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合同(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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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室內環境質量保證合同 (適用於建材買賣)

環境合同(4篇)

買受方(全稱):_________

出賣方(全稱):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民用建築工程室內環境污染控制規範》(gb50325-XX)、《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辦法》、《住宅室內裝飾裝修工程施工規範》(gb50327-XX)、《室內裝飾裝修材料十項限量標準》,買受方與出賣方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室內環境質量保證合同》作為購買出賣方《_________》建材合同附件。

一、建材購買環保質量保證合同內容和範圍

1.達標要求:出賣方在本次所購建材環保質量保證驗收期內,按照《民用建築工程室內環境污染控制規範》(gb50325-XX)要求,保障本次所購建材達到(gb50325-XX)國家驗收標準(參見本合同第二條《本合同主要依據條款説明》中第1、2款)。

檢測機構:雙方共同認可具有資質的機構(北京)中科國環環境技術研究中心_________分中心對本合同污染物含量進行檢測。

2.檢測證書:由本附件第2款所確定之機構出具的檢測報告為驗收結果證明文件,雙方認可其合法性和證據力,如無充分理由不得提出再次檢測的要求。

3.責任承擔:依據本合同指定的驗收證書,超標的,出賣方必須在_________天之內退換,並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和其他損失;造成損害的出賣方應當賠償損失。

4.檢測費用:如本合同所指建材污染物含量不超標,檢測費用由出賣方承擔。

5.雙方約定的其他有關事項:_________。

6.本附件與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主要依據條款説明

1.《民用建築工程室內環境污染控制規範》(gb50325-XX)之3.1.1;3.1.2;3.1.3條款規定:

2.人造木板及飾面人造木板

民用建築工程室內用人造木板及飾面人造木板,必須測定遊離甲醛的含量或遊離甲醛的釋放量。人造木板及飾面人造木板,應根據遊離甲醛含量或遊離甲醛釋放量限量劃分為e1類和e2類。

表:環境指標等級及甲醛平衡濃度表

類別

限量(mg/m3)

e1

≤ 0.12 

當採用穿孔法測定遊離甲醛含量,並依此對人造木板進行分類時,其限量應符合表3.2.4的規定。

表:環境指標等級及甲醛含量表

類別限量

(mg/100g, 乾材料)

e1

≤9.0 

e1為可直接用於室內的人造板,e2為必須飾面處理後允許用於室內的人造板。

3.1.1民用建築工程所使用的無機非金屬建築材料,包括砂、石、磚、水泥、商品混凝土、預製構件和新型牆體材料等,其放射性指標限量應符合表3.1.1的規定。

表3.1.1 無機非金屬建築材料放射性指標限量

測定項目

限量

內照射指數(ira)

≤1.0

外射指數(iγ)

≤1.0

3.1.2民用建築工程所使用的無機非金屬裝修材料,包括石材、建築衞生陶瓷、石膏板、吊頂材料等,進行分類時,其放射性指標限量應符合3.1.2的規定。

表3.1.2 無機非金屬建築裝修材料放射性指標限量

測定項目

限量

a類

b類

內照射指數(ira)

≤1.0 

≤1.3

外射指數(iγ)

≤1.3

≤1.9 

注:a類裝修材料使用範圍不受限制; b類不可用於ⅰ類民用建築工程室內裝飾;

3.1.3空心率大於25%的建築材料,其天然放射性核素鐳ra-226、釷th-232、鉀k-40的放射性比活度應同時滿足內照射指數(ira)不大於1.0、外照射指數(iγ)不大於1.3。

買受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籤):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賣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籤):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

驗收檢測須知

1.應選擇有資質的檢測機構(獲得省級實驗室計量認證)進行檢測。

2.應當在商品房裝修工程完工7天以後擇日進行檢測。

3.檢測前7天應當將現場清理清洗乾淨,不留施工餘料。

4.應當提前與檢測機構預約檢測時間。

5.應當向檢測機構提供檢測地的平面圖。

6.檢測採樣須在封閉門窗一小時後進行。

7.驗收費用參考價格:_________元(五項全套檢測,兩房兩廳,4個採樣點,每點基本最少測四項,_________市區內,以驗收機構報價為準。)

