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育賽事公眾責任險合同(通用3篇)

體育賽事公眾責任險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

體育賽事公眾責任險合同(通用3篇)

辦公地址: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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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真: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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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政編碼:__________

為了推動我國________項目體育運動的發展,防範體育賽事舉辦過程中的風險,甲乙雙方根據各自職能簽署____賽事承辦協議。本協議中,甲方是組織實施賽事的組委會,是本合同的投保人,乙方是保險公司,是本合同的保險人。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體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以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就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保險範圍

1.被保險人依法應對第三者承擔的經濟賠償責任。

2.被保險人應付的訴訟費用和保險公司事先同意支付的與處理事故有關的其他費用。

第二條 保險責任

在本保險有效期內,被保險人在保險合同列明的地域和業務範圍內因經營發生意外事故,造成第三者的人身傷亡和財產損失,依法應由被保險人承擔的經濟賠償責任。

被保險人應付索賠人的訴訟費用以及事先經保險公司書面同意支付的其他費用。

意外事故是指不可預料的以及被保險人無法控制並造成物質損失或人身傷亡的突發性事件。

第三條 除外責任

乙方對下列各項不負賠償責任:

3.1被保險人根據與他人協議應承擔的責任,但即使沒有這種協議,被保險人仍應承擔責任不在此限。

3.2對為被保險人服務的任何人所遭受的傷亡責任。

3.3對下列財產損失的責任:

3.3.1被保險人或其代表或僱傭人員所有的財產或由其控制或由其保管的財產;

3.3.2被保險人或其代表或僱傭人員因經營業務一直使用和佔用的任何物品、土地、房屋或建築。

3.4由於下列各項引起的損失或傷亡責任:

3.4.1屬於被保險人的或其所佔有或以其名義使用的任何牲畜、腳踏車、車輛、火車頭、各類船隻、飛機、電梯、起重機、電車或其他升降裝置;

3.4.2地震、洪水、煙燻;

3.4.3有缺陷的衞生裝置或任何類型的中毒或任何不潔或有害的食物或飲料;

3.4.4大氣、土地、水污染及其他污染;

3.4.5由被保險人做出的或認可的醫療措施或醫療建議。

3.5由於震動、移動或減弱支撐引起任何土地、財產、建築物的損壞責任。

3.6由於戰爭、類似戰爭行為、敵對行為、武裝衝突、恐怖活動、謀反、政變直接或間接引起的任何後果所致的責任。

3.7由於罷工、暴動、民眾騷亂、惡意行為直接或者間接引起的任何後果所致的責任。

3.8被保險人及其代表的故意行為或重大過失。

3.9由於核裂變、核聚變、核武器、核材料、核輻射及放射性污染引起的直接或間接責任。

3.10罰款、罰金或懲罰性賠款。

3.11保險合同所約定的應由被保險人自行負擔的免賠額。

第四條 賠償處理

4.1若發生本保險承保的任何事故或訴訟時:

4.1.1未經本公司書面同意,被保險人或其代表對索賠方不得作出任何責任承諾或拒絕、出價、約定、付款或賠償。在必要時,本公司有權以被保險人的名義接辦時任何訴訟的抗辯或索賠的處理;

4.1.2本公司有權以被保險人的名義,為本公司的利益自付費用向任何責任方提出索賠的要求。未經本公司書面同意,被保險人不得接受責任方就有關損失作出的付款或賠償安排或放棄對責任方的索賠權利,否則,由此引起的後果將由被保險人承擔;

