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展合同(精選5篇)

會展合同(精選5篇)

會展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結合甲方會展需要,經甲乙雙方在遵循平等、自願、公平、誠信的有好協商下,達成如下協議

一、 會展主題:

二、 時間及地點:

三、 報價單:

四、 甲方認定項目及付款方式:

1.以上經甲方認定項目項,合計人民幣元,大寫為: 萬 仟 佰 拾 元整。

2.合同協定先預付30%定金,即人民幣待工程結束後一個星期內將餘額付清,即人民幣 萬 仟 百 拾 元(¥ 元)。

3.在會展工作中如需增加服務項目,則按乙方報價單價格執行增補。

五、在實施此項工程的同時,場地糾紛由甲方負責。安全操作由乙方負責;希望甲方派員在現場指揮或確認策劃方案,

六、本合同從簽訂之日起生效,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生效,

甲方:負責人:(簽章)

乙方:負責人:(簽章)

年月日:

會展合同 篇2

甲方(被贊助商):(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贊助商): (以下簡稱乙方)

本着誠實信用、互利互惠、共同發展的原則,並經過友好協商甲乙雙方就甲方的“宜春學院第十屆大學生心理健康節暨寢室文化月主題晚會”的贊助項目達成以下協議:

(一) 贊助項目説明:

1、項目:宜春學院第十屆大學生心理健康節暨寢室文化月主題晚會

2、贊助內容:校園場外宣傳橫幅、晚會舞台幕布

3、活動時間:20xx年6月1日

4、活動地點:藝術樓音樂廳

(二)乙方應承擔義務:

1、贊助甲方本次的“宜春學院第十屆大學生心理健康節暨寢室文化月主題晚會”校園場外宣傳橫幅、晚會舞台幕布的經費,贊助金額合計人民幣20xx.00元;

2、協議簽訂後,乙方一次性付贊助費人民幣人民幣20xx元給甲方;

(三)乙方享有的回報:

1、乙方享有本次活動的贊助權;

2、乙方有權過問甲方的活動進度,甲方必須如實反映;

3、乙方有權提出具體的宣傳方式和要求。

(四)甲方應承擔的義務:

1、乙方享有本次晚會任何形式的宣傳權利,例如晚會宣傳海報、校園宣傳橫幅、舞台幕布噴繪以及節目單擁有的宣傳版面;

2、活動晚會主持人對乙方的贊助進行鳴謝並且做適當的介紹宣傳;

3、甲方將盡最大的努力為乙方宣傳,以達到最大的贊助效果;

(六)附則:

1、如果乙方違約,甲方將追究其相應責任並要求賠償因此甲方所受的一切損失;如果甲方違約,乙方將追究其相應責任並要求賠償因此甲方所受的一切損失;

2、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生效時間截止至甲方活動結束時間20xx年6月1日;

3、甲乙雙方需保持經常聯繫,信息共享,避免不必要的誤解;也應避免因一些小的失誤而刻意刁難對方,簽約雙方應友好合作;

4、本協議共三頁,簽字時協議為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第三份由甲方交至宜春學院學生社團聯合會,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負責人(簽字):時間 年 月 日

乙方負責人(簽字): 年 月 日 時間

會展合同 篇3

出租人(甲方):_________

承租人(乙方):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就租賃精品建材展位事宜,經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租賃展位

乙方承租甲方精品建材展位,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條 租賃期限

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共計_________年_________個月。

第三條 租金

租金標準為每年_________元,租金按年支付。

第四條 甲方權利義務

1、依法制訂有關治安、消防、衞生、用電、營業時間等方面的各項規章制度並負責監督實施。

2、為乙方提供展位及相關配套設施和展示條件,保障乙方正常展示。

3、對展位進行管理,包括展位的規劃和控制、功能區域的劃分、商品檔次的定位、質量管理、服務質量管理、形象設計監督、公共關係協調、人員培訓等。

4、對展區進行物業管理,負責展區內的安全防範和經營設施的建設及維護。

5、租金中包含展位租賃費、物業費、電費、供暖費等所有費用。

第五條 乙方權利義務

1、有權監督甲方履行合同約定的各項義務。

2、應具備合法的經營資格,並按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准的經營範圍亮證照經營,同時提供產品檢驗報告或產品質量檢驗認證證書等相關材料。

3、按照約定的用途開展經營活動,自覺遵守甲方制訂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的監督管理。

