甲乙雙方應恪守上述約定,甲方在旅遊活動中應服從乙方的統一安排,乙方所提供的各項服務應符合國家和行業有關標準的規定。

第三條違約責任

(一)可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的情形:

1.甲、乙雙方因不可抗力(指:《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17條第2款所稱)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不承擔賠償責任,但應及時通知對方,並提供有效證明材料;

2.非甲、乙雙方的責任導致雙方損失的,各自承擔責任;

3.雙方已經就可能出現的問題約定免責處理措施的其他情形。

(二)甲方承擔違約責任的情形:

1.甲方無故違反合同約定,自身損失自負,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2.超出本合同約定的內容進行個人活動而造成損失的,責任自負。

(三)乙方承擔違約責任情形:

1.未達到與甲方合同約定的內容和標準,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2.乙方的服務未達到國家或行業規定的標準,應承擔賠償責任。

(四)乙方在旅遊問題發生之前已採取以下措施的,可減輕責任:

1.有證據證明屬非過失、非故意的違約;

2.問題發生後乙方已採取善後處理措施的。

(五)乙方在旅遊問題發生之前已採取以下措施的,可免除責任:

1.對可能危及旅遊者人身、財物安全的事宜已事先對旅遊者作出真實的説明、提醒、勸戒、明確警示,並採取防止危害發生的措施的;

2.由於甲方自身過錯造成的質量問題。

(六)甲方同意乙方違約的賠償責任按國家旅遊局制定的《旅行社質量保證金賠償試行標準》執行。

第四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一)因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甲方可向有管轄權的旅遊質量管理監督所、消費者協會投訴提出賠償請求或向工商行政管理局合同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

(二)當事人不願通過協商、調解或協商、調解不成,當事人雙方提交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當事人雙方未在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後又未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五條補充條款

第六條本合同一式______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法定代表人]:乙方[法定代表人]:

甲方[委託代理人]:乙方[委託代理人]:

[旅遊者]:

身份證號碼:(單位章)

年月日

協議簽訂地:

鑑證意見:

鑑證機關(章)經辦人:

年月日

海南省國內旅遊協議書 篇1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旅遊者)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旅行社)

甲方自願選擇乙方所提供的旅遊服務。為保證旅遊服務質量,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本着平等協商的原則,現就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時間與費用

(一)旅遊時間:共_____日,共_____晚_____天: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_____地點出發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_____地結束

(二)旅遊服務價款和支付時何

本旅遊線路價格為成人_____元/人;兒童_____元/人。甲方參加本次旅遊共_____人,其成人_____人,兒童_____人。總費用為_____元。旅遊費用包括:交通費(不含機場建設費、機場的行李託運和超重費)、餐費(不含交通工具上用餐費用)、住宿費(不含酒店內各酒類、飲料、洗衣等費用)、門票費(不含園中園門票)、導遊服務_____費及_____費_____費、_____費。

甲方應當按下述第_____種方式將旅遊費用付給乙方。

1.一次性付款: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一次性支付所有款項。

2.分期付款: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支付_____元;剩餘旅遊費用在本旅遊團隊出發前付清。

第二條 內容與標準

(一)主要遊覽景點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住宿標準分別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用餐標準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交通工具標準分別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平均每天安排購物不超過______次或整個行程安排購物不超過______次。每次購物時間不超過______分鐘。

(六)乙方安排的自費項目及費用______分別是;______;______;______;

(七)保險情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導遊服務(全陪、地陪)______。

(九)乙方應根據本合同約定,製作詳細的旅遊行程表,並加蓋旅行社公章,作為本合同的附件,於出發前______日交甲方。約定出發前______日通知甲方解除合同並承擔相應的解約責任。如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可將旅遊者轉給其他有權經營的旅行社接待,但乙方必須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四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有管轄權的旅遊質量監督管理部門投訴。也可以按下列第______種方式解決:

1.向______仲裁委員會,請求按照其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具有法律約束力。

2.任何一方依法提請人民法院通過訴訟程序解決。

第五條 本合同從簽訂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簽字時對本合同條款均無異議。

補充條款

雙方約定以下補充條款:

