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實習老師勞務合作協議書;甲方(用人單位):XXX幼兒園;地址:XXX教育路309號法人(負責人):XXX;乙方(勞動者):XXXXXX學校XXX學生;性別:_女民族:漢出生年月:_1998.11.1;居民身份證號碼:_450881XXXXXXXXX;户口所在地址:_廣西桂平市XXXXXXXXXXX;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幼兒園與乙方為未畢業學;務合
幼兒園實習老師勞務合作協議書
甲方(用人單位): XXX幼兒園
地址: XXX教育路309號 法人(負責人): XXX
乙方(勞動者): XXXXXX 學校 XXX 學生
性別:_ 女 民族: 漢 出生年月:_1998.11.13_
居民身份證號碼:_450881XXXXXXXXXXXXXX
户口所在地址: _廣西桂平市XXXXXXXXXXX__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幼兒園與乙方為未畢業學生在幼兒園實習勞
務合作事宜,根據勞動部門和教育部門等的有關規定,達成以下協議以便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一、 雙方資質認定:
1. 甲方是經當地教育或勞動行政部門批准,具有合格辦學資質的幼兒園;
2. 乙方是在 XXX 學校 學前教育 專業的學生,符合實習勞務合作
條件。
甲乙雙方均應提供相應證件(複印件)作為本協議的附件。
二、 實習生要求:
1. 實習期限:20xx 年 06 月 07 日至 20xx 年 06 月 07 日;
2. 為保障幼兒園的保教工作開展,乙方必須符合下列要求:
乙方在XXX幼兒園實習期間,履行幼兒教師的職責,嚴格按照《幼兒教師管理制度》、《幼兒教師工作職責》、《幼兒教師行為規範》、《保育員職責》
等制度工作,並服從幼兒園的教學管理。
;
三、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 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則,甲方根據一定要求和標準,對乙方進行面試及相
關技能和知識培訓,最終確定正式實習的人員,乙方在實習期間要接受
XXX幼兒園的相關保育、教育、教學、安全等的一切培訓;
2. 實習生工資由甲方確定,乙方在實習期間的待遇:每月1200.00元(人民
幣壹仟貳佰元整),不得向甲方XXX幼兒園提任何待遇等要求,實習期滿
後(指取得相應的畢業證書後)如自願留在我園的,經雙方協議,待遇工
資另行規定;
3. 乙方在實習期間,一個月每次請假時間在一天內,扣除當月工資40.00元
/天,有事要請假,否則,按曠工論處。曠工一天扣除當月工資100.00元。
一月之內曠工3次,本月工資為0元;一月之內曠工3次以上的,本協議
自行終止,且賠償XXX幼兒園兩個月的全工資,即2400.00元(人民幣貳
千肆佰元整);
4. 甲方按照勞動法有關規定為乙方實習生提供必要的勞動保障,負責在幼兒
園工作期間的勞動安全;發生工傷事故時,甲方根據勞動法並結合有關規
定承擔相應責任並主動負責協調處理;
5. 甲方為乙方實習生提供免費宿舍,並負責宿舍的日常管理;
5. 實習需遵守宿舍各項規章制度,若有違反且情節惡劣者將被開除出宿
舍,並終止其實習行為,由乙方負責;
6. 實習生不得擅自離職,如有正當原因確需離職的,需提前15天提交書
面申請,經甲方批准後方可離職,學生離職後甲方不再承擔任何責任;
在乙方學生實習結束後,甲方負責協助為學生進行實習鑑定;
7 實習期內,甲方要求解除本協議的,需提前30天通知乙方。
四、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 必須是學校所屬的符合實習生身份的全日制學歷教育學生;
2. 需向甲方提供實習生實習推薦表和其他證明乙方身份的資料,乙方提供的
實習生有關資料與事實不符或違反有關規定,甲方有權隨時終止實習協
議;
3. 發生工傷事故,乙方需主動協助甲方處理;
4. 乙方實習生髮生下列問題將被解除實習協議,自實習協議解除之日起乙方
不再承擔任何責任:
(1)乙方實習生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規章制度的;
(2)乙方實習生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失的;
(3) 乙方實習生髮生重大違法行為,依法被追究刑事責任的;
(4) 乙方實習生有精神病、病毒性肝炎及嚴重的肝膽腎疾病病史或正在治療
中,未向甲方在報到前如實説明或隱瞞真實情況的;
(5) 乙方實習生冒名頂替或假造學歷證明、身份證明等相關證件,經查實確
鑿者;
(6) 乙方實習生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醫療期滿後經鑑定不能從事原工
作,也不能從事乙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五、其它事宜:
甲方根據本幼兒園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從事幼兒園相關工作。乙方嚴格遵
守幼兒園的各項規章制度,按時、按質、按量完成其本職工作,忠實餞行《教師法》、《教育法》等法律法規,為人師表、率先垂範。因乙方有工作失職,
不能勝任,不服從學校安排,不能和同事或學生和睦相處,教學質量低下等不利於幼兒園工作的現象,學校有權中途解聘並酌情扣除其未發款項,特殊嚴重者要依法追究相關法律責任。乙方在工作期間首先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意識,如因失職、失誤造成幼兒在園發生不安全事故,甲方承擔經濟損失的30%,乙方承擔70%。
六、爭議的解決
本協議按雙方協商一致而訂立,具有法律約束力,雙方必須履行。因違反
或終止本協議而引起的對對方損失和損害的賠償,雙方應當協商解決,如未能達成一致,可提交當地有關仲裁機關仲裁。
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協議簽訂之日起先前所簽訂協議自動作廢,乙方在聘期被本園解聘或經本園允許主動辭職,此協議自解聘之日起無效. 本協議代簽、塗改無效。在執行過程中一方如需變更條款,必須與對方協商一致,否則將承擔相應的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甲方法人:(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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