4.1.3在訴訟或處理索賠過程中,本公司有權自行處理任何訴訟或解決任何索賠案件,被保險人有義務向本公司提供一切所需的資料和協助。

4.2被保險人的索賠期限,從損失發生之日起,不得超過1年。

第五條 其他事項

5.1甲方應採取合理的預防措施,防止發生意外事故,對乙方代表提出的合理化防損建議應認真考慮,並付諸實施。

5.2發生本保險單承保的損失事故後,被保險人應立即通知本公司,並用書面提供詳細經過。

5.3為便於調查,被保險人在檢驗損失前應保護事故現場。

5.4為防止損失擴大,甲方應採取一切必需的措施將損失減少到最低限度。對有益的合理措施費用,乙方可予償付。但本項費用和賠款總額以不超過受損的被保險項目保額為限。

5.5保險內容如有變化(如保險項目有增減、工程期限縮短或延長、保險金額應調整等),被保險人應及時書面通知乙方,辦理手續。

5.6甲方及其代表對上述規定的義務,如故意不執行,乙方不負賠償責任。

第六條 索賠和賠款

6.1甲方向乙方索賠時,應提供必要的有效證明單據,作為索賠依據。

6.2乙方的賠款以恢復投保項目受損前的狀態為限,受損項目的殘值應予扣除。

6.3賠款可以現金支付,也可以重置受損項目或予以修理替之,總賠款金額不得超過保單規定的保險金額。

6.4保險金額如低於本條款第四條規定的數額,其差額視為甲方自保,乙方僅按保險金額與本條款第四條規定數額的比例賠償。

6.5乙方賠付損失後,如需恢復原保險金額,該恢復部分應另交原保險費率按日計算的保費。

6.6本保險單負責賠償的損失、費用或責任,如另有別家保險的存在,不論為甲方或他人投保,或不論該保險賠償與否,乙方僅負責按比例分擔賠償的責任。

第七條 爭議解決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可選擇以下爭端解決方式:

7.1提請北京仲裁委員會按照該會仲裁規則進行仲裁;

7.2訴至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

第八條 其他

本協議一式兩份,簽字蓋章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傳真簽字具同等法律效力。相關附件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簽字蓋章後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公章) 乙方______(公章)

代表_______(簽字) 代表______(簽字)

電話: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體育賽事公眾責任險合同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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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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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碼:__________

為了推動我國________項目體育運動的發展,防範體育賽事舉辦過程中的風險,甲乙雙方根據各自職能簽署____賽事承辦協議。本協議中,甲方是組織實施賽事的組委會,是本合同的投保人,乙方是_____公司,是本合同的_____人。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根據《_____》、《中華人民共和國體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法》以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就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_____範圍

1.被_____人依法應對第三者承擔的經濟賠償責任。

2.被_____人應付的訴訟費用和_____公司事先同意支付的與處理事故有關的其他費用。

第二條 _____責任

在本_____有效期內,被_____人在_____合同列明的地域和業務範圍內因經營發生意外事故,造成第三者的人身傷亡和財產損失,依法應由被_____人承擔的經濟賠償責任。

被_____人應付索賠人的訴訟費用以及事先經_____'公司書面同意支付的其他費用。

意外事故是指不可預料的以及被_____人無法控制並造成物質損失或人身傷亡的突發性事件。

第三條 除外責任

乙方對下列各項不負賠償責任:

3.1 被_____人根據與他人協議應承擔的責任,但即使沒有這種協議,被_____人仍應承擔責任不在此限。

3.2 對為被_____人服務的任何人所遭受的傷亡責任。

3.3 對下列財產損失的責任:

3.3.1 被_____人或其代表或僱傭人員所有的財產或由其控制或由其保管的財產;

3.3.2 被_____人或其代表或僱傭人員因經營業務一直使用和佔用的任何物品、土地、房屋或建築。

3.4 由於下列各項引起的損失或傷亡責任:

3.4.1 屬於被_____人的或其所佔有或以其名義使用的任何牲畜、腳踏車、_____、火車頭、各類船隻、飛機、電梯、起重機、電車或其他升降裝置;

3.4.2 地震、洪水、煙燻;

3.4.3 有缺陷的衞生裝置或任何類型的中毒或任何不潔或有害的食物或飲料;

3.4.4 大氣、土地、水污染及其他污染;

3.4.5 由被_____人做出的或認可的醫療措施或醫療建議。

3.5 由於震動、移動或減弱支撐引起任何土地、財產、建築物的損壞責任。

3.6 由於戰爭、類似戰爭行為、敵對行為、武裝衝突、_____活動、謀反、政變直接或間接引起的任何後果所致的責任。

3.7 由於_____、_____、民眾_____、惡意行為直接或者間接引起的任何後果所致的責任。

3.8 被_____人及其代表的故意行為或重大過失。

3.9 由於核裂變、核聚變、核武器、核材料、核輻射及放射性污染引起的直接或間接責任。

3.10 罰款、罰金或懲罰性賠款。

3.11 _____合同所約定的應由被_____人自行負擔的免賠額。

第四條 賠償處理

4.1 若發生本_____承保的任何事故或訴訟時:

4.1.1 未經本公司書面同意,被_____人或其代表對索賠方不得作出任何責任承諾或拒絕、出價、約定、付款或賠償。在必要時,本公司有權以被_____人的名義接辦時任何訴訟的抗辯或索賠的處理;