4、按期支付租金,並承擔展位製作費用。

5、愛護併合理使用展區的各項設施,如需改動應先徵得甲方同意,造成損壞的還應承擔修復或賠償責任。

6、按照各級行政管理部門的規定,本着公平合理、誠實信用的原則合法經營,不得損害國家利益及其他經營者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並承擔因違法經營造成的一切後果。

7、將展位轉讓給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户交換展位的,應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並不得出租、轉讓、轉借、出賣營業執照。

8、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有關本人或本企業的備案資料。

9、非乙方承租展位範圍廣告發布權歸甲方所有,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進行廣告宣傳。

第六條 合同的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1、不具有合法經營資格的,包括因違法經營被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吊銷、收回經營證照的。

2、未按照約定的用途使用展位,經甲方書面通知未改正的。

3、將展位擅自轉租、轉讓、轉借給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户交換展位的。

4、逾期10日未支付租金的。

5、違反甲方制訂的規章制度情節嚴重或拒不服從甲方管理的。

6、甲方或乙方因自身原因需提前解除合同的,應提前15日書面通知對方,經協商一致後辦理解除租賃手續,按照租金20%的標準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第七條 其他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約定提供展位致使乙方不能正常展示的,應減收相應租金,乙方有權要求甲方繼續履行或解除合同。

2、乙方未按照約定支付租金的,應每日向甲方支付遲延租金1%的違約金。

第八條 免責條款

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歸責於雙方的原因,使展位不適於使用或租用時,甲方應減收相應的租金。

如果展位無法復原的,本合同自動解除,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九條 續租

1、乙方有意在租賃期滿後續租的,應提前15日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租賃期滿前對是否同意續租進行書面答覆。甲方同意續租的,雙方應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租賃期滿前甲方未做出書面答覆的,視為甲方同意續租,租期為不定期,租金標準同本合同。

2、租賃期滿乙方如無違約行為的,則享有在同等條件下對展位的優先租賃權,如乙方無意續租的,應在租賃期滿前15日內書面通知甲方;乙方有違約行為的,是否續租由甲方決定。

第十條 租賃展位的交還

租賃期滿未能續約或合同因解除等原因提前終止的,乙方應於租賃期滿或合同終止後5日內將租賃的展位及甲方提供的配套設施以良好、適租的狀態交還甲方。乙方未按照約定交還的,甲方有權採取必要措施予以收回,由此造成的損失按租金1%的標準由乙方承擔。

第十一條 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提交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 其他約定事項

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用書面形式,並由雙方簽字蓋章作為合同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單方制訂的規章制度也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規章制度的內容與合同約定相沖突的,以本合同為準,但國家法律、政策另有規定的除外。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蓋章):_________ 乙方(簽字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 _________ 住 址:_________ 住 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簽約時間: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

會展合同 篇4

甲方(出租人):

乙方(承租人):

甲方(出租人):

性別(自然人需填寫項):

身份證號(或營業執照號碼):

法定代表人(法人需填寫項):

負責人(法人需填寫項):

地址:

聯繫方式:

乙方(承租人):

性別(自然人需填寫項):

身份證號(或營業執照號碼):

法定代表人(法人需填寫項):

負責人(法人需填寫項):

地址:

聯繫方式: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互利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就租賃展位事宜,訂立本合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就租賃展位事宜,經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租賃展位

乙方承租甲方 展會展位,編號:米。

第二條 租賃期限 平方

1、租賃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乙方應於租賃期滿或合同終止後5日內將租賃的展位及甲方提供的配套設施以良好、適租的狀態交還甲方。

乙方未按照約定交還

第三條 租金及支付方式

1、該展位租金為人民幣 元。支付時間為: 。

2、該展位租金支付方式為( ):

(1)現金方式,交付地點為: 。

(2)銀行轉賬方式,乙方轉至以下賬號:

開户名:

開户行:

賬號:

第四條 租賃保證金及其他費用

1、甲方交付該展位前,乙方應向甲方支付人民幣 元作為租賃保證金。支付方式同租金支付方式。

2、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時, 租賃保證金除抵扣應由乙方承擔的租金、水電煤氣等費用以及乙方應承擔的其他費用外,剩餘部分甲方應在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五日內無息如數返還乙方。