合同範本説明

1.本合同系廣東省室內環境檢測聯盟之成員單位:中科國環環境技術研究中心廣州分中心、廣州市超核室內環境監測有限公司主擬。

2.有關檢測專家和法律專家根據有關國家法規和以往糾紛處理的經驗擬定本合同。

3.本合同作為裝修合同的附件使用。

4.本合同文本為推薦性文本,不具強制性,具體事項和條款簽約雙方應認真協商確定。

5.本合同將根據消費者和服務方、商家的反饋意見和有關新法規的出台不斷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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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託方(全稱):_________

治理方(全稱):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民用建築工程室內環境污染控制規範》(gb50325-XX)、《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辦法》、《住宅室內裝飾裝修工程施工規範》(gb50327-XX),委託方與治理方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家居污染治理工程效果保證合同》。

一、內容和範圍

1.治理項目為:_________。

2.治理前的超標情況:_________。

3.委託方提供室內空氣初檢的正式報告,治理方據此提出治理方案、治理產品並負責施工。

4.本工程涉及的治理空間為:_________

5.治理前的室內裝修、陳設詳情:_________

6.達標要求:保障本治理工程完工後,室內環境質量達到國家驗收標準(參見本合同後附的條款説明第2款)。

7.委託方保證治理驗收時,本工程涉及的室內空間的物件與初檢時的名稱、數量相同。

8.治理效果檢測驗收時間:由雙方協定為在治理完工之後_________天,以保證治理工程的長期效果。

9.檢測機構:雙方共同認可具有資質(已通過省級以上實驗室計量認證)的機構:陝西省室內空氣監督檢測站進行本次室內環境質量檢測。

10.驗收監督:雙方檢測監督人共同監督檢測(驗收)過程,並對檢測結果籤確認。

11.本次檢測的委託方為_________方。

委託方的檢測監督人為:_________電話:_________通訊地址:_________

治理方的檢測監督人為:_________電話:_________通訊地址:_________

12.通知到場:本次檢測的委託方應提前2天通知雙方的授權監督人攜委託書到場監督檢測(驗收)過程。此通知可以普通信函或掛號信函或特快專遞或者傳真,雙方的授權監督人接到通知後應當到場;甲乙雙方有任何一方不到場的,視為自願放棄相關現場監督權利,檢測驗收照常進行,測量結果視同雙方認可。

13.驗收證書:由合同第9款所確定之機構出具的檢測報告為檢測(驗收)結果證明文件,雙方認可其合法性和證據力,如無充分理由不得提出再次檢測(驗收)的要求。

14.責任承擔:依據本合同指定的檢測(驗收)證書,不達標的,治理方必須在_________天之內重新治理達標,並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和其他損失,包括:_________;如第二次檢測仍不能達標的,甲方有權選擇:□:不需支付治理費用;□治理直至檢測達標;□解除治理合同;□其它:_________。若治理後造成二次污染的,由治理方承擔賠償責任,具體賠償方式為_________。

15.複檢費用:由治理方承擔。

16.雙方約定的其他有關事項:_________

二、本合同主要依據條款説明:

1.《民用建築工程室內環境污染控制規範》(gb50325-XX)之3.1.1;3.1.2;3.1.3條款規定:

3.1.1 民用建築工程所使用的無機非金屬建築材料,包括砂、石、磚、水泥、商品混凝土、預製構件和新型牆體材料等,其放射性指標限量應符合表3.1.1的規定。

表3.1.1無機非金屬建築材料放射性指標限量

測定目標

限量

內照射指數(ira)

≤1.0

外射指數(iγ)

≤1.0

3.1.2 民用建築工程所使用的無機非金屬裝修材料,包括石材、建築衞生陶瓷、石膏板、吊頂材料等,進行分類時,其放射性指標限量應符合3.1.2的規定。

表3.1.2無機非金屬建築裝修材料放射性指標限量

測定項目

限量

a類

b類

內照射指數(ira)

