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殖廠增資擴股合同(精選3篇)

養殖廠增資擴股合同 篇1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養殖廠增資擴股合同(精選3篇)

乙方:文化傳播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甲方在對乙方進行了解後,願意參與乙方的增資擴股活動。為充分發揮雙方的資源優勢,為股東謀求最大回報,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購買乙方增資擴股股份達成如下協議:

一、認購增資擴股股份的條件:

1、認購價格:本次每股認購價格與乙方成立時每股認購價格一致,為________元/股。

2、認購股份:本次增資擴股,新、老股東認購股份不得超過20股,有老股東未達20股可再次認購,但原有股份加新增股份不得超過20股。

3、認購方式:本次增資擴股全部以現金的方式認購,現金要求為人民幣。

4、認購時間:新老股東的認購資金必須在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之前到位,過期不再辦理股東入股手續。

二、甲、乙雙方同意,甲方以現金方式向乙方認購________股整,計人民幣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

三、甲、乙雙方同意,在乙方收到甲方的認購款項後的當日,向甲方開出認購股份資金收據。

四、雙方承諾

1、甲方承諾:用於認購股份的資金來源正當,符合我國法律規定。甲方遵守乙方關於認購增資擴股股份的條件,積極配合乙方完成本次增資擴股活動。甲方認購股份後,自新公司成立之日起九個月之內不得轉讓股份。

2、乙方承諾:對於甲方向乙方認購股份的資金,在沒有召開增資後股東大會前,保證不動用甲方資金。在本次認購股份的資金全部到位後30日內,完成召開新老股東大會,修改公司章程,改選公司董事會,選舉公司監事,辦理工商註冊變更等手續。

五、新公司財務___(多久)結算一次,新老股東按佔股比例分配利潤和承擔虧損,但增資前,原公司的債權債務由原公司承擔。

六、違約責任:

1、若因乙方原因致使本合同計劃無法執行,造成重大損失時,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並退還甲方股金。

2、若甲方未能按時足額繳納股金,乙方將按實際到位資金計算佔股比例。

七、新公司成立後,由改選的董事會負責日常經營,選舉的監事負責監督,股東有權查閲公司會計賬簿。

八、如公司運營過程中需要融資,需召開股東大會,經股東大會2/3多數同意方可,且公司股東享有優先認股權,所融資金應當全部用於公司;公司股東不得用公司資產為個人融資作擔保。

九、甲、乙在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項目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十、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章、捺印後生效。

十一、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養殖廠增資擴股合同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鑑於:

1、公司(以下簡稱______公司)是一家依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法律成立併合法存續的有限責任公司,註冊地在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______市______區,現登記註冊資本為人民幣______萬元。_____公司為乙方全資子公司。_________公司擬將註冊資本由______萬元增至______萬元。風險提示

2、甲方和乙方擬根據本協議的安排通過增資擴股的方式對_________公司進行投資。

3、經甲乙雙方同意,甲方已委託______會計師事務所和______資產評估有限責任公司對_________公司截止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的財務狀況和資產進行了審計和評估。甲乙雙方接受且同意上述審計報告和評估報告的內容和結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__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XX公司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經雙方經友好協商,現對______增資擴股事宜共同達成如下協議。

一、_________公司的股權結構和資產情況

1、_________公司增資擴股前的註冊資本為人民幣______萬元,實收資本為人民幣______萬元,乙方持有______%的股權。

2、根據審計機構出具的《審計報告》,截止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公司的資產總額為人民幣______萬元,負債總額為人民幣______萬元,淨資產為人民幣______萬元。評估機構出具的《資產評估報告》,截止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公司的資產評估值為人民幣______萬元,負債評估值為人民幣______萬元,淨資產評估值為人民幣______萬元。

二、增資擴股方式及增資擴股後公司的股權結構

1、雙方一致同意以本協議所述經評估報告確認的評估值為依據,甲方以現金方式出資人民幣______萬元,乙方以現金增資人民幣______萬元。

2、增資擴股後公司註冊資本人民幣______萬元,甲方佔增資擴股後公司註冊資本______;乙方以現金出資人民幣______萬元,佔增資擴股後公司註冊資本______。

三、新增出資的繳付及工商變更

1、本協議生效後,雙方應在滿足下列條件後____日內或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按照本協議要求將全部出資認繳完畢,匯入_________公司工商登記專用驗資賬户。

(1)雙方同意並正式簽署本協議,包括所有附件內容;