“通用條款”為本合同的一部分,簽訂合同前甲方應當仔細閲讀“通用條款”內容。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蓋章)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旅遊團隊編號:_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

海南省國內旅遊協議書 篇13

旅遊合同(國內旅遊)説明

一、本合同文本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浙江省旅遊管理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制訂的示範文本,供合同雙方當事人使用。

二、本合同適用於國內旅遊。

三、本合同的乙方必須持有《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和《營業執照》,分支機構必須以組團社名義和甲方簽訂合同。

四、乙方應根據本合同制定的旅遊行程,作為本合同附件在出發前交給甲方。

五、甲方在簽訂合同前,有權要求乙方出示合同提及有關的乙方有關證書、證明文件和旅遊管理規定。

六、乙方提供的與本次旅遊有關的廣告、宣傳製品視為本合同的一部分,對乙方具有約束力。

七、甲方應妥善保存有關票據、證明及資料,以便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作為投訴憑證、索賠證據。

甲方(旅遊者):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

乙方(旅行社):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浙江省旅遊管理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的基礎上,甲、乙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旅遊時間

旅遊時間共________晚________天,旅遊線路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時間為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出發地點________________。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行程結束地點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旅遊價格和支付時間約定

甲方參加本次旅遊共________人,報價總金額為(人民幣)________拾________萬________千________百________拾________元整。包括:交通費(不含機場的行李超重費)、餐費(若在飛機上用餐,則不另外安排用餐)、住宿費(不含酒店內各種酒類、飲料、洗衣、通訊等費用)、門票費(不含園中園門票)、導遊服務費及________________費。

甲方應在出團前________個工作日內將旅遊團款直接交付乙方或匯入乙方指定的銀行________________(賬户名稱:________________,帳號:________________);甲方在支付全部旅遊費用後,乙方應當出具旅遊發票。

第三條 旅遊有關事項的約定

1.用餐標準:________________

住宿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

2.交通工具:________________

3.遊覽景點:________________

4.平均每天安排購物不超過________次,每次購物時間不超過________分鐘。

5.自費項目:________________

自費娛樂項目總金額為(人民幣)________拾________萬________千________百________拾________元。

6.導遊應按《導遊服務質量》規定,為甲方提供服務。

第四條 甲方的違約責任

1.甲方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甲方預期付款不超過________個工作日的,自合同規定的應付款限期之第二個工作日起至實際付款之日止,甲方應當支付逾期應付款的利息,利息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

甲方在出團前未支付全額旅遊團款的,乙方可以終止合同。甲方承擔乙方的直接損失,並支付旅遊合同總價_____%的違約金。

2.擅自變更行程內容的違約責任

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中途擅自離團,不得要求乙方退回未完成行程的直接旅遊費用,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擅自改變住宿飯店、餐飲、交通工具及購物地點的,費用自負,並不得要求退回相關旅遊費用。

3.逾期提供有關材料的違約責任

甲方未按約定時間提供有關真實有效的材料,造成乙方無法辦理相關手續的,應當承擔乙方已支付的直接費用。

第五條 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擅自減少旅遊景點的,每減少一個景點,應當支付旅遊合同總價_____%的違約金(但不得低於合同總價的____%),並退還所減少景點的全額門市票價。

海南省國內旅遊協議書 篇14

江蘇省國內旅遊合同?江蘇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監製

國?內?旅?遊?合?同

合同編號:

第一部分特別告知

本合同文本是根據《_____》、《江蘇省旅遊管理條例》、《江蘇省合同監督管理辦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制定的示範文本,供雙方當事人約定採用,簽訂合同前請仔細閲讀。

為了明確旅遊者的權利與義務,旅遊者參加國內旅遊應知曉以下事項:

一、旅遊者參加旅遊應選擇具有旅_____政管理部門統一頒發的《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和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發的營業執照,並且明碼標價的旅遊經營者。《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營業執照上的住所或營業地址與實際營業場所應當一致。

二、旅遊者參加旅遊前應與旅遊經營者訂立書面旅遊合同,旅遊合同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旅遊者在交納費用後應要求旅遊經營者出具由江蘇省税務部門印製的發票。

