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算機合同(精選3篇)

計算機合同 篇1

甲方:

計算機合同(精選3篇)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職務:

國籍: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職務:國籍:

乙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

職務:

國籍:

第二條 合資經營公司的名稱為。

合營公司的法定地址為:。

第三條 合營公司的經營目的是加強國際經濟合作和技術交流,採用先進的技術向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及××地區的計算機用户提供優質的技術和教育服務,提供國際市場信息和提供諮詢服務,並使投資各方獲得應有的利潤。

第四條 合營公司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法人。合營公司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一切活動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令和有關條例規定,並受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保護。合營公司還應遵守本合同及章程的各項規定。

第五條 合營公司的組織形式為有限責任公司。甲、乙方僅以各自認繳的出資額對合營公司承擔責任。各方按其出資額在註冊資本中的比例分享利潤和分擔風險及虧損。

第六條 合營公司自成立日起合營期限××年。成立日為營業執照簽發之日。經甲、乙雙方一致同意,並報經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部門批准,合營公司 的合營期限可以延長。雙方至遲於合營期滿之日前六個月達成延長合營期限的協議。

第七條 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管轄。

第三章 投資總額與註冊資本

第八條 合營公司的投資總額為美元。

第九條 甲、乙雙方的出資額共為美元,以此為合營公司的註冊資本。

甲、乙雙方按比例出資

出資方式:

現金美元,其中包括合營公司經營所必需用的部分設備等。

第十條 合營公司註冊資本由甲、乙方按其出資比例分二期繳付。第一期共繳付美元,雙方各繳付萬美元。並應在合營公司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天內付清。第二期出資的繳付時間由合營公司董事會決定。

第十一條 合營公司的開户銀行為中國銀行或中國銀行同意的其他銀行。甲、乙方投資中的外匯和合營公司的外匯收入均應以外匯存入開户銀行。只有當董事會決定將外匯(全部或部分)兑換成人民幣以支付合營公司在中國境內的開支時,才能將外匯存款兑換為人民幣。

第十二條 任何一方如不能按規定時間繳納全部或部分出資,則出資不足部分按年(365天)息%向合營公司支付利息,按日計算,每月繳付一次。人民幣一美元比價按滯交期間的最高比價計算。

第十三條 投資雙方繳付出資額之後,應由合營公司聘請在中國註冊的會計師驗證,並開具驗資報告,向投資雙方發給出資證明書,並向中國有關部門報告。

第十四條 甲、乙任何一方如向第三方轉讓或出售其全部或部分出資額,須經合營另一方同意,並報審批機構批准。任何一方均不能無理由地不同意另一方所要求的轉讓。

第四章 合營公司的經營範圍及規模

第十五條 合營公司的經營範圍為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及××地區的計算機用户和未來的用户提供下列服務:

(1)計算機硬件的安裝/拆除和軟件的安裝

(2)改進計算機硬件和軟件的技術性能

(3)計算機硬件和軟件的維修、保修

(4)計算機及處部設備的翻新、改裝

(5)計算機和外部設備的技術性能鑑定

(6)計算機硬件和軟件的技術的技術諮詢服務

(7)計算機系統的現場規劃

(8)供應計算機備件、備機

(9)大專水平的計算機硬件和軟件職業技術教育

(10)國際市場計算機價格的諮詢服務

(11)代理××公司在中國和××地區的銷售服務

(12)來料加工性質的技術勞務和高級技術勞務出口

(13)開發計算機系統軟件和應用軟件

第十六條 合營公司的發展:

第一階段:主要為中國境內的計算機用户和未來用户提供服務

第二階段:建立大專水平的計算機技術職業教育機構

第三階段:建立分公司或分支機構

第國階段:為中國境外××地區提供服務

第五章 合營公司經營場所

第十七條 合營公司設立在中國,所需的生產、經營、教育、辦公等場所由甲方以優惠條件提供,合營公司按月繳付租賃費。合營公司與甲方簽訂租賃合同。上述場所也可以由合營公司自建,甲方以能爭取的優惠條件提供需用土地及水、電等設施。

第十八條 合營公司所使用的場所發生土地使用費,按中國政府的有關規定,由合營公司承擔。

第六章 合營雙方的責任

第十九條 甲方的責任

1.辦理向中華人民共和國主管部門批准登記,註冊,領取營業執照等事宜。

2.協助合營公司聯繫落實合營公司經營活動所需場所,水、電以及其他為實施本合同所必需的物資。

3.選派有相當水平和實際工作經驗的經理、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和其他工作人員,經合營公司考試合格後參加合營公司的工作。

4.協助辦理乙方派遣來合營公司工作人員的入境簽證等手續。並提供工作和生活設施的方便。

5.協助合營公司對合營公司的技術人員和其他工作人員在中國進行的培訓工作,培訓費用由合營公司支付,甲方提供優惠條件。

6.協助合營公司在中國境內購置或租賃設施、材料、辦公用品、通訊設施、交通工具、燃料及運輸設施等。

7.向合營公司提供中國國內市場信息,並協助合營公司開闢中國國內市場的代理銷售渠道。

8.協助合營公司辦理取得按本合同規定進行業務活動所需要的外匯的手續。

9.協助合營公司辦理可能的減税、退税和免税的手續。

10.負責辦理合營公司委託的其他有關事宜。

第二十條 乙方的責任:

1.根據合營公司的委託協助合營公司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尋找計算機用户。在轉售過程中所取得的利潤歸合營公司所有,乙方只收取手續費或佣金。乙方在中國和××地區的全部在合營公司業務範圍內的業務活動應通過合營公司進行。

2.以優惠價格向合營公司提供計算機及外部設備的備件和備機;測試儀器和工具;以及軟件等合營公司經營所需要的其他產品。

3.根據合營公司的要求,乙方應選派優秀的管理人員和技術人員參加合營公司的管理和在中國或××地區參加計算機硬件的安裝、維修和開發軟件等技術工作或進行技術指導。合營公司向乙方付費並承擔上述人員的日常開支。

4.協助合營公司辦理合營公司人員赴×時的入境簽證等手續,並提供工作、學習和生活設施的方便。

5.根據合營公司要求的培訓計劃接受合營公司選派的管理人員和技術人員到乙方的設備上和學校內進行培訓。經過培訓之後應能夠按所學內容獨立工作。培訓費按乙方的標準價格減半。合營公司支付培訓費及受訓人員的旅費和生活費。

6.為合營公司提供計算機產品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銷售或進行服務的×國政府許可證。向合營公司提供計算機及其系統的安裝、管理、維修、翻新等方面的專有技術。

7.定期向合營公司提供國際市場信息,並協助合營公司進行來料加工性質的技術勞務和高級技術勞務出口。

8.盡最大努力幫助合營公司的代理銷售計算機硬件及軟件的服務,並向合營公司繳付代銷佣金。

9.負責辦理合營公司委託的其他有關事宜。

第七章 技術轉讓與保密

第二十一條 合營公司可以與甲方或乙方或任何第三方簽訂技術轉讓協議,以取得為達到本合同規定的經營目的、經營範圍及規模所需要的先進技術、專利和專有技術(Know-how),甲方或乙方與合營公司之間的技術轉讓均採取優惠條件。

第二十二條 合營公司在經營過程中所獲得的發明或專利權或專有技術屬合營公司所有,有關的全部資料由合營公司獨立保存。

第二十三條 合營公司通過技術轉讓協議所取得的專利權或專有技術的保密按雙方簽訂的有關轉讓協議的規定辦理。

第二十四條 非經合營公司批准,合營的任何一方均不得使用合營公司擁有的技術知識。合營的任何一方要使用合營公司的技術知識時,須與合營公司簽訂技術轉讓協議並履行協議規定的保密條款,合營公司按優惠價格收取技術轉讓費。

第二十五條 合營雙方應要求各自選派到合營公司工作的人員履行對技術知識的保密職責。

第八章 技術成果、專有技術及專利管理

第二十六條 由合營公司的僱員、轉包者、代理人在為合營公司工作過程中形成的發明,軟件或者專有技術的發展或改進,所屬權均歸合營公司所有。與此有關發明的專利申請以合營公司的名義進行。

第九章 合營公司的採購與銷售

第二十七條 合營公司所需原材料、設備、計算機及外部設備的備件,備機應優先在中國購買。合營公司在中國境內的採購爭取與中國其他單位享有同等價格,並且以人民幣支付。如果在中國市場採購的物品不能滿足合營公司的要求(包括但不限於價格、數量、質量、性能和可使用性),合營公司將以優惠價格從乙方採購。但若乙方價格高於國際市場價格,合營公司可以自行在國際市場採購。若準備在國際市場採購,合營公司將通知乙方價格和條件。

第二十八條 合營公司備件庫中的備件和任何計算機設備、軟件、專用工具以及其他產品的銷售和計算機服務、培訓可以由合營公司及其分支機構在中國境內或國家進行,也可以委託合營的雙方或第三方代理。這種活動除應遵守中國政府的有關法律和法令外,還應參照×國政府的有關規定。這些產品和服務的價格,在有競爭力的條件下,應保證合營公司的經營獲利。不在中國境內生產的或者不是由合營公司分支機構生產的計算機硬件、軟件的銷售,合營公司將以乙方代理人的身份進行。有關協議應當在乙方和客户之間簽署。但合營公司的再出售和再出口除外。

合營公司將獲得一定比例的硬件代理銷售佣金。只有當乙方收到可立即使用的用户付款之後,才付給合營公司這種佣金,佣金將以乙方收到的同樣的付款形式付給合營公司。

第十章 董事會

第二十九條 合營公司登記註冊之日為合營公司董事會成立之日。董事會是合營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決定合營公司的一切重大問題。

第三十條 董事會由×名董事組成,其中甲方委派×名,乙方委派×名。董事長由甲方委派,副董事長由乙方委派。董事會的任期×年,董事會的成員經委派方繼續委派可以連任。

第三十一條 董事長是合營公司法定代表。董事長因故不能履行其職責時,可臨時授權副董事長為代表。

第三十二條 董事可委派另外一人在開董事會時作為他(她)的全權代理人行使其權利。出現此情況時應將全權代理委託書交董事會。

第三十三條 董事會決定以出席會議的董事或其全權代理人的多數票通過,但重大事宜必須經全體董事或其全權代理人同意方能通過,其中包括(但不限於):

