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代持股協議(精選3篇)

上市公司代持股協議 篇1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上市公司代持股協議(精選3篇)

為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規範公司運作,甲乙雙方就_________有限公司出資問題,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一致協議:

一、甲方實際購買_________有限公司股權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元整)。

二、乙方購買_________有限公司股權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元圓整),此股權記在甲方名下,但仍由乙方履行其股東權利和義務。

三、甲方在公司工商登記資料中的書面股權為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元整),實際運作上,甲方僅以其實際購買股權數,履行其股東權利和義務。

四、公司在年度分紅時,甲、乙雙方乙公司核定的紅利按其實際股權由公司統一造冊分發。

五、此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公司備案一份,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六、甲乙雙方如因本合同的履行發生爭議,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甲方(簽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上市公司代持股協議 篇2

持股是一種委託,類似資金信託。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推薦公司代持股協議書的內容,希望能夠幫助到你,歡迎大家的閲讀參考。

上市公司代持股協議書(簡單)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為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規範公司運作,甲乙雙方就_________有限公司出資問題,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一致協議:

一、甲方實際購買_________有限公司股權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元整)。

二、乙方購買_________有限公司股權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元圓整),此股權記在甲方名下,但仍由乙方履行其股東權利和義務。

三、甲方在公司工商登記資料中的書面股權為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元整),實際運作上,甲方僅以其實際購買股權數,履行其股東權利和義務。

四、公司在年度分紅時,甲、乙雙方乙公司核定的紅利按其實際股權由公司統一造冊分發。

五、此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公司備案一份,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甲方(簽章):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上市公司代持股協議書(個人)

委託人(甲方):

身份證號碼:

聯繫方式:

住址:

受託人(乙方):公司名稱

聯繫方式:

地址:

鑑於:

公司(以下簡稱公司)設立和日後經營的需要,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委託人(甲方)將其所持公司的部分股權交由受託方(乙方)代為持有。

為明確各自權利義務,甲乙雙方簽訂代持股協議書如下:

一、本次代持標的

1.1本次由乙方代持標的為甲方在公司中佔公司總股本 %的股份,對應出資人民幣 元;

1.2 乙方在此聲明並確認,認購代持股份的投資款系完全由甲方提供,只是由乙方以其自己的名義代為投入公司,故代持股份的實際所有人應為甲方;乙方系根據本協議代甲方持有代持股份;

1.3 乙方在此進一步聲明並確認,由代持股份產生的或與代持股份有關之收益(包括但不限於股息、紅股等)、權益(包括但不限於新股認購權、送配股權等)、所得或收入(包括但不限於將代持股份轉讓或出售後取得的所得)之所有權亦歸甲方所有,在乙方將上述收益、所得或收入交付給甲方之前,乙方系代甲方持有該收益、所得或收入。

二、本次代持的期限

2.1 本次代持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本協議

8.3條規定條件成就之時止,或以甲乙雙方書面同意的日期為準。

三、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3.1甲方作為標的股權的實際擁有者,以標的股權為限,根據公司章程規定享受股東權利,承擔股東義務。包括按投入公司的資本額擁有所有者權益、重大決策和選擇管理者權利,包括表決權、查賬權、知情權、參與權等章程和法律賦予的全部權利;

3.2 在代持期間,獲得因標的股權而產生的收益,包括但不限於現金分紅、送配股等,由甲方按出資比例享有;

3.3 若甲方決定放棄送配股、增資等權利的,需在該等權利行使期限屆滿____日前,以書面指示的形式通知乙方,乙方根據該書面指示辦理相應的手續;

3.4 如公司發生增資擴股之情形,甲方有權自主決定是否增資擴股;

3.5甲方作為標的股權的實際擁有者,有權依據本協議對乙方不適當的履行受託行為進行監督和糾正,並要求乙方承擔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四、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4.1乙方保證其為合法設立的公司法人,且具備一切以公司的公司性質進行代持股的資質,同時其法定代表人無任何不良信用記錄或犯罪記錄;