(2)_________公司按照本協議的相關條款修改章程並經_________公司所有股東正式簽署,該等修改和簽署業經丙以書面形式認可;除上述_________公司章程修訂之外,過渡期內,不得修訂或重述_________公司章程;

(3)本次交易取得政府部門、_________公司內部和其它第三方所有相關的同意和批准,包括但不限於_________公司董事會、股東(大)會決議通過本協議項下的增資事宜,及前述修改後的章程或章程修正案;

(4)________公司及原股東已經以書面形式向投資方充分、真實、完整披露________公司的資產、負債、權益、對外擔保以及與本協議有關的全部信息;

(5)過渡期內,________公司的經營或財務狀況等方面沒有發生重大的不利變化(由丙方根據獨立判斷做出決定),未進行任何形式的利潤分配;

(6)過渡期內,________公司未在任何資產或財產上設立或允許設立任何權利負擔。________公司沒有以任何方式直接或者間接地處置其主要資產,也沒有發生或承擔任何重大債務(通常業務經營中的處臵或負債除外);

(7)過渡期內,不得聘用或解聘任何關鍵員工,或提高或承諾提高其應付給其僱員的工資、薪水、補償、獎金、激勵報酬、退休金或其他福利且提高幅度在______%以上;

(8)原股東在過渡期內不得轉讓其所持有的部分或全部________公司份額或在其上設臵質押等權利負擔;

(9)________公司作為連續經營的實體,不存在亦不得有任何違法、違規的行為,否則甲方在合同簽訂後____日有權解除本合同。

2、雙方同意,雙方對________公司的全部出資僅用於________公司的正常建設、生產和經營需求或經新________公司董事會以特殊決議批准的其它用途,也不得用於非經營性支出或者與公司主營業務不相關的其他經營性支出;不得用於委託理財、委託貸款和期貨交易。

3、________公司應在交割日後______個工作日內,聘請有從業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對增資價款進行驗資,並依據驗資報告由________公司向投資方簽發並交付公司出資證明書。同時________公司應於交割日後______個工作日內(經雙方認可,該期限可以延長)在公司股東名冊中分別將甲方、乙方和丙方登記為新________公司股東,並將驗資報告及其他必需相關文件向工商局提交併辦理完畢本次增資的工商變更登記手續。

4、雙方同意,本協議約定的公司工商登記專用驗資賬户指以下賬户:

户名: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賬號:__________________

開户行:__________________

雙方同意,投資方按本協議約定支付完畢全部出資款後,投資方在本協議項下的出資義務即告完成。

5、雙方成為公司股東後,依照法律、本協議和公司章程的規定享有所有股東權利並承擔相應股東義務。

6、若其中一方不能在上述約定時間內(以專用驗資賬户進帳時間為準)將其認繳的出資匯入專用驗資賬户,應當向________公司和其他股東承擔相應責任,但不影響如約履行完畢出資義務的另一方行使股東權利,另一方也不對其違約行為承擔任何責任。

7、如果公司未按時辦理相關驗資和工商變更手續,且逾期超過______天仍無法辦理相應的工商變更登記手續(由於政府方面原因或不可抗力的因素情形除外),雙方均有權單獨或共同以書面通知的形式提出終止本協議,________公司應於本協議終止後______個工作日內退還甲方已經支付的全部出資款,並返還等同該筆款項銀行同期貸款產生的利息。

8、由________公司負責辦理相應的工商登記變更手續,辦理工商變更登記或備案手續所需費用由________公司承擔。

四、增資擴股後公司法人治理結構

1、增資擴股後雙方同意增資後的公司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_公司法》規定的現代企業制度規範運作,設股東會、董事會、監事會和經營管理機構。股東會、董事會、監事會和經營管理機構的組成、職權、任期、議事方式按《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_公司法》有關規定在公司章程中明確規定。

2、公司設董事會,每一屆董事的任期為________年,任期屆滿,連選可以連任。

3、公司董事會由______名董事組成,設董事長1名、副董事長______名。公司董事候選人由______方推薦______名,______方推薦______名,______方推薦______名,由股東會選舉和更換。董事長由______方推薦當選的董事擔任,副董事長由______方(丙方)推薦當選的董事擔任,由董事會選舉通過。雙方應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______個工作日內完成原來所推選董事的辭職,並按照本條約定配合丙方完成所空缺的董事的增補。