1.章程條款的修訂

2.異常情況的處置,包括異常情況的建立、撤銷和延期

3.註冊資本的增加或轉讓

4.雙方其餘各期出資額投入日期

5.經營範圍的任何改變

6.與其他經濟組織的合併

7.利潤分配方案

8.總經理、副總經理、總工程師、總會計師、獨立審計師的聘請或解聘

9.預算的決定或決算的批准

10.價格和銷售條件的決定

11.超過美元的合同的簽訂

12.分公司或分支機構的建立或撤銷

13.每季度借款超過美元或每年借款超過美元

第三十四條 董事會每年召開一次,由董事長負責召集並主持。董事會在合營公司會計年度的頭三個月內召開。董事長不能召集時由副董事長召集並主持。如遇特殊情形,由董事長或三分之二以上董事提議,在必要時可召集董事會臨時會議。董事會會議一般在合營公司的法定地址舉行,若經董事會決定,也可以在其他地點舉行。

第十一章 經營管理機構

第三十五條 合營公司設經營管理機構,負責合營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經營管理機構設總經理一人,由甲乙雙方共同推薦。第一任總經理由×方推薦。第一任副總經理由×方推薦。經營管理機構應包括總會計師一人。上述人員由董事會聘請,任期四年。經董事會批准可以連任。

第三十六條 總經理的職責是執行董事會會議的各項決議,組織領導合營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副總經理協助總經理的工作。

經營管理機構可以設若干部門經理,分別負責合營公司各部門的工作,辦理總經理和副總經理交辦的事項,並對總經理和副總經理負責。

第三十七條 總經理、副總經理、總會計師有營私舞弊或嚴重失職的,不能或不願履行其職責的,或無能力成功地經營合營公司的,經董事會會議決議可隨時撤換。

第十二章 勞動管理

第三十八條 合營公司招聘職工,須經合營公司考試合格後錄用。在合同的頭×年,人員的選擇、考試和錄用應由合營公司和甲、乙雙方聯合進行。

第三十九條 合營公司職工的招聘、解僱、辭職、工資福利、勞動保護、勞動保險、勞動紀律等事宜,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企業勞動管理規定》及其實施辦法,經董事會研究制定方案,由合營公司訂立勞動合同加以規定。

第四十條 甲、乙雙方推薦的高級管理人員的聘請和工資待遇、社會保險、福利、差旅費標準等,由董事會會議討論決定。

第十三章 財務和利潤分配

第四十一條 合營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和外匯管理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有關法規辦理。但是為使合營公司的經營有足夠的外匯,應當做出安排。

第四十二條 合營公司採用國際通用的權責發生制和借貸記帳法記帳。一切憑證、簿記、收支單據、帳冊、統計報表均同時使用中、英兩種文字。合營公司的人民幣收支和美元收支分別記帳以人民幣為統一記帳核算單位。

第四十三條 合營公司的會計制度採用日曆年制自公曆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四十四條 合營公司獲得的毛利潤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税法規定繳納公司所得税後,扣除儲備基金、職工獎勵及福利基金、企業發展基金之後為合營公司的可分配利潤。可分配利潤按雙方投資比例分配。上述三項基金的比例由董事會視合營公司經營情況決定,其中儲備基金和職工福利基金扣除的比例應超過毛利潤的×%,且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及法令的規定。

第四十五條 合營公司的可分配利潤根據各方投資比例分配,×方優先取得外匯。分配後由合營公司立即匯至各方的開户銀行。合營公司將在×方協助下采用來料加工加工費的方式解決×方所分得利潤中的人民幣部分。

第四十六條 合營公司有關的税務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税法辦理。合營公司將盡量取得減、免税的優惠,即:根據現行法律規定,合營公司在獲利經營的頭×年免繳所得税,並且在此後×年減免所得税×%。合營公司還將申請在允許的最長時期享受各種減、免税的優惠待遇。

第四十七條 合營公司的財務審計聘請在中國註冊的審計師審查、稽核合營公司的一切憑證、簿記、收支單據、帳冊、統計報表和財務報告,並將結果報告董事會和總經理。如果甲方或乙方欲聘請他自己選擇的其他審計師對年度財務進行審查時,他有權進行這種審查,而且合營公司將予以充分的合作,所聘請的其他審計師的費用由聘方承擔。但是任何這種額外審計的內部費用應由合營公司承擔。

第十四章 保險

第四十八條 合營公司的一切保險均在中國的保險公司投保。投保險別、險值、保險期限由董事會討論決定。保險費由合營公司繳付。

第四十九條 合營公司的保險如在任何中國保險公司業務範圍之外時,可以由雙方同意的在中國境外的保險公司投保。投保險別、險值、保險期限由董事會討論決定。

第十五章 特別約定

第五十條 如果由於中國或×國政府有關法律、法令和政策的變化,至使本合同任何條款的執行受阻甚至無法執行時,有關一方必須立即通知另一方,並立即轉交上述的有關文件。

第五十一條 上述第五十條情況發生時,雙方應迅速通過談判對本合同作出相應的修改,以使投資雙方不致因此而受損失。如果一方不同意作出上述變動,另一方有權根據第五十四條的規定中止本合同,但應提前天書面通知對方。