4.1.2 本公司有權以被_____人的名義,為本公司的利益自付費用向任何責任方提出索賠的要求。未經本公司書面同意,被_____人不得接受責任方就有關損失作出的付款或賠償安排或放棄對責任方的索賠權利,否則,由此引起的後果將由被_____人承擔;

4.1.3 在訴訟或處理索賠過程中,本公司有權自行處理任何訴訟或解決任何索賠案件,被_____人有義務向本公司提供一切所需的資料和協助。

4.2 被_____人的索賠期限,從損失發生之日起,不得超過1年。

第五條 其他事項

5.1 甲方應採取合理的預防措施,防止發生意外事故,對乙方代表提出的合理化防損建議應認真考慮,並付諸實施。

5.2 發生本_____單承保的損失事故後,被_____人應立即通知本公司,並用書面提供詳細經過。

5.3 為便於調查,被_____人在檢驗損失前應保護事故現場。

5.4 為防止損失擴大,甲方應採取一切必需的措施將損失減少到最低限度。對有益的合理措施費用,乙方可予償付。但本項費用和賠款總額以不超過受損的被_____項目保額為限。

5.5 _____內容如有變化(如_____項目有增減、工程期限縮短或延長、_____金額應調整等),被_____人應及時書面通知乙方,辦理手續。

第六條 索賠和賠款

6.1 甲方向乙方索賠時,應提供必要的有效證明單據,作為索賠依據。

6.2 乙方的賠款以恢復投保項目受損前的狀態為限,受損項目的殘值應予扣除。

6.3 賠款可以現金支付,也可以重置受損項目或予以修理替之,總賠款金額不得超過保單規定的_____金額。

6.4 _____金額如低於本條款第四條規定的數額,其差額視為甲方自保,乙方僅按_____金額與本條款第四條規定數額的比例賠償。

6.5 乙方賠付損失後,如需恢復原_____金額,該恢復部分應另交原_____費率按日計算的保費。

6.6 本_____單負責賠償的損失、費用或責任,如另有別家_____的存在,不論為甲方或他人投保,或不論該_____賠償與否,乙方僅負責按比例分擔賠償的責任。

第七條 爭議解決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可選擇以下爭端解決方式:

7.1 提請北京_____委員會按照該會_____規則進行_____;

7.2 訴至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

第八條 其他

本協議一式兩份,簽字蓋章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傳真簽字具同等法律效力。相關附件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簽字蓋章後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公章) 乙方______(公章)

代表_________(簽字) 代表______(簽字)

電話: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體育賽事公眾責任險合同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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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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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方: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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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廣泛宣傳體育賽事文化,樹立良好的賽事品牌形象,鼓勵、優秀的企業參與賽事市場開發,為特許企業的市場推廣提供平台,甲、乙、丙三方根據各自職能簽署本協議。本協議中,甲方是賽事運作機構,擁有紀念郵票上圖案的所有權,乙方是甲方特許企業,擁有使用體育賽事徽記(以下簡稱徽記)開發郵品的排他性權利。丙方是國家郵政局直屬企業,有權投資從事生產經營活動,具有生產體育賽事紀念郵票的排它權利。經甲、乙、丙三方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體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郵政法》以及有關的法律法規的規定,為明確三方的權利義務,就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定義

1.1“郵品”:指使用徽記製作發行的____系列郵品,具體包括____、____、____等郵票;

1.2“徽記”:指由_組成的標誌,詳見附件1;

1.3“協議期限”:指本協議第條約定的期限;

1.4“區域”:指中國內地境內。

第二條甲方權利義務

甲方以無形資產投入本協議所涉及的郵品開發項目,承擔由於郵品開發不利造成的市場機會喪失的風險。甲方應當:

2.1負責郵品的報批工作;

2.2向丙方提供徽記在郵品上的使用權;

2.3向丙方提供名稱在郵品上的使用權;

2.4向丙方提供委託印製協議;

2.5向乙方及丙方提供郵品委託銷售授權書;

2.6負責郵品宣傳廣告的把關併為廣告的發佈提供必要的幫助。

第三條乙方權利義務

乙方以甲方特許郵品的獨家開發權投入本協議所涉及的郵品開發項目,承擔由於郵品開發不利造成的市場機會喪失的風險。乙方應當:

3.1向丙方提供徽記在郵品上的使用權及郵品開發權,不得單獨或與其他人合作開發本協議所涉及的郵品;