3、乙方在租賃期限內,因使用展位而發生的水費、電費、電話費、有線電視費、網絡費、燃氣費、供暖費、物業管理費、房屋專項維修金等所有費用,由乙方按實際發生金額承擔,支付方式為 。

第五條 甲方權利義務

1、依法制訂有關治安、消防、衞生、用電、營業時間等方面的各項規章制度並負責監督實施。

2、為乙方提供展位及相關配套設施和展示條件,保障乙方正常展示。

3分、商品檔次的定位、質量管理、服務質量管理、形象設計監督、公共關係協調、人員培訓等。

4的建設及維護。

5、租金中包含展位租賃費、物業費、電費、供暖費等所有費用。

第六條 乙方權利義務

1、有權監督甲方履行合同約定的各項義務。

2、應具備合法的經營資格,並按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准的經營範圍亮證照經營,同時提供產品檢驗報告或產品質量檢驗認證證書等相關材料。

3、按照約定的用途開展經營活動,自覺遵守甲方制訂的各項規

4、按期支付租金,並承擔展位製作費用。

5、愛護併合理使用展區的各項設施,如需改動應先徵得甲方同意,造成損壞的還應承擔修復或賠償責任。

6、按照各級行政管理部門的規定,本着公平合理、誠實信用的原則合法經營,不得損害國家利益及其他經營者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並承擔因違法經營造成的一切後果。

7、將展位轉讓給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户交換展位的,應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並不得出租、轉讓、轉借、出賣營業執照。

8、非乙方承租展位範圍廣告發布權歸甲方

第七條 合同的解除

1、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1)不具有合法經營資格的,包括因違法經營被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吊銷、收回經營證照的。

(2)未按照約定的用途使用展位,經甲方書面通知未改正的。 換展位的。

(4)逾期 日未支付租金的。

(5)違反甲方制訂的規章制度情節嚴重或拒不服從甲方管理的。 15日20%的標準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約定提供展位致使乙方不能正常展示的,應減收相應租金,乙方有權要求甲方繼續履行或解除合同。

2、乙方未按照約定支付租金的,應每日向甲方支付遲延租金 %的違約金。

3、在租賃期限內,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預付租金不退;若預付租金不足抵付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負責賠償。

4、租賃期滿,乙方應如期交還該展位。如乙方逾期歸還,則每逾期一天應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 倍的違約金。

5、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的時間,交付該展位供乙方使用的,每逾期一天,甲方應按月租金的 %向乙方償付違約金。逾期 天,則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除應按上述規定支付違約金外,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抵付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負責賠償。

6、在租賃期限內,因甲方不及時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維修、養護責任,造成乙方財產損失或人身傷害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7、在租賃期限內,甲方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該展位的,甲方應按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抵付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負責賠償。

第九條 其他條款

1、甲乙雙方對在簽訂、履行本協議過程中知悉的對方商業祕密、對方提供的資料、以及對本協議內容均負有保密義務,不得向第三者公開、泄露及不正當使用。公開、泄露或不正當使用該商業祕密,須支付違約金 萬元,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須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2、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本合同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3、雙方聯繫方式為合同抬頭處所填寫,如有變更,則及時需書面通知另一方。一方有任何通知,僅需按此地址發送郵件或電話通知即可。

乙方緊急聯繫人: ,聯繫方式:

第十條 爭議的解決

1、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應由雙方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則按如下方式處理:

(1)通過仲裁程序解決,雙方一致同意以 仲裁委員會作為爭議的仲裁機構。

(2)向 人民法院起訴。

2、本合同的成立、效力、解釋、履行、簽署、修訂和終止以及爭議解決均應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第十一條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及附件)一式 份,其中甲方執 份,乙方執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合同雙方簽字蓋章,且甲方收到乙方支付的租賃保證金款項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生效後,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取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人(甲方)簽章: 承租人(乙方)簽章:

委託代理人 : 委託代理人: 聯繫方式: 聯繫方式: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簽訂於 市 區 簽訂於 市 區

會展合同 篇5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會展場地租賃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租賃場地及其用途

3.用途:用於乙方舉辦________畫展活動。

第二條 租賃期限

第三條 使用時限

1.乙方使用租賃區域的時限為每日9:00時至22:00.在租賃期限內,乙方應在約定的時限內使用租賃區域;如乙方需在約定時限之外使用租賃區域的,應提前徵得甲方同意,並向甲方支付超時使用費。

2.其他

第四條 租金支付

3.租金支付

1)定金:乙方在 元。

(最高額不得超過總價款20%)