三、旅遊者與旅遊經營者訂立合同或者填寫各種報名材料時,內容要真實、準確,並使用有效身份證件。旅遊者與旅遊經營者訂立合同後,應當按照約定履行合同。旅遊者本人不能成行,可以讓他人代為履行合同,因代為履行合同增加的費用,應當由旅遊者支付。

四、旅遊者應妥善保管好隨身攜帶的財物,以免損壞或遺失。

五、合同雙方因不能成行造成違約的,違約方應當提前3天通知對方;雙方也可以另行約定提前告知的時間。對於違約責任,雙方已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承擔。沒有約定的,按照下列標準承擔違約責任:

(一)違約方按規定時間通知對方的,應當支付旅遊合同總價5%的違約金。

(二)違約方未按規定時間通知對方的,應當支付旅遊合同總價10%的違約金。

因違約造成的損失,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承擔賠償責任;涉及航空、陸運、水運的票務損失問題,參照有關部門現行條款補償損失。

六、旅遊合同訂立後,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旅遊經營者組團不成的,經徵得旅遊者(甲方)同意後,可以委託其他旅遊經營者代為組織出行,並向旅遊者(甲方)提供被委託的旅遊經營者旅行項目及服務承諾。旅遊者(甲方)同意的,應將被委託旅遊經營者旅行項目及服務承諾視作對本合同內容的變更。如果被委託的旅遊經營者出現違約行為,仍由旅遊經營者(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七、旅遊者在出遊前,有權知道旅遊經營者是否已辦理了符合旅_____政管理部門規定的旅行社責任_____;同時也可自行選擇投保旅遊意外_____,旅遊中發生意外事故的,按_____條款處理。

八、旅遊者在旅遊過程中,可以拒絕參加合同未約定的其它旅遊消費項目;經本人同意,參加合同未約定的其它旅遊消費項目時,需_____的,應當場嚮導遊人員收取服務單據。

九、旅遊者在旅遊過程中,有權監督帶團的導遊人員佩戴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旅遊局印製的《導遊證》;有權要求導遊人員按旅遊者和旅遊經營者訂立的合同內容和國家行業標準提供服務;有權得到對旅遊過程中可能危及旅遊者人身安全情況的事先説明或者明確警示。旅遊者認為旅遊經營者未按旅遊合同標準提供交通、住宿、餐飲或者其它與旅遊有關的服務並對旅遊者造成損失的,經有認定權的部門認定後,有權要求組團旅遊經營者賠償。

十、旅遊者屬於單位所訂立的合同,雙方自願可以去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合同鑑證;辦理合同鑑證的當事人可以請求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督促該合同的履行。

十一、旅遊者合法權益受到損害或者與旅遊經營者發生爭議時,可以與旅遊經營者協商解決,或向有管轄權的旅遊質量監督管理部門申訴;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局合同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或向消費者協會投訴;可以約定_____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旅遊投訴、調解機構:

江蘇省旅遊局通信地址:南京市中山北,郵編:210003。

江蘇省旅遊質量監督管理所投訴電話:025X8185。

國家旅遊局通訊地址:北京市,郵編:100740。

國家旅遊局旅遊質量監督管理所投訴電話:0106X5315。

江蘇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合同爭議調解委員會電話:025X1128-0914

地址:南京市北京西,郵編:210024

江蘇省消費者協會投訴電話:

地址:南京市北京西,郵編:210024

各省轄市均有旅遊質量監督管理所、消費者協會、工商局合同爭議調解委員會;合同當事人可向所在市旅遊局、工商行政管理局查詢。

第二部分協議條款

甲方:_______________旅遊者或旅遊團體),?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編碼: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組團旅遊經營者),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編碼:______________。

甲方自願購買乙方所銷售的旅遊服務,為保證旅遊服務質量,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本着平等協商的原則,現就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報名與成團

1.甲方擬參加乙方組織的國內旅遊團,應事先向乙方詳細瞭解諮詢,乙方有義務全面介紹其服務項目和質量,並按規定在報名時簽訂合同。

2.甲方在合同成立時,應按約定交納旅遊費。

3、甲、乙雙方對“特別告知”部分第五條的另行約定:“______________?(如無另行約定,按“特別告知”部分第五條規定執行)。

4.“特別告知”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簽訂合同前甲方應當仔細閲讀“特別告知”內容。