3.2負責郵品的設計,並負責解決設計素材的版權問題,保證時限;

3.3負責郵品的銷售並保證銷售額達到郵品總價值的____%以上;

3.4向丙方提供委託印製協議。

第四條丙方權利義務

丙方以資金投入的方式投入本協議所涉及的郵品開發項目,並自願承擔由於郵品銷售不利造成的經濟損失。丙方應當:

4.1協助甲方辦理郵品的報批及協調工作並支付由此產生的所有費用;

4.2按照郵品設計、發行方案及郵品設計樣稿(見附件二、三)的要求製作郵品,保證時限及郵品質量;

4.3負責郵品的銷售並保證銷售額達到郵品總價值的____%以上;

4.4負責郵品製作費、無形資產使用費等資金的投入,具體資金投入項目詳見附件四。

第五條郵品的設計、發行和製作

甲、乙、丙三方經協商,制定並認可了“郵品設計、發行方案”(見附件二)和“郵品設計樣稿”(見附件三),並將以此兩份文件作為郵品設計、發行、製作的原則,若在實際操作過程中有任何與之不符的情況,三方須共同協商決定,並將修改內容以補充協議的形式予以約定。

第六條郵品的銷售

6.1乙、丙雙方共同銷售郵品,原則上各自承擔____%的銷售任務,若遇某方超額銷售或達不到銷售目標的情況,雙方將共同協商解決。甲方不負責郵品的梢售,但作為合作一方,有權利隨時瞭解乙、丙雙方的銷售情況、查看銷售報表,乙、丙雙方應給予配合;

6.2乙、丙雙方在共同銷售郵品的過程中,應嚴格按照“關於郵品經梢價格的規定”(見附件五)執行,不得擅自調價。若有必要調整郵品價格來適應市場,應由甲、乙、丙三方共同協商,並以補充協議的形式予以約定;

6.3乙方將建立並負責管理郵品開發專用帳户,用於本協議所涉及郵品開發項目的財務核算;

6.4自首批郵品上市後,乙、丙雙方應每週出具銷售報表,並在累計銷售收入達到____時,將銷售收入劃轉到郵品開發專用帳户。

第七條徽記使用費的支付

三方理解並同意,由丙方分三次以資金和實物的方式向甲方支付徽記的使用費:

7.1第一次支付,____年____月____日前,税後額人民幣____萬元;

7.2第二次支付,____年____月____日前,税後額人民幣_____萬元;

7.3第三次支付,____年____月____日前,____郵冊____本,____郵冊____本,____郵冊____本。

第八條利潤分配

8.1三方理解並認可,將以扣除郵品製作、銷售、宣傳成本及金牌運動員肖像使用費後的淨銷售利潤為依據(淨利潤的具體計算方式詳見附件六),計算各方的利潤分配額;

8.2鑑於甲、乙、丙三方的投入方式和各自所承擔的風險,三方協商確定利潤分配比例如下:甲方分配淨利潤的____%;乙方分配淨利潤的____%;丙方分配淨利潤的____%。

第九條保密條款

甲、乙、丙三方鄭重承諾,對本協議中的所有不宜公佈的材料予以保密。未經另一方事先書面同意,不得與他方(聘請的律師、會計師除外)討論或向他方披露。本協議終止後,各方在本協議本條項下的保密義務並不隨之終止。

第十條知識產權

甲、乙、丙三方承認並確認,徽記和名稱及相關的知識產權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和相關法律的保護。所有本協議項下郵品的資料均由乙方依照甲方的要求設計,且丙方答應按時製作。作品應於完成時,視同自動成為甲方獨家的、排他的、永久的資產。甲方擁有這些產品資料的全部著作權、專利權、商標權和其他知識產權。甲方應被視為產品資料的唯一作者;產品應被認定為適用於法律意義上的、為甲方提供的“委託創作作品”。

第十一條合同的整體性

本協議(含附件)包含了甲、乙、丙三方對本協議的全部理解,並取代以前所有的有關口頭、書面的意向、安排和約定。對本協議的任何修改或補充,應以補充協議的形式進行。補充協議構成本協議的一部分,須經三方授權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並與本協議正本具有同等的法律約束力。

第十二條協議期限

本協議經甲、乙、丙三方簽署後生效,效力持續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十三條保證陳述

三方互相陳述、保證和承諾如下:

13.1三方均具有完全的權利和法律權限或有效的授權簽訂和履行本合同;

