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像使用授權合同(通用3篇)

肖像使用授權合同 篇1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有關規定,為明確肖像使用方和授權方的義務、權利關係,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一致協議如下:

肖像使用授權合同(通用3篇)

一、甲方為肖像權人,自願將自己的肖像權(於何時何地拍攝的何種作品,幾種或幾幅)授予乙方有限使用。(使用肖像的形式、數量)。

二、使用形式僅限於(雜誌封面、網上傳播、圖書報刊出版、展覽、製作服務户外或圖書報刊廣告等等);發行範圍僅限於國內(或本省、市、縣、或國際、某國等使用肖像的媒體及其發行範圍)。

三、肖像使用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即從正式出現於上述媒體上始,以最後一期或一張上述媒體止)

四、甲乙雙方商定,乙方在上述第一、第二、第三項的形式、範圍、物流搬家、票務時間之內使用甲方肖像,乙方於拍攝完之日一次性付給甲方現金人民幣(大寫:)元(含税)。

五、肖像授權的變更:肖像在使用期間,肖像使用方需要將像用於其他媒體(本合同約定的以外)上時,須事先取得肖像授權方的同意;肖像在使用期間,肖像授權方需作另外授權於他方時,必須事先徵得肖像使用方的同意(指本合同第一項拍攝的肖像作品)。

六、乙方承諾將依照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法律,絕不損害甲方享有的合法權益。乙方如有違反本合同之規定,將承擔違約責任(可在合同中約定違約責任)。

七、甲乙雙方因本協議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由合同仲裁機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也可合同約定解決辦法)。

八、本協議未盡事宜,經雙方協議後作為本協議的補充協議。

九、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協議—式二份,當事人雙方各執一份。

十、本協議於年月日在(某地方)簽訂。

肖像授權人(簽名或蓋章)

肖像使用人(簽名或蓋章)

年月日

肖像使用授權合同 篇2

甲方(模特或被攝者):_______________

乙方(攝影師):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帶有甲方肖像的圖片﹑底片或照片的使用達成協議如下:

1、甲方許可乙方對於年月日在拍攝的帶有甲方肖像的圖片﹑底片或照片享有永久使用權(建議把肖像攝影作品小樣附在協議後)。

2、乙方在銷售帶有甲方肖像的圖片﹑底片或照片時,甲方同意將原始作品根據商業用途進行合理的改動和加工,但乙方不得或授權第三方將帶有甲方肖像的圖片﹑底片或者照片改成毀謗、猥褻、淫穢或任何不道德的圖片;

3、甲方許可乙方將將此次拍攝的帶有甲方肖像的圖片﹑底片或照片授予並許可乙方用於各種媒介下使用和出版;

4、乙方需保護甲方的,未經乙方同意不得隨意透露甲方的有關資料;

5、甲方同意乙方及代表乙方利益的人和單位,在持有、製作或使用此次拍攝的作品時,不再因肖像權、使用權而承擔法律責任。

6、乙方可以或授權第三方將帶有甲方肖像的圖片﹑底片或者照片適當的運用文字或其它描述性語言的支持,然後將修改後作品用於出版、新聞、廣告等法律許可的用途時,甲方不會加以限制和額外得到報酬;

7、授權地域為全世界範圍;

8、經濟收益分配:

(請仔細閲讀以下內容,選擇經濟收益分配方式,並在許可使用的內容後劃“√”,在不許可使用的內容後劃“_____”)。一次性支付

經雙方同意: 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酬金元人民幣。此後甲方不得以任何名義再向乙方索取本合同內涉及到的圖片所取得的任何經濟利益。

乙方收到經濟收益後將甲方應得收益付甲方

經雙方同意:甲方應在收到經濟收益後的一個月內將乙方應得收益付給乙方。

稿酬的%歸甲方所有,稿酬的%歸乙方所有。

或其他類型的經濟收益分配

經雙方同意達成經濟收益分配方式為:______________。

9、本協議中未規定的事宜,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及規章執行;