≤1.0

≤1.3

外射指數(iγ)

≤1.3

≤1.9

注:a類裝修材料使用範圍不受限制;b類不可用於ⅰ類民用建築工程室內裝飾面;

3.1.3 空心率大於25%的建築材料,其天然放射性核素鐳ra-226、釷th-232、鉀k-40的放射性比活度應同時滿足內照射指數(ira)不大於1.0、外照射指數(iγ)不大於1.3。

2.《民用建築工程室內環境污染控制規範》(gb50325-XX)之表6.0.4民用建築工程室內環境污染和濃度限量:

污染物

ⅰ類民用建築工程

ⅱ類民用建築工程

氡(bq/m3)

≤200

≤400

遊離甲醛(mg/m3)

≤0.08

≤0.12

苯(mg/m3)

≤0.09

≤0.09

氨(mg/m3)

≤0.20

≤0.5

總揮發性有機物

tvoc(mg/m3)

≤0.50

≤0.60

注:ⅰ類民用建築工程包括(住宅、醫院、老年建築、幼兒園、學校教室等);

ⅱ類民用建築工程包括(辦公樓、商店、旅館、文化娛樂場所、書店、圖書館、展覽館、體育館、公共交通等候室、餐廳、理髮店等)

3.《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辦法》第五章第二十九條“裝修人委託企業對住宅室內進行裝飾裝修的,裝飾裝修工程竣工後,空氣質量應當符合國家有關標準。裝修人可以委託有資格的檢測單位對空氣質量進行檢測。檢測不合格的,裝飾裝修企業應當返工,並由責任人承擔相應損失。”

委託方(籤):_____________

 治理方(公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籤):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籤):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附件

合同範本説明:

1.本合同系陝西省室內環境檢測聯盟之成員單位:陝西省室內空氣監督檢測站主擬。

2.有關檢測專家和法律專家根據有關國家法規和以往糾紛處理的經驗擬定本合同。

3.本合同作為裝修合同的附件使用。

4.本合同文本為推薦性文本,不具強制性,具體事項和條款簽約雙方應認真協商確定。

5.本合同將根據消費者和服務方、商家的反饋意見和有關新法規的出台不斷更新。

驗收檢測須知

1.應選擇有資質的檢測機構(獲得省級實驗室計量認證)進行檢測。

2.應當提前與檢測機構預約檢測時間。

3.應當向檢測機構提供檢測地的平面圖。

4.複檢時的室內空間物件的名稱、數量應與初檢時的相同。

5.檢測採樣須在封閉門窗一小時後進行。(複檢的封閉時間應與初檢一致)

6.驗收費用參考價格:1200元(五項全套檢測,兩房兩廳,4個採樣點,每點基本最少測四項,西安市區內,以驗收機構報價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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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業主):___________

乙方(施工方):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民用建築工程室內環境污染控制規範》(gb50325-XX)、《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辦法》、《住宅室內裝飾裝修工程施工規範》(gb50327-XX),甲方與乙方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室內環境質量保證合同》作為《_________》裝修工程合同附件。

一、本室內環境質量保證合同內容和範圍

1.達標要求:乙方在室內環境質量驗收期內,按照《民用建築工程室內環境污染控制規範》(gb50325-XX)要求,保障本次裝修工程室內環境質量達到(gb50325-XX)國家驗收標準(參見本合同第二條《本合同主要依據條款説明》中第1、2款)。

2.建材保證:甲方保證本工程涉及自購建材達到《民用建築工程室內環境污染控制規範》(gb50325-XX)要求,乙方對因甲方自購建材造成的室內環境質量超標不負責任。

3.甲方保證:本次室內環境質量檢測(驗收)工程涉及的室內空間在驗收時無其他甲方自置的裝飾和傢俱等污染源。

4.驗收時間:檢測(驗收)依據《民用建築工程室內環境污染控制規範》(gb50325-XX)之6.0.1條款規定:民用建築工程及室內裝修工程的室內環境質量驗收,應在工程完工至少7天后、交付使用前進行,定為完工後_________日內進行,具體日期由甲乙雙方約定。

