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運合同範本(精選3篇)

客運合同範本 篇1

成立的憑證為船票,合同雙方當事人――旅客和承運人買、賣船票後合同即成立。

客運合同範本(精選3篇)

船票應具備下列基本內容:

(一)承運人名稱;

(二)船名、航次;

(三)起運港(站、點)(以下簡稱“起運港”)和到達港(站、點)(以下簡稱“到達港”);

(四)艙室等級、票價;

(五)乘船日期、開船時間;

(六)上船地點(碼頭)。

旅客運輸的運送期間,自旅客登船時起至旅客離船時止。船票票價含接送費用的,運送期間幷包括承運人經水路將旅客從岸上接到船上和從船上送到岸上的期間,但是不包括旅客在港站內、碼頭上或者在港口其它設施內的時間。

旅客的自帶行李,運送期間同前款規定。

行李運輸合同成立的憑證為行李運單,合同雙方當事人――旅客和承運人即時清結費用,填制行李運單後合同即成立。

行李運單應具備下列基本內容:

(一)承運人名稱;

(二)船名、航次、船票號碼;

(三)旅客姓名、地址、電話號碼、郵政編碼;

(四)行李名稱;

(五)件數、重量、體積(長、寬、高);

(六)包裝;

(七)標籤號碼;

(八)起運港、到達港、換裝港;

(九)運費、裝卸費;

(十)特約事項。

旅客的托運行李的運送期間,自旅客將行李交付承運人或港口經營人時起至承運人或港口經營人交還旅客時止。

承運人為履行運輸合同,需要港口經營人提供泊位、候船、駁運、倉儲設施,托運行李作業、旅客上下船、候船服務及其他工作等,應由承運人與港口經營人簽訂作業合同。

作業合同的基本形式為中、長期(季、年)和航次合同。

作業合同應具備下列基本內容:

(一)承運人和港口經營人名稱;

(二)碼頭、倉庫、候船室、駁運船舶名稱;

(三)托運行李作業,包括行李保管、裝卸、搬運;

(四)候船服務,包括:問詢、寄存、船期、運行時刻公告,票價表,茶水,衞生間;

(五)旅客上下船服務;

(六)特約事項。

水路、行李運輸合同和作業合同的基本格式由交通部統一規定。交通部直屬航運企業可自行印製水路運輸合同、行李運輸合同和作業合同,其他航運企業使用的合同由企業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交通主管部門印製、管理。

客運合同範本 篇2

甲 方: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

甲方因工作需要,擬使用乙方 輛中型客車客運,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現就有關客運事項達成協議如下:

一、客運路線:________

二、客運期間為: 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三、甲方客運使用乙方車輛的營運區間為:

四、客運費用及其結算方式:

客運費用為 元(含路橋費、燃油税等)。

甲方所屬 收到乙方開具的税票後,按內部程序上報審核撥付後據實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全部費用。

五、甲、乙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甲方責任:

1、客運使用車輛業務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

2、負責組織的上下地點。

3、保證乘車人員愛護車內各種設施。

4、配合乙方在符合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前提下安全行車。

(二)乙方責任:

1、向甲方提供符合客運手續車輛且車內各種設施齊全有效。

2、乙方應承擔違反交通法規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3、乙方負責配置經驗豐富的司機,保證在執行業務中提供準時、安全、優質的服務。

4、乙方對其提供的車輛定期進行消毒。

5、乙方有權拒絕甲方違反交通法律、法規的要求和行為。

六、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約,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客運費用20%的違約金。

2、因道路交通管制或惡劣天氣等人力不可抗拒原因造成運輸延誤,甲、乙雙方應給予充分諒解,互不追究責任。

七、本協議未盡事項,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由此達成的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客運合同範本 篇3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號: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從業資格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國家、省有關出租汽車客運管理法規規定,甲乙雙方平等協商,現就出租汽車客運經營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 基本情況

甲方依法取得出租汽車客運經營資格,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號__________________ ,擁有_________個出租汽車客運經營權的使用權,經營權證號從__________號--__________號,經營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乙方依法取得出租汽車客運從業資格,從業資格證號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 。

乙方為甲方的員工,雙方已按照國家規定簽訂《勞動用工合同》(合同號________ ),甲方在本合同期內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手續,履行社會保險義務。

營運車輛情況:車輛型號__________________,發動機號__________________,車輛牌照號_________,車架號_____________,道路運輸證號_________ ,車輛購置價格(含車輛購置税及附屬設施、設備)_______萬元,車輛購置日期_______ 年____月____日,對應的經營權證號__________________。在本合同期內,甲方將上述車輛承包給乙方經營。

乙方自願承包甲方提供的上述車輛從事出租汽車客運經營活動,接受甲方管理,並按甲方要求提供相關資料,報當地行業管理部門備案。

第二條 本合同有效期為_________年_________個月,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在合同有效期內,出租汽車客運經營權的使用權和車輛產權屬於甲方。

第三條 承包費標準。乙方應按月蚣追澆贍沙邪 ,每月_________元(大寫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元)。承包費包括:

公路養路費_________元;

客運附加費_________元;

營業税_________元;

車輛折舊費_________元;

保險費_________ 元;

其他税費項目金額_________;

企業管理費_________元。

乙方應在每月_________日之前一次性足額繳清下月承包費給甲方。甲方按照有關規定一次性收取財產抵押和安全保證金____元,本合同到期,乙方未違反相關條款,甲方連本帶息返還給乙方。