第五十二條 由於受地震、颱風、水災、火災、戰爭以及其他不可預見並且對其發生和後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拒事故的影響,致使合營公司無法經營或使本合同的履行困難或不可能時,遭受上述不可抗拒事故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電告對方,並應於可能的最短的時間向對方提供事故詳情以及對合營公司經營的影響或損毀情況的有效證明文件。該證明文件應由事故發生地區的公證機關出具。根據事故對合營公司損毀或影響的程度,由雙方協商決定是否解散合營公司,或者部分免除或暫緩合營公司的經營活動,或者停止合營公司的經營活動。

第五十三條 由於發生不可抗拒事故致使合營公司無法經營,或者由於合營公司連年虧損無力繼續經營,經董事會一致通過並報原批准本合同的主管機構批准,可以提前解散合營公司。

第五十四條 合營任一方不是由於不可抗拒事故而不履行本合同或章程規定的義務,或嚴重違反本合同或章程的規定,造成合營公司無法繼續經營或無法實現本合同規定的經營目的,均視為違約,合營另一方除有權向違約方索賠外,還有權按本合同規定終止本合同。若合營雙方仍同意繼續經營,違約方應賠償合營公司的經濟損失。

第五十五條 合營公司經營期滿而又沒有延長其經營期,或提前終止解散時,應由董事會組成清算委員會提出清算程序。合營公司的財產將按清算時的帳面餘額進行清算。現舍應以現金分配,其它財產,包括應收的帳目,應按當時在中國或國際市場可得到的最高價格兑換成現金。在清償債務之後,清算財產按雙方的投資比例分配給甲方和乙方。分配後由合營公司立即匯至各方的開户銀行。

第五十六條 當本合同終止,如果合營公司尚有資產或者在銷售區域內有產品,雙方可以按合營公司同意的,但不超過購入價格購買這些資產或產品。在做資產負債表時,應記入這些金額。

第五十七條 當本合同終止時,按本合同第五十五條、第五十六條處理,任何一方可以優先購買另一方的清算時分得的財產。

第五十八條 對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任何修改必須經合營雙方簽署書面協議,並報原批准本合同的主管機構批准方能生效。

第十六章 爭議的解決

第五十九條 在合同有效期或延長期,雙方之間發生的爭議和要求,或有關結束合同的爭議和要求。應當由有關雙方在友好和信任的氣氛下通過誠摯的協商和談判解決。若雙方不能在天內解決爭議,應交由仲裁院按照此協議簽訂日有效的仲裁規則仲裁。仲裁將由仲裁院選定的仲裁員進行。他的裁決將是最後的,對雙方有約束力的。整個仲裁過程,包括辯論和摘要都用×語進行。由仲裁院做出的決定被認為是最後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有關仲裁的花費應由敗訴方承擔。雙方各自承擔自己的專家、證人和法律顧問的花費。

第六十條 在仲裁過程中,除雙方有爭議正在進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應繼續履行。

第十七章 合同文字

第六十一條 本合同用中文和英文寫成,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八章 合同的生效及其他

第六十二條 此合同,包括附件、日程、附屬文件和附錄,只有在雙方授權的代表簽署並經中國有關部門批准後方能生效。

第六十三條 本合同的附件(略)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六十四條 一旦本合同結束,字頭和字詞不經×方的書面允許,不得繼續使用。

第六十五條 甲、乙雙方向對方發送通知,可以採取電傳或電報。但若通知涉及雙方權利或義務時,應同時以書面文件通知。郵件應是郵資已付的航空掛號郵寄。

雙方的法定地址為郵件的收件地址。

計算機合同 篇2

協議編號: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浙江省政府採購管理辦公室浙政採辦字[20__]11號《關於做好__年第4季度、__年第1季度計算機、打印機政府採購協議供貨有關事宜的通知》和的《中標供應商授權函》關於確定為本次計算機協議供貨商之一的情況,經甲、乙雙方協商,就協議供貨有效期內乙方向甲方提供中標產品以及相關產品的伴隨服務事宜達成以下條款。

第一條中標貨物

中標貨物的型號、規格、價格、優惠率及調整要求等均與《通知》中的規定保持一致。

第二條甲方和乙方

舟山市本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與甲方享有同等權力,本協議下述各處所指甲方包含舟山市政府採購中心及採購單位。

乙方為中標供應商在本地區確定的協議供貨商之一,乙方代表中標供應商履行送貨、售後服務、維修及資金結算並承擔責任。

第三條供貨期限及供貨對象

供貨期限:自本供貨協議生效之日起至_年_月_日止。

供貨對象:舟山市本級行政事業和社會團體。

第四條供貨方式及限額標準

採購單位在定點、協議的品牌和供貨商範圍內,直接與供貨商聯繫,選擇產品的具體規格、型號,並由供貨商出具“定點產品供貨意向單”,然後編制政府採購計劃直接報市採購辦審核。供貨商憑已審核的《政府採購計劃表》與採購單位簽訂供貨借款合同補充協議,並在借款合同補充協議約定的時間內供貨。供貨時間一般在7個工作日內,供貨數量較大時可由雙方協商確定。