4、公司監事會由3人組成,______方推薦______名,______方推薦______名,______方推薦______名,由股東會選舉和更換;另外1名由公司職工代表出任,公司職工代表出任的監事由公司職工民主選舉產生和更換。監事會主席由三方推薦當選的監事輪流擔任,由監事會選舉通過。首屆監事會主席由甲方推薦當選的監事擔任。乙方和丙方應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完成原來所推選的監事的辭職,並按照本條約定配合丙方完成所空缺的監事增補。

5、公司的經營管理機構設總經理1名和副總經理若干名。總經理由______方推薦經董事長提名,由董事會聘任;副總經理經總經理提名,由董事會聘任;財務總監(副總經理級)由方推薦,經總經理提名,由董事會聘任。雙方在推薦公司高級管理人員時,應有利於公司的持續經營和發展,有利於實現企業價值最大化,有利於維護全體股東的權益。

五、資產、債務和權益的處置截至增資擴股後公司成立之日,________公司的全部資產、負債和權益,除本協議另有約定外,均由增資擴股後公司予以承繼。

六、股權轉讓

1、股東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

2、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全部股東一致同意。經全部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

3、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七、税費及相關費用承擔

1、本協議項下增資擴股所涉税費由雙方依據我國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各自承擔。

2、除本協議另有約定,雙方聘請律師事務所等其他相關中介服務機構的費用各自承擔。

八、權利和義務

1、雙方有義務協助並督促增資擴股後公司辦理與本次增資擴股有關的各項工商變更與備案手續,包括但不限於:註冊資本、實收資本、經營範圍、公司章程、法定代表人、股權結構等。

2、督促增資擴股後公司向雙方簽發《出資證明書》。

3、雙方有義務依據本協議的約定按期、足額繳付其出資,任何一方未按期、足額繳付出資的,視為該方放棄其對XX公司的增資,不享有增資擴股後公司股東權利;同時,已按期、足額繳付出資的一方按其認繳的出資額對XX公司享有相應的股東權利。

4、雙方有權依據本協議的約定向增資擴股後公司委派執行董事、監事和公司管理層進入增資擴股後公司並依法行使職權。

九、承諾與保證

1、雙方承諾並保證各自依照本協議約定及時辦理繳付認繳出資的法律手續。

2、甲乙雙方為本次增資擴股事宜所簽署的和即將簽署的所有具有約束力的法律文件,已根據有關規定獲得了有權審批機關的批准和所要求的一切內部授權,簽署所有具有約束力的法律文件的簽字人均為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

3、雙方在本協議中承擔的義務是合法、有效的,其履行不會與雙方承擔的其它協議義務相沖突,也不會違反任何法律規定。

4、雙方嚴格按照本協議項下的過渡期安排履行相應義務,承擔相應責任,共同配合依法向工商登記管理部門辦理本次增資擴股涉及的變更登記與備案手續。

5、丙方授權甲方和乙方組建增資擴股後公司經營決策團隊進行日常經營管理;丙方不參與增資擴股後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

6、本協議簽署後,若有新股東對目標公司進行增資入股的,則甲、乙、丙三方與新股東簽署的相關協議與本協議內容不一致的,以後籤者為準。

十、違約責任

1、本協議任何一方未按約定按期足額繳納出資的,經已按期足額繳納出資的守約方催告後,仍不按催告期限繳納出資的,除應當及時向增資擴股後公司足額繳付相應出資外,還應向已按期足額繳納出資的守約方承擔違約責任。違約責任為,違約方應按其應繳出資額的萬分之五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違約方拒不繳納出資的,另一方可以協商認繳違約方佔增資擴股後公司的出資額或另行引進其他股東增資。

2、除上款所述違約行為外,本協議任何一方出現以下情況的,同樣視為違約,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

(1)違反本協議項下的承諾和保證事項的。

(2)無故提出終止本協議的。

(3)其他不履行本協議約定之義務導致增資擴股目的不能實現的行為。

3、本協議任何一方出現上述第2款違約情形的,守約方有權採取以下一種或多種救濟措施維護其權利。

(1)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相關義務。

(2)暫時停止履行自身義務,待違約方違約情勢消除後恢復履行。守約方根據此款規定暫停履行義務不構成守約方不履行或遲延履行義務。

(3)催告並給予合理的寬限期後,違約方仍然不履行相關義務的,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4)法律規定及本協議約定的其他救濟方式。