4.2 在代持期間,乙方作為標的股權形式上的擁有者,以乙方的名義在工商股東登記中具名登記;

4.3 在代持期間,乙方代甲方收取標的股權產生的收益,應當在收到該等收益後5個工作日內,將其轉交給甲方或打入甲方指定的賬户。若公司在此期間進行送配股、增資,且甲方未放棄該權利的,則送配、新增的股權權屬屬於甲方,若甲方無書面相反意思表示則仍登記在乙方名下,由乙方依照本協議的約定代持;

4.4 在代持期間,乙方應保證所代持股權權屬的完整性和安全性,非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處置標的股權,包括但不限於轉讓,贈與、放棄或在該等股權上設定質押等;

4.5 若因乙方的原因,如債務糾紛等,造成標的股權被查封的,則乙方應提供其他任何財產向法院、仲裁機構或其他機構申請解封;

4.6乙方應當依照誠實信用的原則適當履行受託義務,並接受甲方的監督。

五、代持股費用

5.1 乙方為無償代理,不向甲方收取代理費用;

5.2 乙方代持股期間,因代持股份產生的相關費用及税費(包括但不限於與代持股相關的律師費、審計費、資產評估費等)均由甲方承擔;在乙方將代持股份轉為以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持有時,所產生的變更登記費用也由甲方承擔。

六、標的股權的轉讓

6.1 在代持期間,甲方可轉讓標的股權。甲方轉讓股權的,應當書面通知乙方,通知中應寫明轉讓的時間、轉讓的價格、轉讓的股份數。乙方在接到書面通知之後,應當依照通知的內容辦理相關手續;

6.2 若乙方為甲方代收股權轉讓款的,乙方應在收到受讓方支付的股權轉讓款後5個工作日內將股權轉讓款轉交給甲方。但乙方不對受讓股東的履行能力承擔任何責任,由此帶來的風險由甲方承擔;

6.3 因標的股權轉讓而產生的所有費用由甲方承擔。

七、保密

7.1 未經對方書面同意,協議雙方均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有關本協議的任何內容。若因違反本條款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違約一方應當對由此給守約方造成的損失進行賠償。

八、協議的生效與終止

8.1 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8.2 當乙方喪失進行本協議項下代持股之資質時,本協議將自動終止;

8.3 當法律法規及監管機構的相關文件明確甲方可以直接持有公司股權,且該等持有公司股權的行為不會影響公司合法存續和正常經營的,則本協議自動終止。

本協議終止之後,乙方將履行必要的程序使目標股權恢復至甲方名下。

九、違約責任

9.1本協議正式簽訂後,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協議約定條款的,即構成違約。違約方應當負責賠償其違約行為給守約方造成的一切直接和間接的經濟損失;

9.2任何一方違約時,守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本協議。

十、適用法律及爭議解決

10.1 本協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其它作為本協議附件或補充協議的相關法律文件,以該等法律文件明確規定的適用法律為準;

10.2凡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公司註冊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一、協議生效及份數

1

1.1本協議自雙方簽署後生效;

1

1.2本協議一式3份,簽署雙方各執1份,由公司留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

1.3本協議未盡事宜,可由雙方以附件或簽訂補充協議的形式約定,附件或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無正文)

(本頁無正文,僅為代持股協議書的簽字、蓋章頁)

委託方(甲方):

簽署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上市公司代持股協議 篇3

甲方: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住址:__ ___ ____

乙方: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

第一章 公司名稱及性質

第一條 公司名稱為:_________。

第二條 公司住所為:_________。

第三條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為:_________。

第四條 公司是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關規定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甲乙丙三方以各自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的債權債務承擔責任。各方按其出資比例分享利潤,分擔風險及虧損。

第二章 投資總額及註冊資本

第五條 公司註冊資本為人民幣_________整(RMB_________)。

第六條 各方的出資額和出資方式如下: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丙方:_________。

第三章 經營宗旨和範圍

第七條 公司的經營宗旨:_________。

第八條 公司經營範圍是:_________。

第四章 股東和股東會

第一節 股東

第九條 各方按照本合同第六條規定繳納出資後,即成為公司股東。公司股東按其所持有股份的份額享有權利,承擔義務。

第十條 公司股東享有下列權利:

(一)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額獲得股利和其他形式利益分配;

(二)參加或者推選代表參加股東會及董事會並享有表決權;

(三)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額行使表決權;

(四)對公司的經營行為進行監督,提出建議或者質詢;

(五)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及公司合同的規定轉讓所持有的股份;

(六)依照法律、公司合同的規定獲得有關信息;

(七)公司終止或者清算時,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額參加公司剩餘財產的分配;

(八)法律、行政法規及公司合同所賦予的其他權利。

第十一條 公司股東承擔下列義務:

(一)遵守公司合同;

(二)依其所認購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繳納股金;

(三)除法律、法規規定的情形外,不得退股;

(四)法律、行政法規及公司合同規定應當承擔的其他義務。

第十二條 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出資或者部分出資,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其出資時,必須經過全體股東過半數同意,不同意轉讓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出資,如不購買該轉讓的出資,視為同意轉讓。經股東同意轉讓出資,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對該出資有優先購買權。

第十三條 公司的股東在行使表決權時,不得作出有損於公司和其他股東合法權益的決定。

第二節 股東會

第十四條 股東會由全體股東組成,股東會是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

第十五條 股東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二)選舉和更換董事,決定有關董事的報酬事項;

(三)選舉和更換由股東代表出任的監事,決定有關監事的報酬事項;

(四)審議批准董事會或執行董事的報告;

(五)審議批准監事會或監事的報告;

(六)審議批准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七)審議批准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八)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作出決議;

(九)對發行公司債券作出決議;

(十)對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出資作出決議;

(十一)對公司合併、分立、變更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項作出決議;

(十二)修改公司合同;

(十三)其他重要事項。

第十六條 股東會的決議須經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但有關公司增加或減少註冊資本、分立、合併、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及修改公司合同的決議必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第十七條 股東會會議由股東按照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

第十八條 股東會會議每年召開-次。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監事可以提議召開臨時會議。股東會會議由董事會召集,董事長主持,董事長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職務時,由董事長指定其他董事主持。

第十九條 召開股東會會議,應當於會議召開十日以前通知全體股東。

股東會應當對所議事項的決定作成會議記錄,出席會議的股東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

第五章 董事和董事會

第一節 董事

第二十條 公司董事為自然人。

第二十一條 《公司法》第57條、第58條規定的人員不得擔任公司的董事。

第二十二條 董事由股東會推選或更換,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屆滿,可連選連任。董事在任期屆滿前,股東會不得無故解除其職務。

第二十三條 董事應當遵守法律、法規和公司合同的規定,忠實履行職責,維護公司利益。董事應承擔以下義務:

(一)在其職責範圍內行使權利,不得越權;

(二)非經公司合同規定或者董事會批准,不得同公司訂立合同或者進行交易;

(三)不得直接或間接參與與公司業務屬同一或類似性質的商業行為,或從事損害公司利益的活動;

(四)不得利用職權收受賄賂或取得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佔公司財產;

(五)不得挪用公司資金,或擅自將公司資金拆借給其他機構;

(六)未經股東會批准,不得接受與公司交易有關的佣金;

(七)不得將公司資產以其個人或其他個人名義開立帳户儲存;

(八)不得以公司資產為公司的股東或其他個人的債務提供擔保;

(九)未經股東會同意,不得泄露公司祕密。

第二十四條 未經公司合同規定或者董事會的合法授權,任何董事不得以個人名義代表公司或者董事會行事。

第二十五條 董事連續兩次未能親自出席,也不委託其他董事出席董事會會議,視為不能履行職責,董事會應當建議股東會予以撤換。

第二十六條 董事可以在任期屆滿以前提出辭職。董事辭職應當向董事會提交書面辭職報告。

第二十七條 如因董事的辭職導致公司董事會低於法定最低人數時,該董事的辭職報告應當在下任董事填補因其辭職產生的缺額後方能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

___ 年 ___ 月 ___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