若單一借款合同補充協議採購金額大於人民幣30萬元或數量超過30台時,採購單位應按有關規定報政府採購管理部門另行確定採購方式。。

第五條履約保證金

乙方在與甲方簽署本協議前須交入5000元人民幣/品牌的履約保證金。甲方在協議履行完畢後5個工作日內無息退還履約保證金。

第六條貨款的支付

在乙方完成借款合同補充協議項目供貨並驗收合格後,採購單位根據借款合同補充協議約定的付款要求,將已落實的採購資金,直接將貨款支付給乙方。

對納入會計集中核算的採購單位憑政府採購計劃、政府採購借款合同補充協議、發票原件、驗收單應及時到市級會計核算中心辦理支付結報手續,將貨款支付供貨商。

採購單位未按規定支付貨款的,乙方有權按雙方借款合同補充協議的約定獲得違約賠償。

第七條其他約定

1、除甲方事先書面同意外,乙方不得轉讓和分包其應履行的協議義務。

2、乙方對到其處購貨的採購單位建立檔案,記錄各採購單位的計算機採購情況,並負責每個月按照甲方提供的報表格式報送報表。

3、甲方將不定期地對協議供應情況進行檢查。

4、其餘條款及未盡事宜按《浙江省計算機、打印機政府採購協議供貨協議書》和《通知》執行。

5、若乙方被有效投訴二次以上的,將被取消該品牌的協議供貨資格。

第八條協議生效及修改

1、下列文件是本協議的重要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中標供應商授權函》;

浙江省計算機、打印機政府採購協議供貨承諾書;

浙江省計算機、打印機政府採購協議供貨協議書;

協議供貨產品一覽表,協議供貨產品配件、耗材、選件表,協議供貨產品服務計劃表;

《通知》

如上述文件與本協議有不符之處,以本協議為準。

2、本協議經乙方和甲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託人簽字並加蓋雙方公章後生效。

3、本協議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各執一份,舟山市政府採購管理辦公室執一份。

4、除了雙方簽署書面修改協議,併成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之外,本協議條件不得有任何變化或修改。

附表:

1、定點產品供貨意向單

2、計算機採購情況統計表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受委託人: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受委託人: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計算機合同 篇3

文件編號:

合同編號: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向乙方採購 等設備的有關事宜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合同標的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產品名稱、品牌、規格、數量、報價等詳見《產品報價清單》(附件一)。

第二條 合同價款

本合同價款,包含乙方向甲方提供的產品和相關服務的所有費用、税款、報酬和支出,總計人民幣(大寫) ,計人民幣(小寫)¥ 元。

第三條 合同標的交付

乙方須將本合同產品在規定的交付時間內送到甲方指定交付地點,運輸費用由乙方自理。

交付時間:甲方指定時間(根據實際情況調整)。

交付地點:甲方指定地點(根據實際情況調整)。

收貨人、電話: 。

第四條 質量保證

(一)乙方應保證所交付的本合同產品及其全部配件、備件及相關附屬設備均是全新、未使用過的原裝正品,所有設備預裝軟件均為正版軟件或經權利人許可最終用户使用的軟件;所有手續及所附技術資料及其它資料是合法的、正確的和完整的,並符合本合同規定的質量、規格、性能要求以及相關技術規範,詳見《產品質量要求及技術標準》(附件二)。否則,乙方應承擔由此而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的責任。

(二)乙方交付的本合同產品、數量、質量不符合本合同規定的,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對產品進行退貨、退換、補齊或修理,並應負責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三)為確保甲方和甲方使用本合同產品的最終用户及時享受到乙方的技術支持服務,乙方須向甲方及/或最終用户提供 小時免費電話技術支持服務。若本合同產品出現故障,乙方應在接到甲方通知後 小時內為甲方及/或最終用户提供上門服務。

乙方技術支持電話: 。

若如乙方上述聯繫方式發生變更,需提前書面通知甲方。乙方應就其遲延通知所造成的甲方損失承擔責任。

第五條 權利保證

乙方提供的本合同項下的產品應具備甲方及/或最終用户使用該等產品所需的合法權益(包括但不限於知識產權),並需確保甲方及/或最終用户使用該等產品不受第三方主張侵害其合法權益(包括但不限於知識產權)的訴訟、爭議、仲裁、糾紛,如果產生糾紛的,應由乙方負責處理或解決,如果給甲方及/或最終用户造成損失的,乙方應賠償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六條 產品驗收

(一)乙方在本合同第三條約定的時間和地點交付本合同項下產品時,甲方驗收人員應當就本合同項下產品的包裝、外觀、名稱、數量等事項進行驗收。驗收合格,甲方驗收人員須於交付當日在本合同項下產品的簽收單上簽字,乙方參與驗收人員須同時簽字確認。但簽收單不作為驗收憑證。