4、本協議任何一方依據本協議應承擔的違約責任不因本協議的解除或終止而免除。

十一、保密

1、本協議雙方對於因簽署和履行本協議而獲得的、與本次增資擴股有關的信息應當嚴格保密,包括但不限於書面、實物、電子等形式的各類財務資料、資產和債權債務清單、人員信息、組織結構、各類協議、交易方案、交易過程、談判內容、本協議各項條款等信息資料以及雙方的商業祕密。未經雙方一致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將祕密信息以任何方式泄漏給本協議外的其他方,也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公眾、媒體宣佈本協議的簽訂和履行等情況。

2、因法律法規的規定、有管轄權的監管機構的要求、雙方專業服務機構的工作需要或雙方事先書面同意披露信息的,不被視為泄漏保密信息。

3、本協議解除或終止後保密條款仍然適用,不受時間限制。

4、本協議任何一方違反本條款的約定,應當賠償由此給另一方造成的損失。

十二、協議的生效、變更與解除

1、本協議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並加蓋公司公章之日起成立。本協議自成立之日起對雙方具有約束力,雙方應當各盡其職,採取有效措施促成本次增資擴股事宜。

2、對本協議的修改和變更,須經雙方一致同意,並達成書面補充協議。

3、除本協議另有約定外,本協議於下列情形之一發生時解除:

(1)雙方協商一致解除本協議;

(2)不可抗力事件持續_____個月並預計無法消除,致使本協議無法履行;

(3)因一方違約,經守約方催告,在催告期限屆滿後,違約方仍不履行的,守約方有權解除本協議;

(4)本協議解除時即終止;

(5)本協議的解除不影響違約方依據本協議承擔的違約責任以及賠償守約方經濟損失的責任。

十三、爭議解決方式

1、因本協議發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首先應本着友好協商的原則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則任何一方均可將爭議提請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按照申請仲裁時該會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地在_____。該仲裁裁決為終局裁決,對雙方均具有約束力。

2、在解決爭議期間,除爭議事項外,本協議其他不涉及爭議的條款仍然有效,協議雙方均應履行。

3、本條的效力不因本協議的終止、解除、無效或撤銷受到影響。

十四、其他

1、除非本協議另有規定,雙方應自行支付其各自與本協議及本協議述及的文件的談判、起草、簽署和執行的有關成本和費用。有關公司增資審批、驗資、審計、工商變更登記等費用由XX公司自行承擔。本協議涉及的各具體事項及未盡事宜,可由雙方在充分協商的前提下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除本協議另有約定外,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讓與、或以其他方式轉讓、或聲稱讓與其在本協議項下的全部或任何權利、權益、責任或義務。

3、如果本協議的任何條款被認定無效,其他條款的效力不受影響。

4、本協議對相關事宜未作規定的,以法律、法規的規定為準;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由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5、本協議正本______式______份,三方各持______份,增資擴股後公司留存______份,其餘______份用於辦理本協議項下所涉審批、核准、備案、登記或其他手續。各份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養殖廠增資擴股合同 篇3

甲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鑑於:

1、          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系在       依法登記成立,註冊資金為        萬元的有限責任公司,經             會計師事務所     年      驗字第   號驗資報告加以驗證,公司的註冊資金已經全部繳納完畢。公司願意通過增資的方式引進資金,擴大經營規模,其董事會在     年 月  日(第 屆 次董事會)對本次增資形成了決議,該決議也於   年  月   日經公司的股東會批准並授權董事會具體負責本次增資事宜。

2、公司的原股東及持股比例分別為:    公司,出資額     元,佔註冊資本   %;    公司,出資額     元,佔註冊資本   %。

3、丙方系在    依法登記成立,註冊資金為人民幣     萬元的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稱“丙方”或“新增股東”),有意向公司投資,並參與公司的經營管理,且丙方股東會已通過向公司投資的決議。

4、為了公司發展和增強公司實力需要,公司原股東擬對公司進行增資擴股,並同意丙方向公司增資,擴大公司註冊資本至人民幣      萬元。

5、公司原股東同意並且確認放棄對新增註冊資本認繳出資的優先權。

為此,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各方就公司增資事宜達成如下協議條款:

第一條增資擴股

1.1各方在此同意以本協議的條款及條件增資擴股:

1.1.1根據公司股東會決議,決定將公司的註冊資本由人民幣 萬元增加到     萬元,其中新增註冊資本人民幣(依審計報告結論為準)   萬元。

1.1.2本次增資價格以公司經審計評估確認的現有淨資產為依據,協商確定。

1.1.3新增股東用現金認購新增註冊資本,丙方認購新增註冊資本      萬元,認購價為人民幣    萬元。(認購價以公司經審計評估後的資產淨值作依據,其中 萬元作註冊資本,所餘部分為資本公積金。)

1.2公司按照第1.1條增資擴股後,註冊資本增加至人民幣 萬元,各方的持股比例如下:甲方持有公司   %的股份;乙方持有公司   %的股份;丙方持有公司    %的股份;丙方持有公司    %的股份。

1.3出資時間

1.3.1丙方應在本協議簽訂之日起  個工作日內將本協議約定的認購總價一次性足額存入公司指定的銀行賬户,逾期按應付金額日萬分之    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逾期 日後,守約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協議,並有權追究違約方的違約責任。

1.3.2新增股東自出資股本金到賬之日即視為公司股東,享有認購股份項下的全部股東權利、承擔股東義務。

第二條增資的基本程序

2.1為保證增資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規定,以及本次增資順利進行,本次增資按照如下順序進行(其中第1-6項工作已完成):

1、公司召開董事會作出增資的決議以及提出增資基本方案;

2、公司召開股東會對董事會的增資決議及增資基本方案進行審議並形成決議;

3、公司委託會計師事務所、資產評估師事務所對公司的資產進行審計和評估;

4、公司就增資及增資基本方案向  報批,並獲得批准;

5、同擬增資的新增股東進行談判,必要時可採取招標形式進行;

6、起草增資擴股協議及相關法律文件,簽署有關法律文件;

7、新增股東出資,並委託會計師事務所出具驗資報告;

8、召開新的股東大會,選舉公司新的董事會、監事會,並修改公司章程;

9、召開新一屆董事會、監事會,選舉公司董事長、監事會主席、確定公司新的經營班子;

10、辦理工商變更登記手續。

第三條公司原股東的陳述與保證

3.1公司原股東分別陳述與保證如下:

(1)其是按照中國法律註冊併合法存續的企業、事業法人;

(2)其簽署並履行本協議:

(a)在其公司(或單位)的權力和營業範圍之中;

(b)已採取必要的公司(或單位)行為並取得適當的批准;

(c)不違反對其有約束力或有影響的法律或合同的限制。

(3)公司現有名稱、商譽、商標等相關權益歸增資後的公司獨佔排他所有;

(4)公司在其所擁有的任何財產上除向丙方書面告知(附件:《審計報告》)外未設置任何擔保權益(包括但不限於任何抵押權、質押權、留置權以及其它擔保權等)或第三者權益;

(5)公司向丙方提交了截至    年     月    日止的財務報表及所有必要的文件和資料(下稱“財務報表”)(詳見附件),原股東在此確認該財務報表正確反映了公司至 年 月 日止的財務狀況和其它狀況;

(6)財務報表已全部列明公司至    年     月    日止的所有債務、欠款和欠税,除此之外公司自 年 月 日註冊成立以來,除正常經營外,沒有產生其他任何債務、欠款和欠税;

(7)公司沒有從事或參與有可能導致公司現在和將來遭受吊銷營業執照、罰款或其它嚴重影響經營的行政處罰或法律制裁的任何違反中國法律、法規的行為;

(8)公司未就任何與其有關的、已結束的、尚未結束的或可能將要開始的任何訴訟、仲裁、調查及行政程序對丙方進行隱瞞或進行虛假/錯誤陳述。

(9)原股東負責完善公司在經營、建設過程中與相關單位的租賃、協作等事項的法律關係,增資完成後上述各種法律關係由新公司繼承;在公司存續期間,原股東有義務同有關單位協調和溝通以保證增資後的公司權益受到最大化保護;

(10)原股東有義務利用自身便捷條件,按照國家有關政策規定為公司獲取政策優惠及政府補貼;

(11)公司增資後,嚴格按照現代法人治理結構進行經營和管理,建立現代企業制度。

(12)本協議經原股東簽署後即構成對原股東合法、有效和有約束力的義務。

3.2除非獲得新增股東的書面同意,原股東承諾促使公司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至工商變更登記完成之日止的期間:

(1)確保公司的業務正常進行並不會作出任何對公司存在重大影響的行動。公司將採取所有合理措施維護公司的商譽,不會做出任何可能損害公司的行為。

(2)公司不會簽訂任何超出其正常業務範圍或具有重大意義的協議或承諾。公司及原股東不得采取下列行動:

(a)修改公司的章程,或者任何其它與公司的章程或業務運作有關的文件或協議;

(b)非經審批機關要求而更改其業務的性質及範圍;

(c)出售、轉讓、出租、許可或處置任何公司業務、財產或資產的任何重要部份;

(d)與任何人訂立任何勞動或顧問合同,或對任何僱員或顧問的聘用條件作出任何修改;

(e)給予任何第三方任何擔保、抵押、賠償、保證或類似責任的安排;

(f)訂立任何貸款協議或修訂任何借貸文件;

(g)購買、出租、收購任何資產的價格超過人民幣        元(或其它等值貨幣);

(h)訂立任何重大合同或給予重大承諾,支付任何管理費或其它費用超過人民幣        元;

(i)與任何第三人訂立任何合作經營、合夥經營或利潤分配協議;

(j)分派及/或支付任何股息;

(k)出租或同意出租或以任何形式放棄公司擁有或使用的物業的全部或部份使用權或擁有權;

(l)進行任何事項將不利於公司的財政狀況及業務發展。

3.3原股東保證採取一切必要的行動,協助公司完成本協議下所有審批及變更登記手續。

3.4原股東承擔由於違反上述陳述和保證而產生的一切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並對由於違反上述陳述與保證而給丙方造成的任何直接損失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第四條新增股東的陳述與保證

4.1 新增股東陳述與保證如下:

(1)其是按照中國法律註冊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法人;

(2)其簽署並履行本協議:

(a)在其公司權力和營業範圍之中;

(b)已採取必要的公司行為(包括但不限於為履行本協議項下的出資義務籌集足額的公司資本)並取得適當的批准;

(c)不違反對其有約束力或有影響的法律或合同的規定或限制。

(3)丙方在其所擁有的任何財產上除向公司書面告知(附件:《審計報告》)外未設置任何擔保權益(包括但不限於任何抵押權、質押權、留置權以及其它擔保權等)或第三者權益;

(4)丙方向公司提交了截至       年        月       日止的財務報表及所有必要的文件和資料(下稱“財務報表”)(詳見附件),丙方在此確認該財務報表正確反映了丙方至 年 月 日止的財務狀況和其它狀況;

(5)財務報表已全部列明丙方至       年        月       日止的所有債務、欠款和欠税,除此之外丙方自        年       月        日註冊成立以來,除正常經營外,沒有產生其他任何債務、欠款和欠税;

(6)丙方沒有從事或參與有可能導致其現在和將來遭受吊銷營業執照、罰款或其它嚴重影響其經營的行政處罰或法律制裁的任何違反中國法律、法規的行為;

(7)丙方未就任何與其有關的、已結束的、尚未結束的或可能將要開始的任何訴訟、仲裁、調查及行政程序對公司進行隱瞞或進行虛假/錯誤陳述。

4.2 丙方承諾與保證如下:

(1)本協議經其簽署後即構成對其合法、有效和有約束力的義務;

(2)有能力合理地滿足公司經營發展的預期需求;

(3)公司增資並完成工商變更登記後,嚴格按照現代法人治理結構進行經營和管理,建立現代企業制度。

4.3新增股東承諾:

4.4新增股東將承擔由於違反上述陳述和保證而產生的一切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並賠償由於違反該項陳述和保證而給公司及其原有股東各方造成的任何直接損失。

第五條公司對新增股東的陳述與保證

5.1公司保證如下:

(1)公司是按中國法律註冊、合法存續並經營的有限責任公司;

(2)公司在其所擁有的任何財產上除向新增股東書面告知(附件:《驗資報告》、《審計報告》、《資產評估報告》,截止至前述告知文件出具日)外未設置任何擔保權益(包括但不限於任何抵押權、質押權、留置權以及其它擔保權等)或第三者權益;截止日後到本協議簽訂前所發生的任何擔保權益或第三方權益,公司仍有義務書面告之新增股東。

(3)公司對用於公司業務經營的資產與資源,均通過合法協議和其他合法行為取得,真實、有效、完整,不存在任何未向新增股東書面告知(附件:《驗資報告》、《審計報告》、《資產評估報告》,截止至前述告知文件出具日)的法律障礙或法律瑕疵;截止日後到本協議簽訂前所發生的任何法律障礙或法律瑕疵,公司仍有義務書面告之新增股東。