10、乙方未及時支付甲方應得肖像使用收益,甲方可隨時向乙方追償。超過支付時間的,應同時按照當時的銀行貸款利率支付利息;

11、在協議履行過程中,如果產生糾紛,雙方應當首先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均可以申請仲裁委員會仲裁,也可以直接向有管轄權的人院提起訴訟;

12、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13、其他需要明確的內容_____________。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

肖像使用授權合同 篇3

甲方(模特或被攝者)*:—————— 地址:—————— 

乙方(攝影師):—————————— 地址:—————— 

甲乙雙方就帶有甲方肖像的圖片或照片的使用達成協議如下: 

一、甲方許可乙方將帶有甲方肖像的圖片或照片用於(請仔細閲讀以下內容,並在許可使用的內容前劃“√”,在不許可使用的內容前劃“ⅹ”): 

口 公開展覽 

口 發表、出版 

口 參加影賽、影展 

口 商標、廣告 

口 進行改動或加工,用於任何商業目的。 

二、 乙方向甲方支付酬金 元人民幣。 

三、 本協議有效期為 

四、 其他需要明確的內容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地址: 地址: 

日期: 年 月 日 

------------(以下內容由未成年人父母或監護人填寫)------------- 

我是上面簽名的未成年人的父母或監護人,有權執行上述許可聲明。我同意上術所有的內容,沒能任何保留。 

簽名: (父母或監護人) 

地址: 

日期: 年 月 日 

*如模特或被攝者系未成年人(未滿18週歲),須由其父母或監護人在此份“合同”上簽名。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名執一份為憑。 

普通肖像許可使用説明

經過慎重考慮,我(模特或被攝者姓名) 接受這筆酬金 元人民幣。作為回報,我聲明同意(攝影師姓名) 他或她的僱主、受讓人、權利繼承人及法定代理人以任何使用形式和表現手法在任何媒體上使用帶有本人肖像的圖片或照片,同意將這些圖片或照片進行任何改動和加工 

(包括拼貼、剪輯、漫畫、雕刻、雕塑、或用任何介質製作演繹作品),用於發表、出版、展覽及商標、廣告和任何其他合法目的。任何帶有本人肖像的圖片或照片的作品或製品完成之後,無須再經我審定和批准。我確信,攝影師本人、他或她的僱主、受讓人、權利繼承人及法定代理人在有關作品或製品完成過程中對本人肖像所作的改動和加工均屬合理範圍,但旨在使本人遭受羞辱的製作行為除外。我確信,攝影師對他所拍攝的帶有本人肖像的攝影作品享有版權,對於因複製發行這些作品而產生的收益本人不主張權利,複製發行這些作品亦不構成對本人名譽權和隱私權的侵害。我已是成年人*,有權簽署此份聲明。我確信,此份聲明將對我本人、我的法定代理人和僱主發生效力並不可變更。我已通讀此份聲明通曉其全部內容。 

簽名: 見證人: 

(模特或被攝者) 

地址: 地址: 

日期: 年 月 日 

-----------(以下內容由未成年人父母或監護人填寫)-------------- 

我是上面簽名的未成年人的父母或監護人,有權執行上述許可聲明。我同意上述所有內容,沒有任何保留。

( 父母或監護人)簽名 

地址; 

日期: 年 月 日 

*如模特或被攝者系未成年人,則刪去此句。此時必須由其父母或監護人在此份“聲明”上簽名。 

簡易肖像許可使用説明

經過考慮,我(模特或被攝者姓名) 接受這筆酬金 元人民幣。作為回報,我聲明許可(攝影師姓名)

將本人肖像或照片用於發表、出版及參加各種影賽、影展活動。我已是成年人*,有權簽署此份聲明。 

簽名: 見證人: 

(模特或被攝者姓名) 

地址: 地址: 

日期: 年 月 日 

----------------(以下內容由未成年人父母或監護人填定)--------- 

簽名: 

( 父母或監護人) 

地址: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