植樹合同十篇

植樹合同 篇1

發包方(甲方):_________

植樹合同十篇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

為進一步改善生態環境,提高綠化水平,甲方將轄區一定範圍內的楊樹栽植工作承包給乙方。為明確責任,特訂立如下合同:

1、栽植範圍為甲方境內302省道南北兩側和靈雙路北段東西兩側的土地。株行距為4米,3米。

2、楊樹苗高度不得低於3?5米。成活率需達到85%以上,如因人為破壞,燒麥杆等原因造成的成活率降低,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3、乙方需在20____年3月31日前栽植完畢,如因羣眾妨礙施工,乙方不承擔違約責任,甲方應予以排除。栽植完畢後,由甲乙雙方共同進行清點株數。

1、栽植價格為10元每株。

2、付款方式:前期苗木及栽植等一切費用由乙方自行墊付,甲方須在20____年縣林業部門秋季驗收後,一次性向乙方付清承包款。

1、如乙方不履行此合同規定,要向甲方賠償一定的經濟損失。

2、如甲方違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賠償所有損失。

甲方:____________(蓋章)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簽字)乙方:___________(簽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植樹合同 篇2

甲方:(承包方) 身份證號:

乙方:(承租方) 身份證號:

本着公正、公平、自願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甲方同意將現有葡萄地承包給乙方,並達成如下協議:

1、甲方將位於火石泉 地方 畝葡萄園承包給乙方經營管理。

2、承包期內,乙方須按每畝 元上繳甲方,總計 元,承包期為 年。

3、乙方在承包期內須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合法經營,負責管理好各類配套基礎設施( )不得損壞,否則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4、包乾上繳時間:乙方必須在每年秋收(葡萄買完)最晚在每年 月 日一次性付清所有承包費用,逾期未上繳承包方,上繳承包費用5% 滯納金。

5、乙方在承包期內必須按照葡萄豐產管理技術標準加強對葡萄園的精心管理,提高葡萄的產量、質量。如不按技術規範管理造成樹體損壞,要按照損失程度賠償,嚴重的直接終止合同並賠償甲方全部經濟損失。

6、承包期內葡萄園的生產管理及施肥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7、乙方在承包期內不得改變葡萄園的性質,且甲方有權監督指導乙方在生產期間採取的各項技術管理措施。

8、乙方不得在院內隨意增加設施,或者徵得甲方的'同意方可。

9、乙方在承包期內生產、生活中的一切費用自理,甲方不再投入,排灌設備等大型農機具由乙方自己承擔。

10、合同期滿雙方交接時,乙方須保證院內所有設施完後,葡萄樹體強壯,不缺株,並完成修剪及覆土工作。

11、在合同期內,生產經營中發生的一切經濟糾紛、法律責任、損失等均由乙方承擔。

12、乙方在合同期內無權轉讓承包權,如有轉包行為,則視為違約,甲方有權收回葡萄園地,並終止合同。

13、甲方不履行合同,無故解除合同,要賠償乙方一切損失並退還租金;乙方違約或不履行合同,無故解除合同,賠償甲方包括租金等一切損失,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14、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效應。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簽字時間:

植樹合同 篇3

甲方(收購方):

乙方(種植方):

為了加快效益農業的發展,推進農業產業化經營的進程,增加農民收入,本着公平、公正、誠實信用和互惠互利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就有關無公害稻米種植、收購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種植要求

為確保合同按期履行,乙方今年無公害稻米種植面積_ 畝,種植品種為 。

第二條 質量要求

1、乙方必須嚴格按照 無公害稻米生產標準種植。

2、在種植中嚴禁使用高毒素、高殘留的農藥品種。

3、種植品種必須按甲方指定的優質品種種植。

第三條 收購及價格標準

甲方必須全額收購乙方種植的、符合標準的無公害稻米;收購價格按同期普通稻穀市場收購價上浮 %收購,並按質論價。

第四條 不可抗力

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時,應儘快向對方通報情況,在提供相關證據後,可根據情況部分或全部免除違約責任,乙方由於不可抗力造成產品質量不符合約定的,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五條 違約責任

1、甲方如無正當理由擅自違反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額每畝 元。

2、乙方如無正當理由不履行本合同第一條、第二條之規定,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額每畝 元。