(4)公司向新增股東提交了截至       年     月    日止的財務報表及所有必要的文件和資料(下稱“財務報表”)(詳見附件),公司及其股東茲在此確認該財務報表正確反映了公司至        年    月     日止的財務狀況和其它狀況;

(5)財務報表已全部列明公司至       年     月    日止的所有債務、欠款和欠税,且公司自        年    月     日註冊成立至       年     月    日止,沒有產生任何未向新股東各方書面告知的額外的債務、欠款和欠税;

(6)公司沒有從事或參與使公司現在和將來有可能遭受吊銷營業執照、罰款或其它嚴重影響公司經營的行政處罰或法律制裁的任何違反中國法律、法規的行為;

(7)公司未就任何與公司有關的、已結束的、尚未結束的或將要開始的任何訴訟、仲裁、調查及行政程序對新增股東進行隱瞞或進行虛假/錯誤陳述。

5.2公司將承擔由於違反上述第5.1條的陳述和保證而產生的一切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並賠償由於違反該項陳述和保證而給新增股東造成的任何直接損失。

第六條公司增資後的經營範圍

6.1繼承和發展公司目前經營的全部業務;

6.2大力發展新業務;

6.3公司最終的經營範圍由公司股東會決定,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准後確定。

第七條新增資金的投向和使用及後續發展

7.1本次新增資金用於公司的全面發展。

7.2公司資金具體使用權限由經過工商變更登記之後的公司股東會授權董事會或董事會授權經理班子依照公司章程等相關制度執行。

7.3根據公司未來業務發展需要,在國家法律、政策許可的情況下,公司可以採取各種方式多次募集發展資金。

第八條公司的組織機構安排

8.1股東會

8.1.1增資後,原股東與丙方平等成為公司的股東,所有股東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和新公司《章程》的規定按其出資比例享有權利、承擔義務。

8.1.2股東會為公司權力機關,對公司一切重大事務作出決定。

8.2董事會和管理人員

8.2.1增資後公司董事會成員應進行調整,由公司股東按章程規定和協議約定進行選派。

8.2.2董事會由     名董事組成,其中丙方選派      名董事,公司原股東選派     名董事。

8.2.3增資後公司董事長和財務總監由丙方指派,其他高級經營管理人員可由原股東推薦,董事會聘用。

8.2.4公司董事會決定的重大事項,經公司董事會過      數通過方能生效,有關重大事項由公司章程進行規定。

8.3監事會

8.3.1增資後,公司監事會成員由公司股東推舉,由股東會選聘和解聘。

8.3.2增資後公司監事會由     名監事組成,其中      方     名,原股東指派      名。

第九條本次增資的目的

9.1本次增資除了繼續發展公司的傳統業務、增值業務外,在完成本次增資後,公司名稱變更為     有限公司。

第十條投資方式及資產整合

10.1增資後公司的註冊資本由     萬元增加到      萬元。公司應重新調整註冊資本總額及股東出資比例,並據此辦理變更工商登記手續,各股東的持股比例如下:

股東名稱

出資形式

出資金額(萬元)

出資比例

簽章

10.2增資後丙方成為公司股東,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規定及本合同的約定應由股東享有的全部權利;

第十一條債權債務

11.1本協議簽署日前公司書面告之丙方的債務由增資後的公司承擔。公司向丙方提供的《審計報告》、《資產負債表》、《財產清單》等視為書面告之文件,協議簽署後發生的債務由增資後的公司承擔。

11.2本協議簽署日前公司未告丙方的負債由公司的原股東自行承擔。公司在履行了該部分債務之後,有權要求公司原股東賠償由此所產生的全部經濟損失。

11.3丙方債務應由丙方自行承擔。

11.4在《審計報告》、《資產負債表》、《財產清單》等書面文件中未批露的或有債務和其他法律糾紛由公司的原股東承擔。公司在履行了該部分債務之後,有權要求公司原股東賠償由此所產生的全部經濟損失。

第十二條公司章程

12.1增資各方依照本協議1.3.1條約定繳足出資後,10日內召開股東會,修改公司章程,經修訂的章程將替代公司原章程。

12.2本協議約定的重要內容寫入公司的章程。

第十三條公司註冊登記的變更

13.1公司召開股東會,作出相應決議後5日內由公司董事會向工商行政管理主管部門申請工商變更登記。公司各股東應全力協助、配合公司完成工商變更登記。

13.2如在丙方繳納全部認購資金之日起    個工作日內仍未完成工商變更登記,則丙方有權解除本協議。一旦協議解除,原股東應負責將丙方繳納的全部資金返還丙方,不計利息。