若甲方在產品交付過程中發現與本合同規定要求不符之處,應在簽收單上明確寫出,否則將視為甲方認同乙方的本合同產品的數量及外觀符合本合同的相關規定。

(二)本合同產品交付後由乙方負責安裝調試及/或試運行,甲方應在乙方書面通知完成安裝調試或試運行後 個工作日內會同乙方驗收人員進行驗收。如產品通過驗收,甲乙雙方須在驗收單上簽字並加蓋產品驗訖章。

(三)如本合同項下產品按照本條第(一)款或第(二)款的約定驗收不合格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在一定時間內重新提供該等產品或重新安裝調試,並有權按照或參照本合同第九條第(二)款第1項追究乙方違約責任;如乙方在甲方指定的時間內仍未能提供驗收合格的產品,則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有權要求乙方賠償損失。

(四)甲方對於本合同產品質量和配置的異議期限等同於產品質量保證期或免費售後服務期(以二者中時間較長者為準)。異議期內如因產品質量或配置等問題給甲方或產品最終用户造成損失的,乙方應承擔相應法律責任並賠償損失。

第七條 付款方式

(一)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後 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支付本合同價款的 作為首付款,即人民幣(大寫) (¥ 元);

(二)甲方應在本合同產品到貨簽收後 個工作日內,憑雙方簽署的到貨簽收單,向乙方支付本合同價款的 ,即人民幣(大寫) (¥ 元);

(三)甲方應在本合同產品通過驗收之日起 個工作日內,憑雙方簽署並蓋章的設備驗收報告付清本合同餘款,即人民幣(大寫) (¥ 元);

(四)乙方在申請本合同付款前,應向甲方交付與所付款項等額的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及法規規定的發票。

第八條 售後服務

(一)乙方負責完成(或負責協調合同產品生產廠商完成,下同)本合同產品的售後服務工作。無論採用何種方式,本合同產品的售後服務期限、範圍和標準均不得低於本合同產品生產廠商的《標準保修服務承諾》,並須滿足甲方向最終客户承諾的售後服務規定的要求(乙方《售後服務承諾》及/或生產廠商的《標準保修服務承諾》,見附件三)。

(二)乙方向甲方提供為期 年的免費售後服務,免費售後服務期自本合同產品通過最終驗收之日起計算。免費售後服務期限以外的涉及本合同產品的服務費用由雙方另行協商確定。

(三)在本合同產品的免費售後服務期內,由於甲方或甲方使用本合同產品的最終用户因需求變更、人為因素和不可抗力而導致的本合同產品的損壞,乙方在維修時只收取工本費和材料費,不收取維護費。

(四)如甲方或本合同產品最終用户在本合同產品上安裝軟件需要乙方或本合同產品生產廠商提供現場技術支持的,乙方須指派專業技術人員或協調本合同產品生產廠商指派專業技術人員提供免費現場技術支持。

(五)甲乙雙方確認,售後服務是本合同合同標的的重要內容。如乙方違反本合同售後服務規定,甲方有權比照本合同第十一條的相關規定,向乙方索賠。

第九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違約責任

1、如非乙方原因,甲方未能履行其付款義務或逾期支付本合同價款,每日按逾期未付價款的千分之三(3‰)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最高不超過本合同價款的百分之三(3%)。

2、在乙方送貨過程中,如因甲方通知的到貨地點和接貨人出現錯誤,致使乙方無法按時把本合同產品送達的,責任由甲方承擔。乙方在發現上述問題時,應立即通知甲方協調解決。

(二)乙方違約責任

1、乙方逾期交付本合同產品的,乙方須每日按本合同價款的千分之三(3‰)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並繼續履行合同,違約金最高不超過本合同價款的百分之三(3%)。

2、乙方若在本合同規定的交付期限逾期三(3)日後仍未向甲方交付產品,甲方有權在書面通知乙方後終止本合同,乙方須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第十條 合同變更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甲乙雙方中如一方需要對本合同進行修改,必須提前三(3)日提出,徵得對方同意並簽訂補充合同,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第十一條 索賠

(一)在本合同規定的檢驗期和質量保證期或免費售後服務期內,乙方交付的產品、數量、質量或相關服務不符合本合同規定的,甲方有權根據本合同規定自由選擇下述方式中的一種或同時選擇幾種,向乙方索賠:

1、甲方把本合同產品退回乙方(退貨),乙方按本合同規定的同種貨幣將甲方已支付的所有款項全額退還給甲方(退款)。此外,乙方還須承擔由退貨導致的一切損失和費用,包括但不限於甲方已付款項利息(按照同期銀行存款利率計算)、銀行手續費、運費、保險費、檢驗費、倉儲費、裝卸費、甲方人員差旅費、退貨通知費用、相關訴訟、仲裁費用、律師費以及為保護退回本合同產品所需的其它必要費用。

2、甲乙雙方依據本合同產品的實際品質、損壞程度以及甲方所遭受損失的數額等,協商決定降低本合同產品的價格。

3、乙方用符合本合同規定的新零件、部件或產品更換原有缺陷的部分或/和修補缺陷部分,乙方須承擔此過程中發生的一切費用和風險並相應延長修補或更換件的質量保證期及/或免費售後服務期。