第六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部門或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方式解決。

1、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訴。

第七條 其他約定事項

1、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報工商管理部門備案一份。

2、本合同經甲、乙雙方蓋章簽名後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

植樹合同 篇4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為不斷改造荒山,植樹造林,改善生態和居住環境,發展相關旅遊服務業,甲乙雙方經過多次協商,簽訂本合同,以茲雙方共同遵守。

一、承包物概況:

二、承包期限:

承包期為年,即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承包金及交付辦法:

1、承包金:承包金為每年 元人民幣(大寫),共計金額(大寫): 元人民幣。

2、交付時間:乙方於每 年 月 日前交齊當年度承包金。

3、付款方式:以現金人民幣的形式交付,由村委會收取。

四、雙方的權利及義務:

1、甲乙雙方都有責任維護正常的經營活動,甲方的村民不得妨礙乙方正常的經營,否則造成的經濟損失由甲方協調解決。

2、乙方有責任維護山規秩序及防火工作,如因管理不善所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和違法責任由乙方負責。甲方要協助做好村民的`村規民約工作,除甲乙雙方統一組織村民放山拾草外甲方村民不得隨意進入乙方的經營區並做到遵守山規秩序。

3、乙方在承包期間,甲方村民在遵守乙方山規秩序的情況下可以進入乙方承包區採集山野菜,但乙方投資達到一定規模後或所栽植的各類水果及幹雜果己掛果,甲方村民未經乙方同意不得進入承包區,如甲方村民進入承包區內違反了乙方承包區管理的相關規定,乙方有權進行經濟處罰。

4、乙方在承包期間所有經營活動要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並承擔經營期內的一切税費。

5、乙方經營期內的勞務用工及工程建設,甲方村民在同等情況下有優先安排和承包的權力。

6、乙方在經營期間,要依法經營,辦理各項手續費用自付。

五、合同的變更或解除

1、國家、集體建設需要依法徵用、使用承包地的,應服從國家或集體需要。

2、乙方在出租期限內將出租合同約定其享有的部分或全部權利轉讓給第三者,需經甲方同意,並簽訂書面補充協議。

六、 違約責任

因一方違約造成對方遭受經濟損失的,違約方應賠償對方相應的經濟損失。具體賠償數額依具體損失情況確定。

七、其他

1、本合同經雙方簽字並經鎮“三資管理服務中心”鑑證、備案後生效,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修改或解除合同。本合同中如有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期滿,甲乙雙方如願意繼續承包,應重新簽訂合同。

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村委會和鑑證單位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鑑證日期: 年 月 日

植樹合同 篇5

訂立合同雙方:

縣 鄉林業管理站(或縣林業部門),以下簡稱甲方;

縣 鄉 村 村民,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促進植樹造林植業,加速綠化速度,滿足對苗源的需要,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承包內容、苗圃面積和地點

甲方將 樹苗、 樹苗、 樹苗的栽培發包給乙方承擔,乙方根據承包任務劃出 畝 分土地作為 苗圃,地點在 。

第二條 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為 年零 月,從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止。

第三條 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

1.在承包期內,乙方共為甲方栽培 樹苗 株, 樹苗 株, 樹苗 株,其中,第一年出圃 樹苗 株, 樹苗 株, 樹苗 株,第二年出圃。

2.甲方向乙方提供 樹種 斤, 樹種 斤、樹種的出苗率應達到 %以上; 樹種 斤, 樹種 斤,樹秧長 寸以上,不得有黑根、爛根的樹秧。在承包期間,甲方應向乙方提供栽培樹苗資金 元,其中,第一年撥給 元,第二年撥給 元,甲方每年為乙方提供化肥 斤。甲方向乙方撥款和提供化肥時間,均為每年的 月 日以前。

3.甲方應向乙方無償傳授各種樹苗的栽培技術,提供有關育苗的參考資料,每季度派技術員指導不少於__次。

4.苗木出圃時,乙方應保證 樹苗高不低於 米,地表直徑不少於 公分; 樹苗高不低於 米,地表直徑不少於 公分,各種樹苗均不得有爛根、黑根,無嚴重病蟲害。

5.乙方負責按品種、按量、按質、按時出圃樹苗,由甲方於每年的 月 以前負責包銷完。每株權苗價格為 樹苗 元, 樹苗 元, 樹苗 元,價款由甲方與購方統一結算,乙方應根據甲方的發苗提單向購方發苗,出圃樹苗的包捆由乙方負責。