13.2本合同經三方簽署,即依其中條款構成對三方合法、有效和有約束力的責任,因為破產、清盤或其他影響債權人權利的法律對履行造成的影響除外。

第十四條遵守法律

如果有合理的原因相信本合同的任何條款違反了國家或地方的法律法規,三方須及時修改本合同以遵守法律。但是,如果修改令本合同喪失了其根本目的,那麼將認同三方同意終止。如果本合同因本條而終止,款項應支付至終止日的履行程度。那些為將來而已支付的款項應按比例退還,除了明確規定在協議終止後仍然有效的條款以外,任何一方將不就本合同而負任何義務或責任。

第十五條違約責任

15.1如果本協議的任何一方實質違背本協議而致使本協議終止,守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承擔違約賠償責任;

15.2如果因丙方原因,導致交貨日期推延或供貨數量少於約定的數量,丙方應按日向甲方和乙方償付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總值____%的部分逾期交貨違約金。如因不可抗力導致交貨日期推延或供貨數量少於合同的約定數量,丙方應於供貨截止日期前書面通知甲方和乙方,並協商具體解決方式;

15.3如果因乙方原因,導致交貨日期的延誤,乙方應按日向甲方和丙方償付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總值____%的部分逾期交貨違約金。

第十六條不可抗力

16.1由於水災、火災、地震、罷工、勞工運動、疾病或本屆賽事比賽日程正式公佈後政府部門頒佈的命令等不可預見、無法避免和無法控制,不是由於一方的過失而引起的情況(不可抗力事件),致使無法履行或延遲履行本合同,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不應被視為違約和應時另一方就無法履行或延遲履行負責,而且履行時間應相應延長;

16.2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須及時將不可抗力的性質、影響程度通知另一方並提供證據。如果不可抗力持續或累計超過一個月,三方在所有合理情況允許下為減輕影響或制定替代安排而進行真誠的協商。

第十七條協議的變更、解除

17.1本協議生效後即具有法律約束力,三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本協議需要變更或解除時,除本協議已約定外,須經三方協商一致達成新的書面協議。在新的書面協議未達成之前,本協議依然有效;

17.2本協議的修改、變更、解除、終止,均應以三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章的書面文件為準;

17.3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使本協議無法完全履行或無法履行時,經三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協議;

17.4一方不履行協議使本協議目標不能實現,其他方可解除本協議;

17.5一方因解散、破產等因素喪失履約能力,其他方可解除本協議;

17.6本協議任一條款無論因何種原因全部或者部分無效或者不具有執行力或者違反所適用的法律,則甲、乙、丙三方同意該條款全部

或者部分被視為刪除,但並不影響本協議的整體效力。

第十八條爭議的解決

因本合同引起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三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三方均可選擇以下爭端解決機制:

18.1提請北京仲裁委員會按照該會仲裁規則進行仲裁;

18.2訴至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

第十九條其他

19.1所有根據本合同要求和許可發出的通知都必須是書面的,在親手送達或在以特快專遞(需要有回執)發出三天後視為正式生效;

19.2本合同構成三方之間就本合同所述內容的全部理解,取代所有先前其他或同期的有關所述內容的協議;

19.3甲、乙、丙三方確認,在合作期間,一方可能得到另一方的保密資料。三方同意除非為了履行本合同而需要使用保密資料,三方將保護保密資料,只在履行本合同時對同樣知道該等資料是保密資料並同意保密的人等披露保密資料。披露以所需知道的範圍為限。保密責任不包括非經一方違反保密責任而已為公眾所知或根據法律要求披露的資料,本合同終止之後保密責任繼續有效;

19.4本合同未經三方同意並特別指明是對本合同的修改,以書面形式經三方授權代表簽署,不得修改;

19.5一方未對另一方違反本合同條款行為或之後的違約行為作出反對或採取行動不得視為棄權。本合同中的權利和補救方式是累積性的,任一方行使一項權利或補救不排除或放棄其對其他權利和補救方式的行使;

19.6本合同中標題只為方便查閲,不構成本合同的實質內容;

19.7任何一方沒有另一方的事先書面許可不得轉讓或授權本合同下的權利和/或責任;

19.8本合同附件構成本合同的一部分,與合同條款同樣有效,對合同三方構成約束力;

19.9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三方各執____份;

19.10本合同未盡事宜,由三方另行協商解決。

甲方________(公章) 乙方________(公章) 丙方______(公章)

代表________(簽字) 代表________(簽字) 代表______(簽字)

電話: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