在甲方根據本項規定向乙方索賠時,視為乙方逾期交付有缺陷產品。逾期時間計算至乙方用符合本合同規定的新零件、部件或產品更換原有缺陷的部分或/和修補缺陷部分,並經甲方重新檢驗合格之日止。

(二)如果在甲方向乙方發出書面索賠通知後五(5)個工作日內,乙方未作答覆,則視為乙方已經接受甲方的索賠要求。

第十二條 不可抗力

(一)因受不可抗力影響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的一方可以部分或全部免除履行其責任。

“不可抗力”是指在本合同簽訂後發生的、受影響一方無法預見、無法避免並無法克服的客觀情況。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於水災、火災、旱災、颱風、地震及其它自然災害,罷工、騷動、暴亂及戰爭(不論宣戰與否)以及政府部門的作為或不作為。

(二)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甲乙雙方須立即將事件情況通知對方,並在十五(15)日內提供事件詳細報告以及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的有效證明文件。根據事件對履行合同的影響程度,雙方協商決定是否解除合同、部分免除履行合同或延期履行。

第十三條 知識產權

(一)甲乙雙方均獨立擁有自己的著作權、商標權、專利權或其他知識產權。本合同的生效及履行不得作為對相關知識產權的轉讓或使用許可。

(二)未經對方書面同意,甲乙雙方不得直接或間接在任何媒體、宣傳、電子或紙面出版物等中使用對方的名稱、企業及產品標識或提及本合同項下事宜。

(三)任何一方違反本條規定的行為,均構成對對方知識產權的侵犯,並應承擔相應的侵權責任。

第十四條 爭議解決和法律適用

(一)甲乙雙方應以友好協商方式解決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產生的爭議,經協商無法解決爭議時,可以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通過法律程序予以解決。

(二)本合同及合同糾紛的解決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第十五條 其他條款

(一)本合同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附件包括:

附件一:《產品報價清單》

附件二:《產品質量要求及技術標準》

附件三:《售後服務承諾或標準保修服務承諾》

附件四:《保密協議》

附件五:《廉潔從業責任書》

(二)本合同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並加蓋雙方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並自甲乙雙方履行完本合同規定的全部義務後自動終止。

(三)本合同未盡事宜將由雙方另行商定並簽訂書面補充協議。

(四)本合同一式肆份,雙方各執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無正文)

甲方:

地址:

郵編:

電話:

傳真:

(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簽字: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

地址:

郵編:

傳真:

開户銀行:

開户賬號:

(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一:《產品清單》

甲方: (蓋章)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 (蓋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二:《產品質量要求及技術標準》

符合原廠商所承諾的質量要求及技術標準。

甲方: (蓋章)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 (蓋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三:《售後服務承諾或標準保修服務承諾》

本合同項下產品原廠商負責免費保修 年。保修期從產品驗收通過後開始計算。

甲方: (蓋章)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 (蓋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四:《保密協議》

鑑於:

甲乙雙方就 採購事宜,需要取得對方的相關業務和技術資料,為此,甲乙雙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發展的原則,經友好協商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 保密資料的定義

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提供方”)披露給對方(“接受方”)的明確標註或指明是“保密資料”的相關業務和技術方面的書面或其它形式的資料和信息(簡稱:保密資料),但不包括下述資料和信息:

1、已經或將公佈於眾的資料,但不包括接受方或其代表違反本協議規定未經授權所披露的;

2、在提供方向接受方披露前已為該方知悉的非保密性資料;

3、在提供方提供該等資料或信息時,接受方可從任何第三方獲得的資料或信息,且接受方有合理的理由認為第三方提供該等資料或信息未違反該第三方應對甲方承擔的任何保密義務;

4、在提供方提供該資料或信息時,接受方已經通過上述方式之外的其它方式合法地擁有該資料或信息;

5、依據法律、法規或規範性文件的規定應當披露的信息。

第二條 雙方責任

(一)甲乙雙方互為保密資料的提供方和接受方,負有保密義務,承擔保密責任。

(二)接受方未經提供方書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包括新聞界人士)公開、披露、透露或泄露任何保密資料或以其他方式使用保密資料。接受方也須促使其代表不向第三方(包括新聞界人士)公開、披露、透露或泄露任何保密資料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保密資料。除非披露、公開或利用保密資料是接受方從事或開展合作項目工作在通常情況下應承擔的義務(包括接受方今後依法律或合同應承擔的義務)適當所需的。

(三)接受方須把保密資料的接觸範圍嚴格限制在因本協議規定目的而需接觸保密資料的工作人員/僱員範圍內;

(四)除經過雙方書面同意而必要進行披露外,接受方不得將含有提供方或其代表披露的保密資料複印或複製或者有意無意地提供給他人;

(五)如果合作項目不再繼續進行或其中一方因故退出此項目,經提供方在任何時候提出書面要求,接受方應當、並應促使其代表在五(5)個工作日內銷燬或向提供方返還其佔有的或控制的全部保密資料以及包含或體現了保密資料的全部文件和其它材料並連同全部副本。但是在不違反本協議其它條款的條件下,接受方可僅為本協議第四條之目的,保留上述文件或材料的複製件一份;