6.購方購買數量較多的樹苗時,由甲、乙、購三方對出圃樹苗作抽樣檢查,對質量不符部分,由乙方按比例補齊。

7.樹苗銷售完畢,雙方應於__天以內辦完結算手續,銷售樹苗款按 ∶ 分成,甲方得 %,乙方得 %。樹苗售價如因有關部門調價而上升或下降,雙方應按比例增加或減少。

第四條 違約責任

1.甲方如不按合同規定向乙方提供合格的樹種樹秧,應按不合格部分樹種樹秧價值的 %向乙方償付違約金,並須相應減少乙方栽培樹苗的數量。如果因此造成乙方損失的,還應賠償乙方的損失。

2.甲方如不按合同規定及時向乙方提供栽培樹苗資金和化肥,應比照銀行關於延期付款的規定,向乙方償付違約金,並相應減少或免除乙方栽培樹苗的義務。甲方如不能按時按量銷售樹苗,應根據合同規定的樹苗售價,按乙方應該得到的提成比例,向乙方給付酬金。

3.乙方如不能按合同規定生產出合格的樹苗,少生產一株,應向甲方償付違約金 元;乙方如不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向購方發放樹苗,每一百株樹苗遲發一天,應向甲方償付違約金 元;乙方如私自出售樹苗,出售一株,應向甲方償付違約金 元。

第五條 不可抗力

各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造成乙方承包栽培樹苗的損失,經調查證實後,甲方應據實減、免乙方的義務。

第六條 雙方議定的其它事項

本合同從承包之日起生效,合同期滿失效。合同期滿後雙方如願意繼續合作,必須重新訂立承包合同。合同執行期間,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不因雙方代表人的變更而變更。在合同執行中如有未盡事宜,應由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 份,送鄉政府、村委會(如經公證或鑑證,應送公證或鑑證機關)等單位各留存一份。

甲方: 縣 鄉林業管理站(或縣林業部門) (公章)

代表人: (蓋章)

乙方: 縣 鄉 村 村民(公章)

代表人: (蓋章)

年 月 日訂

植樹合同 篇6

根據《民法典》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平等自願、協商同意,對原《勞動合同書》做如下變更:

一、乙方同意甲方根據工作(生產)需要,安排在_______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工作地點:___________。

二、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_____種方式確定乙方的工時制度:

(1)標準工時制。即每日工作八小時,每週工作四十小時。

(2)不定時工時制。即經勞動行政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不受固定工作時數限制的工時制度。

(3)綜合計算工時制。即經勞動行政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以___________為週期,總工時___________小時的綜合計算工時制度。

三、按《專項協議清單》所列培訓服務期協議、協議等專項協議內容,作為原合同重新約定的條款,甲乙雙方共同遵守。

四、按《規章制度告知清單》所列規章制度內容,作為原合同在勞動報酬、企業規章制度等方面重新約定的條款,甲乙雙方共同遵守。

五、甲方在安排乙方、執行休息休假制度、社會保險與福利、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及其他約定事項時必須按新《勞動》的有關規定執行。

六、其他未盡事宜應以工會與企業簽訂的中相關條款為依據,甲乙雙方共同遵守。

七、本《勞動合同變更書》原《勞動合同書》為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本《勞動合同變更書》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乙方(簽名)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或委託代理人(簽章)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

植樹合同 篇7

甲方:

乙方:

經甲方同意將位於 樹木種植工作交由乙方承包。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和責任,現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以下條款:

一、乙方責任

(1) 樹木種植要求:

①種植樹名: ;

②種植前要將種植範圍內的的雜草、雜樹清除乾淨;

③挖樹坑要求:長 寬

④樹坑間距:直 , 橫 ;

⑤施肥要求:每棵樹要投放 後,再將泥土翻平;

⑥種樹時,樹頭的膠紙必須撕掉,否則罰款 元/棵;