5.檢測機構:甲乙雙方共同認可具有資質(已通過省級以上實驗室計量認證)的機構福建省分析測試中心進行本次室內環境質量檢測(驗收)。

6.驗收監督:甲乙雙方共同監督檢測(驗收)過程,並對檢測結果籤確認。

7.甲/乙方為本次檢測的委託方。甲方檢測監督人為:_________,電話:_________,通訊地址:_________;乙方檢測監督人為:_________,電話:_________,通訊地址:_________。

8.通知到場:本次檢測的委託方應提前2天通知雙方的授權監督人攜委託書到場監督檢測(驗收)過程。

此等通知可以普通信函或掛號信函或特快專遞或者傳真,雙方的授權監督人接到通知後應當到場;甲乙雙方有任何一方不到場的,視為自願放棄相關現場監督權利,檢測驗收照常進行,測量結果視同雙方認可。

9.驗收證書:由合同第5款所確定之機構出具的檢測報告為檢測(驗收)結果證明文件,甲乙雙方認可其合法性和證據力,如無充分理由不得提出再次檢測(驗收)的要求。

10.責任承擔:依據本合同指定的檢測(驗收)證書,不達標的,乙方必須在_________天之內重新裝修或治理達標,並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和其他損失,包括:_________。如第二次檢測仍不能達標的,甲方有權選擇:□由乙方更換建材重新裝修;□由乙方治理直至檢測達標;□解除裝修合同; □扣裝修款_________%共計_________元(人民幣)(參見本合同第二條《本合同主要依據條款説明》中第3款)。

11.檢測費用支付:應由_________方一次性墊付,事前在裝修工程款中預留。事後按以下原則由甲乙雙方分別承擔:初檢所有項目達標,由甲方承擔;不達標則 _________;由不達標項目引起的治理和複檢費用,由乙方承擔。

12.雙方約定的其他有關事項:_________。

13.本《室內環境質量保證合同》作為裝修工程合同附件,與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主要依據條款説明:

1.《民用建築工程室內環境污染控制規範》(gb50325-XX)之3.1.1;3.1.2;3.1.3條款規定:

民用建築工程所使用的無機非金屬建築材料,包括砂、石、磚、水泥、商品混凝土、預製構件和新型牆體材料等,其放射性指標限量應符合表3.1.1的規定:

測定項目

限量

內照射指數(ira)

≤1.0

外射指數(iy)

≤1.0

民用建築工程所使用的無機非金屬裝修材料,包括石材、建築衞生陶瓷、石膏板、吊頂材料等,進行分類時,其放射性指標限量應符合3.1.2的規定:

測定項目

限量

a類

b類

內照射指數(ira)

≤1.0

≤1.3

外射指數(iy)

≤1.3

≤1.9

空心率大於25%的建築材料,其天然放射性核素鐳ra-226、釷th-232、鉀k-40的放射性比活度應同時滿足內照射指數(ira)不大於1.0、外照射指數(iy)不大於1.3。

2.《民用建築工程室內環境污染控制規範》(gb50325-XX)之表6.0.4 民用建築工程室內環境污染和濃度限量:

污染物

ⅰ類民用建築工程

ⅱ類民用建築工程

氡(bq/m3)

≤200 

≤400

遊離甲醛(mg/m3)

≤0.08 

≤0.12

苯(mg/m3)

≤0.09

≤0.09

氨(mg/m3)

≤0.20 

≤0.5

總揮發性有機物

tvoc(mg/m3)

≤0.50

≤0.60

3.《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辦法》第五章第二十九條裝修人委託企業對住宅室內進行裝飾裝修的,裝飾裝修工程竣工後,空氣質量應當符合國家有關標準。裝修人可以委託有資格的檢測單位對空氣質量進行檢測。檢測不合格的,裝飾裝修企業應當返工,並由責任人承擔相應損失。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籤):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籤):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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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登記編號:____________

項目名稱: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方(甲方):____________

認證方(乙方):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

有效期限:至證書有效期滿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合同雙方就環境標誌產品認證項目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委託方申請內容和範圍