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承擔國家對營運税費進行調整的風險。

第四條 甲方應按照國家和省有關出租汽車的規定及上級主管部門的要求,及時、準確辦理相關營運手續。乙方在承包經營過程中,應遵守出租汽車客運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遵紀守法、誠信經營、文明服務。

第五條 甲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的相關規定,為車輛辦理規定的強制參保險種(車上責任險)和其他相關保險的投保和續保手續,保險受益人為甲方。

當需要辦理保險理賠事項時,乙方應協助甲方辦理保險索賠手續。

第六條 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應嚴格遵守交通法規,安全、謹慎駕駛車輛,確保乘客、第三人的生命財產安全。

乙方應對車輛、車上駕駛員、乘客及第三人的生命財產安全承擔法律責任。若發生交通事故,乙方應及時向有關部門報案,並及時向甲方報告。甲方因交通事故賠償和事故處理支出的實際費用有權按本合同規定向乙方追償。

第七條 本合同有效期內,車輛營運變動成本,包括修理費、檢測費、燃油費等由乙方承擔。乙方應按照技術規範使用車輛,保持車輛技術狀況完好。乙方不得轉包營運車輛。本合同到期後,車輛(含附屬設施、設備及相關證照)經甲方驗收合格後收回。

第八條 乙方聘請出租汽車駕駛員的,被聘請的駕駛員必須經運管機構培訓合格,取得出租汽車客運從業資格證,且應當經過甲方的同意,並將聘請的駕駛員的相關資料報甲方備案,服從甲方統一管理。

第九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

1.甲方有權對乙方經營活動實行監督和管理。

2.在合同有效期內,非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本人、乙方聘請的駕駛員、乘客及第三人的人身和財產損害的,甲方在承擔賠償責任後有權向乙方追償。

3.在合同有效期內,車輛發生交通事故或由乙方引起的其他事故,造成車輛和甲方其他財產損失的,甲方有權向乙方索賠。

4.乙方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管理規章制度,甲方可依據本單位的規章制度處理,直到解除本合同。

5.遇有重大的外事、搶險任務和主要客運集散點供車及其它特殊任務時,甲方可以調度乙方承包的車輛。

6.甲方有權根據經營需要,適時對乙方的出租汽車進行更新。

7.甲方按照規定,有權組織乙方參加職業培訓和安全教育。

(二)甲方的義務:

1.甲方有義務做好駕駛員、營運車輛及相關證件的年審工作。

2.甲方有義務做好交通事故的處理工作,因處理事故支出的費用有權向乙方追償。

3.甲方有義務提供營運所需的出租汽車客運票據。

4.甲方有義務及時宣傳國家和省有關出租汽車客運法規政策。

5.甲方有義務組織甲方參加各項文明創建活動。

6.甲方有義務公示辦事程序、辦事結果及相關規章制度。

第十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的權利:

1.在合同有效期內,乙方自主經營、自負盈虧,有權要求甲方依本合同的規定提供相應的服務。

2.乙方有權參加甲方組織安排的各種活動和安全培訓。

3.在發生交通事故後,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做好交通事故的處理工作。

4.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供營運所需的出租汽車客運票據。

(二)乙方的義務:

1.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守法經營,文明經營,保障乘客的合法權益。

2.乙方應接受甲方的監督和管理,遵守甲方內部管理制度,維護甲方的整體形象。

3.乙方應按時足額繳納承包費給甲方。

4.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改變出租車內外設施,包括但不侷限於車身顏色、營運標誌、車身廣告、車身噴字等。

5.乙方應保證完成甲方擔負的外事、搶險、主要客運集散點供車及其它特殊任務。

第十一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十二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三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嚴重違反行業管理規定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二)發生重大服務質量事件,對甲方名譽造成惡劣影響的;

(三)被有關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從業資格證》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十四條 違約責任

(一)本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應嚴格遵守,並誠實信用地行使各自權利、履行各自義務,任何一方不得無故違約。如一方違約給另一方造成損失的,違約方應當向另一方承擔賠償責任。

(二)乙方不按約定向甲方支付承包費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拖欠費用總額的_________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逾期30天仍沒有按約定支付承包費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夥協議,收回營運車輛,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三)乙方擅自轉包車輛的,甲方有權收回車輛,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四)乙方(含聘請駕駛員)違反有關規定,運管機構對甲方給予處罰或者質量信譽考核扣分的,甲方按照扣分結果,每扣1分給予乙方20元罰款。因乙方多次違章、嚴重違章致使甲方質量信譽考核不合格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五)乙方無故不按照規定參加一年一度的輪訓或者安全例會的,每缺一次處以100元罰款。

(六)乙方聘請駕駛員未向甲方報備的,每次處以100元罰款。

(七)因甲方原因辦理相關營運證照不及時、代繳納税費不及時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

第十五條 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乙方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尚未處理完畢或因其他問題正在被審查或處理期間,乙方不得依據第一款解除本合同。

第十六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本合同即終止。在本合同期滿前30天甲方向乙方表明終止或續訂意向,經雙方協商同意續訂合夥協議。

第十七條 甲乙雙方當事人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規定,給對方造成損失或損害的,應當依據國家和湖北省有關規定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八條 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九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15天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十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以在協商一致後,在本合同第十六條填寫補充協議。

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自各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二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一份交行業管理部門備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

示範文本使用説明

一、本示範合同適用於經營權的使用權、車輛產權均歸企業所有,實行承包經營模式的企業。

二、本示範合同簽訂的前提條件是,企業與駕駛員必須按規定簽訂了《勞動用工合同》,並繳納了社會保險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