⑦樹種植後由於以下原因造成樹種死亡的,乙方必須無條件給予及時補種,補種的樹木不另計人工費:

a. 屬雙方非故意原因造成樹種死亡;

b. 自然原因造成樹木死亡;

c. 由於其他人為原因或非相關物體原因造成樹種有所損傷但找不到肇事者且無法追究責任。

二、款項結算及付款方式

(1) 種植樹木人工:按人民幣 元/棵結算,此價包括以上所列事項。

(2)付款方式:按種植進度 %付款,種植工作完成後,經甲方驗收合格後, 內付清。

三、在承包期內,乙方要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搞好防火、治安等工作,因乙方原因出現的一切安全意外事故由乙方負全責。

四、若本合同其中條款與實際情況矛盾並有欠合理處,必須經雙方協商一致後作出修改。

五、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

20xx年xx月xx日

植樹合同 篇8

甲方:

乙方:

為了促進植樹造林植業,加速綠化速度,滿足對苗源的需要,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承包內容、苗圃面積和地點

甲方將 松樹 樹苗、 樹苗、 樹苗……的栽培發包給乙方承擔,乙方根據承包任務劃出 畝 分土地作為 苗圃,地點在 。

第二條 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為 年零 月,從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止。

第三條 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

1.在承包期內,乙方共為甲方栽培 樹苗 株, 樹苗 株, 樹苗 株,……。其中,第一年出圃 樹苗 株, 樹苗 株, 樹苗 株,……;第二年出圃……。

2.甲方向乙方提供 樹種 斤, 樹種 斤、……,樹種的出苗率應達到 %以上; 樹種 斤, 樹種 斤,……,樹秧長 寸以上,不得有黑根、爛根的樹秧。在承包期間,甲方應向乙方提供栽培樹苗資金 元,其中,第一年撥給 元,第二年撥給 元,……;甲方每年為乙方提供化肥 斤。甲方向乙方撥款和提供化肥時間,均為每年的 月 日以前。

3.甲方應向乙方無償傳授各種樹苗的栽培技術,提供有關育苗的參考資料,每季度派技術員指導不少於__次。 4.苗木出圃時,乙方應保證 樹苗高不低於 米,地表直徑不少於 公分; 樹苗高不低於 米,地表直徑不少於 公分,……。各種樹苗均不得有爛根、黑根,無嚴重病蟲害。

5.乙方負責按品種、按量、按質、按時出圃樹苗,由甲方於每年的 月 以前負責包銷完。每株權苗價格為 樹苗 元, 樹苗 元, 樹苗 元,……,價款由甲方與購方統一結算,乙方應根據甲方的發苗提單向購方發苗,出圃樹苗的包捆由乙方負責。

6.購方購買數量較多的樹苗時,由甲、乙、購三方對出圃樹苗作抽樣檢查,對質量不符部分,由乙方按比例補齊。 7.樹苗銷售完畢,雙方應於__天以內辦完結算手續,銷售樹苗款按 ∶ 分成,甲方得 %,乙方得 %。樹苗售價如因有關部門調價而上升或下降,雙方應按比例增加或減少。

第四條 違約責任

1.甲方如不按合同規定向乙方提供合格的樹種樹秧,應按不合格部分樹種樹秧價值的 %向乙方償付違約金,並須相應減少乙方栽培樹苗的數量。如果因此造成乙方損失的,還應賠償乙方的損失。

2.甲方如不按合同規定及時向乙方提供栽培樹苗資金和化肥,應比照銀行關於延期付款的規定,向乙方償付違約金,並相應減少或免除乙方栽培樹苗的義務。甲方如不能按時按量銷售樹苗,應根據合同規定的樹苗售價,按乙方應該得到的提成比例,向乙方給付酬金。

3.乙方如不能按合同規定生產出合格的樹苗,少生產一株,應向甲方償付違約金 元;乙方如不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向購方發放樹苗,每一百株樹苗遲發一天,應向甲方償付違約金 元;乙方如私自出售樹苗,出售一株,應向甲方償付違約金 元。

第五條 不可抗力

各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造成乙方承包栽培樹苗的損失,經調查證實後,甲方應據實減、免乙方的義務。

甲方:乙方:日期:

植樹合同 篇9

發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達成以下土地承包協議:

一、甲方將位於 土地 畝承包給乙方,承包期限為三年(自 年 月 日 年 月 日止)。

二、乙方責任:

1、乙方對所承包的土地必須按有關法規和甲方的.要求,栽種樹木,田間耕作,在保證條田內林木種植面積,林木株數的前提下,在林間可套種其它作物。

2、甲方土地按要求全面栽種樹木,乙方承包後,要對所有承包條田進行平整土地,治草治鹼,治蟲害,對條田內未成活的樹木要重新補栽,並保證林木的成活率和覆蓋率。(條田內每畝樹木成活率達85%以上,每畝覆蓋率達85%以上,即每畝樹木株數不少於110-120株,樹木的保存率達100%),每年春季栽種的樹苗,經春夏生長期未成活者,乙方需在秋季進行補栽,至達到要求標準。

3、乙方所栽的樹木樹種為白楊或青楊。

4、乙方在承包地內種植樹木、作物、田間管理、林間耕作中的一切費用(人工、水、電、農藥等)均由乙方承擔。

5、乙方因田間耕作管理不當等原因造成樹木死亡,乙方要承擔賠償損失。

6、甲方有責任對乙方承包條田內土地平整,樹木栽種,田間管理,病蟲防治,防火防盜等實施監督,乙方需接受甲方提出的合理性建議和意見,並付諸實施。

7、乙方對甲方所提供的電力設備、設施、圍欄設施、農機具、用具要精心保管、維護使用,如管理使用不當發生被盜,損壞,均由乙方承擔賠償,承包期間的各種險種、保險由乙方承擔,做到合法經營,安全生產。

三、甲方責任:

1、三年(20xx-20xx年度)內不收取土地承包費。

2、甲方將房屋、拖拉機、電機、水泵等物品(詳見清單)交於乙方使用,乙方應妥善管理並維修,確保甲方交管物品完好無損。

3、甲方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經營活動。

四、解除合同責任:

1、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後,可以解除合同。

2、如果乙方不按甲方要求栽種樹木,及保證樹木的成活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五、違約責任:

1、如乙方不履行此合同規定,要向甲方賠償一定的經濟損失( 元人民幣)。

2、如甲方嚴重違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甲方:

乙方:

20xx年xx月xx日

植樹合同 篇10

甲方:(承包方) 身份證號:

乙方:(承租方) 身份證號:

本着公正、公平、自願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甲方同意將現有葡萄地承包給乙方,並達成如下協議:

1、甲方將位於火石泉 地方 畝葡萄園承包給乙方經營管理。

2、承包期內,乙方須按每畝 元上繳甲方,總計 元,承包期為 年。

3、乙方在承包期內須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合法經營,負責管理好各類配套基礎設施( )不得損壞,否則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4、包乾上繳時間:乙方必須在每年秋收(葡萄買完)最晚在每年 月 日一次性付清所有承包費用,逾期未上繳承包方,上繳承包費用5% 滯納金。

5、乙方在承包期內必須按照葡萄豐產管理技術標準加強對葡萄園的精心管理,提高葡萄的產量、質量。如不按技術規範管理造成樹體損壞,要按照損失程度賠償,嚴重的直接終止合同並賠償甲方全部經濟損失。

6、承包期內葡萄園的生產管理及施肥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7、乙方在承包期內不得改變葡萄園的性質,且甲方有權監督指導乙方在生產期間採取的各項技術管理措施。

8、乙方不得在院內隨意增加設施,或者徵得甲方的同意方可。

9、乙方在承包期內生產、生活中的一切費用自理,甲方不再投入,排灌設備等大型農機具由乙方自己承擔。

10、合同期滿雙方交接時,乙方須保證院內所有設施完後,葡萄樹體強壯,不缺株,並完成修剪及覆土工作。

11、在合同期內,生產經營中發生的一切經濟糾紛、法律責任、損失等均由乙方承擔。

12、乙方在合同期內無權轉讓承包權,如有轉包行為,則視為違約,甲方有權收回葡萄園地,並終止合同。

13、甲方不履行合同,無故解除合同,要賠償乙方一切損失並退還租金;乙方違約或不履行合同,無故解除合同,賠償甲方包括租金等一切損失,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14、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效應。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