第二條?內容與標準

1.主要事項

旅遊單位______________?,人數?(男___人、女___人),名單附後。

旅遊者______________,性別___,年齡___?,人數___?。

團號_________。

行程共計_________天,_________夜(飛機、車、船等在途時間包括在行程天數內)。

出發、返回地點、日期_________?。

主要遊覽景點_________。

交通工具______________,標準_________。

用餐次數______________,標準_________。

住宿次數______________,標準_________?。

購物、自費項目安排______________。

_____情況:

導遊服務(全陪、地陪):

應交納團費總額:

註明所包含的費用:

付款方式:

第三條?違約責任

(一)可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的情形:

1.甲、乙雙方因不可抗力(指:《_____》第117條第2款所稱)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不承擔賠償責任,但應及時通知對方,並提供有效證明材料;

2.非甲、乙雙方的責任導致雙方損失的,各自承擔責任;

3.雙方已經就可能出現的問題約定免責處理措施的其他情形。

(二)甲方承擔違約責任的情形:

1.甲方無故違反合同約定,自身損失自負,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2.超出本合同約定的內容進行個人活動而造成損失的,責任自負。

(三)乙方承擔違約責任情形:

1.未達到與甲方合同約定的內容和標準,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2.乙方的服務未達到國家或行業規定的標準,應承擔賠償責任。

(四)乙方在旅遊問題發生之前已採取以下措施的,可減輕責任:

1.有證據證明屬非過失、非故意的違約;

2.問題發生後乙方已採取善後處理措施的。

(五)乙方在旅遊問題發生之前已採取以下措施的,可免除責任:

1.對可能危及旅遊者人身、財物安全的事宜已事先對旅遊者作出真實的説明、提醒、勸戒、明確警示,並採取防止危害發生的措施的;

2.由於甲方自身過錯造成的質量問題。

(六)甲方同意乙方違約的賠償責任按國家旅遊局制定的《旅行社質量保證金賠償試行標準》執行。

第四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一)因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甲方可向有管轄權的旅遊質量管理監督所、消費者協會投訴提出賠償請求或向工商行政管理局合同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

(二)當事人不願通過協商、調解或協商、調解不成,當事人雙方提交____________委員會_____(當事人雙方未在合同中約定_____機構,事後又未達成書面_____協議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五條?補充條款







第六條?本合同一式______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法定代表人]:乙方[法定代表人]:

甲方[委託代理人]:乙方[委託代理人]:

[旅?遊?者]:

身?份?證?號?碼:?(單位章)

年月日

協議簽訂地:

鑑證意見:

鑑證機關(章)經辦人:

年月?日

海南省國內旅遊協議書 篇15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 (旅遊者或單位)

住所或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組團旅行社)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乙方參加由甲方組織的本次旅遊的有關事項經平等協商,自願簽訂合同如下:

第一條  [旅遊內容]

本旅遊團團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旅遊線路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旅遊團出發時間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結束時間為 ______年______月 ______日,共計______天______夜。

前款所列旅遊線路、’行程安排詳見《旅遊行程表》。《旅遊行程  表》經甲、乙雙方簽字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二條   [服務標準]

本旅遊團服務質量執行國家旅遊局頒佈實施的《旅行社國內旅遊服務質量》標準(或由甲、乙雙方約定)

第三條  [旅遊費用]

本旅遊團旅遊費用總額共計______元人民幣。簽訂本合同之日,  甲方應預付______元人民幣,餘款應於出發前______日付訖。

第四條  [項目費用]

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三條約定支付的旅遊費用,包含以下項目:

1.代辦證件的手續費:乙方代甲方辦理所需旅行證件的手續費。

2.交通客票費:乙方代甲方向民航、鐵路、長途客運公司、水運等公共交通部門購買交通客票的費用。

3.餐飲住宿費:《旅遊行程表》內所列應由乙方安排的餐飲、住宿費。

4.遊覽費:《旅遊行程表》內所列應由乙方安排的遊覽費用,包括住宿地至遊覽地交通費、非旅遊者另行付費的旅遊項目第一道門票費。

5.接送費:旅遊期間從機場、港口、車站等至住宿旅館的接送費用。

6.旅遊服務費:乙方提供各項旅遊服務收取的費用(含導遊服務費)。

7.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費用:    。

前款第2項的交通客票費,如遇政府調整票價,該費用的退、補依照《民法典》第六牛三條辦理。第3項的餐飲住宿費r如甲方要求提高標準,經乙方同意安排的,甲方應補交所需差額。

第五條  [非項目費用]

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三條約定支付的旅遊費用,不包含以下項目:

1.各地機場建設費。

2.旅途中發生的甲方個人費用;如交通工具上的個人餐飲費;個人傷病醫療費;行李超重費;旅途住宿期間的洗衣、電話、電報、飲料及酒類費;私人交通費;自由活動費用;尋回個人遺失物品的費用與報酬及在中因個人行為造成的賠償費用等。

3.甲方自行投保的保險費:航空人身意外保險費及甲方自行投保的其他保險的費用

4.雙方約定的由甲方自行選擇的由起另行付費的遊覽項目費用

5.其他非第四條所列項目的費用。

第六條 [出發時間地點]

甲方應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分於__________________ (地點)準時集合出發。甲方未準時到約定地點集合出發,也未能中途加入旅遊團的,視為甲方解除合同,乙方可以按照本合同第八條的約定要求賠償。

第七條  [人數約定]

本旅遊團須有______人以上籤約方能成團。如人數未達到,乙方可以於約定出發日前______日(不低於5日)通知到甲方,解除合同。乙方解除合同後,按下列方式之一處理:

1.退還甲方已繳納的全部費用,乙方對甲方不負違約責任。

2.訂立另一旅遊合同,費用如有增減,由乙方退回露或由甲方補足。

乙方未在約定時間通知到甲方的,應按照本合同第九條約定賠償甲方。

甲方提供的電話或傳真須是經常使用或能夠及時聯繫到的,否則乙方在本條及其他條款中需要通知但通知不到甲方的,不承擔由此產生的賠償責任。

第八條  [甲方退團]

甲方可以在旅遊活動開始前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但須承擔乙方已經為辦理本次旅遊支出的必要費用,並按如下標準支付違約金:

1.在旅遊開始前5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遊費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費用後餘額的10%。

2.在旅遊開始前第5日至第3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遊費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費用後餘額的20%。

3.在旅遊開始前第3日至第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遊費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費用後餘額的30%。

4.在旅遊開始前1日通知到酌,支付全部旅遊費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費用後餘額的50%。

5.在旅遊開始日或開始後通知到或未通知不參團的,支付全部旅遊費用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費用後餘額的100%。

第九條  [乙方取消]

除本合同第七條約定的情形外,如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的旅遊活動不能成行而取消的,乙方應當立即通知甲方,並按如下標準支付違約金:

1.在旅遊開始前第5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遊費用的10%。

2在旅遊開始前第5日至第3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遊費用的20%。

3.在旅遊開始前第3日至第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遊費用的30%

4.在旅遊開始前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遊費用的50%。

5.在旅遊開始日及以後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遊費用的100%。

第十條  [和同轉讓]

經乙方同意,甲方可以將其在本旅遊合同上的權利義務轉讓給具有參加本次旅遊條件的第三人,但應當在約定的出發日前______日通知乙方。如有費用增加,由甲方負擔。

第十一條  [甲方義務]

甲方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1.甲方所提供的證件及相關資料必須真實有效.

2.甲方應確保自身身體條件適合參加旅遊團旅遊,並有義務在簽訂本合同時將自身健康狀況告知乙方。

3甲方應妥善保管隨身攜帶的行李物品,未委託乙方代管而損壞或丟失的,責任自負。

4.甲方在旅遊活動中應遵守團隊紀律,配合導遊完成本次旅遊行程.

5.甲方應尊重目的地的宗教信仰、民族習慣和風土人情。

第十二條    [乙方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