第十四條有關費用的負擔

14.1在本次增資擴股事宜中所發生的一切相關費用(包括但不限於驗資費、審計費、評估費、律師費、工商登記變更費等)由變更後的公司承擔(當該項費用應由各方共同或公司繳納時)。

14.2若本次增資未能完成,則所發生的一切相關費用由公司承擔。

第十五條保密

15.1本協議任何一方(“接受方”)對從其它方(“披露方”)獲得的有關該方業務、財務狀況及其它保密事項與專有資料(以下簡稱“保密資料”)應當予以保密;除對履行其工作職責而需知道上述保密資料的本方僱員外,不得向任何人或實體透露保密資料。

15.2上述第15.1條的規定不適用於下述資料:

(1)能夠證明在披露方作為保密資料向接受方披露前已為接受方所知的資料;

(2)非因接受方違反本協議而為公眾所知悉的資料;

(3)接受方從對該資料不承擔任何保密義務的第三方獲得的資料。

15.3各方均將制定規章制度,以使其本身及其關聯公司的董事、高級職員和其它僱員同樣遵守本條所述的保密義務。

15.4本條的規定不適用於:

(1)把資料透露給任何關聯公司、貸款人或財務籌資代理機構、雙方可能聘請的僱員和顧問或一方預期向之轉讓其在公司全部或部分股權的任何第三方;但在這種情況下,只應向有合理的業務需要知道該等資料的人或實體透露該等資料,並且這些人或實體應首先以書面形式承諾保守該等資料的保密性。

(2)在法律有明確要求的情況下,把資料透露給任何政府或任何有關機構或部門。但是,被要求作出上述透露的一方應在進行上述透露前把該要求及其條款通知其它方。

第十六條違約責任

16.1任何簽約方違反本協議的任何約定,包括協議各方違反其於本協議第二至四條所作的陳述與保證,均構成違約,應承擔違約責任。如果不止一方違約,則由各違約方分別承擔各自違約所引起的責任。違約賠償責任的範圍限定在法律允許的、相當於因違約而給其它方所造成的全部實際損失。

16.2儘管有以上規定,任何一方均不因本協議而就任何間接損失或損害對其它方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七條爭議的解決

17.1仲裁

凡因履行本協議而發生的一切爭議,各方首先應爭取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加以解決。如果該項爭議在開始協商後六十(60)日內未能解決,則任何一方均可向重慶市仲裁委員會依據仲裁法、其他法律、法規、規章、規範性文件以及其當時合法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

17.2繼續有效的權利和義務

在對爭議進行仲裁時,除爭議事項外,各方應繼續行使各自在本協議項下的其它權利,並應繼續履行各自在本協議項下的其它義務。

第十八條其它規定

18.1生效

本協議生效的先決條件是本協議的簽訂以及本協議全部內容已得到各方董事會或股東會的批准、主管部門批准。

本協議自各方蓋章及其授權代表簽字之日起生效。

18.2轉讓

嚴格按照《公司法》、國家宣傳和廣電主管部門的規章和規範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執行。

18.3修改

本協議經各方簽署書面文件方可修改。

18.4可分性

本協議任何條款的無效不影響本協議任何其它條款的有效性。

18.5文本

本協議一式12份,各方各自保存1份,公司存檔4份,4份用於辦理與本協議有關的報批和工商變更手續。

18.6通知

除非本協議另有規定,任何一方向其它方或公司發出本協議規定的任何通知應以特快專遞發出,或者以傳真發出。以特快專遞發出的通知,交郵後七(7)天被視為收件日期;以傳真發出的通知,發出後一(1)天被視為收件日期,但應有傳真確認報告為證。一切通知均應發往下列有關地址,直到任何一方就已方地址變動而發出書面通知更改該地址為止:

第十九條附件

19.1本協議的附件構成本協議的一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9.2本條所指的附件是指為增資目的,簽約各方向其他方提供的證明履行本增資擴股協議合法性、真實性的文件、資料、專業報告、政府批覆等。具體包括:(1)股東會、董事會決議;(2)審計報告;(3)驗資報告;(4)資產負債表、財產清單;(5)與債權人簽定的協議;(7)證明增資擴股合法性、真實性的其他文件資料。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公司

法定代表人:

簽約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