(六)接受方將以並應促使其代表以不低於其對自己擁有的類似資料的保密程度來對待提供方向其披露的保密資料,但在任何情況下,對保密資料的保密措施都不能低於合理程度。

第三條 知識產權

提供方向接受方或接受方代表披露保密資料並不構成向接受方或接受方代表轉讓或授予提供方對其商業祕密、商標、專利、技術祕密或任何其它知識產權擁有的權益,也不構成向接受方或接受方代表轉讓或向接受方或接受方代表授予提供方受第三方許可使用的商業祕密、商標、專利、技術祕密或任何其他知識產權的有關權益。

第四條 保密資料的保存和使用

(一)接受方有權保存必要的保密資料,以便在履行其在合作項目工作中所承擔的法律、規章與義務時使用該等保密資料。

(二)接受方有權使用保密資料對任何針對接受方或其代表的與本協議項目及其事務相關的索賠、訴訟、司法程序及指控進行抗辯,或者對與本協議項目及其事務相關的傳喚、傳票或其他法律程序做出答覆。

(三)接受方在書面通知提供方並將披露的複印件抄送提供方後,可根據需要在提交任何市、省、中央或其他對接受方有管轄權或聲稱對接受方有管轄權的監管團體的任何報告、聲明或證明中披露保密資料。

第五條 違約責任

1、乙方違反本協議約定義務的,應向甲方支付本合同價款的5%違約金。

2、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的,乙方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六條 爭議解決和適用法律

本協議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並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解釋。對因本協議或本協議各方的權利和義務而發生的或與之有關的任何事項和爭議、訴訟或程序,本協議雙方不可撤銷地接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院的管轄。

第七條 其他條款

(一)本協議有效期為 年,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二)本協議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無正文)

甲方: (蓋章)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 (蓋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五:《廉潔從業責任書》

甲方:

乙方:

為防範各種謀取不正當利益的違法違紀行為發生,維護甲乙雙方公平交易、誠實守信的合作關係,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甲方有關規定,制定本責任書。

第一條 甲乙雙方共同責任

(一)雙方均須嚴格遵守《民法典》等有關法律法規、相關政策和廉潔從業等規定。

(二)嚴格執行合同,自覺按合同辦事。

(三)堅持公開、公正、誠信、透明的原則,不得為獲取不正當利益,損害國家、集體和對方利益。發現對方在業務活動中有違規違紀違法行為的,應及時提醒對方,並加以糾正;情節嚴重的,應向其上級主管部門或紀檢監察機構舉報。

(四)教育並監督本方工作人員嚴格遵守本責任書的相關規定。

第二條 甲方及其工作人員責任

甲方及其工作人員須按合同規定與乙方保持正常業務交往,嚴格執行合同約定的實施標準、規範,在合同簽署以及合同履行的過程中,應嚴格遵守以下規定:

(一)不準向乙方索要或接受回扣、禮金、有價證券、物品和好處費、感謝費等。

(二)不準在乙方報銷任何應由甲方或個人支付的費用。

(三)不準要求、暗示和接受乙方為個人裝修住房、婚喪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國(境)、旅遊等提供方便。

(四)不準參加乙方提供的有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合同的宴請、健身、娛樂等類似活動。

(五)不準向乙方介紹配偶、子女、親屬參與同合同有關的各項經濟活動。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推薦或要求乙方購買合同規定之外的設備材料等。

(六)不得將接受捐贈資助與合同掛鈎。

(七)被迫接受乙方給予的錢物,應予退還,無法退還的,有責任如實向公司紀檢監察部反映情況。

第三條 乙方及其工作人員責任

乙方及其工作人員須按合同規定與甲方保持正常業務交往,嚴格執行合同約定的實施標準、規範,並遵守以下規定:

(一)不準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工作人員贈送禮金、有價證券、物品和回扣、好處費、感謝費等。

(二)不準以任何理由為甲方工作人員報銷應由其個人支付的費用。

(三)不準為甲方工作人員裝修住房、婚喪嫁娶,配偶子女工作安排以及出國(境)、旅遊等提供方便。

(四)不準以任何理由為甲方工作人員提供有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合同的宴請、健身、娛樂等活動。

(五)嚴守誠信原則,對自己的產品及服務質量負責,不得提供質量偽劣或與合同不符的產品及服務。

(六)不得藉故到甲方相關領導、部門負責人及相關工作人員家中訪談並提供任何好處,不通過中間人向甲方工作人員打招呼或施加任何影響。

(七)接受甲方紀檢部門對本責任書履行情況等的監督。乙方如違反本合同,一經發現,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第四條 責任追究

(一)甲方工作人員有違反本責任書第一、二條責任行為的,按照管理權限,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廉潔自律規定予以責任追究;給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予以賠償。

(二)乙方工作人員有違反本責任書的第一、三條責任行為的,按照管理權限上報乙方主管部門和上級紀檢監察部門;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給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予以賠償。

第五條 本責任書作為合同附件,與合同一併執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簽署後生效。

第六條 本責任書有效期為雙方簽署之日起至本合同驗收合格、款項結算完畢為止。

甲方單位(蓋章) 乙方單位(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