第五條 甲方提供的基本服務

1.在租賃期限內甲方向乙方提供以下基本服務:

1)租賃區域和公共區域的原建築照明;

2)租賃區域內走道和公共區域內的清潔服務;

3)在入口處提供票證檢驗;

4)提供會展期限內的館內空調服務。

如乙方需在約定時間之外開放空調,應徵得甲方同意,並向甲方支付超時使用費。

5)負責租賃區域的保險。

6)其他

2.如乙方需甲方提供基本服務之外的其他服務,雙方另行達成補充協議。

第六條 設施的使用

1.甲方應在簽約之前向乙方如實説明與租賃區域有關的場地使用情況,並向乙方提供場地設施技術數據等書面資料。乙方應向甲方如實説明會展情況,並根據甲方提供的數據資料判斷場地是否滿足會展需求。

因甲方未如實説明而導致乙方辦展活動無法順利進行的,甲方應賠償乙方因此造成的損失;因乙方未如實説明而造成場地區域無法滿足展品需要的,乙方自行承擔損失,造成甲方場地設施損壞的,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2.乙方應自費進行展台搭建、安裝、拆卸、搬遷及善後等工作。乙方進行上述活動時不應妨礙甲方場地內的其他展覽或活動。

3.乙方應遵守國家用電用水的有關規定。除原建築的照明用電外,其餘用電乙方應該按照實際使用量向甲方支付電費。如對水、電的供應有特別要求,乙方應在進場前 7日向甲方提出申請,並承擔所產生的全部費用。

4乙方如在租賃區域內租賃甲方傢俱等設備的,應提前7日與甲方辦理租用手續。租賃期滿時,乙方應將所有租賃物品按原狀歸還甲方。

5.乙方不得對甲方在租賃區域和公共區域的形象、佈局、建築結構和基礎設施進行任何形式的變動和修改。在租賃期限內,乙方如需在租賃區域內的柱子、牆面或廊道上進行裝修、設計或張貼,應事先徵得甲方書面許可,否則甲方有權予以即時拆除,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和責任均有乙方承擔。

第七條 展台搭建、設備安裝和展品運輸

1.乙方所有展台搭建和設備安裝工作必須符合國家有關安全、消防和環保的規定,並與租賃期限開始 3日前與甲方保衞部門簽訂《安全消防責任書》。

2.乙方保證遵守甲方關於租賃場地展品運輸的有關規定。

第八條 保險

乙方有責任投保場館租賃期限的公眾責任險和工傷事故險等險種。乙方會展活動中,包括布展、展出和撤展期間所發生的意外人身安全、工傷事故,均由乙方投保相關險種。

第九條 甲方權利義務

1.甲方有權監督乙方按照合同約定使用租賃場地;

2.甲方應按照約定提供場地及相關配套設施和經營條件,保障乙方正常的會展活動;

3.除有明確約定外,甲方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會展活動;

4.甲方負責物業管理、安全防範和經營設施的建設和維護。

第十一條 乙方權利義務

1.乙方應按照約定用途使用甲方場地,自覺遵守甲方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監督;

2.乙方按合同約定及時支付甲方租金;

3.乙方有責任維護租賃區域和公共區域的證據。租賃期滿,乙方應按時把自己及參展的所有物品一處租賃區域。有關物品未按時移出,甲方將視為遺棄物處理。乙方也可以委託甲方對上述物品進行清理,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

4.未經甲方許可,乙方保證在會展期間不將展台私自出租、出售;

5.乙方應當要求其參展商在會展活動中不得出現侵犯知識產權等行為;

6.乙方會展活動籌辦過程中的宣傳和展出實際內容及標識必須與本合同所註明的會展活動名稱保持一致,否則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並向乙方追究有關責任;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約定提供場地或用水用電等市場內的經營設施或條件致使乙方不能正常進行會展活動的,應減少相應租金,乙方有權要求甲方繼續履行合同或者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賠償相應的損失;

2.乙方未按約支付租金及其他費用的,應每日向甲方支付遲延金額的——%的違約金;

3.乙方應按照合同的約定及甲方規章制度使用租賃場地,有違反約定或者規章制度的,乙方應賠償損失並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

4.其他

第十三條 合同解除

合同解除條件:

第十四條 其他約定

1.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2.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如果不是法人代表,其他人員可以要求出具授權委託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