1.委託方申請環境標誌產品類別和型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委託方申請認證產品執行的質量標準及產品符合性説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委託方申請認證產品的生產地點及生產數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雙方責任

(一)甲方

1.甲方應在簽訂合同後,向乙方支付認證費用,以保證啟動認證工作

2.甲方應按乙方要求提供環境標誌產品認證申請書及附件,供乙方進行文件審核;

3.甲方應為乙方提供現場檢查所必需的工作條件和食、宿、行方便,並積極配合審核工作,確保其順利進行;

4.甲方因故被暫停註銷或撤銷認證註冊資格時,應暫停或停止使用證書和認證標誌,並向乙方交回全部認證證書和銷燬全部認證標誌;

5.甲方有責任在其獲得環境標誌認證產品上使用環境標誌標識;

6.在相應的《環境標誌產品認證技術要求》發生變化時,甲方有責任按照更改後的《環境標誌產品認證技術要求》進行整改,乙方有權抽樣監督,檢測費及差旅費由甲方承擔;

7.產品質量標準和污染物排放標準發生變化時,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供新的證明材料;

8.甲方需要使用乙方統一製作的環境標誌標識時,可與乙方聯繫訂購事宜;如有特殊印製要求需自行印製的,需向乙方申請並備案。

(二)乙方

1.乙方應及時組織實施環境標誌產品認證工作,在現場審核前,提前通知甲方。

2.乙方不得將甲方經營、生產及技術信息以任何方式泄露給第三方,但下述情況除外:

(1)此合同簽署前乙方得到的消息;

(2)甲方企業範圍外已公開的資料;

(3)法律另有要求時;

(4)國家主管部門要求時。

3.乙方協助甲方進行產品公告和宣傳活動。

三、風險

1.甲方通過認證的產品如果因自身原因不能保持達到認證標準要求,將承擔被暫停或被撤銷認證註冊資格的風險;

2.在認證過程中或監督審核中,因乙方責任造成損失,甲方有權向乙方索賠,但索賠的賠償費將不得超過甲方支付的認證審核費或本次監督審核費,且為一次性賠付。

四、甲方獲證後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具有按規定正確使用環境標誌產品認證證書和標誌標識的合法權益;

2.甲方具有對外正確宣傳其獲得環境標誌產品認證證書資格的權利;

3.在認證證書有效期內,甲方的環境標誌產品發生變更時,須向乙方通報;

4.甲方要求變更其認證證書的範圍時,務必要報乙方,由乙方按有關規定決定是否進行重新審核;

5.甲方獲得認證證書有效期為三年,欲繼續保持認證資格,須在有效期滿前三個月重新提出申請,並重新簽訂認證合同。

五、費用

1.甲方應向乙方繳納認證費合計整。其中申請費______元,審定與註冊費(含證書費)______元,第一年年金______元,認證審核費用______元;

2.認證費應於認證合同簽署之日起30日內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3.現場檢查通過後,甲方應在樣品測試前將檢驗費支付給檢測機構;

4.年金(含標誌使用費):年金應在監督審核之前與監督審核費同時支付;

5.認證證書有效期為三年,每12個月進行一次監督審核。甲方每一次支付監督審核費(包括年金)數額為______元,在每次監督審核的30日之前一次性付清;

6.檢查員的食、宿、行等差旅費按實際支出由甲方支付或實報實銷;

7.監督審核時需抽樣檢驗,甲方按環境標誌產品認證監督審核通知書內容,直接將檢驗費付給檢驗機構。

8.如需獲證後公告,公告費______元/次;如需乙方網上公告,公告費______元,如參加乙方宣傳活動,合同另議。

六、爭議處理

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應當協商解決,如達不成協議,可以:

(一)因本合同所發生的重大爭議,由上級主管部門仲裁;

(二)按司法程序解決。

七、其它

1.本合同雙方籤蓋章後生效;

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託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 聯繫人:____

聯繫電話:______ 傳真: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 帳號: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 郵編:______

認證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 聯繫人:____

聯繫電話:______ 傳真: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 帳號: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 郵編:______

收款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